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指為了保證組織內部有序運轉,維護成員的權益和安全,制定出來的一系列具體規定和約束。它可以有效地管理和監督組織中的各項活動,確保組織的正常運行。我們應該認真遵守和執行規章制度,以充分發揮組織的效能。接下來是一些關于規章制度的相關資料和參考書目,供大家深入學習和研究。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一
為預防火災及其它安全生產事故(如設備作業、安全用電等)的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強化管理,明確責任,特制訂安全責任書。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負責對所管轄員工的宣貫和培訓工作,保證員工了解并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消防安全的法律和法規,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2、督促本部門員工遵守工廠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并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3、有計劃地對本部門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的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4、定期對于轄區內的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檢查,確保消防器材完整、合格。
5、經常組織部門內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于部門內識別出的安全隱患點,采取相應的改善措施,并持續進行管理。
6、建立部門內義務消防組織機構,當人員有變動時,及時進行人員調整,確保組織機構的完整。
7、作好本部門管理范圍內的生產設備的日常保養工作,并對運轉情況進行監控,如有超負荷、異味、發熱等異常情況時,及時報告、處理。
8、按規定使用和保管危險化學品。
9、當發生火災事故時,應立即組織、帶領員工進行搶救和逃生。
1、組織對部門內員工進行用電安全和設備操作等安全方面的知識培訓,確保相應崗位的員工掌握相應的安全知識,具備上崗資格才上崗操作。
2、經常組織部門內安全生產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3、以身作則,監督好下屬。做到管理人員不違規指揮,操作人員不違規作業。
4、組織做好本部門管理范圍內的生產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安全生產責任人已明白上述各項安全生產責任要求,并承諾對管理區域內的安全事故負責,若由于管理不善導致安全事故發生時,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在辦公室留存,一份由安全生產責任人保存。
部門:車間/區域:
部長:安全生產責任人:
簽訂日期: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二
安全穩定工作事關集團的發展、和諧穩定、事關廣大員工的切身利益。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集團特同各經營單位簽訂安全穩定目標管理責任書。
1、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安全穩定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山東省商業集團總公司安全管理辦法》,并結合旅游集團實際,制定本單位的有關安全穩定方面的措施和制度。建立起維護安全穩定的長效機制,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和造成巨額財產損失的安全生產事故、不發生重大群體上訪事件和造成惡劣影響的事件。
2、加強對安全穩定工作的領導,根據集團規定和企業規模設臵與本單位相適應的安全穩定工作機構,落實相應的編制、人員,要堅決貫徹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穩定工作責任制,將安全穩定工作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切實做到責任落實到位、到崗、到人,做到一級對一級負責。
3、建立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集部門負責人安排、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研究、分析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辦法并抓好落實。
4、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要發動員工多提安全生產方面的合理化建議,使員工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工作中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加強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和自救能力的教育培訓力度,定期進行防火、防爆等方面的演習,提高員工防范應急突發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5、定期開展安全穩定工作排查,主要負責人要定期對單位的安全穩定工作進行排查,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進行整改。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要切實提高警惕,嚴格監控,做好防火、防盜、防恐、防爆、防破壞、防事故等工作,確保不發生意外事件。
6、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正確處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出臺政策措施要充分考慮群眾的承受能力取得他們的理解和支持。不提不切實際的口號,不搞形式主義和花架子,不能用損害群眾利益的方式促發展。
7、建立不穩定因素排查制度,健全排查網絡,落實排查措施。重大節日、敏感時期要堅持領導帶班制度,并對重點處所、重點人員實行重點排查,要做到邊排查邊解決,努力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真正做到對本單位各種潛在問題和隱患了解清楚、措施到位、處臵及時。
8、不斷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導員工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道德觀,提高法制觀念、職業道德和紀律意識,顧全大局,支持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領導干部要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注意傾聽員工的呼聲,關心員工的疾苦,多為員工辦實事、辦好事,把思想政治工作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做到“聚心、順氣、鼓勁”。廣大共產黨員要做服務群眾的先鋒、遵紀守法的模范、維護穩定的骨干,在建設“平安集團”活動中充分發揮作用。
9、重視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和接待來信來訪,切忌推、擋、堵、拖激化矛盾。對員工的訴求,要實事求是地進行分析,對符合政策規定的,要盡快給予解決;對不符合政策規定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釋說服工作,疏導思想情緒,防止出現重復上訪、集體上訪和越級上訪。對重點信訪人員要積極采取措施,做好穩控工作,對確有困難的,可通過救濟的辦法給以幫助。
10、要制定安全穩定工作應急處臵預案,切實提高對突發應急事件的處臵能力。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性事件進行深入分析,制定詳細的處臵程序和辦法,并通過經常演習等形式,使相關人員熟知、熟用,確保一旦發生重大情況,能夠做到反應靈敏、協調有序、處理果斷,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降低影響。
1、工傷目標:死亡事故為0,群傷事故為0,重傷事故為0;輕傷率控制在3‰以下;
2、消防目標:杜絕火災事故,火災事故率為0;。
3、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率為0;。
5、隱患排查治理及整改目標:隱患排查、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率達工廠安全責任書以上。
各單位責任人必須認真組織員工學習貫徹安全生產的各項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1、各單位以書面形式明確本單位的安全責任人和逐級安全責任人。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對各類安全檢查中發現和提出的安全隱患及問題,要求及時進行整改并反饋。
2、結合集團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針對本單位特點加強對員工的教育,提高廣大員工的安全意識,新員工上崗前必須參加基本安全常識培訓,不經培訓不得上崗工作。
4、單位主要負責人至少每月組織一次治安防范及防火檢查,及時清除安全隱患,專兼職安全人員做好日常巡查和重點部位檢查并做好記錄。
5、加強設施設備管理明確責任人,尤其是消防和特種設施、設備,與有維保資質的單位簽訂維保合同維護保養,保障設施設備正常運行。
6、制定各類應急預案,每季度不少于1次演練,對出現的突發事件要及時到場處理,火險發生時,積極組織人員做好報警、撲救和疏散工作,并協助查清事件和火情原因。
7、確定安全重點部位,職責明確,責任到人。
8、加強對現金、票證、帳本及貴重物品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各項管理制度,落實安全措施。
9、重大節日或重要活動前,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親自到現場認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存檔。
