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作用不僅體現在組織內部,也涉及到社會的各個方面和層面。掌握好規章制度的編寫技巧和注意事項,對于組織的管理和運作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一
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幫助廣大學生擴大知識視野,陶冶情操,培養能力。
(一)各社團必須在校長室、黨總支指導下,在校團委具體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社團的名稱,應根據名實相符的原則,由申報者提出,由校團委核準確定。
(三)社團的基本任務是根據廣大同學的興趣愛好組織各類活動,進行全校性的相關知識的宣傳,增加學生的知識,提高自身的素質。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學習活動,為廣大的同學提供開展活動的場所、時機和各種條件,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
(四)學生社團的成立,需遵循專業性質相似或相近的原則,并有一位以上校級指導老師。指導老師對社團活動予以指導,并對重要活動予以把關。
(五)凡在校的學生,不分民族、性別、年齡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個社團。
(六)社團成員對本社團工作有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有遵守社團章程,執行本社團決議的義務;有積極參加本社團活動的義務。
(七)各社團由社團理事會負責管理,社團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理事組成。會長、副會長、理事均通過公開選拔產生,由校團委負責監督和批復。
(八)社團理事會成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熱心社團工作并具有與社團性質相關的特長和才能;學習成績良好;班主任及家長支持其參與社團活動;在校期間內未受過任何處分。
(一)社團的成立。
1、凡我校在籍在讀學生均可發起成立學生社團。
2、發起成立社團應有10名以上學生發起成立,其中主要發起人不少于3人;
3、社團成立流程:
(2)校團委對其進行審核考察,審核通過后報校長室、黨總支審批;
(3)校團委報校長室、黨總支審批通過后,校團委通知申請社團主要負責人領取并填寫《麓山國際實驗學校學生社團登記注冊表》一式兩份,履行正式審批登記手續。
(5)申請成立的社團應在審批通過后兩周內,以公開會議形式宣布社團成立,并在會上公開選拔產生社團理事會,由校團委負責監督和批復。
(二)社團負責人的職責。
1、會長(社長)職責。
(1)對社團進行總體規劃,確定社團路線;
(3)與校團委保持聯系,定期向校團委匯報工作;
(4)協調副會長、各理事的工作;
(5)負責社團經費的調配工作。
2、副會長職責。
(1)負責協會的人事管理;
(2)協助會長搞好各項社團工作;
(3)在特殊情況下代替會長參加各項會議,并向校團委社團部定期報告工作情況。
3、理事職責。
(1)負責各項活動的準備、后勤工作;
(2)負責聯絡和通知會員參加社團活動及其通報社團活動的情況;
(3)協助會長、副會長制訂有關社團活動計劃和總結;
(三)社團換屆。
1、學生社團每屆理事會原則上任期一年。
2、理事會任期屆滿,應在每年6月份左右進行換屆選舉,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學生社團,需經校團委同意。
3、社團理事會換屆、社團理事會干部候選人公開選拔由校團委負責全程監督,當選的社團理事會成員報團委審批通過后上崗。
4、社團理事會候選人產生程序及規定:
(1)由上一屆理事會成員集體討論、提名;
(2)由上一屆理事會領取并填寫社團干部候選人提名登記表,填好表后交社團部;
(3)由社團部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級、班級征求意見;
(5)召開社團成員大會,差額選舉;
(6)在社團部組織下召開新一屆理事會干部會議,進行分工。
5、無校團委的審定批準,各社團理事會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紹、帶領社員到校外參加任何性質的活動、學習、比賽等,也不得擅自邀請校外人員到校內參與任何形式的活動,一經發現,由校團委解散該社團,并由校團委發出通報。
2、各社團活動開展流程。
1)各社團在開學后兩周內將該期活動計劃(包括活動構想、活動時間、地點)上報團委;
2)校團委對所有社團上報活動進行審批,擬定社團活動期表,報校長室、黨總支審批;
3)校長室、黨總支審批通過后,各社團按照社團活動期表籌備該期活動;
5)校團委會同學生處對活動開展方案進行審定批準后,社團理事會按照方案開展活動,社團部將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程監察。
6)活動開展后24小時內,社團理事會將活動新聞稿及活動照片以電子文檔形式上報校團委(發至校團委郵箱),活動開展后三天內,社團理事會將活動總結(包括活動成果、經費使用情況等)以電子文檔形式上報校團委(發至校團委郵箱)。
3、各社團需在每次活動前一周內推出活動宣傳畫,經校團委審定后張貼在公告欄。各社團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校團委審定通過后方可印刷。
4、連續3個月沒有開展活動的社團,被視為自動解散,并由校團委發出通報。
1、各社團應本著勤儉、節約、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原則開展社團活動。
2、社團經費包括:社團創收經費、社會贊助經費、撥款等。
3、社團的經費一律由各社團,派兩人專門管理。,一人負責管理賬目,將開支明細記錄成冊,隨時跟社聯對賬,經費的收支情況每學期應向全體會員公布一次。
4、各社團創收性活動均需經過團委同意后方可執行,創收性收入全部作為本社團活動經費開支。
5、個別社團如確實需要收取會費,必須向團委提出書面申請。但每學期不得超過兩次,每次收取的會費不得超過10元/人。
6、社團開支須有正式發票或收據,并有至少兩名社團成員簽字證明,才準許報銷。
7、舉行大型活動需學校撥款的社團,須提前向團委提交活動方案的預算申請。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二
第一條社團根據自身的特點、發展情況、歷史背景、邀請適合自身的指導老師,其目的為促進學生社團積極運作,使社團建設管理正規化。
第二條社團以聘請一名指導老師為原則。
第三條社團根據自身文化特點可聘請與本社團專業相符且對社團工作有足夠興趣的指導老師。
第四條社團可邀請社會知名人士、專業素質人才、人脈廣闊的社會人士、熱心大學生活動事務的老師等作為指導老師。
第五條由社團提出申請聘任人員,經當事人及校團委同意后方可聘請。
第六條由各社團向大學生社團聯合會提交指導老師個人檔案等資料。
第七條由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向指導老師發放聘任證書。
第八條指導老師的解聘工作由社團向社聯提交解聘申請后注銷或變更。
第九條要求指導老師每學年指導活動至少兩次,或通過見面會、授課、演講等形式參與社團活動。
第十條社團內部為指導老師提供適當的待遇,尊敬指導老師,聽取指導老師的意見并堅持自己的原則。
第十一條由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向指導老師頒發榮譽證書或實物獎勵等以感謝指導老師對社團的幫助。
第一條學生手冊規定:“本科生在一、二年級內必須參加一項團體活動,并取得合格證書。”
第二條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對于積極參加社團活動或對社團發展做出重大貢獻者發放第二課堂活動合格證書。
第三條社團根據其會員參加例會、社團活動以及維護社團榮譽負責社團任務等方面綜合表現制定評比細則;比如一次例會扣一分等。
第四條嚴格執行社團聯合會制定的二課證發放制度,按年終評定的二課證發放比率上報人數。
