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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一
根據省殘聯省人社局省財政局等15部門《關于扶持對殘疾人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皖殘聯〔20xx〕3號)和蚌埠市殘聯等15部門《關于印發蚌埠市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實施方案》精神(蚌殘聯〔20xx〕28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具有懷遠縣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在就業年齡段、有就業愿望、有就業能力、有就業項目的貧困殘疾人。
(一)就業補貼。
1、創業扶持補貼。殘疾人個人及家庭從事種植、養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飲、盲人醫療按摩、電子商務等各類行業和職業,實現就業的,給予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3000元。
具體條件:
(1)依法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創辦小微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或從事個體經營,或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創辦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且自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
(2)從事電子商務經營,須通過市場主體登記平臺實名注冊認證,并按照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具有一定數量的成交記錄且信譽良好的。
(3)從事種植業或養殖業,具備一定規模,正常生產經營6個月以上的。
2、社會保險補貼。對靈活就業殘疾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標準,給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貼。
(二)就業項目。
1、陽光助殘就業扶貧基地項目。
陽光助殘就業扶貧基地(以下簡稱“基地”)的申報單位為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經濟合作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福利企業不在申報范圍。申報單位應有產業優勢、有技術支撐、有經濟效益、有示范作用,扶殘助殘成效顯著。
(1)優先考慮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加工業或手工業、家庭副業。
(2)基地經濟效益和發展前景良好,具有可持續扶貧開發作用。經基地輻射帶動的殘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脫貧標準。
(3)基地與當地殘聯簽訂創建協議,基地無障礙設施齊全,生產經營項目和發展模式切合當地產業特色,適合殘疾人就業和從業。
(4)種植業和養殖業基地應達到一定規模。其中,種植業基地現有規模應不少于30畝種植耕地或20個種植大棚;養殖業基地現有規模應不少于30畝漁業水域、或10000只禽類、或200頭畜類。
(5)基地安排殘疾人就業在10人以上(其中當年新增安排不少于5人),或輻射帶動殘疾人家庭20戶以上(其中當年新增帶動不少于10戶),且3年內每年按不低于30%遞增。
(6)基地應與所扶持殘疾人簽訂規范的扶持協議,內容真實有效。協議期限不少于一年。
(7)基地應具備為殘疾職工或輻射帶動的殘疾人家庭提供技術指導、培訓、實習和產、供、銷等一條龍服務基礎。經基地培訓的殘疾人能掌握1-2門實用技術。
(8)基地現有幫扶貧困殘疾人脫貧效果顯著,被扶持人、戶脫貧率達到85%以上。
(9)基地現有安置、輻射帶動殘疾人和殘疾人家庭的檔案真實,管理制度完善。
(10)基地新增扶持的農村貧困殘疾人年收入超過1萬元。
2、陽光大棚等助殘設施農業項目。
(1)種植業、養殖業等設施農業。
(2)種植大棚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養殖場、池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
(3)一處“陽光大棚”扶持一戶農村殘疾人家庭脫貧。
對符合《安徽省陽光助殘就業扶貧基地及陽光大棚管理辦法》(皖殘聯〔20xx〕87號)條件的惠殘助殘農業項目、扶貧就業基地等,分別給予每個陽光大棚設施農業項目、陽光助殘就業扶貧基地不低于5000元、30000元的扶持補貼,具體補貼數要根據項目投資額度、項目規模和吸納殘疾人就業人數等綜合情況確定,體現精準性、合理性。
3、創業孵化基地建設補貼。對依托各類創業園、經濟技術開發區、創客空間等公共就業孵化器或殘聯等部門自主開發建設的殘疾人創業孵化基地,扶持殘疾人創業實體領取營業執照,正常經營一年以上,按每扶持1個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給予創業孵化補貼5000元;每扶持1個殘疾人創業企業:員工總數8人以下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孵化補貼2萬元/家;員工總數8人(含)以上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按每人300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家,給予孵化補貼。每個殘疾人創業孵化基地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5萬元。
4、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補貼。對符合中國殘聯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落實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扶持政策的通知》(殘聯廳發〔20xx〕35號)資金扶持條件的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可在場地租金、無障礙改造、生產設備、輔助器具購置、殘疾職工社保費用以及運行費用等方面給予不低于3萬元的年度綜合補貼。
