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一個經濟組織形式,它由多個股東共同投資、共同經營,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標。通過學習這些成功公司的案例,我們可以找到自己的發展方向。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一
上班遲到或早退 15 分鐘,罰款 20 元。
單月內遲到累計滿 3 次按 曠工一次處理; 上班遲到或早退 30 分鐘,罰款 50 元。
單月內遲到累計滿 3 次按 曠工一次處理; 上班遲到或早退 60 分鐘(含)以上,按曠工一次處理(曠工一 次扣除個人 2 天基本工資) 。
發生遲到時,員工應按實際到崗時間進行指紋打卡,遲到不打卡 者,視為曠工一次。
所有遲到情況一律不許用存休沖抵。
公司保留對經常性遲到早退的員工, 或因遲到早退給工作造成不 良影響的員工給予紀律 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辭退的權利。
上班以后不得私自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
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
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 工作時間,打卡次數:一日四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中午下班打 卡一次,下午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提前告知辦公室,說明外出日期、事由、外 勤起止時間。
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告知,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告知辦 公室, 否則按曠工處理。
因停電、 考勤機故障未打卡的員工, 上班前、
下班后要及時到辦公室登記簽字。
所有上下班未打卡員工,在主管經理證明其按時上班的情況下, 必須在 2 天內告知辦公室補考勤,否則一次罰款 20 元。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
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 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 8:00 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 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 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 者,2 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2 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扣除其 所未發工資。
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 ,員工休 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曠工扣款規定: 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一經查明對 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二倍扣款。
凡曠工連續二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 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各員工如要離職,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試用期 員工提前三日) ,公司在員工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 的情況下,可允許離職。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二
1、目的考勤管理制度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3.1.工作制度3.1.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b.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3.1.2打卡制度3.1.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
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
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項目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3.1.2.6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副總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3.1.2.7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勤報表。
3.1.2.8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3.1.2.9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記錄;3.2加班管理3.2.1定義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
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3.2.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3.2.2.1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
班次。
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
凡是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b.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
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
對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一般情況下延時工作不計加班,因特殊情況經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的延時工作,可按以上標準計加班。
3.2.2.2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
《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有效。
《加班申請表》必須事前當月內上報有效,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在一周內上報至總經理批準。
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乙方自愿加班。
3.2.2.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3.2.2.4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3.2.2.5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補休。
原則上,員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補休的,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在春節前后補休。
加班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3.2.3.1《加班申請表》在各部門文員處領取,加班統計周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3.2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
各部門的考勤員(文員)負責《加班申請表》的保管及加班申報。
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加班前到部門考勤員(文員)處領取《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有效。
填寫并履行完審批手續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管。
3.2.3.3部門考勤員(文員)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匯總交人力資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3.2.3.4如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未設文員,以上職能由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指定的人員履行。
3.2.4倒休3.2.4.1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
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部門考勤員確認當月的加班實際天數簽字后,交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簽批。
3.2.4.2當月倒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
3.2.4.3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
3.2.4.4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
3.3各類假期規定3.3.1病假3.3.1.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3.3.1.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
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3.1.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
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鑒定,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3.2事假3.3.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三
1.8:30以后到班者,按遲到論處,每次扣20元,第一次記警告;超過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扣發當天基本工資。
2.提前1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每次扣20元;超過1小時的,按曠工半天論處,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
3.如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4.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5.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6.曠工0.5工作日扣除當日工資;曠工1個工作日扣除2倍當日工資。
7.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扣發15天工資或是根據情況強制辭退。
8.未簽到且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說明,則視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來計算遲到、早退、曠工。
9.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行政部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10.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100元。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四
第1條目的.
