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是指管理和運作一個企業或組織的活動,是為了實現預期目標而進行的一系列決策和行動。接下來,我們將為大家介紹幾篇經營心得體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一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商鋪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2.1商鋪名稱:
2.2商鋪地理位置:
2.3商鋪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4.1委托期間,乙方應使用甲方最終確認的《商鋪租賃合同》以甲方名義與小商戶簽訂租賃合同。
4.2委托期間,乙方負責小商戶的招商、續租、管理等事宜,并協調處理各方之間的關系。
4.3委托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鋪的整體市場形象。
4.4委托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等由乙方收取,甲方無權干涉。
1、委托管理期間,乙方負責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及外立面經行整體裝修,并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層范圍內的商鋪進行整體運營,同時乙方承擔委托期間內的管理費、水電及其他的運營費。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24%的裝修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委托管理期間,乙方每年以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8%作為裝修折舊費返還給甲方。
6.1委托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甲方因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6.2委托管理期間,出租方如需轉讓或變更該商鋪所有權的,應提前30日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時向受讓人披露本合同內容,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約定義務。
6.3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或撤銷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于乙方如約使用該商鋪的行為,或干涉乙方就該商鋪獲得的使用權的處分的,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對該商鋪的裝修費用、宣傳推廣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和承擔相關責任。
6.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該商鋪經營所需的租賃、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電信等事務、手續和申辦有關證照,辦理上述手續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5、甲方同意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屋面、樓頂、外墻的使用權歸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棄。
7.1為提高該商鋪商業價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對該商鋪及該商鋪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進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整體規劃、招商、整合運營。
7.2乙方有權通過關、停、并、分立、裝修、與第三方聯營、合作、合伙、承包、轉租、分租、出租柜枱等形式對該商鋪進行經營,由此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7.3乙方根據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無須經過甲方同意,可以對商鋪進行整體規劃、裝修,乙方有權對該商鋪的結構進行調整,出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7.4為優化整體運營,甲方有權對其管理范圍內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進行合理使用。
7.5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商鋪定位、業種業態劃分、商品大類結構、布局規劃、招商組貨、商業培訓、機構設置、開業籌備策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6乙方負責審核招商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托書(適用于批發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7.7乙方有權收取租金、廣告費、促銷費及其它來源于該商鋪的合法、附屬收益。
7.8乙方協調解決小商戶、消費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間的沖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9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10在委托管理期限內,有關商鋪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車位使用費等由乙方向物業公司繳納。
7.11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所有協議都應交一份給甲方保留備查。
7.12乙方有義務要求、監督小商戶進行合法經營。
7.13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負有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按約定的裝修標準進行整體裝修的責任,租賃期限屆滿后,如雙方決定不再續約,乙方應在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約定的裝修標準(裝修標準如下約定),將該商鋪交付甲方使用。該商鋪交還甲方后,雙方就本協議形成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裝修標準如下:
商鋪裝修標準:
商鋪地面:
供電:
間隔:
門面:
公用設備、設施及公共區域。
地面:
供電供水:。
照明:
消防設備:
通風設備:
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上述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處理:
1、乙方以裝飾、設備差價為標準,雙倍賠償;。
2、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9.1因該商鋪的租賃所產生的有關稅費承擔,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由承租方承擔。
9.2雙方均有義務配合與協助該商鋪實際經營者辦理相關經營所涉及的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務、手續和證照申辦。
9.3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該商鋪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4乙方以本協議甲方所填寫的題述通訊地址發出的書面文件,在發出之日起第3日即視為合法有效送達。
9.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9.6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本協議壹式肆份,經雙方共同簽署后即時生效,出租方執壹份,承租方執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文檔為doc格式。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二
4.1委托期間,乙方應使用甲方最終確認的《商鋪租賃合同》以甲方名義與小商戶簽訂租賃合同。
4.2委托期間,乙方負責小商戶的招商、續租、管理等事宜,并協調處理各方之間的關系。
4.3委托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鋪的整體市場形象。
4.4委托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等由乙方收取,甲方無權干涉。
1、委托管理期間,乙方負責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及外立面經行整體裝修,并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層范圍內的商鋪進行整體運營,同時乙方承擔委托期間內的管理費、水電及其他的運營費。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24%的裝修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委托管理期間,乙方每年以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8%作為裝修折舊費返還給甲方。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6.1委托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甲方因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6.2委托管理期間,出租方如需轉讓或變更該商鋪所有權的,應提前30日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時向受讓人披露本合同內容,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約定義務。
6.3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或撤銷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于乙方如約使用該商鋪的行為,或干涉乙方就該商鋪獲得的使用權的處分的,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對該商鋪的裝修費用、宣傳推廣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和承擔相關責任。
6.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該商鋪經營所需的租賃、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電信等事務、手續和申辦有關證照,辦理上述手續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5、甲方同意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屋面、樓頂、外墻的使用權歸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棄。
第七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7.1為提高該商鋪商業價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對該商鋪及該商鋪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進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整體規劃、招商、整合運營。
7.2乙方有權通過關、停、并、分立、裝修、與第三方聯營、合作、合伙、承包、轉租、分租、出租柜枱等形式對該商鋪進行經營,由此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7.3乙方根據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無須經過甲方同意,可以對商鋪進行整體規劃、裝修,乙方有權對該商鋪的結構進行調整,出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7.4為優化整體運營,甲方有權對其管理范圍內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進行合理使用。
