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在商業交易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能夠建立起信任和合作的基礎。接下來是一些典型的合同協議案例,希望對大家理解合同協議的撰寫和應用有所幫助。
國有土地收儲協議(優秀16篇)篇一
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夏緒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主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經上級人民政府批準同意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方以米(m),宗地四至界線及界址點座標見《宗地界址圖》。
二、轉讓用途與年限變必須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用途變更手續,土地使用權轉讓年限讓期滿后,受讓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注銷或續用登記手續。
三、支付土地地價款方式及土地現狀證》和交付該宗地的土地現狀條件。
四、受讓方獲得土地使用權使用后,其建筑設施必須按轉讓用途與村鎮規劃部門的統一規劃和建筑設計的各項要求,在兩年內建成使用,否則,由轉讓方無償收回受讓方的土地使用權。
五、違約責任。
受讓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土地價款,如果受讓方不能按時支付土地地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方無權要求退還定金,轉讓方并可請求受讓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六、因不可抗拒力造成一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事件的3日內局面告知另一方,經被告知方認可后,方能免除責任。
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裁決。八、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訂,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即日生效。
十一、其它約定: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電話:電話:
國有土地收儲協議(優秀16篇)篇二
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夏緒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主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經上級人民政府批準同意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方以米(m),宗地四至界線及界址點座標見《宗地界址圖》。
二、轉讓用途與年限變必須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用途變更手續,土地使用權轉讓年限讓期滿后,受讓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注銷或續用登記手續。
三、支付土地地價款方式及土地和交付該宗地的土地現狀條件。
四、受讓方獲得土地使用權使用后,其建筑設施必須按轉讓用途與村鎮規劃部門的統一規劃和建筑設計的各項要求,在兩年內建成使用,否則,由轉讓方無償收回受讓方的土地使用權。
五、違約責任。
受讓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土地價款,如果受讓方不能按時支付土地地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方無權要求退還定金,轉讓方并可請求受讓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六、因不可抗拒力造成一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事件的3日內局面告知另一方,經被告知方認可后,方能免除責任。
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裁決。八、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訂,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即日生效。
十一、其它約定:
轉讓方:思南縣通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受讓方:地址:思南縣思唐鎮府后街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電話:電話:
國有土地收儲協議(優秀16篇)篇三
甲方:興園公司(法人代表:劉宏潭)。
乙方:英松予制構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來喜)。
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__縣___鄉半坡村東11.6畝土地所種果園轉讓給乙方。該地塊位于__至___東,東至半坡村六組地界,西至___線,南至半坡村三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一次性付給甲方轉讓費拾叁萬元整(13萬元)。
三、甲方將協議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興園公司和半坡村委會所簽協議的義務,享有原協議的一切權力。
五、本著友好協商精神簽訂此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自簽之日生效。附興園公司和__鄉半坡村村委會協議。
七、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國有土地收儲協議(優秀16篇)篇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在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通過公開交易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乙方依照規定程序參與競買,并經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確認,成為競得人。為明確有關轉讓事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和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3、地號: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現狀: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戶)需回遷安置,回遷安置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遷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遷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每月應支付臨遷費、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費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公開交易情況和結果。
1、公開交易方式:公開掛牌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公開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確認書編號:_________。
4、轉讓份額:_________。
5、成交價格: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屬清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五條甲乙雙方完全認可公開交易情況和交易結果,甲方同意按公開交易成交價格和轉讓份額將土地使用權(含地上建筑物、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條依照有關規定,全額轉讓的.,由受讓方單獨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履行出讓合同;份額轉讓的,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共同履行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依照有關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向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資料,辦理交易手續,向相關部門交納交易稅費后,由乙方直接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證明書》,并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登記。
