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的制定需要結合具體情況,靈活調整,并持續跟進和評估。計劃書的撰寫需要靈活運用各種寫作技巧,以下范文給出了一些實用的寫作建議,供你參考。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一
1.1事故類型。
火災。
1.2事故發生區域。
供應站倉庫及區隊倉庫。
1.3事故發生的時間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
事故發生不受季節影響,本單位倉庫主要存放機電設備、化學類以及機械類物品,只是做生產周轉用。倉庫單獨存放。揮發的溶劑蒸汽能與空氣形成燃燒性混合物,遇熱源、火源有著火危險。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設備設施建筑物損毀、損壞和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發生事故后主要影響是燃燒產生的氣體及廢物對環境的影響。
1.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事故發生前可能會有濃煙和異味產生等征兆。
1.5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
供應站火災事故可能引發中毒窒息、爆炸、停電等事故。
2.1應急自救小組。
組長:供應站負責人。
成員:供應站全體管理人員及供應站所有人員。
2應急工作職責。
2.1成立事故應急自救小組。
組長:基層單位負責人。
副組長:基層單位副職、技術主管、班長。
成員:基層單位全體作業人員。
2.2應急自救小組職責。
2.2.1專業教育、日常培訓。
2.2.2組織指揮實施自救行動。
2.2.3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發出救援請求。
2.3人員職責。
2.3.1區隊長: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積極組織區隊人員開展自救工作;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及現場救援工作等信息;協調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3.2區隊技術人員:是區隊長組織開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區隊長領導下組織參與制訂應急救援方案;準備與事故救援相關的技術資料。
2.3.3副隊長:根據區隊制定應急救援方案,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需的.人員、材料、設備等,帶領人員進行救援工作;負責完成區長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搶救工作;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以及正在進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區隊值班人員:事故發生后及時了解事故經過、人員傷亡以及現場基本情況等詳細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將情況報告區隊長、礦調度室,通知區隊管理人員以及區隊應急自救組織的職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時向礦指揮部匯報事故信息,協調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項。
2.3.5班長:采取措施控制災情;及時匯報現場事故及救援信息;積極組織現場救援或者引導避災。
2.3.6職工:按照事故應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揮部指揮下積極開展救援工作。
3.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3.1.1發生事故,現場跟班隊長、班組長、瓦檢員及現場其它人員要通過各種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匯報,同時組織現場人員立即按照避災路線撤離;設置危險警示標識;為救護人員做好向導。
3.1.2礦調度室立即指導現場人員安全撤離,停止災區供電(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電),同時向礦長,迅速通知礦山救護隊進行救援;通知醫療組趕赴現場待命。
3.1.3立即啟動礦級預案,搶險救災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位,研究決定采取的現場應急處置措施。相關部門要做好搶險救災的設備物資、圖紙的準備工作。
3.1.4調度室要立即通知作業區隊、相關科室負責人及其他人員在調度室集合待命。
3.1.5搶險救災指揮部責令相關單位清查傷亡人數。派遣救護隊員災區偵查,根據災區地點及波及范圍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搶險救災指揮部責令救護隊救援按方案進行有計劃的人員救治、搶險救災救災工作。
3.2.1現場應急處置的核心在于控制火勢,防止蔓延擴大。
3.2.2發生電氣火災,立即切斷線路供電電源,使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
3.2.3發生油脂火災,使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沙等滅火。
3.3事故報告聯系方式、匯報內容。
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跟班隊長、班組長、瓦檢員、安檢員等人員及時向礦調度室【電話:4850818、(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匯報。
匯報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礦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等。
匯報要求:匯報人員不得慌張,匯報時吐字清晰,匯報內容簡明扼要。
4.1加強供應站倉庫巡檢工作,發現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
4.2供應站倉庫應儲備足量的搶險救災物資,嚴禁挪用。交接班要認真清點消防器材,發現缺少或損壞等問題要及時匯報隊值班人員并及時配齊。
4.3發生火災后,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切斷供電電源,清除易燃物等,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如果火災較大或發展迅速,應立通知救護隊救援。
4.4自救人員有權根據現場情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組織搶險,但應及時向礦總指揮匯報。
4.5自救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好自保互保工作,在保證自身和設備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
4.6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設施受到損壞時,除為了制止事故不再擴大和搶救受傷人員而采取必要措施外,應采取措施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完畢后,才能繼續處理。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二
本預案適用于職工餐廳廚房、食品庫房。
職工餐廳分為餐廳、廚房、小賣部和包間及里面所有房間。
二、火災的發現。
火災的發生一般會出現:煙、味、光等現象,任何人在餐廳區域內發現火情后,都應迅速做到以下事項: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質(電器、油火、物品)火勢情況,報告餐廳管理員;
(2)迅速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材滅火,阻止火勢蔓延;
(4)報告火情時應報明火警具體位置,火勢情況和自己的身份,報告詞應迅速、準確、清楚。
三、消防滅火方法和注意事項。
(1)、先救人,后滅火的原則。
(6)職工必須懂得“三懂三會”。三懂(懂得哪些是生產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險隱患、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會(會報警,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之火)。
四、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項。
(1)疏散時機:現場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員安全,應組織人員疏散。
(2)疏散方式: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體人員的安全,應組織全體人員疏散。
(3)疏散指令的發出:疏散指令的發出由中心經理或現場最高領導者根據火情發展情況決定發出,任何人不得隨意發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報信號。
(4)發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員通知疏散小組的人員,疏散人員用口頭通知用餐客人撤離餐廳。
(5)餐廳的疏散:餐廳管理員負責人員疏散的總協調;工作人員負責組織餐廳人員疏散;
(6)物資的疏散:保管員負責利用最近的疏散門把重要物資搬離火災現場。
(7)要掌握好疏散時機和疏散方式,過早疏散易造成影響,過遲疏散可能造成損失;
(10)疏散時必須嚴格按照疏散方案組織實施,防止遺漏,應確保顧客生命財產安全;
(11)疏散后,應關閉所有的門窗和防火門,關閉所有電源燈光、電器設備,熄滅所有的爐火和煙頭。
(12)事件發生隔天,與學生的溝通沒有進展時,該食堂暫停正常的大量供餐,但不許停業,應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并加強與學校各食堂的聯系,團結協作,隨時準備恢復正常供餐。
五、核實上報。
根據事故發展情況核實清楚由行政部餐廳主管向行政部分管領導匯報。行政部分管領導接報后,根據情況決策,布置各有關部門,有關餐廳進行搶救,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搶救需要向公司領導匯報,必要時趕往現場或以其它適當方式領導搶救工作。
六、搶救結束后的處置。
1、事發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及時將事發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整改措施形成正式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2、保護好現場以便調查火災原因。
3、對冷藏、冷凍食品經防疫部門檢驗后方可食用。
4、事故處理完畢后,由行政部餐廳負責人總結應急搶救工作的經驗教訓,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完善預案。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三
為了在發生突發事件的時候能夠及時、有效的組織救援,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公司要求,結合餐廳實際情況,擬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職工餐廳廚房、食品庫房。
職工餐廳分為餐廳、廚房、小賣部和包間及里面所有房間。
火災的發生一般會出現:煙、味、光等現象,任何人在餐廳區域內發現火情后,都應迅速做到以下事項: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質(電器、油火、物品)火勢情況,報告餐廳管理員;
(2)迅速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材滅火,阻止火勢蔓延;
(4)報告火情時應報明火警具體位置,火勢情況和自己的身份,報告詞應迅速、準確、清楚。
(1)、先救人,后滅火的原則。
(6)職工必須懂得“三懂三會”。三懂(懂得哪些是生產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險隱患、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會(會報警,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之火)。
(1)疏散時機:現場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員安全,應組織人員疏散。
(2)疏散方式: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體人員的安全,應組織全體人員疏散。
(3)疏散指令的發出:疏散指令的發出由中心經理或現場最高領導者根據火情發展情況決定發出,任何人不得隨意發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報信號。
(4)發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員通知疏散小組的人員,疏散人員用口頭通知用餐客人撤離餐廳。
(5)餐廳的疏散:餐廳管理員負責人員疏散的總協調;工作人員負責組織餐廳人員疏散;
(6)物資的疏散:保管員負責利用最近的疏散門把重要物資搬離火災現場。
(7)要掌握好疏散時機和疏散方式,過早疏散易造成影響,過遲疏散可能造成損失;
(10)疏散時必須嚴格按照疏散方案組織實施,防止遺漏,應確保顧客生命財產安全;
(11)疏散后,應關閉所有的門窗和防火門,關閉所有電源燈光、電器設備,熄滅所有的爐火和煙頭。
(12)事件發生隔天,與學生的溝通沒有進展時,該食堂暫停正常的大量供餐,但不許停業,應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并加強與學校各食堂的聯系,團結協作,隨時準備恢復正常供餐。
根據事故發展情況核實清楚由行政部餐廳主管向行政部分管領導匯報。行政部分管領導接報后,根據情況決策,布置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進行搶救,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搶救需要向公司領導匯報,必要時趕往現場或以其它適當方式領導搶救工作。
1、事發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及時將事發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整改措施形成正式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2、保護好現場以便調查火災原因。
3、對冷藏、冷凍食品經防疫部門檢驗后方可食用。
4、事故處理完畢后,由行政部餐廳負責人總結應急搶救工作的經驗教訓,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完善預案。
1、有關人員(廚房大廚或服務員)發現火情后立即向駕駛臺或當值駕駛員報告(報告內容如:廚房電烤箱著火,火勢較大等),或用就近的手操呼叫點發出報警,并即刻切斷有關電源、關閉風機,用就近的手提滅火機或滅火毯進行撲救(若火勢很大,應在現場守候,等待施救人員到達)。
2、接到報警后,駕駛臺人員立即報告船長并發出火警信號,用船令廣播向全船廣播,各職人員立即按應變部署攜帶滅火器材奔赴現場,機艙開啟消防泵。船長向總調及就近的主管機關報告。
3、人員到達后,各隊隊長分別向現場指揮報告人員抵達情況,現場指揮令各小組各就各位,并向發現火情人員詢問火情(著火原因、火勢大小、已采取的措施、人員情況及其它存在的危險情況等),并向總指揮報告火情及人員準備情況。(各小組準備完畢,隊長向現場指揮報告)。
4、總指揮根據現場指揮的報告,命令隔離隊切斷廚房的總電源,關閉廚房所有通風;皮龍組冷卻廚房四周艙壁;視情派探火組進行探火,若火情、火勢等明確,應立即命令滅火隊進入現場進行滅火(先探測艙門溫度,開啟門縫觀察,然后保持低姿前進,注意進入火場應用開花水霧掩護)。
5、現場指揮按照總指揮的指示分配各項滅火工作。
6、各小組隊長完成后向現場指揮報告,并在現場待命。
7、現場指揮向總指揮報告滅火的各項工作進展情況。
8、滅火隊將火撲滅后向現場指揮報告:廚房火已用手提滅火機撲滅。
9、現場指揮向總指揮報告:滅火隊已用手提滅火機將火撲滅。
10、總指揮命令現場指揮派人進行徹底檢查滅火的效果。
11、檢查人員(滅火隊隊長)向現場指揮報告:火已徹底撲滅,無復燃可能。
13、總指揮同意后,現場指揮命令打開廚房所有通風,進行現場清理。
14、現場清理完畢后,現場指揮向總指揮報告:廚房已清理恢復正常。
15、總指揮命令集合隊伍并進行講評。
16、如火勢大,無法控制,應向上級機關請示増派外援。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四
1—1、事故類型。
火災。
1—2、事故發生區域。
辦公樓。
1—3、事故發生的時間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
