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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一
時間:2014年3月25日。
地點:王明口鎮政府會議室。
主持人:田松慶。
參加人:全鎮各村調解主任及司法所人員和綜治辦主任等內容:
本月全鎮共排查2件。具體包括李莊村樹段糾紛1件,王老莊村鄰里糾紛1件,均已成功調處。
二、歸口承辦單位及責任人。
這2件糾紛由鎮調委會調處1件,王老莊村調解員調處1件。
三、調處結果。
1、注意調處期限。為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在穩定事態基礎上,盡快結案,最多不能超過一個月。
2、對于比較典型的矛盾糾紛,在調處時可以發動有關群眾旁聽,以增強調處透明度。
3、調解與法制宣傳相結合。
時間:2014年8月19日上午。
地點:政府一樓會議室。
參會:鎮黨政領導、駐村組長、各村主任、鎮屬、轄部門負責人等。
主持:齊長軍(黨委書記)。
一、市領導帶領市信訪辦、督察一組、市規劃局、市民政局、市社保局等十個單位和部門于本月十六日到本鎮進行群眾大接訪活動,共接待228人次,53件次,主要涉及民政、社保、交通、占地、違章建筑等方面,要求對于53件信訪案件要于六月底前基本處理完畢。
二、通過各村(居委)和單位排查,6月共出排查矛盾糾紛一起。閆寨村反應:閆汝中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時,超生一孩,屬于二胎。現法院仲裁其有劃分土地的資格,需求解決問題的。
方案。
齊書記要求各相關領導和責任單位、責任人員對本月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抓緊辦理,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二
20xx年,我社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政法綜治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服務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為目標,以基層基礎為重點,廣泛開展了各類矛盾糾紛排查,不斷完善矛盾糾紛預警、排查、化解三項機制及建設,全力化解各類不穩定因素,營造了安定歡樂祥和的社會氛圍。
——強化了預警、排查、化解三新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了社會穩定工作體系。20xx年,我社區充分發揮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勢,切實加強了情報信息工作,依托社區的基層綜治、調解組織,廣泛發動群防群治隊伍,及時收集涉及社會穩定、治安防范方面的情報信息。
——加強了信息匯總和研判工作。今年以來,我社區重點抓好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敏感問題的提前預警,確保影響穩定的因素無一遺漏,為黨政決策提供了及時信息和有效依據。
——今年以來,我社區大力加強了排調室和基層信息員隊伍的建設,做到了有牌子、有場所、有登記、有案卷、有人員,應配盡配,全面覆蓋。我們建立社會力量多方參與的矛盾調解保障機制,積極落實專項經費,努力提高基層矛盾調解工作活力和效果。今年內,各類矛盾糾紛排查率達到90%,以社區為主調解成功率達到90%。 ——今年我們重點做好了“三項矛盾糾紛排查”:一是加強了針對土地征用、城鎮房屋拆遷、項目施工、企業改制等過程中可能形成的重大群體問題進行重點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加強了對安全重大隱患的排查,尤其是對重點人重點場所進行監控,化解相關矛盾,有效防止一切公共安全事故發生。三是加強了對困難群體穩定問題排查。重點排查了返鄉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待業大學生、軍隊退伍人員等困難群體中的矛盾糾紛問題,做到掌握苗頭、控制及時、處置得當。
——今年以來,我社區嚴格執行日常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堅持經常性和集中性排查調處工作相結合,做到了每周一排查一報告。在特定時期和重大節假日,組織集中排查調處工作,認真排查、化解民間矛盾糾紛。認真開好每周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會,不斷拓寬調解工作領域。
——健全了情報信息反饋機制,密切掌握影響穩定的糾紛動態和苗頭,做到了一月一研究、半月一報告。集中排查活動專題情況報告,重大矛盾糾紛隨時報告,敏感時期做到一日一報,實行“零報告”制度,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報表列入了綜治責任制考核范圍。
——完善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考核獎懲機制,嚴格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制度的落實,對日常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行全面掌握,并將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考核范疇。
——落實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隊伍學習培訓機制,把培訓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和落實培訓計劃。分期分批開展了培訓工作,重點培養骨干力量,不斷提高基層干部的調解能力和業務素質、工作水平、調解能力,保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四、加強宣傳教育建設,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今年以來,我村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以正面宣傳為主,全面、準確、客觀地宣傳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開展情況,將矛盾糾紛排查與五五普法宣傳等緊密結合起來,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識。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三
**街道**社區系原來**居委會、部分法海居委會,東街街道部分鰲峰坊居委會、水部街道部分**居委會整合而成。四至范圍:東至五一北路,西至新權路、法海路,南至古田路,北至鰲峰坊,總面積37萬平方米,1605戶,5095人,新村樓院29座,轄區省屬單位1個,市屬單位7個,醫療單位1個,學校1所,老人活動中心1個,社區內政治文化氣息濃郁,有市人大、福州警備區、協和醫院、格致中學、**賓館等,是xx市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之一。
**社區自建立以來,社區黨政班子始終堅持以增強社區黨建活動為核心,采取“抓隊伍、強素質、搞服務、聚民心的”方法,緊緊圍繞創建中心廣泛,發動轄區單位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真抓實干,初見成效,突出創建“康樂型”社區特色,著力把社區建設成為“居民文個人工作總結體活動極大豐富的快樂園”,社區建有4支志愿者隊伍,6支文藝隊,各文藝團隊在專家的指導下,演出了許多精彩的節目。在社區精神文明建設中發揮積極的作用,社區在**風景區還設有戶外健身活動點,較好地為社區居民提供活動場所。同時,社區還著重推進“綠色社區”等創建活動。各項建設活動,呈現出和諧的發展態勢。
幾年來,**社區積極倡導居民和共建單位開展爭當文明市民、創文明樓院、文明單位活動,設立了黨風廉政、消防、綜治、計劃生育科普、反對邪教等宣傳欄,通過教育引導,提高了居民素質。先后榮獲省級“企業退休規范化管理達標社區”、市級“鞏固國家衛先城市先進單位”、“綠色社區”、“先進社區婦聯”、“平安家庭先進示范社區”、區級“衛生達標社區”、“三八紅旗單位”、“平安社區”、“計生生育紅旗單位”等榮譽稱號。榮獲“二級達標”社區。
20xx年,**社區認真貫徹“十八大”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一、矛盾調處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在調解工作中,司法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調處成功率達95%。
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
20xx年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7起,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三、維穩組的建立。
由于排查調處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為更好地做好排查調處工作,根據社區黨委研究決定,成立了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和突出問題重點整治領導組司法所作為牽頭單位,每月到各個小區進行一次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所有社區群眾在遇相關情況下可隨時向維穩組調解組反映、匯報。為構建平安和諧的**社區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四、例會制度的確立。
即每半年組織召開綜治調解專干培訓、交流會議,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調解委人員參加培訓,對本月的糾紛排查調處情況進行匯報、交流。并通過會議交流形式對調解人員進行政治思想、業務知識和調解能力培訓,提高其綜合素質,更好的開展人民調解工作。
總之,**社區深入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提高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確定社會政治穩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調處工作中將繼續努力。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四
xxx小自1998年建校以來,在學校領導的正確指導下,通過全體教職員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辦學成效。現就學校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一情況總結。
學校領導結合行政例會、全體教師大會、各條線工作會議,認真及時宣傳構建“和諧校園”這一辦學理念。無論布置工作,還是各類檢查考核,都吃透政策、講清道理,用事實來說話,以工作實績為重要參考依據。從以往幾次教代會所提供的議案和意見的內容來看,無一起涉及教師與教師之間、領導與教師之間的矛盾糾紛;從教育局反饋的家長信訪情況(僅1項:關于胸卡質量問題)來看無一例是違規操作,僅是個別外地家長不滿意所為。由于學校按規矩辦事,不斷加強管理,重視構建“和諧校園”,辦學近7年來,可以說沒有出現一例矛盾激化的事例。這與學校領導加強管理,重視避免出現內部矛盾和糾紛是分不開的。
作為學校管理者,自身素質要強,開展工作有方,這就要求每一位學校中層管理人員、年級組長、教研組長不斷加強學習,做到品德高尚、業務過硬、懂政策、懂法律、責任心強。近幾年來,我校這支管理隊伍素質有了明顯提高,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能做到減少問題的發生概率,能做到及時妥善解決問題、能做到問題的解決不出校門。
從學校一頭來說,做到校務公開,增強管理透明度,也是減少矛盾糾紛的一貼良藥。該項工作,學校行政、工會十分重視,很早就成立了校務公開領導小組。凡大事、重大決策及時公開。優秀表彰、各類先進推薦、各項工作考核結果做到公示一周,無疑義后再予以定局。
關于家長工作。我校從2方面入手:一是認真辦好家長學校,提高廣大家長教育子女的水平和對學校工作的積極配合程度;二是要求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經常與家長聯系,有事及時耐心主動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把意見化小,把小事化了。
不過,一所學校難以避免教師、家長和學生對學校管理產生意見。一旦突出問題和意見不及時處理,很有可能出現矛盾糾紛,甚至事態進一步激化。為此,我校的對策就是提供暢通的申訴渠道,熱情及時予以解決或答復。如果教師、家長有意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條線領導能解決的由條線領導負責解決,條線領導不能解決的提交行政會議、教代會討論解決,學校解決不了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如果學生有意見,就按青少年維權崗工作要求去做。如發生涉及教師侵犯學生的權益的事,就嚴格按照《木瀆五小師德規范》予以處理。除了處理解決問題程序明確外,學校還公布了學校熱線電話、吳中區青少年維權崗電話,校長電子信箱,開通了家校路路通。從源頭上預防、減少和化解矛盾,落實“抓早、抓小、抓苗頭”的要求,努力構建和諧校園。
