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可以為員工的晉升和職業發展提供清晰的參考和方向。在這里,我們為大家推薦了一些優秀的崗位職責范文,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些借鑒和啟示。
最新學生安全責任書(匯總14篇)篇一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督。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并簽訂《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1、愛護公物,不侵占、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謹防被盜或遺失。寢室內無人或晚上睡覺時要鎖好門窗。
2、春夏季節,預防溺水事故發生,學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4、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就外出。學生外出必須征得家長同意或由家長帶領。
7、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不吸煙,不喝酒,不進三室一廳;不玩火,不玩、不買、不帶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險物品,不準購買、攜帶刀、槍、棍、棒等兇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說臟話,禮貌待人。
8、課間舉止文明,不在走廊、樓梯上過于集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走廊、樓梯間急速奔跑,更不能持器械、銳器追逐和打鬧。上體育課或從事體育活動時,動作要規范,不做危險動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災易發季節,禁止學生在校外玩火、點坡火,嚴禁學生攜帶火種進入林區玩耍、聚會,嚴禁學生抽煙,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一旦發現火災,不希望學生參與救火活動。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隨便亂吃沒有安全保證的食品、零食,不到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飯食攤點處食用餐點。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寢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用食品發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試驗等,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學生未按照老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規則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拖拉圍墻、欄桿、門窗,在教室、走廊和樓梯間追逐打鬧,私自進入施工地區,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等發生的安全事故。
6、學生個人玩火或在校外林區或其他地方燃火發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xxx中學。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學生安全責任書(匯總14篇)篇二
初級中學學生受教育階段,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害。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放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工作,防止、杜絕學校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財產安全和生命安全,確保學校良好的學習環境和正常的教學秩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有權利和義務收繳管制的各種物品(刀具、槍械、藥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學生將其帶入學校,如有嚴禁物品帶入學校發生不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負責。
二、學生家長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準在校期間打架斗毆,滋釁肇事,如發生打架斗毆造成傷亡事件,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進行處理,因其發生所有費用全部由學生家長負責。
三、學生家長要督促學生按時到校,準時回家,在途中發生不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四、學生、家長要隨時檢修自行車剎車及其它部件,學生在校內騎車橫沖直撞,騎摩托車上學,在路途中騎車發生的不安全事故概與學校無關。
五、學生要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增強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水、防火、防電、防盜、消毒工作,嚴禁學生私自下塘河洗澡,在往返學校的途中、假期私自下河洗澡發生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六、學生家長要督促學生不準夜不歸宿,不準夜間搞戶外體育活動,如玩單雙杠、吊環等;不準晚間在寢室點蠟燭和亂燒蚊香及各種酒精(電)爐等;如發生不安全事件由學生本人負責。
七、家長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與社會閑散人員交往,在校期間如發生糾紛要積極與學校配合及時處理。
八、學生到校后,上下樓梯靠右走、不擁擠,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不大聲喧嘩,不亂涂亂畫,不開無聊的可造成傷害的玩笑,不講不文明語言。因追逐打鬧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九、學生翻越圍墻、鐵柵門、騎坐樓房走廊欄桿(或圍墻)和在欄桿(圍墻)旁推拉等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住校生翻墻出學校,發生一切事故概由學生負責。
十、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機關追究加害人的責任。
十一、我自愿到安溜中學讀書學習,在校期間服從學校管理,如違反學校安全管理等規定,我及我的監護人自覺接受學校處分處罰,并承擔相應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責任時效:九年級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1日,八年級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1日,七年級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1日。
特別說明:節假日學生發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輟學生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學生班級: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__。
家長簽名: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最新學生安全責任書(匯總14篇)篇三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今再次將《何家莊子小學關于禁止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下達給家長同志們,請放棄“小方便”,繃緊“安全弦”!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放學后,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學生自行回家。
3、教師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后按時回家。
1、保證不讓孩子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車上、下學。
2、對自發組織合伙租用無運營許可證的社會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的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3、平時學生上下學要有人按時接送,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下學。
4、嚴禁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
5、教育孩子放學后按時回家,離學校較遠的,家長或監護人必須按時接送,凡在上、下學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長自行負責。
1、行人須靠右邊行走。
2、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xxxx年xx月xx日。
最新學生安全責任書(匯總14篇)篇四
貴家長:
您好!