事故發生不受季節影響。辦公樓人員密集,誘發火災的因素較多,主要以電氣火災為主,再加上部分人員防火意識淡薄,從而引發火災,一旦發生火災,由于裝修材料混雜,通常會產生大量濃煙和有毒有害氣體,將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和重大財產損失;發生事故后燃燒產生的氣體及廢物對環境有影響。
1—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事故發生前可能會有濃煙和異味產生等征兆。
1—5、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
事故可能引發中毒窒息事故。
2—1、應急自救小組。
組、長:綜合部負責人。
成、員:綜合部全體管理人員。
2—2、應急自救小組職責。
2—2—1、專業教育、日常培訓。
2—2—2、組織指揮實施自救行動。
2—2—3、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發出救援請求。
2—3、應急自救小組成員職責。
2—3—1、組長負責辦公樓全面自救工作。
2—3—2、小組成員要搞好自救,妥善避災。根據組長安排帶領其他成員和應急自救人員進行滅火工作。
3—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3—1—1、發生火災后,現場人員立即匯報隊值班人員和礦調度室,說明火災發生位置、火災性質、火災程度和影響范圍。
3—1—2、值班人員迅速組織人員前往辦公樓著火現場搶險自救,并立即通知應急自救小組。
3—1—3、應急自救人員立即趕到辦公樓按照分工進行搶險自救。
3—1—4、自救人員設置危險警示標識并為前來救護的人員做好向導。
3—2—1、現場應急處置的核心在于控制火勢,防止蔓延擴大。
3—2—2、發生電氣火災,立即切斷火災機組或線路供電電源,使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嚴禁使用水滅火。
3—2—3、發生其他火災,使用滅火器、水、沙袋等滅火。
3—3、事故報告聯系方式、匯報內容。
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跟班隊長、班組長、瓦檢員、安檢員等人員及時向礦調度室【電話:4850818、(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匯報。
匯報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礦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等。
匯報要求:匯報人員不得慌張,匯報時吐字清晰,匯報內容簡明扼要。
4—1、加強辦公樓巡檢工作,發現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
4—2、辦公樓應儲備足量的搶險救災物資,嚴禁挪用。不定期地要認真清點消防器材,發現缺少或損壞等問題要及時配齊。
4—3、發生火災后,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切斷供電電源,清除易燃物等,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如果火災較大或發展迅速,應立通知救護隊救援。
4—4、自救人員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組織搶險,并應及時向礦指揮中心匯報。
4—5、自救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好自保互保工作,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滅火。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五
一、酒店內一旦發生火情,要迅速將火災信息傳到消防控制中心:
a)中控室人員迅速通知總機(房務中心)報火警情況;
b)中控室人員迅速通知保安員到達火災地點進行火災初級撲救;
c)組織保衛人員對酒店內客人進行疏散。
c)火災撲救疏散總指揮根據火情及時報119火警;
d)火災指揮小組主要職責:
(1)組織人員看守監督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2)指揮參戰人員疏散、滅火及搶救傷員;
(3)根據火勢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體源。
(4)掌握各部門實施情況。
三、工程部:
a)指派一名技術工在消防泵房,按命令啟動、關閉消防泵,并確保消防泵正常運轉,消防用水不間斷。
b)派出電工控制失火部位的電源,該切斷的要及時切斷,并設法解決滅火搶險現場必要的照明,同時保證消防用電不間斷。
c)將客梯沉到底層關才,消防電梯切換為手動控制交公安消防隊或保衛部門使用。
d)關閉空調裝置和煤氣總閥。
四、房務部:
a)指派服務員迅速疏散樓內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樓層;
b)準備足夠的濕毛巾(用于個人防煙嗆),組織人員投入滅火。
c)搶救、疏散著火層的賓客并按指令疏散非著火層的各到達指定的案例區域酒店車場空地,在前臺人員的配合下準確的統計撤離人員和安撫客人的情緒。
五、營銷部:
a)指派服務員迅速疏散樓內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樓層;
b)按指令或視火情轉移客人存放的貴重物品和行李;
六、餐廳部:
a)指派服務員迅速疏散樓內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樓層。
b)停止營業,管好錢物;
c)廚房應關閉煤氣閥門;
d)準備、提供滅火人員及賓客所需食品。
七、財務部:
a)前臺結賬停止營業,管好錢物、帳冊和旅客登記簿單;
八、消防控制中心和電話總機(房務中心):
在未接到總指揮撤離的命令前,必須堅守崗位,快速、準確、無誤地傳遞火災信息及指揮部的指令,保證報警、通訊設備的完好。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六
1、1、1礦井分為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內因火災主要是煤層自燃,外因火災主要是設備著火。
1、1、2內因火災多發生在采空區或通風不良的巷道中。外因火災多發生在機電硐室、采掘工作面或地面煤場中。
1、1、3火災事故沒有季節性,一旦發生火災還可能會引起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或引發瓦斯煤塵爆炸,造成很的損失和人員傷亡。
1、1、4火災的發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現為:
(1)空氣溫度、濕度持續性升高,有時出現霧氣或巷道壁出汗。
(2)巷道出現煤炭和坑木干餾的行列火災氣味。
(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氣溫度增高。
(4)人體有不舒適感,如頭痛、悶熱、四肢無力等。
(5)電器、電纜發熱,有膠皮味。
1、2地面火災。
1、2、1地面火災主要發生在煤場、辦公樓、木場、食堂、宿舍等場所。
1、2、2一般是由明火或電器設備造成的。
1、2、3事故沒有季節性,一旦發生,能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此類事故可防可控,要以預防為主。
2應急組織與職責。
2、1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自救組織組長由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2、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2、2、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1)負責察看事故性質、范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并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2)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2、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1)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七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確保學校安定,維護師生員工生命與公共財物安全,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堅決消除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及時有效地撲滅火災,迅速穩妥地疏散人員與物資,將火災控制在最小范圍,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預案。
??1、指揮系統及職責。
??總指揮:書記兼校長。
??副總指揮:分管安全副校長。
??成員:政教處正副主任、年級主任、總務主任、保衛科長。
??職責:指導日常消防安全、應急疏散、滅火的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練,在發生火災時指導各部門開展工作,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配合到達現場的消防人員開展滅火行動。協助消防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與善后處理。
??2、疏散引導組及職責。
??組長:后勤校長。
??副組長:年級主任。
??成員: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師組成。
??職責是:負責平日貨場自救、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具體事務。發生火災時負責組織人員與物資的疏散撤離、自救工作。
??3、消防滅火組及職責。
??組長:分管安全校長。
??副組長:政教主任、總務主任。
??成員:政教副主任、保衛科長、教輔人員。
??職責:平時進行經常性的滅火戰術、技能與快速反應能力的培訓、演練,滅火器材、工具、設備的管理、維護。火災發生時協同消防部門開展滅火救護等工作。
??4、后勤保障組及職責。
??由辦公室、后勤相關人員組成。負責通訊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電話控制、水源保障、醫療救護等工作。
??1、報警:火災發生時,在場人員應及時撥打“19”火警電話,并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
??報警程序:
??(1)要沉著冷靜,不撥錯電話,以免誤事。
??(2)講清著火部位,詳細地點和行走路線。
??(3)說明燃燒的是什么物質,火勢如何,有無被困人員,必要時要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4)要在第一時間組織滅火和疏散人員和物資,引導被困人員逃生自救。
??2、接警:全校教職工接到報警后,迅速到達現場按各組分工情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后勤保障組值班人員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并做好記錄。
??1、上課時發生火災,任課教師要及時疏散學生,并向領導匯報。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負責指揮學生有秩序撤離,防止擁擠、踩踏發生,把學生疏散到安全處。
??2、就寢時發生火災,舍務教師迅速打開所有通道出口,同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和學校值班室。把學生撤離到安全處,指揮部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內安排學生有秩序撤離,防止擁擠、踩踏發生。
??1、火災發生時如有被困人員,要立即組織搶救。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2、進入火場救人時,煙霧較大、視線不清,可爬行前進,并采取呼喊、細聽、觸摸等方式,若無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用浸濕的棉被、毯子披在身上,防止灼傷,甚至死亡。
??3、救人時要注意自身安全,被救人員不能行走時要背、拖出火場。
??火場物資搶救室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及貴重物品。疏散出來的物品要存放到安全地點,指派專人看管,以防萬一。
??1、事故調查:在學校分管領導的領導下,由政教處、保衛科有關部門組織,消防部門配合進行災情調查,查明火災原因、具體責任及財產損失等情況。
??2、事故結論:依據火災原因及調查結果,由消防部門作出事故結論。
??3、事故處理:根據調查結果和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由以上各組共同研究,以書面材料報學校領導。
??4、事故通報:根據處理結果和校領導的指示,由學校發文進行通報,以示警示。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必須上報市教育局。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發生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人是第一可寶貴的,在生命和財產之間,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員傷亡。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八
火災。
油品的性質:加油站主要對煤礦車輛提供車用燃料油,即各種汽油、柴油。汽油、柴油均為易燃、易爆、易蒸發、易滲漏、易產生靜電和具有一定毒性的液體物質,其蒸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易引起燃燒、爆炸,汽油、柴油一旦著火,具有爆炸后的燃燒可能,燃燒中又有爆炸的特點,并且在爆炸時伴有較強的震蕩沖擊波和散發大量的熱量。汽油造成的火災具有強烈的突發性,高熱輻射性及燃爆轉換發生的特點。對建筑物、設備有較大的破壞力,一旦發生火災,將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和重大財產損失。
1.2事故發生區域。
加油站。
1.3事故發生的時間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
事故發生不受季節影響。加油站主要對煤礦車輛提供車用柴油。柴油為易燃、易爆、易蒸發、易滲漏和具有一定毒性的液體物質,其蒸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易引起燃燒、爆炸。柴油一旦著火,具有爆炸的可能,并且在爆炸時伴有較強的震蕩沖擊波和散發大量的熱量。柴油造成的火災具有強烈的突發性,高熱輻射性及燃爆轉換發生的特點。對建筑物、設備有較大的破壞力,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設備設施建筑物損毀、損壞和財產損失、人員傷亡;影響局部安全生產。
1.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主要是油脂火災,發生前會有異味、起明火等征兆。
1.5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
加油站火災事故可能引發中毒窒息、爆炸等事故。
2應急工作職責。
2.1成立事故應急自救小組。
組長:基層單位負責人。
副組長:基層單位副職、技術主管、班長。
成員:基層單位全體作業人員。
2.2應急自救小組職責。
2.2.1專業教育、日常培訓。
2.2.2組織指揮實施自救行動。
2.2.3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發出救援請求。
2.3人員職責。
2.3.1區隊長: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積極組織區隊人員開展自救工作;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及現場救援工作等信息;協調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3.2區隊技術人員:是區隊長組織開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區隊長領導下組織參與制訂應急救援方案;準備與事故救援相關的技術資料。
2.3.3副隊長:根據區隊制定應急救援方案,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需的人員、材料、設備等,帶領人員進行救援工作;負責完成區長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搶救工作;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以及正在進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區隊值班人員:事故發生后及時了解事故經過、人員傷亡以及現場基本情況等詳細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將情況報告區隊長、礦調度室,通知區隊管理人員以及區隊應急自救組織的職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時向礦指揮部匯報事故信息,協調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項。
