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的發展需要不斷進行組織創新和管理創新,以適應環境的變化。下面是一些在單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解決方法,供大家參考。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一
第一條市國土資源局保密工作由局黨組領導。局保密工作的對象為局機關、分局、局屬事業單位全體工作人員。
第二條局領導和科級以上干部要帶頭遵守《國家保密法》和有關保密工作規章制度,支持、幫助局辦公室解決局機關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接受局黨組及市保密局的監督和檢查。
第三條局辦公室收到國家秘密級文件,應嚴格履行登記、傳遞、簽收、保管、銷毀等手續。對絕密級的國家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非經原定密單位或其上級機關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其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應指定專人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機密、絕密的各種載體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四條局機關寄往外地的國家秘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其信封(或包裝)上要標明密級標志,可通過機要公文交換站交換,嚴格登記、簽收手續。國家絕密級文件應由2人以上送往收件單位指定人員簽收,或由受文單位派專人前往簽收。國家秘密文件不能與一般文件混裝混寄。
第五條國家秘密級文件不能用未加密的傳真機傳遞,也不得在無保密設施的公共網上傳遞。
第六條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提供涉及國家秘密的事項,要事先提出申請,經局黨組審查同意后實施。
第七條各科(室)經辦、形成的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放置在安全的柜內,定期進行檢查清退、歸檔,做到件件有著落。
第八條對失泄密事件相關人員的查處:若有失泄密事件發生,當事人和科(室)負責人應以最快的速度向局黨組報告,局黨組根據失密情況向市保密局匯報,情節嚴重的立即向市保密委報告,局黨組和各科(室)對失泄密事件應及時查處并采取防范措施,縮小損失和危害。對失泄密事件情節嚴重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對離崗人員的要求:
(一)工作人員在局內調整工作崗位,在離崗前應將所經辦、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進行清理、登記,并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二)調離本局的所有工作人員,在離崗前,應到局辦公室辦理文件、資料、檔案特別是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歸還、歸檔手續,方可辦理調離手續。
(三)調離本局的所有人員在離崗前,應將自己涉及國家秘密的筆記本、摘抄文件、資料等交辦公室統一銷毀。若確因工作需要留存的,應報局黨組或主管領導批準。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二
關于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33篇供借鑒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及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是我單位的保密工作領導機構,在市委、市政府保密工作委員會和保密局的指導下,依照國家保密法規、省市保密規章制度及本制度,負責檢查、督促我單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條保密工作要貫徹黨中央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突出重點,積極防范,確保安全,便利工作的方針,該保密的堅決保住,該公開的堅決公開,發揮保密工作的服務和保障作用,為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服務。
第二章保密范圍和秘密等級第四條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單位保密范圍主要包括:
(一)上級保密部門或上級其它部門下發的國家秘密載體;
(二)其它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應該保密的事項。
第五條密級劃分。根據秘密事項的重要程度、接觸范圍和失密后的危害大小,將密級劃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一)絕密級。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二)機密級。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
(三)秘密級。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六條上級機關及其它各單位的來文按文件所標密級管理。凡未列入保密范圍,又不宜公開的事項,應作為內部事項妥善管理。
第七條下列事項不屬于國家秘密,但應當作為內部事項管理,不得擴散:
(二)各種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措施、內部文件、資料及印章;
(三)單位主要領導的電話號碼、家庭住址及其它有關資料。
第三章保密領導機構和職責第八條單位設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領導和指導我單位保密工作。第九條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指示;
(四)建立保密崗位責任制;
(五)制定保密工作計劃,做好保密宣傳和教育工作;
(六)對涉及國家秘密的保密要害部位及涉密計算機系統,采取保密技術防范措施;
(七)監督和檢查保密工作落實情況,指導并組織追查失、泄密事件;
(八)研究和改進保密工作,努力解決保密工作存在的問題;
(九)向保密委員會和保密局匯報我單位保密工作情況,完成上級交辦的事項。
第十條單位配備專(兼)職保密員,主要任務是:
(三)向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匯報保密工作情況。
(二)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事項;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項;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事項;
(八)不在不具備保密條件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和物品;
(九)不在普通電話、手機、傳真、明碼電報及普通郵件中傳遞或談論秘密事項;
(十)不攜帶秘密文件、資料、物品等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第十二條定密工作責任制(一)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公文、會議記錄、計算機存儲介質等的定密、變更、解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審查。審查工作必須定期進行,將重點涉密部門的文件資料列為重點審查對象,發現有漏定或錯定密級的必須及時加以提醒和糾正,情況較重、屢教不改的必須嚴肅批評教育或按有關規定予以必要的處分。
(二)公文擬稿時要依法定密。各部門具體承辦人員要根據“誰發文、誰定密”的原則,確定工作中產生的事項是否屬于國家秘密。對屬于國家秘密的,應當擬定密級,并提出定密依據交由單位辦公室審核。
(三)單位辦公室必須確定專人對擬定的公文內容進行審核,同時在文稿審批單密級欄內擬定密級,如屬國家秘密事項,則按所需保密等級定為“秘密”、“機密”或“絕密”,并依據《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規定》確定保密期限;如系公開事項,則定“無密”;如屬內部事項,則定“內部”,不得使之處于空白。區分的標準和依據是《國家秘密及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
(五)文件密級一經確立,其傳遞、核稿、簽發、蓋印、封發、保管、清退、移交、銷毀等各個環節,均必須履行嚴格的登記手續,并按照文件規定的級別、范圍進行傳遞。
第十三條載體和密品管理制度(一)各類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的管理必須由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
(二)查閱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只準在保密室(或檔案室)內查閱。查閱時原則上不能復制,確因工作需要復制的,必須經原制發機關、保密局和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由專人復制。復制后的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必須嚴格登記,標明復制單位、份數和日期。復制件按原件的同等要求嚴格管理,閱辦后按規定立卷、歸檔或清退。
(三)傳閱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須經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閱讀范圍;閱讀涉密文件要在辦公室進行;外出遞送涉密文件過程中,不準辦理與遞送文件無關的事,且必須兩人同行,必要時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借用涉密文件、資料須經主要領導批準,并于借用當天退回。
(四)傳遞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不準用普通郵件郵寄,不準用沒有加密設施的辦公設備傳輸秘密文件。
(五)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必須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內,并經常檢查保密情況;管理人員在工作調動或退休時,必須把自己經管的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全部移交,并認真辦理移交手續。
(六)各類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應當定期清查、清退。如有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除制發機關規定清退時限的須按時清退外,其它的一般每季度向保密局清退一次。需銷毀的廢舊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須由單位辦公室統一送到上級保密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銷毀,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四條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制度(一)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用、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的規定,確保國家秘密信息安全。
(二)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用、管理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對外提供內部信息和資料以及用戶名、口令等內容;計算機系統要經常檢查,防止漏洞,禁止通過網絡傳遞涉密文件,嚴禁涉密軟件、光盤、u盤、移動存儲介質等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
嚴禁接收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利用電子郵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當發現國際互聯網計算機信息網絡中有涉及國家秘密信息時,應當立即向上級保密部門報告。
(四)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用、管理人員要定期備份重要數據,復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儲工具損壞造成數據丟失。備份工具可采用專用光盤、硬盤、u盤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五)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用、管理人員調離時應將有關材料、檔案、軟件移交給其他工作人員,調離后對需要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接替人員應對系統重新進行調整,重新設置用戶名、密碼。
(六)涉密專用計算機系統應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嚴防泄密、竊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應與所處理信息的密級要求相一致。
(七)涉密專用計算機系統的機房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與境外機構駐地、人員住所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并定期進行保密技術檢查。
(八)涉密專用計算機系統一般不允許他人參觀和提供對外服務,因特殊情況接待外來人員,要履行審批手續,并明確接觸的范圍和內容,未經批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機房。
(九)涉密專用計算機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絡相連接,必須實行物理隔離。
(十)涉密計算機的維修應由本單位人員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并確保涉密信息在維修過程中不被泄露;不具備自行維修涉密計算機的,應當委托保密部門認定的涉密計算機維修定點單位進行維修。
(十一)涉密計算機在維修過程中,不得隨意下載、復制或自行處理涉密文件、資料;因維修必須下載、復制或其他方式處理的,須經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批準,不擅自保存和擴大涉密信息知悉范圍。
