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育是一種集體努力,需要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共同參與。接下來是一些優秀的總結范文,它們能夠給我們一些寫作思路和啟發。
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一
為了加強我校教職工考勤管理,建立規范的考勤管理秩序,根據上級部門教職工管理辦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15天。
2.產假:女教師產后給一個學期產假。或者憑孩子出生證明,從出生第一天起含寒暑假連續放假168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5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其他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于手術治療的,報銷后自費在一萬元以上的,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培訓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
6.小產假:女職工懷孕2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的產假;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30天的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具體細則補充如下:
(1)小產假期間,含雙休日,含五天公假。
(2)流產時間認定以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為準。
7.關于公假的補充說明:
(1)以上六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于公假,超出時間的按病事假對待。
(2)進修、培訓超過20個工作日的,其他公假超過10個工作日,不享受學期滿勤獎。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100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縣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參加高考的教師,在高考學期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課堂、會議、公開課聽課。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工作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100元。
(2)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3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超過5次的,停發半年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連續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學期的績效工資,并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達到3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3次以上停發一個學期的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2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1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請假不到者,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10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獎勵。
2.校聘教師滿勤獎勵與在編教師相同,請假在六個工作日以上每天按50元計扣,請假超過一個月按天工資平均數計扣,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評優晉級資格。
4.班主任請假在10個工作日以內,班主任津貼正常發放,超過10個工作日每天扣除班主任津貼2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自然取消。
5.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按具體工作日每天補助2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以上,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6.教師臨時頂課標準為:有作業科目(語數英科)每節課為20元;無作業科目及數輔、晨讀每節課為15元;一般性照課每節為10元。
7.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8.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9.教師有事需要提前向教導處請假,在崗位檢查過程或簽到期間打招呼者,請假無效。
10.實行四簽到計扣辦法:學校實行四簽到后,教師未簽到20次以下,每次扣除10元,超過20次后,每次扣除20元。
11.日??记谟芍翟骂I導或其他領導負責;集體會議由教導主任負責;教研會、公開課由教研組長負責。
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二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鎮小學學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嚴肅勞動紀律,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保證教學計劃、教學目標的貫徹實施,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項目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師住校、教職工例會、升旗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住校、上課等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準假后方可離校,不私自調課、換課,不私自請人代課。無公務聯系不串崗,不閑談,不做私活,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上午上課前10分鐘到中午放學,下午上課前10分鐘到下午放學。晚上學生上晚自習。如有午休各班語數教師安排輪流值班(值日教師全天)
2、上課:上課預備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含活動、集會):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班護校:全天24小時。
四、考勤辦法
1、各校要有專人負責考勤,考勤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漏登、漏報。(中心小學由溫德宗校長負責)
2、全鎮教職工按時上下班,按時上下課,衣著整潔、語言文明、為人師表,上班時間不準外出,需有事請假外出必須經校長批準。在辦公時間需短時間(1小時內)外出向行政值周人員請假。
3、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或請假未批準而擅離職守,不參加有關活動、會議、集會等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為曠工。
4、實行住校制,全體教師應堅持以校為家,村小每星期原則上住校三個晚上以上。
五、假期規定
1、教職工每學期的私假(事假)不得超過5天。
2、因病不能堅持工作,需請病假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疾病診斷證明書、病歷卡、住院證明等履行審批手續。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或相關手續視為事假。
3、婚假3天,晚婚15天(含雙休日);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105天,晚育順產120天、剖腹產135天(含假期及雙休日);人流假:屬于帶環懷孕進行人流可休5天(含雙休日),按病假處理,如果一年內人流超過1次的則按事假處理);喪假:是指配偶及雙方上下直系親屬,可休5天(含雙休日),其余叔、伯、兄、妹等可休3天(含雙休日);上述各假期必須一次性連續休完,不得拆開分段使用或抵沖病、事假。
4、因學歷達標集中學習、考試的時間不計算假日,無故超假按曠工論處。(假期以有關文件、通知或相關證明為準)
5、請事假人的課務,請假本人要落實代課人,請病假、婚喪產假人的課務由各校安排。
六、請假程序
1、村小村完小教師請假二天內向村完小校長請假(含公、私事),超過2天向中心小學校長請假;村小校長、中心小學副校長、行政管理人員外出鄉鎮超過2天一律向中心小學校長請假,教學點人員外出1天也應向中心小學校長請假。中心小學教師請假三天之內,行政人員請假一天之內由分管考勤的副校長批準,三天至一周之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上報教育局批準。因病請假應有醫院疾病證明和醫藥發票,一周以上有縣級以上醫院疾病證明和醫藥發票報教育局批準。
2、凡請假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安排好本人工作并由批準人簽字后方可離崗,如有空堂現象請假者為曠課論處。
3、急病或重大特殊情況可例外,可電話通知,但返校后必須向校長說明理由,并補辦請假手續。
七、獎懲辦法:(扣分在陽光津貼發放方案考勤一項中扣)
1、教師全學期滿勤者,在津貼發放方案考勤一項中得滿分。
2、事假(私假)每天扣0.8分,病假每天扣0.4分,會議(例會、教研會、集體備課、班主任會、班子會等)每次扣0.2分,升旗及各種集會每次扣0.1分,遲到、早退每次各扣0.2分。
3、上課期間玩電腦網絡游戲、織毛衣、打麻將撲克、下象棋圍棋等每人次扣0.2分
4、教師吵架雙方各扣1分,打架斗毆者各扣3分,再由校委會和工會調解,對無理者再進行處理并通報批評。
5、老師體罰學生對學生造成傷害的醫藥費,由當事人承擔。
6、值日:不按時到崗,集會不及時按規定要求站崗維持秩序,午休和課外活動不及時到場所巡查,不書寫記分欄或記分簿,校務日志沒有扣分,不按時交-班,不佩帶標志,只要合乎其中1條,第二天繼續值日;第二天如又有其中1條扣0.2分。無故不當值日每次扣0.5分。