2.3.5班長:采取措施控制災情;及時匯報現場事故及救援信息;積極組織現場救援或者引導避災。
2.3.6職工:按照事故應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揮部指揮下積極開展救援工作。
3應急處置。
3.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3.1.1發生事故,現場跟班隊長、班組長、瓦檢員及現場其它人員要通過各種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匯報,同時組織現場人員立即按照避災路線撤離;設置危險警示標識;為救護人員做好向導。
3.1.2礦調度室立即指導現場人員安全撤離,停止災區供電(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電),同時向礦長,迅速通知礦山救護隊進行救援;通知醫療組趕赴現場待命。
3.1.3立即啟動礦級預案,搶險救災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位,研究決定采取的現場應急處置措施。相關部門要做好搶險救災的設備物資、圖紙的準備工作。
3.1.4調度室要立即通知作業區隊、相關科室負責人及其他人員在調度室集合待命。
3.1.5搶險救災指揮部責令相關單位清查傷亡人數。派遣救護隊員災區偵查,根據災區地點及波及范圍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搶險救災指揮部責令救護隊救援按方案進行有計劃的人員救治、搶險救災救災工作。
3.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3.2.1現場應急處置的核心在于控制火勢,防止蔓延擴大而發生爆炸危險。
3.2.2發生電氣火災,立即切斷火災機組或線路供電電源,使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嚴禁使用水滅火。
3.2.3發生油脂火災,使用滅火器、水、沙袋等滅火。
3.3事故報告聯系方式、匯報內容。
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跟班隊長、班組長、瓦檢員、安檢員等人員及時向礦調度室。
匯報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礦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等。
匯報要求:匯報人員不得慌張,匯報時吐字清晰,匯報內容簡明扼要。
4注意事項。
4.1加強加油站巡檢工作,發現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
4.2加油站應儲備足量的搶險救災物資,嚴禁挪用。交接班要認真清點消防器材,發現缺少或損壞等問題要及時匯報隊值班人員并及時配齊。
4.3發生火災后,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切斷設備供電電源,清除易燃物等,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如果火災較大或發展迅速,應立通知救護隊救援。
4.4自救人員有權根據現場情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組織搶險,但應及時向礦總指揮匯報。
4.5自救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好自保互保工作,在保證自身和設備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
4.6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設施受到損壞時,除為了制止事故不再擴大和搶救受傷人員而采取必要措施外,應采取措施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完畢后,才能繼續處理。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九
2、切實提高師生的安全自救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
20xx年4月9日下午第三節、
一至六年級師生共450人、
1、總指揮:梁鑒揚
2、副總指揮:謝紹泮
3、小組成員:張奕向、袁麗娟、冼業健、陳金來
4、計時:曾東海
5、醫療救護:程世潔
6、應急演練信號:曾東海(由總曾東海老師統一發出信號,鐘聲響,演練開始、)
7、各樓梯疏散引導小組成員:
新樓東樓梯:黃昌影(下)、蒙健秀(樓梯轉臺)
舊樓梯:鄭炳彩(下)、劉雪(樓梯轉臺)
(注:各班學生的疏散引導人員為當時的任課教師或班主任,其余空課教師務必主動到就近樓梯口組織疏散學生,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9、各樓層負責人:
新樓一樓:陳金來
新樓二樓:袁麗娟
舊樓一樓:張奕向
舊樓二樓:冼業健
10、信息匯總員:曾東海
3、在離開教學樓往安全點疏散時,請大家一手扶著墻,另一手拿半濕毛巾遮住口鼻彎腰前進(學生自帶毛巾)
4、學生快速撤離的過程即使東西掉了也不能停止疏散
6、學校全部師生的疏散,在兩分鐘內完成為合格
8、演練期間任何教師不得請假、
1、火災情景模擬:
新樓:陳金來
舊樓:張奕向
2、信息員發出警報、宣布疏散開始、
4、火災應急演練總結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十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業集控室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電力企業現場處置方案編制導則:××公司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2.1事件類型及危險性分析。
2.1.1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出現故障起火,通往集控室的電纜豎井、溝道著火,集控室照明、插座等線路著火,人員違章行為引起著火(如吸煙、焊接等)等突發事件可能造成集控室火災事故。
2.1.2集控室火災事故可能導致設備失控、保護失靈,造成重大設備損壞事故。
2.1.3集控室著火后產生的有毒煙霧會污染集控室空氣,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等人身傷亡事故。
2.2事件發生的區域、地點。
一、二期主機集控室,脫硫集控室,輸煤集控室,化學集控室。
3.1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生產副廠長。
成員:發電部、設備部主任,值長、運行人員、點檢人員、安監人員、廠消防隊。
3.2指揮部人員的職責!,
3.2.1總指揮的職責:全面指揮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3.2.2發電部、設備部主任的職責:組織、協調本部門人員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3.2.3。值長的職責:匯報有關領導,組織現場人員進行先期處置t。
3.2.4運行人員的職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做好運行方式的調整和故障設備的隔離。
3.2.5點檢人員的職責:及時趕赴現場,了解、分析現場狀況,組織消除設備缺陷。
3.2.6安監人員的職責:監督安全措施落實和人員到位情況。
3.2.7廠消防隊的職責:接到火警時,'迅速趕往事發現場滅火。
4.1現場應急處置程序。
4.1.1最早發現火情者應立即向值長匯報,值長通知廠消防隊到現場滅火,同時報告指揮部領導,啟動本預案。
4.1.2指揮部成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根據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做出相應的應急決定,指揮疏散現場無關人員,各應急救援隊立即開展救援。
4便正確回答。打完電話后,要立即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車的到來,以便引導消防車迅速趕到火災現場。
4亡時啟動《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造成設備損壞時啟動《電力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4.2.1當值值長組織將故障變壓器隔離,通知設備部門迅速查明著火原因。
4.2.2在消防隊未達到火災現場前,臨時滅火指揮由當班主要負責人擔任。不允許不熟悉設備的人員組織指揮滅火。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十一
為了妥善處置森林火災事故,及時、有效地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的啟動。
(一)一般森林火災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在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鄉鎮森林防火指揮所按照本鄉鎮森林火災處置預案進行處置。
(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凡有下列情況的,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經縣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批準,啟動本預案:
1.火場跨越省、市、縣(市、區)行政區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災;
2.正在燃燒且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3.林業科研單位、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發生的森林火災;
4.嚴重威脅村莊、居民區、國家重要設施、易燃易爆倉庫等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5.連續燃燒4小時且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6.發生撲救人員死亡或重傷的森林火災;
7.其它需要縣里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二、報告程序。
(一)縣級、鄉鎮、村森林防火組織必須層層制訂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公布報警電話。
(二)鄉鎮森林防火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警報,應立即向鄉鎮政府領導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林火報告基本內容:。
1.地點:縣(市、區)、鄉(鎮)、村、小地名;
2.起火時間、燃燒時間、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狀況;
4.現場風向、風速;
5.現場指揮人員和撲救力量、狀況。
三、處置程序。
(二)值班人員要認真詳細地做好火情的登記工作,及時掌握火情動態;
(八)重特大或影響較大的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縣指揮部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調查組,赴現場調查事故原因,并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向縣長辦公會議或縣政府常務會議匯報,由會議作出處理決定。同時應及時將調查和處理情況報市指揮部和市防火辦。
四、預案的實施。
(一)組織指揮。接到第一條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后,縣指揮部必須有一位副指揮以上領導在縣防火辦坐鎮指揮,縣防火辦集中力量投入火災的處置工作,必要時可從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抽調人員,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火場,組織、協調、督促地方處理火災事故。同時,應設立以下兩個指揮中心:
1.現場指揮中心。由縣有關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及鄉鎮政府主要領導組成;
2.縣指揮聯絡中心。設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縣領導和指揮部成員組成,負責與現場指揮中心聯絡,及時掌握火情動態,負責上傳下達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撲救原則。既要實施有效撲救,又要避免人員傷亡。根據不同的火情動態,采取相應的`撲救原則:
1.加強現場指揮,確保撲救人員人身安全;
3.林火撲滅后,必須留足人員看守火場,防止死灰復燃。
(三)撲救力量。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為主,專群結合、軍警民聯動,分三個梯隊做好撲救準備:
第一梯隊為鄉(鎮)、街道辦事處、村組建的義務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小分隊及當地群眾,作為森林火災主要撲救力量。
第二梯隊為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森林公安,由縣級指揮部調動,并組織干部、群眾撲救。
第三梯隊為駐軍、公安、武警、消防及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由縣指揮部調動,駐軍、公安、武警、消防由縣指揮部商請支援。
(四)通信聯絡。縣、鄉兩級森林防火辦公室應與有線、無線通訊。
主管部門密切配合,運用現代通訊設備,保證火場內外通訊暢通無阻。通訊部門應按照應急通訊的規定辦理。
(五)氣象服務。縣氣象部門負責提供火場氣溫、風速、風向等氣象因子及未來3天天氣趨勢預報。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災時,交通部門要協助解決撲救森林火災的交通運輸工具,供撲救林火時使用。
(七)撲火工具。縣指揮部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2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工具;各鄉鎮指揮所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50名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工具。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縣級指揮部有權緊急調用各鄉鎮指揮所的森林消防物資儲備。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災時,由縣人民政府負責撲火所需燃料、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交通運輸工具等后勤保障供應。各部門和單位應為滅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衛生部門和醫療單位要組織火場醫療隊,負責火場救護工作及重傷員的運送和救治。
(九)秩序維持。公安機關要做好火場交通暢通、災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對重大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由縣級公安、監察、林業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督促和協助地方及時查明火因,依法查處肇事者和責任者,并將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市防火辦。
(十一)宣傳報道。對在撲救森林火災中出現的先進事跡、先進人物,宣傳部門要及時報導,對典型火災案例要公開曝光。新聞單位在報道森林火災事故時,要將有關新聞稿件等材料報縣防火辦嚴格審查后再作報道。
五、善后處理。
對處在危險地段群眾的搶救、疏散、安置,對撲救傷亡人員的醫療、撫恤及對災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衛生、民政等部門應按各自職能妥善處置。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十二
1.1目的。
為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森林火災處置體系,切實提高保障生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能力,將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預案。
1.3遵循原則。
