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規章制度,員工可以明確各項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組織領導應起到榜樣和示范作用,樹立規章制度的權威性和可信性。
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一
凡保定市思達普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思達普”)的各級從業人員,除人力資源部另行的專案方式處理者外均依本方案實施。
為適應公司發展的需要,本制度打破原有行政級別工資,員工檔案工資實行封存式管理,并按照市場化運作的要求重新制定公司薪酬體系,使員工的薪酬與崗位和業績緊密結合。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充分發揮薪酬的作用,對員工為公司付出的勞動和做出的績效給予合理補償和激勵。即:
(一)使薪酬與崗位價值緊密結合;
(二)使薪酬與員工業績緊密結合;
(三)使薪酬與公司發展的短期收益、中期收益與長期收益有效結合起來。
薪酬作為分配價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公平性原則:薪酬以體現工資的外部公平、內部公平和個人公平為導向。
競爭性原則:薪酬以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對人才的吸引力為導向。
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二
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1.明確開會主題。
2.將開會內容以電子檔形式提前下發至參會人員,給予參會人員時間進行思考。
3.開會期間參與人員每人需提出自己的想法、建議等信息。
4.會議紀要形成紙質簽字。
5.上述開會形式,能夠為公司節約成本。
1.新年、新氣象,拜訪進行中、已驗收項目客戶。公司應團購u盤(16g),將u盤外殼制作成中科宇圖的logo圖案,u盤內部只讀中科宇圖宣傳視頻。讓客戶感覺到我司永遠存在客戶的內臟中。
2.公司員工外出辦公筆、本、會議包等均可采用團購方式并賦予我司logo圖案。
3.筆記本操作系統桌面背景同上。
1.允許公司員工辦公桌放置小玩具,員工煩心、發愁時,可玩弄小玩具。能夠對員工起到解壓的效果。
2.公司辦公空間足大情況下,放置臺球案、象棋桌等設施,員工休息期間可放松神經。
3.公司保護員工,員工同樣會凝聚在一起,保護自己的家園。員工的心態、心情、精神、身體是公司的支柱藤。支柱藤出現問題,工作效率自然降低,公司可簡單配置保護員工的體育設施(跑步機、拉桿等設施)。
1.控制項目成本是企業經濟效益的根源,日本管理的體系值得企業學習,是大帶小形成交匯串接。項目中標后銷售部人員應帶領公司項目經理、項目組長同往客戶單位進行交接關系并調研。帶領項目組長是另外一層意思,為公司源源不斷培養人才。
2.項目組長帶領項目期間配備副項目組長,為公司培養人才這是必然。另外項目組長因個人原因等情況進行休假,不會對項目產生太大影響。
針對本公司項目制定的管理措施:
3.本公司啟動實施項目后,存在無“項目風險分析報告”、“項目計劃”、項目計劃制定后簽字報告等文檔。將來我公司施行按照項目計劃開展項目后,編制項目計劃后,應發往參與本項目成員共享項目計劃。項目成員如對本項目分配的任務無異議,隨之形成“項目計劃制定后簽字報告”進行簽字(責任化)。
4.目前公司既然出現無人愿意出差、無人愿意帶項目等問題,為避免此問題,有效辦法是采用帶項目責任經費。根據項目利潤分配責任經費。分別不等,底額限制為1000元以上。為了能夠杜絕無責任心的項目組長,采取“責任經費”扣制法。按照項目組長、項目經理制定的“項目計劃”進行扣制。
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三
1、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主管行政、人事、后勤、財務、文秘、檔案、保衛并負責公司辦公財產的調用、管理等工作。
2、主持綜合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領導公司本部員工做好本職工作。
3、負責對公司領導的決策、決定和工作部署的督辦、落實、協調、完成。
4、代表總經理負責與各部門簽訂目標管理責任狀,并監督、檢查、落實目標管理完成情況。
5、協助總經理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全面管理。
6、負責組織開展對新員工的招聘工作,對公司員工的工作進行檢查、考核、評定。
7、負責公司的來訪接待工作,并將接待情況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8、制定并實施行政管理費用計劃,力求節約開支,講究實效。對各部門申報辦公用品購置計劃進行審核。
9、認真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二、辦公室干事崗位職責。
1、建立健全人事檔案,按照人事檔案管理的范圍,實行一人一檔制,隨時向主管提供人事檔案資料。
2、協助部門主管做好辦公室日常工作。
3、協助部門主管做好新聘員工的招聘工作。
4、認真做好公司內員工的技術等級評定等有關人事的具體事務。
5、配合相關人員做好公司員工的年度考核及獎懲工作。
6、做好各類物品材料的交接、建檔、保管工作。
7、做好公司的文秘、打印等工作。
8、完成部門主管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四
中小企業因為環境、資源、能量、技術和本身條件的特定性,所以在經營策劃和管理體系上都不具備大企業樣的那么系統,“亂、變、快”是中小企業生動的寫照。
企業的形象,是一家企業由內向外引發的一種企業“氣質”。要想擁有一個良好的企業形象,首先是在企業內部全方位的對品牌的形象有效的整治,其次是對員工在文化教育、技術培訓以及對禮節和儀表的培養,把企業建成有良好的工作環境、和諧的生活氛圍的“家”。讓企業有公眾形象、產品有品牌形象、員工有素質形象。
第一部分:部門與部門間的鏈式關系。
一,建立一健全的組織結構(見:百仕通手袋公司組織結構圖)。
二,員工之間要倡導行之有效的語言溝通、肢體溝通以及文字溝通的傳遞。讓部門間的平衡關系和垂直關系如鏈條樣緊密。
三,部門內部的責任要有個最起碼而明晰的范圍。甚至還要鼓勵超范圍的工作。不能光讓自己做什么,而且還應該做什么。
第二部分:讓個人的技術和能力的短板得到補充。
一,業務水平:
中小企業因為“盤”小,對高素質的人才吸引力不強,所以企業內部就要自己挖掘人才,利用企業的平臺讓員工不斷的在實踐中、技術上提升員工的業務水平。
二,管理能力:
所謂的管理,即是對人、財、物資源的“整合”,是為企業擴張經營(市場活動)而進行的全面、系統的人與人的互動,是企業在不斷擴張過程中進行成本節流,控制風險的行為。所以一個團隊都要通過制度、人才、激勵的辦法以互動的手段,提高各員工的管理水平,利用發展了的資源服務生產與再生產的過程。
三,創新能力:
企業的雇員一般就兩大愿望:一是能享受最優厚的待遇;二,最大限度提升自身的能力。所以企業要具備一個既能發揮員工才干的平臺,還要營造一個能培養員工有獨立解決問題能力、制定計劃和策劃經營能力的舞臺。
四,社交能力上:
中小企業因為受本身條件的限制,雇傭的員工可能在文化素質、溝通能力、周旋能力、調節能力上相對滯后,甚至在禮節、儀表、態度上也是比較愚昧。所以企業不光要在技術層面上對員工進行深化培養,還要在品德上、修養上、公關及社交能力上進行最基本的教育。
第三部分:工作態度。
一,責任心;。
做為企業內部的一員,首先要遵守企業的紀律和制度:對工作任勞任怨,堅持不懈;敢主動的承擔錯誤,并且有自我檢查的態度。那是員工起碼要遵守的職業道德精神。
二,主動性:
企業需要主動積極的工作;主動的發現和解決問題;主動的學習,努力提高的`進取員工。
三,協調性:
能虛心的接受別人的批評;能理解他人,主動為別人著想;能換位思考;能協調上下級關系和平衡關系。那更是做人的一種境界。
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五
中小企業在當前我國的經濟發展中是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但在其特殊的體制環境中成長,很多的中小企業在制度建設方面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嚴重的限制者企業的發展。面對當前激勵的市場競爭環境,中小企業一定要重視起管理制度的創新,積極的更新制度才能更好的適應社會發展。下面將對現代中小企業管理制度創新進行詳細的分析研究。
首先,在現代社會中中小企業的制度創新是社會發展的需要。當前社會已經步入到了經濟時代,知識創新成為了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推動力。對企業發展來說,知識的創新對技術技術革命和產品更新都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局面。同時在知識創新下企業有必要積極的進行制度改革優化,以便于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推動企業在市場中健康的發展。其次,面對當前的世界經濟一體化局勢,中小企業要想站穩腳跟,在國際市場中進行競爭,一定要重視起管理制度的創新和改革。只有企業不斷的研發新的產品技術,提高企業的產品市場競爭力,才能真正得到發展。對此企業的制度創新是基礎條件,同時也是提高競爭力的重要條件。企業的經營目的主要是追求更高的經濟效益,尤其是中小企業,由于受到規模和成本上的限制,更加要重視制度建設,而不是單純的只追求利益。同時,很多企業中存在人才缺失或者管理職責不清的問題。只有積極更新管理制度,才能均衡各個方面的發展,推動企業健康發展。此外,為了提升中小企業的國際化進程,應重視起管理制度的創新。傳統的企業集權管理模式在當前社會中已經嚴重地阻礙了企業的經濟健康發展,只有根據市場的需求,積極的調整企業組織管理模式才能更好的適應市場發展,提高企業的活力,保證各項經營指標得到提升。
從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歷程來看,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中,中小企業的發展是受到限制的。我國大多數的中小企業都是私營的或者合伙制的企業。這些企業首先在類型上來看,中小企業是自然人企業,不具有法人地位,但在這當中的合伙人卻也承擔這一部分的責任,使得企業經營風險比較大。同時,在產權上存在著高度集中的現象。中小企業中無論是個人業主制企業還是合伙制企業,企業的經營者與持有者通常都是一個人。這個人在企業中有著絕對的權利,導致企業權利過度的集中。其次,中小企業中很大一部分以家族制度為主要的企業制度。我國的中小企業中很多是由個體經商戶演變起來的,這些又通常都是以家庭為基礎單位的經營模式。這種家庭模式的企業在管理過程中會存在很多的問題,人情上的來往導致很多制度并不能付諸于實踐,這個企業發展造成了一定的麻煩。此外,管理者和企業內部的工作人員大多存在著親屬關系,管理層次不夠明確,使得企業管理的穩定性有所喪失。
(一)管理制度認識不足當前我國的中小企業在管理制度中存在著兩點明顯的錯誤。首先,當前不少中小企業仍然采取傳統的管理模式進行企業內部管理,在管理中存在著認識不足的問題,甚至始終不愿意接受新的管理制度,只想維持企業的原有管理模式。其次,有一部分企業領導者雖然也知道管理的重要性,但在進行管理制度創新的過程中,無法將制度上的創新與實踐創新相結合,導致管理制度的創新難以付諸于實踐。
(二)制度制定不夠完善我國的中小企業中有很大一部分企業并沒有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導致企業管理混亂。出現這樣的問題主要是因為企業的管理制度制定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偏差,比較重視以人為本工作理念,導致管理制度的權威性有所喪失。同時在管理制度執行的過程中明顯的存在執行力度不足的問題,同時也缺少相應的針對性和靈活性。在企業的安全生產中,對產品的質量管理不夠重視,這樣的情況十分容易將企業陷入到經營危機當中,給企業發展造成不良的影響。
(三)管理制度執行力度不足管理制度的制定最終只有落實到執行中才能真正的展現出制度的作用。當前一部分中小企業已經認識到了管理制度創新的重要性,同時也制定了相應的管理操作流程,但在實際制度的執行過程中,無法真正的展現出管理制度的優越性。這種問題的產生主要原因是因為企業內部仍然存在著嚴重的人情關系。在進行執行的過程中,管理者會因為私人的關系而網開一面,最終導致執行力度嚴重的不足。這樣的現象將嚴重影響企業的健康發展,同時也給企業的創新發展帶來一定的影響。
(一)產權制度的缺失中小企業產權制度的缺失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中小企業中很大一部分是民營企業,這些企業的產權與領導者的個人財產之間是沒有明確區分的,并沒有形成現代化的完善產權制度。其次,這些企業在產權結構上是比較單一化的,權利通常集中在一人身上,或者由自家親屬等作為企業其他的工作人員,導致產權結構與家庭關系之間難以脫離。在這樣的環境下,中小企業的產權制度存在著明顯的缺失,嚴重影響著企業的健康發展。