(三)就業獎勵。用人單位(不含已享受殘疾人集中就業稅收優惠的.企業)超過省政府第165號令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與殘疾人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并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報酬,根據上年度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月平均人數,按每超比例1人不低于3000元給予用人單位獎勵補貼。
(一)申報。由殘疾人個人或用人單位(基地)填寫《蚌埠市殘疾人創業就業扶持資金申請表》后,逐級提出扶持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1、殘疾人個人創業的(包含陽光大棚),提供營業執照(合同、協議)復印件、資金注冊證明、項目實施場所證明、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等。
2、就業扶貧基地項目及孵化基地項目提供:
(1)企業法人或經濟組織證書;
(2)安置或輻射帶動殘疾人花名冊;
(3)與殘疾人簽訂的就業協議、社保繳費證明、工資發放證明等。
3、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企業,提供:
(1)員工花名冊、工資單,殘疾人證、與殘疾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用工協議)復印件。
(2)用人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3)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其他按規定需要報送的有關材料。
(二)審批。縣殘聯嚴格對照扶持條件標準進行審核,報同級財政部門進行復核,并將通過復核的扶持對象公示一周后,報市級殘聯復核審批。
縣殘聯根據各鄉鎮申請,結合全縣殘疾人就業任務安排情況,提出補助資金分配方案,并報市殘聯、縣財政復核同意后,將扶持資金及時撥付扶持單位或個人賬戶。
請各鄉鎮于6月26日前將扶持個人創業就業花名冊、申請表及附件以及陽光大棚花名冊、申請表及附件紙質和電子版報縣殘聯審批。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二
為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社區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體工作由同志負責二同志配合。
(二)培訓經費保障。
為使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能順利進行,社區從20xx年開始,將從日常辦公經費中按一定比例專門列支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經費。另外,還要通過積極協調市、區殘聯以及有關部門單位、轄區內熱衷殘疾人事業的非公經濟、個體工商戶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支持,給予資金幫助。
(三)培訓場地保障。
按照社區資源共享的原則,充分利用社區、轄區單位、技術學校、花卉公司、非公經濟和市區殘聯、工會、社保、民政等部門單位的培訓場所,積極開展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
(四)就業促進保障。
為使接受培訓后熟悉掌握就業技能的殘疾人能夠及時找到合適的工作崗位,最終實現就業目的,社區將采取“請進來,送出去”的原則,邀請市區內有用工需求的企業領導及非公經濟負責人,實地考察已掌握就業技能殘疾人的現實情況與表現,充分征求殘疾人就業意向,采用雙向選擇的方式,推動殘疾人就業。同時,倡導自主創業,給殘疾人提供有利條件,落實好相關政策,促進殘疾人就業。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三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福民強市”總體目標,堅持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原則,通過實施年市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鞏固年市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成果,建立殘疾人就業培訓長效機制,幫助更多殘疾人實現就業,提高殘疾人生活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堅持集中與分散相結合,采取優惠政策和扶持保護措施,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提高殘疾人的就業率。年全市實現培訓城鄉殘疾人9000人(其中:職業技能培訓以城鎮登記失業殘疾人和城鎮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殘疾畢業生等新生勞動力為主)、就業創業4500人的任務目標,逐步完善促進殘疾人就業的長效機制。
各縣(市、區)要通過多種渠道積極籌集殘疾人培訓就業資金,保障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順利實施。年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按照人均1000元培訓費用的標準,對9000名殘疾人免費進行培訓。各縣(市、區)要通過慈善機構向有愛心的企業、人士募集殘疾人培訓經費,鼓勵社會培訓機構對殘疾人減免培訓費用。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就業再就業培訓范圍,按照失業人員培訓補助標準進行補貼;各縣(市、區)農業和扶貧部門要將符合要求的殘疾人納入“陽光工程”、“雨露計劃”的扶持培訓范圍,按照規定標準進行補貼;各縣(市、區)審計部門要依法對培訓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各縣(市、區)殘聯及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每季度末要向市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上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收支情況。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科學安排部署,結合實際制定詳細工作方案,要將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納入當地政府職業培訓、促進就業年度工作計劃和相關民生工程實施范圍,確保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順利實施。
