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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篇一
為了提高我園預防和控制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等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防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普及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的信息檢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事件不在園內蔓延。
組長:(園長)
副組長:
成員:(保健)
(一)工作職責
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事件進入應急狀態后,全面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組長親自指揮。主要職責如下:
1、在幼兒園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事件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幼兒園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事件防治的各項工作。
2、監測、匯總和收集幼兒園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事件的信息分析、研究我園結合寧國市防治工作形勢,提出幼兒園防治突發事件的對策,制訂本園的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事件應急預案。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宣傳污染事故和呼吸道傳染病、腸道傳染病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保健知識,減少這類疾病的爆發。
4、指導、落實并督察幼兒園防治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衛生事件的措施的落實情況。
5、總結、推廣各地、各園處置突發事件的`經驗和做法。
6、根據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衛生事件的分級預警控制措施的相關要求,對幼兒園的教學安排及其他相關工作作出及時調整。
7、建立幼兒園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幼兒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幼兒,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8、開展幼兒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活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幼兒園教室、睡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9、確保幼兒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10、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幼兒園的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有病幼兒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幼兒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定期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幼兒園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環境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防安全隱患。
(二)增加幼兒園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幼兒園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幼兒園衛生規范化管理
1、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培訓證上崗并注意個人衛生;對患有“五病”的人員必須100%的調理。
2、購銷和使用的食品應當定點采購并按規定驗收,禁止購買變質的食品和“三無”產品;食品加工過程和儲藏必須生熟分開;餐飲具必須采用高溫或藥物嚴格消毒,并有保潔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貯存和食品制作間必須具備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實專人、專鎖、專保管責任制,強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發生。
4、嚴禁幼兒園將食堂甩手承包,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管理,明確責任。
5、加強幼兒園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6、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7、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食堂衛生、教室衛生、宿舍衛生和環境工作,為幼兒及教職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8、幼兒園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完成計劃免疫任務。
9、幼兒園應當依法加強對傳染病菌種毒種、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運輸、存儲、經營、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電視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事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學校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篇二
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意識,提高師生預防能力,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有關精神,結合我單位的實際,特制定以下應急處理預案:
l、按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長作為學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學校衛生工作,統一思想,定期進行傳染病預防工作的研討,把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之中。
2、學校分管領導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報告制度,健全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檢查學校疾病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衛生資源及設施。
3、學校應建立各項衛生工作責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并指定衛生教師每天做好晨檢查工作,認真填寫學生日檢統計表,保證學校預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順利發展。
(1)保持工作、學習、生活環境通風換氣,教學和生活用房應每天開窗通風不少于2――3次。
(2)盡量不要組織師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動。
