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規范組織內部行為而制定的一系列準則和規則。請大家關注以下規章制度范文的精彩內容,它們將為你解答許多困惑和問題。
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一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全部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別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準。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認真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準時向人事部反映。
3、員工不得代人或托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假如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遺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狀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并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員工外勤需仔細填寫外勤表,并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并保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每月最終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預備好放前臺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辦事。
(6)調休。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后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方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果分為四級:
優: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果打算員工的考勤嘉獎、懲罰。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準后擇時頒行。
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二
為完善考勤制度,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啟用指紋考勤機設備考勤,請各部門人員按要求正確使用指紋考勤機,確保考勤工作的`順利推行。為規范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公司考勤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都采集兩個個手指指紋。
新入職員在辦理報到手續時由人事部采集個人考勤所使用的指紋。
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手指上不要帶有臟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
刷指紋要盡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指紋考勤機對手指干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請將手指放嘴邊哈氣后重新識別
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事部反映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采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人事部。
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事部重新采集指紋。
人事部負責定期的數據采集、備份并統計工作
每天刷指紋簽到時間為(暫執行每天兩次指紋考勤):
上午上班刷指紋最遲時間為8:59;下午下班刷指紋時間為18:00后。職工外出辦理公務的,原則上應到公司簽到后再外出;無法先簽到的應事先向上級經理說明,過后由當事人憑上級經理簽字的補簽單到人事部存檔,作為出勤記錄。
上班時間任何職工不得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公司各部領導和人事部要加強對考勤工作的指導與監督,經常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處理。
保安和前臺負責當日考勤機的通電檢查工作。
因個人原因需請假的員工要提前填寫《請假條》,其呈批程序:員工請假須經部門領導、人事部、公司領導簽字批準,請假人員記為缺勤。
批準后的請假條需及時遞交人事部;無法提前遞交請假條的必須在到公司后本人填寫《請假條》并遞交,無《請假條》者視為無故缺勤。
因公務無法執行刷指紋考勤的人員,必須在到公司后本人填寫《補簽條》并遞交人事部,無《補簽條》者視為無故缺勤。
特殊時期因延時工作而無法簽到簽退的人員在此期間可以不參與考勤,但人員名單及不考勤的期限須由總經理批示后通知人事部。
遲到早退問題:上班后20分鐘內到崗視為遲到,下班前20分鐘內離崗視為早退。
因公務的情況下:遲到者需遞交《補簽條》,早退者需遞交《早退條》來證明情況。所有不遞交證明者視為無故缺勤。
非公務的情況下:上班后20分鐘以上到崗視為缺勤半天,需遞交《請假條》;下班前20分鐘以上離崗視為缺勤半天,需遞交《請假條》。所有不遞交證明者視為無故缺勤,并視為缺勤一天。
所有參與考勤的人員若當日出現漏刷一次或兩次,必須遞交經公司經理審核后的請假條、補簽條、早退條等文字證明,指紋機無當日考勤記錄且沒有文字證明的一律視為無故缺勤。
考勤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由簽到表進行考勤。
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三
第一條為加強全市機關單位考勤工作管理,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市黨政機關單位(含參公管理單位)。
第三條機關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班時間為國家統一規定的時間。星期六、星期日為休息日。國家法定節假日按有關規定執行,放假需調整工作時間的,按、市政府辦公室通知執行。
第四條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并采用指紋機進行打卡。領導干部要帶頭打卡,所有工作人員上下班均需由本人打卡。加班考勤也以打卡記錄為準。
第五條各地、各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監督考勤工作,定期張榜公布。集中辦公的機關單位,由、市政府安排有關單位抽調專人負責。
第六條工作人員每天須先到本單位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工作辦事。外出前,須向本科(股、室)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單位時間。無故沒有上下班打卡記錄的,每次記曠工半天。因公出差、開會、搶險救災及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單位打卡的,需向所在科(股、室)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報告,由考勤監督員登記。
第七條超過上班時間10分鐘報到打卡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早退處理,提前30分鐘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八條工作人員有事要請假。請假人請假時需書面向準假人申明理由、時間,待批準后方可離崗。事假1天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1天以上的由主要領導審批。無故不打卡、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病假應當提前由本人或家屬向分管領導請假,過后補交請假條,連續超過3天(含3天)須出具醫院的診斷書。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必須提前向準假領導申請續假,超假或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處理。
