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里有許多老師,他們無私地傳授知識,指導我們成長。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生活經驗,希望能給大家在學習和生活方面提供一些參考。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一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二、辦公室安全用電由校辦公室和工會負責。教師平日注意節約用電,下班離開辦公室必須做到切斷燈、飲水機、電腦、空調等電器電源,責任到人。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簡易電爐等電器。
三、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學校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評比。
四、加強師生用電安全教育,嚴格按照安全用電要求,做好電器防火、防觸電等安全保障。
五、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嚴禁自行處置。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二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學校都會制定用電管理制度。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1.加強安全用電教育,規范用電行為,成立學校安全用電領導小組,完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責任落實到人,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2.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崗位。
規章制度。
和用電設備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確使用電工用具。電工要隨時關注學校用電設備,周周有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及時維修開關、插座、電燈等,排除用電故障。維修用電器時程序要規范,嚴禁在未停電的情況下搬動用電設備。
3.學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負責,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
4.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確保用電安全。嚴禁在校園內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電器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嚴禁私拉亂接、自行改線或鋪線,以免發生短路及漏電現象。
5.嚴禁各辦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電器,增加用電設備時要向總務處申請或電工批準,不得私自安裝電氣插座。寢室嚴禁使用電褥子、電暖器等取暖設備,以免電路短路及火災事故的發生。
6.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若發現異常現象,如發現電器、電線冒煙起火或有刺鼻氣味時,應立即關閉電源開關,并上報部門領導或總務處,通知專人維修。
7.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盡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布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教室內多媒體設備使用專人負責,不得將多媒體設備用于玩游戲或私自拆裝多媒體設備。
8.增強安全用電意識,學習安全用電常識。注意保持用電設備及周圍的環境衛生,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觸電急救方法,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必須立即呼救,斷開電源,招呼周圍人員前來協助搶救,并拔打120急救電話。
10.值班領導、教師必須每天巡查一遍校園電路,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班主任是班級用電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天天檢查教室電路,保證教室用電安全;宿舍管理員要每天都檢查宿舍電路,保證學生宿舍用電安全。
11.校內的所有設備用電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學校統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線接電,禁止私拉電線,私自安裝用電設備設施。
12.在變壓器、配電房周圍設立防護欄,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學生危險,禁止靠近、攀爬。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后勤處專人管理,并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后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校后勤處,嚴禁自行處置。
6、凡使學校電源的用戶,統一用電表記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電表和接線,并對自己電表,表箱負有保護責任,發現有撬箱,毀表等竅竊電行為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7、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家屬應對子女負責,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8、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一、要加強和重視對用電設施的管理和維修。對配電柜、電閘要經常進行觀察、檢查、保證供電設備、儀器儀表的運轉轉正常。
二、配電柜嚴禁非電工操作人員操作,所有人員不得亂動配電設施、儀器儀表、隨意拉開電閘,以免損壞儀器,造成人身傷害事故。
三、用電管理人員要遵守用電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帶電操作、要保障用操作人員自身安全,避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四、用電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檢修電力線路。電線老化、要及時更換,防止發生漏電造成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
五、禁止非用電管理人員亂接電線,私用電爐,嚴格用電管理制度,發現有違犯用電制度的情況,要嚴肅處理,因私接電源等造成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的要依法嚴懲。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三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范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表的。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后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范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準后,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表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表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四
為了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加強和規范校園重點防火單位(部位)場所的用火、用電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消防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稱的重點防火單位(部位)是指校園區域內的下列場所:教學樓、圖書館、計算機室、實驗室、學生公寓、幼兒園等場所。
二、各學院(年級)、單位應將用火、用電管理納入日常防火檢查、巡查的重要內容。做到“三落實”,即落實安全地點、落實專人負責、落實安全措施。
三、對用火用電人員應經常進行消防知識學習和培訓,特別是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懂得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四、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點燃或隨意排放。
五、易燃易爆場所的電器設備和線路型號的選型必須符合國家的規定要求。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生產、生活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校動火工作的規定,要先辦理審批手續。
動火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檢查現場的消防安全措施。當動火間斷或終結時,應檢查現場有無殘留火種。