(3)注意個人衛生,經常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特別在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減衣物和均衡營養,加強戶外鍛煉,保證足夠休息,增強體質。
(5)學生若發現有發熱、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癥狀應馬上告訴老師或家、長,及時就醫;教師發現上述癥狀及時就醫。
(6)學校衛生室應按規定定期消毒。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l、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l、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中心學校辦公室。
2、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學生。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區級以上醫院救治:如有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維持秩序。
(三)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放學后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l、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
(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中心學校;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辦,可先口頭后書面,同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出險)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一般由校長、分管校長和政教務主任等人組成) ,
5、調查取證。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 ‘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不解決住房、戶口、升學和工作;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l、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不論是平保還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協議書》復印件;
(2)病歷卡復印件;
(3)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四)校外集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少年保護條例》的精神,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較復雜,有校方教育管理和學生方面的因素,也有車輛和活動場地方面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
校方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于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駕駛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活動場所的設施、設備、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等。
1、出發前對學生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管理貫穿于本次校外集體活動的全過程。
3、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校外集體活動服務。
4、活動前,校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察看活動器械(具)、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校外集體活動委托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并要旅行單位為此次活動購買保險。
在校外集體活動中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告和報警,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告中心學校,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可先口頭后書面。校外集體活動中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就近醫院救治,并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4、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學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中或車輛上,可參照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器械(具)、設施、設備引起的,學校要與活動場所、旅行單位交涉,并配合進行善后處理工作。
學校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篇三
第一條為了加強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確保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農場實際,制定《廣東省xxx農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下稱《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是廣東省xxx農場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據。
第三條場內發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一、重大火災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特大安全事故;
四、電力運行安全及觸電事故;
六、重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四條場屬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在農場統一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各司其職。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農場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由場安委會、綜治辦及事故單位領導組成應急指揮中心。
第六條指揮中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總指揮:安委會主任場長擔任。
二、副總指揮:由副場長、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
三、成員:由場安委會、綜治辦有關人員,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事故單位安全員及其他有關人員擔任。
第七條成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擔任,副主任由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其他人員為具有相關專業技術知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辦公室工作地方點設在場安委會或事故現場附近。
