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個人抵押合同篇一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抵押合同:
一、質抵押當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數量:______臺。
二、抵押金額:人民幣_____萬元整。評估價值人民幣_____萬元整。
四、抵押費用:月利率:_____‰月綜合費率:_____‰合計:_____‰。
五、雙方責任:
1.質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在抵押期限內,乙方負責該車的安全并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
2.質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自抵押期滿之日起五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為絕當。
4.絕當物品估價不足5萬元的,由乙方自行變賣或者折價處理,損溢自負;絕當物品估價超過5萬元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當金本息、綜合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按月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綜合費用。借期在五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日計算;借期在十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半個月計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個工作日),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整月計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約定,貸款人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
6.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
7.超期贖當或續當,每日按抵押金額的0.5‰增收滯納金。
8.隨車手續: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當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布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
個人抵押合同篇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1.貸款總金額:人民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三個月,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4.貸款利率:貨款利息按月息*。*%計算。
5.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支付乙方利息。貸款期限屆滿,甲方返還人民幣________整給乙方,同時結清所有利息。貸款期限內,如乙方提前還清本金,利息自還款日的下一個月終止。屆時合同終止。
2.抵押期限:兩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的做為抵押物的各種契據和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或使抵押物失去抵押作用的,應在**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二)丙方的義務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貸款利率加收10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就做為抵押物的各種契據和證件做出相應處理。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br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5)甲方每月_______號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貸款利息。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自________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年__月__日
訂立地點___________
個人抵押合同篇三
債務人(以下簡稱借款方):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為。
借款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證號: )。
2、抵押物價值:借款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 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方還清貸款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貸款方與借款方義務
(一)貸款方義務:
1、對借款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借款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借款方。
(二)借款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借款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貸款方發現借款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貸款方通知借款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借款方未經貸款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給貸款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借款方應支付貸款方提供借款總額的20%的違約金。并承擔因貸款方向借款方追討借款而產生的所有費用(訴訟費、評估法、鑒定費、拍賣費、查詢費、公證費、律師費,交通費、電話費以及其他必須費用)。
2、借款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貸款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直至借款方還清貸款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本合同糾紛由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貸款方有權停止合同并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貸款方償付借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貸款方或借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貸款方有權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糾紛由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年 月 日
身份證復印件
借款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年 月 日
身份證復印件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收據
今收到提供的借款,人民幣(大寫)¥。
收款人:
身份證號碼電話 年 月 日
個人抵押合同篇四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個人抵押合同篇五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房地產及抵押責任
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約定的授信額度內,在授信有效期內發生的債務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
雙方同意甲方同時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為以下合同項下雙方已發生的債務提供擔保,以下合同均為本合同對應的主合同: 。
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以及主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抵押房地產的價值在抵押權實現時予以確定。甲方在抵押權實現時抵押房地產的價值范圍內對主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3 抵押物價值經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商議定為人民幣(幣種) 元,按抵押率 (百分之 )折后可暫作抵押價值人民幣(幣種)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進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1.4 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為獨立的抵押。不論是否有擔保人(包括主合同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或保證,乙方有權優先要求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如乙方放棄行使對擔保物(包括債務人提供的擔保物)或其他保證人的擔保權,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1.5 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本合同不受主合同效力影響,本合同始終有效。若有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在達成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1.6 合同期內,抵押房地產的權利證書正本由乙方保管。債務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權本息和費用后,抵押權即自動消滅,乙方將抵押房地產的權利證書正本退還給甲方。
第二條 抵押登記與保險
2.1 本合同項下抵押房地產依法應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抵押登記手續,并由乙方保管有關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債務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本息和費用后,依法注銷抵押登記。
2.2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抵押房地產投保財產險,并指定乙方為保險權益的唯一受益人。財產險投保金額以抵押房地產價值為準,保險期限不短于債務期限。
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乙方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2.4 甲方應按時支付保費,并履行保險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2.5 在主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和費用未還清前,甲方須按2.2條的約定辦理續保手續,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2.6 在抵押物發生滅失、毀損、被征用或都其他損害的情況下,乙方(即抵押權人)有權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者其他款項優先受償。
2.6 保險單正本由乙方保管,債務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本息和費用后,乙方將保險單正本退還給甲方。
第三條 抵押人保證與承諾
3.1 甲方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所有條款。主合同項下的借據或其他授信業務憑證,若未超出主合同約定無須再經甲方確認。
3.2 甲方已完成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權和審批,甲方簽署本合同不會導致違反其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協議或承諾。
3.3 除本合同簽署前已書面通知乙方以外,抵押房地產不存在任何可能對本合同履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執行、申訴、復議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況。
3.4 抵押房地產為甲方合法擁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糾紛。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甲方保證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爭議、被監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實現抵押權的情況。同時,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前,抵押物上也未設立任何抵押權或質押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并在抵押給乙方期間亦不再設定任何其他未經乙方同意的抵押。
3.5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拆遷、出售、交易、互易、清償、轉讓、贈與、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
3.6 甲方應向乙方如實陳述抵押房地產租賃狀況,如已出租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租賃合同,并將設定抵押情況書面通知承租人,期滿后續租或者再次出租應經得乙方的書面同意。
3.7甲方保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產,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的行為。
3.8 甲方接受并保證配合乙方對抵押房地產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情況進行檢查。