(十二)有機密級以上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原則上不送定點單位維修,應請定點單位派專人到本單位維修,并指定專人全程監督,確保國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三)需要更換、報廢的涉密計算機,必須徹底清除涉密信息,不能自行清除涉密信息的,應當委托定點單位清除,沒有徹底清除涉密信息的計算機,不得擅自處理和另作他用。
(十四)需購置涉密計算機,必須滿足國產標準,同時是國家保密局、公安部、安全部認定的產品。
(十五)涉密計算機委托給非定點單位維修,由此導致泄密事件的,將按照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四)在無密級的報刊、資料、書籍中不得轉載秘密文件、資料;
(五)出國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接受境外新聞媒介的采訪、邀請等各種旨在獲取我國情報信息的活動;在非自愿的情況下,遇到國外新聞記者或有關人員的采訪時,應以外交辭令應對或婉拒。
(四)與會人員一律關閉所攜通訊工具;
(六)會議印發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嚴格管理,會后按登記清單及時收回;
(九)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場所、住所進行保密檢查,不得有文件、筆記本等遺漏。
第五章獎勵與懲處第十七條凡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集體或個人由上級保密部門或本單位依照規定給予獎勵或表揚:
(一)在危急情況下,保護國家秘密安全者;
(二)對泄露或盜取國家秘密的行為進行斗爭或及時檢舉者;
(三)發現他人泄密或可能泄密時,立即采取措施,從而避免或減輕損害程度者;
(四)在保密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者;
(五)一貫盡于職守,從事保密工作事跡突出者。
第十八條凡泄露國家秘密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根據情節輕重,按照干部(職工)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九條對泄露國家秘密尚不夠刑事處罰,但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從嚴從重給予行政處分:
(一)泄露國家秘密造成嚴重后果者;
(二)以謀取私利為目的故意泄露國家秘密者;
(三)雖然泄密情節較輕,但多次泄密或泄密數量較大者;
(四)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從而造成損害國家利益者。
第二十條泄露國家秘密,情節輕微,認錯態度好的,可以酌情從輕或免予行政處分。
借鑒。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三
第一條: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證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公司所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善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第六條: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4、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5、公司員工人事檔案,薪資待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6、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7、其他經公司確定為應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策,通告,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公司機密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1、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個性嚴重的損害。
2、機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嚴懲嚴重的損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損害。
第八條: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秘級:
2、公司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狀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4、屬公司秘密事項但不能標明密級的,透過口頭通知,傳達接觸范圍的人員。
第九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第十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使用者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務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及個性授權人員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商業機密,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帶給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具有屬于公司秘密資料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方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取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3、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4、確定會議資料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七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給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并罰款五千元并酌情賠償公司所以受到的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職責:。
1、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窮取,出賣公司秘密的;。
2、故意或過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十九條:本制度規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四
1、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保密法》,自覺保守黨和國家秘密,保守工作機密。
2、明確保密主要事項和范圍。實驗局機關涉密事項主要是:中央、省、市和本局具有保密內容的文件、文稿及領導同志不宜公開的講話和指示;尚未公開的干部調配和推薦名單,以及考核、審查情況;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辦公會議、民主生活會、各科室會議記錄及暫不能公開的會議內容;來信來訪和案件方面不宜擴散的內容;各類干部(職工)名冊、各種印信、證件、內部電話記錄、收發文件登記簿及工作筆記本等。
3、樹立經常性保密意識。自覺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絕對不記錄、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得在私人通信、電話中涉及工作機密,不得在公共場所和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不得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4、做好保密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保密材料的印刷、收發、傳遞、閱辦、清退、保管、歸檔、移交和銷毀等,都要嚴格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防止丟失。不得翻印、復印帶密級的文件。秘密文件必須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地方,平時工作使用的,要注意隨時入柜加鎖。秘密文件及秘密事項存入計算機或其他存儲介質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密、泄密。
5、嚴格控制涉密文件的傳閱范圍,不得隨意擴大。秘密性會議,不得讓無關人員參加。
6、外出工作或開會,一般不得攜帶密級文件,必須攜帶的要經領導批準,并采取嚴密措施保管,用畢及時歸還。
7、注意新聞保密。向報社、電臺等媒體投遞新聞稿件,不得將不宜向社會公開的事項提供給媒體,一時難以把握的,應交分管領導審定。
8、涉密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定機定人定號,做好登錄口令設置,并登記備案。
9、嚴格保密獎懲制度。對保密工作成績突出的人員要予以表揚或獎勵;對違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五
一、本制度適用于全系統各單位、各部門。
二、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保密法》,自覺遵守《保密守則》。
三、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直屬單位應在本單位設立本級保密工作管理委員會,由本單位一名領導擔任主任,主管本單位和下屬機構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員會受同級黨組織的領導,業務上受上級保密委員會的指導。
四、保密委員會應根據需要配備專職(兼職)保密干部。
五、保密委員會負責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省委、省政府和國家質檢總局的有關規定,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各單位的涉密工作;組織制定本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及具體措施;負責涉密文件、計算機、通信設備的管理;開展保密宣傳教育、獎勵和處分。
六、密件經辦、保管部門(單位),應設立專門的機要(保密)室(柜),密級文件應單獨保存在密件專夾、專卷、專柜或密件庫中,確定專門機要人員集中保管。機要(保密)室內嚴禁會客,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七、凡機關收到密級文件(含密碼電報、內部資料、刊物等),統一由機要人員簽收、拆封、登記、分發、保管。根據密級歸檔立卷,絕密級密件必須單獨立卷保存,機密(含)以下密件,可按檔案分類歸檔立卷,每卷密級,依卷內最高密級的密件定密。
八、涉密文件運行的每個環節,都必須在規范的文件登記薄上進行登記,必須清楚地記載密件的密級、產生密件的機關(單位)、發件機關(單位)、密件的名稱或主要內容,收、發時間及密件的編號、頁、份數等,經辦人員在對實件驗證、登記后簽字受理。凡領導同志親啟件,要送領導同志或其指定的專人代收、代拆。
九、不準將密級文件隨意亂放和擅自外借。機關工作人員每日下班前,應將密級文件妥善存放,未經允許,不得將密級文件攜帶回家閱讀或辦理,不準在家屬、親友、熟人和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機密,不準攜帶密級文件上街、出差或旅游,不準在公共場所翻閱密級文件和談論有關內容。
十、局機關的機密事項(包括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情況),在未正式公開之前,不準外傳。個人記載的有關機密內容的筆記本,應妥善保管。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的記錄按密件要求,由專人保管。對已定密的文件材料,由專人專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調閱。
十一、未經允許,不準擅自抄錄、打印或復印密級文件。經批準打印或復印的密級文件由機要室登記、傳閱、保管。絕密文件一律不得抄錄、打印或復印。參加有關會議帶用的文件和會議印發的文件,必須及時交機要室登記處理,個人不得保管。
十二、嚴格按照擬定的范圍傳閱、傳達密級文、電。不得自行擴大密級文、電的閱讀范圍,避免在閱、辦密級文、電的同時接待外部人員來訪。下班時應檢查辦公桌上是否存留密級文、電。文件辦理結束后,應及時退交機要人員保管。
十三、查閱密級檔案,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未經允許,不準帶出檔案室。
十四、嚴禁濫印、亂發會議秘密文件、資料。會議期間印發的秘密文件一律標明密級,統一編號,登記分發。會上的講話未經批準,不得隨便整理記錄轉發。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住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文件、筆記本等。
十五、嚴格執行稿件送審制度。對各類信息、稿件都要進行保密審查,界限不清的,要及時向局保密委員會請示、報批。未經批準,機關全體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接受境內外記者采訪,經批準后,在接受采訪過程中,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十六、涉密計算機及系統不得進入互聯網,涉密信息網絡必須與公共信息網進行物理隔離,絕密級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計算機及系統中存儲和傳輸。
十七、嚴格上網信息保密審查制度。信息上網必須經過信息提供單位的嚴格審查和批準,對是否涉及國家秘密不清楚的,應由局保密委員會進行保密審查,經保密組織負責人審批。
十八、機要交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機要交通保密規定和工作紀律》,攜帶密級文件,離開本單位進行傳遞、會簽、會印時,必須乘本機關車輛辦理。
十九、不準在無保密措施的郵政和電信設備上傳輸秘密信息(如寄郵件、打電話、使用手機、發電報和傳真等),不準在公共信息網上傳輸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二十、下發、上報、轉發的有關密級文件應按規定在左上角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并在郵件上加蓋機密印戳,由機要部門掛號發出。禁止用普通或掛號信件郵寄和個人私自攜帶。