首先祝您合家幸福,萬事如意!轉眼之間,愉快的假期結束了,我們全校師生又迎來一個忙碌充實的新學期,孩子們的安全是我們家長與學校老師的牽掛。由于我校部分學生家庭住址離學校較遠,一些家長為孩子選擇了騎自行車、電動車上學。他(她)們每天往返于家庭與學校之間,穿梭在人車混行的道路上。然而,個別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騎車帶人、扶肩并行、突然猛拐、不靠右側路邊行駛、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等交通違規現象時有發生,已成為不容忽視的安全問題。
為了孩子的安全,我們希望家長能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1、交通法規定只有年滿12周歲以上的孩子才能騎車上路。我們嚴格要求家長做到:凡孩子未滿12周歲,一律不許讓孩子騎車上學。
2、年滿12周歲的學生,我們也建議最好不要騎自行車。
3、無論您的孩子是否年滿12周歲,一律不許騎電動車上學。
3、要經常幫您的孩子檢修自行車,保持車況完好。剎車、車鈴等是否靈敏、正常。
4、教育孩子要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如沒有具體的非機動車道,則要教育孩子靠右行駛,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減慢速度,看清四周情況,以明確的手勢示意后再轉彎。
5、經過交叉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的行人、車輛;遇到紅燈、黃燈要停車等候,待綠燈亮了再繼續前行;在橫穿機動車道或中途車閘失效時,須下車推行;長下坡一定要控制住車速;下雨天應慢速行駛。
6、騎車時不要雙手離把,不多人并行,不騎車帶人,不互相追逐、打鬧,不戴耳機聽音樂,了解基本的交通規則。
7、請教育您的孩子,自行車要停放在學校內指定的地方,要鎖好車輛并保管好鑰匙。
以上幾點希望貴家長能遵照執行。同時希望家長按時接送,切實擔負起孩子安全的責任。如若自己騎車,在道路上出現安全事故概與我校無關,后果自負。
重視孩子的安全,就是對自己孩子的呵護;重視孩子的安全,就是對自己家庭的負責。真誠希望我們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為孩子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我的孩子名字是xxx,在班,對于以上內容我已經認真閱讀,明白了其中的要求,我們將配合學校加強對孩子的法律法規教育,增強依法維權意識,讓他們學會一些自我保護的方法。
家長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學生安全責任書(匯總14篇)篇五
貴家長:
學生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寧和社會的穩定,學校及家長的責任重大,為了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應準時到校,按時回家,因病因事請假須有班主任(家長)簽名的請假條,且要有家長(班主任)的聯系方式。不準隨意缺席、曠課,不允許放學后,在學校、街道上逗留,打臺球、進"三廳"、上網吧,甚至夜不歸宿。如果因以上原因造成本人或他人傷害的,學生本人及家長負全部責任。
二、禁止學生來校攜帶刀具、鐵棍、鋼管等危險物品或易然、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果發現立即沒收,并且公開處理,如果由此造成本人或他人傷害的,學生本人及家長負全部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與打架斗毆。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應由老師進行調解,嚴禁通過手段解決。反之,學校將按有關規定給予校紀處分,造成輕微傷害的按事故責任承擔醫療費,造成嚴重傷害的除承擔醫療費外,并報送機關處理。
以上三條,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必須明確,自覺履行義務,承擔相應責任。
學生家長簽名:xxxx。
學生簽名:xx。
時間:xxxx年x月xx日。
最新學生安全責任書(匯總14篇)篇六
尊敬的學生家長: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部署安排,20xx年國慶節假期定于10月1日——10月8日,10月9日開學。假期中,我們把孩子完全交給你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敬請各位家長在暑假期間督促、教育好子女遵紀守法,注意安全,使學生的身心得以健康成長,確保萬無一失。現提醒家長尤其注意以下幾點:
1、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不準在水邊戲水、捉魚、劃船等。
2、不準騎自行車上路,禁止駕駛機動車輛,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準乘坐“三無”車輛。
3、不準玩火、不準私自野炊,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雷雨時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4、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斗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嚴禁未成年人參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
5、嚴禁小學生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6、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7、未經家長同意,學生不準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8、按照要求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具體要求另有“一封信”。
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擔負著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在假期中確保學生安全,讓您的孩子,我們的學生從小成為文明、守紀的好公民。
本責任書有效期自20xx年9月30日起至20xx年10月8日止。
家長(簽名)xxxxxxxxxx。
班主任:(簽名)xxxxxxxxxxxx學生(簽名)xxxxxxxxxxxx。
最新學生安全責任書(匯總14篇)篇七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健康、和諧的校園環境,把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結合我校實際,特將學生安全注意事項告知學生、家長,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并簽定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狀。
1、全校學生必須自覺接受學校的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紀律、安全制度,服從學校管理。
2、嚴禁學生翻圍墻、翻大門、攀登護欄、班級、樓道和校園內嚴禁追逐打鬧、騎樓梯欄桿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推搡、跑跳等。