7、教職工無故曠工必須扣發津貼,曠工一天扣發全年1%的津貼,曠工一周以上者,除扣發津貼外,還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
8、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達以下標準者,按下列規定扣發津補貼:
(1)當月病假累計超過五天或事假累計超過兩天,扣發半月津貼,病假超過十五天或事假超過五天扣發全月津貼(指40%津貼部分)。
(2)病假連續六個月以上者,從第七個月起發病休工資:工齡不足二十年的發標準工資的70%,工齡二十年以上的發標準工資的80%,其它補貼照發。
(3)全年累計曠工7天或事假20天,病假90天以上的,扣除財政年終獎(13個月工資)。
9、凡未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有關程序審批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無故超假滿三個月以上者,學校提出警告,若仍不歸者,按有關規定予以除名處理。學校臺有教師擅自離崗,必須在10天之內以書面形式上報教育局。如隱瞞不報,則追究校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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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三
1、請假2周以內由學校審批,2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托人請假,來校后及時銷假并補辦請假手續。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上班時間,無課時有事需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為曠工。周五需乘早車者,必須經過學校批準后方可離開。
2.有事先請假再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假滿不銷假、續假的按曠工對待,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晚來、早走或中途離開,需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必須進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下課,教室內不準打電話、玩手機。不得私自調課、換課。
5.教師考勤情況按周匯報并公示。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2、無課時有事需離開不口頭請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不提前說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缺會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一節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一節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對待。
6、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取。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周匯總并公示,學期末統計。
2、上課情況由值周教師每天如實檢查登記,校領導監督并每天抽查三次,發現未如實檢查登記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師日均績效工資的2倍。
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四
全學期出滿勤者量化積分100分,下列扣分扣完100分止。
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本人書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因突發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1天以內,副校長審批;請假1天以上,由校長審批;需在開會、考試、指令性等工作時請假,還需向相關部門的最高負責人請假。
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準假后,請假期間不扣分。婚假,7天以內;產假,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正常年齡生育的,90天以內,男配偶護理假,7天以內;直系親屬喪葬假,3天以內。(以上都包含節假日,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函授學習等。
4、每天按8課時計算,每節扣考核基礎分0.5分。
5、長期病假: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按上級文件精神扣發工資,可準予長期病假。
二、缺勤考核。
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
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節扣除考核基礎分2分。
3、遲到:指晚到崗15分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脫崗:指未經準假,擅自離開校園15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早退:指上早離崗15分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遲到、脫崗、早退超出15分鐘,均按曠課或曠工處理。
4、值班:節假日、雙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時上課執行,若出現盜竊、安全事故等,依據情節,追究相關值班人員責任。
5、一年以內,曠工累計超過10節課以上,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評優及晉級、晉職稱資格;一年以內,考核基礎分累計扣除超過60分者,同時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優秀”等次資格。
三、相關說明。
1、有事不經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2、考試監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按曠課處理。
3、會議、考試、指令性等工作,及學校安排的活動,均按正常上課考勤;在寒暑假、節假日期間,由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及業務部門統一組織的活動以及學校的相關安排,視為正常工作時間,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經準假,無故缺勤,均按曠工處理。
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五
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加強學校管理,使學校工作逐步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工作時間。
1、中心學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學校(點)上午10:30至下午4:00。
1、教職工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及各村校進行考勤。考勤時要做到實事求是、公正無私,按實反映情況,按月填寫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將前月考勤表報中心校黨支部審核,時限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學校支部把考勤匯總表交中心學校財務,作為結算工資依據。
2、各村校負責人要嚴格對本校教職工進行考勤,若經中心學校檢查發現教師不在崗而未記考勤,發現一次扣除村校負責人工資50元。
3、因考勤不服從校長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難或事后打擊報復者,視情節要給予批評教育或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資2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須出具正規醫院住院證)。曠工每天扣工資100元。
(一)、請假手續。
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必須以經過簽批的請假條為準,具體請假程序為:
1、兩天以下(含兩天)請假:請假者直接向村校(點)負責人請假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審批,村校(點)負責人如實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記,并由請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記表簽名欄簽字確認,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將考勤登記表交中心學校黨支部匯總。
2、兩天以上請假:請假者直接向中心學校黨支部請假。但請假條必須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3、所有請假,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與村校(點)負責人協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特殊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后必須補齊請假手續。
4、村校負責人、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審批。中心學校支部書記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待遇:女職工產前、產后、流產的假期,按云南省衛生廳、勞動廳、計生委、總工會、省婦聯聯發的云衛婦發〔1994〕486號文件規定執行。即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須出具醫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女職工自然流產的,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產假30天,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產假42天。產假期間不影響正常待遇。
