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報告常常涉及實地調研、問卷調查、訪談等方式,以獲取全面的信息和意見,為問題解決提供依據。想要了解如何寫一篇優秀的調研報告?下面是一些具體的調研報告范例,供您參考和學習。
土地整治調研報告(匯總17篇)篇一
土地流轉有“一個允許,三個不得”原則,充分肯定保證了農民對土地的所有權,是土地的真正主人,是土地流轉過程中的主體。
土地流轉政策雖不等于承認土地私有化,但切實保障了農民對土地的所有權。如果我們基層干部按教條辦事,對上面政策理解不夠透徹,用以前強行征地的方式開展土地流轉工作,是違背《決定》精神的。我們基層干部要把握好在土地流轉中的定位,是引導者,不是主導者;是服務者,不是領導者。以前政府組織的征地經常與農民發生沖突,我覺得地方政府要負大部分責任。沒有尊重土地的主人農民,往往損害了農民的利益,在土地賠償價格不規范,一塊地經過政府一轉手,就能賺好幾倍的差價。
基層政府如果以為xx屆三中全會《決定》支持鼓勵農民土地流轉,就可以干預農民土地流轉行為,是不恰當的。應該因勢利導,適當引導,要是時機不成熟,或者沒有更好的項目,也不該刻意勉強。基層政府應該做好的是,項目引進、市場信息的及時反饋、對農民的實用技術培訓等工作。
xx年,xxx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宣告的一定要守住全國耕地面積不少于18億畝這條紅線的政策。如何貫徹科學發展規,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是現在農村建設中的難點。在“一個允許,三個不得”原則下,如何發展農村,如何有效利用流轉土地,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小芝鎮發展農家樂、休閑觀光農業、農業科技園都是可行的探索。同時,也要克服現代高效農業建設過程中浪費土地的現象。在一些成立的農業科技園,基礎設施建設很完善,但里面確是一個空殼。如何有效的把每戶零散的土地集中起來,讓農戶加入專業合作社,增加經濟效益,這在我鎮也是亟待需要解決的問題。
總之,如何有效引導農民加快土地流轉,克服小農經濟意識,加快新農村建設是個任重道遠的工作。
土地整治調研報告(匯總17篇)篇二
根據市^v^會年初工作計劃安排,我委在^v^會分管領導帶領下,于月日至日深入部分鎮街和部門,對xx年以來我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進行了調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三年來,根據國家有關宏觀調控精神,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規范土地市場秩序,為實施我市“一路三化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高度重視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工作。充分認識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堅決徹^v^、^v^關于加強土地管理、規范土地市場的重大決策,各級成立了土地市場治理整頓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制發了土地市場治理整頓系列文件,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工作任務,安排工作人員,保證工作經費,國土、財政、建設、農業、監察、審計等部門緊密配合,通過一段時間的集中整治保持高壓態勢,通過加大土地法律法規的學習教育,使各級干部的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得到加強,依法行政意識得到增強,依法管理土地步入有序軌道。如xx街道辦事處成立以來重視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進一步規范土地市場秩序,相繼制發了《關于xx場控規控建情況的緊急報告》、《關于嚴格控制建設及建設用地的通知》、《關于禁止土地非法轉讓的通知》,20xx年來無新的違規建筑和違法占地。
(二)加大各種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針對目前我市部分鎮街違規越權辦理城鎮建設相關手續、違法收取土地出讓金和建設配套費的較為普遍現象,近年來市政府多次部署、組織相關部門深入鎮街調查摸底,出臺了《xx市人民政府關于對部分鎮街違規越權辦理建設相關手續調查處理的通報》(xx府函【xx】號),深入查找存在問題,分析存在原因,提出了解決辦法及今后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對于迅速遏止和糾正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起到了良好的推動作用。
(三)規范、執行土地管理各項制度。通過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建立了集中統一的土地管理機構。建立了經營性用地公開出讓、用地貯備收購制度,統一了建設用地審批、房地產權證的發放、征地補償安置實施主體及相關政策,不斷規范完善各項制度,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確保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比如規范土地供應管理對所有建設用地實行集體會審和用地公示制度,符合招標拍賣條件的一律公開招標拍賣和掛牌出讓并規定底價,xx年共收取土地出讓金萬元xx年達億元今年月入庫數萬元有效地抑制了國有土地資產的流失增加了政府的土地收益。
(四)加強拆遷工作管理。堅持依法拆遷,堅持政策標準,堅持以人為本,情理法拆遷,堅持做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完善政策,加大宣傳,齊抓共管,公開陽光作業,確保了東部新城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的順利推進,既保證了建設發展,又維護了社會穩定,取得了較好成效。
(五)狠抓遺留問題的解決。結合深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狠抓了“兩證”遺留問題辦理,受到社會各界廣泛好評,加大了對歷年拖欠農民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清理兌現力度,為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作出了積極努力。
(一)工業園區存量建設用地利用率不高。新增建設用地難和存量建設用地閑置的矛盾并存,據最新統計,個工業園區閑置一年的土地占供地總量的閑置一年以上未動工的占。xx開發區個別單位用地閑置長達十年以上。
(二)正確處理保障經濟社會發展與依法辦事的關系各地實際運用中依然有差距,對貫徹法律法規嚴格土地管理防止新的遺留問題發生的政治敏銳性、警覺性在認識上依然有差距。個別地方認為按規定辦手續,占用時間長,發展受到了影響。
(三)土地監管執法力度不夠。發現土地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土地違法行為的手段薄弱,對如何預防構建防范體系研究不夠。今年市政府通報xx年以來部分鎮街違規越權辦理建設相關手續項目是個。
(四)對群眾反映東部新城征地拆遷補償后期工作的一些跡象應引起足夠重視,防止新的不穩定因素的出現。對遺留的城鎮、場鎮國有公房“兩證”的辦理同樣應引起重視,防止象xx辦事處、xx場辦公樓未完善手續的類似情況的發生。
(一)統一思想,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思想統一到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上來,切實增強對嚴格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把落實好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作為對政府執政能力的檢驗。必須正確處理保障經濟社會發展與保護土地資源的關系,認真總結經驗,積極推進土地管理各項改革,充分利用現代高新技術加強土地利用動態監測、檔案建設和基層隊伍建設,不斷完善土地法制,建立嚴格、科學、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確保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進一步加強土地市場建設,規范土地市場運作。強化政府對土地的集中統一管理,壟斷土地一級市場,放活土地二級市場,土地征用、劃撥、出讓、轉讓等工作,必須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實行用地集中統一計劃供應,經營性用地必須按“招拍掛”方式進行出讓,嚴禁違規出讓經營性土地使用權。要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地價管理,及時調整更新和公布基準地價,健全地價體系;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金征收管理,嚴格實行土地出讓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做到應收盡收。
(三)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加大土地管理執法力度。一是嚴格按出讓合同約定加強建設用地跟蹤管理。嚴禁閑置、囤積、炒賣土地。對用地單位閑置的土地,嚴格按照《^v^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二是加大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建立公開的土地違法立案標準,以利社會各界監督,建立國土資源與監察、審計等部門聯合辦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既查處土地違法行為,又查處違法責任人。典型案件要公開處理。防止有案不查、違法不糾、執法不嚴的現象發生。對歷史遺留問題要妥善處理,總結經驗教訓。
(四)加強征地實施過程的監管,維護公開、公平、公正法制秩序。健全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補償辦法,妥善安置被征地農民,使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加強規劃實施管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凡涉及改變土地利用方向、規模、重大布局等原則性修改,必須報原批準機關批準。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也不得擅自修改。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及村鎮建設用地管理,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增量,盤活土地存量,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五)牢固樹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規的意識。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深入持久地開展土地法律法規的學習教育活動,深刻認識我國國情和保護耕地的極端重要性,本著對人民、對歷史負責的精神,嚴格依法管理土地,積極推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實現土地利用方式的轉變,走新型工業化、城市化道路。進一步提高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識,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合理用地。對違反法律法規批地、占地的,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土地整治調研報告(匯總17篇)篇三
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堅持農戶自愿的原則將經營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并經過鄉級土地管理部門備案,簽訂流轉合同的行為,土地流轉是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發展,是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的客觀要求。近年來,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對解決農村土地閑置、耕地拋荒、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發展有積極貢獻。
(一)流轉速度加快,漸具規模。自19xx年農村土地二輪承包以來,我縣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速度呈逐年遞增之勢,流轉的土地面積不斷擴大,參與農戶不斷增多。至20xx年,家庭承包流轉總面積12.88萬畝,比上年增加2.61萬畝、增長25.4%,比20xx年增加6.40萬畝,增長98.8%;流轉總面積占承包耕地總面積的比重為18.5%,比上年提高3.7個百分點,比20xx年提高9.2個百分點;參與流轉的農戶1.51萬戶,比年年增長24.8%,比20xx年增長91.3%;參與流轉的農戶占家庭承包經營總農戶的比重為14.8%,比上年提高2.9個百分點,比20xx年提高10個百分點。
(二)流轉類型多樣,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標準,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分為各種不同的類型。1、以流轉主體為標準,可分為農戶與村委會之間的流轉和農戶與農戶之間的流轉。其中以農戶與農戶之間的流轉為主,農戶之間的流轉面積為10.81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83.9%;流入合作社的面積0.96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7.5%,流入企業、大戶或其他的面積1.11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8.6%;2、以流轉對象為標準,可分為責任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動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三荒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其中以責任田承包經營權流轉為主,約占總流轉面積的90.0%;3、以流轉方式為標準,可分為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及其他形式流轉。20xx年我縣轉包流轉面積5.37萬畝,比上年增加1.47萬畝,增長38.0%;轉讓流轉面積1.19萬畝,比上年減少0.04萬畝,下降3.6%;互換流轉面積1.69萬畝,比上年減少0.41萬畝,下降19.4%;出租流轉面積4.21萬畝,比上年增加2.07萬畝,增長96.7%;股份合作及其他形式流轉面積0.42萬畝,比上年減少0.25萬畝,下降37.3%。其中以轉包為主,約占總流轉面積的41.7%。轉包中又以外出打工或經商農戶,將土地轉包給親友或本村其他農戶居多。此外,還有農戶將土地轉包給種植、養殖大戶以及集體向農戶反租轉包等形式;4、以流轉規模為標準:一是流轉規模過千畝的,現有3個,分別是三岔河**領辦的湘北蔬菜合作社流轉面積0.24萬畝,主要種植各類蔬菜;安障鄉**領辦的裕民糧食種植合作社流轉面積0.17萬畝,主要種植水稻;安宏鄉劉少華領辦的華泰水稻種植合作社流轉面積0.10萬畝,主要種植水稻。二是流轉規模在200-1000畝之間的,現有14戶,流轉面積0.80萬畝,主要集中在安豐、安康、安昌、安垱、安凝、焦圻等鄉鎮,以水稻、蔬菜、葡萄種植為主。三是流轉規模在100-200畝之間的,現有41戶,流轉面積0.76萬畝,全縣每個鄉鎮都有,其中較多的有官垱、安豐、安昌和安宏等鄉鎮。四是其他流轉屬于小規模流轉,戶數多,基數大,達10萬畝。
(三)大戶發展良好,具有一定引領作用。流轉大戶具有市場信息靈、銷售渠道穩的優勢,生產產品質高量、適銷對路的農產品,從而提高產品銷售價格,收入增加、效益增長,對土地流轉注入正能量。如三岔河鎮羅洲村湘北蔬菜合作社,于20xx年12月成立,注冊資金162.32萬元,注冊社員160名,流轉面積2350畝,其中20xx年合作社租賃三岔河鎮的羅洲、三多、春美、長明、合家垸、天保6個村的土地1239.5畝,涉及農戶135戶。土地租賃期限1-3年,租賃價格為每年每畝200-300元。135個出租戶簽訂合同的有75戶,60個出租戶屬于口頭約定,時間一年一定。合作社主要生產無公害蔬菜,另外種植少量的水稻和高粱。20xx年-20xx年,合作社年經營收入1088萬元,凈利潤55萬元左右,由于收入高、效益好,輻射帶動三岔河鎮20xx戶農戶種植蔬菜1.08萬畝,每畝產值達0.45萬元。
二、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目前土地流轉大多是農戶間自發進行的,比如無力或不愿經營承包地的農戶,經自行協商臨時把承包地交由別人(大多是親友、鄰居或同村村民)代耕代種,原承包合同關系不變,時間、條件一般由雙方口頭約定。20xx年,我縣簽訂流轉合同的耕地流轉面積為5.10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39.6%,沒有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的占60.4%,其中,既無書面協議又無口頭約定的約占10%;而經過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登記、備案或簽證及公證機關公證后流轉的土地更少。有的即便雙方簽訂了書面協議,但也存在手續不規范條款不完備等問題,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沒有明確的規定,一旦出現糾紛無法追究責任,而且缺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價格評估機構,對于農村流轉地價的評定缺乏科學合理的標準,導致農地轉讓的隨意性和無序性。
(二)土地流轉期限過短。目前我縣土地流轉的期限90%以上是一至兩年,三年以上的少,五年以上的更少,有些即便是簽訂幾年以上的流轉協議,協議上規定了流轉期限,但由于土地流轉金大多是一年一付,有的農戶看到流轉大戶效益好,就隨時終止流轉協議,有的大戶由于管理或技術或市場原因當年出現虧損付不出土地流轉金,農戶隨即就終止了流轉協議,因此土地流轉不穩定,期限短,不利于土地流轉后農業的長遠規模發展。
(三)土地流轉中農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是土地流轉缺乏對農民利益的保護機制。在土地流轉前,缺乏對種植大戶和企業業主農業經營能力的資格審查與評估的市場。無論是政府推動還是自發進行的土地流轉,對承租方農業經營能力的資格都沒有進行嚴格審查,更沒有讓承租方交納經營風險保證金。在土地流轉后,流轉業主一旦經營上出現失誤,無法履約,常常給參與流轉的農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沒有有效的補償辦法,風險由農民和政府承擔。二是農民的流轉收益缺乏增長機制。在流轉合同的約定上,農民土地流轉收益一般是一定不變,流轉期間不再調整租金,流轉收益沒有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得到相應增長。