(二)宣傳發動,營造氛圍。各縣(市、區)要圍繞實施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以及電子屏幕、橫幅、標語、櫥窗、黑板報等宣傳形式,廣泛宣傳促進殘疾人就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全市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實名培訓,完善信息。各縣(市、區)殘聯及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更新16—59周歲殘疾人就業培訓狀況普查數據庫,對符合條件但未錄入數據庫的殘疾人就業培訓狀況進行補錄,將不符合條件的信息刪除,及時、準確掌握殘疾人培訓就業工作動態,實現殘疾人培訓就業管理服務的規范化、現代化、信息化。對年新接受培訓和安置就業或創業的殘疾人,各縣(市、區)殘聯要實名登記,建立殘疾人個人就業培訓檔案,及時將殘疾人培訓和就業創業信息錄入數據庫。從年7月份起,每月月底市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將對各縣(市、區)錄入情況和排名進行通報。
(四)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各縣(市、區)殘聯要協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扶貧、財政等部門將信譽好、培訓質量高的培訓機構確定為殘疾人培訓就業機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就業再就業培訓基地、農業部門確定的“陽光工程”培訓基地、扶貧部門確定的“雨露計劃”培訓基地要將殘疾人納入培訓范圍。培訓機構對未就業城鎮殘疾人、農村殘疾人開展的職業技能培訓,要以城鎮殘疾人實現就業和農村殘疾人實現勞動力轉移為目的。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要以提高農村殘疾人的從業能力和增加收入為目的,以鄉鎮為單位,依托當地的實用技術培訓機構,結合開展科技扶貧活動,積極開展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等農村實用技術培訓。
(五)跟蹤幫扶,做好服務。各縣(市、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加強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信息溝通,及時掌握用人單位用工需求。同時,通過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崗位開發、創業崗位開發、庇護性行業開發和公益性行業開發等,拓寬殘疾人就業渠道。各縣(市、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加強培訓和就業的銜接,積極為培訓合格的殘疾人舉行招聘會,為殘疾人和用人單位搭建橋梁。要跟蹤培訓后的殘疾人就業情況和政策落實情況,對培訓后實現就業創業的殘疾人,通過落實崗位補貼、社保補貼,為用人單位提供設施設備改造補貼、崗位支持服務等方式,改善殘疾人就業環境,消除崗位不匹配、專業技能不適應等就業不穩定因素,幫助殘疾人穩定就業崗位。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四
為了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年省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xx〕73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市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提高殘疾人就業水平,改善殘疾人生活狀況,繼續實施好我市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福民強市”總體目標,堅持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原則,通過實施年市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鞏固年市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成果,建立殘疾人就業培訓長效機制,幫助更多殘疾人實現就業,提高殘疾人生活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堅持集中與分散相結合,采取優惠政策和扶持保護措施,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提高殘疾人的就業率。年全市實現培訓城鄉殘疾人9000人(其中:職業技能培訓以城鎮登記失業殘疾人和城鎮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殘疾畢業生等新生勞動力為主)、就業創業4500人的任務目標,逐步完善促進殘疾人就業的長效機制。