2、教職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給喪假7天;爺爺、奶奶去世,給喪假3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3、教職工妻子分娩,給丈夫5天陪護假,不影響正常待遇。
4、教職工結婚,給婚假7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5、參加自學考試的教職工,除考試時間外,來回再給予2天路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憑自學考試通知書請假)。
6、參加函授學習的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間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以學校面授通知書為依據)。
(三)、相關規定。
1、請假期滿后,應向批準人消假(可電話消假),不消假者,以曠工論處。如有特殊情況,需繼續請假者,應辦理續假手續。
2、凡未經審批擅自離崗、外出不按時返回、請霸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處理。
3、病事假劃分標準:凡辦理個人事務請假,一律計為事假處理。生病不能堅持上課和工作者視為病假。需要住院治療者,以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為準。
4、請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須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病情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
四、其它。
1、考勤處理涉及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的,按照區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關規定執行。
2、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法律法規發生沖突,按上級規定執行。
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六
晚自習:19:00—21:00。
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1)行管人員(包括兼職)必須坐班,由辦公室負責考勤。教師不坐班,上課情況由教務科考核。
(2)全體行管人員必須準時進入工作崗位。上班遲到10分鐘、早退超過10分鐘,一次扣考勤費50元。教師遲到或早退3分鐘,每次扣課時費10元,3分鐘以上扣課時費50元。
3、請假規定。
凡需請假的,個人須親自以書面形式請假,經領導批準后交由辦公室備案,確因突發事件不能提前請假的,應電話通知相關領導,事后補齊請假手續,否則缺席按曠工處理,扣除當日全部工資及獎金,情節嚴重者給予一定行政處罰。
(1)事假。
請假一天由科室負責人批準;兩天由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校領導簽批;兩天以上者由校長批準;科長以上請假者由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后由校長簽批。事假一天以上者(不含1天),每次扣30元;每月事假超過5天以上,每天扣60元;請1個月以上長假,須經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另行處理。
(2)病假。
因病請假的須提供醫療定點診斷書,請假一天的由科室負責人批準,兩天由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校領導簽批,兩天以上者由校長批準;科長以上請假者由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后由校長簽批。病假2天以上者(不含2天),每次扣10元;每月病假超過5天以上,每天扣20元,20天以上按事假論處;請病假1個月以上,須經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另行處理。
(3)婚假: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榧侔ü菁俸头ǘ?。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在寒暑假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4)產假。
女方晚育的(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除國家規定的產假九十天外,獎勵延長產假三十天,并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難產的延長產假十五天(產假連續計算,包含法定休息日,如遇寒暑假不再累計)。產假期視為出勤,工資、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生育計劃內二胎的,不享受晚育休假待遇,產假為三個月,工資照發。晚育的初產婦,生育雙胞胎或者多胞胎的,除享受晚育休假待遇外,每多生一嬰延長十五天,工資照發。女教職工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經醫療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病假的有關規定處理。
(5)喪假。
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時酌情給予一至三天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根據路程遠近都可以給路程假,工資照發。
(6)探親假和帶薪休假。
由于學校有寒暑假,因此不再享受探親假和帶薪休假。
(7)每周政治學習和學校升旗儀式、大型集體活動無故不到者,一次罰款100元,需請假者必須有分管領導批準。
--end--。
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七
考勤是為了規范學生的行為,讓學校更好地進行管理。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2018學??记诠芾碇贫?,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第一條 執行晚點名制度,由班主任負責在星期天晚7:00在8303教室提前點名。班長負責對出勤情況進行記錄。遲到、早退二次或一次者,按曠課一節處理,并上報學生科。
第二條 由班長對每節課進行常規考勤并做詳細記錄。如實填寫班級點名表,并根據曠課情況填寫班級日常情況匯報表,同時注明曠課的具體情況,每日按時上報班主任老師。
第三條 班長每周對點名表記錄的學生情況進行匯總,對嚴重的曠課情況進行標注。每周上報班主任老師。
第四條 對一周的考勤匯總進行分析,對曠課嚴重的學生進行重點的批評教育,并將該學生的'情況上報班主任老師。
第五條 學生可根據實情情況分別請病假、事假。凡未請假或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學生請假必須事前請假,事后請假一律無效。學生請假不得稍假,稍假一律無效。 續假必須道學生科親自辦理手續。 病假若時間久需由醫院開具相關證明。
第六條 學生可根據客觀需要請事假,請事假的原則是事情的重要性要高于上課,具體事宜由輔導員、班主任老師把握。
第七條 請假條一式兩份,一份由班主任老師備案,一份由班長留存。沒有開具書面假條的,視為曠課。
第八條 嚴厲杜絕學生在在校出現處分、考試作弊的現象。對此同學全系通報,同時取消該學生當年度的任何評優資格,取消助學金、獎學金、助學貸款等助學、獎學類待遇的享受資格。
第九條 關于遲到、早退、曠課的說明:
遲到:預備鈴響后進入教室為遲到,一學期內累計3次遲到計曠課一節。
早退:在上課時間未經允許擅自提前離開,時間不足20分鐘為早退。一學期內累計3次早退計曠課一節。
第十條 學生處組織宿舍管理員及各棟樓層長分別在每棟學生宿舍值班室做好晚歸、不歸登記工作。
第十一條 學院集中安排全院學生在宿舍統一住宿,學生須嚴格遵守學院的作息制度,嚴禁學生晚歸、不歸。學生宿舍實行星期天至星期四每天晚上11:00,星期五、星期六及節假日晚上11:30統一熄燈,學生必須在此時間之前回到宿舍,按時就寢。在此時間之后至次日凌晨6:30期間進入者為晚歸;在此時間之后至次日凌晨6:30期間未回者為不歸。
第十二條 擅自在外租房居住的學生視為不歸。
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八
2、其它學校(點)上午10:30至下午4:00。
1、教職工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及各村校進行考勤。考勤時要做到實事求是、公正無私,按實反映情況,按月填寫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將前月考勤表報中心校黨支部審核,時限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學校支部把考勤匯總表交中心學校財務,作為結算工資依據。
2、各村校負責人要嚴格對本校教職工進行考勤,若經中心學校檢查發現教師不在崗而未記考勤,發現一次扣除村校負責人工資50元。
3、因考勤不服從校長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難或事后打擊報復者,視情節要給予批評教育或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資2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須出具正規醫院住院證)。曠工每天扣工資100元。
(一)、請假手續。
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必須以經過簽批的請假條為準,具體請假程序為:
1、兩天以下(含兩天)請假:請假者直接向村校(點)負責人請假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審批,村校(點)負責人如實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記,并由請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記表簽名欄簽字確認,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將考勤登記表交中心學校黨支部匯總。
