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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一
村級債務一頭連著集體,一頭連著農民,是多年累積的結果。近年來雖然財政加大了轉移支付的力度,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隨著農村一系列改革的逐步深入,村級可支配收入銳減,村級債務問題更加突出。村級債務問題已經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障礙,村級債務問題不解決,村組織就很難在新農村建設中發揮應有的作用,新農村建設就無從談起。化解歷史債務,防止出現新的非正常債務是當前村基層干部工作中的一項重要任務,是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
一、我鎮村級債務的主要用途與特點。
我鎮村級負債的主要用途是:道路修建、農田水利建設、電力設施維修、村容村貌整治、村級管理支出、產業結構調整等。
我鎮村級債務的特點:一是負債面廣。全鎮16個村(社區)個個有負債,負債面達100%。二是負債數額大。截止6月底,全鎮16個村(社區)負債820.74萬元,村平51.30萬元。負債在10萬元以下的村僅有3個,占村總數的18.75%,負債在50萬元以上的村5個,占村總數的31.25%,負債100萬元以上的村2個,占村總數的12.50%。三是債務硬,債權軟。從調查情況看,絕大多數村債務往來是明確的,是必須要償還的,是硬的。但從債權結構分析,90%左右的村級債權是農戶稅費尾欠款,這些欠款農戶中有的已經遷走,有的已經去世絕戶,很難回收,導致有相當部分成為呆、死賬。
二、村級債務形成的原因。
1、基礎設施建設留下負債。村集體建設沒有一定的積累,牽強上馬了一批需大量配套的資金如農業綜合開發、水利工程建設等項目,在上級補助資金有限,又不好向農民伸手的情況下,只好形成了欠項目承包人的債務。
2、超過承受能力的公益事業投入欠下債務。修建道路、村容村貌整治等公益事業投入,這些公益事業的建設主要依靠村集體經濟組織,國家只給少量的資金扶持,村里欠項目承包人,形成債務。
3、收不抵支增加負債。一些村無實質性的村營收入,除上級扶持資金外無其他任何來源,而村級支出卻穩中有升,使得部分村集體經濟組織收不抵支負擔加重。個別村甚至連村干部工資都難以保證。
4、村級財務管理不夠規范,非生產性開支過大造成負債。一些村民主理財制度不健全,對開支把關不嚴,不合理開支過大,管理混亂,也造成了數額不小的債務。辦公費等管理費用開支隨意性大;有的村因開發建設招待費開支也很大,這些都給集體經濟帶來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
5、歷史性拖欠也是導致債務居高不下的一個原因。主要表現是:(1)集體經濟組織在債務的清收上,力度較小,措施不得力,導致大量的債權收不上來,辦事只好舉債,造成大量的債務。(2)沒有對賬務進行核實,有的債權早已成為死賬,由于種種原因,沒有經過相關程序進行處理,形成一批空債權。
三、化解村級債務的難點。
1、化解債務的途徑越來越少。隨著形勢的發展,以前的化解債務的措施各辦法效力降低了。如盤活資產償債,很多地方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能賣的賣、能租的租,拍賣、租賃經營權都已完成,靠盤活資產資源的空間有限。
2、村級集體經濟來源減少,化解債務缺乏資金來源。
四、化解村級債務的對策思路。
1、開展財務清理,核銷減債。對歷史形成的債務區別情況,分類處理。對欠村組干部的工資形成的村級債務一律不得計息,對已計息的,其利息一律從債務中剔除,據實核算。對村級生產性與非生產性投資形成的債務,由審計、財政、農經等到部門審計,據實確認;同時在清理過程中發現收入不入賬和重報、虛報支出,虛增村級債務的應如數退回,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2、清收債權還債。對各項應收款的清理,可根椐不同的債權對象,采取多種有效的措施,積極開展清收工作。對單位和個人拖欠村集體的款項,采取經濟、法律和行政等綜合措施進行清收;對國家干部、村組干部、單位職工及其家屬的欠款,限期、逐筆、逐人清收;對有能力還款的單位,可申請法院依法清收;對于無能力還款的困難戶,實行減免緩和政策;對于一次性還款有困難的,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按還款計劃分期償還。
3、發展經濟化債。以拓寬農民、村級組織增收渠道作為化解村級債務的'根本途徑。村級債務的解決,最終是要靠發展經濟,靠農民和村級組織增收來實現。因此一是要加大改革力度,探索新的集體經濟實現形式。積極引進資金和項目,利用集體資源、資產參股入股,實行股份合作,拓寬村級經濟收入渠道,增強村級組織自行化解債務的能力。二是加大招商引資的力度,化解其債務。三是引導農民發展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農民提供科技、信息、生產資料供應和產品銷售及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務,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幫助農民發展畜牧業和多種經營。對農民進行知識培訓,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擴大就業門路,增加農民收入,增強其還款能力,逐步回收農民欠村級組織的債務。
4、建制防債。以建立和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和監督為核心的長效機制是防止新債發生的重要保障。堅持實行村務公開、民主理財制度,建立健全村民議事組織,完善議事規則,規范財務公開的程序、形式和內容,重大財務開支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方可實施,切實加強村級組織內部民主監督;要建立村干部責任審計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定給村級組織造成新的不良債務的責任人,要依法追究經濟、紀律責任,全面實行村財民理鄉鎮代管,實行村級賬務、資金雙代管,使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加快管理手段的現代化,逐步建立農村經濟監測系統和農村經濟管理網絡,實施會計管理電算化;加大對村集體經濟審計監督力度。
5、強化組織保障和責任追究化債。要站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踐行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提高對化解村級債務問題的重要性的認識,切實把化解舊債、制止新債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要教育廣大干部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要增加債務考核指標,把清欠減債和防止新債增加列入村干部政績考核的主要內容,凡是違反規定擅自借款或擔保而發生的債務,要按照“誰決定借款,誰負責還款”的原則處理;對沒有償清債務的當事人,不得提拔和調動,對造成損失的要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確保農村經濟健康發展。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政府性債務管理,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妥善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在建項目后續融資問題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0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粵府〔201543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性債務,包括政府債務和政府或有債務。其中:
(一)政府債務,指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包括:1.一般債務。指項目沒有收益、計劃償債來源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債務。
2.專項債務。指項目有一定收益、計劃償債來源依靠項目收益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專項收入、能夠實現風險內部化的債務。
3.項目有一定收益但項目收益無法完全覆蓋的,無法覆蓋的部分列入一般債務,其他部分列入專項債務。
(二)政府或有債務,指政府或其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以各種方式提供擔保形成的債務,以及公益二、三類事業單位經同級政府批準所舉借的債務。第三條本市各級政府舉借、使用、償還政府性債務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政府性債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辦法。各級政府是本地區政府性債務管理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政府性債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市政府對全市政府性債務規模控制、政府債券轉貸額度分配及違規舉債責任追究實施決策管理。財政、組織、發展改革、審計、法制等部門按照“歸口管理、分工合作、各司其職”的工作原則,共同做好政府性債務管理、監督工作。
財政部門是地方政府性債務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完善債務管理制度,充實債務管理力量,實施債務規模控制、債券額度分配、預算管理、統計分析、風險監控和組織開展績效評價等日常管理,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監控信息。
組織部門負責將政府性債務作為一項硬指標,納入政績考核。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和項目審批,將是否超出地方財力和債務風險可承受范圍作為確定投資規模的主要考慮因素,從嚴審核高風險地區的新開工項目。
法制部門負責對政府或部門對外提供擔保的合同進行審查。使用政府債務資金單位負責編制債務預算建議計劃,依法依規使用債務資金,做好債務資金的績效評價工作。第五條舉借政府性債務應遵循規模合理、責任明確、風險可控、使用規范的原則。
第六條市、區政府確需舉借政府債務的,按程序向省政府申請代為舉借。政府債務只能通過政府及財政部門舉借,不得通過包括融資平臺在內的任何企事業單位等舉借。除財政部門外,行政機關和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不得舉借任何債務。
第七條一般債務、專項債務分別實行余額限額管理。市本級、各區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的余額限額,由市財政部門在省政府批準的全市限額內,根據各地債務風險指標、財力狀況、稅收占比等情況,按因素法測算,并報市政府批準確定。
市、區政府不得突破上級批準的限額舉借債務。
第八條使用政府債務資金的單位按照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結合上債務預算執行情況和績效評價結果,編制本單位的債務預算建議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并附下擬舉債項目的立項批文、分資金需求計劃、建設資金來源及償債資金來源等有關材料。
第九條地方政府舉債采取政府債券方式。沒有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確需政府舉借一般債務的,向省政府申請代發一般債券融資。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確需政府舉借專項債務的,向省政府申請代發專項債券融資。
第十條市財政部門在省財政廳下達我市的新增政府債券限額內,提出市本級、各區的政府債券限額分配方案,報市政府批準。
第十一條市、區財政部門根據債務資金使用單位上報的債務預算建議計劃,在經批準的債務余額限額及新增政府債券限額內制訂本級的債券代發計劃,經本級政府同意逐級上報省財政廳。省財政廳審核后,由市財政部門將債券代發規模下達有關區財政部門。
第十二條市本級、有關區財政部門分別在上級財政部門下達的新增債券代發規模內,編制預算調整方案,經本級政府同意后報本級人大常委會批準。
第十三條對已按照財政部規定進行清理甄別、經批準納入預算管理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存量政府債務,市、區財政部門按程序向省財政廳申請發行地方政府置換債券置換,以降低利息負擔,優化債務結構。
第十四條對于2014年12月31日前已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并已獲得放款、但合同尚未到期的融資平臺公司在建項目(2014年9月21日前經相關投資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并已開工建設的項目),若政府債券無法滿足后續建設需求,允許繼續按照合同約定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取貸款。
對于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且合同到期的融資平臺公司在建項目貸款,如果融資平臺公司收入不足以還本付息,融資平臺公司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在后續借款與前期借款合同約定的責任一致,且確保借款合同金額不增加的前提下,重新修訂借款合同,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上述按合同約定繼續提款及重新修訂借款合同納入市、區的債務收支計劃,其融資規模納入債務余額限額管理。除符合上述規定外,從2015年1月1日起,各級政府不得通過政府債券外的任何方式舉借政府債務,不得通過包括融資平臺在內的企業事業單位舉借政府債務。
第十五條公益二、三類事業單位舉借債務的,舉債前由主管部門報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政府審批。所舉債債務由舉債單位經營收入歸還,不得將償債責任轉嫁給財政。申報時需報送以下材料:
(二)償債能力評估,包括償債計劃和償債資金來源等;
(三)書面承諾所舉借債務不需財政歸還。
第十六條除法律法規規定外,政府及其部門不得向金融機構或其他單位出具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的融資支持性文件,不得以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為其他單位或企業融資進行抵押或質押,不得為其他單位或企業融資承諾承擔償債責任。對于依法需要政府或其部門提供擔保的,由被擔保單位(舉債單位)向擔保單位提出申請,擔保單位主管部門征求財政部門、法制部門等相關單位意見后,報同級政府批準。
第十七條市、區政府要將一般債券、專項債券分別納入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收入預算,將政府債務的還本付息、債務資金安排的支出,按資金性質分別納入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支出預算。
第十八條使用政府債務資金的單位應嚴格按照批準的用途合理使用債務資金,不得挪作他用。一般債券資金只能用于公益性項目資本性支出和適度償還存量政府債務,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不得用于違規修建樓堂館所和其他國家明令禁止的項目。在資金使用過程中,由于客觀因素需調整一般債券資金使用項目的,按程序報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政府批準。專項債券資金要嚴格限定用于發債對應的具體項目,不得用于平衡預算和其他項目。
第十九條使用政府債務資金的項目,應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法人對政府債務資金的使用效益負責。需要進行招標和政府采購的,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有關規定。第二十條財政部門應按規定組織對政府債務資金投資項目的概算、預算、結算及竣工財務決算進行財政投資評審。概算、預算、結算及竣工財務決算的評審結果應作為財政部門和相關單位調整預算、核撥款項、項目招標、辦理結算、批復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和交付資產,以及進行項目績效評價的依據之一。使用政府債務資金單位要嚴格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通知》(財建〔2002〕394號)的要求,做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工作,并加強對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組織領導,組織專門人員,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
第二十一條債務預算支出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市、區財政部門應按照預算和項目進度,及時、足額撥付債務預算支出資金,加強對債務預算支出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十二條使用政府債務資金單位應按照績效管理的有關規定及要求制定建設項目績效目標,建立完善績效管理制度,配合財政部門開展的績效評價工作。
第二十三條按照“誰舉債、誰償還、誰承擔責任”的原則,區別落實償還責任。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的償債資金,按照償還計劃分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確保按時足額歸還。一般債務納入一般公共預算償還,必要時可通過調入政府性基金和國資預算資金償還。專項債務以項目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償還。政府或有債務的舉借單位和連帶責任人要按協議約定認真落實償債責任,按時還本付息,不得單方面改變原有債權債務關系,不得轉嫁償債責任和逃廢債務。政府或有債務納入監管范圍,舉債單位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或有債務的統計分析和風險防控,敦促償債主體及時償還債務。
對于或有債務確需政府承擔償債責任的,償債資金要納入相應預算管理,并相應追究原償債主體責任,扣減有關經費;必要時,采用法律手段追收財政代還款項。對于未按要求納入預算管理的,不得安排財政性資金償還,也不得納入政府債券置換范圍。
第二十四條各級政府不得新設各種形式的償債準備金。對已經設立的各類償債準備金,要納入預算管理,優先用于償還到期存量債務,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并制定償債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區政府對其舉借的政府債務負有償還責任,市政府實行不救助原則。如區政府未能按時足額歸還上級轉貸政府債券的本息的,按逾期支付額和逾期天數計算罰息,終了仍未歸還的本金、利息和罰息,由市財政部門從該區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補助款中扣款,或通過財政收入調庫的方式抵扣歸還。
第二十六條各區政府要制定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建立債務違約責任追究機制。政府出現償債困難時,要通過動用償債準備金、壓縮一般性支出、處置可變現資產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確保債務償還。區政府確實無法償還政府債務的,要及時報告市政府,市政府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和責任追究機制,切實化解風險,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五章政府債務風險預警。
第二十七條國家相關部門根據各地一般債務、專項債務、或有債務等情況,測算市本級、各區的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指標,評估市、區的債務風險狀況,并對債務高風險地區進行風險預警。
第二十八條風險預警結果作為確定市、區政府債務余額及新增債務的主要依據。列入債務高風險地區的,原則上不新增債務余額。
第二十九條債務高風險地區在市政府批準的余額限額內,經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的新增債務項目或新增債務支出,應由區政府及區財政部門按明細項目逐項向市政府及市財政部門報備。
第三十條市、區財政部門要定期將財政部通報的政府債務風險情況通報本級各政府債務監管職能部門。各監管職能部門在黨政考核、項目立項、信貸管理等方面加強管理、從嚴控制,并配合做好債務相關信息共享工作。