第八條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三、組織、領導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九條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召開處置突發事故工作會議;
二、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和事故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四、協調各應急救援單位、隊伍之間關系;
五、研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應急處理的信息;
六、參與現場處理;
七、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
第十條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由事故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的現場指揮由事故單位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現場指揮部應設在現場附近,并設置顯著標志。
第十一條現場指揮部職責
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災和救護工作;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匯報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落實應急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
四、向外來求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求援安排。
五、協同指揮中心安排上級領導視察現場的有關事宜。
第十二條現場指揮的職責
一、下令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二、根據事故發生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五、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行必要的戒嚴或交通封鎖;
六、負責與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聯絡。
七、向外來救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組調救援力量。
三、應急搶險和救援
第十三條為了有效地處置特大安全事故,設立七個應急處理小組。各小組分工如下:
一、警戒保衛小組,由綜治部門負責;
二、搶險救災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三、醫療救護小組,由衛生部門負責;
四、善后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場安委會、工會、事故單位負責;
五、后勤保障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六、事故調查取證小組,由場綜治辦和安委會負責;
七、信息上報和宣傳報道小組,由場辦公室、安委會負責。
第十四條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第十五條非搶險救災單位應服從指揮中心的指揮、調度,參加或者配合搶險救災工作。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第十六條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必須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迅速將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場安委會有關人員,并撥打110報警(火警打119)。
四、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寫出事故快報,上報有關部門。
五、事故快報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十七條場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下列程序通知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一、立即報告場領導;
二、立即通知綜治辦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
四、立即通知工會、醫院、辦公室等部門參加事故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或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簡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五、特大事故處理與信息反饋
第十九條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有關領導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對在發生事故時遲報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救災工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由人為過失或自然因素影響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傷以上(含4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的事故。
第二十三條本《預案》由場安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學校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篇四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1、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教育教學、生活設施、設備場地、房屋硬件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4、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要求,按年級和部門確定安全責任包干區,年級和部門負責人為安全責任包干區責任人。學校分別與各層面簽約,做到崗位到人,確保在校學生人身安全。
1、一旦發生意外學生傷害事故后,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進行救護,需送醫院的立即指派人員送專科醫院或大醫院進行救治。
2、在救護的過程中及時通知受傷害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3、爭取在第一時間做好知情人的筆錄,(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調查時要有監護人在場),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調查人員和被調查人員要有簽名。
4、如屬重大傷害事故,及時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及時開展工作。
學校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篇五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提升學校應對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帶來的損失,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1.成立學校突發事件緊急處理領導小組,建立校園安全預防網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其他校委會成員、班主任、任課教師等。
2.加強對全體教職工的師德規范教育,提高教職工安全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在各類教育教學活動中注意對學生進行安全保護。
