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質量月期間,企業會組織各種培訓和講座,以提高員工對質量管理的認識和理解。質量月對于企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我們在改進和創新方面取得了很大突破。
文件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一
1、確定工程質量要求和標準(包括施工、工藝、材料和設備各方面)。
2、審查總包和分包商的資質,審核其是否配備與工程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相符合的力量并督促其完善。
3、審查承包單位提出的材料、構件和設備清單及其所列的規格和品質,批準或不同意材料、構件、設備其來源。
4、督促監理按某一程序對某種或某類工程材料或構件的質量進行認定。材料進場應有產品合格證,還應按有關規定提檢,無產品合格證和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構件或零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5、對永久性生產設備和裝置,應按審批同意的設計圖紙組織采購或訂貨,這些設備到場后應參與檢查驗收,主要設備還應開箱檢驗,對于國外引進設備,應在交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參與開箱逐一查驗。
6、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保證工程質量具有可靠的技術措施。
7、對施工中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應審核其試驗報告及技術鑒定書。
8、檢查施工現場的測量標樁,建筑物的定位放線及高程水準點,重要工程的樁位及高程還應親自組織復核。
9、督促施工單位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包括改進計量及質量檢測技術和方法、手段。
10、督促總承包單位健全現場質量管理制度,包括現場會議制度、質量檢查制度、質量統計制度、質量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等。
11、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對有的工程或工程部位尚應下達質量要求標準。
12、對于與工程質量有重大影響的施工機械、設備,應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技術說明書或實測報告,不能保證工程質量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3、把好開工關,需經監理工程師對各項準備工作檢查、批準并發布開工令后,工程方能動工;停工后,也需下達復工令后工程方能復工。
1、督促、檢查承包單位嚴格執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術標準。
2、督促施工單位完善工序控制,把影響工序質量的因素都納入受控制狀態,并及時審核驗收施工單位提交的質量統計分析資料和管理圖表。
3、嚴格工序間交接檢查.重要工序(包括隱蔽工序作業)需按有關質量驗收標準經監理人員檢查驗收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4、重要工程部位,必要時應親自組織試驗或技術復核。對于重要材料、構配件,可自行組織材料試驗或質量檢驗工作。
5、根據建筑生產的特點,對完成的分項、分部工程,相應的質量評定標準和方法,進行檢查驗收。
6、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對于不合格部分命令承包單位進行整改。
7、審批設計變更和圖紙修改。
8、抓好質量監督。在下列情況下,應要求監理工程師下達停工令:。
(1)施工中出現質量異常情況,經提出施工單位未采取改進措施,或改進措施不力,未使質量狀況發生好轉趨勢者。
(2)隱蔽工序作業未經現場監理工程師查驗而進行下道工序作業者。
(3)對已發生的質量事故未進行有效地改進而繼續作業者。
(4)擅自變更設計圖紙進行施工者。
(5)使用沒有產品合格證的工程材料,或擅自替換,變更工程材料者。
(6)未經技術資質審查的分包商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施工者。
9、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現場質量會議,及時分析,通報工程質量情況,并協調有關單位間的活動。
1、按相應的質量評定標準和辦法,對完成的單項工程、單位工程進行檢查、驗收;。
2、組織竣工驗收;。
3、審核施工單位的竣工資料;。
4、審查有關監理工作的資料文件,及時歸檔。
文件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二
一、藥品進貨必須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購進。
二、藥品必須從有合法資質的商業公司購進,不得自行從其它非法渠道采購藥品。
三、藥店應當按照具體品種存儲數量,及時報送要貨計劃,要貨計劃應做到優存儲結構、保證經營需要、避免積壓滯銷。
四、購進藥品要依據配送票據建立購進記錄,票據和購進記錄應記載品名、規格、批號、數量、生產廠商、有效期等內容。票據或購進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少于二年。
五、藥店應當收集、分析、匯總所經營藥品的適銷情況和質量情況,收集消費者對藥品質量及療效的反映,及時向駐店經理反饋,為優化購進藥品結構提供依據。
文件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三
只有實現高質量的系統建設,才能為安防系統的有效運行提供基礎,保證系統發揮應有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因此,系統工程的質量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實施嚴格的質量控制,才能真正實現系統質量建設目標,保證系統建設的投資回報。
為保證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發現異常,迅速處理和改善,借以確保及提高工程質量合管理及市場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事前控制原則
在系統建設過程中始終堅持質量的事前控制原則,準確了解用戶需求,科學地進行信息系統設計。
2、標準化原則
3、用戶需求符合性原則
建設的系統應該符合用戶的業務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等,通過測試手段來判定用戶需求的符合程度。
工程師旁站檢查
技術方案執行
小組自檢
工程部自檢
公司驗收
重要工序公司驗收
工程師驗收
上級主管部門市公安局技防辦驗收
(1)技術復核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技術復核計劃,明確復核內容,部位,復核人員使用復核方法。
(2)技術復核結果必須填寫《分部,分項工程技術復核記錄》,作為施工技術資料歸檔。
1、施工設計必須要有技術部經理,項目經理,項目工程師,安全員,材料員等有關人員的簽字。