六、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不得私自設置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
七、學生宿舍樓用電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棒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液化氣灶等工具。
八、電氣防火檢查主要有以下內容:
2、熔斷器是否符合電氣設備安全要求,有無用銅、鋁絲代替;
3、是否存有違章安裝使用電焊機、電熱器具、照明器等現象;
4、電氣設備的接地、短路等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負荷運行的現象;
5、檢查避雷器銹蝕程度、有無裂紋,引線是否完全,觸點是否松動;
6、檢查設備靜電連接是否齊全、可靠。
九、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有關部門應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十、每半年應對建筑物、設備的防雷、防靜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測試,并做好檢查記錄。
十一、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五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并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辦公室加強消-防-隊員的技術防范訓練,發揮其實擊作用。總務處要做好消防器材維修、交換等工作。
2、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3、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4、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5、學生宿舍、電腦房、易燃易爆危險品庫、圖書室、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應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應設置防火標志,落實防火責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行嚴格管理。
6、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7、圖書室、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9、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10、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1、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校內基建項目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筑峻工后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校舍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盡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15、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16、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
17、合理布局全校消防設施,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并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18、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常規工作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關于消防工作,我國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各班要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法規,并嚴格按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預防為主的含義是查隱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諸如校園建筑的配電箱、電路、電線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結合的含義是購置消防器材、配備專兼職人員、研究總結、推廣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術,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在火災發生時,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制訂消防責任書,落實消防責任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學校實際、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疏散應急
照明裝置,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學校與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在落實消防責任制的過程中,必須掌握以下工作情況,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抓好消防宣傳,提高防火意識
消防宣傳的目的在于提高學校的防火意識,在每學期開學初召開安全教育大會,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傳,在平時還應把消防知識的內容納入教學計劃中,同時利用主題班會、隊會和升旗儀式對師生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增強其處理火災突發事故的應變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監督檢查和抽樣性監督檢查。
2、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3、對校內違規違法使用電器設備的監督檢查。
4、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5、其他根據需要進行的專項監督檢查。
6、校內的教學樓、實驗室、食堂、禮堂、圖書室、供電設施、會議室、多媒體教室、中心機房等集中區是火災隱患檢查的重點區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檔對以上重點消防場所,進行集中檢查、維護、保養,以備開學行課時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儀器設備、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必須有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并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2、實驗室儀器設備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別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震、防爆、防銹、防腐蝕、防盜等工作,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善可用狀態。
4、實驗人員每天應清掃設備和場地、保持實驗室整潔衛生。
7、消防設施及器材應保持性能良好,嚴禁丟失、挪用及人為損壞。?
8、學生上實驗課前必須進行防火教育,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識,確保實驗課期間的安全。
9、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2、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志。?
4、多功能教室、計算機較集中的機房,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并放置在明顯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通道暢通,機房出入口處應配備事故應急照明裝置。?
7、多功能教室、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圖書室、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2、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燃燒蚊香等。?
3、圖書室、檔案室管理人員下班前必須切斷室內電源、關好門窗。?
4、圖書室、檔案室各崗位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監督。
6、圖書室、檔案室重要部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7、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掌握滅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專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員工作時嚴禁吸煙。?
3、食堂管理人員每天下班時要關閉燈具、電器電源開關。?
