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申請書必須符合法律要求和法院的規定,否則可能會導致申請無效。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離婚申請書的要求,小編為大家提供了一些常見問題的答案和解釋。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優質16篇)篇一
答辯人尹xx,男,漢族,xx年x月x日出生,江西泰和縣人,住泰和縣xx鎮xx村四組。電話:xx。
答辯人因與xx離婚糾紛一案,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與xx婚前感情基礎較好。
答辯人與xx于經人介紹相識,此后兩人談戀愛有一年多,戀愛期間兩人感情較好,也有了較充分的溝通和了解。答辯人還按風俗送節禮,期盼幸福的婚姻生活。
二、xx所稱婆媳關系緊張并不能作為離婚的理由,且其所述婆媳關系緊張的事實并不屬實,大部分系誤解。
答辯人的父母也是盡力幫助答辯人夫妻,不可能破壞自己兒子的婚姻關系。當然,由于年齡、性格、生活習慣等方面的差異,婆媳之間有所誤解,甚至有一定的爭執,這都是難免的。答辯人今后會努力在婆媳之間做好溝通工作,力爭化解家人之間的一些誤解,努力改善家人之間的關系。
一、答辯人與xx在婚后的感情尚可,即使有一定的矛盾,也是正常的,尚未達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
由于答辯人長期在外工作,生活緊張,往返不便,加上彼此有時溝通不夠,夫妻之間難免發生誤解甚至爭執,但都是正常夫妻可能遇到的問題。
小孩出生以后,便以母乳喂養,xx因咳嗽,從小孩出生一個月內便開始到處看病吃藥,一直沒有好,同時她一直繼續看病吃藥,不肯暫停。因為藥的作用,乳汁對小孩的身體有很大影響,小孩的抵抗力很差,出現了拉肚子等癥狀。答辯人要求改用奶粉喂養,xx不同意。因為小孩的病情越來越嚴重,最終改為奶粉喂養,但xx對此一直怨恨在心,說答辯人不讓小孩吃母乳,是有意疏遠她和小孩的感情情。對于此事,答辯人認為雙方都是為了孩子好,并沒有實質的夫妻感情沖突,答辯人也多次向xx說明,希望她能理解。
xx去泰和住院是答辯人母親陪著并照顧的(是一個割掉水泡的小手術),后因小孩不習慣醫院的.環境,答辯人母親便帶小孩回家,之后由她姐姐及母親照顧。當時正當“五一”假期,答辯人因工作關系,要急調北京。借“五一”三天假期,答辯人順道回家看她再去北京。答辯人于五月二日到泰和火車站,之后便打的去xx病房,陪她到八點多,因要到五月四號動手術,答辯人便先回家處理一些家務,準備四號去泰和,五號坐火車去北京。三號答辯人接到醫院的電話并告訴醫院四號會到醫院的。答辯人于四號上午六點出發,九點鐘到,手術在十點左右開始,在十一點多完成,答辯人是第一個為xx做手術后的護理工作,忙過一會后,xx母親和姐姐才進來。答辯人陪到中午一點,因被xx姐姐說的氣憤,同時要趕回坐第二天十點從井岡山到北京的火車,所以一點多便坐車回去。xx在手術完包括她回家休養,答辯人常有發短訊及打電話給她,告訴她好好休養,并定期給她電話,希望能讓她早日康復。
一、只要能互諒互讓,今后雙方可以改善夫妻關系。
答辯人與xx感情一直不錯,只要互諒互讓,今后雙方是可以改善夫妻關系的,答辯人將盡力處理好工作及家庭的關系。
綜上所述,答辯人希望與xx白頭偕老,懇請法官盡力調解,化解xx的怨氣,維持答辯人的婚姻。
由于工作關系,恐難以抽身出庭應訴,答辯人的意見已在本答辯狀陳述,同時,答辯人將委托代理人應訴。望法官理解,謝謝!
