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中,應急預案是確保社會運轉正常的基礎,每個單位都應該制定和完善自己的應急預案。在提供這些范文的同時,我們也希望大家能從中獲取一些思考和學習的機會,以便更好地面對突發情況。
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一
選冶車間、合作選廠作為公司的一個重要生產部門,在生產過程中存在一定的事故隱患,選冶車間、合作選廠針對安全生產方面出現的不安全情況,對車間、合作選廠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做好職工安全思想工作,并制定車間、合作選廠員工人身傷害事故對應預案,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設備檢修前,必須切斷電源,在操作箱上,掛好“有人作業、禁止合閘”標志牌,然后開始作業。
一般規定,運轉設備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停車:
(1)處理故障;
(2)更換部件;
(3)設備部件局部調整;
(4)調整皮帶松緊;
(5)清掃設備衛生;
(1)有毒藥劑的保管、領用、制備與添加,必須建立上鎖和專人負責制。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藥房。
(1)發現有人觸電,應盡快使觸電者擺脫電源。如斷開開關。
或用相應的絕緣物體挑開,斷開導線;遠離開關,可采用短路辦法使斷路器跳閘。
(2)迅速搶救。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多為假死,應立即搶救,在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許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和心臟按摩為主。
(1)照明不良;
(2)設備布局不合理。
工作服要做到三緊(袖口緊、領口緊、下擺緊),不允許戴手套、圍巾;不允許穿涼鞋、高跟鞋、女工或留長發的工人,應戴安全帽。
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二
為了正確、迅速和有效地處置起重機械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真正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預案。
1、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起重機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組建本單位應急隊伍,并進行培訓和演練等。
事故處理辦公室:運搬工區技術組。
可能發生事故地點:機修班車間、電車班車間、地面充電室、井下充電室。
2、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的事故處理,及時報告事故現場情況,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揮和協調工作,對事故現場實施保護性措施,對難以解決的緊急情況做出反映安排;成員根據指揮積極參與救援工作。
1、重物失落事故、擠傷事故、墜落事故、觸電事故、機體毀壞事故。
2、各類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原因:
(1)安全管理不科學、規章制度不健全,不按要求去操作,圖省力,習慣作業。
(2)起重機械與建筑物或其它設施的安全間距不符合規定。
(3)操作者素質不高,技能低,不會識別和預測危險性,導致判斷決策失誤。
(4)安全裝置不全或部件失控。作業場所堆放物太高,遮擋了起重司機視線。
(5)選擇吊具、吊點不適合、綁匝方法不正確,致使物體墜落。
(6)起重工違章作業。
(7)指揮人員指揮信號不當或司機誤接信號且誤動作。
3、各種人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重大事故。
1、建立健全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起重司機必須持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簽發的安全資格操作證。
3、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操作或使用。
4、安全防護裝置應每天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始終保持其安全性能的完好可靠。
5、按規定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及時對其進行檢修或大修,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6、按規定要求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檢查和指導。
1、起重機械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實施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首先自救的原則,在場的行政最高領導為當然的總指揮,暫負責整個事故現場的救護工作。
2、事故現場行政職務最高者在指揮救援事故的同時,親自或安排他人以最短的時間通知分管礦領導,并簡要說明事故現在的情況。
3、分管礦領導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以最快的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程序進行實施。
1、發生事故后,現場的行政最高職務人員為當然的指揮者,應根據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并及時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安監部門匯報。
4、做好事故現場的拍照留檔,消除可能的隱患,盡快恢復安全生產。
5、根據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作出處理意見,接受事故教訓。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調度室:xxxxxxxxx。
安監處:xxxxxxxxxx。
單位值班:xxxxxxxxxxx。
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三
一、危險特征:
1.違章操作包裝機、機械手;
2.開關不靈活。
二、目前控制情況:
1.操作人員對操作規程不熟悉。
2.加防護照。
三、情景假設:
將手伸到包裝機內送摸,不慎將手指割傷。
四、應急:
1、立即發出應急呼救,應急組員迅速進入值班主任室拿醫療器械、包扎傷口。
2、通知各部門主管組織應急人員送醫院處理傷口。
3、車間主管填寫事故發生(年、月、日、班次)經過。
4、上報總經辦。
5、查找事故發生根源。
6、對出產不安全行為的典范身分作出分析。
7、針對安全出產注意事項在班前班后會上進行強調,加強員工的意識。
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四
1.1為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電力生產方針,堅持防御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危急事件的預測、預防為基礎,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重點,以全力保證人身安全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長效管理和應急處理機制為根本,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將危急事件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遼寧大唐國際錦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窒息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本預案。
1.2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規定》等相關規定而制定。
2概況。
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五
碼頭工程需要大型起重設備,現場作業人員密集,存在頻繁的交叉作業,如發生意外,極易造成群死群傷,影響較大,起重作業安全是本工程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2.1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
2.2.1搶救人員優先的基本原則;
2.2.2控制事故擴大優先的基本原則;