第三十一條各區財政部門、市直舉借政府性債務的單位應當在每月4日前向市財政部門報送上一月份的政府性債務統計表(區屬單位按區財政部門要求時間報送),市財政部門按照省財政廳的要求,及時審核、匯總上報政府性債務統計情況等報表。
第三十二條經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的債務情況、相關表格及重要事項說明,應在批準后20天內由市、區財政部門向社會公開。經本級財政部門批復的部門和單位債務相關情況及表格,應在批復后20天內由各部門和單位向社會公開,主要公開債務的“借、用、還”情況和項目建設情況,并對重要事項作出說明。
第三十三條組織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將政府性債務管理作為一項硬指標納入政績考核。明確責任落實,市、區政府要對本地區地方政府性債務負責。強化教育和考核,防止急于求成,對盲目舉債的,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予以責任追究。已經離任的,也要追究責任。
第三十四條審計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監督,促進完善債務管理制度,防范風險,規范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五條對不按財政部門要求及時、如實報送有關政府性債務資料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
第三十六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國務院規定舉借債務、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或者改變債務預算支出用途的,責令改正,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市府辦公廳分別于2014年3月14日、2014年7月23日印發的《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各區、縣級市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穗府辦函〔2014〕31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繼續施行〈廣州市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2014〕37號)和2014年7月17日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建委、水務局、審計局、法制辦聯合印發的《廣州市財政局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廣州市本級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修訂稿)的通知》(穗財債〔2014〕112號)同時廢止。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三
按照《xx市人大會辦公廳關于印發〈xx市人大會開展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設情況調研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xx區人大會配合市人大會,于近期組織相關部門,對區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并向市人大會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設的相關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不斷完善了體制機制。一是加強組織領導。xx區成立了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匯報,對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區政府每年組織召開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大會,區政府會每年兩次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區人大會每年聽取一次區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報告。二是建構框架體系。以《xx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意見》、《xx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見》為核心,從重大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審查備案、行政執法監管、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和依法行政目標考核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設力度,形成了“1+6”的法制工作架構,建立起更加完備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二)著力轉變了政府職能。一是開展行政權力清理。按照市里統一安排部署,及時啟動了全區行政權力責任清理規范工作。目前,該項工作第一階段已經基本完成,待市級各部門出臺區縣通用清單后進行比照調整,形成全區的行政權力責任清單。二是深化行政審批改革。嚴格落實“一個窗口”辦事制度,簡化審批流程、壓縮辦理時限。開展審批項目審核清理工作,做好了103項上級下放或委托項目的承接工作,共減少131項行政審批項目,較原有項目數減少14.33%,并及時對外公布。三是繼續深化專項改革。深入推進“先照后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等專項制度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激發了市場活力。
(三)嚴格履行了決策程序。一是規范政府決策程序,發揮法制參謀作用。對重大行政決策,事前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風險評估,聽取政府法制機構、政府法律顧問及相關專家的審查意見,經充分研究論證后,最終形成決策意見。一年來,召開發電公司有關問題法律論證等涉法專題會110余次,聽取政府法制機構、政府法律顧問法律意見建議260余項,較好地從源頭上避免行政糾紛的積累。二是嚴格政府合同審核,保障區域經濟發展。認真落實《xx區政府合同審查備案管理辦法》,xx年,共審核政府合同33份,有效地減少了政府在商務活動中的法律風險,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了保障。
(四)切實加強了法制審查。xx年,共審查《xx區城市綜合管理暫行辦法》、《xx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17件,有效地規范了抽象行政行為。開展全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對xx直轄以來以區(縣)政府、區(縣)政府辦名義發布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補充報備繼續實施的規范性文件27件,廢止100件,失效85件,順利通過市級規范性文件專項評審。
(五)全面強化了執法監管。一是規范資格管理。組織開展了全區行政執法人員大培訓,全區350余名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獲頒行政執法證件,杜絕了“無證執法”現象發生。二是開展案卷評查。連續第三年在全區組織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活動,對22個執法單位提交的44份處罰案卷進行了評查,對行政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予以整改。xx年,區交委被評為全市行政執法工作先進單位。
(六)大力推進了政務公開。切實履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職責,重點推進決策、執行、服務以及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項目建設、社會公益事業等人民群眾普遍關注事項的信息公開。xx年,以區政府公眾信息網為依托,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615條。同時,積極做好依法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受理公開政府信息申請13件并全部辦結。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對象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也贏得了老百姓對行政工作的理解與支持,保證了各項重點工作的順利推進。
(七)有效化解了行政爭議。一是強化層級監督,樹立復議權威。xx年,區政府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0件,受理8件,其中,維持2件、終止4件、轉送1件、確認違法1件,充分發揮了行政復議內部糾錯功能,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二是理順應訴機制,推動司法實踐。堅持“以法庭為課堂,以案件為教材”,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不斷強化行政機關領導干部法治意識。xx年,區政府作為被告的案件47件,所有案件均按照生效判決書不折不扣予以履行,及時化解了行政爭議。三是推廣仲裁制度,促進矛盾化解。在行政機關與市場主體發生民商事糾紛時,促成推動雙方通過仲裁這種既高效又便捷的方式解決紛爭,有力地推進了矛盾糾紛的化解。xx年,xx區被評為“xx市仲裁推廣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
(一)法治觀念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項單項工作,它貫穿于政府組織、決策、執行等各個環節,是一項具有基礎價值的體系性工程和系統運行模式。但在工作當中,一些單位對新形勢下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其本質理解有偏差,在推進的過程中存在“形式化”、“口號化”的傾向。有的干部不習慣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來處理、解決發展改革中面臨的問題,對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與經濟發展的辯證關系認識不足,甚至把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與發展改革對立起來,錯誤地認為束縛了改革、妨礙了發展。
(二)制度執行尚有差距。區政府早已對政府合同、規范性文件、行政執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統的管理機制,并作了多次培訓,但在實施過程中,落實仍有差距。一些單位在規范性文件送審時沒有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形式報送審查,非法創設行政許可、越權設定行政處罰、違法委托行政強制措施;政府合同主辦部門不組織相關涉事部門研究論證就報送法制審查;在報送政府合同或規范性文件時不給法制審查留出必要的工作時間,經常是“下午簽約,上午送審”;在行政執法中,有的單位對違法輕的處得重,對違法重的處得輕,沒有嚴格執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制度。
(三)應訴壓力逐年上升。隨著新行政訴訟法的實施,行政機關作為被告的案件數量相比往年呈幾何倍數增長,對政府及其部門在法治時代背景下的工作開展提出了巨大挑戰。xx年,區政府及部門作為被告的訴訟案件共94件,比往年增長51%,案件數量明顯上升,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面臨嚴峻考驗。
(四)法制機構建設滯后。一方面,近年來,區政府法制機構和人員配備等方面有了一定增強,但與上級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設與依法行政的目標任務之間還存在較大差距,難以承擔起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部門和鎮街層面,政府工作部門中只有半數專門設立法制(規)科的單位,其余單位則由其他科室兼攬法制工作,鎮街則多以綜治辦兼職法制機構的職責,并無一明確法制專職工作人員,法制工作缺乏基本的組織體系。部門和鎮街作為法治建設的前沿陣地恰恰停留在一個真空半真空地帶。
三、對區政府法治政府建設的建議。
(一)要按時完成行政權力清理規范工作。區政府各部門要在市級部門反饋區縣通用權力責任清單后及時對照調整,保證在今年6月以前,形成全區的行政權力責任清單,并對外公布。同時,要建立行政權力責任動態監管機制,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法治政府。
(二)要加快推動行政審批事項網上“單軌運行”.我區網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自xx年x月x日啟動,目前全區行政審批事項已按要求全部錄入平臺并經審核后發布在網審平臺配置。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查找網審平臺中存在的問題,強化與市級部門的溝通,加強工作人員業務培訓,開展對錄入事項的糾錯工作,為實現全區行政審批事項網上全流程“單軌運行”創造良好的軟硬件環境。同時,要按照市里統一安排部署,逐步取消非行政許可類審批事項,做好與行政權力責任清單及網上行政審批系統的銜接,實時調整,動態監管。
(三)要全面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按照“主體適格、程序合法”的總體要求,在全區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等活動,保證全區行政執法工作開展。同時,要啟動撤縣設區后全區行政執法人員證件換發工作。
(四)要提升完善規范性文件管理機制。要嚴格貫徹落實新出臺的《xx市人大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規范》、《xx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嚴格執行《xx市xx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xx人發[xx]x號),在往年出臺相關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對全區規范性文件管理機制進行進一步調整和優化,以適應市里和區里對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形勢和新要求。
(五)要嚴格落實依法行政督促考核。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目標考核,細化考核指標,尤其要把部門負責人的重視程度,部門、鎮街向區政府報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落實情況,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敗訴情況,以及規范性文件報備率等納入考核指標,充分發揮考核對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動保障作用。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管好用好政府投資資金,確保工程質量和資金安全,建立科學、高效的政府投資項目決策和組織實施機制,提高投資效益,圍繞《預算法》、《建筑法》、《招投標法》、《審計法》、《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就如何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監管和解決項目投資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思索和探討。
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步伐的加快,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為切實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管理,均在不遺余力探索制訂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實施辦法、財政專項資金審計監督辦法、財政投資項目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范財政投資項目招標投標活動、財政投資評審管理暫行辦法等規范性文件,雖然取得了一定實效,但仍存在一系列突出問題,如決算超預算、預算超概算;建設單位拆分肢解工程項目發包、招標,中標單位非法轉包分包,違規掛靠;不按招標文件約定內容簽訂施工合同,簽訂“陰陽合同”、“黑白合同”甚至無合同;不履行變更審批程序,擅自提高建設規模和標準;現場簽證管理不到位;施工單位決算不實、高估冒算;基建財務管理不規范等。
二、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監管對策。
一是規范項目流程,嚴格環節管理。
嚴格項目建設程序。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批準的初步設計和概算,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和工程投資額度進行限額設計,禁止先設計后勘察或不勘察。
加強招投標管理。針對所有依法依規實行招標的政府投資項目,都必須按規定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招標,嚴禁賣標、買標、圍標、串標、掛靠投標、違法分包和非法轉包等違法行為,依法凈化招投標市場。
規范合同簽訂。項目建設單位與參建各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要嚴格執行《合同法》,做到主體明確、嚴密、規范、職責清楚,有履約保證和質量保證條款。
嚴控工程變更。嚴格控制工程設計變更,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內容,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規范標準組織施工,施工承包人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建設單位要嚴把設計變更關。
加強簽證管理。各單位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對隱蔽工程、工程量增加項目的變更等簽證,必須做到“三方簽字”,即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同時參與,對工程量進行丈量、質量驗收之后,實行現場簽證。
嚴格竣工驗收。要嚴格按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開展工程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是一個涉及面很廣的活動,驗收人員組成有特定要求,包括質監、業主、監理、勘測、設計、施工等單位,參建各方都應從各自的角度進行評定,集體驗收合格方能出示驗收通知并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完善財務管理。建設單位要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做好政府投資項目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按規定設置獨立的財務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項目建設財務工作,嚴格按有關規定和批準的建設內容做好帳戶設置和管理,完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嚴格資金撥付。撥付項目資金必須由施工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必要時由建設單位申請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監察、發改、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對工程進度和工程量予以核實,嚴格按施工合同規定的工程進度付款。財政部門要嚴格按資金管理辦法撥付項目資金,并對建設單位審簽的發票、工程量驗收單進行抽查。