10、各單位施工期間必須按照施工安全規范進行施工,動火等特種作業必須嚴格按照規范進行審批,并指定專看護人,單位安全管理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11、租賃、承包或委托經營部位,要與租賃、承包或委托經營部位的負責人簽訂安全穩定責任書并對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穩定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穩定工作負總責。集團把安全穩定工作作為對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考核的重要指標,直接與其任用和收入掛鉤。
1、對因主要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得力、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引發安全事故、重大影響事件或者重復上訪、集體上訪,造成不良影響的,根據情節輕重,對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取消評選先進的資格;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降職、免職等處分,取消評選各種榮譽的資格,并予以經濟處罰;觸及法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2、重大事件發生后不及時到達現場或不積極進行處臵,導致事態擴大和嚴重后果的,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就地免職,予以經濟處罰并按照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本單位與集團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各執一份。
主管單位:
主管領導(簽字):
責任人(簽字):
簽訂日期: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三
二、嚴禁酒后開車。
三、嚴禁超速開車。
四、嚴禁空檔溜車。
五、嚴禁帶病行車。
六、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七、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
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一、必須申請,并得到批準。
二、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三、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四、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五、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六、必須在器外有人監護。
七、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八、監護人必須堅守崗位。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四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設備和動力的管理工作。設備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膠塑料加工、化學礦山、機械制造生產及動力供應、機電修理、起重運輸的設備、儀器儀表、管道、工業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等(以下簡稱設備)管理工作。動力管理包括:水、電、汽、風、冷的生產管理和監督使用。
第三條:企業的設備管理應當依靠技術提高、促進生產發展和預防為主,堅持設計、制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企業設備動力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設備和動力工作進行綜合管理,不斷改善和提高裝備素質,堅持設備完好和穩定的動力供應,在確保安全生產的條件下,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以取得企業最好的投資效益。
第五條:對化學工業企業主要設備實行由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分級監督檢查和由企業負責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并按照職責對企業設備動力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六條:化工各級管理部門應按照化工企業集中程度和行業共性,進取推進檢修專業化協作工作,支持開展壓力容器、防腐蝕、潤滑、密封和維修技術的研究工作。
第七條:企業應根據工藝流程特點和裝備水平,在不斷完善現有的設備管理方法和維修技術的基礎上,進取采用先進管理方法和以設備狀態監測為基礎的各種維修先進技術。
第八條:企業廠長在任期內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實行生產與設備并重的原則,全面負責企業的設備動力管理工作,并在職責目標中包括以下設備動力管理資料:
(一)到達并堅持無泄漏工廠標準。
(二)必須明確與設備動力管理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
(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設備折舊基金,并保證用于設備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關設備動力的技術經濟指標(包括設備改造更新計劃,設備新度系數等)由廠長與主管部門簽定。
設備較復雜的大、中型企業,可委托設備副廠長具體負責設備動力管理工作。
第二章:化工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及企業主管部門設備動力管理工作職責。
第九條:化工部在設備動力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根據分級管理的原則,制定化工行業設備動力管理的,規劃和規章。
(二)組織化工系統的設備動力檢修專業協作。
(三)監督檢查和組織協調化工企業的設備動力工作。
(四)組織交流和推廣設備動力綜合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檢修新技術。
(五)組織設備動力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六)參與化工設備動力的發展規劃,引進設備審查和進口設備國產化等工作。
第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在設備動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化工部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本地區化工設備動力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負責本地區化工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三)組織地區性化工設備動力檢修專業化協作,推廣檢修、動力供應社會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組織本地區化工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經驗交流。職工的業務培訓。為企業的設備動力管理工作供給信息和咨詢服務。
(五)收集匯總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統計報表并負責分析處理和上報。
(六)參與基建項目的投資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七)參與企業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八)組織檢查驗收無泄漏工廠和設備評優活動。
第十一條:企業主管部門在設備動力管理工作中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規章制度和決定,調查研究掌握設備技術狀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二)組織、監督企業加強設備動力工作的基礎工作,做好廠際設備檢查評比和設備技術狀況分析及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總結,收集匯總上報機動季(月)報表。
(三)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審批所屬企業的固定。資產的增值、調撥和報廢工作;并參與重點基本建設項目、技措、安措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四)組織所屬企業編制年度大修、系統(裝置)大修計劃,搞好綜合平衡和審批工作,并檢查計劃完成情景。
(五)督促、檢查企業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設施、起重機械的管理工作,參加設備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
(六)開展對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和推廣。
(七)協同有關部門搞好設備動力技術力量的培訓考核工作。
第三章:設備的規劃、選購及安裝調試。
第十二條:企業必須做好設備的規劃、選型、購置(或設計、制造)及安裝調試等管理工作。企業購置重要生產設備時,應由廠長(設備副廠長、總工程師)召集計劃、財務、生產工藝、設備動力、物資供應等部門人員,對新設備技術性能提出要求,并進行技術經濟綜合論證后,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
第十三條:企業自制設備,要嚴格遵照國家的設計、制造標準。設計方案應在收集現有設備使用、檢修經驗的基礎上采用先進技術,并邀請設備動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員參加設計方案的研究和審查。設備制成后,應附上完整的技術資料交付使用部門。
