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指為了維護組織的正常運行和管理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規定和條例。以下是一些規章制度的范本,供大家參考和借鑒,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一
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照現場主管和理貨員的安排,積極完成裝卸任務。
3.保證車輛使用性能的良好,要愛護車輛,要定期維護保養,節能增效。
4.安全駕駛,廠區內限速10km/h,廠房內限速5km/h,禁止開飛車快車,禁止大油門急剎車等現象。保證人、貨、車的安全。
5.裝卸大件貨物時,確保重心平穩,避免貨物落地傷人。
6.努力提高駕駛技能,裝卸貨物時要避免叉壞貨物和碰撞被裝卸的車輛。
7.現場貨物擺放要合理,入庫擺放要整齊美觀,用完備品要歸位,確保道路暢通。
8.保管好隨車工具,嚴禁外人駕駛操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叉車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車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國家及公司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廠區內叉車裝卸作業、安全檢查等安全管理。
第三條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考試合格,領取叉車駕駛證,方準駕駛叉車。
第四條叉車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叉車安全作業標準,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及廠區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五條嚴禁酒后駕駛。
第六條嚴禁帶人行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活動。
第七條每天認真執行叉車“三檢”制,嚴禁帶故障行駛,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區域。
第八條檢查車輛。
(一)日常檢驗即三檢制,在出車前、收車后和利用行駛中間的停歇時間檢視車輛。
(二)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
1.車輛外觀是否保持良好。
2.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是否加足。
3.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4.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三)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四)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第九條起步要求。
(一)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二)制動液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指數,并系緊安全帶后再行駛再起步。
(三)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平穩可靠。
(四)起步必須緩慢平穩。
第十條行駛。
(一)公司內駕駛叉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二)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以免影響叉車的穩定性;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三)轉彎或倒車時,必須先鳴笛。
(四)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嚴禁在斜坡上轉向行駛。
(五)叉車在行駛時必須與其他車輛、物體保持安全距離。
(六)通過公司內道路口時,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七)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叉車必須倒行。
(八)倒車時駕駛員須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方準倒車。在窄路等處倒車時,應有人站在車后的駕駛員一側指揮。
第十一條裝卸作業。
(一)叉載物品時,應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二)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品或設備,嚴禁超叉車負荷作業。
(三)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四)叉車裝卸作業時,禁止人員停留在貨叉周圍,必要時應在作業區域設置警戒線。
(五)禁止用貨叉或托盤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六)叉車裝卸物品時,必須將物品平穩、緩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適位置,嚴禁長時間用貨叉使物品停留在高處。
(七)嚴禁在貨叉下面進行檢修或其它長時間停留作業。
第十二條停車及注意事項。
(一)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
(二)停車時必須拉緊制動手柄。
(三)觀察發動機是否熄火、斷電,并及時拔下叉車鑰匙。
(四)將叉車沖洗擦拭干凈,進行日常例行保養后,停放指定地點。
第十三條叉車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要求,按規定進行年檢,檢驗不合格的叉車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第十四條未經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叉車,不得駕駛、作業。
第十五條叉車年檢具體工作由使用部門負責。
第十六條叉車維修與保養由使用部門負責,以預防性保養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