二十一、定期對涉密文件進行清查,對保密期限屆滿的文件及時納入非密管理。對保密期限不明確且具有較長期保存價值或涉外需要的密件,可主動呈請密件產生機關作出密級變更的答復。得到密件密級變更的決定后,應及時在相應的密件上作出標志,并按變更后的密級進行管理。
二十二、需要銷毀的文件、材料、資料和涉密磁盤、計算機硬盤,要登記造冊,經主管領導審查批準后,須有兩人以上監銷,在保密部門指定地點銷毀。
二十三、清理文件一般每季度或半年進行一次(有要求的除外),絕密文件每月清查一次。清查文件時要注意檢查文件、附件是否完整,并及時登記。
二十四、在外事活動中,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遵守外事紀律,不得擅自將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攜帶出境,謹防泄密、失密。
二十五、涉密人員調動、離職和機構變動時,應有領導有組織地將原有的全部文件、電報、資料進行認真清理、登記造冊,對需要移交的文件、資料、應全部移交機要或檔案部門,并嚴格辦理移交手續。
二十六、機要室、檔案室、打字室、微機室、閱覽室和各單位內設機構都要認真做好保密工作,加強安全防范。
二十七、保密委員會要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及時糾正存在問題,堵塞漏洞,對造成失泄密的單位和個人,視情況予以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六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及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單位****領導小組是我單位的****領導機構,在市委、市政府****委員會和保密局的指導下,依照國家保密法規、省市保密規章制度及本制度,負責檢查、督促我單位的****。
第三條****要貫徹黨中央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突出重點,積極防范,確保安全,便利工作的方針,該保密的堅決保住,該公開的堅決公開,發揮****的服務和保障作用,為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服務。
第二章保密范圍和秘密等級。
第四條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單位保密范圍主要包括:
(一)上級保密部門或上級其它部門下發的國家秘密載體;。
(二)其它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應該保密的事項。
第五條密級劃分。根據秘密事項的重要程度、接觸范圍和失密后的危害大小,將密級劃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二)機密級。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
范圍,又不宜公開的事項,應作為內部事項妥善管理。
第七條下列事項不屬于國家秘密,但應當作為內部事項管理,不得擴散:
(二)各種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措施、內部文件、資料及印章;。
(三)單位主要領導的電話號碼、家庭住址及其它有關資料。
第三章保密領導機構和職責。
第八條單位設立****領導小組,具體領導和指導我單位****。第九條單位****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的方針、政策、法規、指示;。
(四)建立保密崗位責任制;。
(五)制定****計劃,做好保密宣傳和教育工作;。
(六)對涉及國家秘密的保密要害部位及涉密計算機系統,采取保密技術防范措施;。
(七)監督和檢查****落實情況,指導并組織追查失、泄密事件;。
(八)研究和改進****,努力解決****存在的問題;。
(九)向保密委員會和保密局匯報我單位****情況,完成上級交辦的事項。
第十條單位配備專(兼)職保密員,主要任務是:
(三)向單位****領導小組匯報****情況。
第四章各項保密規定。
第十一條全體干部職工應遵守的保密規定。
(一)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
(二)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事項;。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項;。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事項;。
(八)不在不具備保密條件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和物品;。
(九)不在普通電話、手機、傳真、明碼電報及普通郵件中傳遞或談論秘密事項;。
(十)不攜帶秘密文件、資料、物品等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一)單位****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公文、會議記錄、計算機存儲介質等的定密、變更、解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審查。審查工作必須定期進行,將重點涉密部門的文件資料列為重點審查對象,發現有漏定或錯定密級的必須及時加以提醒和糾正,情況較重、屢教不改的必須嚴肅批評教育或按有關規定予以必要的處分。
(二)公文擬稿時要依法定密。各部門具體承辦人員要根據“誰發文、誰定密”的原則,確定工作中產生的事項是否屬于國家秘密。對屬于國家秘密的,應當擬定密級,并提出定密依據交由單位辦公室審核。
(三)單位辦公室必須確定專人對擬定的公文內容進行審核,同時在文稿審批單密級欄內擬定密級,如屬國家秘密事項,則按所需保密等級定為“秘密”、“機密”或“絕密”,并依據《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規定》確定保密期限;如系公開事項,則定“無密”;如屬內部事項,則定“內部”,不得使之處于空白。區分的標準和依據是《國家秘密及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
(五)文件密級一經確立,其傳遞、核稿、簽發、蓋印、封發、保管、清退、移交、銷毀等各個環節,均必須履行嚴格的登記手續,并按照文件規定的級別、范圍進行傳遞。
第十三條載體和密品管理制度。
(一)各類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的管理必須由單位****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
(二)查閱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只準在保密室(或檔案室)內查閱。查閱時原則上不能復制,確因工作需要復制的,必須經原制發機關、保密局和單位****領導小組批準,并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由專人復制。復制后的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必須嚴格登記,標明復制單位、份數和日期。復制件按原件的同等要求嚴格管理,閱辦后按規定立卷、歸檔或清退。
(三)傳閱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須經單位****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閱讀范圍;閱讀涉密文件要在辦公室進行;外出遞送涉密文件過程中,不準辦理與遞送文件無關的事,且必須兩人同行,必要時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借用涉密文件、資料須經主要領導批準,并于借用當天退回。
(四)傳遞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不準用普通郵件郵寄,不準用沒有加密設施的辦公設備傳輸秘密文件。
(五)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必須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內,并經常檢查保密情況;管理人員在工作調動或退休時,必須把自己經管的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全部移交,并認真辦理移交手續。
(六)各類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應當定期清查、清退。如有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除制發機關規定清退時限的須按時清退外,其它的一般每季度向保密局清退一次。需銷毀的廢舊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須由單位辦公室統一送到上級保密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銷毀,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四條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制度。
(一)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用、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的規定,確保國家秘密信息安全。
(二)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用、管理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對外提供內部信息和資料以及用戶名、口令等內容;計算機系統要經常檢查,防止漏洞,禁止通過網絡傳遞涉密文件,嚴禁涉密軟件、光盤、u盤、移動存儲介質等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
(三)計算機應用、管理人員使用具有互聯網訪問權限的計算機訪問互聯網及其它網絡時,嚴禁瀏覽、下載、傳播、發布違法信息和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嚴禁接收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利用電子郵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當發現國際互聯網計算機信息網絡中有涉及國家秘密信息時,應當立即向上級保密部門報告。
(四)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用、管理人員要定期備份重要數據,復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儲工具損壞造成數據丟失。備份工具可采用專用光盤、硬盤、u盤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五)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用、管理人員調離時應將有關材料、檔案、軟件移交給其他工作人員,調離后對需要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接替人員應對系統重新進行調整,重新設置用戶名、密碼。
(六)涉密專用計算機系統應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嚴防泄密、竊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應與所處理信息的密級要求相一致。
(七)涉密專用計算機系統的機房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與境外機構駐地、人員住所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并定期進行保密技術檢查。
(八)涉密專用計算機系統一般不允許他人參觀和提供對外服務,因特殊情況接待外來人員,要履行審批手續,并明確接觸的范圍和內容,未經批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機房。
(九)涉密專用計算機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絡相連接,必須實行物理隔離。
(十)涉密計算機的維修應由本單位人員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并確保涉密信息在維修過程中不被泄露;不具備自行維修涉密計算機的,應當委托保密部門認定的涉密計算機維修定點單位進行維修。
(十一)涉密計算機在維修過程中,不得隨意下載、復制或自行處理涉密文件、資料;因維修必須下載、復制或其他方式處理的,須經單位****領導小組批準,不擅自保存和擴大涉密信息知悉范圍。
(十二)有機密級以上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原則上不送定點單位維修,應請定點單位派專人到本單位維修,并指定專人全程監督,確保國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三)需要更換、報廢的涉密計算機,必須徹底清除涉密信息,不能自行清除涉密信息的,應當委托定點單位清除,沒有徹底清除涉密信息的計算機,不得擅自處理和另作他用。
(十四)需購置涉密計算機,必須滿足國產標準,同時是國家保密局、公安部、安全部認定的產品。
(十五)涉密計算機委托給非定點單位維修,由此導致泄密事件的,將按照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第十五條公開發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四)在無密級的報刊、資料、書籍中不得轉載秘密文件、資料;。
(五)出國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接受境外新聞媒介的采訪、邀請等各種旨在獲取我國情報信息的活動;在非自愿的情況下,遇到國外新聞記者或有關人員的采訪時,應以外交辭令應對或婉拒。
第十六條會議工作保密制度。
(四)與會人員一律關閉所攜通訊工具;。
(九)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場所、住所進行保密檢查,不得有文件、筆記本等遺漏。
第五章獎勵與懲處。
第十七條凡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集體或個人由上級保密部門或本單位依照規定給予獎勵或表揚:
(一)在危急情況下,保護國家秘密安全者;。
(二)對泄露或盜取國家秘密的行為進行斗爭或及時檢舉者;。
(三)發現他人泄密或可能泄密時,立即采取措施,從而避免或減輕損害程度者;。
(四)在****中做出重要貢獻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者;。
(五)一貫盡于職守,從事****事跡突出者。
第十八條凡泄露國家秘密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根據情節輕重,按照干部(職工)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九條對泄露國家秘密尚不夠刑事處罰,但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從嚴從重給予行政處分:
(一)泄露國家秘密造成嚴重后果者;。
(二)以謀取私利為目的故意泄露國家秘密者;。
(三)雖然泄密情節較輕,但多次泄密或泄密數量較大者;。
(四)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從而造成損害國家利益者。
第二十條泄露國家秘密,情節輕微,認錯態度好的,可以酌情從輕或免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由單位單位****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七
1、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機密。技術秘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且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非專利技術和技術信息。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
1、3公司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接觸到企業商業秘密的高級員工,例如: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秘書等對保守公司秘密負有個性的職責。
1、4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2、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項規定的范圍以及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2、2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個性嚴重的損害;。
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2、3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技術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狀況為機密;。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人、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2、4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一般與密級相對應,特殊狀況外標明。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3、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3、2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務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3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3、4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帶給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3、5具有屬于公司秘密資料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取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資料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3、6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透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3、7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接到報告,應立即作來源理。
3、8出現下列狀況之一者,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帶給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9公司與全體員工簽訂《員工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書》,《員工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書》以書面形式簽訂,協議附后。
3、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內,員工應履行下列義務:。
1)嚴格遵守本企業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業技術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業技術秘密;。
3)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利用該技術秘密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3、11對高級員工實行“競業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秘書等高級員工的以下行為:。
1)自行設立與本公司競爭的公司;。
2)就職于本公司的競爭對手;。
3)在競爭企業中兼職;。
4)引誘企業中的其他員工辭職;。
5)引誘企業的客戶脫離企業;。
6)在離職后,與企業進行競爭的其他行為。
3、12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協議,均需設置“保密條款”,對合同對方增設保密義務。“保密條款”應當包含以下資料:。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業秘密范圍;。
2)合同對方以及合同對方的任何員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條款的約束;。
4)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不可將內含保密信息的資料、文件、實物等攜帶出保密區域;。
6)不相關的員工不可接觸或了解商業秘密;。
7)保密信息應當在合同終止后交還;。
8)保密期限在合同終止后仍然持續有效;。
9)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明確的違約職責。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綜合管理部。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八
第一條為加強對單位涉密人員的保密管理,全面規范單位的保密工作,跟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及其實施辦法,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稱的涉密人員是指在工作中產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觸國家秘密的人員。
第三條在涉及絕密級國家秘密崗位工作或承擔任務的人員為核心涉密人員;在涉及機密級國家秘密崗位上工作或承擔任務的人員為重要涉密人員;在涉及秘密級國家秘密崗位上工作或承擔任務的人員為一般涉密人員。
第四條單位根據涉密人員工作任務、工作崗位和職責范圍的實際涉密情況綜合界定其涉密等級。
第五條涉密人員的涉密等級界定,由有關部門根據承擔工作任務人員的實際涉密情況,提出名單,部門負責人審核確定后,報送單位領導審批并存檔備案。
第六條單位對涉密人員實行動態管理。涉密人員所在部門根據涉密人員實際工作崗位、工作任務、職責范圍的變化,及時提出調整涉密等級的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送單位領導審批并進行調整。
第七條單位對承擔涉密任務,進入涉密崗位的人員進行嚴格審查,并對審查情況記載備案。重點考評其現狀政治表現、工作表現、學習及遵守保密法規制度和紀律的情況。
第八條所有涉密人員簽訂保密承諾書,明確自己應當承擔的保密責任和義務。
第九條單位按照各級政府有關保密教育制度對涉密人員進行經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十條單位對涉密人員遵守保密制度和紀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況定期進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監督和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十一條涉密人員脫離涉密崗位實行脫密期管理制度,應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資料及物品,并不得解除相關秘密。脫密期一般為:核心涉密人員3年;重要涉密人員2年;一般涉密人員1年。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必要時可適當延長涉密人員的脫密期。
第十二條涉密人員退休后,在其相應的脫密期內仍由單位按在職涉密人員進行管理。借調、返聘人員在涉密崗位工作的按照在職涉密人員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涉密人員申請調動的,經單位同意,先將其調離涉密崗位,待脫密期滿,經單位相關領導批準,簽訂保密承諾書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對于尚在脫密期內需要辦理調動手續的特殊情況,經單位領導批準后,在其人事檔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脫密期,并簽訂保密承諾書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十四條涉密人員在脫密期一般不得辭職。對于確有特殊原因而本人堅持申請辭職的非核心涉密人員,經單位批準,在其人事檔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脫密期,并簽訂保密承諾書后,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第十五條涉密人員不得擅自離職。若本人要求辭職的,按涉密人員辭職規定辦理手續。對不回單位又拒不履行保密義務和手續的,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涉密人員調動、辭職會使國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脅的和國家另有規定不得辭職的,單位可不予批準。
第十七條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對涉密人員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對涉密人員資格審查和等級審定、調動離職等進行批準,并按照小組分工抓好督促落實工作。具體負責以下工作:
(一)涉密人員資格審查;
(二)根據部門初審意見進行涉密人員登記審定和變更;
(三)組織和安排涉密人員簽訂保密承諾書;
(四)組織涉密人員保密教育活動;
(五)根據涉密人員涉密等級擬制保密津貼發放明細;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九
保密工作制度為切實加強我局保密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修訂我局保密工作制度:
(一)涉密文件資料管理1.上級下發的涉密文件、資料,一律由保密辦公室專人領取登記,按規定程序辦理;開會帶回的涉密文件、資料,應先交由辦公室登記后,再按規定程序辦理。
2.嚴格按照涉密文件確定的閱讀范圍,專人送閱讀對象閱辦,并辦理閱辦手續,不得橫傳或由他人代為傳遞,不得擅自擴大涉密文件的閱讀范圍。
3.涉密文件、資料應由保密人員負責統一管理,存放于安全保密的場所,并配備必要的保密設備。
4.借閱涉密文件、資料,須經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同意,在保密人員處辦理借閱手續,用后及時退還,清銷借閱登記。
5.涉密文件、資料一般不得復印、復制,確因工作需要的,須經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批準同意后,才能復印、復制。對復印、復制的份數要進行登記,涉密文件復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6.涉密文件、資料的銷毀,必須造冊逐一登記,經領導簽字后,由辦公室交市保密辦統一銷毀,任何個人不得擅自銷毀。各處室或機關工作人員不得長期保存和私自銷毀秘密文件、資料。
(二)涉密計算機使用管理1.涉密計算機不得直接或間接與互聯網相連,只允許單機形式進行工作,并由專人負責,實行“一人一機”管理。
2.涉密計算機均應設置密碼,密碼的設置,均應遵循不易破譯的原則,如:不采用與自己姓名、出身年月、電話號碼等有關的文字或數字作密碼,不得把密碼告訴他人,也不要把密碼寫在紙上,并應經常更換密碼。
3.涉密信息的查詢、修改、刪除等處理只能在涉密計算機上進行,不得與非涉密計算機進行涉密信息的傳輸。禁止在非涉密計算機上處理、存儲、傳輸涉密信息。
4.含有涉密信息的各類存儲介質,如u盤、光盤等,列入保密管理范疇,由專人保管,并做好記錄。實行備份生成、存儲、借用、銷毀全過程的管理。
5.凡涉及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設備的維修,應保證儲存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并到保密部門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
6.涉密計算機信息在打印輸出時,打印出的文件應當按照相應密級文件管理,打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應當及時銷毀。
7.未按規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計算機造成泄密事件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三)上網信息和上報信息管理1.嚴格遵守《保密法》和《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切實加強和規范網絡保密管理及網絡信息安全保護工作。
2.加強上網信息和上報信息保密工作和網絡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規和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工作人員的網絡安全及信息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郵件傳遞轉發或抄送秘密信息。
3.按照“分管領導負總責、處室負責人具體抓”的原則,切實加強對上網信息保密工作的領導。上網信息工作責任實行三級負責制:即分管信息工作的領導對本部門信息發布、資源提供負總責;相關處室負責人對初審工作負責;信息擬定人員對提供的信息負直接責任。
