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規范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權益關系的主要法律工具。這是一份經驗豐富的人力資源專家總結的勞動合同范例,請參考。
最新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優秀12篇)篇一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公司依法解除此前與您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關系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您的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您需要結算一下薪資和補償金事項:
1、您薪資結算至 年 月 日;計 元;
2、此種情形下
(1)公司需要支付您相當于 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 元。
(2)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您需要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 ;
2、 ;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理智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公司
年 月 日
注:本勞動合同解除書一式兩份,公司和勞動者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表一式三份:單位、工會、個人各執一份。
尊敬的公司領導:
您好!首先感謝您在百忙之中閱讀此通知書,本人自xxxx年x月x日入職至今,一直擔任xx崗位,在這1年多的時間里,我成長了很多,無論是專業技能還是為人處事方面都讓我受益頗深,感謝公司領導和同事長期對我的幫助。
經過深思熟慮,我決定單方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下面是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法”)規定的內容要求公司給本人補償如下:
1、 根據勞動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本人勞動合同中明確說明工資在每個月的10日發放,但實際每次公司都以各種理由進行拖欠。)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本人工資xx元,實際只按北京市最低標準為本人繳納社保)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公司規章制度中,存在多處違法、違規行為)
勞動法中規定,只要滿足上述其中一條,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不需要提前30天告知公司。
2、根據勞動法中第四章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
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算。(本人工作x個月,要求補償x個月工資,即xxxx元。)
3、本人 xxxx年x月x日入職,勞動法規定,入職當月必須繳納社會保險,現要求公司將本人入職當月保險全額補繳,并將在職期間保險足額補繳,個人差額部分本人承擔,公司可在2012年7月之前為本人減員社保并補繳,如公司未能及時補繳,導致沒能減員而多上的保險,此金額本人不予承擔。
5、根據勞動法第四章第五十條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6、根據勞動法第四章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綜合上述內容,本人要求公司除工資以外,額外補償本人共計xx-xx元,所有工資及補償在本人離職當日進行結算,并開具離職證明。
本人向公司提出以上要求實屬無奈,也請公司領導理解一名普通員工爭取自己合法利益的權利。謝謝!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xxx先生/女士:
鑒于,您和公司于 年 月 日簽訂了“勞動合同”, 據此,雙方建立了勞動關系;
鑒于,xxxxx有限公司因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進行了部門整合,導致“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公司就關于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以及安排調整工作崗位等情況與您進行協商,但不能達成協議。
因此,公司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及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茲通知依法自 年 月 日起解除與您之間的“勞動合同”,并正式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
公司將根據國家和 省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您支付經濟補償金。
請您接本通知后及時到公司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并領取經濟補償金。否則,公司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解除勞動關系的手續,本月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將以轉賬方式支付到公司為你在銀行開立的工資賬戶。
特此通知!
xx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通知直接送達員工本人
通知本企業工會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及其他費用明細表
人民幣:元
姓名:xxx
1. 未提前1個月通知,支付給員工相當于本人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人民幣
2. 員工在本公司的服務年限為按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人民幣 元整( 元 )。
3. 未使用的有薪假期,合計人民幣 元整。具體計算如下:
員工月工資: 元
員工日工資: 元( 元 / 21.75天)
未使用的有薪假期: 天,合計 元( 元 天300%)
4. 上述經濟補償金、其他應支付的結算費用共計人民幣元整(稅前)。
5. 公司為員工代扣代繳經濟補償金的個人所得稅,員工個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計人民幣 元整。
員工確認:
日 期:
我單位決定自2012年6月25日起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理由如下:
1.根據我公司規章制度第三章第三條,即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中的假期規定(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你實際曠工30天,你已嚴重違反我公司規章制度。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你的情況符合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條件,且依法不給予你任何補償。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我公司依法享有追償你對我公司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對你的招錄費用,培訓費用,其他因你對我公司造成的直接的和可以預見的損失。
特此通知.
