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更多申請書可能有不同的寫作要求和格式,所以我們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和改進。通讀這些申請書范文,體會其寫作技巧和亮點,能夠對你的申請書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示。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一
注:1、房屋性質主要有承租公有住房(含單位自管公房)、已購房改房、解困房、單位集資建房、自住私房、承租私房等;2、此表一式五份。
職工住房(工齡)補貼申請表
注:住房性質指承租公房、租住私房、已購房改房、解困房、單位集資建房、自住私房。
單位職工住房(工齡)補貼審批表
附:職工住房補貼清冊
單位職工住房(工齡)補貼清冊
單位名稱:
負責人: 填報人;
年 月 日
區本級部門住房補貼審批表
(部門填寫)
附件:區本級部門發放住房補貼清冊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二
第八條不動產以不動產單元為基本單位進行登記。不動產單元具有唯一編碼。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
(一)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
(二)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三)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
(四)其他相關事項。
第九條不動產登記簿應當采用電子介質,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采用紙質介質。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明確不動產登記簿唯一、合法的介質形式。
不動產登記簿采用電子介質的,應當定期進行異地備份,并具有唯一、確定的紙質轉化形式。
第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法將各類登記事項準確、完整、清晰地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任何人不得損毀不動產登記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記事項。
第十一條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與不動產登記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加強對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專業技術培訓。
第十二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指定專人負責不動產登記簿的保管,并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責任制度。
采用紙質介質不動產登記簿的,應當配備必要的防盜、防火、防漬、防有害生物等安全保護設施。
采用電子介質不動產登記簿的,應當配備專門的存儲設施,并采取信息網絡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三條不動產登記簿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永久保存。不動產登記簿損毀、滅失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據原有登記資料予以重建。
行政區域變更或者不動產登記機構職能調整的,應當及時將不動產登記簿移交相應的不動產登記機構。
第三章登記程序。
第十四條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十七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收到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應當分別按照下列情況辦理:
(四)申請登記的不動產不屬于本機構登記范圍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向有登記權的機構申請。
不動產登記機構未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視為受理。
第十八條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查驗:
(一)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與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狀況是否一致;。
(二)有關證明材料、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
(三)登記申請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十九條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對申請登記的不動產進行實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首次登記;。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權登記;。
(四)不動產登記機構認為需要實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對可能存在權屬爭議,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關系的登記申請,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向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單位進行調查。
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實地查看或者調查時,申請人、被調查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第二十二條登記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的;。
(三)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登記信息共享與保護。
第二十三條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
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的信息應當納入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
第二十四條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與住房城鄉建設、農業、林業、海洋等部門審批信息、交易信息等應當實時互通共享。
不動產登記機構能夠通過實時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不動產登記申請人重復提交。
第二十五條國土資源、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應當加強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互通共享。
第二十六條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不動產登記信息保密;涉及國家秘密的不動產登記信息,應當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七條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詢、復制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第二十八條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個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不得將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錯誤給他人造成損害,或者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工作人員進行虛假登記,損毀、偽造不動產登記簿,擅自修改登記事項,或者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偽造、變造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或者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的,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或者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收繳;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條例施行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和制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有效。
不動產統一登記過渡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登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條例實施細則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三十五條本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本條例施行前公布的行政法規有關不動產登記的規定與本條例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條例規定為準。
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證2月26日正式公布,包括《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權證書》及《不動產登記證明》的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3月1日起全面啟用。針對不動產統一登記帶來的問題,專業人士為大家進行解讀,僅供參考。
要換新證嗎,對我們的本本影響幾何?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全面實施要有一個過程。條例實施后,無論是依法頒發的新版證書,還是因沒有完成職責和機構整合,不具備頒發新版證書條件,繼續頒發的各類舊版證書;以及條例實施前分散登記時依法頒發的各類證書,都繼續有效。新版證書和舊版證書在一段時間內并行使用。”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長(不動產登記局局長)王廣華反復對記者強調,“希望每一條稿子都能把這個說清楚。”
作為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核心內容,簿證統一后,物權變動情況才能統一規范反映,物權才能得到統一的嚴格保護。“簿證不統一,不動產物權就無法統一公示,可能出現權利交叉和沖突,不動產登記公示公信的效力就會打折扣,物權也可能得不到切實保護,還會引起糾紛和矛盾。”王廣華強調,簿證統一了,無論哪個地方登記的不動產,進行交易時,當事人都會有統一、可以信任的依據,良好秩序才能得以有效建立。“簿證不統一,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登記簿和多個證書,就可能出現一房、一地多賣,產生交易風險,影響交易安全。”
消除分散登記模式下證書不統一的弊端,將便民利民,減少行政成本。證書統一了,老百姓領證成本會降低。原來分散登記簿和證書中很多內容重復,浪費行政成本,也容易出現錯誤,給權利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不動產登記機構要堅持‘不變不換’和方便企業群眾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局常務副局長冷宏志強調,各地不得強制當事人更換不動產權證書和登記證明,增加企業和群眾負擔。
會出現拋售嗎,對樓市影響幾何?
“不動產統一登記馬上要實施了,你說,有多套房子的人會不會拋售?如果拋了,房價會不會因此而降下來呢?”30歲的鄭州居民蔣如林已經結婚生子,目前仍租房居住,一直等著出手買房時機。
蔣如林的問題頗具代表性。盡管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初衷并非降房價,但不可否認其對房地產市場的客觀影響。借助不動產統一登記,個人住房信息“家底”不清現狀有望得到改變。
事實上,缺乏準確可查詢的信息,一直困擾我國住房建設和房地產調控。一位地方基層干部說:“每個家庭有幾套房、多大面積都搞不清楚,制定調控政策不僅很困難,而且容易發生偏差。”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說:“這一政策是房地產調控從之前的交易環節調控,轉變到存量環節調控的重要標志性事件。”
目前我國房地產行業進入存量調整階段,區域分化明顯,“去庫存”將是2015年市場的主基調。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4年末,全國商品房待售面積再創新高,達6.2億平方米,比2013年末增加1.3億平方米,住宅待售面積超過4億平方米。
盡管部分市場研究機構預計,隨著不動產登記加速,大戶型二手房供應將繼續增加,可能會導致部分持有多套房業主掛牌增多,但對于整個房地產市場不會產生過大影響。
中國房地產協會名譽副會長朱中一認為,不動產登記和個人住房信息聯網是房地產長效調控機制最基礎內容,但房價主要還是由供求、預期等因素決定,不動產登記制度本身不會對房價產生太大影響。部分受訪專家認為,條例實施將使決策更為科學、精準,有利于構建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不動產登記落地了,房地產稅那只靴子呢?
針對房地產稅山雨欲來的報道,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說,盡管不動產統一登記是不動產稅收的技術基礎,但稅收問題只能根據稅法有關要求,依稅收法定原則,由國家依法決定。
作為不動產登記的熱門衍生話題之一,不動產登記與房地產稅征收間的關系在一輪輪激辯中愈加明朗。毋庸置疑,不動產登記是房地產稅征收必要的技術條件,對房產征收保有環節的稅總得先搞清楚每個人究竟有多少套房。同時,不動產登記的信息支撐,也將讓房屋轉讓交易環節的契稅、個稅等征管得到加強。
不動產登記靴子落地后,會有人出于房地產稅漸行漸近原因,將擁有的多套房產出售,因為從已釋放改革信號看,房地產稅征收會保障居民基本住房訴求,主要鎖定多余房產,房產越多保有環節的稅負將越重。
中國社科院副研究員陳飛說:“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實施,意味著房地產稅征收腳步日益臨近,對于商品房投機者將是很大打擊,會逼迫部分空置房進入市場,可望有效降低已售住房空置率。”
當然,房地產稅征收的技術條件不僅包括詳細了解每個人究竟擁有多少房產,還包括房地產的評估技術等。更為復雜的是稅制設計,究竟什么算是居民基本住房訴求,按套征收還是按平方米征收更合理?……種種問題牽一發動全身,需要全面考量。
眾所周知,立法是目前房地產稅改革的路徑。這項改革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牽頭,加強調研,扎實推進。這是說,房地產稅征收將主要取決于立法進程,取決于取得改革共識、減少阻力、協調關系的進程。不會一蹴而就,但會在預期軌道上前行。
一些專家也認為,技術條件并非房地產稅征收不可逾越的障礙,更重要的是讓這一稅種的征收有理有據。與我國增值稅、營業稅等絕大部分含在價格中的間接稅相比,有明顯直接稅性質的房地產稅如何“直接”從百姓口袋中拿錢,恐怕還與稅收法定、預算透明等大主題改革緊密相連。
產權話題難止,“小產權房”怎么辦?商品房70年后怎么辦?
