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豐富多彩的社區,學生在這里可以參與各種課外活動,豐富自己的課余生活。如果你對學校總結怎么寫還有疑問,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的一些相關范文,供大家參考。
中學學校的手機管理制度(熱門16篇)篇一
學生的工作就是好好學習,有序生活,心要靜,神要定。中學生屬于未成年人,判斷力、抗誘惑能力較差,攜帶、使用手機給學生帶來諸多消極影響,沉迷于網絡和游戲,消耗時間、分散注意力、睡眠不足、視力下降等等。學校堅持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的基本態度,為了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規范學生的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2021年1月15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對手機管理作如下規定:
四、歡迎全體學生監督此管理規定的落實情況,學校實行舉報制度。舉報電話:孫老師:xxxxxxxxxx,徐老師:xxxxxx,王老師:xxxxxxx.
五、違規攜帶使用手機處理辦法:
3:所有管理人員均有權力檢查、發現、沒收違規攜帶手機,政教處、安監辦負責主要責任,具體責任人包括班主任、科任教師、年級部管理人員、門衛、校內保安、宿舍管理人員、體育教師等;手機一經發現,交給年級部政教主任做好記錄、封存,同時通知班主任并約談家長,政教處做相應的處分,做好過程性材料留檔。
中學學校的手機管理制度(熱門16篇)篇二
1、荊門一中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校園。
2、確有需要使用手機的,由學校統一通知安排。
3、學校在校園各區域設有公用電話,方便學生使用。
1、各班級要通過班干部、小組長等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活動。自查結果由班級自行處理。
2、學校將通過值周教師校門口的`隨機抽查、教務巡查、教師檢查、校園巡查等方式加強檢查,檢查結果報政教處匯總處理。
3、全體教職工有責任在校園隨時發現并教育處理學生。
4、學生違規被檢查發現,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從重處理。
5、政教處每周升旗儀式上通報檢查情況,學校《情況通報》上通報相關情況。
1、學生違規將手機帶入校園,均當場沒收;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班會課、課間、集會等)使用手機,均沒收手機,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
2、將手機帶入考場,視為考試作弊,單科考試成績作零分處理;在考場使用手機的,同時給予記過以上紀律處分。
3、學生違規帶手機進校園的,每次扣個人積分20分,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0分,取消個人進步獎和學期評優資格;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取消其享受助學金資格。每月班級量化分數被扣10分及以上的,該班級當月將被取消“五星班級”評選資格。
4、被沒收的手機統一由班主任管理。學期結束前,由個人申請,班主任簽署意見,經學校同意后,通知學生家長來校領取。
中學學校的手機管理制度(熱門16篇)篇三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促進學生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開學初,高春芝校長在開學式上向全校師生發出“遠離手機污染,回歸陽光校園”的倡議,并且通過班會課,面向學生征集符合我學部實際的手機管理規定建議,經過全校師生的共同協作,特制定以下規定:。
1、堅決禁止學生在校期間攜帶和使用手機(包含老人機)、平板、mp3、mp4等電子產品。師生之間、生生之間相互監督。如發現違紀情況及時報告政教處。一經證實扣除班級相應分數,取消該學生本年度的評優資格,記錄違紀檔案。按照第2條規定處置手機。
2、學校將不定期開展檢查,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予以紀律處分,記錄違紀檔案。通知家長到校填寫手機扣留單,并保留手機至學期末,再由家長領回。
3、教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政教處,按照第1條規定對學生進行處分,按照第2條規定處置手機。
4、住校班學生如有極特殊情況需要攜帶手機入校園,需提前與班主任及夜班老師報備,到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老師處保管,回家時再領取。
5、學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與家長進行溝通,可借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師電話,不得以此理由私帶手機。
6、教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出現學生不予配合的情況,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并記錄在學生檔案中,態度惡劣的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7、如學生回家要借助手機網絡進行學習,需向家長說明情況,在家長監督下嚴格控制使用時間,禁止瀏覽與學習無關的信息。
8、每位學生要制定適合自己的學習計劃和休息活動安排,嚴格按照計劃表執行,遠離手機及網絡誘惑,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
全校師生必須嚴格執行此規定,也請各位家長予以配合,共同提高學生自我約束能力,減少“手機依賴癥”,讓學生走出教室,走出家門,走出虛擬世界,更多的親近自然,充盈內心世界,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
中學學校的手機管理制度(熱門16篇)篇四
1、中學生正處在生長發育期,很多身體機能還不健全,手機輻射危害學生發育,影響身體健康,造成理解力、反應力、記憶力的明顯下降,聽覺受損,免疫功能失調。
2、學生利用手機撒謊欺騙老師和家長,有的學生還以短信的方式捉弄老師和同學,影響學生良好品質的形成。
3、手機上網、qq聊天、網絡游戲、電子書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機的黃、賭、毒,毒害青少年。
4、學生晚上躲在被窩里使用手機收發短信,看小說,玩游戲,深夜不睡,干擾他人休息,降低學習效率。
5、課堂上手機鈴響,課上聽音樂,收發短信,擾亂了教學秩序,影響了聽課效率,蔑視老師勞動。
6、學生防范意識差,社會閑散人員覬覦學生手機,危及人身安全,利用手機聯系外來人員,容易滋生事端,出現安全隱患。
7、在考試時,學生利用手機作弊,嚴重敗壞考風,破壞學風,影響了應有的考試評價。
8、手機消費,增加父母經濟負擔,學生之間課余時間比手機好壞,助長學生的攀比之風,出現享樂思想,自然會影響學生的學習和心態。
9、手機的使用加速中學生社會化,手機成為中學生男女生交往過密的幫兇,嚴重影響學業,不利于中學生成長。
針對以上攜帶手機對學生的危害,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1、凡實驗中學在校學生,一律禁止將手機帶入校園,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和任何時候都不得攜帶和使用手機。
2、學校的管理人員,包括領導、老師、職工、保安、公寓輔導員,一旦發現學生攜帶手機,一律收繳,收繳的手機交由學校統一封存,中考結束后統一歸還。
3、攜帶手機的學生,屢教不改或不服從學校管教的,責令家長到校配合學校進行教育,并和學校簽訂相關協議。
中學學校的手機管理制度(熱門16篇)篇五