7.5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商鋪定位、業種業態劃分、商品大類結構、布局規劃、招商組貨、商業培訓、機構設置、開業籌備策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6乙方負責審核招商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托書(適用于批發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7.7乙方有權收取租金、廣告費、促銷費及其它來源于該商鋪的合法、附屬收益。
7.8乙方協調解決小商戶、消費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間的沖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9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10在委托管理期限內,有關商鋪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車位使用費等由乙方向物業公司繳納。
7.11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所有協議都應交一份給甲方保留備查。
7.12乙方有義務要求、監督小商戶進行合法經營。
7.13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甲方負有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按約定的裝修標準進行整體裝修的責任,租賃期限屆滿后,如雙方決定不再續約,乙方應在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約定的裝修標準(裝修標準如下約定),將該商鋪交付甲方使用。該商鋪交還甲方后,雙方就本協議形成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裝修標準如下:
商鋪裝修標準:
商鋪地面:
供電:
間隔:
門面:
公用設備、設施及公共區域。
地面:
供電供水:。
照明:
消防設備:
通風設備:
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上述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處理:
1、乙方以裝飾、設備差價為標準,雙倍賠償;。
2、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其他。
9.1、因該商鋪的租賃所產生的有關稅費承擔,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由承租方承擔。
9.2、雙方均有義務配合與協助該商鋪實際經營者辦理相關經營所涉及的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務、手續和證照申辦。
9.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該商鋪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4、乙方以本協議甲方所填寫的題述通訊地址發出的書面文件,在發出之日起第3日即視為合法有效送達。
9.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9.6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本協議壹式肆份,經雙方共同簽署后即時生效,出租方執壹份,承租方執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三
1、在托管期限內甲方不承擔開發商交房標準以外的裝修費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間的任何行政事業費。
2、不承擔該商鋪托管期限內的物業管理費、經營管理費及水、電、暖氣費;。
3、在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需提前十天書面告知乙方,并將本協議的甲方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需與乙方重新簽定委托經營管理合同。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方的,則應要求第三方承諾不得行使抵押權及不影響本協議的繼續履行。
4、為方便招商工作的進行及保持項目管理的穩定性,最大程度保護甲方的經營權收益,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不解除本協議、不自行出租該商鋪、不自行經營、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經營該商鋪、不侵害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權益。
5、為保證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和全部業戶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諾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無權自行或委托他人與該商鋪承租人聯絡、收取租金或其他費用。
6、若甲方沒有按照其與開發商的約定及時辦理完該商鋪的經營權轉讓手續,則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報收益。因此影響該商鋪出租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7、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商鋪屋租賃事宜,及時出具相關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賃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報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以乙方的名義自主招商,對外簽署該商鋪租賃協議及與該商鋪出租有關的所有文件。
2、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有權決定該商鋪的出租價格、年限及所有租賃條件及租賃協議的條款。
3、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約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4、全權辦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該商鋪、催討租金等事宜,并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鋪、催討有關費用。
5、在托管期內,該商鋪前三年回報租金從甲方購房款中扣除,乙方從第四年起,每年結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轉付已收到的當年回報租金。
6、辦理與商鋪租賃有關的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代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九、違約責任:
1、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3、4、5項的約定,在乙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書15天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約定的年租金5倍的違約金,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同時本托管協議和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此外,乙方有權追究因甲方違約行為影響項目統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由于甲方違約行為造成該商鋪承租人的損失以及甲方租金回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賠償因其違約行為造成其他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一、終止條款:
自托管期限屆滿,本合同約定的各方相應之義務自行終止。
十二、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期間若發生爭執,可協商解決。如三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和租賃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并與該商鋪之《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生效。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簽章)。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范圍:____樓以下(含____樓)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間客房,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開業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________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鑒于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________酒店____樓約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____樓全部約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后________天內辦理完畢;并不受本條第________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層約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于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報額,并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四
委托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商鋪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2.1商鋪名稱:
2.2商鋪地理位置:
2.3商鋪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3.1委托經營管理的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委托權限。
4.1委托期間,乙方應使用甲方最終確認的《商鋪租賃合同》以甲方名義與小商戶簽訂租賃合同。
4.2委托期間,乙方負責小商戶的招商、續租、管理等事宜,并協調處理各方之間的關系。
4.3委托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鋪的整體市場形象。
4.4委托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等由乙方收取,甲方無權干涉。
1、委托管理期間,乙方負責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及外立面經行整體裝修,并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層范圍內的商鋪進行整體運營,同時乙方承擔委托期間內的管理費、水電及其他的運營費。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24%的裝修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委托管理期間,乙方每年以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8%作為裝修折舊費返還給甲方。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6.1委托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甲方因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6.2委托管理期間,出租方如需轉讓或變更該商鋪所有權的,應提前30日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時向受讓人披露本合同內容,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約定義務。
6.3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或撤銷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于乙方如約使用該商鋪的行為,或干涉乙方就該商鋪獲得的使用權的處分的,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對該商鋪的裝修費用、宣傳推廣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和承擔相關責任。