4.定期對網絡及信息保密安全進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切實杜絕涉密和有害信息的傳播。一旦發現網上失泄密事件或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采取有效的補救措施,并報告保密部門。
5.實行嚴格的上網信息審批制度,按照“誰提供誰負責”和“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堅持“信息提供人員自審,相關業務處室初審和分管領導審簽,特別重要信息由一把手審簽”的原則,切實加強對互聯網上網信息和上報信息的保密管理,嚴防涉密信息上網,確保上網信息安全。未經審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網發布。
(四)機關工作人員保密守則。
1.自覺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嚴守黨和國家秘密。
2.秘密文件、資料應在辦公場所內使用,使用完后應及時將秘密文件、資料交辦公室保管,不得橫向傳閱使用或留存。
3.不得擅自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外出。確因工作需要的,應當經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4.在私人通信和公開發表的文章中,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5.不在非保密筆記本上記錄黨和國家秘密事項。記有秘密事項的保密筆記本必須嚴格保管,不得丟失,用完后交保密辦統一保管、銷毀。
6.傳遞涉密信息,應通過機要渠道;禁止使用普通電話、明碼傳真、手提電話等傳遞秘密事項。
7.不得在公共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涉密信息和內部資料。不得擅自銷毀秘密文件、資料,確需銷毀時,要按要求辦理。
8.發現有泄密情況時,應當及時報告。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十
1、嚴格辦案保密紀律,認真執行紀檢監察機關辦案保密規定,進一步建立和落實辦案保密工作紀律及其職責制。加強對涉案材料、辦案用計算機、移動存儲設備(u盤、軟盤、移動硬盤等)、密碼傳真機、手機的管理。
2、對信訪舉報件由信訪室實行統一登記,集中管理。
3、切實加強對領導同志批示件的管理,個人不得保存領導同志的批示件。
4、嚴格遵守“四不準”。不準打聽、了解不屬于自我職責范圍內的信訪舉報情景和案件情景;不準傳播案情或者向案件當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員及其親友傳遞消息;不準泄露、擴散有關舉報材料、私自向被舉報人透露舉報人的情景和舉報材料的資料;不準未經批準,擅自在新聞媒體上披露正在查處的案件情景。
1、所有秘密文件、有關匯報材料的打印,都必須按照領導批準的發送范圍計算印刷份數,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過程中構成的清樣、廢紙,應及時銷毀。復印、翻印、摘錄秘密文件必須經過批準,并將復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樣保管。
2、對各個渠道收到的密件,由專人負責進行登記、簽收、傳閱、借閱、銷毀,無關人員不得拆封。由領導親啟的信訪件只能由領導本人拆閱。
3、秘密文件傳閱由專人傳遞,并嚴格限制在規定的范圍之內,不得擴大。文件傳閱夾內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傳遞人員要隨時掌握其流向,傳閱完畢后及時清點收存。
4、嚴格秘密文件借閱登記,規定借閱時間,控制“密級”文件閱知范圍,異常是對標有“密級”文件的外借,須經分管機關的副書記批準。
5、下發、批轉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領導批示件、批轉信訪件等),要嚴格登記制度,集中管理。
1、根據“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處理的計算機必須做到專機專用,一律不準直接或間接與其他機關網、國際互聯網連接。非本委局機關工作人員嚴禁使用本單位計算機。嚴禁在上互聯網的計算機存儲、制作、傳遞、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數據以及內部資料。
2、便攜式計算機必須專人保管,不得橫傳或將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換時必須做好交接手續。
3、不得在計算機硬盤中存貯機密級以上文件,秘密級文件必須采取加密措施。
4、在處理涉密文件、信息時,不得有無關人員在場。
5、處理有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必須設置開機密碼,涉密文件必須在文中標明密級,密級與正文不得分離。
6、存貯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動存貯設備(軟盤、u盤、移動硬盤等)必須標明密級,并按同級密件屬性進行保管和傳輸,同一移動存貯設備中存有不一樣密級文件的,按其存貯最高密級文件標密級;存貯過涉密文件的移動存貯設備,即使已刪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級進行保管和傳輸,嚴禁將其帶出機關或辦案點。
7、信息網的公文傳輸(郵件)僅限于紀檢監察機關內部傳輸信息、文件、通知、報表、材料和數據等。
8、涉密載體、涉密設備或配件的維護、更換、維修由辦公室負責,事先必須進行消磁處理,嚴禁私自拿出單位維修。請外單位技術人員到機關維修或維護涉密計算機或網絡,必須登記并有專人監督。
9、涉密載體、涉密設備或配件(計算機、軟盤等)的報廢,需書面報請委局保密領導小組批準,由辦公室處理,不得隨意處置或丟棄。涉密存貯設備的銷毀由辦公室實施,在委局保密領導小組監督下實行不可恢復性銷毀。
1、文印室屬委局機關保密重地,應控制進入文印室人員。室內工作人員要謹慎處理各類文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工作。計算機、復印機、激光打印機、輕印刷設備維修人員進入文印室要進行嚴格監督。
2、密碼機發生故障或出現異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分管領導和省紀委辦公廳總控室報告,由省紀委負責解決;與密碼機相接的計算機出現故障需維修時,必須要將密碼機取下,移出另存并刪除帶有國家機關和機關工作秘密的文件后,單獨請人維修。
3、非工作時間或機房內無人時,報警器要處在良好的工作狀態。密碼設備操作人員每一天下班、節假日要做好密碼設備的安全檢查工作,保證各種設施的完好、到位。
委局所有印章必須明確專人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按要求登記備案。紀委、監察局印章、紀委機關黨支部委員會印章由辦公室保管,使用由分管機關副書記審批。糾風辦印章由糾風室保管。縣紀委、監察局(含糾風辦)印章使用涉及重大事項的報書記簽批。各室印章使用管理由各室駐室負責。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和《國家公務員法》,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機關全體工作人員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必須自覺遵守保密法規、規章,接受保密教育和監督,嚴守國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作斗爭。
第三條本機關成立保密領導小組,由常委會一名領導擔任保密領導小組組長,設立專門保密室,配備專職或兼職保密干部。
第四條保密領導小組在區委保密委員會的指導下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照國家和上級機關制定的保密法規、規章,結合工作實際,負責和開展本機關的保密工作。
(二)指導和監督本機關各部門執行保密法規、規章,對要害部門(部位)及重點人員開展保密檢查。
(三)開展經常性的保密宣傳教育和專、兼職保密員的培訓工作。
(四)查處本機關失、泄密事件,并及時采取補救和安全防范措施。
(五)研究分析本機關保密工作,及時向上級保密委員會匯報保密工作情況。
第五條對機關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嚴格依照《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規定》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并報區委保密委員會審核。
第六條文書保密
(一)文書是指涉及國家秘密的公務文書,即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
(二)收發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由保密室專人負責,對收發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嚴格履行登記、編號、簽收手續。
(三)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須由保密員負責,并履行登記、簽收手續。取送文件不準乘公共汽車和自行車。執行機要任務遇到危急情況時,必須保護秘密文件的安全。
(四)印發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除標明密級、保密期限外,還應在末頁標明發送范圍、印制份數。印制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并嚴格按審批的份數印制,嚴禁多印;臘紙、廢紙應當及時按要求銷毀。
(五)收發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應當按照制發單位規定的發行范圍和閱讀范圍發送和傳閱,不得隨意擴大發行范圍和閱讀范圍。
閱讀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一律在閱覽室進行,不得帶回家閱讀;傳閱文件由保密員負責,上班送閱、下班收回,閱文人員不得留文件過夜。
(六)不得擅自攜帶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外出。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機密、秘密文件外出的,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裝在公文包(箱)內,妥善保管,做到文件不離人,人在文件在。
(七)凡參加各種會議的人員,所帶回的會議文件一律交保密室登記管理,個人不得私留。
(八)本單位所產生的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嚴格按國家秘密及其密級范圍的規定,報區委保密局審定。
(九)無保存價值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一般應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清理并退回區委保密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出售給廢品收購站和其他收購人員。
(十)保密員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內將上年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刊物、文稿等收集齊全,移交檔案室整理歸檔。
第七條復印保密
復印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必須建立嚴格的審批、登記制度,控制復印份數,嚴禁多印、私留;復印件必須標明復印單位、份數和日期,并同原件一樣管理,嚴禁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和案件材料拿到社會上復印。
第八條會議保密
(一)凡有涉及國家以及機關內部秘密的內容,辦公室必須采取措施,提出具體要求,切實做好保密工作。
(二)討論秘密事項的會議,應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內容。會后整理的會議紀要由專人負責保管,防止泄密。
第九條通訊保密
(一)嚴禁使用普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傳送涉及國家秘密事項的信息。
(二)不準使用明傳電報和普通郵政傳遞或郵寄國家秘密件。
(三)嚴禁使用未經加密的傳真機、計算機傳遞秘密信息。
第十條計算機信息的保密
(一)計算機在沒有配備加密設施時,不能進行任何密級文件或數據的傳送和接收。
(二)對涉密的計算機所處理的信息,應當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加強對秘密信息載體的管理,在使用、借閱、傳遞、攜帶、保管、移交等各個環節,應當與秘密文件、資料的管理相同。
(三)計算機的數據庫系統,應指定專人操作,選配政治素質好、保密觀念強的人員管理和使用網絡服務器,重要的數據庫系統和各網絡工作站應設置帳戶名及密碼口令,加強管理,明確保密責任,嚴格保密紀律。
第十一條新聞報道保密
向傳媒發送涉及本機關工作的新聞稿件,必須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常委會分管領導審批。任何人不得將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等進行改寫,向報刊投稿或者編發刊物。
第十二條檔案保密
(一)借閱檔案的人員,不得擅自將檔案轉借給無關人員,不得擅自摘抄、復制密級檔案材料,如確因工作需要摘抄、復制,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嚴禁擅自攜帶檔案到宿舍或公共場所。
(二)外單位人員借閱檔案一律憑所在單位介紹信,經辦公室分管領導批準,必要時請示常委會分管領導批準方能借閱。
第十三條
本機關工作人員發現國家秘密已經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報告并采取積極措施,減輕泄露程度或者避免泄露事件發生。
(一)發生失、泄密事件,當事人應當立即將事件的具體情節如實報告機關保密領導小組,保密領導小組要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區委保密局報告,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將泄密后果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凡拾獲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等,應及時送交機關保密領導小組妥善處理。
(三)當發現有出售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并及時報告機關保密領導小組。
第十四條根據本機關內部機構的工作職能,確定秘書科為保密要害部門。保密室、檔案室、文印室為保密要害部位。
第十五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管理工作由本機關保密領導小組負責,保密管理的具體工作由各秘書科負責。
