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優秀的報告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報告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財政審計報告評價意見篇一
根據國務院的決定和審計署、省政府的統一部署,省審計廳分兩個階段對珠海、汕頭、梅州、惠州、東莞、中山、江門、陽江、湛江、肇慶、清遠、揭陽等12個市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臺的一系列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以及高速公路、鐵路、城際軌道、地鐵等全省25個重點交通基礎設施項目推進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各項工作總體上推進正常。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一)部分重大建設項目進展緩慢。有3個高速公路項目因受征地拆遷進展緩慢影響,總體僅完成計劃征拆量的31%。其中有1個項目截至209月底僅完成年度計劃的1.54%。
(二)部分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工作落實不到位。抽查發現,有2個區因承接機構職能不健全承接不了上級下放的學校和托幼機構醫療室設置許可等6項行政審批事項;有4個市因沒有合適的社會組織來承接,有社會組織等級評估等50項應轉移事項仍保留在原機關實施;有2個市、1個縣的護理學會已承接的“護士執業證書核發”事項,僅有1名全職人員或僅由兼職人員利用休息時間來辦理,影響服務質量。
(三)小微企業享受稅收優惠限制條件多、覆蓋面低。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要同時滿足行業、資產總額、從業人員和應納稅所得額等多種限制條件,制約了政策的實施,如有2個市2013年已享受稅收優惠的覆蓋面均不到30%。
(四)部分地方商事登記制度改革配套工作不落實。有3個市的工商部門實行“先照后證”改革后,其他相關部門沒有相應簡化有關行政許可辦證程序和要求;有1個市的工商部門尚未建立“寬進嚴管”的信用信息公示平臺;有2個市的工商部門雖已初步建立此平臺但公示的信息量不充分、不完整,與公安、金融機構和其他相關部門也未能實現互聯共享和同步監管。
財政審計報告評價意見篇二
對珠海、東莞、中山、江門等4個市財政決算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4個市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完善財政管理職能,提高財政管理績效,積極組織增收,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重點項目建設,促進地方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一)預算編報不完整。有1個市的4個市屬非建制區的預算草案未報市人大審議,涉及預算收入104.94億元、預算支出101.4億元;有2個市未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2個市政府采購預算編制不完整。
(二)預算收支反映不實。有2個市少列預算收入21.57億元;4個市多列預算支出111.41億元,影響了當年財政決算收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三)財政收支控制不嚴。有3個市未按規定標準嚴格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3個市超范圍支出土地出讓金、排污費、預備費等財政資金11.75億元;有1個市無預算支出3104萬元,用于投資項目建設等支出。
(四)有2個市部分國資收益未上繳國庫納入預算管理,涉及金額17.8億元;有2個市違規減征、應征未征非稅收入3.05億元;4個市未及時上繳省級分成非稅收入5744.9萬元。
(五)財政資金管理不到位。有3個市歷年借給政府部門、事業單位、鄉鎮或企業的財政資金69.27億元未及時清理收回,其中有5.71億元借款超過;有2個市36個財政資金賬戶設置不合規;有2個市專項資金使用效率較低,年末結轉累計28.57億元。
財政審計報告評價意見篇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廣東省預算執行審計條例》的規定,,省審計廳在省委、省政府和審計署的領導下,緊緊圍繞“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總目標,認真履行審計保障和監督職責,積極探索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審計全覆蓋,推動我省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在維護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規范財政管理,服務改革發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審計結果表明,20,各部門各地區認真落實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批準的財政預算,較好完成了年度預算收支任務。省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4427.55億元,總支出3887.38億元,年終結轉540.17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504.95億元,總支出265.99億元,年終結轉238.96億元;社保基金預算當年收入308.87億元,當年支出327.56億元,年終滾存結余514.81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25.29億元,總支出15.92億元,年終結轉結余9.37億元。
