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嚴格執行可以減少人為的失誤和糾紛,提高組織的整體效能。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規章制度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風險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一
管控工作地通知》(魯安發201616號)、聊城市安委會《關于印發地通知》(聊安委辦發〔2016〕16號)、臨清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地通知》(臨政辦字〔2016〕17號)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全面體現預防為主地思想,實現對風險地超前預控,持續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別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地區別,本制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地規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地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地物地危險狀態、人地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地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地發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生地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地損失地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條各部門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
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地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控責任制。
第四條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報告。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
第五條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管理,建立完善地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制,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銷號閉環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號制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控、預警、預報制度。
第六條對于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新生產線地投入或生產安全環境有變化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地不得冒險作業和施工。
第七條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地原則,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地原則,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把握不生產。
第八條公司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地責任主體。第九條公司總經理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地第一責任人;公司分管副經理,對分管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公司安全負責人對排查出地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并對分管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公司安全科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察責任。
第十條公司安全負責人對分管業務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公司安全科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監察、歸檔和報告地責任。
第十一條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地,應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地管理職責。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地職責。
第一節隱患分級分類。
第十二條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地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地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地隱患。
第十三條對查出地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主體。按照安全隱患地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地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級:難度很大,公司解決不了,須由地方政府協調解決地安全隱患。
b級:難度較大,安全負責人解決不了,須由公司協調解決地安全隱患。c級:難度大,車間解決不了,須由部門解決地安全隱患。d級:班組、車間、安全負責人能夠自行解決地安全隱患。
第十四條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匯總分析。從生產(管理)系統和專業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公司安全隱患分類:管理、設備設施、作業環節、維修。
第二節安全隱患地排查治理辦法。
第十五條安全隱患排查分四級:崗位、班組、車間、公司。
企業風險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二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風險評價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為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實現管理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預防,達到消除減少危害、控制預防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識別生產中的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產現場使用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加強管理和個體防護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傷害、死亡、職業病、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
1、項目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異常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可根據需要,選擇有效、可行的風險評價方法進行風險評價。常用的方法有工作危害分析法和安全檢查表分析法等。
1、工作危害分析法:從作業活動清單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該方法是針對作業活動而進行的評價。
2、安全檢查表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設備和操作有關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安全檢查表分析可用于對物質、設備、工藝、作業場所或操作規程的分析。
常規活動每年一次,非常規活動開始之前.
1、公司成立風險評價領導小組
2、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工作,崗位員工要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
1、根據評價結果,確定重大風險,并制定落實風險控制措施。
2、評價出的重大隱患項目,應建立檔案和整改計劃。
3、風險評價的結果由各單位組織從業人員學習,掌握崗位和作業中存在的風險和控制措施。
4、按照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風險評價的內容。
企業風險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三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10~50元,不系帽帶罰5元。
高空作業和規定工程作業不系安全帶罰50~100元,系安全帶必須扣在牢固穩定的位置,否則罰款20~50元。工作時嚴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褲頭背心赤膊赤腳發現一次罰款10~50元。
嚴禁酒后上班,如發現立即停工,并罰款50元。
所有機械必須定機定人,持證上崗、非定機人員不許操作,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定機人員如果隨便交給他人操作,屬不負責任,重罰200元,造成事故要承擔責任和損失。
機械設備停滯或進行清理、保養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并鎖好電箱,如果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每次罰款200元,如果發生事故,操作人員要承擔全部的責任和損失。
宿舍內亂接電器,給予私接電器者罰款5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均由個人負責。