第十六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實行保密責任人負責制。被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科室的行政負責人為保密責任人,擔任內勤工作的為保密員。
保密責任人的職責是:
(一)對本部門(部位)工作人員經常進行保密教育和組織學習保密知識。
(二)認真執行保密規章制度,經常檢查保密工作情況和督促落實保密措施。
(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失、泄密漏洞,防止失、泄密事件發生;
(四)如實報告和積極協助保密領導小組查處本部門(部位)發生的失、泄密事件;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十二
第一條本單位設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由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保密工作的副秘書長(副主任)、機要局長、保密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辦公室保密工作實施統一組織領導。
第二條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各項保密法規、保密制度和保密紀律,任何情況下都不準泄漏黨和國家秘密。自覺做到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嚴防失泄密事件發生。
第三條做好涉密文電、資料的管理工作。凡存放文件的場所,應按規定采取安保措施,防止失密、竊密;存儲在各種介質中的涉密文電、資料由專人負責簽收、拆封、登記、處理,工作調動時,必須把自己經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按規定控制傳閱范圍,不得隨意擴大;外出開會、辦公不得攜帶涉密文件,確屬工作需要的須經領導同意批準,指定專人管理并履行登記簽字手續;密級文件和資料,要在規定場所閱讀,不準將涉密文電、資料帶出辦公室,離開辦公室時要將其鎖入保險柜內;須送負責同志住所的密級文件,閱后應及時收回,不得讓文件在辦公場所之外過夜;不準私自復制、抄錄和保存涉密文電、資料,確需復制、抄錄的,省委秘密級以下文電、資料要經秘書長或辦公室主任批準,省委機密級以上及中央文電要經省委辦公廳或發文機關批準。
第四條做好涉密文電、資料的清退和銷毀工作。各科室收到的涉密文電資料,要按規定定期清退。銷毀涉密文電、資料要經分管秘書長、主任批準,逐件核對清楚、履行登記手續后,由市公文資料監銷中心統一銷毀,禁止未經批準私自銷毀涉密文電資料,禁止向廢品收購單位出售文件、內部刊物和資料,禁止將涉密文電資料送銷毀工作機構和指定的承銷單位以外的單位銷毀。
第五條不準以私人通信、普通電話、無線電話、對講機、明碼電報等方式傳遞涉密事項;嚴禁密電明傳,明密混用;不準在互聯網上存儲、傳遞、涉密信息和處理內部資料。
第六條不準在家屬、子女以及其他人員面前談論涉密事項。
第七條召開涉及秘密事項的會議,必須要有保密措施,對音響、錄音等設備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會議文件的印發和保管,均應嚴格按照保密規定進行操作;會議文件的印發、保管、記錄、傳達要嚴格按保密規定辦理;與會人員范圍不得隨意擴大;會務人員要經過認真審查。
第八條制發各類文件、資料等要按《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標明密級;如屬摘錄、復制原始涉密文件,必須保持原定密級,不得擅自改變。
第九條在涉外和接待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涉外、接待保密規定和外事紀律,不得泄露黨和國家秘密;不準在外國人面前談論秘密事項;出國人員在出國前必須接受保密教育。
第十條發現失泄密現象,要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十三
體育局保密工作制度 為切實加強保密工作,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相關規定,結合市教育體育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領導
(一)市教育體育局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局機關保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管理。加強對干部職工進行保密知識教育,根據上級保密部門的要求,對局機關的保密工作提出安排意見。加強對保密工作的檢查,每年集中檢查或抽查2次。
(二)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保密規定,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覺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說的不說,不該知道的事項不打聽,絕不利用國家機密謀取個人私利,不得將國家秘密和內部情況向家屬、親友及其他無關人員泄露。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一)公務活動中的保密管理
1.召開涉及秘密事項的會議,必須有保密措施。會前應對參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
2.凡規定不準記錄的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和錄音,未經審核批準,不得報道。
3.會議期間所發的秘密文件、資料須統一編號,登記分發,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資料,按規定及時收回。
4.參加涉密會議的人員,不準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內容。
5.不得將密件帶離辦公室,如工作需要,應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且不能將密件帶到公共場所。
6.印章保管人員要嚴格遵守印章管理使用辦法和保密規定,不得擴散使用印章的保密性公文內容。
(二)公文傳遞過程中的保密管理
1.秘密文件的傳閱,應嚴格登記手續,隨時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丟失。不得擅自擴大傳閱范圍。閱讀秘密文件、資料不得私自摘錄和引用,因工作需要非記不可的,要妥善保管,但不能全文摘錄。
2.發送秘密以上文件、資料,必須統一交機要員辦理或派專人送達。任何人不得在傳真機上傳送密件。
3.絕密文件,傳閱完畢立即清退。
4.辦文時,凡文件內容涉密的,承辦人應標明密級、保密期限,局辦公室應審核密級標定的準確性。
(三)重點保密部位的管理
其辦公場所,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2.文印室對秘密文稿的打印要加設密碼并妥善保存;
文秘室應將密件單獨放入保險柜;
機要交換站要將密件妥善存放;
嚴禁個人留存、抄錄和外傳。
3.節假日前要對凡有密件存放的地點進行檢查,如有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四)計算機信息的上網管理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各處室的涉密計算機實行物理隔離,嚴禁在無保密設施的計算機網絡中傳遞國家秘密。不得在電子函件(電子郵件)、聊天室等傳遞、傳播、轉發或抄送秘密信息。
不得泄露領導需要保密的活動日期、路線等內容。
(六)密件的復印管理
復印其他密件,需經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批準。
2.密件復印件視同原件管理。
(七)密件的銷毀。銷毀密件時,應登記造冊,并經分管領導審批,銷毀時需由兩人監銷,不得將密件出售。
三、發生失泄密事件,應及時追查并及時報告保密部門,盡可能挽回損失。對造成危害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處理。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十四
為了保守黨和國家及公司秘密,維護黨和國家利益,維護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保守國家和公司秘密是公司每名員工的義務和職責,關系到國家的安全和公司的發展。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十條保密守則,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按照《保密法》規定程序依法辦事。
公司成立保密委員會,負責對保密工作的領導,由主要領導擔任主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下設辦公室;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保密的日常管理工作。
1、國家和政府各部門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國家、政府各部門機要文件、秘級文件、密碼電報等秘密文件,內部資料、刊物等國家秘密文件、信息,以及保密設備、密碼設備等。
2、集團公司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集團公司密級文件,集團公司重要會議的內部資料、文件,以及重要投資決策、生產經營、財務數據等相關材料和文件。
3、公司秘密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黨政聯席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確定的保密事項和會議未決定的其他保密事項。
(2)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公司對外投資經營活動中需要保密的事項。
(4)公司重要財務資料。
(5)公司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等。
(6)公司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7)公司涉及秘密事項的文件、資料。
(8)保密委員會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項。
1、要切實加強保密工作領導,層層落實保密工作責任。保密工作要層層負責,“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各部門要切實抓好保密工作領導,加強保密工作監督;公司涉密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按照保密法律法規認真履行保密職責。
2、建立保密工作長效機制。保密委員會要定期聽取保密工作匯報,定期和不定期開展保密學習和教育,建立保密工作常態機制,把保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
3、保密委員會要加強保密工作宣傳教育,增強全體員工保密和防范意識,提高員工保密工作能力。
4、公司涉密工作人員要嚴守國家和公司秘密;非接觸公司秘密的人員,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機要、檔案等涉密工作人員,要選擇政治可靠、業務素質好、忠于職守的員工擔任,并保持相對穩定。
5、密級文件的收發、傳閱、清退等工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機要文書管理制度。
6、絕密級、機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非原制發機關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7、國家密級文件不準外帶。公司密級文件不準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時,需經分管領導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8、公司涉密計算機、涉密設備不得上互聯網和內部網絡,其移動硬盤、u盤、軟盤、光盤等涉密移動介質要專機專用,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使用;涉密計算機、涉密設備維修、報廢處理要嚴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規執行。
9、不得使用計算機、傳真機、網絡、移動介質等工具傳播任何涉密文件、資料、信息;未經允許不得對任何涉密文件、資料、信息進行拍照、攝錄、掃描、刻錄等。
10、各部門重要文件、資料要按照保密規定嚴格管理,重要檔案資料要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及時封存或存檔,不得散落在辦公室內或借給他人,文印用過的紙張必須集中到指定地點銷毀,不得當作垃圾倒掉。
11、財務部必須嚴格管理財務憑證及相關資料,保證其安全性和保密性;財務數據應定期備份,確保財務電子數據完整不丟失。
12、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守則,不許對外泄露機密文件和資料,不準將密級文件、材料帶出檔案室。檔案查閱要按規定執行。
13、打字、復印人員按涉密人員嚴格管理,做到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看的絕對不看;未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密級文件、資料。
14、公司涉密人員要自覺遵守保密紀律,勇于同失密和泄密現象作斗爭。
15、公司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企業秘密,如發現失密和泄密事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要害部位范圍:機要文書室、財務室、檔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1)切實落實保密要害部位工作責任。要害部位所在部門負責人承擔領導責任;要害部位工作人員對保密工作具體負責。
(2)要加強保密要害部位管理。要害部門負責人要切實加強保密管理,開展經常性安全保密檢查,切實落實各項保密措施;要害部位工作人員要切實履行保密責任,按照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3)保密要害部位要安裝必要的防火防盜設施,確保安全;嚴禁在保密要害部位開展與本職業無關的活動;嚴禁非本部位人員長時間滯留。
(4)保密要害部門工作人員必須嚴格管理和使用好涉密設備,按程序和要求處理涉密信息的收發和報送,確保涉密設備、重要資料等安全、完整,工作人員離開時,要隨時將門鎖好,每天下班時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電源、報警設備、門窗等進行安全檢查,確保保密安全工作無遺漏。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十五
為更好地貫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結合管委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以全面規范管委會的保密工作。
1、一切文件收入和發出必須登記在冊,不允許任何人不經登記擅自帶走文件。