為了使員工明確工作和休息時間,嚴肅紀律,保證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員工。
第3條公司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若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第4條上班時間為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
第5條打卡地點:公司行政部。
第6條打卡時間:8:30至9:00及17:00至18:00,每天打卡兩次。
第7條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8條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扣xx元。
第9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監督人員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行政部,行政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10條如考勤卡損毀或丟失,須及時向公司辦公室備案。
第11條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的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第12條各部門(或實體)于每月是xx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情況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第13條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五
一、凡外出辦理各種業務的公司員工,須先到公司指紋打卡后,可視為上班;上班期間外出辦理各種業務時,需首先請示部門經理同意,并報行政辦(趙小利處)備案;特殊狀況不能打卡者,須經部門經理書面簽字批準并于當日報行政辦(閆柯宇處)備案,業務完畢后的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批準手續,視為有效上班。
二、凡公司員工漏打上下班卡的,除在次日內出具書面有效說明并經部門經理簽字審批的外,一律以遲到、早退論處;按月度統計時,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至1小時以內按曠工1小時論;遲到、早退超過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日論。
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中對遲到、早退、曠工的'處罰規定。每月度考勤統計時,累計遲到、早退超過兩次以上者,從第三次算起:員工扣罰30元/次、中層管理人員扣罰50元/次、高層管理人員扣罰80元/次;每月度考勤統計時,曠工一天者,扣罰當月2倍日均上班工資;曠工兩天扣發當月3倍日均上班工資;曠工三天,扣罰一個月出勤工資;曠工時間不足一天的按小時計算,扣罰金額為當月日均上班工資除以8小時乘以2倍曠工時間。
四、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
1、外出辦公不按上述規定報備的、簽字批準手續不全或不辦理批準手續的,一律視為曠工論處,按照集團公司考勤制度進行處罰,并在當月工資中體現(扣發金額按次累加)。
2、若以外出辦理公司業務為名,從事與公司業務無關的其他事務活動等,一經查實,一律以曠工論處,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本通知從20xx年元月一日起執行,相關條款行政部不再另行通知,請各部門認真學習通知精神,并嚴格執行。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六
為了規范公司的考勤卡管理,保障公司和員工的利益,特制定此規定。
適用于公司所有需要打卡的人員。
1、管理職責:
(一)傳達室門衛對打卡機及員工打卡工作負主要管理責任。
(二)辦公室主要負責考勤卡辦理、登記、退卡及注銷等工作。
2、考勤卡的辦理:
(一)發卡:新員工入廠后,由部門內勤負責通知新員工到辦公室經辦人處辦理考勤卡。
(二)補卡:考勤卡在個人使用過程中出現損壞或遺失等情況時,應立即向辦公室經辦人員說明情況,并辦理補卡手續。
辦理補卡手續:
在出納處繳納工本費10元,憑繳費單到辦公室經辦人處以舊換新,補發新卡;特殊情況下丟卡者將現金交至辦公室經辦人直接辦理;由其負責待出納回公司后轉交現金。
(三)退卡:員工離職時,將考勤卡退還辦公室經辦人,并由辦公室經辦人確認考勤卡已歸還,如離職時考勤卡遺失的,公司將收取10元工本費。
(四)銷卡:凡出現考勤卡損壞、遺失、退卡的,辦公室經辦人應當天在考勤系統里辦理銷卡手續。
1、公司員工沒有在規定上班時間打卡的,當日工資不予計酬;。
2、公司員工應嚴格遵守上、班工作時間,不允許遲到、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0-20分鐘內扣10元;20-30分鐘內扣15元;30分鐘后視為當日曠工。
3、門衛應監督員工出、入廠時打卡;嚴禁代打卡。一經發現,打卡者和被打卡者均給予扣100元/次,當班門衛100元/次;如發現第二次的,無條件辭退。
4、新員工入廠后因未及時辦卡造成當日工資無法計酬的,由具體經辦人承擔其工資;員工忘打卡的,憑《簽卡單》計酬,每次-5元;如無《簽卡單》,當日工資不予計酬。
5、員工考勤卡出現損壞、遺失,丟卡者未及時通知辦公室經辦人注銷卡號,造成丟卡者當日上班未打卡,由丟卡者承擔責任;辦公室經辦人未及時注銷卡號,造成丟卡者無法打卡而無法計算當日工資的`,由辦公室經辦人承擔其當日工資,月底工資中匯總。
5、凡是遇到有遺失、損壞的考勤卡,或員工離職后交回的考勤卡,辦公室經辦人應在7天內辦理銷卡,如未按規定執行,將在其當月工資中扣5元/次。
本規定從20xx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公司將不斷修改完善。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七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厲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員必需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無論執行夏季作息時間,還是冬季作息時間,上午、下午打卡時間界線均以中午1:00劃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后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經單位統一支配,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兌現加班工資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兌現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考勤人員在當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說明。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狀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遺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狀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根據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根據遲處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根據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準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班次內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緣由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依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十、部門職工因下列狀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負責,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因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未準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科室、部門負責人有上述狀況者,由分管領導簽批《核銷登記表》,并由本人負責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