6.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該商鋪經營所需的租賃、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電信等事務、手續和申辦有關證照,辦理上述手續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5、甲方同意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屋面、樓頂、外墻的使用權歸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棄。
第七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7.1為提高該商鋪商業價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對該商鋪及該商鋪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進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整體規劃、招商、整合運營。
7.2乙方有權通過關、停、并、分立、裝修、與第三方聯營、合作、合伙、承包、轉租、分租、出租柜枱等形式對該商鋪進行經營,由此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7.3乙方根據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無須經過甲方同意,可以對商鋪進行整體規劃、裝修,乙方有權對該商鋪的結構進行調整,出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7.4為優化整體運營,甲方有權對其管理范圍內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進行合理使用。
7.5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商鋪定位、業種業態劃分、商品大類結構、布局規劃、招商組貨、商業培訓、機構設置、開業籌備策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6乙方負責審核招商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托書(適用于批發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7.7乙方有權收取租金、廣告費、促銷費及其它來源于該商鋪的合法、附屬收益。
7.8乙方協調解決小商戶、消費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間的沖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9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10在委托管理期限內,有關商鋪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車位使用費等由乙方向物業公司繳納。
7.11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所有協議都應交一份給甲方保留備查。
7.12乙方有義務要求、監督小商戶進行合法經營。
7.13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甲方負有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按約定的裝修標準進行整體裝修的責任,租賃期限屆滿后,如雙方決定不再續約,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按本合同約定的裝修標準(裝修標準如下約定),將該商鋪交付甲方使用。該商鋪交還甲方后,雙方就本協議形成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裝修標準如下:
商鋪裝修標準:
商鋪地面:
供電:
間隔:
門面:
公用設備、設施及公共區域。
地面:
供電供水:。
照明:
消防設備:
通風設備:
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上述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處理:
1、乙方以裝飾、設備差價為標準,雙倍賠償;。
2、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其他。
9.1、因該商鋪的租賃所產生的有關稅費承擔,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由承租方承擔。
9.2、雙方均有義務配合與協助該商鋪實際經營者辦理相關經營所涉及的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務、手續和證照申辦。
9.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該商鋪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4、乙方以本協議甲方所填寫的題述通訊地址發出的書面文件,在發出之日起第3日即視為合法有效送達。
9.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9.6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本協議壹式肆份,經雙方共同簽署后即時生效,出租方執壹份,承租方執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主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一至六層范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為商鋪。
第二條、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全體業主的委托對實施統一經營管理。
乙方是樓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的業主,該商鋪的建筑面積是平方米。購買該商鋪總價款為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以實際面積結算金額為準)。
第三條、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____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出書面業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____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商場經營。
第四條、乙方購得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托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戶發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系,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轉讓,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后才能轉給第三方,在乙方將商鋪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必須事先約定商鋪買受人無條、件承接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約定,且轉賣合同金額不得高于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總價款。甲方不對乙方超過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的部分承擔按如下第七條、約定商鋪收益回報。
第七條、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為稅前收益。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________年及第________年以后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在每月的_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銀行帳戶(開戶名: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用以支付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的相關稅費(不含個人所得稅)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內如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商場管理。
第九條、委托期限內根據商城的統一規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托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發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托期限結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繼續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委托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于為有利于統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布局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負責辦理工商、稅務、商品檢驗、衛生檢疫等事宜。
第十三條、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
第七條、規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先購買權并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才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第六條、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為止。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通知。
第二十條、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注冊地址送達后,即應當視為傳達。
第八章、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方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文件、補充約定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合同號為)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六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商鋪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七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預定(或購買)的位于“xxxxxxx座號商鋪(以下簡稱托管商鋪),預售建筑面積平方米,今后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將該商鋪在一定的期限內委托乙方經營管理,乙方擁有該商鋪的經營權限為統一規劃、統一招商、統一定價、以乙方名義統一出租、統一管理,形成交易市場。
二、委托期限:市場正式開業之日起貳拾周年。乙方承諾于元月1日前正式開業,屆時若未能正式開業,則委托期從該日期起計。
三、收益方式:
(一)委托期內第一至第三年,在此期限內市場處于培育期,甲方同意將商鋪免費交于乙方管理,商鋪經營收入歸乙方所有,以利于市場招商,促進繁榮。
(二)委托期內第四至第十年,雙方約定,乙方每年固定投資按元支付租金給甲方。乙方實際出租收入低于以上標準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實際出租收入超過以上標準的,超出部分作為委托傭金歸乙方所有。
(三)委托期內第十一至二十年,乙方根據實際租賃收入與甲方結算傭金。商鋪實際租賃收入的90%歸甲方所有,其余10%則作為委托傭金歸乙方所有。
(四)本條第(二)所述租金均以預售建筑面積為標準,若竣工實際測量建筑面積與預售建筑面積有差異的,實際支付時以實際測量建筑面積為準,租金按比例進行調整。
(五)因租賃而產生的各種稅費,乙方有權從甲方收益中代扣代繳。
四、委托期限內,物業管理費和廣告費等各項費用由乙方直接向使用方收取。