3.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教會學生一些減少危險發生的方法和面對危險的基本應急措施。
4.明確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級各種教育活動中加強學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級、學校大型活動中要注意加強監督、防范措施到位,進行安全管理。
5.總務部門加強對學校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小學小學校園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大型活動前集中巡檢,平時保證每月至少對教學設施全面檢查一次,每天巡視一次,及時處理檢視中發現的問題。
6.嚴格門衛制度,認真遵守門衛崗位職責,做到不擅自離崗,外來人員進校門有來客登記,出校門有接待人簽名。
7.加強對學校專用教室的管理,對化學物品、危險物品有專人負責保管,使用時嚴格遵循有關規定。
1.學校建立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制度,明確在課堂教學期間,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在課余活動中,現場目擊者或第一個接到學生報告的教職員工為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必須配合學校共同解決事故。
2.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是:對發生意外傷害的,立即告知衛生室與班主任;對發生突發事件的,除立即報告班主任及校長室外,盡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態擴大。
3.當事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及時告知家長和報告學校領導;負責事后的教育、關心,在孩子恢復期間協同其他教師或校領導上門家訪。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發事件報告的校領導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并組織指揮處理。
5.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時,第一責任人應協同在場的老師和學生立即將受傷學生護送學校衛生室檢查,衛生室立即進行診斷與救護;對需要送醫院作進一步診斷與救治的,第一時間由班主任和衛生老師負責護送受傷害學生去正規醫院救治(保留各耗資單據),并同時通知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立即前往醫院。如班主任或衛生老師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處派人協助護送處理解決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的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學校領導應及時到醫院安撫受傷學生,向學生家長通報情況,盡力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6.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后,應啟動處理應急小組,調查取證。被調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7.對重大或較重大的傷害事故以及其它突發事件,由學校領導集體參與處理并及時報告教育局。
1.“救治第一”的原則。
發生事故時,必須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則,第一時間組織力量將受害學生送往衛生室或醫院救治,事后再明確責任,進行獎懲處理。不可在事故現場置受害學生于不顧,相互推諉責任,延誤學生的治療。如因救治不及時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厲處分!
2.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重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要做到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學校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篇六
暑假是中小學生安全事故的多發期,為認真落實教育部、省、市、區有關學生安全工作的'要求,堅決杜絕暑假學生非正常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我校暑假安全應急預案:
一、健全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機構,成立暑假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假期安全應急預案。
二、放假前,學校與班主任、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要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明確暑假安全目標責任,增強安全意識,杜絕意外傷亡事故。
三、放假前,各班通過班會等多種渠道對學生開展“安全進校園、知識進課堂”活動;明確規定學生暑假期間不準進入網吧、營業性歌舞廳和卡拉ok廳;不準私自到水庫和池塘游泳。注意暑假期間的飲食安全、交通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增強廣大師生和中小學家長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假期中實行安全巡查制度和學生自我監督制度。各班成立安全監督小隊,將發現的本班同學中不安全的現象及時報班主任老師,以便將不安全的現象消除在萌芽狀態中。
五、堅持假期值班制度,教師輪流值班,每天有領導帶班,值班領導保持通信暢通,通信工具要求24小時開機。
六、堅持學生非正常傷亡報告制度,如有重大事故發生,班主任要在第一時間將情況報告學校領導,再由校領導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附假期安全領導小組名單:
學校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篇七
2、加強學校的制度建設,增強凝聚力和向心力。
突發事故主要包括學校突然遭受的災害以及師生員工人身突發重大的病、傷、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惡性糾紛等。其特點是突然性、特殊性、難以預見性,如非典流行、火災等。
1、一但發生重大突發事故,當事人或知情人須立即向學校辦公室及后勤保障部報告。由后勤保障部會同相關管理部門協同解決。解決過程中,若需向其他部門求助,這些部門應主動配合與支持,任何人不得推諉延誤。
3、后勤保障部和值班領導在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學校一切必要的資源,全權處理后,再進行經驗、教訓總結,如有偏差,待處理下次類似事故時,再吸取教訓,處理事故時不爭論、不推諉。
4、在突發重大事故處理過程中,若涉及校外的人和事,應統一由學校辦公室和后勤保障部對外交涉。
5、突發重大事故的事發報告,請示過程及事后結果報告統一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由校辦公室向上級領導匯報。
2、若滅火器無法熄滅,火速撥打119火警電話;
3、在撥打119的同時,迅速集結校內職工,發揮群體優勢,按平時消防演習方法進行:
4、疏散組人貧應立即趕赴現場,指導師生阿安全地帶有組織地疏散;(疏散組人員由值班領導和各班主任、年紀組組長組成)。
5、通知派出所協助交通、管制事宜;
6、警戒組人員高度警惕,嚴防趁火打劫者(警戒組由保安及保衛科組成);
7、火勢熄滅后盡快清查人員及物品損害情況,并保持現場完整,以提供警方或其他部門處理。
2、有多人圍觀起哄時,宜將肇事雙方帶到其他地方處理,并盡快疏散圍觀起哄人員;
3、若事態嚴重,保安全力難以制止,則應立即撥打11o及派出所報警電話;
4、事件處理過程中,保安應立場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或加入其中一方;
5、若外來人員來校滋事,應管制師生不得與其正面沖突;