4、保管好消防設施和器材,嚴禁損壞、丟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五、學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領導要定期檢查租房戶消防安全情況,并督促乙方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學校強行收回出租房。
2、學校要對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3、必要時,學校給出租房配備消防設施。
4、學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經營項目。
5、嚴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結構安全的施工。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六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1、學校必須加強對水、電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員管理,經常檢修學校的水、電的設施設備,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加強對學生進行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減少和避免因水、電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節約用水。不在有水池在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
4、學校要重視供水設施設備的管理,做好師生飲用水的消毒殺菌工作,為他們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源。要保證每天學生提供足量的飲用水,禁止學生喝不衛生水,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生。
5、后勤人員要經常對學校電器和用電器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特別是暴風雨后,要對全校用電線路和用電器要進行及時和安全全面的檢查和維修,確保師生用電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電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用電的宣傳力度,增強學生安全用電常識。
7、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用電器,不亂摸電源的線路、開關,發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要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8、教育學生不得用濕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七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4、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八
本著規范使用、嚴格管理、健康節能的原則,學校對用電管理作如下規定和要求:。
1、全校師生員工必須樹立勤儉節約、用電安全意識。
2、各室要嚴格控制空調的開啟溫度:夏季室內溫度達29攝氏度方可開啟制冷系統;冬季室內溫度低于6攝氏度方可開啟制熱系統。
3、為了節約能耗,延長空調使用壽命,各室開空調時應將門窗關上。空調開啟后設定溫度要適中,制熱溫度應設置在25攝氏度以下,制冷溫度應設置在25攝氏度以上,不得連續開關。
4、各室空調僅用于辦公期間使用,室內無人的情況下應關閉空調。
5、各室的照明燈要做到人走燈滅,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
6、各室電腦、飲水機、打印機等,外出或下班后要關閉電源。
7、各辦公室負責人為責任人,各班教室班主任為責任人,實驗室實驗員為責任人,電腦教室電腦老師為責任人,會議室、空閑教室、體育館相關保潔管理人員為責任人,學生公寓管理員為責任人,路燈傳達室值班人員為責任人。
8、為了確保安全,未經許可各辦公室不得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用電器。
9、不得利用值班室、辦公室為私人燒開水。教師宿舍水電按實計收,在工資中扣除。
10、電工要加強巡查,及時提醒,做好節約用電、安全用電預防、排除和維修。
備注:各室包括各個教室、各類辦公室、各種會議室、各科實驗室,以及傳達室、圖書館、食堂、學生宿舍、體育館、健身房、舞蹈房、老干部活動室等。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九
為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于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現,用電器沒收并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后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范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表的。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
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后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范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準后,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表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表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一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范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表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
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后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范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準后,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表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表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二
1、明確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用火、用電設備的采購、登記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電工、電氣焊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3、用火、用電設備應由具有職業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禁止非職業人員作業,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用火、用電警示標志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5、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6、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動火施工的區域與使用、營業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3)禁止在上課時間進行動火施工;
(4)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5)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
(6)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7)廚房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三
1、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用電要申請,安裝、修理找電工,不私拉亂接用電設備,用電要安裝漏電保護器。
2、不能往電力線、變壓器上扔東西,不能在電力線附近放炮及燃放煙花爆竹、采石、修房屋、立井架、砍伐樹木。
3、不能使用掛鉤線、破股線、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接電。
4、不要將電話線、廣播線與電力線混裝在一起,同孔入室。
5、不能攀登、跨越電力設施的保護圍墻、遮欄。
6、電燈線不宜過長,要將燈頭固定,不要將燈頭拉來拉去,當手電筒用。
7、不能私設電網防盜、捕魚、狩獵、捉鼠。
8、不能在電力線下蓋房子、打機井、堆放柴草、栽種樹木。
9、曬衣服的鐵絲要遠離電線,更不能在電線上掛、曬衣物。所種藤蔓植物不能纏繞電線。
10、教育孩子,不要攀登變壓器,不爬電桿,不晃拉線,不在電線下放風箏。
11、不要在燈泡開關、閘刀盒附近放置易燃物品。若發現異味時,應立即拉開家用閘刀,查清原因。火災時,應立即斷電,失火來不及斷開電源的,不要潑水救火,要用蓋土、蓋沙的辦法救火。
12、不要在電桿上拴牲口,或用強力撞震電桿,不能在電線桿附近挖坑取土。
13、跨越房頂的電線,要與房頂保持2.5m以上的距離。
14、選擇合格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漏電保護器)。