第八條除法律規定的免責因素之外,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出現糾紛或違約行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通過仲裁或法院判決(裁定)方式予以解決。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土地轉讓時回遷安置義務的責任主體為受讓人。
2、付款方式及期限:《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簽訂后5天內一次付清。
3、移交地塊及項目的相關資料:
(1)《國有土使用證》。
(2)《建設用地批準書》。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設計要點批文》。
4、違約責任:
(1)甲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后5日內不能備齊有關資料給乙方辦理交易過戶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和交易成功后,辦妥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包括司法機關查封等)需要終止交易或不能依法辦理產權登記的,甲方在3天內全部退還乙方已交納的成交價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并在5天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給甲方,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國有土地收儲協議(優秀16篇)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第6頁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3頁/共。
6頁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
國有土地收儲協議(優秀16篇)篇六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土地所有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轉讓土地的基本情況。
該宗土地位于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濟南路號,宗地編號______,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及現狀(或幾通一平)的具體情況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該宗土地按照經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總體規劃為商業用地。
第二條: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元人民幣。
第一款確定的價格包括該宗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繳付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2、土地轉讓金余款元人民幣待該宗土地地上建筑開始對外出售之時,由乙方按照屆時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的每平方米市場價格或者乙方對外出售的每平方米價格為基數,以優惠5%的價格向甲方過戶該宗土地地上建筑物,用以抵頂土地轉讓金余款。
第四條:甲方負責提供該宗土地使用權現有的一切有關文件,負責提供和配合辦理土地規劃過程中所需的文字材料和其他資料;乙方負責辦理土地過戶相關手續及繳納相關費用,負責辦理土地工程規劃、建設工程立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事項并負擔相關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如果未能辦理成本合同第三條中確定的手續而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時,則本合同解除;本合同解除之日,由乙方向甲方發送傳真或者以郵政速遞方式向甲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傳真或者郵政速遞到達甲方之日起15日內,甲方向乙方返還已經繳納的定金元人民幣(不計算利息)。
乙方在辦理本合同第三條確定的相關手續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除發生第五條約定的解除合同情形外,甲乙雙方不得自行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乙方違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張宏志,甲方法律顧問。
附圖:
二0xx年月日。
國有土地收儲協議(優秀16篇)篇七
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規定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予乙方,作為甲方對乙方所負債務的擔保,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共同協商,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宗地坐落于___區______街___號,面積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___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證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根據土地使用權抵押許可抵押的限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全部(部分)抵押給乙方,土地范圍已經雙方確認(見附圖)。
第三條擔保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設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權擔保范圍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有關稅費和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律師費。
第五條抵押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條抵押期間,已設定的土地使用權由甲方占管。甲方應保證土地的完整。甲方在占管期間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以及作其它權屬處分,乙方對抵押物有檢查監督權。
第七條發生自然災害造成抵押物和附著物毀損時,甲方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并及時通知乙方。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應企業兼并、更名、分立或死亡時,應通知對方并由新的企業或繼承人、遺產受贈人繼續履行本合同。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承擔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并于發生變更后三十日共同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第九條違約責任: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的,當事人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得到對方認可后,應簽定本合同補充文本。否則為違約。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變更、解除合同。
第十條甲方逾期不能履行債務或未按抵押合同規定履行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處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乙方申請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時,應當書面通知甲方或其他當事人。