1.3.1以人為本。堅持以保護森林火災發生地區居民和撲火人員的生命安全為最基本的工作原則,及時疏散、撤離受火災威脅的群眾,做好火災撲救人員的安全防護,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林區公共設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統一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各級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在火場一線設立的前線總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前線指揮部可以指定指揮員負責具體指揮撲救工作。
1.3.3分級管理。按照“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基層先行、逐級抬升”的處置模式,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森林火災管理組織體系。
1.3.4科學撲救。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撲救森林火災的主要力量。組織群眾撲救森林火災時,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未成年人和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分區前線指揮部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1.3.5駐深部隊獨立指揮。根據武警部隊具有規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駐深武警部隊設立相應的前線指揮部,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中國人民解放軍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并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
1.4現狀。
隨著我市森林資源保護政策的完善,生態公益林和各類公園的建設加快,林區內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秋冬季雨水較少,風干物燥,是引發森林火災的惡劣氣象條件。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激發了人們向往大自然、親近大自然的熱情,參與登山和野外活動的人員大幅度增加,人為森林火災隱患增大。
1.5適用范圍。
1.5.1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災: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較大森林火災;造成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巨大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森林火災;或經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授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指揮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1.5.2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的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1.5.3下列森林火災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連續燃燒超過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災;有可能向周邊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災;屬于區與區交界地區發生的森林火災;需要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是負責處置和管理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的領導機構,市應急管理辦是其日常辦事機構。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是森林防火專業應急機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相關法律和法規的實施;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掌握火情動態,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是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城管局。
2.2組織體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及成員單位。
總指揮:分管副市長。
常務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管局局長。
副總指揮: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深圳警備區副司令員,各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光明新區、坪山新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城管局、市應急辦、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和漁業局、市人居環境委、市交通運輸委、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市財政委、市電信局、市森林防火辦、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無線電管理局、深圳警備區、武警六支隊、武警七支隊。
2.2.2市屬相關部門職責。
市城管局:執行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撲火救災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審定森林火災事件的緊急處置方案,組織、協調、督促救災隊伍做好處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場動態,查處火災起因,協助維護火場治安秩序;評估災后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擬定事件調查報告并報相關單位。
市應急辦:匯總分析信息,提供應急決策服務,統籌森林火災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和火案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用火行為,保證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進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負責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現役支隊)要積極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在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時,通過移動監測系統提供火災現場附近的氣象要素實況和未來氣象條件預測,在有作業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同時在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負責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委:及時組織落實撲火物資、撲救人員及災民疏散的運力保障。
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制定深圳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確定醫療救護定點醫院,組織實施森林火災等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指揮、協調醫療機構開展現場急救、傷員轉運和院內救治,根據需要組織衛生防疫機構開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救助時,民政部門應當協助做好災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無線電管理局:加強對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場應急通信頻率的無線電監測,及時查處相關無線電干擾,為應急通信提供無線電頻率資源。
市外事辦:當山火撲救需要境外增援時,及時組織好外事聯絡工作。
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2.2.3區撲火指揮機構職責。
根據火災發展情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積極組織開展撲救工作,并在撲火現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靠前指揮,掌握火情,分析火勢,制定和實施撲救方案,組織撲火人員,用最小的代價盡快撲滅山火,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預測和預警。
3.1信息監測。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利用衛星監測系統和遠程視頻監控系統,進行火場火情監視,及時發現火點。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評估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種通訊手段,盡快報告前線指揮部,必要時,派員赴前線指揮部進行現場服務。
3.2火情報告。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火場綜合情況,即火災的位置、過火面積、采取措施、發生時間等。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火災情況,由市城管局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審簽后,分別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3.3預警級別。
按照影響森林火災的因素,如溫度、濕度、降水量、風力等氣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載量、樹種類別、樹齡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門和氣象部門根據上述情況將森林火險等級劃為5級,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1級,低火險,難燃燒,危險程度低;2級,較低火險,較難燃燒,危險程度較低;3級,較高火險,較易燃燒,危險程度較高,限制火種進入林區,禁止野外用火;4級,高火險,易燃燒,發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災,要求禁止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防火準備;5級,極高火險,極易燃燒,發生火災不易控制,可能引發重大火災,嚴禁一切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充分防火準備,撲火隊伍處于戰備狀態。依次用綠色(1級)、藍色(2級)、黃色(3級)、橙色(4級)和紅色(5級)表示。森林火險等級達到3級以上,應通過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向公眾發布。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本預案適用范圍內森林火災的處置。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的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4.2基本響應程序。
4.2.1撲火注意事項。
4.2.1.1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情發展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地形、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4.2.1.2現場指揮員應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在林區居民點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并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點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時,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
4.2.1.3撲救森林火災應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公安消防隊、武警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為主。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必要時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商請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及其他撲火力量增援。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接到森林火災事件的報告后,應啟動以事發地街道辦、公安及區事件主管單位為主體的先期處置機制,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
4.2.2.2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及時調動市森林消防支隊專業大隊趕赴火場,了解火災發展情況,及時向市防火辦領導報告,并積極投入火災撲救工作。市森林防火辦應綜合起火地點、時間、原因、天氣形勢以及火場范圍、蔓延趨勢和撲救組織等情況,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市應急辦提出啟動本應急預案的建議。應急預案啟動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組織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森林火災連續燃燒2小時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積超過5公頃,相關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森林火災連續燃燒達到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積達到10公頃,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在1小時內書面報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
4.2.3擴大應急。
4.2.3.1根據火場態勢,需要增加撲火力量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調動其他區的撲火隊伍和物資實施跨區增援。原則上以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駐深武警、部隊為輔;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低火險區增援為主,高火險區增援為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當時各地火險程度和火災發生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的'調動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下達調動命令,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2.3.2當需要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增援或跨區調動森林消防隊伍增援時,由發生火災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場態勢和撲火工作需要批準實施。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接到命令后按照有關規定下達作戰任務。