各縣(市、區)要通過多種渠道積極籌集殘疾人培訓就業資金,保障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順利實施。年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按照人均1000元培訓費用的標準,對9000名殘疾人免費進行培訓。各縣(市、區)要通過慈善機構向有愛心的企業、人士募集殘疾人培訓經費,鼓勵社會培訓機構對殘疾人減免培訓費用。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就業再就業培訓范圍,按照失業人員培訓補助標準進行補貼;各縣(市、區)農業和扶貧部門要將符合要求的殘疾人納入“陽光工程”、“雨露計劃”的扶持培訓范圍,按照規定標準進行補貼;各縣(市、區)審計部門要依法對培訓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各縣(市、區)殘聯及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每季度末要向市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上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收支情況。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科學安排部署,結合實際制定詳細工作方案,要將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納入當地政府職業培訓、促進就業年度工作計劃和相關民生工程實施范圍,確保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順利實施。
(二)宣傳發動,營造氛圍。各縣(市、區)要圍繞實施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以及電子屏幕、橫幅、標語、櫥窗、黑板報等宣傳形式,廣泛宣傳促進殘疾人就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全市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實名培訓,完善信息。各縣(市、區)殘聯及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更新16—59周歲殘疾人就業培訓狀況普查數據庫,對符合條件但未錄入數據庫的殘疾人就業培訓狀況進行補錄,將不符合條件的信息刪除,及時、準確掌握殘疾人培訓就業工作動態,實現殘疾人培訓就業管理服務的規范化、現代化、信息化。對年新接受培訓和安置就業或創業的殘疾人,各縣(市、區)殘聯要實名登記,建立殘疾人個人就業培訓檔案,及時將殘疾人培訓和就業創業信息錄入數據庫。從年7月份起,每月月底市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將對各縣(市、區)錄入情況和排名進行通報。
(四)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各縣(市、區)殘聯要協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扶貧、財政等部門將信譽好、培訓質量高的培訓機構確定為殘疾人培訓就業機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就業再就業培訓基地、農業部門確定的“陽光工程”培訓基地、扶貧部門確定的“雨露計劃”培訓基地要將殘疾人納入培訓范圍。培訓機構對未就業城鎮殘疾人、農村殘疾人開展的職業技能培訓,要以城鎮殘疾人實現就業和農村殘疾人實現勞動力轉移為目的。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要以提高農村殘疾人的從業能力和增加收入為目的,以鄉鎮為單位,依托當地的實用技術培訓機構,結合開展科技扶貧活動,積極開展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等農村實用技術培訓。
(五)跟蹤幫扶,做好服務。各縣(市、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加強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信息溝通,及時掌握用人單位用工需求。同時,通過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崗位開發、創業崗位開發、庇護性行業開發和公益性行業開發等,拓寬殘疾人就業渠道。各縣(市、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加強培訓和就業的銜接,積極為培訓合格的殘疾人舉行招聘會,為殘疾人和用人單位搭建橋梁。要跟蹤培訓后的殘疾人就業情況和政策落實情況,對培訓后實現就業創業的殘疾人,通過落實崗位補貼、社保補貼,為用人單位提供設施設備改造補貼、崗位支持服務等方式,改善殘疾人就業環境,消除崗位不匹配、專業技能不適應等就業不穩定因素,幫助殘疾人穩定就業崗位。
各縣(市、區)要將確定的培訓機構于8月5日前報市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要依據殘疾人的培訓意愿,統籌考慮培訓需求,制定詳細的培訓計劃和培訓時間表,有計劃、有目的地實施培訓。對培訓后的殘疾人,要及時提供就業服務,做好就業安置工作。在實施過程中,要加強督促檢查,實行跟蹤問效,推動工作開展,確保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任務按時完成。市政府將適時組織對各縣(市、區)年市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五
殘疾人就業培訓是開發殘疾人職業潛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有效措施和方法。隨著市場經濟體系,特別是勞動力市場的建立與完善,就業技能培訓對殘疾人就業顯得至關重要。殘疾人只有接受不同形式的就業技能培訓,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積極的工作態度,掌握一定的實務知識和技能,具有對工作的適應性,才能進入勞動力市場參與競爭,獲得相應的工作機會。做好殘疾人職業培訓是改善殘疾人就業和生活狀況的重要手段,是真正實現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理想的重要舉措,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二、培訓對象。
轄區內有就業能力,有就業培訓意愿的適齡殘疾人。
三、內容形式。
社區殘疾人就業培訓堅持培訓與就業、培訓與扶貧、培訓與科技普及相結合的原則,從方便學員、多元選擇出發,采取多種合作方式,多渠道、多層次、多種形式,最大限度地享用社會資源開展培訓。通過組織轄區內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意愿的殘疾人參加花卉栽培、家電維修、電氣焊等就業技能培訓工作,并通過大量實踐好的活動,培養殘疾人的實踐能力、動手能力、學習能力和創新能力,使殘疾人能夠熟練掌握就業技能和就業知識,轉變其就業觀念,增強其就業信心,提高其積極參與就業的競爭力,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最終實現殘疾人成功就業的目標。
