一份清晰明確的合同協議可以避免糾紛和誤解,提高合作效率。下面是一些常見的合同協議模板,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修改。
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一
協議人:黃×,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市____路____號。
協議人:李×,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市____路____號。
協議人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黃×與李×自愿離婚。
二、夫妻婚后購有坐落在____路____號的樓房一套,合同價人民幣××萬元,現值人民幣××萬元(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購房時以黃×為主貸人貸款××萬元,現尚剩余貸款本金××萬元。該房購買時首付××萬元,首付款來源于婚后雙方存款。現協商該套房產歸李×所有,由李×給付黃×房屋折價款××萬元,折價款計算公式為:房屋現價××萬元-未還貸款本金×萬元/2。李×給付黃×的折價款×萬元在兩年內分3次付清:
第一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當天給付人民幣×萬元;。
第二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當年12月31日之前,給付黃×人民幣××萬元;。
第三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給付黃×人民幣××萬元。
李×若不按時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數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黃×有義務配合李×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以及產權變更手續,相關變更手續在辦理完離婚手續后即予以辦理。若由于黃×不予配合李×辦理房產轉移而給李×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黃×必須雙倍返還。
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萬元,歸女方所有,女方向黃×支付××萬元。
三、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四、兒子黃××由李×撫養,由黃×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五、黃×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李×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李×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年月日年月日。
1、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2、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查驗本規范第四十八條規定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三)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五)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3、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分別參照本規范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填寫。
4、婚姻登記員在完成離婚證填寫后,應當進行認真核對、檢查。對打印或者書寫錯誤、證件被污染或者損壞的,應當將證件報廢處理,重新填寫。
5、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一)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二)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四)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五)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二
通過行政程序進行的協議離婚由民政部門主管。具體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協議離婚在具體程序中必須經過申請、審查、登記三個環節。
1.申請。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上述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其中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在審查過程中,必須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后,對于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在辦理離婚登記時,如果當事人未達成離婚協議、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當事人從領取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三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和市轄區的民政部門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其程序如下:
1、申請。男女雙方就自愿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
3、批準。對于符合《婚姻法》規定雙方自愿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準予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系。
任何人都不愿意將爭議訴諸法院,除非萬不得已。因此,協議離婚,無疑是解除婚姻關系的最佳選擇。但對于雙方戶口遠在外省(市)、而在本地工作生活的當事人來說,通過法院調解離婚,更為方便省時。所需費用僅為幾百元,可能比回戶口所在地的單程車票還便宜,所需時間也根據法院情況1-3天。另外,對于一方在國外,無法辦理國內協議離婚手續,或婚姻締結地在國外,而欲在國內離婚的當事人,法院解決無疑是唯一的途徑。
一般來講,協議離婚是最省時、最經濟的離婚方式。但協議離婚須有以下前提條件:
(一)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二)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愿的;。
(三)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
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四
(一)、協議離婚的辦理程序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件〉,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具體為:依據《婚姻登記條例》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件〉,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具體為:依據《婚姻登記條例》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及程序:
第四十八條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當事人持有本規范《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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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五
按照現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有關協議離婚程序的主要內容如下:
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是民政部門。具體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中,由持有婚姻登記管理員證書的人員從事協議離婚的登記工作。
1.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由于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因此,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
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以及關于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2.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諸項條件。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雖然都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自受理離婚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離婚證是婚姻關系已經合法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之日起,解除婚姻關系。
經過審查,對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六
在辦理離婚協議公證時,夫妻雙方當事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體的程序是:
1、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及行為能力、意思表示。
2、審查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協議內容:
(1)詢問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自愿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2)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傳法律,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處理意見;。