針對不少城市居民(當然也有城郊農村居民)較關心的“小產權房”問題,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26日表示,不動產登記是按物權法要求,依法保護不動產權利人權益的行動,不可能登記不合法的東西。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條文明確,世界上普遍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所以‘小產權房’不可能予以登記,更不可能通過合法登記‘漂白’。”
“不動產統一登記是物權法等上位法的明確要求。這是一項法定行動。有關‘小產權房’問題,法律法規條文明確,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三令五申。討論不動產登記,只能在法律軌道上進行。”王廣華說。
國土資源部印發的《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強調,必須嚴格規范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行為,嚴禁搞虛假土地登記,嚴禁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證。“對于借戶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征收程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
隨著統一不動產登記簿證全面啟用,另一個問題浮出水面——房產、地產統一登記突顯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權問題。“土地是不動產的核心。我國經濟發展很多問題,核心就是土地。”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楊重光說,不動產統一登記是物權法的要求。而物權法還有許多要求有待落實。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權到期后怎么辦,會在不動產統一登記過程中顯化。“隨著不動產登記推進,登記這一技術問題背后的產權問題會更明晰,依法改革任務也會更明確。”
文檔為doc格式。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三
注冊號:
企業名稱:
網址:
咨詢電話: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廣州市工商局:
本企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登記,承諾本申請書所填內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證件是真實的、有效的,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承擔因材料虛假所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所提交的文件、證件如下:
序號:
文件、證件名稱:
在對應欄內打鉤。
1、投資人簽署的《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
3、企業住所使用證明;
4、投資人委派分支機構負責人的委托書;
6、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注明與原件一致,加蓋本企業公章;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有關批準文件;
8、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文件謹此確認。
投資人:_______(簽字)。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提交的文件、證件應當使用a4紙以及資料中提交復印件必須核對原件;
3、所填內容不應涂改,如不慎錯填,應在修改處加蓋投資人加蓋名章或按手印。
4、填寫本申請書應當字跡工整,并使用鋼筆、簽字筆或毛筆填寫或簽字。
1、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后進行查驗,在“對應”欄中打鉤。
2、企業住所證明:投資人自有的住所,應當提交房管部門出具的產權證明;租用他人的場所,應當提交租賃協協議及產權證明。企業住所不是其生產經營場所的,投資人除了提交企業住所證明外,還應當提交生產經營場所的證明。投資人自有的經營場所,應當提交房管部門出具的產權證明;租用他人的場所,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及產權證明。
3、申請人是指向登記機關提出設立登記申請的人。申請人是投資人的,應提交投資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投資人委托代理人的,應提交投資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
首問責任人審查情況:
責任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申請人簽字確認:
20xx年xx月xx日。
注:申請人應當按工商部門經辦人提出要求補齊材料,如同一問題多次提出沒補齊,由企業負責人來遞交申請材料并說明情況。根據閱讀上文內容介紹可知,針對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的模板已有所示例。在社會實踐中對企業進行法人變更時,一定要按照政策要求撰寫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在申請書中明確標注好變更人和具體變更事項,以免在未來的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四
1、抵押登記、轉移登記:
你是否結婚?申請登記的房地產是否夫妻共有?
注:如果共有應夫妻共同申請;如果非共有應提交非共同所有的證明材料。
2、在建工程抵押:
是否已經取得了預售許可?截至目前已經預售了幾套商品房?是否在房管機關進行了備案?
注: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時:1)請房管部門提供是否取得預售許可證,如果取得,應提供以備案的合同。
3、異議登記:權利人是否不同意更正登記?是否已知悉異議不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注:《物權法》19條: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15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
3、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是否已經取得預售許可證?已經預售幾套房屋?
(二)實地查看【房屋登記辦法】19條;[規程】p10。
1、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因房屋滅失導致的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2、實地查看資料:實地查看表、現場照片。
3、實地查看內容:
1)在建工程的坐落與證明材料記載的信息一致;2)申請抵押的部分已建造。
4、實地查看人員:由2名登記人員負責,至少一名登記官。
(三)申請人單方申請:【技術規程】p6。
1、首次登記;
2、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地產權力;
3、因生效的法律文件;
5、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7、權利人申請不涉及房地產權利歸屬和內容的更正登記。
注意:夫妻共有的,必須夫妻雙方共同申請。
(四)通知和公告。
1、通知權利人:
2、公告:【技術規程】p101)公告的情形:集體土地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權屬證書或證明公告作廢;補發集體土地上房屋的權屬證書或證明;查封建議公告【司審】p138。
2、法人身份證明:【規程】p27境內企業法人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境內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團法人應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境內經營型其他組織應提交營業執照;境內非經營性其他組織應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境外企業法人應提交其在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或代表機構的批準文件和注冊證明;境外其他組織應提交其在境內設立分支機構的批準文件和注冊證明;外國駐華使館、領館和外國駐華辦事機構、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應提交該使館、領館、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出具的身份證明。
【房屋登記收件】p16:香港、澳門法人、臺灣法人及外國法人公證認證的規定。
【房屋登記辦法】15條:外國組織提交外文身份證民的,應當同時提交經過公證或認證的該身份證明的中文譯本。
3、權利人名稱、身份證明類型變更登記:【收件】p381)自然人:
4、抵押登記或轉移登記權利人的證明材料。
5、公證的情形:
1)【收件】p47:轉移登記,約定由某一方當事人單方申請的買賣合同或作價入股合同應當進行公證。
2)【收件】p71:轉移登記,因離婚約定某一方所有或第三方所有的,協議經過公證或法院確認、經婚姻登記機關確認的其與存檔檔案一致的,且載明房屋申請人的,可以單方面申請。
3)【收件】p52:涉外涉港澳臺的房屋買賣合同和房屋作價入股合同應當公證。
4)【規程】p29:。
1、因繼承、受遺贈實施申請相關房地產登記的繼承文書、受遺贈文書,但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相關房地產的繼承、受遺贈事實的除外。
2、境外申請人委托他人申請房地產登記的委托書。
3、父母之外其他人處分未成年人的房地產申請登記的,應提供對未成年人享有監護權的證明,但法院制定監護除外。
4、境外出具的公證材料應經轉遞或認證,并附中文譯本。
(二)代理登記注意事項。
2、自然人處分不動產,委托代理人申請登記的,應當與當事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授權委托書,但授權委托書經公證的除外。
3、境外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申請不動產登記的,其授權委托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公證或者認證。
1、共有的不動產,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共有人應當書面約定共有方式;按份共有的,還應當明確共有人各自占有的份額。夫妻共同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
2、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享有的不動產份額,應當與受讓人共同申請轉移登記;受讓人屬于共有人以外的,應當同時提交其他共有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證明。按份共有人抵押其不動產份額的,應當與抵押權人共同申請登記。
3、確定共有人的情形及證明材料【《房屋登記行政行為及司法審查》p20】。
(4)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以合伙企業的房地產轉讓、抵押的,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9)。
(四)監護人代為申請注意事項。
1、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有權機關出具的監護關系等證明材料;因處分不動產而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被監護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3、以下材料可作為監護關系證明使用:戶口簿、婚姻關系證明;出生醫學證明;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的生效判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指定監護人的證明文件;證明監護關系的公證書;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指定監護人的證明文件。
(三)其他。
1、申請材料注明提交原件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申請材料原件。申請材料未注明提交原件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申請材料復印件,并提供申請材料原件供登記部門核驗。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原件,申請人不能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出具該原件的機關或者法定存檔機構確認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或者公證機構公證的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的證明。
2、不動產登記申請審批表應當由申請人(代理人)簽字確認。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申請人是自然人的,由申請人(代理人)簽字。
3、申請人應當就有關事項接受登記部門詢問并如實回答,在確認詢問結果后,在詢問筆錄上簽署姓名和日期。代理人代為接受詢問的,代理人應當明確代某個申請人接受詢問。
4、因繼承或者受遺贈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申請人自愿公證的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明,可以作為登記原因證明材料。
一、其他材料。
1、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房屋登記司法審查】p87:在建工程抵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首次登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及規劃核實意見書(超出規劃的)。
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報告【河北省城鄉規劃條例】第34、55條。
2、房屋竣工證明。
1)【房屋登記司法審查】p88: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竣工備案證明。2)【房屋登記收件】p20:房屋竣工證明主要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部門出具的竣工驗收備案表;建設單位組織相關部門對竣工房屋綜合驗收形成的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合格證;城建單位或個人出具的房屋已經竣工的證明;房屋所有權人出具的房屋已經竣工的保證,或證明房屋已經竣工的照片。
注:
1、依據《建筑法》村民自建民宅,無需取得對竣工驗收報告的備案,申請人出具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2、《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5、公證:
涉外涉港澳臺的房屋買賣合同和房屋作價入股合同應當公證。【收件】p52。
8、房屋地址證明(原件);【房地產登記技術規程c.1.1】。
9、保障性住房、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應提交批準文件;【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13、反擔保人的資格要求:反擔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業法人。自然人須是黨政機關、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與盈利的國有大中型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及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共同認可的其它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職工;企業法人可以是申請貸款企業的主辦企業,也可以是其他獨立法人企業。自然人只能為個人提供反擔保。企業法人可以為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或個人提供反擔保。
15、抵押權實現的種類:抵押物拍賣、抵押物變賣、抵押物折價。【收件】p139。
18、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尚未確定的證明:抵押權人做出的聲明或承諾、記載有在全確定其間的登記簿打印件或復印件(原件);【收件】p153(1)債權確定期間屆滿的證明:抵押合同中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約定不明確或未約定的,自抵押權設立之日起滿兩年;【收件】p168【收件】p215:預告登記的權利消滅的證明材料:1)當事人協商解除合同的證明:接觸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協議;生效的民事調解書、仲裁調解書。2)商品房買賣合同被法院、仲裁機構解除、撤銷或宣告無效: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裁決書。3)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被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無效。
20、法人被撤銷或宣告破產的,清算組織為權利人。
一、境外機構、個人購房的有關規定:
1、境外機構、個人購房的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通知】個人:1)在境內只能購買一套用于自主的住房。
2)有關部門出具的境外個人(不含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超過一年的證明;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學習和居留的證明。
3)境外個人名下在境內無其他住房的書面承諾。
機構:1)有關部門出具的在境內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批準文件和注冊證明。
2)境外機構所購房屋是實際辦公所需的書面承諾。
2、【收件】p52:《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第四條: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港澳臺的法律行為,必須辦理公證證明,然后由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事宜。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委托中國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訴訟,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才具有效力。
24、因公司合并發生轉移登記的,應提供被解散(被合并或兼并)公司的工商注銷登記資料。
25自然人變更姓名的,應提供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企業法人名稱變更的,應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名稱變更核準證明材料及稅務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免稅憑證。涉及國有企業的,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證明材料,涉及集體企業的,還應提交上級管理部門的證明材料;社團法人名稱變更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地址變更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26、查封或預查封未解禁之前不得辦理:所有登記。異議登記期間:除查封或預查封外所有登記不得辦理。
轉移登記:抵押權人、預告登記權利人、地役權權利人、共有人書面同意。
變更登記:異議權利人。
抵押登記:預告登記權利人、地役權權利人、共有人書面同意。
二、什么是認證:【民事訟訴法】240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委托中國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訴訟,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才具有效力。
問題:【贛州市登記指南】。
1、立項批文。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附用地紅線圖。
3、建設工程規劃驗收資料: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合格驗收單。
4、物業用房證明。
5、由社區服務用房的,須提交移交協議。
6、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附總平面圖。自己問題:
1、幾棟房屋的,其中一棟登記,如何識別符合規劃?