干部、職工或部門負責人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征得部門領導或局分管領導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遺忘打卡的,可根據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序,經部門負責人或局分管領導審批后辦理更正。
十二、有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十四、干部、職工個人考勤記錄由局辦公室負責定期公布,干部職工有異議的,可以到辦公室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房管局干部職工工作考勤和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房管局的整體形象,嚴厲工作紀律,干部職工要樹立大局意識,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消失有損于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消失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吵的,或行政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賜予通報批判,造成不良影響的,根據本局有關規定處理。
十七、局機關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記適用本制度。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八
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則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依據不同崗位的特點統籌安排。
(1)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情況一天應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及時將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將按公司遲到或早退的有關規定處理。
(3)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須填寫出門單或請假單。集體外出需附人員名單,經部門經理簽批后,交門衛登記后方可外出。回到公司時須至門衛處登記時間。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寫《因公漏打卡注銷單》,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無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曠工有關規定處理。
(5)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經查明屬實,將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6)員工延長工作時間,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人事行政課歸,離開公司時需親自打卡。
(7)考勤卡遺失須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課,辦理補領手續。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至人事行政課,領取下月的員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時,交當月本部門的考勤卡及匯總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課歸檔。
附件二:本公司《員工考勤匯總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銷單》。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九
第三十六條員工婚假須持法定結婚證書,享受3日法定婚假。
第三十七條符合晚婚年齡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增加晚婚假7日,即享受10日婚假(含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雙方達到雙方享受,一方達到一方享受。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八條女員工生育享受90日法定產假。
第三十九條符合晚育年齡(已婚婦女滿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增加產假60日,即享受150日產假(含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
第四十條男方護理假為15日。
第四十一條職工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下列待遇:
·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休假3日,7日內不安排重體力勞動,產假期間放置的,產假順延;
·放置皮下埋植避孕劑的,休假5日,產假期間放置的,產假順延;
·取出宮內節育器的,休假2日,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劑的,休假5日;
·施行輸卵管結扎術的,休假21日,產假期間結扎的,產假順延;
·施行輸精管結扎術的,休假10日;
·施行人工流產術的,休假14日;施行中期妊娠引產術的,休假30日;
·經批準施行輸卵管復通術的,休假21日,施行輸精管復通術的,休假15日。
以上休假包括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同時施行兩種以上手術時,假期分別計算,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注:查看本文相關詳情請搜索進入安徽人事資料網然后站內搜索公司考勤機制度。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
為更好的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規范員工考勤制度,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補充規定。
一、各科室、部門所有人員必須進行人臉考勤。
1、工區管理人員考勤:采掘工區及運搬工區主管區長上大班時按大班考勤,上小班時按小班考勤;副區長按上小班人員考勤,必須下井前一次,上井后一次(工資支付按下井個數,基數28個)特殊情況需經礦長批準。其他工區管理人員及各工區文書按大班考勤。
2、礦副總每天考勤一次。
3、考勤時間:
大班:06:00—07:3017:00—19:00。
夜班:19:30—21:3006:00—09:00。
早班:03:30—05:3014:00—17:00。
中班:11:30—13:3022:00—01:00。
圓班:06:00—07:3017:00—19:00。
次日7:30—8:00。
4、工區值班人員必須到調度室簽字。
5、其他班次考勤按原規定不變。
二、各單位所有出發單、請假單必須在交考勤室的同時到辦公室(地面)、調度室(生產)、進行登記以便查對。
三、各單位下井考勤每月26號必須與人員定位核對,由調度室核定下井個數,確認后由生產礦長簽字報企管科。發現異常及時匯報核對,否則不計考勤和下井。
四、調度室、辦公室不定期抽查,發現脫崗、考勤不實等情況,及時匯報相關領導,并嚴肅處理。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一
生產車間各部門規定打卡考勤的所有人員;特殊人員需總經理簽字確認。
1.正常上下班共需刷卡兩次,上班、下班各一次。
2.生產車間如遇到生產或者差假需要實行轉班時,部門各負責人將異常班次人員或班次時間統計上交于行政部,行政部根據生產情況另行通知并做考勤記錄。
3.因生產任務不同,改變作息時間的員工,由班組長負責將本班組不同班次人員名單進行統計,并交于行政部。
4.嚴禁脫崗現象。特別是收卷與涂布頭崗位,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保證有一人在崗。若脫崗超過半小時,則扣除半日工資。