第十四條:企業選購的進口設備,應當有使用和安裝說明書、必要的檢測儀器和維修備件。企業應在設備動力管理部門參加下組織開箱檢查,認真對設備資料、隨機備件和專用工具進行清點、驗收,并及時組織安裝、調試和投入使用;如發現問題,應當在索賠期內提出索賠。
第十五條設備制造部門應當與用戶建立設備使用信息反饋制度,供給必要的技術資料,做好設備售后服務工作。
第四章:設備的使用和維護。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加強設備的使用和維護保養工作,并到達以下基本要求:
(一)設備必須具備操作使用規程、維護規程和安全規程,各生產崗位必須具備設備管理專責制、巡回檢查制、維護保養制和交接班。
(二)對操作人員要加強培訓。操作人員須做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并定期進行技術考核,作為技術晉升的依據。新工人須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什操作。
(三)建立設備潤滑管理制度,堅持“五定”、“三級過濾”,在保證設備潤滑良好的條件下,力求節儉油料消耗。
(四)設備應經常堅持整潔,消除跑冒滴漏,到達設備完好和無泄漏標準,搞好禮貌生產。
(五)備用設備應處于良好狀態。停用閑置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要注意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對于傳動設備還要定期進行注油盤車(氮封設備要定期檢查保壓情景)。
第十七條: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對動力、在重、運輸、儀器儀表、蒸汽鍋爐和壓力容器等設備的維護、檢測和現場試驗,及時消除缺陷和隱患,堅持完好狀態,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章:設備的檢修。
第十八條:設備檢修應以時間周期為依據的計劃檢修為主,逐步發展到以設備實際狀態的監測為基礎的檢修制度。
改變修理方式時,應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執行。執行計劃檢修的設備必須具備以下基本資料:
(一)設備的檢修規程。
(二)設備檢修的工時定額標準。
(三)設備安全檢修規程。
第十九條:企業應根據設備檢修周期、實際運轉狀況以及綜合平衡結果,編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計劃及系統(裝置)停車大修計劃,作為編制生產計劃的依據,檢修計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調整計劃應報請主管部門批準。
設備檢修要按照科學禮貌檢修的要求,編制好檢修方案。不具備施工條件,不得草率停工檢修。
第二十條:企業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設備報廢殘值和有償調撥資金,應由設備管理部門編制計劃,統一掌握使用,財務部門監督。設備進行改造更新時,大修理基金可同折舊基金合并使用,以滿足技術提高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備品配件是檢修的重要物質基礎,一般應集中在設備動力部門統一管理。為了保證設備正常維護和計劃檢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個環節,同時作好進行備件的國產化工作。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當在保證設備檢修質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進的修復技術進行修復利用。節儉檢修資金。
第六章:設備改造與更新。
第二十三條:企業設備動力部門應設專人負責設備改造和更新工作,參與編制中長期和年度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企業對重要設備的改造和更新,必須事先進行安全可靠性和技術經濟論證,并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一十五條:企業設備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主要用于設備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六條:企業對設備改造驗收后新增的價值,不論費用來自何種渠道,都應當辦理固定資產增值手續。
第二十七條:企業對屬于下列情景之一的設備,應當報廢更新。
(一)經過預測,繼續大修理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
(二)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雖能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的。
(四)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五)國務院有關部門頒布不能繼續使用的。
(六)其它應當淘汰的。
第二十八條:企業出租、轉讓或者報廢設備,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企業出租、轉讓、報廢設備所取得的收益,必須用于設備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設備動力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二十九條:企業工程竣工時,基建部門必須會同設備動力部門及有關單位共同進行驗收,貼合質量標準并試運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重要項目廠(礦)領導必須參加。
新安裝設備的技術資料、隨機附件及專用工具等,應由基建部門在驗收時一并移交給生產單位。
企業設備動力部門在設備正式投入生產前,必須建立健全有關設備管理規章制度和臺帳,主要設備必須建立健全完整、準確的技術檔案,包括化工專用設備的設計制造的技術資料,安裝、試車記錄,地面標志,歷年檢修、試驗、鑒定及結構改善記錄,主要易損件圖紙,累計運行時間、設備事故記錄等。
第三十條:企業必須制定設備檢修的工時、資金、消耗、儲備定額及實際消耗的統計分析。
第三十一條:企業在抓好設備完好率、靜密封點泄漏率的同時,并對裝置開工率、負荷率、設備運轉率、出力率、大修完成率,維修費用、設備事故等進行統計分析和經濟技術評價工作,并按化工部制定的統計表上報。
第三十二條:化工企業設備動力管理要堅持安全和效益相結合的原則,設備制造、使用、維護、檢修、改造、更新和報廢的全過程都要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化工部頒發的“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安全檢修制度、規程。作業過程應遵守“化工企業通用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十三條:企業發生設備事故,按設備事故管理制度辦理、其中,特大事故必須在24小時之內上報化工部;對隱瞞事故或逾期不報的企業要追究職責。
第八章:動力管理。
第三十四條:企業在編制年、季、月生產計劃的同時,應認真做好動力供應平衡工作,加強對動力生產管理和監督使用,確保正常供應和安全經濟合理運行。做到生產有計劃、使用有標準、消耗有定額、物料有計量、節能有措施,不斷降低動力消耗定額和成本。
第三十五條:為了確保電力設備的正常運行,企業應編制電氣預防性試驗、事故防范措施計劃,以及提高設備效能的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三十六條:做好工業用水的管理工作,進取采用循環水(化學污水的處理排放除外),加強水質處理。
第三十六條:加強供熱、風、冷的管理工作,確保生產需求。
第九章: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八條:大力開展人員培訓,提高各級設備動力管理人員的素質,提高維修人員的維修技能,提高操作人員對正確使用設備的認識與了解。培訓設備動力管理及維修的后備力量。
(一)部負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設備動力管理人員和重點化工企業負責設備動力管理的廠長、設備動力處(科)長以及部分設備動力管理工程師的培訓。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化工局(公司)負責對企業設備動力管理工程師及中小企業負責設備動力管理的廠長、設備動力科長(股)長的培訓。
(三)企業要組織好基層設備動力管理人員(包括機械員,工段長等)和維修人員、操作人員的培訓。
第三十九條:企業設備動力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一般應當由具有中專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經過自學、職業培訓到達同等水平的),具有必須實踐經驗并到達化上系統管理崗位科、處長職務規范標準,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
第十章:獎勵與懲罰。
第四十條: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及其它化工主管部幾可根據需要組織開展設備動力管理的評優活動,對設備動力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企業,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四十一條:企業根據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定期開展評比競賽活動。評比競賽活動能夠在單位間、個人間及機臺間進行。對設備動力管理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職工和團體應當給予獎勵。
第四十二條:企業主管部門對于因設備管理混亂、設備嚴重失修而影響生產的企業,應當令其限期整頓,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企業領導人員或者有關職責人員的行政職責。