15、更換燈泡,要站在干燥木凳等絕緣物上,擦試燈泡或其它電器時,應斷開電源。
16、家用電器異常時,要斷開電源,再做修理。新購或長時間停用的用電設備,使用前要檢查絕緣情況。
17、臨時用電,要辦理相應手續,由電工安裝,禁止私拉亂接臨時電線,用后要及時拆除。
18、發現電線落地,人要離開10m以外,更不要用手去拾,并要看守現場,及時告知供電部門處理。
19、發現有人觸電,不能用手去拉,應盡快切斷電源,再進行搶救。
20、雷雨時不要靠近電桿和鐵塔、避雷針等高電壓設備。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四
一、在建工程與高壓線路的水平距離不少于10米,施工現場機動車道與高壓線路的垂直距離不少于7米。
二、開關、配電箱應有漏電保護門、鎖及防雨設施,電箱進出線,電源開關,保險裝置要貼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電線不許使用。線路必須架設在絕緣材料上。
三、新工地的用電線路設計、安裝必須經有關技術人員審定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四、電器和機械設備必須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設施。
五、電工、機械工必須持證上崗。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五
1.1為確保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用電相關的安全技術標準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
2 適用范圍
2.1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用電區域
3 內容
3.1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管理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3.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3.2.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3.2.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3.2.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急救法。
3.3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3.3.1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3.3.1.1本公司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3.3.1.2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與第二級必須配合.
3.3.1.3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3.3.1.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3.3.1.5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1停電 2驗電3掛接地線,即“三措”,如沒有交待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無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3.3.2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3.3.2.1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3.3.2.2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3.3.2.3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3.3.3 低壓帶電作業
3.3.3.2 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3.3.3.3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回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3.4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3.4.1 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3.4.2 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并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臺。
3.4.3 變臺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3.4.4 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3.4.5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3.4.6 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采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采取保護措施。
3.4.7 多層建筑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干線垂直敷設時,應采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于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于一處。
3.4.8 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4.9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3.4.10 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3.4.11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并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3.4.12 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3.4.13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3.4.14 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于3米,當采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3.4.15 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3.4.16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3.4.17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3.4.18 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3.4.20 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3.5 觸電急救:
3.5.1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并防止觸電者摔傷。
3.5.2脫離電源的方法:
3.5.2.1斷開電源開關;
3.5.2.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3.5.2.3現場可采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桿挑開導線等。
3.5.3急救:
3.5.3.1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為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為主。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校風校紀和安全文明校園建設,保障學校財物及學生人身財產安全,配合學校節約型校園創建,根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目前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宿舍供電辦法
第一條 學生宿舍實行智能控電,宿舍供電按照“電量定額、超額付費、先購后用”的辦法進行管理。
第二條 電量定額:學校按每個學生每月8度電的標準核定,每學期補貼5個月,每間宿舍的總補貼電量按該宿舍實際居住人數核定。每學期開學時學校一次性補貼到位。
第三條 超額付費:宿舍實際用電超過宿舍的總額定電量為超額用電,超額部分由學生自己購買,出資方式由同宿舍同學自行商定,電費單價為0.56元/度。
第四條 先購后用:超額用電部分實行先預交費購電量再消費的方式。當宿舍可用電量少于5―10度時,用一卡通消費卡到值班室為本宿舍電表充值,宿舍成員應主動進行查詢并及時充值,如果不能及時充值,宿舍將停止供電。
第二章 安全用電管理
第五條 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極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六條 全體學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
第七條 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私自拆接電源;不得私自安裝燈頭、增設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拆修配電設施等。