6、外來人員前來滋事時,應關閉大門及所有出入口,并通知所有保安集結,以防萬一;
7、先了解對方滋事原因,再盡量勸說,以理服人;
8、認清對方象貌、特征、人數及車牌號,留意其是否攜帶刀、槍等危險器具;
9、若對方過分鬧事且事態不易控制,或攜帶兇器,應立即報警。
1、上班時間,立即通知校辦公室安排車輛及司機和校醫,將病人送至醫院;
2、下班后,應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安排值班司機和車輛和校醫,將病人送至醫院;
2、各相關人員或部門應協助有關部門或人員,搞好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3、事故處理后應總結經驗教訓,必要時應建立文檔資料,促使師生注意,以免其他事故再次發生。
學校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篇八
一、發現學校自來水,開水器的飲用水有異常現象(如有異味、有顏色等),按以下應急方案處置。
二、安全工作組織機構:
1、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書記) (副校長)(副校長)
成員:
2、救援救護小組:
組長:
成員: 各處室安全員 保安人員7名
3、善后處理小組:
組長:
成員:
4、事故調查小組:
組長:
成員:
三、應急方案:
1、總務處每日巡視發現、教師職工、學生發現應立即報告總務處。總務處與校醫、辦公室專職安全員到場查看。如果屬實,立即報告分管校長,啟動應急方案。辦公室向都成市教育局、公安局報告,校醫向都成市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2、總務處配合辦公室,立即封鎖現場,等待主管部門處理。
3、校長立即主持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布置實施應急方案。
4、教育處通知各班;教務處通知各教研組;總務處通知食堂、學生公寓、教師宿舍、以及相關部門,停止使用飲用水。
5、學校各部門按照政府主管部門制定方案,配合實施處理方案,直至恢復正常供應飲用水。
6、教育處立即組織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保持學校良好秩序。
7、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召集有關人員布置任務,迅速投入到搶險、救護和善后工作的'處理等各工作之中。
8、由辦公室負責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事件的進展情況。接待媒體、學生家長和教職工家屬,處理善后工作。
四、發生飲用水安全事故,如果有人員傷害時,按以下程序實施:
1、事發現場組織活動的負責人或任課老師要迅速組織學生自救互救,能到學校醫務室治療的,迅速送達,由校醫診治。
2、受傷學生、教職工不能移動或情況不明的,要立即通知校醫迅速到達現場實施救治。根據病情及時撥打“120”請求醫療救助。
3、總務處籌措資金,安排車輛由校醫護送到醫院救治。
4、由辦公室負責及時向上級匯報事件的進展情況,立即通知學生家長、教職工家屬,接待媒體和學生家長、教職工家屬。
五、學生撤離校舍安全事故現場以后,總務處配合安全保衛小組保護事故現場等待事故分析。
學校有關電話:
門衛:85450975 保安隊長 819z16
辦公室:85z231 1308z1338 138932
都成七中
學校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篇九
2011~2012學年(上)
為了切實保障師生的身心健康,積極預防在校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有序、順利開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工作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意見》精神,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師生生命的安全及國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泰山。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或減少校園安全隱患、消防、飲食、治安等突發事件的發生,盡一切努力把師生生命、財產及國家財產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組織機構。
1、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總指揮:王云良
副總指揮:程榮平王鴨寶
成員:各班班主任
2、搶險救災隊伍。
(1)搶險救災組:
組長:薛忠禮
通訊報告:季為品
人員疏散: 何其艷
太紅麗
周麗
搶險救災:楊偉成 續周林 張玉林 殷貴強 鄒慧榮
(2)后勤保障組:
組長:桂艷剛
成員:閔小麗
史瑞婷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著,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四、工作目標:
1、通過對教職工、對學生進行安全、自救自護教育,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確保師生健康、快樂地學習、生活。
2、完善風險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理,確保學校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六、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發生火災事故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立即報告中心校。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搶險救災組等人員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火災發生時要及早進行自救,尤其是在樓房中的火場逃生,具體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鎮靜分析,不要盲目行動。
明確自己的樓層,回憶樓梯和樓門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圍的火情,不要盲目開門開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門,如果很熱,千萬不要開門,不然會助長火勢或“引火入室”;也可要盲目亂跑、跳樓,這樣有可能造成不應有的傷亡,在火勢未蔓延前,可朝逆風方向快速離開。
2、要選好逃生辦法,不要驚慌失措
如必須從煙火中沖出樓房,要用濕毛巾、衣服等包住頭臉,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進,以免受嗆窒息。如樓梯雖已有火,但火勢不大,就從樓梯沖出;如果樓梯火勢太猛,被迫從窗口逃生,要利用落水管、竹竿、繩子(可用衣服和床單撕開并打濕系成繩索)系在牢固的固定物上下滑逃生;如住在二、三樓,被迫跳樓時,也要向地面拋些棉被等物增加緩沖,然后手扶窗臺往下跳以縮小高度,并保證雙腳落地,失火樓房不得使用電梯。
3、火場人員要盡量有序迅速撤離火場
不要大聲喊叫,避免煙霧進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場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斷,應退居室內關閉門窗,有條件的可向門窗上澆水,延緩火勢蔓延,同時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電求救。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和學生特點分析了可能引起學生食物中毒的幾點原因:
1、食用了帶有某些病菌、細菌的食物;
2、食物保存不當可時間過長造成了食物的變質;
3、誤食了殘留有化學藥品或農藥的食物。
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中心學校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如發生觸電事故,應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斷電源;
2、救出觸電者,并立即實施搶救,同時撥打“120”;
3、迅速向中心學校報告;
4、如引起火災,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