(二)組織制度缺失我國的中小企業的組織制度,通常以傳統企業制度而存在。這種形式對中小企業的發展有著極為不利的影響。我國在相關法律中規定了合伙制的企業經營模式中合伙人同樣要承擔相應的經營風險。中小企業雖然很多采取了合伙制,但所投入的又不多,導致企業很難依靠組織制度來促進企業發展。同時,中小企業中財產通常集中于一人身上,權利的集中和資金的集中給企業的發展造成了不良的影響。
(三)管理制度缺失中小企業管理制度的缺失是企業規模難以擴大,企業難以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國當前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中都缺少完善的管理制度,在管理中常常會呈現出管理隨意性強國或者缺少規范化的特點。同時,多數的中小企業都是靠領導者白手起家而發展起來的,這部分領導者并不善于指揮他人,在員工溝通方面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導致企業能招到優秀的人才,但始終難以留住高素質的人才。
從世界大范圍來看,西方的企業中幾乎都形成了完善的企業管理制度,并在制度的執行過程中能起到良好的效果,能有效的推動企業在市場中前行。而當前我國的中小企業中仍然在管理制度上存在著問題,導致企業發展受到了阻礙。因此,中小企業要想發展就需要積極的借鑒國外的優秀經驗,并在原有的基礎上加以改造,探索一條科學的發展道路,推動企業發展。
(一)管理思維的創新我國很多中小企業領導者缺少制度創新的認識,難以擺脫傳統的思維方式,導致思想出現了嚴重的落后現象。思想上的落后將會影響企業的經營效果,同時也會給企業的經濟效益帶來不良的影響。對此,作為企業領導者應積極的強化自身思維意識,通過市場調查等范式來完善企業管理的`制度,認識到管理制度創新的重要性。同時應加強對企業內部員工的專業培訓和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創新,從整體上提升企業的經營效果。
(二)產權制度上的創新首先,企業產權制度的完善是推動企業穩定前行的重要基矗因此,企業應重視起建立完善的產權制度。同時我國原有的中小企業產權制度不利于企業的合理配置,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企業出現了資金短缺的問題。對此,中小企業應積極的聯合起來,將原本松散的資金結合在一起實現資本的聯合,然后再將資本以借貸等方式來投向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中去。這樣的方式一方面能使企業的產權向多元化的方向發展,同時也能有效的解決資金上的缺失問題。此外,應將企業的人力資本與產權多元化之間結合起來,通過參股的方式來引進高素質的專業人才,提升企業內部的人力資源結構,強化企業的軟實力。
(三)管理制度上的創新隨著企業經營規模的逐漸擴大,很多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已經顯然無法適應社會的發展,同時在過程中也暴露出了一定的問題。面對當前如此激烈的社會競爭,作為中小企業一定要先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積極的在原有制度基礎上進行制度的創新,才能更好的適應市場需求。其次,企業應將充分的發揮企業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我國中小企業中的核心競爭力。此外,應建立起完善的激勵制度和經營管理制度,控制企業內部風險問題的發生,推動中小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四)管理人員的能力創新在當今社會中人才是第一發展力,對中小企業來說更是如此。企業要想得到更加穩定的發展一定要重視起人才的建設和創新。在這當中企業領導者的素質起著主導性的作用。對此,作為中小企業的領導者應重視起個人素質的提升和能力的提升,多與其他發展較好的企業進行溝通,達到強化個人的目的,同時要吸收一些外來的好的管理制度,從思想上得到全面提升。同時企業管理人員的素質對企業管理制度執行質量有著重要的影響。在這方面企業應重視對管理人員的培養,對原有的管理人員應采取二次教育的方式或者專家講座等方式來進行培養,提高他們在工作中的責任心和管理意識,保證管理制度能得到落實。此外,也可以聘請一些高素質的專業管理人員到企業中從事工作,在物質上和企業文化上盡量的滿足于人才的需求。并建立起一定的激勵制度,使表現好的員工能得到適當的獎勵和鼓勵,提升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達到全面推進企業發展的目的。
(五)內部監測的創新企業的內部控制是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是要通過納入管理過程而實現的。因此,要想保證企業的內部管理和控制有效性,那么就一定要做好內部的監測,隨時控制企業發生的新情況。企業內部監測主要是通過內部建立起的相互制約的機制,能夠對企業中的一些事情進行監測,并保證內部的資源合理利用,使企業制度得到完善。
六、結語。
我國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相關資料調查顯示,我國的中小企業占所有企業的90%,對此更加要重視起中小企業的管理制度建設。面對當前的市場狀況,中小企業要想在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就一定要積極的創新企業管理制度,與市場需要相結合,同時能適應社會的發展,這樣才能更好的推動企業前進。對此,企業應將傳統的管理方式進行積極創新,完善內部的管理制度,使自身能在激烈的競爭中得到更多的經濟利益,推動我國經濟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鐘生成.我國中小企業管理現狀及主要問題[j].武漢工業學院學報,,(04):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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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六
1、為強化本公司行政人事管理,科學的配備、統籌人力資源,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受企業聘用的各類勞動者。
二、機構及職責。
1、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人事管理職能由xxx(科室機構名稱)承擔。
2、人事管理機構負責全公司員工的招聘、培訓、考核、調動、辭退等具體工作和相關手續。其他任何單位所作出的決定均不具有法律效力,造成后果的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三、聘用。
1、本公司各部門確實需要招聘職工時,必須由各部門負責人先提出書面申請,綜合辦調查落實報請總經理核準后,由xxx或xxx授權其他部門辦理招聘事宜。
2、xxx或經過授權的招工單位所招收的新員工報到時首先必須到xxx辦理入職手續,由其本人填寫《員工登記表》,交驗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健康證明等有關證件。
3、新員工應如實填寫自身材料,企業有權向有關部門核實,如一經查實確有故意弄虛作假行為者,立即予以解聘。
4、凡有下列情況者,不得聘用:
4.1被剝奪公民權尚未恢復,或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4.2身份不清或受政法機關通緝及其他類似情況。
4.3患有精神病或傳染性、不可治愈性嚴重疾病,肢體殘缺或器官殘缺以及體檢報告內容中不符合企業要求者。
4.4品性惡劣,道德不佳者。
4.5偽造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和其他入職資格材料者。
4.6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系者。
5、新員工入廠后,由xxx介紹到安全管理部門、保衛部門進行廠級安全教育、廠規廠紀等培訓活動,培訓完畢考試合格后安排到所需部門報到,進行車間和班組級安全教育,業務技能學習和工作試用。
6、試用期間,新員工如有以下行為,可隨時停止試用并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6.1品行不良、工作成績達不到公司要求者;。
6.2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者;。
6.3非工傷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勞動義務者;。
6.4拒絕完成領導交辦任務者。
7、試用期間執行試用期工資標準,除享受夜班津貼和國家法律規定相關待遇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8、需要雇傭流動性較強的人員完成具體工作任務的部門,鼓勵以對外整體協議承包的方式解決。
9、各部門如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內容的勞務活動時,需暫時(短時)雇傭臨時勞動力,例如裝卸工、雜工等,必須到xxx領取《臨時勞務審批單》,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此類勞動力,月終匯總后由財務部門開具相應發票,報銷相應費用。
四、轉正。
1、新員工試用期限根據所簽訂合同期限長短,按照國家規定執行。曾從事過相同或類似工作,短期能夠勝任本職工作,達到企業要求者,可由其本人提出申請,由相關部門和xxx調查核實,報公司經理批準后試用期可酌情縮短。
2、試用期滿前一周內,新員工自我評價能夠勝任本職工作,由所在單位到xxx領取《員工鑒定申請表》,填寫后交所在部門領導審核。
3、部門領導簽署意見,認為符合工作要求的,由xxx牽頭,組織生產、技術等有關部門給與業務考核,合格后報公司經理核準。
4、通過鑒定評估的員工享有同崗同酬的待遇,計薪日期從通過評估之日起計。
5、對評估不合格的員工,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五、考勤。
1、公司各部門領導嚴格按日考勤,考勤表由xxx統一發放。
2、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缺勤、曠工、病假、事假等內容,日記考勤不得弄虛作假,凡與實際不符一經查實將予該部門主管領導處罰。
3、倒班員工考勤由當班調度負責,月底由各車間報工。
4、月底報工時應背附考勤表,作為發放工資的依據。
六、休假。
1、員工正常休假參照國家休假制度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按照現行統一假日制度執行。
2、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和喪假。
3、事假應提前一天填寫請假條,但因突發事件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迅速向部門領導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領導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辦理請假手續。
4、請假時由所在部門領導根據本部門工作實際進行審批,特別注明請假詳細時間和截止時間,到期未上班的,按照曠工處理。
5、請事假的一律扣發此期間工資,超過一個月的要由個人承擔此期間的有關社會保險費用。
6、員工請病假必須持公司所在地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和與診斷結果相匹配的醫院正式收費票據、檢測化驗結果方可視為病假。
7、因病休假的員工,醫療期從休假之日起計,期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醫療期內每月發放病假工資,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工作的,公司將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8、員工在醫療期內患病痊愈后要求復工時,該員工所在單位必須知會xxx。
9、女員工產假(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為九十天,其中產前十五天,產后七十五天;符合晚育政策的,由計生機關出具證明,增加產假四十五天。
10、產假期間每月發放產假工資。
11、職工婚假、喪假為三天,每日發()工資標準的日平均工資。
七、遷調。
1、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崗位,被調員工應予配合服從。如有特殊原因,應以書面形式報告,經核準后方可撤消調動。
2、各部門領導應按員工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3、員工接調動通知后,按照指定日期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前往新職部門報到。
4、員工到新職部門報到后即日起享有該崗位相應待遇。
5、因個人業務素質不能勝任原崗位工作要求的,如下程序辦理:
5.1進行崗位調整;。