4.2.3.3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運輸。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3指揮與協調。
因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處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啟動《sz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的12個基本應急組中的若干組,及時參與火災撲救工作。需要省、國家森林撲火隊伍增援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提出,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協調。
4.4新聞報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積10公頃以上的較大森林火災新聞報道原則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核實后方可報道。有關新聞單位派記者到火災現場采訪,必須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記者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現場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
4.4.2對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的現場采訪,由國家林業局、省林業局統一組織。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新聞稿件(包括電視新聞)要經過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宣傳組的核實,由省林業局簽署意見后報國家林業局再統一發布消息。
4.5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適時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明火撲滅后,火災撲救隊伍應當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安排足夠人員看守火場,經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員。市森林防火辦利用林火監測系統等技術初步評估火場面積。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如實上報過火面積、受害森林面積、成林蓄積量、幼林株數、物資消耗、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等情況。
對災民的疏散、搶救、安置以及對死亡人員的撫恤、遺屬安置等,按部門按行業歸口處理;對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由市和區民政部門負責。
5.2社會救濟。
市民政局和火災發生地的政府組織好紅十字會、義工聯等社會團體和國際性慈善組織的社會救助工作,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挨餓、情緒穩定,有病能得到及時有效醫治。
5.3保險。
建立撲火人員的人身保險制度。根據各保險機構開設的適合深圳突發公共事件特點的險種,確定合理保險費率,并依據合同及時理賠。
5.4火案查處。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負責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并指導、督促龍崗、寶安兩區森林派出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并將調查報告提交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5.5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狠抓落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及時上報森林火災情況報告。
5.6表彰獎勵和懲處。
根據調查報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區委、區政府對在處置森林火災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市、區紀委和監察部門對處置森林火災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保障措施。
6.1通訊與信息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部門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與信息保障。
6.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供電、供氣等有關部門應及時運送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
6.3應急隊伍保障。
撲火力量堅持“專群結合,以專為主”的原則,由市、區、街道辦森林消防隊伍和市森林消防專業大隊為第一梯隊;駐深武警、部隊為第二梯隊;經過訓練的撲火力量為第三梯隊。各級政府要加強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6.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證供應足夠數量、功能齊全的交通運輸工具,并建立健全有關交通運輸單位相應的應急機制及保障措施。
6.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要明確承擔醫療衛生保障的單位,儲備足夠的技術力量和醫藥物資,保證在撲救森林火災時受傷的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制定發生森林火災時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同時配備足夠的后備力量,保證發生突發事件時能隨時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6.7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都要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撲火機具和裝備,并按規定進行維護和保養,保證撲救森林火災時的撲火物資供應。
6.8經費保障。
6.8.1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按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專項資金撥付渠道予以解決。
6.8.2各級政府要將森林防火的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和機具、設備的更新換代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加快建設步伐;將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森林防火資金按時、足額到位,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實保障。
6.9社會動員保障。
在全社會范圍內采取不同形式進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宣傳和動員,使“保護森林、注意防火”成為全社會人民群眾的自覺行為,做到群防群治。
6.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市、區民政部門要開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緊急避難場所。
6.11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氣象部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增雨等技術保障;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向林業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機構的森林防火專家咨詢滅火技術或請求現場指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庫,匯集各個領域能夠為森林防火提供技術支持的專家學者的全面信息,為撲火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公眾宣傳教育。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社會公布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大力宣傳有關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導和教育群眾;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等各種宣傳媒體,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在進入林區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觀為主的風景旅游區,設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傳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險期內,要在火災多發區設置高森林火險區警示牌,加強對入山人員的防火宣傳;加強中小學生的森林防火知識教育,深入基層種養戶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識家喻戶曉,人人自覺遵守。
7.2培訓。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每年開展一到兩次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廣大干部職工、群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演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普及人民群眾避火安全常識。同時,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警部隊要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力量。
7.3演習。
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進行演習。各區及森林防火任務較重的街道辦事處也要按各自的預案和辦法進行演習,提高各級森林消防隊伍的實戰技能,掌握一整套適合本地區撲救山火的方法,增強撲火救災能力。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指導各區森林防火部門制定當地撲火預案的基本框架。在實施過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修訂,并報市政府批準。
8.2解釋。
本預案具體條款內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十三
為預防事故發生,規范加油站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企業概況
加油站現有工作人員xx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xx名。加油站主要經營:車用燃油(汽油90#、93#、98#,柴油0#)、車輛清洗和便利店銷售(昆侖系列潤滑油、日用百貨、飲料、雜志、煙草、車輛養護用品等)。加油站24小時營業,共分三個班,實行兩班倒工作,每天高峰時間全勤上崗,低谷時間輪流休息,實行彈性工作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危險性分析
根據加油站基本情況和現場布局,經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險目標及對危險目標的評估如下:
油品的性質:加油站主要對社會車輛提供車用燃料油,即各種汽油、柴油。汽油、柴油均為易燃、易爆、易蒸發、易滲漏、易產生靜電和具有一定毒性的液體物質。
油品的危險性:其蒸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易引起燃燒、爆炸。
危害程度的范圍:以加油站為中心,50m為半徑的建筑物、設備及人員有受到危害的可能。
對建筑物設備危害程度的預測:汽油、柴油一旦著火,具有爆炸后的燃燒可能,燃燒中又有爆炸的特點,并且伴有較強的震蕩、沖擊波和同時散發大量的熱量。汽油造成的火災具有強烈的突發性,高熱輻射性及燃爆轉換發生的特點。對建筑物、設備有較大的破壞力。
對人員危害程度的預測:一旦發生泄漏或爆炸,人員會導致輕度中毒、急性中毒、吸入中毒、輕度燒傷、嚴重燒傷及生命危險。
主要危險部位是:加油現場、卸油作業區、配電室、變電柜。
可能發生火災種類有:加油站火災、爆炸;車輛火災;電氣火災。
加油站經理負責現場的總體協調指揮。
加油站安全計量員負責拉閘斷電。
加油站核算員負責通訊、報警聯絡。
加油站加油班長負責現場組織人員撲救或施救。
加油站當班員工負責執行現場指揮的調配,完成交辦的任務。
工作人員發現險情,經過加油站當班班長以上任意一名管理人員確認險情后,即啟動應急處置程序。
加油站經理(或值班經理)應當根據現場情況和事態的發展,命令通訊組向不同級別的上級領導報告。
同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并通知豐臺區縣應急指揮中心。
如果事態擴大,情況緊急,要及時與周邊企業、附近居民小區街道辦事處聯絡,告知加油站出現的緊急情況,請求配合疏散及救援。
報警時應講清以下內容:
(1)著火單位名稱、詳細地址;
(2)著火部位、著火物質、火情大小;
(3)報警人姓名、報警電話號碼;
(一)加油機火災處置方案
(1)站經理得到加油機起火報告后,迅速啟動應急預案。
(2)計量員立即到配電室切斷電源,然后加入滅火隊伍。
(3)加油班長帶領加油員馬上攜帶滅火器沖向起火地點,消滅加油機火情。
(4)核算員清理好財務帳目,根據站經理命令,確定是否報警,然后迅速撤離至安全區域。
(5)營業員整理好自己賬目后,交到核算員手中,然后作為醫療組人員參與救護工作。
(6)火情完全消除,站經理確認安全后,宣布重新營業。
(二)卸油區火災處置預案
可能出現的起火狀況:
(1)加油站送油罐車在加油站油罐區卸油過程中起火;
(2)加油站送油罐車在加油站油罐區靜止過程中起火;
(3)加油站卸油罐車在加油站卸油終止后起火;
(4)加油站儲油油罐計量口起火;
(5)加油站儲油油罐卸油口起火;
(6)因其他原因(雷電)等油罐區起火。
處理措施:
(1)站經理切斷加油站電源總開關,指揮油罐車司機迅速把著火罐車駛離油站危險區域進行撲救。
(2)搶險小組成員(當班加油員)使用滅火毯堵住罐口,隔絕空氣滅火,火勢較猛時,先用滅火器對準罐口將大火撲滅,再用滅火毯覆蓋罐口。
(3)搶險小組組長(加油站安全計量員)關閉卸油罐車卸油口和油罐卸油口閥門,使用滅火毯封住油罐計量口(卸油口)。
(4)嚴緊使用水直接撲救,以免水激飛濺油品擴大著火范圍。
(5)當班加油員立即停止加油,疏散現場加油車輛及閑散人員,引導司機將車輛開往與著火點上風口的方向,并要求遠離100米以外。
(6)立即疏散周邊群眾,對附近住戶或人群進行口頭通告,要求立即遠離著火點100米以外的地方。
(7)消防隊趕赴現場后,主動配合消防人員進行撲救,避免火災擴大。
注意事項:
附近的水池中滅火,然后現場人員幫他脫下衣服。著火人員不要驚慌,亂跑亂跳,這樣不僅影響救助而且可能擴大火情。救火時切忌用衣服掃帚來回撲打,以免使油火擴大著火范圍。有人員傷亡,同時啟動《加油站人員傷亡應急處置預案》。
(三)加油站油罐區火災處置方案
(1)員工發現油罐區起火后,迅速報告站經理。站經理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2)計量員切斷加油站電源總開關,然后迅速加入現場滅火組開始滅火搶險。(如果當時正在卸油,計量員應迅速關閉油罐車閥門,報告站經理發生火情后,指揮油罐車司機把著火罐車駛離油站危險區域并進行撲救,站經理負責切斷加油站電源總開關。)
(3)當班班長使用滅火毯堵住罐口,隔絕空氣。其他員工用滅火器進行滅火。火勢較猛時,先用滅火器對準罐口將大火撲滅,再用滅火毯覆蓋罐口。
(4)計量員負責關閉油罐卸油口閥門,使用滅火毯封住油罐計量口(量油口)。
(5)當班加油員立即停止加油,在進口處設立警戒標志,疏散現場加油車輛及閑散人員,引導司機將車輛迅速駛離加油站。并注意引導消防車輛進站滅火。
(6)核算員應根據站經理命令,在第一時間報警并通知周邊群眾撤離。同時攜帶賬冊撤至安全區域。
(7)火情消除后,站經理宣布關閉預案。確保安全后,重新營業。
注意事項:
如人身上不小心濺上油火時,應立即用滅火器進行撲滅,或快速脫下衣服,將火撲滅。如來不及脫下衣服,應就地打滾,把火撲滅或迅速跳入附近的水池中滅火,然后現場人員冷靜的幫他脫下衣服。救火時勿用衣物、掃帚來回撲打,以免使油火擴大著火范圍。著火人也不要驚慌,亂跑亂跳、跑動,這樣既影響救助,又可能擴大火情。有人員傷(亡)時,同時啟動《加油站人員傷亡應急處置預案》。
(四)加油站電器火災處置方案
(1)發生電器火災時,發現者馬上通知站經理。站經理宣布啟動預案。
(2)計量員迅速跑至配電室,切斷電源開關后,迅速回到火場加入撲救。
(3)滅火組(當班加油員)取來離火場最近的手提式滅火器進行撲救。
(4)當班班長和核算員把火源周圍的重要物品及可能引發更大火災的可燃、助燃物移至安全地帶,直到火情被完全控制。此時若火災尚未撲滅,核算員按照站經理命令,馬上報警。然后攜帶賬冊撤至安全區域。
(5)加油班長在進站口設立警示標識,順序組織站內加油車輛快速駛離加油站。
(6)火災撲滅后,站經理宣布關閉預案,并迅速將情況上報上級相關主管部門。
(7)安全主管部門速派專業維修人員到站對電氣線路進行維修,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
(8)確保安全后,重新營業。
注意事項:
在消防滅火的同時,首先應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當消防隊趕到現場后,協助消防隊進行滅火。
(五)加油站車輛火災處置方案
(1)發現加油車輛站內著火時,立即報告站經理。站經理宣布啟動應急預案。
(2)計量員迅速跑至配電室,切斷電源開關后,回到現場加入撲救。
(3)現場滅火組(當班加油員)用滅火器開展撲救,火情消除后,將起火車輛推出站外。
(4)核算員按照站經理命令,撥打報警電話,攜帶帳冊撤至安全區域。
(5)加油班長在進站口設立警示標識,順序組織站內其他車輛安全駛離加油站。
(6)火情消除后,站經理宣布關閉應急預案。確保安全后,重新營業。
提示:
(1)在可能的情況下,將著火車輛駛離到站外處理。
(2)車輛出現冒煙時,不可在站內打開機器蓋。應推出站外,進行處理。
(六)加油站人員燒傷、燙傷急救程序
(1)燒傷急救就是采用各種有效的措施滅火,使傷員盡快脫離熱源,盡量縮短燒傷時間。
(2)對已滅火而未脫衣服的傷員必須仔細檢查全身情況,保持傷口清潔。傷員的衣服鞋襪用剪刀剪開后除去,傷口全部用清潔布片覆蓋,防止污染。
(3)四肢燒傷時,先用清潔冷水沖洗,然后用清潔布片、消毒紗布覆蓋并送往醫院。
對爆炸沖擊波燒傷的傷員要注意有無腦顱損傷,腹腔損傷和呼吸道損傷。
(一)程序終止條件
確認現場危機已經解除,確認現場的環境不會再次發生危險,由站經理向上級領導匯報,得到同意后終止應急處置程序。
(二)處置現場評估
通過應急處置過程,對各個崗位在處置過程中的表現進行評價。總結事件的起因、發現問題的誘因,在公司內進行安全經驗分享,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
(1)加油站配備的8kg手提式滅火器30個以及35kg手推式滅火器4具;
(2)配電房配置的5kg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2個,位置在配電室門旁;
(3)醫用急救包:每站2個(經理辦公室、財務室各1個)。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十四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1、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或其他電器設備。
2、液化氣、煤氣泄漏,食堂油鍋過熱、操作不當。
3、實驗室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實驗操作不當。
4、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燃放煙花爆竹等。
5、人為故意破壞。
1、校長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組織演練,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亂堆物。
一旦發生火災,分兩種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理:
i、若白天學生上課日發生火災:
1、門衛或指定老師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局辦和有關科室,并由打電話者到聚豐園路二村弄堂口接消防車。
2、校內由校長和消防干部任總指揮,有序采取應急措施:
年部主任負責指揮各班班主任、搭班老師帶領學生按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線路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帶。
消防干部負責帶領義務消防隊員先去切斷火災部位電源,關閉食堂煤氣總開關。并利用校內備用滅火器、消防水龍帶先行滅火,控制火勢。盡可能地搬出火災附近部位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勢蔓延。
3、如有傷者,及時送往附近區級以上醫院救治,并通知家長家屬。
4、待消防車到后,配合做好維持秩序的工作。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做好善后處理。
ii、若晚上或節假日發生火災:
1、門衛、值班人員負責打“119”報警電話,同時電告學校幾位主要領導及時到場。
2、樓內行政值班人員負責切斷火災部位電源和食堂氣源,立即打開各樓道口防盜門。
3、視火勢情況盡力搬出附近易燃易爆物,用備用滅火器控制火勢。
4、待消防車到場后,及時指點消防栓接口。
5、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十五
根據地面火災應急預案中地面火災危害程度分析,地面110kv、35kv變電所、主井驅動機房、副井井口、主通風機房、壓風機房,加油站、供應站及區隊各倉庫倉庫、辦公樓、鍋爐房、機修廠等重要場所如果發生火災,將對礦井生產造成重大影響,針對以上重要場所和設施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其余地點按照地面火災應急預案執行。
1事故風險分析。
1.1事故類型。
火災。
1.2事故發生區域。
110kv、35kv變電所內。
1.3可能發生的時間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
無季節性,造成設備設施損毀,甚至造成人員傷亡;影響礦井供電,危及全礦安全生產。
1.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火災主要為電氣火災,發生前會有焦糊味、冒煙等征兆。
1.5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
事故可能引發停電、中毒窒息事故。
2應急工作職責。
2.1成立事故應急自救小組。
組長:基層單位負責人。
副組長:基層單位副職、技術主管、班長。
成員:基層單位全體作業人員。
2.2應急自救小組職責。
2.2.1專業教育、日常培訓。
2.2.2組織指揮實施自救行動。
2.2.3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發出救援請求。
2.3人員職責。
2.3.1區隊長: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積極組織區隊人員開展自救工作;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及現場救援工作等信息;協調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3.2區隊技術人員:是區隊長組織開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區隊長領導下組織參與制訂應急救援方案;準備與事故救援相關的技術資料。
2.3.3副隊長:根據區隊制定應急救援方案,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需的人員、材料、設備等,帶領人員進行救援工作;負責完成區長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搶救工作;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以及正在進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區隊值班人員:事故發生后及時了解事故經過、人員傷亡以及現場基本情況等詳細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將情況報告區隊長、礦調度室,通知區隊管理人員以及區隊應急自救組織的職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時向礦指揮部匯報事故信息,協調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項。
2.3.5班長:采取措施控制災情;及時匯報現場事故及救援信息;積極組織現場救援或者引導避災。
2.3.6職工:按照事故應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揮部指揮下積極開展救援工作。
3.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3.1.1發生事故,現場跟班隊長、班組長、瓦檢員及現場其它人員要通過各種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匯報,同時組織現場人員立即按照避災路線撤離;設置危險警示標識;為救護人員做好向導。
3.1.2礦調度室立即指導現場人員安全撤離,停止災區供電(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電),同時向礦長,迅速通知礦山救護隊進行救援;通知醫療組趕赴現場待命。
3.1.3立即啟動礦級預案,搶險救災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位,研究決定采取的現場應急處置措施。相關部門要做好搶險救災的設備物資、圖紙的準備工作。
3.1.4調度室要立即通知作業區隊、相關科室負責人及其他人員在調度室集合待命。
3.1.5搶險救災指揮部責令相關單位清查傷亡人數。派遣救護隊員災區偵查,根據災區地點及波及范圍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搶險救災指揮部責令救護隊救援按方案進行有計劃的人員救治、搶險救災救災工作。
3.2.1發生電氣火災,立即切斷火災線路供電電源,使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嚴禁使用水滅火。
3.2.2發生其它火災,組織人員使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滅火。
3.3事故報告聯系方式、匯報內容。
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跟班隊長、班組長、瓦檢員、安檢員等人員及時向礦調度室【電話:4850818、(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匯報。
匯報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礦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等。
匯報要求:匯報人員不得慌張,匯報時吐字清晰,匯報內容簡明扼要。
4注意事項。
4.1加強電氣設備和保護裝置的檢查維護工作,保證處于良好狀態。崗位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規范操作。
4.2加強巡檢工作,發現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
4.3交接班要認真清點消防器材,發現缺少或損壞等問題要及時匯報隊值班人員并及時配齊。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4應儲備足量的搶險救災物資,嚴禁挪用。
4.5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切斷火區設備供電電源,清除易燃物,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4.6救災人員有權根據現場情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組織搶險,及時向礦總指揮匯報。如果火災較大或發展迅速,立即通知救護隊請求援助。
4.7搶險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好自保互保工作,在保證自身和設備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
4.8搶險結束后應對現場進行清理維護,并對110kv、35kv變電所供電設備進行檢修。
4.9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設施受到損壞時,除為了制止事故不再擴大和搶救受傷人員而采取必要措施外,應采取措施保護好現場,待公安、勞動部門檢查完畢后,才能繼續處理。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十六
火災。
1.2事故發生區域。
主井驅動機房。
1.3事故發生的時間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
事故發生不受季節影響,強力膠帶機,接頭開裂,鋼芯斷股,皮帶打滑.導致斷帶、磨擦而引起火災,以及發生電器火災,一旦發生會造成人員傷亡、設備損壞和財產損失,也會涉及井下人員及設備安全;影響整個礦井安全生產。
1.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火災事故發生前會有濃煙和異味產生等征兆。
1.5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
事故可能引發中毒窒息、井下瓦斯爆炸、煤塵爆炸等事故。
2應急工作職責。
2.1成立事故應急自救小組。
組長:基層單位負責人。
副組長:基層單位副職、技術主管、班長。
成員:基層單位全體作業人員。
2.2應急自救小組職責。
2.2.1專業教育、日常培訓。
2.2.2組織指揮實施自救行動。
2.2.3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發出救援請求。
2.3人員職責。
2.3.1區隊長: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積極組織區隊人員開展自救工作;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及現場救援工作等信息;協調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3.2區隊技術人員:是區隊長組織開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區隊長領導下組織參與制訂應急救援方案;準備與事故救援相關的技術資料。
2.3.3副隊長:根據區隊制定應急救援方案,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需的人員、材料、設備等,帶領人員進行救援工作;負責完成區長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搶救工作;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以及正在進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區隊值班人員:事故發生后及時了解事故經過、人員傷亡以及現場基本情況等詳細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將情況報告區隊長、礦調度室,通知區隊管理人員以及區隊應急自救組織的職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時向礦指揮部匯報事故信息,協調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項。
2.3.5班長:采取措施控制災情;及時匯報現場事故及救援信息;積極組織現場救援或者引導避災。
2.3.6職工:按照事故應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揮部指揮下積極開展救援工作。
3.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3.1.1發生事故,現場跟班隊長、班組長、瓦檢員及現場其它人員要通過各種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匯報,同時組織現場人員立即按照避災路線撤離;設置危險警示標識;為救護人員做好向導。
3.1.2礦調度室立即指導現場人員安全撤離,停止災區供電(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電),同時向礦長,迅速通知礦山救護隊進行救援;通知醫療組趕赴現場待命。
3.1.3立即啟動礦級預案,搶險救災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位,研究決定采取的現場應急處置措施。相關部門要做好搶險救災的設備物資、圖紙的準備工作。
3.1.4調度室要立即通知作業區隊、相關科室負責人及其他人員在調度室集合待命。