第五條二課證分優秀、良好、合格三個等級,社團內部考核獲90分以上會員可獲得優秀二課證(80分以上良好,60分以上合格),優秀的比率控制在10%以內。
第六條二課證的上報要及時、合理、不做假。
第七條獲得二課證的會員社團負責人要及時公示(會議通知、張榜公告、上傳網站等)。
第八條二課證相關資料要作為社團重要文件妥善保管。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三
第一條?江西理工大學社團聯合會是在校黨委領導下、在校團委指導下的學生群眾組織。“書寫大學生青春記憶,培養高素質綜合人才”為目標,通過組織開展眾多繽紛多彩的學生社團活動,不斷的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活動學生第二課堂,提高校園文化品位,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
第二條?江西理工大學學生社團是江西理工大學在校學生根據共同的興趣愛好,以自愿為原則組成的,經過合法程序申報審批成立的,按照章程自主開展活動的群眾性學生組織,它不屬于任何校外團體的分支或附屬機構。
第三條?學生社團必須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學生社團開展的活動必須有益于學生的身心健康與全面發展。
第四條?學生社團歸校團委統一指導管理,具體執行協調管理學生社團的職能機構為江西理工大學社團聯合會。學生社團原則上不以營利為目的開展活動。
第五條?學生社團以服務青年、服務學校和服務社會為目的,適應社會發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夯實第二課堂教育基礎,團結和引導廣大同學開展各種積極而健康的活動,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提高。
第六條?校社團聯合會接受校團委的指導,履行服務、指導、管理學生社團的職能。
第七條?校社團聯合會是學生社團的管理機構,負責學生社團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和具體組織實施工作,校社團聯合會以管理社團工作、服務社團發展為宗旨,指導學生社團各方面工作,幫助學生社團解決各種實際困難和問題。
第八條?校團委及校社團聯合會擁有對學生社團組織進行指導管理的一級權限。
第九條?各學生社團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相溝通,加強聯系,共同進步。學生社團的管理遵照“夯實基礎,謀求創新,規范管理,正確引導”的原則。
第十條?凡承認學校關于學生社團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有相應的指導老師均可提出成立申請。學生社團成立應具備以下條件:
1?、10?名以上同學聯合發起;
2?、發起人要有指定責任人,負責組織制定該學生社團章程。
3?、協會的名稱應精簡,其全稱應冠以“江西理工大學社團聯合會”(社團名稱)字樣,進行對外宣傳和組織活動是須使用全稱。
第十一條?新學生社團的成立必須經過正常程序審批,登記注冊后方可成立并開展活動,其基本程序為:
1?、學生社團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校社團聯合會同意即可開始籌備組建社團。
2?、籌備過程中,學生社團發起負責人持本人身份證和學生證復印件在校社團聯合會登記,同時向校社團聯合會提供以下書面材料:
(1?)學生社團的發起成員名單及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學院、專業、班級、籍貫、宿舍、電話)。
(2?)指導老師意見;
(3?)學生社團的章程草案;
(4?)校社團聯合會或發起人認為需特殊說明的情況。
3?、申請材料經校社團聯合會審查合格后,報校團委批準,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由學生社團發起負責人填寫《江西理工大學學生社團登記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校社團聯合會,一份社團自留,一份存校團委),登記表經校團委、校社團聯合會蓋章批準后,學生社團正式成立。
4?、宗旨及活動內容基本相同的學生社團原則上只批準一個。
5?、學生社團批準成立后,應盡快以公告或其它有效形式宣布成立。
第十二條?學生社團章程應包含下列內容:
1?、社團名稱;
2?、社團宗旨;
3?、社團組織機構及職責;
4?、社團成員資格及其權利、義務;
5?、社團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社團干部產生方式,任免程序、任職期限;
6?、會員大會的召開;
7?、社團經費的來源;
8?、章程的修改辦法;
9?、制定章程的日期;
10?、社團活動的各項事宜。
第十三條學生社團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刻制印章,否則將追究社團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四條?登記成立的學生社團要進行學期注冊。
1?、登記成立的社團從登記成立之日起每學期初要向校社團聯合會注冊,注冊時必須向校社團聯合會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社團物品資產清單;
(2?)社團變更情況;
(3?)社團本學期的主要活動計劃;
(4?)社團指導教師的意見,若有共建單位同樣需書寫意見。
2?、材料審查合格后,由社團負責人填寫社團注冊表一式兩份(一份存校社團聯合會,一份社團自留)。
3?、社團每學期初須注冊,未注冊社團將不得開展活動和招收新會員,連續兩個學期未注冊的社團予以注銷處理,校社團聯合會將團委,并以適當的方式向全校公告。
第十五條?各社團管理實行民-主集中制。各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社團的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召開人數必須超過會員人數的三分之二。會員大會的主要職責是:
1?、制定或修改本社團章程;
2?、選舉、更換執行機構及社團負責人;
3?、討論并決定本社團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4?、審議和批準本社團的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總結;
5?、社團的其它重大工作安排。
第十六條?會長為學生社團的首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領導該社團工作。執行機構是在社團會員大會領導下的社團日常事務處理機構。
第十七條?社團當選的正副會長任期為一年(可以連任),會長如因其它原因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會長代理。
第十八條?社團選舉的主要負責人,其名單必須在選舉后兩周內上報校社團聯合會,經校社團聯合會審核合格、上報校團委后方可行使其職責,不合格將駁回,重新選舉。特殊情況下可由校社團聯合會直接委派。會長上任后均按校級學生干部待遇對待。
第十九條?學生社團負責人和主要社團干部須具備以下素質: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領導;
2?、對社團工作有強烈的責任意識和使命感,愿意為社團為同學奉獻自己的力量。
3?、嚴于律已,以身作則,注意維護社團形象,能夠在同學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4?、謙虛謹慎,密切聯系廣大同學,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不斷完善自身素質。
5?、顧全大局,正確處理好個人與集體、學習與工作之間的關系。
6?、自覺接受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的指導。
第二十條?社團成員不得同時擔任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社團負責人,各社團負責人不得兼任社團聯合會主要干部職務。