2.2組織機構及職責:見(3.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3.1起重機有省、市技術監督部門檢測證書,起重船有《船舶檢驗證書》,船員有《適任證書》,起重司機、起重指揮工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書。
3.2船舶水上不下安裝作業前到海事局辦理《水上水下作業施工許可證》及《航行通告》。
3.3起吊作業鋼絲繩、卡環和繩套等配套設施須有質量合格證。
3.4起重作業“十不吊”須嚴格執行,“十不吊”內容有: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楚;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吊裝;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
3.5選用的繩具、卡環須與被吊物重量相匹配,不得起吊氣瓶、壓力容器,爆破危險品等高危物品,禁止使用施工現場的起重機械吊運人(施工作業人員)。
3.6起重機械安全裝置(限位裝置、行程開關、超載保護、超力矩保護、信號、喇叭等)完好,作業過程中須開啟。
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六
根據起重設備拆裝的特點,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物體打擊、高空墜落、機械傷害、觸電、倒塌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急求援組織就迅速地投入到搶救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現場搶救組:項目部安全部負責人為組長,安全科全體人員為現場搶救組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項目工程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工程搶救工作,向各搶救小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并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19、120、企業就援指揮部、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公安部門求援或報告災情。平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住在工地現場,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項目部應急組長抵達工地前,值班者即為臨時就援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應配備下列救援器材;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通訊器材、交通工具等。
應急小組成員在項目安全教育時必須附帶接受緊急救援培訓。
培訓內容: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各類重大事故搶險常識等。務必使應急小組成員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較熟練地履行搶救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電話:
副組長:電話:
報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急救電話:120。
工地發生安全事故后,企業、項目部除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外,還應按下列規定報告有關部門:
1、輕傷事故:應由項目部在24小時內報告企業領導、生產辦公室和企業工會:
2、重傷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工會組織:
3、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監督部門、工會組織和人民檢察機關,填報《事故快報表》,企業工程部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應到達現場。
4、立即組織事故分析會,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行為,應追究其責任,并按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七
應急處理副總指揮:副經理。
成員:安全員、財務主管、裝卸隊長、裝卸班長、業務員。
應急指揮部設在煤場辦公室:23533。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
(2)、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隊伍訓練演習;
(3)、保證搶險所需經費并配置必要的物資、設備;
(4)、決定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信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行動,必要時作出請求有關方面援救的決定。
(5)、向上級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6)、總結事故教訓。
三、事故現場的應急措施。
副指揮在人身傷亡事故發生初期、公司應急預案啟動前,需要完成匯報、實施緊急救護、維護事故現場、維持正常運行等工作,這對后續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其具體工作有以下幾方面:
(1)人身傷亡事故發生后,由安全員指定專人維護事故現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嚴防二次傷害,同時上報應急處理總指揮。
(2)副指揮應指派專人引導相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
(3)副指揮根據事故現場實際情況,利用現場資源,采取可靠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如:火災撲救可啟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觸電事故可啟用《觸電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并指定有經驗的人員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對受傷害的人員進行救護。
(4)事故現場人員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技能,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救護,如:心肺復蘇(人工氧合)、外傷包扎等,同時應迅速聯系就近正規醫院進行專業救護。
四、相關部門的應急措施。
針對人身傷亡事故的特殊性,即人的生命受到傷害,以下相關部門應迅速采取措施:
(1)值班干部在接到報告后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實施救治同時立即向公司應急處理總指揮報告,并應與當地120急救中心聯系,請求支援。
(2)安全員及業務員在接到報告后,應迅速進入、封鎖事故現場,維護事故現場治安,并全面收集事故資料,引導外來救援人員進行搶救工作,協助醫務人員搶救傷員。
應急指揮部在接到人身傷亡事故報告后,應根據人身傷亡事故發生的實際情況適時啟動應急預案,各小組在接到通知后,進入應急狀態。根據人身傷亡事故的類別,執行以下處理程序。
(1)現場指揮組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維護正常的換裝作業,同時根據需要在事故現場設置隔離,并指派人員到現場進行巡視,采取措施,盡快控制起因物、致害物的狀態,在盡量保護事故現場的前提下,使其恢復至無害狀態,待查。
(2)安全員要封鎖事故現場,維護事故現場治安,并全面收集事故資料。
(3)醫療救護組應根據人員傷害情況,采取相應的救治措施,并應正確指導轉移受傷人員;救護人員在救治傷員過程中還要做好自我保護。
(4)其他專業組根據現場指揮組的實際需要,及時提供援助。
(5)善后處理組在事故發生后要做好受傷害人員家屬的接待、安撫及保險索賠工作。
六、及時填寫《事故處理整改書》,并上報有關部門。
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八
對塔式起重機事故發生后進行緊急處理,最大限度的保護職工生命和減少國家財產的損失,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塔式起重機,拆、裝及作業施工中,塔式起重機在施工中發生倒塌事故時。
3.1項目經理。
3.1.1應急救援總指揮、分工、全面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3.1.2有權采取一切可能手段,以控制和減少事故擴大,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