——財政保障和調控能力不斷增強。依法加強收入征管,促進財政收入增長從約束性向預期性轉變,實現了財政收入平穩持續健康發展。財政支出結構進一步優化,省財政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科技、交通運輸支出達953.98億元(含轉移支付),分別完成預算的141.33%、250.6%、131.99%、264.17%;用于辦好十件民生實事支出783.83億元,完成預算的114.6%。免征32項中央設立和7項省設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省級收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積極發行地方債券募集資金148億元,加大公共投資規模,有效發揮財政政策在推進結構調整和協調區域發展中的作用。
——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成效明顯。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國務院“約法三章”,從嚴控制“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進一步完善黨政機關公務活動支出范圍和支出標準,建立落實“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的經費支出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實施省直部門會議費及“三公”經費支出統計制度,加強考核監督檢查,嚴格控制慶典、研討會等活動,停止新建樓堂館所資金安排,切實降低行政運行成本。年,省級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同比下降27.8%,省直黨政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三公”經費同比下降20.19%。
——預算執行約束力和公開化程度不斷提高。圍繞推進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和預算編制改革,進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力度,推進細化全口徑預算編制,政府預算體系更加完善;加強預算執行管理,控制新增支出,清理結余結轉資金,清理壓減專項資金項目數量,預算執行約束力不斷提高;不斷推進財政信息公開,公開內容不斷細化、范圍不斷擴展,管理制度不斷完善,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專項資金公開制度體系不斷健全。
財政審計報告評價意見篇四
(一)一般預算收支執行情況
本級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為12595萬元,加上中央、省稅收返還收入4627萬元,上級各項補助收入218*萬元,縣上解收入1240萬元,上年結余收入4310萬元,其他調入資金3467萬元,本級預算收入總計為48*0萬元(其中屬本級財政可支配財力2*15萬元);一般預算支出完成31483萬元,加上上解上級支出630萬元、市補助縣支出3537萬元,財政支出總計35650萬元。收支相抵滾存結余12390萬元,其中結轉下年度12280萬元,凈結余110萬元。(一般預算收支執行情況詳見附表)
(二)預算外資金管理情況
20*年市本級預算外資金收入合計172*.5萬元,其中:專項預算外資金收入44*.2萬元,一般預算外資金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1*51.8萬元,其他收入2653.5萬元(利息收入9.9萬元、罰沒收入2643.6萬元);支出合計17*1萬元,其中:行政事業性支出8455.8萬元,專項支出1210.2萬元,政府調劑支出6239.4萬元(調劑作一般預算收入),其他支出(辦案費)1125.6萬元。市直現有執收執罰單位68個,此次審計組調查了市公安局、中級人民法院、人事局、交通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規劃局等單位的“收支兩條線”的執行情況和上級補助(專款)使用情況,上述單位執行情況基本上是好的。
(三)財政周轉金管理情況
財政周轉金帳戶反映上級借入周轉金35562.9萬元,本級周轉基金1506.4萬元,待處理周轉基金13837萬元,其他借入周轉基金4237萬元,其他收入626萬元,暫存款631.7萬元;借出周轉金16369.8萬元,借用周轉金14785.4萬元,待處理周轉金2*1.8萬元,其他支出3388萬元,暫付款1**.6萬元,與預算內往來-15300萬元(預算內暫存),銀行存款12331.2萬元(結存)。20*年,市財政局積極組織回收周轉金工作,將回收周轉金的任務下達各科室,逐級分解,層層落實。20*年度回收周轉金本金3941.9萬元,占用費194萬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市財政局機關財務收支情況
