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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一
商法是指針對商業活動中的法律規范和規則。它是商業社會的基石,為商業各方提供了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商法基本原則是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為商業活動提供了指導和約束。在我國的商法基本原則中,包括公平、自由、誠實信用、公共利益等多方面內容。這些原則對商業活動的發展和規范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我日常工作中的實踐中,我親身體會到了商法基本原則的重要性和運用方法,下面將從不同的角度出發,分享我對商法基本原則的心得體會。
首先,公平是商法基本原則中最重要的一個。公平的原則體現在商業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過程中。作為商業主體,我們要遵守契約精神,堅持合同的自愿原則和平等原則。只有堅守公平的原則,才能建立起長期穩定的商業伙伴關系,保障各方的利益。在我與供應商合作的時候,我始終堅持公平原則,不損害他方的利益,也不接受不公平的條件。這樣一來,既引起了供應商的尊重,也保護了自身的利益。公平的原則是商法基本原則中最基礎的一條,如果沒有公平,商業活動就無法健康發展,也無法形成可靠的商業秩序。
其次,自由是商法基本原則的核心之一。自由的原則指的是商業主體在合同訂立和履行過程中的自主選擇權。商業主體應當享有自由的權利,即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進行商業交易的自由。自由的原則要求商業主體可以根據自身的意愿和需要選擇合適的交易對方和交易方式。自由的原則雖然賦予了商業主體更多的經營自由度,但也要求商業主體承擔相應的責任。在實踐中,我經常思考如何在維護自身利益的同時,尊重他人的自由權。只有在保持雙方自由平等的前提下,才能達到商業合作的雙贏結果。
再次,誠實信用是商法基本原則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誠實信用的原則是商業合作中最基本的道德準則。商業活動是建立在信任基礎上的,只有相互信任,才能形成穩定的商業關系。作為商業主體,我時刻保持著誠實的態度和真實的表現。我堅信只有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才能夠建立起穩定的商業關系。如果一方違背誠實的原則,那么雙方的合作關系將無法持久,乃至可能導致商業糾紛的產生。因此,誠實信用原則的遵守是商業主體必須要做到的。
最后,公共利益是商法基本原則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公共利益的原則要求商業活動不能僅滿足個人利益,還要考慮社會公眾的利益。商業活動不僅是商業主體的行為,更是對社會貢獻的表現。商業主體要有責任意識,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作為一家企業的高層管理者,我時刻將社會公眾的利益放在首位。我鼓勵企業員工積極參與公益事務,推動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不僅為自身創造利潤,同時也為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總之,商法基本原則是商業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為商業活動的發展提供了指導和約束。公平、自由、誠實信用、公共利益是商法基本原則中最重要的幾個方面。在日常工作中的實踐中,我深切體會到了商法基本原則的意義和運用方法。只有遵循公平、自由、誠實信用、公共利益的原則,商業活動才能夠有序進行,各方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在未來的工作中,我將繼續堅持這些原則,不斷提升自身的商法素養,為商業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二
其基本原則體現了合同法總的指導思想,是實施合同法的依據,本文主要歸納為五個基本原則進行闡述。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貫穿于合同法整個領域,指導合同法的制定、解釋、合同當事人的合同行為,以及合同司法行為的根本準則,是合同法的宗旨和價值判斷的集中體現,是合同法的靈魂,集中體現了合同法的基本特征。
一、平等、自愿原則。
《合同法》第三條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第四條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p>
(一)平等原則。
平等首先指當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這也是民法首要的核心原則,反映了民事法律關系的本質特征。
在法律上,合同當事人雙方或各方,無論身份如何,均是平等主體,沒有從屬、高低之分,也沒有管理與被管理或命令與被命令的成分。
平等協商訂立合同。
其次,平等還指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對等,即當事人各方享有權利的同時也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權利與義務同時存在。
(二)自愿原則。
自愿原則是當事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協商,自愿決定和調整相互的權利義務關系。
該原則既表現在當事人之間,因一方欺詐、脅迫訂立的合同無效或可撤消;也表現在當事人與第三人之間,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均不得非法干涉。
因為這里的“自愿”須是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
自愿原則貫穿于合同活動的全過程,具體表現為:
(1)當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愿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合同;。
(2)在訂立合同時,有權選擇對方當事人;。
(3)所訂立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在不違法的前提下自愿約定;。
(4)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可協商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補充或變更;。
(5)可以約定違約責任,在發生爭議時,還可以自愿選擇解決方式;。
(6)當事人還可以自愿協商解除所訂立的合同。
把平等、自愿原則作為合同法的基本原則的首要原則,在我國目前剛剛完成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初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合同法》第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涉?!庇钟行П苊饬艘恍┬姓芾砣藛T以及司法審判人員意識淡薄,濫用行政權力或自由裁量權,把不合理的干預當作保護,損害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實現了《合同法》對合同當事人的服務和保護的功能。
二、公平原則。
這里的公平應該既有程序上的公平,也有實體上的公平。
程序上的公平指為當事人提供平等的機會,提供同樣的活動的可能性,至于當事人活動的結果則不加以評價;實體上的公平指當事人具體利益狀態上的均衡。
《合同法》第五條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笨梢哉f這是以基本原則的方式對于當事人課加了依據公平原則進行與合同有關的活動的一般義務,同時也在事實上宣告了立法者有權以公平原則為依據,干預當事人活動的過程和結果。
主要表現為:
(2)在發生合同糾紛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依照公平原則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進行價值判斷,公平地適用法律,確定法律責任的承擔。
《合同法》調整平等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然應當把公平作為一項基本原則,為誠實信用原則樹立判斷標準。
三、誠實信用原則。
《合同法》第六條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闭\實信用原則是指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合同或合同關系終止等各個階段,無論行使權利,還是履行義務,都應講誠實、守信用,相互協作配合,不得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這一原則的確立反映了法律對道德準則的吸收,這種道德準則上升為法律規范的要求,首先應用在了合同活動過程。
該原則的重要意義主要表現在:
(1)將誠實信用原則作為指導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履行合同的行為準則,有利于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好地履行合同義務。
(2)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而法律又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誠實信用原則進行解釋。
誠實信用原則是整個市場經濟的道德倫理基礎,在我國市場經濟逐步完善的過程中,強化誠信意識,建立誠信體系,對于維護誠實信用原則的崇高地位,促進市場經濟正常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四、合法性原則與公序良俗原則。
《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币罁鲜龇l規定,可將該原則歸納為合法性原則與公序良俗原則。
所謂合法性原則,是合同當事人所從事的與合同的定力、履行等有關的行為必須合乎國家強制性法律的規定,而不得存在違法的情形,否則將得到法律的否定評價:或宣告其無效,或追究其違法責任。
這一原則是對私法自治的一種限制,體現了公共立法對私人自由的控制。
(二)公序良俗原則。
所謂公序良俗原則,是民事法律行為的內容及目的不得違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
在立法時,不可能完全遇見到一切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道德秩序的行為,而有針對地作出詳盡的禁止性規定,故設立公序良俗原則,用來彌補禁止性規定的不足。
公序良俗原則實質上是授權性規范,目的在于遇有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道德秩序的行為,而又缺乏相應的禁止性法律規定時,人民法院可直接適用公序良俗原則,確認該行為無效。
《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應當依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狈杉s束力指合同當事人在法律上的約束力,其主要內容是當事人必須受合同約定的約束,非依法律或雙方約定,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的法律約束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
該原則具有兩層含義:
(2)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合同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或破壞合同的履行。
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原則如果在現實生活中得到普遍貫徹,那么合同這一法律手段,必將大大地推進我國的法治進程。
在合同法中還有一個“隱形”的原則,它沒有出現于合同法的條文中,但仍然貫穿于合同的制定、履行的全過程,那就是鼓勵交易原則。
該原則的目的是促進當事人通過合同實現交易,鼓勵合法、正當、自愿的交易,在合同法的條文中也有對該原則的充分體現。
該原則的重要性是不可磨滅的,相信日后如果修改合同法,該原則也可能會出現于合同法的條文中,作為合同法一項實際的基本原則。
綜上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合同法的綱領,是一種特殊類型的法律規范,它不為合同當事人確定具體的行為規范,而只是提供了抽象的行為準則;合同法基本原則也不預先規定其適用的具體情景,而是一般性地適用于各種不確定的情形之中。
它體現立法指導思想,指導當事人活動,指導司法活動。
其重要作用與意義也不僅表現在某一章節、某一制度,而是貫穿于整部合同法。
它作為《合同法》總則中的一般規定,主要發揮了兩個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是指導作用。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指導立法工作者如何制定各項法規,對審判人員如何適用合同法也起著指導作用。
其次是補充作用。
對于合同法的某個問題,法律缺乏具體規定時,當事人可以根據基本原則來確定,審判人員可以根據基本原則來解決糾紛。
基本原則不是虛無縹緲的,法律的各項制度、各項規定,都閃耀著基本原則的光輝,都是基本原則的具體化,合同法的基本原則也是正確理解合同法具體條文的關鍵。
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三
行政法是一項行為規范準則,用來規范相對應的行為人,對于利益相關主題有強制作用,同樣也是一項我國的基本法律,對于我國的法制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法律是用來保護遵守法律的人的,同時對于破壞法律的人予以制裁。行政法的目的也是為了保障為社會主義建設辛勤付出的多方面人的利益。行政法的發展是立足在四項原則之上的,它借助西方和中方原則的差異性,進行積極的探索,從而對現行的行政法進行重構,將行政法的功能發揚到位,以此來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建設。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是行政法有效實施的保障,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基本原則是行政法在規范行為人行為時,必須要遵守的基礎,是行政法在制定時,必須要依仗的核心。在我們國家,政府具有依法行使政權的權力,法律的頒布就是為了規范這項權力,讓政府在行使權力的時候,有參照的標準。原則與其說是一種限制,不如說是一種憑證[1]。
行政法基本原則的提出往往在行政法之前,所以它具有初始性,是一切的開端。行政法的基本原則的頒布,必須要以客觀規律和真理作為基礎,所以它還具有一定的真理性。在行政法的基本原則中提及的“基礎”二字,說明了行政法的地位,而原則就好比是建設房屋前需要打下的地基,關系到行政法的建立和實踐。最后,行政法的基本原則還具有雙重性,刑法、婚姻法、治安管理法這類法律就只有一個“法律身份”,而行政法還有其“行政”的身份。所以它的原則一般要和行政密切相關。
具有十分專一的功能,它的規范作用僅針對行政體系,僅對于行政體系的相關人員進行立法規范,讓行政機關能夠依法行駛職權,讓法治思想貫徹到行政工作中。
4.2普遍性功能普遍性原則。
體現在融合二字上,行政法法規是具體的,形象的,是以一條條的法律法規直觀展現出來的',而行政法的基本原則卻是抽象的,它普遍存在于每一條法規明文之中,每一條具體的法律原則都符合基本原則,基本原則帶入每一條法律法規中都是成立的,它生于無形,卻能起到規范和引導的作用。
依法行政原則我們的政府應該依照法律履行責任,承擔義務,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靈魂,也是基本原則重塑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何能讓社會成為法治的社會,則需要回到問題的本質,那就是凡行為人所做之事必須合法。對于政府機關而言,形成遵紀守法、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才能真正重塑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才能樹立起政府機關的公信力。
在合法的基礎上,我們還應該考慮從實際情況出發,進行合理行政。法律的條文規章是固定的,但是現實中可能出現的情況卻是多種多樣的,法律雖然在逐漸完善,但也沒有辦法將所有可能出現的情況全部收納其中,所以行政部門在具體的執法過程中,要靈活應對各種突發狀況。更好地為群眾解決問題,這就使合理行政的意義更好的體現。
茍無誠信原則,民主憲政無可行。任何形式的法律的確立,都需要遵循契約精神,無論是基本法、刑法還是行政法的推行,都需要恪守信用。行政機關若不守誠信,允諾的事情再三更改,群眾對政府機關的信任會逐漸降低。信任的建立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崩塌只一瞬,所以我們把誠信原則作為了行政法基本原則重塑的一大原則[2]。
5.4基本原則應體現程序正義原則。
在行政機關進行依法執政時,是有完善的執政流程的,但是有的部門執政時,往往會省略某些步驟,或者出現步驟錯誤等問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執政單位需要花更多的精力和實現進行修改和完善,這對于工作效率而言十分不利。正義原則作為基本原則其中不可忽視的一項原則,其實更大程度上保障的是一種公平。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只有基于這種原則,人們才能信任法律。
6、結語。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是行政法建立的標準,融會貫徹在具體的每一條行政法規之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是一個法治社會,無論是行政人員,還是普通的人民群眾,都應該對法律心存敬畏。行為人只有真正按照法律規范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法律才會保障其權益不受侵犯。在我國行政法原則的發展過程中,可以適當借鑒其他國家的成熟體系,結合中國法治現狀,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法基本原則之路。
參考文獻。
[1]蔣勇.從合規性到正當性:我國警察法治體系的重塑——基于“新行政法”理論的展開[j].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2).