第九條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因私外出,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考勤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優評先、獎勵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對違反考勤工作紀律者,作如下處理:
(一)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或曠工達一天者,進行批評教育;遲到、早退累計達10次以上,或曠工達兩天以上,責令作出書面檢討。
(二)一年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30次,或事假累計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或累計曠工達10天以上15天以內,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遲到、早退累計超過60次,或事假累計超過30天的,或累計曠工達15天以上30天以內的,年度考核不能評為稱職。
(三)全年事假累計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扣發年終獎金30%。超過30天的,扣發全部年終獎金。全年病假累計超過40天扣發年終獎30%,超過60天以上(含60天)扣發全部年終獎,并按有關規定扣發相應工資。全年曠工累計達10天以上15天以內的`扣發年終獎30%,達15天以上30天以內扣發全部年終獎。
(四)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第十一條工作人員的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產假(看護假)、病假、喪假,按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每年出滿勤的人員,各地、各單位可結合實際,一次性給予不高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獎勵。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各單位結合實際執行,由紀檢監察、組織、人社部門監督落實。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為切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增強工作人員組織紀律觀念,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體干部職工均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二、考勤簽到時間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和監督實施。
三、原則上要求全體干部職工一律上班簽到后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因公或因私外出,應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但要明確外出時間;因公或因私外出完畢后,要及時參加考勤,未及時考勤視為缺勤。到外出差(辦私事)需延長出差時間不能及時辦理出差(請事假)手續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應在上班后一日內補辦,否則視同缺勤處理。經批準外出參加培訓或學習的,視同公務,履行報告手續。局領導班子成員外出辦事須通知辦公室方可。
四、請假和銷假手續辦理。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時間。請假1天以內者,由科室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內者,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局長審批;超過3天必須向局長請假。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向準假人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對不請假者,一律作曠工處理。請假條交辦公室匯總。
五、實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年休。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來抵沖。
六、工作人員考勤情況由局辦公室于次月前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為認可。
七、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作為日常績效考核及年終考核的的一項重要依據,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其中對于表現突出的人員要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對于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休假延續。
八、工作人員缺勤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缺勤超過30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
九、機關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寫簽到薄、請假條,不得弄虛作假。如有虛填瞞報現象,經查實后,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本制度從即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四
生產部:值班經理上班時間同前區上班時間,不值班經理同后區上班時間;下班時間按當日生產任務結束時間。
1、生產部、維修部人員一日打卡2次,打卡須在上班前和下班后,其他時間打卡視為遲到或早退。
2、后勤行政人員除基地部業務員一天打卡2次外,其他人員一天打卡4次,打卡須在上班前和下班后,其他時間打卡視為遲到或早退。
3、機房人員因輪班制度,一天打卡2次,打卡時間為交接班時間。
1、遲到30分鐘之內算遲到并罰款10元/次,30分鐘-1小時作缺勤半天處理。
2、早退30分鐘之內算早退并罰款10元/次,30分鐘-1小時作缺勤半天處理。
3、漏記打卡的需提交上級領導的簽字的`并罰款5元/次。
4、綜合部月底根據打卡情況出具罰款單交于財務,待xx發放時扣除罰款。
公司進行上、下班考勤,員工須守時、守信。因公事外出不能按時打卡者,須在兩天內填寫,并由上級領導簽字確認。因私事外出者必須填寫小時假單,不寫小時假單外出的如若出現問題,部門經理負相應責任。綜合部在月底根據請假條、及指紋考勤機記錄匯總員工當月出勤情況并作為考核依據。
本制度自20xx年8月16日起執行。
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五
3、計件員工依據生產需要按車間支配的上下班時間打卡,每一天將生產車間打卡刷卡記錄經車間主任確認簽名后報人力資源備案,以作工資的核算依據。
4、打卡機的監督管理:總裁辦人力資源與保安負責打卡機的監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考勤設備,凡有意破壞考勤設備,一經查實嚴厲處理,并處以二倍考勤機價格的賠償。
5、刷卡其它事項管理:
2)錄不到指紋、刷不到ic卡等特別狀況時,務必有部門主管領導審批過的相關手續交人力資源核查存檔,或主動到保安處登記進出廠時間。
3)因工作性質特別而無法依公司統一作息時間上下班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特別崗位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審核、報總裁批準后按"特別崗位作息時間"打卡。
4)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公司顧問、外聘項目組人員可不執行打卡考勤。
1、遲到:正常上班時間后進入公司作遲處處理,遲到一次扣發當月工資,30分鐘內扣10元、30分鐘至1小時內扣2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處理,遲到3次者以曠工半天、6次者以曠工1天處理,依次類推。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為早退,早退參照"遲到時間標準"雙倍懲罰;。
