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寫我喜歡的一個人篇篇一
我最喜歡的一個人,她雙眼皮,天天扎著馬尾辮,臉上的肉胖嘟嘟的都快要垂下來似的,可愛極了!她就是“葛天琦”。外號“葛悠悠”“悠悠球”。
她上過舞蹈考上了六級,有一次我們在做廣播體操的時候,做題腿運動的時候我往上一踢打著臉了,我問葛天琦你能嗎?她一踢抱住了!哇塞······你也太棒了,真不愧是考上了舞蹈六級。
葛天琦還多才多藝,她寫的字正正方方的,寫作業每一次都得優或優上,也是正宗的方塊字。
她的圍棋也不錯,打過了六段。
我很開心自己有一個這樣樂于助人的好朋友。
寫我喜歡的一個人篇篇二
在我讀過的書中,我見過很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可我最喜歡的人物還是《非常女生》中的見義勇為的女孩戴安了。
在戴安上五年級的時候,六年級的大哥哥們要爭肥貓、豆芽兒和米老鼠的乒乓球臺,戴安突然出現在他們的身后,大吼了一聲:“你們怎么不讓一下他們啊?”沒想到經過她這樣大聲遺憾,居然把肥貓們的乒乓球臺爭了回來,豆芽兒他們這幫壞小子連忙向他們的同伴同學戴安說“謝謝”。
還有一次,這幫壞小子正欺負著戴安的朋友們。戴安站了出來,對他們兇巴巴地說:“你們給我住手!”說著還向他們伸出了拳頭。看到了戴安挺身而出,他們立馬跑了。戴安緊跟上去,偏要替朋友們討回公道,追了好久,終于將那幫壞小子抓住了,揪著他們的耳朵,讓她的好朋友們看著,并讓他們在在戴安的朋友面前出丑。
星期三下午,戴安發現一個男孩跟女生吵架,男孩一氣之下把那位女孩打哭了。戴安二話不說,立馬朝他跑過去,他躲開了,等到戴安抓住他的時候,讓女生們叫上她們的好朋友們一起來收拾他,才肯罷休。
《非常女生》中的戴安的行為告訴了我,做人要樂于助人,見義勇為,才能讓更多人喜歡你,幫助你,才會讓你感到更加的快樂。
寫我喜歡的一個人篇篇三
哈哈,大家一定讀過《水滸傳》吧!也一定認識一些水滸好漢。當然,我也認識許多:花和尚魯智深,拼命三郎石秀,夜叉孫二娘等等。其中,我最喜歡的還是那及時雨宋江。
水滸傳中,是這樣描寫宋江的:宋江又矮又黑,一點也不引人注目,是放在人群中容易被無視的那種。而且,其他梁山好漢都各懷本領。比如:黑旋風李逵會使得一把板斧;花和尚魯智深能提起幾人都提不起的禪杖;還有,那浪里白條張順可以在水面自由行走,水中功夫更是不可小看。那宋江又為什么成為水泊梁山的寨主呢?比智謀,不勝吳用;比武藝,不勝林沖;比水性,又不勝張順。
原來,宋江雖然不是身懷絕技,又不智足多謀,但他心胸寬廣,為人豪爽,認識許多好漢。從來不吝嗇錢財,喜歡見路不平,拔刀相助,十分孝順,不貪戀女色,只愛習武,廣結天下好漢。曾接濟過許多有困難的人,名氣非常大。大家都知道北宋有個及時雨宋江。
他的孝順在于,有一次宋江和小李廣花榮還有三位清風寨好漢一起投奔梁山泊。可半路上遇到了小旋風柴進的家丁,他把家信給了宋江。宋江得知父親死了,連忙趕回去奔喪。回去后,發現弟弟沒有披麻戴孝,十分生氣。父親卻從鏈子后走了出來,讓宋江自首。宋江是個孝子,聽從了父親。
他的不貪戀女色和仁慈在于,他接濟了閻婆后,閻婆就帶著女兒閻婆惜來做他小老婆,宋江無奈,只好答應。可卻從不接近閻婆惜。他的仁慈在于,當時呼延灼被宋江抓住了,他不僅不殺了他,還為他松綁,好酒好肉款待,請他坐上首。呼延灼大為感動,就上梁山落了寇。
我知道宋江不是十全十美,但他的豪放,他的孝順,他的大度,他的仁慈,令我十分感動,打心眼的佩服他。所以,在他們當中我最喜歡宋江!