工作頭緒多,難免會出現漏洞和不到位的地方。這就要求每一位教職員工在工作的過程中及時總結,不斷反思,決不犯同一種錯誤。如果出現工作問題或漏洞,應及時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予以彌補,不斷改進工作,以求增強實效。我校是這么要求的,也是這么做的。
總而言之,我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是十分有效的。去年,學校明確提出“外樹形象、內強素質”,2007年爭創“江蘇省實驗小學”這一辦學目標,我們深信:通過不斷努力,加強管理,提高教育質量,一定會使學校辦學品位進一步得到提升,一定會使周邊老百姓對我校更加放心滿意。這也為我校努力構建和諧校園,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五
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努力構建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利益格局不斷調整,因土地承包、村級班子換屆選舉、征地拆遷、企業改制重組破產等引發的矛盾糾紛不斷增多,影響了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社會穩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經濟快速發展。如何進一步整合基層維護穩定的力量,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xx縣、xx縣、浉河區的6個鄉鎮、街道(辦事處)進行了調研,與當地綜治、公安、司法、法院、土地、計生、信訪、民政、城管等部門的有關領導、基層干部和群眾進行了座談和探討,現將基本情況綜述如下:
一、成功的經驗和做法據調研資料中不完全統計,淮濱、光山、浉河3xx縣(區)1至4月份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856件,調成1821件,調成率,其中防止民間糾紛引起的自殺16起,防止群體上訪36起、361人,防止民轉刑32起,制止群體性械斗68起。維護了社會的穩定,促進了經濟發展,收到了明顯的社會效果。其主要經驗和做法是:
(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人民內部矛盾是當前對穩定工作構成壓力最大、影響最廣的主導性因素,能否及時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關鍵,縣鄉兩級黨委、政府都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議事日程,定期排查調處,黨政主要領導同志不論工作多忙,都定期接待群眾上訪,并堅持以人為本,深刻體會群眾的困難,舍身處地的為群眾著想,千方百計為群眾解決困難和問題。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單位、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從而使大量的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初始和未萌階段。
一、法律與人情的統。
一、現實性與超前性的統一)。他們不斷總結現實矛盾調處的經驗,對諸如拆遷、殯葬制度改革等可能出現的矛盾糾紛正確預測,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浉河區在調解工作中堅持“兩讓”(強讓弱、轄區采取內讓外)和“三到位”(調解到位、協議書到位、監督到位)。xx縣在調解工作中堅持“三個依靠”(依靠基層組織廣大基層干部、依靠法律規定和黨的方針政策、依靠和充分相信絕大多數群眾)。二是用足用好政策。對企業改制、城建征地拆遷、xx市管理、計劃生育、退伍軍人安置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的糾紛,一方面深入群眾中去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把落實政策作為關鍵措施,靠落實政策取信于民,抓落實政策穩定人心,用落實政策化解矛盾。三是嚴格依法辦事。對涉法上訪案件重視初信初訪,在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的同時,協調法檢兩院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對涉法信訪人符合法律援助的,政府及時提供法律援助,以法律手段解決矛盾。如浉河區法院今年前四個月提供司法援助4件,減免訴訟費80000余元,避免了兩起涉法案件的激化,既減輕了黨政機關的信訪壓力,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家庭、婚姻、鄰里、賠償等方面的糾紛,xx縣三空橋鄉的經驗主要是依靠村和村民小組的調解組織,采取說服教育,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注重以情感人,做到了小矛盾不出組,大矛盾不出村,就地化解。該鄉十幾年來無命案發生,近幾年也無越級上訪、無群體性治安案件,2004xx省綜治先進鄉,xx省綜治委表彰。
二、當前矛盾糾紛的主要類型及成因當前矛盾糾紛呈現出面廣量大、觸發點多、突發性強、升級快、主體多元化、內容復雜化、形式多樣化的態勢。目前,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糾紛主要類型有:
(一)企業改制引發的矛盾。在國有企業轉制的過程中,突出表現為下崗職工的安置、拖欠工資、醫療費、拖欠以前的集資款、工齡買斷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如2004年浉河區造紙廠50多名職工到區政府上訪,反映破產后補償不到位等。
(二)由于街道改造、xx市拆遷引發的矛盾糾紛。近幾年,xx市建設較快,由于歷史的原因,面臨著諸多矛盾。表現在舊城改造、房地產開發過程中開發建設單位拖欠征地款、補償費或逾期不能安排回遷或變更遷住、或違犯合同條款等。
(三)xx市管理引發的糾紛。一些下崗職工、個體戶或失業人員出于生計,不懂得通過合法途徑尋求生活出路,而是違章違規,其行為被制止或受到處罰后,于是對有關部門有意見甚至產生對立情緒。
(四)干群關系引起的糾紛。有些基層干部,濫用職權或越權,有些干部工作方法簡單、作風粗暴,在依法行政或執行政策過程中走樣,破壞了黨員干部的形象,影響了黨群關系、干群關系。
(五)災后重建引發的糾紛。xx縣鄉。xx縣2004。
年曾因災后重建遷址及補償問題引發了農民30xx縣政府上訪。
(六)計劃生育和幫貧扶困引發的糾紛。近年來,由于計劃生育和幫貧扶困工作中引發的矛盾時有發生。如在收取超生子女社會扶養費工作中,一方按政策收取,另一方借種種理由拒不上交。在執行低保政策時,一方面因資金限制低保名額有限,另一方面家庭的確困難符合低保條件的人過多。由于農村稅費改革,農村五保戶供養,艾滋病人的救助等問題也日益凸顯。
(七)退伍軍人、軍轉干部的安置引發的糾紛。事業單位人員富余、企業改制、加之直管部門的拒收造成退伍軍人安置困難、上崗困難、政策落實困難。軍轉干部有些遺留問題的解決尚未達到個人滿意等都是引發矛盾糾紛的因素。
(八)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引發的糾紛。多發生在落選村干部個人與村集體的債務糾紛。如欠發的工資、村干部以個人的名義分攤的集體債務等。產生以上矛盾糾紛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改革措施不配套。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深化,經濟生活中深層次的問題逐步暴露出來,亟需相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調整,但現在有些政策相對滯后,與基層的實際情況不太吻合。
(二)依法治理措施乏力。一些部門和行業依法管理無力,執法監督不嚴,給一些人以可乘之機,損害群眾利益;一些干部和群眾素質低,法制觀念淡薄,要么不懂法,要么不依法辦事。反映在干部身上表現在不依法行政,或工作方法簡單、粗暴,處理事情有失公正。表現在群眾身上為遇事不通過合法途徑解決,而是意氣用事,動輒上訪鬧事。
(三)有些黨政領導不夠重視。表面上看有些黨政領導對調解工作重視,但實際上少數地方黨委、政府工作只流于開會、發文件等,沒有很好地抓落實,對事關大局的矛盾糾紛領導同志不出面、不協調,忽視了抓早抓小和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以至于矛盾激化,影響了社會穩定。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六
關于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匯報縣紀委:
根據5月15日會議要求,解決近期群眾中的土地糾紛問題,為促進社會和諧做出貢獻,我局對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及時安排部署,情況如下:
為貫徹落實5月15日會議精神,5月16日我局召開了局機關全體及各國土所所長會議,對通知進行了傳達,并就如何做好這項排查整治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關股(室)、隊、所明確專人負責這項工作,對這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細致安排,精心組織,認真實施。
為了這項工作有序開展,保證時效,局成立了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張萬勝同志任組長,副局長高峻、岳偉、郭峰、孫雪鋒、及紀委書記張大鵬同志為成員,辦公室設在信訪股,辦公室主任由紀委書記張大鵬兼任,李志遠、苗雪鋒、徐麗敏、王紅霞為辦公室成員。
會后,我局迅速開展此項工作,各股(室)、隊、所結合
村信訪信息員逐村逐戶進行自下而上,橫到邊,豎到底的拉網式摸底排查,填寫排查登記表,對排查出的問題明確包案人員和包案領導,共排查出土地矛盾糾紛苗頭62起。
1、深入排查,認真梳理。排查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國土所轄區內的矛盾糾紛苗頭,不論有無解決權限,不論是新問題還是老問題,不論是否已經上訪,不論是否交辦過,只要還沒有息訪,都要認真排查,不留死角死面。今后發生的上訪,發生漏排的,將追究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2、登記匯總上報。各所把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并填寫排查表,明確辦案人和辦案期限,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上報到局信訪股。
3、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各單位把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苗頭責成專人在規定時間內按政策、按程序處理,并對信訪當事人回訪,不得無故推諉。對于不在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經局主要負責人批準可移交有關股室處理。
4、實行包案責任制。對于重大案件,明確辦案人員和包案領導,限期辦結,明確責任,跟蹤督導。
切實加強對安全穩定工作的領導,“一把手”是主要責任
人,包片副局長第一責任人,各股(室)、隊、所主要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實行包案責任制,各股(室)、隊、所要對安全穩定工作切實負起責任,局及各所主要負責人每周定期聽取信訪工作匯報,分析信訪形勢,謀劃工作思路,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對每個信訪案件督導到位,把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責任壓到人頭。
1、各股(室)隊所務必按要求、按時間組織人員對土地矛盾糾紛進行橫到邊,豎到底的拉網式排查,對發生無排查上訪和無排查事故或有排查未能認真及時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股(室)、隊、所要嚴格追究一把手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對發生集體訪或惡性上訪事件沒有及時向縣局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報告的,視造成不良后果的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股(室)、隊、所主要負責人相應處分。
3、對排查出的問題,因承辦股(室)、隊、所不負責任沒有按時解決,甚至造成事態擴大的要依法追究承辦股(室)、隊、所主要負責人及承辦人的責任。
通過以上各項工作措施的實施,使局全體干部職工深刻認識到安全穩定工作的重要性,把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當成事關全縣穩定,事關縣域經濟發展的一件大事來抓。全縣土地信訪量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基層所切實加強了責任心,及時處理群眾的涉土地信訪霄云外問題,把矛盾隱患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重大信訪事件不出縣。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七