2、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在工程實施前15日報工程部質量管理工程師審批后上報公司總工程師。
3、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經各級審批后并按審批意見進行修改完善,經上報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
4、施工期間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如有具體問題,可按實際情況申報處理,但必須經過總工程師審批。
5、施工組織設計流程:
審查設計文件,進行調查研究
計算工程量
選擇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工程師旁站檢查
技術方案執行
小組自檢
工程部自檢
公司驗收
重要工序公司驗收
工程師驗收
市技防辦審核備案
1、嚴格控制采購材料的質量,必須由質量工程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抽樣檢查,并將采購材料的廠商、品名、規格、數量、驗收單號碼等,填入檢驗記錄表內。
2、如發現問題立即和供貨商聯系,協商解決。
3、在進行檢驗時,抽樣應隨機化,不得以個人或私人感情認為合用為由,予以判定合格與否。
4、做好材料進場的第二次檢驗,要求與用戶進行共同檢驗,并記錄檢驗結果。
技術、質量交底工作是施工過程基礎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內容,交底是必須采用書面簽證確認方式。
1、當技術部接到設計圖紙后,必須組織技術部員工對圖紙進行認真學習,并督促建設方組織設計交底會。
2、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完畢并送審確認后,由技術部項目負責人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施工方案,并進行技術、質量、安全書面交底,列出重點控制部位和控制要點。
3、本著責任到人,安全工作,保證質量的原則,各負責人在安排施工任務的同時,必須對施工組進行書面技術質量安全交底。
1、工程部設有檢驗(測)設備管理員,負責公司內部檢驗、檢測設備的鑒定,督促及管理工作。
2、現場檢驗、檢測設備應有專人保管、專人使用,以免造成人為損壞。
3、設備管理員應定期進行檢驗、檢測設備的維護、保養作業并將結果記錄于“儀器維護、保養卡”內,保證設備使用正常。
1、公司工程技術資料分為以下幾個類型:
一類:技術管理類
二類:施工技術資料類
三類:施工組織設計類
四類:施工管理類
五類:質量管理類
六類:維護類
2、公司設有專職資料管理員,定期收集各部門、客戶單位提供的各類資料、表格,按類型分類、匯總、審核、裝訂以備核查。
3、工程部應每天記錄好現場施工時所發生的工作量、人工、機械使用、施工部位、材料設備進出場、質量問題、產生問題、補救措施等內容,并定期上交資料管理員,由資料管理員匯總施工日記后歸檔備案。
1、工程部施工小組負責工程施工期間的產品保護,凡因施工中個人操作不當造成的產品破壞由個人承擔責任,由工程部監督實施。
2、工程交付使用后(若分階段交付,分別以分階段交付日算起),客戶服務中,征詢用戶意見進行回訪。
3、工程質量回訪后(在質量保修期內隨叫隨到),凡屬于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由客戶服務中心負責解決,不留隱患,并進行維修登記,以備后查。凡不屬于施工造成的問題,而客戶方要求維修的,客戶服務中心協助解決,費用由客戶方承擔。
4、凡在質量保修期內進行維修的工程,客戶方應簽字確認。
文件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四
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對工人進行培訓,掌握好技能;經常進行質量意識教育,樹立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的思想觀念。
所有特殊工種(如焊工)應持證上崗。實行焊工編號、定崗、定位。
工序之間必須進行交接檢查。
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試驗報告,并與施工同步進行,做到完整、準確及時。
現場設置專職質量檢查員,對施工全過程進行督促檢查,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工序有權停止施工和責令糾正。
工序質量監督,實行自檢、互檢、專業檢,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認真聽取建設單位檢查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做到及時整改。
質管部門定期不定期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并復查。
每個施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杜絕質量通病的發生。
(1)鋼結構制作、組裝。
樣板、樣桿應經質量檢驗員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下料;大批量制孔時,應采用鉆模制孔,鉆模應經質量檢驗員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鋼結構焊接。
裝配完的構件應經質量檢驗員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焊接。焊接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焊接工藝要求控制相關焊接參數,并隨時檢查構件的變形情況;如出現問題,應及時調整焊接工藝。
雨、雪天氣時,禁止露天焊接。構件焊區表面潮濕或有冰雪時,必須清除干凈方可施焊。在四級以上風力焊接時,應采取防風措施。
(3)鋼結構安裝。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質量管理體系、質量控制及檢驗制度,施工現場應有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進行鋼結構安裝前,同設計單位認真交底,明確鋼結構體系的力學模式、施工荷載、結構承受的動載及疲勞要求,做好保證結構安全的技術準備。
鋼結構施工必須采用經過計量檢定、校驗合格的計量器具。
熟悉安裝現場周邊的環境,建立合理的測量控制網,編制滿足構件空間定位要求的測量方案。編制吊裝方案。
同監理單位聯系,就專項施工工藝交底或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檢測,包括焊接工藝評定或焊縫試驗,高強度螺栓檢測或抗滑移系數復測,大型設備安全檢測等關系結構安全的工藝。
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的基礎上,按照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的程序進行。
(4)螺栓連接。
為使普通螺栓連接接頭中的螺栓受力均勻,螺栓的緊固次序應從中間開始,對稱向兩邊進行;對于大型接頭應采用復擰,保證接頭內各個螺栓能均勻受力。