第二十一條?各社團如有需要,可以經校社團聯合會和共建單位核準后,并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可聘請校內得高望重的專家學者擔當名譽會長或顧問。
第二十二條?校社團聯合會于每年第一學期對各社團進行統一部署,安排招新時間,劃分各社團招新地點,各社團須按校社團聯合會要求上交招新申請計劃、預算,由校社團聯合會予以批準;并且按要求社團招新的前期宣傳工作。
第二十三條?各社團應按校社團聯合會的統一規定開展招新工作,嚴禁違返規定擅自招新。各社團須使用加蓋校社團聯合會會章的收據,作為會員費收取憑證。
第二十四條?招新結束兩周內各個社團須完成下列工作:
1?、向校社團聯合會上交招新工作總結及財務總結;
2?、將招新會員上交至校社團聯合會財務部,由財務部進行統一管理;
4?、將新一屆社團的組織機構、部門設置及其主要成員(部長以上)資料(同上)上交校社團聯合會,由校社團聯合會審核備案。
第二十五條?學生社團必須在憲法、各項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校社團聯合會章程許可的范圍內開展活動。
第二十六條?學生社團活動必須圍繞全面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的目標開展,不允許私自開展以營利為目的活動。學校鼓勵和提倡學生社團開展積極健康、豐富多彩、富于開拓和創新精神的校園科技、學術、文化、藝術、體育等方面的活動。
第二十七條?任何社團活動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校社團聯合會提交活動申請及經費預算,不得在未經申請或申請未得到批準的情況下,擅自以社團名義舉行任何活動。
第二十八條?校社團聯合會對社團各項活動進行考核,其結果將累計至學年末作為評價社團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九條?社團活動結束后一周內將活動總結表遞交校社團聯合會審核備案,經主席簽字后到財務部領取開支。
第三十條?各社團于學期開學后的兩周內將學期活動、工作計劃報交校社團聯合會;每學年兩周內將本學年的活動、工作計劃遞交校社團聯合會;每學期末,將本學期活動總結、財務總結上交校社團聯合會審核備案。
第三十一條?每學年第一學期舉辦社團活動月、第二學期舉辦社團文化節活動,各項事宜由校社團聯合會統一部署,各個社團須根據校社團聯合會的部署進行具體活動。
第三十二條?社團活動月、社團文化節由校團委、校社團聯合會主辦,各學生社團須按照校社團聯合會的統一部署,協助舉辦。
第三十四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來源為成員繳納的會費、主管部門撥款以及接受獎勵、贊助或贈與和其他合理性收入等。學生社團為了籌措開展活動所需經費,可在每學年初向成員收取會費,會費收取標準為15元至25元不等。除收取會費外,不得再各成員收取其它費用。如確實需要,則須向校社團聯合會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收取。
第三十五條?校社團聯合會內部開支由學校統一撥款。社團會費須在招新活動進行兩周后上交至校社團聯合會財務部,其費用由校社團聯合會統一管理,并定期進行公布。
第三十六條?學生社團的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私自侵占、私分、挪用學生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成員間分配。
第三十七條?學生社團接受捐贈、贊助等其它收入,必須提前向校社團聯合會匯報接受,使用捐贈以及資助的有關情況,并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第三十九條?校社團聯合會財務部定期公布正式的財務收支使用總結報表,供學生社團監督查看。
第四十條?社團負責人換屆時,社團財物須移交新一屆社團負責人,原社團負責人出具財物清單,新一屆社團負責人辦理相應接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社團解散時,財物移交社團聯合會代管,原社團負責人出具財物清單。
第四十二條?各社團財物必須自覺接受校社團聯合會的監管。若社團出現財物混亂狀況,必須接受校社團聯合會的處理整頓。在整頓期間,該社團不得以社團名義開展除配合財物整頓之外的其它活動,否則對該社團主要負責人及該社團予以紀律處分。
第四十三條?社團資產包括各社團購入的物品,或由接受捐贈、贊助等其他方式得到的.物品。
第四十四條?各社團固定資產的變更情況應及時向校社團聯合會登記備案。
第四十五條?各社團資產的所有權歸該社團,并負責具體管理、使用,但必須服從校社團聯合會的統一調配。
第四十六條?各社團固定資產由各社團專人負責管理;如有損壞,應及時向校社團聯合會匯報,人為原因造成的則要追究其賠償責任。
第四十七條?各社團物品的外借必須有社團負責人簽字的借條,固定資產負責人檢查無誤后方可借出。
第四十八條?每學期初對所有社團物品進行一次登記。
第四十九條?如遇社團解散,校社團聯合會主持社團的資產清算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條?各學生社團同商家簽訂的協議需一式三份,商家、本社團各留一份,一份交校社團聯合會存檔,協議書上必須蓋有商家和社團聯合會的公章。
第五十一條?各社團不得為企事業單位作純粹商業性的廣告宣傳。
第五十二條?各社團應在贊助資金到位后,統一交到校社團聯合會財務部,由財務部保管,然后通過活動經費預算報出使用,各社團首先要向校社團聯合會財務部遞交活動經費預算表,對不合理的開支項目,校社團聯合會有權駁回。
第五十三條?各社團應對贊助資金建立明晰賬目,各項開銷應開具票據,做到賬票相符。
第五十四條?各社團負責人在每次活動結束后將票據和賬目表報到校社團聯合會財務部,由校社團聯合會財務部呈交校團委核實審批。
第五十五條?企事業單位提供贊助:嚴禁各學生社團越過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私自與企事業單位達成任何口頭協議和書面協定。
第五十六條?各學生社團應嚴格遵守贊助協定的各項條款,維護學校的榮譽,不做任何違反校規的事情。
第五十七條?各學生社團為贊助商家懸掛的一切廣告標語(橫幅、紙質文字等)需經過校團委批準,嚴厲禁止純商業性廣告,所有廣告必須以宣傳學生活動為主,其懸掛張貼時間最多為30?天。
第五十八條?校社團聯合會辦公室負責建立社團集體檔案(電子檔案與紙質檔案),及時更新各類信息。
第五十九條?各社團應建立自己獨立檔案管理制度,并設立專門檔案管理人員,規范檔案管理。
第六十條?做好本社團的活動記錄、財務記錄、會議記錄及主要理論成果等相關資料。
第六十一條?各社團整理保存歷屆負責人和組織機構的資料,一式兩份,上交校社團聯合會一份存檔。
第六十二條?各社團應將社團每次活動成果和主要圖片影音資料一式兩份,上交校社團聯合會一份,由校社團聯合會辦公室存檔。
第六十三條?社團印章的管理
(一)社團刻制印章應事先向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遞交書面申請(詳細說明刻制印章的目的、印章的使用范圍、印章小樣以及印章的管理辦法),經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審批同意后方可刻制印章,校社團聯合會辦公室負責做好印章的備案工作。
(二)社團印章所刊圖案不得含有五角星、團徽、黨徽等圖案,社團印章所刊名稱應為社團在校社團聯合會正式注冊的名稱,按照“江西理工大學****?社團(協會)”的樣式進行完整描述。
(三)社團印章的使用范圍僅限于社團內部事務。社團在對外發布信息時,必須經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審批通過并加蓋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公章后方可發布,社團可在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公章右側或下方加蓋社團印章。
(四)社團應規范使用印章,嚴禁在空白紙張或榮譽證書上加蓋印章,由他人隨便填寫。
