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間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而訂立的文件,約定了借款的金額、利率、還款方式等內容。在本文末尾,您可以找到一些借款合同范本,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一
保證人(甲方):
貸款銀行(乙方):
為確保乙方與簽訂的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簽訂日期:
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二
出借方: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出借方應按期、按金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借款罰息同。
第三條借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貸款利率。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本合同所訂期限歸還借款本息。否則,按中國人民銀行延付款計算辦法計算罰息。
第五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作擔保,擔保期限為_______,擔保范圍為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六條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出借方:________(章)借款方:________(章)擔保方:________(章)簽約日期:個人借款協議書范本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連帶責任保證人: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出借給乙方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00元),借款期12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叁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甲方:乙方:連帶責任保證人: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企業之間借款合同協議書范本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______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于____。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內部借款協議范本協議編號:甲方:乙方:地址:地址:借款合同篇10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甲方為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其項目已經由____批準,特向乙方申請____萬美元(或其他外幣)外匯貸款,外匯借款合同-范文。按照貸款辦法和有關規定,業經乙方審查同意,為明確經濟責任,特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確認向乙方借得現匯____萬美元(或其他外幣),買方信貸____萬美元(或其他外幣)。
第二條借款期限:現匯________年____月。(從。
第一次用匯之日起到還清本息止);買方信貸________年____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計劃(略),乙方保證及時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計劃用款而造成乙方組織外匯資金的利息損失,甲方按乙方規定支付外匯承擔費。
第三條借款利息率為年息:現匯為____%(按中國公布的浮動利率計息);按____月浮動;買方信貸為____%,按____天計算,合同范本《外匯借款合同-范文》。在借款期間,每半年計息期應計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甲乙方直接借記甲方借款帳戶內,實行復息計算。由于計息增加的貸款額,不占用貸款額度。
第四條借款使用:在引進的技術設備成交后,應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權辦理進口開證,審單付款等事務。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外匯,不挪作他用,如果發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取利息。
第五條借款償還:甲方在借款期終止日,全部清償貸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時,由擔保單位負責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外匯額度的相應等值的人民幣(包括延期償還的罰息)。對逾期未還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的罰息。
第六條本合同所附的《用匯、還匯計劃》和《還匯(款)保證書》及甲方擔保單位出具有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關情況、報表、資料,為乙方檢查信貸工作提供方便,雙方應積極合作,努力促成項目的早日建成投產。
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了發展經濟、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使用權,所租賃土地四至為:
二、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國家征用時為止;租賃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并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租用期間乙方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費,土地稅由甲方自行負責。
四、所租賃土地被國家征用時,所賠償的土地費歸甲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應當在每年的合同簽訂日起10天內向甲方交租金,甲方應保證和維護乙方使用該地。
六、租金標準:每年每畝租金元整;在租賃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漲租,若甲方違反規定隨意漲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如沒有如期向甲方交納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對乙方負任何責任。
七、若所租賃土地被國家征用,征用當年租期超過半年的,租金以1年計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實際面積計算租金。
八、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終止。
九、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執行中如有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國家民法典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并與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四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雙方當事人依照有關法律對合同的內容和條款進行協商并達成一致。合同成立的判斷依據是承諾是否生效。
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際,就是合同生效之時。兩者在時間上是同步的。
但是,《合同法》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合同經批準、登記后即生效。
合同有效成立的5個條件:
1.雙方當事人應具有實施法律行為的資格和能力。
2.當事人應是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標準的和內容必須合法。
4.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互為有償。
5.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
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五
1.種類。主要是指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的情況下,針對不同種類的借款實行不同的政策。根據借款人的所有制性質、產業屬性、借款的用途以及資金的來源和運用確定借款的種類。比如,根據借款的期限可以劃分為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從貸款用途上劃分為工業借款、農業借款等。
2.幣種。主要是指借款是人民幣還是某種外幣。
3.用途。主要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據我國現行的金融政策,向金融機構的借款應當專款專用,以保證借款在金融機構的監督下及時收回。
4.數額。是指借款數量的多少。應當包括借款的總金額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時,每一次支付借款的金額。
5.利率。是指借款人和貸款人約定的應當收的利息的'數額與所借出資金的比率。