施工前應對大六角頭螺栓的扭矩系數、扭剪型螺栓的緊固力和摩擦面抗滑移系數進行復驗,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一個接頭上的高強度螺栓,應從螺栓群中部開始安裝,逐個擰緊,每擰一遍均應用不同顏色的油漆做上標記,防止漏擰。高強度螺栓的緊固順序從剛度大的部位向不受約束的自由端進行,從中間向四周進行,以便板間緊密。
(5)防腐涂料涂裝。
施工技術方案及交底內容完善,鋼結構涂裝表面除銹方法和防腐涂料涂裝方法及措施齊全。
(6)防火涂料涂裝。
施工技術方案及交底內容完善,施工單位具備消防部門批準的施工準許證明文件,應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操作人員施工。
(7)壓型鋼板安裝。
文件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五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質量振興綱要(1996年-20xx年)》和有關規定,為了加強對水利工程的質量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水利工程建設活動的單位(包括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或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水利工程是指由國家投資、中央和地方合資、地方投資以及其他投資方式興建的防洪、除澇灌溉、水力發電、供水、圍墾等(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各類水利工程。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水利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和水利行業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批準的設計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對興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第五條水利部負責全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機構受水利部的委托負責本流域由流域機構管轄的水利工程的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質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第六條水利工程質量實行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管理體制。
水利工程質量由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全面責任。監理、施工、設計單位按照合同及有關規定對各自承擔的工作負責。質量監督機構履行政府部門監督職能,不代替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設各方均有責任和權利向有關部門和質量監督機構反映工程質量問題。
第七條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質量工作負領導責任。各單位在工程現場的項目負責人對本單位在工程現場的質量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各單位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對質量工作負技術責任。具體工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第八條水利工程建設各單位要積極推行全面質量管理,采用先進的質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廣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施工工藝,依靠科技進步和加強管理,努力創建優質工程,不斷提高工程質量。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提高工程質量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實行獎勵。
第九條水利工程建設各單位要加強質量法制教育,增強質量法制觀念,把提高勞動者的素質作為提高質量的重要環節,加強對管理人員和職工的質量意識和質量管理知識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質量管理的激勵機制,積極開展群眾性質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議活動。
第十條政府對水利工程的質量實行監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質量監督機構實施質量監督。
第十一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必須按照水利部有關規定設立,經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資質審查合格,方可承擔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
各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必須建立健全質量監督工作機制,完善監督手段,增強質量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各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加強對貫徹執行國家和水利部有關質量法規、規范情況的檢查,堅決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及濫用職權的行為。
第十二條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對流域機構、省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進行統一規劃、管理和資質審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省級以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統一規劃管理和資質審查。
第十三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在其資質等級允許范圍內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的質量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建立健全質量體系。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按照國家和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技術標準和設計文件實施工程質量監督,對施工現場影響工程質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實施以抽查為主的監督方式,運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監督抽查后的處理工作。工程竣工驗收時,質量監督機構應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核定。未經質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單位不得交驗,工程主管部門不能驗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根據需要,質量監督機構可委托經計量認證合格的檢測單位,對水利工程有關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抽樣檢測。