2、兩天以上請假:請假者直接向中心學校黨支部請假。但請假條必須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3、所有請假,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與村校(點)負責人協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特殊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后必須補齊請假手續。
4、村校負責人、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審批。中心學校支部書記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待遇:女職工產前、產后、流產的假期,按云南省衛生廳、勞動廳、計生委、總工會、省婦聯聯發的云衛婦發〔1994〕486號文件規定執行。即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須出具醫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女職工自然流產的,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產假30天,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產假42天。產假期間不影響正常待遇。
2、教職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給喪假7天;爺爺、奶奶去世,給喪假3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3、教職工妻子分娩,給丈夫5天陪護假,不影響正常待遇。
4、教職工結婚,給婚假7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5、參加自學考試的教職工,除考試時間外,來回再給予2天路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憑自學考試通知書請假)。
6、參加函授學習的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間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以學校面授通知書為依據)。
(三)、相關規定。
1、請假期滿后,應向批準人消假(可電話消假),不消假者,以曠工論處。如有特殊情況,需繼續請假者,應辦理續假手續。
2、凡未經審批擅自離崗、外出不按時返回、請霸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處理。
3、病事假劃分標準:凡辦理個人事務請假,一律計為事假處理。生病不能堅持上課和工作者視為病假。需要住院治療者,以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為準。
4、請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須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病情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
四、其它。
1、考勤處理涉及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的,按照區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關規定執行。
2、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法律法規發生沖突,按上級規定執行。
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九
根據《江蘇省某四星級中學關于實行全員聘任制、內部結構工資制的方案》第十八條之規定,教職工每月發放考勤和常規考核獎,在符合規范條件下,教師每月80元,職員、工人每月60元。現就教職工考勤問題作如下具體規定:
1、病、事假應酌情扣發津貼。病假按請假實際天數扣發津貼的50,但對50周歲以上的男教職工、45周歲以上的女教職工每學期累計時間在一周以內的病假,不扣發津貼。事假按請假1天,扣發1天津貼計算,直至扣完津貼總額。經批準參加繼續教育性質的'學習,不扣發津貼。請假1天之內的由中層部門批準,1天至3天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的由校長批準,所有請假者都必須履行書面手續,一式兩份,一份交校長辦按規定處理。
2、政治學習、教研組活動(含集體備課)各處室召開的有關會議及全校性集會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扣發10元,事假扣5元,遲到或早退的,一次扣發3元。
3、曠職1天扣除半月津貼,曠職2天扣除全月津貼,曠職3—4天,扣除一個季度的津貼,曠職5—6天扣除半年津貼。曠職7天以因自動解聘,停發工資。(以上2—3條由各處室考核)
4、因疏忽耽誤上課者,除責令補課外,每節課扣發津貼10元,無故不上課者以曠職論。
5、因疏忽以致上課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者,除責令補課外,每次扣發津貼3元,因工作不負責任上課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者,每次扣發津貼15元。(以上4—5條由教務處考核)
6、職工、干部實行坐班制,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每次扣發津貼2元;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者,每次扣發津貼5元;超過1小時,不足半天者,每次扣發10元;超過半天者以曠職論。對前勤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出勤率達90以上即符合要求,考勤時間為上午2、3、4節課,下午2、3節課,晚自修1、2節課(高中部)。體育老師和高中班主任坐班考核時間由德育處界定考核。超越上述規定,與實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員一樣實施扣罰。實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由學校按其工作性質規定。各部門、處室應建立相應的考勤制度,加強平時的考勤、考核。天天有記載,按月匯總,報校長辦按規定處理。(干部由校長辦考核,其他由各處室考核)
7、實行工作量承包制的工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規定工作者,酌情扣發其津貼。(此條由總務處考核)
8、在校園內騎車發現一次扣5元,抽游煙或集會時抽煙一次扣發10元(由德育處考核),在辦公室玩電腦游戲一次扣10元。(由教務處考核)
9、擔任選修課、競賽輔導或組織會議使用公共教室后沒有執行三關(關門、關水電、關設備)或教室(會議室)嚴重不潔,公物有損壞,扣發任課老師或組織者當月考核工資5元。凡教師學生來信反映問題可以解決的兩天內未解決或暫且不能解決又未予答復者扣發當事人10元。(由校長辦考核)
10、教師必須認真備課,上課前應有具體教案,學校將采取集中性檢查和聽課后調閱兩種形式了解備課情況,如發現無教案上課和教案不齊,在當月考核工資中扣發10-30元。
11、無特殊情況,任何老師不得占用他人正常上課時間(包括叫走學生處理本學科問題等),出現一例扣發當月津貼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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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十
為嚴肅校紀,規范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教學秩序,確保我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因事[指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因發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須親臨現場等正當理由]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書寫請假條(請病假還需同時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因突發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0.5天以內,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1天以內,由各部門主任審批;請假3天以內,由分管校長審批;請假3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需在開會、考試、指令性等工作時請假,還需向相關部門的最高負責人請假。
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準假后,請假期間不扣款、不扣分。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3 天以內,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17天以內;產假,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正常年齡生育的,90天以內,男女雙方均為晚婚,且女方達到晚育年齡(第一胎24歲)的,150天以內,其配偶護理假,7天以內;直系親屬喪葬假,3天以內;(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函授學習等。
4、事假: 1天以上(包括1天),每天按8課時計算,每1天扣除本人月基本工資的1/22(不足1天的,按節數計算),并扣考核基礎分8分。
因直系親屬病重需陪護,經準假后,按照事假的1/2執行。
5、長期病假:
(1)男年齡55周歲以上,女年齡50歲周歲以上,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校委會批準后,可準予長期病假,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10%.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40%.。
以上(1)-(6)條例,重病住院治療的,住院治療期間工資照發;出院后需療養的`,應出示相關醫院證明,經校委會批準,在療養期,扣發實發工資的10%;出院后,在療養期內,正常上班,但無法承擔正常工作量的,每月扣發月基本工資的2%。
(7)請病假不足一個月的,每1天按照每月扣款金額的1/22計算。
二、缺勤考核
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扣款40元。并扣除考核基礎分10分。