(五)社團印章應有社團負責人或辦公室主任專門保管,如因印章保管不善或違規使用而導致的不良后果,校社團聯合會將對保管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其責任。
(六)如社團因更名或合并而需要重新刻制印章時,應到校社團聯合會交回原印章,并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批同意后方可刻制新的印章。
(七)對于被撤銷的社團,由校社團聯合會負責收繳和銷毀其印章。
(八)如社團發現印章丟失,應及時向校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報告并在全校范圍內聲明作廢后,可按本規定程序申請重新刻制印章。
第六十四條?社團旗幟的管理
(一)社團旗幟是作為社團的象征,新成立社團的旗幟由校社團聯合會統一制作,如有丟失則社團自費處理,旗幟的內容和形式由校社團聯合會辦公室統一制定。
(二)社團的旗幟應由各社團負責人或辦公室主任保管。在使用旗幟時,應由專人負責,如因旗幟保管不善或違規使用而導致的不良后果,校社團聯合會將對相關社團和旗幟使用負責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其責任。
(三)如社團因更名或合并而需要重新制作旗幟時,應到校社團聯合會交回原旗幟,并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批同意后方可制作新的旗幟。
(四)對于被撤銷的社團,由校社團聯合會負責收繳和銷毀。
(五)如社團發現旗幟丟失,應及時向校社團聯合會報告并在全校范圍內聲明作廢后,可按規定程序申請重新制作。
第六十五條?社團的對外宣傳
(一) 社團在開展對外宣傳活動時(如印制各種證件和名片、制作宣傳品、聯絡校外單位、接受媒體采訪等),必須使用社團在校社團聯合會正式注冊的名稱,按照“江西理工大學****?社團(協會)”的樣式進行完整描述,不得盜用校社團聯合會或其他組織的名義開展活動。
(二)社團聯系校外單位應事先向校社團聯合會提出申請,經校團委審批同意后,由校社團聯合會出示《介紹信》方可進行。
(三)社團對外公開發表言論應事先經校社團聯合會審批同意后,方可發表。
(四)有關網絡新媒體的運用參見《江西理工大學學生社團網絡新媒體運用條例》。
第六十六條?社團的對內宣傳
(一)社團對內宣傳是指各社團在校內發布的海報、通知、啟事及社團刊物等宣傳性材料。
(二)社團張貼物、刊物及其他宣傳物品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校紀校規。
(三)社團宣傳文字、圖片力求真實、通順、明確、雅觀。
第六十七條?各社團必須有相應的例會制度和完備的會議記錄。
第六十八條?校社團聯合會組織的各類會議,參加人員非特殊原因不得遲到、早退、缺席;嚴肅會場紀律,不得討論與會議無關的內容,所有的移動通信工具進行妥善處理;與會人員應認真做好會議記錄;校社團聯合會對會議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第六十九條?江西理工大學社團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它的常設機構是江西理工大學社團聯合會。
第七十條?江西理工大學社團代表大會于每年10?月份舉行,由主席團召集。在特殊情況下,由主席團提議,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
第七十一條?大會由校社團聯合會主席團成員、各學生社團和社團聯合會各職能部門的代表組成。大會出席人員的確定和資格審查由校社團聯合會主席團主持,由各部門、各社團成員民-主選舉產生,由主席團審定通過。
第七十二條?社團聯合會的換屆時間:原則上為每年10?月份,具體時間根據主席團商議確定。
第七十三條?社團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解釋并監督實施本章程以及本會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二)討論通過本會重大方針及工作事項,整體規劃全校學生社團發展。
(三)聽取和審議上屆校社團聯合會主席工作報告。
(四)收集代表的有關提案,將通過的提案修正案送交校團委審閱、施行。
(五)根據提名選舉產生校社團聯合會主席團成員。
第七十四條?校社團聯合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解釋、監督本章程以及本會其它各項規章制度的實施。
(二)在社團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負責實施大會決議,行使大會賦予的職權。
(三)組織引導學生社團積極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活動。
(四)在社團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主席的提名,決定本會內設機構干部任免。
(五)審議年度工作報告。
(六)籌備主席團換屆工作。
(七)其它與校社團聯合會有關的工作。
第七十五條?根據提名選舉新一屆校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并任命產生各部門成員。
主席團是校社團聯合會的重要決策機構,負責管理各部門、各學生社團的工作、整體規劃和統籌安排校社團聯合會的工作等。具體工作職責為:
1?、定期召集學生社團負責人會議及各部門部長工作會議;
2?、制定并落實本會的大政方針、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
3?、領導和協調各職能部門的工作;
4?、任免各職能部門部長、副部長;
5?、負責處理本會日常事務;
7?、其它與主席團有關的工作。
1?、配合校團委開展與校社團聯合會有關的各項工作;
2?、統籌校社團聯合會宣傳工作;
3?、協調校社團聯合會學生干部培訓工作;
4?、負責校社團聯合會活動、思想動態調研工作;
5?、負責制定校社團聯合會學年、學期工作計劃;
6?、其他與副書記有關的工作。
1?、負責協調統籌校社團聯合會、學生社團工作;
2?、召集校社團聯合會各部門部長和內部成員工作會議;
3?、對學生社團大型活動及經費申請進行審批;
4?、提名校社團聯合會各職能部門干部及不合格干部,交于主席團審核通過;
5?、對外負責與各高校社團進行學習交流及反饋工作;
6?、其他與主席有關的工作。
1?、協助主席的日常工作,指導分管各部門的工作;
2?、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期間,由副主席臨時代行職權。
1?、處理各類與分管部門有關的工作。
2、負責協調統籌社團類各項工作;
3、定期召開社團類各學生社團負責人會議;
4、對一般社團活動及經費進行審批;
5、對外代表社團類與各單位、部門進行接觸和交流;
6、組織策劃社團類活動;
7、處理社團類各學生社團日常事務;
8、其他與社團類分管副主席有關的工作。
1?、處理各類與辦公室有關的工作。
1?、處理各類與財務部有關的工作。
辦公室是主管校社團聯合會內部事務的綜合性副主席部門。主要負責各部門、各學生社團的信息溝通,會議安排、考核與記錄,文件書寫,檔案管理等。
具體工作如下:
1?、制訂辦公室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組織起草各類有關文件材料,并處理上級團學組織文件、外來信函等;
3?、負責與校社團聯合會內外各方面的聯系,協調做好跨部門的工作;
4?、接受工作咨詢、解答學校社團聯合會的有關文件、規定和問題;
5?、協助校社團聯合會主席團處理突發性、緊急性事件;
6?、做好文件管理、檔案(含紙質檔案、電子檔案等)的管理工作;
7?、按照要求對各部門、各社團組例會書寫會議記錄,留底存檔;
8?、安排校社團聯合會內部人員進行值班,及時簽到;
9?、對辦公室物品進行管理,負責添置必要辦公用品等;
10?、負責安排檢查各部門書寫月計劃、月總結;
11?、與校學生會辦公室進行溝通,協同合作;
12?、完成主席團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4、利用網絡積極開展校社團聯合會、學生社團活動開展網絡化前期宣傳工作,努力創建一站式網絡建設。