(四)土地流轉市場機制及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完善。一方面,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化運作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尚未形成統一規范的土地流轉市場,流轉中介組織較少,流轉信息傳播渠道不暢,土地供需失衡,影響了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限制了土地流轉區域范圍,制約了農村土地流轉的有序進行。另一方面,目前針對土地流轉尚未建立完善的資產評估機構、委托代理機構、法律咨詢機構、土地投資機構、土地保險機構等,制約了土地交易市場的發育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健康、有序進行。
(五)土地流轉管理不健全。目前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從上到下的農業行政部門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在流轉程序、流轉手段、流轉檔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統一規定,土地流轉主管部門雖然制定有規范的操作規程和土地流轉合同文書格式,但缺乏完整的政策體系,缺乏現代化的工作手段,糾紛隱患較多。鄉鎮農經機構管理體制不順,職責不明,流轉行為無人監管,流轉糾紛無人受理,農民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一)政府角色定位不明晰。政府的指導是幫助集體土地健康、有序流轉的保障。目前部分基層政府和部門角色定位不準,認識錯位,普遍把經營權流轉當成流轉主體的經濟行為,對不利的流轉模式不能做到限制和終止,同時沒有科學制定流轉后農民出路的規劃,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沒有做好應急處理預案,提供服務,化解矛盾。因此政府應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積極引導,搞好規劃、提高服務,在集體土地流轉中做好服務員、裁判員的角色。
(二)農民流轉意愿不強烈。分析當前的土地流轉現狀,存在農民流轉意愿不強烈的現象。究其原因如下:首先,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失地農民缺乏生存保障。對于絕大多數農民來講,主要還是依靠土地收入解決看病、上學、養老等問題,普遍把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些農民即使轉移到了二、三產業,由于失業的風險和收入的不確定性,他們仍把土地作為最后的退路,寧肯粗放經營,甚至不惜拋荒棄耕,也不愿意轉移出讓”。其次,農民轉移就業空間小。“土地流轉的速度應該與工業、第三產業就業崗位增加的速度與城市基礎設施容納的程度相適應”,當前,城鎮化速度慢與城鎮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能力不足導致農民轉移就業不暢,不愿放棄土地。第三,部分土地轉出收益吸引力不大,尤其是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出臺和新農村建設的實施提高了農民對土地價值的預期,致使流轉意愿不強烈。
(三)土地流轉后資金與技術支持不足。土地流轉后,要實現規模化生產、集約化經營,必須進行資金投入和技術支持。經營者開發資金匱乏,是制約土地流轉的重要原因。一些經營者大面積承包土地后從事高效農業開發,后續發展中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
(四)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存在矛盾。土地流轉的目的是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土地規模化、集約化效益,而第二輪土地延包實行的是“耕者皆有田”政策,不僅土地分戶經營,而且農戶在這種嚴重分散的土地上還要種植從糧食到飼料、蔬菜等幾乎家庭所需的全部作物,這就進一步加重了土地的分散程度,形成了分散、細碎、小規模的土地經營方式,難以實現土地成片集中流轉。而且業主在實施土地規模流轉時,往往因為一戶或幾戶承包戶沒有談妥,而使土地規模化流轉難產,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阻礙了土地的規模化經營。
四、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健康進行的對策思考。
(一)建立土地流轉機構,加強服務機能。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因地制宜,切實把握“適度”兩個字。首先,必須始終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流轉原則,不能盲目跟風推進,以行政手段推行農村土地流轉。對于政府和村級組織來說,只能是進行政策導向,創造發展環境,加強服務管理。其次,要把握規模的“適度”。因此鄉鎮要成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站,配備人員,明確職責,切實制定有效的措施,搞好政策宣傳,積極引導村、社及農民群眾在自愿、有償的前提下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工作,認真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二)積極培育規范化的土地流轉市場。推進土地流轉,就要積極培育土地流轉市場,建立嚴格、規范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一是健全農地流轉服務平臺,建立農地流轉信息庫,開展信息咨詢、評估、協辦手續等服務;二是建立農地流轉信息網絡,使廣大農戶和有意投資農業的經營者能及時、準確獲取可靠信息,溝通市場供需雙方的相互聯系,切實解決農地流轉信息不暢、配置不佳的問題;三是建立科學的土地流轉價格形成和指導機制。“根據市場供求、宏觀經濟運行狀況和土地受讓方的投資變化,在研究受讓方承受能力的情況下,適時進行流轉價格的調整,以便更好地反映土地的動態價值變化”,從而建立健全農民流轉收益增長機制,保障農民收益能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得到相應增長。
(三)深入強化土地流轉的規范化管理。一是要處理好土地流轉促進農業綜合開發與保護基本農田的關系,處理好土地開發與保護群眾權益的關系。把各種流轉方式納入規范化管理,確保交易雙方權利和義務明晰;二是要切實做好農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明確農戶在農地轉讓中的主體地位,禁止村級組織代替農戶或超越農戶對外簽訂流轉合同,依法保障農戶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三是要制定規范的土地流轉程序,提供規范格式的土地流轉合同文本,實行流轉合同登記備案制度,確保土地流轉規范有序;四是要加強宣傳和監督,杜絕土地流轉過程中隨意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現象。
(四)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規模經營主體。要有效地加快土地流轉,關鍵是要創新能促進農村生產力解放和提高的規模經營主體。首先,大力培育以家庭農場和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主的規模經營主體,努力形成“規模化家庭經營+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其次,加快構建服務“三農”的金融平臺,積極探索信貸支農的重點,適度降低支農信貸利率。
(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配套保障機制。土地流轉的健康進行有賴于農村配套保障機制的完善。農業是高風險低收益的產業,不僅要受自然生物因素的影響,還要受社會經濟因素的影響。
土地整治調研報告(匯總17篇)篇四
近年來,我們搶抓機遇,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市xxx門的支持,深入開展土地整治,切實把每一項工程作為德政工程、富民工程來抓,先后申報并組織實施地方占補項目124個,建設規模公頃;省級聯合項目1個,建設規模公頃;市級聯合項目4個,建設規模公頃;省級投資項目9個,建設規模公頃;有力地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達到了實施一項工程、改變一片生態、培育一個項目、帶動一個產業、富裕一方百姓的良好效果。
1、高度重視,強力推進。為把土地整治這一好事辦好,我們成立了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國土、財政、水利、農業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對每個項目相應成立工程建設指揮部。縣政府還與項目鎮、鎮與項目村層層簽訂責任狀,實行目標責任制考核。特別是在項目動工前和實施過程中,我們始終尊重群眾、依靠群眾、發動群眾,將項目區面積、工程概況以及拆遷補償標準等內容向群眾公開,對土地權屬調整依法、公正、公開操作,充分利用各類會議、簡報、標語、宣傳手冊、新聞媒體和上門走訪等形式,向群眾宣傳有關政策,凝聚群眾共識,在全縣上下形成了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動配合、群眾廣泛參與的良好格局。
2、科學規劃,注重可行。土地整理是一項綜合性系統工程。我們在學習借鑒先進地區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紅安實際,因地制宜,科學編制土地整理區域規劃。對荒地開發整理,以小流域為單元,全面衡量田、水、路、林,確保合理布局;對低丘崗地改造項目整理,以實現“三個集中”為重點,即農民住宅向中心村和小集鎮集中、鄉鎮村辦企業向工業園區集中、農田向規模經營集中,重新界定村莊、居民點和鄉村界限權屬,科學修訂鎮村規劃;對高產農田土地整理,通過移土回填、剝離回填等方式,改善耕作層,使“瘦田”變“肥田”,“低產田”變“高產田”;集中整理“荒、廢、閑”項目,重點是挖掘土地的整治潛力。
4、落實資金,加強監管。對項目資金的使用,我們嚴格做到“四個堅持”,即堅持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建立專帳;堅持按照規定范圍開支,絕不突破相應概定總額;堅持法人“一支筆”審批,嚴把資金管理關;堅持科目資金決算,嚴格資金審計。對項目建設資金,嚴格做到“五個到位”,即工程預算到位、施工合同到位、簽字核實到位、正規發票到位、驗收報賬到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我們還請審計部門到現場“查、對、核、審”,發現問題及時反饋整改。同時,我們還經常組織開展土地整治集體廉政談話,打好預防針,念好緊箍咒,有力地保護了項目建設資金的安全,全縣沒有出現因資金問題停工事件及違紀違規的案件。
5、強化管理,保障質量。對每個建設項目,我們采取“一到、二查、三督”的方式,加強質量監管。“一到”即監理人員、技術人員、協管人員在每一個單元單項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必須有專人到現場監督;“二查”即查施工前圖、地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查進場原材料是否符合國家行業標準;“三督”即管理人員、聘請人員、當地群眾交叉監督,對不符合規劃的施工堅決停工,對各標段建設工程嚴格實行末位淘汰,對工程建設質量實行終身負責制,確保每一個項目都建成為人民群眾滿意的工程。
1、增加了耕地面積,保障了用地需求。紅安版圖面積較小,土地資源十分有限,而經濟發展較快,用地需求較大。工業用地、城市建設用地、交通、水利、電力等大型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和農民建房用地逐年增加,外加國家實行退耕還林、退田還湖政策等,使用地矛盾十分突出。通過土地整理,增加了耕地面積。彌補了紅安建設用地指標的不足,實現了耕地占補平衡有余,有效保障了紅安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的用地需要。
3、農民得到了實惠。一是提高了耕地產出率。經過整理后的耕地,土壤肥力得到提高。據測算,項目區土地整理后,耕地生產能力普遍提高了10%-20%,生產成本降低了5%-15%,增加了農民的種植收入。二是農民得到了用工收入。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除專業技術人員外,所需的勞動力全部就地招工,農民通過參與施工,可以直接獲得勞務收入。三是改善了農村人居環境。通過鄉村道路建設,使項目區的每個自然灣都通了水泥路,解決了村民出門難、行路難;通過防護林建設,村莊得到了綠化;通過清淤排漬,改善了村民的衛生環境。
1、缺乏專項規劃。土地整理是一項長期而龐大的系統工程,搞好此項工作,必須有一個長期、全面、科學的規劃作指導。
2、土地整理資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導向效應發揮不夠。當前,中央和省市高度重視新農村建設和“三農”問題,對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的投入不斷加大,財政、農業、水利、交通、建設、林業、文化等部門涉農資金很多,但這些涉農資金整合得還不夠,使土地整理的資金導向效應沒有充分發揮出來。
3、村莊整理尚待破題。長期以來,紅安農村建設缺少規劃,各種功能區沒有區分,農民建房無序、零星、散亂,鄉鎮企業廠房用地布局不合理,廢棄房隨處可見,普遍存在“有建設、無規劃;有新房、無新村”的現象。許多農舍總體占地面積相對較大,實際利用率低下,而且多是占用最好的耕地,造成農村耕地浪費。隨著計劃生育國策的推行和農村人口大量向城市流動,許多農戶的房子“房間多、住人少;占地多、用處小”,村莊“空心化”現象比較普遍,因此,必須開展村莊整理。這是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減少建設占用耕地、實現耕地保護目標的根本出路,也是土地整理開拓新領域、實現新突破的必然選擇。
1、編制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要在全面掌握紅安建設用地、農用地、未利用地的數量和分布狀況的基礎上,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一體化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和村鎮規劃,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土地開發整理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做到一次規劃,分期實施,逐步到位,以指導和規范紅安的土地整理工作。
2、充分發揮土地整理資金的導向效應。依托土地整理推進新農村建設是一項涉及多部門、多領域的系統工程,而決不僅僅是國土部門一家的事。要按照“各炒一盤菜、共辦一桌席”的思路,整合力量,齊抓共建。要采取“渠道不變、管理不亂、集中投入、各記其功”的辦法,以土地整理項目為平臺,國土、財政、農業、水利、林業、交通、建設、文化等部門密切配合,整合各類支農資金,按照規劃集中投向項目區,發揮資金的集聚效應和放大效應,提高各類支農資金的綜合經濟社會效益。
3、切實把村莊整理作為土地整理的重要內容。在做好土地平整工程、農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防護林工程四大板塊的同時,要把村莊整理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土地整理之中,同時積極爭取國家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居民用地減少掛鉤試點項目,把遷村騰地、零散居民點歸并、廢棄宅基地和工礦地整理、“一建三改”(建沼氣池、改廚、改廁、改圈)及村莊環境治理結合起來,以科學化、現代化、實用化的標準統一規劃、集中蓋建,配套建設水、電、氣、路、通訊、文化、休閑、娛樂等基礎設施,引導農民居住向新型社區集中。這樣既可以增加耕地面積,又可以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和鄉村文明程度,還可以直接推動中心村和中心鎮建設。但在開展村莊整理時要防止不切實際地大拆大建,給農民生產生活帶來不便,給工程實施帶來阻力。
4、把土地整理與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有機結合。第一,與農業板塊基地建設相結合。要使土地整理實現增效增收,必須與農業板塊基地建設結合。在土地整理中,要根據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因地制宜確定整理后土地的用途,圍繞優質稻、雙低油菜、無公害蔬菜、苗木花卉等特色農業主導產業,從規劃論證、項目施工到竣工后的使用都注意科學布局、精心組織,建成一批設施配套、旱澇保收,環境優美的農業板塊基地,使整理出的農用地能夠適應優化農業區域布局、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產品競爭力和增加農民收入的要求,使土地整理成為推動農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手段。第二,與促進農民增收相結合。“土地是財富之母”,是不可替代的資源,是一種特殊的生產要素。要通過土地整理充分挖掘這一生產要素的市場屬性,建立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一是把通過整理增加的耕地置換為建設用地,作為村集體財產,組建市場主體,發展非農產業。二是條件適宜的地方,在確定農民土地承包產權的基礎上,引導農民淡化地權,強化股權,組建股份合作社,使農民成為土地股東,得到分紅。三是大力引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把整理后的耕地由現代農業企業承包經營,農民收取地租,還可以成為企業聘用的農業工人,獲得工資收入。
5、把土地整理與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機結合。整理前后土地的質量、數量發生變化,利益格局也隨之變化,土地整理不僅要完成各項工程措施,還要進行地籍調查、現狀確認、權屬變更、土地登記等工作。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是紅安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中的五項改革之一。要充分利用土地整理之后土地權屬調整的機會,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和原有產權的基礎上,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制度,允許盤活土地使用權,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和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的土地使用權流轉制度。要鼓勵農民將承包地向專業大戶、農場和農業園區流轉,保證土地相對集中使用,實現農業機械化耕作、規模化經營、現代化生產,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推動農村剩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農村人口從小村落向中心村、從鄉村向城鎮集中,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
土地整治調研報告(匯總17篇)篇五