2、保障性住房、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應提交批準文件;是否需要?
3、有地下室的,須提交非人防證明;??????
6、集體房屋抵押是否先辦理土地抵押,如何辦理》》》???
7、商品房抵押,過戶問題?
8、申請書自填還是簽字?
10、如何分清,某棟樓是否符合規劃?
11、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業務多嗎?
12、擔保范圍、履行期限是否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13、抵押權預告登記轉化為房屋抵押權登記如何操作?
14、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如何保障其為合法建造???
15、規劃許可證的內容及附件?????
16、訂立一個夫妻共有的實際操作規程。
問題:
1、以一層為單元登記,樓道部分是否為公有部分?
3、房地產首次登記時,是否就一套為單位編碼,包括車庫、地下室嗎?
4、如何保障單位編碼不重復,商品房登記不出現一房二登記?
5、[司審]127:抵押要件增加共有房屋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6、p168:司審,在建工程抵押的詢問?
7、在建工程抵押,收件應增加是否取得預售許可證,是否進行了預售。
8、異議登記,詢問中應告知申請人權利、義務。15日,法院起訴。
9、地籍調查結果審核意見有誰簽字?
10、土地預告登記是否可行??????????
重點:以紅頭文件的形式下發地籍調查規程。
公證匯總:。
1、【細則】11條,父母、法院指定以外的監護人代為申請,監護關系應公證。
2、【收件】p52:《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第四條: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港澳臺的法律行為,必須辦理公證證明,然后由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事宜。
3、繼承、受遺贈材料必須公證。【細則】14條。
4、【細則】12條,境外申請人委托,授權委托書應經公證或認證。
流程再造問題。
1、如何使用電子簽章?
2、測繪公司應提供電子測繪圖、界址點坐標。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五
一年來,我縣在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在市局的大力支持和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積極做好與各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完成了職責機構整合、人員劃轉、數據移交、平臺建設、流程再造、窗口改造等工作,并于2016年8月30日正式開始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經過2個多月來,不動產登記工作開展基本順利,各項業務銜接順暢,到12月6日至,我縣各類不動產登記共收17922件,登簿17273件,發放不動產權屬證書6798本,證明發放7693本,查詢8767件,到現在全市各縣市區平陽發證量居全市第三,這是我們全體不動產登記人努力取得成績。經過2個多月的磨合期,我們局決定在11月1日起對抵押首次登記提速,由原來承諾6個工作日縮短3個工作日,抵押注銷當場辦結,這也是全市首創,解決了時下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但還是存在諸多問題,比如崗位設置、業務培訓、業務水平、人員不足、硬件設備缺少,檔案管理、不動產登記與交易銜接、信息共享、辦理時限、數據穩定性等諸多問題,現將今年不動產登記工作總結如下:
一、前期準備工作(6到位)。
1、機構職能到位:2015年11月13日,我縣編辦下發了《關于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有關事項的通知》,還有在2016年3月31日縣政府下發《關于平陽縣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這兩個文件主要是對我們不動產登記中心職責、內設機構(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縣中內內設4個職能科室、辦公室、登記科、權籍調查科、檔案科、下設6個分中心、)、人員編制(原住建人員劃轉30名、林權2名目前還沒到位)。
2、資料移交到位:按照我們縣編辦文件規定,整合前不動產登記資料由原住建部門管理,統一登記后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由縣國土局承擔,但原住建部門登記資料影像數據已在登記整合之前分2次全部移交給我們。
3、流程再造到位:我們對原有各類不動產登記職責分散在不同的登記機構的表單進行梳理、調整、歸類,形成了統一的不動產流程和收件標準目錄,印發了《不動產登記服務指南》,發放到各個分中心。
4、系統建設到位:我們委托技術開發單位是臻善公司,從目前的運行來看,總體還行,但還是存在許多問題,目前公司也正在修改和完善中。
5、人員培訓到位:利用雙休日時間,我們對登記人員集體培訓,包括業務培訓、不動產登記系統實戰培演練。
6、輿論宣傳到位:2016年8月15日平陽縣政府下發了《關于實施不動統一登記的公告》,連續10天在平陽縣報刊上該公告,向社會宣傳不動產統一登記的相關政策和具體辦理事項。
二、存在問題(4困難)。
1、人員不足問題:根據平編(2015)140號文件,原住建從事房屋登記工作人員劃轉30到不動產登記中心,但原住建從事房屋登記工作總86人,國土部門從事土地登記40多人,現成立不動產登記中心后,從事不動產登記共76人,從全市各縣市區來看,除文成、泰順外,我縣從事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是最少的,因為文成、泰順全縣只有一個不動產登記中心,而我縣有6個分中心2個辦證點,業務量全市第三,目前從事登記一線人員緊缺,窗口設置太少,群眾排隊過長,意見很大,我們已經向貴辦打報告要求增加臨聘人員15名,目前市登記中心也正在招臨聘人員80名。
2、檔案管理問題:經過2個多月,我縣共發證6798件,目前各類檔案正在掃描和裝訂中,但由于原來國土檔案室太少,已經無法存放不動產登記檔案,大廈13樓原計劃作為檔案室,經技術人員現場勘查后,原來設計承載力每平方米300公斤,而檔案室要求設計承載力1200公斤,需要進行加固。目前各類檔案只能暫時存放在各分中心,不方便群眾查詢及管理。
3、業務培訓問題:由于時間緊,任務重,不動產登記首發之前,我們只對工作人員進行一次業務培訓,各經辦人員對不動產統一登記后各項業務還不是很熟練,導致收件速度很慢,排隊時間過長,群眾意見很大。
4、歷史遺留問題:不動產統一登記過程中,發現房產證已過戶,土地未過戶;土地審批與規劃審批不一致;房產證上建筑占地面積與土地證上土地面積不一致;屬地基過戶,但房產證已辦等諸多歷史留問題有待妥善解決。
三、明年工作計劃(8計劃)。
1、探索歷史遺留問題解決方案,創設疑難問題會審機制。
2、邀請知名專家加強不動產登記人員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其理論素養、技術能力和管理服務水平。
3、努力打造不動產信息平臺開發和建設,推進不動產信息數據與法院、稅務、金融等有關部門實時共享。
4、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縮短辦證時限,提高辦事效率。
5、開通網上不動產登記進度查詢業務,昆陽、敖江、水頭三大分中心在大廳顯要位置設立自助查詢終端,方便群眾辦事,減少排隊等候時間。
6、明年初爭取增加15名臨聘人員,使窗口設置更加合理科學,力爭不動產所有權登記三審制(目前二審制),減少行政風險。
7、力爭明年初檔案室裝修落實到位,各分中心及時對各不動產所有權登記檔案進行影像掃描和裝訂到位,及時移交縣檔案室整理上架,方便群眾查詢。
8、堅持開辟“綠色通道”,為老弱病殘、工業企業提供上門服務和預約服務,專設批量業務受理窗口,開展延時服務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六
您好!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全第一,寬鮮米粉在我市有較長的歷史,它是武漢人早餐的主要品種之一,市政府早在20xx年開始,花了很大的氣力,做放心米粉工程,直到現在的早餐工程,都是為了讓廣大的市民,吃上安全味美的食品,隨著我市人口不斷的增加,常駐人口已接近千萬,日需寬鮮米粉14萬公斤左右,還有面條、細粉、年糕、糍粑、豆絲、手工粉、合粉等多種產品,我廠前身是:xx有限公司(廠址:xx)是我市米粉行業中最大的廠家,岳市長于20xx年10月帶領各個職能部門的領導來我廠視察,并做了重要講話,他要求我們一定要為廣大市民生產,供應優質安全的食品。品種要多樣化,努力成為我市食品行業最大最強的企業,由于種種原因在古田四路無法發展,故遷移到現在的廠址,該工業園內有十幾家工廠,廠房、場地都受到限制,制約了我們的發展,為此我們申請購置畝地,建一個華中地區最大的食品工業園,為市政府做出一個亮點工程,方便政府職能部門管理,讓廣大市民吃上更安全的食品。
我們的具體規劃是:
第一期工程:以現在的寬鮮米粉為主,用最先進的生產設備建立一個日生產能力18萬公斤的十四條生產流水線,主要生產寬鮮米粉、合粉、手工粉等品種,以滿足武漢三鎮得需求。主體生產車間、倉庫、鍋爐房、車庫、辦公生活。綠化帶共用地畝,預計投資萬元。
第二期工程:圍繞寬鮮米粉這個主導產品,生產細粉、年糕、糍粑、豆絲等輔助產品,日產量達到五萬公斤,占地畝,預計投資萬元。
第三期工程:各種面條是武漢市民早餐品種中銷售量最大的品種之一,建二條生產各種面條30萬公斤的生產流水線,實現生產、銷售配送一條龍,保證武漢市場供應。占地畝。預計投資萬元。
我們的一二三起工程完工能預期完工,它標志著武漢市食品行業的`一個新起點,它有利于廣大客戶的需求,有利于市政府職能部門的集中監督管理,有利于國家稅收,有利于企業發展,我們要求市政府大力支持,批準土地畝,讓我們大顯身手,大展宏圖,早日實現市政府多年的愿望。
我們的目的一定要達到。我們的目的一定能達到。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x日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七
黎塘鎮房管所:
小區共有334套房屋,現已出售完畢。根據業主的要求,在業主自愿參加的基礎上組建了黎塘鎮和德城市廣場小區業主大會成立工作籌備組,并于xx年2月28日正式開始工作。在xx年3月8日公布了《關于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的通知》。在業主自愿報名參選業主委員會的基礎上于xx年3月21日公示了《和德城市廣場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和德城市廣場業主委員會委員選舉辦法(草案)》《業主議事規則(草案)》、《和德城市廣場管理規約(草案)》,并告知了黎塘鎮政府、黎塘鎮房管所、黎塘鎮金龍社區、和德城市廣場開發商、和德城市廣場物業公司。
xx年3月28日召開黎塘鎮和德城市廣場小區首屆業主大會。在黎塘鎮房管所、黎塘鎮金龍社區、和德城市廣場物業公司監督之下小區業主在大會上進行投票、驗票、統計等工作,《和德城市廣場業主委員會委員選舉辦法(草案)》、《業主議事規則(草案)》、《和德城市廣場管理規約(草案)》草案獲得通過,同時會議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名單如下:
主任(一名):董泉宏副主任(二名):王雪蓮、何發軍
委員(十名):藍春丹、何保盛、黃華生、磨長升、梁增奎、
廖順嚴、李戎璽、韋春岳、韋冰、韋小梅
黎塘鎮和德城市廣場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工作所有程序符合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現請黎塘鎮房管所給予登記。
特此申請。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八
今年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一個多月來,全國還有超過84%和96%的地市和縣沒有完成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
