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一
為規范公司員工工作、勞動行為,加強員工團隊意識教育,提升公司整體形象,高效、有序地組織經營、管理和生產活動,根據公司管理規定和公司實際,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1總經理助理:歸口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工作,負責勞動紀律規范的制定、日常勞動紀律的檢查與考核。
2.2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按照規定開展日常工作。
2.3各部門與生產車間: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工作考勤、勞動紀律具體工作。
3.1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資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天。
3.2作息時間。
3.2.1職能管理部門或辦公室工作人員實際每周六天工作制: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星期日和節假日串休。
3.2.2車間生產人員的日常工作時間由生產廠長按照各生產工作整體安排以及季節氣候的具體情況確定,并將確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時間上報行政人事部。
3.1.2銷售部因工作性質的不同,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的崗位制度、勞動紀律與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工作考勤。
3.3.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和書面申報審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勤管理。公司職能部門每日打卡3次,分別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車間和生產崗位打卡由車間主任組織,按生產班次時間進行打卡,分別為上班時、下班時。
3.3.2公司所有員工每日應自覺、親自打卡,因工作原因無法在上班時間內報道的,應提前通過電話請示本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負責考核并書面申報,否則一律視為未報到。
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上報行政人事部,每遲報一次,扣罰部門負責人和考勤人員各50元。
3.3.4結合公司個別崗位員工上、下班時間較為特殊,不能與職能部門員工一起考勤的,該員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記錄為依據,具體情況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3.3.5員工須按時打卡并如實出勤,對于虛報考勤或弄虛作假,情節輕微的.予以雙倍扣出勤,情節嚴重的予以記過并罰款。
3.3.6員工確因手指受傷脫皮等實際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報部門領導后到考勤員處簽字報道,但未簽到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3.7由公司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以及各類值班統一考勤,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正??记谥贫扔枰蕴幜P。
3.3.8如員工未能在規定時間上報考勤資料或考勤資料不全的、錯誤的,暫不發放工資或記錄不全的部分暫不發放。
3.3.9考勤員因工作不當,造成虛假、漏報的,對考勤員予以100元/次處罰。
3.4考勤分類。
3.4.1凡上班后(以作息時間為準)5分鐘以外到崗者,視為。
“遲到”;超過一小時者,視為“曠工”;未到下班時間便擅自離崗者,視為“早退”。
3.4.2結合人性化管理,員工當月確因特殊原因遲到早退或早退2次且不超過5分鐘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書面批準后,可不按遲到或早退扣發工資。
3.4.3如因雨大、大雪等惡劣天氣或突發事件引發的遲到、早退時,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統一考慮。
3.4.4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必須填寫《外出登記表》(附件四),經部門(車間)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外出,未辦理請假手續而離開崗位1小時及以內,視為“擅自離崗”,超過一小時,視為“曠工”。
3.4.5對于無故缺勤者,一律視為“曠工”。凡被界定為“曠工”的員工,公司將按以下規定處理:
1)員工每“曠工”一小時,按其本人換算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扣罰其工資;
2)員工連續曠工6天或1年內“曠工”累計達到12天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5根據工作需要,凡加班(車間上晚班不含此列)且超過晚上11點的員工,部門(車間)負責人可對該員工第二天的作息時間進行適當調整,確保員工正常休息。
3.6員工因公出差,連續出差四天(含四天)以上的,原則安排半天休息,連續出差七天(含七天)的,原則上公司安排一天休息,長期出差一個月(含一個月)的,原則每個月予以安排3天休息。
3.7請假。
3.7.1凡休各類假期(含請假,下同)的員工,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審批程序如下:(圖:略)。
3.7.2員工休各類假,應當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如確實因事必須請假者,部門負責人應當安排好相關工作交接后方可批準休假。員工請假2日及以上時,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請假3天以上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如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沒審批時,經電話或信息請示同意后先行休假,回公司后再補辦請假手續。
3.7.3《請假條》(附件一)分存根和填寫連,請假時,有指定考勤員統一管理。請假時,請假人須兩聯同時填寫,存根留存考勤員,填寫連負責審批報備,各職能部門人員及生產車間人員請假時到考勤員處填寫,請假完成后及時歸還考勤員,考勤員必須妥善保管各類假單,并隨同每月考勤表一同報交行政管理經理。
3.7.4行政人事部必須妥善保管各類假單,每月統計后計入。
個人當月考勤,經簽字審核后報財務部;
3.8各類假期的規定。
3.8.1事假:員工應個人私事需占用工作時間的可請事假,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發本人工資??鄢洚斎論Q算工資:
3.8.3病假當月在15天內的(不含節假日),按本人日工資額的50%計發工資,超過15天的,有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審批。
3.8.4員工因公負傷的,應該有所在部門填寫《工商報告》(樣式另處發布)報告行政人事部,一句有關程序確認后,根據醫院休假證明及批準管理權限,經批準后,方可按工商處理,其考勤計工傷考勤,住院期間基本工資照發,但不享受獎金和其他浮動工資;出院后視情況按公司相關規定計算工資。
3.8.5婚假。
a: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給予7天(以下含節假日)婚假,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7周歲、女25周歲)的職工,增加婚假3天,總共10天。
b:員工婚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超假扣發當日工資外,免去當月所有獎金。
3.8.6喪假。
a: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帶薪假期3天。
b:員工旁系親屬(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帶薪假期2天;
c:超期按事假論;
3.8.7年假。
a:假期標準:
本企業工齡滿1年不滿2年的,帶薪年假3天。
本企業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帶薪年假7天。
本企業工齡滿4年或4年以上的,帶薪年假10天。
b:員工有一下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帶薪年假:
2)試用期內的員工;
3)本人有違紀行為,受到公司行政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
3.9加班。
3.9.1公司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確因工作原。
因,公休假期間(星期天、法定節假日)或八小時以外需要加班的,任何人都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和上級領導的安排。
3.92.加班前要嚴格履行審批程序,無論何種公勤必須征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加班,加班后,加班人要嚴格履行公司的加班審批程序。
3.9.3凡未取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未經安排的加班或加班后未履行加班審批程序的,統一不給予本人按加班計算:
3.10.1擅自離崗的員工,每次處罰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上者(含3次),按時每次50元處罰,給予全公司內通報批評,取消其本年度內所有獎勵和工資晉級資格的處分。
3.10.2在公司內,各級管理人員(高級人員除外)因工作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去向和時間。
3.10.3公司內嚴禁打架斗毆,違反者將給與當人事200元/次的處罰,并由去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思想教育。對屢次(3次及以上)打架斗毆者或者單次斗毆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10.4任何人不準在公司內打架、罵人,違反者每次處罰100元;對情況特別嚴重或事后認錯態度不好的,處罰200元,并由其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思想教育。
3.10.5工作時間不得利用公司設備、材料干私活,違者每次處罰100元;所使用的材料、工時按其價格費用的2倍從當事人工資中扣除,同時給予其全公司內通報批評,取消其本年度內所有獎勵和工資晉級資格的處分。
3.10.6上班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和如下棋、打牌、賭博、睡覺、打游戲等,如有違法,每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100元,當月連續兩次(含兩次)以上者,按每次200元/次處罰。
3.10.7工作時間,各級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或領導的工作安排,如有疑問先執行后申請,如若無理取鬧或消極抵制,一律按不服從管理對待。一經查實按200元/次對待,情節嚴重的直接開除處理:
3.10.7嚴禁酒后上班。
1)公司所有員工嚴禁酒后駕車,如確實因為工作需要,應當在酒后由他人駕車返回;
2)生產車間管理人員嚴禁酒后上班,每發現一次處罰50—100;
3)因工作需要而中午應酬,應盡量謝絕飲酒;
4)凡因飲酒引發人身傷害事故的,其后果由其個人全部承擔。
3.11其他規定。
3.11.1員工因違犯國家有關法規而被收容、檢查或拘留的,均按其基本工資標準發給既基礎工資,持有最終處理結果后,再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3.11.2員工違犯國家刑事法律被判刑、勞教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11.3凡當月同時違犯本制度數條紀律者,其經濟處罰應數條并罰,同時期行政處分均以最高處分為準。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二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后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3、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9、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10、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1、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2、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6、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8、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2、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3、嚴禁酒后進廠返工,對于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7、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三
1.為了加公司制度的管理,確保生產秩序,保證生產車間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有效規范每個員工的勞動行為,使其盡到勞動責任,結合本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全廠車間在職員工和實習期員工。
二、管理機構和職責。
1.生產車間主任是全廠車間勞動紀律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各工序組長的勞動紀律。
2.組長是本組勞動紀律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本組職工的勞動紀律。
3.各組長應加強對勞動紀律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并與經濟責任制掛鉤,對違反者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車間主任核實真實性并及時上報到人事部。
4.各工序組長要及時關注車間機器運轉狀況、員工工作狀況(員工精神狀態、工作熟練程度),隨時指導員工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于本人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車間主任反映。
三、工作紀律:
1.公司所有生產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組長或車間主任等管理人員安排,有爭議必須按照“先執行后申議”的原則,對拒不執行管理人員安排的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給出相應處罰;屢犯不改的解除勞動合同開除處理。
2.公司員工一律不準參與和支持鬧事;一律不準組織、煽動、參與未經批準的罷工、游行;一律不準參與和支持一切非法組織的非法活動,違者一經查實,一律開除處理。
3.生產員工要做好“品質三員”,即本工序的生產員、上工序的檢驗員、下工序的服務員。時時刻刻注意,對任何一點小事都不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產,監督上工序的生產,服務下工序的生產,保證從自己手中流出的產品無品質缺陷。
4.生產員工要將生產后的半成品放置相應的區域,并整齊擺放好,貼好產品標識卡(注明產品名稱、數量和生產日期)。
5.打包后的成品填寫入庫單并讓車間主任簽名確認后方可入庫,放入相應的成品區域擺放整齊,貼好產品標識卡。無產品入庫單堅決不能入庫。
6.非設備操作人員,在未經允許或有監控人員在場指導情況下,嚴禁私自操作操作設備;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7.公司現配備有電鈴,員工上班、吃飯、下班時間嚴格按鈴聲響起后執行,發現有上班鈴聲響起還未到崗的或下班鈴聲未響已經離開崗位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8.下班時整理作業現場,關閉所有設備電源開關,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上好門鎖,各工序組長和車間主任負責監督檢查。
四、出勤紀律:
1.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上崗證。統一配戴在左邊胸前,未按規定佩戴上崗證者,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若上崗證殘舊、破損、污染,憑舊上崗證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換領,上崗證遺失補辦每次扣款30元。