在國家部委及地方政策合力的推動下,各地結合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自然資源稟賦特點,探索推動土地整治與多種要素的綜合跨界融合,進行全域規劃、整體設計,用綜合性手段進行整治。經總結提煉,全域土地綜合治理項目運作思路和關鍵點如下:
項目策劃是通過調研收集基礎信息,分析土地資源及利用存在的問題,準確把握區域內土地綜合整治的需求,在此基礎上編制相關規劃、制定整治實施方案。一般由政府主導,擬參與企業可為政府提供調研、規劃及方案編制等技術服務。
全面調查農村建設用地復墾、宜耕土地后備資源開發、耕地質量提升、高標準農田建設等土地后備資源潛力,同步調查農房建設、產業發展、公共設施、基礎設施、生態保護等各項用地需求,以及鄉鎮(街道)、村班子執行能力和群眾意愿,聽取群眾意見。
備選項目的選擇以統籌解決農村耕地碎片化、空間布局無序化、土地資源利用低效化、生態系統質量退化等問題為出發點,以打造試點區域集約高效的生產空間、宜居適度的生活空間、山清水秀的生態空間為落腳點。從落地的角度,應當具備一定財政資金保障能力、工作基礎好的項目。
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是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的依據,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是規劃實施的平臺和手段。
在編制鄉鎮國土空間規劃時,就應明確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的目標任務、整治區域、主要內容、空間布局等。鄉鎮的定位,避免雷同;對于詳細規劃要注意明確發展的空間邊界,并基于此確定各項指標;對于專項規劃要注意邊界清晰、項目明確。
涉及的村莊必須科學編制村莊規劃,要按照宜農則農、宜建則建、宜留則留、宜整則整的原則,將整治任務、指標和布局要求落實到具體地塊,明確組織管理、實施時序、項目安排、資金估算和投資來源等。
在規劃完成后,應編制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各類子項目安排、資金概算、進度計劃、保障措施等,將整治任務、指標和布局落地上圖、具體到地塊。
工作目標任務:。
(一)工程項目區土地利用現狀、人口、產業、村莊建設、基礎設施、環境地質條件和地質災害等情況(工程項目區涉及多個行政村的,土地利用現狀與人口分村進行統計)。
(二)工程項目區內土地利用、村莊建設、基礎設施、產業發展、農業生產、生態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三)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的可行性分析(重點從發展基礎、群眾意愿、整治潛力、生態修復能力等方面闡述)。
主要包括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村莊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產業發展、生態保護、環境整治等方面的目標,各項目標設定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可量化、可統計、可考核。
(一)劃定土地利用功能分區(根據村土地利用規劃、當地自然條件差異、土地利用現狀、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特色,對農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進行優化,合理劃分農業生產、村莊建設、產業發展和生態保護等功能分區,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二)明確各功能分區重點整治內容(明確各土地利用功能區重點整治內容,合理劃分整治分區,明確整治任務和目標)。
資金概算:
(一)土地整治項目安排(統籌安排高標準農田建設、旱地改水田、耕地質量提升、農村建設用地復墾、宜耕后備資源開發等項目,明確各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二)各類建設項目安排(對新農村建設、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現代農業及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公共服務配套設施與基礎設施建設、農村拆違治違、村莊環境整治、交通、水利等具體項目進行安排,明確各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三)生態修復項目安排(對損毀土地復墾、土壤污染防治、廢棄礦山治理以及其他生態修復工程等具體任務進行安排,明確各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一)對土地整治項目實施后可能形成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進行分析,例如耕地的面積增加和質量提升對農業生產的影響、騰退建設用地對鄉村建設的影響等等。
(二)對項目實施可能遇到的風險進行預測分析并提出對應的解決措施。
(一)組織保障措施:闡述項目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領導、協調、工作落實等舉措。
(二)資金保障措施:項目投資總額、資金來源以及資金平衡情況等。
(三)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闡述工程實施生態保護防治措施以及后續管護措施等。
(四)項目監管措施:闡述工程質量、工程進度、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監管措施及驗收標準和程序等。
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通常涉及的整治范圍較大、項目類型較多、投資規模較大,政府應多元化的渠道開展資金籌劃和投融資規劃,資金來源主要包括財政資金、政策性銀行、開發性金融、社會資金、村民資金。
財政資金是我國土地整治項目的主要資金來源,一般包括國家或地方政府每年預算安排的土地整理復墾、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提升、農田水利、危舊房改造、電力通信燃氣等相關涉農資金和涉農項目。整合各類涉農資金和項目,發揮聚合效應是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在資金籌措的重要渠道。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成立于1994年,是國家出資設立、直屬xxx領導、支持農業農村持續健康發展、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國有政策性銀行。其主要任務是以國家信用為基礎,以市場為依托,籌集支農資金,支持“三農”事業發展,發揮國家戰略支撐作用。經營宗旨是緊緊圍繞服務國家戰略,建設定位明確、功能突出、業務清晰、資本充足、治理規范、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良好、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農業政策性銀行。
目前,農發行有現代農業園區貸款、農村土地整治貸款、整體城鎮化建設貸款、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貸款等多個貸款產品可用于土地綜合整治相關項目。
國開行主要通過開展中長期信貸與投資等金融業務,為國民經濟重大中長期發展戰略服務。開發銀行現代農業貸款是指以“四化同步”、糧食安全、農業對外合作、“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為導向,與符合開發銀行準入標準的各類型主體合作開展的中長期或短期貸款。貸款范圍包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牧、漁服務業,農副產品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飲料和精制茶制造業,煙草制造業,農產品批發、零售、倉儲。
企業是最活躍的投資主體,對土地綜合整治進行系統性梳理,可篩選適于采取ppp/特許經營模式的項目,引進社會資本投資。鼓勵社會資本采用“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土地流轉+優先雇用+社會保障”“農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利益聯結方式,與農民建立穩定合作關系、形成穩定利益共同體,做大做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小農戶生產經營能力和組織化程度,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鏈增值收益,讓社會資本和農民共享發展成果。
村民是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受益人,可通過政府來進行組織和協調,策劃一些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參與建設、參與效益分紅的一些項目,例如可引導農戶在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下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或集體資產管理公司,由該村集體組織負責對項目資金的投入與運轉。
由于土地資源的特殊性,在推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時通常需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堅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主體地位,讓農民共享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作成果。根據項目建設內容、財政實力、業主需求與意見,企業參與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模式主要包括epc模式、bot模式(ppp/特許經營)、tcs模式等。
epc模式(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即工程總承包模式,指受委托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項目整體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全過程工作,最后將項目整體移交給業主的模式。此模式下政府負責解決建設資金,企業對工程的質量、安全、費用和進度負責。
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運營-移交模式,指簽訂特許經營權協議,企業承擔全域土壤整治項目的投資、建設、經營與維護。在協議規定的運營期限內,企業獲得運營收益,以此收回項目投資、建設和運營維護成本,并獲得合理回報。約定期限結束后,企業將項目整體無償移交給業主。此模式下,項目資金由社會投資人承擔,政府負責項目規劃、協調、監督等工作。
tcs模式(technicalconsultationservices)即技術咨詢服務模式,指企業為業主提供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前端的技術咨詢服務,主要包括場地調查和風險評估、修復過程咨詢、規劃咨詢、制定技術方案、實施方案編制服務、投融資咨詢等。
項目實施主要工作內容包括編制工程建設方案、工程施工、項目驗收。
土地整治類子項目依據批復的規劃設計和施工圖,制定建設方案,統籌推進各子項目實施。工程建設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各子項目建設內容、建設目標、實施組織機構和工作機構、工程進度和質量保證措施、資金來源與籌措、實施管理和制度保障措施、土地權屬管理、檔案管理制度等。
土地整治類子項目嚴格按規劃設計、施工圖和工程管理有關要求組織實施。其他子項目按相關行業規定或程序落實本部門子項目施工,加強子項目實施過程管理,保證項目按時按質完成批復的建設目標。
全域土地整治工程建設完工后,相關子項目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技術標準、規程的要求實行工程驗收。驗收內容主要通常包括:項目規劃設計、預算執行情況、項目完成情況、工程建設質量情況、完成工程數量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竣工結算、工程管護措施、土地權屬管理、檔案資料管理等。
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收益與土地整治后的增值收益密切相關,主要包括三種,一是在政策對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指標等等的流轉收入;二是利用整治后土地發展高效的農業種植、養殖、加工等產業,通過農用地生產能力提高帶來增值收益;三是土地整治后發展相關產業的收益,如通過旅游休閑、康養護理、教育科研等發展,增強鄉鎮的自我造血能力,獲取經營收益。
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作為鄉村振興中一個重要的領域,處于由浙江先行向全國推廣的階段,預計未來市場空間較大,從實施上看有三項重點工作:一是前期準備工作較長,需要詳細調研實際需求和群眾意見,科學的制定村莊規劃和實施方案,并通過政府組織的論證;二是在資金層面需要統籌來自各個條線的政策資金、優惠信貸資金、社會資金及村民資金等,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分散項目風險;三是在回報機制設計上需要結合當地財力來制定合作模式,從政策上落實土地指標交易收益、從市場上層面論證和落實產業發展收益。
土地整治調研報告(匯總17篇)篇六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是推進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的基礎性工作,下面是精心整理的農村土地確權調研報告,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是推進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的基礎性工作,是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內容的重點任務,對順利推進農業現代化,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如何讓群眾放大土地的經營效益,如何把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確立下來,是當前農村工作面臨的新任務、新課題。中央和省、市對土地確權工作出臺了大量的政策和方案,非常及時,非常必要。我縣按照中央和省、市出臺的政策,制定了《**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實施方案》,力求三年內完成全縣農村土地的確權頒證工作。通過一年多的努力,我局對土地確權工作有以下幾點感觸:
1、農村土地確權是當前加快農業發展的需要。當前,農業產量已達到最高值,傳統模式下增產增收的空間越來越小,投入與產出越來越不成正比,如何減少投入、增加產出是今后農業發展的一大問題。現階段,國家倡導通過農村土地確權推進農村土地有序流轉、發展規模經營,為農業的快速發展指出了一條新的道路,有效突破了制約農業增產增收的瓶頸,滿足了農業快速發展的需要。
2、農村土地確權是實現農民期盼的需要。隨著農業經濟的發展,農民對流轉土地的前景有了進一步的認識,流轉土地的熱情有了進一步提高,農村土地確權對實現農民土地流轉的愿望提供了嚴格的法律程序上的保障。同時,農民也希望通過確權來明確自己承包土地的權屬。
3、農村土地確權是實現農業規模化經營的需要。農業要發展,成方連片的規模化經營是重要舉措。要實現規模化經營,就必須要將農民手中現有的土地征集到一起,發展農場式耕作。而實現了農村土地經營權的確權頒證,才能進一步促進農村土地流轉,更好的發展規模經營。
4、農村土地確權是實現兩區同建的需要。建設新型農村社區和新型農業產區,需要土地流轉的支持;而土地流轉更離不開土地確權的強力支撐。
5、農村土地確權是整合農業資源的需要。整合農業資源,擴大種植規模,有利于減少水、肥、土地的浪費,降低種植成本,有利于農業的規模化、機械化發展。而整合農業資源,其前提就必須要對農村土地進行確權,對農民的土地權益進一步明確,讓農民積極支持土地流轉,給農民吃一顆定心丸。
一、主要工作措施。
我局作為農口職能部門,擔負著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的重要任務。全局上下高度重視,不斷強化措施、細化責任,下大力度確保確權工作的落實:
1、加強領導,印發方案。印發了《**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實施方案》,成立了領導小組,組長由縣長田理明同志擔任,農牧局、財政局、審計局、農委、國土資源局、政府法制辦、檔案局、信訪局、司法局等單位主管負責同志和各鄉鎮鎮長為成員。辦公室設在農牧局,負責日常工作。
2、開展培訓,廣泛宣傳。一是召開動員會,**年11月4日在加會鎮與王均鄉分別召開了動員會;2015年4月9日—10日在王常、馬屯、唐林、恩察4個鄉鎮召開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動員。二是組織鄉村干部進行集中培訓,舉辦培訓班15次,培訓人數600余人次。三是通過廣播、發放明白紙、墻壁大字標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農村家庭承包地確權的重大意義,爭取做到家曉戶喻,發放土地確權宣傳資料5萬余份。
3、做好土地確權前期工作。農業局購買10臺復印機,抽調20名精干力量,分成兩個小組,由兩位副局長帶隊對加會鎮、王均鄉各村原二輪承包檔案資料進行清理并對戶主身份證和家庭成員戶口頁進行復印。
4、確保規范操作。嚴格按照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規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要素編碼規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數據庫規范》及國家和省關于開展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要求規范進行。認真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政策,法律、法規、政策有明確規定的,堅持按照法律、法規、政策辦。法律、法規、政策尚未明確規定的,按照民主決策程序,由村組農民集體組織成員討論決定。
5、加強督導。農業局成立了兩個督導小組,分別負責對加會鎮與王均鄉土地確權工作的指導與督查。
總的來說,這項工作得到了群眾的支持,進展順利。
二、工作進展。
通過不斷努力,我縣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工作進展位居全市第二:
**年土地確權:加會鎮與王均鄉土地確權已完成了前兩階段工作,進入了第三階段即清查階段工作。已將兩鄉鎮53個村二輪土地承包臺賬、承包合同、經營權證書、土地承包方案等相關原始資料檔案進行整理,填制了發包方調查表、承包方調查表、承包地塊調查表。已制作基礎工作底圖村數53個,已開展外業村數53個,已繪制地塊分布圖村數48個,第一次公示42個村,公示確認簽字完成42個村。
20**年土地確權:王常、馬屯、唐林、恩察4個鄉鎮現已完成前期準備階段工作,進入了地塊清查階段。王常鄉已實測16個村小地塊。
三、
存在的問題。
通過。
總結。
歸納,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局也發現工作中存在以下問題:
1、部分村干部對確權登記工作重要性認識程度不高,工作缺乏積極性。
2、二輪土地承包原始資料缺失。部分村二輪土地承包原始資料全部丟失,還原二輪土地延包實施情況比較困難,需耗費較多人力。
3、農村外出務工人員較多,部分農戶舉家外出,難以聯系,給調查摸底、指界確認簽字等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4、人、地因素變化大,積累了大量人地關系矛盾。
四、下一步措施。
為及時補正上述問題,更好的推進確權頒證工作的開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將采取以下措施:
1、進一步增強鄉鎮干部和村兩委干部工作責任感,利用各種形式,加強政策宣傳,發動群眾積極主動參與土地確權頒證工作。
2、嚴把質量關,做到發包方調查表、承包方調查表、地塊調查表、地籍圖、公示表相統一。
3、加大糾紛調處力度,落實鄉鎮、村組責任,及時調處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4、加大協調督導力度。強化督導檢查,穩步推進實施,縣鄉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我縣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按時完成。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是推進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的基礎性工作,對維護農民土地合法權益,順利推進農業現代化,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按照泰州市、興化市統一部署要求,大垛鎮從今年3月份開始,在全鎮范圍內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進展情況。
全鎮共有23個行政村,39個自然村,225個小組,總農戶11112戶,承包耕地面積46664.5畝。今年以來,大垛鎮全面啟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工作,23個行政村組織召開會議45次,推選村級調查員、審核員共343人,收集土地承包原始資料164份,土地承包經營權證1294份,以組繪制農戶承包地示意圖204組,全鎮在3月底全面完成準備階段工作,并轉入第二階段入戶權屬調查階段。截止目前,全鎮23個行政村,有21個行政村已完成入戶權屬調查,涉及到36個自然村,204個小組,調查總農戶9929戶,農戶簽字確認的戶數8042戶,農戶簽字確認率達81%,所有入戶調查表格已全部上報鎮經管站進行集體審核。還有安民、吳楊等兩個村,自大包干分田之后,一直未調整過土地,分田的原始資料已丟失,目前正在完善第二輪承包資料,制定工作方案,待夏收結束后,開展入戶權屬調查。
二、主要做法。
1、加強組織領導。鎮成立了黨委書記為組長,鎮長和分管副鎮長為副組長,農經、財政、國土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
2、廣泛宣傳發動。鎮黨委、政府召開了全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動員會議,并組織村工作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搞好業務培訓,掌握具體操作規程,確保工作熟練開展。各村也分別召開各種形式的會議,讓群眾明白,這次確權發證,不是重新調整土地,更不是打亂重分,而是在二輪延包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土地承包關系,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
3、規范工作程序。按照整體工作五大目標任務、六個階段部署的安排,穩步推進,規范操作,分步實施。堅持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人不漏地塊、地塊不漏項。對登記過程中在土地面積、地塊、四至、家庭成員信息等方面有異議的,由村干部、群眾代表進行實地調查核實。
三、工作中存在問題。
1、原始資料保管不善。安民村、吳楊村自大包干分田之后,一直未調整過土地,部分農戶將田退回村,村落實給有關戶承包,現在有的家庭沒有田,有的農戶幾十畝田。目前,一輪承包分田清冊已丟失,二輪承包清冊當時是按農戶土地承包現狀填寫的,不夠準確,登記工作難開展。
2、土地征用與租用界定不準。鎮工業園區用地,以租代征農戶承包地,每年發放補償費,這些地是否確權。
3、土地權屬不清。有些農戶在二輪承包調查土地時,將自己應分土地委托給他人代分,并由他一直代種;有些農戶,在當時調田時,不想要田,然后由村調到需田的農戶,且一直在該農戶種植;還有東劉村在分田時,要求農戶必須將原欠集體經濟上繳,繳上來才可分田,當時有的農戶不想要田,所欠的上繳也沒有繳納,其他農戶就替欠款戶繳了上繳,原農戶的田就分給了其他農戶,且一直在該農戶種植。上面三種情況,近幾年,由于土地流轉,加之種糧食補貼的增加,部分農戶也與分田戶要過,分田戶以各種理由不給,在這次土地確權中有爭議。
四、幾點建議。
1、思想認真要統一。思想是行動的先導,要采取更加有針對性的措施,做好宣傳工作,特別是做好村干部、黨員和重點戶的思想工作,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把黨的方針政策變成群眾的自覺行動,贏得群眾的支持和擁護。要讓農民群眾認識到,開展這項工作的核心是把農民的權利還給農民,維護農民自身的土地合法權益,從而最大限度地調動和激發農民群眾的積極性。
2、矛盾化解要穩妥。對工作中遇到的土地權屬糾紛問題,要在依照相關法律精神的基礎上,采取村內民主協商、村民議決的辦法,讓絕大多數群眾說了算,依靠群眾的智慧積極穩妥地加以處理。
3、方式方法要細化。對個性問題采取先易后難的辦法,不搞“大躍進”,加以認真落實處置。對共性矛盾則采取分步實施的方式過細解決。
土地整治調研報告(匯總17篇)篇七
為更好地促進土地整治工作,冷水江市xxx會城建環資工委與財政部門組成聯合調研組,對近幾年來我市土地整治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實地調查了巖口鎮6個村的土地綜合整治項目、鐸山鎮咸宜村土地開發項目、中連鄉聳山村災毀耕地復墾項目等9個土地整治項目,并在xxx門了解了有關土地整治的情況,查閱了相關資料,形成了如下的調研報告。
我市是一座典型的丘陵山區工礦城市,但因長時期、高強度、低效能對礦產資源的過度開采,無疑對土地資源造成了極其嚴重的損耗,我市萬畝耕地就有萬畝受采空區和地質災害影響,耕地資源人均不足畝,采空區土地的復墾和宜農荒地的開發整理問題日益凸現。近幾年,我市市委、政府高度重視土地整治工作,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國土資源、財政部門積極主動與上級銜接,嚴格規范資金管理,成功實施多個中央、省、婁底市和市本級項目,完成建設規模面積公頃,新增耕地公頃,有效地保障了我市各項建設用地的需求及其耕地占補動態平衡。目前,我市土地整治主要是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方式對田、水、路、林進行綜合整治。
(一)高度重視土地整治工作,積極爭取項目資金。為從根本上改善我市采空區域內生態環境,增加土地區復耕復種數量,緩解我市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實現耕地占補動態平衡,我市積極向上級反映情況,千方百計爭取工程立項,多次向婁底市、省政府相關部門匯報我市采空區土地資源的損毀情況,多次邀請上級有關領導和專家來我市實地考察論證,贏得了上級的理解和支持,先后爭取土地整治項目近百余項。
(二)土地整理復墾工作有序推進,土地開發工作長足發展。我市土地整理工作始于2000年金竹山煤礦采空區土地整理復墾項目,每年都有新的項目施建。至今我市已竣工驗收16個土地整理復墾項目,累計投資萬元,整治土地公頃,新增耕地公頃,當前在施建的土地綜合整治復墾項目有3個。近幾年,土地開發工作發展較快,在山多地少、土地后備資源有限的情況下,xxx門充分挖掘土地資源潛力,至今我市已竣工驗收52個土地開發項目,總計開發土地公頃,新增耕地公頃,2013年度土地開發項目申報工作形勢喜人,當前有38個土地開發項目正在立項申報中。
(三)項目建設程序得到規范,工程質量逐步提高。在土地整治項目實施過程中,xxx門較好地遵循了“三公開”制度,做到項目立項公開、項目實施方案公開、工程竣工驗收公開;主動接受檢察、xxx門對項目建設各腐敗風險點的督察,確保了項目建設各環節的公開、透明,進一步確保了工程建設質量和資金安全;在土地整治項目實施中,國土部門精心組織項目工程實施,始終做到領導到位、力量到位、措施到位、目標到位。做到統一規劃,分區(項目小區)施工,按進度付款,對工作人員實行目標責任考核,保證目標任務的順利實現;在實際工作中,工作人員頂嚴寒冒酷暑,始終堅持在項目工地檢查指導,受到群眾交口稱贊。
(四)社會效益有效提高,經濟效益初步顯現。我市對農村土地整治后“小田變大田”、田、水、路、林綜合配套,較好地改善了農業生產條件,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巖口鎮金連村通過土地整治后實施農業綜合種植,農業基礎設施得到改善,農作物長勢喜人。鐸山鎮咸宜村的土地開發項目實施后,發展水果種植業,葡萄種植實現了一年掛果。土地整治項目的建設實施,極大地改善了當地的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得到充分顯現。對于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按照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為全市經濟建設提供了公頃用地指標,有利地支持了建設用地需要。
(一)耕地保護意識淡薄,土地拋荒現象嚴重。
四是干群認識不到位,工作阻力較大。土地整治工程實施打破原有土地使用界限,需要占用村民土地或土地調整,但又不屬于征地,沒有補償費用,許多群眾擔心土地收益減少,只顧眼前利益,在項目實施中阻工鬧事,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
(二)配套資金短缺,農業基礎設施投入不足。我市土地整治項目的資金均來自上級項目資金,地方配套資金往往難以到位,農業、水利、林業等部門的涉農資金又比較分散,未能整合利用。由于資金的短缺,土地整治項目實施后,配套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無法實施,抗災能力弱。
(三)項目選址難,礦區和“空心村”的土地整治難度大。
四是部分土地可以實施整治項目,但土地沒有實施集中流轉,項目實施難度大;五是部分荒地xxx門想開發,但大多屬于林業部門確定的宜林地,項目選址難。
(四)土地整治后期管護不到位,土地經濟效益發揮不佳。
土地整治項目完成后,后期的管護按照有關規定,項目承包單位與項目所在地的鄉鎮辦、村簽訂了管護協議,明確了責任要求,但鄉鎮辦和村無專人、無管護資金,溝、渠、路實際上沒有管護,又缺乏長效管理機制,土地重新拋荒或改變用途現象多有出現,土地的經濟效益沒有得到有效發揮。如:巖口鎮金星村的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實施后承包經營,因缺乏管理,菜地雜草叢生、鮮紅的辣椒爛在地頭、瓜果蔬菜熟透了無人采摘,項目后期管護有待加強。
(五)工程招投標門檻低,工程監管難。據調查了解,我市目前實施的土地整治項目均由招投標代理公司代理,部分項目標的數額小、門檻低,報名參加投標的公司達三四十家之多,且存在圍標、串標現象,部分中標者花費在招投標上的費用上萬元,這些費用又轉嫁到工程上,增加工程成本。部分施工單位存在偷工減料的現象,使用便宜的石灰粉代替河沙,減少工程成本牟取利潤,嚴重影響工程質量,工程監管難。
(六)部分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過低。
三是定額人工工資過低,人工單價預算定額與實際差距大,預算定額標準人工工資在40—50元/天,而實際我市人工工資在100—160元/天。
土地整治調研報告(匯總17篇)篇八
農村土地問題是“三農”問題的關鍵,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但就簡單的土地管理而言,無非是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我的基層單位位于山區農村,面積大,人口分布廣。由于長期在農村工作,通過具體的工作實踐和調查,我們知道農村土地管理仍然存在許多問題。
(1)農業土地管理。
目前,中國實行土地承包30年不變,現有的廣大農村地區的‘農地經營模式’基本上是按土地歸戶時農民和人口的土地分配訂立合同,明確規定30年不變。這種做法給以后的工作留下了很多弊端。第一,長期人口增減,即使原有農產品不變,每戶耕地數量已經明顯凸顯。二是隨著移民入村,新增人口容易入戶,種田難;三是原有的小自然村,人口遷移已經枯竭,所有耕地已經荒廢;第四,離搬遷地近的戶,一戶種多戶地,粗放經營,粗放耕種,薄收;第五,大村一小部分農民私自出租種子甚至轉讓建房等。,因為他們人少地多,或者不能耕種他們,或者看重他們眼前的利益。這些問題已經嚴重威脅到我國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后果將不堪設想。
(2)建設用地管理。
建設用地問題主要涉及農民宅基地、村鎮建設用地和部分國家建設用地。農民宅基地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一家兩戶甚至一家多房,村里老房子占的空地越來越多,村外新房日益蠶食農田;鄉鎮建設,尤其是公共覆蓋和農村養殖園區建設中的土地占用問題,是鄉鎮認為政府有權利,村委會認為集體是主人,導致鄉鎮建設用地被占用;有的國家這一批土地是新建的,應該是占用的,而舊的土地(如原鄉鎮政府、地方稅收、醫院、獸醫站等撤鄉鎮后的單位),想租就租,想賣就賣。這些問題的存在和延續,是由于少數地方干部,特別是少數農村干部,不學習和了解土地法規,又由于國土資源管理體制的限制,不敢自說自話。這樣一來,鄉鎮和家庭就有很多非法獲利,國家土地資源流失嚴重。
上述問題的存在,對于人煙稀少的山區農村干部,甚至少數縣鄉干部來說,似乎不算什么。他們可以在^v^門當執法者,但不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讓他們走。
農業土地管理。
(1)找準財源,合理利用。以現在的鄉鎮為單位,詳細核定農用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實際數據,依法實行承包,分級落實承包責任,解決實踐中不履行承包合同、責任不清的弄虛作假問題,將邊遠貧瘠的土地退耕還林還草,或者種植果園、藥材基地等經濟作物。
(2)責任到戶,保證質量。根據農業承包合同,承包土地面積逐戶核定,并明確土地質量。對少量耕種過度、收成不好的農戶進行適當調整,讓農民真正搞清楚使用權和所有權的關系,解決少數農民承包外種地、有空承包、實際無地的問題。
(3)合理規劃,嚴格管理。在土地管理中,要以科學合理的態度,按照總量控制、合理布局、節約用地、保護耕地的原則,修訂和完善農村土地利用規劃。農用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確定后,嚴格按照各級簽訂的責任狀,層層負責,每年檢查,嚴格監督,嚴肅查處。
(2)建設用地。
(1)規范建設用地審批。嚴格按照《^v^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這批要依法審批,不該審批的堅決不審批。最好是把現在的村、鄉、^v^門三級審批改為用地單位(個人)申請,鄉、村依法發放土地使用證,國土部門獨家審批,審批權力高度集中。
(2)規范收費標準。集體土地,如屬于本集體組織成員的農民占用的非耕地,可以不支付。但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因土地流失需要補償,建設用地不繳納明顯不公平。
(3)杜絕搭車收費。在規范部門收費的基礎上,要從根本上杜絕鄉鎮搭車收費。
(4)盤活建設用地資源。一是按照“一戶一房”的原則,妥善解決農民住新房和閑置老房子的問題,盤活空心村閑置土地。第二,要處理好農村國家和集體單位的閑置土地。第三,做好無居民村舊住宅基地的復墾和荒地的復墾利用。
(5)加強執法監督,嚴懲非法占用土地問題,主要是由于鄉鎮違法行為比例較大。由于我國現行土地法律法規的局限性,基層機構嚴重無力查處鄉鎮村干部的違法行為。因為村有集體和群眾的掩護,鄉鎮有權力干涉當地的經濟發展。因此,加強執法監督不僅是一線執法人員提高“勇氣”和“膽量”精神的需要,更重要的是,他們要在規范執法程序、完善執法的具體操作依據和操作手段等方面進行根本性創新。
土地整治調研報告(匯總17篇)篇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是推進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的基礎性工作,是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內容的重點任務,對順利推進農業現代化,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如何讓群眾放大土地的經營效益,如何把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確立下來,是當前農村工作面臨的新任務、新課題。中央和省、市對土地確權工作出臺了大量的政策和方案,非常及時,非常必要。我縣按照中央和省、市出臺的政策,制定了《**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實施方案》,力求三年內完成全縣農村土地的確權頒證工作。通過一年多的努力,我局對土地確權工作有以下幾點感觸:
1、農村土地確權是當前加快農業發展的需要。當前,農業產量已達到最高值,傳統模式下增產增收的空間越來越小,投入與產出越來越不成正比,如何減少投入、增加產出是今后農業發展的一大問題。現階段,國家倡導通過農村土地確權推進農村土地有序流轉、發展規模經營,為農業的快速發展指出了一條新的道路,有效突破了制約農業增產增收的瓶頸,滿足了農業快速發展的需要。
2、農村土地確權是實現農民期盼的需要。隨著農業經濟的發展,農民對流轉土地的前景有了進一步的認識,流轉土地的熱情有了進一步提高,農村土地確權對實現農民土地流轉的愿望提供了嚴格的法律程序上的保障。同時,農民也希望通過確權來明確自己承包土地的權屬。
3、農村土地確權是實現農業規模化經營的需要。農業要發展,成方連片的規模化經營是重要舉措。要實現規模化經營,就必須要將農民手中現有的土地征集到一起,發展農場式耕作。而實現了農村土地經營權的確權頒證,才能進一步促進農村土地流轉,更好的發展規模經營。
4、農村土地確權是實現兩區同建的需要。建設新型農村社區和新型農業產區,需要土地流轉的支持;而土地流轉更離不開土地確權的強力支撐。
5、農村土地確權是整合農業資源的需要。整合農業資源,擴大種植規模,有利于減少水、肥、土地的浪費,降低種植成本,有利于農業的規模化、機械化發展。而整合農業資源,其前提就必須要對農村土地進行確權,對農民的土地權益進一步明確,讓農民積極支持土地流轉,給農民吃一顆定心丸。
一、主要工作措施。
我局作為農口職能部門,擔負著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的重要任務。全局上下高度重視,不斷強化措施、細化責任,下大力度確保確權工作的落實:
1、加強領導,印發方案。印發了《**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實施方案》,成立了領導小組,組長由縣長田理明同志擔任,農牧局、財政局、審計局、農委、國土資源局、政府法制辦、檔案局、信訪局、司法局等單位主管負責同志和各鄉鎮鎮長為成員。辦公室設在農牧局,負責日常工作。
2、開展培訓,廣泛宣傳。一是召開動員會,**年11月4日在加會鎮與王均鄉分別召開了動員會;20xx年4月9日—10日在王常、馬屯、唐林、恩察4個鄉鎮召開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動員。二是組織鄉村干部進行集中培訓,舉辦培訓班xx次,培訓人數600余人次。三是通過廣播、發放明白紙、墻壁大字標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農村家庭承包地確權的重大意義,爭取做到家曉戶喻,發放土地確權宣傳資料5萬余份。