答辯人:
二xx年六月十七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優質16篇)篇二
答辯人:xxx,女,xxx生,住xxx號,身份證號:xxx,電話:xxx。
被答辯人:xxx,男,xxx生,住xxx,聯系電話:xxx。
答辯人因xxx起訴離婚一案,根據相關事實及法律答辯如下:1.答辯人不同意解除與xx的婚姻關系。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是自由戀愛認識并結婚,并于8月23日生下健康可愛的兒子劉朝榮,感情一直非常好,即使偶有生活瑣事發生小爭吵,答辯人認為這也是家庭生活中很正常的事情,并非如被答辯人所說的感情已破裂。
2.請求法院判決由被答辯人向答辯人支付自5月起由答辯人一人承擔的孩子營養、教育、醫藥、生活費用共計10581.9元的一半:1)營養費用:192元/月,共計1344元。
2)教育費用:340元/月,共計2380元。
3)醫藥費用:229.7元/月,共計1607.9元。
4)其他日常生活費用:25元/天*30=750元/月,,共計5250元。
3.本案所有訴訟費用由被答辯人承擔。
答辯人一直認為“成一個家難、拆一個家易”,原告現在不珍惜婚姻,不珍惜家庭,但答辯人希望原告能以孩子為重,以此為戒,不要再杜撰事實,混淆視聽,給孩子造成更大的傷害。
同時也懇請法院核實上述答辯意見并采納。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辯人:20xx年11月12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優質16篇)篇三
答辯人:趙某某,男,漢族,1982年2月生,住新沂市歐亞花園。
答辯人就朱某某訴我離婚糾紛一案,根據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答辯如下: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答辯人同意離婚。
我和原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但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并非我毆打原告,非法限制原告人身自由。而是原告對夫妻感情不忠貞,有外遇,我多次規勸原告,但是原告卻不思悔改,我們因此發生爭吵。10月份,原告和我爭吵后離家出走,致使我們分居至今。
二、同意孩子由原告撫養,但是我不同意支付撫養費。
如原告訴狀中所說,我和原告底戀愛結婚,3月生一女孩。06年下半年,我才和原告同居,按照正常醫學常識,孩子不可能是原告和我所生的孩子。并且原告生完孩子后,經常帶孩子離家出走,在外面和別的男人租房子住。原告還多次聲稱孩子的父親并非是我。因此,我認為孩子并非我和原告的婚生子女,我同意孩子由原告撫養,但是我不同意支付孩子撫養費。
三、我要求原告支付五年來我撫養孩子支付的費用。
婚后,原告就一直沒有工作,尤其是孩子出生后。這五年來都是我賺錢養家,并沒有像原告訴狀中所說對原告及孩子不管不問,既然孩子并非我和原告的婚生子女,我要求原告支付我撫養孩子支出的相關費用3萬元。
四、要求原告支付我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元。
原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同居,并且生下孩子。特別如原告訴狀中所說,原告自月份帶著孩子離家出走,和我分居至今。據我所知,在這期間原告一直帶著孩子和別的男人生活在一起,這嚴重傷害了我和原告的夫妻感情,給我精神上造成很大創傷,我要求原告賠償因其不忠行為給我造成的精神傷害,賠償我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元。
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采納。
此致
新沂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趙某某20xx年10月25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優質16篇)篇四
答辯人:xxx,女,漢族,1974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關鎮人民南路xx號7棟3單元1樓4室。
身份證號5329xxxxxxxxxx,聯系電話139872xxxxx。
xxx,男,漢族,1971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醫院醫生,聯系電話139873xxxxx。
我與xxx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
正如原告所述,由于雙方婚前相處時間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礎薄弱,婚后雙方經常因家庭瑣事爭吵,且原告在爭吵之后多次打電話到被告單位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
基于雙方均同意離婚,原、被告雙方已經多次嘗試協議離婚,在協商過程中,雙方自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與xxx的婚姻關系。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的起訴狀杜撰事實,混淆視聽,其訴訟主張與事實不符,與法律無據,特提出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核實并予以采納。
大理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附:本答辯狀副本2份。
答辯人:白xx,男,19xx年生,彝族,云南省丘北人,現住丘北縣xx鄉xx村民委xx村小組。
答辯人因高xx訴我離婚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訴狀所說與事實不付,完全是被答辯人為達到離婚目的而編造亂道的一面之詞,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同意離婚,理由如下:。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戀愛,有感情基礎。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系自由戀愛建立深厚的感情后,雙方自愿結為夫妻的,由于被答辯人沒有男孩,缺少勞力,所以答辯于1984年就到被答辯人家當上門女婿,后雙方于1994年12月12日結婚登記并補辦了結婚證。
可以說雙方是自小青梅竹馬,雙方夫妻關系是建立在深厚的感情基礎之上。
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婚后感情也沒有發生什么變化,在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處、相親相愛,后雙方共同育下一男三女,這些都可以證明雙方感情沒有出現什么問題,且現在子女都已經成年成家,兩人都已是當爺爺奶奶及公婆之人了,期間并沒有出現大吵大鬧之事。
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在訴狀所說的夫妻經常吵架,不是事實,吵架不是沒有,但一沒有經常吵,更沒有大打出手從而影響到夫妻感情。
三、答辯人自到原告家當上門女婿后,一直孝敬父母,贍養輔助父母,且直到20xx年農歷12月1日母親不幸病逝,主要都是答辯人一手操勞后事。
而現在家父的生活依然主要是答辯人承擔。