五、支付方式:從第四年起,租金半年一付,在每半年度的第一個月內憑發票支付。
六、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對托管商鋪擁有同等條件下接受托管經營管理的優先權,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一見的,重新簽訂委托合同。甲方若自行經營(不得經營與市場區域規劃相違背的產品),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重新訂立合同。
七、雙方權利義務。
4.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在合同期限內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的義務;。
3.根據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商鋪出租價格的權利;。
4.根據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區域布局產品調整的權利;5.按期足量支付租金的義務;6.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義務;7.保證合同期滿時,托管商鋪符合政策使用后的狀態的義務。
八、合同期內,如甲方將托管商鋪轉讓、抵押,應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交書面通知,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受讓權。甲方在委托期內將商鋪轉讓、抵押或因其他原因產生商鋪所有權變更給其他方的,必須保證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協議,如果由于托管商鋪的所有權變更影響乙方的權利,視為甲方違約,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條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終止、解除條件: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我國法律、法規、政策、強制性法律文書或政府規劃改變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經營的。
(二)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與托管商鋪開發商之間最終沒有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終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實上沒有或無法取得本合同約定的托管商鋪的所有權。
十、違約責任:
本合同為不可撤銷的委托合同。甲乙雙方均無權中途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未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違約方須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違約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的第三條第二款約定的年租金額乘以根據本合同委托期限之約定未履行的期限,未滿一年的部分按比例計算。
十一、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協商不成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證件號:乙方(簽章):代表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地址: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八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賣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管理賣場情況
1、甲方委托給乙方的賣場座落于xx市xx路xx號
2、 甲方作為該賣場的房地產權利與乙方建立委托經營關系。
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賣場 (已/未)設定抵押。
二、委托經營用途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賣場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委托乙方全權處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賣場招商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該賣場委托期自xx年 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2、委托期滿,甲方需繼續委托乙方管理該賣場的,則應于委托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
四、回報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賣場凈/毛利潤的 %作為其經營管理費用。
2、支付時間:
五、具體委托經營的事項及權益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xxx賣場交由乙方全權運營,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用具等。
(另附清單)
3、甲方有權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場所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由乙方違法違規或其他行為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由市政施工,供電線路故障,自然災害等特殊無法預見的情況例外)。
(2)乙方權利義務
1、xxxx賣場由乙方統一規劃經營。
各類推廣費用由乙方支付。
2、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規章以及在營業執照登記范圍內由乙方自行確定、調整賣場的經營范圍及經營模式。
3、在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廠家、商家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需要對賣場進行重新分割、布局及調整裝修格局。
4、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
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5、負責經營過程中賣場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賣場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
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6、認真做好營業場所安全、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7、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8、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9、乙方以其名義與人員建立勞動關系承擔所聘用人員的薪酬、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10、乙方經營過程中產生稅款稅務均由乙方承擔辦理。
(ps:營業執照不變更的話稅務局依然找最初登記的人的,不管你發包給誰)
六、轉租、轉讓和交換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
七、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非因甲、乙雙方原因致使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2、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
八、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按時支付回報金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應付回報金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
2、乙方逾期滿30天以上不付回報金,視同乙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除按前付款內容向乙方追索逾期利息、違約金外并按下款處理。
3、甲、乙雙方如在委托期間內,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轉讓賣場,受讓方提前終止本委托過程,均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未履行的委托時間的回報金額的`三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由于賣場設定抵押或其他原因,若被處分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回報率的三倍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條款
1、委托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議經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 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委托經營期間賣場經營的盈虧與甲方無關。
4、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
甲方一份,乙方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住所地: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蓋章):xx公司
住所地:xx縣xx路xx號
聯系電話:xxxx
經辦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托經營期限內委托乙方經營,具體委托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托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為準)
商鋪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商鋪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商鋪總價款為:____________萬元
購房合同號:
第二條:委托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托于乙方處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托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范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于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托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托經營期限為:____年。
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起開始計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托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
雙方約定:
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托經營期限開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滿三個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個半月為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稅)。
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
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 支付年租金。
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托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戶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