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節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
3、遲到:指上課或坐班起始時間晚到崗10分鐘之內;脫崗:指上課或坐班過程中,未經準假,擅自離開校園10鐘之內;早退:指上課或坐班結束前,早離崗10分鐘之內。遲到、脫崗、早退超出10分鐘,均按曠課或曠工處理。
4、上課期間,遲到、脫崗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非上課期間,遲到、脫崗或早退,每次扣款15元,并扣除考核基礎分3分。
5、值班:節假日、雙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時上課執行,若出現盜竊、安全事故等,依據情節,追究相關值班人員責任。
6、一年以內,曠工累計超過10節課以上,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評優及晉級、晉職稱資格;一年以內,考核基礎分累計扣除超過80分者,同時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資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
三、相關說明
1、在上班時間串崗或在辦公室內上網打游戲,按照曠課或曠工記錄。
2、抽查考勤時,除在實驗室準備實驗或在圖書室借閱教學參考書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為出勤依據。
3、有事不經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4、考試監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按曠課處理。
5、無論何種請假,不經準假、不符合請假手續的,一律按照曠課、曠工處理。
6、會議、考試、指令性等工作,及學校安排的活動,均按正常上課考勤;在寒暑假、節假日期間,由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及業務部門統一組織的活動以及學校的相關安排,視為正常工作時間,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經準假,無故缺勤,均按曠工處理。
7、因擅離職守等違規行為,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或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要酌情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和經濟責任。
8、根據教育工作的性質,按照相關規定,不設工齡假(帶薪年休假)和探親假,如有符合條件須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間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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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十一
1、請假2周以內由學校審批,2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托人請假,來校后及時銷假并補辦請假手續。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上班時間,無課時有事需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為曠工。周五需乘早車者,必須經過學校批準后方可離開。
2.有事先請假再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假滿不銷假、續假的按曠工對待,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晚來、早走或中途離開,需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必須進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下課,教室內不準打電話、玩手機。不得私自調課、換課。
5.教師考勤情況按周匯報并公示。
三、考核辦法。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2、無課時有事需離開不口頭請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不提前說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缺會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一節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一節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對待。
6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取。
四、檢查、統計。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周匯總并公示,學期末統計。
2、上課情況由值周教師每天如實檢查登記,校領導監督并每天抽查三次,發現未如實檢查登記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師日均績效工資的2倍。
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十二
為嚴格學校工作紀律,加強考勤工作,特制定學??记谥贫热缦拢?/p>
1、實行坐班制,不遲到、不早退。各辦公室負責人如實記好出勤統計表。每個月底把出勤統計表交學校人事干部。
2、建立請假、消假制度。
半日以內的病、事假由負責考勤工作的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報教導處并做好課務的安排,一日以上的.病事假由校長批準。請假的同志要及時消假,一日以上的事假填寫請假單,病假要有醫院診斷書(證明)。沒有醫院證明一律作事假處理。
3、家住市區與外區縣的教職員工周一上午、周五下午路程假2小時。
4、建立獎懲制度。
全勤:無病事假,無遲到早退。特殊情況下的遲到每學期允許5次,每次不超過5分鐘,不扣年終目標管理獎,教職員工病假、事假按上級規定扣發獎金及工資待遇。
5、教師無故不上課,每節扣20元,職工擅自離崗影響工作,按時間長短扣獎金。
6、每周一的升旗儀式全校教職員工一律參加,無故不參加每次扣獎金10元。教職員工政治學習無故缺勤一次扣獎金20元。
7、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和學校的工作需要教職員工在雙休日和節假日加班的,要及時填好雙休日和節假日的加班登記。
8、加強群眾監督,學校領導定期檢查。
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十三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動學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在規定的學期時間內,除法定節假日外均為教職工工作時間。
2、根據有關規定,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的政治業務學習、進修培訓及正常的社會活動也作為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1、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相關規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學習培訓及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憑文件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等,按實際情況批假。
4、事假、門診病假按實際情況批假。
1、校長請假由督導辦主任審批,并報副校長知曉。
2、副校長和中層干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3、教職工請假由校長審批,校長不在校時由副校長審批。
4、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須另報督導辦審批,一月以上的還須報教科局審批。
1、公差、短時請假(四小時以內)采用口頭方式,其他請假采用書面方式,書面假條由辦公室統一印制。所有請假經審批后報值周領導登記。
2、住院病假由分管領導安排人員代理工作,其他假項由請假人自行聯系人員代理工作并報分管領導備案,否則不予準假。
3、請假須提前進行。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及時書寫假條,假后歸校應及時補上;續假的按請假程序提前辦理。
4、請假手續辦理完畢后,請假人應口頭向沒有參與批假的領導說明請假情況,以便于工作安排。五、相關說明:
1、上班考勤分為出勤、曠工、請假(公差、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項目;會議活動及崗位工作分為出勤、曠課、遲到、早退等項目。
2、崗位工作考勤時,教學人員出勤以節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教導處負責登記;行政后勤人員出勤以天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副校長登記;各種會議、學習培訓、活動以次為單位,由辦公室和組織者負責登記。所有教職工出勤情況由辦公室統計匯總。3、相關領導必須嚴格、準確考勤,以便于落實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另行制定《教職工出勤考核辦法》)。
4、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按曠工論。經常曠工者,學校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十四
2、其它學校(點)上午10:30至下午4:00。
1、教職工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及各村校進行考勤。考勤時要做到實事求是、公正無私,按實反映情況,按月填寫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將前月考勤表報中心校黨支部審核,時限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學校支部把考勤匯總表交中心學校財務,作為結算工資依據。
2、各村校負責人要嚴格對本校教職工進行考勤,若經中心學校檢查發現教師不在崗而未記考勤,發現一次扣除村校負責人工資50元。