近日國土部與中央編辦聯合下發。
《關于地方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確保年內完成各級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
《條例》已滿月,只有50個地市、101個縣完成了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占比分別不到16%和4%。所謂的不動產登記,儼然變成了不動產不登記,令人五味雜陳。96%的縣沒有動起來,顯然原因復雜,比如《條例》從施行到落地,難免需要時間;再比如由于職責和機構整合尚未到位,缺乏實施主體也使得登記難以推進。
除此之外,是否與相關部門缺乏熱情和動力有關?
比如為官不為,導致政令不通。
在3月15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怒稱:
不管這種情況存不存在,都應該正視“上面九級風浪,下面紋絲不動”的狀況。
《條例》沒有動起來,或因受到阻力。
盡管《條例》并不具備反腐功能,但一旦施行。
一些官員灰色財產或將暴露,特別是對那些坐擁數套、十多套乃至數十套住房的官員來說,他們不僅不愿意推動《條例》動起來,甚或暗自設置障礙。其實,《條例》對反腐并非毫無作用,正如參與《條例》制定的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嘯所稱,《條例》規定將統一建立不動產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信息共享,這對于打“老虎”來說,確實有一定幫助,只要經過一個平臺就可查詢特定個人名下的全部不動產。
不怕慢,就怕站。那些尚未行動起來的地方,應該快馬加鞭。按照國土部、中央編辦日前聯合下發的《關于地方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的指導意見》的要求,確保年內完成各級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工作。如果連職責和機構整合都不愿意做,不動產登記恐怕遙遙無期。由于不動產實行屬地登記,市縣兩級是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關鍵,即便各地整合了統一登記的職責和機構,也需要有使命感和緊迫意識,不能拖,更不能凝滯不動。
當然,除了各地行動起來,中央也需形成制度安排。據國土部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此前表示,《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即將完成征求意見,修改完善后將盡快頒布實施。也許有了實施細則,各地就更容易動起來。
《條例》可謂命運多舛,尚未出生已是爭議四起,好不容易出臺后,仍然備受質疑。早前有學者預計,《條例》實施絕不會是一塊好啃的骨頭。與其說一語成讖,毋寧說這是基于現實的清醒認知,《條例》既已出臺,就應該不折不扣落實,哪怕阻力再大,哪怕再有復雜狀況,也不能卻步。為了確保《條例》推行更順暢一些,理應在出臺實施細則的同時,強化問責機制。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九
不動產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見,幾乎各個地方都可以看到不動產的使用。其實不動產的定義也是非常廣的,包含海、陸、空等各個領域。我們身邊最熟悉的不動產就屬房子了,其都是需要進行相關登記的。今天就一起來了解下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如何寫,同時認知下如何申請不動產登記。
1、申請人提交相關材料,填寫登記申請表;登記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登記機構受理異議登記并將異議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
2、申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登記機構憑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辦理相應的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
送的材料:房屋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證明房屋登記簿記載錯誤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4、若利害關系人在異議登記事項受理后,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異議登記的有效期從受理之日起算為十五日。
1、當事人準備好一份房屋異議登記申請書。在申請書請將申請人、被申請人、申請事項、申請理由等事項詳細寫清楚,會方便房屋交易中心的人員辦理相關手續。攜帶本人身份證、結婚證、申請書到不動產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異議登記手續。
2、房地產交易中心一般會設有專門辦理不動產異議登記手續的柜臺。根據柜臺工作人員的要求,申請人填寫相關的表格。交納異議登記費。
3、領取房地產管理部門發放的異議同意書,異議登記手續辦理完畢。異議登記辦理完畢后第二天開始計算,15日內到法院起訴。成功立案后,將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書送回房屋交易中心異議登記柜臺。在整個訴訟期間,房屋過戶都處于凍結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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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常識分享。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十
隨著山西近日下發《關于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的通知》,據不完全統計,中國至少已有18個省(區、市)啟動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同時,不動產登記條例的面世也進入倒計時,按照國務院此前要求,該條例要在6月底前出臺。專家指出,不動產統一登記有助于提高不動產登記的效率和水平,同時也可為開征房產稅和反腐敗發揮一定作用。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24日發布消息,根據山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日前下發的《關于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的通知》,山西省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職責已劃歸省國土資源廳,這標志著山西省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已全面啟動。
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至此,中國啟動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省份至少已達到18個,這些地區包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浙江、江西、山東、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陜西、甘肅和山西。
其中,河北、黑龍江、山東、湖北、江西、山西等6省明確建立不動產登記聯席會議制度,北京、遼寧、黑龍江、廣東、四川等5省(市)已在國土資源廳(局)內成立了不動產統一登記領導小組,此外,湖南已決定在長沙瀏陽市、常德澧縣、懷化芷江侗族自治縣先行開展相關試點。
今年以來,中國官方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進程明顯加速。3月,不動產登記工作第一次部際聯席會議召開;4月,國土部成立不動產登記工作領導小組;5月,不動產登記局正式掛牌;6月16日,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研究設計啟動。
按照相關時間表,被視為“頂層設計”的不動產登記條例要在6月底出臺。國務院辦公廳于2013年3月26日發布的《關于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明確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臺不動產登記條例。
如今距離時間大限僅剩幾天,不動產登記條例的出臺也進入倒計時。據悉,國土資源部5月14日審議并通過《國土資源部2014年立法工作計劃(草案)》,其中明確要求力爭在6月底前將《不動產登記條例(送審稿)》報出。
分析稱或有助于征稅和反腐敗。
在輿論看來,不動產統一登記有助于提高不動產登記的效率和水平,同時有利于摸清房產底數,為房產稅開征奠定條件,也可間接為反腐敗發揮一定作用。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整合多部門職責,有助于提高不動產登記的效率和水平,保護公民房屋等私人財產合法所有權,同時維護交易安全。
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指出,不動產統一登記有助于摸清家底,摸清國內不動產市場的狀況,為將來土地供應、市場調整、城市規劃、開工建設等多方面提供基礎性的參考依據,也為未來房產稅的開征提供一個必要條件。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此前在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房叔”“房姐”的出現表明了房產信息不公開、不透明的弊端,不動產統一登記和公開查詢系統建立后,有助于摸清那些多占多用、占而不用和不正當交易的問題,對于預防和發現腐敗活動、斬斷利益輸送有一定作用。(記者李金磊)。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十一
摘要:我國不動產采取以法律行為引起物權變動和非法律行為引起物權變動相結合的物權生效要式,不動產登記采取以形式審查為主實質審查為輔的審查模式,不動產統一登記機構初步整合,立法體系尚有待完善。全國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審查程度不同,水平各異,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與公安、民政、住建等部門的數據共享建設尚處于構想、嘗試階段。實務中,因各種原因導致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主體和實際權利人不一致的情況發生。本文深入剖析我國登記制度下不動產登記公信力的特征及其成因和影響,試圖尋求提高登記簿公信力的路徑,以最大程度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權益,減少物權糾紛,保障不動產交易市場安全和穩定。
1不同登記制度下登記簿公信力比較。
我國借鑒權利登記制度和托倫斯登記制度并結合我國社會主義特色土地制度和具體國情,形成了獨具特色的不動產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依申請進行,登記是物權生效的主要但非唯一形式,登記機構采取以形式審查為主、實質審查為輔的不動產登記審查模式種推定登記簿記載權利人為真實權利人的推定公信力。
《物權法》賦予登記簿極高的法律地位:“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注銷,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登記簿時發生效力。”“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有錯誤以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不同于動產以交付為物權生效標志,不動產以登記為物權主要生效標志。