委托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托經營關系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托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托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托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于甲方。
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
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9、在本合同委托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托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為甲方。
11、在委托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為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
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
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為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托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后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
2、到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后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院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則,經談判并友好協商,甲方將新校區食堂(以下簡稱食堂)交由乙方負責整體經營。雙方就食堂委托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甲、乙雙方本著維護學院的穩定,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提高餐飲服務質量的原則,解決甲方師生員工的用餐需求。通過雙方共同建設,達到食堂布局合理、環境整潔、安全衛生,菜品豐富、服務優質、管理有序。
1.甲方負責食堂內部裝修、大廳、售餐區的設施設備及廣告等。主要包括:給排水和水電氣安裝等基礎裝修,食堂煙道等消防系統安裝,食堂餐桌椅、空調、照明等設施設備(除后廚炊餐設備及低值易耗品外的其他設備),食堂廣告制作及安裝等。
2. 乙方一次性投入120-150萬元用于食堂后廚的炊餐設備、低值易耗品的添臵,實際投資金額以甲乙雙方最終核定為準。乙方投入設備的資金由甲方每月從乙方上繳的管理費用中返還。乙方投入到食堂的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歸甲方,所采購設備發票復印件(加蓋乙方公章)、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資料交甲方保存。
3. 甲方負責食堂房屋結構及屋面、設施設備的大型維修及大廳、售餐區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維修。乙方負責食堂后廚炊餐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維修。
1.食堂主要經營大鍋菜,保障學校學生的基本伙食,解決不同層次學生的就餐需求,同時經營各類風味美食,打造舒適、溫馨的就餐環境。
4.食堂可銷售乙方生產或加工的食品及面包牛奶、飲料酒水。
1.期限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2.乙方按月以銷售收入的6%比例向甲方交納承包經營及管理費,由甲方每月從乙方銷售收入中扣除。
3.乙方在經營中所發生的水、電、氣、垃圾費用除按政策減免部分之外的,應由乙方按時足額交納。
4. 若乙方投入的設備資金在年內未全部返還完畢,則甲方與乙方續簽合同延長經營年限直至乙方收回所有投入資金為止。
1.甲方有義務協調與內部相關部門的關系,指導和協助乙方進行相關經營活動。
2.甲方有義務協調市、區級衛生部門、工商部門、食藥監局及消防安全部門辦理相關證照及迎檢驗收。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執行食藥監局及管理部門的各項食品安全規定,并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負責一卡通消費系統的投資管理和維護,有權對食堂經營狀況進行監管,保證食堂消費銷售收入能按時支付。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采購環節、飲食結構(菜譜安排)、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必要時提出整改意見。
6.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員工宿舍及配套設施,食堂員工住宿用水用電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負責落實重慶市教委有關高校食堂的優惠政策,上交管理費與政策有沖突的,按協議約定為準。
8.甲方按投資約定做好食堂基礎裝修、給排水和消防系統等,提供食堂需要的水、電、氣到位。
9.甲方有權監管乙方的衛生、消防、治安、綜合治理依法經營等工作。
10.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經營管理中發生的食物中毒事故(以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鑒定為準)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因乙方經營導致的事故由乙方負責賠償。
1.乙方全權負責食堂的經營管理,做好正常伙食供應保障和臨時接待用餐需求;食堂員工的工資、福利等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需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體檢、崗前培訓和傷殘疾病處理等,食堂員工每年需參加1次體檢,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
3.乙方不得轉讓、轉租食堂經營權,必須保管和維護好食堂內的所有設施設備。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作息制度做好伙食供應,遇特殊情況(包括接待任務等)應予以配合供餐或延時供餐。
5.乙方做好內部人員管理及安全教育,如出現人事糾紛或個人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在經營期間實行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經營期間所發生的材料費用、人事費用、能源消耗及其他運營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因經營需要,實施變動廚房的基礎設施,應事先報告甲方,并經同意后才能實施。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規定和有關衛生部門的要求,做好相關的食品安全管理臺帳。嚴禁銷售變質或過期食品,因乙方經營導致食物中毒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終止合作,并追究乙方相關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9. 乙方必須做好菜品留樣工作,由食堂管理人員指定專人按菜品留樣規定進行留樣登記。留取當餐供應所有菜肴,每份留樣不少于 50 克,有標簽標明菜名,保存 48 小時。留樣責任人要隨時接受學校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詢問。
10.食堂飯菜及其它商品銷售必須使用甲方一卡通系統刷卡消費,消費窗口禁止私自收取現金。
11.食品安全承諾:
(2)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主動接受檢查監督,支持甲方相關工作;
(3)做好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反恐安全及生產安全工作,在安全問題上實行一票否決制。
1.本協議有效期間,如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協議,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以便食堂能保持正常經營。
2.本協議到期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與乙方續約。
3.如甲乙雙方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因自然災害、國家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甲方可與乙方協商提前解除協議。
5.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十
委托經營管理怎樣寫好一份合同,以下文書幫提供委托經營管理合同閱讀參考。
第1條定義
第2條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第3條酒店開業前事項
第4條技術顧問服務
第5條管理公司的責任
第6條酒店業主責任
第7條保險
第8條財務項目
第9條合同期限
第10條一般期限
第11條雜項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市___路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
鑒于: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定義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酒店開業前事項
3.1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于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準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于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于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a)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于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于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簿。
如本合同于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于開業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3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采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后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3.4 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伙紙后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于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3.5 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后決定,并應在:
(a)家私、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后。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后。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筑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年__月__日。
第4條技術顧問服務
4.1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并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設備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里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區域。
()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征。