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文明,定期排查、及時發現并化解校園內教職工及家屬之間、師生之間、學生之間各類矛盾糾紛,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不文明的因素,創建安全、穩定、文明、和諧、團結的校園。
1、幼兒園各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在幼兒園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小組領導下進行,小組成員要明確分工、各司其責。
2、定期排查校園內各類矛盾糾紛,建立領導小組——各教研組——班級之間信息雙向反饋的暢通渠道。
3、排查調處矛盾糾紛要遵守預防為主、發現調處為次的原則,以說明教育為主要方法,以團結、安全、穩定為出發點。
4、排查調處矛盾糾紛不推諉,誰先知道誰負責,重大問題上報校黨委、校委會研究處理。
5、無論是定期排查,還是問題的發生及處理都要及時、真實地做好記載并做好歸檔工作。
6、每月對幼兒園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行匯總,填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月報表,供各級領導和幼兒園檢查。
為切實加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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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報告制度。
1、采取上下結合、條塊結合、日常排查與定期集中排查相結合,重點排查與普遍排查相結合起來的方式,對人事編制工作矛盾糾紛進行深入細致的排查,努力將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2、不管單位有無發生影響穩定的重大情況,各室必須每月匯總一次情況,向上級領導報告,有事報情況,無事報平安。
3、及時準確上報排查調處過程中發現的預警性涉穩信息以利及早防范不穩定事件,確保社會安定團結。
(二)要情報告制度。
1、凡發生10人以上的集體上訪或圍攻沖擊幼兒園等重大情況,所在教研組各室必須在事件發生后向分管領導報告。并在3小時內向園長報告,24小時內向上級維穩辦報告。
2、凡發生影響穩定的重大苗頭,所在組室負責人必須在24小時內向分管領導報告原因和處理情況,以后每天報告一次,直到矛盾全部化解。
3、發生有影響的刑事案件,必須在發生后的6小時內向主要領導報告。
4、建立健全重大穩定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各組長定期進行排查,并將排查出的尚未化解的各種不穩定因素進行梳理,按輕重緩急排序,將較為重大的.不穩定因素詳情報局備案,由分管領導對重大不穩定因素進行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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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抄告回報制度。
1、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各方參與、分級負責”的原則,果斷、迅速、認真調處。
2、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下發督辦函,責成有關組室限期調處,各組長積極配合,并在規定時間內回復調處結果。
3、要及時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熱點、難點問題,不得把本地本部門應該解決、處理的矛盾和問題推向社會,推給上級。
(四)考核督查制度。
1、幼兒園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作為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首要任務,高度重視,狠抓落實,“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按照分工歸口負責,明確各自承擔的責任。
2、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因責任不落實、官僚主義作風嚴重、工作失職等發生重大事故和重大群體性鬧事事件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分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實行“一票否決”。
3、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納入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評選先進、晉級和晉職的重要依據之一,對遲報、漏報、不報、督辦回執不填報的,堅決予以責任追究。
4、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組長各負其責的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排查、調處和化解工作,著力在落實工作措施,謀求工作實效上狠下功夫。
3
(五)形勢分析會議制度。
1、堅持定期和不定期形勢分析會議制度,幼兒園每季度召開一次。
2、形勢分析會議對排查調處工作做得好的進行表揚。對工作不到位的進行黃牌警告并限期整改。
3、認真研究調處急、大、難矛盾糾紛的措施,通過形勢分析會議落實責任,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調處時間,督促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八
2015年我社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將認真落實中央、省、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進一步發揮調解工作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的重要作用,構建人民調解的矛盾糾紛大調解格局,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長效機制,為我社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環境。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2、加強基層建設。
4、提高自身素質,強化服務意識。
5、切實把矛盾排查調處運行處置建立的各項制度落實到實處。
二、工作任務和措施。
加強領導,提高建立大調解工作機制的認識。
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要把建立大調解機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擺上議事日程。要定期就大調解工作了解情況,發現問題,研究對策,指導工作。我社區要成立大調解工作領導組。
完善排查調處機制,構筑化解矛盾防線。
1、預防機制。
一要堅持信息預防。我社區要從抓早、抓小、抓快著手,及時掌握信息,解決問題,消滅隱患,防止形成矛盾糾紛。二要堅持普遍預防,采取普法宣傳,舉案說法等多種形式,增強廣大群眾守法意識和明辨是非能力,從源頭上減少糾紛的發生。三要采取“四超前”措施,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即: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預測工作建在預防前,預防工作建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機制。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九
今年我社區按照鎮綜治委的部署,認真扎實地做好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專項行動,著力于解決群眾困難,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維護基層社會穩定。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及時成立調整組織,加強領導。
及時成立調整了由社區一把手任組長,副書記為副組長,兩委其他同志為成員中街社區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朱衛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4名治安信息員、巡邏員為辦公室成員,對本單位轄區內的治保工作進行認真的調研,強化單位辦公室治保工作的制度。為抓好此項工作,我社區在人、財、物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有力地推進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向縱深發展。
二、建章立制,規范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秩序。
良好的制度是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保證。我社區主要建立了以下幾項制度:一是分級調處工作制度。規定重大矛盾由社區主任負責調處,一般矛盾由治保主任調處,必要時請“兩代表一委員”協助參與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二是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適時開展一次矛盾糾紛集中排查活動,切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頭。三是建立“一包三定”責任制和“三公開”制度。對受理的矛盾糾紛實行領導包案、定責任人、定調處措施、定解決問題的時間與期限;公開接訪、調處人姓名,公開接訪時間,公開接訪地點。四是建立“五理”機制,即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處理、限期辦理。
加大對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的督促和檢查力度。根據矛盾糾紛的的性質和內容,根據分級調處的原則,及時確定人員進行調處,并要求接受調處的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調結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不力而造成矛盾激化和重大社會影響的給予批評,并限期整改;對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
在服務方式上,堅持方便于民。制定便民服務措施,在受理群眾上訪、申訴以及各類矛盾糾紛時,實行首問負責、無償服務的原則。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十
主持人:
參加人:全鎮各村調解主任及司法所人員和綜治辦主任等。
內容:
本月全鎮共排查2件。具體包括__村樹段糾紛1件,__莊村鄰里糾紛1件,均已成功調處。
二、歸口承辦單位及責任人。
這2件糾紛由鎮調委會調處1件,__莊村調解員調處1件。
三、調處結果。
2起矛盾糾紛至本月29日已調處終結.現均已登記歸檔以備查。
1、注意調處期限。為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在穩定事態基礎上,盡快結案,最多不能超過一個月。
2、對于比較典型的矛盾糾紛,在調處時可以發動有關群眾旁聽,以增強調處透明度。
3、調解與法制宣傳相結合。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十一
制度是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更規范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本站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一、聯席會議制度。
鄉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成員單位會議,分析矛盾糾紛形勢,研究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村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建立會議制度,研究矛盾糾紛調解方案,分析當前矛盾糾紛形勢。