5.2所安排的崗位本人拒絕到崗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5.3崗位調動后不能勝任新工作,給予一個月培訓學習期,期間發放當地最低月工資標準的基本工資。學習期滿后仍然不能勝任新崗位工作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八、離職。
1、離職分為兩種,第一種:辭退,指企業辭退員工;第二種:辭職,指員工自動辭職離開企業。
2、按照國家勞動法規,符合下列條款,公司有權予以公開書面辭退。
2.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3嚴重失職或,對企業利益造成損失5000(含5000元)元以上者;。
2.4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毆打,危害團隊秩序者;。
2.6無故連續曠工三日以上(含三日)者;。
2.7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超過規定醫療期而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3、企業辭退員工,應由被辭退者的部門領導填寫《辭退審批單》,經綜合辦核實,報公司經理批準后,發放由勞動部門統一格式的有關文書。
4、員工要求辭職應提前三十天提出,并填寫《辭職申請表》,交部門領導、綜合辦、財務部門、公司經理依次審核批準后可離職,有以下情形的,可暫不辦理離職手續。
4.1給公司造成損失沒有承擔相應責任的;。
4.2約定的違約金沒有支付的;。
4.3工作沒有妥善交接的;。
4.4掌管的財物沒有交還的;。
4.5負責的業務款項沒有回收的。
5、因擅自離職給企業造成損失的將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賠償,情節嚴重構成犯罪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6、離職者要按預定日期辦理工作和物品交接手續,所在部門領導確認無誤后,知會綜合辦。離職者薪金核算以實際停止在本公司工作日為準。
九、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xxx。
2、本制度不詳實之處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參照本企業其他制度、規定執行。
3、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原試行版同時廢止。
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七
1、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各項目部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2、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錄用。
1、公司各部門、項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提出申請,經人事辦審核、總(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辦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招聘事宜。
2、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3、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辦辦理試用手續。一般員工試用期一個月,主管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能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4、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辦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員工服務承諾書;。
(6)其它必要的證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尚未恢復者;。
(2)被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身體條件不適合所從事的崗位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8)其它經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7、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業的發展和兼顧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2、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資、通訊補貼和績效獎金,按月計發,出勤天數未足月的,按日(實際出勤天數*基本工資/30天)計發。月薪工資在次月底前發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時到位,工資發放適當順延。
3、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計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發。
4、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綜合保險。轉正后,由公司統一辦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員工,可申請安排集體宿舍;在項目部的員工統一由項目部辦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據有關國家規定,發放員工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7、在工程項目完工后,新項目未進場前,公司可根據需要安排項目部人員休假,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按當月工資的70%發放。
四、休假及請假。
1、按國家規定,員工享有以下帶薪假日(有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婚假:3天+晚婚7天;喪假:3天;產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發送適當補貼或安排調休(調休不另計補貼)。
3、春節期間休假或探親的,按照公司規定的休假天數休假;放假期間在公司和項目部值班的,發放值班補貼或安排調休。如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還以曠工論處。
五、獎懲。
1、每月獎勵:員工的獎勵參照《績效工資考核管理辦法》執行,對于在當月工作突出、表現優異的員工在下月的績效工資中給予適當獎勵。
2、年終獎勵:每年年終評定優秀員工獎,由部門主管書面提出備選優先員工名單,經公司相關部門主管評議后,總(副總)經理批準。獎予員工一定的獎金及頒發由公司總(副總)經理簽署的表彰證書。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1)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2)因個人過失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3)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4)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5)對上級指示或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或降級(薪):
(1)擅離職守,致使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2)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4)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二日者;。
(5)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范,影響公司聲譽者;。
(6)散播不利于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
(1)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毆打同仁,或相互斗毆者;。
(2)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受法院判決的刑事處分者;。
(4)吸食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煽動怠工或工者;。
(5)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賂者;。
(6)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15天的;。
(7)故意泄露公司營業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9)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10)其它違反法令、制度情節嚴重者。
六、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人事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八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和藹,愛崗敬業,樂于奉獻,虛心學習,不斷進取,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技能,富有積極的上進心和職業自豪感及奉獻精神。
(二)禁止電話請假或代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四)員工若因病及特殊情況未來得及請假,需在二天內通知廠方并填寫請假單,如超過3天未通知者則按自動離廠及無薪處理。
(六)員工若對工資發放額有疑問的,應在工資發放后二天內向財務部查詢,逾期者廠方可以不予受理。
(一)若需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經組長、主管簽名,廠長審批方可生效;
(四)所有管理人員、生手員工進入公司后需做滿2年方可提出辭職申請,未滿2年時間提出辭職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離職,則視無薪離職。
(一)甲類過失(屬于重大過失,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罰款)。
1、未經允許在廠區車間內拍照;
2、飲酒或酗酒后回工廠上班,有粗暴語言及侮辱其他員工;
3、威脅或散布謠言損害他人或公司聲譽的;
4、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及領導安排;
5、辱罵管理人員及威脅管理人員的;
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機械設備,消防設備的(除罰款外還需照價賠償);
7、管理人員濫用職權或私泄報復者;
8、除正常休息在廠內聚眾賭博;
9、在廠區禁煙區吸煙,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工廠的;
10、公司組織統一加班,私自下班者;
11、公司在趕貨期間無故曠工者(除罰款外還需按曠一扣六處罰)。
(二)乙類過失(屬于輕微過失,每次至少處10元以上罰款)。
1、不注意節約水電,不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時間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辦其他事情的;
3、工作時間吃零食的;
4、工作時間大聲說話者;
5、工作效益欠佳,達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
6、上班時間聊天,看書刊雜志,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7、隨地吐痰,亂丟食物;
8、未經批準打聽私人電話的;
9、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輕微損失的;
10、挑撥是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擾亂秩序的。
注:本處罰條例,如一旦有人被處罰,所有處罰金將在上月發工資時一并扣除,包括曠工處罰及觸犯廠規條例的各項處罰,任何人不得人任何異議。