第四十三條: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操作、使用、維護,檢修規程,造成設備事故和經濟損失的職工,由其所在單位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追究經濟職責和行政職責;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原則上亦適用于團體所有制化工企業。科研、基建等化工部門可參照執行。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與國務院有關規定有抵觸時,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由化工部生產綜合司負責解釋。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五
3.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7.組織搞好生產現場的清掃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實現安全生產
四、員工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6.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操作,險情特別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安全教育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各部門有關安全教育的指示,不斷提高公司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保證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安全教育規定”如下:
一、入公司前的教育
3.由班組長進行三級教育:教育內容是本班組的工作性質特點,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二、現場教育
2.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分析,介紹經驗教訓 3.推廣和介紹避免事故的經驗和先進安全操作技術。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是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各個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隱患,提出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方法。為使安全生產檢查經常化、制度化,制定檢查制度如下:
1.安全生產檢查,包括公司的普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2.每次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由公司經理和安全員參加
4.每年對鍋爐、電氣裝置、運輸車輛等分別進行專業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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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
1.交接雙方的班長(或主操作工)要當面對口-交接,交接內容要有記錄并雙方簽字
2.交接要全面、認真,不得隱瞞事故隱患,否則,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交-班方負責
巡回檢查制度
2.巡回檢查要按規定的路線和內容進行,不得漏檢
3.檢查要認真、仔細,不得馬馬乎乎敷衍應付
4.檢查情況要隨時記錄,記錄要清晰,不得隨意涂改。
防火管理制度
防火工作管理制度 逐級防火責任制
為保障我公司的財產和人身安全,根據國家頒布的《消防條例》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主要負責人責任
2.主持制定和修訂防火安全制度,以及企業一切規章制度并組織貫徹執行
5.負責指導消防器材的配置、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
二、生產負責人、安全員責任
4.組織本部門進行消防學習和訓練,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5.負責消防設施、設備、器具的保養檢修,確保正常使用。
動火管理制度
電氣焊防火制度
2.動火地點應與氧氣瓶、乙炔氣瓶呈三角位置,保持五米以上距離
3.氧氣瓶嘴禁止接觸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氣瓶爆炸
5.氣體管線不得漏氣,如漏氣,應立即關閉閥門并修理
6.電焊時,禁止將地線搭在其他金屬容器管線上
7.焊割完畢,應及時清除散落的焊割火花和鐵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災
貯罐區防火制度
1.罐區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貯罐管線要有防靜電接地裝置
6.罐區要保持清潔,附近可燃廢物及時清除
7.消防器材應固定放置,不得隨意挪用
電氣防火制度
1.電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二人監督制及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帶電作業
2.電氣設備的安裝應按供電要求,不得超過負荷
6.更換燈泡等電器用具時,應先切斷電源,再行更換
7.配電室要保持干燥清潔,不準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應備好滅火器
操作工防火制度
1.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尊守崗位責任制和安全生產制度
4.嚴防物料的跑、冒、滴、漏,在易燃、易爆部位,禁止明火作業
6.及時維修設備,對需要潤滑的機械設備要及時加油,防止摩擦生熱,燒毀電器設備
7.操作室、生產場地要保持清潔衛生,及時清除油污、雜物等易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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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火的安全規定
2.將動火現場的易燃或可燃物質清除干凈,保持通道暢通
3.嚴禁帶料、帶壓和開車動火
4.動火地點應設滅火器材和監護人員,動火完畢,應將余火熄滅后方可離開現場
6.甲方進入乙方區域,檢修乙方的設備需動火時,動火手續由設備所在單位負責辦理
檢修安全制度
一、檢修準備
5.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設備、管道檢修,必須關閉物料出入閥門,并加盲板(電焊時應把管路斷開)。檢修的設備管道與運行中的設備連通時,中間必須加隔盲板。設備管道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
二、檢修安全規程
1.檢修項目要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施工
8.檢修中要服從指揮,做到:
三、罐內作業
(2)外來施工單位作業,由其與安全員辦理,公司領導批準
2.在進入罐內作業三十分鐘前要取樣分析,經檢驗合格,方可進入作業
5.罐內作業要有足夠的安全照明或外部照明
7.在進入罐內清理有毒殘留物時,要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具
9.罐內動火作業,執行本公司安全動火制度有關規定,動焊人離開時不得將焊槍放入罐內
四、焊接作業
1.焊接動火,必須執行本公司“動火安全制度”有關規定
(7)焊接作業中,要配帶好個人防護用具
(8)電焊作業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傷害他人
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有專業運輸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
四、裝運人員應按危險品性質,配帶相應的防護用品。嚴禁隨便傾倒物料
六、必須嚴格執行出入庫發放制度,防止危險物品流失而引發事故
七、危險物品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等情況,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八、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應懸掛危險品標志,罐車要掛接靜電導鏈
十一、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帶防火罩
十三、裝卸危險物品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體貯罐應設液面計和帶有阻火器的通氣管
防止違章動火六大禁令
一、沒有批準的動火證,任何情況嚴格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隔絕,嚴格禁止動火
三、未經清洗、置換合格,嚴格禁止動火
四、不把周圍易燃物消除,嚴格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嚴格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措施,無人監護,嚴格禁止動火
機動車輛七大禁令
一、嚴禁無證開車、無令開車
二、嚴禁酒后開車
三、嚴禁超速開車
四、嚴禁空檔溜車
五、嚴禁帶病行車
六、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七、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
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一、必須申請,并得到批準
二、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三、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四、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五、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六、必須在器外有人監護