第十七條在日常檢查或駕駛作業過程中,發現叉車異常情況必須及時維修,保持叉車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負責解釋。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三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適用于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3.1安全管理辦負責維持廠區內交通秩序,全廠交通安全檢查和考核,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工作。
3.3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2.1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未經公司領導同意,其他人員不得動用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后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縫產生。
4.2.2檢查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鑰匙,啟動時不允許拔出車鑰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鑰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3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后倒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4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6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7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難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關閉電源后放可離開叉車。
4.3.9叉車出入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4.3.10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站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1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2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應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4.4.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4.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放可提升。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后將貨叉調整至中央位置。
4.6、保養規定。
4.6.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設備部或維修廠商來處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生產廠家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檢修。
4.6.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6.4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一個季度應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公司規定處罰。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四
規定了廠內叉車在使用、維護、保養、操作等相關注意事項。
本程序適用于北京卓寶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門(車間)。
安技部負責叉車的日常使用、檢查、維護、保養。
4.1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4.1.1保證叉車的清潔衛生,定時對叉車進行清理與保養;
4.1.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打手機。
4.1.4不準穿拖鞋、高跟鞋駕駛車輛,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
4.1.5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1.6行車中車輛不得突然緊急制動,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準超過限速規定行使。
4.1.7駕駛員應嚴格遵章守法,規范操作,安全行車。
4.2駕駛前的.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檢查啟動、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4.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油位及水箱水位。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4.2.3駕駛員在作業前應檢查車輛起重鏈、門架、裝卸工具、螺栓等是否牢固;并且檢查燈光、音響信號是否齊全有效,確認正常再啟動操作;啟動發動機后,聽察發動機運轉情況,檢查各儀表的指示狀況。
4.3駕駛規定。
4.3.1使用叉車,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鑰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
4.3.3當有機械問題不能自己進行修理的,需對行政部進去保修申請,并由行政部送外維修廠進行檢查、維修。
4.3.4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笛起步。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4.3.6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要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7當所裝物料出現泄漏或翻倒時,應立即停止運行作業,叉車處于熄火狀態。