二是強化部門責任,形成監管合力。
發改委作為政府投資項目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規劃和計劃的編制、組織實施、協調監督,具體負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的審批,組織工程變更審查、竣工驗收,監督協調政府投資項目的計劃執行情況,對省、市、縣重大項目實行稽查。
財政部門應切實加強政府投資項目資金財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具體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資金計劃的編制,審核政府投資項目工程概、預算及標底編制,參與工程變更審查,審核工程投資資金來源與落實情況,按工程進度審核撥付建設資金,對基本建設財務進行管理監督。
審計機關應深入開展對政府投資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工程變更、現場簽證、造價結算、竣工財務決算等事項的審計監督,依法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理。
政府招投標辦負責政府投資項目交易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具體對政府投資項目交易招標文件和合同的備案審查,政府投資項目招標評標專家庫的建設管理,受理對政府投資項目交易工作的投訴、舉報。
建設、規劃、交通、水務等部門負責各自行業施工、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和工程招投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其違規違法行為;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完善工程建設不良行為記錄和黑名單制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領域誠信體系建設,嚴格市場準入。
監察機關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及工作人員執行法律法規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依規查處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監管不力、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違反管理程序等違法違紀行為,并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同時,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監管聯席會議制度,由政府牽頭,監察、發改、財政、審計、招標辦、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作為成員單位,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工作會議。各部門加強溝通和協調,發揮各自職能,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存在問題進行處理和行政問責,更加及時、直接、高效地解決困難和問題,形成項目監管合力,確保政府投資項目合法合規、科學高效、優質規范實施。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五
農村社會治安情況的好壞與農村社會穩定、經濟發展、農民群眾的正常生活息息相關,是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縣委、縣政府一直高度關注農村社會治安,特別是自去年初開始在全縣范圍內組織實施了長達一年多的農村社會治安提升計劃。為全面掌握該計劃取得的實際效果和當前農村社會治安實際情況,根據縣政協主席辦公會議制訂的調研計劃安排,3月26日,在劉禮春主席和梁化學副主席的帶領下,政協學習與文史委組織部分市、縣兩級委員圍繞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問題,深入李集、官山兩鎮進行專題調研,并圍繞這一主題進行了座談。在座談會上,縣長助理、公安局局長葛徐曉同志作了情況介紹,部分政協委員作了發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現將有關調研情況綜述報告如下。
一、我縣農村社會治安現狀。
目前,我縣農村社會治安形勢總體平穩。據公安局提供的資料顯示,今年1-3月份,我縣農村共發生刑事案件606起,同比下降29.8%,破案290起,破案率為47.9%,同比上升2.4個百分點;八類案件發23起,同比下降8%,破案21起,破案率為91.3%,同比上升1.1個百分點;命案發2起,同比下降33.3%,破案2起,破案率100%,同比持平;兩搶一盜等侵財案件523起,同比下降31.1%,破案246起,破案率為47%,同比上升4個百分點;共查處治安案件1407起,同比下降4.9%。
由此可以看出,縣委、縣政府組織實施的農村社會治安提升計劃效果顯著,農村社會治安得到大力改善,群眾的安全感明顯提升。在調研中,被走訪的群眾均表示支持、感謝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絕大多數被走訪群眾對當前農村社會治安感到滿意。
以上成績的取得是縣委縣政府正確領導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的結果,也是公安機關強力工作的結果。通過調研和座談,我們發現全縣公安機關克服警力不足、財力緊張、裝備落后等困難,創新工作方法,制定得力措施,切實發揮了維護農村社會治安主力軍的作用,具體表現在:
(一)始終堅持嚴打方針,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自去年以來,全縣公安機關以實施農村社會治安提升計劃為主線,相繼組織開展了春雷行動、打擊犯罪四項會戰、嚴打“兩搶一盜犯罪”、自行車被盜問題專項治理、掃黑除惡等專項行動,共破獲各類刑事案件3535起,其中八類案件285起,命案22起,兩搶一盜案件2580起;共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1571人,其中刑拘670人,逮捕509人,移訴830人,勞教28人;打掉犯罪集團65個、成員254人,其中黑惡勢力犯罪團伙32個、抓獲成員162人,破獲案件近200起,整體破案打擊效能繼續保持全市前列。
(二)始終堅持打防并舉,大力提升防范水平。在縣委縣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公安機關在全縣選擇1603個監控點,全面建設社會治安動態監控系統工程;努力推進農村警務室建設,在398個行政村均建立了警務室;圍繞“關得上、堵得住、抓得著”的目標,認真抓好“30分鐘關睢寧縣大門”工程建設,積極構建“四道防線”;大力加強巡防力量建設,壓縮犯罪空間,在公路巡邏執勤方面,共投入民警84名,保安100余名,在農村每所均建立一支專業巡邏隊,共有警力197人,保安隊員近1000人。
(三)始終保持高度責任感,不斷強化安全監督管理。自去年來,相繼組織開展了張圩、嵐山非煤小礦山集中整治、治爆緝槍等專項行動,共收繳炸藥16425.5公斤、雷管68枚、導火索410米、廢舊炮彈3枚、煙花爆竹506箱、管制刀具438把、仿真槍1600把,破案20起,查處涉案人員54人,其中刑事處罰10人,行政處罰44人;共發生各類交通事故92起,死亡50人,傷69人,直接經濟損失23.25萬元,同比分別下降9.8%、10.5%、11.23%、49.05%;共發生火災事故35起、死亡3人,傷4人,直接經濟損失30.57萬元,同比分別下降37.5%、持平、下降50%、40.21%。
(四)始終保持工作主動性,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主要是在普法宣傳、青少年教育、兩勞人員幫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遏制了犯罪的滋生。
二、我縣農村社會治安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委員們在視察、調研中發現和掌握的實際情況,認為我縣農村社會治安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仍需加大力度,強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
(一)盜竊犯罪仍然是影響農村社會治安的最主要因素。雖然實施了農村社會治安提升計劃以及公安機關予以持續打擊,但由于盜竊犯罪是一項全國性的治安頑癥,致使盜竊案件邊打邊冒,仍然是影響我縣穩定的突出問題。從調研情況看,農戶失竊物資多為家禽、家畜、糧食、農用三輪車等,案值雖不大,但嚴重影響了群眾安全感。
(二)外來作案人員對我縣侵擾較大。由于我縣地處蘇皖兩省八縣(市)結合部,因此受周邊縣、市的侵擾也大。據公安機關介紹,近年來外省市犯罪嫌疑人一直占被抓獲嫌疑人總數17%-23%之間,其中安徽籍最多,其次是山東、河南籍人。我們在官山、李集兩鎮調研時,當地干群均反映盜竊案件多數系鄰近的安徽人所為。
(三)一些矛盾沒有得到及時有效化解而引發群體性事件,甚至轉化為刑事案件。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中央惠農政策的實施,農民群眾對基層民主的要求、對發展生產的熱情逐步提高,這在一些地方便出現了因土地糾紛、合同糾紛及其他經濟利益糾紛引發的群體性案件,還有一些因基層干部工作方法簡單,作風粗暴,不能正確處理干群關系以及貪污腐敗、非法侵吞集體資產所引發的群體性事件,這些事件如不能及時加以正確處理,便很有可能演變為刑事案件。
(四)青少年犯罪成為影響農村社會治安不可忽視的因素。在農村,部分青少年尤其是留守家庭的青少年思想空虛、是非界限模糊、道德水平較低、法制觀念淡薄,他們不是將精力放在學習和工作創業上,而是沉迷網絡,崇尚武力,迷戀色情,有些青少年沒有得到及時的幫教,以致最終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三、我縣農村社會治安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
(一)特殊的地理區位直接影響農村社會治安情況。我縣地處蘇皖兩省八縣(市)結合部。近年來,迅猛發展的交通環境,為外來流竄犯罪創造了有利條件。流竄犯罪跳躍性大,機動性強,案件反彈周期短,偵防難度大。一些外來犯罪人員駕車作案,依仗車況佳、路面好、里程短,作案后大都迅速逃逸,給公安機關的打擊與防范帶來了很大難度。特別是周邊臨近地區存在的一些大型廢舊交易市場、牲畜交易市場為犯罪分子銷贓提供了便利,有的地方還存在著一些盜、搶“專業村”,來自這些“專業村”的作案人員,對周邊農村治安環境構成了嚴重威脅,我縣公安機關對其鞭長莫及,缺乏控制流竄犯罪反彈的有效對策。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六
3月30日至31日,我來到單位幫扶村xx鎮xx村駐村蹲點,和村兩委班子共商脫貧攻堅工作,和貧困戶面對面交流,談脫貧具體措施。兩天里,我走訪了結對的蔣同生、王艷節、劉和慶等6戶貧困戶以及王新運等3戶脫貧戶,和村兩委成員及部分黨員、組長、村民代表就脫貧攻堅工作進行了座談。對xx村的基本情況、經濟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基層組織建設情況以及脫貧攻堅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一、基本情況。
五河鎮xx村位于岳西縣西南部的深山區,距縣城35公里,面積13.6平方公里,山場1.8萬畝,耕地1035畝。全村17個村民組,330戶,1118人,其中建檔貧困戶137戶,402人,占總人口的35%.xx村產業結構較為單一,以傳統的種養業為主,主要經濟來源為茶葉、蠶桑、高山蔬菜等農業收入及外出務工收入。目前,xx村僅有的一個教學點,只有一、二兩個年級,教師1人,學生16人。其他適齡兒童多在鎮輔導小學讀書,全村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入學率100%.全村新農合參保率近100%.在村部一樓建有計生服務室一間,在宋口集中點建有一所醫療室。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全村主要由一條通村水泥路貫穿,全長9.8公里。農田水利設施比較落后。在基層組織建設方面,村黨支部3人,其中書記1人,支委2人。村委會3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員1人。
二、主要致貧原因及表現。
通過這些天的走訪調研,我初步分析xx主要致貧原因是:該村地處深山區,基礎設施薄弱,勞動力素質比較低下,資源未得到有效開發。主要表現在:一是村集體經濟收入幾乎為零,村級負債大。二是村基礎設施建設落后,全村還有四個自然村落未通水泥路。三是xx自然條件惡劣,山高嶺大、溝壑縱橫,山場林木積蓄量少,塘、堰、渠年久失修,人均耕地少,農業產出率低下。四是勞動力文化程度較低,知識相對貧乏,致富技能落后。五是境內山場、旅游等資源沒有得到有效開發利用。
三、脫貧攻堅工作思路。
xx村原建檔貧困戶137戶402人,經過、兩年的努力,目前全村建檔貧困戶71戶161人,其中五保戶20戶24人,a類低保14戶19人,其他一般貧困戶37戶118人,和三清摸底調查年收入2900元以下數據基本一致,這37戶是脫貧攻堅重點戶,目前由市農發行、郵儲銀行岳西支行及縣司法局干部職工結對幫扶。根據走訪座談了解到這37戶每戶致貧原因不同,有因病致貧、因學致貧、因災致貧,還有自身發展能力不足造成貧困。
針對這些實際情況,我認為在脫貧過程中,要發揮幫扶干部作用,切實為貧困戶脫貧做出努力,因戶施策,一戶一策。對我單位結對的20戶特困戶,要求司法局全體結對幫扶干部要把脫貧攻堅作為今年的頭等大事,切實幫助貧困戶脫貧,目前著力做好以下三點。
一是要求司法局全體幫扶干部至少要為貧困戶找準一項脫貧措施,每季度至少到結對戶家中走訪一次,每月至少為結對戶辦一件力所能及的實事、好事,每半月至少與結對戶電話聯系一次,了解貧困戶脫貧產業發展情況,在這一點上首先從我做起,擠時間駐村蹲點,面對面開展工作。
二是明確幫扶干部是所結對貧困戶脫貧責任人,將脫貧成效納入到對干部的考核,對引導幫扶貧困戶發展好脫貧成效明顯的干部職工優先評優評先,對敷衍了事嚴重不負責任的一律問責。
三是想法設法做好xx村脫貧工作。xx村集體經濟薄弱,能不能脫貧,關鍵就是集體經濟收入能不能達到并超過5萬元。和村兩委座談中,了解到xx村今年準備發展100千瓦的光伏電站,我感覺這個思路很清晰很實際,但是發展光伏資金缺口大,司法局將想盡辦法給予力所能及的支持,并鼓勵村兩委開動腦筋,大膽創新,拓寬融資渠道,多方面尋求支持,一定要把100千瓦村集體光伏電站搞起來,早日并網發電。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七
職務犯罪個案預防是指檢察機關在自行偵查的職務犯罪案件中,針對案件中暴露出的管理、制度、人員素質等方面的問題,幫助發案單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以達到預防此類職務犯罪發生的一案一預防工作制度。個案預防是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的基礎性工作,是預防活動的基本形式。個案預防規范化管理是指建立科學合理的個案預防工作流程和制度,以達到個案預防的目的。對個案預防實行規范化管理,是做好個案預防工作的基礎。本文擬就此談點初步設想:
職務犯罪個案預防規范化管理既有對內(檢察系統)的要求,又有對外(發案單位及主管部門)的要求,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必須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應該有較強的針對性、實效性和權威性。
(一)、針對性。針對性在職務犯罪個案預防規范化管理中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個案預防是針對職務犯罪而開展,這類職務犯罪主要是指依法由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犯罪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等;二是個案預防是針對發案單位在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而開展。
(二)、實效性。實效性是指個案預防規范化管理要講求實效。一方面要實現檢察系統內部對個案預防工作的有效管理;另一方面要努力實現個案預防工作在預防職務犯罪中的社會效果。
(三)、權威性。權威性就是要在個案預防規范化管理中樹立檢察機關個案預防工作的權威。這就要求我們:一方面個案預防工作要緊扣檢察機關依法履行職能辦理的案件來進行,這是與其他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顯著區別;另一方面個案預防工作要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工作有理有據,有條不紊,并能落到實處。
二、檢察機關有關內設機構在個案預防中的職責分工。
檢察機關有關內設機構在個案預防工作中的職責分工,總的`依據應該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的《關于檢察機關有關內設機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職責分工的規定》中有關個案預防工作的要求,具體來說是要在檢察長統一領導下,由偵查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預防部門歸口管理,其他有關部門積極配合。
(一)、偵查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偵查部門在對案件偵查中,對案件中暴露出的各種問題,有直接的感性認識,更便于理性分析,由偵查部門來負責組織實施個案預防,有更強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因此,各級檢察機關應將個案預防納入偵查部門目標管理考評。在個案預防中,偵查部門要負責制定個案預防計劃、分析發案原因、起草檢察建議、落實回訪等各項具體工作。
(二)、預防部門歸口管理。職務犯罪預防部門擔負著統一組織、協調檢察機關整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任務,在個案預防中,預防部門對檢察建議要負責歸口管理。預防部門要負責檢察建議書的統一編號,參與案后法制教育,了解檢察建議落實情況,建立個案預防檔案等工作。
(三)、其他部門積極配合。職務犯罪預防是檢察機關各部門的共同職責,在個案預防中,其他部門要積極獻言獻策,發揮各自職能,積極配合實施。如公訴、偵查監督部門在辦理案件中發現應當進行個案預防而未組織實施的,應向偵查部門提出,對有關案發原因也可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并提出有效對策。
三、職務犯罪個案預防的工作流程。
個案預防的基本工作流程是,通過召開座談會等形式深入調查研究,分析職務犯罪案發原因,在此基礎上向發案單位提出有針對性的檢察建議,協助發案單位開展法制教育和落實檢察建議提出的整改措施,并在發案單位反饋整改情況后進行回訪,了解檢察建議落實情況,保證個案預防效果。具體來說是做到“六個一”,即一案一計劃,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座談,一案一建議,一案一整改,一案一回訪。
(一)、實行個案預防計劃審核制度。職務犯罪案件偵查終結后,對于應該開展個案預防計劃的,承辦人應及時填寫“個案預防計劃安排表”,就個案預防的具體工作做出計劃安排,明確個案預防承辦人,初擬出檢察建議提綱。計劃要層報偵查部門負責人、檢察長審核。
(二)、認真分析發案原因。每個列入預防的個案,承辦部門和承辦人應當認真分析發案原因,發案原因分析可以通過以下方法進行:(1)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過程中,讓犯罪嫌疑人就其發案原因進行自我剖析,寫出悔過書;(2)辦案部門召開案情分析會,通過對犯罪嫌疑人作案經過、作案形式和手段的分析,研究發案的主客觀原因;(3)承辦人員到發案單位召開座談會,調查研究犯罪嫌疑人的發案原因以及發案單位在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漏洞。
(三)、提出檢察建議。開展個案預防的核心內容是向發案單位提出檢察建議,這項工作應達到以下要求:1、檢察建議要按照高檢院《檢察建議書》規范化的要求進行制作,建議書應包括下列五部分內容:(1)發往單位;(2)問題的來源或提出建議的起因;(3)提出建議所依據的事實;(4)提出建議的依據和建議內容;(5)要求事項。2、《檢察建議書》由偵查部門指定承辦人起草,經分管檢察長審核簽發后,送預防部門統一編號,蓋院印后由承辦人送達;3、《檢察建議書》在主送發案單位的同時,應抄送其上級主管部門和提出檢察建議所在院的上一級檢察院預防部門備案;4、《檢察建議書》應建議發案單位在合理時間內反饋檢察建議的落實情況。
(四)、開展法制教育。發出《檢察建議書》后,偵查部門應主動與發案單位加強溝通聯系,適時派員到發案單位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專題宣傳教育活動。教育可采取上法制課、發宣傳材料、圖片展覽、組織庭審旁聽等多種形式。
(五)、幫助落實檢察建議。偵查部門應盡力協助發案單位為落實檢察建議而開展的各項整頓活動,促使檢察建議提出的整改措施的落實。