2.12登記簿記載錯誤的更正機制。
為保障真實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物權法》規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房屋登記辦法》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也均對有證據證明登記簿記載錯誤的情形給出救濟途徑。
2.13取得物權的特別規定。
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受讓人可以基于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推定其為真實權利人,即便后來證明登記簿記載錯誤,或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非真實權利人,即使交易受讓人存在一定過錯,只要受讓人是基于對于登記簿的信賴,符合善意取得條件的,法律仍然承認其具有與真實物權所有人交易相同的法律效果【3】。
分散登記時期,房屋、土地、林地等分開登記,各領域登記部門都有針對各個領域的登記條例或登記辦法,尤其在房屋登記領域,已經出現了行業標準性質的登記規程,并開啟房屋登記官制度的先河,各個地方對房屋登記的重視和精耕細作程度非常高,房屋登記工作的嚴謹和精細化程度,為不動產登記簿推定公信力提供保障,也為不動產統一登記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全國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后,設立不動產登記機構專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制定不動產登記相關條例和實施細則,制定不動產登記簿編寫和存放規范,指定登記機構負責保管登記簿和其他登記資料,強調登記人員業務素質,更加細化和規范不動產登記工作的同時首次提出各部門數據共享的理念。行政部門間信息共享是一項大數據整合工程,建成以后,將有效提升登記機構的審查能力,客觀上為提高登記質量和登記準確性及提升登記簿公信力提供技術支撐。
不動產登記簿的公信力應以絕大多數登記簿記載的權利和實際權利相吻合為基礎,在實踐中登記簿記載權利和實際權利人不一致的情況時有發生,登記簿的公信力存在一定局限性,這種局限性的成因是多方面的。
2.21登記機構審查能力有限導致的錯誤登記。
《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要求不動產登記機構詢問申請登記不動產是否存在共有人,而未明確這種共有關系的審核是否包含基于婚姻關系的“隱性共有”,登記機構從審慎角度出發,對共有關系審核延伸到“隱性共有人”,4這種審查面臨兩個問題:第一,申請人提供的登記原因證明資料,諸如房屋買【】賣合同和契稅完稅憑證等材料均顯示不動產權利人為一人,但登記機構通過對申請人有無共有人的詢問可能得知不動產實際為夫妻二人共同共有,如果直接依據詢問進行登記,就導致登記結果和登記證明文件不一致的情況出現;第二,共有不動產應該由共有人共同申請,如果讓“隱性共有人”共同到場申請,將加重申請人負擔,登記人員在“放管服”“最多跑一趟”的壓力下,僥幸認為不涉及權利處分的登記,本人不到場應該沒有風險,常常在“隱性共有人”未到場情況下直接根據詢問筆錄將不動產登記為夫妻二人共同所有。以上兩點是很多登記機構工作人員面臨的兩難問題,在法律法規和“放管服”雙重壓力下采取折中,往往造成登記程序存在瑕疵。
2.23對申請人婚姻關系是否審查模糊不清,導致登記邏輯上互相矛盾。
如登記機構不審核申請人婚姻關系,《婚姻法》對婚姻存續期間取得房屋一般認定為共有財產,而夫妻存續期間取得不動產,兩人并無特殊約定,不動產登記的權利人卻只有夫(妻)一方單獨所有的情形較為常見,這與不動產實際權利狀況不符;如審核申請人婚姻關系,登記相關法律法規未明確授權審查,登記機構受各方面客觀條件限制也無能力審查,即便通過詢問申請人等方式盡到形式上的審查,這種審查結果的真實性也非常低,反而影響登記結果的準確性。
不動產登記簿具有公示和公信力,不動產登記是國家機關依申請人申請所做出的行政確認行為,是代表國家行使的公權力,這種公信力和公權力的賦予和行使,旨在通過對不動產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轉移和滅失進行干預以明確不動產物權狀態,保障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不動產登記的首要目標是保障權利人合法權益,便民利民。一旦登記機構做出錯誤的登記行為,出現登記簿記載權利主體和實際權利人不一致的情況,使真實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失,權利人有權提起行政訴訟,因登記錯誤造成損失的,權利人有權獲得國家賠償。《物權法》對于因登記錯誤造成對權利侵害的賠償做出了規定:“因登記錯誤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登記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登記機構賠償后,可以向造成登記錯誤的人賠償。”更為重要的是,不動產登記簿記載權利和實際權利不一致,背離了不動產登記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的宗旨,影響不動產登記形象,降低不動產交易效率,也不利于維護不動產交易市場安全和穩定。
4.1健全不動產登記法律體系,明確登記機構審查范疇4.11進一步明確審查方式。
明確登記機構對于“隱性共有人”有無審查義務,明確基于婚姻關系的“隱性共有人”物權法律地位。
4.2提升登記硬件設施,提高登記機構審查和甄別能力。
增強身份驗證、指紋比對、人臉識別等辦公設備的投入,提升審查能力,減少登記錯誤情況的發生,提升登記簿公信力。
4.3加快部門間數據共享機制形成規范共享登記資料的法律地位。
不動產涉及范圍較廣,與建設、房產、林業、漁業、海洋等部門都有很重要聯系,部門間的數據共享非常迫切。如果通過信息技術共享登記材料,可有效降低申請人提交虛假材料的概率,也將大大提升不動產登記效率。
不動產登記涉及法律較為廣泛,不動產登記人員需要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和不動產登記知識。不動產登記本身涉及權利人重大財產,需要登記人員嚴謹的工作態度和認真負責的工作精神,登記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敬業程度直接關系到不動產登記簿準確程度。
4.5建立登記信用機制。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對繼承和受遺贈登記不再強制公證,但在不動產統一登記過渡時期,數據共享尚處于構想和嘗試階段,登記人員素質有待加強,而繼承、受遺贈涉及更為廣泛、更為復雜的法律和社會關系,登記機構購買公證服務,由公證機構對繼承、受遺贈當事人的法律關系和社會關系進行審查不失為減少登記錯誤的可行方案之一。
參考文獻: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十二
茲委托全權辦理本人(單位)坐落于的不動產登記事宜。
一、委托事項包含以下第項:1、代為提交不動產登記申請并按規定提交申請登記材料。
2、代為就申請登記事項接受詢問,并簽字確認;3、代為領取受理單;
4、代為領取不動產權證書、登記證明;5、代為繳納不動產登記中所需繳納的費用;
6、其他二、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權限僅限于上述事項,除此之外,均需本人(單位)確認。
三、
本人(單位)對委托代理人的上述代理行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委托人簽名(蓋章):年月日。
受托人簽名(蓋章):年月日。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十三
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民族______。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籍貫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
職業________。
居民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
離婚證字號、日期___字第___號__年__月__日
財產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申請人簽字或蓋章、按指印:
審查處理結果。
有關單位調解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審查處理結果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離婚證字號____字第____號。
婚姻登記機關及婚姻登記員簽字___年___月___日。
領證人簽字或蓋章、按指印___年___月___日年月日。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十四
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制定與發布,標志著我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已經起步。就我國當前的體制來講,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實施依舊存在著各個方面的阻力,房地產作為不動產中的典型,在不動產登記執行過程中受到的影響最為明顯。
不動產登記指的是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據當事人的申請與自身職權,將不動產的自然、權利等狀況在不動產登記簿中進行記載并公示。不動產包括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本文中所提到的不動產僅僅指房地產。不動產登記的主要原因是不動產具有不可移動性,而且其權利歸屬非常的復雜,需要對其產權關系進行明確。對于房地產而言,不動產登記的目的與職能并不是降低房價,兩者之間并不存在直接的關系。房價的主要影響因素為房地產供求關系,其他因素所發揮的都是間接影響,通過對供求關系的影響來影響房價。不動產登記并不是單純地為了征收房產稅,兩者之間雖然存在內在的邏輯關系,但不動產登記的目的并不是單一的房產稅征收。不動產登記僅僅是房產稅的技術準備與支撐。不動產登記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基礎——土地登記、核心——權屬、目的——物權保護、表達形式——空間信息、法律特征——勘驗取證、時態特點——現勢性強、作用——多用途性。實現不動產登記,首先能夠對房地產權人的權益進行保護。不動產登記能夠從根本上解決不動產權屬問題,從法律層面給與不動產權利人以保護,同時還能夠對交易安全與交易秩序進行維護。其次,能夠刺激二手房房源的增加,降低房屋的空置率,實現房屋本身的社會價值。最后,為政府的宏觀管理提供基礎,促進房地產經濟的健康發展。
從房價的角度進行分析,人們所關注的并不是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內容與實施,而是在不動產登記基礎上房地產政策的調整狀況。房價的決定因素主要包括市場、人口、收入、貨幣供應等幾個方面,在對住房資源進行調節的過程中,保有環節房產稅具有非常關鍵的作用。不動產登記的主要功能并不是對房價進行調控,而是實現制度長遠性的設計與改進,促進有序、規范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形成,降低住房交易雙方的產權風險,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運行。從短期市場沖擊方面來講,不動產登記為個人住房房產稅的征收奠定了堅實的技術基礎,在一定程度上會對購房者的市場預期造成影響。從這個方面來講,不動產登記條例的頒布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房價下行的壓力。但是,不動產登記與房價下降之間并不存在必然的關系,不動產登記主要的目的`是對產權進行明晰登記。不動產登記對于居民不動產的影響包括兩個方面:第一,老房子、舊房子的繼承問題,在房地產市場化之前存在著很多歷史遺留問題;第二,市場供需變化,部分只有多套住宅的人擔心房產稅推出,從而傾向于拋售房產。但這部分人數量有限,對房地產經濟的沖擊也是有限的。