4、曠工:按曠工時間以日工資的'3倍比例扣罰,曠工3天以上的,為嚴峻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視為員工已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自行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5、對曠工或請假超期3日人員,各部門應在4個工作日內反饋至總裁辦、財務部凍結該員工的工資。員工私自連續離崗三天作連續曠工處理,部門應在第四天之內報總裁辦,逾期不報者,賜予部門考勤員50元/人處理,直接領導以及部門主管領導各100~200元懲罰。員工無故曠工連續3天以上或月累計五天以上者,均為嚴峻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也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6、對于員工離職,考勤員應將該員工的離職申請表及離職審批表在2天內交人力資源備案或存檔,否則,遲交一天考核考勤員10元/天,主管領導20元/天。
7、各部門未按時將手工考勤記錄上交人力資源審核的,罰職責人每遲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記錄不全或有誤者賜予職責人每個問題點5元罰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款100元。
8、人力資源未按考勤報表核算薪資的,罰職責人20元/次。
9、遺忘刷卡者由本人申請,主管領導簽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罰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經發覺,當事人雙方各扣罰200元/次。
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六
為加強公司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將從20xx年10月1日起嚴格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相關事項明確如下:
適用于湖北九州舜天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2.1市場部、財務部、綜合管理部標準考勤時間:9:00--17:00
2.2其他部門按排班時間執行,以保障業務正常運作;
2.3考勤以考勤機記錄為準.每一天空上下班至少二次指紋打卡,作為日常考勤的依據。
3.1任何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均處罰200元/次;
3.3綜合管理部每月不定期檢查打卡及其它考勤狀況,各部門應予以配合。凡出現推諉、臨時變造考勤的狀況,部門負責人承擔管理職責,罰款200元/次。
4.1員工忘記打卡時,應在當日填寫《考勤異動表》(附后)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部門負責人每月3日前將上月《考勤異動表》交綜合管理部存檔備查。
4.2考勤記錄采用手工和打卡相結合的形式。手工考勤和打卡考勤不一致的,以部門負責人審核的《考勤異動表》為準。各部門、分公司每月3日前將上月《考勤登記表》交到綜合管理部存檔備查。
4.3公司鼓勵舉報代打卡及其他變造、偽造考勤的行為。一經查實,被舉報人處罰200元/次,當天考勤記為曠工;被舉報人為部門負責人的,處罰400元/次;對舉報人予以100-200不等的獎勵,并替舉報人保密。
4.4新入職未錄入指紋人員,由各部門填寫《考勤登記表》及《考勤異動表》,至指紋錄入成功為止。
4.5請尚未錄入指紋的人員于20xx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前往綜合管理部辦理手續,逾期不錄指紋的以曠工論處。
5、以上規定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
附件二:《考勤登記表》
附件三:《考勤異動表》
湖北九州舜天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
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七
一、自行打卡記錄上下班時間,包括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時間。
三、上班時間超過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天數和事由,科員和副部長要有部長的簽名同意;正部長需經廠級主管領導副廠長簽名同意;副廠長需經廠長批準,每底由辦公室呈廠長簽認。黨政主要領導執行紡織集團公司《關于領導干部外出請假的有關規定》。
四、若廠級領導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辦公室考勤員請假備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員提交考勤表若與辦公室收取的《個人電腦打卡鐘專用表》出現不相符狀況時,則按照《考勤制度》處理。
六、凡發現代人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
七、對忘記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員,每次扣罰50元。
八、各部考勤員每月底要認真核對本部門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與打卡牌的狀況,發現違反廠有關考勤機使用規定以及廠的考勤制度應如實記錄在《考勤表》上,并經部長、主管廠級領導簽名,才能交至辦公室。如有意或無意將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門《考勤表》上記錄的違紀狀況,由辦公室或其它部門發現的每次則以雙倍扣罰當事人。
九、打卡機真實記錄員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時間,上至廠長、下至一般人員上、下班要打卡,回廠后外出(無論因公因私,也無論時間長短)也要打卡,否同,輕者作忘記打卡處理(本部門自報每次扣50元,抽查發現每次扣100元),重者視為早退或離崗。
十、各級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遵守以上規定,各部領導有職責指導考勤員執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員徇私失責,則酌情另行處理。
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八
1、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干凈。
手指上不要帶有臟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
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或者用備用指紋刷。
3、刷指紋要盡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5、指紋考勤機對手指干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自己要提前處理后再試(可用口呵溫、潤)手不可有水。
6、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力資源部反應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7、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采集指紋的同事可到人力資源部審核領取個人密碼,每天實行密碼考勤,直到指紋可用時終止。
8、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力資源部重新采集指紋。
二、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刷指紋時間為(暫執行每天兩次指紋考勤):
a每日早上上班前 b 下午下班后
2、指紋機全天候固定位置開機,只要為上班前首次進入崗位,無論是否公私事遲到都必須刷指紋。公事刷后寫出書面詳細證明經上級主管審核確認后交人力資源部存擋。
3、漏刷考勤人員寫出詳細證明經上級主管簽字確認后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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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九
制度條款:
第一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干部都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第三條遲到、早退、曠職(工)按下列辦法處理: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3.曠職(工)的予以扣發三日薪資的處罰;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的,均以自動離職論處。