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參考兄弟班經驗的前提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學生科。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游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學校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后交到保衛科科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保衛科科,手機問題處理后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并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中學學校的手機管理制度(熱門16篇)篇六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以下相關手續,并遵守學校手機的管理規定。學生臨時使用手機時到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立即交班主任保存,不允許帶離班主任辦公室。
1)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家長親自到校交年級。
3)年級開會研究,確有需要的方可帶入校園,并報德育處備案。
4)手機帶入校園后應將手機交班主任統一保管。
4、全校教干、班主任、教師、宿舍管理員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年級部,填寫扣留單。年級部按規定對學生和手機進行處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經年級批準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且在班主任辦公室臨時使用除外)。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一個月,一個月以后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年級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五個月后由家長領回手機(畢業生離校不足五個月的,畢業離校時領回),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違規行為和處分結果如實記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手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并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在教學樓東西兩側茶水房、學生公寓一樓茶水房安裝插卡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年級主任室、任課教師辦公室及學生公寓值班室都可為學生免費提供通話服務。
2、德育處、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年級、班級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1.本規定由德育處制定,年級部實施,團委組織學生生檢查,解釋權屬學校德育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由教師或學生會檢查發現違規使用手機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計入當月班級量化總分。
3.本規定自2021年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中學學校的手機管理制度(熱門16篇)篇七
針對我校學生中攜帶手機者日益增加,并且學生不能正確使用手機,嚴重干擾了學校的教學秩序和宿舍秩序的現象,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根據《中學生守則》規定,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一)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建議家長給學生配置功能機(只能接打電話和收發短信)。
(二)如將智能機帶入學校者應于周日晚修上交班主任。
(三)班主任統一將手機存放在高一年段長辦公室的保險箱中,周五下午放學后統一發放。
(四)在校一律不能使用智能機,發現上交德育處。
(一)上課(包括體育課、自習課)、晚自修、考試期間學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上交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二)用手機編輯虛假信息、散播不道德的言論、損害他人名譽,視違法行為,立即上交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上交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上交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禁止寄宿生在22:15——6:30期間在宿舍使用手機。生管或生指老師發現后可將手機存放在宿舍手機保管室內。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上交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上交,然后交到德育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凡被上交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中學學校的手機管理制度(熱門16篇)篇八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以下學生手機管理工作方案。
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1、學生手機帶入校園后,須立即交給班主任代為管理,放學后再領回。
2、家長需要與學生聯絡時,可由班主任轉達或由學校辦公室轉達;學生需要與家長聯絡時,可借用班主任或老師的手機或使用學校辦公室辦公電話,學校將提供一切方便。
3、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家長與學生共同完成的任務除外)。
4、教導處要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5、各班主任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中學學校的手機管理制度(熱門16篇)篇九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擁有手機的學生越來越多。為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規范學生的行為,讓學生正確使用手機,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作如下規定:
第一條、學生原則上不應將手機攜帶至學校,如有特殊緊急情況家長可與班主任或任課教師電話聯系。
第二條、學生如若未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進入校園,造成手機遺失等任何問題均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第三條、學校對違規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由班主任登記保管,后期家長說明情況后方可領回。
第四條、學生離校后確需上網查閱與學習有關資料等,經家長同意后可使用。使用期間家長需要嚴格監督。(禁止如看視頻、聽音樂、看小說、玩游戲、上網聊天等)每次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
第五條、關于電話手表的使用說明。學校原則上允許學生攜帶電話手表進入課堂,上課期間電話手表一律關機或設置成上課禁用模式,特殊情況需使用必須經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同意。違反規定學校將批評教育并沒收,后期家長說明情況后方可領回。(凡攜帶電話手表上學的學生,電話手表請妥善保管,如若遺失或其它情況學校概不負責。)。