不動產登記并沒有將房地產調控中作為其主要的目標,在短期內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也是有限的。不動產登記的主要目標是對多個部門的工作進行統一,建立全國統一的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實現審批、申請流程等方面的簡化。當前,不動產登記條例的執行對象中并未涉及到存量房地產,購房者在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全面運行之前會保持觀望狀態,投資性購房者很少會出現大量拋售的情況。因此,不動產登記對房地產經濟的影響更多的體現在未來市場運行規范方面。不動產登記條例的實施確實對二手房市場產生了一定的沖擊,條例中并未提及自然人為條件對其名下的房產狀況進行查詢,但是能夠通過地址對房產持有人進行推導,打破了傳統的房產信息查詢的瓶頸,可能會引發投資性購房者的拋售行為,高端二手房供應量可能會出現增加的情況,有利于平抑二手房市場價格。從短期進行分析,不動產登記對房價的影響是有限的,對二手房房源的增加可能產生更大的影響,但是對于大中城市來講,二手房房源并不會對一手房產生較大的影響作用。從長期進行分析,不動產登記為房產稅的征收奠定了基礎,二房產稅的征收必然會對房價產生較大的影響。因此,不動產登記的長期影響較為顯著。不動產登記實施之后,政策對房價的影響將會逐漸體現出來,調控將更加精準。總體來講,不動產登記對于房價過快上漲并不存在明顯的抑制作用,不動產登記條例的實施將增加二手房房源,但是并不會對樓市供應產生巨大的“傾向力”。
不動產登記在短期之內都是利空的,這會對市場成交心理造成一定的影響,導致大眾在心理上傾向于少買房。但是這種利空影響僅僅是短期內的,不動產登記實現全面貫徹落實需要3-4年的時間才能夠完全實現,對市場真實的影響并沒有想象中的那么大。國家在政策出臺的背后更多的關注房地產行業的市場化運行,不會對市場運行進行過多的政化操作。對于整個房地產行業來講,不動產登記政策是有利的,通過計算機技術能夠進一步實現行業信息分享機制的完善,解決行業內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使房地產企業能夠實現自由競爭。此外,通過不動產登記平臺的創建,能夠為未來房產稅的實施提供更多的有利影響,稅收改革將使得房地產行業更加成熟,消除非理性投資需求。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可能給樓市帶來的改變包括投資者數量降低、商品房短期供給量增加、樓市回歸理性等。從樓市的調控方面來講,不動產登記實際上就是通過計算機實現個人住房信息登記與聯網,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立與完善能夠通過針對性的措施對樓市的分類、存量等進行有效的調節,從而影響城市樓市的供求關系,對于樓市的健康、長期發展具有積極意義。因此,不動產登記工作的不斷落實與發展對房價產生的影響當前僅僅局限在心理層面,并沒有過多的實質性影響。即使實現了不動產登記與房產稅政策的相互結合,其最大的效用與最終的目標也是實現不動產的精確管理與監控,促進房產使用效率的提高,對于房產價格的影響非常有限。
不動產登記符合我國當前的國情,對房地產經濟有著重要的影響,促進了房地產企業進一步的發展與完善。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十五
為充分發揮房屋登記機構和人員在不動產登記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受住建部房地產業司委托,中國房地產研究會組織起草了《不動產登記條例(草案)》(建議稿),請全局房屋登記崗位業務人員認真學習該《草案》,為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制度建設和全面實施提供基礎保障。
據一位參與草案研討、接近國土部的消息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自三中全會后,國務院法制辦、國土部就啟動不動產條例的起草,經過大量的調研和反復修改,已經形成初稿,目前已經上報國務院。
據上述消息人士介紹,草案中并沒有“以人查房”字眼。國土部起草的草案中,新增了查詢服務,但對不動產登記信息的查詢有相對嚴格的規定。
只有權利人、利害關系人,以及取得權利人同意的單位和個人,才可以申請查詢相關資料。再者,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等,有權查詢與案件相關的資料。
另一方面,草案也十分重視對不動產登記資料的保護。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相關知情人士,若透露不動產登記的信息,造成損失的,也將背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目前土地、房屋、林地、草地等不動產信息,分別登記在國土、住建、林業、農業等不同主管部門之下。條例通過后,有關部門有望實現上述信息的互通共享,國家和地方登記的信息也有望實現互通互聯。
增設了有條件的查詢服務。
據上述消息人士介紹,國土部起草的草案指出,將實行不動產登記資料依法查詢服務。
“不動產是一種物權,合法合規的提供的服務符合物權法要求。”嚴金明介紹。
上述國土部土地地籍司的人士也表示,條例的立法依據是“物權法”。
在國土部土地勘測規劃院副總工程師鄒曉云看來,依法提供查詢服務寫入條例中,并非嚴格意義上的“以人查房”。
下半年以來,房叔、房姐事件頻發,亦引發各界對于個人住房信息安全的擔憂。
在此背景下,國內多地相繼出臺相關法規,規范“以人查房”,比如福建漳州規定,除申請查詢本人房屋信息和國家公檢法等機關的協助查詢外,嚴禁以姓名為條件進行查詢,只能以明確的房屋坐落或房屋所有權證編號進行查詢,還將強化落實相關問責機制。
實際上,查詢相關信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國土部起草的草案指出,權利人、利益相關方,以及取得權利人同意的單位或個人,可以申請查詢;另外一個是公檢法機關,有權查詢與調查案件相關的信息。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嚴金明表示,為了更好地保護個人不動產權益,查詢是有前提的,一個是利益相關人;另外一個國家有關部門出于某種需求——并非是隨意查詢,需要區別。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草案十分強調對不動產登記資料的保護。不動產登記資料共享單位及工作人員,仍需要對相關資料保密;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內容。
建立統一的'信息平臺、助力反腐。
國土部副部長胡存智在“不動產登記專家座談會”上指出,不動產統一登記不是重起爐灶另開張,而是以這些成果為基礎進行整合、融合,做好工作銜接和平穩過渡,形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
鄒曉云也表示,國土部主導的不動產登記更多是一個整合的角色,解決過去多頭、重復登記等問題。
在有關《不動產登記條例》涉及的不動產登記現狀中明確,土地登記(包括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歸國土部門;土地承包權登記歸農業部門;房屋登記歸建設部門;林權登記歸林業部門;草地登記北方歸草原局、南方歸農業部門;海域登記歸海域部門。
各部門在登記權屬部門的登記信息時,將依照登記內容數據分別建立土地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土地登記發證管理系統、農村土地承包信息管理系統、林業管理系統、城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草案提出應實現登記信息共享,建立國家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將不動產登記信息定期逐級備案,實現國家與地方登記信息的互聯互通。
該平臺由國土部負責,將與國務院住房與城鄉建設、農業、林業、海洋等相關主管部門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化建設,與統計有關部門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的互通共享。
“該基礎平臺一旦與個人信息等各項系統并軌,將為紀檢監察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完整、準確掌握官員房產信息,提供了制度和技術條件,這對于反腐有重大作用。”嚴金明說。
正如國土部地籍管理司有關負責人所介紹,實施不動產登記的出發點不是反腐敗、遏制房價,但客觀上有些關聯。
不過,在北京大岳咨詢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金永祥看來,雖然技術上對于掌握、查閱官員房產信息沒有太多障礙,但不動產統一登記和系統建設是一個長期而漫長的過程,具體的效果還有待觀察。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十六
(一)中國古代的土地登記制度中國以土地為中心的登記制度源遠流長,從一開始就與土地稅賦息息相關。據學者考證,中國古代以土地交易為中心形成的登記制度,肇始于周朝中后期。唐代以后,中國在土地管理方面出現了立契、申碟或過割制度。土地買賣必須通過官府,進行書面申報和登記,才能發生效力。否則,不僅交易無效,而且還要受到嚴厲的制裁。
從中國古代土地登記制度的歷史演變可以看出,它主要是伴隨土地稅賦制度而存在的,乃稅賦制度的衍生物,其最主要目的是便于稅賦征收。地契作為田地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權利證明只是其附帶性的作用,并不能作確權證書。更為重要的是,地契資料由官府掌握,且對外保密,普通百姓不能查詢相關資料,與現代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公示要求相去甚遠。因此嚴格地說,中國在民國以前的歷史上并沒有真正形成以公示為目的的登記制度。
就中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形成與發展過程來說,中國在民國時期繼受西方法制,已經正式建立了不動產登記制度,然而該制度卻主要是為土地私有制服務的。建國初期,我們也曾建立起了不動產登記制度,但隨著社會主義改造的完成,中國在經濟體制方面實行全面的公有制,登記制度失去了存在的基礎,使該制度在中國一度中斷30多年,改革開放以后,特別是土地管理法頒布以后才逐漸恢復和發展。因此可以說,登記制度在中國雖然有著悠久歷史,但真正意義上的作為物權公示手段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卻起步較晚,且一開始就服務于不動產行政管理的目的,帶有濃厚的行政色彩,使該制度未能在維護交易便捷與安全方面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從中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建立與發展來看,中國的登記制度存在諸多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4)登記機關的責任賠償制度闕如。