市財政局辦公室20*年度總收入537.25萬元,上年結轉157萬元,經費支出466.59萬元(其中:基本工資80.72萬元,補助工資50.34萬元,其他工資31.41萬元,職工福利費8.54萬元,社會保障費38.73萬元,公務費162.*萬元,設備購置費5.26萬元,修繕費2.33萬元,業務費33.3萬元,其他費用18.72萬元,接待費35.22萬元),撥出經費141.5萬元,期末結余86.16萬元。
(五)中央再貸款使用情況
本級財政借入省財政中央再貸款專項資金總共98286萬元;借出專項資金74813萬元,其中:陸豐市政府41373萬元、*縣政府15636萬元、陸河縣政府1*4萬元、市城區政府2690萬元、華僑管區5340萬元、紅海灣200萬元、市本級8520萬元;結余專項資金23473萬元。該專項貸款截至20*年12月止已歸還省26293萬元(省在我市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補助中扣款),省減負224*萬元;累計結欠省財政再貸款資金余額49591萬元。
截止20*年8月31日,市直各信用社(華投)工作組借出中央再貸款合計8520萬元,用于兌付個人存款。各工作組追收資產收入合計4236萬元,利息收入10萬元;各工作組經費支出544萬元(市法院追收收入8%的提成254.56萬元、市法院獎金8萬元、各工作組經費支出281.44萬元),其他支出2110萬元(主要支付對公存款、訴訟費等),華投付還市處置辦中央再貸款借款1094萬元;結余追收資產資金498萬元。市財政設立追債專戶,由市財政局專人專管。
(六)市地稅局稅收完成情況
20*年度,市地稅局由城區征管分局組織本級收入7142萬元(含教育附加費),其中:1.市區級地方稅收收入4572萬元,占年度執行計劃的100.83%;2.省級收入1223萬元,占年度執行計劃的87.23%,;中央級收入1226萬元,占年度執行計劃的88.*%;教育附加費收入121萬元,占年度執行計劃的100.83%。收取本級社保基金4163萬元。
(七)市地稅局機關財務收支情況
1.20*年度財務收支情況:收入類合計40*萬元,其中:拔入經費3988萬元,其他收入15萬元。支出類合計4186萬元,其中:經費支出1242萬元(基本工資111萬元,補助工資55萬元,其他工資89萬元,職工福利費42萬元,社會保障費48萬元,公務費211萬元,設備購置費144萬元,修繕費8萬元,業務費53萬元,業務招待費68萬元,其他費用413萬元);拔出經費2194萬元(其中:房屋修建費365萬元);結轉自籌基建750萬元。結轉本期結余-182.7萬元;以前年度結余724.1萬元,累計結余541.4萬元。
2.基建經費收支情況:20*年度基建撥款16*萬元;銀行存款364萬元,暫付款100萬元,建筑安裝投資255萬元,待攤投資38萬元,預付工程款844萬元。
(八)市公安局看守所專項建設資金審計調查情況。
*市看守所建設項目于*年1月經*市計劃委員會汕計[*]11號文批準立項,20*年初開始動工建設。看守所建筑面積13659平方米(其中:武警區域建筑面積4568平方米,看守所區域建筑面積4830平方米,監倉區域建筑面積3*7平方米,值班預審職工食堂綜合樓建筑面積1214平方米),工程預概算2949萬元。至20*年12月31日止,基建撥入款2100萬元,其中:國債資金1300萬元,地方配套資金770萬元,省撥入政法修繕補助20萬元,銀行利息10萬元。基建支出1659萬元,結余資金441萬元。該工程資金管理比較規范,有開設專戶,做到專款專用;至審計調查時尚未全部竣工,該工程的地方配套資金尚有730萬元未到位。據調查,由于市區以前沒有看守所,有部分犯人要寄押到外市,每年需要支付費用50多萬元;*市看守所的建成,將為財政節省部分資金,改變全市犯人關押場所擁擠、落后的面貌,對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發揮積極作用,有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審計結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人大常委會的支持監督下,20*年度我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總體上是好的,運轉正常。市本級財稅部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市人大通過的年度財政預算,較好地完成了本級財政年度計劃和各項工作任務。市財政、地稅部門能認真貫徹實施積極穩健的財政政策,推進財稅改革和體制創新,加強稅收征收管理,努力組織財政收入。過去的一年,財政收入穩步增長,實現財政收支平衡,略有結余。財政部門在積極推進財政體制改革、加快公共財政體制建設步伐、推進依法理財進程、強化收入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一是致力于服務地方經濟建設,確保重點支出。在確保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及增資部分如期足額發放和社會保障資金及時到位的基礎上,重點扶植和服務工業園區建設、外向型經濟發展和海濱大道建設工程等重點項目建設,為改善我市投資環境、拉動地方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二是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收支兩條線”管理。