原告訴狀所稱答辯人追殺、歐打岳母、岳父甚至把岳母虐待致死之說完全沒有事實依據,是原告鬼迷心竅、執迷不悟而說的胡言亂語,這種話讓九泉之下的岳母得尚且會感到難過傷心。
四、答辯人自上原告家當上門女婿后,為了將改變家庭貧困的狀況,一直勤儉節約,自力更生,經過幾十所的血汗付出,建起了瓦房,才改變了以前住茅草房悲慘生活,使一家人過上了幸福生活。
四、婚后答辯人一直遵紀守法,加強自律,沒有做過紀法亂的事情,更沒有像原告所說在外面到處吃、喝、玩、樂、賭、嫖,把家產都花光,這完全是原告故意侮辱答辯人的人格,這已經涉嫌侵犯了答辯人的名譽權,答辯人主要法院從夫妻雙方感情沒有破裂的現實,多做原告的思想工作,不要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而混淆視聽、顛倒黑白,也不要用一些太有侮辱歧視性用語,這樣做對自己、對自己的家人都是一種傷害。
五、答辯人自結婚以來,答辯人一直尊重呵護原告,沒有打罵過也沒有做出對原告不忠的事情,更沒有打砸原告家的高家祖宗牌位,霸占原父母所蓋的房屋等等更是子虛烏有的事情。
綜上所述,答辯人也原告雙方夫妻關系的'確立系自由戀愛的結晶,且經過近三十年歲月的考驗,有著深厚的感情基礎,且答辯人自到被答辯人當上門女婿后,一直遵老愛幼,勤儉自律,忠于自己的婚姻,以上說說句句屬實,都鄉父老和家里老小為證。
俗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拆有緣人”,婚姻不是兒戲,而家庭更是社會穩定的基石,答辯人懇請法庭調查核實后,依法判決不準予離婚的訴訟請求,維持原被告的夫妻關系,讓原、被告重修舊好。
此致
丘北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白xx。
代理人:張xx。
二0xx年三月二十一日。
答辯人(被告):xxx男年齡:xxx民族:xx籍貫:xx住址:xxx。
被答辯人:原告):xxx女年齡:xxx民族:xx籍貫:xx住址:xxx。
答辯請求:雙方感情并沒有完全破裂,答辯人不同意離婚。
事實和理由。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戀愛,有感情基礎;。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愛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處。
夫妻在某段時間內、某些事情上出現分歧是難免的,但為了孩子和雙方之長遠與根本之利益,應該互相諒解,求同存異,共創美好人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只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才準予離婚。
我認為我與xxx感情并沒確已破裂,我堅決不同意離婚。
以上答辯請求,希法院予以采納。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x年x月x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優質16篇)篇五
莊鎮劉舉莊村中區10排17號。
被告:梁宗滿,女,1956年12月25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天津市寶坻區霍。
各莊鎮劉舉村中區10排17號。
原告:高賀娟,女,1973年6月18日出生,漢族,居民,住北京市大興區黃孫。
永華北里,2樓4單元301號。
案由:法定繼承糾紛。
應訴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高賀娟是高慶友(二叔)、陳英(二嬸)的養女,但據被告高殿國了解,致今沒有辦理合法的收養關系,請問法官同志,沒有收養關系的養女合法嗎?被告請求法院讓原告出示她的收養關系及有關證明。
二、原告訴我“被告”侵占高慶友(二叔),陳英(二嬸),三間房和院落,被告認為這與事實不符。其理由是被告的(二叔)高慶友自1990年12月,從北京回家,路過鮑鰍河時不幸身忙。可當時沒有發現,因河面有冰雪覆蓋,單位人以為回家,可是家里不見人,是我夫妻二人及全家發動親朋好友,四處尋找,整整找了一百天,最后在我們村南鮑鰍河里,發現了高慶友(二叔)的遺體,當時天冷水深,是我夫妻二人雇船用多人把二叔打撈上岸,把高慶友(二叔)遺體運回家中。回家后由被告父親高慶來(已故),高慶富(老叔),賈莊大姑,二嬸陳英(已故),還有原告高賀娟也參加了,四位老家召開的家庭會議,四位老家定為由被告高殿國夫妻二人為(二叔)高慶友辦喪事。
辦喪事:置辦酒席25桌,吹班24個工,大棺木一口,是被告夫妻二人頂喪架。
靈,打帆報罐。為二叔辦喪事“連尋找打撈”,共計花費,陸千捌佰元左右。把二叔喪事辦完,二嬸陳英首先提出,四位老家長一致通過讓原告高賀娟去北京接班。家里三間房和院落歸被告夫妻二人所有。二嬸陳英跟被告一起生活。
三、自二叔去世后,二嬸身體一直不好,是被告夫妻二人,請醫買藥,經過多。
年的治療,身體有所好轉。當時,二嬸和高賀娟(原告)多次提出讓被告翻蓋三間房,是因被告當時經濟基礎較差,沒有翻蓋,但土墻頭也以倒塌,是被告從后白廟窯地買了兩萬紅磚將其碼好。是被告在1993年秋天打了一眼70米深的壓機井,并在當時就地栽下了十棵核桃樹,在這二十幾年來是被告一直對房屋和院落進行精心管理,院內一點雜草都沒有。,原告高賀娟以照看孩子為由把(二嬸)陳英接到北京,不到十天,因二嬸過不慣北京狹小空間生活,因著急上火得了腦出血,半身不遂,整日昏昏沉沉,度日如年,身上所有積蓄花的所剩無幾,一直過著悲痛的生活,老人家一直想回家,但因近期政府對我住所轄區要進行拆遷改造,以致會造成一些經濟利益,所以原告不讓老人回家,直到3月病故。二嬸陳英病故以后,原告把骨灰盒抱回家,是被告找人操辦把二嬸埋葬的。之后原告高賀娟以被告占有房基地為由起訴被告高殿國,后又因房產糾紛把被告起訴,這些事發突然,使高殿國、梁宗滿夫婦覺得很委屈。在此做出以上的應訴答辯,請求法官駁回高賀娟的無理訴訟。
應訴人:高殿國梁宗滿-7-27。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優質16篇)篇六
莊鎮劉舉莊村中區10排17號。
被告:梁宗滿,女,1956年12月25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天津市寶坻區霍。
各莊鎮劉舉村中區10排17號。
原告:高賀娟,女,1973年6月18日出生,漢族,居民,住北京市大興區黃孫。
永華北里,2樓4單元301號。
案由:法定繼承糾紛。
應訴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高賀娟是高慶友(二叔)、陳英(二嬸)的養女,但據被告高殿國了解,致今沒有辦理合法的收養關系,請問法官同志,沒有收養關系的養女合法嗎?被告請求法院讓原告出示她的收養關系及有關證明。
二、原告訴我“被告”侵占高慶友(二叔),陳英(二嬸),三間房和院落,被告認為這與事實不符。其理由是被告的(二叔)高慶友自1990年12月,從北京回家,路過鮑鰍河時不幸身忙。可當時沒有發現,因河面有冰雪覆蓋,單位人以為回家,可是家里不見人,是我夫妻二人及全家發動親朋好友,四處尋找,整整找了一百天,最后在我們村南鮑鰍河里,發現了高慶友(二叔)的遺體,當時天冷水深,是我夫妻二人雇船用多人把二叔打撈上岸,把高慶友(二叔)遺體運回家中。回家后由被告父親高慶來(已故),高慶富(老叔),賈莊大姑,二嬸陳英(已故),還有原告高賀娟也參加了,四位老家召開的家庭會議,四位老家定為由被告高殿國夫妻二人為(二叔)高慶友辦喪事。
辦喪事:置辦酒席25桌,吹班24個工,大棺木一口,是被告夫妻二人頂喪架。
靈,打帆報罐。為二叔辦喪事“連尋找打撈”,共計花費,陸千捌佰元左右。把二叔喪事辦完,二嬸陳英首先提出,四位老家長一致通過讓原告高賀娟去北京接班。家里三間房和院落歸被告夫妻二人所有。二嬸陳英跟被告一起生活。
三、自二叔去世后,二嬸身體一直不好,是被告夫妻二人,請醫買藥,經過多。