七、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八、監護人必須堅守崗位
生產區內十四個不準
一、加強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區內不準吸煙
二、生產區內不準帶進小孩
三、禁火區內不準無阻火器的車輛行駛
四、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五、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六、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可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八、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九、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十、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十一、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動
十二、不戴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十三、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十四、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 本規定適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設備和動力的管理工作。設備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膠塑料加工、化學礦山、機械制造生產及動力供應、機電修理、起重運輸的設備、儀器儀表、管道、工業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等(以下簡稱設備)管理工作。動力管理包括:水、電、汽、風、冷的生產管理和監督使用。
第三條 ? 企業的設備管理應當依靠技術進步、促進生產發展和預防為主,堅持設計、制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 企業設備動力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設備和動力工作進行綜合管理,不斷改善和提高裝備素質,保持設備完好和穩定的動力供應,在確保安全生產的條件下,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以取得企業最好的投資效益。
第五條 ? 對化學工業企業主要設備實行由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分級監督檢查和由企業負責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并按照職責對企業設備動力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六條 ? 化工各級管理部門應按照化工企業集中程度和行業共性,積極推進檢修專業化協作工作,支持開展壓力容器、防腐蝕、潤滑、密封和維修技術的研究工作。
第七條 ? 企業應根據工藝流程特點和裝備水平,在不斷完善現有的設備管理方法和維修技術的基礎上,積極采用先進管理方法和以設備狀態監測為基礎的各種維修先進技術。
第八條 ? 企業廠長在任期內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實行生產與設備并重的原則,全面負責企業的設備動力管理工作,并在責任目標中包括以下設備動力管理內容:
(一)達到并保持無泄漏工廠標準。
(二)必須明確與設備動力管理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
(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設備折舊基金,并保證用于設備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關設備動力的技術經濟指標(包括設備改造更新計劃,設備新度系數等)由廠長與主管部門簽定。
設備較復雜的大、中型企業,可委托設備副廠長具體負責設備動力管理工作。
第九條? 化工部在設備動力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根據分級管理的原則,制定化工行業設備動力管理的,規劃和規章。
(二)組織化工系統的設備動力檢修專業協作。
(三)監督檢查和組織協調化工企業的設備動力工作。
(四)組織交流和推廣設備動力綜合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檢修新技術。
(五)組織設備動力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六)參與化工設備動力的發展規劃,引進設備審查和進口設備國產化等工作。
第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在設備動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化工部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本地區化工設備動力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負責本地區化工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三)組織地區性化工設備動力檢修專業化協作,推廣檢修、動力供應社會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組織本地區化工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經驗交流。職工的業務培訓。為企業的設備動力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和咨詢服務。
(五)收集匯總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統計報表并負責分析處理和上報。
(六)參與基建項目的投資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七)參與企業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八)組織檢查驗收無泄漏工廠和設備評優活動。
第十一條? 企業主管部門在設備動力管理工作中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規章制度和決定,調查研究掌握設備技術狀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二)組織、監督企業加強設備動力工作的基礎工作,做好廠際設備檢查評比和設備技術狀況分析及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總結,收集匯總上報機動季(月)報表。
(三)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審批所屬企業的固定。資產的增值、調撥和報廢工作;并參與重點基本建設項目、技措、安措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四)組織所屬企業編制年度大修、系統(裝置)大修計劃,搞好綜合平衡和審批工作,并檢查計劃完成情況。
(五)督促、檢查企業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設施、起重機械的管理工作,參加設備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
(六)開展對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和推廣。
(七)協同有關部門搞好設備動力技術力量的培訓考核工作。
第三章 ?? 設備的規劃、選購及安裝調試
第十二條 ? 企業必須做好設備的規劃、選型、購置(或設計、制造)及安裝調試等管理工作。企業購置重要生產設備時,應由廠長(設備副廠長、總工程師)召集計劃、財務、生產工藝、設備動力、物資供應等部門人員,對新設備技術性能提出要求,并進行技術經濟綜合論證后,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
第十三條 ? 企業自制設備,要嚴格遵照國家的設計、制造標準。設計方案應在收集現有設備使用、檢修經驗的基礎上采用先進技術,并邀請設備動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員參加設計方案的研究和審查。設備制成后,應附上完整的技術資料交付使用部門。
第十四條 ? 企業選購的進口設備,應當有使用和安裝說明書、必要的檢測儀器和維修備件。企業應在設備動力管理部門參加下組織開箱檢查,認真對設備資料、隨機備件和專用工具進行清點、驗收,并及時組織安裝、調試和投入使用;如發現問題,應當在索賠期內提出索賠。
第十五條設備制造部門應當與用戶建立設備使用信息反饋制度,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做好設備售后服務工作。
第四章 ? 設備的使用和維護
第十六條 ? 企業應當加強設備的使用和維護保養工作,并達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設備必須具備操作使用規程、維護規程和安全規程,各生產崗位必須具備設備管理專責制、巡回檢查制、維護保養制和交接-班。
(二)對操作人員要加強培訓。操作人員須做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并定期進行技術考核,作為技術晉升的依據。新工人須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什操作。
(三)建立設備潤滑管理制度,堅持“五定”、“三級過濾”,在保證設備潤滑良好的條件下,力求節約油料消耗。
(四)設備應經常保持整潔,消除跑冒滴漏,達到設備完好和無泄漏標準,搞好文明生產。
(五)備用設備應處于良好狀態。停用閑置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要注意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對于傳動設備還要定期進行注油盤車(氮封設備要定期檢查保壓情況)。