中學學校的手機管理制度(熱門16篇)篇十
4、原來擁有手機,但現在已交還家長保管的,由家長向班主任證實。
5、擁有手機,卻隱瞞不報或者不主動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6、私自擁有手機并違反班級規定使用手機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7、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學共同遵守。
中學學校的手機管理制度(熱門16篇)篇十一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并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于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游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并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并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中學學校的手機管理制度(熱門16篇)篇十二
為消除手機對課堂的不良影響,營造健康、進取、文明的學校文化氛圍,特制定朱臺鎮中學手機管理制度。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入校,無論是智能機還是普通功能機或者其它通訊工具均包含在內。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同于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并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德育處手機管理處,并作詳細登記、保管,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允許學生攜帶并使用電子書包、電子詞典等學習用電子產品,但不允許使用這些產品玩游戲、看小說、聽歌看視頻、拍攝錄影、上網聊天等的娛樂功能,一經發現,等同于手機對待,予以收繳暫扣,交由德育處手機管理處保管。
第四條為方便學生主動與家長溝通,學生可以通過班主任和家長取得聯系。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系家長。
第五條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班主任保管,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歸還給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學時返還。由于學校提供了必要的學生家長溝通渠道,所以完全沒有必要將手機等設備帶入校園,如果違規攜帶使用手機被收繳或者極特殊情況下攜帶手機并上交班主任保管,那么班主任或者學校在保管上交和收繳的手機期間,如果出現手機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分,手機將被暫扣到學期末,學生必須填寫《手機暫扣處罰單》,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與德育處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到德育處領取。
第七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通報批評并扣分,手機將被暫扣至學生畢業時,學生必須填寫《手機二次暫扣處罰單》,待至當學生畢業離校時,由班主任、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到德育處領取。
第八條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因此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設備一律沒收,不再歸還。(包括手機和其它電子產品的充電器、充電線、充電寶等充電設備)。
第九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查看、勸轉等處分,并通知家長來校陪讀一周,并共同做好學生轉化工作,如家長無法陪讀,則要求家長將該生帶回反省一周。
第十條如被收繳暫扣手機的學生,發生轉學、退學、休學等長期離校、退校情況,則辦完相關手續后,方可到德育處領取手機。
中學學校的手機管理制度(熱門16篇)篇十三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氣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表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并詳細登記,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假時聯系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并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箭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于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系,家校共育,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定自20xx年3月25日起執行。
中學學校的手機管理制度(熱門16篇)篇十四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中學學校的手機管理制度(熱門16篇)篇十五
1、xx學校高中部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系;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系。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并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中學學校的手機管理制度(熱門16篇)篇十六
為了構建和諧文明校園,建立學校與學生、學校與家長共享的數據平臺及溝通平臺,同時也為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學生認真上好每一節課。學校購置班級手機存放盒,對學生手機進行統一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學生在校按規定使用手機,不得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不得影響他人正常學習生活。
二、禁止學生在教學、實習、實訓、時間使用手機,上午早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置為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中午放學時發放。下午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置為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下午放學發放。晚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置為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下晚自習發放。
三、各班級每天指定一名學生管理手機盒,發放手機。
四、任課教師負責監督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凡是違規定者,第一次發現上課玩手機,沒收手機一個月;第二次發現玩手機,沒收手機兩個月;第三次發現上課玩手機,學生寫保證書,并由家長來代領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