年的治療,身體有所好轉。當時,二嬸和高賀娟(原告)多次提出讓被告翻蓋三間房,是因被告當時經濟基礎較差,沒有翻蓋,但土墻頭也以倒塌,是被告從后白廟窯地買了兩萬紅磚將其碼好。是被告在1993年秋天打了一眼70米深的壓機井,并在當時就地栽下了十棵核桃樹,在這二十幾年來是被告一直對房屋和院落進行精心管理,院內一點雜草都沒有。,原告高賀娟以照看孩子為由把(二嬸)陳英接到北京,不到十天,因二嬸過不慣北京狹小空間生活,因著急上火得了腦出血,半身不遂,整日昏昏沉沉,度日如年,身上所有積蓄花的所剩無幾,一直過著悲痛的生活,老人家一直想回家,但因近期政府對我住所轄區要進行拆遷改造,以致會造成一些經濟利益,所以原告不讓老人回家,直到3月病故。二嬸陳英病故以后,原告把骨灰盒抱回家,是被告找人操辦把二嬸埋葬的。之后原告高賀娟以被告占有房基地為由起訴被告高殿國,后又因房產糾紛把被告起訴,這些事發突然,使高殿國、梁宗滿夫婦覺得很委屈。在此做出以上的應訴答辯,請求法官駁回高賀娟的無理訴訟。
應訴人:高殿國梁宗滿2014-7-27。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優質16篇)篇七
總的意見是:1、不同意與^v^離婚。
2、如法院判決離婚,兒子由被告撫養,原告承擔撫養費。
3、如法院判決離婚,應對雙方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并保證被告離婚后有住所。患病的婆婆由我照顧。
4、原告所稱6萬元共同債務不存在。
5、蓋房所欠3萬元外債應由原告償還。
6、如法院判決兒子由原告撫養,被告享有探視權。
7、精神賠償5000元。
具體如下:
一、我不同意與^v^離婚,理由是:
1、我對這個家付出太多艱辛,與^v^及其家庭成員具有了建立長期家庭關系的感情基礎。我與^v^xxxx年4月10日結婚,結婚時^v^家只有兩間半平房,婚后還住在他二姐家(杏花村)樓上。結婚彩禮8000多元也給了公公婆婆還了結婚典禮借的錢;原告婚后半年工資償還了他欠汪家店學校的xxxx元;原告上學時還借了8000元外債,家庭經濟十分不好,過年還吃大隊補助。xxxx年10月我懷孕在家休息,我們開始學插月季準備種花,xxxx年的春天賣了三仟元錢支付了我住院生孩子和作酒的費用。并用孩子作酒收的3500元禮錢和又借的一部分錢開始建大棚(300平方),在大棚后蓋了五間房約70多平方。從xxxx年至xxxx年我在家自己一邊看孩子一邊賣花(他父母看不了孩子)。xxxx年5月,我單位通知我回去上班,單位效益不錯,上班后第一個月就拿到1000元,當時原告月工資才500元,他父母在家種地一年勞動所得才二仟元,扣除地里的投資有時還賠本。之后我每月工資一路上漲至xxxx元至2500元,是^v^工資的2至3倍,家里的生活開支幾乎我一人承包,節余的錢存起來準備蓋樓房。xxxx年我們又在地里蓋了一個1000平方的大棚,開始從荷澤進牡丹經營牡丹到現在。期間我除了上班、照顧孩子就去地里干活,鄰居都說這媳婦吃苦了。
2、婆婆年邁體差需要人照顧,我與婆婆關系甚好。我公公于xxxx年農歷二月初十遭遇車禍身亡,婆婆現在73歲身體不好,07年摔過一次髖骨裂縫,躺在床上半年,xx年8月中風差點偏癱,我一直照顧著婆婆,自從原告起訴與我離婚后婆婆總是不快,見到我就淚流滿面,這樣的孤獨老人也需人照顧,我和婆婆已建立了感情我愿終身照顧婆婆,哪怕離婚了也要和婆婆住一起,日息相守,婆婆對我如何敬請法官訪問了解便知。
3、孩子我放心不下,我也離不了孩子,孩子今年12歲,正是培養教育的關鍵時刻,原告好酒,經常在家聚飲,一次喝一斤多白酒,有時還讓孩子給他炒菜、燉水,原告出去數十天,才給孩子85元錢還包括買一罐氣,當我見到孩子時,孩子身上只剩下了5元錢,學校開家長會也找不到原告。記得兒子六個月時生了一場大病,讓他出錢給兒子看病他沒錢,還是我父母拿的錢才給兒子交上了住院費,一直到孩子10歲,凡是孩子生病他一次也沒管過孩子,怕看護孩子耽誤了他喝酒,他就會把孩子大吵一頓,只要孩子做錯事他就打孩子,導致孩子見到他就很害怕,不敢說話,在這樣的生活環境下我離開孩子我十分不安,所以我一定要和孩子在一起。
4、原告的離婚原因主要是暫時性的物欲滿足及她人介入而形成,屬可改變的。自從蓋上房子后,^v^便覺得很偉大,加之還有一畝半牡丹如果開發商賠償數額不菲,他又是老師現在帶學生、看風水、畫畫收入穩定,并且他的畫現在也已小有名氣等等這些原因,導致他開始嫌棄我不懂感情、藝術,但我相信他這只是一時的行為,以后是能改的。另汪家店一女教師雖與原告有不正當往來,但原告只要知錯即改,并不晚矣。第一次離婚前幾天原告對我大打出手,也是基于這個原因,原告作為知識份子,為了孩子、父母及自己的名義應該會改變的。
二、如判決離婚,應依法分割以下共同財產:
1、^v^銀行存款、公積金、社保金個人支付部分(具體數額請人民法院查詢后定)。
2、雙方生產經營所得的種植物牡丹花等補償款,包括種植物牡丹花補償、大棚補償、月季補償、土地補償(具體數額請人民法院調查核實后定)。
以上1至2項暫以宋第一次起訴時間xxxx年3月份前后至今有關部門的交易記錄收支款數額為準。
3、夫妻共建房上下二層共14間。
4、種植物房5間.
5、簡易大花棚1個。
6、正在生長的牡丹園及其植物。
以上財產按照《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協商處理不成時,由法院據財產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分割、判決。
三、如判決離婚,原告應承擔3萬元蓋房所欠外債;如法院判決兒子由原告撫養,我享有探視權;如判決離婚原告與第三者的行為違反夫妻忠誠義務,應給予賠償。
北關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王xx。
xxxx年7月2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優質16篇)篇八
被答辯人:____。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___________提起離婚訴訟一案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一、請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二、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尚未徹底破裂,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杜撰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尚未徹底破裂,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于___________年相識,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雙方登記結婚,隨后辦理了婚宴,被答辯人入贅至答辯人家,婚后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相敬如賓,雙方夫妻感情一直較為融洽,并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生育兒子___________。結婚后,我們一起加入到我父親經營的___________經營部,齊心協力地進行經營活動,生意做得紅紅火火,日子也過得紅紅火火,一家五口人其樂融融。___________年,用一家人積攢的錢購買了___________多平方米的房產,處于信任,在我父親的主張下,該房產所有人登記為答辯人___________,被答辯人作為共有人。
(二)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杜撰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主要列舉以下幾點:
1、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雙方認識的形式和認識時間,說明雙方缺乏感情基礎,是昧著良心杜撰的謊言。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所述雙方___________年經媒人介紹認識,當年___________月結婚,與事實不符。事實情況是: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于___________年認識并逐漸熟悉,被答辯人從此開始主動追求答辯人,雙方經過四年多的戀愛,逐漸建立起深厚、真摯的感情,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登記結婚。經過婚前___________年的充分認識、了解后才結婚,感情基礎牢固,婚后夫妻感情較好,婚后夫妻感情較好,答辯人的父母、弟弟把答辯人當作自己親人一樣看待,相處和睦。所以,根本不存被答辯人所說的婚前缺乏感情基礎,婚后沒有建立起感情的情況,被答辯人所述與事實嚴重不符。
2、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雙方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以來分居達二年的情節,是徹頭徹尾的謊言,無任何事實依據。事實情況是:答辯人、被答辯人、小孩以及兩位老人一家五口人一直其樂融融地生活在一起,我們夫妻也從來沒有出現分居的情況。僅僅是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我生孩子前面一段時間,被答辯人無緣無故離家出走了___________多天,至今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3、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被告(答辯人)提出離婚,與事實嚴重不符。實際情況是: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被答辯人突然向我提出離婚,我開始以為他開玩笑。后來,他用短信再次向我提出協議離婚,我父母得知情況后,當晚來做我們的工作。第二天,被答辯人說,為了孩子不離婚了,以后好好過日子。
4、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被告伙同娘家一家人來毆打我,純屬無中生有。
5、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被告等人私自關閉經營部,轉移了經營部的現金、文件資料,屬于典型的惡人先告狀,意圖混淆視聽。實際情況是: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起,我父親感到自己年事已高,決定將祥云縣八達摩托車經營部完全交給我們經營,由于我屬于事業單位人員,無法擔任法定代表人,于是我父親將該經營部法人代表變更為被答辯人,生意上的資金往來也完全交給被答辯人打理,我父母協助守鋪子,我本人繼續上班。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開始,我們發現被答辯人做事變得神神秘秘,經常躲著打電話,而且不斷有債主登門要債,經營部資金短缺,連鋪面租金也無法繳付。我們全家都感到非常奇怪,據統計,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被答辯人接手___________經營部經營以來,我們的銷售利潤應該在___________萬左右,何以會困難至此后來經過調查才發現,原來被答辯人逐漸沉迷于賭博,嗜賭如命,加之在外肆意揮霍,我們全家辛辛苦苦的經營所得已經大量流失。一方面是有據可查的___________萬多元的利潤,一方面是債主來了一撥又一撥,經營部里沒有任何現金,連___________年的鋪面租金都是我去借錢繳付。被答辯人把大量的資金弄得不知去向,我為了維持經營活動和店面聲譽,在被答辯人的欺騙下和他一起四處向朋友借錢替他還債。他反而惡人先告狀,編造事實,意圖混淆視聽。
二、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故對子女撫養問題及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問題不作任何答辯。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優質16篇)篇九
答辯人:
名稱:____地址: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
民族:___職務: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
因______________訴我單位______一案,茲答辯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附:答辯書副本___份。
其它文件____份。
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優質16篇)篇十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______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答辯人借被答辯人款項屬實,但不是借了_______元,而是只借了_______元,且已全部歸還。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答辯人由于資金周轉困難,向被答辯人借款_______元,約定月息_______分,借期_______個月,并向其出具借據一份。由于答辯人當時著急,雙方又是朋友關系,故答辯人只在借條上寫了小寫的_______元而未寫大寫_______萬元。借款到期后,答辯人已經如期將借款本金及利息歸還給被答辯人,答辯人索要借條時,被答辯人推脫借條找不到,說給答辯人出具一份收據即可,于是,被答辯人向答辯人出具了一份“今收到______歸還借款本金_______萬元及利息_______百元”。并向答辯人出具收據一份。故答辯人已經將欠被答辯人的款項全部歸還,請求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二、被答辯人所持的_______元借據系其涂改的,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答辯人只向被答辯人借款_______元,而且出具的也是_______元的借條,被答辯人所持的_______元借條系其涂改后形成的,后面的“0”是被答辯人后加上的,不是答辯人的筆跡。根據法律規定,涂改后的證據不具備證據“真實性”的特性,故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綜上,請求法院查明事實,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答辯人: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優質16篇)篇十一
一、答辯人不同意離婚,懇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根據本案的法律事實,夫妻雙方不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具備《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理由是:
1.本案原告與答辯人于20xx年在深圳認識并確立戀愛關系,經過一年多的相互了解,彼此接納了對方,20xx年農歷正月十二,答辯人按照福建老家當地的習俗舉辦婚宴,將原告迎娶進門,20xx年4月5日兩人登記結婚。婚前漫長的相識相愛過程,使得兩人建立了牢固的婚姻基礎,原告提出“雙方未進行充分的了解就匆促結合,共同生活期間矛盾不斷”不符合事實。
2.原告在訴狀中提出“原、被告性格不合,沒有共同語言,加之被告脾氣暴躁,對原告極不信任,經常無端猜疑原告,致使夫妻感情日漸淡薄,現已經到了無法共居的地步”,對此說法答辯人不同意。原告與答辯人覺得彼此合適才會結婚,雙方婚后一直關系不錯,20xx年8月兒子出生后,一家人更是其樂融融,令旁人羨慕。20xx年夫妻二人來到xx后,雖然由于生意上不太順利,雙方偶爾發生口角,但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矛盾,是很多家庭都存在的現象。
3.自從今年7月原告不顧答辯人的反對到酒店上班之后,開始與一些男性朋友聊天時語氣曖昧,甚至夜未歸宿(以前從未有過),面對答辯人的詢問言辭閃爍。答辯人并非無端猜疑原告,原告為人單純,現在的社會各種誘惑很多,答辯人對原告某些言行舉止的方式提出善意的批評,也完全是為了家庭幸福著想。原告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故意在語言上夸大了雙方的分歧和矛盾,憑心而論,答辯人和原告一起走過8年,有苦有樂,互相扶持,感情一直都還不錯,不應該隨隨便便就談離婚。
4.原告起訴離婚后,答辯人曾幾次去岳父岳母家看小孩,每次都會呆上兩三個小時。因為原告上班的地方離答辯人住處很近,答辯人也常常去她上班的地方找她,原告雖然有時態度惡劣,但有時態度也很好,并且曾說過即使離了婚以后還是可能復婚。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起訴離婚,有明顯的意氣用事的成分,也與這兩年家庭經濟條件較差有一定的關系。雖然原告提出離婚,但雙方遠未達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不管是從珍惜夫妻感情的角度還是從愛護孩子的角度,答辯人都堅決不同意與原告離婚。溫格·朱利的《幸福婚姻法則》中有這樣一句話:“在這個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會有兩百次離婚的念頭和五十次掐死對方的想法。”懇請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與情節,駁回原告的起訴,維護我們這個本就不該解體的家庭。
二、本著澄清事實的目的講一下原告訴狀中其他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地方。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兒子自出生以后并非一直隨原告居住在外婆家。20xx年小孩出生后到20xx年回xx之前都是一家三口在一起,父子的感情至今一直很好。20xx年回xx后,原告執意要把孩子放在外婆家,答辯人一直是不同意的。在這種情況下,原告每月要去娘家8、9天,小孩周末不上課的時候就回父母的住處,來回跑很不方便,對小孩上學和門面生意都有影響。
2.原告稱:“原告一直未參與經營(油漆生意),故這筆借款應全部由被告個人償還。”對此答辯人不同意。答辯人夫婦回xx后,由于行業經驗不足,加上起步資金比較緊張,希望夫妻兩人能同心協力,共同把門面經營好。原告與答辯人屬于共同經營,是“夫妻店”,原告對生意的開展、借貸等情況都是清楚的。退一步說,答辯人做油漆生意是為了家庭共同生活,即使原告未實際參與經營,這筆借款也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而非答辯人個人債務。當然,答辯人目前生意已見起色,作為一個丈夫和孩子的父親,無論如何,答辯人會擔起家庭的責任,通過自己的努力去還清借款,不斷充實家庭經濟基礎,希望原告能給答辯人一些時間。
3.答辯人夫妻共同債務共有28萬元。答辯人夫妻在這幾年做生意的過程中,陸續向銀行和雙方的親戚朋友借了28萬元用于周轉,這些借款原告都知道,起訴后還一度承認過,只是鑒于親友的關系,當時很多借款都沒有寫借條。包括原告起訴狀中提到的10萬元,有2萬沒有寫借條,另外8萬是在起訴前原告讓答辯人補寫的。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答辯人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訴請,判決不準離婚。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優質16篇)篇十二
答辯人因xxx訴我離婚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較好,并不存在起訴狀中所稱的夫妻關系名存實亡。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結婚已經六年多,有很深厚的感情基礎。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稱:因婚前認識時間短,相互了解不夠,草率結婚,婚后二人性格不合,發生矛盾無法溝通。如果說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性格不合,那么結婚六年了早已磨合融洽,和諧相處了。上次被答辯人起訴答辯人后,在法庭調解下,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和好如初,一直在一起生活。在農忙時,答辯人幫家里干農活,在家里開的商店里面幫忙。這次被答辯人起訴答辯人主要原因是因為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父親之間的問題,因為答辯人回娘家沒有告訴被答辯人父親,回家后爭吵,被答辯人父親打了答辯人一巴掌。在答辯人告知被答辯人后,被答辯人說我爸讓你走,你就走。為這答辯人才離開家,回娘家去了。答辯人認為這只是生活中的瑣事,并沒有影響到夫妻感情。
(二)被答辯人所說的答辯人與婚外男子有不正常關系,這個根本是無中生有。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一直很好,并未與其他人交往。
(三)被答辯人在訴狀中稱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原告父母代為撫養,答辯人從不盡義務,孩子正常生活,疾病治療答辯人不聞不問,這與事實不否。答辯人自孩子出生后一直撫養至快三歲時答辯人才外出打工,今年年后答辯人也再未外出,孩子日常生活都是答辯人照顧。
二、答辯人懇請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定,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雖有矛盾但屬于夫妻正常鬧別扭,遠未達到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確已破裂的程度。兒子xxx才四歲多,離婚會對孩子身心造成巨大傷害,不利于孩子以后的健康成長。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駁回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
以上答辯意見,請法院予以采納!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辯人:
___年___月___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優質16篇)篇十三
因李xx提起離婚訴訟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是做銷售工作的,因為工作關系接觸異性是難以避免的,被答辯人便喜歡無端猜忌,甚至經常在家中當著孩子的面惡語中傷答辯人。答辯人由于出差在外,未能照顧到家庭,被答辯人便認為答辯人是在外和其他異性有不正常的關系。雖然被答辯人心胸狹窄,思想偏執,但答辯人從來沒有和被答辯人計較,因為答辯人始終希望被答辯人能夠珍惜雙方建立起來的感情和家庭,因而忍辱負重,一再寬容忍讓。