[2]段葳,余敏.行政法基本原則的整合與重塑[j].湖北第二師范學院學報,2016(10).
文檔為doc格式。
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四
[摘要]《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反映合同普遍規律、反映立法者基本理念、體現合同法的總的指導思想、貫穿整個合同法的原則。這些原則是立法機關制定合同法、裁判機關處理合同爭議、以及合同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的基本準則。對適用合同法具有指導、補充、解釋的作用。
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質量、進度、成本、安全、信息等管理都是與合同管理密不可分的,合同管理的質量會直接影響到其他項目管理內容的管理質量。而有效的合同管理是離不開合同法的理論支持的,只有掌握合同法的知識,才能進行有效的合同管理。
合同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合同是指債權合同,即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債權關系的協議。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質量、進度、成本、安全、信息等管理都是與合同管理密不可分的,合同管理的質量會直接影響到其他項目管理內容的管理質量。
而有效的合同管理是離不開合同法的理論支持的,只有掌握合同法的知識,才能進行有效的合同管理。
《合同法》第3條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p>
平等原則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當事人,在權利義務對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以實現互利互惠的經濟利益目的的原則。這一原則包括三方面內容:
(1)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當事人是平等主體,沒有高低、從屬之分,不存在命令者與被命令者、管理者與被管理者。這意味著不論所有制性質,也不問單位大小和經濟實力的強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2)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對等。所謂“對等”,是指享有權利,同時就應承擔義務,而且,彼此的權利、義務是相應的。這要求當事人所取得財產、勞務或工作成果與其履行的義務大體相當;要求一方不得無償占有另一方的財產,侵犯他人權益;要求禁止平調和無償調撥。
(3)合同當事人必須就合同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礎上充分表達各自的意見,并就合同條款取得一致后達成的協議。
2.自愿原則。
自愿原則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則,合同當事人通過協商,自愿決定和高速相互權利義務關系。
公平原則作為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其意義和作用是:公平原則是社會公德的體現,符合商業道德的要求。將公平原則作為合同當事人的行為準則,可以防止當事人濫用權力,有得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和平衡當事人之間的利益。
4.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作用原則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終止后的全過程中,都要誠實,講信用,相互協作。
5.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原則。
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則。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質量、進度、成本、安全、信息等管理都是與合同管理密不可分的,合同管理的質量會直接影響到其他項目管理內容的管理質量。而有效的合同管理是離不開合同法的理論支持的,只有掌握合同法的知識,才能進行有效的合同管理。
影響施工項目質量的因素主要有五大方面,即“4m1e”,指:人(man)、材料(material)、機械(machine)、方法(method)和環境(environment),事前對這五方面的因素嚴加控制,是保證施工項目質量的關鍵。
1.人的管理。
在使用人的問題上,應從政治素質、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身體素質等方面綜合考慮,全面控制。更為重要的是提高人的質量意識,形成人人重視質量的項目環境。
2.材料的管理。
材料管理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等的控制,主要是嚴格檢查驗收,正確合理地使用,建立管理臺帳,進行收、發、儲、運等各環節的技術管理,避免混料和將不合格的原材料使用到工程上。
3.機械的管理。
機械管理包括施工機械設備、工具等控制。要根據不同工藝特點和技術要求,選用合適的機械設備,正確使用、管理和保養好機械設備。為此要健全人機固定制度、設備運轉記錄制度、上崗證制度、崗位責任制度、技術保養制度、安全使用制度、機械設備檢查制度等,確保機械設備處于最佳使用狀態。
4.方法的管理。
這里所指的方法的管理,包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施工方案、施工工藝等的控制,主要應結合工程實際、能解決施工難題、技術可行、經濟合理,有利于保證質量、加快進度、降低成本。
5.環境的管理。
影響工程質量的環境因素較多,有工程技術環境,如工程地質、水文、氣象等;工程管理環境,如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制度等;勞動環境,如勞動組合、作業場所、工作面等。
環境因素對工程質量的影響,具有復雜而多變的特點,如氣象條件就變化萬千,溫度、濕度、大風、暴雨、酷暑、嚴寒都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又如前一工序往往就是后一工序的環境,前一分項、分部工程也就是后一分項、分部工程的環境。
總之,根據工程特點和具體條件,應對影響質量的環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嚴加控制。尤其是施工現場,應建立文明施工和文明生產的環境,保持材料工具堆放有序,道路暢通,工作場所清潔整齊,施工程序井井有條,為確保工程質量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
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五
商法是規范市場經濟活動的法律體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保障。商法基本原則是商法的核心和靈魂,體現了市場經濟的特點和要求。在學習和研究商法基本原則的過程中,我深感這些原則的重要性和指導意義。下面將從明確商法基本原則的意義、了解商法基本原則的內容、把握商法基本原則的精神、踐行商法基本原則的原則和加強商法基本原則的學習與應用方面,分享對商法基本原則的心得體會。
商法基本原則有諸多各有側重,如自由原則、平等原則、信用原則等。這些原則的制定旨在保護市場經濟活動中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明確商法基本原則的意義在于為商事主體提供出臺、履行合同、維權等具體行為提供法律依據和準則,并保障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運轉。只有深刻領會商法基本原則的審慎意義,才能更好地在實踐中運用商法知識。
商法基本原則是商法的基本準則,涵蓋了市場主體關系、交易關系、競爭關系等方方面面。比如,自由原則旨在保障市場經濟主體在市場交易中的自由選擇權;平等原則要求市場主體在市場競爭中享有平等的權利與機會;信用原則則強調市場主體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守約定,講究信守信用。了解商法基本原則的內容是理解商法法規和相關案例的關鍵,只有全面把握各個原則的內涵,才能在實踐中更好地運用它們。
商法基本原則體現的是市場經濟的價值取向和實踐要求,是市場經濟中人們認可的基本準則。把握商法基本原則的精神有助于我們準確把握適用商法的重要依據和準則。例如,自由原則體現了市場經濟中自由、平等、競爭的核心精神;平等原則強調市場主體在交易活動中應享有平等地位和權利;信用原則則是信任和規范市場交易的基礎。把握商法基本原則的精神,有助于我們樹立正確的商業道德觀念,推動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學習商法基本原則首先要明確它們的實踐價值,進而在實踐中踐行其原則。在商業活動中,要秉持自由、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合同約定,充分尊重市場規則,樹立誠信意識,維護合法權益,提高交易效率。在商事糾紛中,要以法為依據,堅持公正審判,平衡各方利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踐行商法基本原則的原則是推動市場經濟良性發展的關鍵。
商法基本原則是一門較為復雜的法律體系,需要不斷學習和實踐運用。在學習中,要注重實際案例的分析和商法立法的動態跟進,掌握最新的商法規定和解釋,提高自身法律素養。在應用中,要結合實際情況,注重正確把握商法基本原則的具體內容和意義,運用靈活、合理地處理商業糾紛,促進市場經濟的穩定和繁榮。
總之,商法基本原則是市場經濟下商事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和準則,在實踐中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要明確其意義、了解其內容、把握其精神、踐行其原則和加強其學習與應用,才能更好地運用商法知識,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希望通過不斷學習和實踐,能夠不斷提高對商法基本原則的認識和運用能力,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繁榮做出自己的貢獻。
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六
孫子曰:“上兵伐謀”,高水平的論辯賽首先是認辯雙方在論辯思路與立場上的較量。對于一個已經確定下來的命題,如果能找到一個最佳的思路,確立好自己的立場,那么就能為整個論辯的勝利奠定基礎。
在論辯賽中,論辯命題一般可分為價值命題、事實命題和政策命題三種。價值命題一般是討論某伯事是否較好,如“發展旅游業利大于弊”。這類命題要求論辯員有很強的邏輯推理能力,對辯題的背景知識有通盤、深入的了解。事實命題是討論某件事是否真實,如“儒家思想是亞洲四小龍取得經濟快速增長的主要推動因素”。這類命題注重舉例實證,要求論辯者掌握大量材料:政策命題是討論某事該不該做,如“亞太區國家應該成立經濟聯盟”。它要求理信論與實踐的結合,既需邏輯推理,又應有大量材料佐證,所以論辯比賽中政策命題較為常見。對論辯命題分類的意義在于根據不同命題的特點和要法語來確定思路、建立框架、組織材料,最終的目的是要形成自己的立場。在確定思路時最重要的一點是必須知已知彼。對一個辯題,圍繞正、反方立場,可以有多種理解。這時候就不僅要找出自己論證辯題的各種思路,而且還要找出對方可能出現的各種思路,盡可能地把雙方可能的思路都逐一考慮,并找出應付之策,這樣對已對彼都心中有數,就為我方確立適當的立場找到了根據。
確立立場就是針對對方可能出現的思路,在我方可以選擇的各種思路中找出對本方觀點論證最有利、例證材料最豐富的思路。
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七
商法作為法律體系的一部分,是為了維護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而設立的。商法基本原則是商法發展的重要基石,也是商事活動中的行為準則和法律規范。在學習和實踐中,我深刻體會到商法基本原則的重要性和實際意義。本文將從五個方面展開,分享我的心得體會。
首先,商法基本原則強調契約自由。契約自由是商事活動的基礎,是市場經濟的核心價值觀之一。在商業活動中,當事人可以根據自身利益和需求,自由選擇商業行為方式和合作伙伴。在許多商事案件中,契約自由原則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為當事人提供了廣闊的合作空間,促進了市場的自發發展。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意識到要尊重契約自由原則,并且在實踐中積極為當事人提供法律保障。
其次,商法基本原則注重誠實信用。誠實信用是商事活動中的基本道德規范,也是商業倫理的核心要素。商人在開展商業活動時,應該誠實守信、恪守承諾。商法基本原則推崇信用原則,對于損害他人信用或侵害商業倫理的行為,法律有相應的懲罰措施。在實踐中,我一直倡導誠實守信的商業行為,將信用納入法律監管范疇,促進商業活動的健康發展。
再次,商法基本原則注重平等公平。平等公平是商事活動的基本要求,也是市場經濟環境下的重要價值觀。商法基本原則要求,在商業活動中,各方享有同樣的權利和承擔同樣的義務,不得因地位、人種、性別等因素進行歧視。商法基本原則的平等公平原則為商業主體提供了公正公平的競爭環境,維護了市場秩序的正常運行。在我的工作中,我一直強調平等公平原則,努力為各方提供公正的商業解決方案。
此外,商法基本原則注重效力安全。商業交易需要產生合同,而合同的效力安全對于市場經濟的穩定運行至關重要。商法基本原則強調,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有效即構成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商法基本原則也對合同的效力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如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格式等。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深刻認識到維護合同效力安全的重要性,不斷加強對合同法律規范的學習,為當事人提供合同的合法有效性的保障。
最后,商法基本原則注重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商事活動中,各方的合法權益需要得到法律的保護。商法基本原則強調,法律應當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其權益不受侵害。在實踐中,我積極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幫助他們理清權益關系,維護其合法權益的實現。法律作為公正的調節機構,應當堅定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商業活動的穩定和有序發展。