1、對改進企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工作態度好,為企業創造良好聲譽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評選);
3、如有重大事故發生,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議提出,經采納實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節約,有明顯成績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風,事跡突出者。
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九
為加強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預防、減少和及時解決合同糾紛,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政府部門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其所屬各單位與各法人單位、其他經濟組織、自然人或相互之間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但不限于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保險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則。
合同管理必須遵循依法辦事,預防為主,層層把關,跟蹤監督,及時調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原則。
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合同,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參照有關政策。
4、保守商業秘密。
管理、參與合同工作的一切有關人員,應當為公司保守商業秘密。
二、合同管理職責。
1、企業合同管理部門(法務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條例,依法保護本企業的合法權益。
2)、制定、修訂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合同管理工作。
3)、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
4)、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5)、做好合同統計、歸檔、保管工作。
6)、監督、檢查本公司合同簽訂、履行情況。
7)、宣傳合同法和有關法規,培訓合同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采購人員。
8)、依法處理本公司的合同糾紛。
9)、制止公司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
10)、按期統計、匯總本公司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合同糾紛處理情況并向公司領導匯報。
2、供銷部門的主要職責。
1)、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本部門的合同。
2)、嚴格審查本部門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關方面會審。
3)、對所簽合同,認真執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況。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加強與其它各有關部門聯系,發生問題及時向法務部通報。
5)、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歸檔工作。
6)、協助法務部對合同糾紛的處理。
3、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
1)、加強與供銷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2)、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妥善保管收、付憑證。
3)、配合法務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審簽管理。
1、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進行。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2、嚴禁將合同業務介紹信轉借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介紹信的存根應當保存五年,以備核查。
3、除及時清結者外,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合同文本應當采用法務部發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對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須送交法務部審核。
4、所有合同都應按順序由法務部統一編號。
5、合同及其有關的書面材料,應當語言規范,字跡(符號)清晰,條款完整,內容具體,用語準確、無歧義。
6、訂立合同,必須完備合同條款。合同條款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和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7、對于合同標的沒有國家標準又難以用書面確切描述的,應當封存樣品,由合同雙方共同封存,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交由各分公司經理、各部門經理或主管負責保管。
8、訂立依法可以設定擔保或者對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沒有把握的合同,應當要求對方當事人依法提供保證、抵押、留置、定金等相應形式的有效擔保。
對方當事人提供的保證人,必須是法律許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對對方當事人的保證人的主體資格和清償債務能力要參照本制度的規定進行審查。
9、對外簽訂合同,要明確選擇糾紛管轄地,并力求選擇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應當親自在合同文本上簽名蓋章。
11、簽訂合同,應當加蓋單位的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嚴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四、合同審簽程序。
1、簽訂合同前必須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對法人必須審查原件或者蓋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復印專用章的公司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的副本復印件(必須有最近年檢章)。
對非法人經濟組織,應當審查其是否按法律規定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對分支機構或是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設立的經營單位,除審查其經營范圍外,還應同時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主體資格。
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應調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質、公司或組織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及公司或組織注冊地。
2、簽訂合同前需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
代理人職務資格證明及個人身份證;。
被代理人簽發的授權委托書;。
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代理權限或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簽訂合同,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4、簽訂合同,應當仔細審查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必要時應到簽發部門進行驗證或進行實地考察,以防對方當事人偽造或變造證明材料。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明資料中所使用的當事人名稱、印章等內容必須完全一致。
5、下列資料不能作為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證明資料,但可歸入合同檔案保存,以備考查。
名片;。
廠家介紹、產品介紹等資料;。
各類廣告、宣傳資料;。
各類電話、bp機等通訊工具號碼;。
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未經我方合同承辦人見證而復制的或未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復印資料。
6、合同承辦人應將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時送交本單位財務部門備案,作為財務部門收付款物的依據。
五、合同履行、變更和解除。
1、合同履約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合同的履行。合同承辦單位、部門和人員具體負責其訂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根據情況的變化,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履行能力進行跟蹤調查。如發現問題,合同承辦人要及時處理,必要時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可實地調查合同標的情況和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3)、接收標的必須經過嚴格的驗收或商檢程序。對不符合制度和合同約定的標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及時提出書面異議。
4)、合同結算必須通過本單位財務部門進行。對合法有效的合同,財務部門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結算。對未經合法授權或超權限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有權拒絕結算。
5)、凡與合同有關的來往文書、電傳、信函、電話記錄都應作為履約證據留存。
對我方當事人的履約情況,除妥善保存有關收付憑證外,還要做好履約記錄。
我方當事人收到對方當事人通過郵遞方式傳送的與合同有關的法律文書時,應當連同信封一并收存。通過郵遞方式傳送與合同有關的法律文書時,必須使用掛號信函,并保存郵局收據、回執備案。
2、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方當事人作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變更接收人時,必須有書面變更協議。嚴禁未取得對方當事人的書面材料而憑口頭約定向已變更的接收人發貨或付款。
2)、我方當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收集有關證據,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同時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
3)、發現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承辦人應當催促對方當事人采取有效補救措施,收集、保存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關證據,及時向法務部報告。