5.上班時間不準外出就餐,管理人員帶頭違反雙倍處罰。
6.加班要打卡,并由本人填寫好加班單。加班單必須要有上級主管簽字確認,否則將視為無效加班,不計考勤。
7.公司員工必須本人在指定機器上打卡,嚴禁員工代打卡。如他人投訴或行政部發現代打卡幫人打卡者、自行涂改卡面者、委托他人者當天考勤作曠工處理。
8.公司員工必須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打卡。若漏打和未有任何說明緣由的.請假單將判定為曠工或者早退,將參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處理。若因公外出辦事無法回公司打卡者,需寫證明單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交于行政部。
9.需請假的人員需至少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獲得批準的上交行政部存檔。未得到請假批準而私自準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在外期間發生一切行為均與公司無關后果自負。
10.上班時間開始后未打卡到班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下班時間未到提前打卡下班按早退或曠工處理(具體處理方法參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員工獎罰細則)。
11.到銷假時間而未回公司上班的作曠工處理,連續3天作自離處理。全年曠工達3天者作辭退處理。
12.正常情況下不允許調班情況產生,如有特殊事情需調班的需根據部門實際工作情況,提前一天在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并交于行政部存檔后方可調班,否則按缺勤處理。
13.計件人員工作時間以完成當日生產任務為原則,以完成每天實際工作量為標準。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二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制度,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公司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或本人電話通知辦公室負責人員,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簽到時間在公司規定的時間10分鐘后的為遲到,下班提前5分鐘無故擅自離崗的視為早退。
4、曠工規定。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以書面形式或電話口頭形式向上級領導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員工應當按照本考勤制度嚴格要求自己,按時上下班,如有違反,按以下規定處理:
1、無故遲到30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20元,遲到一小時以上者扣罰當月半天工資。一個月內遲到五次以上者除經濟處罰外,取消各類嘉獎、先進資格評選。
2、早退一次每次罰款10元,若當月早退三次者扣罰當月半天工資。
3、曠工半天扣罰當月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當月兩天工資以此類推。曠工超過五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如遇特殊情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簽到考勤時,需提前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否則按遲到處理。
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三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無論執行夏季作息時間,還是冬季作息時間,上午、下午打卡時間界線均以中午1:00劃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后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經單位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兌現加班工資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兌現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考勤人員在當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說明。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班次內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職工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負責,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因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科室、部門負責人有上述情況者,由分管領導簽批《核銷登記表》,并由本人負責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
干部、職工或部門負責人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征得部門領導或局分管領導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序,經部門負責人或局分管領導審批后辦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干部、職工個人考勤記錄由局辦公室負責定期公布,干部職工有異議的,可以到辦公室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房管局干部職工工作考勤和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房管局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干部職工要樹立大局意識,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于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行政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本局有關規定處理。
十七、局機關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記適用本制度。
房地產交易中心、泰昌物業公司的考勤登記由本部門負責,參照本制度執行。兩個部門的考勤匯總表于次月2日以前報局辦公室審核。
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的考勤登記由本部門統籌安排。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四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到***,下午**時到**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并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后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次以上(含***次)或缺勤、曠工**次以上(含**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了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實施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制度,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國家有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條例》第二條中所稱“連續工作”的時間和第三條、第四條中所稱“累計工作”的時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均按工作年限計算。