3.1.3授予相關人員相應的應急救援處理權。
3.2項目部主管生產副經理。
3.2.1應急救援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現場防護搶險工作。
3.2.2當項目經理不在現場時,擔任現場總指揮工作。
3.3項目主管技術副經理。
3.3.1組織技術部門編制、修訂、評審塔吊應急救援預案。配合應急救援小組對該預案進行演練,在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修訂,以使預案達到完善、實用。
3.3.2配合相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并做好詳細記錄。
3.3.3當項目經理、項目主管生產副經理不在現場時,擔任應急總指揮工作。
3.4技術部負責編制、修訂、評審應急救援預案。
3.5質安部。
3.5.1協助技術部門編制、修訂、評審應急救援預案。
3.5.2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3.6工程部。
3.6.1協助技術部編制、修訂、評審應急救援預案。
3.6.2組織進行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并提出改進建議。
3.6.3發生事故時,組織搶險隊進行搶險、營救,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
3.7器材部。
3.7.1協助技術部門進行應急救援的編制、修訂、評審工作。
3.7.2落實解決應急救援預案工作中的有關物資及所需設施。
3.8搶險機構。
3.8.1搶險組織機構。
3.8.2應急指揮中心設在項目經理辦公室。
5.1警戒隔離物資:警戒柱、警戒線等。
5.2物資存放地點:應急器材庫。
5.3人員急救設備:急救箱、急救藥品、擔架。
5.4物資存放地點:醫療藥品設備室。
5.5減損防護物資:鋼管、鋼絲繩、卡具、卸夾等。
5.6物資存放地點:現場倉庫。
各種材料機具設備的使用說明書,塔吊驗收記錄,應急預案及作業指導書。
應急救援搶險小組由項目部現場員工組成,平時進行搶險、救援方面的學習和培訓,當事故發生時,即可投入應急搶險和救援工作。
8.1應急聯絡。
8.1.1險情發生后,事故現場第一目擊者迅速向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出求救信號。求救信號的方式可以采用呼喊、口信、通訊工具等一切可能方式。
8.1.2應急指揮中心接到險情信息后,立即做出下述應急反映。
8.1.2.1迅速通知搶險救援小組,立即進行現場搶險工作。
8.1.2.2通過通訊工具,立即與外部機構聯絡,向相關部門、公安、醫院、消防、環保等部門聯絡,請求救援。
8.1.3應急聯絡單位、地址、電話:
8.2.1警戒隔離:搶險隊員在事故現場周圍用警戒樁、警戒帶等物資在現場設置警戒隔離區,非搶險隊員不得進入警戒區域,以防止發生連鎖事故,為更好的進行搶險救援創造條件。
8.2.2人員疏散:搶險隊員將事故現場被困受傷人員,及時組織轉移到安全地帶,并將現場非搶險隊人員轉移出事故現場。
8.2.3人員搶救:搶險隊員將受傷人員從事故現場解救出來,并進行現場急救處理。
8.2.4控制險情:搶險隊員使用預備的應急物資,對有進一步發展趨勢的險情進行加固或拆除等控制措施,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8.2.5設置向導:在事故現場出入口通道邊安排引導人員,引導救險車輛人員物資等迅速準確地投入事故現場。
8.2.6記錄事故發生后,由質安部門有關人員對事故的發生、發展、以及搶險救護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為事后的調查、分析提供原始資料及依據。
現場搶險工作完成后,由項目部主管技術副經理組織項目有關部門和人員,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發生、發展等方面的情況調查形成相關的調查資料(記錄、存檔)。
10、相關文件:
10.1《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程序》。
10.2《危險源辨別、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程序》。
10.3《應急預案與相應控制程序》。
10.4公司危險源、環境因素清單。
10.5塔吊作業指導書(措施、方案)。
本應急預案經預演,修訂后形成正式文件,經項目經理審閱、批準,上報公司總工批準備案,傳達到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學習、執行。
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九
為有用防止突發性機械設備、機械傷害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削減事故傷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出產法》,結合本項目實踐,制定本預案。
一、本項目可能發生的機械設備、機械傷害事故。
1、機械設備性能發生故障,造成某些部件脫落、斷裂,造成本身或吊件墜落傷人、傷物。
2、機械設備性能發生故障,造成漏電、制動失靈,操作人員觸電,車輛沖出路面傾翻。
3、操作人員不按規程操作,造成周邊人員、車輛、物器傷害。
4、施工人員不按施工安全規程施工,不注意自己衣著穿戴,造成自身傷害。
1、各單位要加強對機械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經常性地組織操作人員研究機械原理及操作規程,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排查設備故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消除隱患。
2、各單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并熟悉設備的構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術要求,嚴禁操作人員違規操作,機械設備帶“病”作業。
3、教育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注意周圍環境,保護本人,不傷害他人。教育其他員工按項目施工安全要求施工,與施工機械堅持安全距離;注意本人衣著穿著,防止被機械卷入,造成人身傷害。
三、應急救援救援準配。
1、建立應急救濟帶領組。經理部、分經理部突發事件應對帶領組即就是經理部、分經理部坍塌事故應急救濟帶領組。
2、經理部、分經理部有關本能機能部門平時要做好應急救濟的物資、技術準備。
四、響應與應急救援。
1、事故呈報流程按項目部《突發事件預案》規定執行。
2、事故一旦發生,事故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項目部《突發事件預案》領導組、部門分工,調動人、機、物、器,首先搶救受害人,疏散危險區域內人、機、物、器,切斷事故蔓延鏈條,控制現場。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應根據規程和現場情況提供技術支持,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受害人經臨時處置后,需緊急救治的應立即送往醫院治療。如需要外部支援,指揮部應及時通知地方相關部門,請求援助。指揮人員應利用一切資源盡快消除事故隱患。
3、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確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等。
五、應急救援技術措施。
1、漏電觸電。若機械設備出現漏電觸電現象,當事人應及時向工區負責人或應急救援領導組報告,采取有效的搶救措施。若操作人員觸電,應盡快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實施搶救。
2、剎車失靈。上坡時出現剎車失靈,不能脫檔,松掉油門,靠邊行駛,將發動機熄火,利用手制動將車停住,然后找人處置。下坡時出現剎車失靈,掛低速檔行駛,不能將發動機熄火,靠邊行駛,行駛至平坦的地方將發動機熄火,利用手制動將車停住,然后找人處置。
3、晉升設備事故。當晉升設備呈現事故時,立行將現場人員迅速撤離,通知應急救濟小組,組織人員對井架、電動葫蘆(卷揚機)、聯接件的安全隱患進行處理。
六、善后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后,經理部、分經理部和相關部門,應做好善后處置,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的有關單位及個人物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做好生產恢復工作。
七、事故調查處理。
應急救濟結束后,經理部、分經理部要組織有關部門或協助上級調查組,對突發事件的原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進行調查評估,并依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突發事件做出處理。