3、學生參加各類體育活動、實驗等,均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聽從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4、學生要時刻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保證右側通行,不闖紅燈、不橫排行走、不騎飛車。橫過馬路或下汽車時,注意先瞭望、后通行的原則。嚴禁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和超員車輛。
5、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買劣質變質及三無產品(無產地、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如在校內發生以上情況,要及時報告學校處理。
6、注意勞動安全,學生參加各類勞動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聽從老師的指導,并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7、嚴禁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氣槍、紅外線手電筒、打火機等器具進入校園。不得玩各種危害性的玩具,不帶手機、mp3等進校。
8、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不健康書刊、音像,不進臺球室、網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斗毆,有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格履行請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準私自外出玩耍,不到施工場地、危房、危險地段、橋梁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學生到鐵路沿線附近游玩,不破壞鐵路設施。
10、嚴格遵守學校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亂用亂動各類電器,遭遇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嚴禁學生下江、河、湖游泳。
違犯以上規定,由學校及家長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給他人或學校造成損失的,學生及家長自行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理。
學生(簽字):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字):
最新學生安全責任書(匯總14篇)篇八
貴家長:
學生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寧和社會的穩定,學校及家長的責任重大,為了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應準時到校,按時回家,因病因事請假須有班主任(家長)簽名的請假條,且要有家長(班主任)的聯系方式。不準隨意缺席、曠課,不允許放學后,在學校、街道上逗留,打臺球、進“三廳”、上網吧,甚至夜不歸宿。如果因以上原因造成本人或他人傷害的,學生本人及家長負全部責任。
二、禁止學生來校攜帶刀具、鐵棍、鋼管等危險物品或易然、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果發現立即沒收,并且公開處理,如果由此造成本人或他人傷害的,學生本人及家長負全部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與打架斗毆。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應由老師進行調解,嚴禁通過暴力手段解決。反之,學校將按有關規定給予校紀處分,造成輕微傷害的按事故責任承擔醫療費,造成嚴重傷害的除承擔醫療費外,并報送公安機關處理。
以上三條,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必須明確,自覺履行義務,承擔相應責任。
學生家長簽名:___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學生安全責任書(匯總14篇)篇九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中小學幼兒園管理辦法》、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和學校的'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有重大安全隱患而未采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7、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并未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10、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11、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2、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1、獨自或伙同他人到河、湖及游泳池或者其它地方游泳的。
2、隨意攀高、翻越圍墻、欄桿,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的。
3、購買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的。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家長和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在走廊、梯子、過道間擁擠,在校內追逐打鬧,在校內外打架斗毆的。
6、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摩托車等非客運車輛的。
7、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車上學的。
8、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的。
9、進入游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10、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和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
11、在校園內玩火(住宿生不準在寢室內生火、點蠟燭、點蚊香)、玩電(住宿生不準在寢室亂搭電源線)、玩甩炮、火炮等。
12、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13、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4、在上學、放學時,如遇到惡劣天氣,家長(或監護人)必須親自護送孩子上下學。來校與回家的途中發生的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1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侵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4、學生自殺、自傷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此責任書經簽字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學生的特異體質、特定疾病、心理障礙(由學生父母親自填寫):