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后,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
第三條、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工作人員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條例》第四條第(二)、(三)、(四)、(五)項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條、依法應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數少于年休假天數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其年休假天數。
第六條、工作人員因承擔野外地質勘查、野外測繪、遠洋科學考察、極地科學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務,所在單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第七條、機關、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應當征求工作人員本人的意見。
機關、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工作人員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對其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工作人員年休假工資報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收入外,其余部分應當由所在單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解決。實行工資統發的單位,應當納入工資統發。
第八條、工作人員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計算辦法是:本人全年工資收入除以全年計薪天數(261天)。
機關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之和。其中,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不含根據住房、用車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員直接發放的貨幣補貼。
第九條、機關、事業單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員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一)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請事假累計已超過本人應休年休假天數,但不足20天的。
第十條、機關、事業單位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工作人員本人意愿,統籌安排,保證工作人員享受年休假。機關、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年休假管理,嚴格考勤制度。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應當依據職權,主動對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年休假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機關、事業單位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又不按本辦法規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工作人員加付賠償金。
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于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并責令支付;屬于其他事業單位的,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并由同級人事行政部門或工作人員本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二條、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因年休假發生的爭議,依照國家有關公務員申訴控告和人事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以及機關、事業單位駐外非外交人員的年休假,按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按照國家規定經批準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的其他單位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參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六
1、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干凈。
手指上不要帶有臟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
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或者用備用指紋刷。
3、刷指紋要盡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5、指紋考勤機對手指干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自己要提前處理后再試(可用口呵溫、潤)手不可有水。
6、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力資源部反應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7、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采集指紋的同事可到人力資源部審核領取個人密碼,每天實行密碼考勤,直到指紋可用時終止。
8、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力資源部重新采集指紋。
二、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刷指紋時間為(暫執行每天兩次指紋考勤):
a每日早上上班前 b 下午下班后
2、指紋機全天候固定位置開機,只要為上班前首次進入崗位,無論是否公私事遲到都必須刷指紋。公事刷后寫出書面詳細證明經上級主管審核確認后交人力資源部存擋。
3、漏刷考勤人員寫出詳細證明經上級主管簽字確認后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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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七
為切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增強工作人員組織紀律觀念,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考勤管理,對局機關作息時間、請假銷假、帶薪休假、考勤獎懲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特重新修訂全局干部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一、考勤的范圍。
局機關全體干部職工。
二、考勤的內容及方法。
考勤內容包括上下班考勤、會議和重大活動考勤。
1、上下班考勤。
考勤簽到時間為上班8:30以前,下班5:00以后(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未在規定時間簽到視為遲到或早退,未簽到又未事前履行請假或報告手續的視為曠工。具體工作由局人事科、監察室負責組織和監督實施。
2、會議和重大活動考勤。
實行簽到制度,如有請假者,由科室負責人將請假者名單及請假事由范文就來交考勤人員,由考勤人員匯總定期向局領導匯報。
3、因公外出和請假的考勤。
工作時間科室、單位人員不得隨意關門,外出時,要在辦公室門上公務活動告知牌上明確去向。
因公外出和請假,按管理權限逐級報批。
科室人員請假:1天內的(含1天),普通工作人員經本科室負責人批準;科室負責人經分管局長批準。5天內的(含5天),普通工作人員依次報科室負責人、分管局長批準;科室負責人依次報分管局長、局長批準。5天以上的普通工作人員依次報科室負責人、分管局長、局長批準;科室負責人依次報分管局長、局長批準。