電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給予罰款50元,所拉電線發現裸露線的罰款50元,由此造成事故由拉線電工負責全部責任。
在進行電氣焊氣割時,作業人員必須及時將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圍其它物品,發現對切割物不隨時清除的每次罰作業班組100元,由此引發火災事故的由作業班組賠償全部損失。
在高空作業,嚴禁開玩笑、吵架,發現在高空作業中開玩笑的罰款100元,打架的罰款200元以上,造成后果,追究法律責任并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從樓上向下拋雜物者,給予責任人罰款100元,如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則要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或偷工減料罰施工班組300元并責令停工整改。
如有人乘吊籃上下,每人一次罰款50元,吊籃工作人員罰款50元,人貨電梯如果超載,發現一次罰電梯司機100元。電梯門、防護門不關好,每次罰電梯司機50元。
施工現場和倉庫不準抽煙,發現一次罰款5元,電氣焊必須嚴格按章操作,氧氣、乙炔距離必須大于10米,并且要有可靠隔離措施,違章施工的罰款50元,造成后果施工班組要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
嚴格使用塔吊,不允許超載,如果超負荷使用罰款200元,若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指揮者均要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要嚴格作用安全四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觸電保護器),按規定做好四口五臨邊(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中,五臨邊:基坑臨邊、建筑物樓層外側邊、屋面外側邊、陽臺外側邊、外挑料臺外側邊)的防護措施,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有一個部位不符合要求的罰操作班組100元。
嚴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對責任人罰款不少于100~1000元,責任人自身受傷的按規定不視為工傷,不享受任何工傷待遇。
未做到工完場清料清的每處罰班組100元,材料堆放不整齊的處罰100元。
不服從項目管理人員管理指揮的處罰200元。
未按規定進行產品保護的每處罰班組50~100元。
不得在成品路面及地面上亂倒砂漿及建筑雜物,否則每處罰款50元。
小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20元,大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500元,損壞小鋼模板罰款150元/m2,損壞大鋼模板罰款500元/m2,亂割腳手鋼管,每根罰款20元。
不按配模方案亂割竹膠板,罰款40元/m2,亂割方木,每根罰款50元,亂鋸腳手板跳板,每塊罰款50元。
抹灰用素灰罩面及砂漿內亂加干水泥,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在清理垃圾雜物時澆搗混凝土時每發現一只扣件,罰班組10元,一只回形卡件罰款5元。垃圾裝袋處理時發現扣件、回形卡件按總袋數平均罰施工班組10元。
鋼筋綁扎完成后,每發現一把扎絲罰款20元,用于固定的鋼筋未拆除每根罰款20元。木工支完模板,模板釘丟失,每根模板釘罰款0.5元。
企業風險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四
鐵道部黨組作出了全面推行安全風險管理的工作部署,我認為全面推行安全風險管理,對于做好新形勢下的鐵路安全工作,深入推進鐵路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有著極其重大的意義,也使我更清醒地認識到作為一名基層干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我本人有以下心得體會:
1、長期以來,鐵路高度重視安全基礎工作,始終高喊堅持“安全鐵路系統在20xx年年底召開的全國鐵路工作會議上,鐵道部黨組作出了全面推行安全風險管理的工作部署。我認為全面推行安全風險管理,對于做好新形勢下的鐵路安全工作,深入推進鐵路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有著極其重大的意義,也使我更清醒地認識到作為一名基層干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我本人有以下心得體會:
1、部黨組針對鐵路安全面臨的嚴峻現實,深刻總結了鐵路安全工作規律,提出了牢固樹立“三點共識”,把握好“三個重中之重”等一系列安全管理新理念,有力地促進了安全持續穩定。全面推行安全風險管理,是強化鐵路運輸安全工作的必經之路。安全風險管理是一個系統性的工程,以傳統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為思路,構建安全風險控制體系,就是要加強對安全風險的全面分析、科學的制定措施,最終實現消除安全風險的目標。我認為安全風險管理能使鐵路系統的安全管理達到一個更高的層次,更能提升全路安全管理的水平。因此,做為一名鐵路人,我們應該主動適應新體制、新格局、新變化,增進融入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要在提高自己的同時,還要帶領車間的全體同志共同搞安全風險管理工作,通過班組學習會和安全討論會把“安全風險管理”的理念與安全生產的辯證關系滲透到每一名職工的日常工作中去,確保車間的安全生產。
2、長期以來,鐵路高度重視安全基礎工作,始終高喊堅持“安全第一”不動搖,但安全基礎薄弱的狀況始終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以我所在的貨運車間為例,突出表現在:安全管理和現場作業控制較為薄弱;規章制度不夠嚴謹、規范,臨時性措施辦法多,職工隊伍老齡化嚴重,職工隊伍素質能力還有欠缺等等。隨著新技術裝備大量投入使用,安全基礎薄弱所帶來的安全風險將更加突出。切實解決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已是極為緊迫的工作。因此我認為想要破除鐵路安全基礎薄弱的“頑疾”,就必須增強安全風險防范意識。部黨組在鐵路發展的關鍵時期,適時的引入安全風險管理方法,是非常必要的,通過對風險因素的有效控制,進一步促進干部職工安全意識的提高,進一步促進各項措施的落實,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消除安全風險。
3、加強自控型班組建設,確保車間安全風險控制。要不斷規范、完善班組管理各項制度,做到班組各項管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確、責任具體,形成作業標準、紀律嚴明、考核嚴格、設備完好、積極文明的班組,達到安全生產管理的良好氛圍。同時強化現場作業安全互控、卡控機制,實現安全持續穩定。各班組、各崗位作業人員嚴格落實本崗位作業標準的,加強對相關崗位作業安全風險點的互相卡控,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風險,做到“你的問題我來糾、你的作業我來控、你的'漏洞我來補”的良好工作氛圍。練就過硬的業務素質和實做能力,不斷提高應急應變處理能力。各班組要按照車站下發的業務學習計劃,結合車間的作業特點、人員情況以及季節性特殊要求,加強日常的職工業務培訓,通過班前、班后點名會,集中業務學習、職工自學、實做技能演練等形式,不斷提高職工的綜合業務素質,從而提高崗位安全自控能力。還要加強勞動安全教育。開展經常性的勞動安全觀念教育,教育全體干部職工認真遵守各項管理制度,通過最嚴格的勞動安全管理和考核,形成人人遵守勞動紀律、重視勞動安全的良好氛圍。
4、以月度安全考核制度為有效手段,狠抓安全基礎管理。我們要進一步強化月度安全考核,提高車間的安全風險管理,加強對現場的控制,通過月度安全考核這一有力的管理抓手,激發職工安全生產的積極性,逐步規范各項作業標準,達到對安全關鍵環節、關鍵作業、關鍵人員的有效控制,逐步實現車間消滅違線問題,不斷較少嚴重違章問題的發生。同時加強車間的基礎管理及基本規章制度的管理,及時組織職工學習掌握不精、比較生疏的規章制度,提高職工業務素質,同時對發生的違線及嚴重違章問題,按規定召開專題分析會,深刻查找車間安全風險存在的深層次原因,及時制定針對性強、操作性簡單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得到落實。應該不斷提高干部職工業務能力,刻苦鉆研業務知識,不斷創新、改進工作方法。加強行車、貨運之間的聯勞協作,加強現場作業控制,加強標準化作業的監控工作,充分發揮“月度安全考核”機制,獎罰分明,嚴格考核,通過月度安全考核,有效的控制好現場。
20xx年的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艱()巨,確保實現安全、穩定、經營和建設目標的責任重大、考驗嚴峻。我們要全面推行安全風險管理,提升安全工作水平,為開創運輸安全工作新局面做出積極的貢獻。
企業風險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五
為加強公司風險管理和崗位風險控制,預防事故發生,實現安全技術、安全管理的標準化和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經營過程中安全風險的評估與控制。
3.1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是安全風險評估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安全風險評估工作,負責建立、更新危險源檔案,并定期進行風險評估更新。
3.2公司各部門應參與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工作。
4.1風險評估活動的實施步驟。
4.1.1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主持風險評估活動,成立評估組織。
4.1.2收集識別國家、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程的有關規定,組織員工學習與之相關的內容。
4.1.3全員以部門為單位參與對作業活動的危害辨識和風險評估。
4.1.4以崗位為單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識、風險評估結果及控制措施,逐級進行審核簽字后,提交本公司評估組織。
4.1.5評估組織成員通過定性或定量評估,確定評估目標的風險等級。
4.1.6辨識出的危險源,評估組織成員應進行現場勘察,明確危險有害因素。
4.1.7評估組織根據評估結果,確定風險控制措施。
4.1.8各單位根據評估結果,分析風險控制管理等級,分級對風險控制措施進行實施和管理。
5.1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
5.2控制措施應包括:。
1)工程技術措施,采取先進的科學技術和先進的裝備,實現本質安全;。
2)管理措施,學習吸取先進的管理經驗,規范安全管理;。
4)個體防護措施,根據崗位需要配備安全防護用品,保證防護用品質量,減少職業傷害和職業危害。