總之,商法基本原則作為商事活動的行為準則和法律規范,對于商業活動的正常開展和市場經濟的穩定運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實踐中,我不斷深化對商法基本原則的理解和應用,努力為當事人提供法律保護。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進一步加強對商法基本原則的研究,為商事法律服務的提供更多有益的支持。
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八
食品質量與安全問題與人們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在新時期,人們對于食品的追求逐漸從數量層面上升到質量層面,近年來,我國發生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食品質量與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顯了出來,如何利用刑法的保護機制來提升我國食品的整體質量與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成為了現階段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面臨的重要問題。
1食品安全與刑法保護現存的問題。
1.1食品安全現階段的問題法律體系有待完善。
當前《刑法》中牽涉食品安全犯罪的罪名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三種,《刑法》中將這些犯罪歸類到“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一章當中。實際上,食品安全犯罪行為不僅侵害了市場經濟的秩序,同時也嚴重侵害了公民的健康權乃至生命權。在當前以人為本的理念下,經濟秩序和公民的健康權、生命權孰輕孰重自不待言,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毫無疑問地應優先于市場經濟秩序受到法律的保護,將食品安全犯罪的相關條文歸入到“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一章中值得商榷,食品安全刑法保護的法律體系有待完善。重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中建立了以a防為目的的'立法模式以適應風險社會背景下的立法需要,建立了較為健全完善的食品安全風險問題評估體系。而《刑法》將食品安全犯罪的條文置于“危害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之中,與《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存在不相銜接之處,需要引起相關人員的重視。
1.2食品安全問題處理不當。
現階段,我國展開了一系列處理食品安全問題的工作,在懲治不法食品加工企業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并沒有有效地減少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在實踐中,由于部分食品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對監管工作不夠重視,所以他們在處理食品安全問題和犯罪行為時,沒有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對不法企業和商戶的懲罰力度也比較輕。犯罪行為所侵犯的客體是確定刑法分則不同章節的依據,而《刑法》中將食品安全犯罪歸入到“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之中,很顯然是認為食品安全犯罪侵害的客體系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秩序。此外,大部分監管部門采用經濟罰款的方式來處理食品安全問題,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傊?,導致食品安全問題發生的因素有很多,如果我們不能對主要人員和生產操作人員等施以全面懲治,那么很難從根本上杜絕食品安全問題。
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九
建立全面系統的食品監管制度是保證食品生產行業長遠發展的重要措施。首先,監管部門應該依照我國刑法的政策精神來,不斷健全監管指標,使得監管人員有相應的監管指標作為工作考量標準。然后,監管部門應該依照刑法的具體指標來對食品采購、加工和生產等流程做綜合考量,并對現行監管體系加以改革,以提高監管部門的工作效率。最后,監管部門應該逐步建立一個與刑法精神相匹配的精細化的監管系統和統一的監管方案,利用先進的科技手段和信息技術來提升監管部門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2.2明確入罪規則。
2.2.1拓寬入刑范圍?,F階段,國家已經采取措施來完善食品在運輸、檢疫與儲存等環節的有關工作?;诖?,食品安全犯罪也應拓寬范圍,將運輸、檢疫與儲存等相關環節的食品安全納入到食品安全犯罪中來,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使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所有行為都能受到與其相對應的刑罰,同時也會減少審判過程中對法律適用的疑惑。
2.2.2納入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相較看來,更加應該把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權的保護作為重點。為了凸顯食品安全犯罪的社會公共安全危害性,有必要調整食品安全犯罪在整個刑法體系中的地位,將食品安全犯罪由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變更為危害公共安全罪,使人民大眾更加了解食品安全犯罪的本質。
2.2.3增設食品安全過失犯罪。食品生產經營者從事的是與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聯系的經營活動,只要食品安全出現問題,受害人承受的后果是一樣的。如果因為是過失犯罪而免于對其的刑事處罰,這樣對于受害者來說是不公平的。現階段,我國《刑法》有必要增加食品安全過失犯罪,同時對過失的程度進行界定。這里的過失應該是嚴重危及公眾的生命健康權的行為,輕微過失就不應該適用此類規定。這樣,不至于將犯罪過分擴大,也能給那些過失造成嚴重后果的人群以恰當的刑罰。
2.3健全食品安全刑法保護制度體系。
現階段,我國已經形成了以《刑法》為核心、《食品安全法》為補充的食品安全刑法保護法律制度體系,而《刑法》和《食品安全法》之間卻存在不相協調之處。就實際情況而言,《食品安全法》對無資質生產經營、食品添加劑、無證生產經營等均作出了相應的規制,對監管機構及其監管人員、檢驗機構及其檢驗人員的刑事責任也作出了規定,《食品安全法》中增加的這些新內容、立法中的新理念卻未在《刑法》的規定中得到相應的體現,《刑法》對《食品安全法》正確貫徹實施的保障功能未能有效發揮,《刑法》和《食品安全法》之間缺乏有效的銜接,所以有關人員需要進一步考量兩部法律之間的聯系和與現實的連接,以完善食品安全刑法保護制度的法律體系。
結束語。
綜上所述,刑法對于保證食品的質量與安全有重要的意義,在《刑法》與《食品安全法》的保護下,我國已經從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整體食品質量,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對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诖耍覀儜搹膹募訌娦谭ǖ谋Wo力度和監管力度入手,來促進我國食品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十
(一)弱化我方命題,強化對方命題。
確立立場不僅應確立我方對辯題的理解,還須限定對方對辯題的理解,也就是必須明確指出對方應該論證的內容。盡可能擴大我方立論范圍,從而給我方留下較大的加旋余地。其主要方法有兩種:一是對辯題中的主要概念作限制性解釋。如在南大隊對臺大隊“人類和平共處是一個可能實現的理想”論辯中,正方南大隊一辯開頭就指出:“人類和平共處”“是和戰爭相對而言”,消除了戰爭也就實現了人類和平共處。這樣就把其他形式的暴力行為排除在外,為本方以后論述打下了較好基礎。另一個方法是對辯題加條作。如1986年亞洲大專辯論會北大隊對香港中文大學隊的比賽中,辯題是“發展旅游業利大于弊”,北大隊是反方,正方中文大學隊舉出許多例子論證許多國家由于具備某些條件,發展旅游業獲得了成功。北大隊馬上指出,正方的立場并不是“在一定條件下”發展旅游業利大于弊,所以中文大學隊跑題了。這實際上是要正方證明“在任何情況下”發展旅游業都利大于弊,當然使正方無從論證,陷入被動。
(二)盡量選擇邏輯性強、不易受攻擊的立場。
其主要方法是“高立論”。在任何一個細節上都和對方糾纏不休往往會喪失本方的優勢,到最后仍是“一筆糊涂帳”;不如干脆對一些顯而易見的事實、眾所周知的觀點予以承認,接著立即指出:這些僅僅是問題中一個方面,但我們應該討論的是更重要的東西,把爭論上升到更高層次,使對方精心準備的材料無從發揮,在我方熟悉的陣地上與其交鋒,高屋建瓴,勢如破竹。如在北大隊和澳門東亞大學隊的比賽中,辯題是“貿易保護主義可以抑制”,北大隊是正方。具備一點經濟學知識的人都知道,當今世界范圍內貿易保護主義愈演愈烈,而新加坡更是飽嘗貿易保護主義之苦。東亞大學隊開始就大談“貿易保護主義是否嚴重”這一層次上與對方糾纏,顯然要占下風,而且很可能引起評委和觀眾的反感。所以北大隊經過仔細斟酌,論辯伊始就明確說明,當今世界范圍內貿易保護主義確實相當嚴重,在這一點上我們非但不否認,而且還可以舉出比你們多得多的例子。但是,我們應該討論的是貿易保護主義是否可以抑制,而不是貿易保護主義是否存在或是否嚴重。這樣就避開了對方擁有大量材料的事實,把論辯中心提高到對我方有利的“可以抑制”層次上來,避其鋒芒,爭取主動。
確立立場時還應該注意的是:立意要新奇,要能夠“言人所未言,見人所未見”。從新的角度來分析問題,給人以耳目一新之感,往往會起到很好的場上效果。同時,對手對此準備不足,也會措手不及,倉促應戰。當然不能故作驚人之語,應當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這就要求教練和隊員們對辯題仔細揣摩和思索,努力使自己的立場既無懈可擊、固若金湯,又新意迭出,令對方猝不及防,從而使自己立于不敗之地。
辯論賽總路線(由主席或主持人執行)。
1、開場白。
(1)比賽流程。
2、隊員入場,介紹參賽隊及其所持立場,介紹參賽隊員,介紹評委及其點評嘉賓。
3、比賽開始。
4、比賽結束。
(2)評審流程(比賽后)。
5、評判團交評分表后退席評議。
6、評判團入席,點評嘉賓評析賽事。
7、宣布比賽結果(包括最佳辨手)。
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十一
商法的價值是一個相當寬泛的問題,筆者認為要談論其價值,必須的先弄清楚一般意義上的法的價值,在這之上,才可能對商法的價值有一個比較清晰的認識。價值,普遍意義上的看法是是客體對主體的滿足程度,它既反映了客體呈現給主體的客觀屬性,也包含了主體對客體的評價。因此,法的價值我們可以這樣給它定義:法的價值是以法與人的關系為基礎的,法對于人所具有的意義,是法對于人的需要的滿足。這樣的一個定義重點在于強調人們對于法在維護各種基本價值方面的希望,而并不強調法自身所具有的品質(雖然在廣義上,這也是法律價值的一種。但是,筆者認為人的存在是價值研究的出發點。所有價值問題都與人有關。離開人,所有價值問題都變得沒有意義。因此,價值判斷的問題應當通過人們的目的論來解決。即所有的價值都是相對于人來說的。所以,在以下的討論中,本文主要討論人們對商法價值的追求,而忽略商法自身的功能)。法理學上,對法的價值的分類可以說是眾說紛紜。但不管哪一種分類,只要是建立在法律價值的科學概念基礎之上,都是有一定的意義的。為了更好的研究商法價值,本文嘗試著將商法的價值劃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商法的終極性的價值追求,一是商法在這個終極追求下的價值名目。前者就是“商法所追求的社會目的和理想”。如果給它一個比較容易理解的稱謂的話——法的目的性價值。而后者則指的是“商法為了實現其目的性價值而應具備的基本屬性或共性價值”,我們可以稱之為工具性價值。當然需要指出的,目的性價值與工具性價值的分類法具有相對性,它們之間并沒有十分絕對的界限。應當說,一切價值都表現為目的,只不過是有些價值是從整體和最高意義上而言的,而有些價值則是局部的服務性的,和那些更高的目標相比,它們是為了實現、完善這些更高級目標的條件的。
二、目的性價值。
(一)目的性價值概述。
(二)商法的終極性價值——實現商事主體的營利。
筆者認為商事法的終極性價值是實現商事主體的營利,即實現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益。這一點表現在商法上就是從法律制度上規范以營利為動機的商事行為,保護自然人、企業的營利,從而實現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益。之所以這么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論證:
1、從商法的發展歷史來看。商法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3世紀的羅德島法(lexrhodia),甚至更早的腓尼基人和希臘人的海事法。伴隨著人類從自給自足的原始社會進入到奴隸社會,簡單的商品生產與商品交換問世于人間。尤其是貨幣出現以后,奴隸社會的商事交易出現某種繁榮。伴隨著簡單商事交易的發展,為了適應現實的需要,規范商事交易行為,簡陋的商事法規就自然而然的出現了。雖然,古代商事法被深深的打上了奴隸制商品經濟不發達的烙印,不僅尚未從一般的民法規范中分離出來,而且自身也積極簡單。但不能否認其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中世紀,歐洲雖然處于封建王權和神權的鐵幕統治之下,但商品經濟的發展已經不可阻擋,地中海沿岸城市的發展,“經濟的專門化促進了商品交換的發展:除本地及市鎮市場以外,出現了大的定期集市,其中最著名的是香檳伯爵領地的四大集市……”伴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商人作為一個獨立的階層的出現。但是由于封建主和教會勢力的強大以及對商業的歧視和抵制,封建法和教會法不可能為商人提供法律規則和救濟措施。基于此,商會不得不另立規范,同時在其發展過程中,商會形成了自己的自治權和裁判權,這種規約經歷了從11世紀至14世紀幾百年的時間,終于形成了中世紀商事法即商人習慣法。雖然商人階層通過自治運動而創立的習慣法無法被納入到國家法的體系之中,只能以民間法的狀態存在。但其以成為近代商事法的起源,無疑也是不爭的事實了。進入近代,伴隨著資本主義在歐洲的紛紛確立,以及工業革命的推動,歐洲資本主義經濟獲得全所未有的巨大發展,與之相適應,以法國為代表的歐洲各國開展了大規模的商法編撰運動。并影響到全世界。最終奠定了商法在現代商品經濟條件下不可動搖的地位。從商法的確立的歷史過程來看,我們可以看到商法始終是伴隨著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壯大而發展的。而商品經濟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追求經濟效益,調動全社會的一切資源來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而在這個過程中,商法擔當的任務就是為整個社會實現營利的目的提供制度上保障。這從更本上反映了商法的終極價值就是追求營利。