關于如何完善中國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學者們見仁見智,針對登記制度的諸多弊端從不同角度提出了很好的建議,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3月16日,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物權法,該法設專節規定了不動產登記制度。它在總結中國不動產登記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借鑒西方國家先進立法經驗,對不動產登記的法律效力、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程序、登記類型及登記錯誤的賠償責任等重要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確立了中國不動產登記的基本結構,為將來不動產登記法的制定,提供了整體架構和思路,標志著中國統一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正式確立。
(5)規范了登記當事人和登記機關的賠償責任。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十七
不動產登記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
在建工程抵押、省直機關房改房首次登記和轉移登記在市民之家辦理。
二、不動產登記,哪些登記需要雙方申請,哪些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一是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是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四是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是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是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以上情況以外的,均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填寫登記申請書,交提交身份證明以及相關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應當提供原件。
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復印件,復印件應當與原件保持一致。
在申請登記的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薄前,申請人提出撤回登記申請的,登記機構可將登記申請書以及相關材料退還申請人。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十八
我倆自愿離婚,并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于雙方自愿離婚的規定,對有關問題已作出妥善處理,請準予登記,發給《離婚證》。
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民族______。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籍貫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
職業________。
居民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
離婚證字號,日期___字第___號__年__月__日離婚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子女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財產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它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申請人簽字或蓋章、按指印:
審查處理結果。
離婚證字號____字第____號。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十九
國家外匯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我公司投注差為元,幣種為,已登記外債為元,幣種為,現申請登記外債金額為元,幣種為,貸款條件如下:
債務人(申請人):
債務人英文名稱:
債權人:
債權人英文名稱:
借款期限:從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借款利率:
提款日期(如有多次提款需附表說明):
借款用途(中、英文):
付息方式及付息金額(如有多次付息需附表說明):
還本方式及還款金額(如有多次還本需附表說明):
是否有提前還款條款:
適用國家法律:
我公司鄭重承諾,上述申請事項與合同相符。若有虛假行為,我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和相關責任人愿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公司蓋章。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二十
海事局(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的規定,現申請下述船舶辦理無抵押權登記,請予核準。
船舶所有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船舶名稱曾用名船籍港。
初次登記號碼船舶呼號船舶種類。
imo編號船體材料建成日期
造船廠名造船地點。
尺度:總長米;型寬米;型深米。
噸位:總噸;凈噸。
主機:種類;數目;總功率千瓦。
船舶所有人地址。
聯系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船舶所有權取得日期船舶所有權登記日期
提交申請材料情況。
01.身份證件。
02.委托書。
船舶抵押擔保情況說明:。
船舶抵押權三:船舶抵押權(84字)。
海事局(處):no.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的規定,現申請下述船舶辦理抵押權登記,請予核準。
抵押人名稱(蓋章)抵押權人名稱(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制。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二十一
第八條不動產以不動產單元為基本單位進行登記。不動產單元具有唯一編碼。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
(一)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
(二)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三)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
(四)其他相關事項。
第九條不動產登記簿應當采用電子介質,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采用紙質介質。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明確不動產登記簿唯一、合法的介質形式。
不動產登記簿采用電子介質的,應當定期進行異地備份,并具有唯一、確定的紙質轉化形式。
第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法將各類登記事項準確、完整、清晰地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任何人不得損毀不動產登記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記事項。
第十一條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與不動產登記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加強對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專業技術培訓。
第十二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指定專人負責不動產登記簿的保管,并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責任制度。
采用紙質介質不動產登記簿的,應當配備必要的防盜、防火、防漬、防有害生物等安全保護設施。
采用電子介質不動產登記簿的,應當配備專門的存儲設施,并采取信息網絡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三條不動產登記簿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永久保存。不動產登記簿損毀、滅失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據原有登記資料予以重建。
行政區域變更或者不動產登記機構職能調整的,應當及時將不動產登記簿移交相應的不動產登記機構。
第十四條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二十二
今天上午,國務院發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3月1日起施行,中國經濟網記者查閱《條例》全文,沒有看到有關“以人查房”字句。但《條例》第26條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不動產登記信息保密;涉及國家秘密的不動產登記信息,應當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第27條規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這也意味著,此前外界將“以人查房”作為不動產登記的主要看點,認為一旦執行,官員瞞報登記資產信息等情況將被剎車。但現在看來,“以人查房”短期內并不能實現。中國經濟網記者綜合媒體報道發現,所謂“以人查房”是指用姓名查詢的方式獲得他人的房產信息。目前普通市民平時用于房產交易時的房屋信息調查,主要采取向相關部門告知物業地址的方式進行,用以查詢房屋產權情況、抵押狀況等。而一旦可以以姓名查房,就可以迅速獲得一個特定個人名下所有不動產資料。而此次條例涉及不動產查詢方式的主要包括兩條,均用于保護被查詢人隱私。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業內人士指出,多層次信息共享制度的建立,將解決不動產登記信息的全國聯網問題,并為未來部分政策實施提供基礎數據來源。但制度發揮作用還有賴于信息共享制度執行細則的落地和完善。
據權威人士透露,該條例共六章三十五條,將于20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內容包括不動產登記適用對象、執行部門以及登記程序、信息共享和法律責任。條例規定,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和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等均為不動產登記適用對象。
上述權威人士稱,條例在登記程序、法律責任方面沒有明顯改動。但在信息共享方面,條例提出,未來各級不動產信息將統一納入國土部牽頭建立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并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實時共享,這意味著不動產信息將在國土系統內部各級共享。此外,國土、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也應加強彼此之間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的互通共享。
東方證券預期不動產登記條例出臺對房地產市場影響中性。條例的出臺導致投資者預期反腐風暴可能帶來樓盤拋售,以及房產稅可能進一步擴大范圍。東方證券認為,擁有多套住房的貪腐官員帶來的樓盤拋售已經在過去兩年有所體現,但樓市本身量價變化起主導作用,拋售的房屋相對于樓市的潛在需求依然偏少。房產稅是否會進一步擴大范圍,取決于修法的.進度和樓市的表現,很難想象在樓市低迷的時候去擴大房產稅的試點范圍,這一判斷也得到國際經驗的支持,房產稅的征收往往在房價快速上漲的時期內出臺實施。