2.員工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親自打卡,每天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各一次,未按規定打卡嚴格按照員工管理制度中的考勤管理執行對應處罰。
3.員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機出現故障無法打卡時,須及時將考勤卡交車間主任簽字說明。未打卡也未及時補簽者,按未出勤處理。
4.嚴禁代打卡現象,違反者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中的打卡制度執行對應處罰。
5.考勤卡如有遺失及時到人事部補辦,補辦必須出具經車間主任簽字確認失卡期間的在崗證明。
6.嚴禁在考勤卡上亂涂亂劃,對打卡不規范,描寫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處理。
五、安全操作規范:
1.生產車間組長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使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設入使用。
2.員工在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仔細閱讀機器說明書,保證產品質量的同時要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車間主任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班長或車間主任報告。
5.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負責作業。
6.車間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然險物品進入。
六、行為紀律。
1.攜帶公司物品出廠一經發現,賠嘗該物品市場價格雙倍處罰,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在班時間統一著裝公司配發的工作服,衣著不整(如穿拖鞋、短褲、光膀子等),不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工作或休息的,扣10元/次。
3.凡配有摩托車或自行車上下班的員工上下班注意安全。騎摩托車者出入大門上下班期間須戴頭盔,否則,扣5元/次,不聽勸告者后果自負。
5.禁止在廠區、餐廳、倉庫、車間內吸煙,發現一次罰款30元。如需抽煙必須到廠區外。
8.對公司領導或外來客戶行為或語言不尊者,視情罰款30元/次,為企業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給予嚴肅處理直至辭退。
9.違反會議或培訓紀律(遲到、無故不到者、大聲喧鬧影響他人、手機鈴響、擾亂會議秩序),給予員工每次30元罰款。
11.其他違規違紀和不服從管理的行為,均視情節給予當事人嚴重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以上所有制度在公布之日起嚴格執行,在下一新制度出來之前作廢。各部門必須極力配合!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四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竄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午餐時間未到提前就餐者視同早退。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后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3、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5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注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衛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衛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2)著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著裝要求的,車間主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衛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游戲。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8)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9)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0)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1)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2)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3)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
(14)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6)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并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7)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14、存在以下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100元處理:
(1)不經批準,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5、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予以辭退并處罰款200元: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2)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3)嚴禁酒后進廠返工,對于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7)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嘉獎或立功。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嘉獎或立功。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于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或車間主任的確認。嘉獎或立功。
(7)非本屬職能者,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17、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18、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19、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五
1、為科學合理地配備人員,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規范錄用過程中的流程管理,建立適用的用工管理體系,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在人員招聘中實行公開性原則、公平性原則、人崗匹配的匹配性原則、內部優先性原則。在人員考核、錄用中對所有應聘者以崗位職責要求為考評依據錄用。在人員招聘中需遵循能力與崗位要求相吻合的原則。
3、公司合理地設置各部、各隊的定崗定員編制。以職位要求為基礎,分析列出所需要的知識、背景、經驗、技能、工作態度等要素,設計選拔人員的方法和問題。各廠隊需要增補的人員,需要經過經理的批準。選擇各隊招聘和公司統一招聘相結合的辦法招聘。公司統一招聘時,應編寫招聘時間計劃表,匯總招聘職位、招聘時間、初/復試時間、報到時間,通過確認的渠道發布招聘信息。
4、公司招聘負責人對所有應聘候選人資料進行初步篩選;根據基本合格的應聘者資料,統一通知面試時間。面試時采用面談、筆試、心理測試、能力測試、背景調查等方法進行綜合評價,最后由測評小組提出招聘意見,報公司經理批準。測評小組成員應具前瞻性的思維考核、評估應聘者,使被聘任者的能力、發展潛質能滿足當前和未來一定時期的需要。
5、對未錄用人員,公司招聘人員應及時通知應聘者;對錄用人員,應發出錄用通知。通知錄用人員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辦理入用手續。
6、對招聘人員的要求必須是年齡大于18歲,并且身體健康,必要時可以對招聘人員進行體格檢查,身體狀況達不到公司要求者,不予錄用。新錄用員工的工作、教育背景,體檢狀況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者,公司將有權不予錄用或予以立即辭退。所有招聘人員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不予錄用。年齡低于18歲或者超過45歲的不予錄用;特殊需要,報經理批準方可錄用。
7、招聘工作人員規范為:堅持招聘錄用原則,客觀、公平對待每一位應聘者;舉止得體,熱情周到而有禮貌;介紹情況要客觀真實、不泄露機密,不作虛假承諾;禁止向應聘者索取或收取任何形式的介紹費、勞務費等非法利益;禁止借助內部裙帶關系招收人員。
8、接到錄用通知后,新員工應在指定日期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報到,應與有關人員取得聯系,另行確定報到日期。公司辦公室指導新員工填寫《員工登記表》,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新員工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并與負責人指定的廠隊長見面。
10、公司辦公室應與新員工填寫完入職表格后,進行為期半小時的規章制度的簡單講解。?新員工在辦理完入司手續后,部門主管應直接與新員工就工作安排、崗位職責、希望、感受等方面進行溝通。
11、公司及綜合維修隊新員工應于試用期結束前,就工作、態度、知識和能力進行書面述職總結,提交辦公室、主管副經理、經理。新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工資每日每人15元。特殊人才,經公司經理批準可以免除或縮短試用期。各施工隊招聘的施工人員的試用期及其待遇由各施工隊長申報,經理批準后執行。
12、試用期末,由招聘考核小組共同評議為優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評定為優良或合格的新員工轉入合同員工;評定為基本合格的新員工延長一個月的試用期,若第二次評價達不到合格,解聘;評定為不合格的新員工解聘。在試用期內,嚴重違反紀律、在招聘資料上弄虛作假或者與公司在職職工有裙帶關系的新員工,一經查出立即予以解聘。試用期內曠工一天、累計遲到、早退、脫崗8次以上、累計請假30天以上予以解聘。
13、新員工上崗,各隊部應安排專人予以傳教、協調其工作,直到其能獨立工作為止。要對新員工進行制度、技術、安全、團結、協作的教育,使其能夠很快適應工作需要,積極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14、在職職工的社會保險由學校統一辦理。合同員工的保險由公司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工作業績、工作技術、工作態度進行綜合評價分析,分階段、分層次逐步解決。優先解決骨干、工齡較長、技術水平好的員工的社會保險問題。
15、為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根據東營市建委的安排,公司統一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東營市建委組織的有關項目經理、施工員、預算員、安全員、資料員以及其他專業工種的學習培訓。公司有關人員都要積極參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在學習期間,非聯營隊伍的員工的學雜費、工資由公司負責。有關培訓的證書證件由公司統一管理。公司統一安排的有關其它培訓執行上一條款。
16、對于公費參加的培訓,規定最遲一次培訓的服務年限為5年,沒有達到五年的,不管任何原因員工脫離公司,其培訓費用按照相關年限從員工工資中扣除??鄢M用=(5-培訓后服務年)/5*(培訓費+培訓期間工資)。員工脫離公司,公費培訓的一切證書和手續不予歸還給本人。
17、對于自學考試、函授網絡學習、職稱考試和自行參加的其他資格考試,其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個人承擔。其證書歸個人保管,公司備案,作為聘用的參考。
18、公司職工、公司各部人員、各隊隊長、副隊長的調動和任命由公司經理提議,公司任命與考核領導小組研究通過后任命或安排。綜合維修隊其他所有人員由分管副經理會同調度長、調度、辦公室負責招聘,報公司經理批準后安排。各內部施工隊招聘的人員,由隊長負責招聘,報經理批準后安排。聯營隊伍的人員招聘由各隊自行安排,但要考慮到員工的身體狀況和安全措施以及入隊教育。
19、員工工作職位變動,實行雙向選擇,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交接時間、方式交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交接。允許員工對工作變動情況進行申訴,但不允許對公司的工作安排拒絕接受。否則將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罰款、辭退或上交上級部門處理;因此而拒絕上班的按照曠工處理。
20、員工離職指結束在公司內工作的行為。包括辭職、辭退、除名、自動離職、裁員五種情形。辭職是員工本人向公司提出離開公司的行為;辭退是員工因工作技能、工作態度、團隊合作等因素達不到公司要求,由公司強制采取讓員工離開的情形;除名是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獎懲管理條例、或其個人行為嚴重與公司企業文化不符以及有經濟不當行為時,受到公司處罰,強制要求離司的情形;自動離職是員工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開公司的一種行為。裁員是公司因生產經營不善,縮減經濟開支而采取的提前解除勞動關系的方式。
21、員工辭職應提前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并按分層管理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由辦公室下達《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一式二份,員工本人、公司各一份。
22、辭退必須依據員工技能、工作態度、團隊合作、崗位適應度等角度清楚陳述辭退員工理由,報相關領導審批。提前下達《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一式二份,員工本人、公司各一份。
23、除名是員工所在部門依據公司規定,申明辭退理由,提交除名申請,報公司批準或由公司直接下達辭退命令。
24、擅自離司員工,所在部門應在離職的3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辦公室,關鍵崗位人員上報公司經理。公司不再發放自動離職人員的一切報酬;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25、公司因經濟影響而必須裁員時,相關部、隊應制定裁員方案,報經理批準。對被裁員工,應進行逐個談話;在員工離開公司日之前的時間內,嚴格為其保密。公司生產的季節性臨時人員變動不屬于裁員范疇。
26、所有離職人員必須在通知辦理交接手續當日辦理離職交接。離職當月的工資由各隊、部月底統計出勤,按照公司統一規定的工資領取時間領取。
27、相應管理人員對離職人員的離職原因進行分析,找出工作中需要改進的問題予以改進;應建立離職員工聯絡機制。
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規范企業職工行為,提高企業形象,保護員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職工隊伍,使企業始絡在程序化制度化的軌道上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本公司實際持訂本制度。
范圍:
適合公司各部門、車間、班組員工。
一、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二、必須服從直接上級或公司領導的分配和調度,按時按標準完成上級分配各項任務,對頂撞上司、不服從安排、態度傲慢者,將予以罰款或開除處分。但如果認為上司處理不公的,事后可越級上訴。
三、不得投機取巧、隱瞞蒙騙、竊取公司財物、竊取公司商業機密、謀取非法利益,違者予以嚴懲,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在工作日必須遵守以下勞動紀律:
(1.)、.按規定時間打卡上下班,每天打卡四次,員工上班時間:
行政人員上班時間為 : 上午8∶00—11∶00 下午12∶30—17∶00
董事會領導上班也實行打卡, 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打一次。上班前提前30分鐘打卡,不準打連卡,提前30分鐘以上打卡的每提前一分鐘扣款0.5元。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每遲到早退一分鐘扣款0.5元,遲到、早退一小時扣款30元,一個小時以上的扣除半天工資,兩個小時以上的扣除一天工資。
(3)不準無故曠工,有事請假,請假時應事先填寫請假條。報車間主管批準,請假一天由車間主任批準,請假2—3天由生產部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請假條必須交辦公室備案,沒有上交請假條的按曠工論處。因特殊情況需在電話里請假的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未經請假、請假未準或超出請假期限的按礦工論處,曠工一天扣兩天基本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的視為自動離職,公司不予結算任何工資。
(4) 上班以打卡時間為準,如工作原因漏打卡者,可由本人向部門主管提出并經證實,辦公室給予簽名,否則作缺勤處理。
(5) 打卡后不準到處閑逛、逗留、嚴禁私自外出(打電話,會客等)發現每次扣10元。
(6) 未經許可不得攜帶廠外人員及小孩進入廠區和車間,違者每次扣罰20元,員工的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擺放、不得隨意???,違者后果自負。
(7) 嚴禁在生產車間或工作場地進餐,吃零食,違者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20元,第三次罰款30元,第四次停職處理。
(8) 上班時間內,生產區域或工作場所不得有離崗、竄崗、聚眾閑談、嬉笑打鬧、發短信、上網聊天、打瞌睡,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聽收錄機和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違者每次扣10元。
五、嚴禁在車間、倉庫內吸煙,有嗜煙愛好者必須到公司指定的吸煙區去吸。在車間、倉庫吸煙,每次罰款50元。嚴格按設備保養要求進行保養,因操作不當或不按時進行保養而造成設備損壞的、或人為的損壞公共財物的,按造成的后果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六、各位員工必須保持廠區及工作臺面的清潔衛生,每天打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灰塵、無雜物。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不得在墻壁上任意粘貼,涂寫,違者每次罰款10元。
七、公司張貼的各類通知、通告、文件等,不得擅自撕毀、涂改、對公司的記錄、資料、圖紙、受控文件等員工不得外泄、帶走,違者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八、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按照技術圖紙、工藝流程、作業指導書進行生產,不懂就問,不要盲目瞎干,把好質量關,做好每一道工序,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不合格品不準轉入下一道工序。
九、合理利用原材料、不浪費、不生產不合格產品,做到精益求精。
十、上班前對設備、電源進行例行檢查,防止有故障,下班后要關好門窗,做到人走燈滅,切斷電源、氣源等。
十一、公司員工要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準在公司內拉幫結派。搞不團結活動,凡影響公司正常秩序和公司形象、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并予以開除出廠,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二、凡公司員工使用的有效證件,必須真實有效,不得亂用或弄虛作假,否則后果自負。
十三、倉庫中的物品應堆放整齊,標識清楚,庫管員須經常檢查庫存物品,并做到先入庫的物品先出庫,發現有損壞的物品應及時進行處理。
十四、部門主管必須定期檢查各所屬部門的清潔衛生情況,發現有不符合要求的要責令及時整改,并按規定處以罰款。
十五、愛廠如愛家,下班后要關閉所有電源,杜絕損失和浪費,如未關閉,每次罰款負責人和當事人10元。
十六、同事之間嚴禁以謾罵恐嚇、打架等暴-力方式解決矛盾和糾紛,違者雙方均處以500元處罰,情節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七、應及時傳遞工作信息,不得積壓文件,遇有問題及時匯報,協助解決;對因信息傳遞不及時或文件積壓而導致公司受損的,視后果予以懲處。
十八、不得假公濟私,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變相收受禮物,經查實嚴懲。
十九、管理人員因工作督導不力,未盡職責而使公司受損失的將負連帶責任,對袒護他人、執行不公、隱瞞事實、敷衍了事的予以嚴懲。
二十、遵守產品質量管理規定,提高質量意識,嚴格實行過手責任制,不合格及需返工產品要及時返工,因人為造成廢品的,責任人照價賠償。
二十一、講究文明禮貌,學習文化和技術,自覺接受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健康文明娛樂,潔身自好,不惹事生非,禁止在廠區內有賭博、吸毒的現象發生,如一經發現予以嚴懲,情節嚴重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十二、嚴格遵守用工合同,不得找借口毀約;如有中途離職必須提前完成一個月以書
面形式提出辭職申請,申請一個月滿期后方可離職,并按公司規定的發薪日期(每月15日)結算工資。在申請辭職的一個月中,必須按平常一樣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如出現情緒變化,消極怠工、不完成正常的工作任務的,將視其情況給予處罰。不按正當手續自動離職的,公司將扣押半月的工資作為進公司的培訓費用。
二十三、禁止在上班時間喝酒、穿拖鞋、穿褲頭、打赤膊,違者每次罰款10元。因酗酒或無理取鬧而損壞公司財產的,除按原價賠償外,并處以50-100元的罰款。
獎勵
1、積極鉆研生產技術,開展技革新改造,改進生產工藝,提高生產效益,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的公司給予300—500元獎勵。。
2、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和公司規章制度,出全勤、無曠工,無遲到,早退的,公司給于30—50元獎勵。
3、勇于堅持原則,敢于與壞人壞事作斗爭,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財產的,公司給予50—100元獎勵。
4、生產技術過硬,全年度沒有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被評為技術能手和生產標兵的,公司給予100—200元獎勵。
5、無私奉獻、有愛心,積極幫助有困難職工,做好人好事,不計較個人名利的,公司給予50—100元獎勵。
6、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辦事,不違章、不違反勞動紀律,并督促他人不違章不違反勞動紀律,積極排除生產上的安全隱患,避免了公司財產受損失的,公司給予50—100元獎勵。
7、公司實行工齡補貼制度,連續工作滿兩年的,從第三年開始每月補貼工齡工資30元,連續工作滿三年的,從第四年開始每月補貼工齡工資50元。
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按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最終解釋權歸公司總經辦。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六
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一、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溜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2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20元。
違反以上規定除處罰當事人外同時對違紀者的直接上級按處罰金額的50%進行處罰。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分管領導同意)飲酒后原則上應不再上班。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6、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8、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獎金,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9、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罰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0、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留用察看、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3、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凡以財物 做賭博比輸贏的活動,都是賭博行為。公司規定每晚12點后禁止一切聚眾娛樂活動。
14、辦公場所及員工宿舍內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參與賭博,違者將給于經濟處罰500元,圍觀者罰款200元。
15、任何人不得煽動他人賭博,不得為他人提供賭博場所,賭博道具
和賭博資金,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員一經發現,應立即向礦領導匯報。對于煽動他人賭博,提供賭博場所,賭博道具和賭博資金的人員給予1000元的處罰。對舉報賭博人員,一經證實給予1000元獎勵。
16、領導干部參與賭博給予加倍處罰。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給予警告一次、罰款30元處理: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6、不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7、 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產品混亂的;
8、 未經許可,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食堂后廚、倉庫、財務部門等。
9、 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 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10、 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的。
11、 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2、 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3、 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4、 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技術操作規程的;
16、 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8、 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
的;
存在以下行為的,企業可以給予記過一次、罰款50元內處理:
1、警告達到二次的;
3、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
4、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5、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7、上班時間出礦,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礦的;
8、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9、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并處罰款100元:
1、 記過達到三次的;
2、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礦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3、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
7、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2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8、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9、 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10、 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考慮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企業另行研究給予獎勵。
1、 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 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的行為給予表揚和獎勵。
3、 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進行表彰和獎勵。;
4、 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進行表彰和獎勵
5、 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進行表彰和獎勵。
7、 非本職工作的員工,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進行表彰和獎勵。
8、 員工在工作中能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及時得以消除隱患,進行表彰和獎勵。
9、 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
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企業效益和安全生產有很大的提高,得到各級領導和廣大員工的一致好評;給予表彰和獎勵。
10、 在搶險救災中做出重大成績的領導和員工應于重獎。
勞動紀律行政處分內容
一 、 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1、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3、不睡崗、不串崗、不脫崗;
4、不酒后上崗;
5、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不違章指揮,不違章蠻干;
7、不打架斗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8、不聚眾賭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10、不起哄滋事;
11、不準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12、不準組織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出現。
二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警告,記過,降(職)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等)以及經濟處罰(處罰同上):
4、工作不負責任,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經濟損失的;
5、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三、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范管理。
四、 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五、 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職)級,辭退,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獎懲規定給予一次性經濟處罰 。
六、 處分條件
12、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的,分別給予警告至除名處分。
