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通常需要包括雙方的身份信息、合同目的、約定事項、履行方式和期限等內容。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同協議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對您的合同起到指導作用。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一
因用電方原因,需臨時搭線用電,為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電力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址。
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供電方向用電方供電變壓器臺區為:_____________。
二、臨時用電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三、用電性質:_____,執行電價為:____元/度;
四、用電方用電負荷:___;電能表計為:_____;
五、電費結算方式:電費按臨時安裝的電能表電量乘以協議規定電價進行結算,如屬無表臨時用電,則按下列辦法之一結算電費:
1、實際使用電表計量的電量×協議規定電價;
2、用電方用電功率(kw)×實際使用小時數×協議規定電價;
六、用電方用電前需向供電方預交電費____元,用電結束時多退少補;
七、安全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臨時用電設施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二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省政府、市建委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甲方提供電源,乙方負責安裝合格的配電箱(帶電表),安裝完成后請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配電箱以下的安全維護,乙方應配備相應的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乙方對作業人員在操作前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所有作業人員均應按交底和部頒jcj46―88、jcj59―99標準進行操作并執行甲方用電管理規定。
2、乙方在施工現場未配備或無能力配備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用電監管,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臨電操作。
三、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自備的開關箱、流動箱、專用箱、電力電纜、電動機具、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器具等電氣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規范。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并經雙方簽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四、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并應遵守下列規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電設備、器具、機電不得直接在甲方供電箱(柜)內接線,必須通過自備或甲方提供的流動箱轉接。
五、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由甲方負貢統一管理和協調,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和變更甲方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設備。確因工程需要,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應視實際需要及時給子書面答復。
六、乙方負責。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日期:日期: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三
為確保租賃電井在使用期間安全,維護雙方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通電。
2、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違章操作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3、使用期間發生違章操作,人為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使用機井的安全生產負有管理職責,承擔日常維修、維護費用,乙方須派專人到機井使用現場,監督使用。
2、乙方使用機井,對現場安全負有責任,任何第三人在使用機井操作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外,均由乙方承擔。
3、因工傷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盡力自行調處及時上報甲方,相關賠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使用期間應保障水質安全,嚴防水源污染。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四
供方: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用方: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確立正常的供用水、電等的秩序,明確雙方的責任,做到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水、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供應方式、供應范圍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生活需要,在電力系統、水壓水源正常狀況下,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供電、供水。
乙方的戶外供水管網、供電接入點應由甲方確定,并應按照安裝規范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安裝的供水立管、表箱美觀、牢固、平直。施工完畢,應及時修補墻面、孔洞,修復地面,并清理現場。
2、當甲方出現水、電供應不足的情況時,甲方應當按不低于其供給第三方水、電的比例及條件,供給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需停水停電,應提前告知乙方。
3、在乙方每個接水電、受電點安裝用水、電計量裝置。用水、電計量裝置的記錄為乙方實際用水、電量,以此作為計算乙方水、電費的依據。
第二條、收費標準
1、由于市供水、供電公司每月按商業用電標準供給本公司,所以甲方每月只能按市供水、供電部門收取甲方的費用標準向乙方收取。
2、為了減少甲方的損失,甲方每月按乙方實際水電費的__________%付給甲方正常損耗費。甲方承諾向乙方收取的水、電費用不高于其向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
3、因國家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的變動導致水、電收費標準的變動,則按國家規定的變動幅度作相應的調整。
4、甲方每月30號之前按乙方水、電表顯示的使用量收取當月水電費和損耗費。
第三條、付款時間和方式
甲方供應水、電的開通后,乙方應當采取_________(方式)支付用水用電費。
第四條、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每月用電量、水量按本合同約定的原則和方式指定專人進行抄表統計,乙方給予積極協助,雙方共同確認。
2、乙方應保護好水表、電表等設施不至于損壞、失竊,如保護不善,乙方應承擔損失和修理費用。
3、乙方不得擅自拆卸、遷移、改動水電表,以影響水表、電表正常計量,否則視為盜水、盜電之行為。
4、乙方必須按時支付水費、電費,如不支付經甲方催款后仍逾期不交者,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停止對乙方供水供電,并追繳欠款及加收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5、甲方發現乙方用電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電設施損害時,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中斷供電。
6、乙方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戶轉供電、轉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約定的范圍外供水、供電或在甲方電網、水網上私自接線、按管。
7、乙方如跨越計量表用水,或用其他方法致使計量表不準的行為,甲方有權參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停止供水。
8、乙方的供水管線由于管理不善,跑、冒、滴、漏損壞嚴重時,甲方有權參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停止供水。
9、甲方有權根據水資源供應情況,采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
10、由于甲方規劃調整致使無法向乙方供水供電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五
供方:_ _(以下稱甲方)
用方:________ _(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確立正常的供用水、電等的秩序,明確雙方的責任,做到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水、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供應方式 供應范圍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生活需要,在電力系統、水壓水源正常狀況下,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供電、供水。