4)、我方當事人因故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說明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請求對方書面答復的期限,盡快與對方當事人達成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
六、合同糾紛處理。
1、合同糾紛管理。
1)、為解決合同糾紛所采取的各項措施,必須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和期間內進行。
2)、發現對方當事人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等犯罪活動時,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3)、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配合好公司法務部參加仲裁或訴訟。
4)、合同糾紛發生后,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5)、合同發生糾紛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的,應當及時委托有資質的代理人參與處理糾紛。
6)、解決合同糾紛的申請書、起訴書、證據、答辯書、協議書、調解書、仲裁書、裁定書、判決書等,在結案后十日內,由承辦人送交法務部備案。
2、合同糾紛處理程序。
1)、發生合同糾紛,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和法務部、公司領導,法務部、供銷部門、財務部等相關部門應當及時提供解決糾紛所需的相關材料。
2)、在處理合同糾紛過程中,對于可能因對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應當及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3)、合同糾紛發生后,應當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積極收集、整理有關證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難以取得的情況下,應當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4)、向法院提供原始證據時,必須先行復制,并請求法院的承辦人員出具證據收執。
七、合同資料管理。
1、檔案資料內容。
下列資料可以作為合同檔案:
談判記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審及批準文件;。
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事業法人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證明資料復印件;。
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和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雙方簽訂或履行合同的往來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等書面材料和視聽材料;。
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文書資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標的驗收記錄;。
交接、收付標的、款項的原始憑證復印件。
2、合同資料歸檔、統計與管理。
1)、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須統一編號,由法務部妥善保管。
2)、合同承辦人辦理完畢簽訂、變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項手續后十日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移交法務部。
八、附則。
1、凡因未按規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相關負責人和責任人的經濟和行政責任。
2、法務部應定期將履行完畢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關資料按合同編號整理,由法務主管確認后交行政部檔案管理人員存檔,不得隨意處置、銷毀、遺失。
3、本制度自年月日起生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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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公司各部門及下屬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第四條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二)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三)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四)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審查;。
(五)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六)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七)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第二章合同的簽訂。
第五條合同的主體。
(一)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其他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擅自簽訂合同。
(二)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第六條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業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內容規定。
第七條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第八條合同標的: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數量條款:
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第十條質量條款:
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第十一條價款或報酬條款:
(一)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二)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三)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第十二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三)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第十三條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經總經理批準、法律顧問室審核后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釋條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第十五條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聯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糾紛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四章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條簽訂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第五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其他行政許可證明留存。
第二十條銷售、采購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一條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加蓋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二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顧問室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三條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會審表交存公司法律顧問室一份備案。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四條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第二十五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條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第二十九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采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條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法律顧問室處理,并報總經理。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二)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第七章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第三十二條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并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法律顧問室和總經理。
第三十四條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法律顧問室。
第八章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條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顧問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條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第三十七條已簽訂的合同及送貨回單,增值稅發票收據以及業務往來傳真、信函、對帳單等資料,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公司法律顧問室隨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條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公司法律顧問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生變更的,公司法律顧問室應在情況發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第九章合同審批管理。
第三十九條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準者外,由公司、企業領導審批。
第四十條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一)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二)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三)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四)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條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一)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二)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條合同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