堅持執行村、單位每月排查、鄉每月排查一次社會矛盾糾紛,重要時期,實行每日排查和“零報告”制度,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的突出問題,要及時組織開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議,制定調處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辦公室對群眾要求調處的社會矛盾糾紛,實行統一登記受理,然后根據矛糾紛的性質、類別,按照“屬地管理”、“分級管理、歸口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有權分流指派到有關部門和單位。對調處辦公室指派的矛盾糾紛,有關部門的單位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務和要求,強化調處責任,落實調處措施,確保調處效果,并及時反饋調處結果。
四、移送制度和歸口管理制度。
調處辦公室對所有接訪受理的社會矛盾糾紛,實行一個窗口對外,按照“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辦理、限期處理’’的原則,視情況分流或直接組織調處:
1、涉及優撫安置、社會救濟、婚姻登記、婚姻中介、殯葬管理等矛盾糾紛,由民政辦會同當事人所在村(居)負責調處。
2、涉及保險、勞動爭議、工傷等矛盾糾紛,由勞動保障所會同黨政辦、當事人所在村(居)負責調處。
3、農村經濟政策、經營和財務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糾紛,由農經站會同土地所、當事人所在村(居)負責調處。
4、有關土地法律、法規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劃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土地有償轉讓,農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濫占濫用耕地等矛盾糾紛,由土地所會同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5、城鄉建設規劃、城鄉管理以及拆遷補償和安置等矛盾糾紛,由規劃所會同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6、消費者權益,商品質量糾紛,經濟。
合同。
糾紛,市場監督和管理等矛盾糾紛,由消費者協會分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調處。
7、計劃生育方面的矛盾糾紛,由計生辦和有關部門、相關村負責調處。
9、涉及到其他有關部門的矛盾糾紛,由有關部門負責調處。
10、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糾紛,由派出所會同司法所、綜治辦與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12、上述單位對所屬矛盾糾紛必須進行3次以上面對面的調解工作,確實調處不了的,由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辦公室抽調人員協調調處。
五、聯動聯調制度。
1、涉及到多個部門或跨村的矛盾糾紛,由調處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聯合調處,相關單位應按照調處辦公室要求抽調人員按時參加聯合調處工作。
2、對調處辦公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糾紛,相關單位要及時指派領導和具體負責人按時間要求進行調處,不得拒絕推諉。
3、矛盾糾紛調處實行領導包案負責制,各級領導對調處辦公室指派負責的矛盾糾紛應當負責指導、督促或親自參加調處工作。
4、調處辦公室調處矛盾糾紛時需要有關部門配合支持的,有關部門要積極參與,不得拒絕參與。
5、矛盾糾紛確因部門決策不當或行政行為不當引起的,相關部門要立即糾正,防止矛盾糾紛激化。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糾紛,由鄉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調處辦公室召開聯席會議進行協調,集中力量進行調處。從而形成分工負責與聯合調處相結合、屬地管理和集中調處相結合的“大調解”格局,做到信息聯通、力量聯動、糾紛聯排、矛盾聯調。
六、督查回訪制度。
2、對分流指派給有關單位的矛盾糾紛進行跟蹤了解,提出調處意見。
3、走訪當事人,了解調解協議履行情況,聽取群眾對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4、對未調結的矛盾糾紛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以上的繼續調處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報有關單位對調處辦公室分流指派案件的調處情況。
七、檔案管理制度。
1、工作檔案包括:(1)調處網絡組成人員名冊;(2)會議記錄、培訓記錄、業務學習記錄;(3)矛盾糾紛受理、分流、調處情況登記薄;(4)矛盾糾紛調解卷宗;(5)。
年度工作計劃。
總結、兩次以上矛盾形勢分析報告;(6)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相關材料;(7)其他應當歸檔的文件、材料。
2、直接調處的矛盾糾紛調處結束后,應及時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內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錄;(3)調解。
申請書。
;(4)調查筆錄;(5)證據材料;(6)調解筆錄;(7)調解。
協議書。
;(8)回訪記錄;(9)附卷材料。
3、調解的簡易矛盾糾紛,未制作書面調解協議書的,應填寫《矛盾糾紛受理調解登記表》,統一歸檔。
4、應當根據要求及時認真填寫月報表、半年報表和全年報表,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區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各類統計報表應按時間、年限分類裝訂成冊,建立統計檔案,妥善保管備查。
5、矛盾糾紛調處材料應在調處結束后一周內整理歸檔。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檔案的整理存庫工作。
八、培訓制度。
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調處辦公室負責對本轄區調解人員進行培訓。使廣大的調解人員明確職責,掌握與調解工作相關的法律知識,調解的方法與技巧。按照“為人正派,辦事公道,有群眾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選配好調解人員。調處辦公室工作人員要實行公開上崗制度。
九、考核制度。
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調處辦公室建設情況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根據實際際制定對成員單位及工作人員的考核辦法,對調處工作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先進個人予以表彰,對因調處工作不力導致矛盾糾紛上交或激化的單位嚴格按照綜治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要求,進行處理。
十、責任制度。
以嚴格的責任制來確保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取得實效。建立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解責任制和分級責任制,實行領導定期接待、包案負責制、直接參與社會矛盾糾紛的調處。執行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報告制度,凡事大疑難矛盾糾紛,應及時向鄉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調處辦公室報告示。建立責任倒查制度,對因矛盾糾紛調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和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嚴格進行責任追究。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十二
今年以來,張汪鎮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導和大力支持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大平安、大穩定”的發展意識,著眼于“富裕張汪、和諧張汪、平安張汪”的發展目標,以硬措施夯實綜治基層基礎,以硬任務推動社會治安動態監控系統建設,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扎實有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來,鎮黨委、政府始終將深入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力保障,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整合力量,創新方法,使各類矛盾糾紛得到全面及時妥善地解決,維護了穩定大局,助推了科學發展。自今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以來,全鎮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6起,成功調處34起,防止民轉刑案2起,防止群體性上訪事件5起,沒有一起矛盾糾紛因排查調處不及時而引發群體性的事件和越級上訪事件。
1、突出“三個到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思想認識到位。鎮黨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認識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改革和發展的前提條件,沒有社會的和諧穩定,就沒有農村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鎮黨委、政府緊緊抓住對待人民群眾態度問題這個根本,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和宗旨意識,在處理矛盾糾紛、開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實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確對待群眾、堅定相信群眾、全心依靠群眾,牢記“守土有責、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關注熱點難點問題,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認真搞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二是組織領導到位。為使社會矛盾糾紛能夠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開展,鎮黨委成立了黨委書記為組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綜治維穩、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治辦,紀委書記徐欽民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也都相應成立了以村黨組織書記為組長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從而在全鎮形成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村級組織、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機制,實現了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實到位。我鎮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月例會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據實際,每月也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例會。對一些重大疑難糾紛,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還親自參加研究、及時部署,確保排查化解任務落到實處。
2、做到“三個靠前”,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中,張汪鎮各級黨員干部認真做到了“三個靠前”。