(六)、適時進行回訪。偵查部門在收到發案單位反饋落實檢察建議的情況報告后,應適時派員到發案單位進行回訪,考察發案單位落實檢察建議的真實情況,保證個案預防效果。發案單位在《檢察建議書》建議的時間沒有及時反饋落實情況報告的,偵查部門也應及時派員到發案單位進行回訪,同時了解發案單位沒有反饋情況的原因。對沒有落實檢察建議提出的整改措施的,應進一步提出整改意見,也可向發案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情況,商請其上級主管部門責令發案單位盡快落實檢察建議提出的各項整改措施,實現個案預防目標。
上述個案預防工作中的分析、座談、教育、整頓等工作事項既可分步進行,也可視實際情況合并進行,一般應在立項后三個月內完成。上述工作主要由偵查部門完成,預防部門可適時派員協助。
四、個案預防的文書檔案管理。
制措施的照片,贓款贓物照片、庭審、宣判或判決書照片,檢察人員到發案單位召開座談會、上法制課、搞宣傳活動照片等。圖片資料同時要保存底片。
五、個案預防工作紀律。
開展個案預防工作要嚴格遵守檢察工作紀律,嚴禁影響發案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嚴禁向發案單位亂攤派、亂拉贊助,謀取不正當利益。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八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防范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債務的通知》(粵府辦〔2007〕87號)、《轉發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我省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05〕50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性債務,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門和機構)、經費補助事業單位、融資平臺公司等(以下簡稱舉債機構)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因公益性項目建設形成的債務。
公益性項目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不以盈利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過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府投資項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以及公共衛生、基礎科研、義務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
(二)擔保債務,指舉債機構以各種方式提供擔保形成的債務,包括政府擔保的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等,不包括政府通過回購等信用支持擔保、已計入融資平臺公司等債務人直接債務的部分。
非公益性項目貸款不屬于本辦法所稱的政府性債務。
對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在建項目,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原則上不得再繼續通過融資平臺公司融資。
第三條本市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或單位舉借、使用、償還政府性債務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政府性債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辦法。政府性債務的舉借由市人民政府統一管理。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政府性債務的具體管理工作。
財政、發展改革、審計、法制等部門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工合作、各司其職”的工作原則,共同做好政府性債務的管理、監督工作。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政府性債務投資項目的項目審批、投資計劃下達等投資管理工作。
第五條舉借政府性債務應遵循適度舉債、注重實效、防范風險、明確責任的原則,做到“權、責、利”和“借、用、還”相統一。
第六條建立監測政府性債務的指標體系和預警機制,運用負債率、財政債務率、財政償債率等監測指標,設置警戒線,監控政府性債務規模和風險。
負債率,反映地區國民經濟狀況與政府性債務余額相適應的程度,表明單位地區生產總值所承擔的政府性債務情況。即:負債率=政府性債務余額/地區生產總值,警戒線為10%。
財政債務率,反映地區當年可支配財力與政府性債務余額的比例。即:財政債務率=政府性債務余額/當年可支配財力,警戒線為100%。
財政償債率,反映地區當年可支配財力所需支付當年政府性債務本息的比重。即:財政償債率=當年政府性債務還本付息額/當年可支配財力,警戒線為20%。
凡負債率、財政債務率、財政償債率中有一項指標超出警戒線,或者嚴重拖欠到期債務的地區,原則上不得舉借新債。特殊情況需要舉借新債的,須經市級財政部門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七條政府性債務實行年度收支計劃管理。政府性債務年度收支計劃應當根據建設需要和承受能力,充分考慮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政府可支配財力。
政府性債務規模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狀況和可支配財力相適應。各融資平臺公司的負債規模應當與本公司的償債能力相適應。
第八條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由市本級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和各區、縣級市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組成。市本級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由各部門、單位政府性債務項目收支計劃組成。
舉債機構舉借政府性債務的,必須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編制部門(含所屬單位,下同)、單位政府性債務項目年度收支計劃。
第九條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包括舉借、償還政府性債務計劃和債務余額變動情況,按項目、債務類型反映舉借和償還政府性債務的情況,按債務類型反映償還債務的資金來源、逾期債務處理等內容。對于新開工項目,每年年初由財政部門商發展改革、審計部門預留一定舉債額度,對債務實行總量控制。
第十條新開工政府性債務項目由發展改革部門按基本建設程序審批或核準后列入投。
資計劃,舉債機構將經批準的投資項目的債務編入所屬部門的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報財政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審核、匯總和編制本級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經同級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經批準的區、縣級市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須報市級財政部門備案。各區、縣級市財政部門負責本級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的匯總工作,并于每年3月底前上報市級財政部門。
第十三條舉債機構必須在政府批準的計劃內舉借政府性債務。未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7〕64號)明確的項目開工建設條件完成項目前期工作,以及未列入城建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政府性債務年度計劃和未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政府負債建設項目,不得進行項目招投標和開工建設。
第十四條政府性債務年度收支計劃經批準后確需調整的,應當按本辦法有關規定重新審批。
第十五條上級政府或者上級財政部門轉貸、承諾的政府性債務,本級政府和同級財政部門應當簽訂還款承諾文件。
第十六條除按有關規定為使用外國政府貸款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外,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不得作為政府性債務的擔保人,也不得為其他經濟組織擔保。
第十七條需舉借政府性債務或提供擔保的部門或單位,應向本級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報本級政府批準;各區、縣級市舉借政府性債務或提供擔保后同時提交市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批準舉借政府性債務或提供擔保:
(一)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二)義務教育、基礎科研、公共衛生、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由政府償還的債務。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舉借政府性債務或提供擔保:
(一)債務償還資金來源和責任沒有落實的;
(二)舉借或提供擔保的政府性債務用于國家明令禁止項目的;
第二十條申請舉借政府性債務或提供擔保的部門或單位,應向財政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一)舉借政府性債務或提供擔保申請書。申請書應載明項目名稱、內容、具體用途,債務數額、期限、利率,償還債務資金來源等事項。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
(三)本部門或單位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表。
(四)財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二十一條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機構和主要依靠財政撥款的經費補助事業單位,不得以財政性收入、行政事業等單位的國有資產,或其他任何直接、間接形式為融資平臺公司融資行為提供擔保。不得以向銀行和項目單位提供擔保和承諾函等形式的文件作為項目貸款的信用支持。
第二十二條財政部門對舉借政府性債務或提供擔保的審核工作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復雜的,可延長20個工作日。
第二十三條經批準的債務舉借計劃,舉債機構在簽訂有關債務合同前,應由部門法制機構對債務合同進行審查;數額較大的,還應按規定報本級政府法制機構審查。法制機構應對債務合同的主體、擔保情況、違約責任等條文規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經審查的債務合同簽訂后10日內,舉債機構應將合同副本抄報本級財政部門;各區、縣級市舉借政府性債務的,應同時將合同副本抄報市級財政部門。
第二十四條政府性債務資金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和競爭性項目建設。
第二十五條政府性債務資金應當專款專用,舉債機構應當將開戶情況報主管部門及財政部門,接受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的項目,應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法人對政府性債務資金的使用效益負責。需要進行招標和政府采購的,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舉債機構應定期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項目財務報告和政府性債務資金使用情況報告。
第二十八條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的單位,在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項目交工驗收合格30日內,向項目主管部門提交項目竣工報告。
第二十九條舉借政府性債務的部門或單位應嚴格按照批準的用途合理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條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的部門或單位為最終債務人,最終債務人應當按舉借政府性債務時出具的承諾承擔償債責任;最終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為償債責任人,對償還政府性債務承擔領導責任;最終債務人的上級主管機關為償債監督責任人,對償債責任人組織償還政府性債務承擔監督責任。
舉債機構應當督促最終債務人按時償還政府性債務,在最終債務人不能按時償還債務時應當依法履行償還責任。
第三十一條各級政府要依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我省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05〕50號)規定,根據債務規模統籌安排償債準備金,為償還債務提供資金保障。
第三十二條經本級政府批準需用財政資金償還債務的,由財政部門列入財政預算。
財政部門根據需用財政資金償還的政府性債務的規模和期限結構,合理安排償債準備金。
融資平臺公司等其他債務人對非財政性資金償還的政府性債務要統籌安排資金,制定償債計劃,明確償債時限,切實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三十三條各級財政、審計部門依法對政府性債務進行財政、審計的管理與監督。舉債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管;在審計部門的指導下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資金使用進行內部審計。審計部門應當對項目進行抽審。
第三十四條舉債機構應當在每季度結束后20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政府性債務統計表,各區、縣級市財政部門按照市級財政部門的要求報送季度、年度政府性債務統計情況等報表。
第三十五條市級財政部門牽頭會同市級審計、發展改革等部門,每年對全市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調查,及時掌握政府性債務資金使用的情況,向市政府提交債務分析報告,對可能產生風險的債項及時預警。
第三十六條審計部門應按國家法律的規定,對政府性債務的舉借、使用、償還或提供擔保等情況進行審計。
第三十七條政府性債務的舉借、使用、償還或提供擔保等情況列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
審計范圍,其審計結果作為考核領導干部的依據。違法提供擔保或貸款、違反規定使用以及騙取政府承貸或擔保的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贈款的,依據《廣州市政府部門行政首長財經責任問責試行辦法》(穗府〔2008〕28號)、《廣州市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穗辦〔2009〕2號)追究部門行政首長和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屬于《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所列違法行為的,依照該條例規定予以處罰或處分。
第三十九條舉債機構不按財政部門要求及時、如實報送有關政府性債務資料的,對相關部門或單位給予通報批評。
第四十條不按規定程序私自舉借政府性債務或提供擔保的,對相關部門或單位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由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對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一條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的,對相關部門或單位給予通報批評;由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對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九
(一)目的及依據。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縣政府性債務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防控體系,形成快速響應、分類施策、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穩妥處置的工作機制,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有效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切實維護政府信用,保障我縣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16〕88號)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是指舉借政府性債務的機關、事業單位、融資平臺公司等(以下簡稱“債務單位”)已經或者可能無法按期支付政府性債務本息,或者無力履行或有債務法定代償責任,容易引發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并需采取應急措施應對的突發事件。
本預案所稱政府性債務是指市財政轉貸我縣的政府債券和清理甄別認定的存量債務。
債務風險事件分為政府債務風險事件和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事件。政府債務風險事件包括:
1.政府債券風險事件:指市財政轉貸給我縣的一般債券、專項債券還本付息出現違約;
2.其他政府債務風險事件:指除政府債券外的其他存量政府債務還本付息出現違約。
2.政府承擔救助責任的債務風險事件:指債務單位因公益性項目舉借、由非財政性資金償還,政府在法律上不承擔償債或擔保責任的存量或有債務出現風險,政府為維護經濟安全或社會穩定需要承擔一定救助責任卻無力救助。
本預案不適用于除上述政府性債務外的其他債務,各債務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債務風險應急預案并報主管部門備案,落實債務還款資金安排,立足自身化解債務風險。
(三)工作原則。
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工作應貫徹統一領導、明確責任、信息共享、集中決策、協調配合、加強預警、及早應對、措施得力、維護穩定的原則。明確各部門職責,堅持預防為主、預防和應急處置相結合,加強對政府性債務風險的監控,及時排查風險隱患,依法合規,尊重市場化原則,充分考慮并維護好各方合法權益,妥善處置風險事件。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一)組織領導。
成立縣財政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當出現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時,轉為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縣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工作。由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各股室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各成員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開展債務風險預警防控和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二)各部門職責。