3.1.5搶險救災指揮部責令相關單位清查傷亡人數。派遣救護隊員災區偵查,根據災區地點及波及范圍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搶險救災指揮部責令救護隊救援按方案進行有計劃的人員救治、搶險救災救災工作。
3.2.1控制室發生電氣火災時,首先利用控制室內的二氧化碳滅火器進行滅火,然后根據火勢情況利用消防沙滅火。
3.2.2發生油類火災時,滅火人員應就近取材,進行滅火自救。
3.3事故報告聯系方式、匯報內容。
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跟班隊長、班組長、瓦檢員、安檢員等人員及時向礦調度室【電話:4850818、(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匯報。
匯報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礦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等。
匯報要求:匯報人員不得慌張,匯報時吐字清晰,匯報內容簡明扼要。
4注意事項。
4.1發生火災時應先斷電再進行救援工作。
4.2電氣類和油類火災嚴禁使用水滅火。
4.3當火勢較大無法救援時,應當立即撤離并請求外部援助,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
4.4救火時,人員應當站在進風流中。
4.5使用滅火器前應先拔掉保險銷,使用時握緊噴嘴,向火源根部噴射。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十七
為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森林火災處置體系,切實提高保障生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能力,將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預案。
1.3遵循原則。
1.3.1以人為本。堅持以保護森林火災發生地區居民和撲火人員的生命安全為最基本的工作原則,及時疏散、撤離受火災威脅的群眾,做好火災撲救人員的安全防護,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林區公共設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統一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各級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在火場一線設立的前線總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前線指揮部可以指定指揮員負責具體指揮撲救工作。
1.3.3分級管理。按照"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基層先行、逐級抬升"的處置模式,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森林火災管理組織體系。
1.3.4科學撲救。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撲救森林火災的主要力量。組織群眾撲救森林火災時,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未成年人和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分區前線指揮部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1.3.5駐深部隊獨立指揮。根據武警部隊具有規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駐深武警部隊設立相應的前線指揮部,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中國人民解放軍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并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
1.4現狀。
隨著我市森林資源保護政策的完善,生態公益林和各類公園的建設加快,林區內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秋冬季雨水較少,風干物燥,是引發森林火災的惡劣氣象條件。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激發了人們向往大自然、親近大自然的熱情,參與登山和野外活動的人員大幅度增加,人為森林火災隱患增大。
1.5適用范圍。
1.5.1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災: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較大森林火災;造成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巨大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森林火災;或經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授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指揮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1.5.2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的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1.5.3下列森林火災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連續燃燒超過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災;有可能向周邊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災;屬于區與區交界地區發生的森林火災;需要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是負責處置和管理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的領導機構,市應急管理辦是其日常辦事機構。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是森林防火專業應急機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相關法律和法規的實施;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掌握火情動態,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是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城管局。
2.2組織體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及成員單位。
總指揮:分管副市長。
常務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管局局長。
副總指揮: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深圳警備區副司令員,各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光明新區、坪山新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城管局、市應急辦、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和漁業局、市人居環境委、市交通運輸委、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市財政委、市電信局、市森林防火辦、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無線電管理局、深圳警備區、武警六支隊、武警七支隊。
2.2.2市屬相關部門職責。
市城管局:執行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撲火救災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審定森林火災事件的緊急處置方案,組織、協調、督促救災隊伍做好處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場動態,查處火災起因,協助維護火場治安秩序;評估災后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擬定事件調查報告并報相關單位。
市應急辦:匯總分析信息,提供應急決策服務,統籌森林火災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和火案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用火行為,保證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進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負責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現役支隊)要積極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在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時,通過移動監測系統提供火災現場附近的氣象要素實況和未來氣象條件預測,在有作業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同時在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負責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委:及時組織落實撲火物資、撲救人員及災民疏散的運力保障。
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制定深圳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確定醫療救護定點醫院,組織實施森林火災等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指揮、協調醫療機構開展現場急救、傷員轉運和院內救治,根據需要組織衛生防疫機構開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救助時,民政部門應當協助做好災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無線電管理局:加強對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場應急通信頻率的無線電監測,及時查處相關無線電干擾,為應急通信提供無線電頻率資源。
市外事辦:當山火撲救需要境外增援時,及時組織好外事聯絡工作。
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2.2.3區撲火指揮機構職責。
根據火災發展情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積極組織開展撲救工作,并在撲火現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靠前指揮,掌握火情,分析火勢,制定和實施撲救方案,組織撲火人員,用最小的代價盡快撲滅山火,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1信息監測。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利用衛星監測系統和遠程視頻監控系統,進行火場火情監視,及時發現火點。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評估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種通訊手段,盡快報告前線指揮部,必要時,派員赴前線指揮部進行現場服務。
3.2火情報告。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火場綜合情況,即火災的位置、過火面積、采取措施、發生時間等。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火災情況,由市城管局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審簽后,分別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3.3預警級別。
按照影響森林火災的因素,如溫度、濕度、降水量、風力等氣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載量、樹種類別、樹齡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門和氣象部門根據上述情況將森林火險等級劃為5級,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1級,低火險,難燃燒,危險程度低;2級,較低火險,較難燃燒,危險程度較低;3級,較高火險,較易燃燒,危險程度較高,限制火種進入林區,禁止野外用火;4級,高火險,易燃燒,發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災,要求禁止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防火準備;5級,極高火險,極易燃燒,發生火災不易控制,可能引發重大火災,嚴禁一切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充分防火準備,撲火隊伍處于戰備狀態。依次用綠色(1級)、藍色(2級)、黃色(3級)、橙色(4級)和紅色(5級)表示。森林火險等級達到3級以上,應通過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向公眾發布。
4.1分級響應。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本預案適用范圍內森林火災的處置。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的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4.2基本響應程序。
4.2.1撲火注意事項。
4.2.1.1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情發展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地形、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4.2.1.2現場指揮員應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在林區居民點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并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點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時,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
4.2.1.3撲救森林火災應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公安消防隊、武警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為主。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必要時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商請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及其他撲火力量增援。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接到森林火災事件的報告后,應啟動以事發地街道辦、公安及區事件主管單位為主體的先期處置機制,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