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認定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數據是全國水利系統的最終檢測。
各省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認定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所出具的檢測數據是本行政區域內水利系統的最高檢測。
第十六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應根據國家和水利部有關規定依法設立,主動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質量體系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應根據工程規模和工程特點,按照水利部有關規定,通過資質審查招標選擇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并實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須有工程質量條款,明確圖紙、資料、工程、材料、設備等的質量標準及合同雙方的質量責任。
第十八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要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查體系,根據工程特點建立質量管理機構和質量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按規定向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主動接受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施工中應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工程完工后,應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工程質量驗收、簽證。
第二十一條監理單位必須持有水利部頒發的監理單位資格等級證書,依照核定的監理范圍承擔相應水利工程的監理任務。監理單位必須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監理資格質量檢查體系及質量監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監理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水利行業法規、技術標準,嚴格履行監理合同。
第二十三條監理單位根據所承擔的監理任務向水利工程施工現場派出相應的監理機構,人員配備必須滿足項目要求。監理工程師上崗必須持有水利部頒發的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一般監理人員上崗要經過崗前培訓。
第二十四條監理單位應根據監理合同參與招標工作,從保證工程質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發,簽發施工圖紙;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指導監督合同中有關質量標準、要求的實施;參加工程質量檢查、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和工程驗收工作。
第二十五條設計單位必須按其資質等級及業務范圍承擔勘測設計任務,并應主動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資質等級及質量體系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設計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設計過程質量控制,健全設計文件的審核、會簽批準制度,做好設計文件的技術交底工作。
第二十七條設計文件必須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工程勘測設計技術規程、標準和合同的要求。
(二)設計依據的基本資料應完整、準確、可靠,設計論證充分,計算成果可靠。
(三)設計文件的深度應滿足相應設計階段有關規定要求,設計質量必須滿足工程質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設計規范的要求。
第二十八條設計單位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設計文件及施工圖紙,在施工過程中要隨時掌握施工現場情況,優化設計,解決有關設計問題。對大中型工程,設計單位應按合同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立設計代表機構或派駐設計代表。
第二十九條設計單位應按水利部有關規定在階段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中,對施工質量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提出評價意見。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必須按其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承攬工程施工任務,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資質和質量保證體系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必須依據國家、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技術規程、技術標準的規定以及設計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進行施工,并對其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不得將其承接的水利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進行轉包。對工程的分包,分包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并對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質量向總包單位負責,總包單位對全部工程質量向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責。工程分包必須經過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的認可。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要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制定和完善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及考核辦法,落實質量責任制。在施工過程中要加強質理檢驗工作,認真執行“三檢制”,切實做好工程質量的全過程控制。