3.9 乙方有權要求定期由乙方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價值評估,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抵押房地產價值已明顯下降,不足以作為主合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或債務人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抵押房地產損壞的;
(2)抵押房地產滅失的;
(3)發生保險事故的;
(4)抵押房地產權屬發生爭議的;
(5)抵押房地產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產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的范圍;
(8)其他可能影響乙方抵押權行使的情形。
3.11甲方確認,抵押房地產不是甲方及其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時可依法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抵押人放棄就此抵押房地產主張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3.12 甲方保證乙方為上述抵押擔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權利。若甲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或簽訂之后有重復抵押、再抵押、轉讓、轉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則甲方愿意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和法律責任。
3.13 甲方承諾:乙方和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及其項下相關附屬合同的條款,除增加借款金額外,其他變更均無需征得甲方的同意,甲方仍繼續對變更后的主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 抵押權的實現
4.1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立即行使抵押權:
(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主合同到期債務本息及費用;
(2)甲方違反所作的保證與承諾或有其他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行為;
(3)債務人或甲方宣布解散、破產或依法被撤銷;
(5)債務人有其他違反主合同約定的情形或主合同被解除或終止;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行使抵押權的情形。
4.2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3 甲方同意自債務人或甲方違約之日起的第二個月,乙方有權直接收取抵押房地產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承包費)以清償債務,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所收孳息首先用于清償收取孳息的費用。
4.4 發生行使抵押權情形時,雙方協商確定抵押權的實現方式,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
4.5處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在內)由甲方和借款人承擔,乙方有權從處理抵押物所得多于債權的價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4.6 甲方確認:如債務人另行提供了抵押房地產,乙方有權選擇先行執行本合同項下抵押房地產,甲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為債務人的,甲方應當按照主合同約定的債務本金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以本合同約定的抵押物價值為限。
(2)甲方非債務人的,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抵押物價值范圍內對債務人未能清償的主合同債務本息和費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甲方為債務人的,甲方應當按照主合同約定的債務本金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以本合同約定的抵押物價值為限。
(2)甲方非債務人的,在乙方依法實現抵押權后,甲方在抵押權實現時的抵押物價值與本合同約定的抵押物價值之間的差額范圍內對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以債務人未能清償的主合同債務本息和費用為限。
5.3 甲方有其他違約行為的,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或間接損失。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七條 附則
7.1 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房地產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保養、提存及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7.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均應賠償守約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守約方因處理該違約所支付的律師費損失在內的一切損失。
7.3 甲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7.4 乙方無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他人;但甲方未征得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7.5 乙方有權要求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7.6甲方授權乙方向中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信貸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的信用數據庫或有關單位、部門及個人查詢其包括社保信息在內的信用狀況,查詢獲得的信用報告限用于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相關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用途范圍內。甲方同意乙方將其信用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信貸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的信用數據庫。
7.7 乙方就本合同給予甲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經按本合同記載的或按甲方已書面通知乙方變更后的地址發出即視為已送達甲方。
7.8 凡選項,均統一采用在被選項框內劃ⅹ的方式確定。
7.9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10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1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7.12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乙方執二份,甲方、債務人、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如需公證,應增加一份用于公證機關備案。
甲方聲明,完全理解本合同的條款(尤其是黑體字部分)及與之相關的主合同條款及其他相關交易文件,并已就此(在需要時)獲取過獨立的法律咨詢。
甲方: 乙方: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署日: 年 月日
簽署地:
個人抵押合同篇六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 ,房屋所有權證號 。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個人抵押合同篇七
為了確保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合同法》、《擔保法》、《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2 完全了解抵押人的權利與義務,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完
全真實;
1.3 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1.4 已對抵押物的瑕疵向乙方作出充分、合理的說明;
1.5 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1.9 甲方以仔細閱讀乙方與被擔保人合同編號為 的內容,擔保完全出于自愿。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
2.1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據其與 (以下簡稱債務人)于 年 月 日簽定的主合同(名稱: 編號: )對債務人所享有的債權。
2.2 主債權的金額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約定。
第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
甲方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評估費及差旅費等)。
第四條 抵押物
4.1、抵押物為 位于 。 抵押物的價值約定為 元;
4.8 、抵押物毀損、 滅失或被征收的, 甲方所獲得的保險金、 賠償金或補償金應用于提前清償主債權, 或經乙方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存入乙方指定賬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第五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乙雙方應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 日內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6.1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行使以下行為
6.1.1轉讓和贈與抵押物及其所享有的份額;
6.1.2對本合同下的抵押物再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以及出租抵押物;
6.7對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及時簽收。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7.1主債權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債務人未予清償的;, 乙方有權處分本合同下的抵押物。
7.2.1依合同的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主合同,主合同的債權未受清償;
7.6 乙方主債權存在其他擔保的,不論該擔保是由債務人提供還
7.8 甲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它應付款項,并履行了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后,抵押權終止,乙方應協助甲方到登記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保證與承諾,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8.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6.1條的規定,擅自處分抵押物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債權總額30%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9.1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9.2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十一條 其它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交備案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抵押物共有人:
個人抵押合同篇八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個人抵押合同篇九
抵押權人:xx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向乙方借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xx ,車號為 發動機號為:xx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款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抵押情況聲明,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抵押情況聲明上簽名,加蓋手印,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xx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 其它
1、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向xx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編號: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經營或個人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月利息 。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 發動機號: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托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見證人:
合同簽訂地點: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