另外被答辯人因工負傷期間適逢答辯人正在外地出差,無法回漢直接照顧被答辯人,但答辯人把被答辯人及自己年糼的女兒特意安置到自己娘家,由自己的年邁的母親,悉心護理照料,直至其康復。答辯人一直維護自己對家庭的忠誠義務,所以被答辯人訴稱與事實嚴重不符。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結婚至今已有二十余年,自結婚后答辯人一直在家中料理家務、相夫教子,孝敬父母,全力支持原告在外工作、學習,答辯人為這個家庭付出了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婚后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二人關系相敬如賓,雙方夫妻感情一直較為融洽,并于19xx年9月生育一女,答辯人在家撫養女兒,被答辯人在外工作來維持共同的家庭生活。從上述情況能充分證明,原、被告雙方感情較好,不符合感情確已破裂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為維護家庭的和睦關系,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長,請求法院不予判決離婚。
女兒尚未成年,離婚會對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傷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本案答辯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綜上,被答辯人與答辯人夫妻關系的現狀是雖有微小矛盾但屬于夫妻正常鬧別扭,遠未達到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確已破裂的程度。本案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鬧離婚僅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的一個小插曲,也是幾乎每對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問題!答辯人相信,只要法庭能夠根據案件事實,結合法律規定,輔以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是能夠化解被答辯人與答辯人之間的矛盾,幫助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邁過這道“檻”的!從而也維護了一個本來不該解體的家庭。
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采納。
此致
xxx。
20xx年xx月xx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優質16篇)篇十四
答辯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提起____________糾紛一案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1、請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答辯人_________不應該對_______的________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被答辯人以“__________”為由,要求答辯人承擔賠償責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答辯人_________和_______的_____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______并不會必然導致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
答辯書副本_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_份。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優質16篇)篇十五
答辯人______、______因履行物業合同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未完整履行服務義務才導致業主拒交物業服務費。
答辯人__年與被答辯人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物業管理條例》(__年2月6日修訂國務院令第37__號)第四十條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以及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中應當遵守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為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然而,高收費(每平方米__元)并未與被答辯人服務水平相適應,沒有質價相符的服務,該物業服務水平甚至連普通物業管理水平都不如,具體證據有:
2、保安服務方面。不是業主的其他人員隨意出入、甚至發生業主物品被盜現象;
3、公共設施、設備養護管理等服務,如電梯出現過被卡住、損壞情形;
4、生活服務配套設施跟不上。假期過年,甚至出現停電現象,明顯是變電設備配套設施跟不上所致。
也正因為被答辯人未完整履行服務義務,從__年答辯人就一直沒有在“____________社區”居住,并不是被答辯人所訴的“現居住地”。致業主以拒交物業服務費抗辯。
答辯人認為:鑒于被答辯人的過錯,不僅不能收取答辯人任何所謂“違約金”,答辯人認為考慮被答辯人的服務質量達不到收費標準的質量標準,質價不相符,還應當按照物業標準減少20%繳納物業管理費。
二、物業服務企業應承擔違約責任,答辯人可減少物業服務費用繳納。
依據合同的有關法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承擔違約責任,或者可以要求減少物業服務費用,或者返還多收的物業服務費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編著:《最高人民法院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物業服務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__年版,第__—__頁就有“物業服務企業確實不履行服務管理職責,或者履行職責存在嚴重過錯,法院應當認定物業服務企業違約,業主以此為由拒交物業服務管理費用,屬于行使合同履行中抗辯權的行為,但該抗辯權的行使范圍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的違約程度相對應,并以此確定業主是否應當支付物業服務管理費以及支付的額度。”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編著:《最高人民法院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物業服務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__年版,第314頁要點索引:“物業服務企業提供了保潔、保安服務,但是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此時,既不應全額支持物業服務企業的訴訟請求,亦不宜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而應根據具體案情酌情減少業主欠交的物業費。”