2、從商法與民法的比較來看。商法與民法,雖同為規定關于國民經濟生活之法律,有其共同之原理,論其性質,兩者頗不相同。蓋商法所規定者,乃在于維護個人或團體之營利;民法所規定者,則偏重于保護一般社會公眾之利益。為了實現維護個人或團體的營利,商法在沿襲民法的一般規定外,還就商事行為特有的情況而作出了不同的規定,如關于商事時效和法定利息的規定,關于商號、商業帳簿和共同海損的規定。
3、從商法的自身的具體制度來看。商事法以規定商事主體和商事行為為己任。而這些規定的本質集中地表現為規范營利行為。商事法的營利性并不表現為指導人們如何營利,而在于以法律制度構造自身營利的統一有機體。或者,以法律制度規范以營利為動機的商事行為。就拿公司法來說吧,發起人之所以創設公司,旨在營利,公司之所以從事營業活動,是為了營利,股東之所以轉讓其所持有的股票,還是為了營利,非股東之所以購買股票,莫不以營利為目的。還比如貫穿其中的企業維持制度等等。因此,確認營利、保護營利是商法對商事交易價值規律的客觀反映,是商法的基本精神。
三、工具性價值。
法應當具備的品質無外乎就是公平、正義、權利、自由和秩序等這些我們耳熟能詳的法律價值。我們當然也可以堂而皇之的將這些法理學已經研究出來的結果應用于商法這個更為具體的法律部門中來。但是這種很保險的研究是否有助于我們對于商法價值體系有更為清晰而更為深刻的理解,也許需要打上一個問號。對于商法而言,雖然它的工具性價值也包含著這幾個方面,但是我們需要明白即使我們將這些已有的概念用于商法這個特殊的領域,它們實際上也已經被賦予了一種有別于一般法理學的特殊含義。人們常常忽視對不同法律部門的價值體系中同一價值形式的比較研究。而同一價值形式在不同法律部門中的定位的差異,卻恰恰是部門法之間區別的內在體現。同樣的價值如公平、效率,當把它們作為民法、經濟法和商法各自的價值追求來進行研究時,不難發現它們之間存在著的極大差異。在商法中,反映其終極性價值的共性價值集中地體現為保障商事交易的安全和促進商事交易的`效率。需要指出的是,這兩個原則又是統一于商事法的終極性價值——實現商事主體的營利。保障商事交易的安全原則,其作用就是為現代商事交易活動提供一個穩定而安全的市場秩序,排除不安全因素,為商事主體進行商事行為保駕護航?,F代商品經濟條件下,交易的快捷、便利已成為商事活動的一個重要特征。因此,要最大限度的追求經濟效益,實現營利。就必須提高商事交易的效率。促進商事交易的效率原則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應運而生的。其主要表現為在商事交易過程中,縮短交易的周期、降低交易的成本、增加交易的次數和提高資金的利潤率。
(一)保障商事交易的安全。
現代商事活動,隨著交易標的的增大、交易手段的復雜、交易周期的加快、交易范圍的擴大,交易的風險日益突出。為了增強商事主體的安全感,調動人們從事商事交易活動的積極性,保障交易安全便成了商法的一項基本原則。保障交易安全就是要減少和消除商事交易活動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交易行為的法律效用和法律后果的可預見性?,F代商法采用了要式主義、公示主義、外觀主義和嚴格責任主義,以保障交易之安全。
3、外觀主義。所謂外觀主義是指商法以交易當事人的行為外觀為標準而認定其行為的法律效果。按照外觀主義,交易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與意思表示不一致時,以意思表示為準,意思表示一經成立即發生法律效力。假若允許當事人以外觀表示與真意不符而撤消商事行為,則顯然不利于交易關系之穩固,從而造成交易的不安全性。商法中的外觀主義以票據法的規定最為典型。例如我國《票據法》第4條規定:“票據出票人制作票據,應當依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章,并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第14條第3款又規定:“票據上其他記載事項被變造的,在變造之前簽章的人,對原記載事項負責;在變造之后簽章的人,對變造之后的記載事項負責;不能辨別是在票據被變造之前或者之后簽章的,視同在變造之前簽章?!?/p>
4、嚴格責任主義。所謂嚴格責任主義是指商法對商事交易的當事人規定了嚴格的義務和責任。商事公司之行為,多依賴于公司之負責人,其負責人之責任,若不予以嚴格的規定,勢必妨害交易之安全。為此,我國《公司法》第63條規定,董事、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97條又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在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于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二)促進商事交易的效率。
商事交易,重在簡便、貴在迅捷。對于商事主體來講,簡便迅捷的商事交易,就意味著交易周期的縮短、交易成本的降低、交易次數的增多和資金利潤率的提高。為了促進商事交易的效率,商法確立了促進交易簡便迅捷這一基本原則。商法貫徹促使交易簡便迅捷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3個方面。
1、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交易最為簡便的方法就是確認當事人的商事契約自由與方式自由。因為,當事人在意志自由的情況下,才能更好地發揮主觀能動性,以明智的決策,去謀求利潤最大化。為此,商法對某些商事交易事項,如公司法中公司章程的任意記載事項、票據法中票據的任意記載事項、保險法中保險標的價值的約定、海商法中海上保險之委托等均允許當事人自行約定,其宗旨即在于促使商事交易的簡便迅捷。
2、交易方式和交易客體的定型化。交易方式的定型化就是指商法將交易的方式預先規定為若干類型,使任何商事主體,無論何時交易,都可以獲得同樣的效果。如對銷售商貨柜商品明碼標價的規定,記名證券的背書轉讓與無記名證券的交付轉讓等。交易客體的定型化就是指商法對交易客體的商品化與證券化。交易的客體,若是有形物品,使之商品化,予以劃一的規格或特定的商標,確保大量交易迅速成交。交易的客體,若是無形的權利,由于不便流通,商法使之證券化,如股票、公司債券、支票、匯票、本票、保險單、運輸單、提單、倉單等證券,商法均規定了一定的內容和格式,使之定型化,便于使用和流通。
需要指出的是,對于不同的人,商法的工具性價值的劃分也許就不同,比如有人會認為自由、公平也是商法的工具性價值。這當然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我認為,既然作一種學理上的分類,就要做到既能窮盡各個方面,又能高度概括。基于這個原因,本人認為將自由和公平作為工具性價值有不妥之處。因為,自由雖也為商事交易的一項重要原則,但深究其中,我們可以發現它其實是包含于商事交易的快捷原則之中的,商事交易之所以能夠做到快捷、便利,就是因為它采取了區別于經濟法的強制性規定,而在眾多規范中實行自由主義原則。如尊重當事人的意識自治,確認當事人的契約自由與方式自由的規定。而公平原則,無可非議是所有法律均具備之本質。其精神本質在上面的保障交易安全與快捷兩大原則中自然得到了體現,故本文不再予以詳細論述。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就是安全與快捷這兩個原則之間的關系,它們之間應該是相互統一,相互和諧的關系,而不是對立分離的。商事交易的快捷必須建立在交易的安全原則之上,否則這樣的快捷是無基石之快捷,也是不能長久的快捷。反之,如果商事交易片面強調安全因素,則勢必影響商事交易的順暢進行和整個社會經濟價值追求的實現。同時,安全與快捷這兩個原則又是統一于商法的終極性價值——實現商事主體的營利性目標的??v觀兩者的關系,它們是互相統一、互相依存、不可分離的。
參考書目:
王保樹主編《中國商事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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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十二
民法和任何其他法律一樣,都具有滯后性。所謂民法滯后性,是指由于民事關系具有復雜性、廣泛性和活躍性,社會生活是發展的,新的民事關系會不斷涌現,而民法總是會落后于社會關系的發展的,這就決定了法律規定難以囊括各種民事關系。因此,一方面在各國民法中都不可能對各種民事關系都一一作出規定,另一方面民法沒有明文規定的民事關系又大量存在,并且這些都是與社會經濟或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又不能不調整,這就客觀地要求民法對社會經濟生活中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民事關系進行調整。在這種情況下,又何以來斷別當事人的行為,如何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何以作出判決呢?筆者認為,在這種情況下,特別在實行成文法制度的中國,這就要靠法律(民法)的基本原則,因為在沒有法律規范的情況下,只有法律(民法)的基本原則才是評價和判斷當事人行為的準則,有關規定法律(民法)的基本原則的法律條文完全可以作為司法和仲裁機構裁判的法律依據。
要研究民法基本原則問題,須首先研究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而要研究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則須考證原則一詞的含義。
對于“原則”一詞,就一般意義來講,據《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是指“說話或行事所依據的法則或標準”【1】;但“原則”一詞在法律中有其特殊的含義,根據英國《科林法律詞典》,“原則”是指“基本點或一般規則(basicpointorgeneralrule)”【2】;世界著名的美國《布萊克法律詞典》將“原則”解釋為“法律的基本性的公理或原理;為其他(指法律)構成基礎或根源的全面的規則或原理(afundamentaltruthordoctrine,asoflaw;acomprehensiveruleordoctrinewhichfurnishabasisororiginforothers)”【3】。從上述考證可以看出,“原則”在法律中,或說“法律原則”是指構成法律基礎和根源的總的或根本性的規則或原理。
關于“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對此研究比較多的主要是中國國內的學者和日本的學者,在許多民法學教科書和著作中,一般專門設立一章進行論述和介紹。但就“民法基本原則”一詞的概念和內容,國內外學者的表述并不一致。有的認為,它是民事立法的指導方針、解釋法律的依據和補充法律漏洞的基礎【4】;有的認為,民法基本原則是民法規范從制定到實施所貫穿始終的根本準則【5】;也有的認為,它是制定、解釋、執行和研究民法的出發點和依據;還有的認為,它是民法的.指導方針,對民法的各項規定及其實施,都有指導的效力和作用。
雖然上述各種觀點和表述有所差異,但學者們的認識在許多方面是一致的,即民法基本原則對于民法規范起統率或指導作用,民法基本原則無論是在立法上還是在司法上,無論是在規范民事主體的行為上,還是在判斷民事主體的合法性上,都自始至終發揮根本原則的作用,任何對民法規范的解釋,任何對民事行為的合法性的判斷,只要違反民法的基本原則,就是違反民法,就是無效的。
通過考察民法的基本原則和民法基本原則的有關內容,可以得出民法基本原則和其他法律基本原則一樣具有如下三個基本特征:
[1][2][3]。
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十三
經濟法的基本原則與經濟法的本質和研究對象存在著十分密切的關系,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是經濟法學研究的基本理由之一,它對我國人民經濟法律意識的樹立以及對經濟法的立法和司法適用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和作用。
經濟法的各項基本原則是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缺一不可的。目前,我國對經濟法的基本原則的研究尚不成熟,需要我們進一步地發展和完善經濟法的相關理論,推動我國經濟法的深入貫徹實行。
一、堅持社會主義公有制原則。
我國自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之后,就建立了相應的社會主義制度。
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形成了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經濟發展的'主導力量和重要支撐,關系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命運,因此,我國必須堅持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并將這一基本原則貫穿到經濟法的實行過程始終。
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力地推動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還應該注重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對其進行引導、監督和管理。經濟法也是如此,在發展公有制經濟的同時,也要重視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二、資源優化配置原則。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應該注重市場在資源優化配置過程之中的基礎性作用,充分運用計劃于市場這兩種調節手段,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最終提高經濟效益。
市場能夠通過競爭機制和價格杠桿來影響供求關系的變化,進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經濟活動應該遵循市場價值規律。當然,市場并不是是資源配置的唯一手段,它具有自身的缺陷和局限性,需要政府對國家經濟進行干涉,采取行政措施來彌補市場的不足和弱點,計劃是國家干預的另一個重要手段。
因此,經濟法應該充分發揮市場資源配置的主導地位,有效將市場與計劃相結合,達到資源的優化配置。
三、國家適度干預原則。