(一)培訓內容。
社區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內容包括:就業常識、創業培訓、引導性培訓等就業知識培訓,花卉栽培、家電維修、美容美發、計算機應用、電氣焊等就業技能培訓。
(二)培訓形式。
1、邀請專業人士,組織殘疾人開展就業理念、就業常識、創業培訓、引導性培訓、《殘疾人就業保障條例》、《勞動法》等就業知識培訓和相關法律法規講座。
2、針對殘疾人無法或不易從事重體力勞動的特點,結合每個殘疾人的實際情況,社區將花卉栽培技術人員、掌握家電維修專業人員、電氣焊技工請到社區,組織殘疾人集中開展專項專業理論知識講座。
3、在殘疾人掌握相關專項基本理論知識的基礎上,社區組織殘疾人到確定的培訓基地開展實地培訓。通過專業人員對殘疾人手把手、一對一的培訓,使殘疾人能熟悉掌握技能。
4、殘疾人在掌握相關技能后,如有繼續深入學習的意愿,社區將積極聯系相關單位,推薦其參加市上或省上組織的專業技能培訓班進行培訓。
四、時間安排。
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要堅持自主自愿的原則,充分考慮殘疾人的身體、知識和家庭等狀況,做到“四化”,即:參加培訓的人員廣泛化,培訓的技能知識實用化,組織開展的培訓科學化,聯系的就業崗位滿意化。
第一階段:準備動員階段(20xx年1月1日d3月30日)成立社區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各項工作職責。積極協調聯系轄區具備培訓條件的單位,確定培訓基地和培訓老師。廣泛征求殘疾人意見,認真調查,做好殘疾人培訓意向、家庭狀況、身體狀況等基礎資料登記工作。組織召開由轄區單位、非公經濟、廣大居民、社會各界人士、殘疾人及殘疾人家屬代表參加的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動員大會,全力營造全民參與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的良好氛圍。
第二階段:組織培訓階段(20xx年4月1日d10月30日)按照制定的培訓計劃,分步驟組織開展各種培訓。
第三階段:促進就業階段(20xx年11月1日d11月30日)廣泛搜集篩選用工信息,積極與非公經濟負責人聯系,因人選崗,因崗選人,開展企業與殘疾人雙向選擇的就業活動。落實有關政策,積極引導殘疾人自主創業,全力促進殘疾人就業工作。
第四階段:跟蹤回訪階段(20xx年12月1日d12月25日)要抱著為殘疾人負責,為用工單位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已就業殘疾人的跟蹤回訪工作。并總結培訓經驗和促進就業經驗,查找不足,不斷推進殘疾人全面工作。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六
為進一步促進殘疾人創業就業,幫助殘疾人及其家庭脫貧致富奔小康,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殘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實現小康步伐的意見》(皖辦發〔2014〕25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12〕54號)精神和省財政廳、省殘聯《關于進一步加強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財社〔2006〕729號)、《省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分配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3〕769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行動計劃。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積極適應“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要求,堅持問題導向,以促進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統稱“殘保金”)收好、管好、用好為重點,進一步增強殘疾人創業就業扶持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著力解決殘疾人就業扶貧政策的落實問題,充分發揮政策和資金促進殘疾人創業就業的效果,切實促進殘疾人就業最大化。
就業規模擴大,就業質量提升,扶貧措施有力,扶貧標準提高。
2016—2018年全省每年:
扶持殘疾人個人創業就業10000名;建設陽光助殘扶貧就業基地30個;扶持“陽光大棚”等設施農業項目1000個;公益性崗位就業殘疾人崗位補貼(包括殘疾人專職委員)20000人;培訓有就業需求殘疾人10000名;獎勵企業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2500人;補貼企業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和殘疾人公益性崗位就業社會保險費20000人;建設殘疾人創業就業孵化基地30個。
(一)推進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工作。根據國務院殘工委辦公室《關于開展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試點的通知》和殘保金使用管理等有關規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公示工作,并逐步對全省殘保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廣泛監督。
(二)探索建立殘疾人就業崗位預留制度。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要帶頭落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促進全社會形成公平就業的機制和氛圍。鼓勵、引導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逐步建立崗位預留制度。