第十七條 ? 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對動力、在重、運輸、儀器儀表、蒸汽鍋爐和壓力容器等設備的維護、檢測和現場試驗,及時消除缺陷和隱患,保持完好狀態,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章? 設備的檢修
第十八條 ? 設備檢修應以時間周期為依據的計劃檢修為主,逐步發展到以設備實際狀態的監測為基礎的檢修制度。
改變修理方式時,應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執行。執行計劃檢修的設備必須具備以下基本資料:
(-)設備的檢修規程。
(二)設備檢修的工時定額標準。
(三)設備安全檢修規程。
第十九條 ? 企業應根據設備檢修周期、實際運轉狀況以及綜合平衡結果,編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計劃及系統(裝置)停車大修計劃,作為編制生產計劃的依據,檢修計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調整計劃應報請主管部門批準。
設備檢修要按照科學文明檢修的要求,編制好檢修方案。不具備施工條件,不得草率停工檢修。
第二十條 ? 企業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設備報廢殘值和有償調撥資金,應由設備管理部門編制計劃,統一掌握使用,財務部門監督。設備進行改造更新時,大修理基金可同折舊基金合并使用,以滿足技術進步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 ? 備品配件是檢修的重要物質基礎,一般應集中在設備動力部門統一管理。為了保證設備正常維護和計劃檢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個環節,同時作好進行備件的國產化工作。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當在保證設備檢修質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進的修復技術進行修復利用。節約檢修資金。
第六章? 設備改造與更新
第二十三條 ? 企業設備動力部門應設專人負責設備改造和更新工作,參與編制中長期和年度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 ? 企業對重要設備的改造和更新,必須事先進行安全可靠性和技術經濟論證,并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一十五條 ? 企業設備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主要用于設備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六條 ? 企業對設備改造驗收后新增的價值,不論費用來自何種渠道,都應當辦理固定資產增值手續。
第二十七條? 企業對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應當報廢更新。
(一)經過預測,繼續大修理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
(二)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雖能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的。
(四)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五)國務院有關部門頒布不能繼續使用的。
(六)其它應當淘汰的。
第二十八條 ? 企業出租、轉讓或者報廢設備,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企業出租、轉讓、報廢設備所取得的收益,必須用于設備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 ? 設備動力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二十九條 ? 企業工程竣工時,基建部門必須會同設備動力部門及有關單位共同進行驗收,符合質量標準并試運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重要項目廠(礦)領導必須參加。
新安裝設備的技術資料、隨機附件及專用工具等,應由基建部門在驗收時一并移交給生產單位。
企業設備動力部門在設備正式投入生產前,必須建立健全有關設備管理規章制度和臺帳,主要設備必須建立健全完整、準確的技術檔案,包括化工專用設備的設計制造的技術資料,安裝、試車記錄,地面標志,歷年檢修、試驗、鑒定及結構改進記錄,主要易損件圖紙,累計運行時間、設備事故記錄等。
第三十條 ? 企業必須制定設備檢修的工時、資金、消耗、儲備定額及實際消耗的統計分析。
第三十一條 ? 企業在抓好設備完好率、靜密封點泄漏率的同時,并對裝置開工率、負荷率、設備運轉率、出力率、大修完成率,維修費用、設備事故等進行統計分析和經濟技術評價工作,并按化工部制定的統計表上報。
第三十二條 ? 化工企業設備動力管理要堅持安全和效益相結合的原則,設備制造、使用、維護、檢修、改造、更新和報廢的全過程都要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化工部頒發的“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安全檢修制度、規程。作業過程應遵守“化工企業通用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十三條 ? 企業發生設備事故,按設備事故管理制度辦理、其中,特大事故必須在24小時之內上報化工部;對隱瞞事故或逾期不報的企業要追究責任。
第八章? 動力管理
第三十四條 ? 企業在編制年、季、月生產計劃的同時,應認真做好動力供應平衡工作,加強對動力生產管理和監督使用,確保正常供應和安全經濟合理運行。做到生產有計劃、使用有標準、消耗有定額、物料有計量、節能有措施,不斷降低動力消耗定額和成本。
第三十五條 ? 為了確保電力設備的正常運行,企業應編制電氣預防性試驗、事故防范措施計劃,以及提高設備效能的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三十六條 ? 做好工業用水的管理工作,積極采用循環水(化學污水的處理排放除外),加強水質處理。
第三十六條? 加強供熱、風、冷的管理工作,確保生產需求。
第九章?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八條 ? 大力開展人員培訓,提高各級設備動力管理人員的素質,提高維修人員的維修技能,提高操作人員對正確使用設備的認識與了解。培訓設備動力管理及維修的后備力量。
(一)部負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設備動力管理人員和重點化工企業負責設備動力管理的廠長、設備動力處(科)長以及部分設備動力管理工程師的培訓。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化工局(公司)負責對企業設備動力管理工程師及中小企業負責設備動力管理的廠長、設備動力科長(股)長的培訓。
(三)企業要組織好基層設備動力管理人員(包括機械員,工段長等)和維修人員、操作人員的培訓。
第三十九條 ? 企業設備動力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一般應當由具有中專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經過自學、職業培訓達到同等水平的),具有一定實踐經驗并達到化上系統管理崗位科、處長職務規范標準,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四十條 ? 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及其它化工主管部幾可根據需要組織開展設備動力管理的評優活動,對設備動力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企業,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四十一條 ? 企業根據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定期開展評比競賽活動。評比競賽活動可以在單位間、個人間及機臺間進行。對設備動力管理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職工和集體應當給予獎勵。
第四十二條 ? 企業主管部門對于因設備管理混亂、設備嚴重失修而影響生產的企業,應當令其限期整頓,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企業領導人員或者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第四十三條 ? 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操作、使用、維護,檢修規程,造成設備事故和經濟損失的職工,由其所在單位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追究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 本規定原則上亦適用于集體所有制化工企業。科研、基建等化工部門可參照執行。
第四十五條 ? 本規定與國務院有關規定有抵觸時,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由化工部生產綜合司負責解釋。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六
四、裝運人員應按危險品性質,配帶相應的防護用品。嚴禁隨便傾倒物料。
六、必須嚴格執行出入庫發放制度,防止危險物品流失而引發事故。
七、危險物品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等情景,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八、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應懸掛危險品標志,罐車要掛接靜電導鏈。
十一、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帶防火罩。
十三、裝卸危險物品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體貯罐應設液面計和帶有阻火器的通氣管。
防止違章動火六大禁令。