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十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在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后,迅速、高效和有序地進行應急處置工作,避免事態擴大,最大限度地將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電控分廠生產、生活秩序的正常運行,根據電氣公司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確定的重大事故類別及危險目標,制定本辦法。
一、 人身傷害應急處置工作原則
1. 人身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遵循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社會相結合的原則。
2. 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或者配合人身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 最大限度地保護好現場,以便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二、 人身傷害應急處置指揮中心及其成員單位職責
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置指揮中心由部門領導和有關部室人員組成,具體負責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領導工作。
1. 人身傷害應急處置指揮中心的組成:
電氣公司人身傷害應急處置指揮中心由公司基層負責人組成,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部,指揮中心電話:7828937 。 人身傷害應急處置指揮中心成員名單:
總 指 揮:陳海龍
1
副總指揮:韓剛 鄧煉春
成 員:李旋 劉肖 易素霞 郝子翔 張樹武 吳闖
袁野 王禹 程福 楊乃彪 劉昌
三、 公司人身傷害處置指揮中心內設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指揮中心安全組、事故調查和治安組、搶險應急處置組、善后保障組、專家組等五個工作組。其基本職責和組成人員如下:
1. 安全組
組 長: 韓剛
副組長: 劉肖
成 員:李璇
主要職責:
(1)負責向各組傳達處置指揮中心負責人指令;
(2)負責與各組的聯系,掌握督促各組的工作;
(3)負責向人身傷害應急處置指揮中心報告各組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4)負責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的匯總和上報;
(5)負責報送救援指揮中心請求外部援助和通知相關方;
(6)負責落實人身傷害事故防范措施和提出處理意見;
(7)負責配合上級部門的人身傷害事故調查處理;
(8)負責人身傷害事故報告相關資料的收集和事故報告的編制;
(9)應急處置指揮中心交辦的其它工作
2. 人身傷害搶險處置組
組 長:鄧煉春
副組長:郝子祥
成 員:王禹 劉昌。
主要職責:
(1)負責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
(2)負責搶救受害人員,安全轉送傷員,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
(3)負責組織人員撤離,指揮自救和互救工作,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現場救護工作;
(4)負責做好現場清理,降低危害程度;
(5)應急處置指揮中心交辦的其它工作。
3. 人身傷害事故調查組
組 長:陳海龍
副組長:張樹武
成 員:易素霞 袁野。
主要職責:
(1)負責事故現場的勘察與警戒;
(2)負責提出并劃定事故的高危險區、危險區、緩沖區和安全區;
(3)負責事故現場的攝錄像,并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
(4)負責搜集與事故有關的物證、人證和資料;
(5)負責查明人身傷害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和責任;
(6)負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的保護,維護事發現場和區域治安交通秩序;
(7)負責疏散人身傷害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
(8)負責處理與人身傷害事故有關的其它治安問題;
(9)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其它工作。
4. 人身傷害善后保障組:
組 長:吳闖
成 員: 程福 楊乃彪。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傷員的醫療救治;
(2)負責傷亡人員的撫恤、安置;
(3)負責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接待;
(4)負責遇難者遺體、遺物的處理;
(5)負責組織調度應急救援所需的器材、藥品等急救物資;
(6)應急處置指揮中心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 人身傷害應急處置施救的基本措施
車間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 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它人員;
2. 迅速采取措施,切斷有關的各類管道及有關設備,控制危險源,降低事故危害程度;
3. 對存有危險化學品有壓力容器爆炸事故以及鍋爐爆炸殃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時,要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五、 人身傷害應急處置辦法的啟動
1. 啟動辦法
1) 電氣公司人身傷害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后,立即請示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負責人,經同意啟動本預案,并通知電氣公司應急處置指揮中心其他成員。
2) 電氣公司人身傷害應急處置指揮中心成員及其各分組成員應立即組織趕赴事故現場,開展工作。
3) 本預案啟動后,人身傷害應急處置指揮中心安全組通知有關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搶險搶救組通告廠事故應急處置單位立即派施救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2. 救援終止
1) 由人身傷害應急處置指揮中心宣布事故救援終止。
2) 按照局有關特大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向事故調查組提供事故調查處理所需的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六、 人身傷害事故報告程序及主要內容
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后,事故單位必須立即向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辦公室報 告。應急處置指揮辦公室立即向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負責人報告。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辦公室按照國家、省、集團公司及勘探局規定的程序和時限首先向總公司安全監督站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如下:
1. 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 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 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4. 事故發生原因及事故性質的初步判斷;
5. 事故已造成的危害和影響,事故可能繼續造成的危害和影響;
6. 事故搶救處理情況、現場的情況和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
7. 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處置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8. 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十一
適用于公司所屬項目部施工現場,應對可能發生的起重傷害事故(隱患)的應急措施范例。
(一)發生起重傷害事故的潛在原因分析。
(1)起重機械操作人員無證上崗.