(三)開發公益性崗位安排殘疾人就業。各市、縣要從每年的公益性崗位中按不低于10%比例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就業。對安排殘疾人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用人單位,按其實際安排的殘疾人人數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殘疾人就業,應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勞動報酬應不低于當地最低月工資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適當提高公益性崗位勞動報酬。
(四)加大用人單位吸納殘疾人就業獎勵力度。非福利性企業用人單位超過省政府第165號令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與殘疾人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可根據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人數,按該殘疾職工年度月平均工資的3倍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獎勵,其中對安置重度殘疾人或殘疾人大學生就業的,按新增安置兩名殘疾人計算給予獎勵。
(五)加大殘疾人創業扶持力度。對殘疾人個人及其家庭從事種植、養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飲、盲人醫療按摩、電子商務、網絡電商等各類行業和職業的殘疾人個人及其家庭給予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原則上只能領取一次殘疾人創業扶持補助,確需重復領取的,由各市、縣(區)殘聯會同同級財政等部門依據創業項目規模及資金需求等因素統籌考慮。同一殘疾人累計領取殘疾人創業扶持補助次數不得超過2次。多名殘疾人共同創業的,可依據有關協議或合同,按創業殘疾人人數累計計算。
(六)加強殘疾人就業技能培訓工作。經縣級及縣級以上殘聯、人社、財政等部門認定的具有殘疾人就業培訓資質的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組織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城鄉有就業要求和培訓愿望的殘疾人均可免費參加。地方殘聯、人社和財政部門應綜合考慮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人數及培訓后實現就業的人數,給予技能培訓補貼。
(七)加大殘疾人社保補貼力度。對申報靈活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城鄉家庭困難殘疾人,按其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綜合補貼。其中,對盲人按摩企業為從業殘疾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對個人繳納的部分給予50%的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5年。
(八)搭建殘疾人就業創業平臺。扶持建設殘疾人創業孵化基地,為有創業意愿的殘疾人提供創業培訓、創業見習、創業指導、融資服務、管理咨詢、事務代理、法律援助等各項服務。全省每年扶持建立或依托成立30個殘疾人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并依據基地內殘疾人就業人數,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標準,給予孵化基地不超過5萬元的補貼,補貼不超過3年。
(九)深入開展以賽促就業活動。每年舉辦一屆全省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活動。依托全省競賽活動,聯合省直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優秀殘疾人創業典型和自強模范表彰活動,樹立典型,宣傳自強、自立、拼搏、成長的模范事跡,激發殘疾人積極干事創業的熱情,促進殘疾人創業就業。
(十)加強殘疾人就業援助和就業服務。將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納入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統籌管理,建立殘疾人就業服務和援助聯動機制。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設立殘疾人服務窗口和服務項目,免費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就業困難對象認定范圍。加快推進殘疾人就業及企業用工需求信息平臺建設,提升殘疾人就業服務整體水平。
(十一)大力發展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確定適合殘疾人生產經營的產品項目,優先安排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單位生產經營或專產專營。在同等條件下,政府優先采購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單位產品或服務。廣泛宣傳輔助性就業的意義,促進輔助性就業健康發展。2016年,各市啟動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開展專產試點,逐步建立優先采購殘疾人福利性產品或者服務目錄。
(十二)健全殘疾人扶貧基地長效運行機制。制定《安徽省殘疾人扶貧基地管理辦法》,規范扶貧基地準入門檻,定期評估扶貧基地運行情況,完善扶貧基地長效扶持政策,創建一批管理規范、輻射帶動力強、培訓效果好、能夠穩定增加農村殘疾人家庭收入的扶貧基地。地方殘聯、財政部門應根據扶貧基地吸納殘疾人就業情況,予以適當補貼。
(十三)進一步完善金融服務政策。繼續實施對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發放康復扶貧貸款貼息政策。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發放條件的殘疾人,可按照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加大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力度,適當降低貸款門檻,簡化貸款程序,完善信貸服務政策。康復扶貧貼息貸款重點投向適合殘疾人特點的種植業、養殖業、農副產品加工業、家庭手工藝制作、零售商業及各類服務業項目。加強對殘疾人扶貧基地的信貸支持。通過小額到戶貸款扶持殘疾人開展就業創業項目。