(一)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
(二)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企業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條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二)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四十五條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一)申報。各企業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的領導審查批準。(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需補辦手續)。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
(二)審核。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三)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準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十章經濟合同糾份的處理。
第四十六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份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四十七條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為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第四十八條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一)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二)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三)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四)各企業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四十九條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范圍是:
(一)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二)經各企業協商處理解決不了的;。
(三)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
第五十條提請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是:
(一)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規定報批。
(二)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三)法律顧問室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十一條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訴訟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二條凡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經濟合同糾紛,有關企業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二)關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三)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五)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三條對于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五十四條各企業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
第五十五條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行。
第五十六條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十一章考核與獎懲。
第五十八條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第五十九條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第六十條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一)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二)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三)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第六十一條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一)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三)遺失重要證據;。
(四)發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五)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六)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第六十二條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補充細則規定辦理;本制度的解釋、修訂和發放由本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
第六十四條本制度從年月日開始執行。
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
考勤管理制度一般包括總則、作息時間制度、節假日制度、考勤辦法、請假制度、加班制度、獎懲制度、附則等部分。但是,當企業規模較小時,考勤管理制度就相對簡單,不一定進行總則、附則等大類的劃分,而僅以一個層次的條項式來編排內容。
1.總則
總則的內容主要是交代制定本制度的依據、目的和意義等。
2.作息時間制度
作息時間制度主要規定企業正常的周工作時間、日工作時間,以及季節工作時間的變化情況等。
3.節假日制度
節假日制度具體規定員工節假日如何休息的具體安排。企業一般應按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規定執行,如有變通及其補償情況應該在制度中詳細加以說明。
4.考勤辦法
考勤辦法是該制度的主要內容。考勤辦法主要明確考勤范圍、考勤種類設置及其標識符號、考勤具體記錄方法等方面內容的規定。
5.請假制度
請假制度也是考勤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請假制度主要規定請假的條件、程序、批準人及假期待遇等內容。6.加班制度加班制度主要是預先規定需要加班的條件、要求,以及加班的補償待遇等內容。
7.獎懲制度
獎懲制度是考勤管理制度中不可缺少的內容,也是考勤制度貫徹執行的必要保證。獎懲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兩方面:對于在考勤中表現良好人員和表現不佳人員分別給予一定獎勵與懲處。8.附則附則的主要內容應該包括對制度的補充解釋,制度的執行時間、執行部門等。
有關人員擬寫考勤管理制度,應該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管理制度都是組織意志的集中體現,具有普遍約束力。因此,擬寫管理制度的態度要嚴肅認真,語言表述要鄭重、正式,避免口語化,以免降低制度的權威性。
(2)考勤制度是一個非常具體的執行性管理制度,內容一定要切實可執行,否則就會造成制度形同虛設,不能執行。
(3)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該是制度制定的最基本前提,如加班待遇問題、法定節假日的安排問題等。
(4)制度的內容要符合企業的具體實際情況。
(5)制度設計要合理、周延,既不能引起多數人不滿或抵制,更不能出現漏洞。
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一
二、每日早8:00~8:20,所有職能人員及司機統一到辦公室簽到,不準代簽、補簽。8:20以后簽到視為遲到。午后、下班前抽查不在崗者(廠長派出除外)視為早退。遲到早退6次,取消當月50%效益工資,遲到早退10次,取消當月效益工資。
三、本廠生產一線職工符合以下條件者,每月頒發滿勤獎,當月完成生產任務,服從領導分配,聽從指揮,無遲到早退,無病事假,無產品質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四、職工請病假須旅行請假手續,遞交區級以上醫院診斷書(急診除外),否則按曠工處理。
五、職工請事假須經部門領導批準方有效。部門領導準假權限為一天,超過一天須經主管廠長批準。各部門領導請假須經廠長批準。每月事假三天取消當月效益工資50%,事假5天取消當月全部效益工資。
六、職工未經請假,擅自不上班視為曠工。曠工一天除扣發當日工資外,取消午餐費、通勤費。曠工二日,當月效益工資和崗位補貼全部取消。曠工三日記以上,取消當月全部工資。全年累計曠工達7天,下浮一級工資,累計曠工15天,按自動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七、職工出現工傷,必須在24小時內由所在部門領導填寫事故報告單報技術安全質檢部備案,經指定醫院鑒定后按工傷處理。工傷人員不享受效益工資。
八、婚、喪、產、節育假期間內工資照發(效益及績效管理工資除外)。
九、職工以請假為由私下外包工,一經發現,工廠將嚴肅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二
1、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2、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3、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1、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1)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2)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對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一般情況下延時工作不計加班,因特殊情況經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的延時工作,可按以上標準計加班。
2、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有效。《加班申請表》必須事前當月內上報有效,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在一周內上報至總經理批準。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乙方自愿加班。
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4、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5、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補休。原則上,員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補休的,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在春節前后補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