最新學生安全責任書(匯總14篇)篇十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依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求四華里以上的學生在校寄讀,并對寄宿生實行封閉式管理,無特殊原因,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學期間(尤其是晚上)一律不準外出。通寄生在上課期間不準外出。禁止學生翻爬圍墻進出校園。
2、學生上學、放學路上,星期五放學后,學生必須及時回家,嚴禁乘坐農用車、拖拉機、漫漫游、無牌無證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準騎自行車。
3、嚴禁私自下河、塘、水庫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動物。
4、嚴禁以任何形式從事賭博活動。
5、嚴禁到網吧、歌廳、游戲室、錄像廳、溜冰場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6、禁止與社會閑散人員不正當來往,勾搭,更不允許參與他們的活動。
7、嚴禁喝酒、抽煙、偷盜、損壞公物、翻墻出入、追打吵鬧、打架斗毆、頂撞師長、在走廊的欄桿上休息,在校園燃放鞭炮。
8、嚴禁攜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對他人易造成傷害的物品,不準做其他具有危險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購買食品需到具備衛生健康證條件的商店和餐飲店,以防傳染病。
10、周末和假期,家長要加強監護,教育學生子女不準上網、溜冰等,出行注意安全。
11、學生違背有關規定,不聽告誡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又及時通知了學生的監護人,在此期間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負責任。
尊敬的家長:生命屬于我們每一個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讓他們輕松愉快的學習和鍛煉; 健康快樂的成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這不僅是孩子的愿望,也是我們共同的心聲。學生安全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學校、社會和家庭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確保無重大事故發生,是學校、家長特別是學生本人的責任和義務。為此,特制訂學生安全“五禁、五不準”,以規范學生行為,加強安全防范,并以責任書形式簽訂,供各方遵 照執行。
一、學生行為“五禁、五不準”:
1、禁止在樓道起哄、打鬧、追逐、坐在陽臺、圍攔上
等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行為。
2、禁止到網吧、歌廳、游戲室、錄像廳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3、禁止隨身攜帶危險器械、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4、禁止攜帶管制刀具、拉幫結伙、滋事、打架斗毆、偷盜及曠課和迷戀網絡游戲;
5、禁止往樓下扔雜物、倒水、擲球、雨傘、書本等物品,以免傷著他人。
6、不準翻越圍墻及攀爬其它高危設施或進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損壞樹木;
7、不準向學校、老師隱瞞既往病史或身帶嚴重疾患參加不宜參加的活動;
8、放學后必須立即回家,不準在路上逗留、追逐車輛、私自結伙到河里、水塘、水庫等游泳、抓魚等。
9、不準在學校園內及公路上學騎自行車和搭乘“三無”車輛(無車牌、無行駛證、無養路 費) 。出行要遵守交通規則,保證安全。
10、不準購買飲用過期變質的飲料、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二、責任劃分:
(一)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老師負責關注本班學生的日常行為,發現違反“五禁止、五不準”苗頭,及時提醒和教育,督促學生改正。若因疏于管理,發現不良 苗頭未及時指出糾正和報告,而導致安全事故的,按學校相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二)學生家長負有監護人責任,要經常用口頭、書信、電話等形式,告誡
和叮囑學生務必 遵守“五禁、五不準” 。學生本人要自覺接受教育,服從管理,切實規范自身行為,嚴格遵 守“五禁、五不準” 。若因家長忽視監護,學生本人不聽教育,而違反“五禁、五不準”造 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假期責任:學生節假日和寒暑假在家期間,若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上學或放學放假回家途中,若不按照學校的統一安排,違反“五禁止、五不準”中的第2、6、8、9、10條,導致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三、附則
(一)若出現安全事故
(1)依照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實施救援。
(2)依據國家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二)本責任書,由學生本人、班主任老師簽字,學生必須交家長簽字后交學校保存。
(三)責任書有效時間為 2012 年6 月15 日至 2015 年 7月5 日。
學校負責人: 班主任老師簽字:
學生本人簽字: 家長簽字:
自貢市教育局 自貢市黃岡實驗學校
2012年6月15日
1、交通安全監護:要教育孩子在上、放學途中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自覺按路隊行進,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馬路上追趕打鬧,禁止未滿12周歲兒童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等車輛,禁止未滿16周歲少年兒童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嚴禁中小學生使用機動車、電動自行車上下學,嚴禁乘坐超載車、酒后駕駛的車、無牌無證車,以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要教育孩子按照學校作息時間到校,不過早到校。小學低段學生和新集鎮來校就讀學生上、放學家長必須親自接送。
2、學生具有危險行為,學校教師已經教育、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家長要督促教育、幫其改正。
3、學生行為或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的,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
5、地震、雷擊、暴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以及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6、學生自殺、自傷、服毒等意外情況。
7、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8、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家長不接送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9、夜間不按時睡覺,私自溜出學校引發的事故。
10、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與校外有劣跡人員不正當交往發生的不安全事故。