(2)塔吊作業范圍內施工,且無防護設施.
(3)塔吊無專業指揮人員。
(4)塔吊作業時,吊物捆扎不牢,機磚等零碎材料吊裝無定型工具.
(5)起重機械限位失靈,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
(6)起重機械無應急斷電開關。
(7)起重機械傳動機構未進行防護或防護不嚴。
(8)無交接點檢記錄,控制箱無鎖。
(9)吊車支腿基礎不牢、不平。
(10)違反“十個不準吊”。
(11)誤操作。
(12)卷揚機滾筒及鋼絲繩、絞、碾;
(13)升降機升高過程中高空墜落、碰傷、砸傷,升降機傾倒;
(14)升降機提升過程中鋼絲繩拆斷;
(15)升降機升至工作面后,接料過程中吊籠下墜;
(16)升降機運行工程中沖頂和蹲底;
(17)建筑物各樓層的卸料口處,不設置防護門,或設置之后不使用;
(18)物料提升機的地面進料口上方不設置防護棚;
(19)樓層的卸料口處搭設的卸料平臺不規范;
以上條件都是誘發起重傷害事故的重要原因。
(1)人員致殘致死率高。
(2)起重機械傷害可造成劃傷、骨折、截肢等傷害事故,甚至死亡。
(三)防范措施:
(1)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設備檢查、整改和獎罰力度,嚴防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2)加強安全教育力度,提高操作人員防范意識,嚴禁帶病作業,疲勞作業。
(3)為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外梯等起重設備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4)機手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并履行簽字于續。
(5)防護設施到位。
1、集團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成員:
總指揮:總裁。
副總指揮:總經理(分公司經理)。
成員:辦公室主任。
安全生產部部長。
財務部部長。
技術部部長。
建筑器材租賃站公司經理。
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出差在外或有其他特殊情況時,按職務高低或事先安排排序遞補。應急指揮機構設在辦公室。
2、實施救助的醫院及相關外部機構的聯絡。
(1)救助醫院(選擇項目部就近醫院)電話:
(2)急救中心:120公安救助:110消防電話:119。
3、電話報救須知。
(1)說明傷情(案情)和已經采取了些什么措施,以便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哪些急救的準備。
(2)講清楚傷者(案情)發生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幾號,靠近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說明求救者單位姓名(或事故地)的電話或手機號碼以便救護車(支援車輛)找不到所報地方時,隨時通過電話通訊聯系。
(4)通完電話后,應派人到現場外等侯接應救護(援)車輛,同時把救護(援)車輛進入工地的路上障礙及時清理,以利于及時進行救護(援)。
(三)急救設施。
1、急救箱的配備。
急救箱的配備應以簡單的適用為原則,保證現場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據不同情況予以增減,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應救使用。
(1)器械敷料類。
消毒注射器(或一次性針筒)、血壓表、聽診器、體溫表、止血帶、止血鉗、剪刀、氧氣袋、無菌橡皮手套、無菌敷料棉球、棉簽、繃帶、膠布及鑷子等。
(2)藥物類。
消炎藥(常用)、止痛藥(常用)、止血藥(常用)、生理鹽水、酒精、碘酒、高錳酸鉀等。
(3)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項。
有專人保管,但不要上鎖,定期更換超期藥品和敷料,每次急救后要及時補充。
2、應急工具準備。
(1)擴音器、充電燈、電筒、安全帶、高梯、擔架、粗麻繩等。
(2)起重設備常用扳手工具、葫蘆、鋼絲繩、動滑輪、千斤頂等.