乙方的戶外供水管網、供電接入點應由甲方確定,并應按照安裝規范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安裝的供水立管、表箱美觀、牢固、平直。施工完畢,應及時修補墻面、孔洞,修復地面,并清理現場。
2、當甲方出現水、電供應不足的情況時,甲方應當按不低于其供給第三方水、電的比例及條件,供給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需停水停電,應提前告知乙方。
3、在乙方每個接水電、受電點安裝用水、電計量裝置。用水、電計量裝置的記錄為乙方實際用水、電量,以此作為計算乙方水、電費的依據。
第二條 收費標準
1、由于市供水、供電公司每月按商業用電標準供給本公司,所以甲方每月只能按市供水、供電部門收取甲方的費用標準向乙方收取。
2、為了減少甲方的損失,甲方每月按乙方實際水電費的 %付給甲方正常損耗費。甲方承諾向乙方收取的水、電費用不高于其向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
3、因國家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的變動導致水、電收費標準的變動,則按國家規定的變動幅度作相應的調整。
4、甲方每月30號之前按乙方水、電表顯示的使用量收取當月水電費和損耗費。
第三條 付款時間和方式
甲方供應水、電的開通后,乙方應當采取_________(方式)支付用水用電費。
第四條 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每月用電量、水量按本合同約定的'原則和方式指定專人進行抄表統計,乙方給予積極協助,雙方共同確認。
2、乙方應保護好水表、電表等設施不至于損壞、失竊,如保護不善,乙方應承擔損失和修理費用。
3、乙方不得擅自拆卸、遷移、改動水電表,以影響水表、電表正常計量,否則視為盜水、盜電之行為。
4、乙方必須按時支付水費、電費,如不支付經甲方催款后仍逾期不交者,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停止對乙方供水供電,并追繳欠款及加收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5、甲方發現乙方用電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電設施損害時,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中斷供電。
6、乙方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戶轉供電、轉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約定的范圍外供水、供電或在甲方電網、水網上私自接線、按管。
7、乙方如跨越計量表用水,或用其他方法致使計量表不準的行為,甲方有權參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停止供水。
8、乙方的供水管線由于管理不善,跑、冒、滴、漏損壞嚴重時,甲方有權參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停止供水。
9、甲方有權根據水資源供應情況,采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
10、由于甲方規劃調整致使無法向乙方供水供電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六
為明確轉供電雙方轉供電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實現安全、合理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經供電方、用電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1、用電地點:_______。
2、用電電壓:_______。
3、用電最大容量:_______。
1、經轉供電雙方協商確認,轉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設在用戶電表進線開關位置上。分界點電源一側供電設施屬轉供電方,由轉供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一側供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轉供電方、用電方各自分管的用電設施,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更動者,事后應在6小時內通知對方。
3、在供電設施上發生的法律責任以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為基準劃分。轉供電方、用電方應做好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1、轉供電方對用電方執行單表計量。
2、收費標準:_______。
3、電費結算:用電量每月由轉供電方、用電方人員共同抄表并簽字認可,轉供電方開具發票后用電方按期將電費轉入供電方。
4、用電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或延期支付電費,否則轉供電方將無條件斷電。
1、用電方不按期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逾期未付清電費的,轉供電方可停止供電,并追收所欠電費和電費違約金。
2、由于用電方責任造成轉供電方對外停電,并給其造成損失的,轉供電方按有關規定對用電方及相關方追究賠償責任。
3、用電方未經轉供電方同意,擅自超計劃、超負荷指標用電,轉供電方應通知用電方自行限電,必要時供電方可中止供電。
本協議書生效后,轉供電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協議書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轉供電雙方各執一份。
轉供電方:_______(公章)。
用電方: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_______(蓋章)。
授權代理人: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七
供電方:
為明確供電方、用電方供電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實現安全、合理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經供電方、用電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1.受電地點:星園臨時市場。
2.受電電壓:伏特。
3.受電最大容量:地下總容量;地上總容量。
1.經供電方與用電方雙方協商確認,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設在用戶進線側開關上閘嘴處。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供電方,由供電人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人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供電方、用電方分管的用電設施,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更動者,事后應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
3.在供電設施上發生的法律責任以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為基準劃分。供電方、用電方應做好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供電方與用電方簽訂本協議后,電箱(變壓器)在使用過程中,由供電方負責維護與保修。供電期間,若供電方出現不能給用電方正常供電,給用電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1.收費標準:用電方按1.4元/度的單價給供電方交納電費,用電方按實際所用的電度度數繳納電費。
2.發生電價和其他收費項目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3.用電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
1.用電方不按期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電費違約按欠費部分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逾期5天即10日前未付清電費的,供電人可停止供電,并追收所欠電費和電費違約金。
2.用電方未經供電方同意,擅自超計劃指標用電,供電方應通知用電方自行限電,必要時供電方可中止供電。
3.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違約責任按《供電營業規則》有關條款處理。
1.星園臨時市場開始籌建至星園臨時市場撤場為止。
2.本協議書生效后,供、用電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協議書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供、用電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書副本一式四份,供電人執三份,用電人執一份。
供電方:(公章)。
用電方:(公章)。
法人代表:(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八
為確保工程項目施工順利進行,保證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用電設施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臨時用電協議,來約束雙方共同堅持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監督管理好施工過程中的各項用電安全工作,預防發生預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本協議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循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__)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的要求,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
