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署合同協議之前,雙方應該對合同條款進行詳細的審查和討論,確保雙方權益的平衡。范文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把握合同協議的寫作要點和技巧,以確保合同的準確性和合法性。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大全(12篇)篇一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咨詢人責任時間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
第十五條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務的酬金。
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二十八條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九條委托人應在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咨詢人在其責任時間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雙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大全(12篇)篇二
需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經供需雙方協商同意,由供方組織生產,需方負責收購下列商品,為保證協商的條款得以嚴格履行,特簽訂此合同,共同遵守。
1、本合同總產值、具體品名、規格,分期、分批交貨計劃詳見附表。供方要根據合同要求,組織生產,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需方也要根據合同要求按時、按量接貨,并及時支付貨款,不得影響供方的生產。
2、產品的質量標準和數量詳見附表。以供方檢驗為主,需方配合抽驗,如有異議,寫出抽驗記錄,雙方簽字備查。生產中和保修期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交貨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問題由需方負責。
(1)產品交貨前,供方應嚴格檢驗,附合格證、裝箱單,以示負責。
(2)抽驗,如有不符合標準,有關調換、挑選降價等損失,由供方承擔,接受罰則。
3、產品價格規定。根據國家的有關物價政策,按上級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執行,詳見附表。對于副品、次品以及低于標準的產品,本著合情合理、以質論價的原則定價。
4、產品交貨結算。產品實行送貨制,供方將貨送到需方指定倉庫,運費由需方負責,點驗入庫簽章后,當即在需方結算付款。
5、包裝規定。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要求為準繩。
(2)如因包裝不當在運輸中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自負。
(3)包裝完整,如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需方查詢,供方應給予解決。
6、違約責任。
(1)供方無故延期交貨或提供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由此造成延誤交貨時間,每延誤一天應付需方延期貨款總值%的違約金。
(2)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向供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違約金。
(3)需方中途退貨,應付給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違約金。違約金及其他損失賠償額的總和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當事人可請求有關機構予以適當調整。
7、附則。
(1)一方如因自然災害或國家政策、法律變更不能履行合同,應于15日內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變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自至。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送有關部門。
(3)本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修訂。在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大全(12篇)篇三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建設項目申請報告》的編制工作,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在合同簽訂后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有與項目前期研究工作有關的數據和資料,并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第二條乙方應在20xx年8月25日以前,向甲方提交《建設項目申請報告》文本伍份。
甲方如在合同期間對本項目提出重大變更,或者原始資料、數據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可研報告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增加任務或變更合同不得另行增加相關費用。
第三條費用支付條款。
本項目申請報告編制費用為人民幣捌萬元整(80000.00)。
費用支付方式。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項目編制費萬元整。余款在提交《建設項目申請報告》評審合格后付清。
第四條違約罰金。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報告時,每拖期一天,扣除其所應得報酬的5‰,作為違約罰金。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詳實,造成的項目報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適當增加乙方工本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3.甲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時,應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報酬的5‰計算。
第五條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修改或補充合同。修改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自乙方交付可研報告文本后,本合同效力終止。
第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大全(12篇)篇四
委托人(全稱):
咨詢人(全稱):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義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一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義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20xx年11月26日開始實施,至20xx年12月15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
委托人:(蓋章)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大全(12篇)篇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甲方開發的項目工程造價咨詢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事項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開發的項目一(二)審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包括編制標底、抽取鋼筋、審核預(結)算等相關事宜。