第三十四條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向監理單位、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報告,并保護好現場,接受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認真進行事故處理。
第三十五條竣工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和水利行業現行的工程標準及設計文件要求,并應向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提交完整的技術檔案、試驗成果及有關資料。
第三十六條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質量由采購單位承擔相應責任。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均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檢驗。經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三十七條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的采購單位具有按合同規定自主采購的權利,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干預。
第三十八條建筑材料或工程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三)產品包裝和商標式樣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要求;。
(四)工程設備應有產品詳細的使用說明書,電氣設備還應附有線路圖;。
(五)實施生產許可證或實行質量認證的產品,應當具有相應的許可證或認證證書。
第三十九條水利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移交證書寫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規定。
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承擔責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第四十條水利工程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出現工程質量問題,一般由原施工單位承擔保修,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一條水利工程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應嚴肅處理。對責任單位予以通報批評、降低資質等級或收繳資質證書;對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四十二條因水利工程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的,責任單位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受損方經濟賠償。
第四十三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門予以通報批評或其它紀律處理。
(一)未按規定選擇相應資質等級的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
(二)未按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
(四)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沒有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
第四十四條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降低資質等級直至收繳資質證書,經濟處理按合同規定辦理,觸犯法律的,按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一)無證或超越資質等級承接任務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的;。
(三)設計文件不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要求的;。
(四)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符合本規定第三十五條要求的;。
(五)未按規定實行質量保修的;。
(七)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沒有及時按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的;。
(八)經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定工程質量等級為不合格或工程需加固或拆除的。
第四十五條檢測單位偽造檢驗數據或偽造檢驗結論的,根據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降低資質等級直至收繳資質證書。因偽造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六條對不認真履行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職責的質量監督機構,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上一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給予通報批評、撤換負責人或撤銷授權并進行機構改組。
從事工程質量監督的工作人員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或者濫用職權、貪污受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本規定由水利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六
1.目的:確保各項質量管理的制度、職責和操作程序得到有效落實,以促進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61條。