一是領導指揮靠前。處理群體性、突發性事件時,全鎮各級領導干部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靠前指揮,面對面做好群眾工作,決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責。通過積極主動,搶前抓早,及時采取措施,盡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態。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鎮黨委、政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工作責任制,加大排查調處力度,及時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在此基礎上,加強信息報送和通報工作,對可能出現的群體性的事件和異常上訪信息,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做到防范在前,處理及時,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三是宣傳教育靠前。鎮黨委、政府切實加強對干部和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干部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積極依法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同時,采取發放宣傳單、大集日集中宣傳、法制講座等形式,教育群眾正確處理法律糾紛、鄰里糾紛、家庭糾紛等,認真學習《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引導群眾正確行使民主權利,使群眾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決問題。
3、狠抓“三個前移”,營造和諧穩定環境。
地方的經濟發展,離不開一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近年來,在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張汪鎮努力做到“三個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鎮黨委、政府始終把穩定與發展放在同一高度上來認識,切實做到“兩手抓”和“兩手硬”。廣大黨員干部積極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時分析和研究新形勢下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增強處理復雜局面下各種難點熱點問題的能力。各級領導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層工作,緊緊抓住群眾關心和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真心實意地幫助群眾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力求通過及時化解一些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的穩定,從而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來,張汪鎮進一步加強組織建設,共有綜治宣傳員85名、糾紛調解員248名、治安聯防員621名、案件協助員91名,形成了“層層有人管綜治,層層有人抓綜治”的良好局面,基本實現了規范化運作,群眾自治能力得到明顯增強。張汪派出所每天都出動治安巡邏車,對村24小時監管,保證了各村的社會穩定。三是措施前移。鎮黨委、政府進一步健全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協調理順黨支部和村委會的關系,發揮好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穩步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嚴格執行村級事務決策“五步法”,進一步提高群眾對村級重大決策的民主參與程度;狠抓黨務、政務、村務的“三公開”督察力度,特別是加強村級財務的公開水平,凡是群眾關心的土地調整、征地、拆遷、各種補償等問題都做到及時公開、全面公開,真正做到了“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在構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上,著力加強治安聯防與治安巡邏,杜絕和減少治安隱患和漏洞,始終保持對違法犯罪人員的高壓態勢,對各類突出治安問題定期進行集中整治,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加大矛盾調解能力建設力度。要進一步完善調解組織網絡,健全糾紛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發現在早、處置在小。要著力把握社會矛盾糾紛發生、發展、變化規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鄰里、賠償等常見性、多發性糾紛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積極探索成立征地拆遷、醫患糾紛等專業調解組織,調處征地拆遷、環境污染、勞動爭議、行政爭議和醫患糾紛等新型矛盾糾紛,形成化解專業化矛盾糾紛的方法體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的科學評估體系。要重視加強村調解組織建設,發揮好“第一道防線”作用。
(二)加大部門協調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注重和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積極推動信息聯通、工作聯動和矛盾糾紛的聯排、聯防、聯調,形成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強大合力。同時,積極整合各方面調解資源,搞好“訴調對接”、“訪調對接”,實現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的有機結合,提升化解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
(三)加大調解工作宣傳力度,營造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良好氛圍。加大對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宣傳力度,不斷提升大調解工作的社會影響力,使“處理矛盾首選調解、調解也是法制建設、調解反映社情民意、調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廣大老百姓信任調解、選擇調解、使用調解,使廣大人民群眾關心支持大調解工作。
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工作大局,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不斷加強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新路子、新機制、新方法,以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為推進全鎮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富裕安寧做出了積極貢獻。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十三
搞好學校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是構建和諧校園、平安校園的必要條件,長期以來,我校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的開展,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確保該項工作落到實處。
為了進一步貫徹上級相關部門關于矛盾糾紛排查的文件精神,同時為創建“和諧校園”、“平安校園”,20__年學校組織有關人員認真開展矛盾糾紛調查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
安全穩定工作是做好學校一切工作的基礎和保障,我們進一步認識到當前我校的安全穩定工作的形勢,切實樹立起了安全穩定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決定將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納入常規管理以形成長效機制,并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學校行政班子成員及部分教師代表為組員的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進行了明確的分工,明確了各自的工作職責,做到了任務明確、責權一致、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關于“三亂”問題的排查。
1、在收費問題上,由于政策優越,我校所在地區已免除學生的所有繳費。學校將認真把關,堅決杜絕各種收費現象的發生。
2。我校嚴格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開課,規范辦學秩序,無亂辦班、亂補課現象。
三、關于師德師風問題的排查。
1、據調查,我校目前未發現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現象,也沒有侮辱學生人格的現象,并與所有教師簽訂了《安全責任書》。2、我校校園環境良好,校內無賭博打牌現象,絕大部分教職工愛崗敬業。我校通過政治學習、領導講話和集體培訓等多種途徑,培養廣大教職工樹立了良好的職業道德,指導他們追求高雅而有情趣的生活娛樂方式。
四、關于學生心理問題的排查。
通過問卷調查,教師與學生個別談話等方式,發現學生在學習、生活等方面存在諸多困惑。針對此現象,學校對心理問題較突出的學生,跟蹤談話,及時給予心理指導,此舉效果明顯,通過此工作的開展,目前我校學生未出現任何過激行為。
五、對教師考核,評優選模矛盾的排查。
對于學校教師的考核、評優、選模及有關人員調資等方案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實行“方案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三公開原則,此舉讓教職員工心悅誠服,有力地避免了我校在這一問題上的矛盾傾向。
六、關于學校設備設施與學校發展的矛盾排查。
近年來,隨著我校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學校功能室尚需健全,也嚴重制約了我校的發展。
七、關于安全隱患的排查。
1、設備設施的隱患排查。經過領導小組的深入調查,認真排查,學校左側水渠有可能發生洪澇災害,洪水可能沖毀學校北墻,進而沖壞操場。
2、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隱患排查。
我校地處公路北側,交通發達,來往車輛頻繁,給廣大師生出行埋下安全隱患。基于此,我校政教處擬定了“安全一日常規”,并將此作為學生晨訓的必講內容。安排教師到重要路口接送學生。
八、關于與校園周邊矛盾的排查。
我校校園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進行了排查,在我校周圍無網吧,無商店,無其他娛樂場所,這為學校良好的學習環境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以上是關于我校20__年6月矛盾糾紛排查情況的匯報。這次的工作可以用幾句話概括,即:建立了機構,健全了機制,落實了工作,發現了問題,采取了措施。相信有了這些工作經驗,定能為我校創建“平安校園”奠定堅實的基礎。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十四
20xx年上半年,永安社區在東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以創建永安平安年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20xx年,永安社區按照東山街道黨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放在社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網絡,并就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進行了具體分工,做到職責分明,使得各成員從根本上認識到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重要性。
在開展調解工作中,我社區在抓好社區調委會的組織網絡建設,規范了調委會的各項資料的同時,工作中我們堅持做到了“四個及時”,學習、會議及時記錄,矛盾、糾紛及時排查登記,重大情況及時報告,調解糾紛及時歸檔。堅持規范化運作是做好標準人民調解的基本條件和基礎,堅持“調解結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及時化解民間糾紛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關鍵。我們能夠做到對組里可能存在和發生的問題提前預防,有問題及時反映和處理,決不瞞報、漏報。
矛盾糾紛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針對居民反映的問題和突出矛盾,我們力爭做到不讓矛盾激化,我們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做到如下幾點:
(1)、對發生糾紛的事實加以認真調查,聽取周圍群眾的看法與意見
(2)、雙方個別談話作思想工作,必要時舉辦法律法規學習班
(3)、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
(4)、想辦法讓雙方和好,矛盾就地解決。
20xx年上半年我社區糾紛發生4起,調解率達100%,成功率達100%。今后我社區調解委員會將進一步發揮好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積極化解社區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社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各種利益關系的再調整,鄭集鎮的各類矛盾糾紛有所增多,特別是山林、資源權屬糾紛,山地承包糾紛,婚姻家庭鄰里糾紛,以及社會籌資、金融債務等方面引發的民事糾紛日益突出,有些還釀成群體性事件,影響了社會安定穩定。鄭集鎮自20xx年以來,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立足基層實際,扎實抓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探索出一套綜合運用組織、法律、行政、民間等手段,適合基層調解工作規律,符合人民群眾意愿的解決矛盾糾紛的方法,努力建立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格局,化解了大量的社會矛盾糾紛,維護了社會的安定穩定。主要做法是:
一、建章立制
一是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絡。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是一項牽涉面廣,影響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只有各部門齊抓共管,通力協作,方能有效運行。鄭集鎮及時總結、推廣幾年來的經驗和做法,建立以鄉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為依托,以司法所為支點,以各村(居)治保調解主任為網眼的長期排查調處動態管理網絡。各村政府把組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議事日程,在“選。培”上狠下功夫。即:配齊、配強隊伍;組織短期業務培訓,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研究探索調解方法與技巧,理清工作思路。
二是依法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規則、工作范圍和工作方法。建立了“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節目及活動的重點排查,敏感時期及有關政策出臺前的超前排查,共性問題的聯合排查,突出問題的專項排查;有效規范了中心的“從業”行為,促進了“中心”的`有效運轉,深得案件當事人的信服,群眾都說:“調處中心效率高,以后有事我們就找中心解決。”這充分體現了群眾對調處中心的信賴。一年來,這些“中心”共排查矛盾糾紛180余件,調處120件,調處率明66.7%。“中心”的成立及有效運轉,使xx鄉信訪總量大幅下降,越級上訪的批數和人數連年穩中有降。
三是建立黨政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組織協調、實行歸口調處的工作機制。完善滾動排查、信息報送、定期通報、領導包案、掛牌督辦等工作制度,不斷推進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
對全鄉每月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糾紛隱患及重大信訪問題和積案及時進行通報,并由鄉五套班子領導掛鉤督辦;鄉直各有關部門積極主動地支持配合有關村做好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到“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辦好自家事”,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形成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內部、消除在萌芽、解決在基層,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重大矛盾糾紛不出鄉”。
堅持一線接訪制度,開設鄉委書記、鄉長信箱,開展人大代表下鄉巡回接訪等活動,拓寬了群眾信訪渠道。同時,建立健全群體性事件的處置方案,密切關注土地征用、下崗安置、“兩勞釋解”人員等不穩定因素的各種動態,積極采取預警、疏導、處置、化解等相應對策,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集體上訪事件的苗頭納入視線,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調處。
做好農村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是關鍵。按照“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地各單位黨政一把手是抓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有效形成抓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責任體系。
開展領導下鄉接訪和主動約訪活動,定期深入到所掛鉤的村,就本人負責督辦的和該鄉村已發生的矛盾糾紛進行調查研究,靠前指揮,面對面做排查調處工作,及時地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各村政府在本轄區劃分責任片區,由村領導及“調處中心”工作人員分片掛鉤,定期進村入戶調查情況,掌握社會不穩定因素,并做到提前研究對策,提前入戶訪談,前移工作關口,及時化解不穩定因素。
二是強化矛盾糾紛排查責任追究制度。把領導干部做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實績與職務升降、獎懲掛鉤。根據中央綜治委《關于對發生嚴重社會穩定重大治安問題的地方實施領導責任查究的通知》文件精神,立足本鄉實際,制定《落實信訪效能督辦制度實施意見》及《關于發生集體越級上訪問題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對工作失職、排查社會矛盾糾紛不力,或貽誤時機,致使小矛盾釀成大事端及問題較多、長期得不到解決釀成重大事件的責任單位領導和責任單位分清不同情形分別給予督辦文秘告誡、效能告誡直至綜治“一票否決”。對各地各單位轄區或管轄范圍內發生集體越級上訪,造成不同程度惡劣影響的,分清不同情形對黨內責任人分別給予黨內警告直到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對黨外責任人則按法律程序給予相應的處理。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十五
20__年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
1、在調解工作中,司法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20__年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117起,調處117起,調處率100%,調處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2、掛牌督辦調處按期辦結率。20__年全鄉沒有掛牌督辦案件。
3、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工作機制銜接運作情況。
(一)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對接聯動。在處理行政糾紛和相關民事糾紛時,首選調解、協調工作模式,并視具體情況,將糾紛交由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調解組織聯合調解。人民調解組織在調解過程中,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調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關行政機關配合、協助的,主動與有關行政機關取得聯系,讓其配合、協助解決問題。人民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發現糾紛有可能激化和造成嚴重后果、影響社會穩定的,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進行緩解或疏導;對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糾紛,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二)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調解規則,請當事人陳述糾紛事實,向當事人宣講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在當事人認可事實、分清責任、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提出糾紛解決方案。對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的,制作調解協議書。支持人民調解組織參與訴前、訴中調解。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內容部分或者全部無效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簽訂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就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行政機關對調解不成功或當事人對行政復議和裁決結果不服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司法救濟權利和渠道,并主動配合人民法院幫助其解決問題。人民法院對可進行行政調解的案件,在立案前,應主動告知當事人,先進行行政調解。行政機關行使職權過程中引起的信訪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門調解結果而引發的涉法涉訴上訪案件以及群體性案件,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及時主動采取聯調行動,法律援助人員、律師、公證人員應積極參與,共同做好息訴罷訪工作。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匯報本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信訪問題化解情況,要求每天排查,發現苗頭及時報告,立即安排人員立即介入調處,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村級,守住第一道防線。對于重大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邊調處邊穩控,并及時向鄉綜治工作中心報告,爭取聯合解決。綜治工作中心通報各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信訪問題化解和信訪接待群眾情況,對分流、轉辦、交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明確人員、時限和解決要求,加強督辦,確保真正解決到位。每周排查、分流、交辦、轉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要求本周內解決。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進綜治信訪穩定工作,促進全鄉全年平安穩定和諧。
二、今年以來,鄉、村干部深入群眾家中,訪民情,解民憂,化糾紛。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調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努力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1、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建立健全鄉、村人民調解組織,統一為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制作工作制度牌、標識、標牌、印章等,不斷調整、充實人民調解員,落實規范化建設要求。
2、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吸收老教師、老黨員、老干部等到調解委員會中,配強人民調解力量。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邀請調解專家講解人民調解法律法規和矛盾糾紛調處的技巧方法,發放《人民調解工作手冊》和《人民調解典型案例匯編》,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水平。