第二條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的內容: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類別分為5類,成果名稱、相應的成果內容見下表: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應加蓋單位公章、負責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執業章及其簽名。
2、成果的詳細程度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應詳實、細致、完整。
甲方將在乙方咨詢服務時,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向乙方提交具體要求。
3、提交成果的時限:在甲方考慮任務量大孝項目具體特征等因素下,酌情確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有關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務通知單”內提出。
4、成果的質量要求:預算誤差率在3%內,鋼筋誤差率在3%內,一審結算誤差率在3%內,二審結算誤差在1%以內。
前述誤差率均為乙方提交的成果與甲方確認、驗收后的成果之間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數值的比率。
第三條成果驗收甲方將及時組織專業人員,對成果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全面確認、驗收。
對于驗收中甲乙雙方的分歧,雙方將以北京市造價處的咨詢結果進行確定。
第四條質量控制。
1、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過程中,應建立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確保咨詢成果的準確。
2、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的質量控制體系、架構提出合理化建議,乙方須充分、及時整改。
第五條計價與支付。
1、計價按成果類別計價,乙方咨詢的服務費計價原則見下表:
2、支付原則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務、工作成果文件經甲方驗收合格并書面確認后15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該次咨詢服務通知單涉及的咨詢服務之全部服務費。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2、提供乙方審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資料(不含標準圖集、定額、各種手冊等通用文件、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3、協調乙方獲取現場資料。
在乙方要求下,經甲方確認確屬必要的情況下,組織乙方人員考察項目工地現場,并可負責召集、組織監理單位、甲方工程部有關人員參加相關的審核協調會議。
4、負責協調咨詢工作中與預(結)算報審單位的溝通。
5、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款項。
6、除非另有說明,甲方享有服務、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確有完成相應咨詢服務任務的資質、人員、辦工條件、辦公設備等到必備條件,合同簽訂后5日內,乙方應提交服務于本項目的人員名單并作為合同附件。
2、接受甲方的委托、要求,接受工作任務并按甲方的要求認真、負責、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造價咨詢任務。
3、按約定時間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并對服務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4、在咨詢服務過程中,如項目實際需要或甲方認為確屬必要時,乙方應參加有關現場會議、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核量。
5、乙方在咨詢工作中應遵守以下約定:
(1)未經甲方允許,不能與施工方單獨溝通。
如工作需要,必須在甲方監控下進行溝通。
(2)遵守甲方發出的工作指令,及時安排有關工作。
(3)工作成果的格式、詳細程度等要求應符合甲方要求。
(4)工作過程中遵守造價人員職業道德,保持廉潔自律,不能損害甲方利益。
第八條延伸服務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務。
該等服務由甲方提出內容、時間、地點、人員資格等相關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費對甲方進行如下針對性的相關服務:
1、法律咨詢:在完成合同約定服務的同時,隨時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造價咨詢內容的法律、法規咨詢。
2、工程咨詢: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乙方可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洽商管理、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索賠處理、工程結算等工作流程的咨詢及建議。
3、咨詢熱線:為保證乙方的延伸服務得到充分的落實,甲方除與乙方項目人員進行咨詢外,還可隨時撥打咨詢熱線進行相關咨詢。
4、工程總結:成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專業工作總結。
5、人員保證:項目直接負責人為總工程師,同時各專業負責人均配備具有豐富經驗的注冊造價工程師或具有中高級職稱的人,并確保人員到位。
6、對接保證: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如出現需協調和解決的問題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時,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直接與甲方見面和溝通并加以處理,保證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0.1%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質量要求完成咨詢服務工作,提交成果誤差超出合同約定誤差率,每超出1個百分點(結算二審每超過0.5%),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在咨詢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更換主要業務、技術負責人的,需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
否則,應向甲方支付當次總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后,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當于服務費累計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終止合同。
4、因解除而終止。
(1)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為已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法定解除條件,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經甲方書面通知后在10天內乙方工作仍無實質性改進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違約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終止。
合同解除后,不妨礙甲方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暫定為二年。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簽訂地。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或授權簽約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大全(12篇)篇六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是技術咨詢合同的一種,具體怎么寫呢?請看下面:
(以下簡稱委托方)山東正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咨詢的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額:
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招標控制價(工程預算)編制,施工階段的全過程造價控制、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協助委托方簽訂相關施工合同并為委托方提供與之相關的咨詢服務。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何用語與所屬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工程造價咨詢委托函;
2、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3、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4、工程造價咨詢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雙方 簽字蓋章后開始實施 至 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完成后結束。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貳 份各執 壹 份。
委托方:(簽章) 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編號: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圍及技術要求:
1、范圍:
(1)土、石方工程
(2)打樁工程
(3)土建工程
(4)裝飾裝璜工程
(5)水、電安裝工程
(6)維修工程
(7)附屬零星工程
2、技術要求: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
(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鑒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和鋼筋下料表);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系和協調。
3、配合進行現場勘察。
4、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咨詢服務費。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咨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范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系、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咨詢服務費。
四、合同實施期限:
甲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資料,乙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詢業務。
如因資料不齊或甲方其他原因影響的時間則順延。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詢服務結論時依據省物價局有關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現金或轉帳形式付清全部咨詢服務費,并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時預付_____________,結算時多退少補。
六、技術成果的分享:
按節約投資額或核減結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結算對一并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且賠償金額不少于咨詢服務費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提起訴訟(仲裁)。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內容履行完畢,款項付清之日終止。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報送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公室備案。
委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郵編:
帳號:開戶銀行:
地址:
受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
郵編:
帳號:
開戶銀行: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大全(12篇)篇七
委托人(全稱):
咨詢人(全稱):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建設標準條件:建設專用條件:建設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義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一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義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20xx年11月26日開始實施,至20xx年12月15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
委托人:(蓋章)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大全(12篇)篇八
_________ (以下簡稱委托方)為一方,(以下簡稱為服務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咨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委托方希望獲得服務方就_________ 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而服務方愿意提供此項服務。
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監理合同、進度款支付、材料采購合同等審核;設計變更、現場洽商記錄、材料采購等協助建設方提出主導意見;施工現場其它技術服務。
技術咨詢服務的進度安排:項目實施全過程。
根據工程進度按委托方要求及時提供技術咨詢報告,向委托方及時通報工程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為委托方全面掌握工程情況和下一步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咨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給予服務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并指定一名總代表隨時聯系。
服務方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對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服務方應根據咨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技術咨詢報告及有關數據資料。
服務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咨詢服務而給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并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于服務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服務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本項目服務費以工程造價為計取基數,500萬元以內按8‰計取,