3.適用范圍:適用于對質量管理制度、崗位職責、操作程序和各項記錄的檢查和考核。
4.職責:本公司負責人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檢查內容:。
5.1.2各崗位職責的落實情況;。
5.1.3各種工作程序的執行情況;。
5.1.4各種記錄是否規范。
5.2檢查方式:各崗位自查與本公司考核小組組織檢查相結合。
5.3檢查方法。
5.3.1各崗位自查。
5.3.1.1各崗位應定期依據各自崗位職責對負責的.質量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和工作程序的執行情況進行自查,并完成書面的自查報告,將自查結果和整改方案報請本公司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
5.3.2.1被檢查部門:本公司的各崗位。
5.3.2.2本公司應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質量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和各項記錄的執行情況的檢查,由本公司質量負責人進行組織,每年年初制定全面的檢查方案和考核標準。
5.3.2.3檢查小組由不同崗位的人員組成,組長1名,成員1名。
5.3.2.4檢查人員應精通經營業務和熟悉質量管理,具有代表性和較強的原則性。
5.3.2.5在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要實事求是并認真作好檢查記錄,內容包括參加的人員、時間、檢查項目內容、檢查結果等。
5.3.2.6檢查工作完成后,檢查小組應寫出書面的檢查報告,指出存在的和潛在的問題,提出獎罰辦法和整改措施,并上報本公司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審核批準。
5.3.2.7本公司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對檢查小組的檢查報告進行審核,并確定整改措施和按規定實施獎罰。
5.3.2.8各崗位依據本公司負責人的決定,組織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向本公司負責人反饋。
文件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七
建立文件與資料管理制度,規范質量體系文件的起草、修訂、審核、批準、分發、保管,以及修改、撤銷、替換、銷毀的管理,確保文件的有效性和適宜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3號)》及附錄。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質量體系文件的起草、修訂、審核、批準、分發、保管,以及修改、撤銷、替換、銷毀等。
4.1質量管理部負責組織制訂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并指導、監督文件的執行;
4.2文件使用部門、人員嚴格按本制度進行文件的`使用。
5.2編制質量管理文件時遵循以下原則:
5.2.1合法性原則:質量管理文件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部門規章和有關政策;
5.2.4強制性原則:提供必要的人力、財力、物力和措施。
文件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八
為嚴格控制食品加工生產的過程,保證食品生產的安全,保證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生產相關的環節均應遵守本制度。
1、原,輔助材料要求具有合格證。生產用水必須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
2、產品的生產必須符號安全,衛生的原則,對關鍵工序的監控必須有記錄。
3、原料,半成品,成品應分別存放。廢棄物設有專用容器。容器,運輸工具及時分別消毒。
4、不符合產品及落地產品應設固定點分別收集處理。
5、班前班后必須進行衛生清潔工作及消毒工作。
6、包裝材料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存放間應清潔衛生,干燥通風,不得污染。
7、倉庫應符合倉儲要求,配有溫度記錄裝置,庫內保持清潔,定期消毒,有防毒,防鼠,防蟲設施。
8、設有檢驗機構,具備相應檢驗儀器設備,對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生產過程進行衛生監控檢驗。
文件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九
9、儀器設備保管維護與使用維修制度;
10、儀器設備檢定校準及標志管理制度;
12、儀器設備報廢處理制度;
15、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16、試驗檢測人員培訓制度;
19、質量管理文件制定、頒發、修改與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制度;
20、試驗室內部質量監督控制措施;
21、檢測不合格項目臺帳制度與檢測不合格結果報告制度;
22、試驗環境條件控制與保障制度;
23、各項試驗操作規程。
文件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
1)保證在施工安裝過程中,不改變設備材料及設計所具有的高可靠性和可維修性,并在試運期和移交后的生產期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
2)在整個施工安裝過程中,充分考慮運行的方便和需要,確保工程安全、經濟運行和適用性能。
3)保證工程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文件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一
防止產品檢驗狀態標識或其存放區域發生混淆,以及必要時對產品實施追溯。
最終產品包裝標識和追溯活動的控制。
1、質檢部作為實施產品包裝標識和追溯性活動的主要責任部門,負責對公司產品包裝標識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加工車間作為實施產品包裝標識和追溯性活動的相關責任部門負責生產現場產品包裝標識的管理。
3、供銷部作為實施產品包裝標識和追溯性活動的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入庫成品的標識、成品裝運交付時的標識及包裝材料的標識。
(1)嚴格遵守安全管理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配備安全設施。
(2)包裝時應按計量標準進行包裝,誤差不得超過規定范圍。
(3)保持包裝場地的清潔,不得有雜物和其它化學危險品。
(4)規范碼放,標識明確,并附有產品合格證。
六、產品包裝標識管理。
1、包裝物必須有明顯的標識,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日期、產品執行標準、生產許可證號、批號、凈重、廠名、廠址、產品合格證等,需要時應標出防火、危險、劇毒等標志或字樣。
2、出廠產品均按生產日期順序進行批號標識。