監察部是校社團聯合會主管內部紀檢考核的副主席部門。主要負責校社團聯合會、各學生社團的工作考核、活動考核和人事考核工作,并根據考核結果開展評優評先工作。
其具體工作如下:
6?、定期召開內部會議,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素質,完善工作開展制度;
7?、在主席團授權下針對有爭議性問題進行調查,并提出最終解決方案;
8?、完成主席團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財務部是校社團聯合會主管財務檢查、財務處理工作的部門。主要負責在每學期期初對各學生社團財務狀況進行審核,公開財務使用情況,并對財務支出情況作出分析和考核,提交報告至相應分管副主席,以加強對學生社團財務使用的規范管理的共組。
其具體工作如下:
1?、負責校社團聯合會內部財務支出;
2?、負責管理學生社團上交會費,并負責審批經費;
7?、完成主席團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外聯部是校社團聯合會主管外聯溝通工作的部門。主要負責維系、協調內部各部門、各學生社團之間關系,搭建校社團聯合會與外界交流機制,創建便利溝通途徑等相關工作。
其具體工作如下:
1?、負責校社團聯合會贊助拉取工作;
2?、負責校社團聯合會與其他高校社團組織的溝通工作;
3?、負責處理校社團聯合會老骨干的交流工作;
4?、負責管理各學生社團外聯處理工作;
5?、完成主席團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第?七十六?條?換屆時間:學生社團換屆選舉原則上定于每年五月份下旬統一換屆,部分需要在下半年換屆的社團則統一安排在十二月份。
第?七十七?條?原負責人推薦或民-主協商產生新一屆學生社團負責人候選人建議名單,經校社團聯合會審核后由社團執行機構表決通過。其具體程序如下:
1?、現任負責人向校社團聯合會提交換屆書面申請,由校社團聯合會審批;
2?、提交下屆社團候選負責人建議名單,由校社團聯合會審批;
3?、召開社團全體會員大會,對候選人進行選舉,由此產生下一屆社團負責人;
4?、將選舉結果報校社團聯合會審批,不合格的將駁回,重新選舉。
6?、新任負責人于下學期開學前兩周填寫《社團注冊登記表》(如遇學期中間換屆,則一周內填寫完成),校社團聯合會審核備案,換屆完成。
第七十八條?社團負責人發生其它特殊情況可向校社團聯合會提出申請換屆,其他時間除由校社團聯合會撤職外,原則上不批準社團換屆申請。
第七十九條?社團組織機構面向本社團的全體成員選舉產生,特殊情況由社團負責人直接任命,校社團聯合會審核批準后存檔備案。
第八十條?各社團組織機構主要成員名單及材料在產生后一周內上報校社團聯合會,經過校社團聯合會審核通過后,在一周內向全校張榜公布。
第八十一條?各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校社團聯合會申請注銷登記:
1?、會員大會決議解散的;
2?、分立、合并的;
3?、社團責令關閉或解散;
4?、出現其它應予以注銷的情形。
第八十二條?社團提出注銷申請登記,應當提交由社團負責人簽名、經會員大會通過的注銷申請書(如有共建單位,同樣需共建單位的書面意見)。校社團聯合會組織對財產進行清單,并出具清算報告書。清算期間,學生社團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八十三條?社團注銷后的剩余財產,交由校社團聯合會統籌安排。
第八十四條?社團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一周內到校社團聯合會辦理注銷登記,并在報批后以公告形式向全校宣布。
第八十五條?獎勵制度(包括社團獎勵和個人獎勵)
1?、獲取獎勵的基本條件:
(1?)社團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不組織、不參與反黨反-社-會主義的活動。
(2?)遵守學校規章制度,遵守校園規范和紀律,不影響和破壞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3?)自覺接受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的指導,遵守各項基本規章制度,無違法違紀現象。
(4?)工作期間無重大失誤并為社會、學校及社團成員做出突出貢獻,工作得到學校、校社團聯合會以及學生的廣泛認可和好評。
(5?)遵守本社團章程,認真履行江西理工大學學生社團應盡的各項義務,充分尊重和保障會員的各項權利。
(6?)學期初和每學期的期初和期末分別向校社團聯合會上交一份本學期的活動計劃和小結。計劃內容包括:活動的初步方案,活動的覆蓋和預期效果,活動的經費預算等。小結內容包括:組織者情況,參與者人數,活動內容、場地、效果以及經費結算情況等。
2?、獎項設置:
(2?)每年向省推薦“省級優秀社團”“省級優秀個人”“省級優秀指導老師”的資格;
(4?)定額的社團活動月“先進社團”“先進個人”“先進指導老師”獎;
(5?)定額的社團文化節“精品社團”“精品活動”“先進個人”“優秀指導老師”獎;
(7?)每學期向學校推薦“入黨積極分子”的資格;
(8?)定量的“優秀社團扶持基金”作為社團資助基金。
以上獎勵一經審核通過,將由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頒發獲獎證書或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并通過多種形式在校內外廣泛宣傳。
3?、社團須合理支配所得獎勵,否則將收回所獲獎勵并取消下次評選資格。
第八十六條?懲罰制度;(包括社團懲罰和個人懲罰)
1?、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評且已經被評上的將取消其所獲榮譽:
(1?)嚴重違反校紀校規和本辦法規定;
(2?)執行本辦法不力,財務狀況混亂;
(3?)社團活動缺乏特色,沒有樹立自己的名牌和精品活動;
(4?)出現其它有悖學校社團建設和發展的行為。
2?、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社團聯合會和上級組織有權責令其停止活動,進行整頓:
(1?)活動范圍和內容與社團宗旨、章程不符;
(2?)不接受本辦法規定、不接受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會管理;
(3?)財物狀況混亂;
(4?)應當進行定期注冊而未注冊的;
(5?)社團執行機構有嚴重違紀行為;
(6?)組織紀律性較差,不配合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開展工作;
(7?)會員權益得不到保障,投訴到校社團聯合會并經核實的;
(8?)其它應當進行整頓的情形。
3?、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社團聯合會或上級組織有權將其解散:
(1?)社團活動違反憲法、國家法律法規和其它規章制度;
(2?)社團成員利用社團名義從事非法活動,社團執行機構未予以有效制止的;
(3?)背棄社團宗旨,情節惡劣的;
(4?)應當進行定期注冊而未注冊,進行整頓后仍未注冊的;
(5?)社團因成員不足而整頓后仍無法開展活動的。
(6?)社團連續兩個月未進行活動的。
4?、社團負責人違反下列項目之一,將被撤銷職務:
(1?)無故在兩月內不開展活動;
(2?)無故兩個月不上繳活動總結;
(3?)無故三次不按時完成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下達的工作任務的;
(4?)受學校警告以上紀律處分者;
(5?)嚴重違反本章程有關規定;
(6?)會員民-主評儀不合格者;
(7?)重大過失造成社團財物重大損失或造成極大影響者;
(8?)貪污社團經費或社團帳目不明者;
(9?)其它應予以撤職的情況。
5?、活動后上交材料不及時、不齊全的社團取消下次活動的資金支持,材料不合要求的由校社團聯合會提出修改意見,一周后未能完成的取消下次活動的各類支持。
6?、每學期初由紀檢委對社團活動的數量和成效進行考核,對上學期持續一學期活動沒有成效的社團,校社團聯合會將對其提出警告,持續兩次被警告的校社團聯合會將對其進行解散論證,報校團委審批通過后取締該社團。
7?、凡期間違反規章者、考核不合格者,校社團聯合會有權對某采取懲罰措施,并有權按規定取締該社團組織,情節嚴重者交由學校嚴肅處理。