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等政府調劑非稅收入占一般預算收入的54%,依然成為保證本級財政收入任務完成的積極因素,預算外資金收入構成我市本級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三是加大社會保障資金投入力度。本級財政安排最低生活保障資金30萬元,解決低保救助對象4000多人,保障了特困人群的基本生活。四是推進財政體制改革,加快公共財政建設。1、積極推進部門預算試點工作,20*年度有36個單位列入部門預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積極開展國庫集中支付。市財政局已完成國庫管理機構設置工作,于20*年1月正式運作;3、政府采購工作得到加強和完善。市直采購中心開展政府采購的有185宗,實際采購金額5451萬元,采購金額比去年增加1489萬元。四是在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工作中,認真做好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的帳務財產清查和債務追收工作,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但從市本級20*年財政收支執行情況分析來看,財政還面臨著支付風險和收支結構不合理等問題:
(一)財源基礎薄弱,財政收入結構不合理。由于我市經濟基礎差,大型企業少,缺乏支柱產業,地方稅源有限,稅收收入比重不高,只占一般預算收入的46%;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等非稅收入的比重過高,削弱了本級財政的可支配財力和宏觀調控能力,形成財政支付的'潛在風險,加上去年的“非典”疫情和農村稅費改革,省對服務行業實行稅收減免以及取消了屠宰稅和農林特產稅,導致市直稅收收入受到了沖擊。因此,財政收入增收的難度大,收入結構性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本級財政收支的良性增長。
(二)財政支出結構不盡合理,“吃飯”與“建設”矛盾突出。1、財政支出呈剛性增長,社會公共事業投入不足。20*年市本級財政一般預算支出31483萬元,本級財政可支配的財力只有2*15萬元,財政自給率為64.8%,自給率偏低。行政管理費支出13268萬元,占財政支出總額的42.1%,比本年一般預算收入12595萬元還要大673萬元,行政管理支出彈性為1.*(行政管理支出增長率14.47%÷財政支出增長率13.73%),從以上指標可以看出,行政管理支出增長速度大于財政支出的增長速度,導致財政支出增長部分不能用于發展的社會公共事業,本級財政仍然屬于“吃飯型”財政;2、財政支出結構不合理。工資性支出占本級預算支出的比重高達36%,占一般預算收入的92%;一般預算收入和執收執罰單位的收費基本用于養人,是典型的“吃飯”財政,導致財政在履行公共職能方面存在嚴重“缺位”問題。一般預算支出比上年增長13.73%,財政支出壓力逐年增大,財政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從“吃飯”到“建設”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上級財政的支持(約占60%),間接反映了地方經濟總量水平不高,產業結構不夠合理,運用財政資金發展社會公共事業和經濟調控的能力比較差。
(三)財政資金缺口較大,財政風險有增無減。由于財政歷史借款和地方中小金融機構債務風險轉移,致使財政債務風險壓力增大,上級收回周轉金借款和再貸款數額逐年增加,財政債務包袱沉重,加上調資增資等支出呈剛性增長,財政用于建設的財力逐漸減少。一般預算收入僅為一般預算支出的40%,收支矛盾相當突出,資金缺口較大,運轉更加困難。
(四)稅源匱乏,稅收執法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由于我市經濟結構不夠合理,缺乏支柱稅源,地方稅收基礎不牢固,加上稅源少、稅種零星分散,去年又受“非典”影響和屠宰稅減收,因而導致存在單稅種和行業稅收收入下降;稅務部門存在稅收執法不夠嚴、漏征漏管稅收等問題;基層管理和規范化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個別基層單位存在稅收征管和財務管理不夠規范等問題;稅收征收管理基層單位在稅收征收質量考核工作方面不夠健全,稅收專管部門對納稅戶檔案建立、數據存儲不完善,導致對個別納稅戶的稅收征管不夠嚴格,出現偷稅、欠稅等問題;以及購置設備沒有執行政府采購制度,基建項目及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20*年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和處理情況
1、經審計,市財政局辦公室20*年度經費暫存款明細帳反映,原國債服務部收入電視臺廣告費分紅款142914.36元,未納入本級預算收入,違反了《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管理辦法》和《預算法實施條例》第九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責成市財政局將以上收入142914.36元上繳財政專戶。
2、市財政局綜合科20*年明細帳反映,*市國土資源局上繳避風塘西護岸征地款3280萬元,其中繳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2300萬元(年底已轉入本級預算收入),存放于預算外暫存款科目980萬元(預留工程款);*土地交易中心等單位繳入預算外資金專戶的土地契稅合計33644.76元。違反《預算法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責成市財政局將預留工程款980萬元及時撥還有關單位,將土地契稅33644.76元繳入國庫作本級預算收入。