4.3.8沒有經過調度部門的允許,禁止叉車給其它部門(車間)裝卸貨物。
4.3.9車輛在運行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任何人上下車和扒車、跳車。除司機室外,車輛的其它部位嚴禁乘人。
4.3.10駕駛叉車時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空作業,以免發生高處墜落安全事故;禁止使用單叉作業,叉載重量應符合載荷規定,禁止超載作業。
4.3.11叉車作業時禁止高速叉取貨物,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叉取貨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4.3.12叉車載物高度遮擋住駕駛員視線時,應倒開叉車;倒車時要發出倒車信號,由后輪控制轉向時必須時刻注意車后的擺幅,車速要平穩,觀察前后有無來車及行人。
4.3.13駕駛叉車在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阻擋,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14駕駛叉車在卸貨時的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扎帶、托盤等其他物件,以免崩起傷人;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4.3.15叉車在完成叉貨任務后,需將叉貨區域內的扎帶、托盤等物品整理完成,叉回至指定地方,碼放整齊。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五
機動叉車:
一、操作者必須持有特種設備使用操作證,按《設備管理規定》中崗前安全教育、三好、四會、五項紀律的培訓,方可上崗作業。
二、起動
1.起動前,先將換擋手柄置于空檔的位置。接通電源,轉動預熱手柄起動,起動后立即將手柄撥回原位。如果在10秒鐘內不能起動。應停歇5分鐘后重新起動。如連續三次不能起動時,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起動。
2.起動后,聽發動機運轉是否正常,檢查液壓系統有無漏油,升降油缸是否有力,變速箱油料是否足夠,水箱的水量是否符合要求。
3.檢查發電機是否充電,大、小燈、后燈、制動燈、轉向燈和喇叭是否工作正常,示警燈是否都熄滅了。
4.檢查前后輪胎氣壓,清除嵌在胎紋間的'石子和夾物等。
三、開車
1.起步時應采用慢速檔,起步后試驗制動器和轉向是否良好。
2.行車變速應先脫開離合器,再操作手柄變速。
3.在轉彎時、在人較多的場所、在裝運搬運貨物時應減速慢行。
4.不準分離離合器后滑行,行駛中不要將腳踏在離合器踏板上,踩離合器分離時,動作要迅速,結合時要平穩。
5.前后換向時,要待叉車完全停穩后才能換向。
四、進行裝卸,堆垛作業時
1.貨叉在規定的負荷中心,最大裝載量不得超過叉車能力。
2.根據貨物大小調整叉間距離,使貨物重量均勻分布兩叉之間。
3.貨叉插入貨堆時,貨叉架應前傾,貨物裝入貨叉后,貨叉架后傾,使貨物靠緊叉壁才準行駛。
4.升降貨叉時,一般應在垂直位置下進行。
5.在進行裝卸時,必須使用手制動,使叉車穩定。貨叉架下面禁止有人。不得在貨叉上乘人開起。
6.載貨行駛時,應使貨叉后傾,貨叉離地面300mm左右,在一般情況下運行時,不得作劇烈的剎車和急轉彎。
7.當貨叉架前后傾后至極限位置或開至最大高度時,必須迅速地將操縱手柄置于中間靜止位置,在操縱一個手柄時,注意不使另外的手柄移動。
8.當搬運大體積貨物時,貨物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叉車應倒車低速行駛。
9.裝載貨物下大坡度時,應將貨物與叉壁系牢,并且慢速行駛避免急剎,必要時應倒車行駛。
10.不得用貨叉撥起埋入物,必要時,先計算撥取力。
五.停車
1.拉緊手制動桿,換擋手柄置于“空”速擋。
2.發動機熄火之前,慢速運轉2~3分鐘。
3.清洗車內外的污穢,檢查各部緊固件連接有無松動或滲漏。
電動叉車:
一、操作者按《設備管理規定》中崗前安全教育、三好、四會、五項紀律的培訓及考核,方可上崗作業。
二、每天工作前,應首先檢查下列安全功能:
※? 喇叭功能正常。
※? 操縱功能完好。
※? 剎車功能正常。
※? 液壓功能正常。
三、制動:1、當操縱臂向上移動至最高位置時或向下移動到最低位置時,叉車實現斷電停止運行。
2、當方向開關在正常運行時轉至反向位置,則可執行電制動功能。控制運行速度可以控制行走電機制動力的大小。
四、轉向:轉向由操縱臂控制,轉向角度可以在左右方向各90?范圍內任意位置。
五、停車:松開方向選擇開關,將貨叉降到最低位,使液壓系統內無系統壓力;松開操縱臂,操縱臂將自動回到停車制動位置,將鑰匙開關旋至off。
六、使用安全與保養:
1.嚴格按照說明使用,切勿充電不足,過充電或過放電。
2.電池單體電壓低于1.7v時,應停止使用并及時充電。充電完畢電解液密度調整到http://立方厘米。
3.充電過程中控制電解液溫度不得超過45℃,充電時打開所有蓄電池加水帽,嚴禁接近明火。
4.補充液須使用蓄電池專用水,加水過程中不能混入雜物,否則造成自放電或產生毒氣體等。切勿補水過程并保持電池表面的清潔與干燥,否則會降低蓄電池的容量,縮短蓄電池的使用壽命。
5.每周使用人員進行一次液面和連接線可靠的檢查保養,液面過低會造成蓄電池發熱、燒損等事故。
6.使用過的蓄電池如暫時不用,應充足電,促貯存在通風干燥處,每月補充電一次。
7.當電壓低于21v時,即表明蓄電池電量不足,盡快將蓄電池進行充電方可繼續使用。
七、上下班前后,必須做好相關點檢保養工作,保持設備清潔完整。
1 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e10-03電動平衡重式叉車駕駛人員。
2 內容及要求
2.1 叉車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作業。
2.2 每日駕駛前,要按照日常檢查表檢查車輛狀況,確保叉車正常安全運行。
2.4 禁止超載和偏載重運行,左右的叉子要經常保持重量均等,確保重心位置裝貨。不準吊拉人員或其他人員進入叉子或用叉子托起的物品下面。
2.5 禁止急速啟動、停止和轉彎,以防止貨物傾卸,擦傷地面。
2.6 電動平衡重式叉車的工作場所限定在材料庫內運行,嚴禁出庫,嚴禁穿越導軌,違者罰款50元/次,扣2分/次。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六
為了規范車間、廠區叉車的使用,特制訂《叉車使用管理規定篇》。具體規定如下:
1、叉車司機是叉車駕駛、維護、保養,并為公司提供叉車服務的第一責任人。
2、叉車使用必須經過培訓,叉車駕駛必須指定專人擔任。未經叉車管理人員同意,除叉車司機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駕駛叉車。
3、叉車行駛中駕駛員應集中注意力,不得飲食,打手機和攜帶他人等。
1、叉車啟動異常應立即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維修,嚴禁擅自拆修叉車。