國家適度干預原則是指國家運用各種行政手段對市場經濟活動進行適當干預,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有序運轉。
我國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市場具有自發的調節作用,在微觀上面對社會資源進行優化配置,而且容易取得積極效果。
但市場在宏觀上面存在明顯的不足,需要國家對國民經濟、社會結構、收入分配、環境保護等關系民生的重要理由進行宏觀調控,優化經濟結構,實現經濟持續快速增長。以市場手段為主,以國家宏觀調控為輔,對國民經濟進行適度干預,有利于取長補短,防止經濟結構失衡,推動社會經濟發展。
四、社會本位原則。
社會本位原則是經濟法的重要原則之一,是指以公共利益為根本出發點,確立個人與各種組織的經濟法律地位,調節國家在干預社會經濟活動之中所產生的各種經濟關系。任何機構、企業等社會組織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必須確立社會本位原則,積極發展生產力,推動經濟效益、社會利益、國家利益的協調發展。
社會主義國家通常代表著社會整體利益,國家機關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也要對社會負責,國家權力機構在行使行政權力的時候不能損害企業的利益,妨礙社會經濟效益的提高,企業也要對社會負責,不能不顧社會利益,甚至犧牲社會利益為代價。經濟法就是要利用社會本位原則協調國家與企業之間的關系。
經濟公平原則是指經濟法律關系主體在從事經濟活動時應該堅持公正、公平的理念,正確地行使經濟權利并履行經濟義務,兼顧社會公共利益與他人利益。經濟公平原則不僅僅是社會道德規范的要求,也是市場經濟主體進行市場交易的基本前提。
由于市場經濟實行的是競爭機制,競爭必定會產生優勝劣汰,也會導致不正當競爭,而不正當行為嚴重損害了其他競爭者、社會以及國家的利益,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也違背了商業道德。因此,經濟法必須堅持經濟公平原則,積極營造自由公平的競爭環境,維護市場經濟的有序運轉。
我國在政治上實行的民主機制,在經濟上當然也有堅持經濟民主原則。經濟民主是指經濟法主體擁有自主決策、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權利,國家在對社會經濟進行宏觀調控時,必須增強企業的活動,賦予企業更多的經營自主權,讓企業享有更多的經濟權力并獨立地承擔各種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企業內部也要發揚民主,實行民主管理,積極主動地接受企業職工的民主監督,接受企業職工意見和倡議。
參考文獻:
[1]焦富民.經濟法概括[m].北京:中國商業出版社,2000年版。
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十四
學習民法這門課應經一個學年了,對民法的認識真可謂是有了更深一層的認識。
一、學習了這門課后,我個人對民法的一些認識。
法律是社會的調節器。任何部門法皆以一定的社會關系之調整為使命,民法也不例外。民法區別于其他部門法的原因,在于它有自己特殊的調整對象和調整方法。
民法的調整對象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人身關系就是人格和身份發生的社會關系和法律關系。財產關系就是大陸法系的“物權”就是以財產為媒介的社會關系和法律關系。民法的調整方法分為事前調整和事后調整。民法調整在于恢復正常的民事關系。民法的性質。首先民法為權利法,其次,民法為私法,是市民社會的法,是私人社會的憲法。民法的基本原則: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地位平等,意思自治的原則,誠實信用的原則,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民事活動是日常的社會生活,民事社會活動在民法的范圍內活動。而民事活動超出了它的范圍才與行政法和刑法發生關系。民事活動是最基本的市民社會的活動,可以說民法具有領先性。
再說,法律研究是根據法律的特征,是私人社會的法,還是政治國家的法,分為公法和私法。民法是私人社會的法,是民間社會的法非權力社會的法,是完全平等的法,是調整民事社會的法。它保護的是私權。因此我認為民法是民眾之法,具有極強的實踐性,植根于民眾的社會生活,來源于民眾的社會實踐,與民眾自身利益息息相關。在諸法之中,與民眾利益關系最緊密者,莫過于民法。
二、我對學習民法這門課的一些學習心得。
學習民法不能只看法條,即使是把《民法通則》及《司法解釋》都背下來也是無濟于事的,民法重要的是在對法條記憶的基礎上對實際問題的解決,即是說要聯系實際案例,進行分析才能真正的理解。
學習民法要先看教材,不能說只看法條就行了,即使你的是帶有注釋本的法條,但還是不過課本說的那么全面。民法涉及很多肥肉法律原理,在法條中可能是看不懂的,所以我們需要踏踏實實把教材搞通。
學民法,要多做練習,對實際上的案例進行分析,通過這種途徑去理解法條,也就是說在對法條有充足的理解基礎上,再去記憶。
三、民法的展望。
在學習民法的過程中,在老師的指導和影響下,我們都會不由自主的探討當今中國民法存在的種種問題,與對當今中國的民法的展望。
展望民法有兩個角度,一是從法本身來看法,寫作網二是從法外來看法。進入21世紀的中國民法會怎樣發展?能否如前面所講,把市民社會放到核心的地位,把權利本位、私法自治突出來,深入人心,這關系到中國法治化的整個進程,也關系到經濟民主化、政治民主化的進程。
從法本身的角度來展望中國民法。改革開放二十多年的成果,對中國的經濟、政治以至倫理確實有巨大的貢獻,而且更多的是開啟了一種民智,提出了一種新的治國理念,即不要貧困落后的社會主義,要讓人民過上富足的生活,過上自由的有尊嚴的生活。雖然這種自由狀態現在還受到許多約束,但與改革以前相比已是極大的進步。改革開放以后,從民法的制度到理念,我們更多地是從大陸法,包括從歐洲、日本的民法典以及中華民國的民法中借鑒對我們民族發展、政治經濟改革有益的東西,結合國情,形成如今中國民法的基本狀況。并有了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合同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公司法、票據法等諸多民商事立法,再加上05年頒布實施的物權法,當今中國的民法的立法體系不斷的趨于健全。
但是可能我們中國還是需要一般民法典。法典化對于民主國家有著積極的意義。人治的基本原則是“臨事制刑”,即事情出現了才制定法律。而法治必須把規則預先公開。規則一旦制定,就不光約束老百姓,同樣也約束立法者和執法者,一個國家沒有什么東西比“法”更大。法典就有這樣的功能:把所有的規則事先制定出來,公之于眾,以此引導人們的行為,保護人們的權益。法典的意義并不僅在于有文字規范,更重要的是要人們知道有什么制度,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而它更深遠的意義在于成為一種文化,成為人們的一種習慣和自由,即依法辦事,依法治國。
民法典不是單行法,也不是一般的法,是改革二十多年來法文化的結晶,需要充分的醞釀和準備。一方面是要加快民法典的立法進程,另一方面要對民法典的制定持十分審慎的態度,因為這畢竟是我國法治化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完全有理由相信,稍微長一點的時間,中國也能搞出一部比較好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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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十五
國際商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對于各類國際商事關系具有普遍適用意義的法律規則。為幫助考生們復習這部分內容,以下是小編搜索整理的關于自考《國際商法》考點:國際商法的基本原則,供參考復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平等交易原則是指在商事交易中,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平等的條件下進行交易,既不享有任何特權,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的義務,以達到公平的目的。平等交易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參與商事活動的當事人只有具備獨立主體的資格,并處于平等的地位上自主經營,才有可能公平競爭。
又簡稱為誠信原則,是指國際商事主體在從事國際商事活動時,應采取“善意的方式”,不得有欺詐或者濫用權利的行為。誠信原則本來是一種道德觀念,后經法律確認為一種法律準則而為各國所采用。它是現代私法上的最高指導原則,被奉為“帝王條款”。誠信原則是國際商事主體從事商事活動所應遵循的一項重要原則,其使用面相對廣泛,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或合同沒有明確約定時,法院和當事人可以此原則補充法律規定的不足。
是指以利潤均衡作為價值判斷標準來協調商事交易活動,確定商事交易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它要求當事人在商事活動中應以社會正義、公平的觀念指導自己的行為,平衡各方的利益,處理當當事人的糾紛。
案例:甲建筑公司與乙水泥廠簽有水泥批量供應合同。雙方約定水泥廠全年供應水泥1000噸,分四批用火車發運,運費和貨款每過半年必須結清。春節一過,水泥廠就向建筑公司發運了300噸水泥。過了3月份,由于進入了水泥銷售旺季,市場上的水泥供不應求,價格大漲,因此水泥廠直到10月底都沒有向建筑公司再發運水泥。建筑公司曾幾次催貨,水泥廠都說無貨可供。為了不影響工程進度,建筑公司被迫到市場上購買了高價水泥410噸,平均每噸水泥多花100多元。10月以后,水泥開始滯銷,于是水泥廠于11月初向建筑公司發運水泥200噸。11月底,水泥廠又向建筑公司發運水泥250噸。建筑公司的庫容能力僅有400噸,所以建筑公司連忙電告水泥廠“停止發貨,去人協商”。水泥廠由于產品積壓很嚴重,在12月初又向建筑公司發運250噸水泥。建筑公司無處堆放,只好堆放在火車站,被罰了一大筆款。為了避免更大損失,建筑公司只好將這批水泥降價處理給別人。
分析:(1)建筑公司的損失應由水泥廠負責。(2)水泥廠的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在建筑公司和水泥廠的合同中,關于供貨時間約定不明確,雙方應當本著誠信和公平的原則,友好合作,而水泥廠在簽訂合同后完全不考慮建筑公司的利益,致使建筑公司遭受重大損失,因此應對建筑公司的損失承擔責任。
商事交易的速度越快,社會經濟的發展速度也越快。為了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國際商法的許多制度都貫穿了交易簡便迅速的原則。如在商事合同中,商法對許多合同的內容都有統一的規定——格式合同的使用已相當廣泛。
例如在貨物買賣業務上使用的銷售單與購貨單,以及保險業務上使用的各種保險單、海運業務上使用的提單等,均是合同定型化的表現。
再如,在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時,當事人廣泛使用貿易術語,提高了交易效率。1936年國際商會頒布了《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并數次修訂。
商事立法對交易安全的保護,主要體現在某些方面實行強制主義、公示主義、外觀主義和嚴格責任原則。
1、強制主義原則
是指國家為了交易安全的需要,對某些商事行為作強制性的規定。例如,公司章程必須有必要事項的記載;公司議決重要事項必須符合法定程序;各種票據、提單、保險單、保函等商業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這些規定對于防止欺詐與不正當的商業行為,維護交易的安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2、公示主義原則
是指交易當事人對于涉及利害關系人利益的營業上事實,負有公示告知的義務。這一法律原則的目的,在于保護社會交易人和不特定第三人的利益。
3、外觀主義原則
是指交易行為的效果以交易當事人的外觀為準。例如,《公司法》規定,公司對公司董事或經理權力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镀睋ā芬幎?,在解釋票據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的內容時,只能以票據上的文字記載為準。如果票據行為具備法律要求的形式要件,就不問其記載事項是否與事實相符,即使不相符,也只能遵循票據上的文義,而不影響票據行為的效力。這些法律規定也是外觀主義原則的體現,其立法精神在于保護社會交易的安全。(轉于自考365)
4、嚴格責任原則
又稱為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某些從事商事交易行為的`人,無論是否有過錯,對自己的行為所產生的損害后果都應承擔責任。例如,很多國家的公司法都規定,無限公司及兩合公司的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的債務負連帶責任。票據法規定,票據的發票人、承兌人、背書人及其他票據債務人,對持票人負連帶擔保責任。
1、大陸法系的分布范圍()
a、法國 b、剛國 c、泰國 d、美國的路易斯安那州
2、19世紀大陸法系法典的典型是()
a、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 b、1804年的《法國商法典》
c、1807年的《德國民法典》 d、807年的《德國民法典》
3、德國的普通法院實行()
a、二審終審 b、三審終審 c、四審終審 d、五審終審
4、德國是聯邦制,其法院系統分()
a、初審法院和上訴法院 b、聯邦法院和州法院
c、重罪法院和輕罪法院 d、地主法院和中央法院
5、德國普通法院分為以下別級()
a、初級法院 b、州級法院 c、州高級法院 d、聯邦最高法院
6、普通法系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但并不僅指普通法,它是指在英國的以下幾種法律()
a、普通法 b、衡平法 c、判例法 d、制定法
7、普通法系的分布范圍()
a、澳大利亞 b、新加坡 c、香港地區 d、加拿大的魁北克
8、英國法的淵源主要有()
a、判例法 b、成文法 c、規章 d、習慣
9、美國法的淵源主要有()
a、判例法 b、成文法 c、規章 d、習慣
10、我國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實行()
a、一審終審制 b、兩審終審制 c、三審終審制 d、一裁終裁制
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十六
摘要面對日趨激烈的全球性市場競爭,企業應提高建立良好公共關系的戰略地位,以企業文化為核心,以品牌戰略為載體,以電子網絡等傳媒為手段,轉變傳統公關思維,建立以“和”為中心的公關理念,完善公關危機處理機制,建立起科學高效的企業公共關系模式。
關鍵詞公共關系信任危機處理機制企業文化。