6.1確定為重大風險等級的,由公司進行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審核風險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領導最終簽字確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監督控制措施的實施,定期監督檢查,確保重大風險控制的有效性。
6.2確定為中等風險等級的,由各部門進行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審核風險控制措施,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領導最終簽字確認。
6.3各部門應定期監督檢查安全風險監督控制措施的實施,確保風險控制的有效性。
6.3確定為可接受風險等級的,由班組進行管理。班組監督控制措施的實施,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定期監督檢查,確保風險控制的有效性。
7.1各部門每季度組織一次風險評估工作,識別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安全風險,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降低風險等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每季度至少對風險控制結果檢查、評審一次,確認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7.2全公司的風險評估一般每年3至4月份由公司組織一次,當下列情形發生時,應及時進行風險評估:。
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要求;。
2)經營儲存設備或分裝設備發生變化;。
3)作業現場、生產經營活動非正常進行時;。
4)采用新的安全技術或安全管理方法時;。
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8.1當風險評估結束后,應及時將風險評估的結果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教育,風險管理培訓教育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及其它要求;危險因素識別、風險評估方法;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結果,風險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等。增強員工的風險意識,使其熟悉所在崗位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掌握、落實應采取的控制措施。
企業風險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六
識別、評價影響職業安全健康的危險源,確定、更新〈〈重大危險源清單》,為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目標的制定和危險源的控制提供依據。
適用于公司在各項管理、生產和服務過程中危險源的識別、評價、確定和更新。
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傷害、損壞或其它損失的意外情況。
2、事件:造成或可能導致事故的情況。
3、危險源(危害):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4、相關方:關注組織的職業安全健康狀況或受其影響的個人或團體。
5、風險: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與后果的組合。
6、風險評價:評估風險大小及確定風險是否可允許的全過程。
7、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風險的狀態。
8、可容許的風險:組織根據法律義務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已降至組織可接受程度的風險。
1、總經理承諾常規活動每年一次(一般不超過12個月)。
2、非常規活動開始之前,遇有下列情況應在開始之前:
新建、改建、擴建項目;
技術改進項目;
生產設施的變更項目。
1、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
2、有關行業的規范,技術標準。
3、公司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
5、合同規定。
1、各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進行危險源的識別、評價、確定和更新,并將結果填入〈〈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評價表》,書面報送安全環保科。
2、安全環保科負責對全公司的危險源作進一步辯識、匯總、登記及評價。
3、綜合辦公室、安全環保科負責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熟悉工藝、設備、電器儀表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風險評價。
4、安全環保科負責確認重大危險源清單。
風險評價程序如下圖所示。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確定選擇:安全檢查表分析(scd對設備。
1、風險評價的組織,公司設立風險評價組織。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
成員:安全環保部、設備管理部、生產管理部、技術中心、工會有關人員。
2、重大危險源風險評價。
(1)頻次、時機。
a、安全環保部對公司級五個重大危險源(包括上報鹽城市安全局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等),每季度評價一次,分別在每季度上旬找出其危險因素,確定其危險等級,注意其變化趨向,寫出安全評價報告,報到鹽城市安監局,制定安全措施,使其風險降低。
b、對其他危險部位每年進行兩次風險評價,分別在第二、四季度每月上旬關注其他危險部位危險動態,特別是隨氣溫變化趨勢,寫出報告報到安全環保部備案。
c、班組級危險點,每年進行一次風險評價,時間定在大中修后的10天內,針對情況變化,確定其危險程度,特別注意工藝設備變動后的人員培訓教育。
d、隨時進行風險評價,生產運行中突然出現問題或經過短暫超溫、超壓運行,受到外界因素影響后或重大變更時,發生各類事故時或按照實際要求接受同行業事故教訓時,由公司安全環保部組織一次風險評價。
(2)重大危險源風險評價。
a、依據已確定的風險評價方法、評價準則,定期進行風險評價。風險評價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評價內容應全面。
b、根據風險評價,正確劃分風險等級,記錄重大風險,形成〈〈重大風險清單》。
控制措施。
a、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確定優先控制的順序,逐項采取控制措施,并形成控制措施清單。
b、控制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個體防護措施。
d、安全部門應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并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
e、安全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f、公司安全環保監察處應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g、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新建企業與周邊的防護距離應滿足國家標準或有關規定。老企業與周邊的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
a、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落實所選定的風險控制措施。
b、對確定為重大隱患的項目,應建立檔案。
c、評價結果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宣傳、培訓。
3、非重大危險源的評價頻次、時機。
a、按照公司生產裝置和生產管理分工,按廠房所在的位置,內部各種設備裝置及工藝性質,所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人數狀況、活動頻次等,作業流程各階段、各步驟、分析每一個生產經營活動,每個時段存在什么危害,一旦出問題,首先會受到傷害的人員及人數,傷害程度可能性大小進行全面分析形成文件,提出措施,一方面單位以一定形式進行公布、學習、考核,另一方面車間備案。
b、非重大危險源評價由車間安全第一責任人任組長,由安全員、技術員和個別班組長為成員,進行經常性危害辨識,辨識結束寫出報告,經生產處、設備處、安全處審閱批準后實施。
c、各車間按其各白的工作性質以崗位、工段或工種為主,每年進行一次評價。當遇有重大變更時,應隨時進行。
4、風險評價結束。
編制風險評價報告,除本單位留存外,還應報送上一級管理部門備案十、風險信息更新。
a、對常規活動每年應定期進行風險評價和評審,非常規活動應在實施前進行風險評價,要求識別出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
b、每年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
c、當發生事故或變更時,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企業風險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七
第一條各市(區)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民辦)學籍由市(區)教育局(泰州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管理。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籍由市教育局管理。
第二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有專人負責學籍管理與控輟工作,建立學籍的學期會審制度,及時糾正或解決學籍管理中出現的新問題,及時了解學籍的變化狀況和控輟工作成效,每年10月上旬向市教育局基教處報送會審結果和學生電子學籍檔案。
第三條任何學校(含民辦)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范圍,新生入學后,學校應按本規定辦理入籍手續。
第四條學生或監護人不按本規定辦理的有關手續,由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糾正,引起的后果由學生或監護人負責。
二、新生入學。