2、甲、乙雙方均對各類施工人員和電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訓的義務,杜絕一切違章行為。
3、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相互采納安全管理中先進經驗和合理化建議,更好的保證施工安全用電安全協議書用電安全協議書。
(二)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必須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__)提供合格、有效的a級配電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范圍為,現場a級配電系統的用電配置,a級配電以下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按標準實施安全管理。(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3、甲方嚴格檢查標準,并有權對乙方區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電設施和用電設施實行監督檢查,并有權對不符合要求的用電區域實行斷電措施,或沒收不符合安全用電的設施和設備,有停電權、處罰權和責令整改權。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行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工和不聽指令的維修人員給予開除或撤換職務的權利。
5、甲方具有對乙方施工區域用電設施實行工程監控、檢查、驗收的職責。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2、乙方對臨時用電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管理,會同甲方對施工管轄區域內的一、二級配電的管理和維護及檢修。
3、乙方對二級以下配電設施和日常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負責,乙方自身加強安全管理和日常維護、維修工作,每日檢查,杜絕一切違章用電行為和違章接用電器設備、設施用電安全協議書合同范本。
4、乙方必須從甲方安裝的二級電箱內接用電源,現場一切用電設施都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都屬違章行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級配電箱和電源設施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在指定的電源點接電,不得擅自借接,否則視為違章行為。
6、乙方自備的電氣組件、用電器材、漏電開關、各類閘箱、線纜、用電設施、各類手動電器工具、用具、各類中小型機械在使用前必須申報總包安全監督部門對其進行安全驗收,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嚴禁擅自使用、否則視為違規。
7、乙方委派的電工和維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具有相應的技術素質。取得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同意后方可錄用。
8、乙方所有的用電設備均須達到三級控制,二級及二級以上的漏電保護,且末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漏電電流不大于30ma,各類線路均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各類閘箱符合“一機一閘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條款執行,施工人員違章用電、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違反操作規程或違章指揮,違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經確認是乙方責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甲方:
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乙方;
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九
乙方(用電方):。
因原因,需臨時搭線用電,為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電力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址:
二、用電方用電負荷:
三、臨時用電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安全責任。
1、電力線路及保護裝置應根據用電容量配備。
2、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必須采取可靠的接地保護。
3、臨時用電應裝設配電箱(戶外應配設防雨型),導線應絕緣良好,導線端頭應采用螺栓連接或壓接。
4、配電箱內安裝的接觸器、刀閘等電器設備,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的燒灼現象。
5、配電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一只漏電開關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保護開關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7、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單相回路的照明開關箱(板)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8、供電點由甲方指定,供電點后的計量裝置、動力線及保護設備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備。
9、臨時用電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姓名電話)負責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10、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開展用電檢查工作,乙方應接受檢查,并根據檢查人員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回答有關詢問、協助提取證據。
11、乙方不得向外轉供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供電,并且因此帶來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2、因乙方用電不當造成的人身、設備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3、乙方臨時用電期間需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并粘貼于配電箱內。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臨時用電設施止。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十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乙方需從甲方處接引380v低壓電力至施工點,為明確雙方責任,經協商,達成如下一致:
一、電力接入點:
中國石油富平梅家坪加油站東側210國道旁低壓電線桿。
二、電力計量及電費清付:
乙方負責在接入點處安裝電箱,箱內包括電力計量表及漏電保護器;電費經雙方抄清電表度數后按月清付(甲方為乙方提供電力部門出具的發票復印件);電價經雙方協商后為1.2元/kwh。
三、權力及責任:
1,甲方: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安全、穩定的.電力;并負責為乙方進行在電力使用中外圍協調的一切事務。
2,乙方:乙方確保安全用電,配備足夠的電力安全設施,以確保在乙方線路及設備使用發生故障時不影響甲方的正常安全用電。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至乙方完工、付清甲方電費且拆除所有電力設施后失效。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十一
為明確供電方、用電方供電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實現安全、合理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經供電方、用電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受電地點、受電電壓、受電容量。
1.受電地點:____。
2.受電電壓:_____伏特。
3.受電最大容量:地下總容量______;______地上總容量。
二、供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經供電方與用電方雙方協商確認,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設在用戶進線側開關上閘嘴處。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供電方,由供電人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人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供電方、用電方分管的用電設施,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更動者,事后應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
3.在供電設施上發生的法律責任以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為基準劃分。供電方、用電方應做好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供電方與用電方簽訂本協議后,電箱(變壓器)在使用過程中,由供電方負責維護與保修。供電期間,若供電方出現不能給用電方正常供電,給用電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電度計量及電費。