3、做好土地確權前期工作。農業局購買10臺復印機,抽調20名精干力量,分成兩個小組,由兩位副局長帶隊對加會鎮、王均鄉各村原二輪承包檔案資料進行清理并對戶主身份證和家庭成員戶口頁進行復印。
4、確保規范操作。嚴格按照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規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要素編碼規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數據庫規范》及國家和省關于開展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要求規范進行。認真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政策,法律、法規、政策有明確規定的,堅持按照法律、法規、政策辦。法律、法規、政策尚未明確規定的,按照民主決策程序,由村組農民集體組織成員討論決定。
5、加強督導。農業局成立了兩個督導小組,分別負責對加會鎮與王均鄉土地確權工作的指導與督查。
總的來說,這項工作得到了群眾的支持,進展順利。
二、工作進展。
通過不斷努力,我縣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工作進展位居全市第二:
**年土地確權:加會鎮與王均鄉土地確權已完成了前兩階段工作,進入了第三階段即清查階段工作。已將兩鄉鎮53個村二輪土地承包臺賬、承包合同、經營權證書、土地承包方案等相關原始資料檔案進行整理,填制了發包方調查表、承包方調查表、承包地塊調查表。已制作基礎工作底圖村數53個,已開展外業村數53個,已繪制地塊分布圖村數48個,第一次公示42個村,公示確認簽字完成42個村。
20xx年土地確權:王常、馬屯、唐林、恩察4個鄉鎮現已完成前期準備階段工作,進入了地塊清查階段。王常鄉已實測16個村小地塊。
三、存在的問題。
通過總結歸納,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局也發現工作中存在以下問題:
1、部分村干部對確權登記工作重要性認識程度不高,工作缺乏積極性。
2、二輪土地承包原始資料缺失。部分村二輪土地承包原始資料全部丟失,還原二輪土地延包實施情況比較困難,需耗費較多人力。
3、農村外出務工人員較多,部分農戶舉家外出,難以聯系,給調查摸底、指界確認簽字等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4、人、地因素變化大,積累了大量人地關系矛盾。
四、下一步措施。
為及時補正上述問題,更好的推進確權頒證工作的開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將采取以下措施:
1、進一步增強鄉鎮干部和村兩委干部工作責任感,利用各種形式,加強政策宣傳,發動群眾積極主動參與土地確權頒證工作。
2、嚴把質量關,做到發包方調查表、承包方調查表、地塊調查表、地籍圖、公示表相統一。
3、加大糾紛調處力度,落實鄉鎮、村組責任,及時調處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4、加大協調督導力度。強化督導檢查,穩步推進實施,縣鄉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我縣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按時完成。
土地整治調研報告(匯總17篇)篇十
為全面了解和掌握xxxx縣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情況,及時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村婦女在土地承包中的合法權益,xxxx縣婦聯依據日常律師代理案件積累的經驗,又采取進村入戶走訪、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對全縣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情況進行了調查。
(一)政策落實到位,措施得力,保證了農村婦女依法取得土地承包權。
自99年實行土地延包政策以來,各級黨委、政府都制定了一系列保護農村婦女合法權益的土地承包政策,確保廣大農村婦女享有與其他村民同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對于因婚嫁等原因出現的婦女土地承包問題,基本上都采取以下四種辦法加以解決:一是“動帳不動地”,即在“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大政策下,采取微調的方式,由減人戶將承包田轉為機動地,向集體交納承包費,由集體對婦女給予一定的補償;二是由集體先從機動地中劃出一部分地分給這類婦女,等到村里調地時再把地割給她們;三是對暫時沒有分割土地的婦女由村辦企業給予一定的補償;四是按結婚先后排隊,抽多補少加以解決。近年來,隨著婚喪嫁娶,全縣有部分婦女暫時沒有土地。鎮村兩級及時實行了這種大穩定小調整的政策,既解決了人地矛盾,又保證了農村婦女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維護了社會安定。
(二)法律意識增強,保證了農村婦女能夠依法維護自己的土地承包權。
從調查的情況看,近年來,隨著《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婦女發展綱要》的貫徹實施,以及各類培訓班的舉辦,農村婦女的綜合素質得到很大提高,法律意識明顯增強。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能夠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護。同時,農村婦女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認識也越來越深入,在土地承包中因性別歧視受到不平等待遇時,能夠及時到政府、婦聯、信訪、法院、法律服務部門反映,要求公正解決。
近年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步伐加快,農業機械化大面積推廣,農村出現了大量的剩余勞動力,大批勞動力脫離土地,外出務工,土地承包與經營產生了矛盾。為適應這一新形勢,部分鄉鎮黨委政府在保證土地承包政策穩定性的前提下,建立了規范有序的土地流轉機制,通過轉包、轉讓、租賃、等形式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使廣大農村婦女既沒有喪失土地承包權,又能夠擺脫土地的束縛,利用自己掌握的技術和知識,從事經商、運輸、農產品加工、餐飲和服務業等產業,為當地經濟的發展注入了強大的生機和活力。
土地整治調研報告(匯總17篇)篇十一
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是當前創新農村土地經營機制的重要途徑,為促進高效農業規模化、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今年以來,江都市繼續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進一步完善運作機制,突出合作效益,強勢推進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為全市農村經濟發展增添了新的活力。
當前,發展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切合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增強了農村土地經營活力,促進了農民收入穩定持續增長。
(一)促進農民收入持續增長。
創新激發活力,合作提升效益,土地股份合作已經成為促進農民增收有力的“推進器”。
一是促進高效規模農業發展。堅持土地股份合作與高效規模農業發展相結合,創新土地流轉形式,推進土地經營規模化、園區化,增強產業帶動農民增收能力。至目前,全市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發展到180個,入股面積達10.5萬畝,占土地流轉面積的48.5%,其中經營高效農業的面積占60以上%。
二是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發展實現了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與使用權的分離,維護了農民土地收益權,解決了部分農民轉移就業的后顧之憂,推動農民進城務工就業,同時吸納農民到合作社務工,增加了農民工資性收入。
三是實現了穩定的合作收益。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實現了土地變資產、農民成股東的轉變,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的保底分紅和二次分配辦法,為農民股東實現穩定的股權收益提供了有力的機制保障,促進了農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江都市吳橋鎮寶盛園土地股份專業合作社吸納732戶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入股面積5052畝,重點經營高效蔬菜產業,畝產值1.6萬元,畝均效益6000元,入社農戶比其他農戶人均多增收1000元。
(二)農民組織程度不斷提高。
土地股份合作將分散的土地有效整合,實現農民土地使用權入股經營,提高了農民組織化程度,提升了農民市場主體地位。
一是強化了利益聯結機制。土地股份合作社通過整合土地資源,統一經營,節省成本,追求合作經營效益最大化,而農民將土地使用權入股,其目的也是追求更高的經營收益。農民與合作組織利益趨向的一致性,是增強農民與合作組織緊密聯結的直接動力,推進了農民的組織化。
二是增強了市場競爭力。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發展,實現了土地分散經營向集約、規模、高效經營的轉變,農民個體經營向集體決策、統一經營的轉變,增強了農民合作組織凝聚力,提高了合作社市場競爭力。
三是提升了農民合作意識。通過建立“三會”制度,完善民主議事、決策機制,明確界定股東權利與義務等,增強了農民民主意識、市場意識和發展意識。
(三)農村經營機制活力增強。
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發展,創新了農村土地流轉與經營方式,實現了農民與合作社的雙贏。
一是調動了農民生產積極性。合作社與農民的利益緊密聯結,促使農民不斷追求合作社經營利潤最大化,進而提高合作效益和農民股權收益分配水平。因此,發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是調動農民生產經營積極性的有效途徑。
二是提升了農業生產經營水平。合作社依托農業特色產業,不斷完善“產業鏈”,提升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將現代企業管理機制引入合作社,切實提升了合作經營管理水平;積極包裝合作項目,多渠道爭取項目資金或其它資本投入發展,增強合作社發展實力。
三是提高了農村土地產出率。土地股份合作機制規范了農村土地流轉行為,在穩定土地承包權的前提下用活了土地經營權,解決了農村土地經營不活、發展層次較低的問題,以全新的組織形式和經營機制大大提高了土地經營收益。
雖然土地股份合作社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
一是土地股份合作社法律地位不明確。土地股份合作社類似于股份合作制企業,但法律對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沒有明確的界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也沒有將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納入到合作社范疇,致使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缺少法律支持,其發展和運行存在一定的風險。
二是少數土地股份合作社效益不夠明顯。目前,部分合作社將土地以內股外租型方式承租給農業種植大戶,只收取固定的承租金,合作社再將承租金按照股份分配給各股東,這種經營模式并沒有直接從市場經營層面來帶動農戶發展,難以體現股份合作機制的優越性。
三是運作機制不夠完善。少數合作社在運轉機制上還不夠規范;合作收益分配辦法比較單一,缺乏績效和激勵分配機制,“二次分配”制度不夠健全。
針對這些問題,仍需進一步按照“有序、規范、高效”的要求,積極探索,敢于創新,加大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發展力度,努力促進農民收入持續增長。
(一)推動農村土地經營機制創新。
在現行的農村土地制度下,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民家庭承包經營機制,增強農民對土地的處置權能,切實提高農民市場主體地位。
其一,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長久不變”。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現有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不變”。這一表述不僅表明了農民現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保持穩定,而且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一方面,繼續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具有極強的適應性和生命力,是適合我國國情的一項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時間,既不能改變農地集體所有的性質,更不能改變家庭經營的組織形式,要在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的前提下,進一步發揮農民的土地社會保障功能,在此基礎上,推進農村土地法律和制度建設,加快實現農民土地使用權長期化、物權化、市場化、資本化,加速農村土地使用權立法保護進程,用法律形式真正肯定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另一方面,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推進土地股份合作的首要前提是穩定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民是否愿意流轉,以何種方式流轉,以及流轉期限等,都要尊重農民意愿,不能以行政措施強制推動,以免發生矛盾糾紛,造成農村基層社會不穩定。
其二,擴大農民的土地處置權。農民的土地處置權能缺失,造成了農地征用制度不公平、農民土地權益得不到保護等現象。因此,新農村建設進程中,要提高農民的市場主體地位,必須要增強農民的土地處置權能。一方面,要賦予農民實質性的土地處置權。在有效保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前提下,通過擴大農民的土地處置權,讓土地經營活起來,充分體現土地的資本功能,使農民享有對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權,享有包括使用權繼承、有償轉讓、轉包、入股、聯合經營、抵押等權利在內的較充分的處置權,從而使農民的土地承包權成為具有實質意義的包含使用權、轉讓權、繼承權和抵押權于一體的土地財產權。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處置權配套制度。放開土地處置權能會不會導致農地私有化、土地兼并、農民失地而流離失所?這些都需要有一套完善的配套制度,使農民的土地處置權在充分實現社會保障功能的前提下穩步實施。
其三,提高農村土地市場地位。當前,農地不具有與國有土地平等的產權地位,被征用時所得補償僅僅按照土地的農業生產價值進行補償,與國有土地市場的價格相去甚遠,農民實際上得不到應有的補償收益。十七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中指出,要“完善征地補償制度,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對依法取得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必須通過統一有形的土地市場、以公開規范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與國有土地享有平等權益”。這為逐步提高農地市場地位作了突破性的規定,在這一基礎上,繼續統籌城鄉土地市場,要確立起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平等的市場地位,在集體土地轉變成國有土地并進入市場買賣時,建立公正、平等的財產權利制度,確保農地市場價值和農村集體以及農民收益。
(二)規范農村土地流轉機制。
當前,農村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機制尚未形成,土地流轉形式主要以集體組織推動、農戶間自愿或中介組織帶動等為主,通過市場帶動的形式較少,由此產生的問題是土地資源達不到最優利用狀態。因此,推動農地市場化運作,有序推進農村土地流轉,是提高農村土地利用效率,優化農地資源配置,推進土地股份合作,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重要措施。
其一,完善農地市場化運作機制。規范農地流轉行為,健全農地市場運行機制,要堅持“自愿、公平、效率”原則。首先,堅持流轉自愿原則。這是促進農地市場健康運行的基本要求,是保護農民利益的必要前提,是《土地承包法》的要義所在。其次,土地流轉價格要遵從市場需求定價,體現市場公平性。按照市場的運行規則和需求來合理定位土地流轉價格,切實保護農民土地權益不受損。第三,要以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為導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導向作用,引導土地向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集中,促進農地資源優化配置,提高農地經營效率。第四,建立土地流轉收益遞增機制。目前,許多地區土地流轉價格一般是一定幾年不變,缺乏農地流轉收益遞增機制,在規范、有序推進土地流轉的同時,應當完善土地流轉收益分配機制,構建起土地收益遞增長效機制,充分實現農民的土地權益。
其二,構建土地資源信息管理平臺。農村土地資源信息化管理是推進農村土地資源優化配置的有效手段,為規范農村土地資源管理、加快推動農業結構調整提供了便捷、有效的信息服務平臺。當前,要注重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全面核實農村土地資源信息。針對地區實際,對本地的土地承包面積、承包主體、土地經營現狀、土地經營趨勢等作一詳實調查和梳理,將這些信息分區域、分層次、分期限、分用途進行匯總,統一錄入信息管理系統,以便及時了解本地的土地資源詳實信息,掌握土地資源現狀,為推動土地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提供第一手基礎資料。二是實施土地資源信息動態管理。建立信息平臺,注重反映土地資源利用的動態情況,充分反映承包農戶土地經營的現狀、流轉意愿、擬采取何種方式流轉土地等信息,為土地經營主體提供有效的信息。三是強化土地資源績效管理。充分發揮土地資源信息管理平臺對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合法保護作用,為農民的土地承包現狀以及變動情況提供佐證,有效防止他方非法調整農地、侵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行為,這也是進行農地資源績效管理的基本要求。土地資源信息管理平臺要充分體現出農地利用的最優方式、區域優勢條件狀況,以及土地利用投入狀況等,以此為經營主體從事農業生產的決策提供依據。