2、車輛啟動前,必須檢查叉車的制動,貨叉,輪胎等,使之處于完好狀態。叉車啟動時應保持較低的啟動速度,駕駛員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并注意避讓。
3、行駛過程中切勿進行上下操作,不準任何人上下車。
4、叉車應平穩啟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在潮濕或光滑的路面上轉向時須減速。
5、作業時嚴禁超載,偏載。
6、嚴禁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
7、嚴禁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嚴禁使用慣性裝載卸貨。
8、嚴禁貨叉上站人,嚴禁叉車載人。
9、嚴禁搬運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貨物。
10、叉車作業時貨叉下不得站人。貨叉載物升降時,以叉車為圓心半徑1m的范圍內不準有人。
11、叉車駕駛員損壞物品,設施或發現已損壞貨物、設施時要如實上報叉車負責人。
12、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空。
13、不能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口,出入口,消防設施旁。
14、叉車加油時必須將柴油機熄火關掉鑰匙嚴禁攜帶火源或靜電來源。加完油后,應該將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放歸原處存好。嚴禁將有關工具隨意亂放。
1、發現叉車有不正常現象,應當立即停車,并及時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檢查。
2、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保養。嚴禁擅自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的行為。定期嚴格按照叉車廠家的《叉車整車的維護使用手冊》進行維護保養。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七
一、目的:
1.1.加強叉車的規范化管理,提高叉車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率。
1.2.確保叉車的安全運行,避免公司財產和人員受到損失和傷害。
二、范圍:
公司所有叉車和涉及的管理、駕駛和使用部門和人員。
三、職責:
3.1.設備管理部:
3.1.負責叉車的申購、報廢、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等工作。
3.2,負責設備臺賬中叉車的登記、管理卡、維修記錄的登記。
3.3.負責叉車年檢、大修的對外聯絡。
3.2.叉車維保、管理人員(公司指派的叉車維保管理人員):
3.1.1.負責叉車的日常點檢、維護和保養。
3.1.2.負責叉車用配件、燃油的控制和申購。
3.1.3.負責叉車年檢、大修的聯系和協調。
3.1.4.負責叉車各車間、部門使用外的日常協調和調度。
3.1.5.負責叉車駕駛員作業過程的安全作業的指導和監督。
3.2.1.負責所屬叉車工的工作分配和考勤。
3.2.2.負責所屬叉車工的薪資核算。
3.3.叉車工:
3.3.1.服從專屬使用部門的工作安排。
3.3.2.在使用專屬使用部門使用外,服從叉車管理人員的統一調度。
3.3.3.嚴格按本規定的要求進行作業和日常保養。
3.4.監察部:
3.4.1.按本規定的要求,對叉車管理和作業過程中的違規、違紀現象進行檢查和處理。
四、具體的管理、作業規定:
4.1.1.在用、新增及改裝的叉車由設備管理部到所在地區勞動行政部門辦理登記,建立叉車檔案,經勞動行政部門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核發牌照后方可使用。
4.1.2.叉車定期檢驗周期為一年,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車車的定期檢驗。定期檢驗不合格或者政府部門頒發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
4.1.3.設備辦理不應建立健全每輛叉車的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內容包括:
1)、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2)、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3)、安全技術檢驗報告;。
4)、車輛事故記錄。
4.2駕駛人員管理:
4.2.1所有駕駛叉車人員必須市、區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組織考核、發證,獲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4.2.2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者取消操作資格。
4.2.3無證、無效及過期證件的人員,不得從事叉車操作。
4.2.4非工作期間叉車司機不準操作叉車玩戲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5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和閑談。
4.2.6.叉車駕駛員須服從使用部門的安排,使用部門使用間歇期間,經叉車維保管理人員與各使用部門協調后的統一調度。
4.3.1叉車鑰匙由使用部門指派專人保管,并做好上下班的交接,由當班負責人收發。
4.3.2操作人員離開車輛,必須拔下鑰匙,做到“人離鑰匙離”。
4.3.3使用結束后,鑰匙需及時交還到當班負責人處。
4.4使用前點檢:
4.4.1.叉車駕駛員在駕車前須做好叉車的.自我點檢。
4.4.2.按照《叉車點檢表》(如附件1)對叉車各個部位和系統進行仔細檢查。
4.4.3.點檢完成,對叉車車況進行判別,車況良好投入運行,發現異常即停止運行并及時報告叉車維保和管理人員,及時進行維修和維護。由叉車維保、管理人員判別,達到良好狀態,方可投入運行。
4.5.行駛過程安全注意事項:
4.5.1.叉車起步時要由慢而快,應先對制動器和轉向功能進行驗證,要看清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方可起步。
4.5.2.前后換向時,應使叉車完全停止后方可進行。
4.5.3.轉彎時必須慢速行駛,倒車是須注意車后的人和物品。
4.5.4.叉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km/hr。
4.5.5.叉車不得載人行駛,除司機室外,其它部位嚴禁乘人。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
4.5.6.叉車行駛過程中須時刻注意行駛路徑上的物品,防止物品損壞。