第四條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2.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外出或辦理私事,如有違者,按遲到論處;
3.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
6.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8.漏打卡的,按第四條第6款執行。漏打補簽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超過一次按上班遲到15分鐘內論處;漏打未簽的,每次按上班遲到30分鐘內論處,并取消當月全勤獎。
9.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須持有效請假單或放行條和工卡,送至行政人事部,簽卡并做好相關登記后方可離開,否則,保安或行政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如有違者,按早退或曠職(工)論處。
10.銷售營業等人員因公外出較長時期的,應向其負責人報備,月底由所屬部門負責人在工卡上簽證后,交送行政人事部。
第五條本制度條款如有與日前制度相抵觸的,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六條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督落實執行。
第七條行政人事部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八條本制度經廠長審核,呈總經理核準后生效,修訂時亦同。
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
為加強公司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將從2014年10月1日起嚴格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相關事項明確如下:
適用于湖北九州舜天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2.1市場部、財務部、綜合管理部標準考勤時間:9:00--17:00。
2.2其他部門按排班時間執行,以保障業務正常運作;。
2.3考勤以考勤機記錄為準.每一天空上下班至少二次指紋打卡,作為日常考勤的依據。
3.1任何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均處罰200元/次;。
3.3綜合管理部每月不定期檢查打卡及其它考勤狀況,各部門應予以配合。凡出現推諉、臨時變造考勤的狀況,部門負責人承擔管理職責,罰款200元/次。
4.1員工忘記打卡時,應在當日填寫《考勤異動表》(附后)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部門負責人每月3日前將上月《考勤異動表》交綜合管理部存檔備查。
4.2考勤記錄采用手工和打卡相結合的形式。手工考勤和打卡考勤不一致的,以部門負責人審核的《考勤異動表》為準。各部門、分公司每月3日前將上月《考勤登記表》交到綜合管理部存檔備查。
4.3公司鼓勵舉報代打卡及其他變造、偽造考勤的行為。一經查實,被舉報人處罰200元/次,當天考勤記為曠工;被舉報人為部門負責人的,處罰400元/次;對舉報人予以100-200不等的獎勵,并替舉報人保密。
4.4新入職未錄入指紋人員,由各部門填寫《考勤登記表》及《考勤異動表》,至指紋錄入成功為止。
4.5請尚未錄入指紋的人員于2014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前往綜合管理部辦理手續,逾期不錄指紋的以曠工論處。
5、以上規定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
附件二:《考勤登記表》。
附件三:《考勤異動表》。
湖北九州舜天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
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一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定:
(1)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間不得超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罰款20元。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實者可準予補辦請假。)(2)員工未到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扣除當天工資。
(3)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簽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狀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準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狀況說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后,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酒店貫徹執行,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主管違規缺勤,隱瞞員工缺勤狀況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保安人員認真執行并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對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100元罰款并停崗處理。
(8)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9)本規定自20_年3月起施行。
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二
2、本企業全體員工每周工作時間一律以四十二為標準。
3、員工上班時間為9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30。
下午下班時間為17:30。
4、上班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0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5、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
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6、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
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7、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停電的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
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8、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經理助理,
月累計休假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二、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
1、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
2、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
3、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每月初1-3日公布上月考勤異常匯總記錄。各職員核對簽字確認,交。
財務室核算工資,離職并且未辦理離職手續者,停止該員工資發放。
三、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
罰款20元。
四、請假制度。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
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5日內扣。