七、 對員工給予辭退和開除處分,應以勞動合同法和公司規章制度為依據,符合條款后,方可進行。應報經分管領導審核后,經主管領導批準。
八、 對于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同時降低其工資級別。
九、 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會議討論通過或宣布。
十、 職工受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被除名,公司應當書面通知本人,并且記入本人檔案。
對受處分者應當說服教育,熱情幫助,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視、侮辱。
領導責任和紀律監察
一、 各級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
各級領導應當以身作則,嚴于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經常對部屬進行紀律教育,增強職工的紀律觀念;有針對性地進行紀律整頓,解決本部門在紀律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各級領導應當對下級實施紀律監察,并自覺接受上級的監察以及下級和群眾的監督。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應當從重給予處分。
二、 各級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休假種類和請假程序
一、 員工請假分為病假、事假、公傷假、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1、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
天,30天以上需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醫院休假證明為準,病假期間沒有工資。
2、事假:因私事需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事假期間沒有工資。
(1)、請假一天由部門領導批準,2至3天由分管領導批準,4天和4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準。
(2)不服從工作分配或組織調動,延期不報到者是,視為曠工。
3、無論何種原因請假:假期已滿沒有按時上班者,應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準而延期不上班,視為曠工。
4、無故曠工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和礦區的員工,發生意外傷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5、員工因休假日或請假時間發生點意外傷害或意外事故,造成點一切后果自負。
6、其它因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者,經領導批評后,仍不上班,視為無故曠工。
6、工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醫院診斷證明假期為準。
7、法定節假日,以公司安排的天數為準。
二、 請假
最多一次7天。
2、員工請假原則上均應本人辦理請假手續,病假在3日以上者,應附正規醫院證明,工傷假應附指定醫院證明,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3、員工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者其他方法迅速報告。
一、 新員工招聘管理
1、 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之原則公開面向社會招聘。
2、 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適合于工作崗位需要為原則。
3、 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工作和業務需要,到公司辦公室辦理各手續,經審查后,把合格人員提供給部門和單位考察。
4、 錄用前必須進行崗前培訓,考試合格后,通知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5、 新進員工通過審核、考試及體檢合格后,經公司主管領導簽署同意聘用意見后,由公司辦公室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員工試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請假。
6、 試用期滿后,由分管領導提出意見報主管領導批準后,正式錄用并簽定《勞動合同》,成為正式員工。
二、 崗位管理
1、 公司辦公室與新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必須提供有效證明文件簽訂《勞動合同》。首簽期限及所含試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除特別在勞動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公司可隨時停止試用。表現優異之員工可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主管領導批準。在試用期申請提前轉正。試用期內累計遲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計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轉正。
2、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各單位負責人和分管領導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工作態度、學識和能力,可向公司主管領導進行推薦。經主管領導批準簽字后并下達至員工本人。調崗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個工作日內快辦理交接手續就任新職。
三、 解除勞動合同
本公司通過以下途徑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要以《勞動合同法》和公司規章制度不相違背為前提。
2、提前書面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辭職, 自行離職。
( 1 )、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而無任何經濟補償,并有權視情況要求賠償或給 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 疏忽職守或違章操作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財產蒙受損害者;
3、涂改重要文件或損壞重要公物者;
4、貽誤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或毆打同事、打架斗毆者;
6、連續曠工或全年累計曠工觸犯規定者;
7、偷竊、侵犯他人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
8、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規、財經紀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者;
9、故意煽動員工罷工或罷工者;
11、參加非法組織者;
13、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被記過三次以上者;
( 2 )、員工符合下述情況之一的屬于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可以依照《勞動法》和《聘用合同》的規定單方面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
1.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給公司帶來較大的經濟損失或商譽損失的;
2.蓄意或輕率導致公司設備或物品材料較大損失者;
3.不服從領導合理安排,屢勸不聽者;
4.對公司/部門組織的培訓,無部門負責人的同意或正當理由,累計三次不參加培訓的;
5.未履行公司規定請假手續不到崗或超過請假期7天不到崗也未有任何書面說明的;
6.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符合解聘條件的員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門具體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 3 )、員工辭職和自動離職。
1.正式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本部門領導提交辭職報告并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在本公司有辭職記錄的原則上不在聘用,經公司主管領導或分管領導批準后生效。
2, 試用期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周向本部門領導提交辭職報告,并公司辦公室備案。
3,員工在離職通知期內與各有關部門辦理清楚所有離職手續,如員工有欠公司財物款的,須在離開公司前還清所欠所有財物,如員工在辭職前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財產損壞或經濟損失,須在離開公司之前依照相關規定給予公司相應賠償,公司并保留向其繼續追討的權利;由員工本人提出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4,未按以上相關要求辦理辭職,公司有權追罰其因強硬辭職造成生產秩序混亂所產生的損失。
四、 解聘程序。
1. 解聘試用人員
c) 離職當月工資于下月發放工資之日統一發放。
2. 解聘正式員工
b) 被解聘員工持《解聘通知書》,依照公司離職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始工作交接以及離職。并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辭職
a) 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至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部門負責人同意后交公司辦公室備案并安排其工作移交,并發辭職工作移交表至所在部門,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工作移交監交人進行遺留工作交接,工具設備交接等,工作移交完畢后由辦公室牽頭至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在本公司有辭職史人員原則上不在聘用。
b) 員工在遞交辭職申請之日起至正式離職前不準許有任何請假。
c) 員工才辦理辭職手續期間,移交工作的同時,一切工作照常,并嚴格遵守各項規制制度,如出現違規現象處罰及處分照常。
員工自動離職;沒有請假和辦理相關手續,勞動合同自動解除。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七
第一條為了促進公司對外經濟活動開展,規范公司的經營行為,減少和避免合同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分公司、子公司與公司外各類法人、自然人、其它組織進行各類經濟活動和非經濟活動所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章程等均遵守本辦法。
公司內部簽訂的各種協議及勞動合同的管理,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合同管理是指合同從準備、談判、簽署、生效、履行、變更、解除直到解決糾紛、救濟權利的整個過程中所進行的一系列民商事法律行為,包括:合同管理的部門及其職責、合同的簽署、合同的審查、合同的履行、違約情況的處理、合同檔案的管理。
第四條合同管理實施“依法管理、全程管理、專人管理”的原則。
第二章合同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辦公室為本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監督指導公司合同的制定,對合同進行審核,避免出現法律漏洞;。
2、協助公司顧問律師對合同進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書面報告;。
3、對公司各類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對合同履行中出現的糾紛提出處理意見,并向公司領導匯報;。
第六條合同承辦部門的職責。
1、根據授權依法組織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等事宜;。
3、依法履行合同,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公司通報合同履行中發生的重問題及其解決方案;。
5、負責本部門合同文本管理及歸檔移交工作。
第七條、合同承辦人員的職責。
1、根據授權辦理簽訂、變更、解除合同事宜;。
3、認真履行生效合同,隨時檢查合同履行情況;。
4、及時向合同承辦部門匯報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
1、對確屬我公司簽訂并合法生效的合同,財務部門應及時結算、報銷付款。
2、對不按規定使用合同專用章或以部門名義對外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可暫不予結算并及時通知顧問律師對合同的有效性進行審查。
3、我方先履行付款義務,有預付款或分批付款的合同,未見我方簽字、蓋章的書面合同原件及合同管理部門的審查意見,財務部門不予付款。
4、對方需先履行義務,我方主要是付款義務的合同沒有充分證據表明對方已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財務部門不予付款。
第三章合同的托代理。
第九條下列人員有權代表公司簽訂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托的人。
第十條各法人托人的具體帶來權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簽發《法人托書》中注明。法人托人必須嚴格按照授權范圍行使簽約權,禁止超越代理權限對外簽約。
第十一條法人托人的主要職責。
1、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
2、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
3、所簽合同應及時上報;。
4、認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發現問題的及時上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5、保管好本人所簽訂合同的一切資料,并及時上交歸檔。
第十二條授權托書不得轉借他人或涂改,凡調離本單位或改做其它工作失去代理條件的,應主動向合同主管部門繳銷授權托書;不繳銷證書者,人事部門不得辦理調動手續。
第四章合同的簽署。
第十三條公司對外發生經濟往來,除標的額較小或能即時清結的外,均須簽訂書面合同;雖能即時清結但屬批量、交易額較,或當時難以監測產品內在質量和技術性能及容易引起糾紛的交易,也應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四條凡有國家或行業示范文本的,應當優先使用,但在選用時,對涉及權利義務關系的條款經辦人和辦公室要重點審查,必要時可以進行修改。無示范文本的合同采用辦公室提示的示范文本。
第十五條簽訂合同應當使用主管部門監制的合同統一文本或參照規范文本,具體份數按實際情況確定,但我方至少留存三份,合同主管部門一份、財務一份、承辦部門一份。
第十六條合同承辦人應當參加合同談判,并做好文字記錄。文字記錄應當同合同文本一起上交辦公室歸檔備案。
第十七條當事人協商一致的修改、補充合同的文書、電報、傳真、圖表、會議紀要、備忘錄等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應隨合同文本一起叫辦公室歸檔備案。
第五章合同的審查與審批。
第十八條合同審查應當在合同正式簽訂前進行。合同審查包括專業部門審查、財務審查和法律審查,由不同部門分別進行。
第十九條公司合同審批的常規流程:
1、合同承辦人應填寫“合同審批表”并連同合同草案上報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
2、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合同的業務內容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3、財務部門負責對合同的財務條款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4、公司顧問律師對合同的法律條款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5、如該合同牽涉其他業務部門,由辦公室分送該業務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6、由辦公室將以上意見匯總后報分管副總進行審查,決定批準與否。
第二十條、專業部門對合同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