被答辯人作為物業公司,應當先履行符合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才有權向業主收取物業費。物業具有過錯,業主基于正當理由拒絕交納物業費是行使先履行抗辯權。拒絕交納相應的物業費,合法合理合情。
三、被答辯人收取物業費的違約金,屬因果顛倒,于法來講也是有意放縱擴大損失的行為,答辯人更不應該承擔所謂的“違約金”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請求賠償”、第五百九十二條:“當事人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少相應的損失賠償額。”。
首先,是被答辯人違約在先,因此,不存在答辯人的違約與過錯。即使答辯人有錯,被答辯人因答辯人在一年滿未繳納物業管理費也應催繳。
然而,依據《__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款:“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通過信函、電話、短信息等方式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后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業主委員會可以在業主戶門、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將欠費情況予以公告,物業服務人也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被答辯人沒有任何通過信函、電話、短信息等方式催告,被告從__年以來一直不在被答辯人從事物業管理的小區居住,若通過門口張貼等形式,都是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行為,是無效的。
因此,即使答辯人有錯,被答辯人因答辯人在一年滿未繳納物業管理費也應催繳,否則屬于有意放縱擴大損失的行為,答辯人更不應該承擔所謂的“違約金”。
四、被答辯人計算違約金具有隨意性,違反法律有關規定;同時,格式條款沒有履行提示與說明義務,該條款不能成為合同條款《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__年__月__日修正)第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的違約金約定,“繳納物業時間:應在每個計費首月15日前履行繳納義務”,不按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天應付款的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二款: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約定“按每天應付款”既不明確,也不規范。若是按每日累計計算,則是天文數字。若按不利于制定格式條款的被答辯人解釋,則以僅僅一天計算,則為____元。又因被答辯人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答辯人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內容。
終上所述,鑒于被答辯人違約在先存在過錯,被答辯人收取答辯人“違約金”明顯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答辯人因被答辯人服務收費因其過錯且質價不相符,應當按照物業標準減少20%繳納物業管理費;再者,被答辯人沒有損失的證據,且約定違約金明顯過高,違反法律規定。格式條款應當作出不利于制定人的解釋。因為履行提示和說明義務,該違約金條款不應作為合同條款。
為此,請求法院支持答辯人的答辯請求,以彰顯法律的公平正義!
此致
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__年__月__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優質16篇)篇十六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訴我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較好,并不存在起訴狀中所稱的感情破裂。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系自由戀愛,有感情基礎;。
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稱:我與被告與19xx年x月x日經自由戀愛登記結婚。該陳述符合實際情況,正因為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性格相近,愛好相同,才共同組建了家庭,一起經歷了十幾年的風風雨雨,直到現在答辯人仍深愛著被答辯人。答辯人對被答辯人提出的離婚訴訟深感驚訝。
(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處。
(三)被答辯人在訴狀中稱答辯人在外亂找女人,對家庭不負責任,于實際情況不符合。
可能是因為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溝通不夠,導致被答辯人猜疑答辯人在外面有別的女人,從而提起離婚訴訟。答辯人愿意與被答辯人通過交流溝通,相互體貼,相互理解,消除彼此之間的誤會。
(一)被答辯人與答辯人夫妻關系的現狀是雖有微小矛盾但屬于夫妻正常鬧別扭,遠未達到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確已破裂的程度。
(二)女兒李穎杰尚未成年,離婚會對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傷害,不利于孩子的成長。
(三)本案被答辯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來,本案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鬧離婚僅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鍋碗瓢勺交響曲中的一個小插曲,是幾乎每對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檻"!答辯人相信,只要合議庭能夠根據案件事實,結合法律規定,輔以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是能夠化解被答辯人與答辯人的"疙瘩",幫助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邁過這道"檻"的!從而也維護了一個本來不該解體的家庭。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駁回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采納。
此致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