()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于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筑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游局準證等等)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
(2)規范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布置詳圖。
(4)最終設備的布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于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布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墻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家私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家私、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后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采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后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為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報酬
(a)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后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b)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于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管理公司的責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注明___之服務標志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后,酒店將繼續使用___商號,至于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廣告
5.3.1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系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準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系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
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于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于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十一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商鋪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2.1商鋪名稱:
2.3商鋪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四條委托權限。
4.1委托期間,乙方應使用甲方最終確認的《商鋪租賃合同》以甲方名義與小商戶簽訂租賃合同。
4.2委托期間,乙方負責小商戶的招商、續租、管理等事宜,并協調處理各方之間的關系。
4.3委托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鋪的整體市場形象。
4.4委托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等由乙方收取,甲方無權干涉。
1、委托管理期間,乙方負責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及外立面經行整體裝修,并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層范圍內的商鋪進行整體運營,同時乙方承擔委托期間內的管理費、水電及其他的運營費。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24%的裝修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委托管理期間,乙方每年以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8%作為裝修折舊費返還給甲方。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6.1委托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甲方因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6.2委托管理期間,出租方如需轉讓或變更該商鋪所有權的,應提前30日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時向受讓人披露本合同內容,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約定義務。
6.3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或撤銷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于乙方如約使用該商鋪的行為,或干涉乙方就該商鋪獲得的使用權的處分的,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對該商鋪的裝修費用、宣傳推廣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和承擔相關責任。
6.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該商鋪經營所需的租賃、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電信等事務、手續和申辦有關證照,辦理上述手續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5、甲方同意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屋面、樓頂、外墻的使用權歸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棄。
第七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7.1為提高該商鋪商業價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對該商鋪及該商鋪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進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整體規劃、招商、整合運營。
7.2乙方有權通過關、停、并、分立、裝修、與第三方聯營、合作、合伙、承包、轉租、分租、出租柜枱等形式對該商鋪進行經營,由此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7.3乙方根據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無須經過甲方同意,可以對商鋪進行整體規劃、裝修,乙方有權對該商鋪的結構進行調整,出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7.4為優化整體運營,甲方有權對其管理范圍內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進行合理使用。
7.5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商鋪定位、業種業態劃分、商品大類結構、布局規劃、招商組貨、商業培訓、機構設置、開業籌備策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6乙方負責審核招商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托書(適用于批發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7.7乙方有權收取租金、廣告費、促銷費及其它來源于該商鋪的合法、附屬收益。
7.8乙方協調解決小商戶、消費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間的沖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9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10在委托管理期限內,有關商鋪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車位使用費等由乙方向物業公司繳納。
7.11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所有協議都應交一份給甲方保留備查。
7.12乙方有義務要求、監督小商戶進行合法經營。
7.13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甲方負有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按約定的裝修標準進行整體裝修的責任,租賃期限屆滿后,如雙方決定不再續約,乙方應在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約定的裝修標準(裝修標準如下約定),將該商鋪交付甲方使用。該商鋪交還甲方后,雙方就本協議形成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裝修標準如下:
商鋪裝修標準:
商鋪地面:
供電:
間隔:
門面:
公用設備、設施及公共區域。
地面:
供電供水:。
照明:
消防設備:
通風設備:
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上述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處理:
1、乙方以裝飾、設備差價為標準,雙倍賠償;。
2、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其他。
9.1、因該商鋪的租賃所產生的有關稅費承擔,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由承租方承擔。
9.2、雙方均有義務配合與協助該商鋪實際經營者辦理相關經營所涉及的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務、手續和證照申辦。
9.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該商鋪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4、乙方以本協議甲方所填寫的題述通訊地址發出的書面文件,在發出之日起第3日即視為合法有效送達。
9.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9.6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本協議壹式肆份,經雙方共同簽署后即時生效,出租方執壹份,承租方執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十二
姓名:國籍:出生年月:。
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聯系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湖南省懷化市龍門客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懷化市郵編:。
聯系電話:0745-88333888傳真:0745-88339933鑒于甲方自愿將自己購買的懷化市鶴城區威虎山德榮居項目內物業(以下簡稱“托管標的物”)層室房屋委托乙方進行經營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自主經營酒店式公寓或租賃)。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項目物業的特殊性,為維護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乙方對甲方所購買的該房屋所在的德榮居項目以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對外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主支付租金或收益,經雙方友好協商,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房屋委托經營管理合同條款:
一、定義。
1、標的物。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自己已購買的懷化市鶴城區威虎山德榮居項目內物業層室住房(下稱甲方物業)完全及無阻礙的住房占用權及住房使用權,并允許乙方在合同期內全權經營管理該住房及其附屬設施與物品。
2、合同屬性。
3、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
2)甲方將托管標的物實際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計算委托經營回報。
3)甲方指定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十年為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甲方物業的期限。
4、統一標準與管理。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將甲方物業全權委托給乙方按照統一的標準進行管理、維護、宣傳、經營。甲方聲明在合約期內,不對甲方物業自行進行改造、裝修;以及增添或減少物業內部附屬之設備及物品。以保留統一之標準,由乙方全權經營與管理。
5、委托權限。
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完成甲方物業在委托期限內的全部經營與管理,及全權辦理保險索賠事宜,其行為視同甲方親自行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聲明與保證。
1、甲方聲明:甲方保證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不存在任何阻止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物業及其附屬設備與物品的無阻礙的占用和使用權的因素。
2、乙方聲明:乙方將本著專業與負責的態度進行經營與管理,并始終致力于使酒店物業達到星級酒店公寓之標準。
三、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通過委托乙方經營甲方物業獲得投資收益,該投資收益在委托經營管理期間每年最低為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
投資者收益率的計算方法:甲方物業建筑面積。
收益率=(總營業收入-總經營成本費用)×該酒店總建筑面積×100%如乙方通過受托經營甲方物業實際獲得的收益超過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則超出部分的60%為甲方收益,40%為乙方收益。如甲方物業實際獲得的收益不足6%時,則由乙方無條件補足6%。
2)如果甲方所獲投資者收益超過物業總房款的6%,但仍不足以償還當年應償還的銀行按揭本、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墊支差額部分;甲方再從以后年度的投資收益中抵償乙方墊支的部分。
3)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前提下,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包括但不限于:聘請合法會計師事務所核查與乙方受托事項有關的財務賬目、經營數據記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委托期限內,甲方非黃金周入住甲方物業,乙方應確保甲方每年入住天數為21天;如甲方黃金周(五一、國慶、春節期間)入住甲方物業,則乙方根據當時之房價折算入住天數,甲方享有折合人民幣元之客房消費權益。此消費權益可轉讓、贈送,但不得跨年度累計享用。
5)甲方免費入住的客房可是甲方物業,亦可是同等標準以上的客房。當甲方由乙方安排入住甲方物業標準以上客房時,其房價折算仍按甲方物業當時柜臺價折算;當甲方自行指定入住高于甲方物業標準客房時,以甲方入住客房之當時柜臺價折算應享受之免費入住該客房天數。
6)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擁有收回委托物業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1)不干涉乙方在完成委托事項過程中自主決定的經營管理方式。
2)同意甲方貸款銀行從委托物業所帶來的投資收益中,優先扣繳銀行按揭本息。
3)甲方同意乙方從委托物業的總營業收入中提成5%,作為乙方管理費用。
4)遵守乙方在完成委托事項過程中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5)甲方同意乙方每年從委托物業的營業總收入中提取5%作為酒店大修基金。
3、乙方的權利。
1)自主決定經營管理模式,以及市場推廣政策、服務規范等。
2)有權享有總營業收入5%的管理費用提成。
3)從甲方物業經營所得收益中代扣代繳各項經營管理費用,以及稅收等國家規定的各項費用。
4)有權要求甲方在享受免費入住甲方物業時,非黃金周提前7天,黃金周提前30天預約,乙方根據供求情況給予確認,否則乙方不予保證甲方按計劃入住。
4、乙方的義務。
1)按高標準管理甲方物業,并確保甲方物業委托經營的回報最低為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如經營回報超出6%,則超出部分的60%列入投資者收益。如經營回報不足6%,則由乙方無條件補足6%。
2)如當年的投資者收益達到物業總房款的6%以上,但仍不足以支付甲方當年應償還銀行按揭本、息時,乙方同意對差額部分墊支,該部分墊支可以從以后年度甲方的投資者收益中扣償。
3)為甲方在酒店其它項目消費時提供八折優惠,但承包項目與代辦項目除外。
4)在甲方入住期間,有償組織適合甲方需要的游覽與活動。
5)依法經營,不斷提高管理與服務水準。
6)定期對甲方物業進行維護與更新改造,大修基金按總營業收入的5%提取。
7)建立各項經營管理制度,自行承擔因經營活動帶來的相關經濟與法律責任。
8)按照國家法規及行業標準建立財會制度。
9)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0)每年元月20日前,向甲方和其他業主遞送經合法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年終財務報告。
11)依照財務年度決算,將甲方投資收益扣除本合同規定應優先扣除部分外的凈收益,于次年2月10日前支付予甲方。
四、業主委員會。
1甲方可以與其它業主共同選舉業主代表,與發展商共同組成業主委員會,行使對乙方客房管理的監督權。
2、乙方負責組織選舉業主委員會,以便保證業主委員會行使對乙方客房管理的監督權。
五、所有人與變更。
1、在委托期限內,如果甲方將其客房抵押、轉讓、贈送或繼承給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下簡稱“受讓人”),受讓人便代替甲方成為標的物的合法所有人。甲方應確保受讓人受本合同項下全部條款和條件的制約,即受讓人作為甲方有權享有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并同時接受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與責任。
2、如果發生上述合法所有人變更情況,甲方應將該變更在變更前書面通知乙方。
3、在乙方履行管理合同項下其全部義務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將本合同轉讓給其任何公司,該公司應能夠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乙方應在該轉讓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
六、租賃禁止。
在委托期內,甲方不得將甲方物業租賃給任何其他第三方,從而阻礙乙方無阻礙地受托依約經營與管理甲方物業。
七、利潤分配。
在委托期內,甲方每年所能分配的凈收益為甲方在每個會計年度應獲得的投資者收益(該收益不能低于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超出部分按超出部分的60%列入投資者收益),扣除乙方受甲方委托支付的各項支出以及甲方應付的各種稅費后的全部凈收益。當年如果出現負收益,則往以后年度遞延,從以后年度的凈收益中沖抵。
八、稅費。
在受托經營期間,乙方受托經營甲方物業所應繳納的經營稅費應由乙方代為負責依法繳納,但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條例規定需由甲方自行支付的稅費則由甲方負責依法繳納。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當事雙方不可預見,并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預防或避免的事件。如戰爭、地震等天災人禍。
2、如發生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難以履行的,或者造成當事另一方損失的,或者因此增加當事另一方的風險、義務或負擔的,該當事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的有效證明后可以免除責任。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如甲方無正當理由或合法依據而隨意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引起的責任。
2)如因甲方之意志或行為致使乙方無法正常行使本合同項下甲方物業的使用權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由于甲方的其它原因,使乙方不能或難以履行本合同,或者由于其他行為,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以致無法達到本合同預期目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之意志或行為致使本合同難以或者不能履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事項,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有關規定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可向本合同履行地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1、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條款與條件,并嚴格保守本合同之條款和條件的機密,防止其他同業模仿抄襲。
2、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書面簽署。
3、本合同壹式貳份原件,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和條件被裁定為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那么這種無效和不可強制執行條款和條件將不會影響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條款或條件的繼續執行。
5、本合同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湖南省懷化市簽署。
甲方:乙方:懷化龍門客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十三
為了保證市場經營效果、實現雙贏,甲方同意將其商鋪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訂立本協議并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1、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_____號_____樓_____層_____號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的商鋪,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乙方負責商鋪招商(即將商鋪對外出租)及培育市場。
2、委管物業的用途為:商業。如乙方以后改變委管物業用途,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二條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分配方式。
1、雙方同意委管物業租金為_______元/平方米x月。
2、分配方式:乙方按季度向甲方返還委管物業出租的全部租金,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每滿三個月的十五個工作日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3、乙方向甲方返還租金前,甲方應當開具發票,或委托乙方前往稅務部門代開,產生應當由甲方承擔的稅費由乙方在返還給甲方的租金中扣除。
第四條特別約定。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和管理,委管物業按乙方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經營;乙方有權決定包含委管物業在內的物業經營布局和宣傳推廣;乙方有權決定委管物業的裝修及裝修管理。
2、乙方和乙方人員應監督租戶正常使用并愛護委管物業,防止不正常損壞(正常磨損除外)。因租戶使用不當,導致物業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或索賠,乙方應督促租戶及時修復或賠償。