1、合同的技術性(技術可行性分析、技術措施是否合理、技術難題和風險)。
2、合同的安全性(對公司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是否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損害公司的商業信譽和其它利益)。
3、業務部門認為必須審核的其它內容。
第二十一條、財務審查內容包括。
1、資金、資產的合法性(資金來源合法,資產的所有權明確、資金使用和資產動用的審批手續齊備、.資金、資產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2、價款、酬金和支付方式合法(價款、酬金的數額符合市場價格、價款、酬金的支付方式符合財務紀律、與資金、資產有關的其它事項)。
3、財務風險控制(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在融資方面的要求應符合公司資產負債率指標要求。該指標是經國家電力公司批準的考核指標或者公司制定的預算指標、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在融資方面的要求應符合公司發展戰略中企業信用等級要求。合同貨款結算方式的合理選用)。
4、保函內容的合理性及風險性;。
5、索賠條款的合理性;。
6、資金財務部認為需要審核的其它內容。
第二十二條法律審查應當由辦公室將合同文本及其相關材料交由公司顧問律師進行審查。
第二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據各審核部門的審核意見決定是否簽約。決定簽約時,應當在合同文本上簽字,并加斧司法人印章。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八
企業的人事檔案主要要圍繞檔案的作用來建立。
企業人事檔案的作用大概有:
1、考證職工身份、資歷,
2、預防發生勞動糾紛,
3、記載職工工作業績,
4、確定職工工資待遇等。
對考證職工身份、資歷需留存身份證、學歷證、職業資格證等復印件。注意法律規定不得扣留原件,企業不留存身份證復印件會受到勞動保障監察的處罰。對預防發生勞動糾紛需留存失業證復印件或個人未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書面申明,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續簽的勞動合同原件,領取單位發放的服裝、證件、辦公用品、重要設備等的簽收單據,證明職工個人已經知道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尤其是涉及扣款)的證據(如簽字的內部規章制度原件)等。對記載職工工作業績需留存單位的獎懲情況,年度的.總結和各部門的鑒定,重大業績和過失的書面情況。對確定職工工資待遇需留存每次調整工資的記載等。勞動關系臺賬是便于企業人事管理和便于勞動保障行政機關監管的資料匯編,他是人事檔案的組成部分,又與人事檔案不同。
勞動關系臺賬要在完善的人事檔案基礎上制作,并與人事檔案的記載內容相符合。勞動關系臺賬以能夠檢索的表格為主要形式,內容可以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擬定,主要有:
2、簽訂勞動合同基本情況(簽訂時間、期限、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特殊約定條款);
3、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參保種類、開始時間、繳費標準、個人帳戶號碼等)。
5、休息休假和加班情況(職工請假、加班天數)。
6、領取企業公用物品的情況等。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九
員工勞動關系的管理是很多公司領導要學習的知識,企業怎么管理員工的勞動關系呢?下面是百分網小編為你精心推薦的勞動關系管理制度,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第一章 員工錄用
第一條 招聘員工時,應以發放并說明的方式向員工公示本公司的《錄用條件》,并要求員工簽字確認,簽字確認的書面文件存檔。
第二條 根據公司《錄用條件》,要求員工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對該書面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必要審查,并留存復印件。員工無法提供證明文件的,應要求其提供書面說明。
應對以下兩種情況重點核實,即員工是否與原單位已解除勞動關系及是否與原單位簽訂了競業禁止協議。
第三條 應要求員工填寫書面入職登記表,并存檔。
第四條 招錄員工時應如實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及勞動者要求的其他情況。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內必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如員工因其自身原因不愿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書面通知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如公司仍需繼續留任該員工的,應要求員工就無法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做書面說明和申請。
第六條 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將公司各項已生效的規章制度、績效考核制度等以發放并說明或培訓等方式進行公示,要求其簽字確認,簽字確認的書面文件歸檔。
第七條 必須在試用期期滿前一個星期之內完成試用期間的考核工作,如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應在試用期滿前向員工發出不予錄用通知書,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協議。在勞動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十五日內辦理完勞動關系和社保轉移手續。
第八條 招聘外國人應辦理就業許可證,且勞動合同不得超過就業許可證的日期。
第九條不得扣押員工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員工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員工收取財物。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十條 公司勞動關系管理部門應建立勞動合同數據庫,便于集中和及時管理。
第十二條 建立每位員工的勞動關系檔案,所有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變更文件、確認文件、處罰材料等都應及時歸檔,在員工離職后,檔案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第十三條 應制定公司員工名冊,名冊包括:員工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
第十四條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崗位應報公司所在地勞動部門批準。
第十五條 對公司新制定各項規章制度、績效考核制度等應組織員工大會或代表大會進行民主協商和討論,并對討論內容作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必須由參會人員簽字確認,并歸檔。
第十六條 因規章制度、績效考核制度等的修改或訂立與勞動合同不一致的,應及時修改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依據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的獎懲應留存書面證據材料并歸檔。
第十八條 依公司績效考核制度對員工的崗位或薪酬的變動應留存書面證據材料并歸檔。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薪酬、工作地點等發生變化,與原勞動合同不一致的,要及時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第二十條 對勞動合同進行定期檢查,對即將期滿的勞動合同,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一)不再續簽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通知員工,向員工下發《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辦理相應離職手續。勞動合同終止后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勞動關系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未休滿年休假的',應在合同到期前安排年休假。
(二)決定續簽的,應在原合同終止后一個月內,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員工提出或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的。
(二)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員工無過錯、無因病不能從事原工作、無不勝任工作等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三)自用工之日起一年未簽勞動合同的,應補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章 離職
第二十二條 員工主動離職,應要求其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三條 對接觸職業病的員工進行離職前體……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及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
第二十四條 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后,在合理的期間內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
第二十五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為勞動者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十五日內辦理社會保險和檔案的轉移手續。
第二十六條 對不辭而別的員工可適用直接送達;送達同住的成年親屬;郵寄送達、公告送達等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章制度由公司 部門負責落實,其他部門配合執行。 ,部門內部應將具體工作落實到人,相關負責人應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未執行本制度,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害的,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相關負責人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亦是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 年 月 日起生效執行。
1、有理。有理就是凡事有法律依據,例如你要辭退一個員工,必須有法律條文的支撐才可以。這就要求我們的制度是健全的,以勞動合同法律法規為依據建立起勞動合同、員工手冊、集體合同、違規違紀處理規定等公司規定,并依照法律程序公示,為有理做好制度的基礎。
2、有據。有據講的是有證據,法律只講證據,在法庭上很多時候證據之間的比拼。光有充足的法律依據還是不夠的,還要有充分人證、物證等,沒有證據,等于誹謗。因此,勞動關系管理人員要有極強的證據意識,在通知送達時一定要求簽字,在訪談時要有錄音或者經過簽字的談話記錄等,記住“勞動爭議,證據為王”。
3、有序。有序就是指在處理勞動爭議時要遵守相關的程序。最近看到一個司法解釋,不遵守程序的辭退屬于違法辭退,需要承擔責任。因此,不要忘記程序,例如辭退時需要征求工會的意見,需要提前告知員工,員工手冊需要公示等。程序也需要證據支撐,記得有一次在開庭時,法官只問了用人單位一個問題“員工手冊有沒有經過公示?”,可見程序的重要性。
4、有情。以上幾個原則,只能解決有爭議時,用人單位不違法違規,不能降低勞動爭議帶來的風險。有情,是預防,防止出現勞動爭議。員工與企業或者管理者有矛盾很正常,但是如果溝通粗暴,不照顧員工的感受,即便公司有理由,也會產生勞動爭議,甚至仲裁和訴訟,這樣企業的用工風險和成本就上來了。有這樣一個案例,有個員工與領導合不來,在該員工勞動合同到期時,該領導反饋意見不再續簽,員工不理解,因為員工績效和表現很優異,得到其他同事的一致認可,員工找領導談,領導避而不見,結果員工要提起訴訟,公司又花大力氣才與員工達成和解,浪費了很多人力、物力和財力。因此,在與員工溝通時,要從對方的角度思考問題,傾聽對方的訴求,爭取達成一致意見,緩解矛盾。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在工作事件、休息時間、勞動報酬、勞動安全、勞動衛生、勞動紀律及獎懲、勞動保護、職業培訓等方面形成的關系。
2、此外,與勞動關系密不可分的關系還包括勞動行政部門與用人單位、勞動者在勞動就業、勞動爭議以及社會保險等方面的關系。
3、工會與用人單位、職工之間因履行工會的職責和職權,代表和維持職工合法權益而發生的關系等等。
正確處理企業勞動關系,應遵循以下原則:
1、兼顧各方利益原則。
2、協商為主的解決原則。
3、以法律為準則。
4、勞動爭議預防為主。
企業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來改善內部勞資關系:
1、立法。
2、發揮工會及黨組織的作用。
3、培訓主管人員。
4、提高職工的工作生活質量。
5、職工參與民主管理。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
滿足客戶評估需要,維護員工切身利益,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公司決定落實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同時為規范員工勞動合同的管理,制訂實施本管理規定。以下是豆花問答網推薦企業員工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參考資料,提供參考,歡迎參閱。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勞動法律法規,滿足客戶評估需要,維護員工切身利益,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公司決定落實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同時為規范員工勞動合同的管理,制訂實施本管理規定。
一、凡進入公司務工、符合用工要求的人員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二、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應對需簽訂合同的員工介紹公司的優惠條件和相關情況。
三、
簽訂的合同要規范,做到字跡清楚,內容正確、完整有效。合同一式三份,每份首頁“用工單位”上要注明我公司和車間名稱,姓名應與身份證姓名一致,不寫錯別字。
第2項有關乙方自然情況均應填寫完整,合同期限根據公司要求填寫,自簽訂之日算起,一般為一年。同時,乙方工作內容(工種)也應注明。
最后一頁(簽章欄)的乙方簽名應由簽合同員工本人簽名蓋章或按手印,并填寫具體簽訂時間,嚴禁代簽或作假,確保合同有效。
說明:
1、只有夫妻關系的員工才能合簽一份合同。
2、員工有別名,并已在工資表中體現的,均應在填寫的姓名后寫上別名(加括號),并蓋章或按手印確認,以免產生不良問題。
四、簽訂合同的員工應提供有效清楚的身份證復印件1張,并粘貼在備注欄上。
五、各車間主任應對本車間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造冊登記,對沒送交身份證復印件的,要注明清楚,以便后面索取。
六、若有員工私自解除合同而離廠的,車間主任應在花名冊上注明,并在15天內以聯絡單的形式,上報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匯總后報送辦公室和財務部各1份,以便于凍結其工資和注銷勞動合同,否則,造成應凍結工資被領取的,按公司規定追究部門主管和車間主任的責任。
七、各部門主管應督促各車間按規定做好員工勞動合同簽訂工作,掌握簽訂數量和質量等相關情況。
八、辦公室應積極配合勞動主管部門的合同驗證工作,應做好員工勞動合同的管理歸檔等工作,防止遺失。
謝謝!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04)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年月日至年月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個月的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路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或崗位)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很棒的作者。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一