500—3000萬元按按7‰計取,3000—5000萬元按6‰計取,5000—10000萬元按‰計取,超過10000萬元按3‰計取。
合同簽訂后預付30%,工程施工到一半付30%,竣工前再付30%,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付清10%余款。
由委托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復制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服務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服務方。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服務方保證委派有施工經驗和協調能力的工程技術人員到現場開展技術咨詢服務工作,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任務。
如果服務方在其控制的范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范圍內的服務不能令委托方滿意,委托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服務方,服務方7天之內必須改正或彌補。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包頭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服務費支付完畢后自動失效。
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服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聯系人:住所:電話:開戶銀行:
帳號:郵編: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大全(12篇)篇九
第十二條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二十八條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九條委托人應在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雙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大全(12篇)篇十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以下簡稱"委托方")和 (以下簡稱"受托方")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進行委托方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工程量清單、控制價、結算編制審核等造價咨詢,工程監理、跟蹤審計、可行性研究等服務。
2.1. 提交成果的內容:
成果文件必須符合:
1. 符合合同協議書的規定;
2. 符合造價主管部門發布的有關計價規定;
3. 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咨詢工作規程ceca gc 4_20 ;
4. 建設項目工程結算編審規程ceca/gc3_20 等等相關規定;
5. 監理規范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_20 ;
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過程中,應建立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確保咨詢成果的準確。
委托方將不定期對受托方的質量控制體系、架構提出合理化建議,受托方須充分、及時整改。
4.1計價
委托方在受托方正式提供咨詢服務結論時依據省物價局有關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 ‰(_____ __元包干)用現金或轉帳形式付清全部咨詢服務費,并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時預付__________元,結算時多退少補。
4.2.支付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務、工作成果文件經委托方驗收合格并書面確認后10工作日內,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該次咨詢服務涉及的咨詢服務之全部服務費。
5.1. 按相關規定提供受托方咨詢審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5.2. 協調受托方獲取現場資料。在受托方要求下,委托方組織受托方人員考察項目工地現場,并負責召集、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委托方有關人員參加相關的咨詢審核協調會議。
5.3. 負責協調咨詢工作中與預(結)算報審單位的'溝通。
5.4. 按合同約定向受托方支付款項。
5.5. 除非另有說明,委托方享有服務、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
6.1. 受托方應確保能勝任相應咨詢服務任務,有資質的人員提供咨詢服務,合同簽訂后5日內,受托方應提交服務于本項目的人員名單并作為合同附件。
6.2. 按約定時間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咨詢服務,并對服務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6.3. 在咨詢服務過程中,如項目實際需要或委托方認為確屬必要時,受托方應參加有關現場會議、參加委托方組織的現場核量。
6.4. 受托方在咨詢工作中應遵守以下約定:
遵守委托方發出的工作指令,及時安排有關工作。 工作成果的格式、詳細程度等要求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工作過程中遵守咨詢審核人員職業道德,保持廉潔自律,不能損害委托方利益。
7.1. 受托方未在委托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內向委托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應向委托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0.1%的違約金。
7.2. 受托方在咨詢過程中,未經委托方同意更換主要業務、技術負責人的,需提前5日書面通知委托方。否則,應向委托方支付當次總服務費的10%向委托方支付違約金。
7.3. 委托方未能按合同及時支付全部服務費,應自應支付之日起,支付未支付款額另加同期銀行貸款利息+3%年利息即(未支付額x(r+3%)n)。
8.1. 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后,未經合同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除外。
8.2. 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向合同另一方支付相當于服務費累計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另一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另一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8.3. 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10.1. 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10.2.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10.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相關規定終止合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受托人:
單位名稱(簽章): 單位名稱(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大全(12篇)篇十一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月×日。