(三)提高合作效益,增加農民土地收益。
合作是前提,效益是核心,增強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內生發展活力,提高合作經營效益,實現農民土地收益持續穩定增長,是發展土地股份合作的基本動力。
其一,注重“三個結合”,提升經營效益。一是注重與特色產業相結合,培大育強農業特色,推進品牌經營,提高品牌效益。農業比重較大的地區運作土地股份合作制缺乏豐厚的外部利潤條件,因此,要充分挖掘內部效益,重點要選好經營項目,要結合地方優勢、特色產業,突出農業產業特色化。二是注重土地股份合作與高效規模農業發展相結合,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擴大規模效應。過于分散和規模過大都不利于經濟效益的提高,要依據地區條件和特點,把握規模經營尺度,實現農業規模經營效益最大化。三是注重與農業龍頭企業發展相結合,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提升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充分吸引和利用外部強勢資本投入農業,提升農業項目化建設水平,有效推進現代高效農業發展。
其二,創新合作方式,提升合作效益。內股外租型是土地股份合作最簡單的形式之一,要逐步推進租賃型經營向參股經營、合作經營或自主經營等形式轉變,切實增強土地股份合作內生活力,構建起穩定的農民股權收益增長機制。
(四)規范運作機制,提升合作經營層次。
堅持量質并舉,完善土地股份合作運行機制,努力提升土地合作經營層次。
首先,健全“三會”制度,增強合作社領導帶動力。一要建立健全股東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相互協調、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二要加快培育合作組織領頭人,增強引領合作組織發展能力。合作組織的關鍵在于效益,而效益只有通過市場經營才能實現,如果一個合作組織建立起來不能真正面向市場、走市場經營道路,則合作組織如同虛設,因此,發展合作組織必須要大力培育好的領頭人,重點要加強其駕馭市場的能力培養,增強合作組織核心動力,引領合作組織健康發展。
其次,推進法人登記,明確市場地位。與工商等部門協調,創新登記辦法,推進以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性質進行工商注冊登記,明確土地股份合作社法人地位,增強合作社市場競爭力。
第三,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合作社規范運行。按照政策要求,推進土地股份合作社內部財務單獨建帳,規范會計核算,有條件的合作社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委托鎮經管站代理記帳、核算,提高合作社財務管理水平。結合村務公開、財務公開,推進合作社財務公開,提高合作社運行透明度,確保規范運行。
第四,加大初次分配,健全再分配機制。收益權是股東的基本權利之一,如何實現股權收益最大化是合作社經營的重要目標。在提高農民股東保底分配額度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健全多形式、多環節的利潤再分配方式,加大“二次分配”比重,切實增加農民土地資產性收入。
土地整治調研報告(匯總17篇)篇十二
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堅持農戶自愿的原則將經營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并經過鄉級土地管理部門備案,簽訂流轉合同的行為,土地流轉是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發展,是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的客觀要求。近年來,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對解決農村土地閑置、耕地拋荒、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發展有積極貢獻。
(一)流轉速度加快,漸具規模。自19xx年農村土地二輪承包以來,我縣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速度呈逐年遞增之勢,流轉的土地面積不斷擴大,參與農戶不斷增多。至20xx年,家庭承包流轉總面積12。88萬畝,比上年增加2。61萬畝、增長25。4%,比20xx年增加6。40萬畝,增長98。8%;流轉總面積占承包耕地總面積的比重為18。5%,比上年提高3。7個百分點,比20xx年提高9。2個百分點;參與流轉的農戶1。51萬戶,比年年增長24。8%,比20xx年增長91。3%;參與流轉的農戶占家庭承包經營總農戶的比重為14。8%,比上年提高2。9個百分點,比20xx年提高10個百分點。
(二)流轉類型多樣,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標準,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分為各種不同的類型。
4、以流轉規模為標準:一是流轉規模過千畝的,現有3個,分別是三岔河**領辦的湘北蔬菜合作社流轉面積0。24萬畝,主要種植各類蔬菜;安障鄉**領辦的裕民糧食種植合作社流轉面積0。17萬畝,主要種植水稻;安宏鄉劉少華領辦的華泰水稻種植合作社流轉面積0。10萬畝,主要種植水稻。二是流轉規模在200—1000畝之間的,現有14戶,流轉面積0。80萬畝,主要集中在安豐、安康、安昌、安垱、安凝、焦圻等鄉鎮,以水稻、蔬菜、葡萄種植為主。三是流轉規模在100—200畝之間的,現有41戶,流轉面積0。76萬畝,全縣每個鄉鎮都有,其中較多的有官垱、安豐、安昌和安宏等鄉鎮。四是其他流轉屬于小規模流轉,戶數多,基數大,達10萬畝。
(三)大戶發展良好,具有一定引領作用。流轉大戶具有市場信息靈、銷售渠道穩的優勢,生產產品質高量、適銷對路的農產品,從而提高產品銷售價格,收入增加、效益增長,對土地流轉注入正能量。如三岔河鎮羅洲村湘北蔬菜合作社,于20xx年12月成立,注冊資金162。32萬元,注冊社員160名,流轉面積2350畝,其中20xx年合作社租賃三岔河鎮的羅洲、三多、春美、長明、合家垸、天保6個村的土地1239。5畝,涉及農戶135戶。土地租賃期限1—3年,租賃價格為每年每畝200—300元。135個出租戶簽訂合同的有75戶,60個出租戶屬于口頭約定,時間一年一定。合作社主要生產無公害蔬菜,另外種植少量的水稻和高粱。20xx年—20xx年,合作社年經營收入1088萬元,凈利潤55萬元左右,由于收入高、效益好,輻射帶動三岔河鎮20xx戶農戶種植蔬菜1。08萬畝,每畝產值達0。45萬元。
(一)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目前土地流轉大多是農戶間自發進行的,比如無力或不愿經營承包地的農戶,經自行協商臨時把承包地交由別人(大多是親友、鄰居或同村村民)代耕代種,原承包合同關系不變,時間、條件一般由雙方口頭約定。20xx年,我縣簽訂流轉合同的耕地流轉面積為5。10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39。6%,沒有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的占60。4%,其中,既無書面協議又無口頭約定的約占10%;而經過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登記、備案或簽證及公證機關公證后流轉的土地更少。有的即便雙方簽訂了書面協議,但也存在手續不規范條款不完備等問題,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沒有明確的規定,一旦出現糾紛無法追究責任,而且缺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價格評估機構,對于農村流轉地價的評定缺乏科學合理的標準,導致農地轉讓的隨意性和無序性。
(二)土地流轉期限過短。目前我縣土地流轉的期限90%以上是一至兩年,三年以上的少,五年以上的更少,有些即便是簽訂幾年以上的流轉協議,協議上規定了流轉期限,但由于土地流轉金大多是一年一付,有的農戶看到流轉大戶效益好,就隨時終止流轉協議,有的大戶由于管理或技術或市場原因當年出現虧損付不出土地流轉金,農戶隨即就終止了流轉協議,因此土地流轉不穩定,期限短,不利于土地流轉后農業的長遠規模發展。
(三)土地流轉中農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是土地流轉缺乏對農民利益的保護機制。在土地流轉前,缺乏對種植大戶和企業業主農業經營能力的資格審查與評估的市場。無論是當局推動還是自發進行的土地流轉,對承租方農業經營能力的資格都沒有進行嚴格審查,更沒有讓承租方交納經營風險保證金。在土地流轉后,流轉業主一旦經營上出現失誤,無法履約,常常給參與流轉的農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沒有有效的補償辦法,風險由農民和當局承擔。二是農民的流轉收益缺乏增長機制。在流轉合同的約定上,農民土地流轉收益一般是一定不變,流轉期間不再調整租金,流轉收益沒有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得到相應增長。
(四)土地流轉市場機制及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完善。一方面,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化運作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尚未形成統一規范的土地流轉市場,流轉中介組織較少,流轉信息傳播渠道不暢,土地供需失衡,影響了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限制了土地流轉區域范圍,制約了農村土地流轉的有序進行。另一方面,目前針對土地流轉尚未建立完善的資產評估機構、委托代理機構、法律咨詢機構、土地投資機構、土地保險機構等,制約了土地交易市場的發育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健康、有序進行。
(五)土地流轉管理不健全。目前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從上到下的農業行政部門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在流轉程序、流轉手段、流轉檔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統一規定,土地流轉主管部門雖然制定有規范的操作規程和土地流轉合同文書格式,但缺乏完整的政策體系,缺乏現代化的工作手段,糾紛隱患較多。鄉鎮農經機構管理體制不順,職責不明,流轉行為無人監管,流轉糾紛無人受理,農民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一)當局角色定位不明晰。當局的指導是幫助集體土地健康、有序流轉的保障。目前部分基層當局和部門角色定位不準,認識錯位,普遍把經營權流轉當成流轉主體的經濟行為,對不利的流轉模式不能做到限制和終止,同時沒有科學制定流轉后農民出路的規劃,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沒有做好應急處理預案,提供服務,化解矛盾。因此當局應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積極引導,搞好規劃、提高服務,在集體土地流轉中做好服務員、裁判員的角色。
(二)農民流轉意愿不強烈。分析當前的土地流轉現狀,存在農民流轉意愿不強烈的現象。究其原因如下:首先,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失地農民缺乏生存保障。對于絕大多數農民來講,主要還是依靠土地收入解決看病、上學、養老等問題,普遍把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些農民即使轉移到了二、三產業,由于失業的風險和收入的不確定性,他們仍把土地作為最后的退路,寧肯粗放經營,甚至不惜拋荒棄耕,也不愿意轉移出讓”。其次,農民轉移就業空間小。“土地流轉的速度應該與工業、第三產業就業崗位增加的速度與城市基礎設施容納的程度相適應”,當前,城鎮化速度慢與城鎮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能力不足導致農民轉移就業不暢,不愿放棄土地。第三,部分土地轉出收益吸引力不大,尤其是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出臺和新農村建設的實施提高了農民對土地價值的預期,致使流轉意愿不強烈。
(三)土地流轉后資金與技術支持不足。土地流轉后,要實現規模化生產、集約化經營,必須進行資金投入和技術支持。經營者開發資金匱乏,是制約土地流轉的重要原因。一些經營者大面積承包土地后從事高效農業開發,后續發展中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
(四)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存在矛盾。土地流轉的目的是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土地規模化、集約化效益,而第二輪土地延包實行的是“耕者皆有田”政策,不僅土地分戶經營,而且農戶在這種嚴重分散的土地上還要種植從糧食到飼料、蔬菜等幾乎家庭所需的全部作物,這就進一步加重了土地的分散程度,形成了分散、細碎、小規模的`土地經營方式,難以實現土地成片集中流轉。而且業主在實施土地規模流轉時,往往因為一戶或幾戶承包戶沒有談妥,而使土地規模化流轉難產,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阻礙了土地的規模化經營。
(一)建立土地流轉機構,加強服務機能。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因地制宜,切實把握“適度”兩個字。首先,必須始終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流轉原則,不能盲目跟風推進,以行政手段推行農村土地流轉。對于當局和村級組織來說,只能是進行政策導向,創造發展環境,加強服務管理。其次,要把握規模的“適度”。因此鄉鎮要成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站,配備人員,明確職責,切實制定有效的措施,搞好政策宣傳,積極引導村、社及農民群眾在自愿、有償的前提下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工作,認真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二)積極培育規范化的土地流轉市場。推進土地流轉,就要積極培育土地流轉市場,建立嚴格、規范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一是健全農地流轉服務平臺,建立農地流轉信息庫,開展信息咨詢、評估、協辦手續等服務;二是建立農地流轉信息網絡,使廣大農戶和有意投資農業的經營者能及時、準確獲取可靠信息,溝通市場供需雙方的相互聯系,切實解決農地流轉信息不暢、配置不佳的問題;三是建立科學的土地流轉價格形成和指導機制。“根據市場供求、宏觀經濟運行狀況和土地受讓方的投資變化,在研究受讓方承受能力的情況下,適時進行流轉價格的調整,以便更好地反映土地的動態價值變化”,從而建立健全農民流轉收益增長機制,保障農民收益能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得到相應增長。
(三)深入強化土地流轉的規范化管理。一是要處理好土地流轉促進農業綜合開發與保護基本農田的關系,處理好土地開發與保護群眾權益的關系。把各種流轉方式納入規范化管理,確保交易雙方權利和義務明晰;二是要切實做好農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明確農戶在農地轉讓中的主體地位,禁止村級組織代替農戶或超越農戶對外簽訂流轉合同,依法保障農戶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三是要制定規范的土地流轉程序,提供規范格式的土地流轉合同文本,實行流轉合同登記備案制度,確保土地流轉規范有序;四是要加強宣傳和監督,杜絕土地流轉過程中隨意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現象。
(四)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規模經營主體。要有效地加快土地流轉,關鍵是要創新能促進農村生產力解放和提高的規模經營主體。首先,大力培育以家庭農場和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主的規模經營主體,努力形成“規模化家庭經營+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其次,加快構建服務“三農”的金融平臺,積極探索信貸支農的重點,適度降低支農信貸利率。
(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配套保障機制。土地流轉的健康進行有賴于農村配套保障機制的完善。農業是高風險低收益的產業,不僅要受自然生物因素的影響,還要受社會經濟因素的影響。
土地整治調研報告(匯總17篇)篇十三
在穩定農村土地延包30年不變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地搞好農用土地流轉,是實現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農業生產的規模效益以及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農村土地政策,及時了解我縣農用土地資源流轉現狀,探索科學合理的流轉機制,縣委農工委、縣農經中心組成聯合調查小組,采取發放調查表與實地調研相結合的方式,對全縣農村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據調查統計,全縣25.63萬畝耕地中,目前土地實際流轉面積達6410畝,占耕地總面積的2.5%,涉及農戶9640戶,占承包農戶總數(97000戶)的9.9%。從分布情況看,新集鎮、羅家屯鎮、興城鎮、三屯營鎮等土地連片集中的鄉鎮流轉規模較大,其中,新集鎮土地流轉面積達1694畝。土地流轉主要采取形式互換、出租、轉包、入股。其中有7592戶農戶采用互換形式流轉土地3010畝,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78.8%和47%;有1756戶農戶采用出租形式流轉土地2776畝,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18.2%和43.3%;有243戶農戶采用轉包形式流轉土地519畝土地,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2.5%和8.1%;有243戶農戶采用轉包形式流轉土地519畝土地,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2.5%和8.1%;49戶農戶采用入股形式流轉土地105畝,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0.5%和1.6%。合同管理情況:據統計,全縣農村土地流轉應簽合同9640份,其中:有流轉合同并經鄉鎮農經部門鑒證的2150份,占22.3%;有合同未經鑒證的1523份,占15.8%;無合同或僅有口頭協議的5967份,占61.9%。通過實施土地流轉,促進了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產業化發展,為加快我縣現代農業發展打下堅實基礎。一是促進了新興產業發展。祥瑞花卉合作社成立后,為集中連片發展花卉生產,流轉土地600畝,種植百合、劍蘭等花卉。目前,全縣花卉栽培面積達到2320畝,年可產鮮切花3000多萬只。漢兒莊、新莊子等鄉鎮為發展食用菌產業,流轉土地570余畝,全縣以栗蘑為主的食用菌栽培達到2240萬棒,年產鮮菇600萬公斤。二是推動了一批農業重點項目實施。通過土地流轉,解決了農業重點項目用地問題,5500畝現代農業示范園區、八面峰生態觀光采摘、青山綠水野豬養殖等重點農業項目順利推進。三是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祥瑞花卉合作社以入社成員每年每畝土地800元轉包費入股,再吸收入社社員打工,年底分紅返利的方式,社員一年平均在一畝土地上獲得綜合收益9000元。喜峰口生態種植合作社,與社員簽訂土地租賃合同,并回收入社社員產品,按照綠色、有機、無公害的要求大力發展小雜糧種植,流轉的土地純收入比入社前增加了600元。