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5天按日扣薪。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員工臨時有事請假每月。
只能接受3次申請,3次以外由總經理批準否則作曠工處理;臨時事假90分鐘。
(不含90分鐘)以內不扣工資,90分鐘(含90分鐘)以上罰30元。
第一文庫網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4、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為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助理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
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
2、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
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
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3、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
續的視為曠工。
六、辭工。
1、在職人員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辭職報告并說明辭職理由,部門負責人將辭職報告交財務審核工資,部門經理盡力挽留,挽留無效的批準辦理離職手續,工資次月5日發放。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
2、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八、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九、考勤記錄:上班前/后簽名方能計算工時(如特殊情況未能正常簽名,經部門負責人助理確認跟進考勤記錄,在次月一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考勤資料,交財務作為核發工資和扣罰款的依據)。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三
為了使員工明確工作和休息時間,嚴厲紀律,保證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員工。
第2章員工作息時間。
第3條公司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若有特別狀況,可另行支配作息時間。
第4條上班時間為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
第3章員工考勤規定。
第5條打卡地點:公司行政部。
第6條打卡時間:8:30至9:00及17:00至18:00,每天打卡兩次。
第7條員工上下班必需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緣由(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8條全部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覺,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扣元。
第9條公司每天支配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監督人員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行政部,行政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10條如考勤卡損毀或丟失,須準時向公司辦公室備案。
第11條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的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第12條各部門(或實體)于每月是日前依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狀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狀況進行照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第13條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狀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四
為了規范公司的考勤卡管理,保障公司和員工的利益,特制定此規定。
適用于公司所有需要打卡的人員。
1、管理職責:
(一)傳達室門衛對打卡機及員工打卡工作負主要管理責任。
(二)辦公室主要負責考勤卡辦理、登記、退卡及注銷等工作。
2、考勤卡的辦理:
(一)發卡:新員工入廠后,由部門內勤負責通知新員工到辦公室經辦人處辦理考勤卡。
(二)補卡:考勤卡在個人使用過程中出現損壞或遺失等情況時,應立即向辦公室經辦人員說明情況,并辦理補卡手續。
辦理補卡手續:
在出納處繳納工本費10元,憑繳費單到辦公室經辦人處以舊換新,補發新卡;特殊情況下丟卡者將現金交至辦公室經辦人直接辦理;由其負責待出納回公司后轉交現金。
(三)退卡:員工離職時,將考勤卡退還辦公室經辦人,并由辦公室經辦人確認考勤卡已歸還,如離職時考勤卡遺失的,公司將收取10元工本費。
(四)銷卡:凡出現考勤卡損壞、遺失、退卡的,辦公室經辦人應當天在考勤系統里辦理銷卡手續。
1、公司員工沒有在規定上班時間打卡的,當日工資不予計酬;。
2、公司員工應嚴格遵守上、班工作時間,不允許遲到、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0-20分鐘內扣10元;20-30分鐘內扣15元;30分鐘后視為當日曠工。
3、門衛應監督員工出、入廠時打卡;嚴禁代打卡。一經發現,打卡者和被打卡者均給予扣100元/次,當班門衛100元/次;如發現第二次的,無條件辭退。
4、新員工入廠后因未及時辦卡造成當日工資無法計酬的,由具體經辦人承擔其工資;員工忘打卡的,憑《簽卡單》計酬,每次-5元;如無《簽卡單》,當日工資不予計酬。
5、員工考勤卡出現損壞、遺失,丟卡者未及時通知辦公室經辦人注銷卡號,造成丟卡者當日上班未打卡,由丟卡者承擔責任;辦公室經辦人未及時注銷卡號,造成丟卡者無法打卡而無法計算當日工資的`,由辦公室經辦人承擔其當日工資,月底工資中匯總。
5、凡是遇到有遺失、損壞的考勤卡,或員工離職后交回的考勤卡,辦公室經辦人應在7天內辦理銷卡,如未按規定執行,將在其當月工資中扣5元/次。
本規定從20xx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公司將不斷修改完善。
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五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中午休息一小時。
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2.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出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病假。
1.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1.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在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鑒定,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事假。
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2.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2.4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
2.5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3、婚假。
3.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3.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5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4、喪假。