1.預算股、條法股負責統籌安排領導小組會議,綜合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之間相關事項,及時收集了解債務風險情況并向領導小組報告,牽頭制定、印發領導小組相關文件。發生債務風險事件時,配合研究制定化解風險措施,協調相關部門落實風險化解責任。負責建立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加強債務風險日常監控,組織實施政府債務限額管理、預算管理,在限額內規范舉借新增政府債務;監控或有債務變動狀況,向縣政府報告債務風險情況;組織提出債務風險應急措施方案。4.國資股負責定期梳理縣屬國有企業政府性債務風險情況,督促舉借債務或使用債務資金的有關單位制定本單位分期償債計劃和債務風險應急預案;當出現債務風險事件時,指導和幫助縣屬國有企業落實還款資金來源,及時向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落實處置國有資產償還到期債務相關工作。
6.監督檢查股負責監督各成員股室落實領導小組決策部署情況。
9.金融工交經貿股負責按照職能分工協調所監管的地方金融機構配合開展政府性債務風險處置工作。
11.局機關辦公室協助領導小組及時處置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事件,協調指導其他成員做好預防預警、應急演練、調查評估、應急保障等工作。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一)預警監測及信息報告。
各債務單位要指派專人歸口負責本單位債務和資金平衡計劃管理,及時更新管理臺賬,對本單位債務風險實行動態監測,向縣財政局和主管部門報送債務增減變化、債務到期預測和資金籌集情況等;定期排查風險隱患,從而提前防范可能出現的風險狀況,對預計無法按期足額支付債務本息、可能出現債務風險問題應當提前2個月以上向領導小組進行專題報告;發生突發或重大情況,力爭在事發后半小時內電話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領導小組,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報告方式一般采取書面報告形式。緊急情況下可采取先電話報告、后書面報告的方式。報告的內容包括預計發生違約的政府性債務類別、債務人、債權人、期限、本息、原定償還安排等基本信息,風險發生原因,事態發展趨勢,可能造成的損失,已采取及擬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預算股、條法股要做好統計分析,通過債務率、償債率、債務逾期率等風險指標,進行風險評估和預警,對重點單位、重點領域、重點時間段進行重點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提示債務單位進行處理。并向債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預警結果。對債務單位可能出現債務風險問題應當在收到債務單位的專題報告后立即分析研究,對可能發生風險事件的時間、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作出預測,及時向債務管理(應急)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
債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可能發生的風險事件要及時進行研究,決策應對風險的具體措施,視具體情況提出是否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建議意見報縣政府審定。
(二)防范措施。
1.強化債務管理,嚴控債務規模。一是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年末政府債務余額應控制在市財政下達的年度管控限額以內。二是妥善處理好發展與控債的關系,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建設投資任務,統籌考慮地方綜合財力、存量債務和債務風險等因素,合理確定年度投資計劃,嚴格控制政府債務規模;不得實施無資金來源的項目,原則上公益性項目除向上爭取資金外,一般采取規范的ppp模式等方式進行建設。
2.提升償債能力,降低債務風險。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逐步增強財政綜合實力。整合利用現有土地資源,提高出讓土地增值收益,增強債務償還能力。通過出讓現有儲備土地、積極組織收入、控制新建項目規模、合理安排預算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切實履行償債責任。
3.加快存量置換,減輕利息負擔。通過市財政局安排地方政府債券,提前置換其以后年度到期的存量政府債務,減少債務利息支出。同時,將政府債務納入財政預算管理,規范政府債務收支。
4.健全資金保障機制,有效維護政府資金鏈的安全。進一步加大財政支出預算執行的管控力度,在確保基本支出、法定支出和重點支出的基礎上,最大限度保障我縣財政償債資金的需求。
(三)分類處置。
政府債務。地方政府債券由縣財政依法承擔全部償還責任,縣財政按照當年到期政府債券本息情況,通過預算安排、資產處置等方式積極籌措資金,償還到期政府債務本息。其中:一般債務主要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作為償債來源,專項債務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作為償債來源。
非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債務。通過向市財政申請政府置換債券進行置換,置換后按上述方式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四、應急處置措施(一)應急處置。
當出現債務風險事件時,債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應當立即轉為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對風險事件進行研判,查找原因,明確責任,研究決策化解債務風險措施;并根據風險程度將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情況向縣政府報告。
五、保障措施(一)通信保障。
各單位要指定專人作為債務風險應急處置聯絡員,指定提供單位地址、辦公電話、手機、傳真、電子郵箱等多種聯系方式,必須保持應急指揮聯絡暢通。債務單位要建立與債權人固定聯系方式,加強信息溝通,及時互通應急處置信息。
(二)人力保障。
加強儲備土地、項目資產、房產、特許經營權、國有企業股權等償債資源管理,建卡動態更新償債資源相關信息,建立償債資源價值動態評估機制,確保發生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時,能夠實現有序處置,為償還債務提供保障。
(四)安全保障。
應急處置過程中,對可能影響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事件,要提前防范、及時控制、妥善處理;遵守保密規定,對涉密信息要加強管理,嚴格控制知悉范圍。
六、應急終止及后期處置。
政府性債務風險得到緩解、控制,經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同意,(或報上級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同意),終止應急措施。
政府債務風險處置后,各單位要對所造成的負面影響積極開展善后工作。首先債務單位要向債權人作出完善債務管理工作的書面情況說明,重新建立政府信用;其次。
總結。
教訓,改進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嚴格執行債務預警機制、更多渠道地籌集償債資金,落實債務責任,制定具體措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七、責任追究。
對因債務管控不力、違法違規融資及擔保承諾引發突發事件的相關單位,依據《預算法》《公務員法》《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實施行政問責,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八、更新和解釋。
本預案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實施后根據情況適時進行評估和修訂。
九、預案生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十
財政部介紹,通過認真落實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要求,前期一系列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舉措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包括建立了地方政府債務規模控制的長效機制、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發行新增地方政府債券、將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建立健全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等。這些措施既有效防范化解了財政金融風險,又有力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
財政部表示,下一步,按照國務院工作部署,將抓緊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各項制度,切實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范化解財政金融風險,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主要包括七大舉措:一是督促地方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充分發揮政府債務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作用。二是加快推進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和融資,繼續發揮轉型后的企業對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三是督促和指導地方嚴格落實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控制政府債務規模,硬化預算約束。四是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防范和控制風險。五是要求地方政府切實履行償債責任,妥善處理存量債務。六是繼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降低地方利息負擔,化解債務風險。七是加大對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的懲處力度。
融資平臺轉型明確四大方向。
推動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是落實預算法和國務院相關文件要求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重要舉措,也是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一項重點任務。
財政部介紹,目前正在抓緊研究出臺相關制度辦法。總的思路:
一是在妥善處理融資平臺公司政府存量債務的基礎上,關閉空殼類公司,推動實體類公司轉型為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
二是由企業承擔的公益性項目或業務,政府通過完善價格調整機制、注入資本金、安排財政補貼、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予以支持,嚴禁安排財政資金為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融資買單。
三是由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的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融資和償債,消除政府隱性擔保,實現風險內部化,其舉借的債務不納入政府債務。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履行出資人職責,或依法承擔政府采購合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協議等約定的責任,不得為企業舉債承擔償還責任或提供擔保。
四是充分發揮市場的約束作用,完善市場化退出和重組機制,通過司法程序對違約的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債務進行處置,阻斷風險傳導。
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不會對民間資本產生“擠出效應”
財政部介紹,2015年共下達三批置換債券額度3.2萬億元,總體來看置換工作推進有序平穩。按既定政策安排,2016年繼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將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等協調金融機構加大通過定向發行債券方式置換的力度,降低置換債券發行對市場流動性的影響。
財政部表示,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非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債務,只是債務形式發生變化,不增加政府債務余額,也不會增加當年財政赤字。置換債券有利于改善金融機構資產結構,不會產生隱性信貸投放,也不會對民間資本產生“擠出效應”。
按照現行規定,置換債券資金只能用于償還符合條件的政府債務本金,不得用于其他支出。因此,必須采取措施確保地方嚴格將置換債券資金用于償還被置換的債務。2016年一季度,財政部組織各地財政部門和專員辦對2015年地方政府置換債務情況進行了自查和核查,督促地方對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嚴肅追責。
財政部表示,下一步將繼續督促地方政府加強置換債券資金管理,確保置換債券資金用于指定用途。同時,也將采取將代償部分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等多項舉措,依法分類處理地方政府存量或有債務。
2015年以來,財政部積極采取措施提高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市場化水平,包括健全利率形成機制、強化地方政府債券信息披露機制等,旨在更好發揮市場對地方政府舉債的約束作用。
財政部介紹,2016年印發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管理、信用評級、信息披露等相關制度辦法,強調債券發行應遵循市場化原則,要求發行主體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和債券市場監管有關規定披露債券信息、財政狀況、債務余額、債務限額等。目前,地方政府債券每筆發行均在中國債券信息網上及時予以信息披露。
此外,積極推動地方政府債券投資主體多元化。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在上海等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吸引外資法人金融機構參加債券承銷團試點。研究探索面向社會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等機構投資者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財政部表示,今后將繼續完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定價、信息披露等機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信用評級制度,逐步細化債券信息披露內容,提高債券發行定價市場化水平。此外,還將鼓勵通過證券交易所市場、試點商業銀行柜臺市場面向企業、個人等其他投資者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推進地方政府債券投資群體多元化;積極建設地方政府債券二級市場,提高債券流動性。
嚴懲違規舉債擔保。
管好地方債,應疏堵結合,既要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又要強化對違法違規舉債的懲處力度。
新修訂的預算法實施以后,財政部積極采取措施,加強對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各地嚴格在批準的限額內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舉債,不得在限額之外通過企業舉借政府債務,并及時制止一些市縣政府違法違規為企業舉債提供擔保承諾的行為。
財政部介紹,2016年,針對當前反映部分地方為銀行貸款等項目違規提供擔保承諾或回購的情況,財政部組織力量開展調查核實,及時與有關方面溝通協調,督促相關金融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業務,同時要求地方不得在批準的限額之外變相舉借政府債務。
財政部表示,今后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加強對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監督。對地方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以及違反規定替企業償債的,嚴格按照預算法規定追究地方政府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并向社會公開。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十一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規范舉債和償還政府性債務的行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隱患,確保財政安全、平穩運行,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政府性債務包括鎮政府(含政府設立的各類投融資機構)及其所屬單位向外國政府或國際經濟組織借款、申請國債轉貸資金、上級財政周轉金借款或向國內金融機構、單位、個人借款(含滯留、挪用其他資金)等形成的債務,以及通過政府擔保、承諾還款等融資形成的債務。
第三條。
舉借政府性債務應當“計劃報批、落實來源、規模控制、專款專用”的總體要求,堅持“權、責、利”和“借、用、還”相統一的原則。政府性負債建設項目應當是公益性領域的項目,主要用于事關區域整體發展所急需建設,但暫時存在資金缺口的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項目,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和競爭性項目建設。
第四條。
政府性債務規模應當與本區域國民經濟發展和政府財力相適當,并落實好還款的資金來源。
第五條。
鎮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性債務管理,鎮內審部門依法對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監督。
第二章。
第六條。
各借款主體,必須按照鎮財政部門的要求編制政府性債務項目年度收支計劃。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要反映債務的余額變動情況,并按債務類型反映償還債務的資金來源、逾期債務處理等內容。
1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及有關資料在報送年度財政收支預算時一并報送鎮財政部門。
第七條。
鎮財政對各部門、單位的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進行匯總、分析、審核后,根據政府性負債的實際情況,結合實際需要與財力可能,進行綜合平衡后,編制鎮級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報鎮政府同意后執行。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規定程序報批。
第三章債務的規模、舉借與審批。
第八條。
政府性債務實行“計劃立項、單位申請、財政審核、政府決定”的審批辦法,并明確償債責任及防范風險的措施。
第九條。
鎮政府的政府性負債規模實行嚴格的債務指標控制制度。各項債務指標應控制在警戒線內即債務率不得超過100%,償債率不得超過15%。
償債率=當年償還政府性債務本息額/當年可支配財力。
第十條。
新增鎮債務性建設項目,債務指標在警戒線內的,由鎮財政審查還款來源后實施;如債務指標超過警戒線的,需報經鎮政府同意后方可借款。
第十一條。
鎮政府和所屬部門一律不得新增出借資金,不得新增對外擔保。
第十二條。
對鎮債務要爭取每年有所下降,要以限期清收為重點,劃分債務類別,制定周密的清收方案,做到有獎有罰。
第四章。
第十三條。