1、《加班申請表》在各部門文員處領取,加班統計周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2、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的考勤員(文員)負責《加班申請表》的保管及加班申報。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加班前到部門考勤員(文員)處領取《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有效。填寫并履行完審批手續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管。
3、部門考勤員(文員)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匯總交人力資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4、如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未設文員,以上職能由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指定的人員履行。
1、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部門考勤員確認當月的加班實際天數簽字后,交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簽批。
2、當月倒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
3、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
4、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
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4、請假的核決權限。
天數:
(1)人員1天(含)以下3天以內4天(含)以上。
(2)一般員工(固定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
(3)部門主管(含)以上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
(4)勞務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
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50元,10分鐘以上扣款100元,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
2、曠工扣款規定:
(1)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2)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3)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鑒定,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1、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
2、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3、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4、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2、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6個月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5、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1、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
2、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3、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4、男員工可享受晚育獎勵假。
5、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6、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7、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8、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9、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1、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或節育手術的員工,根據相關計生規定,提供證明文件,給予3至15天假期。放置宮內節育器3天節育手術5天(男)、15天(女)。
2、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
3、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人力資源部審核,按規定批準。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1、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2、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3、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人力資源部。
周一至周五:
1、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項目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副總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勤報表。
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5、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記錄。
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三
摘要: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小企業所面臨的競爭日益激烈,想要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必須要重視企業的績效管理。通過科學合理的績效管理機制,對員工進行管理,約束激勵他們提高個人的工作成績,從而帶動整個企業的發展。本文從中小企業績效管理制度的現狀出發,分析探討了如何對績效管理制度進行創新。
我國的中小企業管理中,績效考核一直都是比較重要的管理制度,但是績效管理是否就等同于績效考核呢?誠然,沒有科學合理的考核制度,很難激勵起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但是,傳統的績效考核制度已經無法適應當前市場經濟背景下中小企業的發展趨勢,只有對績效管理制度進行創新,才能更好的促進企業的發展。
1、對績效管理制度認識不到位,績效管理無法發揮其作用。很多企業管理者和員工都認為績效管理制度等同于績效考核。管理者將績效考核作為考核、約束員工的一種手段,并沒有在企業的戰略發展層面對績效管理有深刻的認識。管理者將其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方法途徑之一,在績效管理的過程中,沒有對考核結果進行有效的處理。員工也沒有將自身的績效考核結果與企業的發展目標結合在一起,只是當成公司管理員工的手段。對績效管理制度認識不到位,使得績效管理得到的重視程度不夠,無法全面發揮其作用。2、績效管理制度設置不合理,不利于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絕大多數中小企業都有自己的一套績效管理制度體系,但是有的企業所設置的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使得制度的推行遭到一定的阻礙,更甚者,使得很多員工苦不堪言。績效管理制度應根據自己企業的發展情況、員工的素質等各方面綜合制定,實際工作中,很多中小企業都一味地照搬大型企業的管理制度方法,這樣的管理制度沒有結合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很多條例規定無法推行,不僅使得管理工作難度加大,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員工無法適應。3、績效管理考核結果運用不合理。多數中小企業的績效管理考核結果的應用只是單純的與員工的薪資掛鉤。這樣的應用方式顯然不夠科學。考核結果沒有與部門企業的發展相結合,不利于企業的發展。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與普通員工實行一套考核標準,但是對于高層管理者而言,更應該將考核結果與企業的發展、競爭力的提高相連,從戰略性的角度分析考核結果。簡單的只將考核結果與員工工資掛鉤,不利于企業的發展,也無法全面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
1、績效評估內容的創新。傳統的績效評估關注與員工最終的績效,將最終結果與員工獎勵相連,隨著管理水平的提高,管理者也認識到了這種方法的'局限性。且中小企業的文化組織、人員素質等方面有所欠缺,這樣的評估方式,不利于企業的整體評估與發展。因此,績效評估的重點應轉移到人員發展這方面來,關注員工個人的發展,使得他們感受到努力所帶來的成果,給予他們安全感與自信心。2、管理者角色的創新。通常員工看來,管理者是管理他們工作,對他們工作進行評價的人。很多員工不敢在管理者面前表露自己的想法,有的員工將管理者看做高高在上的企業領導人,很少與管理者進行交流。公司也缺乏相應的溝通機制,管理人員往往會脫離員工工作實際,不了解企業內部員工的工作情況。在績效管理中,應轉變管理者的角色,讓他們作為員工實現績效評估目標的評價者和指導者,由他們指導、引導員工完成績效評估目標。3、績效管理評估標準的創新。工作的績效考核標準是否與企業的發展目標一致,是否與員工工作本身有關,是否合理明確都是績效考核能否達到預期效果的關鍵。績效評估標準應與企業的發展組織目標一致,只有滿足企業發展需求的目標的績效考核才有實際意義,才能為企業的發展提供助力。其次,績效考核的標準應符合員工工作的實際情況,企業有很多部門,每個部門應有自己的績效考核標準,不能統一設定。根據員工工作性質、內容,設定考核目標,將其作為督促員工工作的手段之一,激勵員工工作的積極性。最后,績效考核中每一個項目都應有單一的標準、原則,用其規范考核行為,如果每個考核項目有不同的標準、原則,會降低評估的效果。4、考核形式的創新。傳統的績效考核都是管理人員對基層員工的工作進行評定,這有一定的限制性,考核形式可以采取多樣性,多種方式相結合,從而達到全面考核評定的效果。首先,員工進行自我評定,讓員工對照考核標準,對自己的工作進行評定,認識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處。其次,員工之間進行互評,由同一部門的員工進行相互評定,評價員工在部門之中的表現、工作情況。最后,由主管部門人員對員工進行評估,管理人員根據員工平時的表現,了解其工作成績,對其表現進行評定。這樣多方面的評定,有利于管理人員對員工情況的掌握,也有利于員工進行自我反省,從而促進員工個人的發展。5、對評估效果應用的創新。評估結果不應只單純的與員工的績效相關聯,這是在“大材小用”,績效評估的結果應與企業的發展決策、人事調動、人力資源培訓等多方面內容相連。將評估結果作為對管理人員、普通員工工作效果的評定,作為人員職位調動的一項依據,獎勵先進,激勵落后,從而使得更多的員工努力奮進,不斷完善自我。總而言之,中小企業的績效管理制度關系著企業的整體發展,有效的績效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規范管理層人員的工作,為企業選拔優秀人才,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因此,企業應結合自身實際,不斷總結經驗,創新績效管理制度,以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提高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參考文獻:
[1]王奇.績效管理系統提升我國中小企業競爭力研究.《中國市場》.2016。
[2]胡偉.基于平衡記分卡的創新型中小企業績效管理研究.《安徽農業大學學報》.