第十二條乙方可采取轉讓方式處分抵押物,也可委托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所得款項,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2、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4、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本息、罰金、違約金和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律師費;。
5、剩余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乙雙方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領取《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甲方債務履行完畢,抵押合同即告終結。甲、乙雙方應于履行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抵押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抵押合同可延期或續期,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后生效。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登記部門壹份。
甲方(蓋章)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
國有土地收儲協議(優秀16篇)篇八
用地單位(稱甲方):
被用地單位(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建設需要,需臨時使用乙方土地平方米,地類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需臨時使用土地平方米,作于用地,具體位置以勘測定界圖標準為準。
二、雙方商定該宗地使用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如確需延長使用期限的,可在使用期滿前日內,向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經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重新續辦臨時用地手續。
三、在使用期限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臨時用地補償標準:
四、甲方及時交清土地補償費用后,嚴格按照批準位置、范圍、面積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轉讓、變更和改變批準用途,乙方應按時移交土地,不得影響、阻擾甲方使用。并不得在該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五、使用期滿后,甲方不按期復墾和期滿不按時退還土地或未經批準延期使用土地的,依據《土地管理法》、《土地復墾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處理。
六、本合同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后,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背合同約定內容。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歸檔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有土地收儲協議(優秀16篇)篇九
受托人:___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
受益人: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
為委托人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信托事宜,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街道_______村_______街北側地塊〈溫土資掛-1號宗地〉)信托給受托人進行經營管理,獲取收益。
第二條受益人。
委托人指定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是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第三條信托生效及信托合同的登記。
本信托在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即生效。本信托的登記由委托人負責辦理。
第四條信托資產的交付。
本信托項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在委托人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之時起予以交付。
第五條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為月,自委托人取得關于上述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之時起計算。
第六條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托人的權利。
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委托人的義務。
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受托人的權利。
自信托期限開始之日起,根據本合同全權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包括但不限于籌集建設資金、房地產開發、對開發房產的維護管理等。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受托人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第八條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承擔下列義務: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權。
(2)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以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轉讓和繼承。
第九條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第十條信托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本信托設立后,除本條下一款情形外,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終止信托。
本信托在受益人同意解除的情況下,可以提前解除;本信托因信托期限屆滿而終止。
第十一條信托利益的分配與信托財產的歸屬。
利益的分配:受托人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解除之日或者期限屆滿后第十個工作日為信托利益分配日。
信托財產的歸屬:信托終止,信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五份,每方各持一份,其余用于辦理審批、登記等。
受托人:_______。
受益人:_______。
日期:_______
國有土地收儲協議(優秀16篇)篇十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的義務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現就甲,乙雙方的合作事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內墻的批蕩,具體如下:
1、乙方包工包料,原材料必須符合甲方要求(普通325水泥,細中粗砂)。
3、乙方人工單價為14元/m2(包括原材料上樓費用),原材料費用:普通325水仙牌水泥400元/噸,細中粗砂65元/方,運輸費用另計(市場價)。
4、乙方在施工期間,保護好甲方的現有墻面及地面,不得惡意破壞。
5、甲方不提供任何施工工具及輔助設施。
第二條。合同期限,即20__年6月22日起至20__年7月15日止。
第三條。付款方式,乙方完工后,申請甲方驗收,做工程結算(甲方代表和乙方代表共同確認),乙方向甲方申請付款,甲方按時付款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乙方在施工期間對乙方所有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如發生一切事故與甲方無關。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國有土地收儲協議(優秀16篇)篇十一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天津港保稅區土地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轉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不在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范圍。