土地流轉的特點:1、自發為主。多數都是由承包戶之間自行協商進行,全縣承包戶自發流轉的土地面積達5880畝,占流轉總面積的7%;2、本村為主。絕大部分都是在本村范圍內進行流轉。全縣在本村范圍內流轉的.土地面積為4359畝,占流轉總面積的%;3、短期為主。土地流轉中,互換、轉包的期限多數都在5年以下且不固定,出租的期限一般都在5-10年左右。
存在問題:一是土地流轉規模小。全縣流轉的土地面積只占耕地總面積的2.5%。以農業為主導產業的南部鄉鎮為例,如新集鎮,土地流轉面積為1694畝,占耕地面積的6.1%,涉及農戶1733戶,占總農戶的27.6%;新莊子鄉土地流轉面積為378畝,占耕地面積的5.7%,涉及農戶172戶,占總農戶的9.1%。我縣土地流轉還處在初級階段;二是土地流轉程序不規范。從已發生的土地流轉情況看,61.9%的土地流轉只是口頭協議,并未履行任何手續,只有22.3%簽訂流轉合同并經過鄉鎮農經部門鑒證。由于缺乏有組織的監督管理,手續不完備,時間一長,難免產生各種糾紛;三是多數土地流轉效益不高。由于我縣土地流轉形式多以互換為主,大部分流轉土地仍以散戶經營傳統農業為主,經營粗放,從土地上獲得的收益較低,農民缺乏土地流轉的積極性;四是耕地流失偶有發生。部分農民以出租方式把自己的承包地租給選廠用于建尾礦庫,一般采取每年結算的方式,還有部分村民的土地以出租方式被用來建市場等商業開發,全縣以出租方式租出土地1800多畝,涉及農戶830多戶。這些出租方式租出去的土地,大部分無法恢復成耕地,改變了土地的農業用途,農田面積不可避免地在減少。原因分析:一是農民對土地流轉的認識不夠。長期受傳統的種植模式的影響,部分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較強,習慣于耕種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視之為“保命田”,認為“手中有田,心中不慌”。加之其他就業門路不多,即使種糧效益很低,也不愿意放棄土地。另外,部分村干部甚至一些鄉鎮干部對土地使用權流轉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片面認為“延包三十年,農民有自主權,流轉不流轉,不用干部管”,對實施土地合理流轉缺乏正確引導和組織。這些片面認識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土地流轉的進程。二是受自然地理環境的制約。在北部鄉鎮一些自然村較為明顯,這些村以山地為主,土地分散在溝溝岔岔,零散細碎,不易實現流轉。相比之下南部鄉鎮土地比較集中,容易進行土地流轉。三是小城鎮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能力不夠。我縣農村二、三產業不發達,不能轉移較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小城鎮建設水平不高,不能吸納更多的人到城鎮生活就業。四是缺乏善于經營土地的能人。鐵礦開發見效快,效益好,吸引大部分能人把精力用在鐵礦開發上,而經營農業項目見效慢,風險大,人們往往不愿意在這方面投資,也是土地流轉較慢的一個原因。五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由于目前農民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完備,因此農民普遍把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來看待,對于流轉土地存在后顧之憂。因此盡管沒有能力經營好承包地,獲取最大的收益,但寧肯粗放經營,也不愿將土地流轉出去。
一是加大土地法律政策的宣傳力度。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十七屆三中全會《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等政策法規,提高廣大農民的土地法律政策水平,充分調動廣大農民參與土地流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是制定鼓勵土地流轉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土地流轉扶持基金,對于全部轉出土地的農戶給予一定的補助,扶持其進城務工創業;對于引導農戶流轉土地較多、增收效果顯著的鄉鎮和村給予適當獎勵;對于通過采取土地流轉合作方式集中農戶土地進行規模經營,并能切實帶動農戶增加收入的龍頭企業和種養大戶給予扶持,從資金、項目、技術指導等方面給予傾斜。
三是加強農業產業化建設。著力培養一批善經營、會管理的農村經營大戶,培養和扶持種田能手,提高土地經營效益。大力發展農村個體、私營經濟,興辦農業企業,實行產業化經營,農民可入股分紅,也可進企業當雇員拿工資,增加農民就業崗位;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建設,積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它中介組織,學習借鑒羅家屯鎮奔騰花卉有限責任公司、青楊樹食用菌專業合作社等經驗作法,進一步搞活土地流轉,同時積極加強土地流轉試點,總結成功經驗,推動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
四是鼓勵農民向小城鎮聚攏。小城鎮是農村剩余勞動力的主要集散地,加快小城鎮建設,可以促進農村人口、生產要素向中心城鎮集聚,促進農村二、三產業的發展,提高農村人口的城鎮化水平,為廣大農村勞動力轉移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降低農民對土地的依賴程度。加快農村城鎮化進程,大力發展城鎮二、三產業,發展勞動密集型的農產品加工業,以吸納更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減少農業人口。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農民外出務工、經商,加速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促進農村土地的流轉。
五是探索農村居民適度集中居住。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戶建房數量逐漸增多,由于受山區自然條件的限制,單家獨戶分散居住,居住地和承包地都比較零散。因此要探索農村房屋建設統一規劃,統籌考慮,加強農村宅基地統批統建,將新建和改造的房屋向居民點集中,原有宅基地還田,改變土地零星、分散的狀況,為土地集中連片產業化規模經營創造條件。
六是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的財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農村人口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機制,進一步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覆蓋范圍,促進最低生活保障體系向農村延伸,讓農民放心地流轉土地。
土地整治調研報告(匯總17篇)篇十四
行政村位于鄉北4公里處,轄、積善村2個自然村。全村共有291戶,822人,其中五保戶6人,低保戶104人,特困家庭5戶。全村勞力483人,其中外出務工人員285人。村領導班子3人,村dang小組5個,共有黨員53人。
全村有耕地2507畝、林地2450畝、草地2571畝。水澆地966畝,機井13眼,全部為管灌,以蔬菜、甜菜種植為主。20xx年人均收入2200元,是20xx年省級重點貧困村。
目前,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主要形式為轉包和出租,均為外出務工農戶與村留守種植農戶之間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到20xx年底,全村土地經營權流轉1880畝,占全村耕地總面積的75%,流轉土地農戶183戶,占全村總農戶數的63%:其中較大宗土地經營權流轉3起,流轉土地農戶32戶,占流轉土地農戶17.5%,流轉土地面積320畝,占流轉耕地17%;其余為農戶之間零星的土地經營權流轉。
20xx年初,村支部書記組織村里種植大戶、回鄉創業能手等人,在三家種植合作社的基礎上組建了“建鑫種植專業合作社聯社”。
合作聯社通過積極爭取縣土地綜合治理資金支持,建60平米育苗大棚10個,鋪設膜下滴管。目前共接收入社農戶35戶,入社農戶基本為村留守種植農戶,共流轉土地1247畝。采取自愿入股的形式,每畝交納股金500元,合作聯社統籌建設育苗棚,購買化肥、農藥等。
種植專業合作社采取集中連片種植,統一管理、銷售,收益分紅,風險共擔,調動了部分有想法,想致富的農民積極性,給全村種植戶做了表率,能夠有效帶動全村經濟發展,并增加農民收入。合作社形式的土地的流轉,對土地進行平整和水、電、路、溝的綜合整治,以及高效農業設施的引入,對土地的投入不斷加大。同時打破了一家一戶的經營模式,促進該村傳統農業開始向現代農業邁進。
少數村干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理解不徹底,在流轉過程中引導不力,方法不當。農戶對土地流轉政策不夠熟悉,思想認識不足,心存顧慮,怕土地流轉會失去承包經營權,影響自己的利益,加上農民的戀土情結,寧愿粗放經營,也不愿轉出去。
農村土地流轉還處在自發階段,各方面的利益關系缺乏調整的法律依據。政府部門要制定、完善和出臺指導土地流轉的政策性文件和農村土地流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使基層在實際操作中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資金短缺是制約農村土地流轉的一大因素,金融部門要本著支持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為出發點加大信貸支持,行政“建鑫種植專業合作社聯社”現有7眼機井配套資金不足,需相關單位給予一定支持。
土地整治調研報告(匯總17篇)篇十五
近年來,湘鄉市農業經濟取得了較快的發展,土地流轉也呈現出規模不斷擴大、流轉形式多樣、多種組織參與的特點。為了全面掌握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情況,加速推進湘鄉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湘鄉市統計局組織課題組深入全市各鄉鎮辦事處及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
湘鄉市位于湖南省中部,總面積20xx平方公里,人口91.5萬,下轄3鄉15鎮4個街道辦事處。共有708個行政村,8040個村民小組,農村土地承包戶223547戶,農村承包人口767865人,承包耕地面積為678652畝。近年來,湘鄉市的農村土地流轉工作有了較好較快的發展。據不完全統計,全市農村土地流轉面積近18.2萬畝。其中耕地流轉面積64734畝,占耕地總面積的9.54%,涉及農戶5.2萬戶,占總農戶的23.3%。承包方式以轉包、租賃、轉讓為主。
湘鄉市農村土地流轉在土地的合理有效利用,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上,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帶來了農業農村發展的一些新變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促進了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村土地的規模化、集約化經營。通過土地流轉,把零星的土地從農民手中集中連片,進行適度規模經營,大力發展規模特色產業,促進了土地、資金、技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充分利用。
2、推動了農業經營機制的創新。主要是通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采用“公司+基地”、“合作社+基地”的模式,與農民簽訂流轉合同,建立現代農業生產基地。
3、提升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土地利用率。土地流轉促進了農業機械化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4、促進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合理轉移。通過土地流轉,打破了一家一戶封閉式的經營格局,使土地逐步轉向種田大戶,既提高了土地的集約化程度,又解放了大批農業勞動力,使許多農民可以離開土地安心外出務工經商,轉向二、三產業,從而優化了農村勞動力就業結構,促進了農民轉移就業。
5、增加了農民收入。農民通過土地流轉,既可以獲得流轉收入,還可以騰出手來從事其他工作,有的通過土地入股還能獲得一定的分紅收入,或通過就近在流轉的生產基地務工賺取工資收入。
1、土地流轉的行為不規范。
一是土地流轉存在隨意性和不穩定性。許多流轉特別是農戶之間的流轉都沒有建立穩定的流轉關系,流轉期限短。除林地流轉期限較長以外,以轉包為主的農戶間的耕地流轉,期限一般1—3年,有的更短。
二是流轉無合同或合同不規范。大部分地方土地流轉都沒有合同,特別是水田流轉通常用口頭協議的方式進行私下流轉,即使有合同,也存在權利義務表述不清、利益分配不規范等不完善之處,這種情況極易造成土地承包關系混亂,形成土地流轉糾紛隱患。
2、鄉村兩級中介組織和管理服務機構功能不健全。對于農村土地流轉僅僅停留在一般性的引導管理上,缺乏對農村土地流轉的有效管理和服務,農戶自發土地流轉占相當比重。特別是在邊遠地區,多數農戶土地流轉發生在父子、叔侄、親戚及鄰居之間,有些是被動流轉,因無力耕種,談不上精耕細作,導致土地質量下降。
權,影響自己的利益。因此,寧可粗放經營,甚至撂荒、棄耕,也不愿意將土地流轉出去。另外,由于湘鄉市就土地流轉還沒有出臺具體的指導意見和扶持政策,因此,鄉村基層干部沒有把土地流轉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去正確引導農民依法有序流轉。
1、土地分散經營制約著土地流轉。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塊的土地被分割成條條塊塊。劃分土地時以及后來的幾次小調整留下的種種弊端,嚴重制約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產量的提高。湘鄉市人均耕地僅0.85畝,而且每戶的承包土地相對分散。這種土地的分散經營,要轉為集中規模經營,由于涉及的農戶多,農戶之間的思想認識不一致,嚴重制約了土地的有序流轉,影響了土地規模效益的發揮。
2、農民缺乏社會保障制約著土地流轉。農村土地對于農民來說,普遍具有社會保障和就業兩大功能。這就決定了農民把土地作為命根子來看待,不愿輕易離開土地。他們認為,有了土地,生活就有退路,即使外出打工賺不到錢還可以返鄉種田,心里踏實。同時,由于目前城鎮化水平較低,吸納農民就業能力不足,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空間有限,以及農民自身知識技能的儲備不足,進城就業門路窄,無法在城市獲得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因此,農民始終把土地作為自己的最后保障。有錢的不在乎土地流轉所得的收益,沒有錢的更惦戀土地。有的寧可粗放經營,甚至不惜撂荒棄耕,也不愿將土地轉讓出去。另外,近年來國家將各種惠農補貼直接發放給承包農戶的發放方式,也挫傷了部分種糧戶的積極性。
3、效益價格低廉制約著土地流轉。雖然政策倡導土地要有償流轉,但是土地流轉的價格極低。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
一是農業比較效益低。據農業部統計,全國稻谷、小麥、玉米三種糧食的畝平均成本481.1元,以來由于生產資料價格大幅上漲,有的甚至成倍增長,畝均成本再次增加60—80元,畝利潤僅為185.2元,按照復種指數2計算,平均畝利潤僅為370.4元。受此影響土地流轉的價格難以提高,流轉農戶難以獲得較高的土地收益,因此選擇粗放經營而不流轉。
二是土地流轉渠道不暢。由于缺乏信息渠道,缺乏規范統一的土地流轉市場,急于流轉土地的農民只能低價或無償把土地轉讓給別人耕種。
三是農民土地經營流轉價格意識淡薄。土地流轉價格不像普通商品價格那樣容易確定,且目前又沒有完整的價格評估機制,從而導致農民價格意識淡薄。
四是農業特色產業少,帶動力不強,使得土地流轉規模化經營程度不高。而評價土地流轉的成效,一個重要的標志就是看農民流轉土地后,通過經營主體的集約化經營,土地的產出效益比流轉前是不是提高了。有特色有優勢的產業,對形成適度規模經營有明顯的推動作用,但從調查的情況看,許多地方由于缺乏效益明顯、可持續性強的特色農業產業的有力支撐,農用地需求相對較少,許多農戶面臨著土地向何處流轉的困惑。
4、農業規模經營風險大制約著土地流轉。農業規模化經營一般前期投入資金大,回籠周期長。加之缺乏配套的風險防范機制作保障,自然災害、市場波動、經營不善等不確定因素均可導致產業效益降低甚至血本無歸,一旦發生這類情況就難以保障農民的土地收益,將造成新的矛盾,影響社會穩定。另外,水田流轉對于種糧大戶也有些現實問題難以解決。如糧食收割后怎么曬干處理等。因此大多數流轉經營主體對土地流轉表現得很謹慎,不敢輕易接手。
土地整治調研報告(匯總17篇)篇十六
土地問題是農民最大的民生問題,是農村發展的第一要務。依法推進農村土地確權頒證,保持土地承包經營權長久不變,既能推動土地要素市場化,也能充分實現土地的資產要素價值,有利于推動農村改革,更好地保障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一、****土地承包經營現狀
****作為全縣的農業大鎮,轄13個行政村137個村民小組,現有人口30267人,其中農業人口28773人。1998年,****在一輪承包期限到期后全面開展了二輪土地承包經營工作,各村實行“動帳不動地,大穩定,小調整”的政策,簽訂了承包期限為30年的土地二輪承包合同,發放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穩定了土地承包關系。1998年實行二輪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時,涉及7063戶、27935人,耕地面積111509畝,其中:承包耕地104437畝、農戶自留地69畝、機動地283畝、四荒地6720畝,發放土地承包權證7063本,簽訂承包合同7063份。二輪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工作完成后,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現有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給農民吃下了“定心丸”,消除了農民的后顧之憂,充分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二、存在的問題
從當前****的情況看,農村土地承包總體形勢是好的,農民群眾是滿意的,但由于歷史原因及各村實際情況的差異,在實際運行過程中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視的矛盾和問題。
一是一、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時,承包期限相對較短,基礎工?