6.期限。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約定能使用借款的時間。當事人一般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供給能力等,約定借款期限。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通則》的規定,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超過xx年,超過xx年的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日起到票據到期日止。公民之間借款的期限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7.還款方式。是指貸款人和借款人約定以什么結算方式償還借款給貸款人。以上所列舉的合同內容僅是一些具有借款合同特點的條款,除了以上七項內容外,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還可以對其他需要約定的內容作出約定。
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六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貸與人_________將第三條所載的動產,無償貸與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約定_________使用后,返還其物。
第二條借貸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條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借用人應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處。
第五條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應事先將設計書及費用估計提示貸與人,征得其同意。
第六條借用人返還借用物時,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應否回復原狀,取決于貸與人。如貸與人不允許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時,應償還其費用,但以其現存的增加價額為限。
第七條空口無憑,受立此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與人(簽字):_______借用人(簽字):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貸合同(動產使用無償借貸)。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并約定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條款,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每周周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每年向職工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
d、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并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并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準為: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乙方簽名:簽名日期:
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八
經中國銀行_______(下稱貸款方)方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邊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代償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貨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當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各方各執份。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九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系電話:
郵編: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系電話:
郵編: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就上述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9000萬元(大寫:九千萬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于。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于。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為。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息,以如下第種方式結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還本付息。
(2)按年結息,結息日為。
3.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的本息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
開戶名:
賬號:
4.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五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的擔保合同。
第六條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七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合資、合作、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者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為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于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匯總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同意。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未償還的;。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文檔為doc格式。
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十
借款合同又稱貸款合同,是借貸當事人之間關于借貸款而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借款方(借用人)指借用一定數額貨幣并按期還本付息的一方,這里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全民或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以及農村專業戶、個體經營戶。貸款方(出借人)指將一定數額貨幣交給借款方,并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一方。貸款方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專業銀業(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信托投資公司、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在貸款范圍方面,只限于生產、經營,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和社會服務等。其他彌補虧損,用于工資福利、墊支稅利等財政性的支出,不能申請借款和發放貸款。
借款合同的標的物必須是貨幣。貸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制訂,經國務院批準后,由人民銀行統一管理。
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十一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十)、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十二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
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
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
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十三