第八十七條?獎懲流程:
在校社團聯合會監督下社團民-主評議(只限于獎勵流程)——填寫申報表并上交申報材料和民-主評議結果(只限于獎勵流程)——校社團聯合會初步審核調查——提交校團委——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調查——評審團民-主投票決定——公布懲罰結果。
第八十八條?具體考核細則參見《江西理工大學學生社團考核標準》,以上獎懲解釋權歸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
第八十九條?個人建檔制度:
1?、社團會員自擔任社團負責人后,通過校社團聯合會培訓,由校社團聯合會建立學生社團負責人檔案。
2?、在該社團負責人工作期間,其工作表現都將被記錄在檔案中。
3?、社團負責人在離任后,如有需要,校社團聯合會可為其工作經歷出具證明,評定其表現。
第九十條?學生社團負責人的考核由校社團聯合會根據其思想、學習、工作等方面進行。
第九十一條?本規定中所指學生社團刊物是指固定的名稱、版本,有注冊編號,定期或不定期出版的,用于學生社團內部交流或對外宣傳,交換信息而出版的非正式報紙和期刊。
第九十二條?社團刊物由校團委、校社團聯合會宣傳部進行統一管理,實行注冊登記制度,社團刊物經校社團聯合會注冊登記。
第九十三條?學生社團創辦刊物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有積極的、明確的為社團建設和發展服務的宗旨;
(2?)有確定的主辦單位和明確的內容范圍及編輯方針;
(3?)有確定的在校內工作的指導老師,并可根據需要適當配以顧問;
(5?)有必需的資金,能夠解決刊物編印過程中的各種費用;
(6?)刊物內容健康積極,符合各項國家法規、學校管理條件和其它有關規定。
第九十四條?學生社團創辦刊物,應在符合如上條件的情況下,由學生社團負責人向校社團聯合會宣傳部提交申請及經費預算報告,申請上應寫清刊物的名稱、宗旨、主辦單位、主編、指導老師的推薦意見、資金來源、發行范圍及方式、聯系辦法等。經校社團聯合會、校團委、校黨委宣傳部逐次批準后,由校黨委宣傳部頒發刊物編號,并在校社團聯合會宣傳部注冊登記。此后,社團方可開始征稿、籌集經費等有關出版刊物的準備工作。
第九十五條?學生社團編輯每期刊物應印制樣刊一份,上有刊物主編、指導老師和書面意見,交校社團聯合會宣傳部審閱,經團委主管老師審批同意后,方可正式出版。
第九十六條?學生社團出版刊物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5?)學生社團刊物僅限于校內宣傳和交流,不得在校外公開陳列買賣,如需要與校外單位或個人交流的,須經校社團聯合會同意。
(7?)已經登記后的學生社團刊物其名稱、主辦單位、主要負責人、資金來源、發行范圍及方式、聯系方法中如有變動,需及時到校社團聯合會宣傳部重新登記后,方可按改動后信息出版刊物。
第九十七條?社團刊物所登文章由作者或編者自負責任。
第九十八條?社團刊物需要公開發行的,須經校社團聯合會宣傳部報請有關部門審批。
第九十九條?本《規定》解釋權、修改權歸共青團江西理工大學委員會和江西理工大學社團聯合會共同所有。
第一百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一條? 為規范社團財務管理,使社團財務管理科學化、明朗化,特指定本制度作為全校社團及其管理機構財務管理的依據。
第二條?? 每學年初各協會必須上交協會這一學年的財務預算及計劃(包括指導老師費用、場地費等),并且由社團聯學生社團檔案管理小組存檔。
第三條? 每學年社團招收新會員,收取會員費20元/人,其中25%上交社團聯合會作為平日基本活動經費。
第四條? 在每學年招新前,要求收取培訓費的協會(技能類)向校社團聯合會工作事務中心財務部遞交一份詳細的“培訓費和會員費用途”書面說明書,并填寫《溫州大學社團聯合會財務報表清單》經許可蓋章才可以收費。
第五條? 各協會成員(包括老理事)必須擁有會員證,各協會可為各老理事出會員證工本費。
第六條? 社團開展專題培訓指導費用可向社團聯主席團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可考慮報銷。
第七條? 舉辦大型校園文體活動,如校園文化節等,各社團可向社團聯合會工作事務中心財務部提出申請并提交活動經費預算,經社團聯合會和校團委討論批準后,給予報銷。
第八條? 協會在活動審批未通過或尚未審批通過得到答復的情況下就已開展活動,則其中與活動審批經費有出入的一切經費由活動負責人自行承擔,并對活動負責人進行處分。
第九條? 各社團會員費必須只用于社團組織會員基本活動經費,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否則給予一定處理。
第十條? 社團負責人換屆時,前任負責人必須對下任負責人交代清楚以往財務清單,不得私自貪污錢財,由社團聯合會辦公室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各社團必須指定權責明確的財務制度,在社團負責人監督下設財務理事(不得由社團負責人兼管財務),保持財務理事與社團財務部的單獨聯系,社團聯財務部有權不定期召開社團財務理事會議。
第十二條? 各社團在每月25日至月底需上交本月帳目開支表至社團聯合會辦公室,附帶本月開支的發票或收據留底(社團開支須有正式的發票或收據,有社團干部簽字證明,并須在其背面注明用途),月帳目開支表要據實詳細填寫一切收支情況(包括贊助費、培訓費等)。凡不按時上交月帳目開支表的社團,將給予以下懲處:
(一)一次未按時上交者,通報批評;
(二)兩次未按時上交者,取消該社團一切評優資格以及各種活動報銷資格;
(三)次未按時上交者,撤銷該社團,上交協會資金由社團聯財務部
暫代保管,并在一學年內不得申請成立此社團。
第十三條? 社團聯財務部對各社團財務有監督權,對各社團每月每年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調查、核實,責令帳目不清的社團進行整改,問題嚴重的社團將上報校團委。
第十四條? 每年協會更換新的財務理事,社團聯財務部有權對各協會新的財務理事召開現場答辯會,進行考核;若協會的財務理事工作不認真負責,對社團聯的財務工作不積極配合,社團聯財務部有權要求其協會更換財務理事。
第十五條本制度解釋權歸溫州大學社團聯合會。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四
1、社團活動必須制定切實有效的工作計劃,期末要撰寫工作總結。
2、社團必須制定組織管理制度,嚴肅組織紀律,保證活動的正常開展。
3、社團活動必須落實活動簽到制,對于經常缺勤的`學生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
4、要建立團長負責制,必須設立團長、副團長,協助輔導教師的日常社團工作。
5、要做好資料的收集工作,所收集資料包括文字材料、圖片資料等,把每期開展活動材料分類存檔。
6、期末要總結表彰,評選出優秀社員若干名。
文檔為doc格式。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五
1、學校鼓勵和提倡學生社團開展有益的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等活動。
2、在新橋中學范圍內組織社團,均應向團委申請登記,經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活動。
3、申請成立新社團時應提交包括社團章程、活動內容、活動形式和負責人情況、成員資料在內的書面材料,報團委批準。
4、社團成員人數限定在20至50人范圍內,低于20人的,取消組社資格;高于50人的,作適當限制。
5、社團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不得從事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集體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權利的活動。
6、社團活動要以保證完成學習任務和不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為前提,以有益于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的各項工作為原則。