1.收費標準:用電方按______元/度的單價給供電方交納電費,用電方按實際所用的電度度數繳納電費。
2.發生電價和其他收費項目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3.用電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
四、違約責任。
1.用電方不按期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電費違約按欠費部分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逾期5天即10日前未付清電費的,供電人可停止供電,并追收所欠電費和電費違約金。
2.用電方未經供電方同意,擅自超計劃指標用電,供電方應通知用電方自行限電,必要時供電方可中止供電。
3.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違約責任按《供電營業規則》有關條款處理。
1.星園臨時市場開始籌建至星園臨時市場撤場為止。
2.本協議書生效后,供、用電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協議書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供、用電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書副本一式四份,供電人執三份,用電人執一份。
供電方:_____(公章)。
用電方: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蓋章)。
法人代表:_____(蓋章)。
授權代理人: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十二
用電方:
供電方:
為明確供電方、用電方供電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實現安全、合理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經供電方、用電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1.受電地點:星園臨時市場。
2.受電電壓:伏特。
3.受電最大容量:
1.經供電方與用電方雙方協商確認,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設在用戶進線側開關上閘嘴處。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供電方,由供電人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人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供電方、用電方分管的用電設施,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更動者,事后應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
3.在供電設施上發生的法律責任以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為基準劃分。供電方、用電方應做好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供電方與用電方簽訂本協議后,電箱(變壓器)在使用過程中,由供電方負責維護與保修。供電期間,若供電方出現不能給用電方正常供電,給用電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1.收費標準:用電方按1.4元/度的單價給供電方交納電費,用電方按實際所用的電度度數繳納電費。
2.發生電價和其他收費項目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3.用電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
1.用電方不按期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電費違約按欠費部分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逾期5天即10日前未付清電費的,供電人可停止供電,并追收所欠電費和電費違約金。
2.用電方未經供電方同意,擅自超計劃指標用電,供電方應通知用電方自行限電,必要時供電方可中止供電。
3.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違約責任按《供電營業規則》有關條款處理。
1.星園臨時市場開始籌建至星園臨時市場撤場為止。
2.本協議書生效后,供、用電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協議書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供、用電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書副本一式四份,供電人執三份,用電人執一份。
供電方:(公章)。
用電方:(公章)。
法人代表:(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十三
甲方委托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完成hh10kv11線新(改)工程(工程施工合同號:_dxbgfh11008___)。為切實保證現場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甲、乙雙發協商,明確安全責任,并同意共同嚴格遵守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和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電氣工作票技術規范》及《11供電局對外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供電局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規定,并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對乙方資質進行審查,確定其符合中國南方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第8.3條所列的條件,審驗乙方單位持有進入11供電局管轄電網安全施工資質證及相應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資格。
2.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3.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作業,例如: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甲方工程項目管理部門應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要求乙方制訂安全措施并經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
4.本工程施工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及其他事宜。
5.在施工中,如乙方發生屬乙方責任的意外人身傷亡時,甲方應以人道主義精神,盡力協助傷員及處于危險地人員,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1.乙方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機構并認真落實各級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_____聯系電話:___。
公司專職安全機構負責人:_聯系電話:_____。
公司技術負責人: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
工程項目負責人:___聯系電話:_。
工程施工現場負責人:聯系電話:__________。
工程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現場安全員: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2.認真執行國家和省、市電力管理部門及電力行業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安全與衛生的法律、法規、條例和制度,進入11供電局現場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和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電氣工作票技術規范》及《11供電局對外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供電局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管理規定》、“兩票”管理制度及現場勞動紀律等規章制度,確保安全施工,保持施工現場環境整潔、道路暢通、采光充足、通風良好,電氣、機械裝置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完備,安全警示標志齊全。
3.結合工程實際制定施工方案并經甲方和監理公司審查認可,開工前由甲方在現場對乙方工作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并許可工作后方可開始施工。
4.進入現場工作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觸電緊急救護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記錄在案,進入生產現場的所有人員著裝必須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有關規定。屬國家規定特種作業、危險作業的人員同時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方可上崗。
5.根據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有關規定,為現場工作人員配備符合本工種現場施工安全衛生要求的個人勞保用品;按施工作業不同崗位特點配備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導、監督和檢查使用情況。