(3)設置隔離區用的警戒帶,各類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標志牌。
(4)應急避難場所。
施工現場要安排一間房間用于受傷人員臨時安置場所,房間內要有床和相關急救物品。
3、運行體系準備。
(1)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1.1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本現場安全大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貫徹執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1.2進行學習教育和培訓,使小組成員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常識,同時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相應的素質水平,小組成員每年不少于2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識。
(2)應急救援小組救援程序:
工地應急小組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電話要保證24小時信息暢通,如發生起重傷害事故或重大險情,工作程序如下:
(一)應急小組長接到事故或重大險情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預案,并在5分鐘完成以下工作。
(1)確定事故或險情的性質,大小及危害成度。
(2)將事故和重大險情報告公司。
(3)救援小組全面開展救援工作,調集救援物質、人員、車輛等,實施搶救工作。
(4)設置隔離帶,組織疏散人員到安全地帶。
(5)必要時通知社會救助機構,請求給予增援。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或險情的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有針對性的人員、車輛迅速開展搶救活動,必要時請求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對于一般的單一性的危險源,只要設置隔離帶和警示標志或留人看守,待隱患排除即可。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或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同時在醫院車輛、人員未到場前,施工現場積極開展傷員的救治工作。對于輕微受傷的人員自我感覺良好,四肢活動正常的,可以現場觀察后視情況而定。
(3)事故現場保護,取證工作要同時進行,以防止證據遺失和利于事故處理。
(4)自我保護。
在救援行動中,對重大危險源要專人看護,設置隔離帶。救護車輛,救援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信息暢通,行動積極配合,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三)起重傷害人員一般搶救方法。
(1)急救方法一般根據受傷情況而定,如果傷者只是輕微的體外創傷切不需要縫合的,可用生理鹽水進行清洗,用酒精進行消炎,敷上消炎藥,進行包扎即可。如果傷者地體外傷但傷口大,需要縫合,這種情況下,在救護車到來之前,可進行傷口的清洗,吃止血藥或打止血針止血,如果血管破裂,可用止血鉗、繃帶扎緊來臨時進行止血處理,防止傷者因失血造成休克甚至死亡。
(2)如果傷者是四肢某一處或幾處骨折,現場可用夾板對骨折處先行固定,防止傷者在移動中加重傷情,等待救護車來進行處理。
(3)如果傷者出現肢體無知覺現象,這就考慮頸脊椎骨折的可能,對于這種病人,不能來回移動,要平躺在木板上,并進行有效的固定,適當吃一些止血藥,防止有內出血的現象,等待救護車到醫院搶救。
(4)如果傷者處于昏迷狀態,經測量血壓有下降狀態,這種情況下,就在考慮為內出血,對于這種傷者,一是要打止血針,二是在每5分鐘測量血壓,并做好記錄,三是不能移動,等待救護車的到來。
(5)如果傷者被倒塌的設備壓在下面,經判斷現場工具無法移開,則在最短的時間內調來吊車、氣割等設備前來搶救.
(6)如果傷者被傷害截肢,除上述搶救方法外,還要對截掉的肢體部分與傷者同時送往醫院。
(一)本預案范例是公司針對施工現場,有可能發生的起重傷害事故或重大安全隱患,組織緊急救援工作準備和實施的指導性文本,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調整。
(二)各項目部應按照本預案范例的要求,結合項目部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本項目起重傷害事故應急預案,報公司審批備案。
(三)發生起重傷害安全事故或重大險情時,項目部應立即快報,并組織救援小組人員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預案范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各項目部必須在本預案實施之日起30日內,完成本項目部起重傷害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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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十二
依據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一章第二條,校園傷害事故是指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
1.學生上課安全。誰上課誰負責,上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教務處)。
2.學生活動安全。誰組織誰負責,活動組織者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德育處)。
3.學生課間安全: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4.上下樓梯安全。樓梯責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德育處)。
5.校園設施安全。誰管理誰負責,相關管理員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總務處)。
學校應成立安全保衛辦公室,負責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安全預防工作,并協同校長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好重大意外傷害安全事故。
(一)傷害事故等級程度的判定:
1.一般傷害事故:輕微的碰擦等導致的皮外傷等。
2.傷情較重事故:個別學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較多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受傷人員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與報告程序:
1.事故發生后,首遇教職工必須在第一時間立即采取緊急措施,防止受傷學生受到進一步傷害;保護好學生,同時將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報告給第一責任人或者相關職能部門。
2.第一責任人或者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傷害事故等級,及時決定如何進行現場處置。
(1)一般傷害事故處理程序:
首遇教職工立即報告班主任,并由校醫進行處理或者直接送醫院,班主任及時與家長溝通,同時報告分管校長或校長。
(2)傷情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程序:
第一步:首遇教職工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當天值日行政領導。并視情況緊急程度可直接撥打120,或在條件許可情況下直接護送當事人到醫院尋求救治,必要時尋求警力支持。在無力救助時,保護現場,不輕易搬動傷者。
第二步:值日行政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與首遇教職工匯合,指導救治工作。若情況嚴重,通知班主任趕赴醫院(現場),同時向學校主要領導匯報。在送診途中,與家長取得聯系,征詢家長意見,到家長指定的醫院就診。情況危急時,直接與醫院聯系,要求開通綠色通道,爭取搶救時間。
第三步:學校領導與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趕赴醫院,在充分尊重家長意見的基礎上協助醫院開展救治工作,并視情況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匯報當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