2導責任;最終債務人的主管部門主要領導人為償債監督行政責任人,承擔對償債行政責任人組織償還政府性債務工作的監督責任。
第十四條。
最終債務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后一周內,應當持借款合同副本到鎮財政辦理債務登記手續,并按規定進行債務的財務管理和核算,接受財政、審計的監督。
第十五條。
建立政府性債務報告制度。部門、單位應確定專人于每月結束10個工作日內向鎮財政報送政府性債務余額表。鎮財政對政府性債務進行全面、分類統計,編制債務分析,并將每月政府性債務情況上報區財政局。
第五章政府性債務的預警和違規處罰。
第十六條。
構建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體系,建立債務風險監測指標體系,以可變現資產負債率為管理重點,根據省政府要求,對照債務率、償債率的控制目標,鎮財政部門要對政府性債務的規模、結構和安全性進行動態監測和評估。
第十七條。
加強項目財務監督。鎮財政要及時、準確地掌握政府性負債建設項目貸款及配套資金等的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稽核檢查,實行過程控制,嚴防項目舉債突破計劃規模。
第十八條。
完善績效評價體系。建設項目完成后,有關部門應對項目的社會經濟效益、功能作用以及債務償還能力等進行全面的績效評價。
第十九條債務責任主體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鎮財政和審計部門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處罰;對償債行政責任人、監督行政責任人由任免機關和監察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瞞報、少報政府性債務規模;
3(二)違反規定超概算、預算投資;
(三)違反規定虛列投資完成額;
(四)違反規定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的;
(五)違反規定調整舉債規模方案的;
(六)違反規定提供擔保的;
(七)其他違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有關規定的行為。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十二
地方政府性債券發行,適應了現代市場經濟,順應了經濟發展規律,有利于地方財政籌措資金,支持基礎設施建設,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幫助早日走出經濟增長低谷,對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影響積極,具有聯動關系。但是,在地方政府性債務快速發展過程中,也顯現了一些不容忽視、亟待解決的問題:相關法律滯后,跟進不及時;在利益各方強力推動下,在不長的時間內盲目擴張,一味拓展融資渠道,推進經濟投入,地方債務規模倍增;疏于對融資行為的監管防范等,導致一些地方政府負債逐年增加,地方財政和金融機構現實風險越來越大。若不嚴密關注地方債務趨勢與情況,及時予以清理、控制,促使地方性債券發行規范化健康運行,將會嚴重制約地方經濟發展的增長、制約金融業的發展。所以,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四方面入手,采取措施解困,規范地方政府性債務。
一、加強地方融資環境建設,維護金融穩定。為了充分發揮金融業對經濟增長的推動能力,政策層面應高度重視地方政府性債券發行,應在有限制條件下,授權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營造有利于地方政府性債券快速發展的宏觀環境,切實把金融監管作為發行地方政府性債券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斷加以強化。要積極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率;認真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政企職責不清,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性公司違規用承諾、信譽的形式為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沒有真正建立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和風險控制機制等問題;堅持全面監管與重點監管有效結合,不斷強化監管手段,提高監管制度執行水平;建立健全依法監管、多層次、全方位的監管體系,防范政府地方性負債無約束擴張、償債風險增大,堅決把債務控制在資源閑置程度之下,使債務發行規模科學合理,保障地方經濟、金融穩健、協調、安全發展,營造良好的融資環境。
二、堅持可持續發展理念,確保財政資金安全運行。中央政府應積極幫扶地方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適當擴大地方財權,有效推進地方發展與資金短缺這對嚴重矛盾的緩解,努力促進地方投融資平臺設立和融資行為規范化;建立并完善法規,推進公平準入,改善融資條件,依法提高地方政府性債務透明度,擴大廣大公民的知情權,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地方立法機構應建立政府債務規模約束機制;地方政府應將地方政府性債務納入預算管理,結合自身經濟發展水平、政府可用財力、建設資金來源結構及趨勢等因素,對政府負債總規模、年度負債額、舉債期限、還款資金來源等制定整體規劃,科學控制投資規模,在可承受能力內進行融資,使財政債務保持在可持續的水平上,債務負擔率相對穩定;積極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和政府償債機制,為所籌資金提供足額保障,切實控制好負債風險,進而控制和防范潛在的財政風險;嚴格禁止對外擔保,確實保證財政資金運行安全。
三、規范地方金融機構信貸管理,加強風險控制。一是切實建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構成的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實現“三會分設、三權分離”,以形成相互制約、監督的風險管理構架。二是在董事會下設風險管理政策委員會,根據行業形勢的動態變化以及國際金融機構風險管理變化的趨勢,制定重大的風險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監督執行。三是建立健全有效的風險識別、評估、監測和控制程序,營造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實現對地方金融機構全面有效的風險管理。四是督促金融機構嚴格執行國家信貸政策及法律規定。要落實借款準入條件,審慎評估借款人財務能力和還款來源,凡是沒有穩定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的,一律不得發放貸款;向融資平臺公司新發貸款,應直接對應項目,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項目資本金的規定;高度關注貸款風險控制,落實貸款集中度要求,堅持授信審批的原則、程序、標準,按要求將符合抵質抵押條件的項目資產或項目預期收益等權利作為貸款擔保;對貸款投向須認真審查,使其符合國家規劃和產業發展政策要求;嚴禁發放打捆貸款,嚴禁與地方政府簽定無特定項目的大額授信合作協議,對出資不實、風險管理制度不健全的融資平臺,嚴格限制貸款并督促建立風險防范措施;貸后管理應注重加大監督和檢查力度,適時提高融資平臺公司貸款的風險權重,依不同情況嚴格進行貸款質量分類。
四、拓寬地方建設籌資渠道,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地方政府性債務項目大多是基礎設施,收益性不強,過多會給地方金融機構信貸帶來潛在的、巨大的壞賬風險;如果不考慮經濟發展所處的階段,地方長期發行建設性政府債務,依靠借新債來還舊債,地方政府性債券發行就會像滾雪球一樣膨脹,達到難以控制的程度,給地方發展帶來嚴重的經濟問題。各地政府及金融機構應在徹底摸清存量債務規模及使用情況的基礎上有的放矢采取有效補救舉措。地方政府擬主要承擔純粹公益性項目投入,對融資平臺公司貸款,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消化、控制現有問題;對可以實行市場化運作的盈利性基礎設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務領域,大力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進入;而對于半盈利性項目,應以民間投資為主體,地方政府視情況給予一定補貼,從而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經營機制、運作效率等方面的優勢和活力,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有效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同時也解決了目前民間資本投資渠道過窄的問題。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十三
1、鄉鎮企業改制后形成的債權債務。我們知道鄉鎮企業紅火的時候,企業到處借貸上項目,后來由于國家經濟體制改革,一些鄉鎮企業實行并轉,企業形成的債權債務改制后全部轉移到政府。
2、新官不問舊事形成。鄉鎮債權債務累計金額比較大原因,與領導的責任心有很大關系,前任領導在位時留下的債權債務,后任領導不進行清理,而是繼續增加,年復一年累計金額越累越大。
3、寅吃卯糧形成。許多鄉鎮部門不能嚴格控制支出,超支就掛往來賬,如:招待費嚴重超標準問題等。這些無控制的支出有的形成賬面債務,有的形成潛在債務。
4、與鄉鎮財政所以及具體操作的會計有關系。一是,政府會計在匯總會計報表時內部往來沒有抵減造成虛增鄉鎮總的債權債務;二是,會計賬務處理不規范形成的,一些鄉鎮會計將收入、支出長期掛往來賬,不進行調賬,一邊掛應收款,一邊掛應付款,這也增加了鄉鎮總的債權債務;三是,財政所每年也沒有積極組織開展,對全鄉鎮債權債務進行認真清理工作,督促不夠。
5、也有國家和地方政府政策性原因形成的。
二、幾點建議。
鄉鎮債權債務的問題,不但影響鄉鎮集體經濟發展,甚至影響鄉鎮工作的正常運轉。近年來各個鄉鎮的債權債務有所控制,有的鄉鎮債權債務有所下降。一是區領導比較重視債權債務的問題;二是現在各個鄉鎮想借錢很難借到;三是經濟責任審計也起到一定作用,沒搞經濟責任審計時,離任的講我留下多少錢沒用,接任的將前任留下多少債務,經過離任審計前后任比較清楚。
對我區鄉鎮債權債務的管理,要堅決控制新發生的,對過去形成的債權債務積極地,逐步地加以消化的原則,為此提出幾點建議:
1、鄉鎮財政所組織人員對內部債權債務進行認真清理。清理的范圍,一是鄉鎮各部門之間內部往來款項相互之間能抵沖的盡可能抵沖掉,減少虛增的債權債務問題;二是本單位賬務處理上,按規定不應該計入債權債務,要進行調賬從而減少債權債務;三是對鄉鎮干部職工臨時借款會計要及時催收報賬,不要把臨時借款變成長期借款,最后變成呆賬。
2、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對那些有還款能力不肯歸還的,要通過法律手段進行追要。
3、實行問責制。對鄉鎮一些領導由于不控制支出,揮霍浪費形成的新增或潛在債務的應追究其領導責任。
4、對以前的債權債務經過認真清理后,確實無法收回的或者不需要付的,按規定程序報批處理。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十四
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不斷深入,長期積累而未妥善解決的村級債務問題集中凸現出來,在全面實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過程中,村級債務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居高不下的債務,成為困擾廣大農村基層干部的一個突出問題,直接影響到農村政權的穩定,制約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發展陷入了“集體經濟無實力,為民辦事無能力,支部缺少凝聚力,群眾缺乏向心力”的局面。通過對**鎮的村級債務調查分析,形成如下報告。
一、村級債務現狀。
**鎮轄18個行政村,1.6萬人,截止2010年12月30日,全鎮村級債務為萬元,每個村都有債務,最多的村債務為萬元。人平負債近元。債務涉及面主要有:交通、行政事業開支、文化事業開支、村級公益事業開支等方面。
二、村級債務的成因。
通過調查發現公益性事業投資欠債;生產、經營管理欠債;集體經濟經營收入少,償債能力差是當地村級債務產生的主要原因。
成本在2、村級財務管理失控。非生產性開支管理缺失,浪費驚人,舉債消費。生活招待費用支出、計劃生育費用支出頗高;報刊征訂費用無章可循,隨意性很強;村組干部工資管理不科學,工資補貼隨意發放。例如有些村幾千口人配備5名村干部,有些村幾百口人也配備5名村干部。
3、超越經濟承受能力,舉債辦事業。山區農村經濟發展基礎薄弱,道路交通、農田水利基礎設施、文化通訊等其他公益事業建設十分滯后。一些公益事業急待要辦,致使有些村超出實際財力鋪路、筑橋,興修農田水利設施,修建文化大院,改造村委會辦公樓等。
4、歷史遺留問題。有些村村干部換人頻繁,村干部不講實際,好大喜功,搞形象工程,只顧借債不管償還能力,把債務都留給了現任干部,造成惡性循環。
三、化解村級債務的對策和建議。
當前,清理化解村級債務是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因此,我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處理和化解村級債務。
1、進一步加大財務清整力度,清收村組干部違法違規所得還債。稅費改革以后,要把財務清整工作當作一項中心工作來抓。狠抓兌現來化解不良債務,踢除債務中不真實的部分,達到降債的目的。
2、解凍歷年尾欠,協商征收還債。村級債務中有一部分是因掉收而形成的。解凍歷年尾欠,采用親友串抵、債權人與債務人對結等形式來化解債務。特別是對那些與村既有債權又有債務關系的農戶要進行強行結算,沖抵債權債務。可以加強土地流轉的管理,對外出戶的耕地依法流轉,返還收益,代扣歷欠償還債務。
3、發揮主觀能動性,加大村集體經濟投入。發展經濟是化解債務的根本出路,利用產業和資源特點,開發優勢資源,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廣辟財源,突出特色,尋求具有地方特色的增收渠道,發展特色產業,大力招商引資,努力培養新的經濟增長點,因地制宜地發展壯大村級經濟,從根本上扭轉因經濟發展滯后帶來的償債壓力。
4、壯大集體經濟,化解農村債務。目前,全市推進規范土地流轉工作,我們要分清哪些資產屬集體經營層次,哪些屬家庭經營層次。國家推行的還是統分結合的兩層經營體制,以前屬集體經營的林地、果園、漁塘、耕地仍然應由集體經營,是屬家庭經營的嚴格依法確權確地到戶。利用集體經營部分的收入和“機動地”收入來化解一部分債務。
5、嚴格規范決策程序,嚴肅財經紀律。通過實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民主集中的決策機制,發揮村民代表的作用,堅持“4+2工作法”,實行“一事一議”,促進決策的科學化、規范化,夯實農村基層民主建設的基礎。對建設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應加強控制,實行定期張榜公布,接受群體的監督,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要嚴肅查處,讓監督管理在舉債決策中起到監測、預警、分析和控制作用,提高舉債的合法、合規性。
6、建立長效機制,防止村級債務反彈。鞏固化債成果,防止新的不良債務產生,必須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一是制定村級經費定項限額管理制度,防止開支突破預算造成赤字債務;二是嚴格執行村級招待費零支出制度,防止非生產性消費新增債務;三是建立公益項目審議制度,防止盲目超前舉債興辦基礎設施項目;四是推進“村級經費”封閉運行機制,防止借債發放工資形成債務;五是實施民主理財制度,防止監管不力發生不良債務;六是實施村級資金、賬務雙代管制度,強化村級財務收支管理機制。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十五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省政府性債務管理,防范政府債務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45號)、《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我省省級、市(州)級、縣(市、區)級政府性債務的舉借、使用、償還、監督等相關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性債務包括政府債務和或有債務。
(一)政府債務指各級政府為公益性事業發展舉借,需地方政府承擔償還責任的債務。具體包括:經國務院批準納入政府債務管理的存量債務;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形成的債務;符合國家規定的在建項目后續融資形成,需地方政府承擔償還責任的債務。
(二)或有債務指存量債務中政府負有擔保責任和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以及國務院批準鎖定存量后新發生的政府依法擔保債務。
(一)量力而行、風險可控。政府債務規模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財政承受能力相適應,對政府債務規模實行限額管理。堅決防止發生區域性和系統性風險,防范化解財政金融風險。
(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政府性債務實行分級管理,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是政府性債務的管理責任主體。財政部門是政府性債務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他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三)程序規范、強化約束。建立規范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嚴格履行債務舉借程序。實施政府債務預算管理,嚴格限定債務資金用途。健全債務風險預警、應急處置、考核問責機制。
(四)明確責任、依法償債。堅持“誰舉債、誰償還”,落實償債責任,明確償債來源,按時還本付息,不得單方面改變債權債務關系,不得轉嫁債務或逃廢債務。省級不承擔市、縣級政府債務的償還責任。
(一)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推進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建設,審定債務舉借方案,研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實施債務管理考核。
(二)財政部門負責制定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組織開展政府債務規模控制、預算管理、債券發行、風險預警、統計分析、信息公開等相關工作。
(三)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和項目審批,按照相關規定嚴格控制債務高風險地區新開工項目。
(四)金融監管部門負責對金融機構向政府及其部門(單位)的融資行為實施監管,制止金融機構違法違規提供融資。發現違法違規融資行為,應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金融監管部門。
(五)審計部門負責實施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監督,促進完善債務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六)部門(單位)負責本部門(單位)債務管理工作。
第二章債務舉借。
第六條全省政府債務由省政府統一舉借。市(州)、縣(市、區)(以下簡稱“市、縣”)政府確需舉借債務由省政府代為舉借,通過轉貸方式安排市、縣。
第七條政府債務只能通過政府及其部門舉借,不得通過企事業單位舉借。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
第八條舉借政府債務應當確定償債資金來源,制定債務償還計劃。
第九條舉借政府債務采取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沒有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舉借一般債務,通過發行一般債券融資;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舉借專項債務,通過發行專項債券融資。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不得通過其他任何方式舉借政府債務。
第十條全省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由財政廳按照財政部相關規定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政府債務規模實行限額管理,債務限額主要根據政府債務風險和財力狀況確定。