4.5.7廠內叉車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毫米,門架須后傾。不得作劇烈的剎車和急轉彎。
4.6.叉運貨品和裝卸過程的安全原則及注意事項:
4.6.1.在未發動前必須注意車輛周圍環境等各方面因素,確保運載的安全。
4.6.2.在叉起物品是須注意周圍其他物品的位置,防止貨叉叉壞和傾覆其他貨品。
4.6.3.貨叉在規定的負載中心,最大負載不超過額定起重量。如貨物重心改變,其起重能力應按車上起重量規定執行。
4.6.4根據貨物大小調整叉間距離,注意貨品的平衡,使貨物重量均勻地分配兩叉之間。
4.6.4貨叉插入貨堆時貨叉架應前傾,貨物裝入貨叉后貨叉架應后傾,使貨物緊靠叉壁,然后才可行駛。
4.6.5升降貨叉時,一般應在垂直位置下進行。
4.6.6在進行裝卸時必須使用手制動,使叉車穩定。并絕對禁止叉架下有人。
4.6.7車輛不得超載使用,鏟工件時,鏟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全車高度的2/3。
4.6.8貨叉架前后傾至極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必須迅速地操縱手柄置于中間靜止位置。在操縱一個手柄時,注意不得使另一個手柄移動。
4.6.9當搬動貨物時,貨物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叉車應倒車低速行駛。正常情況嚴禁倒車行駛。
4.6.10嚴禁用貨叉等屬具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禁止單叉作業或用貨叉頂物、拉物,禁止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物品,禁止用貨叉挑翻貨盤的方法卸貨。禁止高速叉取物品。
4.7.叉車的停放和應注意事項:
4.7.1.叉車在停止使用時,應按定置管理規定,在定置地點停放,隨用隨開,用后及時歸位。
4.7.2.停車后,拉緊手制動桿,換檔手柄置于“空”速檔。
4.7.3.工作完畢,貨叉應置于地面,不得懸空,將車剎穩。
4.7.4.清洗車內外的污物,檢查各部緊固件連接有無松動或滲漏。
4.8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置:
4.8.1.叉車在行駛和叉運、裝卸過程中損壞公司設施、物品和叉車本身,或因疏于點檢和維護造成叉車非正常故障等均屬于叉車事故。
4.8.2.叉車發生事故時,應馬上報告叉車維保管理人員。叉車維保管理人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根據事故的內容和性質報告給使用部門的主管和設備管理部門。
4.8.3.使用部門的主管和設備管理部門,須在2個工作日內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以書面形式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經生產運營執行審批后,報監察部門備案。
4.8.4.由叉車維保管理人員、設備管理部和叉車使用部門須在規定時間內跟蹤預防措施的執行和落實。
4.9.叉車管理和安全使用的獎懲規定:
4.9.1.對違反本規定4.2“駕駛人員管理”相關條款的,第一次發現,對相關責任人處罰100元,第二次發現扣發200元,三次以上,扣發500元。
4.9.2.對違反本規定4.4,“使用前點檢”按照《叉車檢查表》中的項目在上車前對車況進行檢查,或是存在不檢、漏檢及不及時上報檢查結果的情況。凡是由下一位檢查出的前一位未報告的問題,由前一位員工承擔責任。第一次扣罰50元。第二次扣發100元,三次以上扣發200元。
4.9.3.對違法本規定5.5“行駛過程安全注意事項”,和4.6“叉運貨品和裝卸過程的安全原則及注意事項”造成公司設施、物品和貨品損壞的,每發生一次除了按造成的損失的30%作出賠償外,第一次追加扣發150元。第二次追加扣發200元。三次以上追加扣發500元。
4.9.4.對違反第4.7,”叉車的停放和應注意事項”的,除4.7.1按《車間定置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外,對違反其他條款的,每次處罰50元。
4.9.5.對違反4.8“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置”的規定,發生安全事故上報和處置者,每次處罰200元。
五、附則:
5.1.本規定的解釋權歸生產運營中心和公司監察部。
5.2.本規定自20__年8月1日前實行。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八
根據對大量廠內機動車輛傷害事故分析,影響廠內安全運輸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幾個方面:
1、車輛的技術狀況不良:如制動失靈,轉向失靈等等。
2、駕駛員的安全技術素質。
3、廠區的作業環境。
為了保證運輸安全,必須做到:
1、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勞動部門的安全檢驗,并取得行駛許可證方能駕駛。
2、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后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行駛途中,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停車修復后方準繼續行駛。
3、車輛在使用過程中,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以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應制定出對車輛的定期檢查制度,及時發現車輛的故障,及時排除,以防止事故的發生。
5、駕駛員必須經勞動部門考核,并取得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取得駕駛證的駕駛員在實際工作中,還要不斷學習提高駕駛技能。
6、駕駛員應熟悉自己所學駕駛車輛的性能和技術狀況,并能及時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7、駕駛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患有駕駛禁忌癥的人員不得從事駕駛作業。
8、駕駛員應遵守廠運輸安全規則,不超速,不超載,不開帶病車。
9、不得駕駛無牌照車輛。
10、根據工藝流程,貨運量和貨物性質,選用適當的運輸方式。
11、合理地組織車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車輛和行人不致過于密集,道路過于擁擠易于發生事故。
12、廠內建筑物和綠化物嚴禁侵入道路的安全限界,并不得妨礙駕駛員的視線。
13、廠內的各種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交通。