第四步:在明確責任人的基礎上,及時告知責任學生的家長,說明情況,并要求以積極的態度及時到醫院與對方家長見面,協商處理治療事宜。
第五步:緊急救治工作結束后,學校相關部門要及時向現場師生了解情況,查明事發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筆錄和知情人的證明材料),以便責任認定,進行相關處理。
第六步: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對受傷(發病)學生和家長及時慰問,穩定情緒,做好認真細致的解釋工作。同時督促責任學生家長采取積極態度,與對方家長溝通,處理好善后事宜。
1.屬于重大安全事故應當即報上級有關部門。發生較大事故(傷情嚴重)學校應24小時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一般事故3天內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2.報告分“口頭”和“書面”兩種。在事情還未了解清楚時可先打電話口頭通報情況,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書面報告。
3.書面報告中要寫清楚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況、及工作單位。另外要簡潔地寫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況。
4.學校應及時與有關保險公司聯系賠償事宜。
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十三
因各種原因造成的本崗(或全廠性)晃電時有發生,為保證本崗生產設備設施的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一、晃電停車:
1、主操迅速拔下總控柜中總電源(或plc電源),防止突然來電后系統自動運行而發生事故。
2、主操在通知碳化加量生產,并聯系調度、電工作出相應處理后,協助付操處理相關事宜。
3、付操迅速關閉真空泵進口閥、進水閥,防止7#閥內漏而使負壓塔將水反吸收塔內,造成吸附劑進水。
4、關閉壓縮機出口閥打開回路閥。
5、關閉系統進出口主閥。
6、關閉各水泵、循環水泵閥門,并通知鍋爐改用除塵器水源。
7、通知電工檢查各設備電源觸頭是否脫開,防止來電后設備自行運轉而損壞。
二、來電開車:
1、經檢查無異后通知電工恢復供電,依次開啟各水泵、循環水泵,并通知鍋爐恢復除塵水源。
2、啟動電腦進入psa系統,點擊屏上“急?!扁o,使系統處于停止狀態。
3、開啟油泵,打開plc電源,確定系統流程,核對各塔壓力是否處于當前時間下的狀態,如不是則需采取如下措施:
1)、關閉plc電源后點擊屏上“急?!扁o,使電腦工況系統運轉(注:plc此時未動作),直至時間與壓力狀態相符為止。
2)、對壓力不符的塔進行均壓或卸壓使之相符。
4、壓力與時間相符后,打開系統進出口主閥、進口水分排水,啟動一臺真空泵,并點開電腦上v7閥。
5、點擊屏上“急停”鈕,使系統正常運轉。
6、開啟壓縮機(多回收則需開啟),并逐臺開啟各真空泵,關閉v7筏。
7、通知碳化,本系統逐步加量至生產要求。
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十四
1.檢查事故照明的切換情況,根據需要正確恢復站內照明。
2.檢查110kv和6kv系統電壓是否為零。
3.檢查103開關,603開關以及全站所有出線開關位置狀況。
4.檢查所有保護動作狀況。
5.檢查全站設備無特別。根據檢查情況正確判斷是否全站失電。
1.拉開631、632、633、634、635、636、637、638、639、611、612出線開關。
2.拉開603、103開關。
3.聯系供電局調度,查明失電原因。
4.匯報公司調度和車間領導全站失電情況。
根據失電原因和公司生產狀況,經公司、車間領導同意后,投用應急電源(630kva保安變,即箱變),操作步驟如下:
1.檢查應急電源箱變完好,10kv電壓顯示正常,可以投運。
2.申請撤出箱變鉛封。
3.合上箱變10kv側開關,檢查變壓器正常運行狀況。
4.合上箱變6kv側開關,合上6252刀閘,合上6253刀閘,合上604開關,6kv電壓顯示正常。檢查老站帶電正常,恢復站內用電。
5.合上612、637開關,檢查新站帶電正常。
6.聯系公司調度和各分廠值班電工,根據需要對各路出線送電,監控箱變負荷,不能過載。
1.聯系供電局調度,規范操作無特別,送電至公司電站,檢查110kv電壓正常。
2.合1038刀閘。合上103開關,檢查3#主變運行正常。
3.拉開1038刀閘。
4.合上603開關,檢查6kv帶電正常。
5.聯系公司調度和各分廠值班電工,根據需要對各路出線送電。
6.匯報公司及車間領導全站恢復供電。
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十五
為了切實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及時應對和妥善處理教學區域內意外傷害事故,特制定此安全應急預案。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沒有安全意識忽視課堂安全紀律要求;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生突發疾??;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
1.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迅速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
2.及時通知家長,告之情況。
3.保護現象并進行調查取證。由于學生是未成年人,因此調查時要有班主任在場并且簽名;調查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重證據,不誘導,不偏聽偏信。
4.由教師教學不當或因體罰、變相體罰引起的意外事故,要以依法調解的原則,不偏袒師生雙方的任何一方,并依據學校規章制度對相關責任教師的作出嚴肅處理。
1.骨折——患者躺在原地,立即請校醫診斷——-向分管領導匯報——根據校醫意見送醫院處理。
2.扭傷——-冷敷,不能揉、撮——-送醫務室就診——根據醫生意見酌情送醫院就診。
3.燒燙傷——剪開貼近患處皮膚的衣服——患處放在冷水下沖10—15分鐘,同時向分管領導匯報——送醫務室就診——根據校醫意見送醫院就診。
5.開放型創傷出血——-抓緊近心端或用毛巾等扎緊——盡快送醫務室先行診療——(病情較輕者)較重者用校車或打出租車送醫院-并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病情嚴重者,撥打110或者醫院救護電話——同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6.季節傳染病——立即送醫務室隔離——并與家長聯系——根據校醫診斷酌情送醫院——宿舍房間消毒、通風。
7.哮喘——讓患者坐著——請校醫診治——-酌情考慮是否送醫院,并向分管領導匯報。
8.癲癇發作——-讓患者平躺,口腔中塞進毛巾,頭側向一邊——迅速聯系校醫診治——同志病者家長——酌情考慮送醫院就診——向分管領導匯報。
注:如果遇到特殊緊急情況,學生生命危急,班主任老師要立即喊來校醫,現場的其他人員同時撥打110或者120急救電話、及時向相關領導電話匯報。附注:出現緊急情況,應在第一時間匯報分管領導。
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十六
規范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林公司)所屬各部門機械傷害事故應急管理,能及時、有效、有序的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年)。
1.2.2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11年國務院令第42號)。
1.2.3國務院《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2006年)。
1.2.5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1.2.6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人身傷害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所屬各部門發生機械傷害事故的應急管理。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員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健全各級領導的應急管理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的作用,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1.4.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加強以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為主的應急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1.4.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各項準備工作。