一、沒有批準的動火證,任何情景嚴格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隔絕,嚴格禁止動火。
三、未經清洗、置換合格,嚴格禁止動火。
四、不把周圍易燃物消除,嚴格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嚴格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措施,無人監護,嚴格禁止動火。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七
5.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設備、管道檢修,必須關掉物料出入閥門,并加盲板(電焊時應把管路斷開)。檢修的設備管道與運行中的設備連通時,中間必須加隔盲板。設備管道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
1.檢修項目要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施工。
8.檢修中要服從指揮,做到:
(2)外來施工單位作業,由其與安全員辦理,公司領導批準。
2.在進入罐內作業三十分鐘前要取樣分析,經檢驗合格,方可進入作業。
5.罐內作業要有足夠的安全照明或外部照明。
7.在進入罐內清理有毒殘留物時,要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具。
9.罐內動火作業,執行本公司安全動火制度有關規定,動焊人離開時不得將焊槍放入罐內。
1.焊接動火,必須執行本公司“動火安全制度”有關規定。
4.氧氣瓶、乙炔瓶,距離明火應不少于10米,否則必須采取隔離措施5.電弧焊接工具設備應貼合標準:
(1)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或接零),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3)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的絕緣要良好,并易辨認。
(4)焊接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5)電焊工作業時,不得隨意移動防護、接地設施。
(7)焊接作業中,要配帶好個人防護用具。
(8)電焊作業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傷害他人。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八
(1)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各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明確安全指標和獎懲辦法。
(2)安全教育制度:對新進企業工人進行公司、項目和班組的三級教育;工人變換工種,須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使工人掌據本工種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充分了解施工現場特點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學會使用施工現場配備和設置的安全防護用品及防護措施。并認真填寫“安全教育記錄卡”,及時做好記錄。
(3)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在每個分單項(體)開始作業前,必須由項目安全員和施工技術負責人對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全面的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工人充分了解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技術性防護措施;受交底者履行簽字手續。
(4)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制:本工程項目施工中所需的特種作業人員(電工、焊工、起重工)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其操作證不得超期使用,名冊齊全。并上報監理公司審核批準后,由項目部安全員統一管理。
(6)班組“安全喊話”及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在施工過程中,每天作業前由班組長對所屬工人進行班前安全喊話,強調當天作業安全注意事項,提醒工人遵章守紀,杜絕違章作業。并監督工人相互檢查安全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作好記錄。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應急措施,在重點防火部位(油漆庫房、乙炔、氧氣瓶庫房、)以及旁邊有可燃物的焊接作業點均按要求配備必消防滅火器。并且建立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的消防應急小組,負責消防應急救援。
(8)按規范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四口”、“五臨邊”的防護工作,對各樓層周邊、通道和樓梯兩側邊以標高大于2米的平臺臨邊均按要求設置防護欄桿,現場施工人員一律戴好安全帽,2米以上的高空作業必須系緊安全帶,并掛在牢固位置。
(9)建立施工用電管理制度,加強現場施工用電管理。所有電路、配電箱、電機等必須由專職電工負責管理和維修,電器、用電機具安裝必須符合國家安全規范要求,有可靠的接地裝置和安全保護裝置。
(10)工傷事故處理:建立事故檔案,按調查分析規則、規定進行處理報告,認真做好“四不放過”工作(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隱患未整改合格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周圍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11)建立項目安全管理內業資料檔案。采用江寧區安全監督站統一印制的安全管理資料,資料填寫滿足《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要求。安全管理內業資料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主要應包括安全責任制、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安全防護措施及用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檢查與驗收、工傷事故統計等方面的記錄或臺帳。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九
化工生產中的開、停車包括基建完工后的第一次開車,正常生產中開、停車,特殊情況(事故)下突然停車,大、中修之后的開車等。
一、基建完工后的第一次開車基建完工后的第一次開車,一般按四個階段進行:開車前的準備工作;單機試車;聯動試車;化工試車。下面分別予以簡單介紹。1、開車前的準備工作開車前的準備工作大致如下:(1)施工工程安裝完畢后的驗收工作;(2)開車所需原料、輔助原料、公用工程(水、電、汽等),以及生產所需物資的準備工作;(3)技術文件、設備圖紙及使用說明書和各專業的施工圖,崗位操作法和試車文件的準備;(4)車間組織的健全,人員配備及考核工作;(5)核對配管、機械設備、儀表電氣、安全設施及盲板和過濾網的最終檢查工作。2、單機試車此項目的是為了確認轉動和待動設備是否合格好用,是否符合有關技術規范,如空氣壓縮機、制冷用氨壓縮機、離心式水泵和帶攪拌設備等。單機試車是在不帶物料和無載荷情況下進行的。首先要斷開聯軸器,單獨開動電動機,運轉48h,觀察電動機是否發熱、振動,有無雜音,轉動方向是否正確等。當電動機試驗合格后,再和設備連接在一起進行試驗,一般也運轉48h(此項試驗應以設備使用說明書或設計要求為依據)。在運轉過程中,經過細心觀察和儀表檢測,均達到設計要求時(如溫度、壓力、轉速等)即為合格。如在試車中發現問題,應會同施工單位有關人員及時檢修,修好后重新試車,直到合格為止,試車時間不準累計。3、聯動試車聯動試車是用水、空氣或和生產物料相類似的其它介質,代替生產物料所進行的一種模擬生產狀態的試車。目的是為了檢驗生產裝置連續通過物料的性能(當不能用水試車時,可改用介質,如煤油等代替)。聯動試車時也可以給水進行加熱或降溫,觀察儀表是否能準確地指示出通過的流量、溫度和壓力等數據,以及設備的運轉是否正常等情況。聯動試車能暴露出設計和安裝中的一些問題,在這些問題解決以后,再進行聯動試車,直至認為流程暢通為止。聯動試車后要把水或煤油放空,并清洗干凈。4、化工試車當以上各項工作都完成后,則進入化工試車階段。化工試車是按照已制定的試車方案,在統一指揮下,按化工生產工序的前后順序進行,化工試車因生產類型的不同而各異。綜上所述,一個化工生產裝置的開車是一個非常復雜也很重要的生產環節。開車的步驟并非一樣,要根據具體地區、部門的技術力量和經驗,制定切實可行的開車方案。正常生產檢修后的開車和化工試車相似。
二、停車及停車后的處理在化工生產中停車的方法與停車前的狀態有關,不同的狀態,停車的方法及停車后處理方法也就不同。一般有以下三種方式:1、正常停車生產進行到一段時間后,設備需要檢查或檢修進行的有計劃的停車,稱為正常停車。這種停車,是逐步減少物料的加入,直至完全停止加入,待所有物料反應完畢后,開始處理設備內剩余的物料,處理完畢后,停止供汽、供水,降溫降壓,最后停止轉動設備的運轉,使生產完全停止。停車后,對某些需要進行檢修的設備,要用盲板切斷該設備上物料管線,以免可燃氣體、液體物料漏過而造成事故。檢修設備動火或進入設備內檢查,要把其中的物料徹底清洗干凈,并經過安全分析合格后方可進行。2、局部緊急停車生產過程中,在一些想象不到的特殊情況下的停車,稱為局部緊急停車。如某設備損壞、某部分電氣設備的電源發生故障、在某一個或多個儀表失靈等,都會造成生產裝置的'局部緊急停車。當這種情況發生時,應立即通知前步工序采取緊急處理措施。把物料暫時儲存或向事故排放部分(如火炬、放空等)排放,并停止入料,轉入停車待生產的狀態(絕對不允許再向局部停車部分輸送物料,以免造成重大事故)。同時,立即通知下步工序,停止生產或處于待開車狀態。此時,應積極搶修,排除故障。待停車原因消除后,應按化工開車的程序恢復生產。3、全面緊急停車當生產過程中突然發生停電、停水、停汽或發生重大事故時,則要全面緊急停車。這種停車事前是不知道的,操作人員要盡力保護好設備,防止事故的發生和擴大。對有危險的設備,如高壓設備應進行手動操作,以排出物料;對有凝固危險的物料要進行人工攪拌(如聚合釜的攪拌器可以人工推動,并使本崗位的閥門處于正常停車狀態)。對于自動化程度較高的生產裝置,在車間內備有緊急停車按鈕,并和關鍵閥門鎖在一起。當發生緊急停車時,操作人員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去按這個按鈕。為了防止全面緊急停車的發生,一般的化工廠均有備用電源。當第一電源斷電時,第二電源應立即供電。從上述可知,化工生產中的開、停車是一個很復雜的操作過程,且隨生產的品種不同而有所差異,這部分內容必須載入生產車間的崗位操作規程中。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十