14、在道路上應設立交通信號標志,在危險地點,要有限制行駛速度的標志和交通信號,駕駛員應遵守這些標志和信號。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九
1、2本制度適用廠區內叉車裝卸作業、安全檢查等安全管理。
2、4嚴禁酒后駕駛;一經發現立即辭退;
2、5嚴禁帶人行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活動;
2、6每天認真執行叉車“三檢”制,嚴禁帶故障行駛;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3、1檢查車輛。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
根據對大量廠內機動車輛傷害事故分析,影響廠內安全運輸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幾個方面:
1.車輛的技術狀況不良:如制動失靈,轉向失靈等等。
2.駕駛員的安全技術素質。
3.廠區的作業環境。
為了保證運輸安全,必須做到:
1.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勞動部門的安全檢驗,并取得行駛許可證方能駕駛。
2.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后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行駛途中,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停車修復后方準繼續行駛。
3.車輛在使用過程中,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以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應制定出對車輛的定期檢查制度,及時發現車輛的故障,及時排除,以防止事故的發生。
5.駕駛員必須經勞動部門考核,并取得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取得駕駛證的駕駛員在實際工作中,還要不斷學習提高駕駛技能。
6.駕駛員應熟悉自己所學駕駛車輛的性能和技術狀況,并能及時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7.駕駛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患有駕駛禁忌癥的人員不得從事駕駛作業。
8.駕駛員應遵守廠運輸安全規則,不超速,不超載,不開帶病車。
9.不得駕駛無牌照車輛。
10.根據工藝流程,貨運量和貨物性質,選用適當的運輸方式。
11.合理地組織車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車輛和行人不致過于密集,道路過于擁擠易于發生事故。
12.廠內建筑物和綠化物嚴禁侵入道路的安全限界,并不得妨礙駕駛員的視線。
13.廠內的各種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交通。
14.在道路上應設立交通信號標志,在危險地點,要有限制行駛速度的標志和交通信號,駕駛員應遵守這些標志和信號。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一
根據對大量廠內機動車輛傷害事故分析,影響廠內安全運輸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幾個方面:
1、車輛的技術狀況不良:如制動失靈,轉向失靈等等。
2、駕駛員的安全技術素質。
3、廠區的作業環境。
為了保證運輸安全,必須做到:
1、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勞動部門的安全檢驗,并取得行駛許可證方能駕駛。
2、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后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行駛途中,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停車修復后方準繼續行駛。
3、車輛在使用過程中,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以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應制定出對車輛的定期檢查制度,及時發現車輛的故障,及時排除,以防止事故的發生。
5、駕駛員必須經勞動部門考核,并取得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取得駕駛證的駕駛員在實際工作中,還要不斷學習提高駕駛技能。
6、駕駛員應熟悉自己所學駕駛車輛的性能和技術狀況,并能及時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7、駕駛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患有駕駛禁忌癥的人員不得從事駕駛作業。
8、駕駛員應遵守廠運輸安全規則,不超速,不超載,不開帶病車。
9、不得駕駛無牌照車輛。
10、根據工藝流程,貨運量和貨物性質,選用適當的運輸方式。
11、合理地組織車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車輛和行人不致過于密集,道路過于擁擠易于發生事故。
12、廠內建筑物和綠化物嚴禁侵入道路的安全限界,并不得妨礙駕駛員的視線。
13、廠內的各種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交通。
14、在道路上應設立交通信號標志,在危險地點,要有限制行駛速度的標志和交通信號,駕駛員應遵守這些標志和信號。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二
為了更安全、正確的使用柴油叉車,確保貨物的安全運輸,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范圍。
公司所有柴油叉車。
3.權責。
3.2審核主管:負責對駕駛員名勝叉車的安全性進行監督與指導。
3.3保養。
3.3.1叉車的一級保養及維修由叉車司機負責;。
3.3.2叉車的二級保養及維修由設備部或聯系廠家負責;。
4.定義:。
4.1一級保養:即日常保養。
4.2二級保養:由專業人員對使用到一定時限的叉車進行系統的保養;。
5.作業內容。
5.1使用前檢查。
5.1.1燃油、潤滑油、電解液水箱的儲量是否合乎要求,并保持清潔;。
5.1.3各系統的管路和接頭有無損壞或松動;。
5.1.4車輪有無異常;。
5.2裝貨。
5.2.2裝載。
5.2.2.2叉重心高的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升起。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5.2.2.4有準裝載超過允許載重的貨物,且所載貨物不能過高、過寬;(料件高度不行超過2.8米,寬度不行超于掛車的寬度)。