3、因考勤不服從校長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難或事后打擊報復者,視情節要給予批評教育或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資2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須出具正規醫院住院證)。曠工每天扣工資100元。
(一)、請假手續
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必須以經過簽批的請假條為準,具體請假程序為:
1、兩天以下(含兩天)請假:請假者直接向村校(點)負責人請假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審批,村校(點)負責人如實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記,并由請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記表簽名欄簽字確認,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將考勤登記表交中心學校黨支部匯總。
2、兩天以上請假:請假者直接向中心學校黨支部請假。但請假條必須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3、所有請假,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與村校(點)負責人協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特殊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后必須補齊請假手續。
4、村校負責人、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審批。中心學校支部書記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待遇:女職工產前、產后、流產的假期,按云南省衛生廳、勞動廳、計生委、總工會、省婦聯聯發的云衛婦發〔1994〕486號文件規定執行。即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須出具醫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女職工自然流產的,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產假30天,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產假42天。產假期間不影響正常待遇。
2、教職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給喪假7天;爺爺、奶奶去世,給喪假3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3、教職工妻子分娩,給丈夫5天陪護假,不影響正常待遇。
4、教職工結婚,給婚假7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5、參加自學考試的教職工,除考試時間外,來回再給予2天路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憑自學考試通知書請假)。
6、參加函授學習的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間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以學校面授通知書為依據)。
(三)、相關規定
1、請假期滿后,應向批準人消假(可電話消假),不消假者,以曠工論處。如有特殊情況,需繼續請假者,應辦理續假手續。
2、凡未經審批擅自離崗、外出不按時返回、請霸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處理。
3、病事假劃分標準:凡辦理個人事務請假,一律計為事假處理。生病不能堅持上課和工作者視為病假。需要住院治療者,以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為準。
4、請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須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病情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
1、考勤處理涉及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的,按照區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關規定執行。
2、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法律法規發生沖突,按上級規定執行。
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十五
1、嚴格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對固定時間的會議,教職工原則上不能安排工作與之相沖突,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和安排調休。
3、公出審批:海寧市內下校,須征得科長同意;三人或以上的集體活動須經分管校長同意;科長外出須經分管校長同意。出縣市活動,原則上須有書面通知或受校長室指派。電話通知的,須填寫公假單并經分管校長同意。三天以上的同時經校長同意。由科長將因公外出的'人員在簽到表上做好登記。班子成員因公外出的,要告知辦公室,由辦公室在簽到表上做好登記。
4、教職工因公因事外出,本人需及時調整去向牌記錄。
5、請假:
因各種原因需請假者,必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
請假審批權限:1天以內由各科長審批;1天以上,3以內,由各科長簽具意見后報分管校長審批;3天以上,各科長簽具意見后報校長審批假。班子成員請假由校長或書記審批。各科室負責人應及時在考勤表上作出說明,并報辦公室備案。
(1)事假:事假需待批準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特殊情況應及時補假。事假每月不得超過3天。
(2)病假:病假需出示病歷與定點醫療單位證明(三天以上),超過六個月需書面報告市教育局組宣人事科備案。特殊情況及時補假。
(3)婚假:依法結婚者婚假三天,教職員工雙方符合晚婚條件時,可以增加婚假12天(婚假節假日應計算在內)。
(4)產假:正常分娩者,給予產假90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增加產假15天。節育假按《節育手術常規》執行。
(5)喪假:教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等)死亡,可根據具體情況,經批準酌情給予1至3天的喪假,外地的視家的遠近給予適當路程假。
事假、病假期間待遇,探親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6、加班與調休:
(1)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各科室安排的加班,原則上要事先將加班計劃報分管校長批準,由科室負責人每月加班統計,連同考核表報辦公室。特殊情況事后補報。
(2)調休: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可安排調休。調休的手續: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申請,批準權限同請假,由科長在簽到表上作出說明,手續材料報辦公室備案。班子成員需事先與辦公室協調好工作,由校長或書記批準,辦公室在簽到表上作出說明。
(3)加班與調休應獨立記錄,而且必須加班在前,調休在后。調休時效以一學年為單位。
(4)特殊情況的加班,由于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調休的,單位酌情發給一定的加班補貼。(5)崗位職責內的工作一般不能作為加班的內容(培訓班上課或組織活動等其他管理工作除外。)
(6)雙休日外出工作,有關單位已發補貼的,不安排調休。
7、曠工:未經請假批準而不上班者視為曠工。
8、獎懲
(1)按月對出全勤的教職工發放工作獎。對學期全勤者發給學期全勤獎。對年度全勤者發給年度全勤獎。
(2)教職工請事假1天,扣發當月工作獎的25%,請事假2天,扣發月工作獎的50%,3天以上者,不發當月工作獎。每學期事假超過1天,不發學期全勤獎。年度事假累計超過3天,不發年度全勤獎。均以自然年度為計算單位。
(3)教職工每請病假1天,扣發當月工作獎的20%,5天及以上者,不發當月工作獎。學期病假累計達到或超過15天的,不發學期全勤獎,不影響年度全勤獎。病假在15天以上(包括15天)到30天以內(不包括30天),年度全勤獎減半發放。病假在30天以上(包括30天)不發年度全勤獎。均以自然年度為計算單位。
(9)凡曠工者,發現一次(1天以內)全額扣發當月工作獎、工作補貼和學期全勤獎。2天及以上者,除停發當月工作獎、工作補貼和學期全勤獎外,停發本年度學校所有獎勵。當年度曠工累計超過15天,除上述處罰外,并作自動離職處理。
(10)每位教職員工每月底應及時如實填寫教師進修學校月度考核記載表,次月5日前交科長進行考核,8日前由科長送分管校長完成考核,交辦公室。分管校長的月考核由校長考核,交辦公室。月度考核記載表作為月考核獎發放主要依據,并存入個人考核檔案。
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十六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工人均系考勤對象,校長辦公室負責考勤的組織工作。
2.教職工的考勤由所在處室組進行,具體由處室組負責做好記載工作。
3.出勤情況,處室組一周統計一次,處室負責人按月報校長辦公室統計記入教職工考勤檔案。
4.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
5.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因公外出,需事先向有關領導報告。
6.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處理。
7.教職工集體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無故缺席一次,教學人員按缺一課時計,職工按半天事假計。
8.教職工的考勤結合學校的具體實際情況,同獎金掛鉤,病、事假按比例扣除當月津貼。
9.處、室、組內有曠工現象,考勤記載上如無反映,一旦發現,處室組負責人應負領導責任,與當事人同比例扣除當月獎金。