副局長、紀檢組長及縣級非領導職務人員請假:1天及以上的報局長批準。
凡請假人員均須履行請假手續,按照審批權限批準后報人事科,作為考勤依據。
4、請假的考勤。
產假、護理假、婚假、探親假和年休假,由休假人填寫《休假審批表》,在人事科審核休假期限后,休假人按管理權限簽字報批。休病假需出示公費醫療醫院的診斷書休假。休假、事假需要事前辦理手續,事后補辦的無效。喪假,允許休假人口頭請假(事后補填事假審批表)。
因公出差、檢查、執法等不能簽到、簽退的,要填寫《牡丹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干部職工外出簽報表》,工作人員5日內的由主管局長審批,5日以上的由局長審批。審批表報人事科備案。因執法、檢查等工作原因,臨時外出來不及辦理手續的,必須提前打招呼,告知人事科和分管局長,由人事科登記備案。外出歸來2日內,補辦《牡丹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干部職工外出簽報表》,報人事科備案。
三、各種假期時間。
(一)產假:職工晚育的女職工產假可以延長至一百八十日,男職工享受護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況可以參照醫療單位意見適當延長。職工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的,按以下規定休假:
(1)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的,休假二日;
(2)結扎輸精管、輸卵管的,休假二十日;
(3)終止妊娠的,根據不同情況休假十五至四十日。
(二)婚喪假: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假期一至三天。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職工晚婚的(男25歲,女23歲),增加婚假十五日。
(三)探親假:根據xx《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1、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新招錄試用期未滿的職工不享受《探親規定》的待遇。
(四)年休假:根據xx《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xx年不滿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xx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xx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四、考勤的獎懲。
每個月,遲到或早退的累計6—9次的,一次扣發年度考核獎金(含年度各種獎勵,以下同)10%;10次以上的一次扣發年度考核獎金20%;全年累計超出30次的,取消一切評先爭優資格并扣發年度考核獎金50%。
當月累計曠工1天扣發年度考核獎金10%,當月累計曠工2天扣發年度考核獎金20%,當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扣發年度考核獎金50%。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扣發全部年度考核獎金。
全年病假超過30天扣發年度考核獎金50%,全年病假累計60天以上(含60天)扣發全部年度考核獎金,并按有關規定扣發相應工資。
全年事假累計7天以上扣發年度考核獎金20%,全年事假累計15天以上扣發年度考核獎金50%,全年事假累計20天以上(含20天)扣發全部年度考核獎金。
工作人員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勤紀律。
1、全體工作人員必須自覺嚴格遵守機關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履行職責,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隨意脫崗;工作時間不準干私活,不準大聲喧嘩,不準帶孩子到辦公場所;嚴禁下棋、打牌,嚴禁無故串崗,嚴禁利用微機聊天、玩游戲、炒股票等。
2、未在規定時間簽到視為遲到或早退,未簽到又未事前履行請假或報告。
手續的視為曠工。
3、原則上要求全體干部職工一律上班簽到后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因公或因私外出,應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準后報人事科備案,但要明確外出時間。
4、到外地出差(辦私事)需延長出差時間不能及時辦理出差(請事假)手續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應在上班后2日內補辦,否則按曠工處理。經批準外出參加培訓或學習的,視同公務,履行報告手續。
5、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向準假人(人事科)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對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6、考勤情況由人事科每月公布一次,并作為年終考核和評先、優、模依據。
7、外縣(市)局局長離開本地區需向市局領導請假。
8、各事業單位按照此規定執行。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八
3、計件員工根據生產需要按車間安排的上下班時間打卡,每一天將生產車間打卡刷卡記錄經車間主任確認簽名后報人力資源備案,以作工資的核算依據。
4、打卡機的監督管理:總裁辦人力資源與保安負責打卡機的監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考勤設備,凡故意破壞考勤設備,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處以二倍考勤機價格的賠償。
5、刷卡其它事項管理:
2)錄不到指紋、刷不到ic卡等特殊狀況時,務必有部門主管領導審批過的相關手續交人力資源核查存檔,或主動到保安處登記進出廠時間。
3)因工作性質特殊而無法依公司統一作息時間上下班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特殊崗位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審核、報總裁批準后按"特殊崗位作息時間"打卡。
4)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公司顧問、外聘項目組人員可不執行打卡考勤。
二、處罰規定。
1、遲到:正常上班時間后進入公司作遲到處理,遲到一次扣發當月工資,30分鐘內扣10元、30分鐘至1小時內扣2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處理,遲到3次者以曠工半天、6次者以曠工1天處理,依次類推。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為早退,早退參照"遲到時間標準"雙倍處罰;。
4、曠工:按曠工時間以日工資的3倍比例扣罰,曠工3天以上的,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視為員工已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自行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5、對曠工或請假超期3日人員,各部門應在4個工作日內反饋至總裁辦、財務部凍結該員工的工資。員工私自連續離崗三天作連續曠工處理,部門應在第四天之內報總裁辦,逾期不報者,給予部門考勤員50元/人處理,直接領導以及部門主管領導各100~200元處罰。員工無故曠工連續3天以上或月累計五天以上者,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也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6、對于員工離職,考勤員應將該員工的離職申請表及離職審批表在2天內交人力資源備案或存檔,否則,遲交一天考核考勤員10元/天,主管領導20元/天。
7、各部門未按時將手工考勤記錄上交人力資源審核的,罰職責人每遲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記錄不全或有誤者給予職責人每個問題點5元罰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款100元。
8、人力資源未按考勤報表核算薪資的,罰職責人20元/次。