第1條、職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2條、職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
第3條、公司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在崗繼續教育等。
第4條、公司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職工錄用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5條、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7條、公司與職工協商一致,能夠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8條、公司與職工協商一致能夠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能夠變更勞動合同的資料,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
第9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夠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貼合錄用條件的;
(2)供給與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或者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能夠解除勞動合同: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景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資料不能達成協議的。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1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本事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貼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條、職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能夠解除勞動合同。、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3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掉、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不一樣意續訂,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掉、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公司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14條、職工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職工應賠償公司如下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
2、對生產,經營等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所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三節、工作時光與休息休假。
第15條、公司連續生產崗位實行綜合工作制,銷售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管理崗位實行標準工作制。
第16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后能夠依法延長日工作時光,但須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17條、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18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19條、安排職工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20條、公司以現金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
第21條、因職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能夠要求職工賠償,可從職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罰款和賠償能夠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額度不超過職工基本工資的20%,扣除后的工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22條、有下列情景之一,公司能夠代扣或減發職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3)扣除職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能夠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23條、公司按政府規定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公司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六節、勞動紀律。
第24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4)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5)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6)職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報告》;
(7)職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公司方與其辦理離職手續。
第七節、附則。
第25條、本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26條、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27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經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28條、本制度已由全體職工討論,并向全體職工公布。
第29條、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生效。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二
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竄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午餐時間未到提前就餐者視同早退。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后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3、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5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注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衛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衛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2)著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著裝要求的,車間主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衛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游戲。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8)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9)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0)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1)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2)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3)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
(14)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6)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并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7)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14、存在以下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100元處理:
(1)不經批準,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5、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予以辭退并處罰款200元: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2)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3)嚴禁酒后進廠返工,對于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7)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嘉獎或立功。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嘉獎或立功。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于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或車間主任的確認。嘉獎或立功。
(7)非本屬職能者,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16、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17、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18、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三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請假在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二、員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認真負責,不脫崗、串崗、睡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應按公司規定著裝,并在接到通知后統一佩戴胸牌。
四、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技術操作規程,服從指揮,加強勞動保護,不違章作業。
五、員工必須愛護公共財產,認真維護機器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轉。
六、員工在生產現場禁止吸煙,外單位人員來本公司工作應由相應接待部門人員告知相關規定。
七、嚴格交接班制度,生產進展狀況交接清楚,工作場所清潔有序。在連續工作中若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當班人員應繼續工作,并報告相關領導妥善安排。
八、正確使用公司物品和設備,無故損壞者照價賠償。下班前必須關閉本科室門窗及照明、空調、電腦等用電設備。
九、員工嚴禁工作期間飲酒,嚴禁酒后進入工作場所。
十、員工應相互團結,嚴禁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打架斗毆。
一、員工于規定上班時間遲到30分鐘之內,警告一次,于規定下班時間之前30分鐘內簽退的為早退,警告一次。一個月遲到和早退累計3次者,罰款100元。并考核當月月度獎。
二、曠工一天,無月度獎;曠工兩天起按比例考核基本工資,無月度獎,無季度獎。一個月累計曠工7天者,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并解除勞動合同。
三、因個人原因損壞或遺失胸牌,應到辦公室重新申領胸牌,每個繳納工本費20元,員工胸牌一般情況下不需佩戴,在接到通知后一律佩戴胸牌,部門負責人應督促所屬員工佩戴胸牌,并由辦公室負責監督,不佩戴胸牌一次罰款50元。
四、工作時間睡崗或干私活、下棋、打撲克、打麻將等,每人每次罰款500元。脫崗、串崗人員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五、工作時間一律不準利用電腦、手機設備上網游戲、視頻等非工作行為,違者一次罰款100元。
六、員工工作時間必須穿公司統一工作服,員工工作時間禁止穿拖鞋、露趾涼鞋、背心上班,違者一次罰款50元。
七、員工工作時間發生打架斗毆,責任者按曠工處理,無理挑釁并打傷他人,打人者承擔被打傷者休息時間的工資和醫療費等,經公司研究認定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觸犯刑律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八、員工違反技術操作規程、設備維護使用規程及安全環保規程,不論是否造成事故和影響均罰款100元,導致事故造成損失的根據實際情況從嚴處理。
九、工作時間一律不準飲酒,接待情況除外;運營、設備、司機、保衛喝酒者一律不能上班,接待飲酒人員不得進入工作現場。初次違反者罰款500元,以后逐次加倍。因喝酒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承擔賠償責任外,公司將研究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十、員工嚴禁在標有“禁止吸煙”的工作場所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0元。
十、所有機動車輛入廠、出廠需到門衛辦理相關手續者,車輛一律停放在停車位,違者罰款50元。機動車入廠一律按規定停放車輛,違者罰款50元。員工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一律放到公司車棚內,不按規定停放,違者罰款30元。
十一、辦公場所嚴禁大聲喧嘩、吵鬧,影響他人辦公及公司形象,違者給予相關人員50元罰款。
十二、以上各項處罰均帶入當月、季度及年終獎金考核。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第三條、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下列資料:
(一)職業健康培訓資料,包括培訓內容、培訓人數、考試情況等內容;
(二)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資料,包括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和分布、接觸人群情況等內容;
(四)健康監護資料,包括職業健康檢查、禁忌癥處理、職業病病人管理等內容;
(七)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為應當存入職業健康檔案的資料。
第四條、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指定專人負責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工作,并做到:
(一)按照要求填寫職業健康檔案有關內容,保證職業健康檔案的準確性;
(二)每年定期對職業健康檔案進行復核,并及時修訂;
(三)及時將職業健康檔案信息錄入計算機,加強職業健康檔案信息管理;
(四)妥善保管職業健康檔案及相關原始資料。
(五)嚴格職業健康檔案借閱管理,非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一律不得外借。
第五條、接受相關政府管理單位對職業健康檔案工作進行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對職業健康檔案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職業健康檔案數據采集和匯總,建立分公司職業健康檔案信息管理系統,對檔案信息實施動態管理,及時更新數據。