6.安全用具、安全防護措施、起重設施、手持電動工具、電氣設備等的使用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明,經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應建立發放、使用、管理制度。
7.乙方應負責實施的現場基本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及應負責的監護責任:
7.1施工人員工作中與帶電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與10kv級以下電壓等級帶電設備保持安全距離0.7米,與35kv等級帶電設備保持安全距離1.0米,與110kv等級帶電設備保持安全距離1.5米,與220kv等級帶電設備保持安全距離3.0米,與500kv等級的設備保持安全距離5.0米。
7.2應在施工地點臨近帶電設備設遮攔、室外工作地點設圍欄并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高壓試驗地點、室外構架上、工作地點臨近帶電設備的橫梁上均應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在一經合閘即能送電到停電施工設備的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操作把手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指示牌;在線路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把手上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指示牌;應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圍欄、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示牌。
7.3應在施工現場每個工作地點設至少一個監護人,負責監督和看護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是否符合標準。監護人是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對工作人員的安全認真負責,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行為。
7.4根據本工作需要,辦理________(變電或線路)第______種工作票,并嚴格按工作票所列要求進行工作。
7.5根據本工作需要,辦理________級動火工作票,準備_____只_______型滅火器,分別放置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施工地點應對甲方運行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
7.7其他安全措施(重大的施工項目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經甲方審查批準):
7.8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三不開工”,即沒有經過審批的安全措施不開工;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開工;安全措施不落實不開工。施工中發生疑問,應立即停止工作,弄清問題后,再進行工作。
1.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任何工作人員發現有違反安全工作規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者,應立即制止。
2.根據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乙方將工程合同金額的5%(最低兩萬人民幣)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交至甲方財務部,施工結束后經安全監察部確認無事故違章記錄,全額返還乙方。
1.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意條款造成事故,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2.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暫時停止直至取消乙方的施工資格,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在發生由承包商責任造成的事故、障礙、未遂或違章時,由發包方根據其性質按照有關規定扣取違約金。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期時,經甲、乙方協商同意可繼續執行本安全協議,但應在備注欄注明延期原因和延期時間并分別蓋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十四
為明確轉供電雙方轉供電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實現安全、合理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經供電方、用電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1、用電地點:_______。
2、用電電壓:_______。
3、用電最大容量:_______。
1、經轉供電雙方協商確認,轉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設在用戶電表進線開關位置上。分界點電源一側供電設施屬轉供電方,由轉供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一側供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轉供電方、用電方各自分管的用電設施,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更動者,事后應在6小時內通知對方。
3、在供電設施上發生的法律責任以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為基準劃分。轉供電方、用電方應做好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1、轉供電方對用電方執行單表計量。
2、收費標準:_______。
3、電費結算:用電量每月由轉供電方、用電方人員共同抄表并簽字認可,轉供電方開具發票后用電方按期將電費轉入供電方。
4、用電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或延期支付電費,否則轉供電方將無條件斷電。
1、用電方不按期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逾期未付清電費的,轉供電方可停止供電,并追收所欠電費和電費違約金。
2、由于用電方責任造成轉供電方對外停電,并給其造成損失的,轉供電方按有關規定對用電方及相關方追究賠償責任。
3、用電方未經轉供電方同意,擅自超計劃、超負荷指標用電,轉供電方應通知用電方自行限電,必要時供電方可中止供電。
本協議書生效后,轉供電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協議書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轉供電雙方各執一份。
轉供電方:_______(公章)。
用電方: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_______(蓋章)。
授權代理人: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十五
為明確供電企業(以下簡稱供電方)和用電客戶(以下簡稱用電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等電力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1、供電方從號高壓桿或從線向用電方供電。
2、供電方與用電方的產權分界點:高壓供電在線號高壓桿高壓計量箱進線t接點處;低壓供電在變臺具體接線方式及分界點詳見附圖《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1、供用電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的產權分界各自負責設備的維護管理。
2、供用電雙方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當遇到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損壞,或違約用電、竊電、欠費時;供電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更動或操作用電方的供電設備。
3、在用電方受電裝置內安裝的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負責保護并監視其正常運行;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
4、在供電設施上發生的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五十一條規定處理。
1、供電方應當按照雙方《供用電合同》的約定,持續地向用電方提供合格的電源,因特殊情況須停電一小時以上者,應提前通知乙方。
2、用電方對其所有的電氣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查、檢修和試驗,做好防觸電措施,及時消除設備隱患,預防電氣設備事故。
3、供電方有權按《用電檢查管理辦法》對用電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檢查人員在進行檢查時,應向用電方出示《用電檢查證》,用電方應派員隨同并配合檢查。
4、用電方嚴禁私自改變低壓系統運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線”方式用電。
5、用電方嚴禁使用掛鉤線、破股線、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接電。
6、用電方嚴禁拾取斷落的電力導線;發現電線松弛對地安全距離不夠或斷落時,任何人不得靠近,要遠離導線危險點、斷落點8米,并保護好現場,同時立即報告電工處理;以免擴大事故范圍。
7、用電方應及時對可能危及受電線路廊道的樹木、進行修剪或砍伐。
8、用電方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用電方未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私自解除已安裝的漏電保護器及擅自調整漏電保護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責任由用電方負責。