1、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網吧職責,落實網吧安全管理措施,做到依法經營。
2、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嚴禁上網消費者制作、復制、查閱、發布、傳播反動、色情、宣揚迷信、暴力等內容(包括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信息。如發現含有上述內容的網頁或網站,應立即向網吧安全管理人員及公安機關報告。
3、實名上網制度。網吧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對上網消費者進行實名上網管理,認真錄入上網人員信息,堅決杜絕假身份信息上網的現象。
4、安全管理員持證上崗及場內巡查制度。網吧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對上網消費者做好上網安全教育。同時,要經常性的對整個網吧進行安全巡查,發現網上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5、網吧安全管理系統使用制度。網吧安全管理人員必須保持網吧安全管理系統正常運行和使用,防止非管理人員操作、使用或關閉網吧安全管理系統。
6、違法犯罪報告制度。網吧安全管理人員若發現上網消費者制作、復制、查閱、發布、傳播反動、色情、宣揚迷信、暴力等內容(包括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違法犯罪行為或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并積極提供有關信息協助公安機關查處。
7、備份制度。網吧內上網計算機的上網信息內容和記錄備份必須保存60日以上。
8、安全防火制度。網吧內不準吸煙,要懸掛禁煙標志;不準使用明火取暖;不準攜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配置必要的防火設備,時刻保持安全通道暢通。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十一
將新員工順利導入現有的組織結構和公司文化氛圍之中,消除對新環境的陌生感,使其盡快進入工作角色。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部及各駐外辦事處新員工入職管理。
3 內容
3.1入職:
3.1.1總部、各辦事處招聘負責人辦理事項:
將《新員工報到通知單》發給報到部門、被錄用人員、管理部人事手續辦理人;
3.2報到
3.2.1入職手續辦理:
3.2.1.1由管理部負責全公司入職人員手續辦理:
3.2.1.2管理部人事手續辦理人員依據辦理情況填寫《新員工報到手續辦理清單》;
3.2.1.3新員工辦理事項:
b、報到當天如實填寫《履歷表》、緊急聯系人與其聯系方式;
c、報到當天新員工提交身份證原件備查、身份證復印件2份;
d、報到當天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2份;
e、報到當天提交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2份;
f、報到當天提交彩色一寸照片4張;
g、報到當天提交個人電子簡歷;
h、報到當天填寫《入職承諾書》;
i、 報到三天進行指模考勤記錄錄入;
j、7天工作日后安排工作證制作;
k、21天后向財務部出納上交用于發放工資的工商銀行借記卡賬號;
3.2.2部門報到
3.2.2.1管理部人事手續辦理人需辦理事項:
a、介紹公司基本情況(包括所在位置、管理層、公司發展史);
b、引領新員工到部門報到,并將其介紹給部門負責人;
c、為新員工送上總經理簽名的歡迎信。
3.2.2.2到崗部門需辦理事項:
c、由新員工直接上級向新員工介紹其崗位職責與工作說明;
d、部門負責人在例會上向大家介紹新員工并表示歡迎。
3.3入職后待辦事項
3.3.1職責分工:
3.3.1.1管理部人事手續辦理人:
a、檢查新入職員工資料是否符合公司入職要求;
b、準確并及時的將新員工的存檔資料收集起來,僅對通過崗前考核的員工建立個人檔案;
3.3.1.2各駐外辦事處負責人需辦理事項:
a、準確并及時的'將新入職員工的存檔資料收集起來;
3.3.2新員工崗前培訓:
由管理部以及用人部門分別組織新員工進行崗前的入職和技能培訓兩類,培訓內容包括:行業介紹、公司介紹、企業文化、業務流程、服務禮儀、崗位職責以及崗位必備技能。
3.3.2.1.入職培訓
3.3.2.2 技能培訓
由各部門負責人安排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技能培訓,在新員工入職1到3周內必須進行崗位技能培訓,由直接上級進行的傳、幫、帶。在崗前培訓期內通過考核的員工必須提交考核書面試卷,考核結果分為“通過”以及“不通過”,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不通過”者給予勸退,憑此辦理員工上崗證以及工作證。
3.3.3入職滿月跟進:
按公司規定,新員工入職后要通過公司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需做以下工作:
3.3.3.2對無故不填報《新員工試用月度報告表》的新員工,管理部不予辦理轉正。(轉正手續辦理具體見員工轉正管理規定)
3.3.3.3試用期內進行一次“新員工入職期情況調查”,由管理部進行意見收集,對出現的問題及時與各部門進行溝通,跟進結果呈報總經理。
一、聘用管理:
1.本公司車間員工施行聘用制。試用期為七天,試用期內自行離職者,公司無需付任何薪酬。試用期內因不能勝任工作者,公司給予其實際工資不予錄用。七天后自動轉正,聘用期限為一年。
2.轉正員工享受公司正式員工待遇,同時須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轉正員工若需辭職的須提前半個月告知車間主任,并填寫離職報告。員工不得無故離職,情況特殊者可予以提前離職。否則,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
二、薪酬管理:
本公司正常生產(26天為正常)時,車間員工施行保底計件制。保底工資1200元。(當月計件工資不足1200元時按保底1200元發放。計件公司高于1200元時,公司集體放假無勞動補貼。)
三、節、假管理:
1.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施行,特殊情況安排加班公司按雙倍工資發放。
2.為滿足生產,一般情況滿足工人每月26天的上班時間。具體因生產訂單而定。
3.每人每月允許無薪假三天,同組人合理安排,原則上同一組一天只允許一人請假。請假人需提前告知生產主任,并填寫請假條。
4.每月10號發放上月工資。特殊情況下延期不得超過三天。
四、考核管理:
1.員工須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違者每人每次扣罰10元。
2.員工不得無故曠工,(遲到1小時以上者視為曠工)。曠工者作曠一扣三處罰(按保底工資1200元計算每天基本工資40元)。
3.對每月全勤員工的發放全勤獎以資獎勵,按每天2.5元進行補貼(按實際上班天數計算)。
五、衛生管理
1、員工須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換衣、勤理發,不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3、車間內禁止吸煙、吃東西、嬉戲、跑步或追逐打鬧。
4、工作人員手部應經常保持清潔,并于進入加工場所前、上衛生間后或手部受污染時,須即刻洗手消毒。
5、進入車間前,鞋靴底部要在消毒池浸泡消毒后,方可進入車間。 以上制度,若有違反者,給予每人每次10元的處罰。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十二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的有關規定,為保證壓力管道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三、在用壓力管道應按有關要求辦理使用登記注冊;
五、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壓力管道檢查,并做書面記錄;
七、使用單位應根據法律法規制訂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計劃;
十、壓力管道使用中嚴禁超溫、超壓操作;
十二、壓力管道的重大檢修作業應由壓力管道安裝單位進行;
十三、壓力管道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十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十三
1、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崗位,積極維護公司安全,認真負責地做好保衛和傳達工作,當班期間不做與本員工作無關的事情。
2、按上班時間提前20分鐘定時開關公司大門,下班后適時關閉。
3、認真巡查廠區安全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向值班領導匯報,并做好記錄。
4、嚴格執行放行制度,要認真做好來訪詢問登記工作,對來訪者態度要和善,同時務必問清來訪事由。社會閑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公司大門。
5、嚴防公司財產流失。廠內物品出門時,應嚴格查清原委,做好記錄,并由當事人簽字后方可放行。如有懷疑,應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6、堅守崗位,不準擅自離崗。
7、積極協助辦公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妥善處理工作中的突發事件。
8、夜間當班人員及安排值夜班的其他人員要提高警惕,加強巡邏次數,巡邏時要認真檢查廠區內及周邊各個角落,確保安全。
9、當班人員要確保門房內的一切用電設施安全,不私自使用其它電器,確保用電安全。
10、當班人員有權制止一切有妨礙公司安全的一切不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