第二條甲方將位于________區________號宗地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具體位置見附圖)。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總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其中1.共有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攤土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2.獨自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土地用途為: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元(美元)。甲方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交付土地使用權。甲方承諾交付給乙方的該宗土地無權屬及經濟糾紛,該宗土地無他項權和法院查封等情況。
第四條本協議簽訂后20日內雙方依據有關土地法規的規定,到________土地局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過戶手續,乙方按有關規定交納土地登記費、契稅后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當本合同所指宗地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筑物發生轉讓、出租或因抵押等事由出現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時,合同乙方所有后繼者受讓人都是本合同中乙方權益和責任的承受人。
第七條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以及天津市、天津港保稅區的法規及規定,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土地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于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國有土地收儲協議(優秀16篇)篇十二
乙方:雙流鎮九龍村2社(街道)陽平富。
甲方為了加強發展雙流鎮小城鎮建設步伐,擴大場鎮規模,促進雙流鎮經濟跨越式發展,現與乙方達成國有土地有償轉讓協議:
一、轉讓地點及四至界限。
該土地位于雙流鎮街道林業站斜對面,面積為長10米×寬8米=80平方米,東至公路,南至曾小華房屋相鄰,西至河邊,北至陽國忠房屋相鄰。
二、轉讓金額。
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土地轉讓金合計:8000.00元,(大寫:零萬捌仟零佰零拾零圓整),(以財政票據為準)。
三、乙方在動工前必須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才準予修建,并且不得超占轉讓面積,否則按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財政所各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營山縣雙流鎮人民政府(簽章)。
乙方:(簽章)。
xx年九月五日。
國有土地收儲協議(優秀16篇)篇十三
轉第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的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為:字第地使用權中的號),總面積為國用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地塊1位置詳見紅線圖或宗地圖)。
第二條: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為年限為月年,建設年限為日。年月,原土地出讓日至年。
第三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隨之轉讓給乙方(房屋轉讓契約另訂),并向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四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甲方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元(幣種:寫))。總金額(大元(幣種:)。
第六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時,愿意承擔甲方原出讓合同(合同號: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本合同自批準之日起壹拾伍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縣國土局和稅務部門及財政部門繳納有關稅2號)費,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后,乙方須嚴格按照原出讓合同中所規定的土地使用規則進行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如需改變須經縣國土局和縣規劃部門的批準。
第九條: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批準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縣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付清全部稅費后,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的違約金,并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須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土資源局執一份;。
本合同簽訂時間;。
本合同簽訂地點;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訂立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公章。
國有土地收儲協議(優秀16篇)篇十四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 積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國有土地收儲協議(優秀16篇)篇十五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序為達到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和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以下關于牛肉的供貨協議:
一、合作關系。
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系:
1、甲方為乙方提供達到本協議約定要求的合格牛肉制品;
2、甲方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達乙方,響應時間不超過48小時;
3、甲方生產的牛肉除自行銷售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供應給第三方;
二、產品要求及規格。
6)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牛肉為真空小包裝。甲方必須按照乙方提供的包裝袋和標簽進行包裝,每包裝約為500g,并在標簽上注明部位和實際質量。
三、供貨價格、數量及供貨要求。
1、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限內,雙方牛肉的結算價為生牛肉xx元/500g,熟牛肉xx元/500g。
2、甲方必須按乙方指定的`規格、數量等要求及時進行供貨。乙方供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立即退貨。
3、保存期已超過48小時、包裝破損、包裝未符合規范、標簽缺失、標簽污損及標明重量與實際質量誤差超過3%者,均視為不合格產品,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4、甲方所供牛肉在衛生、質量及包裝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要求,如因牛肉本身質量問題而引起乙方及食用該牛肉的客戶出現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四、貨款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在供貨產品驗收合格后采用如下貨款結算方式:
1、期結:甲乙雙方按一個自然月度為一個貨款結算期,乙方應予當期的最后一天無條件支付給乙方確認接收產品的全部價款。