3、經審計,市地稅局于20*年5月向深圳市恒馳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購進東南凌dn7161小車一部金額計161518元(含車輛購置費12718元);20*年市城區地稅局設備購置費科目反映購業務用車一部金額197500元;紅海灣稅務分局20*年5月31日銀付5號憑證設備購置費科目反映,購置業務用車一部金額135800元,均未納入政府采購。
4、20*年城區地稅局對*郵政局納稅情況進行稽查,查出少繳營業稅5544.17元、城建稅388.09元、房產稅5542.*元,個人所得稅64770.2元.稅務處理決定書(汕地稅罰字[20*]1號)和繳款書*479295反映只對郵政局處以罰款7**.35元的處理,應繳少繳的稅款76244.5元沒有補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責成城區地稅局依法追收少繳稅款76244.5元上繳國庫,并將執行情況函告我局。
5、延伸審計納稅企業--廣東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經審計,*移動通信公司20*年出售公有住房七套收入445872.55元,屬銷售不動產,未繳納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定,該公司應納營業稅=445872.55元×5%=22293元,城建稅=22293×7%=1560.5元,教育費附加=22293×3%=668.79元,以上應繳稅費合計24522.29元。責成廣東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限期清繳入庫,城區地稅局負有追繳稅款的責任。
加強財政預算管理和監督的幾點建議
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對審計查出的上述問題,本著實事求是、寬嚴適度的原則,我局在各有關的《審計結果報告》中已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針對這次審計中涉及的一些問題,加強預算管理和稅收征管的幾點建議:
(一)嚴格執行預算編制程序,強化預算約束。經審計,市財政預算編制不夠細化,預算執行中臨時批撥和追加較大,造成預算剛性不夠。財政部門應依照財政預算的“公開性、完整性、可靠性”原則,建立公開透明的“陽光預算”,實行零基數預算和績效預算,結合本級財力統籌安排財政資金;規范預算支出追加審批程序,部門預算一經確定應全年不變,各預算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市人大批復的預算執行;對因重大政策影響等因素確需追加預算的,嚴格按規定程序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查和批準,維護財政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加大預算監督力度。對預算執行實行撥款跟蹤問效管理制度,并接受市人大監督,防止改變資金用途現象的發生。
(二)經審計,20*年度市財政局已對三十六個市直單位實行部門預算,對優化本級財政支出結構、保證重點支出、壓減一般性支出方面起到較好的促進作用。但在本預算年度內,市直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尚未全面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建議財政部門要加大部門預算改革力度,結合“收支兩條線”管理政策,將各單位所有收支統一納入部門預算統籌安排,實行預算內外綜合拼盤,統籌安排,統一管理,增強政府綜合財力,進一步加大收支統管力度;以改革部門預算編制為龍頭,國庫集中支付為中心環節,規范收支兩條線管理,全面實行政府采購制度,規范政府采購程序;重點加強對接待費、醫療費和小汽車等費用的管理,嚴格控制支出,繼續調整優化支出結構,確保重點支出,實現“收入一個口徑,支出一個漏斗”,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20*年市本級財政收支情況表反映,超預算支出3241萬元(包括提高人員崗位津貼、歸還歷年拖欠工程款、市政府決定的一些項目支出),占一般預算支出31483萬元的10.29%。市財政局應認真執行*市委《*市本級財政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汕委辦[20*]22號)的規定,嚴格控制超預算支出,以確保財政收支平衡。
(四)大力組織政府非稅收入和嚴格規范非稅收入管理。財政部門應會同有關的職能部門,積極組織經營性非稅收入,如對直接使用政府資源和經營權的河道采沙權、戶外廣告經營權、出租車牌照、營運客車等客運車輛的線路經營權、加油站經營權、緝私罰沒物品拍賣經營權、生豬屠宰經營權、舊機動車交易經營權、道路冠名權等,進行公開、公正、公平的拍賣或招投標,所取得收入全額繳入市財政,以拓寬財政的收入渠道,化解本級財政面臨的困難。財政部門要進一步規范非稅收入使用管理,除有規定用途或需補償征收成本支出外,非稅收入原則上不得與有關部門的支出掛鉤,不再實行結轉部門下年度使用。
(五)盡快建立財政預算的績效評價和追蹤問效制度。財政部門應對重大的支出項目的實施過程和完成結果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逐步建立項目預算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項目預算跟蹤問效責任制,對專項資金支出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實際效果作出合理的分析和評價,及時發現、糾正財政資金分配與使用中的不合理現象,從而提高預算分配決策水平,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以確保財政資金使用的有效和安全。