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十七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職工例會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
全體教職工務必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上課等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準假后方可離校。無公務聯系不串崗,不閑談,不做私語,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1、坐班時間:全鎮統一制定。
2、上課:上課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日教師提前40分鐘、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學延至學生離校。
1、坐班考勤實行指紋簽到。
2、每月月底由教務處將考勤狀況匯總。
1、請假規定。
(1)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2)教職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內,持請假條,經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報請中心學校。一周以上一個月內由教體局組織人事科審批,超過一個月的`由局長審批。(病假需帶給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3)喪假三天,給假范圍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因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請假務必經領導同意方可,事后請假按曠工處理。
(5)請假務必自己安排好假期內的上課并報教務處批準。
(6)急病或重大特殊狀況可例外,但返校后務必說明理由,并補辦請假手續。
(7)教職工經批準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培訓、考察和學習的按公假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2、凡屬下列狀況之一者按曠工或曠課處理:
(1)教師調課需經教導處批準,如私自調課視為曠課;。
(2)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假,但未得到批準,擅自不到校者;。
(4)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5)工作不服從分配,雖然到校但沒有履行具體工作職責者。
(6)遲到、早退,不說明事由,2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7)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為曠工。
(8)坐班時間,如果領導查班不在,視同曠課。
1、每月滿勤獎25分。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離堂扣1分。
3、教師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指無課老師),累加計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需出示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6、代課費為課時費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職工弄虛作假,不按實簽,一經查實則扣除全月考勤獎并予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師德扣分。
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十八
為認真落實上級關于績效工資實施管理辦法,從而調動全體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設良好的教風和校風,根據“深紀發[2013]33號文件《關于印發深圳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等上級人事管理政策法規文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修訂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如下。
教工在正常工作日內和學校組織的各項會議、培訓、集體活動中遲到、早退或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相應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時間在1小時以內的,扣除半天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崗位出勤工資和工作量工資);超過1小時的,扣除一天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崗位出勤工資和工作量工資)。
。教工請事假必須按照管理權限報批。當月請事假在1個工作日內的基礎性工資不予扣除,但是要扣除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崗位考勤工資和工作量工資)。當月請事假超過1個工作日的,按其超過的事假天數扣除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同時按照請假總天數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崗位考勤工資和工作量工資)。當月請事假天數累計10天及以上的,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除“其它質量獎”外)全部扣除。如果當月請事假在1天之內,且自己能夠調好課,經過教學室同意備案的,只扣除一天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崗位考勤工資和工作量工資)的28%。
。教工請病假,應按照規定報批。當月請病假天數在10天以內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不予扣除,但是要扣除相應天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崗位考勤工資和工作量工資)。超過10天的按其超過的'病假天數扣除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同時按照請假總天數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崗位考勤工資和工作量工資)。當月病假天數累計20天及以上的,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除“其它質量獎”外)全部扣除。因公負傷治療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除了“其它質量獎”外)全部發放。如果當月請病假在2天之內,且自己能夠調好課,經過教學室同意備案的,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崗位考勤和工作量工資)的20%。
。未經批準不上班的,按照曠工處理,扣除當月全部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相應部分。
以上病、事假天數,當月累計,可以半天累計,跨月則重新計算。教工人員日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照每月實際工作天數21.5天計算。
所謂教工公假是指教工的婚假、喪假、產假等,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除“其它質量獎”外)全額發放。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的女教工產假滿后,經學校批準,在規定的哺乳假期間請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照75%計發,但是要扣除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教工因違紀違法在被審查、羈押而脫離工作崗位的,在此期間停發所有的績效工資。經審查后,未受到處分和處罰的,績效工資予以補發。受行政拘留、勞動教養以及刑事處罰期間停發績效工資。
。教職工請假應提早辦理請假手續,特殊情況下應在上班前用電話或口頭親自請假,返校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請病、事假半天,須經教研室主任同意),再由本人調換好課。請病事假1-2天,本人填寫請假申請,經分管副校長批準。請病假3天以上、兩個月以內由本人填寫請假申請,經校長批準。請病假兩個月以上經校長批準,報教育局人事科審批。請事假3—30天(按照日歷連續累積計算),必須經校長或副校長同意后,教師填寫好請假單,待課程安排好后方能行使假期。請事假30天以上須報教育局人事科批準。凡請病假向教學室提供市、區定點醫院的就醫病歷本、休假證明,未按時提供醫院有效證明的按“事假管理”處理。教職工請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假期,按國家有關政策文件要求執行。教職工由學校批準的出差、開會、教研、學習培訓等外出活動,必須依時參加,未準假而缺席,作曠工處理。學校安排的1-2天的外出學習活動,一般由自己調換好課。假滿返校要及時履行銷假手續。
八、本制度經校代會討論通過之日起試行,同時廢止以前有關考勤規定。本制度解釋權屬于學校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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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十九
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加強學校管理,使學校工作逐步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工作時間。
1、中心學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學校(點)上午10:30至下午4:00。
1、教職工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及各村校進行考勤??记跁r要做到實事求是、公正無私,按實反映情況,按月填寫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將前月考勤表報中心校黨支部審核,時限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學校支部把考勤匯總表交中心學校財務,作為結算工資依據。