第五條市、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學生報到名冊辦理新生學籍并建立電子檔案,編制省統一格式的學籍號。小學新生入學年齡為年滿6周歲(當年8月31日前出生)。
第六條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報到入學后務必及時辦理入籍手續。無故不按時報到的,學校和當地鄉鎮、村要跟蹤調查,依法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到學校就讀為止。
第七條凡沒有納入當地就近入學范圍的民辦(含按民辦機制運作的學校)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須與公辦學校劃片招生同時進行。民辦學校非起始年級不得招收新生,能夠接收貼合規定條件的轉學學生。
第八條新生入學的辦理。
1、農村公辦小學新生入學。由鄉(鎮)中心小學,根據當地適齡兒童名單,在7月底前,向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發《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監護人持入學通知書按通知時光帶適齡子女到指定學校報到。
2、城市公辦小學新生入學。適齡兒童監護人根據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學校施教范圍,在學校公布的報名時光內到學校報名,報名時需出具監護人及適齡子女在本施教區的戶籍、居住狀況(房產證)等有關證明。
3、農村鄉(鎮)公辦初中新生入學。農村鄉(鎮)中心小學每年七月,將全鄉(鎮)小學畢業年級學生名冊、畢業生的電子檔案交鄉(鎮)中心初中,并填寫交接表。交接表一式四份,中心小學、中心初中、鄉(鎮)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各存一份。中心初中根據接收的學生名冊在七月底前給所有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在規定時光到指定學校報到。
4、城市公辦初中新生入學。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于每年七月底前,根據戶籍和住房分布狀況將本轄區范圍內小學畢業生,按施教區分配給各初中學校,各初中學校根據接收的新生名冊,經核查后發放入學通知書。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在規定時光到指定學校報到。
5、民辦學校招收小學、初中新生,按教育行政部門要求在規定的時光、地域范圍招生,新生名單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6、小學、初中新生入學后,學校要使用全省統一的學籍管理軟件建立學生檔案。城市小學向初中帶給畢業生電子檔案的具體方式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7、小學、初中新生無故不按時報到的,應做好跟蹤調查和詳細記錄,報告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確保不讓一個孩子輟學。
8、小學、初中新生入學后須編制全省統一規定的學籍號。學籍號為19位:第1-6位表示省、市、縣編碼,第7位表示學校類型,第8位表示學校性質,第9-11位表示學校編碼,第12-15位表示學生入學年份,第16-19位為學生在學校中的編碼。
9、適齡兒童、少年,因故未及時上學或在外地上學的,戶籍所在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確屬應在本地入學的,應安排學校就讀或準予參加畢業和升學考試。
10、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按規定在本市理解義務教育的,家長向暫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憑相關手續(暫住證、務工證、住房協議)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享受當地居民待遇。起始年級的能夠建立學籍,非起始年級的按轉學處理。
11、民辦學校跨市(區)錄取小學、初中新生的,由學校在新學年9月15日前向學生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發出來源于該地的學生名單。學生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收到名單即予備案。
12、學生在小學、初中階段依法更改姓名的,須向學校交驗更改后的戶口簿及復印件,學校更改備案后在規定時光(小學、初中在升學報名前)持復印件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更改手續。
13、殘疾兒童入學年齡能夠適當放寬。能夠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也能夠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14、學校招收的小學一年級學生務必入籍,不能作為借讀生處理。
三、轉學。
第九條學生家庭戶口及住址跨省、市、市(區)、鄉(鎮)遷移的,準予轉學。學生單人戶口遷移不視作轉學理由。初中學生在本市(區)、本鄉(鎮)內不轉學。
第十條學校不得拒收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有關政策安排的轉學學生。轉學一律不得進行入學考試。
第十一條轉學過程不得變更就讀年級。休學期間轉學的學生待休學期滿后,轉入學校方可準予復學。
第十二條轉學操作流程。
流程一:學生或監護人向轉入地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同時提交戶籍遷移證明、住房證明等原件。
流程二:轉入地學校審核同意接收后,開出同意接收轉學證明。并由學籍管理員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蓋章。
流程三:學生或監護人持同意接收轉學證明與戶籍遷移證明、住房證明原件到轉出學校提交書面轉出申請,學校審核后開出轉學證明。
流程四:學生或監護人持轉學證明到教育行政部門蓋章后連同學。
生登記表交到轉入學校,由轉入學校為其辦理轉入手續。
說明:
1、民辦學校的學生,不得轉學至非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中途轉入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的,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統籌安排,并由學校帶給同意轉入證明。
2、轉入學校辦理轉入手續須接收轉學證明和學生電子檔案。跨省轉學的須經泰州市教育局同意,并及時發送和收取學生紙質《學生登記表》,學校要及時將轉入學生信息輸入計算機。
四、借讀。
第十三條學生因個人或家庭原因,擬到非戶籍所在地學校借讀的,須雙方學校同意。借讀學生的學籍保留在原校。
第十四條起始年級學生務必在錄取學校取得學籍后方可外出借讀,任何學校不得理解沒有學籍的學生借讀。借讀過程一律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第十五條借讀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擬借讀學校提出借讀書面申請。
流程二:學校審核后開出同意理解借讀證明。
流程三:本人或監護人持同意理解借讀證明交到原就讀學校,學校審核后開出同意借讀證明。
流程四:本人或監護人將同意借讀證明交到借讀學校,學校憑同意借讀證明安排借讀。
說明:
1、同一地區小學、初中原則上不辦理借讀手續。
2、借讀生的數額不得多于在籍生數的5%,不得影響正常在籍生的學習。
3、學生監護人因公出國工作一年以上、從事野外或流動性工作、長期支援邊疆、現役軍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親屬可到非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借讀。
4、學生因個人或家庭原因,擬到非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借讀的,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同意。
5、借讀學生的學籍保留在原校。學籍所在地學校要將借讀學生的電子檔案拷貝給學生帶到借讀學校;學生回到學籍所在學校時,借讀學校要將借讀學生的電子檔案拷貝給學生帶到原校。學生在借讀期間的有關成績、評定、獎懲等,由借讀學校記入學生電子檔案。借讀學校在借讀學生離校時要留存學生電子檔案。
6、外省到我市借讀的學生,借入學校應為其建立電子檔案,學生離校時打印紙質《學生登記表》封好后讓其自帶回學籍所在學校,電子檔案留存。
五、休學和復學。
第十六條學生因傷病或不可抗拒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210個學時仍不能上學的,能夠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七條畢業學年原則上不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八條休學期限為一年,休學者不得提前復學,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學校上學。推遲復學或連續休學須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第十九條休學期滿,經批準復學后,應回原級就讀。出國、出境休學期滿后不能復學的,學校上報教育行政部門注銷其學籍。
第二十條休學和復學操作流程。
學生因傷病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210個學時仍不能上學的可提出休學申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就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1、市(區)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2、住院病歷(原件)。
3、藥費收據等相關材料(原件)。
流程二:學校初審后統一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狀況特殊者須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核檢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備案。
流程四:學校出具休學證明。
學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210個學時仍不能上學的可提出休學申請。
流程二:學校初審后統一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備案。
流程四:學校出具休學證明。
說明:
1、學生中途到國外、境外就讀的應辦理休學手續。由監護人提出書面出國(出境)休學申請,出具出國護照、簽證等有關證明,經學校審核、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由學校出具休學證明。出國、出境所需的學業成績、就讀年級等證明,學校應如實開出。