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四
1、辦公時間集中思想,認真工作,不看與本工作無關的消閑書,不干私活,不吃零食,辦公室內不得大聲宣嘩,不影響同事的辦公,提高辦公效率。
2、上班時間不上網聊天、游戲、購物,不手機聊天;空班時間不串班,不在園內或宿舍打牌。
3、辦公室、辦公桌物品擺放有序,保持整潔,辦公桌上不得有食品。
1、準時或提前上班,不遲到,不早退。
2、嚴格按作息時間和工作計劃組織開展一日活動。
3、當班時間一律穿平跟鞋、低跟鞋,不穿拖鞋,不穿細中跟鞋,不披肩散發,不戴耳環戒指,儀表整潔、大方得體。
4、當班時間不接待來客來訪,盡量不使用通信工具。
5、當班時間不離開幼兒,確保所有孩子在老師的視線范圍內,保證孩子的安全。
6、提前一天做好教學活動的各項準備,按計劃開展各項教學活動,不隨便更改活動內容。
1、有事有提前或及時向園領導請假,自覺遵守請假制度。
2、請事假需事先向領導申請,并遞交書面申請,經領導同意后方可執行。特殊情況電話請假,但事后必須補交書面申請。
事假期間在外旅游,一經發現,作曠職處理。事假滿一個月的,不享受當月崗位獎全部及自籌獎金。(事假期間如跨星期、節假日,則周六、周日、節假日都連續計算。)
3、請病假需及時向園領導說明,病歷卡和病假條須在第二天或上班時主動交園領導。如無病歷卡和病假條則作事假處理,不向領導請假的作曠職處理。
4、如有急事需要處理,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請零星事假,零星事假應該提前向領導請假,每次不超過兩小時,每月不超過兩次累計三小時,不影響出勤獎;超過兩次,則合并計入事假。
5、不經請假無故不來上班,或中途私自外出,一律按曠職處理。
6、婚、喪、產假按上級規定給假。如果產前請假休息,產假休息以產前一個或半個月起計算,遇到假期,寒假延長產假,暑假延長五個月產假。
教職工代班由行政統一安排:原則上請假二天以內的,教研組長安排并記錄,一天假由同 班 老師代班,二天以內的由同階段教師代班,三天以上行政統一安排;午睡可安排保育員代班。
1、行政、教師開會半天的,則自己調課,一天以上的則行政統一安排;教職工參加孩子家長會需有通知憑證,且自行調課,不作請假處理。
2、后勤保育員請假一天以內的,后勤安排同階段保育員代班,兩天以上統一
3、每周一、三中午12:45—14:00教師教研活動,由保育員進班看護幼兒午睡,每周五下午教研組長六認真工作檢查。
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五
成立考勤辦公室,由張紅刊與解文建負責,實行日點名制度。每天九點前把出勤報告單報書記、鄉長簽字后存檔,并于月底公布本月出勤情況。
上午8:00上班,下午6:00下班。全體工作人員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1、請假程序: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事前要由本人寫出申請,報書記或鄉長審批,事后要及時銷假,沒有經過書記或鄉長審批的按曠工對待。
2、事假規定:普通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三天;本人婚假不得超過三天,晚婚的不得超過七天;直系親屬喪假不得超過五天;產假不得超過三個月,晚育的獎勵十五天;修房蓋屋不得超過十五天。以上事假每超一天按曠工對待。
3、病假規定:病假視情況而定,一般不得超過三天,否則按事假處理。確有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超過三天的,要有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病假15天以上的,治病期間發放工資的70%。
4、特殊情況: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因公致傷和其他特殊情況確實需要長期請假的,由班子會專題研究決定。
曠工一天罰款50元,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全年事假超過15天的,扣發年終獎金,每月曠工超過5天,扣發當月工資;全勤人員每月獎30元,月底兌現。本規定自200x年5月28日起執行。
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六
建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使所有公司員工能嚴格執行。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責任
公司所有員工。
四、正文
1. 員工考勤包括了員工請假、加班、日常上班的考勤管理制度:
1.1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日常上班的時間為一周六天,每天工作8個小時。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不允許無故曠工,有緊急的事應該要按請假程序進行請假。遲到早退者進行如下處罰:
1.1.1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罰款××元;
1.1.2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元以上;
1.1.3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罰款××元以上;
1.1.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除扣減工資外,罰款××元,依次類推。
2.請假:
2.1請假程序:
2.1.1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及聯絡電話,按請假審批權限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
2.1.2假期若較長,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2.1.3假滿須回公司銷假,通報綜合辦。
2.1.4請假規定:
2.1.5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按審批權限以電話直接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1.6未辦手續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3.加班:
3.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普通員工加班。
3.2公司鼓勵員工每天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應得到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方可加班。
3.3為完成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員工,應該服從上級的安排,但懷孕期間的女員工不安排加班。
3.4加班程序:
3.4.1凡需加班的,需經部門主管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后方能加班;
3.4.2加班完畢后,加班記錄單經部門主管驗審后送綜合辦留存;
3.4.3綜合辦每月20日統計月度加班情況,報財務部,在發放員工工資的同時支付加班工資。
3.4.4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3.4.5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經部門申請和綜合辦同意審批。調休時以半天為最小單位。
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了公司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四條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辦公室人員在綜合部簽到,市場部人員和項目人員在現場簽到,簽到由本人自簽,代簽視為無效,各部門必須認真管好簽到記錄,綜合部監督檢查簽到情況。
第五條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徇私_弊、弄虛作假。
第七條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準,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部門月底匯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不得徇私_弊,弄虛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并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執行。
__公司。
20__年九月三日。
中小企業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八
1.1、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1.3、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1.4、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2.1工作時間
(1)常白班,公司實行干五休二制度。作息時間: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0-17:00。
(2)兩班運轉或三班運轉,由部門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3)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2.2考勤
(1)(公司考勤機)公司及各管理處考勤記錄設備為指紋考勤機,員工應于上班前及下班后進行指紋考勤。
(2)如員工因公外出無法簽到、簽退,應于前日或次日內將部門領導簽字的《出
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附件)通過oa系統送交綜合管理部。
(3)如果員工因公出差,應當于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將《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送交綜合管理部,如無法在出差前送交的應于出差回來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
(4)實際到崗但無故未簽到、簽退者,視為當日缺勤一天,漏簽一項的視為缺勤半天,缺勤均按事假處理。
2.3遲到、早退
(1)于規定上班時間以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2)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準后,不列入缺勤記錄。
2.4事假
(1)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規定不扣工資的,不享受當年帶薪休年假。
2.5病假
(2)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其醫療期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2.6曠工
(1)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不到四小時者視為曠工半日;超過四小時者當日
記曠工;
(3)一年內連續曠工15日或累計曠工30日,公司將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7加班
因工作原因休息日出勤視為加班,加班需經部長確認并提前上報《管理人員加班申請單 》(附件),原則上每人每月內加班不超2個工作日。
3.1國家法定節假日
包括元旦、春節、勞動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共十一天。
3.2年假
(1)職工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職工申請休年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需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年假優先用于抵扣事假。
3.3婚假
(1)員工晚婚休婚假為17天,非晚婚休婚假3天。
(2)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婚假需在結婚1年內使用,不可分次申請。
3.4產假
申請產假需復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休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5工傷假。
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6喪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3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1天;
(3)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戶籍注銷證明,需赴外地的員工可根據需要適當增加路程假。
3.7公假
(1)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集會、訓練、技能鑒定或其他活動;
(2)依法律規定應給予的公假或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4.1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在oa上填寫《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逐級審批。3天以下(含3天)的假期由部門主管審批;3天以上七天以內(含7天)假期由部門主管審批后交分管副總經理審批;7天以上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并交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審批完畢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4.2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并在上班第1天補辦請假手續。
5.1遲到、早退:按照《員工工作紀律處罰條例》執行。
5.2事假、曠工:扣發當日工資。
5.3病假:在醫療期內的其病假期間工資按照其本人工資的70%發放。超過醫療期的按照相關法律及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5.4加班:原則在加班月內安排調休,若因工作原因無法調休,按相關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6.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此前的相關規定執行。
6.2本制度與國家相關法規相沖突的,按國家法令執行;與公司此前的相關規章相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6.3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自20xx年7月15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