×年×月×日。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大全(12篇)篇十二
根據招標文件的具體要求、《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編審規程》(ceca/gc5-20xx)和甲方的要求,編制相應工程內容的工程量清單,該清單滿足招投標需要,在某些機電工程上因存在圖紙不夠完善或存在設計變更,故工程量計算盡量準確(結算時準確復核),某些項目在施工圖紙深度不夠的情況下應采用模擬清單。乙方在工程量清單編制后投標工作完成前,應向甲方密封提供該項工程的合理造價標底,在造價標底編制上要求材料設備單價、人工費、措施費、管理費、規費、利潤、稅金等所有構成工程單價的內容要符合工程實際情況和市場合理價格水平,盡量不出現遺漏內容從而導致計價結算沒有依據。
3.3.3、招標答疑及回復。
對招投標過程中各投標單位提出的問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書面回復意見。協助甲方進行資格預審。
3.3.4、評標、清標工作。
對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進行合理性分析,特別是經濟文件投標內容,對主要材料、輔助材料、設備等用量較大的項目要嚴格審查,避免不平衡報價,確保總體價格合理,有效控制造價。乙方應向甲方及時提出評標、清標工作書面報告。
形成月度造價控制報告,對此甲乙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
3.5、竣工決算咨詢服務內容。
參照《建設項目工程結算編審規程》(ceca/gc3-20xx)和3.1至3.4形成的報告文件,進行分階段結算,要求乙方在該項目完成兩個月內完成分階段結算報告,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完成竣工決算。在甲方與乙方完成階段性結算和竣工決算報告審核后,及時與施工方、材料設備供應方等進行核對、結算和決算工作。
3.6、施工圖紙審查和設計方案造價控制咨詢服務內容。
3.6.1、施工圖紙審查。
乙方根據造價經驗,在20xx年2月8日前配合監理、甲方完成施工圖紙審查,對不合理的設計和對造價影響較大的內容從造價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3.6.2、設計方案造價控制。
對室內外精裝修、廚房、洗衣房、游泳池等尚未設計或需要深化設計的,乙方應在設計方案階段提出設計造價控制標準,在設計方案階段配合甲方與設計方進行研討以合理控制造價。
3.7、其他服務。
為酒店項目在政府部門進行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招標備案,履行招投標手續,乙方根據招投標備案要求和甲方要求編制上述招標文件。
第四條造價咨詢服務成果質量標準要求。
4.1、投資估算質量標準要求。
參照《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審規程》(ceca/gc1-20xx)、施工圖紙和甲方要求,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完成投資估算報告。要求土建、裝修、機電、配套等項目內容投資估算符合五星級酒店標準,材料、設備、系統配置等建議明確。編制過程中與甲方、設計單位、甲方委托機電顧問公司進行定期研討,以確保投資估算的質量,并據此進行項目投資控制。
4.2、招標文件質量標準要求。
招標文件中技術要求、施工管理要求、經濟要求、工期要求等編制內容,要求條理清晰、文字描述準確,符合招投標法律規定,避免出現法律糾紛。
4.3、合同文件質量標準要求。
合同文件體系完整,技術條款、經濟條款、管理條款、工期要求、質量要求、成品保護、安全管理、付款方式、違約條款等內容描述準確,避免出現經濟糾紛,切實保護甲方合同權益。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
協議書。
》中對分包單位施工管理、總包管理費等事項均進行了詳細約定,乙方應充分閱讀、了解、熟知上述協議內容,并將相關內容和約定與上述合同文件體系相結合。
4.4、施工圖預算質量標準要求。
參照《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編審規程》(ceca/gc5-20xx)和甲方的要求,編制施工圖預算,特別是材料、設備單價、人工費單價等要求準確。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中各項計價費用的確定要嚴格進行現場確認、審核和控制。
4.5、工程量清單質量標準要求。
根據工程量編制規范、北京市建筑工程預算定額和甲方要求,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模擬清單。工程量清單中內容齊全,工程量計算準確、工程項目特征描述清晰。根據酒店項目建設特點,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設計變更較多,對此乙方充分理解,在工程量計算過程中重復計量較多,乙方特此承諾設計變更引起的重復計量工作不再另行收取費用。
4.6、標底編制質量標準要求。
在招投標文件編制后,乙方在招投標回標前向甲方提供招標工程標底,作為甲方選擇施工單位和確定價格的依據。因此,要求乙方編制的標底符合市場價格水平,特別是主要材料設備、人工費、措施費等。
4.7、造價過程控制質量標準要求。
施工過程中影響價格的變化因素均要形成確認文件,包括甲方、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均要聯合確認(轉簽手續由甲方負責),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資料提供自己的獨立意見供甲方參考以控制過程造價。
4.8、竣工結算質量標準要求。
竣工結算應按專業分單位形成完整的竣工結算報告,乙方對報告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4.9、招標文件和。
合同范本。
的確定。
為規范招投標和合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甲乙雙方應對乙方提供的標準文件進行充分討論,形成標準范本。該范本應根據工程特點如專業分包(土建、裝修、機電)、材料設備采購、酒店物品采購等分別編制討論。
4.10、各主要材料設備供應商的名錄。
根據施工圖紙和甲方要求,乙方應編制各主要材料設備供應商名錄,如電梯、空調、智能化、精裝材料、管線等。要求該供應商盡量在北京周邊地區,每項材料設備列出3至5家供應商,該供應商提供的材料設備應近五年內在北京五星級酒店、高檔寫字樓、大型公共建筑內均有使用,供應廠商產品質量優良、工藝有先進性、廠家具備一定規模,屬于同行業一流企業。上述工作應在20xx年2月8日前全部完成。
酒店項目計劃于20xx年12月30日前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除甲方調整招投標進度外,乙方提供的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應滿足上述招標、施工、竣工計劃要求。
5.1、綜合計劃的實施。
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內部編制的綜合計劃內容,對綜合計劃中涉及本合同約定中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乙方將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實現,確保綜合計劃的實施。在綜合計劃實施過程中,甲乙雙方要共同努力及時協商,計劃時間可能有局部調整,但綜合計劃的總體目標必須確保實現。
針對酒店項目招標內容繁多、工作量大、時間緊等特點,乙方有充分準備,將安排足夠的人力、物力予以支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期間將安排不少于15人的專業團隊專職從事本項目造價咨詢服務工作,公司領導親自掛帥,土建、機電專業負責人業務管理水平符合要求,專業技術人員精干。乙方特此承諾從管理和人員組織上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
6.1、本合同服務期限: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全部完成之日止。
6.2、本合同項下造價咨詢服務費用為:本合同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費用按建筑面積85647平方米和每平米元進行測算為元,經甲乙雙方協商最終確定本項目咨詢服務費用固定總額(即本合同總價)為整。
6.3、乙方咨詢服務費用組成明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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