9、忘記刷卡者由本人申請,主管領導簽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罰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經發現,當事人雙方各扣罰200元/次。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九
為了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規范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強組織紀律性,樹立精簡、勤政、務實的機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內容。
第一條市分行機關考勤內容,包括在勤、值班、加班、請假、遲到、早退、曠工。
第二條市分行機關員工準時到達、準時離開工作崗位,即為在勤。
員工在下列情況下視同在勤:
(一)由領導派其到外地、縣、鄉出差、開會或經領導批準在城區范圍內辦公事,不能按時在機關上下班。
(二)經批準脫產、半脫產學習或從事其它公務活動的。
第三條工作時間。
第四條遲到、早退或曠工。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從每月月初開始累計遲到(早退)按分鐘計算扣除當月工資,1分鐘扣除1元,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罰款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將按待崗處理,并另行安排工作。
每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除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5.5天,連續曠工3天者,視同待崗對待。
第五條值班指報警監控室、門衛及信息電腦部按規定需要夜間值班或在節假日值班。值班經領導批準,按守庫費標準發給值班費。
第六條加班因特殊情況(包括定期上報省分行報表),員工需要在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加班原則上由部室安排輪休,不能輪休的,經行領導批準按規定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第二章工作學習紀律。
第七條上班時間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串崗,嚴禁高聲喧嘩,嚴禁打牌聊天,嚴禁用單位電話拔打私人電話,嚴禁在微機上玩游戲、嚴禁會友。因公外出30分鐘以上要請示部門經理(主任),得到許可后方可離開崗位。
二、不允許機關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
三、保持機關和辦公室清潔衛生,下班前要將辦公室的門、窗、柜關好,確保安全。
第八條學習紀律。
機關員工要不斷加強對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學習;加強對業務知識的學習,準確、完整地掌握、執行各項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積極采取集中學習與分散學習的方式,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函授、自學考試、學習培訓,努力提高業務技能。
一、機關員工應積極參加各類學習活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拒絕或無故不參加市分行機關統一組織的各類培訓學習。
二、學習類型。
1、員工學習:由市分行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每周周一早上8.309.30為全體員工學習時間。
2、黨內中心組學習:每半月一次黨委中心組學習,由黨委辦牽頭組織、黨委各部門負責人參加。
3、機關黨員學習:由黨機關黨委各支部負責組織實施、每半月一次,重點學習黨方針、政策和黨的理論知識。
三、參加市分行組織的各類會議和學習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會場。會議期間要專心聽講、認真討論、并做好會議紀錄、嚴格遵守會場紀律、自覺關閉手機鈴聲、嚴禁在會場內交頭接耳、嚴禁會議期間中途退出會場。
第三章假期的管理。
第九條市分行機關公休假包括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工傷假。員工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探親假。
(一)節假日。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國慶(3天)、春節(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機關規定執行。
(二)事假。員工因處理個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經批準請假,稱為事假。
下列情況經科室領導批準,可不計為事假:
1、女職工有一周歲以下嬰兒,占用工作時間哺乳,每天累計不超過1小時。
2、為子女開家長會有學校通知,每學期累計不超過4小時。
3、帶10歲以下子女打預防針、體檢,有保健部門通知,每半年累計不超過2小時。
(三)病假。指員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休息,經醫院證明和領導批準的請假,稱為病假。
(四)婚假。指經有關部門批準,并辦理有關法律手續后結婚職工,按規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為3天,晚婚者為10天(男25歲,女23歲)。對方工作單位在外地,職工需要到對方所在地結婚的,可給予往返路程假,超過假期規定的按事假處理。
(五)喪假。指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后,按規定給予職工處理喪事的假期。直系親屬死亡,可請喪假3天,前往外地辦喪事時,可給予往返路程假,超過假期規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六)產假。指女職工生育后按規定享受的休假。辦理了獨生子女證明的,可休產假5個月;未辦理獨生子證明的休產假3個月。產假期滿后,因身體原因需要繼續休養的經醫院證明,可按病假處理。
女職工懷孕4個月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意見,給予1530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育齡女職工采取長效節育措施放節育環的,給予7天計劃生育假,實行輸卵結扎的,給予21天計劃內生育假;對己采取長效措施而又流產的女職工,經醫院證明,給予1530天的`產假。男職工采取長效節育措施實行輸精管結扎的,給予7天計劃生育假。
到醫院進行產前檢查,避孕門診做節育手術的醫療和休養時間,一律憑醫療證明按出勤對待。
(七)護理假。指因配偶生育需要護理的假期。按規定男職工因配偶生育可給予710天的護理假,其中晚育者享受10天。超過規定假期的按事假處理。
(八)探親假。指同父母、配偶分居兩地的職工,按國家規定去外地探望父母或配偶的假期。
職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1次,假期為30天。原則上一次用完,但最多兩次用完。只報銷往返1次路費。職工因工作不能請探親假的,可以動員配偶來單位探望本人。對于配偶往返路費,單位予以報銷。
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予探親假1次,假期為20天。因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準假的,可2年探望一次,假期為45天。往返路費由單位予以報銷。
己婚職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予探親假1次,假期為20天。機關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從第二年起,經領導批準即可探親。往返路費由單位予以報銷。
職工探親時,可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及相應的路程假均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在內,如遇法定節假日可以順延。
第四章請假程序及審批。
第十條機關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要嚴格遵守機關請銷假制度:
員工請假,一律填制統一印制的一式兩聯《請假條》,一聯由請假人部室留存,一聯交辦公室存檔,作為考核的依據。員工請假應按下列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凡不按規定辦理手續的,按曠工對待。