2、凡有密級的文件、資料原則上不能復印,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須嚴格遵照市有關文件規定,辦理報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復印。
3、復印后的密級文件、資料必須嚴格登記,按原件的同等要求嚴格管理。
4、黨、政會議記錄須經黨政主要領導批準后方能查閱。
5、絕密級文件、資料等,必須嚴格執行上級規定,定期回收、上繳,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資料,清理時必須履行登記審批手續。
1、召開各種帶有保密內容的會議不得使用無線話筒。
2、凡帶有保密內容的會議,要嚴格控制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并要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嚴守保密紀律。
3、要嚴格管理帶有秘密內容的會議記錄,凡有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一律不得記錄,也不得錄音。
4、印制會議秘密文件、資料,必須按章登記入冊、發放、保管。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資料,不得在任何媒體上公開或張貼。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資料的內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管委會內各種出版物要嚴格把關,出版主編要負責出版物的保密審查工作。
1、涉外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保密法規和管委會的各項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提供帶有密級的文件、資料等,必須經管委會領導以及上級保密部門的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
3、一切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設備等,必須嚴格管理,不得隨意讓外籍人士接觸。
4、涉外工作人員不得攜帶密級文件、資料參加任何涉外活動。
1、凡帶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內容的計算機、軟盤、u盤等移動儲存介質,必須有專用的保管地點、鎖定密碼、專人保管,各項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來儲存國家秘密文件、資料、信息及有關保密內容的計算機,必須嚴格檢查該計算機的安全情況。
3、對電子信息人員要加強保密意識教育,并要落實崗位責任制。
1、嚴格執行上級機關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規定,接受各級保密機關的監督和檢查。
2、建立計算機信息系統崗位責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責任人。網絡主機管理必須專人負責。
3、凡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信息、資料,不得在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
4、網上如有發現信息,應及時向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和管委會領導匯報,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擴散。
5、建立檢查監督制度,定期對管委會網絡進行安全保密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嚴格堵塞泄密漏洞。
1、凡含有保密內容的科技科研產品、設備、資料、著作,必須登記造冊,嚴密管理。
2、未經辦理審批手續,不得擅自公開或泄露任何科技秘密。
3、凡屬國家秘密的科技成果和產品,必須專人保管,嚴格管理。
1、嚴格執行密級文件、資料等的傳遞保密制度,必須專人負責,并要履行簽發簽收手續。
2、機要通訊員傳遞文件時,不得進入公共場所。
3、傳遞機密級以上文件、資料時,必須用專人專車接送。如傳遞絕密級文件、資料的,必須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電話(含手提電話)、明碼電報傳送密級文件的內容,也不得密電明復。
1、非閱文范圍內的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密級文件、資料等須經管委會領導的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后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保密法規,嚴守國家秘密。
2、查閱密級文件、資料時,只準在保密室(或檔案室)內查閱。
3、查閱密級文件、資料時,不得摘抄、復印,確需摘抄、復印的,必須經管委會領導同意,并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1、必須建立復印機專人管理與使用制度。
2、負責復印的工作人員不準承接復印標有密級標志的文件資料、講稿、刊物、圖紙等業務,對要求復印上述內容的有關人員,應予以拒絕。
3、凡復印內部或密級文件、資料的須按章辦理審批、登記手續,并一律由保密室人員負責復印。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十六
一、引言(150字)。
在現代社會,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職業選擇的多樣化,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進入事業單位工作。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行政組織形式,其獨特的工作制度對于員工的工作和發展產生著深遠的影響。在過去的一段時間里,我有幸在一家事業單位工作,通過與同事的互動、與領導的溝通以及自身的實踐,我深刻感受到了事業單位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和對個人成長的影響。下面,我將結合自身經歷,就事業單位工作制度心得體會進行探討。
事業單位工作制度是基于《公務員法》以及各類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其核心是公平、公正、公開。這些制度規定了員工的權利和義務,明確了工作目標和要求,保證了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其中,嚴格的招聘制度和考核制度是最有發展前景的優秀員工得到認可和提拔的保障。事業單位工作制度的特點之一是穩定性,一經錄用將會得到相對穩定的職業發展和薪酬體系,這為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力提供了動力。另外,事業單位工作制度突出了公益性和服務性,員工需時刻以公眾利益為出發點,不斷提升自身專業水平,追求卓越。
三、積極踐行工作制度(300字)。
在實際工作中,我深刻體會到了積極踐行事業單位工作制度的重要性。首先,準確理解和遵守制度規定是基礎。在新員工入職培訓時,公司對各項制度規定都作了詳細的解釋,對其他員工來說,也是一直以來的學習和實踐過程。作為一名員工,要時刻牢記制度規定,不僅要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理解背后的意義,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其次,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是實踐工作制度的關鍵。與領導、同事之間的溝通和合作是工作能否順利推進的重要保障。在工作中,我努力培養自己的溝通技巧,與同事建立起良好的工作關系,形成了互助互利、共同成長的合作氛圍。最后,靈活運用制度規定,掌握職業發展的機會。在職業發展的過程中,制度規定是一把雙刃劍,既保證了公正性,也收縮了個人的自由度。但聰明的員工能夠靈活運用這些規定,發揮自己的特長和能力,實現個人的價值。
四、深化自我認知和職業發展(300字)。
事業單位工作制度對每個員工的職業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通過遵守和踐行制度,我逐漸認識到自己的優勢和不足,并開始有針對性地發展自己的職業能力。首先,制度注重公正和公平,尤其是制定了公開透明的考核制度。在每次考核中,我都能夠了解到自己的不足之處,并通過學習和培訓來不斷提升自己。而且,制度也為員工提供了職業發展的途徑和機會,比如通過不同的崗位輪崗,提升自己的綜合能力。在我個人的職業發展中,我曾主動要求參與一些特殊項目,以拓寬自己的領域,并通過這些經歷逐步積累和展示自己的能力。
五、總結(250字)。
通過與事業單位工作制度的接觸和實踐,我深刻認識到了事業單位工作制度對于員工和組織的重要性。事業單位工作制度不僅保障了員工的權利和利益,也為員工的職業發展提供了穩定和有序的環境。然而,作為員工來說,不僅要準確理解和遵守制度,更要積極踐行,不斷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養。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個人的職業價值和事業的目標。因此,我將繼續努力學習和實踐,不斷提升自身能力,為事業單位的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同時,我也呼吁更多的人關注事業單位工作制度,積極參與其中,共同推動社會進步和發展。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十七
二、設立xx市xx局保密委員會,負責對xx局系統(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保密工作實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員會由一名局領導任主任,成員包括辦公室、行政處、監察室、對外處、規劃計劃處的負責司志,并實行按業務線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和執行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對保守國家秘密和內部工作秘密的領導。
(二)組織和領導全系統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
組織保密工作活動實施保密法制宣傳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識。
(三)具體辦理確定密級、變更密級和解密的審批工作。
(四)確定本系統各單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崗位責任制,負責對涉密人員的審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承擔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保密組織和政府保密工作部門交辦的保密工作。
(六)負責對夕、宣傳資料的保密審查。
(七)組織對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計算機系統和機要通信設備的保密技術防范。
(八)監督和檢查本部門、本系統保密工作落實情況。
(九)負責查處系統內的泄密事件,研究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泄密損失。
四、保密委員會實行例會制度,每半年召開一二次會議,傳達上級有關保密工作指示,通報保密工作清況,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每年度對保密工作進行總結。
五、保密委員會主任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負責本系統保密工作的組織領導。
(三)負責組織本單位、本系統的保密檢查工作。
(四)負責向上級保密組織請示匯報工作。
六、保密委員會副主任的主要職責:
(二)負責組織完成本單位和檢查、指導本系統的日常保密工作、
(三)負責保密宣傳教育、培訓的組織工作。
(四)完成主任交辦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保密委員會成員的主要職責:
(一)依照職權范圍負責本部門的保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二)及時向保密委員會請示匯報保密工作〕。
八、保密領導人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國家保密法規,組織指導、協調做好本部門、本系統的確定密級的工作。
(二)按照本級保密審批權限,做好定密的審批工作。
九、保密責任人的主要職貴:
(一)負責對本處室、本業務線的人員進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員熟知有關保密工作的法規制度和保密知識,增強保密觀念。
(二)對本處室、本業務線業務涉及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負責確定具體的秘密事項并制定專項保密措施。
十、保密技術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監督、檢查、指導本系統計算機信息網絡及各和技術設備的專項保密管理工作。
(二)對本系統在保密工作中涉及的保密技術問題提出保密要求,從技術上確保國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一、市局保密干部和專職保密員負責本委日常的保密工作。機關各處室設兼職保密員一人,具體負責本處室的日常保密工作。
十二、保密干部和保密員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保密工作的要求,經常宣傳、檢查、督促指導本系統的保密工作。
(二)負責木部門在工作過程中產生的國家秘密載體(包括文件、資料、圖紙、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總結。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十八
近年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經濟的進步,事業單位在我國的發展越來越迅速,成為了國家發展的支柱力量。然而,在事業單位的日常運營中,保密問題卻顯得尤為重要。為了加強保密工作,提高員工的保密意識和能力,各級事業單位都積極開展保密教育。在不久前參加的一次事業單位保密教育培訓中,我深受啟發,體會頗多。
首先,我意識到保密是事業單位工作的基礎。在事業單位工作中,有大量涉及國家機密和商業機密的工作,如不嚴格保密,將會給國家和企業造成嚴重的損失。因此,作為一名事業單位從業人員,必須時刻牢記保密的重要性,做到保密工作責任到位。這次保密教育培訓不僅讓我明白了這一點,還提醒了我保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和危害,讓我更加堅定了保密的決心。