第七條、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職業健康檔案負有保密義務,應當由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五
為了合理發放,使用員工個人防護用品,以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有利于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勞動部及省“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的個人隨身穿(佩)戴的防護用品包括:防護眼鏡、防毒、防塵口罩、特種手套、防護鞋、頭盔、工作服等,上述用具必須按需配備并妥善保管,加強管理及正確使用。
1.員工防護用品是一種勞動保護輔助措施,必須按崗位發放,不能把勞動防護用品當作生活福利品發放。
2.享受勞動保護用品的員工,一律依據部門核定名單發放。
3.從事多種作業員工的防護品,應按其主要作業工種標準發放。
4.變動工種,應根據需要調整其防護用品。
5.員工上崗前應佩戴本崗位配發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于員工不佩帶或不愛護勞動保護用品,安全管理人員有權作出處罰。
6.防護用品在使用過程中損壞的,必須馬上到主管處登記,并換領新的防護用品。
7.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在防護用品專柜里面,并由使用人負責保管,由企業安全委員會每兩月定期校驗一次。
9.企業設置了應急救援器材專柜,以備緊急情況下使用,非緊急情況員工不得動用。
《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帳》
《防護用具檢查維護卡》aq-bzh30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六
為規范員工的行為,保證員工行為與公司政策、規章制度和程序相一致。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創造和諧、融洽的勞動關系。
2、適用于xxx有限公司。
1.職責與權限
1.1行政人事部:勞動關系管理的統籌部門,負責編制、改進勞動關系管理的相關制度,統籌勞動關系管理。
1.2其他部門:在行政人事部門指導下,正確開展勞動關系管理工作。
1、勞動關系分類
勞動關系管理、獎勵與違紀事件處理、健康管理、特殊時期員工關系管理等。
2、勞動合同管理
2.1.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公司實際情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2.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組織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具體合同由行政人事部核準。
2.3.勞動合同辦理時間:
新入職員工: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雙方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在職員工:合同期滿前30天由行政人事部知會該員工直屬部門,根據該員工的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公司用人狀況并結合該員工的意愿,共同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如果繼續聘用,則由行政人事部通知該員工續簽勞動合同;否則合同期滿自動終止雙方勞動關系。
2.3.3行政人事部將勞動合同信息錄入電腦系統,便于集中、規范管理。
2.3.4行政人事部對已給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3、勞動關系證明
行政人事部應員工本人的要求,經調查核實后為員工開具相關證明,包括工作證明、離職證明和退社保證明。
4、勞動爭議處理
4.1勞動爭議是企業運轉過程中產生的正常現象,各級管理人員要本著沉著、冷靜、務實、靈活的原則,規避法律風險,妥善處理勞動爭議。
4.2勞動爭議的情形:因職工重大違紀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等。
4.3處理勞動爭議的原則:著重調解;及時處理;依法處理;積極配合。
5、員工意見管理
5.1.員工是公司最大的財富,加強對員工意見的管理,可集思廣益,最大限度的利用和開發人力資源,并可有效化解員工矛盾。
5.2.離職面談:離職面談可在一定程度上挽留優秀人才,并可從側面找出公司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為以后的工作改進提供獨特視角。
6、員工投訴管理規定
6.1.員工投訴:規范投訴管理,妥善解決員工的不公正待遇和公司內部違規事件,維護公正,以保證公司整體工作的全面健康運作。
6.2.投訴原則:內容客觀、真實、具體;處理公正、及時、務實;逐級投訴,不提倡越級投訴;提倡署名投訴。
6.3.投訴范圍:員工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損害公司利益或不利于公司發展的行為;其它違規、違法行為。
6.4.投訴方式:口頭投訴;書面投訴。
6.5.投訴程序:向直接上級申述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間接上級申訴――解決不成的,向行政中心申述――解決不成的,由總經理裁決。
6.6.投訴處理:
6.6.3.投訴受理部門對投訴事件及投訴人負有保密的責任;
6.6.4.檢舉揭發對公司有重大損害的違法違紀行為的個人,根據《獎懲制度》規定,將得到相應獎勵;對泄露投訴人資料、打擊報復投訴人的行為,將對當事人和相關人員給予相應處分,對性質嚴重者,公司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7、員工糾紛調解
控制事發現場局面,避免糾紛繼續升級。特別在發生打架、斗毆時要首先制止雙方,調查事實真相,分清責任。通過聽取當事人的陳述、找相關人員了解等方式調查清楚事實真相后,分析糾紛雙方的責任,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做好糾紛雙方的思想工作,使員工能自覺的接受處理結果,對糾紛事件備案并跟蹤調解效果,為以后工作提供參考。
8、健康管理
8.1社會保險: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員工保險由行政人事部辦理。
8.2身體保?。簡T工體檢、健康宣傳、建立員工健康檔案。
9、特殊時期勞動關系管理
9.1特殊時期類型:公司架構變動、人員調整、勞動訴訟、員工傷亡及員工受到嚴重騷擾事件、天災(傳染病、臺風、暴雨等)。
9.2特殊事件處理原則:
9.2.3最糟后果預測:預測事件可能會有的最糟結果,然后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七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管理,規范干部職工的日常行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進一步提高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自覺性,現就加強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的有關事項作如下規定:
各科室負責人必須根據醫院的規章制度,認真抓好本科室的考勤工作,做到公開考勤,嚴格管理。必須根據醫院各項規定,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做好考勤記錄和管理,不得弄虛作假,謊報、瞞報、漏報、遲報,一經查實,將追究當事人責任,并承擔相應處罰。
各科室考勤負責人必須在每月3日前將上月考勤表及下月科室人員排班表,送至辦公室。并在每月五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表及有關缺勤、遲到、早退等情況報送醫院辦公室匯總存查,并作為工資、津貼、績效等發放的依據。若逾期不報,將影響到所在科室工資、津貼及績效的發放。
熱情服務、尊重病人,做到愛崗敬業、優質服務。工作期間,嚴禁擅離崗位,擅離職守;嚴禁利用網絡干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和玩網絡游戲;嚴禁占用科室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嚴禁上班時間干私活;嚴禁班前或上班時間飲酒;嚴禁出現“生、冷、硬、頂、推”等現象;嚴禁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醫院各種會議;嚴禁不按規定程序請(休)假。對違反勞動紀律的人員,各科室負責人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經醫院研究決定后,嚴格按醫院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若因違反勞動紀律而影響工作或引發糾紛、差錯、事故的,除醫院處罰和承擔所有責任外,并酌情給予停職檢查、調離崗位、降聘、待聘或解聘等處理。
醫院實行院、科兩級勞動紀律責任制,科室主任要負責本科室的勞動紀律管理,一級抓一級,一級管一級。對于違反勞動紀律者,醫院將從思想教育與行政處罰相結合,本著重在教育的原則并對其進行嚴肅處理,對違反勞動紀律情節較輕者,由醫院給予經濟處罰,情節較嚴重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為有效落實該項工作,醫院成立由院領導擔任組長的勞動紀律督查小組,實行行政值班考勤制度,負責全院勞動紀律的檢查工作,每日由行政值班人員進行全院考勤,檢查分為上下班準時性、上班期間在崗在位情況及非正常上班時間值班人員情況核查等形式,其中在崗在位抽查還查看工作人員衣帽端正、胸牌佩戴及是否從事非崗位工作等情況。并做好督查情況記錄,其結果做為考核、獎懲的主要依據之一。
1、全院職工要自覺遵守醫院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凡無故遲到、早退、離崗者每次扣罰50元,6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2、凡因事、因病不能上下班者,必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報院辦備案后方可離開。未經批準或未請假不上班者,視曠工處理。每月曠工半天,扣罰300塊;曠工一天扣600塊;每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3天以上的,停發當月全部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一年內出現3次無故曠工者,給予待聘處理。
3、未經科室負責人批準,私自離崗或脫崗一次扣50元,私自調班、頂班者,一次給予雙方各罰20元。
4、工作期間必須統一著裝、掛牌上崗,不得離崗、脫崗、不準大聲喧嘩,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有違反者每次罰款20元。
5、工作期間因事外出者,必須向科主任請假,并應告知去向及聯系方式,擅自離開者每次罰款50元。
6、凡在醫院內打架斗毆、酗酒鬧事,視情節輕重處以100--500元罰款,造成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由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
7、因故缺席醫院各種會議者,需向院辦提出書面請假,并由院領導簽字同意。無故不參加醫院各種會議和各類學習者一次罰款100元。
8、凡院務、黨員違反規定予以加倍處罰。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八
1.1目的:
1.2適用范圍:
適用于煉鋼廠全體干部職工及業務涉及單位員工
2.1相關文件:
滄州中鐵裝備制造材料有限公司煉鋼廠作業文件
2.2術語:
2.2.1勞動紀律:是企業一項基礎管理工作,是各級管理人員強制遵守和執行的行為準則,是確保煉鋼廠正常生產(工作)秩序運行和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有序進行的可靠規則。
3.1勞動紀律由廠領導負責,廠辦公室、安全科具體負責,各車間科室密切配合,逐級執行,是煉鋼廠必須常抓不懈的一項基礎管理工作。
3.2中夜班勞動紀律由廠中層值班領導和當班調度長負責
4.1煉鋼廠成立勞動紀律督察小組,廠長為組長,生產、技術副廠長、廠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安全科長為副組長,中層領導為組員,保證煉鋼廠每天24小時內都有人負責、管理。
4.2各級單位所有人員必須強制執行并遵守煉鋼廠勞動紀律
4.3本勞動紀律管理辦法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三個百分之百”,即全體職工必須百分之百執行規章制度,違規違制者必須百分之百地處理,百分之百登記上報。
4.4依據各級干部職工違紀行為性質或后果的輕重,將違紀行為分為一般違紀、較嚴重違紀、嚴重違紀。
4.5各生產、檢修班組必須嚴格執行班前點名簽到,班后點名簽退,各職能科室、車間辦公室、值班室必須建立人員去向表,并認真進行登記,以上內容由各級主管人員負責檢查考核,由廠辦公室督查考核。
4.5.1一般違紀情況有:遲到、早退;無故串崗、離崗不超過1小時,且未造成后果的;在工作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雜志;帶小孩或其他閑雜人員上班;在班中和廠區干私活;在工作時間下棋、打球、玩電子游戲,上網,玩手機或看與工作無關的電視;擅自替班的;以上違紀內容一經查實,每項每人次考核50元,屬廠中層領導的加倍考核,無故離崗、串崗的且造成后果的,由廠勞動紀律督察小組依據造成后果給予仲裁。
4.5.2較嚴重違紀情況有:當班在崗位或廠區內睡覺;酒后四小時內上班;基層單位未經廠領導批準,在工作時間擅自開展娛樂活動;虛報、偽造或毀壞考勤表的;當班時間在操作室、值班室鎖(銷)門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調動或指揮的,因違紀影響工作正常進行或受到考核出工不出力的;實際曠工達兩天或兩天以上的;當月一般違紀情況在一人身上發生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以上違紀內容一經查實,責任人給予下崗處理,并補辦學習班,當月只發放生活費600元,相關責任領導每人次連帶考核50元。
4.5.3嚴重違紀情況有:在班中或廠區內打架、斗毆或毆打他人的;在班中打牌或賭博的;在班中或廠區內飲酒的;開具或偽造假病休證明的;實際曠工達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當月一般違紀情況在一人身上發生五次或五次以上的,較嚴重違紀情況在一人身上發生兩次或兩次以上的;下崗學習期間繼續發生違紀行為的;以上違紀內容一經查實,責任人一律開除,上交人力資源部,并免發當月在崗工資。
4.5.4曠工界定:無故串崗離崗超一小時,且未造成后果的,遲到、早退超過三小時的均視為當班曠工;當班無故未到崗的,下崗學習七天,期間只發放生活費。
4.5.5對包庇、隱瞞違紀現象,或不敢抓不敢管,不按制度辦事的各級領導按管理責任追究處理,給予降級處理,當月只發放工資的60%,并全廠通報。
4.5.6對于恐嚇、阻撓管理人員正常開展工作的;一律開除,上交人力資源部,情節嚴重的,上交公司保衛部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1本辦法對于來廠保產、施工、實習、參觀、服務人員同等有效。
6.1每月底由廠辦公室將各中夜班查崗情況及日常抽查情況進行分部門統計,年底累加,進行評比。
6.2定期由各部門進行民意選舉,推出遵章守紀先進個人,再有廠領導主持,進行全廠評選,排出名次進行獎勵。
6.3對于敢抓善管的各級管理干部由勞動紀律督查小組領導進行點評,給予一定獎勵。
6.4對于阻撓、破壞勞動紀律管理的現象而挺身而出的先進個人給予獎勵。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九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指員工在共同勞動中必須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并按照規定的時間、質量、程序和方法去完成自己應當承擔的工作任務。勞動紀律是提高勞動效率的重要保證,也是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
第二條根據我國憲法對公民必須遵守勞動紀律的要求和《勞動法》、《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和勞務派遣工。
第四條勞動紀律管理按公司設置的行政機構進行劃分,層層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由公司人事副總經理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各二級單位勞動紀律管理由分管人事經理和人事干事負責;工段(班組)、項目經理部的勞動紀律管理由工長(班組長)、項目經理負責。
第五條工作時間。
一、按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的工作時間規定,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部分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凡是當班員工應提前到達生產(工作)崗位,并做好班前準備工作。
二、按計劃生育規定懷孕的女工,懷孕七個月以上的,經醫院證明,每天工作七小時,直至分娩;嬰兒未滿一周歲時,每天可喂奶兩次,每次半小時。