(一)病、事假(不含雙休日、法定節假日),1天以內由部室負責人審批;3天以內,由部室負責人加注意見,報請分管行長審批;3天以上,由分管行長加注意見后,報請行長審批;副經理以上干部3天以內由分管行長審批,3天以上由分管行長加注意見后,報請行長審批。機關所有員工的請假手續須交辦公室考核備查。
(二)探親假、喪假、婚假、產假、護理假,部室加注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審批。請假手續交辦公室考核備查。
(三)副行級干部請假一律由行長審批;行長請假報省分行人事處批準。
(四)凡請假者,假滿后必須按時到崗,并在到崗后及時向人力資源管理部消假。到崗不消假者,視同超假對待;假滿后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崗的,應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電話續假,并在返回單位后補辦超假手續。否則,超假天數按曠工對待。
第五章加班管理。
第十一條員工加班后,原則上進行輪休,不再領取加班費,加班后因工作原因不能輪休,又未領取加班工資的,員工季度內所請的病、事假可以與季度內實有加班天數相抵銷,也可以用年度探親假相抵減。對抵銷(抵減)不完的病、事假再按相關規定比例扣發本人工資。
第十二條抵銷(抵減)程序。季未,由請假人提出抵銷(抵減)申請,寫明季度請病假、事假天數,季度實有加班天數,經部室審查并加注意見報主管行長或行長審批后,交人力資源管理部辦理具體抵銷(減)病、事假手續。
本年未用完的探親假除抵減病、事假外,不能跨年度享用。
第六章考勤。
每十三條考勤。考勤是指對市分行機關員工在各類請假或學習期間的考核及工資計算辦法。
1、員工因組織派遣脫產學習一年以上的,以給基本工資與崗位工資。
2、員工按規定享受的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探親假和公休假,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全額發放,績效工資按不同比例發放:產假扣發40%的假期工資;護理假、婚假、喪假、探親假扣發15%的假期工資;公休假按100%發給績效工資。
3、員工因病、因事休假,按比例扣發崗位、績效工資,其中,病假6個月以內,每請假一天,扣發當日60%的崗位、績效工資。病假超過6個月以上,停發其崗位、績效工資。每請事假一天扣發當日90%的崗位、績效工資。
4、員工曠工,扣發當日全部工資。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30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市分行機關員工考勤辦法在行長領導下、由辦公室組織實施,人力資源管理部協助執行。
實行考核、發放、監督責任制。各部室經理(主任)負責本部室人員的勤、績考核。考核情況由各部室經理審簽后于次月5日前報人力資源管理部。考核如有虛假問題,由本部門經理(主任)負責。管理監督部門審查不嚴或發現問題不做糾正的也要承擔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
每十六條本辦法條款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人力資源管理部協同監督實施。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二十
為了使員工明確工作和休息時間,嚴厲紀律,保證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員工。
第2章員工作息時間。
第3條公司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若有特別狀況,可另行支配作息時間。
第4條上班時間為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
第3章員工考勤規定。
第5條打卡地點:公司行政部。
第6條打卡時間:8:30至9:00及17:00至18:00,每天打卡兩次。
第7條員工上下班必需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緣由(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8條全部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覺,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扣元。
第9條公司每天支配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監督人員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行政部,行政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10條如考勤卡損毀或丟失,須準時向公司辦公室備案。
第11條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的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第12條各部門(或實體)于每月是日前依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狀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狀況進行照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第13條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狀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二十一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其次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熟悉,自覺地、仔細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關心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關心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其次章詳細規定。
第七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其次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峻屢教不改者,將賜予通報批判、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別狀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全部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準時在考勤卡上注明緣由,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病假。
1、員工本人的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需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需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緣由必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需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行猜測的緊急狀況,必需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照實說明緣由,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根據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需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狀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其次年。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需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賜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喪假。
員工供給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依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狀況賜予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