借款合同的保證擔保,是指保證人與合同當事人之間協商達成的,在被保證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由保證人代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的協議。通過保證擔保,能夠提高被保證人(借款人)的履約能力和賠償能力,加強貸款人權利的實現。保證人必須是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公民。但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為他人提供保證。
保證的方式,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承擔的.是一種補充責任,只有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后,債務人仍不能履行債務的,保證人才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借款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債務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借款合同的保證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這是保證成立的書面形式。簽訂保證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簽訂保證合同的主要依據和目的;。
2、保證人的名稱、地址、注冊資本、開戶銀行及銀行帳戶;。
3、保證人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編號、名稱及其簽訂的時間、地址;。
4、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數額、貨幣種類、借款用途、期限、利率和計息方法;。
5、借款人償還借款本息的資金來源和償還方法。
6、保證人予以擔保的數額、期限;。
8、合同當事人協商議定的其他條款。
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十四
2014年第12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登載了“朱俊芳與山西嘉和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有分析認為,該案通過“以房抵債”協議的特殊約定,規避物權法對“流押”的禁止,得到了最高法的認可。但是,針對幾乎完全相同的案情和法律關系,最高法機關刊《人民司法》2014年第16期引用的“廣西嘉美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與楊偉鵬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卻做出了截然相反的結論。
1、有效:最高法公報(2011)民提字第344號判決(以下稱“判決一”)。
2007年1月25日,朱俊芳與嘉和泰公司簽訂14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朱俊芳向嘉和泰公司購買14套目標商鋪,并于同日辦理了銷售備案登記手續,嘉和泰公司出具了相應銷售不動產發票。
續(合同、發票、收據)退回,到期不能償還,將以該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互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
該借款到期后未能償還,朱俊芳訴至法院,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判令嘉和泰公司履行該《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二審法院均認為“借款協議”約定將到期不還的借款作為給付的房款,實際上是為已簽訂并正在履行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附加了解除條件,該合同意思表示真實,應受保護,支持原告的訴請。抗訴機關與原再審法院認為,雙方形成的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借款合同的抵押擔保內容,合同中“到期不能還款用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之間互不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的約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應屬無效。
最高法認為:當事人實際上是先后設立商品房買賣和民間借貸兩個法律關系,兩份協議屬并立又有聯系,即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方式為之后的借款協議所借款項提供擔保,同時,借款協議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附設了解除條件,即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償還借款的,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但是,兩份協議沒有約定,借款到期不能償還,朱俊芳直接通過前述的約定取得“抵押物”所有權,而必須通過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實現;而通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為商品房買賣合同設定解除條件,并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故兩份合同均應有效。
2、無效:(2013)民提字第135號判決(以下稱判決二)。
2007年6月27日,楊偉鵬與嘉美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涉及53間商品房,并約定了過戶、違約責任等問題。次日,雙方于房屋登記部門對合同辦理了備案登記。楊偉鵬向嘉美公司支付340萬元并收取61萬利息。后楊偉鵬訴請確認該合同有效,判令被告交付房屋,被告嘉美公司答辯稱雙方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而是民間借貸關系,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是民間借貸中的擔保環節。一二審法院均支持了原告訴請。
最高法再審認為:結合雙方簽訂該合同的具體情況、楊偉鵬未能提供銷售不動產**原件、不能說明支付款項性質等事實,應認定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借款法律關系。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辦理備案登記的行為為非典型擔保方式。既然屬于擔保,就應適用物權法有關禁止流押的原則,也就是說在債權人實現擔保債權時,對設定的擔保財產,應當以拍賣或者變賣的方式受償。最終最高法駁回了楊偉鵬要求交付的訴訟請求。
債務到期不能償還時直接發生物權變動行為(取得所有權),而是約定債務不能償還時發生其他的原因行為(如本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其他的原因行為不是取得物權的直接原因。用通俗的話解釋,錢如果還不上,不是直接拿走你的房子,而是要履行一份新合同,雖然這份新合同可以讓我拿走你的房子。
其次,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以擔保借款合同的方式在房地產開發融資中并不少見,學者如楊立新教授稱之為“后讓與擔保”。判決一關注債務未能履行時,債權人并不能直接獲得物的所有權,只是依據合同取得債權,物權效力的發生與否依賴于合同履行情況,故不屬于流押(質)條款,并獨辟蹊徑地從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角度予以解釋;判決二強調“禁止流押(質)”是物權法的原則性規定,對非典型擔保亦應適用,該做法變相實現了流押,自應認定為無效。
1、非典型擔保的擔保物。
兩份判決的交易模式在實踐中沒有統一的稱呼,但兩份判決都承認商品房買賣合同實際上是借款協議的擔保(“雙方當事人實際是用之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之后簽訂的《借款協議》提供擔保”,見判決一)。
首先,以另一份合同為債權提供擔保,無疑不屬于“成文法有明確規定、法律適用清晰、擔保效力易于確定、擔保權利義務穩定”的典型擔保方式。厘清這種非典型擔保的擔保物和擔保作用如何實現,是必須的。
其次,回顧最高法判決一,其之所以認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不是“流押(質)協議”,潛藏的法理實際上是將擔保的標的物視為合同債權——因為擔保物是債權,債務到期并不直接變動物權,而是獲得對債務人的合同債權,這種非典型擔保并非以物權為擔保物的“物保”,自然不需考慮流押禁止。
然而,從實質上看,對借貸合同發生擔保作用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而不是該合同的債權。楊立新教授將這種所謂的“后讓與擔保”發生擔保作用的鏈條概括為“行使買賣合同債權——交付買賣標的物即房屋——房屋價值抵償債務——消滅借貸債務”(判決一中“將以該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互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反映了這一點),可見實質上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擔保作用的不是債權,而是債權即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房屋。