11、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特定情況下學校放假后發生的,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外發生的。
12、私自下水洗澡、強行渡河、爬山、遠走離校、自發組成團伙出外游玩、招惹狗、蜂、牛、蛇等易給人帶來傷害的動物、蟲子造成傷害的。
13、曠課、擅自外出、拉幫結派、打架斗毆、在校內外吸煙玩火,在教室或宿舍、操場、走廊、樓梯內上蹦下跳、在校院內騎車、出入校門不下車、攀爬電桿、樹木、圍墻、大門、樓梯、欄桿等造成的傷害。
14、因開玩笑引發沖突造成的,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勞動和外出參加其他活動中不遵守有關規定造成的傷害。
15、觸摸、亂接或私自使用電器而造成的各種傷害,使用彈弓、刀具、飛鏢等易燃易爆危險玩具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的。
16、食用、飲用不衛生食物造成的。
17、因家長或監護人教育方法不當,不按時接送、管護,導致學生發生的不安全事故。
18、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學生家長、監護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予以解決。
學校春季作息時間 :早上到校8:15,上午放學11:40;下午到校13:00,下午放學16:10(一、二年級星期二至星期五15:20);周五下午放學14:30 。
年級學生: 家長: 班主任:
監護人電話:
二零一年二月十五日
茲有我校___年級學生___ ,因身體殘疾,行走不便等原因,故學校特與該生家長簽訂特殊體質學生安全責任書。
二、為防止該生出現意外事故,每天上下課及校內其他活動均由家長親自陪護接送;
三、若因學生家長違犯規定,致使學生在校內外出現意外傷害事故的,后果完全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四、該生家長必須密切配合學校教育孩子,監護學生在校表現。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學校各一份。散方簽字生效。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班主任: 學校德育處:
白鋪中學
年 月 日
學校____年級(____)班 學生姓名:___________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中小學幼兒園管理辦法》、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和學校的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有重大安全隱患而未采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7.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并未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10.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11.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2.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三、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1.獨自或伙同他人到河、湖及游泳池或者其它地方游泳的。
2.隨意攀高、翻越圍墻、欄桿,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的。
3.購買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的。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家長和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外打架斗毆的。
6.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摩托車等非客運車輛的。
7.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車上學的。
8.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的。
9.進入游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10.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和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
11.在校園內玩火(住宿生不準在寢室內生火、點蠟燭、點蚊香)、玩電(住宿生不準在寢室亂搭電源線)、玩甩炮、火炮等。
12.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13.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4.在上學、放學時,如遇到惡劣天氣,家長(或監護人)必須親自護送孩子上下學。來校與回家的途中發生的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1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4.學生自殺、自傷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下列情形發生造成的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此責任書經簽字之日起生效,至2015年9月1日止。
學生簽字: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2
最新學生安全責任書(匯總14篇)篇十一
為度過一個安全、健康、愉快的寒假,特向家長教師作如下承諾:
一、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不騎坐摩托車,不騎車帶人,不追車,不爬車。
二、不燃放鞭炮,如果要燃放,必須有家長陪同。不玩火、易燃易爆危險品及火槍,氣槍,仿真槍等危險玩具。
三、
注意用電安全,不亂動電源、插座及各種電器,不私自拆裝或操作電器設備。
四、不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或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學校、樹林、果園、操場、草坪等容易出危險的地方,不放火燒荒。不隨意焚燒廢紙雜物。
五、嚴禁到水庫、河道等有冰的地方玩耍,若發生事故,要大聲呼救。
六、同學們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買“三無”食品,不大吃大喝,多鍛煉,生活要有規律,提高身體素質。
七、自覺抵制不良誘惑,不看不健康書籍和不健康影視制品,不玩不健康游戲,不到游戲廳、錄像廳、網吧等不健康場所玩耍。
八、每個同學要不聽、不信、不傳、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堅決抵制邪教活動。
九、利用假期多讀書,讀好書,用書籍豐富自我的精神生活。
十、認真完成假期作業,為新學期的學習奠定良好的基礎。
十一、聽從父母教導,主動承擔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助人為樂,多做好事。總之,不到危險的地方去,不做不安全的事情,多做有益于社會、團體和他人的事情,過一個安全、充實、有意義的寒假。
學生簽名:
20xx年1月30日。
最新學生安全責任書(匯總14篇)篇十二