第八條 學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
1.各類電器應為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于安全使用期限內。
2.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不得在無人使用時讓電器處于通電或待機狀態,養成安全、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第九條 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志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任何學生不得擅自接觸配電設施或將照明燈頭、電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帳、棉質、紙質物品等)使用。
第十條 智能控電系統支持違章電器識別功能,熱得快、電爐、電熱杯、電飯煲、電炒鍋、電熨斗、電發夾、電熱毯、電熱水器、電水壺、電烙鐵、飲水機、電磁爐、電視機、電取暖器、小型電烘干機、電暖寶等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如果違規使用,系統將會強制斷電,撤除違章電器后,系統在10分鐘內自動恢復,兩次恢復后,第三次系統將對該宿舍停止供電。
第十一條 為節約用電,合理使用空調。夏季氣溫超過30℃,方可開啟空調制冷,冬季氣溫低于5℃,方可開啟空調取暖;學生在使用空調時應注意對空調的維護,發現有異常情況,應迅速到值班室報修,不得私自打開機殼或者拆卸空調機件;雷雨天氣應主動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更換宿舍時該宿舍的`同學應配合學校對空調進行移交,如發現人為損壞,應按實賠償。
第十二條 學生發現宿舍的用電設施有損壞后應主動、及時向宿舍管理部門申報維修。
第三章 違紀處理
第十三條 任何人不得變動現有的供電設施和供電線路。因違反本規定造成供配電設施、線路損壞者,應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凡因使用違章電器而導致宿舍斷電,第一次發現沒收違章電器,批評教育,第二次發現沒收違章電器,報學生處按學校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十五條 凡因使用違章電器等原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依照《揚州職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暫行)給予處分;嚴重者,將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六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空調,燈具、電扇、電視、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后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主任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 、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或電工,嚴禁自行處置。
6、凡使學校電源的用戶,統一用電表記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電表和接線,并對自己電表,表箱負有保護責任,發現有撬箱,毀表等竅電行為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7、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家屬應對子女負責,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8、學校每學期不定時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電器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七
為充分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并盡可能節約電力資源,特對學校安全用電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專人開關燈和其它電器,電腦、電視、投影、視頻展示臺等貴重電器必須由使用教師開關,學生不準隨便開關;空調等大功率電器在用電高峰期盡量不開,如必須使用時由教師開關。
二、電工必須每月兩次定期對學校電路、設施設備等進行專項常規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三、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使用錄音機、電腦等常用電器時如出現短路、發出異味等故障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并報告電工進行維修,堅決禁止自己動手隨意處理。
五、要對消防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設施,配電箱、接線盒等電源設施定期檢修,確保發生緊急意外情況時能夠及時處理。
以上各條望各相關責任人認真落實,嚴格執行,對不負責任的人員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引發責任事故的要嚴厲追究責任。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二
1.電器設備的安裝、修理,應由電工人員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非電工人員不準擅自安裝、修理電氣設備。
2.電動機不能超負荷運行,電壓不能過低,要經常維護保養,防止匝間和相間短路、碰殼和電刷火花。 轉動部位要經常加油,保護清潔潤滑。連續起動次數不能超過3-5次。
3.變壓器應安裝在單獨的房間內,房間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變壓器底部要有貯油槽和排油溝。槽內應墊卵石。室內要保持干凈,不準存有無關物品。
4.電線不能超負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體、氣體和大量可燃粉塵的場所、暗裝電線應穿管保護。如用鋼管時,管口應有和橡皮圈襯墊。陳舊老化的電線應及時更換,不準將電線纏繞在鐵釘上或用鐵絲牽拉。
5.配電房要保持清潔,配電盤的設置要與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離。配電盤上布線要整齊,接頭要牢固。
6.電閘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誰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7.電加熱器具,如電爐、電燙斗、烘干燈泡等,在使用時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斷電源。
8.照明燈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不準用紙做電燈罩。
9.避雷設備、防靜電裝置的接地導線每年要進行一至兩次的檢查測試,電阻不準大于10歐姆。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三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拉亂接電線。
4、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
4、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用電器,節約用電。
5、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6、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時找電工處理。
7、學校用電線路專人維護。
8、計算機網絡教室、多媒體教室、教師辦公室、行政辦、總務處、教導處、廚房等由有關人員負責用電安全,出現安全事故相關人員賠償損失。
9、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10、辦公室嚴禁使用其它大功率電器。(如:電熨斗、電飯鍋、取暖器)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八
一、為加強安全用電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事故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電審批程序。在運行及生產裝置、罐區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用電,辦理用電許可證的同時,按規定為理用火作業許可證。
三、安裝用電線路的工作人員,必須具有電工操作證了施工。嚴禁擅自接電源,電氣故障應由電工排除。
四、在防爆場所使用的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五、在作業現場使用臨時用電時,用電配電盤,配電箱要有防雨措施,配電盤(箱)門必須能牢靠關閉;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臨時用電設施要有專人管理。
六、用電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用電的規定,不得變更用電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現違章用電供電執行部門有權停止供電。
七、用電結束后由原單位拆除用電線路,其他單位不得私自排拆除。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九
1.電器設備的安裝、修理,應由電工人員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非電工人員不準擅自安裝、修理電氣設備。
2.電動機不能超負荷運行,電壓不能過低,要經常維護保養,防止匝間和相間短路、碰殼和電刷火花。轉動部位要經常加油,保護清潔潤滑。連續起動次數不能超過3-5次。