3、甲方保證委管物業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若有債權債務糾紛而導致乙方或租戶受到損失時,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約定或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的,應向乙方支付半年租金的違約金并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若未按時向甲方返還租金的,應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第六條其他約定。
1、如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委管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十四
鑒于甲方在__________。
小鎮小區售后返租后續經營管理服務需要,甲方全權委托乙方對小區內的會所及一號樓酒店式公寓(土建稱呼)進行日常管理與經營服務。乙方愿意接受其聘請。經雙方友好協商,在不違反有關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達成了一致的共識。特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雙方合作包括(但不限于):
畔山林語溫泉小鎮會所、一號樓酒店式公寓(土建稱呼)。
畔山林語溫泉小鎮會所、一號樓酒店式公寓(土建稱呼)所屬售后返租經營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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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期限。
畔山林語溫泉小鎮會所、一號樓酒店式公寓(土建稱呼)正式交付之日起計算之后至36月止。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權利。
(2)甲方有權對會所設備進行監督檢查;。
(3)在協議期間內,涉及會所經營的一切債權債務的糾紛由乙方承擔。甲方義務。
(1)負責按設計要求完成會所的建造、裝修裝飾和物品配備,但是因為乙。
方經營需要改變原設計的,產生的費用有乙方承擔。(會所裝修裝飾和物品配備,需經甲乙雙方協商后而定,配套設備項目明細在合同附件中細列、)。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負責辦理會所的消。
防、環保、安全等許可證手續,發生影響委托經營時應承擔相應責任;。
(3)甲方保證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如:水、電、路等(上級部門限電、
檢修等特殊原因除外);。
(4)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人事權;。
(5)按照國家交房標準,完成會所的設計和施工,并完成交房工作。
(6)對委托項目中乙方的各種要求、建議應及時、明確地以書面的形式答。
復乙方;。
(7)應根據委托項目的實施進程和乙方要求及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8)按照協議要求,配合乙方經營管理工作,為乙方能有效履行其職責創。
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和工作環境;。
(9)在協議期間內,涉及會所產權的一切債權債務(銀行抵押等)的糾紛。
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10)因訴訟、仲裁、發生民事糾紛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提供。
相應手續和幫助。
2.乙方權利與義務。
乙方權利(1)在協議期間,會所經營收入歸乙方所有;。
(2)因為經營管理需要,有權對會所的經營管理項目進行調整;。
乙方義務。
(1)在協議規定的委托項目下,乙方應全面負責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管。
理理念、模式、方法,制定統一制定會所經營管理及運作的制度和流程標準并嚴格執行;。
(2)乙方負責前期會所經營項目耗材費用的投入;(詳見合同附件明細)。
(3)乙方負責因經營需要的交通工具的投入;。
(4)乙方對甲方提供和自己獲悉的各類資料、信息、商業秘密等負有保密。
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外泄露;。
(5)負責會所設備。設施日常保養與維修。
五、利潤分配。
1、在支付當年“代理返租費用”后盈利的情況下,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進行利潤分配。
2、在盈利不足支付當年“代理返租費用”時,甲方另行出資補貼當年“代理返租費用”不足部分,甲乙雙方不再進行利潤分配。
3、在完成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利潤分配。
4、當年“代理返租費用”指起算月后的12個月。
六、免責條款。
本協議在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之力(如重大自然災害、重大政策調整等),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雙方相互免職。
七、其他條款。
1.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物業所在地法院。法院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如有合同的補充條款將與本合同一樣具有相同法律作用。
3.本合約一式四份,甲方及乙方各執二份。
代表(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十五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市場經營效果、實現雙贏,甲方同意將其商鋪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訂立本協議并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1、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_____號樓_____層__________號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的商鋪,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乙方負責商鋪招商(即將商鋪對外出租)及培育市場。
2、委管物業的用途為:商業。如乙方以后改變委管物業用途,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二條?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___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分配方式。
1、雙方同意委管物業租金為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分配方式:乙方按季度向甲方返還委管物業出租的全部租金,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每滿三個月的十五個工作日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3、乙方向甲方返還租金前,甲方應當開具發票,或委托乙方前往稅務部門代開,產生應當由甲方承擔的稅費由乙方在返還給甲方的租金中扣除。
第四條?特別約定。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和管理,委管物業按乙方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經營;乙方有權決定包含委管物業在內的物業經營布局和宣傳推廣;乙方有權決定委管物業的裝修及裝修管理。
2、乙方和乙方人員應監督租戶正常使用并愛護委管物業,防止不正常損壞(正常磨損除外)。因租戶使用不當,導致物業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或索賠,乙方應督促租戶及時修復或賠償。
3、甲方保證委管物業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若有債權債務糾紛而導致乙方或租戶受到損失時,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約定或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的,應向乙方支付半年租金的違約金并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若未按時向甲方返還租金的,應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第六條?其他約定。
1、如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委管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十六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元;。
(2)若月營業額達元(包括元),按月營業額%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元-元,按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元以上,則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個月的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鐘堅明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9.經營期滿后,灑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
乙: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十七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范圍:____樓以下(含____樓)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間客房,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開業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________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鑒于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________酒店____樓約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____樓全部約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后________天內辦理完畢;并不受本條第________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層約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于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報額,并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匯總18篇)篇十八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范圍:____樓以下(含____樓)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間客房,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開業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________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鑒于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________酒店____樓約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____樓全部約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后________天內辦理完畢;并不受本條第________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層約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于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報額,并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