2、休學期,因傷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學的自缺課開始計算;出國的自批準之日計算。休學期限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遲復學,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學校上學。
3、休學期滿,學生或監護人持休學證明到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因傷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學的,復學須回原級就讀。
4、因傷病或學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學期滿不能復學的,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學校報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續辦休學手續。出國、出境休學期滿后不能復學的,學校上報教育行政部門注銷其學籍。
六、留級和跳級。
第二十一條根據省學籍管理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不留級制度。
第二十二條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批同意能夠跳級。小學、初中跳級學生畢業時視為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學生跳級由學校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七、畢業和修業。
第二十三條學生修業期滿,畢業成績和有關考查考核成績合格,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由學校發給全省統一樣式的畢業證書,小學畢業證書由學生六年級就讀學校免費發放。初中畢業證書由學籍所在學校免費發放。未畢業者由學校免費發給全省統一樣式的修業證書。學生畢業成績有不及格者,準予補考。補考后有下列狀況之一者不予畢業,只發給全省統一樣式的小學修業證書或初中的義務教育證書:
語文、數學、外語有一門不及格者;其他學科有兩門不及格者;操行不及格者;體育不合格者。
第二十四條畢業證書、修業證書加蓋教育行政部門驗印章并經電子認證后生效。
八、升學。
第二十五條小學畢業學生免試升入初中學習。
1、跨市(區)借讀的小學、初中畢業生,一般都應回學籍所在地參加畢業考試、領取文憑、安排升學。
2、民辦學校小學畢業生,能夠升入戶籍所在地學區公辦初中,也能夠到戶籍所在地或非戶籍所在地的民辦學校初中就讀,不能升入非戶籍所在地學區的公辦初中。民辦學校小學畢業生要升入公辦初中的,需向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初中。跨區縣就讀民辦學校的小學畢業生,要先將學籍轉移到戶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
九、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六條學校依照規定對學生實施獎勵和處分。
1、對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學生,應予以獎勵。凡受到校級以上獎勵的,應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學校應根據規定,民主、公開、公正地評選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
2、學生嚴重違反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學校管理和治安管理等有關規定的,應給予處分。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記過以上處分須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因違法犯罪經人民法院判決需服刑、勞動教養的學生,服刑、教養期滿超過十六周歲的,由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報告,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能夠取消學籍。
3、學生在受處分一年內,進步顯著,確實改正了錯誤,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批準,能夠撤銷處分。處分一旦撤銷應在學生電子檔案上加撤銷記錄。
4、學生留校察看時光最長不超過一年,在留校察看期內仍無改正表現的初中學生,經監護人同意可送工讀學校托管。
有違法和輕微犯罪行為的學生,可按規定送工讀學校。
到工讀學校就讀的學生,學籍留在原校,參照借讀辦理有關手續。
5、累計已經學滿九年義務教育年限并年滿十六周歲的,其本人及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不再繼續上學的,學校審核,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能夠取消學籍。
6、學生受行政拘留、勞動教養處理期滿,年齡在十六周歲以下者,可持批準處理單位有關證明,向原校提出書面申請回原級就讀,原校應予接收。
十、其他。
第二十七條學生死亡、因故喪失學習潛力的,由學校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報告(需附有關證明材料),經批準后注銷其學籍。
企業風險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籌(融)資、投資的內部控制審計,規范籌(融)資與投資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內部審計準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籌(融)資主要包括籌(融)資包括股權籌(融)資和債權籌(融)資。本制度所稱的投資主要包括理財型投資、股權型投資及固定資產投資。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籌(融)資與投資內部控制審計工作。
第四條審查項目管理是否建立了相應的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已建立的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和有效。
第五條審查項目管理崗位是否職責分工明確,不相容崗位是否分離。
第六條審查決策審批程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第七條組織保證條件方面:
(一)是否有健全的籌(融)資與投資項目管理體制和組織機構,并配備了適當的管理人員。
(二)是否建立了項目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管理人員的職責分工是否明確,崗位設置和職責分工是否體現了控制和制約的原則。
(三)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監督檢查制度,管理部門是否定期了解項目的`進展情況,分析經濟效果,實施及時的組織協調工作。
第八條立項控制方面:
(一)是否提出項目的申請報告。
(二)是否有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是否對相關情況進行了調查。
(四)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是否嚴格按規定的程序辦理了審批手續。
第九條計劃預算控制方面:
(一)重大項目是否納入預算進行管理。
(二)重大項目預算編制的程序是否完善,編制的依據是否充分。
(三)重大項目的預算是否按規定程序經過批準。
(四)合同(協議)的簽訂是否有嚴格的會簽與審批程序。
第十條項目經費控制方面:
(一)項目所需資金是否屬于項目預算范圍。
(二)項目資金是否按預算和協議撥付,是否經過有關部門及領導的審批。
(三)項目資金是否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一條會計核算控制方面:
(一)是否已建立各種項目的賬務核算配置系統,實行項目的總分類核算和明細分類核算。
(二)是否對項目有關的賬目定期進行清查核對。
(三)對項目會計核算的程序、方法是否完善合規、數量是否正確。
第十二條債券、股票及投資資產的保管及定期盤點方面。
(一)債券、股票及投資資產的保管是否能有效的保證財產的安全與完整。
(二)投資的資產是否及時到位,有無被臨時挪用的漏洞。
(三)是否對相關資產及單據定期盤點并與會計記錄核對。
第十三條項目后期控制方面。
(一)債券利息支付、股票股利發放等審批手續是否齊全,程序是否完整,是否合法、合規、及時準確。
(二)籌(融)集資金的使用是否合理有效。
(三)是否對投資的效果進行了分析和總結。
(四)處置投資資產時是否經過了嚴格的審批手續,是否經過了合理的財務分析。
(五)處置程序是否得當,處置資產所得款項是否及時回收。
第十四條本規范由公司審計法律部負責解釋。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內部控制審計制度。
企業風險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九
1、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2、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辦公室設在生產管理部安全環保。
2、安全環保負責組織對公司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4、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5、各部門(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6、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7、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1、對新職工、臨時工,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2、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3、凡新建、擴建、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4、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5、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
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塵、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月檢查一次;各生產部門每月檢查不少于二次;各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