我叫,是市(縣)鎮(鄉)村人,經介紹,進入新樂市化皮學校學習,學校領導和班主任及介紹人(家校聯系人)已經明確告知我相關要求以及注意事項,為此本人和家長特向學校、學校管理人員及介紹人(家校聯系人)自愿做出以下保證:
一、學生入學保證:
1、保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3、加強自我管理,注意安全防范,確保自我人身和財產安全;。
4、不爬墻,不爬樹,不翻越圍墻;。
5、不吸煙、不喝酒,不與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
8、與同學發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評,并及時找教師或介紹人(家校聯系人)幫忙解決,若發生打架斗毆事件,所有損失由介紹人(家校聯系人)承擔,介紹人(家校聯系人)再向學生家長追索,同時學生自動轉回原學校就讀。
9、如果本人在校期間違反法律、法規,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和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造成人身(自身、他人)傷害(亡)或財產損失的,本人及家長自愿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3、為保證新入學學生遵守學校紀律,介紹人(家校聯系人)必須將自我的工資卡押至學校會計室,作為所介紹學生的保證金。所介紹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若不違犯學校紀律,工資由介紹人(家校聯系人)按月支付,若所介紹學生違犯學校紀律,造成損失的,學校會計室將直接從介紹人(家校聯系人)工資卡上支付現金。
本保證及安全責任書一式五份,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學校、學生個人、學生家長(監護人)、班主任、介紹人(家校聯系人)各執一份。
保證人簽字:家長(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介紹人(家校聯系人)簽字:
學校(公章):
最新學生安全責任書(匯總14篇)篇十三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做好學校暑假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實做好暑假學生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杜絕暑假期間學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發生,學校特與學生、學生家長簽定暑假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責任:學生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要求對學生暑假離校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要把學生暑假期間防溺水、防觸電、飲食衛生、交通安全作為防范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
二、學生責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識,保證自身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在暑假期間必須做到:
1、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嬉戲,不攀爬車輛,不乘坐無牌照的營運車;橫穿公路要走斑馬線,不得隨意橫穿;不騎飛車,不并排騎車,不私自騎車外出。
2、防溺水安全:嚴禁到水庫、河、水坑等處私自玩耍洗澡;不得到水庫、小河等地方釣魚;不準私自下坑、河、池、水庫等危險水域游泳(游玩)、洗澡、戲水、劃船;不能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更不能到無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等。
3、用電安全:要在家長的指導下逐步學會使用普通的家用電器;不要亂動電線、燈頭、插座;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等。
4、防火安全: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以免發生火災。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小心、安全使用煤氣、液化氣灶具等;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隨便放煙花、爆竹等。
5、飲食安全:自覺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飯前便后勤洗手,防止傳染病的發生;購買有包裝的食品時,要看清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三無”食品、過期食品一定不要購買食用;生吃瓜果要注意洗干凈后才可食用,不吃腐爛、變質的`瓜果;不準隨便吃不認識的野果,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注意飲食衛生等。
6、防汛防暑安全:在夏季雷雨天氣,不在大樹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避免被雷電擊中;大雨天氣,不要外出,如遇洪水要順樓梯到高樓層或地勢較高的地方防汛;高溫天氣,長時間在野外要采取降溫措施,防止中暑等。
7、自然災害方面的安全:不要到涵洞、陡坡等事故多發地區游玩;掌握地震、雷電等自然災害發生時自救、逃生的知識,掌握野外防災自救常識;盡量不參加帶有危險性的旅游活動,堅決杜絕到人跡罕至的地域或未向游人開放的區域旅游或探險。
8、網絡安全:不要輕信陌生人的網上邀請,不和陌生人聊天;禁止上網吧,禁止到游戲室、臺球室、錄像室、歌舞廳等娛樂場所;不準未告知家長和網友私自外出見面、外宿和遠游,防止被綁架、拐騙或走失;禁止玩暴力、恐怖、色情等網絡游戲等。
9、學生要熟識報警電話(火警119、盜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尊敬的學生家長:為了孩子的健康發展,為了孩子的美好未來,希望您密切配合學校的工作,將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讓我們的孩子高高興興回家去,安安全全到校來!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
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日期:
最新學生安全責任書(匯總14篇)篇十四
為切實穩妥的開展學生軍訓,確保安全有序,萬無一失,順利圓滿的完成相關軍訓任務,特簽定學生軍訓管理安全責任狀:
一、軍訓期間安排到的教師必須對學生全程跟蹤管理。
二、要以軍訓細則為準繩,以隊列條令、內務條令、紀律條令為依據,堅持嚴格要求,嚴格管理,根據具體情況,認真把好訓練質量關,講究訓練效益。
三、要做好學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強學生的作風培養,強化學生的組織紀律觀念培養學生的良好的行為規范,培養學生的生活自理能力,以及互幫互助等集體觀念,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四、要加強學生集體觀念的教育,做到作風硬,紀律嚴,講文明,有禮貌。培養學生的團隊精神,增強學生的集體觀念。
五、要一切為學生作想,協調好教官與學生的關系,服務好學生。對學生的學習訓練和生活要熱情關心,無微不至。
六、要認真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和安全管理,確保不出現任何安全責任事故。
教師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