(4)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的處理意見;。
(5)詢問雙方當事人對探視權的約定。
離婚協議并不需要進行公證,但必須經婚姻登記機關備案并領取離婚證后才開始生效。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財產分割必須是確實分割完畢,再去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你不知道離婚協議怎么寫可以找律師代寫。
但是有時離婚協議涉及到房產問題的',比如離婚后需要過戶的,有必要去公證,因為公證后在辦理房產過戶時如果對方不配合,你可以直接拿著公證了的離婚協議直接去房管部門辦理,無需對方配合。
如果你擔心對方在辦理了離婚之后,在財產交接時對方不配合或者想反悔,也可以辦理離婚公證。
三、離婚協議公證手續如下,當事人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結婚證;。
2、子女的戶籍證明;。
3、離婚協議草稿(如當事人書寫有困難,公證員可以代寫);。
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
5、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如非必要,離婚協議是不需要進行公證。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完離婚登記手續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離婚協議已公證了,但雙方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也不能生效。這樣看來離婚協議書公證的意義不是很大,沒有太多必要性。
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七
再辦理離婚協議公證時,夫妻雙方當事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體的程序是:
1、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及行為能力、意思表示。
2、審查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協議內容:
(1)詢問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自愿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2)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傳法律,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處理意見;。
(4)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的處理意見;。
(5)詢問雙方當事人對探視權的約定。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完離婚登記手續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離婚協議已公證了,但雙方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也不能生效。這樣看來離婚協議書公證的意義不是很大,沒有太多必要性。
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八
變更離婚協議書要分情況的,如果只是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的話,離婚協議可以變更的,為避免以后有問題,可以去公證一下。
如果是法院判決離婚的,那就得看情況了。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可見,對涉及財產的協議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變更。
1、雙方是協議離婚,
2、在1年內提出,
3、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離婚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變更,當然,不得損害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協議離婚后一方對離婚協議反悔的,可于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變更,不過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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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樣的離婚協議書才規范?
那么,什么樣的離婚協議書才規范呢?記者從婚姻登記處了解到,離婚協議書是離婚雙方自愿簽訂的,沒有特定的格式,但有幾點是必須寫清楚的:
3.婚后共同財產如何合理分割,對債權債務如何妥善處理;。
4.協議書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還有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查。
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九
離婚無外乎主要涉及兩個基本問題:一是子女撫養的問題;二是共同財產分割的問題。離婚協議書也是圍繞子女如何撫養、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展開的。因此書寫離婚協議書,要明確的把握這兩點就可以做到八九不離十。
如果實際情況沒有子女,那么就之涉及到,財產的分割;如果連財產也沒有,也無共同債務,那么離婚協議書,甚至一句話就可以了。協議書本身就是雙方對離婚事宜的處理,因此如何書寫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無須過分拘泥于形式,只要能夠做到上述格式的基本框架就可以了,具體內容,完全可以自己覺得如何寫。
可以將離婚的兩個主要問題,細化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子女撫養方面細化為:
有誰撫養;2、撫養費的'數額、支付方式、支付時間;3、子女遇到重大支付或其他事故如何處理;4、探望權的安排,如探望的時間、探望的次數、探望的方式等等。
二、財產分割方面細化為:
1、共同財產有哪些;2、各類別財產如何分割;3、一方取得財產,是否給對方補償、如何補償?4、一方轉移、隱匿財產的法律后果;5、對外債務的情況;6、對外債務如何分擔。
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十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和市轄區的民政部門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
其程序如下:
1、申請。男女雙方就自愿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
3、批準。對于符合《婚姻法》規定雙方自愿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準予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系。
對于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的離婚申請,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區居住達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判決離婚。對于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受理的離婚,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但兩種方式只能選擇其一。
到法院起訴離婚,當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關于格式,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書”中找到),訴狀中應注明離婚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民事訴訟法》第110條)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后,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在開庭3日前通知當事人。
定期開庭。
法庭審理后,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判決。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上訴應遞交上訴狀。上訴狀應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答辯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徑行判決、裁定。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可以上訴。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十一
根據《婚姻法》第31條和《婚姻登記辦法》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程序是依法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必須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
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農村是鄉、鎮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區人民政府,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登記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程序三個環節:
1.申請。
要求離婚的男女雙方,應持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證明和《結婚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手續。雙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辦離婚手續。雙方要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當把《婚姻法》中關于離婚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楚。雙方當事人應當如實告訴有關情況;工作人員在審查中必須查明以下五個問題:
(1)離婚申請人雙方是否都有行為能力。如果發現雙方或一方無行為能力,不予登記,告訴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離婚問題。
(2)離婚是否確實處于雙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爾爭執,一時氣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騙或者脅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雙方為了達到規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虛偽離婚等。
(3)對子女問題是否已適當處理。包括子女歸哪一方撫養;撫養費的負擔是否合理;撫養費給付辦法是否妥當;雙方協議的內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
(4)對財產問題是否已有適當處理。包括對雙方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否合理;雙方對個人財產有無糾葛;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否已經清償,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那么今后如何清償。
(5)如果一方生活確有實際困難,雙方是否就經濟幫助問題達成協議,其給付辦法是否妥當。
3.登記。
登記是離婚登記工作的最后環節。婚姻登記機關只有在查明雙方確實在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才能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作為婚姻關系已經合法解除的根據。如果查明離婚并非出自于雙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財產問題還有爭執,無法達成協議時,應當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同時告知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十二
離婚要怎么離呢?下面小編整理了離婚。
協議書。
協議人: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協議人: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兒子/女兒________。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與________自愿離婚。
二、兒子/女兒________由________(男/女)方撫養,由________(男/女)方每月給付撫養費________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在________路________小區________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____萬元,現協商歸____(男/女)方________所有,由____(男/女)方一次性給付____(男/女)方________現金____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歸____(男/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五、________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________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________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人:協議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愿離婚只要到當地明政部門辦理即可,在一般情況下,訴訟離婚需要更多的程序,訴訟離婚需要準備相應的材料。下面,就為大家介紹怎么離婚,離婚什么程序?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幫助。
根據《婚姻法》第31條和《婚姻登記辦法》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程序是依法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必須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農村是鄉、鎮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區人民政府,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登記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程序三個環節:
1.申請要求離婚的男女雙方,應持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證明和《結婚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手續。雙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辦離婚手續。雙方要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
申請書。
工作人員在審查中必須查明以下五個問題:
(1)離婚申請人雙方是否都有行為能力。如果發現雙方或一方無行為能力,不予登記,告訴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離婚問題。
(2)離婚是否確實處于雙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爾爭執,一時氣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騙或者脅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雙方為了達到規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虛偽離婚等。
(3)對子女問題是否已適當處理。包括子女歸哪一方撫養;撫養費的負擔是否合理;撫養費給付辦法是否妥當;雙方協議的內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
(4)對財產問題是否已有適當處理。包括對雙方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否合理;雙方對個人財產有無糾葛;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否已經清償,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那么今后如何清償。
(5)如果一方生活確有實際困難,雙方是否就經濟幫助問題達成協議,其給付辦法是否妥當。
3.登記。
登記是離婚登記工作的最后環節。婚姻登記機關只有在查明雙方確實在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才能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作為婚姻關系已經合法解除的根據。如果查明離婚并非出自于雙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財產問題還有爭執,無法達成協議時,應當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同時告知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離婚訴訟案件及離婚案件開庭審理的程序與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序也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作出判決。
審理前的準備,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訴,決定受理案件以后,在開庭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判的順利進行,由承辦案件的審判人員作必要的準備工作和活動。
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置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全過程。離婚案件的判決則是指經過法定的審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作出裁判。開庭審理是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的階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開審理為原則,不公開審理為補充。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由此可知,離婚案件一般也公開審理,但如果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其決定權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規定“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是因為離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審理中可能會涉及到個人隱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眾的內容。因此,如果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法庭一般都會允許。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公告可以張貼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欄,也可以在公共場所或當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單位張貼。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開庭審理前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開庭審理前的準備工作做好之后,法庭進入法庭調查階段。
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
(四)宣讀鑒定結論;。
(五)宣讀勘驗筆錄。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證據,而且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問。
法庭調查完結之后,是法庭辯論。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后,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以上,就是關于離婚需要難寫程序的具體問題。在一般情況下,離婚需要當時對相關材料進行收集,針對離婚案件雙方較為關注財產,孩子的問題。