其次,我了解到保密教育是一項全員參與的需求。在培訓中,我注意到,無論是領導還是普通職員,無論是年輕人還是老年人,都會受益于保密教育。大家共同聽講、研討,結合自身工作實際,交流保密方面的經驗和問題,形成了共識和共同進步的合力。通過與不同領域的專家和同事的互動,我不僅充實了自己的保密知識,還增強了團隊合作的意識和能力,這必將對事業單位保密工作的深入開展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再次,我認識到保密教育是一種精神文化的傳遞。在保密教育中,專家和領導們向我們展示了許多先進的保密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工作經驗,并分享了成功的保密案例。這些先進經驗和成功案例,不僅是保密技巧和方法的傳授,更是保密文化和精神的傳承。通過接觸這些成功的保密實踐,我們不僅能夠吸納借鑒,更能感受到一種責任感和使命感,激勵我們在工作中更加注重保密,更加努力地發展和創新。
最后,我想強調保密教育是一種循序漸進的過程。在培訓中,專家們講述了保密法規和政策,介紹了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流程,并與我們共同探討了保密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和應對方法。通過培訓的階段性學習和實踐,我們不斷地提高了保密意識和能力,逐步形成了科學合理的保密思維和工作習慣。同時,保密教育還通過考核和評價,督促我們做到理論聯系實際,不斷提升自己的保密水平。
總之,在這次事業單位保密教育培訓中,我深刻地認識到保密意識和能力是每一個從業人員必備的素質,也是事業單位保密工作的關鍵。保密教育的開展不僅僅是一種制度的要求,更是一種文化的傳遞。通過保密教育,我們不僅學習到了專業知識和技能,更接受了一種使命和責任,激勵我們更加努力地工作。我相信,只有通過不斷地保密教育和培訓,我們才能夠不斷提高自身的保密能力,為事業單位的發展和國家的繁榮做出更大的貢獻。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十九
作為一名在事業單位工作多年的職員,我深刻認識到事業單位工作制度給我們帶來的巨大好處。這種制度為我們提供了穩定的職業發展平臺和良好的工作環境,讓我們有機會施展才華、取得成就,同時也為我們提供了保障和福利。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分享我對事業單位工作制度的心得體會。
首先,事業單位工作制度給予我們穩定的職業發展平臺。在事業單位,我們有正式的錄用程序和晉升機制,可以為我們提供穩定的職業發展機會。無論是初入職場的年輕人,還是有一定工作經驗的職員,都可以通過努力工作和不斷學習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質,獲得晉升的機會。這種制度讓我們不再為了飯碗而擔驚受怕,相反,我們可以專注于工作,并為自己的職業規劃和發展目標而努力。
其次,事業單位工作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環境。在事業單位,我們不用像一些其他行業一樣面臨競爭激烈的工作環境和高強度的工作壓力。我們可以在相對輕松和舒適的環境中工作,有充足的時間來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并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和設施來提高工作效率。這種工作環境讓我們能夠更好地發揮自己的能力和才華,提供了更好的工作體驗和生活品質。
再次,事業單位工作制度為我們提供了保障和福利。在事業單位工作,我們不僅有穩定的工資和職位,還有嚴格的工作時間和工作權益保護。我們可以享受到相對較長的帶薪假期、醫療保險、養老金等福利待遇,可以有保障地享受自己的勞動成果。此外,我們還可以參加各種培訓和學習活動,提升自己的知識和技能,為自己的個人發展奠定基礎。
最后,事業單位工作制度鼓勵我們追求個人發展和進步。在事業單位,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和特長選擇適合自己的發展方向,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事業單位提供了各種培訓和學習機會,鼓勵我們不斷學習和提高自己的能力。我們可以參加各種學習班、培訓課程,通過個人努力和學習成果來實現事業的成功和個人的成長。
總的來說,事業單位工作制度在許多方面給我們帶來了巨大好處。它為我們提供了穩定的職業發展平臺和良好的工作環境,為我們提供了保障和福利,并鼓勵我們追求個人發展和進步。作為事業單位的一員,我深感榮幸和自豪,將會繼續努力工作,發揮自己的才華,為事業單位的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二十
一、為加強學校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發生,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的保密范圍主要包括:
1)上級已定密的文件、資料、領導人的重要講話;
2)有保密性質的報刊、電報、電話記錄、錄音錄像、來信、來訪筆錄;
4)考試、考查前的各學科試題及考過并封存的試卷;
5)教職工的人事檔案和政審材料,未經公布的人事任免、獎懲決定,黨員組織發展計劃;
6)校領導在小范圍內的談話、講話及討論的主要問題;
7)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暫不公開的文件材料;
8)未公開的招生方案、畢業生分配、推薦方案;
9)學校財務計劃、報表及有關資料;
10)學生對教師教學情況的.評議材料、教師業務檔案和學生檔案;
11)學校發展的長遠規劃、重要教學設施、設備的有關資料;
12)重要的基建圖紙、資料;
13)學校節假日保衛工作的安排和布置情況;
14)其他需保密的事項。
三、學校辦公室是學校保密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密工作。
四、實行保密工作領導責任制,學校各級領導在其職權范圍內對保密工作承擔領導和管理責任,各科室、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該科室(部門)保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五、學校全體教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保密法規和學校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發生。
六、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保密守則》,全體教工必須做到:
1、不該說的機密不說,不該問的機密不問,不該看的機密不看,不該記的機密不記;
2、不隨便翻閱與已無關的文件,不把密件帶回家中或帶到公共場所,不私自抄錄、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給不該看的人閱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3、未經辦公室許可,不準復印、翻印和照抄秘密文件。
4、不得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件傳達、發送秘密事項。
七、學校各科室、各部門或教工個人出售、處理廢舊報刊、圖書資料應進行嚴格檢查,防止秘密資料遺失。
八、機密文件、圖紙、檔案資料要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定期清理,確保安全。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學校檔案室和辦文場所。
十、加強保密教育,增強保密觀念。學校每年對全體教職工進行1至2次保密安全教育,定期進行保密安全檢查。在節假日前要組織重點檢查,年終搞好保密大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堵塞漏洞。
十二、嚴格保密紀律,建立相應獎懲制度,對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揚或獎勵,對違反保密法規或保密紀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進行嚴肅處理。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二十一
第一條 為加強對單位涉密人員的保密管理,全面規范單位的保密工作,跟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及其實施辦法,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涉密人員分類和等級界定
第二條 本制度中所稱的涉密人員是指在工作中產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觸國家秘密的人員。
第三條 在涉及絕密級國家秘密崗位工作或承擔任務的人員為核心涉密人員;在涉及機密級國家秘密崗位上工作或承擔任務的人員為重要涉密人員;在涉及秘密級國家秘密崗位上工作或承擔任務的人員為一般涉密人員。
第四條 單位根據涉密人員工作任務、工作崗位和職責范圍的實際涉密情況綜合界定其涉密等級。
第五條 涉密人員的涉密等級界定,由有關部門根據承擔工作任務人員的實際涉密情況,提出名單,部門負責人審核確定后,報送單位領導審批并存檔備案。
第六條 單位對涉密人員實行動態管理。涉密人員所在部門根據涉密人員實際工作崗位、工作任務、職責范圍的變化,及時提出調整涉密等級的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送單位領導審批并進行調整。
第三章 涉密人員審查與保密責任書簽訂
第七條 單位對承擔涉密任務,進入涉密崗位的人員進行嚴格審查,并對審查情況記載備案。重點考評其現狀政治表現、工作表現、學習及遵守保密法規制度和紀律的情況。
第八條 所有涉密人員簽訂保密承諾書,明確自己應當承擔的保密責任和義務。
第四章 涉密人員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九條 單位按照各級政府有關保密教育制度對涉密人員進行經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十條 單位對涉密人員遵守保密制度和紀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況定期進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監督和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五章 涉密人員流動管理
第十一條 涉密人員脫離涉密崗位實行脫密期管理制度,應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資料及物品,并不得解除相關秘密。脫密期一般為:核心涉密人員3年;重要涉密人員2年;一般涉密人員1年。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必要時可適當延長涉密人員的脫密期。
第十二條 涉密人員退休后,在其相應的脫密期內仍由單位按在職涉密人員進行管理。借調、返聘人員在涉密崗位工作的按照在職涉密人員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涉密人員申請調動的,經單位同意,先將其調離
涉密崗位,待脫密期滿,經單位相關領導批準,簽訂保密承諾書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對于尚在脫密期內需要辦理調動手續的特殊情況,經單位領導批準后,在其人事檔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脫密期,并簽訂保密承諾書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十四條 涉密人員在脫密期一般不得辭職。對于確有特殊原因而本人堅持申請辭職的非核心涉密人員,經單位批準,在其人事檔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脫密期,并簽訂保密承諾書后,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第十五條 涉密人員不得擅自離職。若本人要求辭職的,按涉密人員辭職規定辦理手續。對不回單位又拒不履行保密義務和手續的,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涉密人員調動、辭職會使國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脅的和國家另有規定不得辭職的,單位可不予批準。
第六章 職責劃分和保障措施
第十七條 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對涉密人員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對涉密人員資格審查和等級審定、調動離職等進行批準,并按照小組分工抓好督促落實工作。具體負責以下工作:
(一) 涉密人員資格審查;
(二) 根據部門初審意見進行涉密人員登記審定和變更;
(三) 組織和安排涉密人員簽訂保密承諾書;
(四) 組織涉密人員保密教育活動;
(五) 根據涉密人員涉密等級擬制保密津貼發放明細;
事業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優秀22篇)篇二十二
一、全局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工作法律和紀律,嚴格執行,確保黨和國家秘密的安全。
二、局辦公室負責保密工作的組織協調,并確定一名保密檢查員負責日常保密工作。各處室均須確定一名處級干部負責本處室保密工作。
三、各處室起草的公文,需要確定密級的,須經局辦公室依據保密規定確定密級、保密期限和發文范圍。所有標定密級的文件和資料,在局機關文印室、省委機關文印中心、省政府機關文印中心以及局領導批準的其他有保密措施的印刷廠印刷。
四、嚴格文件收發、分送、借閱、清退登記制度。局辦公室專人負責文件的傳閱和管理。各處室文件的管理也要責成專人負責,嚴防泄密。工作人員調離工作崗位時,應將本人保管、借用的公文移交、清退。
五、有密級的文件須通過機要通信傳遞。不得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和非機要信件傳遞內容。標有密級文件的復制,要從嚴控制,確需復制的,須經局辦公室批準。凡絕密文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復制和抄錄。匯編秘密文件,要按照編入文件的最高密級進行管理。嚴禁攜帶文件、資料和筆記本回家或出入公共場所。工作人員出差原則上不準攜帶秘密文件,工作確實需要的.,應經局領導批準,并且采取相應的保密管理措施。
六、查閱文書檔案、人事檔案,須經局辦公室、人事處負責人批準。外單位查閱檔案須提供單位介紹信。查閱檔案須在檔案室進行。復制檔案須經局領導批準。
七、向新聞單位提供數據資料、投發稿件、出版書籍、通過非機要通信渠道郵寄刊物,不得涉及保密事項。
八、需要銷毀的所有文件、文字材料、磁盤以及報紙雜志等,都必須定期交由局辦公室統一處理。凡有密級的文件,要認真登記,經處室負責人審查簽字。擬銷毀的文件資料應經局保密檢查員檢查,至少由二人監銷,保證不丟失。
九、各處室使用的微機,凡存儲有內容的,須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十、機要室、檔案室、信息庫、文印室均屬保密工作關鍵部位,非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長時間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