單位:
總經理:
2012年6月25日 注:
1. 請接此通知后于2012年7月10日前到行政部門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2. 若你在接到該通知后未按時到我公司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的,不利后果將由你承擔。
3. 本通知除總經理簽字外,若有其他的手工改動或添加的內容,該改動或添加的內容均不是我公司真實意思表示,對我公司不產生約束力。
4. 本通知一式兩份,由我公司保留一份。
你本人于 年 月 日與本公司簽定《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約定到 年 月 日雙方之間《勞動合同》期滿。
現因你 經常隨意礦工,累計曠工已經達 天,嚴重違反本公司勞動紀律,且經多次說服教育不改 。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和你與公司之間《勞動合同》第 條規定,經公司總經理辦公室研究,并商公司工會組織同意,決定: 自 年 月 日起(本通知送達之次日起滿30日),解除公司與你之間的《勞動合同》,請另謀高就。
望你接通知后于 年 月 日以前到公司辦公室,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和社保關系轉移等手續。期滿后如你本人不到公司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和社保關系轉移等手續,公司將單方面解除與你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一切后果由你本人承擔。
如你不服本《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可依法于接到本《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到某某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特此通知。
某某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我于 年 月 日 時收到本《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乙方: (簽字)
通知送達人:
送達時間: 年 月 日
最新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優秀12篇)篇二
“n+1”規則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離職補償金的簡單概括,《勞動合同法》中離職補償金的計算方法是勞動者每工作一年(包括超過6個月不滿12個月)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加企業提前一個月通知兩部分,提前通知也可用一個月的工資來代替,“n”等于工作年限,“1”就是替代提前一個月通知的賠償金,這就是現在很多公司常用的“n+1”計算法則。
但是有的企業給員工灌輸了錯誤的概念,即按“n+1”進行補償,就可以合法合理地提前解除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了三種情況,即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只有符合以上三種情況用人單位才可以采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除此之外,諸如非工傷醫療期內、孕期哺乳期、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等多種情況,都不適用“n+1”規則,不能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最新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優秀12篇)篇三
同事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周歲,系我單位勞動合同制員工,現從事崗位工作,本單位工作年限勞動合同期限為年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根據《勞動合同法》第條及本單位規章制度規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其中,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文件:
特此證明。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章)
員工簽名:___________(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備案機關:___________(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優秀12篇)篇四
是地方武警醫院,在藥劑科工作,說我拿藥速度不夠等等,籠統的說:綜合考慮,覺得我不適合在醫院工作,院領導決定與我解除勞動合同,會補發一個月工資。我了解到勞動法規定,滿6個月不滿1年按1年算,也就是補發剩余月數的工資,而我剛好5個月多,不到6個月,勞動法解釋只給半個月工資補償。覺得醫院太狡猾了,都要到年底快慢半年說要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包括獎金和年終獎也沒有說清,我工作中沒有犯任何錯誤,只是拿藥手腳沒有別人快,主要是以前沒有在藥房的工作經驗。
最新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優秀12篇)篇五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我國法律一般稱作“經濟補償”。
【案情】。
陸某系一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技術部經理,其于2月開始在公司工作,雙方簽訂了3年的勞動合同,每月基本工資5000元,市內交通補貼500元、國家各類補貼計200元、職務津貼300元、服務費800元。陸某每月應得工資計6800元,扣除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公積金、稅收,實際每月所得5000余元。此外,作為公司員工陸某還可以享受下面的津貼和福利:公司每年在12月和6月各發放的津貼1000元;技術部經理可享受季度獎金。陸某可享受的手機通訊費補貼每月800元。公司還每月向他支付住房補貼1000元,由其自行在外借房住宿。8月,陸某向公司提出應引進最新的技術設備以提高公司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不料總經理認為陸某在公司面臨困難時不但不努力工作,不帶領技術部門攻克技術難題,卻給自己找借口,當即要求人事部與陸某解除勞動合同。209月11日,人事部向陸某發出了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并稱愿依法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人事部堅持只有寫進勞動合同的工資和津貼才作為補償金的計算基數;而陸某認為提成獎金、所有的津貼、住房補貼都是自己的收入來源,而且經濟補償金是應發工資的合計,而不應扣除稅收和自己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公積金,雙方各持己見終未達成一致意見。年1月15日,陸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公司按國家規定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審理,計算了陸某在解除合同前12個月中的全部工資性收入,包括每月固定收入(工資及各類補貼、津貼)5411.8元、提成獎金合計67,399.7元(已扣稅)、防寒和高溫津貼元,故月平均工資性收入應當為11,195.11元。經仲裁委員會調解,公司實際向陸某支付了11,200元。
【案例分析】。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對于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問題,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需注意:
(1)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在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規定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本案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應發給陸某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3)月平均工資包括些什么內容?哪些是工資的范疇,哪些不是?我們講“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根據上述規定,工資性收人應當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但不應包括住房補貼和手機通訊費。因為住房補貼是公司提供給員工的福利而不是其應得的工資性收人,而手機通訊費未以津貼的形式發放給職工,而是按規定予以報銷的,這說明單位沒有將它列人工資支付總額。同時,經濟補償金應當以職工實際工資性收入為計算標準,而不應以應發工資為準,即實際工資性收人是扣除社會保險金、公積金、稅收之后的所得。陸某要求以應發工資計算,并且住房補貼、手機通訊費報銷款均應計算在內,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提示】。
(1)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的范圍問題,應當嚴格依據法律規定區分清楚,辨別清哪些是屬于工資性收人范圍的項目,哪些是應當剔除的項目,在此基礎上得出的項目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2)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是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需要說明的是,這里工資的計算基礎是在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獲得的報酬,而不是指勞動者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獲得的勞動報酬。故實際上計算所得出的勞動者月平均工資有可能是低于其正常月工資的。