2、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或者立即報告安委會統一安排整改。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2、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3、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部門(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4、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5、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6、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
7、發生的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20000元的事故。
8、發生事故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
2)立即向主管部門(領導)報告,并向公司安委會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在5天內,向總經理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給予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9、各級領導或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進行違章作業或者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10)對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質、損失程度和責任大小給予損失的10%—100%的處理。
企業風險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十
第一條為確保c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經營、誠信納稅,防范和降低稅務管理風險,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和《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稅務風險管理的主要目標包括:
(一)公司所有的稅務規劃活動均應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并符合稅法規定;
(二)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日常經營活動應當考慮稅收因素的影響,符合稅法規定;
(三)公司的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等日常稅務工作事項和稅務登記、賬簿憑證管理、稅務檔案管理以及稅務資料的準備和報備等涉稅事項均應符合稅法規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其下屬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參照執行。
第四條公司應當根據經營特點和內部稅務風險管理的要求設立稅務管理部門和相應崗位,明確各崗位的職責和權限。目前公司稅務管理部門為財務中心。
第五條公司稅務管理部門應當嚴格履行稅務管理職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職責:
(一)制訂和完善公司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和其他涉稅規章制度;
(二)參與公司戰略規劃和重大經營決策的稅務影響分析,提供稅務風險管理建議;
(三)組織實施公司稅務風險的識別、評估,監測日常稅務風險并采取應對措施;
(四)指導和監督有關部門、各業務單位以及分、子公司開展稅務風險管理工作;
(五)建立稅務風險管理的信息和溝通機制;
(六)組織公司內部稅務知識培訓,并向公司其他部門提供稅務咨詢;
(八)其他稅務風險管理職責。
第六條公司應當建立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確保稅務管理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第七條公司涉稅業務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資質、良好的業。
務素質和職業操守,遵紀守法。公司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對涉稅業務人員進行培訓,不斷提高其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第八條公司稅務管理部門應當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內部和外部相關信息,結合實際情況,通過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等步驟,查找公司經營活動及其業務流程中的稅務風險,分析和描述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條件,評價風險對公司實現稅務管理目標的影響程度,從而確定風險管理的優先順序和策略。
第九條公司應當結合自身稅務風險管理機制和實際經營情況,重點識別下列稅務風險因素,包含但不限于:
(一)公司組織機構、經營方式和業務流程;
(二)涉稅員工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
(三)相關稅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和執行;
(四)經濟形勢、產業政策、市場競爭及行業慣例;
(五)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
(六)其他有關風險因素。
第十條公司應當定期進行稅務風險評估。稅務風險評估由公司稅務管理部門協同相關職能部門實施,也可聘請具有相關資質和專業能力的中介機構協助實施。
第十一條公司應當對稅務風險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識別和評估原有風險的變化情況以及新產生的稅務風險。
第十二條公司應當根據稅務風險評估的結果,考慮風險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在整體管理控制體系內,制定稅務風險應對策略,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合理設計稅務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全面控制稅務風險。
第十三條公司應當根據風險產生的原因和條件,從組織機構、職權分配、業務流程、信息溝通和檢查監督等多方面建立稅務風險控制點,根據風險的不同特征采取相應的人工控制機制或自動化控制機制,根據風險發生的規律和重大程度建立預防性控制和發現性控制機制。
第十四條公司應當針對重大稅務風險所涉及的管理職責和業務流程,制定覆蓋各個環節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對其他風險所涉及的業務流程,合理設置關鍵控制環節,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條公司因內部組織架構、經營模式或外部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以及受行業慣例和監管的約束而產生的重大稅務風險,可以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以尋求主管稅務機關的輔導和幫助。
第十六條公司稅務管理部門應當參與公司重要經營活動和重大經營決策,包括關聯交易、重大對外投資、重大并購或重組、經營模式的改變以及重要合同或協議的簽訂等,并跟蹤和監控相關稅務風險。
企業風險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加強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風險管理,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承受度和風險應對策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風險是指公司經營活動中與公司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包括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和法律風險等。
本制度所稱風險評估是指通過對基于事實的信息進行分析,就如何處理特定風險以及如何選擇風險應對策略進行科學決策。
第三條各部門為公司風險評估管理工作的責任機構,具體職責:
(一)對公司經營活動中的風險進行識別;
(二)對識別的風險進行評估,辨識評估出風險等級并將中、高風險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管理層,上報內容應包括:風險發生地、發生原因、可能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擬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三)執行審批后的風險應對預案,并及時反饋風險的應對、解決結果;
(五)年中、年度對風險評估管理工作進行總結。
第四條公司企劃部門為公司風險評估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具體職責:
(一)負責制定公司的風險評估方案;
(二)負責組建風險評估工作小組;
(三)負責審核風險清單、應對預案;
(四)擬定公司風險評估報告,上報公司管理層。
(五)負責建立經營環境監控體系,切實監控并記錄內、外部經營環境和條件的變化,以修正風險識別與評估。
(六)負責建立風險預警指標體系,要求各具體部門定期提供數據,進行指標分析;對于超過風險預警值的指標,應確定相應的整改措施。
第五條財務部門的風險評估。
(一)負責建立流程識別和應對會計法規、準則、制度的變化,評估對會計信息的影響。
(二)負責建立溝通渠道和流程參與公司業務操作流程的變化,評估對會計核算的影響。
第六條公司管理層主要職責為:
(一)審定公司各部門風險管理工作職責;
(二)批準風險應對預案;
(三)研究、確定公司重大風險事項及應對預案;
(四)審定內部審計部門提交的公司風險管理方面的報告,并報董事會審議。
第七條董事會負責審議公司管理層提交的公司風險評估報告報告,批準風險管理其他重大事項。
第八條風險評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根據實際需要增加評估的頻率。
第九條當出現下述情況時,應考慮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一)企業經營模式發生重大變動;