(四)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并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教學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全體師生要加強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宣傳。
2、教學活動中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3、全體師生要熟悉防范措施和安全器材位置及使用。
4、全體師生要熟悉緊急疏散路線,并組織好緊急疏散。
5、全體師生和創安小組要及時發現和排除區內的安全隱患。
6、全體師生有義務將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領導協調解決。
(六)學生宿舍安全應急預案
1.學生管理人員要組織緊急疏散及撲救工作。
2.學生管理人員要做好維持秩序工作。
3.學生管理人員要熟悉疏散路線。
4.學生管理人員要將疏散線路告知每一位學生。
5.學生管理人員要遇事鎮定,指揮有方。
6.學生管理人員要帶領成員相互幫助,相互支持。
7.學生管理人員要熟悉防火設施和安全通道的位置。
8.學生管理人員要熟練地使用各種滅火器材。
9.學生管理人員要掌握各幢樓層內人員的分布情況。
10.學生管理人員要及時發現和排除區內的安全隱患。
11.學生管理人員要將隱患、問題和困難及時上報有關領導,協調解決。
(七)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凡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班級要向學校提出申請,經校長或安全管理員審批方可開展活動,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
2.申請內容應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數、組織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3.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若是組織校外活動須由一名校級領導帶隊直協調安排。
4.活動組織者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體育活動前,由體育教師講清運動前的注意事項,大型體育活動前,要對參加活動的師生,進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動應做好應急準備,以便緊急救護,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八)治安保衛工作應急預案
(一)加強治安保衛工作
1.學校定期召開學生、職工大會,對安全提出要求,邀請公安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
2.經常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發現棍棒、刀具的給予沒收,并查明原因,嚴肅處理。
3.發揮班主任、學生會、團委會的作用,深入細致地開展學生工作,發現學生之間的矛盾及時處理。
4.對打架者決不手軟,根據相關條例給予嚴肅處分。
5.學校大門實行封閉式管理,師生憑校卡出入校門。嚴格執行來訪登記制度,防止壞人進入校園滋事。
(二)發生治安問題時的預案 1.發生斗毆事件后,班主任、教師或保安要立即報告學校值班領導。學校值班領導要迅速到達現場制止,并及時通知家長。無法制止的,學校值班領導要立即撥打110報案。
2.及時送被打傷的學生到就近醫院治療。就近醫院不能治療的,及時送巿、省醫院或撥打120。
3.發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嚴重傷亡的,立即報中心學校及當地派出所備案
(九)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中心學校報告。
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
4、通知受傷害者的家屬或家長。
5、妥善處理事故。
六、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召開安全領導小組及全校教師會議,通報事件,穩定人心。
3、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2小時以內)),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4、與村委會說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并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并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領導工作。
8、冷靜面對媒體采訪,有專人負責接待,未經同意,師生不得接受采訪,加強門崗管理;
9、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10、根據學校實際擬定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誼,如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小百戶鎮老母小學
2011年9月
學校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篇十
為了做好停電狀態下的應急處理工作,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運行,確保師生員工在校學習、工作和生活有序進行,保障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學校停電狀態下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布置并檢查督促學校停電狀態下的應急處理工作,對重要情況快速反應,及時處置。
組長:
成員:
1、與供電部門聯系,提前掌握停電動向。
2、提前將停電時段通知全校師生(不屬供電系統安排停電的特殊情況除外)。
3、停電時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到達教學樓、食堂、以及學校其它有關部門的相關崗位,采取應對措施。
4、不屬供電系統安排的特殊情況下的緊急停電時,在最短的時間內通知并指揮有關部門和人員到達規定崗位,采取應對措施。
5、遇有意外事故時,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援助,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學校各有關科室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必須考慮停電狀態下的變更應急辦法。
停電期間,領導小組聯絡員在其辦公室負責聯絡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聯絡暢通。校內各處室應當根據停電狀態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任何人無條件服從學校停電狀態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一)供電系統安排的停電狀態
1、總務處提前掌握供電系統安排的本校地段的停電時段,并將掌握的情況及時上報校長室。
2、校長及時將停電時段通知校內處室并布置各處室迅速通知其下屬部門。
3、教導處提前安排并通知有關部門和個人:
(1)、停電時段的作息信號的發出辦法;
(2)、晚間放學時間的調整情況;
(3)、停電時段的課務變更情況。
4、總務處提前安排以下工作:
食堂提前準備好停電時段飯菜,確保在停電狀態下有飯菜供應給師生;
5、晚間停電時段,值班領導必須在校指揮并巡視校園。
6、校長辦公室負責核查、記錄各科室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停電狀態下發生嚴重意外事故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或知情人員立即向校長回報情況,請示應急辦法,并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緊急疏散、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