4.2.2.2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及時調動市森林消防支隊專業大隊趕赴火場,了解火災發展情況,及時向市防火辦領導報告,并積極投入火災撲救工作。市森林防火辦應綜合起火地點、時間、原因、天氣形勢以及火場范圍、蔓延趨勢和撲救組織等情況,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市應急辦提出啟動本應急預案的建議。應急預案啟動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組織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森林火災連續燃燒2小時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積超過5公頃,相關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森林火災連續燃燒達到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積達到10公頃,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在1小時內書面報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
4.2.3擴大應急。
4.2.3.1根據火場態勢,需要增加撲火力量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調動其他區的撲火隊伍和物資實施跨區增援。原則上以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駐深武警、部隊為輔;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低火險區增援為主,高火險區增援為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當時各地火險程度和火災發生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的調動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下達調動命令,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2.3.2當需要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增援或跨區調動森林消防隊伍增援時,由發生火災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場態勢和撲火工作需要批準實施。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接到命令后按照有關規定下達作戰任務。
4.2.3.3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運輸。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3指揮與協調。
因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處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啟動《sz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的12個基本應急組中的若干組,及時參與火災撲救工作。需要省、國家森林撲火隊伍增援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提出,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協調。
4.4新聞報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積10公頃以上的較大森林火災新聞報道原則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核實后方可報道。有關新聞單位派記者到火災現場采訪,必須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記者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現場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
4.4.2對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的現場采訪,由國家林業局、省林業局統一組織。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新聞稿件(包括電視新聞)要經過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宣傳組的核實,由省林業局簽署意見后報國家林業局再統一發布消息。
4.5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適時宣布應急結束。
5.1善后處置。
明火撲滅后,火災撲救隊伍應當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安排足夠人員看守火場,經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員。市森林防火辦利用林火監測系統等技術初步評估火場面積。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如實上報過火面積、受害森林面積、成林蓄積量、幼林株數、物資消耗、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等情況。
對災民的疏散、搶救、安置以及對死亡人員的撫恤、遺屬安置等,按部門按行業歸口處理;對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由市和區民政部門負責。
5.2社會救濟。
市民政局和火災發生地的政府組織好紅十字會、義工聯等社會團體和國際性慈善組織的社會救助工作,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挨餓、情緒穩定,有病能得到及時有效醫治。
5.3保險。
建立撲火人員的人身保險制度。根據各保險機構開設的適合深圳突發公共事件特點的險種,確定合理保險費率,并依據合同及時理賠。
5.4火案查處。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負責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并指導、督促龍崗、寶安兩區森林派出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并將調查報告提交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5.5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狠抓落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及時上報森林火災情況報告。
5.6表彰獎勵和懲處。
根據調查報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區委、區政府對在處置森林火災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市、區紀委和監察部門對處置森林火災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1通訊與信息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部門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與信息保障。
6.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供電、供氣等有關部門應及時運送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
6.3應急隊伍保障。
撲火力量堅持"專群結合,以專為主"的原則,由市、區、街道辦森林消防隊伍和市森林消防專業大隊為第一梯隊;駐深武警、部隊為第二梯隊;經過訓練的撲火力量為第三梯隊。各級政府要加強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6.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證供應足夠數量、功能齊全的交通運輸工具,并建立健全有關交通運輸單位相應的應急機制及保障措施。
6.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要明確承擔醫療衛生保障的單位,儲備足夠的技術力量和醫藥物資,保證在撲救森林火災時受傷的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制定發生森林火災時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同時配備足夠的后備力量,保證發生突發事件時能隨時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6.7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都要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撲火機具和裝備,并按規定進行維護和保養,保證撲救森林火災時的撲火物資供應。
6.8經費保障。
6.8.1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按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專項資金撥付渠道予以解決。
6.8.2各級政府要將森林防火的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和機具、設備的更新換代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加快建設步伐;將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森林防火資金按時、足額到位,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實保障。
6.9社會動員保障。
在全社會范圍內采取不同形式進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宣傳和動員,使"保護森林、注意防火"成為全社會人民群眾的自覺行為,做到群防群治。
6.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市、區民政部門要開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緊急避難場所。
6.11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氣象部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增雨等技術保障;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向林業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機構的森林防火專家咨詢滅火技術或請求現場指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庫,匯集各個領域能夠為森林防火提供技術支持的專家學者的全面信息,為撲火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7.1公眾宣傳教育。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社會公布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大力宣傳有關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導和教育群眾;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等各種宣傳媒體,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在進入林區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觀為主的風景旅游區,設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傳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險期內,要在火災多發區設置高森林火險區警示牌,加強對入山人員的防火宣傳;加強中小學生的森林防火知識教育,深入基層種養戶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識家喻戶曉,人人自覺遵守。
7.2培訓。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每年開展一到兩次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廣大干部職工、群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演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普及人民群眾避火安全常識。同時,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警部隊要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力量。
7.3演習。
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進行演習。各區及森林防火任務較重的街道辦事處也要按各自的預案和辦法進行演習,提高各級森林消防隊伍的實戰技能,掌握一整套適合本地區撲救山火的方法,增強撲火救災能力。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指導各區森林防火部門制定當地撲火預案的基本框架。在實施過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修訂,并報市政府批準。
8.2解釋。
本預案具體條款內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匯總18篇)篇十八
火災。
1.2事故發生區域。
鍋爐房。
1.3事故發生的時間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
事故發生不受季節影響,鍋爐房主要以煤炭做為燃料,在煤炭燃燒過程中司爐工操作不當會引起外部可燃物的燃燒造成火災、或鍋爐爆炸及電路老化引起火災;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設備設施建筑物損毀、損壞和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會影響礦井局部或整個礦井安全生產。
1.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事故發生前可能會有濃煙和異味產生等征兆。
1.5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
鍋爐房火災事故可能引發中毒窒息、爆炸事故。
2應急工作職責。
2.1應急自救小組。
組長:鍋爐房負責人。
成員:鍋爐房全體管理人員及鍋爐房所有人員。
2.2應急自救小組職責。
2.2.1專業教育、日常培訓。
2.2.2組織指揮實施自救行動。
2.2.3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發出救援請求。
2.3應急自救小組成員職責。
2.3.1組長負責鍋爐房全面自救工作。
2.3.2小組成員要搞好自救,妥善避災。根據組長安排帶領其他成員和應急自救人員進行滅火工作。
3.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3.1.1發生火災后,現場人員立即匯報值班人員和礦調度室,說明火災發生位置、火災性質、火災程度和影響范圍。
3.1.2值班人員迅速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搶險自救,并立即通知應急自救小組。
3.1.3應急自救人員接到通知后立即按照分工進行搶險自救。
3.2.1現場應急處置的核心在于控制火勢,防止蔓延擴大。
3.2.2發生火災,立即組織搶救滅火,使用各種滅火器材進行滅火,油脂類火災嚴禁使用水滅火。
3.2.3發生電器火災,要先斷電然后在進行滅火。
3.3聯系方式。
3.3.2鍋爐房值班電話:13754173970(供熱部主任電話)。
4注意事項。
4.1加強鍋爐房巡檢工作,發現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
4.2鍋爐房應儲備足量的搶險救災物資,嚴禁挪用。交接班要認真清點消防器材,發現缺少或損壞等問題要及時匯報隊值班人員并及時配齊。
4.3發生火災后,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切斷供電電源,清除易燃物等,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如果火災較大或發展迅速,應立通知救護隊救援。
4.4自救人員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組織搶險,但應及時向礦總指揮匯報。
4.5自救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好自救互救工作,在保證自身和設備安全的前提下進滅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