3、產品標識應統一制定。按裝置產品生產批號進行最終產品檢驗,做好記錄,并在質量檢驗單中對最終產品的質量狀態進行標記。
4、最終產品入產品庫后,產品庫管理人員應按質檢部出具的產品質量檢驗單,按產品的種類、等級等進行分區存放。
5、產品出廠時,隨產品開具產品質量檢驗單,作為出廠產品質量合格的證據。
6、對不合格產品要做出特殊標記,隔離存放。
文件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二
1、為提供優質快遞服務,促進市場經濟發展,企業應當建立和完善服務質量管理制度,設置用戶監督信箱、公布監督電話號碼接受社會和用戶對企業服務質量的監督和投訴,對用戶的舉報和投訴及時予以答復和處理,據此,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企業工作人員應當遵守國家郵政行業(快遞服務)標準及國家相關規定,為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服務,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
1、快遞業務員必須遵循客戶至上的服務原則,進行上門收、派件,對客戶提問有問必答,按公司標準收取運費。
2、服務中心人員認真接聽每個客戶來電,并做好記錄。電話鈴聲響起時,應在第一時間內接聽;有禮貌地問候客戶后,根據客戶要求,立即提供快捷和準確無誤的服務,讓客戶感覺到親切、熱忱、彬彬有禮。
3、對上門來訪人員安排專門接待室,由辦公室負責接待,并協助相關部門處理好洽談事務。
第六條、建立客戶回訪制度,業務經理等公司領導人員定期對客戶進行回訪,對客戶滿意度及需求進行調查。
4、當接受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經營者委托從事物品寄遞服務時,要與委托方簽訂安全保障協議。
5、在做代收貨款時,應明確告知收件人的權利義務。與寄件人結算代收貨款的期限不超過1個月,并建立代收貨款臺賬,如實記錄寄件人、收件人信息和貨款金額等內容,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6、對寄件人、收件人和收寄物品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責任。對工商行政管理、公安部門等查處來源不合法及假冒偽劣等商品的工作,應予以積極配合。
7、對辦公場地、運作場地安排清潔工每天清掃,清除雜物和圾垃,保證快件的衛生和整潔,保持走廊及安全出口的通暢。
8、車輛進行定期保養,保持車輛清潔,要求司機嚴格遵循交通法規,文明行駛。
本企業提供的服務種類主要有同城。對外營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資費參考標準為:
發生問題件或丟件時,要第一時間與客戶聯系說明情況,并安排人員前往客戶處協商妥善處理,使公司和客戶的'損失降到最低。有約定的按約定進行賠償,沒有約定的從快遞服務標準規定。寄件人違規交寄或填單有誤,造成快件延誤、無法送達或無法退還,或因封裝不善造成快件延誤、毀損、滅失的,由寄件人承擔責任。
1、開通總經理信箱,隨時收集員工或客戶等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投訴。
2、成立專職服務領導小組負責客戶投訴、315投訴、快遞協會轉接投訴的受理。
1、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
2、本規定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快遞有限公司。
××年×月×日。
文件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三
我單位始終堅持高起點、高標準,制定先進、科學的施工工藝流程并嚴格遵照執行。熟練掌握各種設計、驗評標準,推行先進的管理辦法,針對本工程實際情況,制定一整套符合現行規范、標準和實施細則的內部技術標準管理辦法和制度,使技術管理工作標準化、規范化和程序化。
4.1開工前,組織現場調查,了解沿線的交通、站前工程的進展情況,按照建設單位對施工工期、質量、安全、“三保”等方面的要求,應用現代管理方法,編制切實可行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報建設單位及監理工程師審批。根據已批復的施工組織設計嚴格組織施工,并在施工過程中,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做出調整,使施工質量始終處于受控狀態。
編制技術交底書,做好項目經理部對施工隊、施工隊對工班的兩級技術交底工作。完善質量技術管理工作,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技術指導工作,對重難點工程、控制工程、關鍵工序組織科技攻關,解決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針對工程中采用的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制定技術保證措施,并逐級交底落實。定期進行質量檢查,進行質量分析,調查分析質量事故,從施工技術角度提出改進措施。
4.2搞好竣工交驗工作,認真聽取建設單位、接收單位的意見,并迅速制定整改措施,開通前將所有的缺陷處理完畢。
4.3做好竣工文件資料,確??⒐べY料規范、完整、真實、準確。
4.4加強工程質量資料的管理,確保其原始材料清晰、準確、完整和規范。
文件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四
一、案卷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專人負責。
二、案卷管理應確定固定的場所、設備和設施,專柜專儲,要有嚴密的放火、防盜等防范措施。
三、辦公室負責案卷的收集、登記、整理、分類、編號、裝訂、歸檔、保管。
四、各執法單法執法完畢的案件文書要齊全,并及時交辦公室,辦公室接受案卷時要逐卷登記并辦理交接手續。
五、對五大類備案的案卷要專人登記、造冊管理。
l、上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上級行政部門交辦的案件;。
2、跨行政區域的案件;。
3、涉外案件;。
4、經人民法院判決的案件;。
5、向司法部門移送的案件。
六、凡借閱、查看案卷等,必須經單位負責人批準,辦理必要的手續方可借閱、查看,并限期收回。
七、管檔人員要嚴格執行檔案管理的規定,盡職盡責,無案卷管理失誤。
文件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五
1、質量資料的規格及表格樣式嚴格按照建設單位統一制訂的`表格,規范使用。
2、施工原始記錄由作業隊技術人員填寫,必須保證施工原始記錄齊全、真實。作業隊技術人員及時收搜集整理報工區工管部,由工管部內業資料員歸類標識管理,保持其可追溯性。
3、檢驗批驗收評定記錄由工區技術人員填寫設計或規范要求內容和數據,工區質檢員填寫現場檢查情況和實測數據,報監理簽認后交工區工管部內業資料員保管。
4、分項、分部、單位工程驗收評定記錄由工區質檢工程師匯總檢驗批資料后填寫并報監理簽認后交工區工管部內業資料員保管,并形成竣工資料。
5、施工過程質量檢查記錄由工區質檢工程師負責保管,保持其完整待查。
6、試驗資料由工區工地試驗室負責管理,分類標識存放,保證其完整真實。部分資料待工程竣工后編入竣工文件。
7、工區專職資料管理人員對各部門的資料管理情況要定期檢查并提出整改意見。