(二)企業所使用的信息技術發生重大變動;
(三)關鍵人員變動;
(四)企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發生重大變動;
(五)購并的發生、金融工具的使用等等涉及到復雜的會計處理要求的事項發生;
(六)其他。
第十條企業董事會應當按照戰略目標,設定相關的經營目標、財務報告目標、合規性目標與資產安全完整目標,并根據設定的目標合理確定企業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和具體業務層次上的可接受的風險水平。
第十一條公司董事會應定期更新和修正公司的戰略目標、經營目標、風險管理目標;
第十二條公司管理層應向各部門清晰傳達了公司的戰略目標、經營目標和風險管理目標(如通過工作準備會等),并進行目標分解。
第十三條公司企劃部負責風險評估方案的制訂,風險評估方案須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執行,風險評估工作由企劃部組建風險評估小組負責風險評估的具體工作。
第十四條公司各部門應當根據風險評估方案的要求,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相關信息,結合實際情況,及時進行風險評估,準確識別與實現控制目標相關的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
第十五條公司各部門在進行風險識別時,可以采取座談討論、問卷調查、案例分析、咨詢專業機構意見等方法識別相關的風險因素,特別應注意總結、吸取企業過去的經驗教訓和同行業的經驗教訓,加強對高危性、多發性風險因素的關注。
第十六條各部門及子公司應廣泛、持續不斷地收集與本公司風險和風險管理相關的內外部信息,包括歷史數據和未來預測。風險信息的收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5.法律風險方面,收集國內外企業忽視法律法規風險、缺乏應對措施導致企業蒙受損失的案例,重點收集國內外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往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七條公司識別內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1.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員工專業勝任能力等人力資源因素。
2.組織機構、經營方式、資產管理、業務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開發、技術投入、信息技術運用等自主創新因素。
4.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財務因素。
5.營運安全、員工健康、環境保護等安全環保因素。
6.其他有關內部風險因素。
第十八條公司識別外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1.經濟形勢、產業政策、融資環境、市場競爭、資源供給等經濟因素。
2.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穩定、文化傳統、社會信用、教育水平、消費者行為等社會因素。
4.技術進步、工藝改進等科學技術因素。
5.自然災害、環境狀況等自然環境因素。
6.其他有關外部風險因素。
第十九條公司各部門應當針對已識別的風險因素,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兩個方面進行分析。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針對不同的風險類別確定科學合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標準。具體如下:
表一: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表二:風險的后果或影響。
第二十條企業應當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依據風險的重要性水平,運用專業判斷,按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其對企業影響的嚴重程度進行風險排序,確定應當重點關注的重要風險。
注:
e=極高;要立刻停止有關工作,直到風險減低。在風險減低前有關工作須完全禁止進行。
d=高風險;要停止有關工作,直到風險減低。如有關工作現正在進行中,須提供有效監控及緊急應變程序。
c=中等風險;須規定有關管理職責及指引把危害控制,或在可行下進一步減低風險,如有關風險可能產生嚴重的危害,應作進一步危害評估及加強控制。
b=可接受的風險;按正常運作程序管理,在不影響成本下可作進一步改善。
a=微不足道的風險;無須作任何行動,按慣常運作。
第二十一條企業各部門應當根據風險分析情況,結合風險成因、企業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和具體業務層次上的可接受風險水平,確定風險應對策略。風險應對策略主要包括風險回避、風險承擔、風險管理和風險分擔經營。
第二十二條公司各部門應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編制風險清單,并制訂相應的應對預案,風險清單、應對預案須報公司風險評估工作小組審核后,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二十三條公司風險評估工作小組負責編制風險評估報告,風險評估報告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核后,報公司董事會審議。
第二十四條風險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風險評估的范圍;
2、風險評估的方法;
3、風險清單;
4、風險應對預案;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應根據董事會批準的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實施,對風險應對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并及時反饋風險應對、解決的執行情況。
第二十六條內部審計部門(或協同風險管理部門或小組)負責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具體部門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整改情況,形成檢查記錄。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法規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觸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并及時修訂本制度,報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企業風險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十二
1、嚴格遵守部隊紀律。帶隊教師及參訓學生必須遵守部隊紀律,聽從部隊統一安排,參訓學生只能在本連隊區域內活動,不得無故在其他連隊區四處走動。
2.嚴格履行請銷假制度。凡因事需離開部隊的,必須按照相應格式書寫請假條,請假條需學生本人、帶隊教師、連長、軍訓辦公室簽字確認。凡請假日期一天以上的,請假條需一式兩份,其中由軍訓辦存檔一份。
3.嚴格履行帶隊教師中午例會制度。每天中午一點三十分,帶隊教師在部隊招待所二樓會議室召開例會,交流參訓學生出現的各類問題并商議相應解決方案。
4.嚴格履行每晚查寢制。帶隊教師必須每晚清點人數,確保各連隊人數準確無誤。
5.嚴格履行人數零匯報制,帶隊教師在每晚查寢后需及時將人數變動匯報給軍訓辦姚老師處,即使人數未變動也需匯報。
《德育導行》第五篇第六章新生軍訓規章制度德育校本教材。
第六章新生軍訓規章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增強學生的國防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掌握基本的軍事技術,學校決定對一年級新生進行軍事訓練。為園滿完成軍訓任務,特制訂本方案。
一、作息時間、請銷假制度:
(一)作息時間:每天上午8:00—11:30;
下午2:30—4:30。
(二)請銷假制度:
1、學生請假必須先向班主任教師遞交書面請假條,然后報軍訓教官批準方可離隊。
2、學生到假歸隊時及時到班主任處銷假,并向軍訓教官匯報。
3、凡拒不參加軍訓或無故曠訓者學校予以全校通報批評。
二、班主任職責:
1、對軍訓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并予以大力支持,做好對學生軍訓的宣傳和鼓動工作。
2、嚴明軍訓紀律,做到以身作則。
3、按時作息,并做好本班同學的考勤工作,做到關心、愛護學生。
4、主動配合排長完成好每天的軍訓教學任務,做到跟班作業。
5、組織安排好本班同學的后勤服務工作。
三、優秀學員、先進班集體條件:
(一)優秀學員:
1、出全勤,遵守作息制度。
2、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能吃苦耐勞。
3、軍訓成績良好,思想認識正確。
4、軍容整潔,團結學員,尊敬教官,完成公差好。
(二)先進班集體:
1、出勤率高,沒有無故曠訓學員,遵守作息制度,班主任跟班作業好,關心學員。
2、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班主任與教官配合好。
3、軍訓宣傳工作做得好,思想教育好,軍訓任務完成好。
4、軍容整齊,官兵團結,完成公差好。
5、沒有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學生軍訓規章制度。
(一)起床。
1、聽到起床號令后,全體人員(除全休病員)應立即起床,按規定著裝,迅速做好出操準備。
2、未經團(營)首長允許,不得提前或推遲起床。因集體活動超過熄燈一小時以上時,由團(營)值班首長確定推遲次日起床時間。
(二)早操。
1、早操以連為單位進行跑步或隊列訓練,因雨不能進行時,可組織內務、打掃衛生或其他集體活動。
2、早操通常30分鐘,除全休病員外,都要參加早操,半休病員到場可不參加訓練。
3、聽到出操號令后,連值班員應迅速集合整隊、清點人數,向連首長報告,由連首長帶隊到指定場地出操。
(三)整理內務和洗漱。
1、早操后,整理內務,清潔衛生和洗漱,時間不超過30分鐘。
2、寢室值日員要協助班長檢查并整理本寢室內務衛生,連值班員檢查全連的內務衛生,連首長每周至少要組織兩次全連內務衛生大檢查。
(四)開飯(早、中、晚飯)。
按規定時間準時開飯。
(五)操課。
1、操課前應按課目內容做好準備工作,以連為單位集合整隊,清查人數,檢查著裝,帶隊到教室或訓練場后,由連值班員向授課教官報告。
2、操課中,要認真聽講,專心操練,遵守紀律,嚴防事故。
3、操課課目改變或訓練場地時,快速有序地轉換場地。
4.操課結束后,集合整隊,由連或排長講評后集體帶回。
(六)課外活動。
1、連隊每周必須安排學生適當的課外活動,并使學生有處理個人事務的時間。
2、課外活動期間,由連統一安排文體活動或自由活動。
(七)晚點名。
1、晚點名以連或排為單位于就寢前列隊進行,通常每日點名一次,時間不超過15分鐘.