7、每個社團需聘請至少一名校內老師做指導。
8、社團應在團委指導下,結合本社特點,擬定本學期工作計劃,本社團全體成員開會討論通過后,報團委批準后執行。
9、社團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活動。
10、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要有書面的計劃、總結,并報請團委審批,不得擅自行動。
11、社團在一學期內未舉辦過兩次以上的大型活動,該社團即被取消資格,自動解散。
12、學生團體的活動均應在課外活動期間進行,不得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活動(含會議)需提前一周得到團委相關部門的批準。
13、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參加人數未達規定,累計有兩次以上,該社團即告解散。
1、學生社團是本校學生自愿組織的,在團委的指導和管理下組織開展活動。取得本校學籍的在校學生均可申請加入。
2、新成員招募:
(1)招募時間統一定在新學年的第一周、第二周。
(2)社團面向新生招收成員,老生原則上不在招收范圍之內。
(3)社團負責人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上開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結束后,由社團負責人將成員的基本資料上交團委備份。
3、學生社團負責人原則上由民主選舉產生,特殊情況下由團委臨時指定。
4、社團要明確規定社員的權利和義務,明確本社團的活動特點和范圍。
5、每人只能參加一到兩個社團。如在社團中擔任干部的,只能參加一個社團。
6、社員在參加社團活動時,應隨身攜帶社員證。團委指定人員進行不定期檢查,凡社員被查到未帶社員證參加活動的,累計2次以上,即被取消社員資格,并對社團進行扣分、批評;凡非社團成員被查到參與只能由社團成員才參加的活動的,對該社團及社團負責人進行扣分、批評。
7、社員累計有3次以上(含3次)不參加社團活動的,即被取消社員資格。
8、團委每學期結束前,對各社團進行綜合考評。凡考評不合格的社團,取消組社資格。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六
第一條、社團名稱: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陽光騎行社。
第二條、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陽光騎行社是在院團委的指導下,接受學生社團聯合會監督管理的大學生運動類社團。
第三條、陽光騎行社宗旨:協會倡導“融入自然、深入社會、挑戰自我、體驗別樣人生”。旨在通過別樣的自行車騎行考察生活體驗活動,融入自然、深入了解社會、磨礪意志,增強團隊合作精神,培養遠行探索的執著精神以及勇于追求理想、積極對待人生的生活態度,并為推廣自行車運動做出貢獻。
第四條、本社參加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并為其會員單位,承認并遵守《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
第五條、社團會員資格:凡具有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正式學籍,承認本協會章程,對自行車騎行有濃厚的興趣,能夠積極參加本社開展的各項活動的學生,經本人報名申請,填寫會員登記表,經本社批準,即為本社社員。
第六條、社團會員權利:
一)在本社團內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有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三)有批評和監督本社團各項工作的權利;。
四)有詢問和監督本社團財務開支情況的權利;。
五)有對社團建設提出意見與建議的權利;。
六)有權向社團提出申請,以社團名義集體出行;。
七)有退出社團的自由。
第七條、社團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完成本社團安排的任務和宣傳本社團;。
二)參加協會活動,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協會的各項紀律制度和本章程的各項規定;。
三)執行本社決議,聽從社團各項活動安排;。
四)自覺按時交納一定會費(女生無需繳納會費),作為開展各類活動的經費;。
五)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六)有維護本社團利益、愛護本社團公共財物、為本社團爭光的義務;。
七)自覺維護社團的名譽和形象,在廣大同學中擴大社團的影響。
第八條、會員應積極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長達一學期沒有參加任何活動者,作自動退會處理。會員如有違法和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九條、會員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由本社團全體會員組成,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每學期召開一至二次,亦可視情況而定。大會的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民主表決方式。
第十條、會員大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討論、制定、修改本社章程;。
二)審議和批準上一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三)討論和決定本社團的方針政策和任務;。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
五)監督本社團的財務活動;。
六)決定本社團其他的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章程的修改、理事會人事的確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的決定必須經會員大會審議表決后,在15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報學生社團聯合會審核批準后生效。
第十二條、理事會是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組織開展日常工作的執行機構,實行集體領導制。理事會必須對會員大會和學生社團聯合會負責,自覺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第十三條、理事會理事由會員本人自薦或集體他人推薦,經選舉產生。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的成員出席方能召開。
第十四條、理事會職權包括: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正副會長和決定理事會理事名單;。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和各項活動的開展;。
五)負責制定計劃總結。
第十五條、理事會選舉會長一名,副會長一至二名;下設若干理事。
第十六條、理事會成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品質端正,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黨的方針、政策,遵守校規校紀;。
二)具有較高的工作熱情、責任感和較強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條、理事會須定期向學生社團聯合會匯報工作。
一)社團將有三個部門:活動部、外聯部、宣傳部,一個工作監督組。