(六)市財政局應按財政部關于《地方財政周轉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切實加強對財政周轉金的管理,避免損失浪費;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追收周轉金、管好資金占用費;要進一步加強對各方面往來款項的管理,對暫存暫付款項應及時進行清理結算、追收,確保財政收支的真實性。
(七)要規范城信社(華投)金融資產處置資金的管理。市財政局應加強對金融資產處置追收收入的管理,根據省政府《轉發關于做好信用社、農村合作基金會資產保全和盤活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45號)的規定,嚴格將金融資產處置的追收收入納入本級財政的預算管理,沖轉省劃扣的預算暫付款項,以彌補省財政對我市的中央再貸款扣款(達26293萬元)而形成的財政預算資金缺口,減輕財政負擔;對中央再貸款和追債專戶的結余資金,財政部門要認真梳理,不要讓其形成呆滯資金,要切實用好管好盤活每一筆財政資金。
(八)財政部門要加強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控制費用開支,厲行節約;要切實加強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盡快提升全市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要全面清理幾年來國有固定資產投資竣工未決算等有問題的基建工程項目,妥善解決遺留問題,盡早結算列入固定資產進行規范管理。
(九)市地稅局應加強對基層征管人員的稅收政策法規和業務技能培訓,積極推行政治思想和廉政教育,提高綜合素質;規范管理,健全制度;加大稅法宣傳力度,努力營造依法治稅和依法納稅的良好氛圍,增強稅務人員自覺征稅和納稅人自覺納稅的意識,充分發揮稅收在國民經濟中的宏觀調控作用,保證我市地方稅收收入持續、穩定增長。
(十)加強地稅稽查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執法水平,防止地稅稽查部門存在執法不嚴、處理從輕,或者對發現問題不反映不處理的現象,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和《稅務稽查工作規程》的要求開展稅務稽查工作。
(十一)嚴格執行《稅收征管法》的規定。稅收專管部門要嚴格執行納稅申報制度,對納稅戶檔案的建立、數據存儲要保證監控網絡管理,主管部門必須加大對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管理監督的力度,對重點稅源要實行跟蹤管理,積極開展清查漏征漏管戶專項行動,清理稅收征管死角,掃除稅收征管盲區,努力挖掘稅收新的增長點。
(十二)建立健全完善的稅收征管質量考核工作。計財部門和征管部門要緊密配合,做好納稅登記率、申報率、入庫率、滯納金加收率、查補稅款處罰率等質量考核工作,以便提高和促進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年終做好稅收征管情況的分析,多為政府領導和經濟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財政審計報告評價意見篇五
對珠海、東莞、中山、江門4個市稅收征管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對省地稅局及珠三角8個市(除深圳市外)的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結果表明,上述地區和部門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積極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重大戰略決策部署,稅收實現穩步增長,為國家實施宏觀調控和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平穩、健康和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一)稅收征管存在薄弱環節。有2個市未將7家委托代征單位收取的2.15億元稅費及時劃解國庫;有2個市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110個項目的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有1個市將核定征收作為土地增值稅清算的主要方式,存在稅款流失的風險。
(二)延緩征收稅款或應征未征稅款。有3個市利用10家企業所得稅預繳期和匯算清繳期的時間差調節稅款入庫進度,導致1.72億元稅款當年未征收入庫;有1個市將6家企業營業稅及附加1.58億元違規延緩至次年征收入庫;有2個市應征未征16家企業或單位營業稅等稅費1.46億元。
(三)土地使用稅稅源管理存在漏洞。對比8個市國土部門登記數據與地稅部門征收數據發現,有4.34萬宗涉及面積75077.36萬平方米土地在地稅部門沒有土地使用稅征收記錄。抽查其中2272宗土地,發現有涉稅問題的有743宗,核實其中472宗涉及面積4441.3萬平方米土地應征未征土地使用稅4.64億元。
(四)房產稅稅源管理存在漏洞。對比7個市房產部門登記數據與地稅部門征收數據發現,有7個市5.99萬宗涉及面積13032.89萬平方米房產,沒有房產稅采集記錄。抽查其中1872宗房產,發現有涉稅問題的有362宗,核實其中106宗涉及面積196.18萬平方米房產應征未征房產稅3484.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