寫我喜歡的一個人篇篇四
中華民族五千年的文明,涌現出一個個人們所熟知的歷史人物,他們都曾為我們的民族做出過不可磨滅的貢獻。在眾多的歷史人物中,我最喜歡的是漢代的太史公司馬遷。
司馬遷,字字長。生活在西漢景帝、武帝時期。他從小就聰慧過人,加之出生在世代為官的家庭里,自小就受到文學的熏陶,為以后寫出鴻篇巨著奠定了基礎。
青年時期的司馬遷,曾經離開家鄉到各地游歷。他的足跡幾乎踏遍了大半個中國,一路上的見聞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腦海里。游歷回來的他原本很高興,可不幸的是他的父親生病了,生命危在旦夕,父親臨終前的遺愿成了司馬遷畢生的努力和追求。
為了能盡快完成父親的遺愿,他天天埋頭寫作,幾乎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就在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史記》的寫作時,飛來的橫禍改變了他的命運。“李陵事件”的幾句耿直之言盡成了他最痛苦的記憶,并受盡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摧殘。在多少個日日夜夜,絕望充斥著他的生活,傷心欲絕的他甚至有過一死了之的念頭,可一想到父親的遺愿,他潸然淚下,怎能帶著遺憾去見九泉之下的父親呢?就這樣他憑借著驚人的毅力,忍受著常人難以忍受的痛苦,煉獄般艱難地寫出了令世人驚嘆的千古絕唱《史記》。人生的苦難成就了他輝煌的人生。此生已無怨無悔。
雖然司馬遷生活的時代已離我們極其久遠,但他人生的印記卻還是那樣地清晰可見,尤其是他那在絕境中頑強奮斗的精神早已穿越了時光的隧道,成為人們在逆境中的指路明燈。永遠為后人所傳頌。
斯人已逝,但他永遠活在我的心中,不曾離開過。相信他的精神將會伴隨我直到永遠。
寫我喜歡的一個人篇篇五
我喜歡的這個人是一個比我大的人,先不告訴你,你自己去猜吧!
她,一張標準的蘋果臉,肥嘟嘟的臉蛋圓潤有光澤,濃濃的柳葉眉,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一張能說會道的櫻桃小嘴,一看就是一個“標準美女”只可惜那高高的鼻梁上架了一副眼鏡,不過這樣也挺好的,因為這樣就成了“有文化的美女”了。
她從小就和我在一起,所以我很喜歡她。小時候,我們兩家在一幢樓里,她家在五樓我在三樓,雖然中間只隔著一樓,但我們還是覺得很遠,巴不得我們兩家是鄰居,我們吃飯在一起,我從家里抬著飯去她家或她抬著飯來我家,我們上幼兒園在一起,我們在一個,要么我爸爸今天送我們一起去,要么她爸爸明天送我們一起去,反正我們在上小學前每天都是形影不離。
我愛好相同,習慣相近,所以我很喜歡她。我們都喜歡跳舞,我們一起報名,在跳舞的那里就我們玩得最好,只要是兩個人一隊的事,我們總是不謀而合的在一起。我們的成績差不多,都是數學比語文好一點,但語文也差不到哪兒去,我們喜歡打同樣的游戲:《壞蛋冰淇淋》。
我們在一起玩不分大小,就算一個對一個大喊大叫,我們也不會生氣。一次,我們去找我們最喜歡的植物──蒲公英,我收集了許多許多,趁她不注意,一個箭步沖上去對準她,猛撒一把,她沒有生氣,二話不說,立即反攻,對準我也猛撒一把,因為我們都穿棉衣服,再加上蒲公英很多,我們都快成“蒲公英人”了。我們在草地上,只聽見歡聲笑語,過了一會,蒲公英都落在草地上了,白茫茫的一片,像下雪一樣美麗極了。
因為我們從小在一起,所以我很喜歡她。因為我們愛好相同,所以我很喜歡她。因為她很漂亮,所以我很喜歡她。她──我最好的伙伴──李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