作不扎實,導致后期管理問題突出。從****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工作的前期調研情況看,部分村社承包合同管理不規范,承包地塊面積不實,土地四至不清,空間位臵不明,登記表述不準,導致農村承包土地糾紛突出,調解難度增大。
二是部分農民擔心承包期滿后,會重新調整土地,在提高承包地地力方面不愿下太大功夫,投工投勞投資建設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發展高效節水農業的積極性不高。同時,僅剩的13年承包期限,也讓投資者顧慮,直接影響到全鎮農村土地集約化經營和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目前,****家庭農場主主要通過承包村農林場這樣的集體土地進行經營,鮮有租賃大戶戶承包土地開展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的情況。
三是實施農村二輪土地承包后,國家長期堅持“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土地承包關系30年不變的政策,部分農戶由于家庭人口增加,“人多地少”矛盾比較突出。同時,部分農戶因為缺乏從業技能,外出務工和從事二、三產業的機會少,增加家庭收入的難度大。
三、對策及建議
新形勢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長久不變的政策,使農村有了穩定的基石,有利于現代農業的發展,有利于農業增收、農民增效。
時,通過確權登記頒證,利用現代科技,將農戶承包數據和資料實現信息化管理,既能打消農民將承包土地流轉后產生歸屬糾紛的擔憂,又為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提供最清晰、最原始的重要數據,為化解農村的這些矛盾提供最有效、最堅實的基礎。
二是要著力提高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水平。以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工作為契機,在土地承包經營權長久不變的前提下,探索解決農戶承包地“細碎化”問題,通過土地流轉等形式,使分散經營的土地向適度規模經營轉變,穩定規模經營主體的經營預期,既有利于高效節水灌溉項目的實施,推動高效節水農業的發展,又可以有效促進農業規模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業專業合作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綜合生產效益。
三是要積極發展勞務經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賦予了農民更多的權利,也使部分農戶通過流轉等形式擺脫土地,外出務工。在這樣的背景下,就要加強勞務輸出信息的推介和農村富余勞動力實用技術培訓服務,拓寬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渠道,積極發展勞務經濟,增加農戶的家庭收入。
一、調查背景:
經歷了農業經濟的飛速發展之后,從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我國農村、農業和農民開始慢慢地被拋在快速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化發展的后面,與此相關的征地補償問題、農地流轉問題、農地轉非農用地問題、人地關系矛盾問題、農地兼具生產要素和社會保障作用的雙重功能問題、農地拋荒問題等一一擺在經濟社會發展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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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調研報告(匯總17篇)篇十七
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最基本資源,土地制度是農村經濟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隨著二、三產業的快速發展,山區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大幅增加,各地由此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土地使用分散、閑置、流動性差,甚至出現了拋荒現象,這一問題已成為新時期影響農村社會生產力發展和制約農業生產適度規模化經營的主要障礙。正確認識我縣當前農村土地流轉的形勢和發展趨勢,強化政府服務職能,規范農村土地流轉,引導發展規模經營,是當前值得探討的重要課題。
從今年年初開始。我縣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在全縣農村開展了“規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以完善、土地流轉合同,建立規范的土地流轉制度,完善合同檔案管理為目的,著力抓好宣傳發動,調查摸底和排查問題、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整改和建章立制幾個階段工作,經過半年的努力,土地流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6月底止,全縣已承包耕地面積18.8萬畝,占耕地的97.4%;承包農戶3.78萬戶,占總農戶的99.7%;簽訂土地承包合同3.6萬份,合同簽訂率在95%以上,填寫《土地承包經營權證》3.78萬本。全縣土地流轉面積3.4萬畝,占耕地面積的17%,流轉戶1.18萬戶,其中流出戶7238戶,流入戶4619戶,全縣補簽合同近3萬份,合同一式四份,登記和簽訂率達96%。
抓好土地流轉工作,對促進農業發展,維護農村穩定,增加農民收入,起了積極作用。
1、規范了土地流轉合同,干部群眾滿意。自發流轉存在著合同不規范,協議不完善,缺乏法律約束等問題,在土地流轉工作中我縣按照省農業廳統一式樣的合同文本,規范了土地流轉合同,并對過去存在的口頭協議,不規范合同重新進行了補簽,規范建檔,消除了以往土地流轉中的各種矛盾和糾紛,使外出打工的走得放心,租田的農戶種得稱心,鄉村干部也可以抽出更多的精力和時間解決其它問題。
2、促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通過土地流轉,會手藝、頭腦活,善經營的農民更多地離家外出打工,或到城鎮經商置業,就近服務于二、三產業。據統計,土地流轉后全縣鄉(鎮)外出打工或從事二、三產業的人數比去年同期增加5000人,既增加了農民收入,又活躍和繁榮了城鄉經濟,加快了小城鎮建設步伐。
3、推動了產業結構調整和適度規模經營。土地流轉開始出現兩種趨向:一是農戶之間轉包開始向租賃大戶成片租賃發展;二是耕地流轉發展到林地和“四荒”經營權流轉,由單一的種糧向水果、蔬菜、花卉等高效經濟作物和養殖業發展。全縣30畝以上的種植大戶達70多戶,總面積4000畝以上,有力促進了耕地向種田能手集中,使耕者有其田,能者盡其能,智者盡其智,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實現了糧食生產向規模化、產業化、企業化方向發展。
4、加快了現代農業的進程。土地流轉后,種植大戶都渴望新技術、新品種,以提高產量、提高效益。農業機械得到更廣泛的運用。今年機械使用量大增,今年1—6月份,全縣新增耕整機32臺,插秧機8臺,拋秧機2臺,便型拖拉機22臺,有效地提高了勞動生產率。
5、建立了土地流轉機制。全縣各鄉鎮、村按照“規范、有序”的要求,全面建立起了土地流轉檔案,規范了土地流轉程序,明確了規章制度。鄉(鎮)農業綜合服務站作為管理機構,做到村有檔案,鄉有備案,配備專人分管檔案工作。摸索總結了四種流轉形式。即:土地出租、土地轉讓、土地轉包、土地互換,為今后土地流轉工作步入經常化、規范化軌道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驗。
l、法律意識較淡薄。表現在:一些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法律、法規認識度低,知道有《土地承包法》的多,但通讀過全文了解精神的不多,有的土地流轉未經村委會同意或備案,有的認為簽不簽合同不重要,以口頭協議代替合同,有的流轉后再簽合同,埋藏下矛盾糾紛隱患;土地承包工作中,仍有一些村組干部對黨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規領會不夠,為解決人地矛盾,搞“幾年一調”,土地打亂重分,給土地流轉造成了困難和障礙。
2、個別鄉(鎮)和村組干部對流轉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還沒有走出過去“要錢”、“要糧”的舊的工作模式。認為土地流轉是農民自己之間的事,無須政府插手,而且土地流轉工作政策性強,敏感度高,涉及到千家萬戶,關系農民切身利益,矛盾多、難度大,沒有直接經濟收入,有為難、怕難情緒。有的抱應付態度,導致鄉村干部沉不下去,責任不到位,工作難落實。
3、土地流轉的中介服務組織匱乏,流轉機制不完善。雖然有的地方成立了土地流轉的中介組織,但總體上仍不能適應需要,缺少一個由下至上、網絡化、多功能的中介服務體系。由于土地流轉的中介組織欠完善,土地供求雙方的信息流動受阻,信息輻射面狹小,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土地流轉的程度、規模和效益,提高了土地流轉的成本,造成“有買找不到賣,有賣找不到買”的局面,并限制了土地流轉的區域范圍。從流轉機制看,流轉形式單一,程序不規范。有的地方即使簽訂合同也存在手續不規范、條款不完備的問題。這既容易導致承包關系混亂也容易引起糾紛,同時,這也是造成承包者掠奪性經營的重要因素。
1、加大宣傳,統一思想。要在干部群眾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宣傳貫徹《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市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通過政策宣傳和細致的思想解釋,讓每一個農民了解農村土地流轉政策,消除農民的懼變心理,增強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參與意識。要充分認識規范土地流轉,可以有效地解決農村人口變化引發的土地調整的需求。更為重要的是用市場手段和機制取代和制止行政手段任意調整土地的做法,從根本上解決人地矛盾,使農村土地關系的穩定由政策、法律強制逐步過渡為農民的習慣。同時,又要充分認識到規范土地流轉是—個經常性工作,把規范土地流轉工作納入經常化、規范化軌道。
2、轉變觀念,明確思路。鄉村一級要從過去“管”、“要”向服務引導轉變,認真搞好謀劃。一要以產業推動抓流轉。以加快農業產業化為契機,緊緊圍繞本地主導產業,建立有地方特色的產業帶,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勵和引導農民的承包土地向主導產業和規模基地方向發展;二要規范建制抓流轉。引導簽訂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是避免土地糾紛,確保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保證。今后凡涉及到土地流轉的農戶,在土地所有權性質不變的前提下都要依法引導簽訂規范的土地流轉書面合同,建檔保管,以解決農戶土地流轉的后顧之憂,建立穩定的流轉關系,促進有序流轉。三要培育大戶抓流轉。把培訓規模經營大戶作為帶動土地流轉的關鍵來抓,形成以示范輻射大戶,大戶帶動土地流轉,土地流轉吸引大戶、孕育大戶的良性循環。鼓勵干部向農民租田搞示范,通過“做給農民看,教會農民干”的引導方式,帶動農民自愿轉租承包耕地。并且政府要拿出一定專項資金用于扶持大戶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主要用于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要按照功能全多樣化、布局科學、服務多樣的要求加快農村城市化建設進程,為農村勞動力轉移提供更大就業空間。
3、建立土地流轉機制,運用市場手段引導土地健康有序流轉。首先,規范土地流轉基本操作規程,實行程序化操作。在鄉(鎮)農業綜合服務站的指導下,受理農民委托土地流轉申請書,發布土地流轉信息,召集農戶自主流轉見面,對達成協議的農民,指導和幫助按要求簽訂合同。其次,建立土地租金評估制度。目前,土地使用權的租金多是流轉雙方自由協商或基層組織協調確定,缺乏科學評估依據。建議建立農用土地評估機構,以土地流轉前的評估作為確定租金的依據;土地流轉后的評估,主要是監督土地使用情況,防止土地肥力、地力被破壞。再次,建立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制度。流轉雙方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書面土地流轉合同,明確流轉的形式、數量、期限、條件和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涉及承包土地田塊變動的,要及時辦理承包權證變更手續;有條件的,還可到公證部門辦理公證手續。農村基層組織和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流轉合同的審查、監督,對合同的登記、立卷、歸檔,要形成制度化和規范化的管理。第四,建立必要的流轉中介組織。可由農辦牽頭,聯合農業、土管、林業等部門設立“土地信托服務中心”,鄉鎮一級設立土地信托服務中轉站,村一級由村委會具體向農民提供土地信托服務,突破土地使用權流轉僅在有限區域內進行的制約,實行三級聯網,形成統一的土地使用權流通市場。
4、制定配套措施,完善法律政策,為土地合理流轉提供堅強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一是制定鼓勵土地流轉的相關優惠政策。在優惠的對象上實行雙向優惠,既鼓勵土地轉出方,又鼓勵土地轉入方;在優惠的內容上實行綜合優惠,不光在經濟上優惠,在流轉方享受集體公益事業服務方面都給予適當照顧;在優惠的手段上實行配套優惠,包括在資金、技術、稅費等方面給予適當支持:在優惠的取向上實行重點優惠。即對“四荒”開發性經營項目、具有技術推廣價值和市場發展前景的特色種養項目以及實行集約化、規模化經營的項目進行重點扶持。二是深化農村社會管理體制配套改革。大力培育農村勞動力市場,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條件。加大農村戶籍制度改革力度,改變農民的“戀土”觀念、為農民“退一進二闖三”創造條件,減少農民對土地的直接依賴。加快建立健全適合農村特點的社會就業、養老保險、合作醫療等社會保障體系,消除農民離土的后顧之憂。三是完善法律。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農民的土地產權;明確允許農民擁有土地的抵押權;開拓有關農村土地規模經營的保險業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