8、所有質量資料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丟失、損壞。工程竣工未編入竣工文件的質量資料必須集中向上級單位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
文件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六
一、全院醫學設備的質量與安全管理實行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裝備處、各設備使用科室的設備質量與安全小組(由科主任、醫學工程人員與具備資質的質量控制人員組成)三級管理,每臺設備要指定專人管理,嚴格使用登記,認真檢查保養,保持儀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隨時開機使用,并保證張卡物相符。
二、新進設備、儀器在使用前要由裝備處醫學工程人員負責參加驗收、調試、安裝,組織有關科室專業人員進行操作管理、使用和培訓,使之了解儀器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后,方可獨立使用,凡初次獨立操作者,必須在熟悉該儀器的同志的指導下進行,在未熟悉該儀器操作前,不得連接電源,以免連接錯誤,造成損壞。
三、設備、儀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儀器的技術指標、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用儀器前,應判斷技術狀態確實良好,使用完畢,應將所有開關手柄放在規定位置。
四、十萬元以上的大型醫療設備要建立使用記錄、維修保養記錄本,每臺設備的使用記錄要由專人負責,及時記錄設備的使用及維修保養情況,每月統計使用情況報裝備處設備管理科,使用維修保養記錄本用完后及時交到裝備處領取新本,由裝備處存檔,裝備處安排專人負責設備的專業性技術維修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查設備的使用運行狀況和記錄完整情況,以此作為二級質控的參考。
五、不準搬動的設備不得隨意搬動,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發現設備工作異常時,應立即查找原因,及時排除故障,必要時請裝備處協助,嚴禁帶故障和超負荷使用運轉。如遇設備故障需要維修,科室應按規定填寫《科室購置配件、維修申請表》,由責任醫學工程技術人員安排維修,未經批準嚴禁將設備帶出外地維修。
六、儀器設備(包括主機、附件、說明書)一定保存完整無缺,即使是故障元件,未經醫學工程人員檢驗也不得任意丟棄。
七、應急調配及備用設備,科室間調劑使用時,一定經主管科室主任批準,儀器管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使用完畢及時歸還,驗收后放回原處。
八、醫學設備、儀器屬于公用資產,應專管公用,任何人不準以私有財產壟斷使用降低設備的使用率。對于使用率過低或使用不當使設備不能充分發揮作用者,裝備處上報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處理。
九、貴重設備原則不能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院長批準,方可借出。收回時由保管科室檢查無誤方可收下保管。
十、設備房間內應保持整齊、清潔,要經常注意門、窗、水、電的關閉。注意防水、防潮、防塵,設備房間內嚴禁放置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如無特殊要求,醫療設備房間溫度應控制在10-30攝氏度,相對濕度控制在40-60%,如達不到要求,科室應申請安裝空調或除濕機等設備。
十一、根據不同情況,設備要定時開機,運行,避免長時間停機受潮造成設備不必要的損壞。
十二、若發現設備損壞或發生意外故障,應立即查明原因和責任,若系違章操作所致,要立即報裝備處,視情節輕重進行賠償處罰或進一步追究責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規程使用,造成萬元以下設備損壞,尚能修復,不致影響工作者,按一般事故處理。
2.責任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上的設備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按責任事故處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責任心不強、頑固職守造成萬元以上設備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或雖能修復但設備事故損失費(修復費+停機損失費)在萬元以上者,按重大責任事故處理。
4.無論任何事故發生后,都要立即組織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會由裝備處組織使用、維修等人員參加,重大事故分析會報請院領導主持。
5.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針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以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文件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七
第一條通風實施:
(1)控制風流的風門、風橋、風墻、風窗等實施。
(2)進回風井之間和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聯絡巷,必須砌筑永久性風墻,需要使用的聯絡巷,必須安設2道正向風門和2道反向風門。采區進回風巷之間的聯絡巷應砌筑永久性的風墻,確需行人、通車的聯絡巷應設置永久風門。
(3)不應在傾斜運輸巷中設置風門,如果必須設置風門,應安設自動風門,或設專人管理,并有防止礦車或風門碰撞人員,以及碰壞風門的安全措施。
(1)永久調節風門不得少于2道,門框要沿口包邊,有襯墊,門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間夾墊或用鐵皮包。
(2)永久調節風窗的調節窗應在上部設置,調節板靈活可靠。帶風門的永久風窗不得少于2道。
(3)永久風橋通風斷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斷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線型。
(4)密閉、風門前5米內,兩道風門不得堆積雜物。兩風門間距不少于5米。
1、井下通風實施的砌筑由通風隊負責,通風隊長進行跟班構筑,完工后匯報通風科。
2、通風科必須對通風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嚴把工程質量關,聽取匯報后進行第一次驗收。
3、驗收后匯報技術礦長,每月由技術礦長組織有關人員再次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驗收完畢后,由通風科進行統一編號建檔,進行統一管理。
5、如構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對責任人進行罰款處理。
6、嚴禁不合格的通風實施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