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十三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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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十四
(一)申請。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原因、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清償等事項,協議內容應當注意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一份標準的離婚協議書上除必須寫明雙方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即離婚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問題)、夫妻一方生活困難時另一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方法和期限、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財產(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和債權等)分割及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等事項,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于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二)審查。
審查是婚姻登記機關在受理離婚申請后,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以及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條件等內容。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主要包括形式審和實質審兩部分內容。形式審主要是查明雙方當事人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如有遺漏或錯誤,婚姻登記機關可限期要求當事人予以補正或改正。事實審則主要是審查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條件,如當事人是否自愿,是否就子女撫養、夫妻一方困難時的經濟幫助、財產和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協議等。當事人對登記機關需要了解的情況應如實提供,不得欺騙或有所隱瞞。
(三)登記。
登記即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符合條件的離婚申請予以確認,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
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十五
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男女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未生育子女。
三、關于財產的處理:
(1)男女雙方確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共同財產;。
(3)男女雙方辦理完離婚手續后,男女雙方不存在任何財產糾紛,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基于婚姻提出任何財產請求。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______女方:_______。
xxx年3月5日xxx年3月5日。
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十六
離婚訴訟途徑的選擇發生在以下兩種情形:
另一種情形為:協議離婚訴訟,此種方式的采用對于經常居住地與長住戶口所在地不一致,特別是兩地相距較遠時,當事人就離婚達成一致意見情況下可選擇于經常居住地提起離婚訴訟,通過法院調解結案。這種方式的采用避免了當事人急于離婚而須回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手續的長途奔波之苦。
相應的,離婚訴訟的程序亦有以下兩種:
(1)調解此程序適用于當事人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并立有離婚協議書或經法院主持調解而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2)判決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判決是否準予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是否“感情確已破裂”。對于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婚姻法》規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亦應準予離婚。
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十七
一套完整的協議離婚程序包括幾大步驟:申請、審查和登記。
(一)申請。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原因、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清償等事項,協議內容應當注意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一份標準的離婚協議書上除必須寫明雙方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即離婚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問題)、夫妻一方生活困難時另一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方法和期限、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財產(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和債權等)分割及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等事項,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于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二)審查。
審查是婚姻登記機關在受理離婚申請后,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以及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條件等內容。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主要包括形式審和實質審兩部分內容。形式審主要是查明雙方當事人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如有遺漏或錯誤,婚姻登記機關可限期要求當事人予以補正或改正。事實審則主要是審查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條件,如當事人是否自愿,是否就子女撫養、夫妻一方困難時的經濟幫助、財產和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協議等。當事人對登記機關需要了解的情況應如實提供,不得欺騙或有所隱瞞。
(三)登記。
登記即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符合條件的離婚申請予以確認,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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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具體程序(優質18篇)篇十八
要求離婚的男女雙方,應持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證明和,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手續。雙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辦。雙方要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當把《婚姻法》中關于離婚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楚。雙方當事人應當如實告訴有關情況;工作人員在審查中必須查明以下五個問題:
(1)離婚申請人雙方是否都有行為能力。如果發現雙方或一方無行為能力,不予登記,告訴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離婚問題。
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虛偽離婚等。
(3)對子女問題是否已適當處理。包括子女歸哪一方撫養;撫養費的負擔是否合理;撫養費給付辦法是否妥當;雙方協議的內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
(4)對財產問題是否已有適當處理。包括對雙方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否合理;雙方對個人財產有無糾葛;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否已經清償,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那么今后如何清償。
(5)如果一方生活確有實際困難,雙方是否就經濟幫助問題達成協議,其給付辦法是否妥當。
登記是離婚登記工作的最后環節。婚姻登記機關只有在查明雙方確實在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才能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作為婚姻關系已經合法解除的根據。如果查明離婚并非出自于雙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財產問題還有爭執,無法達成協議時,應當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同時告知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