隨著現代傳播手段在經濟社會的廣泛應用,突發性公共事件對相關企業和組織的影響越來越大。如何應對突發性公共事件帶來的企業信用危機,處理好企業公共關系,日益成為企業生死存亡的戰略問題之一。
1企業公共關系的含義。
公共關系是現代管理理論的組成部分,它利用傳播技能和研究方法作為主要工具,幫助一個組織建立并保持其公眾之間的相互交流、理解、認可與合作;它參與處理各種問題和事件;幫助管理部門了解民意并對之做出反應;明確和強調企業為公共利益服務的責任;它作為社會驅動的監督者,幫助企業保持與社會變動同步。
企業公共關系從屬于企業宗旨,為企業的目標服務。它是企業面對外在的公眾和內在的員工,通過運用長期有效地雙向信息溝通、雙向藝術交往、雙向利益調整等方法途徑,建立企業與目標對象之間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和相互促進的互動關系。顯然,企業公共關系是企業在現代商品經濟和大眾傳播事業高度發展條件下重要的經營管理手段。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公共關系的應用領域也不斷擴大,從市場營銷中的策略組合,到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的解決,到危機事件的處理等更為廣泛的領域。
2企業公共關系的功能。
2.1樹立企業信譽,建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企業的信譽是指企業在市場上的威信、影響,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地位、形象、知名度。建立良好的信譽是企業經營成功的訣竅,“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陳舊經營觀念已不能適應競爭日益激烈的趨勢。樹立信譽首先要創名牌企業。按照公共關系學的觀點,商品信譽是較低層次的,只是部分公眾或消費者在多次的商品交換過程中形成的對生產者和經營者的信賴程度,它只是企業技術經營素質的綜合反映。而樹企業信譽、創名牌企業,不僅是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也是現代社會對企業日益強烈的要求。因為企業作為社會的一個單元,既可能給社會帶來新的物質文明,也可能給社會帶來公害和威脅。因此,公眾對企業社會價值的評估標準發生了變化,評價范圍由對產品質量和服務擴大到企業生產經營和社會活動的各個方面,這使公眾輿論對企業產生更大影響力。爭取輿論支持,爭取公眾信任,成為企業生存發展的重要條件之一。企業良好形象和聲譽是無形的寶貴財富。公共關系的根本目的是通過深入細致、持之以恒的具體工作樹立組織的良好形象和信譽,以取得公眾理解、支持、信任。從而有利于企業推出新產品,有利于創造“消費信心”,有利于企業籌集資金,有利于吸引、穩定人才,有利于尋找協作者,有利于協調和社區的關系,有利于政府和管理部門對企業產生信任感,最終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
2.2搜集信息,為企業決策提供科學保證。
美國管理學家西蒙說:“管理就是決策,而決策的前提正是信息”。企業每時每刻都會遇到大量的問題,市場需要產品質量、產品開發、新技術方向、競爭者動向、潛在危險、企業形象等方面的信息,不斷傳遞給企業領導,要求領導者做出及時而有效地決策。因此,現代企業把公共關系信息的獲取劃入企劃之中,成為企業活動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公共關系部門就是要利用各種渠道和網絡搜集與企業發展有關的一切信息,為企業決策科學化提供強有力的保證。搜集信息包括企業戰略環境信息、產品聲譽信息及企業形象信息等。
2.3協調糾紛,化解企業信任危機。
隨著生產社會化程度不斷提高,任何組織都處于復雜的關系網絡之中,而且這種關系處于動態的發展之中。由于企業與公眾存在著具體利益的差別,在公共關系中必然會充滿各種矛盾。企業在生產經營運行過程中,也難免會有因自身的過失、錯誤而與消費者發生沖撞的時候。一旦發生,必然導致消費者對企業的不滿,使企業面對一個充滿敵意和冷漠的輿論環境。如果對這種狀況缺乏正確的認識,對問題處理不當,就產生公共關系糾紛,甚至導致嚴重的公共信任危機。對企業、對公眾、對社會都會帶來極大的危害。
事實證明,企業與公眾的許多矛盾和磨擦都起源于誤解和不了解,缺乏信息交流是造成不了解的根本原因。通過建立良好的公共關系機制,增加企業與公眾之間相互了解,企業就有可能避免與公眾的糾紛,并可通過公關手段將已經發生的信任危機所造成的組織信譽、形象損失降到最低限度,進而因勢利導,使壞事變為好事。這種功能是廣告、人員推銷、營業推廣所不具有的。
3企業公共關系的構建。
3.1以企業文化為核心,樹立企業公共關系全球化思維。
首先,要有特色形象意識。要形成特色形象,企業就要發展比較優勢。目前我國仍屬發展中國家,產品還多為勞動密集型的初級產品和低附加值產品。世界貿易的一個基本趨勢是初級產品和低附加值制成品價格疲軟甚至下跌,高附加值產品和成套設備價格攀升,這意味著我國多數企業在產品特色形象上不具優勢。世界貿易的另一個趨勢是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的增長率大大高于一般商品貿易的增長率。我國企業要適應世界貿易的這種變化趨勢,揚長避短,發展比較優勢,就要在吸取發達國家發展經驗、盡快調整產品結構、以提高國際競爭力的同時,在服務形象和技術形象的塑造上下功夫,企業形象的樹立歸根到底來自于企業的實力和特色。其次,樹立企業公共關系全球化思維,要有文化融合意識。文化是制約企業與全球公眾溝通的因素之一,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文化對企業公共關系的影響將是極其深刻的。企業在與不同國家、民族的相關公眾進行經濟交往時,文化差異會成為雙方溝通與理解的.障礙,導致矛盾和沖突產生。因此,我國企業公共關系要在全球范圍求得發展,就要融合不同文化,以利于與全球公眾的溝通和協調。要樹立企業公共關系全球化觀念,還要有企業公關全球化的全員認同意識。企業的股東、員工是企業賴以存在的細胞,他們既是企業內部公關工作的對象,又是企業外部公關工作的主體,企業全球化公共關系工作的開展,有賴于每一位股東、員工的支持和參與。因此,企業公共關系全球化的全員認同同樣十分重要。
3.2推行品牌經營戰略,賦予企業公關實務以新的載體。
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是企業公共關系工作的主要目的。品牌形象是企業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成功的品牌有利于良好企業形象的樹立和企業經營的成功??v觀世界成功的企業,如可口可樂、萬寶路、柯達、耐克、富士、松下等,他們的品牌成功均與品牌的戰略化發展密切相關。而品牌戰略正是企業公共關系實務的載體,沒有這樣的戰略目標,企業公關活動只能是淺層的、臨時性的。我國已開始步入品牌時代,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和人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將更多地傾向于購買品牌商品,市場競爭的最終局面必將是由品牌瓜分天下。因此,創品牌、樹品牌、鞏固品牌已成為我國企業樹立良好形象和經營成功的必然選擇。然而,我國目前眾多企業只將品牌經營作策略化處理,陷入靠密集式、轟炸式、名人式的廣告宣傳,忽視產品、服務質量的提高;注意外在形象,忽視內在素質提高;重視價格競爭,忽視非價格競爭;停留于原狀,忽視調整、開發、創新;注重自身利益,忽視公眾利益等品牌經營誤區中,品牌的存續期極短,如一些新興企業秦池、愛多、飛龍、三株、太陽神、亞細亞、巨人等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紛紛“觸礁”便是例證。因此,企業要把品牌經營成功,就應把品牌提高到戰略化的發展高度:一是要建立品牌戰略思維,通過品牌創造長期化的競爭優勢以實現持續發展;二是要通過市場細分,確定品牌定位和品牌的核心價值,保證品牌的市場承受力和發掘品牌獨特優勢;三是要塑造品牌的個性。在產品的設計上、包裝上、商標的醞釀上應賦予產品豐富的文化內涵,增加產品的附加值,在產品的生產上要精益求精,在產品的服務上要通過高超的服務藝術和質量創造產品對消費者的親和力;四是要通過廣告、新聞策劃、銷售推廣、主題公關活動、企業形象識別系統等一體化的市場傳播整合,進行以雙向交流為基礎的品牌傳播,擴大影響,提高知名度、美譽度;五是要發展高關聯度的相關產品,給品牌不斷注入新鮮感和興奮點,以使品牌形象不斷延伸,品牌價值不斷增加。企業公共關系活動正是在以上戰略步驟中一一展開。
3.3運用網絡傳播,發展新的公關媒介。
當今信息技術和國際互聯網的發展對經濟全球化起到了根本性的推動作用。公共關系作為企業現代經營管理的戰略之一,首要職能是促進企業與內外公眾之間的雙向溝通?;ヂ摼W的全球化發展,使傳統的傳播媒介如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等在傳播速度、傳播范圍、傳輸成本、實時互動、即時反饋等方面均無法與之比擬。而電子網絡傳播的發展,可使企業借助網絡將內部信息在瞬時之間公之于天下,公眾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隨地獲得與之利益相關的企業信息,并及時進行反饋甚至直接對話。
在公共關系理論研究方面要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要求,以“外向型”作為理論研究的重點,探討新型的公共關系模式,將新型的公關模式與機遇電子商務下的erp、crm相互整合,重新界定其它外部公眾的價值,如金融機構、政府、供應商、社區公眾和企業內部公眾價值等。
在公共關系的實務操作上要充分利用因特網等新的通訊和傳播手段。例如,如何在網上開展新聞發布,網上展覽等。
3.4轉變競爭方式,建立以“和”為中心的公關理念。
競爭是市場經濟下的必然產物,它可以促使企業快速地發展。但目前國內較多的企業仍習慣于傳統的競爭方式——以價格戰為主要手段,以犧牲利潤為代價占領市場,是一種典型的負和博弈,其結果必然是兩敗俱傷。成功始于合作,隨著企業間、企業與顧客、企業與供銷商、企業與經銷商及企業與其他相關群體間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日益加深,適應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要求,企業應從孤立生產、產品型、獨立發展向協作經營、關系型、互聯合作轉變,走入互惠互利、求得雙贏的競爭與合作并存的“競合”關系行列。公共關系的溝通協調原則也強調以“和”為貴,即在外部關系處理上強調企業與同行競爭者、客戶、上下游企業、相關行業、相關部門的協調和合作,正好與當代企業“競合”關系的要求和特征吻合。因此,企業在處理對外公共關系時,應學會化敵為友,善待競爭對手:一要知己知彼,尋找與競爭者優勢互補的合作領域,共同做大做強,提高市場競爭力;二要注意與相關企業、公眾保持經常性的交往和溝通,增進理解,建立融洽感情,營造和諧氣氛,提高企業的對外吸引力。
3.5建立危機預警機制和應對預案,提高危機公關能力。
3.2推行品牌經營戰略,賦予企業公關實務以新的載體。
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是企業公共關系工作的主要目的。品牌形象是企業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成功的品牌有利于良好企業形象的樹立和企業經營的成功。縱觀世界成功的企業,如可口可樂、萬寶路、柯達、耐克、富士、松下等,他們的品牌成功均與品牌的戰略化發展密切相關。而品牌戰略正是企業公共關系實務的載體,沒有這樣的戰略目標,企業公關活動只能是淺層的、臨時性的。我國已開始步入品牌時代,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和人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將更多地傾向于購買品牌商品,市場競爭的最終局面必將是由品牌瓜分天下。因此,創品牌、樹品牌、鞏固品牌已成為我國企業樹立良好形象和經營成功的必然選擇。然而,我國目前眾多企業只將品牌經營作策略化處理,陷入靠密集式、轟炸式、名人式的廣告宣傳,忽視產品、服務質量的提高;注意外在形象,忽視內在素質提高;重視價格競爭,忽視非價格競爭;停留于原狀,忽視調整、開發、創新;注重自身利益,忽視公眾利益等品牌經營誤區中,品牌的存續期極短,如一些新興企業秦池、愛多、飛龍、三株、太陽神、亞細亞、巨人等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紛紛“觸礁”便是例證。因此,企業要把品牌經營成功,就應把品牌提高到戰略化的發展高度:一是要建立品牌戰略思維,通過品牌創造長期化的競爭優勢以實現持續發展;二是要通過市場細分,確定品牌定位和品牌的核心價值,保證品牌的市場承受力和發掘品牌獨特優勢;三是要塑造品牌的個性。在產品的設計上、包裝上、商標的醞釀上應賦予產品豐富的文化內涵,增加產品的附加值,在產品的生產上要精益求精,在產品的服務上要通過高超的服務藝術和質量創造產品對消費者的親和力;四是要通過廣告、新聞策劃、銷售推廣、主題公關活動、企業形象識別系統等一體化的市場傳播整合,進行以雙向交流為基礎的品牌傳播,擴大影響,提高知名度、美譽度;五是要發展高關聯度的相關產品,給品牌不斷注入新鮮感和興奮點,以使品牌形象不斷延伸,品牌價值不斷增加。企業公共關系活動正是在以上戰略步驟中一一展開。
3.3運用網絡傳播,發展新的公關媒介。
當今信息技術和國際互聯網的發展對經濟全球化起到了根本性的推動作用。公共關系作為企業現代經營管理的戰略之一,首要職能是促進企業與內外公眾之間的雙向溝通。互聯網的全球化發展,使傳統的傳播媒介如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等在傳播速度、傳播范圍、傳輸成本、實時互動、即時反饋等方面均無法與之比擬。而電子網絡傳播的發展,可使企業借助網絡將內部信息在瞬時之間公之于天下,公眾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隨地獲得與之利益相關的企業信息,并及時進行反饋甚至直接對話。
在公共關系理論研究方面要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要求,以“外向型”作為理論研究的重點,探討新型的公共關系模式,將新型的公關模式與機遇電子商務下的erp、crm相互整合,重新界定其它外部公眾的價值,如金融機構、政府、供應商、社區公眾和企業內部公眾價值等。
在公共關系的實務操作上要充分利用因特網等新的通訊和傳播手段。例如,如何在網上開展新聞發布,網上展覽等。
3.4轉變競爭方式,建立以“和”為中心的公關理念。
競爭是市場經濟下的必然產物,它可以促使企業快速地發展。但目前國內較多的企業仍習慣于傳統的競爭方式——以價格戰為主要手段,以犧牲利潤為代價占領市場,是一種典型的負和博弈,其結果必然是兩敗俱傷。成功始于合作,隨著企業間、企業與顧客、企業與供銷商、企業與經銷商及企業與其他相關群體間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日益加深,適應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要求,企業應從孤立生產、產品型、獨立發展向協作經營、關系型、互聯合作轉變,走入互惠互利、求得雙贏的競爭與合作并存的“競合”關系行列。公共關系的溝通協調原則也強調以“和”為貴,即在外部關系處理上強調企業與同行競爭者、客戶、上下游企業、相關行業、相關部門的協調和合作,正好與當代企業“競合”關系的要求和特征吻合。因此,企業在處理對外公共關系時,應學會化敵為友,善待競爭對手:一要知己知彼,尋找與競爭者優勢互補的合作領域,共同做大做強,提高市場競爭力;二要注意與相關企業、公眾保持經常性的交往和溝通,增進理解,建立融洽感情,營造和諧氣氛,提高企業的對外吸引力。