9、用電方漏電保護器的維修應由專業人員進行,運行中遇有異常現象應找供電方電工處理。
1、供電方應收電費以月為基期,以供電總表度數總量分類計算收取,商業和居民用電量按各占50%的比例計算。
2、各住戶的分類統計和電費的收取管理由用電方負責,其收費按住戶分類和進戶表用電量分商業和居民用電兩個標準加電損分攤計算收取。
3、用電方應按供電方出具的收費發票按約定時限一次性足額交清應交電費。
1、用電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電氣設備帶病運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供電方有權對用電方直接中止供電。
2、供電方應對用電方電氣設備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用電方整改后,應及時進行驗收。
3、用電方臨時用電應事先向供電方書面申請,電力設備安裝、臨時用電所需電線、插頭、插座、開關應符合安全用電的要求;臨時用電期間應設專人看管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4、用電方私拉亂接、違章用電,由此造成的觸電事故;用電方必須依法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用電方未執行本協議或管理不到位,給供電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的,按《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處理。
6、供電方對供電設施維修不及時給用電方或社會帶來人生、設備損害,生產經營造成嚴重損失的,按有關規定相關條款追究責任。
供用電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協議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電力管理部門行政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提起訴訟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規章的規定辦理。
2、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后,如供用電雙方均未提出變更、解除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
3、供電方、用電方任何一方欲修改、變更、解除協議時,按《供電營業規則》第94條辦理。在修改、變更、解除協議的書面協議簽定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4、本協議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5、本協議正本壹式貳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壹份。
6、本協議附件:供用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上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供電方:(簽章)用電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時間:年月日。
供電企業營銷管理。
補償貿易供電合同。
供電企業電力營銷對策。
供電企業電力營銷管理對策。
地鐵牽引供電系統保護。
物業園區供電的安全管理。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十六
乙方:鐵建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新菏兗日電氣化改造工程第八項目部。
由乙方承擔施工的新菏兗日鐵路電氣化改造封閉網工程項目,需在新菏線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段內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鐵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運行,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鐵路法》、《合同法》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及《鄭州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對乙施工地段進行調查和共同協商,簽定如下施工安全協議:
一、施工內容:立柱埋設、封閉網安裝、站內圍墻。
二、施工地段及范圍:
1、新菏線上下行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
三、施工期限: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6月31日。
四、安全防護內容:
1、嚴格按設計及甲方技術、安全措施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安全和質量,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3、各種施工機具的存放,必須在供電設備限界以外存放,施工機具、物料堆等導電物品必須遠離供電設備,并派專人看守。
4、所有材料的.裝卸運輸必須要有專人負責統一安排。
5、乙方在施工前詳細了解施工區段內既有設備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作好施工組織工作,施工方案及施工內容應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6、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書面保送施工配合通知書,甲方根據現場派安全防護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施工期間,乙方施工負責人應及時與甲方現場配合人員加強溝通、聯系,協商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施工隊不得開工。
五、雙方在施工中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要積極協助乙方和設計部門核查既有設備的情況,提供各種設備的具體位置、限界要求及在施工范圍內設置警示,并負責向施工人員進行相關安全防范教育無法具體位置時,設計單位應會同甲方、乙方共同探察、核實劃定防護范圍,明確各方安全責任。
2、乙方應及時將施工的地點、進度、范圍起止時間向甲方通報。在對隱蔽設備施工時,要通知甲方派員參加,檢查施工質量。
3、乙方在施工點施工期間,甲方派專人負責到現場與乙方配合;乙方向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配合費用。
4、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對既有設備的影響,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質量不合格及危及鐵路交通安全時,有權停止其作業,并向上級報告,如乙方不聽勸阻,繼續施工造成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因未履行本協議造成鐵路交通事故或故障,由甲方負主要責任;因甲方監督不力造成事故,除追究有關單位外,同時追究甲方的責任。
5、在施工地段內,凡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鐵路交通安全,構成事故,乙方負全部或主要責任。在施工地段既有設備發生活損壞時,乙方要及時組織人員搶修處理,甲方要積極配合,盡快恢復正常使用。
6、在施工地段內,凡甲方發現影響設備正常使用的問題,應立即通知乙方處理,乙方不得拖延。
7、甲方配合人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有不符合施工標準及甲方要求的情況時,應及時向乙方指出并要求改正,必要時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整改通知。乙方接到甲方的整改通知書后應按甲方要求及時組織整改,問題克服情況應書面反饋甲方,否則視為未整改。
六、質量標準。
按有關文件規程規范進行說明。
七、安全責任及獎罰考核辦法。
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如有一方未按本協議條款協議,發生的事故,按部、局有關規定定責考核。
八、相關配合費用由新菏線建設指揮部統一支付。
九、施工中涉及水利、電力、公路等其它方面時,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十、本協議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分別報上級主管部門核備2份,轉施工工程隊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車間各1份。雙方蓋章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作為本協議附件一并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聯系人:
乙方聯系人:王汝勛。
聯系電話: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十七
甲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發包方)。
乙方: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包方)。
為保證天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港原年產42萬噸電石項目空分空壓間設備安裝施工期間甲方、乙方以及受影響的第三方的安全生產,有效控制施工活動對環境的影響,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安全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的安全、環保資質進行審查、備案。
2、監督乙方不得與其他任何單位簽訂分包、轉包合同。
3、依據甲方關于相關安全、環保管理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環保管理。
4、對乙方的施工現場以及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按國家現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考核辦法》對乙方進行考核。