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十五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制定和使用。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合同格式條款的監督管理,防止利用合同格式條款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自治區合同格式條款的制定、使用及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以及勞動合同,適用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合同格式條款是指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以下稱為合同提供方)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以通知、須知、聲明、說明、店堂告示、數據電文、憑證、單據等形式明確規定合同提供方與對方具體權利義務的,視為合同格式條款。
第四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合同格式條款的制定和使用進行監督指導,對利用合同格式條款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合同格式條款的監督管理工作。
行業組織對本行業合同格式條款的制定和使用進行規范和指導,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對合同格式條款進行監督管理過程中,應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不得非法干涉當事人的合同行為和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制定和使用。
第六條合同提供方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與對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不得利用自身優勢地位擬定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條款,損害對方和第三人權益,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七條合同提供方應當在其經營、服務場所或者網站公示含有格式條款的合同文本,供消費者查閱、復制。
合同提供方對符合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通知、須知、聲明、說明、店堂告示、數據電文、憑證、單據等應當設置或者張貼于經營、服務場所的顯著位置。
合同格式條款的文字應當通俗易懂。合同提供方應當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履行提示和說明義務,對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等涉及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應當以顯著方式提醒或者引起對方注意,并按照對方的要求予以說明。
第八條合同格式條款不得含有免除或者減輕合同提供方下列責任的內容: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責任;。
(三)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
(四)對對方個人信息和商業秘密的信息安全責任;。
(五)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和其他責任。
第九條合同格式條款不得含有擴大合同提供方下列權利的內容:
(一)合同的最終解釋權;。
(二)違法變更、轉讓、解除或者終止履行合同的權利;。
(三)合同附終止期限的,擅自延長合同效力期間的權利;。
(四)違法擴大合同提供方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合同格式條款不得含有加重對方下列責任的內容:
(一)使對方承擔的違約金超過法定數額或者損害賠償明顯超過合理數額;。
(二)使對方承擔本應當由合同提供方承擔的風險責任;。
(三)違法加重對方的其他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格式條款不得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對方下列權利的內容:
(一)依法變更、撤銷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二)依法中止或者終止履行合同的權利;。
(三)請求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支付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的權利;。
(四)解釋合同格式條款的權利;。
(五)就合同爭議提起訴訟、仲裁或者尋求其他救濟途徑的權利;。
(六)依法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合同格式條款的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合同提供方使用的合同格式條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向合同提供方發出修改意見函。
修改意見函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格式條款違反法律、法規的具體條款及內容;。
(二)對合同格式條款不予修改的法律后果;。
(三)合同提供方提出異議和要求聽證的權利。
對涉及重大疑難問題的合同格式條款,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邀請人民法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高等院校、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相關行業協會、律師事務所等方面的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第十三條合同提供方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的修改意見函無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修改意見函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對合同格式條款進行修改。
第十四條合同提供方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的修改意見函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修改意見函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異議,并可以要求聽證。
書面異議應當包括異議的理由和依據。要求聽證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合同提供方書面異議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并送達合同提供方。需要聽證的,聽證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
第十六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合同提供方在書面異議中提出的聽證要求,認為確有必要的,應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組織聽證,并根據聽證結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七條合同提供方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書面答復無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對合同格式條款進行修改。
第十八條合同提供方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十七條規定,拒絕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合同格式條款進行修改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約談合同提供方、相關行業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網站公開合同提供方使用的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格式條款的合同文本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修改意見函,并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告,提醒公眾注意。
第十九條合同提供方應當將其制定或者使用的含有格式條款的合同文本在其經營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網站進行公示,征求公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合同格式條款網上公開查閱系統,將合同提供方提交的合同文本向社會公開,供公眾免費查閱。
第二十一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對合同格式條款進行監督檢查時,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對合同提供方的經營、服務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二)詢問合同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和證人;。
(三)查閱、復制有關資料;。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二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合同格式條款的制定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時,有關部門、行業組織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應當予以協助。