第六條工作時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并做到不遲到早退,不曠工,不串崗脫崗,不干私活,不酒后上班,不無理取鬧,不帶小孩上班,不聊天、打牌、下棋和看電視等。
第七條員工應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聽從指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
第八條員工應遵守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忠于職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愛護設備和工具,做到增產節約。
第九條考勤制度。
一、考勤表應上墻公開,實行當班點名考勤。
二、正確使用考勤符號,各種假條應與考勤一致,按月記錄后妥善保存。
三、考勤表應有考勤員和工段(班組)長、項目經理簽字認可,并作為發放工資的重要依據。
四、考勤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做到實事求是,堅持原則。
第十條請假制度。
一、事假:
(二)實習生和學徒工請事假從嚴掌握,遇特殊情況需要請事假時,須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
二、病假:
(二)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長休病假的,嚴格按勞部發〔1994〕479號文件規定的醫療期執行。
三、工傷假:
(二)因工外出受傷,需要就地治療的員工,履行報告程序后,憑診斷證明才能算傷假;
(三)休息傷假時間,嚴格執行《鄂州市工傷員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即鄂州市勞社〔2005〕7號。
四、探親假:
符合國家規定探親的對象及假期,經本人申請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后才能休假。
五、婚喪假:
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死亡,經本人申請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后,可請三天假,另加路途假,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六、產假、計劃生育假:
符合國家規定休產假、計劃生育假的對象及假期,憑醫院診斷證明,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后才能休假。
七、哺乳假:
女工產假期滿,需要請哺乳假的,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或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后,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假期。
八、帶薪年休假:
帶薪年休假由所在單位統一安排,一般情況下安排在生產(工作)淡季,如因特殊情況需在忙季休假的,須經本人申請,單位或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后才能休假。
第十一條用工制度。
一、新招(聘)員工必須堅持先批準后使用,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
二、新招(聘)員工必須經過入廠前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三、新招(聘)員工應具備相應的職業技能資格,特種作業崗位應具備特種作業資格。
四、內部借用人員或者返聘內退人員必須經公司主管部門批準。
五、使用勞務工必須從公司發布的合格勞務供方中輸入。
第十二條交接班制度。
一、工作崗位調整時,要嚴格按所從事的工作內容進行完整交接,避免給公司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并形成交接記錄。
二、輪換班時要進行前后工序交接,并形成交接記錄。
三、操作設備交接應講清設備運轉的基本情況,并形成交接記錄。
第十三條保密制度。
生產經營工作中的業務(技術)、營銷措施、企業管理制度等商業機密不得向任何個人或單位泄露,避免給公司造成不良政治影響或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實行勞動紀律檢查制度。
一、勞動紀律實行公司、二級單位和工段(班組)項目三級檢查制度。全公司的勞動紀律,由公司主管人事副總經理牽頭,組織人力資源、工會和安全等有關部門,對全公司范圍內的所有二級單位及相關工段(班組)項目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特殊情況可以隨時抽查;二級單位勞動紀律,由各二級單位主管人事領導牽頭,組織人事干事、工會主席和安全員等職能人員,對所轄范圍內的工段(班組)、項目每個月檢查一次,特殊情況隨時抽查;工段(班組)項目的勞動紀律,由工段(班組)項目負責人每天檢查。
二、不同層次的勞動紀律檢查都要做好檢查記錄,同時對違紀行為做好登記,為勞動紀律考核提供原始數據。
第十五條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等級劃分。
一、一般違紀:
(一)上班遲到、早退的;
(二)上班時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電視或收聽廣播的;
(三)上班時打瞌睡或睡覺的;
(四)上班時上網聊天或玩電腦游戲的;
(五)上班時外出辦事不向領導報告去向的;
(六)帶小孩上班的;
(七)上班時串崗、脫崗的;
(八)不按規定做好交接班記錄和工序交接記錄的;
(九)其他一般違紀行為。
二、嚴重違紀:
(一)操作人員酒后上班的;
(二)上班時喝酒、打牌、下棋的;
(三)上班時干私活的;
(四)年度連續曠工七天以內的(含七天);
(五)不服從工作安排,與負責人爭吵謾罵或無理取鬧的;
(六)其他嚴重違紀行為。
三、特別嚴重違紀:
(一)請假在外從事其它工作的;
(二)上班時打架斗毆負主要責任的;
(三)年度連續曠工十五天以上的(含十五天);
(四)泄露公司商業機密,給公司帶來嚴重損失的;
(五)其他特別嚴重違紀行為。
第十六條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處理辦法。
一、員工一般違紀的,扣款50~100元;屢教不改的,可以同時給予通報批評,或者報公司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二、員工嚴重違紀的,扣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可以同時報公司給予行政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三、員工特別嚴重違紀的,扣款300~500元,可以同時報公司給予行政記大過或者撤職處分直至辭退。
四、對員工個人違紀的扣款,屬公司有關部門檢查考核的,由公司財務收繳,屬二級單位檢查考核的,由各二級單位財務收繳,分別列入公司和二級單位獎勵基金。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二十
(1)凡拒絕執行公司決策及部門主管指揮、調度者,公司可以作出包括解聘在內的處罰決定。
(2)公司外派執行任務,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到達指定地點,否則按違紀處理并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在公司工作期間,拉幫結伙,搞小團活動者,一經發現,立即予以解聘。
(4)工作時消極怠工,擅離職守,私自外出者,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停職檢查,無悔改表現者,將予以解聘。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要承擔經濟責任。
(5)在工作場所吵架,無論何由,一律停職檢查并一次扣除當月工資的50%,態度惡劣,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將予以解聘,損壞公物,造成經濟損失者,需照價賠償。
(6)遲到、早退者,一次予以警告,兩次扣除月工資30%,三次則視為不可原諒過失予以辭退。
(7)凡沒有履行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者,一律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日工資的200%,并在本部門做公開的書面檢查,曠工兩天以上者,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予以自退,一切責任自負。
(8)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假公濟私,做私下生意,貪污受賄,偷盜或詐騙公司財務者,均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予以辭退,凡觸犯法律,構成犯罪者,由公司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9)對于缺乏職業道德,工作不負責任者,發現后立即解聘。
(10)除公司會議場合要求討論分析問題之外,無論是在公司內部還是外部,凡不按公司要求宣傳企業,信口開河,貶低企業形象者,一經發現,無論何人,降一級工資,罰款500元,如情節嚴重或經教育不思悔改者,將予以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1)無論任何場合,不得超越公司公開刊登的內容議論公司領導,凡造謠散布小道消息者,立即解聘。
(12)妄自尊大,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影響團結的行為,一經查實,對部門負責人予以嚴重警告以上的和行政處分,罰款100-1000元,情節嚴重,給予辭退。
(13)對公司文件精神,要求,傳達不實者,一經查實,對部門負責人予以嚴重警告以上的行政處分,罰款100-1000元,如重要文件精神因傳達不及時或未傳達,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將依據經濟損失情況,按30%----50%的比例,予以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并就地免職或解聘。
(14)對意志不堅定者,發現其行為后立即解聘。
以上處罰決定,由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報公司人事部門批準執行,被處罰員工,如有理由認為處罰不當,可以向主管部門,人事部直至總經理提出申訴,最后裁定。對敢于舉報違反紀律和自由主義錯誤行為的干部經核查情況屬實者,將予以獎勵并加以保護。
(1)工作場合必須保持肅靜、整潔、文明辦公。
(2)員工上班期間必須穿正裝,要衣著大方,不準穿背心、拖鞋、不準留長胡須、怪發型。
(3)每日提前至少十分鐘上崗。
(4)處理事物要準確、及時、合理、果斷、不推諉、不妥協、不拖沓、當天的工作當天完成。
(5)工作時間內不吃零食,不大聲喧嘩,不準竄崗聊天,不準喝酒。
(6)妥善保管辦公用品,下班前必須將所有文件放置妥當,防止遺失。
(7)每天打掃整理一次辦公桌面,地面,每周大掃除一次。
(1)會場秩序
a:會前要有準備,盡量節省時間,講究實效。
b:應提前進入會場,禁止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來回走動。
c:會議時間不接電話,不接待客人,有要事可與會議組織者聯系。
(2)例會
a:晨會:每天召開,由各部門負責人主持,上班后進行,一般不超過
15分鐘,主要是貫徹上級部署,安排當天工作。
b:周會: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小結一周工作情況。研究安排下周工作。
c:部門經理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由公司經理負責通報全月銷售情況,部署下月營銷企劃方案和銷售任務等。
d:民主會:各部門負責人主持,全體員工參加,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溝通思想,鼓勵大家發表意見,共同改進工作作風。
1、公司各級員工每天必須記工作日志。
2、工作日志內容包括當天的工作內容,工作總結,當日工作心得,存在的問題和教訓,第二天工作計劃,合理化建議。
3、級對下級工作日志要定期檢查、點評。
4、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做好工作日志。
a)業務經理將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市場調查,如發現有欺騙公司的
b)情況,將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停發工資,就地解聘。
5、工資管理制度
采用多勞多得,獎優罰劣的原則。
6、區域主管考核制度。主要進行素質考核及業務考核。
a)定期檢查其工作進展情況。
b)每月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7、財務管理制度
a)因私人問題需預支工資的,必須書面申請,由綜合部部長簽字,報總經理簽字后生效,否則無效,不予批準。
b)因公事需資金進行口頭或書面申請,事情緊急,可直接找總經理審批。
c)業務員所簽業務訂單,自送貨之日起,三日內回全款,按正常業務提成提取,超過七日到十五日扣除全部提成20%作為處罰,十五日到三十日內回全款,扣除提成50%作為處罰,三十日之后回款扣除提成50%,業務員此訂單剩余提成到年終結算時一并結清。
d)因款未及時收回而影響公司正常業務的,由公司酌情給予業務員一定處罰(包括行政處罰及經濟處罰)
e)由業務員簽定的訂單收款由本業務員負責,出現經濟糾紛,如因公司服務及產品不到位而產生由公司負責,否則由業務員個人承擔,從業務員月工資的(包括獎金、提成、保底)50%扣除相抵,直到全部還清欠款。
注:因不按公司制度行事造成一定的比較壞的影響的,公司有權處以50元以下不等罰款,而不需向業務員解釋。(本制度是勞動合同的配套制度)
(注:以上制度是根據本公司性質以及管理現況而制定,僅供參考!)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二十一
(1)學習勞動教學大綱,在此基礎上認真制訂學期授課計劃及進度安排計劃。
(2)認真備課,在寫好教案的同時,要為學生在勞動課中做到手腦并用而做好一切準備工作。
(1)教師在響預備鈴前要到達教課現場,為學生上課和實習做好一切課前準備。
(2)要按計劃完成課堂教學,提高四十分鐘的效率,精講多練,讓學生有充分的動手時間。
(3)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離開課堂,不提前下課。
(4)必須教育學生愛護一切公共財物及教學設備,凡有損壞現象要及時查明原因,進行批評教育,嚴重者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5)嚴格上課紀律和上課的考勤制度,記錄每節學生出勤的情況。
作業要適當,使學生既動手又動腦?;旧袭斕猛瓿桑看巫鳂I要批改、打分、作記錄,作為勞動課的評分成績。
員工勞動的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二十二
一、教職工在上班期間,不準打牌、下棋,晚上娛樂也不得超過去10點種,禁止賭博,甚至耽誤工作,違者學校作嚴肅批評教育,教育不改,造成社會后果,責任自負。
二、實行彈性坐班制,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為坐班時間,該時間內教師無特殊原因必須到辦公室坐班,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三、教職工在上班時間不準釣魚,星期天、節假日釣魚只能屬娛樂性質,不能以獲利為目的,更不能加重學生家長的負擔。
四、醉酒有損教師形象,在上班期間教職工一律不得喝酒。如果酒醉不能上課,一律按曠工處理;酒后鬧事或酒后失職,先罰款20元,待酒醒后再根據情節輕重作進一步紀律處理。
五、教師不得任意將學生喊出教室或默退學生,剝脫學生的學習權利,故意違犯義務教育法,違者學校點明批評,造成學生流失作每期一人罰款10元處理,并依法將其流失的學生請回來,執意不請,學校將其上報主管部門,執行上級處理意見。
六、學校一律實行教工考勤制度,有事、有病必須具備必須假條,假期回校必須銷假,學校按請假類別和時限作出不同處理。
1、病假:病假兩周以內,可委托安排調課,病愈后自己補上調節器出去的課,不扣課時津貼費。兩周以上,由代課教師領取,病愈后復課,繼續享受課時津貼。長期病假沒有上班,既不享受課時津貼也不享受學校三勤費(只享受節假日、慰問費)。
2、事假:事收無論長短一律自己調課補上,報教導處審批,假條交學校存檔,一學期超出5天,多一天扣10元,享受課時津貼;特殊大事不能補課,其事假期間的課時由代課教師領取。
公假:(含在職培訓)一月以內自己調課補上,享受課時津貼,一月以上無法補課,由學校安排課程,公假期間享受70%的課時津貼,代課教師按增加課時計加課時津貼。
3、婚、喪、產假:一律按文件規定的天數,享受公假待遇,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
4、曠工:曠工一天扣一天的工資,同時扣缺勤費40元,并扣除當天課時津貼,扣操行分10分。曠工半天按曠工一天的一半處理。曠課一律扣20元(上課鈴響5分鐘以后稱曠課)扣除一課時的課時津貼。由行政值周開出扣款金額,教導處簽意見,事務處扣款。
七、輔導區會、周例會、政治學習,老師必須按時到會自始至終,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3元,扣操行分1分;未到會,沒具備手續按曠工罰款20元,并扣操行分5分,事假一期超過5次,多一次扣款10元,同時扣操行分1分。病假以醫院證明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