1.4.5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使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1.4.6依靠科技,提高能力。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員工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
2.1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2.1.1專項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2.1.1.1專項應急領導小組是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機械傷害事故應急管理的領導機構,負責研究和部署機械傷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行使應急救援指揮職責。組長由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的總經理擔任,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總工程師擔任副組長。專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生產運營部。
2.1.1.2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生產副總經理,黨委書記,總工程師。
成員:綜合部經理,生產運營部經理,hse(安健環)部主任,
下設應急辦公室和搶險隊。
應急辦公室主任由生產運營部經理兼任,日常管理掛靠生產運營部,
電話:
搶險隊隊長由風電場各班長擔任,日常管理掛靠風電場,
電話:
2.1.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2.1.2.1發生機械傷害事故時,應立即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領導擔任,或授權生產運營部正職擔任。
2.1.2.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1)全面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協調各專業小組進行事故應急救援。
(3)接受應急指揮中心的指導,及時向中電新能源匯報事故信息和對外信息發布。
2.1.2.3生產運營部的主要職責。
(1)協調、聯絡各級應急機構和部門。
(2)負責本預案的培訓、演練、完善工作。
(4)指揮、協調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工作。
(5)組織本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7)組織風電場應急物資準備工作。
2.1.2.4綜合部的主要職責。
(3)積極籌集應急搶險工作中所需的資金。
2.1.2.5海林中電紅旗(海浪)風電場的主要職責。
(1)發生機械傷害事故應急響應時,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指揮應急救援。
(2)做好發生機械傷害事故時的警戒,人員、物資安置工作。
(3)配合生產運營部協調應急物資。
2.1.2.6hse(安健環)部的主要職責。
(1)監督、組織本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2)監督、管理本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2.2事件分類和危害程度分析。
2.2.1依據公司現場實際情況可分為兩種類型。
(1)人員使用電動工器具造成機械傷害。
(2)人員被轉動中的設備傷害。
2.2.2.1機械設備擺放不當,安全操作距離不足導致的擠傷、壓傷等。
2.2.2.2違章作業(如人員操作行為不當而導致的.肢體或身體被夾傷等傷害等)引發機械傷害傷亡事故。
2.2.2.3裝置性違章(如機械設備防護設施不全造成的絞、碾、碰、割、戳、切等傷害等)引發的機械傷害傷亡事故。
2.2.2.5管理性違章(如作業人員培訓不到位等)引發的機械傷害傷亡事故。
2.2.2.6機械設備缺陷處理不及時,帶病運行造成的機械傷害。
2.2.3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
人身輕傷、人身重傷、一般人身死亡事故、較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人身死亡事故、特別重大人身死亡及設備事故。
2.3事件可能發生的區域、地點或裝置的名稱;
2.3.1風力發電機組傳動機構的轉動部分。
2.3.2其他工程施工、安裝等。
2.4事件可能發生的季節(時間)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2.4.1事件可能發生的季節(時間)。
機組設備臨修、日常維修;機組設備大、小修;基建工程期間;其他時間。
2.4.2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輕微傷、輕傷、骨折、顱腦外傷、死亡。
2.5事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2.5.1機械設備傳動部位沒有防護罩、保險、限位、信號等裝置。
2.5.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2.5.3設備維護、保養不到位、機械設備帶病運轉。
2.5.4生產作業環境缺陷,設備安裝布局不合理,安全通道不暢通等。
2.5.5作業人員個人防護用品、工具缺少或缺陷。
2.5.6作業人員操作失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5.7作業人員野蠻操作,導致機器設備安全裝置失效或失靈。
2.5.8作業人員手工代替工具操作或冒險進入危險場所、區域。
2.5.9作業人員進入危險區域進行檢查、安裝、調試。
2.5.10作業人員忽視使用或佩戴勞保用品。
3.1.1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2)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授權小組成員立即趕赴現場,協調和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公司應急領導小組進駐應急指揮中心,開通與事故現場的通信聯系,就機械傷害事故應急處置作出決策和部署。
3.1.2生產運營部。
及時向應急指揮中心報告事故基本情況。
(3)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相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和指揮應急救援。
(4)保持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政府聯系渠道的暢通,及時報送相關信息。
(5)聯系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3.1.3海林中電紅旗(海浪)風電場。
(1)盡最大努力搶救受傷人員。
(2)啟動機械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按照生產運營部的指令,組織各應急救援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事故信息及時上報生產運營部。
(4)請求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3.2.1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及相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指導和協調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開通與應急值班室、事故現場的通信聯系,密切跟蹤應急救援進展。
3.2.2生產運營部。
(2)及時向應急值班室和應急演練指揮部報告事故基本情況。
(3)協調、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4)保持與應急值班室、現場應急指揮部聯系渠道的暢通,及時報送事故的相關信息。
(5)聯系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3.2.3海林中電紅旗(海浪)風電場。
(1)啟動機械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按照生產運營部的指令,組織應急救援小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事故信息及時上報生產運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