3.5建立危機預警機制和應對預案,提高危機公關能力。
一是建立預警機制、避免危機發生,要防止危機的發生,企業除了要具有較強的防止公共關系糾紛的意識。如自律意識、尊重公眾輿論意識等,最根本的是要建立“預警”機制,盡可能將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制定危機處理預案,當危機發生時,企業如能臨危不懼,處理得當,便可化險為夷,并可使危機轉為契機,讓企業借此得到公眾更多的關注和了解。因此,建立危機處理預案十分重要。三是采取積極主動的危機應對策略,要想將危機的影響降到最低,應采取積極主動的應對策略,以正確的措施去贏得公眾,創造妥善處理危機的良好氛圍。以公眾利益代言人的身份出現,主動彌補公眾的實際利益和心理利益。堅持勇于承擔責任,如實宣傳溝通,通過有意識地施加情感影響,樹立企業值得信賴的良好形象。
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十七
b:見證人。
c:背書人。
d:承兌人。
參考答案:b。
本題解釋:【答案】b。解析:《票據法》第68條規定,匯票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
2、單選題證券發行和交易的當事人在從事證券買賣的民事活動中應按照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進行等價交換,這是證券法中的_____。
a:自愿原則。
b:有償原則。
c:誠實信用原則。
d:公正原則。
參考答案:b。
本題解釋:[解析]《證券法》第4條規定:“證券發行、交易活動的當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應當遵守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边@就從法律上確定了證券法的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有償原則也稱等價有償原則,是指證券發行和交易的當事人在從事證券買賣的民事活動中應按照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進行等價交換。由此可知,題干所述內容為有償原則的內涵。b項為正確答案。自愿原則是指商事主體在從事證券的發行和交易時,根據自己的意思來設立。誠實信用原則是指當事人在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時,應當誠實不欺、講究信用,在不損害他人和社會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3、單選題對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資本制度說法正確的是_____。
a:在合營期間可以增加注冊資本,但不得減少注冊資本。
b: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必須以人民幣表示。
c:經合營他方同意,合營一方可以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參考答案:d。
本題解釋:【答案】d。解析:《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第19條規定,合營企業在合營期限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發生變化,確實需要減少的,須經審批機構批準,a項說法錯誤。第18條規定,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一般應當以人民幣表示,也可以用合營各方約定的外幣表示。b項錯誤。第20條規定,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的,須經合營他方同意,并報審批機關批準,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c項錯誤。第22條規定,合營者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建筑物、廠房、機器設備或者其他物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以建筑物、廠房、機器設備或者其他物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作價出資的,其作價由合營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或者聘請合營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評定,d項正確。
4、多選題在一份保險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就合同所規定的“意外傷害”條款的含義產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認為其所受傷害應屬于賠付范圍,保險公司則認為投保人所受傷害不屬于賠付范圍,兩種理解各有其理。在此情形下,法官對該條款的解釋,做法不正確的是_____。
a:按照通常含義進行解釋。
b:按照公平原則進行解釋。
c:按照法理進行解釋。
d:按照對保險公司不利的原則進行解釋。
參考答案:abc。
本題解釋:[解析]《保險法》第30條規定:“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同,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合同條款有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合同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作出有利于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因此,本案例中,法官應當按照對保險公司不利,而對投保人有利的原則進行解釋,即認為投保人所受傷害屬于賠付范圍。a、b、c三項所述的解釋原則是不正確的。
5、多選題以下關于人身保險,說法不正確的是_____。
a:法人可以成為投保人。
b:法人可以成為被保險人。
c:未出生的胎兒可以成為被保險人。
參考答案:bcd。
本題解釋:【答案】bcd。解析:《保險法》第12條規定,人身保險合同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合同。第33條規定,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前款規定限制,但是死亡給付保險金額總和不得超過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限額。
6、多選題下列關于國有獨資公司說法正確的是_____。
a:某國有獨資公司章程規定,其董事會人數為10人。
b: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和監事會中應當有職工代表。
c: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未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不得在其他公司中兼職。
d:國有獨資公司的公司章程可以授權董事會制定,但應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參考答案:abcd。
本題解釋:【答案】abcd。
7、單選題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_____。
a:合伙企業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b:上市公司不能向普通合伙企業轉投資。
c:上市公司不能向有限合伙企業轉投資。
d:事業單位不能成為普通合伙人。
參考答案:b。
本題解釋:【答案】b。
a:免責條款無效。
b:保險合同無效。
c: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應當按照有利于保險公司的利益解釋條款。
d: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應當按照有利于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利益解釋條款。
參考答案:a。
本題解釋:【答案】a。
9、多選題關于保險合同中的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以下說法中哪些是正確的?_____。
a:投保人應當仔細閱讀該條款,對其意義不能理解的后果自負。
b:無論投保人是否仔細閱讀該條款,保險人都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的義務。
c:保險人對免責條款作出明確說明的,投保人不得于事后以不理解為由否認其效力。
d:保險人未對免責條款加以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發生效力。
參考答案:bcd。
本題解釋:[解析]《保險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據此可以看出,提供格式合同的保險人依法應當就免責條款向被保險人作出明確說明。除了在保險單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還應當對有關免責條款的概念、內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釋,以使投保人明了該條款的真實含義和法律后果。未能盡到明確說明義務的,該條款應歸于無效。保險人對免責條款作出明確說明的,投保人不得于事后以不理解為由否認其效力。故a項說法錯誤,b、c、d三項說法正確,本題答案為bcd。
a:合作企業的注冊資本是100萬元,其中外方占22%,中方占78%。
c:中方出資中的30萬美元為現金,由中方向銀行借貸,合作企業以設備提供擔保。
d:合作企業頭5年的利潤分配,中外雙方各按50%比例進行分配。
參考答案:bd。
本題解釋:【答案】bd。解析:《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第18條規定,在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外國合作者的投資一般不低于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對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具體要求,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規定。第19條規定,合作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投資或者合作條件,對該投資或者合作條件不得設置抵押權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第20條規定,合作各方應當根據合作企業的生產經營需要,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期限。
11、單選題下列有關基金募集說法正確的是_____。
a:基金募集經核準后,方可發售基金份額。
b:基金份額的發售,可由基金托管人進行。
c:基金募集期限由核準之日起起算。
d: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應在期限屆滿之日起60內返還投資人已交納款項。
參考答案:a。
本題解釋:【答案】a。解析:《證券投資基金法》第40條規定:“基金募集申請經核準后,方可發售基金份額?!彼詀正確。第41條規定:“基金份額的發售,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辦理;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在我國基金托管人是依法設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資格的商業銀行。第29條規定,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職責并不涉及基金份額的發售,所以b錯誤。第43條第2款規定:“基金募集不得超過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的基金募集期限?;鹉技谙拮曰鸱蓊~發售之日起計算?!彼詂錯誤。第46條第2款規定:“基金募集期限屆滿,不能滿足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返還投資人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彼詃錯誤。
12、單選題下列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較,哪個是正確的_____。
a: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分取紅利可以不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進行。
b:股份有限公司向股東分配利潤必須按照股東持股比例進行。
c: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必須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參考答案:a。
本題解釋:【答案】a。解析:《公司法》第35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因此,a項的說法并無錯誤,應選?!豆痉ā返?67條第4款規定:“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35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币虼?,b項說法不正確,不當選。《公司法》第43條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所以c項的說法也不正確,不當選?!豆痉ā返?04條第1款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彼裕琩項的說法是不正確的,不選。
a:違反公司章程處置公司資產,其行為無效。
b:違反公司章程從事非經營性交易,其行為無效。
c:并未違反公司章程,其行為有效。
d:無論是否違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無惡意,該行為有效。
參考答案:d。