第二十三條有關行業組織對本行業內普遍存在合同格式條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進行規范和引導,并督促合同提供方修改或者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本行業合同格式條款提出的修改意見進行修改。
第二十四條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可以通過座談會、問卷調查、點評等方式收集消費者對合同格式條款的意見,發現合同格式條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監督建議。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提出的監督建議應當及時辦理,并告知辦理情況。
第二十五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合同提供方使用的合同格式條款損害自身和他人權益或者存在違法情形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或者投訴。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舉報或者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并將處理情況書面告知舉報人或者投訴人。
第二十六條對方因合同格式條款與合同提供方發生糾紛,可以自行協商解決,以及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申請調解,也可以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組織共同推進合同信用建設,建立合同履約信息公示系統,倡導誠信經營,推廣合同示范文本,規范合同格式條款的使用,引導合同提供方自愿參加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動。
第二十八條鼓勵合同提供方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或者參照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合同格式條款。
合同示范文本由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行業組織起草并公布。涉及消費者權益的,應當征求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的意見。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合同示范文本的宣傳、推廣工作。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條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合同提供方未在其經營、服務場所或者網站公示含有格式條款的合同文本的,或者未按照規定將含有格式條款的通知、須知、聲明、說明、店堂告示、數據電文、憑證、單據等設置或者張貼于經營、服務場所顯著位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十七條規定,合同提供方未在規定期間內按照修改意見函或者書面答復對合同格式條款進行修改并繼續使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合同提供方未將其制定或者使用的含有格式條款的合同文本在其經營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網站進行公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未按照規定履行職責的,依照有關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合同格式條款監督管理中玩忽職守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條例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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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十六
借款合同的標的必須是貨幣。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貸給法人的貨幣是以信用憑證體現的,一般不支付現金;給個體戶和農民的貸款應是人民幣。
2、貸款種類。
以用途分類來確定該貸款是屬于何種貸款,如基本建設貸款、農業貸款、企事業流動資金貸款等。貸款種類不同,利率也不同。
3、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是借款合同的標的數額,它是根據借款方的申請,經銀行核準的'借款數額。借款方需增加借款金額的,必須另行辦理申請和核準手續,簽訂新的借款合同。
4、借款用途。
必須明確規定貸款的用途,并應符合國家批準下達的貸款計劃文件的規定。貸款必須按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銀行對貸款的使用有權監督。
5、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應根據貸款的性質、種類確定貸款發放日期。借款到期,借款方應如數還本付息。我國貸款的期限分中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兩種。各項貸款的還款期限,應根據貸款用途的實際情況,按貸款類型協商議定,嚴格履行。
6、借款利率。
貸款利率,必須在借款合同中規定。
7、還款。
借款到期時,借款方應將本息全數還清,確因客觀原因到期不能歸還,借款方應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可以延期。但借款方沒有正當理由或者經申請延期未獲準而逾期不還的,借款方要承擔違約責任。貸款方有權依法向借款方了解借款使用情況及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監督貸款的使用,在貸款到期后,有權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貸款及利息。
8、違約責任。
在貸款合同中規定違約責任,是借款方和貸款方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義務的必要保證,必須明確規定。
9、保證條件。
借款合同的保證,主要采取物資保證的原則,由借款方提供生產經營或建設范圍內一定的適用適銷的物資、商品或其他資產作擔保。借款方不能提供物資保證時,經貸款方同意,也可采取保證人保證的方式。
10、爭議的解決方式。
借款合同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爭議時,若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仲裁條款或事后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可向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種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十七
出借人(全稱)。
借款人(全稱)。
保證/抵押人(全稱)。
1.
2.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二)借款用途:.
(三)出借人以現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借款人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執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借款期限內不變。
(五)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按每天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為止。
第三條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由用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四條權利義務。
(一)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為規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財產(動產和不動產)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條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出借人由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償還。
借款合同有哪些(優質18篇)篇十八
為確保_________號(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合同》規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
第八條?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注明乙方為被保險人,并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抵押期間內,如果因。
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一條、
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相應的扣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