5、發現乙方有違反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報告業主方安全管理部門。
6、發生事故或其他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時,要求乙方積極救援,調用乙方人員、設備、機具等。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甲方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指令。
2、發現業主方、甲方、現場交叉作業第三方的事故隱患,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或督促整改。
3、發生事故或者其他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時,有權要求甲方協助救援。
第三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施工現場和毗鄰區域地下管線、地下工程、建構筑物、架空管線有關資料,或在施工前進行確認、確認后向乙方技術交底。
2、不得向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3、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等。
4、乙方發生事故或其他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時,甲方有義務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5、負責統一協調乙方與施工現場其他各方交叉作業的安全管理。
6、乙方的施工地點如在甲方生產區域,或乙方的施工作業與甲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交叉,甲方在本協議簽訂時,征求生產區域所在二級單位或生產經營活動所屬二級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的意見,商定進入其生產區域或交叉作業的安全措施,并填寫在本協議第八條中。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自覺遵守國家關于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環境保護、建筑安裝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自覺履行有關法律義務,獨立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產生的一切后果和相關責任。
2、乙方應具備與所承擔的施工任務相適應的安全、環保資質,乙方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職工繳納保險費,建立、健全環保管理制度和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接受甲方的資質審查和備案,接受甲方及甲方各級安全環保部門的安全檢查、安全評估、環保檢查,遵守甲方關于工程施工、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4、乙方要明確施工項目安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將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姓名、聯絡方式、聯系電話書面報告甲方。
5、乙方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政府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乙方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隨身攜帶政府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必須清晰)否則視為無證操作。
6、乙方人員進入施工區域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穿戴好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在安全帽、工作服明顯位置標明乙方單位名稱或簡稱,安全帽、工作服與甲方有明顯區別。
7、乙方負責其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乙方人員工作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措施。
8、乙方施工前要針對所承擔的項目,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確認,劃分作業活動并進行危險源辨識,對潛在的危險源不熟悉或不了解時要主動與甲方聯系,認真制定具體安全環保措施方案,做到每一個作業活動都有安全措施,現場交叉作業的安全措施既要保證本單位施工安全又要保證交叉作業相關方的安全,在報批開工報告時,附安全措施方案。
9、禁區內動火、拆除、爆破、大型吊裝、開挖、進入閉塞空間等高危作業,必須事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許可手續,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管理,并不得擅離職守。
10、乙方在動力介質管、重要設備、原有建構筑物附近及燃氣、氧氣、配電室等重要部位作業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管理,并不得擅離職守。
11、從施工人員、施工機械(工、器具)、施工技術三方面對每項具體施工項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安全技術交底記錄由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施工單位現場安全負責人各持一份。
12、乙方的施工地點如在甲方生產區域,或乙方的施工作業與甲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交叉,乙方必須在進點施工前,與甲方生產區域所在單位或生產經營活動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報告,經許可后方可進點施工。
13、乙方在現場的施工可能威脅到甲方或現場第三方的安全時,必須主動與被影響方聯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協商并采取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應書面記錄并傳達到作業人員;需要甲方協調的,服從甲方的協調和指揮。
14、乙方在施工期間自備的設備、設施、工器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如需借用或租賃甲方設備、設施、工器具,經甲方單位領導書面同意后,甲、乙雙方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甲方出租、出借的設備、設施、工器具應符合安全要求,交接時乙方必須進行驗收、確認,乙方一經接受使用,表示該設備、設施、工器具完好無安全隱患,如果造成事故或其他后果由乙方負責。
15、乙方應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16、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危險部位必須進行有效的安全保護。
17、乙方不得雇用、借用甲方的雇員。如乙方私自雇用、借用甲方的.雇員,其在被雇用、借用工作期間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18、乙方在施工現場不得擅自動用或操作本單位以外的設備、設施、工器具等。
19、乙方要安全、文明施工。施工過程物料擺放整齊,安全通道暢通、施工完畢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20、施工期間應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防止對環境造成的不應有的破壞、防止粉塵、噪聲、振動、污水等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施工垃圾、廢棄物料要固定存放地點,按時清除。
21、使用產生噪聲和振動的設備,機動車輛以及其他噪聲源,應當采取消聲減振措施,產生的噪聲、振動不得超過國家標準。
22、施工、物料運輸過程中,應當采取有效的防塵措施。
23、施工結束后,應修整和恢復受到破壞的現場環境。
第六條事故責任劃分。
1、由于甲方單方面責任造成乙方或其他人員安全事故時,由甲方承擔安全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2、由于乙方單方面責任造成甲方或其他人員安全事故時,由乙方承擔安全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3、無法明確事故責任方的,由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取證、責任劃分,明確各方應承擔的事故責任或進行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對責任劃分意見不一致時,由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裁定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八條乙方負責其雇員工傷事故調查、分析、統計、上報、處理等工作,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時,應及時通報甲方。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由于乙方責任造成人員安全事故的,每發生一人次死亡扣罰乙方~元;每發生一人次重傷扣罰乙方~元;每發生一人次輕傷扣罰乙方~元。
第十條本協議作為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
第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按國家《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辦法》對乙方實行相關處罰,此處罰并不免除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的規定而給甲方或業主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補充追加。