(十四)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殘疾人扶貧。動員領導干部、黨員、團員與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結對開展“幫、包、帶、扶”活動,幫助貧困殘疾人謀劃扶貧增收項目,提供技術市場信息等服務,扶助貧困殘疾人脫貧。鼓勵引導國有企業、非公有制企業、社會組織以及志愿者和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
(一)加強組織領導。促進殘疾人群體創業就業,是貫徹落實民生之本、加快實現小康社會步伐的客觀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做好殘疾人就業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殘疾人就業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級殘聯部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切實推進三年行動計劃有序開展、有效實施。其他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行動自覺性,緊密結合部門工作實際,積極推進殘疾人群體創業就業、共赴小康。
(二)強化經費保障。殘疾人創業就業三年行動計劃所需經費,各地要統籌安排。對于針對殘疾人群體特有政策或在公共就業政策基礎上進行補充完善和提標擴面的,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予以安排。省財政、省殘聯在分配省級殘保金補助市縣資金過程中,綜合考慮各地行動計劃貫徹落實情況予以補助。對于符合公共就業保障政策的,原則上通過公共就業資金予以安排;對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殘疾人,其享受的公益性崗位補貼及社保補貼、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七
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社會化培訓為重點,充分發揮普通職業教育機構和殘疾人職業教育機構的作用,普遍開展適應勞動力市場需求的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
(四)扶持殘疾人職業教育機構發展,鼓勵普通教育機構招收殘疾學生隨班就讀,針對不同類別殘疾人開展以盲人按摩、心理咨詢、計算機應用、汽車美容、保潔、鋼琴調律、園林綠化等專業的初、中級培訓,探索開展高級培訓。
(五)通過建立殘疾人扶貧培訓基地開展實用技術培訓,幫助農村殘疾人發展種養殖業,鼓勵企業建立農村殘疾人勞動力轉移培訓和就業安置基地。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八
將殘疾人職業與成人教育納入我市殘疾人教育管理體系,采取多種形式,掃除青壯年文盲;有繼續教育需求的殘疾人接受學歷教育或非學歷教育,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得到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鼓勵殘疾人自學成才。殘疾人就業人數逐步增加,就業水平進一步提高。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九
(一)加強項目組織。區縣市殘聯要加強項目管理,認真組織實施。市殘聯除指導督促項目實施外,年終對項目開展情況將進行驗收評估。
(二)加強服務指導。區縣市殘聯應當安排專人擔當殘疾人創業聯絡員,按季跟蹤項目實施成效,組織好專家服務,幫助爭取有關部門資源,解決殘疾人創業過程中資金、場地、技術、市場、行政許可、稅費減免、優惠政策方面的具體問題。殘疾人創辦的企業、公司、門店、種養殖場的顯著位置要懸掛“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資助”標識(附件7)。
(三)提高資金績效。區縣市殘聯要對照《殘疾人創業扶持項目驗收標準》(附件8),認真開展績效評估,建立健全“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常態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果。同時,對項目資金要專賬管理,做到賬目清楚、專款專用,接受審計部門或中介機構的審計、檢查,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除要求追回已撥資金外,屬于財政違法行為的,由財政部門依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規范檔案管理。區縣市級殘聯要規范建立項目檔案,檔案資料包括:項目方案、配套資金批文、公示、登記審批表、回訪登記表、人員花名冊、支出憑證、照片、項目執行報告、項目宣傳資料、有關圖片視頻、項目總結等。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十
學歷教育是指殘疾人為取得學歷證書,在普通高中、中專、技校、職業高中、大專院校全日制學習或在廣播電視大學、網絡學院就讀。
1.特殊教育班工作經費。
市、區、縣級市公辦或民辦教育機構,對已完成義務教育的殘疾人集中辦班進行高中階段及高等學歷教育,市殘聯每年每班資助1萬元工作經費。
2.隨班就讀工作經費。
市、區、縣級市公辦或民辦教育機構,招收已完成義務教育的殘疾人隨班就讀進行高中階段及高等學歷教育,市殘聯按每生每年1000元資助隨班就讀工作經費。
3.高等教育獎勵金。
市殘聯對當年就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殘疾學生,按大專生3000元、本科生4000元、研究生5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學生憑有效證件簽領獎勵金。
通過開放教育形式接受高等教育的殘疾人,可申請一次性獎勵或單科獎勵。取得國家承認高等教育學歷的殘疾學員,市殘聯按大專3000元、本科4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通過國家規定課程的單科測試,市殘聯按每科100元的標準發放獎勵金,大專生總計不超過2400元、本科生總計不超過3200元。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十一