2023年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范文(23篇)篇二十三
【論文摘要】本文對作為物權法重要內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進行了粗淺的探討,主要目的是要解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建立我國新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時的立法體例的選擇等問題。
論文正文劃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從縱向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和橫向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兩個方面,介紹了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法律關系;第二部分通過對不動產登記經濟背景的對比即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兩種經濟體制下不動產登記的不同要求的對比。
針對我國現行不動產登記制度的缺陷,歸納出建立我國新的、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客觀要求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并就新制度建立時應當注意的一些問題發表自己的見解,對如何完善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提出若干建議。
應用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程序和制發統一的不動產權屬證書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對如何完善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提出了完善措施。
不動產是與動產相對稱的物的概念。
所謂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的規定不可移動的物,包括土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1)。
不動產登記則是指登記申請人對不動產物權的設定、轉移在專門的登記機關依據法定的程序登記(2)。
它是不動產物權變動的法定公示方法,是因法律行為發生物權變動的生效要件,也是不動產物權獲得法律承認與保護的基本依據。
不動產登記制度作為一項法律制度,從邏輯結構上分為行為制度和效力制度,行為制度以登記行為為規范的對象,規定不動產登記行為類型、程序以及行為主體的權利義務;效力制度以登記的法律效力為規范的客體,規定不動產登記的法律后果。
本部分將通過對不動產登記的內在法律關系的探討,進一步認識不動產登記制度。
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是在不動產登記過程中形成的法律關系總和。
從主體上看,不動產登記內在法律關系可以分兩類,登記機構與登記申請人之間的縱向法律關系和登記申請人之間的橫向法律關系。
一般而言,縱向法律關系具有行政管理性質,是登記機構與相對人之間的行政法律關系。
橫向法律關系具有民事屬性,是平等主體的登記申請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
縱、橫向的登記法律關系相互銜接,共同構成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的整體。
所以,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具有行政關系與民事關系交叉的雙重性質。
縱向的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是不動產登記申請人對登記機構為登記行為過程中形成的,發生于登記申請人與登記機構之間,具有明顯的行政管理性質,登記機構的登記職權、登記人的申請權與登記義務均體現了主體權利義務的行政性。
在德國不動產登記機構為屬于地方法院的土地登記局;在日本為司法行政機關法務局、地方法務局及其派出所;在瑞士多為各州的地方法院。
這種做法,是以不動產物權登記直接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故登記建立與司法系統的直接聯系。
如在德國,不動產物權的爭議直接進人訴訟程序,當事人在此程序中不必起訴,而是向上級法院直接上訴;我國歷史上制定民法之初也曾采用法院統一登記不動產的做法。
后來因民國初期的司法混亂而改為屬于行政機構的地政局統一登記,這一做法在我國臺灣地區沿用至今(3)。
另一為形式上的審查權,這是對不動產名義權利進行審查的權力,實行登記對抗制度的國家采用此法,如法國、日本,《日本民法典》177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取得、喪失及變更,除非依登記法規定進行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4)。
登記申請人的權利義務主要體現為登記申請權和登記義務。
登記申請權是不動產利害關系人申請登記的權利,與登記機關受理登記的義務相對應。
登記申請權發生有兩個前提:一是申請權利人與不動產有一定的利害關系;二是申請人的利益需要通過登記的方式得到保護。
登記申請人的登記義務是指登記申請人對登記機構所負有的、對與之存在利害關系的不動產進行登記的義務,與登記機構的登記權限相對應,是一種行政義務,登記義務的行政性在不動產標示登記中得到最充分的體現。
橫向的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是指在平等主體的登記權利人和登記義務人之間,在登記申請過程中所形成的法律關系,存在于登記申請人之間,在性質上屬于民事法律關系。
不動產登記申請在不動產事實上的權利狀態與不動產登記薄上的記載不一致的場合,需要真實的權利人和名義上的權利人這兩類當事人共同完成,登記利益對于這兩類申請人是不同的。
事實上的權利人因登記取得名義上的權利,因登記而受益;名義上的權利人因登記喪失名義上的權利,因登記而受損。
因此,登記申請權對兩類申請人的意義明顯不同,對前者是積極的申請權,對后者是消極的合作義務,基于這一原因,不動產登記理論將前者稱為登記權利人,將后者稱為登記義務人。
所謂事實上權利狀態與不動產登記薄不符,主要指兩種情況,一是不動產權發生了實質的物權變動,即發生了所有權轉移或附設權利,如地上權抵押權的設定、變動、取消,新權利人所享有的真實權利與不動產登記薄上記載內容相脫節;二是指虛偽登記。
在這種情況下,登記薄上記載的是錯誤的權利、或已喪失的權利、或實際存在但已被涂銷的權利,而與事實的權利狀態不符。
橫向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的權利義務表現為登記權利人的請求權和登記人的允諾義務。
兩者設置的目的.都是為了保障登記順利進行,實現真正權利人的利益,其權利義務具有目的同一性、內容對應性,因此,本部分僅對登記請求權進行詳細探討。
登記請求權與登記申請權不同,它是登記權利人享有的、請求登記義務人為登記申請行為的權利,從性質上看是一種民事權利,不能由權利登記人本身予以強制實現,而應通過法院裁決實現強制性保障。
登記請求權發生的原因,一是不動產物權變動的事實,二是事實上的權利狀態與登記的權利狀態不一致,據此,登記請求權可以分為債權登記請求權和物上登記請求權。
債權登記請求權基于不動產物權變動的事實產生,源于不動產物權變動當事人的債權契約,是與由從債務人交付義務派生的附隨義務相對應的權利,無須在債權契約中約定,為法定權利。
物上登記請求權的產生,基于權利的事實狀態與不動產登記薄上的記載相互脫節,源于真實權利人享有的物權效力,本質上看是排除妨礙請求權的延伸。
由上觀之,登記請求權是一種法定權利,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實發生,因其可訴性而具有強制性的效力.
不動產登記制度作為一項法律制度,從來就不是孤立的,其內容取決于社會經濟制度。
不動產作為重要的生產、生活資料是任何社會不可缺少的調整對象。
不同社會經濟制度對不動產登記制度有著不同的要求。
基于這一原因,研究不動產登記制度的一般性規律,就需要對其社會經濟背景作以分析。
社會經濟制度有兩層含義,一為社會財產所有制形式,一為社會經濟運行機制。
財產所有制形式是社會根本經濟制度,反映一個社會財產利益的最終歸屬狀態,有公有制和私有制兩種基本形式;社會經濟運行機制,是社會經濟運行的方式,在現代社會中也有兩種主要形式,一為計劃機制,一為市場機制。
社會財產所有制雖然本質上決定社會財產制度,但其具體操作的內容,往往是社會經濟運行機制影響的直接后果。
本文所稱社會經濟背景,是指社會經濟運行機制,具體地講,是探討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對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影響。
計劃經濟體制,在一個相當時期曾一度是我國所采用的基本運行機制,雖然經過經濟體制改革,市場經濟已蓬勃發展。
但在體制的轉制改造過程中,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仍不容忽視。
此外,對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不動產登記制度進行研究,也有助于我們用歷史的眼光分析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不動產登記制度。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不動產由國家直接行使支配權,不動產的開發利用由國家統一調控,不動產物權的取得由國家無償劃撥或分配,不動產的流轉也需要國家行政調配完成。
國家意志以行政決策的形式左右著不動產運行的全過程。
國家對不動產的計劃管理,須依賴于系統的不動產產籍資料,以權威的產籍資料為依據才能確保宏觀調控的合理性,避免調控行為的重復和沖突,取得秩序上的穩定。
國家為確保產籍資料的準確性,通常將登記規定為不動產使用權取得的強制性程序。
登記雖然具有不動產得以使用的要件功能,但在此情形下卻不具備實際的要件意義。
首先,不動產使用權在獲得管理機關的正式批文后即已取得。
其次,登記僅為對批準文件形式上的復核,沒有實質內容。
據此可認為,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不動產登記,只是不動產使用者應當履行的行政手續,或者說僅是一種產籍管理方式,對不動產物權的取得、變更不具備實際的和法律的效力。
市場經濟體制下,不動產及附設其上的權利始終以商品的身份、依權利人的意志而不是依國家的意志在市場上自由流通。
即不動產權利人對不動產及附設其上的權利的支配權必須明確,否則,流通主體必將耗以相當的時間和成本確認此種關系,有礙流通、交易的效率;其三,流通的標志必須明確,否則權利轉讓與否第三人無從認定,交易的安全無從保障。
但不足以公示不動產的流轉,需要具有法律權威的方式公示不動產物權的設立、流轉和消滅,將不動產物權狀態公布于眾,幫助第三人獲得相關信息和判定是否為有關行為。
可見,以登記的權威來明確不動產產權關系、公示產權的流轉、保障權利人利益和交易安全,是不動產市場運行機制的客觀要求。
不動產市場是我國最為重要的市場,也是人民群眾最為重要的經濟活動集中的領域,必須有一套符合物權公示原則的不動產登記制度。
但從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歷史變遷可以看出,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強調行政管理功能,忽視和弱化了其自身的公示作用,并且在法律依據、登記機關、登記效力等方面尚未達成統一,不動產登記發生作用的范圍也未涉及農村,這充分體現出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立法與當今市場經濟體制需求的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