2、各村校負責人要嚴格對本校教職工進行考勤,若經中心學校檢查發現教師不在崗而未記考勤,發現一次扣除村校負責人工資50元。
3、因考勤不服從校長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難或事后打擊報復者,視情節要給予批評教育或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資2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須出具正規醫院住院證)。曠工每天扣工資100元。
(一)、請假手續。
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必須以經過簽批的請假條為準,具體請假程序為:
1、兩天以下(含兩天)請假:請假者直接向村校(點)負責人請假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審批,村校(點)負責人如實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記,并由請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記表簽名欄簽字確認,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將考勤登記表交中心學校黨支部匯總。
2、兩天以上請假:請假者直接向中心學校黨支部請假。但請假條必須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3、所有請假,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與村校(點)負責人協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特殊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后必須補齊請假手續。
4、村校負責人、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審批。中心學校支部書記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待遇:女職工產前、產后、流產的假期,按云南省衛生廳、勞動廳、計生委、總工會、省婦聯聯發的云衛婦發〔1994〕486號文件規定執行。即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須出具醫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女職工自然流產的,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產假30天,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產假42天。產假期間不影響正常待遇。
2、教職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給喪假7天;爺爺、奶奶去世,給喪假3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3、教職工妻子分娩,給丈夫5天陪護假,不影響正常待遇。
4、教職工結婚,給婚假7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5、參加自學考試的'教職工,除考試時間外,來回再給予2天路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憑自學考試通知書請假)。
6、參加函授學習的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間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以學校面授通知書為依據)。
(三)、相關規定。
1、請假期滿后,應向批準人消假(可電話消假),不消假者,以曠工論處。如有特殊情況,需繼續請假者,應辦理續假手續。
2、凡未經審批擅自離崗、外出不按時返回、請霸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處理。
3、病事假劃分標準:凡辦理個人事務請假,一律計為事假處理。生病不能堅持上課和工作者視為病假。需要住院治療者,以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為準。
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二十
一、學校將家長學校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并將教師學校工作納入考核評比之中。
二、學校領導做到有計劃、有檢查、有落實。每學期召開1-2次專題會議,研究家長學校工作,定期召開專任教師、輔導會。
三、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認真組織學員入學,確保入學率為100%;考試合格率為98%以上,優秀率為60%以上。
四、實行優秀家長評選制度,對每屆學員學習期滿進行考試、考核,評選出10%的優秀學員或好家長,由家長學校給予表彰。
五、學校各部門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家長學校工作有序進行。
1、擔任家長學校上課的教師,應認真上課,對每一位學員熱情、負責,做他們的知心人和好朋友。每次舉辦家長學校的教學活動,上課教師都要對所講內容有記錄。
2、學校每學期根據任課教師的工作職責、工作態度、工作熱情對教師進行考核。
3、考核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對優秀的教師進行一定的獎勵。
4、考核辦法公布與各位家長,接受家長的監督。
5、家長對工作不夠滿意的教師,有權向學校領導提出意見,供校領導參考。
一、抓好家長學校師資隊伍建設,聘請有教育理論與實踐經驗人員,擔任學校家長學校專職教師,同時聘請教子有方家長擔任兼職教師,改善和提高家長學校授課教育教學效果。
二、重視家庭教育指導教材建設,根據家長的實際需要,按照家庭教育理念和研究成果,編制好體現時代性、科學性和實用性教材,同時收集、整理部分資料供家長學習之用。
三、加強對家長學校的組織管理,建立聽課制度、做到每次活動有安排有記錄,同時做好意見和建議的反饋工作,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四、組織以班級為單位的咨詢活動,開展對學生的個別輔導工作,按照不同年齡班級的家長,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進行針對性指導,以幫助有困難的家長掌握知識提高教學質量。
五、幫助家長總結家庭教育工作經驗,組織教子有方家長進行經驗交流,同時,做好優秀學生、優秀家長的評比工作,以調動激勵廣大家長參與家庭教育活動的.主動性。
六、注意積累有關文件,各種計劃,總結、重大活動記錄,學校檔案、整理歸檔。
1、學校領導對家長學校加強管理,建立考勤制度,對每學期入學的每一位學員進行考勤記錄。
2、每位家長學校的學員,應嚴格遵守學校紀律,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好考勤表。
3、如有缺勤者,須事先向班主任老師或學校領導請假,遇到特殊情況,實在無法請假者應事后說明原因并及時補假。
1、每期家長學校,學校將開展評比好家長或優秀家長以及家庭教育優秀論文評選活動。
2、達到好家長或優秀家長評選條件者,學校將給予表彰。
3、好家長或優秀家長表彰名額為參加學習家長總數的10%,
家庭教育優秀論文篇數不限。
4、有盡力辦好家長學校,帶頭學習家教知識,提高家長素質和義務。
5、有協助班主任做好后進生轉化工作的義務。
6、有協助學校、班主任調解校、班、家長之間爭議的義務。
7、將優秀家長學員的名單裝訂成冊,以備查詢,該名冊將作為每學期家長委員會候選人參考基數。
1、學校領導應充分關心家長學校的成長,每學期組織教師對全體家長學員進行專題培訓,并制定專門的培訓計劃,供廣大教師參考。
2、定期開辦家長學校,使所有的家長都能在家長學校中了解學校的教育教學手段,學到相關教育子女的方法,豐富家長的學識,讓家長與孩子共同成長。
3、應聘擔任家長學校的教師應抱著對學員負責的態度認真備課,認真上課,做到不把無準備之仗。
4、教師要了解家長們的思想動態,及時反饋家長的信息,切實把家長學校辦好。
5、平時與家長多溝通,多聯系,在家長教育子女遇到問題和困難時,能及時給以幫助。
6、能客觀地、實事求是地向家長反映子女在學校的學習情況,生活情況和思想表現,幫助家長制定有關教育子女的辦法和措施。
7、有目的、有計劃地對家長學員進行走訪,更有效地指導家長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8、邀請上級有關領導、專家來校對家長學員進行專題講座,提高廣大學員的知識水平和教育孩子的水平。
注:查看本文相關詳情請搜索進入安徽人事資料網然后站內搜索家長學校考勤管理制度。
學校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實用21篇)篇二十一
為了辦好家長學校,突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使家長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家庭教育所起的作用以及進行再學習的必要性,引起每位家長對再學習的高度重視,因此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學員要積極參與每次授課學習,不得無故缺席;保證3個以上課時的學習,出勤率達90%以上。凡無故缺席2次以上者,視為不合格學員。
二、學員上課時要認真聽講,作好筆記,及時完成授課教師布置的作業。上課時,每個學員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
三、各班要建立考勤簿,每次上課自行簽到,不請人代替或自行提前簽到,有事要請假并寫好請假條,事情緊急來不及寫請假條的,應通過電話等其它方式請假,課后要補上請假條。
四、教師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輔導學員,要認真學習,努力鉆研業務,提高思維文化水平,班主任要管理好班級。
五、學員上課時間不準閑聊,要提高學習效率。加強個人修養,要做到酒后不進課堂,不在教室內吸煙。舉止端莊、語言文明。
六、積極準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會議和活動,聽從領導,服從分配,保質、保量完成學校交給的各項學習任務。
七、學員到校后不要隨便外出離校,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授課教師說明經允許后方能外出。
八、如果學員隨便缺席,課后不補假的,授課教師有責任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上報學校領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