殘疾人教育水平決定其生活與工作質量,保障殘疾人教育權利、滿足殘疾人發展需要是各部門工作職責。各部門尤其是各區、縣級市殘聯應強化為殘疾人服務的意識,統籌安排經費,完成廣州市“十一五”殘疾人職業與成人教育工作目標和任務。
嚴格廣州市殘疾人職業與成人教育經費發放手續,確保專款專用;在申領、使用專項經費時,若有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其所得經費應予退還,同時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十二
殘疾人職業與成人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市、區、縣級市和殘疾者本人應合理分擔教育經費;家庭困難的殘疾人,酌情減免其個人負擔部分。20xx年―20xx年,我市繼續安排殘疾人職業與成人教育專項經費,使用范圍如下: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十三
(一)場租補貼。殘疾人租賃場地、攤位自主創業,以實際租金為限額,憑租金支出有效證明(合同、收據)給予最高不超過8000元的補貼。
(二)設備補貼。殘疾人自主創業購置生產、經營必需的設施設備、工具、儀器等,憑購買發票等有效證明給予最高不超過8000元的補貼。
(三)種苗及農資補貼。殘疾人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并具有一定規模,憑支出有效證明,給予最高不超過5000元的補貼。
以上補貼可以疊加,但每戶最多不超過20000元,由縣級殘聯通過銀行直接發放。有關重要憑證應復制作為扶持檔案資料保存。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十四
各地應將本級項目資金與上級項目資金整合,結合實際,根據項目規模、用工人數、安置殘疾人員工人數、場地面積、開辦投入等因素制定具體的資金扶持標準。補貼資金用于場地租金、設施建設、設備購置維修、農資種苗購置等方面。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十五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職責。區殘聯制定殘疾人培訓實施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加強監督檢查。培訓方案于20xx年5月31日前報市業務主管部門。
(二)認真部署實施、穩步推進工作。各鄉鎮街道殘聯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殘疾人就業、培訓狀況摸底調查,通過在鄉鎮、社區設置窗口辦理登記等方式,實名制掌握城鎮就業年齡段殘疾人就業、失業底數和培訓需求。區殘聯就業服務中心要精心組織實施培訓工作,確保培訓計劃落實到位,培訓后就業從業率保證70%以上。
(三)加強考核評估、保證培訓質量。委托技校、定點培訓機構、實訓基地進行的培訓,區殘聯就業服務中心要對培訓實施情況進行評估。職業技能培訓學員結業要組織進行職業技能鑒定,合格的頒發職業資格證書,對不合格學員進行免費補習直至考核合格。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十六
(一)堅持資源整合,增強績效的原則。結合當前精準扶貧大政方針,將殘疾人創業扶持資金與其他扶貧資金加以整合,增強資金使用效能,發揮其最大值。
(二)堅持扶貧幫困,公平公正的原則。優先扶持創業貧困殘疾人,規范操作程序,嚴格篩選對象,接受社會監督。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十七
為提高我市殘疾人、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20xx年3月,市殘聯、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廣州市殘疾成人繼續教育實施方案(20xx年―20xx年)》(穗殘聯[20xx]35號)。三年來,殘疾人繼續教育工作逐步開展,基本實現預定目標:
――招收殘疾人就讀的學校增加。市、區特殊教育學校重視殘疾學生職業教育,為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學生提供1至3年職業教育服務;廣州市的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專、技校能招收符合錄取條件的.殘疾學生就讀;廣州市廣播電視大學設立殘疾人教育學院,廣州大學市政技術學院、廣州中醫藥大學分別為聽力殘疾、視力殘疾青年開設大專班,華南師范大學網絡學院面向殘疾人招生。
――接受中、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的殘疾人數增加。20xx年―20xx年,廣州市殘疾人中,在普通高中、中專、技校、職業高中就讀的有276名,在全日制大專院校就讀的有71名,在廣州電大殘疾人教育學院就讀的有66名,在各職業培訓機構接受非學歷職業教育的有5659人次。
――初步形成覆蓋城鄉殘疾人的職業培訓網絡。形成以廣州市殘疾人職業培訓中心、區(縣級市)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為主體,特殊教育學校和社會培訓機構相配合的殘疾人職業培訓網絡,面向城鄉殘疾人開展盲人按摩、計算機辦公軟件應用、手工制作、種養技術等專業培訓。
根據國家、省、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要求,為切實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積極發展殘疾人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提高殘疾人教育經費使用效率,現提出20xx年―20xx年殘疾人職業與成人教育的目標、任務與措施。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方案(專業18篇)篇十八
(一)5月:確定培訓項目和班次人數,制定培訓競標方案。
(二)6月:完成培訓競標工作,對培訓機構的考察。公示20xx年市本級培訓公告。
(三)7月-9月:培訓實施,并進行績效跟蹤監控。
(四)10月-11月:培訓項目資料申報,數據錄入,效果回訪。驗收合格后撥付培訓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