2、晚點名的內容包括:清點人數,當天情況講評,表揚好人好事,指出存在問題,宣布次日工作或傳達命令、指示。晚點名前,連首長應商定內容,由一人組織實施。
3、晚點名由連值班員集合整隊,清查人數,并向連首長報告。
4、唱名清點人員時,當聽到呼名時,本人應立即答“到”,未到時由班長說明原因。
5、營晚點名要事先發出通知,規定著裝、時間、地點,由營值班員集合整隊,向營首長報告。
(八)就寢。
1、連值班員在熄燈信號前10分鐘,發出準備就寢信號,督促全連人員做好就寢準備工作。
2、聽到熄燈信號后,立即就寢熄燈,不準講話,吸煙、打手電、點蠟燭,要保持肅靜,就寢時,衣物要放置整齊。
二、請假銷假制度。
1、學生在操課期間,非傷病員不得請假;各級干部無特殊理由不得請假。
2、病、事假必須按級請假,按時歸隊銷假;各級領導要嚴格控制請事假的范圍、時間和人數,不得超越權限批假。
3、學生請假一日內由營長批假;超過一日必須報軍訓團批準;對不請假擅自不到課或超假者,應當查明情況,嚴肅處理。
4、對病員,根據病情或醫生診斷建議,給予全休或半休。
1、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落實措施和責任,嚴格執行軍訓各項制度,外出活動時要制訂安全工作方案,明確安全責任,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2、加強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使所有參訓人員時時處處重視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貫穿于日常管理和訓練中去。
3、嚴禁吸煙,不準在公寓宿舍內使用電器和隨意亂拉(接)電線,照明設備有故障時要及時報修,不得擅自修理。
4、加強醫療保健和衛生防病工作。注意搞好室內衛生,搞好飲食衛生和清潔衛生的檢查和管理工作。
5、事故發生要立即處理并及時報告,對事故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
四、內務衛生規定。
1、內務一般以團為單位統一規定。要求清潔整齊、統一有序,室內衛生應按公寓化管理要求,清潔美觀,便于長期堅持。
2、床單要清潔平整,被子疊成長50—53厘米、寬40—45厘米,置于床的一端中間,蚊帳按規定統一掛放,褥子下面禁止放雜物和書籍等。
3、鋪下鞋子放置在一條線上;茶缸、牙刷、毛巾、水瓶、臉盆、箱包必須統一擺放整齊。
4、室內嚴禁張貼紙、畫,墻面不準釘釘子。課表、作息時間表、輪流值日表應貼在門后。
5、室內外地面清潔,嚴禁在室內、走廊上亂扔果皮、紙屑、燃燒廢紙,禁止向樓道和窗外潑水、倒垃圾。
6、不準隨地吐痰,嚴禁在桌面、室內外墻壁上亂寫亂畫。
7、建立衛生清掃值日制度,保持室內外清潔整齊、美觀衛生。
五、軍容風紀規定。
(一)參訓學生應按規定統一著裝,并保持軍容嚴整、儀表整潔。
1、上課出操,軍訓學生統一著裝,課外自由活動可穿便服。
2、著軍服時,要帶正軍帽,扣好衣扣。
3、無正當理由不得挽袖、卷褲腿,不得披衣敞懷、內衣下擺不得外漏。
4、軍服、運動服、便服相互不得混穿。操課或上課時,應著深色鞋,嚴禁著高跟鞋、涼鞋和拖鞋。
5、男生不準留長發、大鬢角和胡須,女生不得燙發、描眉、涂口紅、染指甲,男女生均不準佩帶飾品。
(二)參訓干部、學生應舉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態良好。
1、聽取上級講話和回答問題時,姿態端正,聽到上級呼喚自己時應立即答“到”。授領命令、指示后回答“是”。
2、行走時,不準袖手或將手插入衣袋,不準邊走邊吸煙、吃東西、煽扇子,不準搭肩挽臂,嚴禁酗酒和打架斗毆。
3、參加聚會、上課時,必須著裝整齊,按規定時間、順序入場,按規定位置就。
座,遵守會場秩序,不遲到早退,散會(下課)時按統一指揮依次退場。
4、外出時要遵守公共秩序、交通規則和社會公德,注意言談舉止,講究文明禮貌。
(三)對不符合軍容風紀的學生要當場糾正。違反軍容風紀,一經指出要立即改正。對嚴重違反軍容風紀及不服從管理者要進行教育批評,屢教不改者要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企業風險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十三
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財會人員應嚴格遵守財經紀律,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公司經濟實力為宗旨,制止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積累,把財務工作做好。
第二條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責,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公司各項經濟活動。
第三條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第四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公司財務制度的款項,應拒絕支付、并及時上報分管領導、總經理。
第五條建立穩定的財會人員隊伍。財會人員調動或因故辭職,應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未辦完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第六條一切現金往來,須憑據收付。
第七條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報銷,必須用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辦人簽名,經分管領導、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后方能報銷付款。
第八條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風險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十四
第1條、安全作業證是職工獨立作業的資格憑證,其發放范圍限于企業直接從事獨立作業的所有作業人員。
第2條、安全作業證發給經過教育培訓或學徒期滿后,有一定的生產理論知識,具備安全操作技能,(技術復雜的化工崗位工人,必須經所在工段(車間)轉崗學習并經考試合格)能獨立從事某項生產活動的職工。
第3條、特種作業人員,除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外,還必須取得本企業的安全作業證。
第1條、發放安全作業證應考核以下內容:
1.化工作業人員應考核本崗位的工藝規程、崗位操作法和有關安全技術、工業衛生知識、操作技能和事故處理、以及緊急救護能力。
2.通用工種(包括機、電、儀等維修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考核本工種應掌握的安全作業技能和與之有關的安全理論知識。
第2條、安全作業證由車間組織考核填寫成績,經車間主任簽字,報廠安技科核發。
第1條、安全作業證是職工上崗作業的證件,凡是獨立直接從事生產作業活動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2條、安全作業證應記載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績、安全工作獎罰情況。
第3條、安全技術部門每月至少對安全作業證抽查一次,車間應隨時檢查。
第4條、持證者必須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績記入安全作業證內,考試不合格者,允許補考一次,凡補考不合格者,應收回其安全作業證,取消獨立作業資格,除對其進行教育提高外,還應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