第十三條本協議所有條款均為協議雙方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自愿、平等、協商后達成,是雙方真實意愿的表達。本協議一式八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完工主合同執行完畢結束。
(以下無內容)。
(本頁無正文)。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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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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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十八
甲方(供電方):
乙方(用電方):
因原因,需臨時搭線用電,為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電力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址:
二、用電方用電負荷:
三、臨時用電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安全責任。
1、電力線路及保護裝置應根據用電容量配備。
2、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必須采取可靠的接地保護。
3、臨時用電應裝設配電箱(戶外應配設防雨型),導線應絕緣良好,導線端頭應采用螺栓連接或壓接。
4、配電箱內安裝的接觸器、刀閘等電器設備,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的燒灼現象。
5、配電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一只漏電開關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保護開關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7、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單相回路的照明開關箱(板)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8、供電點由甲方指定,供電點后的計量裝置、動力線及保護設備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備。
9、臨時用電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姓名電話)負責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10、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開展用電檢查工作,乙方應接受檢查,并根據檢查人員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回答有關詢問、協助提取證據。
11、乙方不得向外轉供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供電,并且因此帶來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2、因乙方用電不當造成的人身、設備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3、乙方臨時用電期間需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并粘貼于配電箱內。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臨時用電設施止。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最新供電維護協議書(模板19篇)篇十九
為明確供電企業(以下簡稱供電方)和用電客戶(以下簡稱用電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等電力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1、供電方從號高壓桿或從線向用電方供電。
2、供電方與用電方的產權分界點:高壓供電在線號高壓桿高壓計量箱進線t接點處;低壓供電在變臺具體接線方式及分界點詳見附圖《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1、供用電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的產權分界各自負責設備的維護管理。
2、供用電雙方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當遇到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損壞,或違約用電、竊電、欠費時;供電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更動或操作用電方的供電設備。
3、在用電方受電裝置內安裝的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負責保護并監視其正常運行;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
4、在供電設施上發生的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五十一條規定處理。
1、供電方應當按照雙方《供用電合同》的約定,持續地向用電方提供合格的電源,因特殊情況須停電一小時以上者,應提前通知乙方。
2、用電方對其所有的電氣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查、檢修和試驗,做好防觸電措施,及時消除設備隱患,預防電氣設備事故。
3、供電方有權按《用電檢查管理辦法》對用電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檢查人員在進行檢查時,應向用電方出示《用電檢查證》,用電方應派員隨同并配合檢查。
4、用電方嚴禁私自改變低壓系統運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線”方式用電。
5、用電方嚴禁使用掛鉤線、破股線、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接電。
6、用電方嚴禁拾取斷落的電力導線;發現電線松弛對地安全距離不夠或斷落時,任何人不得靠近,要遠離導線危險點、斷落點8米,并保護好現場,同時立即報告電工處理;以免擴大事故范圍。
7、用電方應及時對可能危及受電線路廊道的樹木、進行修剪或砍伐。
8、用電方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用電方未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私自解除已安裝的漏電保護器及擅自調整漏電保護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責任由用電方負責。
9、用電方漏電保護器的維修應由專業人員進行,運行中遇有異常現象應找供電方電工處理。
1、供電方應收電費以月為基期,以供電總表度數總量分類計算收取,商業和居民用電量按各占50%的比例計算。
2、各住戶的分類統計和電費的收取管理由用電方負責,其收費按住戶分類和進戶表用電量分商業和居民用電兩個標準加電損分攤計算收取。
3、用電方應按供電方出具的收費發票按約定時限一次性足額交清應交電費。
1、用電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電氣設備帶病運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供電方有權對用電方直接中止供電。
2、供電方應對用電方電氣設備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用電方整改后,應及時進行驗收。
3、用電方臨時用電應事先向供電方書面申請,電力設備安裝、臨時用電所需電線、插頭、插座、開關應符合安全用電的要求;臨時用電期間應設專人看管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4、用電方私拉亂接、違章用電,由此造成的觸電事故;用電方必須依法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用電方未執行本協議或管理不到位,給供電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的,按《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處理。
6、供電方對供電設施維修不及時給用電方或社會帶來人生、設備損害,生產經營造成嚴重損失的,按有關規定相關條款追究責任。
供用電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協議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電力管理部門行政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提起訴訟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規章的規定辦理。
2、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后,如供用電雙方均未提出變更、解除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
3、供電方、用電方任何一方欲修改、變更、解除協議時,按《供電營業規則》第94條辦理。在修改、變更、解除協議的書面協議簽定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4、本協議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5、本協議正本壹式貳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壹份。
6、本協議附件:供用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上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供電方:(簽章)用電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時間:年月日。
供電企業營銷管理。
補償貿易供電合同。
供電企業電力營銷對策。
物業園區供電的安全管理。
地鐵牽引供電系統保護。
供電企業電力營銷管理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