4.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4.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4.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5、產假與哺乳假。
5.1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5.2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5.3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5.4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5.5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5.6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5.7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行政部備案。
6、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7、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7.2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7.3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批準)。
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單》。
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4、所有員工請假必須報行政部并由總經理審批簽字。如因總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總經理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行政部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對病假、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6、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行政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每增加1分鐘扣1元錢,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
2、曠工扣款規定:
2.1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2.2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2.3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六
規范考勤管理流程,加強考勤監督管理,為員工考勤統計及薪資計算提供客觀依據。
4、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出外勤:在外辦事;。
(5)調休。
1、上班時間分為冬季和夏季,工作時間包含正常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
3、加班時間:加班時間由各部門主管根據工作任務安排,自行安排加班時間;生產部門安排夜班的,必須安排相關人員負責夜班考勤及安全工作。
2、員工出差或請/休假的,必須填寫《出差/請假申請表》,1天以內部門主管審批,1天以上生產總監或者總經理審批,未經審批的視作曠工處理,請假時間以打卡記錄為準。
3、嚴禁遲到、早退與曠工,工作時間內嚴禁擅自離崗或竄崗。員工上班打卡后必須立即進入工作區域,不得做如返回宿舍、去外面吃早餐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罰款10元/次。
4、計件員工上、下班時間和計時、月薪人員規定相同;但計件人員在生產任務完成的情況下經車間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但必須打卡。
5、計時、月薪人員每次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在10分鐘及以內的(含10分鐘),扣減工資10元/次;每次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超過10分鐘以上的,60分鐘以下的(含60分鐘),扣減工資25元/次;每次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達到或超過60分鐘的按曠工0.5天處理,按“第7條”規定進行處罰,已作曠工處理的,不再按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處理。
6、員工當月遲到與早退累計3次及以上者,除相應的處罰外給予警告并處罰25元/月;屬惡意行為的,視為嚴重違規,加倍處罰。
7、工作時間內,無請假、無出差單沒有有效的刷卡記錄或實際未出勤即為曠工。曠工以1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計為1小時。曠工者按曠工的小時數的3倍扣罰工資;單次連續曠工達3天、月累計曠工達50小時或5次、年累計曠工達80小時或8次的,均作自動離職處理。
9、所有員工個人原因漏打卡申請簽卡超過3次(不含3次)以上的次數,每次扣減工資10元/次;簽卡必須在當日補簽,逾期辦理漏打卡簽卡手續的,扣減工資10元/次;無出勤卻申請補卡的,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七
一、各班出勤總分為10分,全部沒有遲到、早退或曠課現象得10分,若該班遲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曠課一人扣2分。
二、不論遲到、早退、曠課一律按紀檢人員檢查時為準。
三、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堅持學習,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擅自離校,否則,按自動曠課論。學生每學期累計曠課72學時,學校以學生自動退學論。
四、學生請假在紀檢人員檢查時,必須出示假條,兩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經班主任同意,由校長批準方可有效。五、班級應建立相應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長負責掌握考勤。
六、紀檢人員由值周教師、值周學生干部、值周學生擔任,并由值周教師填寫學生出勤公布欄。
七、值周領導和團隊負責人無定期抽查。
機關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八
一、凡外出辦理各種業務的公司員工,須先到公司指紋打卡后,可視為上班;上班期間外出辦理各種業務時,需首先請示部門經理同意,并報行政辦(趙小利處)備案;特殊狀況不能打卡者,須經部門經理書面簽字批準并于當日報行政辦(閆柯宇處)備案,業務完畢后的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批準手續,視為有效上班。
二、凡公司員工漏打上下班卡的,除在次日內出具書面有效說明并經部門經理簽字審批的外,一律以遲到、早退論處;按月度統計時,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至1小時以內按曠工1小時論;遲到、早退超過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日論。
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中對遲到、早退、曠工的'處罰規定。每月度考勤統計時,累計遲到、早退超過兩次以上者,從第三次算起:員工扣罰30元/次、中層管理人員扣罰50元/次、高層管理人員扣罰80元/次;每月度考勤統計時,曠工一天者,扣罰當月2倍日均上班工資;曠工兩天扣發當月3倍日均上班工資;曠工三天,扣罰一個月出勤工資;曠工時間不足一天的按小時計算,扣罰金額為當月日均上班工資除以8小時乘以2倍曠工時間。
四、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
1、外出辦公不按上述規定報備的、簽字批準手續不全或不辦理批準手續的,一律視為曠工論處,按照集團公司考勤制度進行處罰,并在當月工資中體現(扣發金額按次累加)。
2、若以外出辦理公司業務為名,從事與公司業務無關的其他事務活動等,一經查實,一律以曠工論處,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本通知從20xx年元月一日起執行,相關條款行政部不再另行通知,請各部門認真學習通知精神,并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