最新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優秀12篇)篇六
__:
因你于20__年11月起無故曠工至今,系嚴重違紀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我公司相關規章制度,你與我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已解除。現通過公告方式向你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請你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在30日內到我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未辦后果自負。
特此通知。
__x。
20__年__月__日。
最新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優秀12篇)篇七
編號:
本單位與________簽訂的勞動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其檔案及社會保險轉移手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轉移。
特此證明。
說明:檔案。
單位(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此證明一式三份,一聯存根留用人單位,二聯交職工使用,三聯存入職工本人此證明書已于本人簽字之日送達本人。
職工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最新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優秀12篇)篇八
姓名:
性別:
年齡:
工種:。
崗位:
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關系:
甲方: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說明:
本證明一式2份,手續完備后,勞動者檔案、用人單位各存一份。用鋼筆、簽字筆填寫,
不能復寫,涂改無效。
_______同事,性別女,31周歲,系我單位職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工作崗位為銷售經理,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為肆年,勞動合同期限為壹年(自20___年1月21日至20___年1月21日止),因個人提出辭職,于20___年10月21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此證明不影響勞動關系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申訴權利。
單位:(章)。
職工簽字:。
簽字時間: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優秀12篇)篇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二、《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了終止勞動合同的補償具體標準: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3、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用人單位附條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非過失性辭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經濟裁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用人單位附條件解除合同和經濟裁員的限制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和經濟裁員: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是違規單方面解除合同,你也沒有上訴的錯誤的原因 ,你就可以到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仲裁不服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然后你要準備好相關證據,比如你的勞動合同、工資單、你的社保購買證明等等。
以上就是關于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更多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如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辦?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么處理?請聯系我們的專業律師,我們的律師會根據您的具體問題,為您出具專業的法律意見。
最新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優秀12篇)篇十
協議雙方: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日解除雙方于月訂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的勞動合同。乙方工資發放至年月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元整,作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時,終止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義務,自愿放棄因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一切權利。并確認雙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糾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后,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將屬于甲方的所有財物,文件和資料等歸還給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單位(蓋章):乙方(簽名):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身份證號碼:
最新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優秀12篇)篇十一
茲有職工汪盈盈同事,于20___年_____月_____日經人力資源部(部門)辦理錄用手續,來我單位工作,因離職現根據下列第2條解除(終止)其勞動合同(勞動關系)。
1、《勞動法》第條第款規定。
3、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條款第條之約定。
4、《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八條予以除名。
5、《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予以開除。
6、經單位研究同意辭職。
8、根據《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第二條款予以辭退。
9、根據《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第十一條異地轉移工作單位。
10、其他:
20___年___月____日離職。
單位蓋章:。
最新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優秀12篇)篇十二
由于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尚未期滿,現乙方因個人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共同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2、乙方保證在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一周之內,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全部的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的移交,資產的回收,工作的匯報,轉單的簽返,付清對甲方的應付款項,提供客戶信息等,與此同時,雙方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
3、因乙方在職期間曾擔任二級公司的總經理,為保障甲方的。權益,乙方保證在離職后遵守如下約定:
(1)繼續遵守和甲方簽訂的保密協議,不外泄在職期間從甲方獲悉的任何商業秘密;
(2)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與二級公司主營業務相的商業活動。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損于甲方與客戶的合作關系的行為。
4、為彌補乙方因上述約定而有可能出現的損失,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補償金_____元人民幣(寫:_____)(稅后)
5、乙方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后,甲方將在勞動合同解除后的第一個發薪日,將50%的補償金直接劃到乙方的工資卡上。
6、如果乙方嚴格遵守第3條中的約定,甲方將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將剩余的50%的補償金支付給乙方;如果乙方出現了違約定的行為,甲方可以不支付該50%的補償金。
7、乙方承諾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繼續承擔的其他義務。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協議內容以外,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違本協議的約定,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10、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于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