(一)債務高風險地區應嚴格控制新開工項目,原則上不得新增債務余額,應當采取措施逐步降低風險。債務規模下降到限額之前,按照“增減掛鉤”原則,經規定程序審核后準予在當年償還債務額度內適度舉借債務。
(二)債務風險相對較低地區,應當合理控制政府債務規模和增長速度。一般債務規模增長應與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收入增長相協調;專項債務規模增長應與對應的政府性基金和專項收入增長相協調。
第十二條分級核定政府債務限額和舉債規模。
(一)省政府在國務院批準限額內合理確定全省舉債規模,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根據省人大常委會批準的債務規模,統籌全省政府債務舉借,核定省級和市、縣債務規模。
(二)市、縣政府在省政府核定限額內合理確定本地區舉債規模,按規定報本級人大常委會批準。
第十三條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舉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屬于政府債務的納入規模限額管理。
第十四條政府新發生或有債務,應當嚴格限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擔保范圍內,并根據擔保合同承擔相關責任。政府部門(單位)擔保事項應事先由本級財政部門審核后報經同級政府同意。
第十五條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投資運營。政府對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按約定規則依法承擔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相關責任,不承擔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的償債責任。
第十六條金融機構等債權人應當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不得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不得要求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提供擔保,違法違規提供融資應自行承擔損失。金融機構購買地方政府債券應當符合監管規定。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七條政府債務收支分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債務預算收入包括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收入等;政府債務預算支出包括項目支出、還本支出、付息支出、轉貸支出等。
第十八條政府債務收支實行分級預算管理。省、市、縣三級政府將債務收支納入本級預算管理。
第十九條政府債務收支預算實行分層編制。按照管理隸屬關系分別核定單位債務收支、部門債務收支和政府債務收支,分層編入單位預算、部門預算和政府預算。
第二十條終了,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將政府債務收支編入政府財政決算草案,按照規定程序由本級政府審定后,報本級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
第二十一條或有債務納入預算監管范圍,以預算報表備注或附表方式向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報告。對依法應由政府承擔償債責任的或有債務,償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
第二十二條經國務院批準納入政府債務管理的存量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原有債權債務關系不變,不得轉嫁償債責任。
第二十三條根據債務規模和風險狀況,分級建立政府償債準備金。償債準備金通過本級預算安排,主要用于到期政府債務償還、或有債務墊付以及債務人最終無法償還的債務清償。財政廳對市、縣償債準備金設立和籌集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償債準備金的設立和計提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資金使用。
第二十四條政府債務資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公益性資本支出主要包括:市政設施、垃圾處理、公共交通、公共衛生、文化體育、教育科研、環境整治、水利設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
第二十五條政府債務資金全額納入國庫,實行專賬管理。對中央出臺的重大政策措施形成的政府債務,應當予以單獨核算。
第二十六條嚴格執行政府債務支出預算,及時足額撥付債務資金。債務資金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改變資金用途。債務單位應當定期向本級財政部門報送政府債務項目財務報告和資金使用情況。
第二十七條使用政府債務資金的公益性項目應按照項目管理要求,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管理程序,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強化政府債務資金使用績效。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強化政府債務資金使用的跟蹤監督和績效評價。
第五章債務償還。
第二十九條分類落實償債資金。
(一)政府債務償還。對沒有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項目舉借的一般債務,主要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支出償還;對有一定收益、計劃償債來源依靠項目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能夠實現風險內部化的專項債務,通過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償還。
(二)或有債務償還。按照協議約定,由債務人落實償債資金;按規定認定確需政府負責償還的債務,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償債資金比照前款規定納入預算管理。
第三十條政府債務償債資金來源主要包括:
(一)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償債資金;
(二)經批準動用的地方政府債券資金;
(三)經批準動用的償債準備金;
(四)未納入預算管理的債務項目收益和債務單位事業收入、經營收入、資產出讓收入等。
第三十一條使用政府債務資金的單位無法按照原定償債計劃安排償債資金,由財政安排償債準備金或其他資金先行墊付償還,債務單位應制定還款計劃并及時歸墊財政資金。債務單位如不能按計劃歸墊,財政部門可通過預算扣減等方式予以追償。對未按時償還到期債務、未及時歸墊財政墊付資金的單位,不得新增安排地方政府債券資金。
第三十二條分類處置存量債務。
(一)企事業單位債務。由事業單位和融資平臺公司自身運營收入還本付息的存量債務,不納入政府債務范圍,應當繼續由企事業單位自身運營收入安排償還;對單位自身運營收入不足以償還的存量債務,可以通過注入優質資產、加強經營管理等多種措施,提高項目盈利水平,增強償債能力。
(二)或有債務。對確需地方政府履行擔保或救助責任的存量或有債務,如債務單位無法履行償還責任,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履行協議約定,并將償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
(三)政府債務。對經國務院批準納入政府債務管理的存量債務,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應切實履行償債責任,必要時可以處置政府資產償還債務。
第三十三條對經國務院批準納入政府債務管理的存量債務,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報批程序后,可申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償還(置換)債務,降低利息負擔,優化期限結構,緩釋償債風險。
第六章風險防控。
第三十四條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政府債務風險防控機制,健全完善防范化解措施,有效控制政府債務風險。
第三十五條省政府根據市、縣債務總量、債務結構、綜合財力等相關因素,測算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債務風險指標,評估市、縣債務風險狀況。評估結果作為確定市、縣政府債務限額的主要依據,定期向市、縣政府進行通報預警。
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根據到期償債規模、償債資金來源、資產負債水平等指標評估本級債務單位風險情況,及時實施風險提示。
第三十六條防范事業單位和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風險向政府轉移。事業單位和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嚴格限定由自身運營收入償還,不得新增政府債務。建立事業單位和融資平臺公司的償債保障、風險防控機制,舉債規模不得超過自身償債能力。
第三十七條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出現償債危機時須及時上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按照預案設置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措施和追究相關責任。
第七章監督問責。
第三十八條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加強政府性債務統計監控、考核評價、信息公開、考核問責等工作。
第三十九條健全政府性債務統計制度。債務信息作為債務風險預警、規模控制、考核評價的基本依據,債務單位、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一)債務單位應當及時將債務舉借、償還、使用等相關信息逐筆錄入全省政府性債務信息系統。中央出臺重大政策措施形成的政府債務和或有債務應當單獨統計、單獨管理。
(二)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匯總本部門政府債務和或有債務情況并向本級財政部門報送統計報告。
(三)財政部門負責審核匯總本地區政府債務和或有債務情況,并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報送統計報告。
第四十條建立完善政府債務考核機制。上級人民政府將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納入對下級人民政府的績效考核范圍。財政部門將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納入市、縣財政運行績效考核范圍。
第四十一條加強政府性債務審計監督,將政府性債務的舉借、管理、使用、償還和風險管控情況納入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審計結果作為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四十二條完善政府性債務報告制度,定期向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報告政府債務和或有債務情況。加快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資產負債狀況。
第四十三條建立政府性債務信息公開制度,依法定期向社會公開政府債務和或有債務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十四條健全對違法違規舉借和使用政府債務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責令改正,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行政責任,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
(二)超過債務限額舉債;
(三)不按規定方式舉借政府債務;
(四)違法對單位和個人舉借債務提供擔保;
(五)挪用債務資金或改變資金用途;
(六)不公開或提供虛假政府債務信息。
對惡意轉嫁或逃廢債務,強制金融機構提供政府性融資,以及其他違反政府債務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規定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處罰處分。
違反本辦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
則
第四十五條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存量債務明確為2014年12月31日前未予清償完畢的債務。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我省以前政府性債務管理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十六
向各位領導及同事匯報如下:
1.**年末我縣政府性債務余額21.03億元,未超過22.23億元限額。且債券資金占比達88.11%,存量債務得到有效化解。**年僅新增以前年度融資到位資金24.69億元,無新增項目融資,債務規模得到有效控制。
2.預算安排償債資金0.32億元,100%實現化解目標,并合法合規完成7.82億元債券的置換工作。
3.在堅持月報制度的基礎上,定期組織對債務項目進行逐筆梳理,并做到一個項目一盒檔案,一筆債務一條明細,摸清債務家底。
4.建立了風險應急處置制度等5個管理制度,為債務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5.完成兩筆債務項目的展期或降息事宜,拉長期限10年,節約利息成本0.11億元。成功與縣信用聯社建立了債務風險應急基金,為防范債務風險筑造了堡壘。
6.認真完成上級檢查、融資等其他工作。
(二)存在問題。
1.**年以前部分融資問題尚未整改完善。
**年,在財預〔**〕50號和財預〔**〕87號文件出臺后,我縣針對**年至**年平臺公司融資行為進行全面摸排,并發現其中專項建設基金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開展的融資,存在地方政府、財政部門出具文件同意將專項建設基金款和投資收益納入財政預算,并約期股權回購的情況,以及平臺公司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融資建設的項目,縣政府、縣財政局同意平臺公司為項目承接主體融資,將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納入以后年度財政預算,以《政府購買服務協議》項下的政府購買服務資金做質押的情況,違反了上述文件規定。但由于上級尚未制定統一、規范的整改意見,我縣存在問題一直未得到有效整改。
2.償債需求高,償還壓力大。
在調整了展期降息項目的償還計劃后,我縣政府性債務及財政承擔的支出責任**年應償還債務本息共計8.50億元。在財政收入增長存在較大壓力,剛性支出不斷增加、可統籌的融資資金結余量較小的情況下,巨大的償債需求,對**年財政平衡造成較大壓力。
3.管理有缺位,需進一步完善。
由于專職的債務管理科成立時間較短,人員經驗不足,之前的債務管理中還存在考慮不周、站位不夠的情況,債務管理工作偏重于數據的收集、統計,在債務資金使用的規范性等監管中存在缺位的情況。同時,由于自身能力、經驗不足,對平臺公司工作的指導性不強,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提升、改進。
債務風險防控作為**年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為做好債務管理工作,**年我科室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努力實現不發生一筆債務違約風險。
(一)實時掌握償債需求,統籌各類資金保障償債支出。
**,我科室將在月報制度的基礎上,每季度末月月初組織各平臺公司梳理本單位債務情況,做好債務本息償還需求的提前統計、安排,并提前向局機關領導及縣委、縣人民政府報告做好資金統籌工作,確保債務到期足額償還。
(二)積極爭取債券資金,緩解償債壓力。
我縣尚未置換的存量政府債務中,除0.26億元的外債轉貸債務和0.01億元擬采用自有資金償還的債務外,剩余1.97億元債務我縣已全部向省財政廳申請了置換債券資金,擬于**年6月份前全部置換完畢。同時,**年的工作中,我科室將積極與上級財政部門對接,爭取實現對**年置換債券資金**年的0.71億元到期本金通過申請置換債券資金置換。并做好發行新增債券的對接工作,全力爭取債券資金。
(三)推動展期降息,推進平臺公司轉型。
近期貴陽銀行已同意我縣龍泉大道項目1.65億元后續到位融資資金、息烽縣永靖鎮馬當田村至西山鎮林豐村鄉村道路建設工程項目7.45億元后續到位融資資金的降息工作,但與信托公司的手續尚未簽署完畢,因此,在后續工作中我科室將積極跟蹤,督促,盡早完成協議簽署。同時,為進一步推進平臺公司實體化轉型。**年將通過具備經營價值和實現增值的國有資產按照程序劃轉到轉型后的縣平臺公司,增大企業資產規模,盤活閑置國有資產,進而逐步剝離政府承擔償債責任的債務,釋放政府債務壓力和風險。
(四)做好支出責任進系統統籌工作。
財政承擔的支出責任在我縣現有債務中占比較高,做好財政支出責任債務信息的統計、分析、整理是防范債務風險的重要措施,因此,**年,我科室將緊緊跟隨上級財政的統一安排,認真梳理、核實財政支出數據,并及時做好支出責任進系統的統籌工作,確保應統盡統,能進全進。
(五)加快推進企業債券發行工作。
**年我縣城投公司全力做好10億元企業債券的發行準備工作,目前正在等待國家發改委最后的審批結果。預計今年上半年能完成債券發行工作。由于我縣城投公司信用等級為aa級,本次發行債券為aa+級,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發電對發改辦財金〔**〕1327號文件的補充說明中關于對發債主體及發債級別分別達到aa和aa+級別及以上,發行的債券資金可以允許企業使用不超過40%的募集資金用于償還銀行貸款的相關規定。我縣企業債券發行成功后,約有4億元的資金可以統籌安排用于償債,將切實有效地緩解我縣償債壓力。因此,我科室也將積極對接并全力配合做好債券發行工作,防范債務風險。
(六)開展融資資金使用情況大檢查。
近兩年,因縣域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我縣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向金融機構大規模融資,但融資資金中除劃轉縣投資公司統籌使用的資金外,有約40%的資金由各平臺公司自行安排使用。由于我縣各平臺公司管理還不夠規范,監管存在缺位,融資資金在自行使用過程中是否合規合法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存在疑問,資金使用的賬務處理是否得當存在問題,因此,**年工作中,我科室將嚴格按照局機關領導的安排部署對縣各平臺公司開展一次財務大檢查,確保我們的融資資金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七)強化學習,提升科室業務水平。
**年我科室將更加積極、認真的地學習債務管理文件、制度,確保吃透用活各項政策,提高債務管理能力。同時,更加主動地學習財政業務知識,全面提升業務能力,確保做好、做細、做優組織交付的每一項工作。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十七
逐步化解村級舊債務,制止村級新增債務,是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確保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措施。為進一步摸清當前**經濟區村級債權、債務情況,全面理順農村經濟關系,也為制定相關政策提供依據,我們結合各村實際情況,在經管站和財政所人員的協助下,深入村集體周密部署,細心調研,對全區2008年村級賬內外債權債務狀況進行了調查分析。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全區共有32個村,7040戶,人口22164人。2008年末村集體資產總額1887萬元,其中:貨幣資產173萬元,固定資產凈值612萬元。2008年度村級集體總收入251萬元,其中經營收入26萬元,發包及上交收入159萬元,補助收入63萬元,其它收入3萬元;2008年度村級集體總支出187萬元,其中:生產經營性支出5萬元,管理費用148萬元,其中村干部薪酬105萬元,其他支出34萬元。年末村級集體債權總額830萬元,債務總額946萬元。
二、債權情況。