2、貨款的結算以乙方簽收數量為準,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送到指定地點,并經乙方人員檢查、清點后簽收的合格產品數量方為有效。
3、乙方在需要甲方供應牛肉前,雙方應另行簽定《牛肉供應協議》,約定雙方當次供應牛肉的具體數量及定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及牛肉供應的具體時間。
4、乙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應結清所欠甲方所有貨款。
五、違約責任。
甲方與本協議簽定之日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押金萬元整,若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中的第2點,第3點,第4點,第6點標準供貨,根據供貨次數,每次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整,乙方有權從押金中直接扣除該違約金。在押金低于萬元時,甲方需及時補充押金;乙方違反以上協議,甲方有權直接罰沒定金。同時,乙方需及時結清所欠貨款,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xx元整。
六、協議期限。
本合作協議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屆滿,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及供需平衡的情況,在本協議結束前,再簽訂新協議書。
七、其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日期年月日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日期年月日
國有土地收儲協議(優秀16篇)篇十六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重慶市九龍坡區渝州路2小區3號樓4單元405室(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平方米,產權證號st1002105420)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即小寫3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1005648485),空調兩臺(型號:0152468549),熱水器(型號:1095874554),浴霸(型號:1025456985),飲水機(型號:1084759264),音響兩臺(型號:258695),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升(印)身份證號:
住址:重慶市九龍坡區歇臺子長石村24號電話:
20xx年04月28日。
乙方(買方):張沙沙(印)身份證號:
住址:四川省達州市南壩鎮23號電話:
買房注意事項:解讀購房合同中的八大條列。
相信大多數株洲買房人在面對購房合同時都有這樣的感慨:這些條款我也看不懂,開發商說不簽就不賣給我房哪。在購房合同中有大量的條款是消費者不熟悉的,而這些條款又恰恰正是房地產行業常見的不平等條款。
買房注意事項:違約金、定金兩者如何取舍由開發商規定。
某《商品房買賣契約》規定,乙方(購房人)辦理按揭的資料提交銀行審核后,若未獲批準,甲方(開發商)有權要求乙方在15日內一次性補清應交款項,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并在本契約解除后30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定金不予返還,乙方同時按房款的1%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不難看出,此項霸王條款違反了合同法中“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的規定。根據上述合同的內容理解,開發商在購房人違約的情況下,既可以沒收定金,又可以收取1%的違約金。
買房注意事項:開發商違約不擔責。
某樓盤的《商品房買賣契約》規定,房屋交付后90天內,雙方應按規定準備資料,協助對方辦理該房屋產權過戶及申領有關權證手續。但在對開發商不協助對方辦理的違約責任選擇上,全部選擇空白。
如此霸王式條款的設定,意味著開發商既不用承擔限期履約的責任,又不用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無疑是不平等合同,對購房者維權是極為不利的。
買房注意事項:用格式條款對抗非格式條款。
如某樓盤《商品房預售合同》規定,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本內容或其他內容如有沖突,以本附件內容為準。這意味著開發商能夠依據自行設定的格式合同排斥非格式合同。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如果附件與合同正本內容或其他內容中的非格式條款相沖突的,應以非格式條款為準。
買房注意事項:對虛假宣傳不擔責。
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商品房預售合同》規定,甲方(開發商)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對本房屋及本房屋的相關事項以及文字、圖片、模型、口頭描述等方式所作的廣告宣傳和印刷品僅為邀請,不具有要約效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合同之明確約定的內容為準。
盡管法律對什么樣的內容符合要約邀請,什么樣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沒有十分明確的說法。但從廣告法的內容來看,房產開發商以效果圖、廣告等形式所作出的廣告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理應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因此,開發商房產廣告所宣傳的內容,也應看做是合同的一部分,應當作為合同義務來對待。但上述條款排除了開發商所做商業廣告等成為要約的任何可能性,為其進行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提供了方便。
買房注意事項:屋頂外墻廣告管不著。
如某開發商印制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規定,其所在樓宇屋面、外墻使用權不屬買受人。屋頂和外墻面廣告權、會所、休閑娛樂設施及其他賣方投資建造的經營性房產和設施權益屬出賣方。
事實上,根據物權法等法律規定,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利用上述物業和設備進行經營,應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管企業同意。因此,開發商是無權規定買受人不享有樓宇屋面、外墻使用權等權利的.。
買房注意事項:車位歸開發商所有。
如一家地產商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規定,占用小區的道路或場地用于停放的車位,全部歸出賣人,出賣人有權出售、出租,對此購房者無權干涉。
按照物權法的規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該地產商在合同里將小區道路及車位權利規定給自己的條款是違法的。
買房注意事項:解除合同期限不一樣。
如某樓盤《商品房買賣契約》規定,乙方(購房人)延遲支付合同價款,經甲方(開發商)催告后30日仍未支付到期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又規定甲方延遲交付該商品房的,經乙方催告后9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應該說,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按期付款和按期交房是商品房買賣契約雙方的最主要義務,對于這兩項主要義務的違反導致解除合同的催告期限,合同雙方當事人也應是對等的,但開發商在合同里卻規定,如果賣方催告30日未收到付款即可解約,與買方催告90日未收到房產才可解約的規定,明顯是不對等的。
買房注意事項:違約金差一倍不合法。
某《商品房預售合同》規定,乙方(購房人)按每天20元向甲方(開發商)支付逾期交接期間的違約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日起由乙方承擔。同時,又規定甲方或其委托人怠于履行該商品房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的,應當承擔下列責任:按每拖延一天10元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依據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在上述合同中卻規定,購房人逾期履行義務每天支付違約金20元,而出賣方逾期履行義務只需每天支付10元,顯然違反了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公平原則。
協議書與合同書。
協議書與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