3、“四抓”做實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預防。要求各村、各單位從抓早、抓小、抓苗頭著手,及時掌握信息,消除隱患,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級調處組織定期組織力量集中排查,將轄區糾紛的種類、特點、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以及涉及到穩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時反饋到司法所。抓包案處理。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實行“三包”,即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抓督查。鄉綜治辦、司法所組織人員督查指導工作開展情況,部署任務。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十六
xx街道xx社區系原來xx居委會、部分法海居委會,東街街道部分鰲峰坊居委會、水部街道部分xx居委會整合而成。四至范圍:東至五一北路,西至新權路、法海路,南至古田路,北至鰲峰坊,總面積37萬平方米,1605戶,5095人,新村樓院29座,轄區省屬單位1個,市屬單位7個,醫療單位1個,學校1所,老人活動中心1個,社區內政治文化氣息濃郁,有市人大、福州警備區、協和醫院、格致中學、xx賓館等,是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之一。
xx社區自建立以來,社區黨政班子始終堅持以增強社區黨建活動為核心,采取“抓隊伍、強素質、搞服務、聚民心的”方法,緊緊圍繞創建中心廣泛,發動轄區單位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真抓實干,初見成效,突出創建“康樂型”社區特色,著力把社區建設成為“居民文個人工作總結體活動極大豐富的快樂園”,社區建有4支志愿者隊伍,6支文藝隊,各文藝團隊在專家的指導下,演出了許多精彩的節目。在社區精神文明建設中發揮積極的作用,社區在xx風景區還設有戶外健身活動點,較好地為社區居民提供活動場所。同時,社區還著重推進“綠色社區”等創建活動。各項建設活動,呈現出和諧的發展態勢。
幾年來,xx社區積極倡導居民和共建單位開展爭當文明市民、創文明樓院、文明單位活動,設立了黨風廉政、消防、綜治、計劃生育科普、反對邪教等宣傳欄,通過教育引導,提高了居民素質。先后榮獲省級“企業退休規范化管理達標社區”、市級“鞏固國家衛先城市先進單位”、“綠色社區”、“先進社區婦聯”、“平安家庭先進示范社區”、區級“衛生達標社區”、“三八紅旗單位”、“平安社區”、“計生生育紅旗單位”等榮譽稱號。榮獲“二級達標”社區。
20xx年,xx社區認真貫徹“十八大”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如下:
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在調解工作中,司法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調處成功率達95%。
20xx年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7起,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由于排查調處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為更好地做好排查調處工作,根據社區黨委研究決定,成立了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和突出問題重點整治領導組司法所作為牽頭單位,每月到各個小區進行一次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所有社區群眾在遇相關情況下可隨時向維穩組調解組反映、匯報。為構建平安和諧的xx社區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即每半年組織召開綜治調解專干培訓、交流會議,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調解委人員參加培訓,對本月的糾紛排查調處情況進行匯報、交流。并通過會議交流形式對調解人員進行政治思想、業務知識和調解能力培訓,提高其綜合素質,更好的開展人民調解工作。
總之,xx社區深入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提高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確定社會政治穩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調處工作中將繼續努力。
篇一一、主要做法近年來,鎮黨委、政府始終將深入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力保障,通過加強組織......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十七
地點:鎮二樓會議室。
參加人員:王嘉慶、呂小玲、孫平安、余志剛、方堅堅、黃繼偉、
湯宗濤、陳剛。
二、本月矛盾糾紛總體情況。
全鎮三月份共排查出矛盾糾紛21起,調處成功糾紛21起,村級調解組織受理15起,調處成功15起,鎮受理6起調解,調處成功6起,均全部履行。其中,耕地、林地糾紛8起,婚姻家庭、鄰里糾紛各3起,合同、宅基地糾紛各2起,其它矛盾糾紛3起。總體來看矛盾糾紛主要發生在土地承包、山林界址、家庭婚姻、鄰里、合同糾紛、房屋宅基地等領域。
三、排查出的重大復雜矛盾糾紛及其調處措施。
三月份,全國“”召開,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采取多項措施,堅決將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期間社會穩定。
是涉穩事件和重點人員。
二是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制。經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涉穩事件和人員由鎮、村、派出所各派專人負責管控。
三是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一是矛盾排查調處報告制度。每月召開綜治工作例會個村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并及時向市綜治委上報全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二是矛盾糾紛調處包案制度。對一些比較突出的矛盾糾紛,落實領導包案制,集中時間人力,著手解決處理。三是矛盾形勢分析評估制度。堅持每月特別是在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前對全區矛盾形勢進行分析評估,對可能發生的群體上訪苗頭提前介入,安排人力,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經排查,未發現重大復雜矛盾糾紛。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十八
今年,我鎮圍繞“平安羅渡”建設總體目標,全面貫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健全大調解網絡,集中力量,多措并舉,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將大量的民間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為羅渡鎮的社會經濟又快又好發展提供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
一、工作成效。
我鎮繼續加大在對各級調解組織的建設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由綜治委指導大調解工作協調領導機構及工作機制。今年,全鎮已建立各類調委會25個,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調解工作,充分發揮“兩新”組織在調解工作的積極作用,建成了“楊甲銀”老干部調解活動室、315消協調解室、工青婦調解室及宙龍化工調解室等。通過橫縱網絡的完善,全鎮化解處置重大矛盾糾紛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據統計:全年我鎮共錄入85件矛盾糾紛,每件矛盾糾紛及時介入調解,調處100%,調解成功率達100%,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的“三調聯動”,有效地提高了調解成功率,維護了我鎮的和諧穩定。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協調機制,促進矛盾糾紛問題依法化解。
1、加強組織協調,落實領導保障。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列入綜治領導責任制和“平安建設”的一項重要考核內容。鎮綜治辦每季度定期召開社會穩定分析會,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程,專題研究部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各村調委會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析例會,認真研究分析轄區矛盾糾紛動態和規律,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把握矛盾調處工作的主動性,促進基層社會的安定穩定;鎮調處中心根據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深入基層了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實行面對面的指導,加強檢查和督促,確保糾紛問題得到落實。
2、規范運作機制,推進工作開展。一是落實督導機制。專門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鎮黨委副書記為組長,綜治、司法、信訪、公安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督導組,每季度下基層督促檢查工作進展,對發現的情況較復雜、牽涉面較廣的疑難糾紛問題進行研究,落實工作責任。二是落實未結糾紛調處責任制。鎮調處中心加強未結案件的回訪跟蹤,及時掌握調處進度情況,對在調處工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積極幫助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在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及開展群體性的事件隱患排查調處活動期間,鎮調處中心專門下文對未結糾紛進行任務分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五定”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和分工,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取得實效。三是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對全鎮各級調解人員進行重新摸底登記,對不勝任或長期缺位的調解員進行調整充實,建立鎮定期派人參與重點區域內村居月例會制度,暢通信息渠道,發揮村(社區)信息員的作用,隨時掌握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苗頭動向,組織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區)參與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的調處。
3、落實工作制度,促進調解規范。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調委會規范化建設標準,結合我鎮實際,規范了調委會各項工作制度的內容,上墻公示牌的規格、標準,落實了調委會的“五有、六統一”。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了糾紛排查、糾紛登記、糾紛回訪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規范了調解程序和調解文書。鎮調處中心及時指導各村普遍建立了辦公室工作職責、協調領導小組聯絡員制度、例會制度、矛盾糾紛月專報等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預防機制,嚴格落實例會制度、調處責任制、信息報送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二)務實創新形式,推進糾紛化解工作新發展。