3.變壓器應安裝在單獨的房間內,房間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變壓器底部要有貯油槽和排油溝。槽內應墊卵石。室內要保持干凈,不準存有無關物品。
4.電線不能超負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體、氣體和大量可燃粉塵的場所、暗裝電線應穿管保護。如用鋼管時,管口應有和橡皮圈襯墊。陳舊老化的電線應及時更換,不準將電線纏繞在鐵釘上或用鐵絲牽拉。
5.配電房要保持清潔,配電盤的設置要與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離。配電盤上布線要整齊,接頭要牢固。
6.電閘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誰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7.電加熱器具,如電爐、電燙斗、烘干燈泡等,在使用時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斷電源。
8.照明燈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不準用紙做電燈罩。
9.避雷設備、防靜電裝置的接地導線每年要進行一至兩次的檢查測試,電阻不準大于10歐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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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二十
1.1為確保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用電相關的安全技術標準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
2.1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用電區域
3.1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管理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3.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3.2.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3.2.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3.2.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急救法。
3.3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3.3.1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3.3.1.1本公司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3.3.1.2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與第二級必須配合.
3.3.1.3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3.3.1.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3.3.1.5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1停電2驗電3掛接地線,即“三措”,如沒有交待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無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3.3.2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3.3.2.1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3.3.2.2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3.3.2.3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3.3.3低壓帶電作業
3.3.3.2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3.3.3.3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回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3.4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3.4.1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3.4.2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并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臺。
3.4.3變臺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3.4.4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3.4.5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3.4.6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采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采取保護措施。
3.4.7多層建筑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干線垂直敷設時,應采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于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于一處。
3.4.8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4.9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3.4.10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3.4.11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并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3.4.12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3.4.13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3.4.14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于3米,當采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3.4.15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3.4.16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3.4.17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3.4.18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3.4.20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3.5觸電急救:
3.5.1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并防止觸電者摔傷。
3.5.2脫離電源的方法:
3.5.2.1斷開電源開關;
3.5.2.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3.5.2.3現場可采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桿挑開導線等。
3.5.3急救:
3.5.3.1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為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為主。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二十一
一、安全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上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動用明火需到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申請,并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三、對批準使用的明火施工區域,由用電管理部門和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進行現場監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營業期間施工。
四、營業場所、辦公樓待防火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七、易燃易爆位置,倉庫的電器設備線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九、對消防用電的檢查和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并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