本題解釋:【答案】d。
14、多選題有關我國證券交易所的以下說法中,哪些是正確的?_____。
a:證券交易所是公司制的企業法人。
b:證券交易所是會員制的法人。
c:證券交易所的設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
d:證券交易所的總經理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任免。
參考答案:bd。
本題解釋:[解析]《證券法》第102條規定:“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币虼薬、c項說法錯誤。該法第105條第2款規定:“實行會員制的證券交易所的財產積累歸會員所有,其權益由會員共同享有,在其存續期間,不得將其財產積累分配給會員?!庇纱丝芍猙項正確。該法第107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設總經理一人,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任免?!眃項正確。由此可知,本題答案為bd。
a:該公司依合同將于3個月后獲得的一筆投資收益。
b:該公司提交某銀行質押的一輛轎車。
c:該公司對某大橋上的未來20年的收費權。
d:該公司一棟在建的辦公樓。
參考答案:acd。
本題解釋:[解析]根據《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破產財產包括:第一,破產案件受理時屬于債務人的全部財產;第二,破產債務人在破產案件受理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所取得的財產,如管理人依法進行必要民事活動所取得的財產、管理人行使追回權所追回的財產。破產財產是破產企業享有或經營管理的財產及財產權利,包括有形財產,也包括無形財產,還包括財產權利。a項屬于破產程序終結前取得的財產;c項屬于已有的財產權利;d項屬于既有財產。a、c、d項均屬于破產財產的范圍。按照法律規定,已經設立了擔保物權的財產,除非擔保物權人放棄行使優先受償權,否則不應作為破產財產處理。因此b項不屬于破產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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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十八
理財規劃其實是件很個性化的事情,每個家庭的基本情況不一樣,每個人的性格千差萬別,收入情況也不同,這些都決定了你的理財方式跟別的家庭不盡相同。但是所有的家庭理財又有一些共性的東西,比如說理財的一些基本原則。這些基本原則雖然可能很簡單,但它們是已經被無數人證實過的、行之有效的、基本的財富處理方式。所以掌握這些原則,即使沒有更多的理財動作,你也能讓家庭財富穩定,令抗風險能力較之其他家庭更高。
一、4321原則。
所謂4321,就是說我們可以把家庭的收入分成4份,比例分別為40%、30%、20%和10%,把這些錢分別用于投資、基要生活開銷、機動備用金以及保險和儲蓄。這種劃分理論比較像一個理財金字塔,其中,投資的部分由風險投資和穩妥投資合并而成。
二、80法則。
80法則是理財投資中常常會提到的一個法則,意思就是放在高風險投資產品上的資產比例不要超過80減去你的年齡。比如說你今年30歲,包括存款在內的現金資產有20萬,按照80法則,你放在高風險投資上的資產不可以超過50%,也就是10萬。而到了50歲,你的現金資產有200萬,那么也只能放30%,也就是最多可放60萬在高風險投資上。80法則的目的很明顯,其實就是強調了年齡和風險投資之間的關系――年齡越大,就越要減少高風險項目的投資比例,從對收益的追求轉向對本金的保障。
三、雙十定律。
雙十定律的規劃對象主要是保險。所謂雙十,就是指保險額度應該為的家庭年收入,而保費的支出應該為家庭年收入的10%。打個比方,你目前的家庭年收入是10萬,那么購買的意外、醫療、財產等保險的總保額應該在100萬左右,而保費不能超過1萬。這樣做的好處在于你可以用最少的錢去獲得足夠多的保障。
四、“不過三”定律。
所謂“不過三”定律,意思就是房貸的負擔不要超過家庭月收入的30%。比如你的家庭月收入是1.5萬,那么房貸最好不要超過4500元。
其實無論哪種法則或者定律,都只是給我們設置了一個簡單的框架。在此基礎上進行理財,出問題的概率不會大,不過要想獲得收益的穩定保障,還需要進一步分析家庭個性,制定專屬的收支和理財計劃。
商法基本原則論文(匯總19篇)篇十九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大計,教師為本。有好的教師,才有好的教育。不斷提高教師隊伍的素質,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的教師隊伍,是學校的“立校之本,強校之基”。那么隨著素質教育的推廣和深入,學校要如何提高教師隊伍的素質,以適應新形勢下教育工作的需要呢,筆者認為要從加強師德建設、提高教師的專業水平和建立科學的管理機制三個方面著手。
一、不斷加強師德建設是提高教師素質的基礎。
師德是教師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教師具備良好的師德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基礎,加強師德建設對于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具有重要的意義。《教育規劃綱要》也明確提出要加強師德建設,加強教師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教育,增強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為此,學校要把師德教育作為教師培訓的重要任務,在校本培訓中把師德教育擺在第一位。
一是師德教育要以“愛和責任”為核心,引導教師熱愛教育,關愛學生,嚴謹篤學,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教育感染學生,做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努力成為受學生愛戴、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二是加強教師思想政治、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教育。定期組織教師學習《教師法》、《教育法》、十七大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論、政策法規,提高教師的思想政治覺悟;積極引導教師學習理解《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把《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作為指導自己工作的準則,學校也要結合實際,對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提出更為具體明確的要求,達到規范教師行為的目的;組織教師聆聽教育專家講座,如魏書生、李鎮西等,從專家對自己教育經歷的解讀中感受他們的人格魅力,喚醒和激活教師的教育理想、教育信念、教育境界和教育追求;樹立典型,挖掘并宣傳教師身邊的學習榜樣,引導教師向模范教師學習,使教師們學有方向,趕有目標。
三是建立德育工作者培訓制度,每學期要對本校的班主任、輔導員等進行師德教育專題培訓。
二、提高教師的專業水平和教學能力是提高教師素質的關鍵。
提高教師的專業化水平既是時代的要求,也是教育改革的需要。雖然近年來我國在提高教師專業化水平上作出了極大的努力,使廣大教師專業水平和教學能力有了長足進步,但與時代的新要求相比,教師的知識水平、技能水平還有明顯的差距,成為制約教育質量提高的重要因素。因此,學校要采取多種有效措施提高教師專業水平和教學能力,使之具備精湛的業務能力,促進學校教育的發展。
教師專業成熟離不開教師的自我反思和自主發展能力,因為教師自身才是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要保證,教師的個人努力、教師的主體性的發揮是教師專業發展的關鍵。因此在專業發展的過程中,學校最首要的是要去喚醒和強化教師專業發展的自我意識,引導他們對教學實踐進行檢視和反省。通過培訓、交流和競爭機制的開展,為每一位教師提供平等的發展機會,創設展現自我的舞臺,讓教師在工作中體驗到成功的快樂、成長的愉悅,才可能真正喚醒并不斷強化教師主動發展的意識,促使教師自覺地對自己的專業發展負責,進而形成主體性發展的動力機制。如果沒有了這些,教師的專業成熟,教師的不斷超越自我和發展自我,就將成為一句空話。
(二)在扎實的校本研訓中實現教師業務水平的有效提高。
校本研訓是教師成長的重要途徑,學校要豐富研訓的內容,采取靈活的方式方法開展研訓活動,從而實現教師業務水平的有效提高。
1、引導教師系統地閱讀。
促進教師的成長,最重要的是要幫助教師養成良好的閱讀習慣,系統地閱讀,批判性地閱讀。通過系統地閱讀優秀的教育文獻,在教師心中確立起關于教育的基本的問題、基本的概念與范疇、基本的原理與命題。只有當教師構建出一個認知平臺、形成對于教育問題的基本認識框架,他才會有基本的判斷力、鑒賞力、批判性的思考力。
2、開展全員性培訓。
首先保證每位教師都能正常參加上級單位組織的各類業務培訓,組織教師參加“國培”和市研訓院組織的“送訓下鄉”活動,保證每位教師參加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
其次要根據校內教師實際,長期堅持在校內開展“全員培訓,人人參與,人人提高”活動。對全體教師進行課標與教材解讀、信息技術、學科教學技能、課堂有效教學等方面的培訓,采取骨干示范、課堂診斷、專題研討、網絡培訓、同課異構、自我反思、品讀教育專著等方式方法,使教師業務水平得到實實在在的提升。
3、對于不同層次的教師,采用不同的培訓策略。
如為幫助剛畢業的青年教師和教學能力較弱的教師盡快成長,需要通過開展師徒間的“傳、幫、帶”活動,從工作態度、師德形象、班級管理、教學思想、教學行為、教學技能、教學手段、教學科研等方面進行跟蹤指導。對于中青年教師,特別是潛力巨大、德才兼備、充滿熱情的教師,通過給他們搭臺子、壓擔子,提高他們的教科研能力,使之成為專業帶頭人或骨干教師,在學校建設上發揮學科帶頭人的帶頭作用。對于教齡長,經驗足的.教師,需要進行的現代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的培養,使之不固守成規,能揚長避短。
4、開展多形式的常規校本教研活動。
(1)抓好集體備課。實行以年級為單位的集體備課,加強集體備課與教學研討。
(2)開展教師之間觀課議課活動。同一學科教師之間要互相聽課,同時,鼓勵不同學科教師之間相互聽課,為教師之間的學習與交流搭建平臺。學校要定期就教育教學中疑難問題開展集體教研活動,通過教研組、備課組專題研討等形式進行集體會診,找出解決的辦法。
(3)開展課例研討,提高教師實踐能力。為教師提供一些課堂教學案例(可以是實況錄像,也可以是教學實錄,可以是本校教師的,也可以是他校教師的),組織教師學習閱讀,現場討論交流,發現閃光之處作為今后教學的范例,找出其中不足,改進今后的教學。
(4)開展研究課、公開課、示范課、觀摩課等課堂教學活動,加強教學研究,推動有效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
(5)開展論文、案例、教學設計、反思等評比活動,促使教師及時、科學地總結教育教學工作,分享并交流成功的教學經驗。
5、搭建科研平臺,培養教育科研能力。
科研興校已成為廣大領導和教師的共識,教育科研能力是教師必備的基本素質。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可以通過開展教育科研實踐,培養其教育科研能力,來提升教師的整體素質。隨著課程改革實驗工作的不斷深入,實驗過程中涌現出來的問題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尖銳。要解決課改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必然要求學校積極開展教育科研活動,為教師搭建學習、科研平臺,引導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發現問題,形成課題,促使教師進行行動研究,推動教師自己動手解決課程改革的難題。
三、科學的管理機制是提高教師素質的保障。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堅持教師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兩手抓”,必須有科學、嚴格的管理機制作為保障。
(一)積極創設教師成長的優越條件。
學校要為教師成長提供便利條件,給教師創設多維發展的空間和交流的平臺,為教師綜合素質的提高與學校的可持續發展開拓更加廣闊的前景。
1、提供經費保障,如科組活動經費、校內各項培訓活動經費、教師外出學習經費、獎勵經費、購置教育圖書等。
2、加快學校硬件設施建設,如電子備課室、教師閱覽室、現代遠程教育網絡等。
3、建立立體、動態的教師培訓模式。一是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邀請教育專家、優秀教師來校講學,定期組織教師到其他的學校聽課,學習經驗,取長補短。二是依托各類高等師范院校完善教師知識結構,把教師在職培訓與學歷提高結合起來,提高提升知識水平和理論素養。三是充分發揮骨干教師的引領作用。骨干教師是學校開展教師培訓的中堅力量,同時也是全體教師成長的領頭雁。學校每學期都要安排校內骨干教師對本校教師進行業務培訓和課堂教學示范,充分發揮骨干教師在教研教學中的示范帶頭作用。安排骨干教師與一般教師結對子,對一般教師的教學行為、教學技能、教學科研等方面進行跟蹤指導,促進其他教師的快速成長。
(二)建立教師工作考核制度。
教師考核工作,是學校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對教師工作進行考核,不僅是學校對教師工作的總結和評價,也是教師提高和改進個人教學工作的參考。
教師考核包含師德修養、工作量、工作表現、工作成績四個方面,考核重在過程。師德修養考核要綜合教師本人自評、教師互評和學生、家長評議情況,確定教師師德修養的等第(優秀、合格和不合格)。平時要認真抓好教師工作的常規考核,明確考核責任人,做好教師的備、教、批、輔、考、研等各項工作的經常性檢查,著重對教學常規及課堂教學情況進行考核,認真做好登記,為學??己诵〗M評議時提供依據。在考核工作的實施過程中,要把教學實績作為考核的主要方面,加大教學實績在教師考核中的權重,引導教師把主要精力用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隊伍的素質,需要我們做的工作還有很多。隨著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們要不斷地加大力度去研究、去探索,把提高教師整體素質工作做得更好、更實。
【參考文獻】。
【1】教育規劃綱要學習輔導百問.教育規劃綱要工作小組辦公室。
【2】教育規劃綱要學習輔導讀本.教育規劃綱要工作小組辦公室。
【3】教師的詩意生活與專業成長.肖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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