1、開展法制宣傳預防工作。我鎮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方針,把開展專項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法制宣傳教育結合起來(3月、5月、6月、8月、11月、12.4都在鎮十字路口開展了大型的綜治、法制宣傳活動,共發放各類法制資料1萬余份及平安建設門板報3000余份),提高廣大群眾法律意識,促進矛盾糾紛預防工作取得實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調解員為骨干,扎根基層的普法宣傳隊伍,在做好大調解工作的同時,又向群眾普及法律知識,把化解糾紛問題放在預防矛盾糾紛發生上,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通過調解個案,運用生動的調解案例在基層和群眾中開展生動直觀的法制宣傳,把調處矛盾糾紛的過程,轉變成法制教育過程。充分運用廣播、墻報等各種宣傳形式矛盾排查調處工作的重要作用,編印有關法律常識分發到社區,加強了對群眾的宣傳教育,起到調解一案、教育一群、影響一片的效果;三是在黨委、政府重大政策出臺前后,有針對性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增強廣大群眾對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運用調處信息簡報等宣傳活動載體,及時反饋基層的工作動態,介紹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經驗。
2、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我鎮針對結合重大節日、階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專項活動。各級調解組織按照統一部署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專項治理結合起來,有針對性地排查調處久調不決的糾紛積案,及時發現和化解突發性的重大、疑難糾紛,切實防止矛盾糾紛激化或發生群體性的事件,有力促進社會的穩定。一是圍繞熱點問題開展排查調處。在開展全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中,各級調解組織把工作重點放在影響農村穩定、農業生產、農民生活的問題上,及時調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農村的穩定。二是圍繞中心工作化解重點難點糾紛問題。各級調解組織立足本職,在化解婚姻家庭、鄰里等常見性民間糾紛的同時,主動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參與各種類型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鎮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勞資關系等突出矛盾糾紛,促進了當地經濟的健康發展,為地方的經濟建設保駕護航。三是圍繞經濟發展主題做好生產經營糾紛化解工作。調處中心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勞資問題、工傷賠償、工程款拖欠等糾紛問題的整治力度,及時化解經濟類糾紛問題,有效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了當地經濟健康發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針對本區勞資糾紛比較突出,與相關單位協調一致,加強勞動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的勞資糾紛。
(三)加強隊伍建設,推進調解理論水平新發展。
1、構建充實了勸調員隊伍。繼續充實了勸調員隊伍,規范了勸調員的職責是及時發現矛盾糾紛、及時介入調處矛盾糾紛、及時上報矛盾糾紛相關情況。強化了調解文化大院的硬件建設,在各村落實1個調解文化大院試點,完善了文化大院的調解員、勸調員的公示及職責,繼續開展了和諧文化大院建設活動,并制定計劃正在落實。
2、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造就一支思想素質高、業務知識精、工作作風硬的調解隊伍,是有效開展調解工作的保障。3月,我鎮召開了調解員、勸調員及綜治維穩防邪信息員培訓工作會,邀請羅渡司法所所長為參會的所有調解員、信息員及勸調員代表等進行了精彩的講課。通過此次培訓,進一步提高了全鎮調解員、勸調員的業務素質,為大力弘揚調解文化構建“和諧穩定羅渡”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加強信息報送,暢通業務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現代辦公資源,設立專門電子信箱,積極鼓勵各村、社區以電子文檔的方式報送工作信息,縮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時,積極暢通對“上”和對“下”兩條渠道,對“下”通過加強與信息員的日常溝通,了解相關工作情況,及時進行指導;對“上”主動了解上級信息編發要點,及早謀劃有關信息。不斷整合資源。
3、加強工作調研,提升調解理論水平。積極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實際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第一手資料。對了解掌握的情況進行必要的數據統計,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糾紛問題的根源,提出建設性工作意見。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十九
20xx年,在上海世博會即將召開、廣州亞運會緊張籌備之際,全區啟動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工作,這一活動的開展,對充分發揮司法行政系統在預防、調處矛盾糾紛、促進社會穩定和諧,具有特殊的政治意義。我區司法局在區委、區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相關部門的大力配合下,精心組織,全力投入,為協調銜接“三調聯動”工作,制定了“三調聯動”工作方案,在法院、檢察院分別設立人民調解工作窗口,在公安派出所設立人民調解室8個,并撰稿12篇,市級新聞媒體出稿2篇,特別是在完善人民調解機制、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完善調解聯動機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今年來,全區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428起,其中:訴前調解20起,法院委托人民調解13起,治安行政調解21起,刑事和解15起,人民調解247起,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糾紛112起,調處成功率97.6%。防止群眾性上訪10起,防止群眾性械斗5起,防止民轉刑1起。
1展不平衡。針對這一問題,我們狠抓人民調解組織建設。一是以區委副書記為組長,區委政法委書記和一名主管司法工作的副區長為副組長,區委、區政府等23個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成立了石鼓區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二是在鄉、街道以司法所所長為調委會主任,成立了鄉、街人民調解委員會。一年來,全區共建設健全鄉、街、村(居)人民調解組織79個。8個鄉、街、28個行政村、43個社區全部建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配齊首席調解員196名,村(居)民小組還設立了調解小組791個,村各屋場院落、社區各樓棟設立了糾紛信息員1980人。三是試行在處資、民營企業、集貿市場、經濟開發區、物業管理委員會、醫院、交警、消費者協會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163個,在農業、林業、國土、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行政部門建立健全行政調解機制和相關臺帳。
2書格式,印制了10000本“人民調解工作卷宗”。為使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實踐中提高技能,在要求基層調解組織嚴格執行調解委員會在實踐中提高技能,在要求基層調解組織嚴格執行調解工作相關原則、程序、紀律的同時,還建立了人民調解協議書審查評閱制度,即:凡由調解委員會主持達成的調解協議,在正式出具前必須報司法所備案,由司法所對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每半年派人對調解協議書進行評閱。幫助人民調解組織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協議書的規范化水平。二是建立了區每兩月一排查,鄉、街每月一排查,村(居)每周一排查制度,并堅持經常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針對重點時期、重點地段的群眾反映較多的熱點、難點問題,如企業改制、征地拆遷補償等糾紛及時部署心項排查。三是將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進行分類,明確解決問題的責任單位的責任人,“三調聯動”工作以來,我區各級出來的,如農業養殖、企業改制、學校周邊矛盾、拆遷安置賠償、醫患等94起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全部得到了調處,成功率為100%。
3調解員觀摩庭審等形式,對司法助理員、基層調解人員進行了有針對性的業務培訓。連續四年共培訓人民調解員346人,其中20xx年85人。在此基礎上,培育出首席調解員和一批按不同專業劃分、不同領域設置的專家型人民調解員81名,人民調解員持證上崗412人,配發徽章412枚。實現人民調解員“四統一”,即統一培訓、統一發證、統一管理、統一考核。二是實現了人民調解與司法訴前調解的有機銜接。與區法院協調,設立了人民調解室,制定了《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制度》,明確了司法局、法院在訴前調解聯動機制中的職責分工,并探索形成區法院與司法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各自受理民事案件和民間糾紛的情況,把握糾紛發展變化規律,共同加強人民調解和訴前調解工作。今年來,以調解方式結案的33起,其中訴前調解20起,法院委托人民調解13起,調處成功率100%。三是實現了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對接聯動。在公安派出所設立調解室。年初以來,共受理各類矛盾糾紛36起,其中:治安行政調解21起、刑事和解15起,調處率100%。xx街道xxx交通事故賠償、xx拆遷征地補償、xx大廈股民兌現、xx鄉xx村xx的兒子因公死亡等54起法人與法人之間、法人與公民之間、公民與公民之間和重大疑難糾紛都得到了及時化解,緩解了法院民事訴訟壓力,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社會和諧。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大全(20篇)篇二十
一、學校矛盾糾紛排查是指學校對本單位的內部矛盾和糾紛,依法進行排查、調解和處理的非訴訟活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由學校領導、政教處或工會負責并實施。
二、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堅持“預防為主,防微杜漸,依法處理,避免激化”的方針。
三、堅持每月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對學校出現的矛盾糾紛應認真分析出現的原因,認真協調處理。
四、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堅持“從下到上,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生之間矛盾糾紛先由班主任、當事教師負責調處,調處無效者上報政教處調處。對未成年人涉及民事權利義務內容,應由其監護人代理。教師與學生、教師與家長、教師與教師(家屬)、教師家庭矛盾糾紛,先由政教處或工會調處,必要時交由學校領導出面調處,學校領導調處無效的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如實反映。
五、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和政策為準繩。法律和政策沒有明文規定的可依據法理、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以及社會道德規范進行調解。
六、矛盾糾紛的調解應在雙方當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不得違法給予當事人人身或財產處罰。
七、對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如因報告不及時,貽誤時機,造成社會不穩定的,要堅決追究主要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