2008年末村級集體債權總額830萬元,包括外部單位欠款67萬元,外部個人欠款89萬元,內部所屬企業欠款3萬元,集體內部成員欠款450萬元,原農村合作基金會“欠轉貸款”82萬元,其他應收未收款140萬元。
2008年末村級集體債務總額946萬元,較去年化解債務20萬元,按債務來源劃分為:借款產生的債務643萬元,欠款形成的債務303萬元。
(一)在借款產生的643萬元債務中:
1、信用社借款本金120萬元;
2、信用社借款利息6萬元;
3、單位借款本金7萬元;
4、個人借款本金455萬元;
5、個人借款利息49萬元;
6、合作基金會借款本金6萬元。借款643萬元使用情況分別是:
1、經營支出229萬元;
2、興辦企業投資支出8萬元;
3、管理支出132萬元;
4、利息支出95萬元;
5、教育支出17萬元;
6、衛生支出17萬元;
7、計劃生育支出5萬元;8照顧烈軍屬、五保戶、困難戶支出6萬元;
9、基礎設施建設支出119萬元;
10、稅金支出14萬元;
11、突發事件支出1萬元。
(二)在欠款303萬元的債務中:
1、欠外部單位款31萬元;
2、欠外部個人款57萬元;
3、欠集體內部成員款215萬元。欠款使用情況分別是:
1、經營支出45萬元;
2、興辦企業投資支出4萬元;
3、管理支出155萬元;
4、利息支出12萬元;
5、教育支出1萬元;
6、衛生支出1萬元;
7、計劃生育支出3萬元;8照顧烈軍屬、五保戶、困難戶支出2萬元;
9、基礎設施建設支出79萬元;
10、稅金支出1萬元。
(三)按償還期限劃分為:
1、償還期在一年以下債務526萬元,2、償還期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債務341萬元;
3、償還期在五年以上債務79萬元。
(四)按形成時間劃分為:
1、1990年前形成的債務40萬元;
5、2006年以后形成的債務239萬元。
四、村級債務形成債務原因分析。
農村債務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也是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長期積累的結果,不同的村莊有不同的情況,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用于基礎設施建設支出數額較大,超過承受能力的公益事業投入欠下債務。修建道路、打井、改水、村容村貌整治等公益事業投入,這些公益事業的建設主要依靠村集體經濟組織,國家只給少量的補貼和扶持。村里向單位、個人借款或欠項目承包人,形成債務。在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的債務支出194萬元中道路交通建設131萬元,農田水利基本建設20萬元,電力設施建設、維修8萬元,村容村貌整治、綠化35萬元。
借款,而且要支付借款利息,“利滾利”越積越多,導致村級集體經濟長時間入不敷出,村級債務越累越多,形成惡性循環,最終形成利息債務107萬元。
(三)管理支出逐年遞增,村集體經濟無力支撐。在債務中用于管理的支出285萬元,其中村干部薪酬216萬元。
(四)稅費收繳不力增加負債。稅費改革前,農戶的負擔項目非常多,如農業稅和“三提五統”等等,村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只有歷年墊付或向銀行和民間借貸完成各項稅費任務、合作醫療保險金等。常此以往形成的債務(農戶欠集體、集體欠銀行)增加了村級債務。
(五)歷史性拖欠也是導致債務居高不下的一個原因。主要表現是:(1)由于歷史債務長期未還,形成大量的利息,造成不斷增加新的債務。(2)集體經濟組織在債權的清收上,力度較小,措施不得力,導致大量的集體債權收不上來,辦事只好舉債,造成大量的債務。(3)有的債權早已成為死帳,由于種種原因,沒有經過相關程序進行處理,形成一批空債。
總之,導致村集體負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村級債務數額的增大不僅嚴重制約農村經濟的發展,而且也威脅到了農村基層政權的穩固,目前,消滅農村債務刻不容緩。
五、消除債務的主要措施。
不可爭議的事實,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必須認真研究和著力解決這個問題。當前,**經濟區堅持把債務化解和防范債務新增工作結合起來,與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結合起來,統籌安排,綜合治理,在保持農村穩定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化解村級債務的有效途徑,切實防止新的不良債務的發生。通過調研及借鑒其他地方先進經驗,提出如下解決措施和建議。
(一)領導關注、加強組織、常抓不懈、保持化債工作的連續性。化解村級債務加強組織領導是關健,村級債務不能一蹴而就,為鞏固和擴大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成果,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確保農村的長治久安和經濟繁榮,應結合農村的其他工作,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加大村級債務的化解力度,保持工作的連續性,不能只刮“一陣風”。
(二)清欠還債。堅持日常清收和集中回收相結合的辦法組織攻堅力量,制定得力措施,加大債權回收力度,堅持以清收現金為主的原則,在清收的同時,對部分困難戶、病災戶、欠債大戶,可以通過債權、債務農戶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轉換,相互抵頂消化。
(三)節支還債。強化財務管理,減少非生產性開支,切實把好賬目審報關;嚴格干部配備,精簡村組干部人數提倡兼職,以減少工資等支出。健全農村財務民主管理制度,完善農村會計委托代理制度,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實行村干部交叉任職,來壓縮人員開支。政府各職能部門也要努力深化服務意識,積極支持村級建設,嚴禁吃、拿、卡、要,讓村集體節余資金用于還債。
(四)降息還債。進一步降低借款利率,結息掛帳,禁止利滾利,以減少債務。對所有借款利率必須控制在月利率5‰以內,要結息掛帳,記入應付款,禁止“息轉本”。
(五)變現還債。通過對山林、“四荒”等資源性資產,對閑置不用的房屋、機械設備等,評估作價,實行競標租賃或公開拍賣,變現的資金用于償還債務。
(六)創收還債。通過農村集體創收工作,充分利用機動地、河灘地優勢,強抓訂單農業和植樹造林,突出支柱產業,多渠道增加集體收入,實現滅債盈余。
(七)發展還債。大力發展集體經濟,增強經濟實力。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是償還農村債務和避免今后再發生新債務的根本措施。根據自身資源和產業情況,通過市場考察,科學論證,因地制宜地引進項目,發展企業。企業發展了,集體經濟積累自然會多起來;積累多了,只要能把好積累支出分配關口,債務就會越來越少,也可避免新債的產生。
(八)健全制度,規范管理,防止新增村級債務。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包括財務預決算制度、新增債務責任追究制度、農村主要干部任期、離任及村級債務增減變動定期審計制度等。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加強本縣政府性債務的監督管理及舉借、使用和償還的行為,完善政府債務管理體制,防范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促進本縣社會經濟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性債務,是指由我縣各單位和部門直接舉借或者通過合法擔保形式形成的,以及在特定條件下需要有政府償還的債務。
第三條政府性債務規模應當與本地區國民經濟發展和可支配財力相適應。各部門和單位負債規模應與本部門、單位償債能力相適應。舉借政府性債務應當遵循“規模適度、量力而行,突出重點、注重效益,明確責任、用還一致、防范風險”的原則。
第五條債務總規模依據貢山縣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及相關經濟指標和債務控制指標,確定債務總規模,并經縣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
第六條需用財政資金償還的政府債務性債務,應當納入財政預算。
第七條申請舉借政府性債務的,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實施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
(二)實施基礎設施急需的項目。
(三)用于發展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的項目。
(四)政府認為應該舉借或提供擔保,并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政府性債務。
第八條財政部門應當對本級申請舉借政府性債務的部門、單位提供的資料及其財務狀況、負債情況、償債計劃、配套資金和還款能力等進行審核后。如果出現以下情況的不予批準舉借或者擔保:
(一)償還債務資金來源和責任沒有落實;
(二)超過財政承受能力容易引發債務風險;
第九條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的部門或者單位,應當按照批準的用途合理使用債務資金,不得挪作他用;確需變更用途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重新報批。
政府性債務資金不得用于平衡地方預算或者經常性支出。
第十條政府性債務需要進行招標和政府采購的,應嚴。
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償還。
第十一條政府性債務償還,實行“誰使用、誰償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經本級政府批準,需要用財政預算資金償還的債務,應當由本級財政部門列入預算。
第十二條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的部門、單位為最終債務人,其法定代表人為償債責任人,對償還政府性債務承擔領導責任。
第十三條下列資金可以作為政府性債務償債準備金的來源:。
(一)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
(二)出售國有資產或股權的收入;
(三)對逾期還款收取的滯納金和罰款;
(四)償債準備金增值收入;
(六)最終債務人或下級財政繳存的償債準備金;(七)其他政府性收入中可以用作還款來源的資金。
第五章風險控制。
立政府性債務預警管理系統和機制,及時跟蹤分析本地區政府性債務風險情況,制定有效的防范和化解和應急措施。
綜合控制和預警分析的主要指標,包括債務及時更新、新增債務率、償債率、債務逾期率等政府性債務監測指標。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縣人民政府對政府性債務建立定期檢查制度。縣人民政府每年組織相關部門對本級工作部門、所屬單位和轄區人民政府舉借、使用、償還和監督管理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一次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每年向人大常委會報告本級單位和部門及轄區政府性債務規模及舉借、使用和償還情況。
第十六條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政府性債務資金的審計監督。審計部門應當將政府性債務的舉借、使用、償還或提供擔保等情況,列入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將其結果作為對領導干部進行考核的內容。
第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一)未按照規定原則和程序舉借政府性債務的;(二)違反規定,擅自進行擔保的;
(五)未及時到財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辦理手續、報送相關材料的;
(六)截留、擠占、挪用政府性債務資金和償債資金的。
第十八條政府性債務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依照相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政府性債務風險防范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審核、批準舉借政府性債務、撥付政府性債務資金時收受賄賂的,或者其他有違紀違法行為的。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貢山縣財政局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十九
市審計局:
貴局送達我區《崇川區人民政府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報告》收悉。針對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問題,我區高度重視,對此進行了專題研究,制定了五項管理措施,逐條落實整改,達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維護財政和金融安全的目的。一是增強對債務的風險意識,重視政府債務管理。把握“適度舉債,加強管理,規避風險”的原則,從全局、長遠、戰略的高度,通盤研究發展的要求與可能,合理確定政府債務規模。研究制定出臺《崇川區政府性債務管理暫行辦法》,從舉借、使用、償還、風險控制、監管等環節擬訂具體規定,促進全區政府性債務監管制度的建立,以利于債務規模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債務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成立專門機構,實行政府債務集中統一管理。在財政部門成立專門的債務管理機構(擬與預算科合署辦公),集中管理全區政府性債務,根據地方財力編制政府舉債、償債滾動計劃,每年編報債務預算,建立規范完整的債務臺賬,及時準確地跟蹤和監控債務變化,加強對政府債務及其投向項目管理,不斷規范政府債務“借、用、還”各個環節。
區政府審定,債務數額較大的舉債項目要報請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按照“誰舉債、誰償還”的原則,嚴格確定償債責任單位,確保落實償債資金來源,財政部門設立相應的償債準備金,并積極籌措資金進入準備金賬戶,最大限度降低償債風險。四是建立健全債務風險預警控制制度,定期報告情況。研究科學的債務風險評價指標,以負債率、債務率、逾期率、償債率等為重點,對政府性債務的規模、結構和安全性進行動態監測和評估,夯實債務管理基礎,超前警示到期應償還債務的基本情況,要求債務部門制定還債計劃和預案,做到早著手、早準備,從容應對;科學分析債務結構和地方財政財力,準確把握債務風險評價指標,合理控制債務規模和舉債進度。五是妥善處理和化解存量債務,有效控制增量債務。一方面,努力化解存量債務,通過廣泛培植財源、嚴格預算執行、加強財務管理、債權債務置換、依法處置閑置資產、追收借出款項及加大收回債權力度等增收節支方面的措施籌集資金,有計劃、分步驟地安排償債專項資金逐步消化存量債務,減輕債務包袱和壓力。另一方面,有效控制增量債務,堅持謹慎舉債原則,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財力狀況,在風險可控范圍內舉借新債謀求發展,同時,切實加強債務資金管理,最大限度的發揮債務資金使用效益。
崇川區人民政府。
2011年8月30日2。
政府性債務調研報告(模板20篇)篇二十
推進村級債務化解,是句容市委、市政府從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保持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強化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高度出發作出的一項重要決策,也是鎮江市“兩消除”活動中的重要內容。自2009年7月啟動以來,句容市各鎮、管委會以及行政村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積極化解村級債務,取得了明顯成效。截止2010年10月,全市共化解村級債務19135.62萬元,占2008年債務總額35725萬元的53.56%。其中,天王鎮2008年底核實債務共計1424萬元,村均負債89萬元。經過2年時間的艱苦努力,截止2011年2月,天王鎮村級債務總額降到391萬,化解率高達72.5%,村均負債降到24萬元,最少的村已經降到0.44萬元,成效十分顯著。在化解工作中,天王鎮思路鮮明、舉措創新,探索出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做法,值得借鑒。
1.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是首要前提。天王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做到了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使這項工作始終保持較大力度推進。為幫助各行政村化解債務,天王鎮制定了兩項政策:一是返還企業稅收。天王鎮鼓勵各行政村開展招商引資活動,將各行政村引進企業形成的稅收的1%返還給行政村,并明確要求這筆資金優先用于償還村級債務;二是返還土地補償費用。天王鎮征收行政村土地后,將土地補償費中的30%返還給村集體用于還債。去年,天王鎮土地征收費用為27600元/畝,其中13000元是安置費,600元是青苗費,剩下的14000元是土地補償費。這14000元中,拿出30%給予村集體用于償還債務。同時,天王鎮要求各行政村每年從“一事一議”籌資款中,拿出一定比例,償還因興辦公益性事業形成的債務;要求欠村級集體債務、又無力償還的農戶通過其他方式來抵消債務。比如,免報酬參加村里基礎設施建設。為了減輕村集體債務負擔,天王鎮將一些不合理的利息予以剝離,對村級集體與其他單位部門之間的一些呆賬、滯帳予以沖轉。
2.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是治本之策。天王鎮各行政村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一是積極盤活存量資產。各行政村努力盤活荒山、田地、水面、山林、閑置校舍、老的村辦企業廠房、廢棄的磚瓦窯廠和宕口等資源,在進行合理評估的基礎上,將這些資源予以發包,增加村級集體收入。在這個過程中,天王鎮不斷完善發包管理機制,將全鎮村級的發包合同收交鎮會計站歸檔,嚴格按照發包面積收取費用,實現發包合同的規范化管理。二是收取土地流轉服務費。近幾年,天王鎮加快推進土地流轉,吸引工商資本投資高效農業。土地流轉金分為兩塊,一塊給予群眾,600-800元/畝不等;一塊給予村級集體作為服務費,100-180元/畝不等。由于土地流轉規模較大,服務費成為村級集體收入的重要來源。蔡巷行政村去年流轉土地13000畝地,依靠收取土地流轉服務費,村集體增收100多萬元。最少的行政村也有幾萬元的收益。三是收取專業市場管理費。唐陵行政村興辦了苗木市場,通過收取苗木交易費、管理費的方式,每年村集體增收20多萬元。
3.大力推進“三新”建設是重要方法。以“三新”建設為抓手,充。
分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機制,是天王鎮化解村級債務中最為重要、最有成效的方法。去年,天王鎮16個行政村都積極參與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全年新增耕地面積1262畝。復墾出來的土地,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由村集體予以發包,形成一定收益用于化債。例如,趙巷行政村去年復墾出土地200多畝,發包后增加收入10多萬元。收入較少的袁巷、戴莊行政村,也能增收近萬元;另一部分,作為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由句容市里統籌調配。市里從使用指標的鎮、管委會的土地出讓金中,安排一定資金獎勵給天王鎮,天王鎮再按一定比例獎勵給行政村。去年年終,天王鎮從返還資金中一次性拿出500萬元,獎勵各行政村。獲獎最多的趙巷行政村高達90萬元,最少的村也有10萬元。天王鎮要求各行政村在確保年終分配的前提下,必須從獎勵資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化解債務。通過此項舉措,500萬獎勵資金中近200萬元用于化解債務,使村均債務減少了12萬元。債務最多的趙巷村,僅此一項,年終就化解近50萬元。
4.機關部門加以幫扶是有效途徑。在句容市開展的“脫貧攻堅”活動中,天王鎮共有趙巷、唐谷、斗門、竹園4個行政村被納入結對幫扶范圍。在活動中,一方面,市級機關部門給予的幫扶資金中有50多萬元用于了化債;另一方面,在上級部門的扶持下,4個行政村積極興辦各類項目,改善村級基礎設施,增強了自我造血能力,也提高了化債能力。
對各行政村每年的用鎮款財計務劃部加門以。
審核對于的,對個部的實行劃和定資制各,并一些由鎮別村報酬以收償還產的項非報鎮政府主要領導批準;村辦公益事業確需借債會計站嚴格審核把關;年終分配償還尾欠村干時要求不準支付利息;定支,年初列出收支計債務計劃,對需購置固先報批后購置,從嚴控生產性支出費用。(郭江、張向秋、吳煒、汪宏橋、孫仁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