5.2.2.5每部叉車限掛6部(含)以下的掛車,每部掛車不得超過4噸;。
5.2.2.6叉車司機在裝載貨物后應立即將防護網拉起;避免行駛過程中貨物倒塌;。
5.3行駛。
5.3.1使門架處于垂直位置時將貨物升起;。
5.3.3靠右行駛,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貨車算起3公尺以上);。
5.3.4行至交叉路口或愛阻地段時,應減速鳴號,不允許超車;。
5.3.5運行中駕駛員的身體不得超出車外;。
5.3.7在機床、管道、爐子、設備旁邊行駛時,其距離不得少于0.5米;。
5.3.10非緊急情況下,嚴禁實然制動;中途停車時,應后傾收回門架;。
5.4卸貨。
5.4.1用手剎制動,緩慢停下并保持貨叉穩定;。
5.4.3門架少量前傾,把貨叉下降到最低時,抽出貨叉;。
5.4.4卸貨完畢后,停止發動機并使滑架下落,前傾使貨叉著地;。
5.5停止作業。
5.5.1平板拖斗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擺放整齊;。
5.5.2叉車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擺放整齊;。
5.5.4收好各自所配置的工具;。
5.6保養與維護。
5.6.2確保鏈條清潔;車輪螺母堅固好,車內無灰塵,空氣濾芯干凈;。
5.6.5隨車佩帶保養記錄卡,經發現未佩帶者每次罰款30元/次;。
5.6.8車輛如果是在非正常情況下損壞,一切后果由叉車司機承擔;。
5.6.9如不按正常操作規范操作者,一經發現將給予處罰,罰款50元/次;。
5.6.11叉車未保持清潔者,罰款30元/次;。
5.6.12叉車司機未將防護網拉起的給予罰款50元/次的處罰;。
5.7注意事項。
5.7.1對柴油叉車進行檢查/保養時應注意安全;。
5.7.3如需送設備部維修的須及時填寫《設備維修單》;。
5.7.4不得私自聯系廠商進行維修,否則,發生費用自行負責;。
5.8其他規定:。
5.8.2鑰匙管制:所有叉車司機下班前,應將所屬叉車鑰匙交于指定保管人,并在登記本上登記。
6.本制度自20xx年1月13日起實施。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三
本制度規定了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適用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叉車駕駛員對本管理制度的實施負責,生產部、安全管理部負責本管理制度實施的監督。
(一)資格要求。
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作業,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安全管理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或被其他部門、人員使用叉車。
(二)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駕駛規定。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鑰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領導委托專業人員進行維修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13、嚴禁超載、超速、超寬行駛。
(四)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四
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和反光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漏。
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拔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叉車需要依照“來左去右”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3、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時能行駛。
4、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貨物,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5、叉車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x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6、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x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7、在十字路口或其他看不見得地方,應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應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8、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9、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10、嚴禁超載超速行駛。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或兩板以上的貨物。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作業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系好安全帶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5、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6、卸下的貨物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方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五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我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三、職責。
1、負責倉庫短絨、蛋白、棉殼的裝卸作業,叉車的使用和保養。
2、負責公司叉車的修理和維護,有特殊情況的要向上級主管匯報。
四、要求。
(一)資格:
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公司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開車外出,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違者罰款,因此導致嚴重后果的由叉車司機承擔80%以上的責任。
(二)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反光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完全、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漏,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照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駕駛規定。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鑰匙,嚴禁使用其他鑰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再間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冬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車間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他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方可行駛。
5、叉車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擋滑行。
6、行駛時貨叉應距離地面20—30c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7、在廠區內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行車安全。
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擋才能離開叉車。
9、叉車出入門或裝卸貨物時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10、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旁,更不能用來運人。嚴禁超載行駛。
(四)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作業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貨物運輸前要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的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易滑動的鋼管等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5、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私立離開叉車。
6、無論有無貨物,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7、卸下的貨物要井然有序的存放在無礙通行的地方,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8、所有違反操作規定導致貨物或車輛、人員損害的由叉車司機承擔60%以上的責任。故意違反規定的將依情加大處罰力度。
(五)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六)保養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他故障要及時通知維修部門處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維修部門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每輛叉車司機每年應協助維修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5、駕駛員和叉車維修、保養人員應按照上述規定認真執行,確保生產過程中叉車的正常使用。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六
為了有效控制公司生產區域內的叉車作業活動,防止發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范圍內的叉車作業。
1、駕駛叉車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須通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嚴禁無證操作。
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打手機和講對講機。
3、嚴禁非叉車工擅自使用叉車。
4、開車前要認真檢查各部件是否安全、完好,液壓管路有無漏油、斷裂、門架升降是否靈敏,剎車、燈光、轉向是否可靠,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5、載物重量不能超出載荷和載荷中心距特性的規定,不允許裝載重量和重心不清楚的物件。
6、叉取、堆放貨物時,門架應處于垂直狀態,并使重量均衡地落在左右貨叉上。對于堆碼不整齊、頭重腳輕貨物不得使用叉車。在小坡上叉取、堆放貨物時,不應使叉車順坡投入或側向傾斜作業。
7、在門架處于最大傾斜位置叉取貨物時,后退要緩慢。升降機向前傾斜時,禁止提升貨物,升降機尚未完全向后傾斜的不準開車,提升貨物時必須剎車后進行。向高處叉取或堆放貨物要注意不要與天花板相碰,嚴禁急剎車或快速起步。
8、叉車在運行時,不準任何人上下車,貨叉上嚴禁站人。確實需要叉車輔助人員工作時,應配有專用的用于叉車的籃子,貨叉應叉入籃子下面專用的固定槽中。
9、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但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0、叉車嚴禁載人,禁止員工貪圖方便2人或多人共擠一部叉車。
11、叉車駕駛員必須佩戴安全帽作業,嚴禁吸煙操作叉車。
12、叉運危險品和易碎品,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謹慎駕駛。
13、在化工生產現場作業前,應巡視作業場所是否安全:作業中若遇跑料或危險氣體濃度較大時,應立即停止作業。
14、叉車操作人員應按叉車日常維護和檢查要求對叉車進行日常維護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