第十九條、負責人。
一)條件:必須熱心于本工作而且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
二)權限:遵守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及社團章程約束;。
三)產生罷免程序:如在管理方面出現重大失誤時,將臨時罷免并由社團監督小組代替其全部職責,經過民意調查,如有半數及半數以上同意,那么將召開臨時社團會議并選出新負責人。
第二十條、章程的修改程序:
章程中如有需要修正的地方,需由15人以上成員提出,然后成立一個工作組負責章程修改,最后提交每年社團會員大會審議。
第二十一條、社團的終止程序。
社團在活動方面出現重大問題時,將成立一個工作組,全面配合院系的有關方面的調查,接受院系的處理結果,如需終止社團運行時,將緊急召開社團會議,按照院系指導意見進行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社團的活動必須按照依據《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及有關規定的精神,依據本社章程,有計劃、有紀律地開展和組織。
第二十三條、本社團的活動任務是:通過自行車騎行活動,融入自然、深入了解社會、磨礪意志,增強團隊合作精神,培養遠行探索的執著精神以及勇于追求理想、積極對待人生的生活態度,并為推廣自行車運動做出貢獻。
第二十四條、本社在組織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動前,必須提前兩周上交詳細計劃。其他中、小型活動應提前一周上交詳細計劃,并說明活動的目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組織負責人及經費預算等,經學生社團聯合會報團委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二十五條、本社團出版內部刊物須經學生聯合會報團委批準并備案。
第二十六條、活動內容和形式。
一)定期組織免費為師生進行自行車的修理與維護(因社團新成立暫不舉行);。
二)舉行中短途自行車騎行活動;。
三)舉行以自行車騎行為方式的觀光、考察和環保活動;。
四)在校內與其他社團聯歡,以及與其他學校的同類社團進行交流與學習。
第二十七條、本社團的經費來源:
一)社團會員所交納的會員費;。
二)社團通過活動的組織費收入以及所拉贊助所得。
第二十八條、本社團每年向會員收取一次性會員費,會費標準由理事會討論研究報學生社團聯合會批準并備案。每學年會員費,用于本章程所規定的業務發展和會務支出,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九條、本社團的經費由工作監督組組長負責管理,會員費、學院團委撥款、其他經濟來源及各項活動收支情況必須設立專用帳簿登記,保存各種原始單據,并隨時接受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檢查。每屆理事會的改選前要公布和清理帳目,由學生社團聯合會派專人監督執行。凡有做假帳者,予以撤消職務,并通報所在系。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會員大會討論和通過,報學生社團聯合會備案。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在陽光騎行社理事會。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核準之日生效。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七
無規矩,不成方圓。為規范我學院創業社團會議的召開及活動的開展,調動社團成員參與活動的積極性,建立正常的社團活動秩序,健全社團辦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團會議的召開和活動的開展規范化、制度化,增強社團內部干部的紀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特制定經貿外語學院會計金融系《創業協會社團規章制度》,希望大家務必遵守。
(一)要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質、心理素質和良好的行為規范,無不良嗜好;。
(三)要有團結互助、吃苦耐勞、任勞任怨和無私奉獻的精神。
(一)會議規定:
(2)在會議和活動期間,與會成員應自覺遵守相關規定,認真研究討論處理各項事宜,不得聊天、睡覺;不得擅自離場,手機調到震動或者靜音狀態;不得接打電話或做其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如有特殊情況,請舉手示意。
(3)活動中必須積極主動,不得推三阻四;。
(4)活動策劃時必須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辦事效率,認真履行自己的義務和職責。
(5)開會要帶紙筆,做好筆記。積極參與會議討論。
(6)會后每個部門討論下一步工作應怎樣進行,分幾個步驟,確定由誰負責哪個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實,必須安排到位,盡可能落實到每個人。
(8)會后清潔地面、黑板,關好門窗。
(二)請假制度:
(3)如有特殊情況并已向輔導員請假,則需出示請假條以作證明;。
(4)協會成員不得以隱瞞、欺騙等手段請假,如若發現,一經查實,扣分處置。
(5)協會成員遲到3次以上,請假5次以上,曠會2次以上扣相應分值。
(2)本制度在執行過程中由社團各成員加以監督。
1、做品得高尚的人,寬以待人,嚴以律己。提高個人品德修養。
2、盡心盡力,盡職盡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用心去提高工作質量,提出多種解決問題的方法。
3、服從命令,紀律嚴明,賞罰有度,對社團的凝聚力和戰斗力以及增強使命感多提合理化建議。
4、拋開功利思想,承擔更多的責任,積極服從本部門的管理。
5、顧全大局,把社團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為自己所獲得一點眼前利益沾沾自喜。大局觀是衡量一個人是否具有良好工作素養的前提和要求。
6、正確的工作態度,只要我在做,就全力以赴。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八
第一條溪郭一小"創客空間"社團是指一群不以贏利為目的而努力把各種創意轉變為現實的人。創客空間是一個面向創客的開放式實驗室,是一個線下的創意交流社區,是創客們靈感的聚集地。創客們可以在創客空間里共享資源和知識,可以使用各種基礎工具實現自己的創意想法。讓學生發展個性特長,學校盡力提供良好的條件服務于各個成員,使成員能更好的進行創作活動。
第二條本社團中文名稱為"創客空間社團"。
第一條成員基本條件。
熱愛計算機創作并有一定技術基礎,同意社團章程;按照本章程第四章規定的入會、退會制度吸收入會或者退會。
第二條成員權利與義務。
權利: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加入自愿。
義務:嚴格社團的章程和決議,配合工作,維護社團的聲譽;尊重社團成員的勞動,成員彼此尊重、關心和幫助;技術水平較高的同學對技術水平較低的同學進行指導;成員有義務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內部分組聯賽。
第一條社團活動的時間定在周五下午,成員要積極出勤參加活動和社團內部比賽,活動時間和地點一般相對固定,社團可能根據需要更改地址,若有更改,社團將及時通知。
第二條利用社團自身的優勢,組織成員建立社團的網站版塊,并由專人更新維護。將社團在開展過程中各成員所要學習的各種教程及學習資料放到網站上供各成員隨時隨地學習之用。開設網站專區,加強成員間的思想交流,從而擦出更多智慧的火花。同時組織成員搜集各種學習資料,充實社團網站的內容。
第三條社團活動開展的內容基本以scratch趣味編程為主,scratch是麻省理工學院發展的一套新的程序語言,可以用來創造交互式故事、動畫、游戲、音樂和藝術。通過100多塊功能"積木"指令組裝腳本,只要使用鼠標拖拽積木部件就能組成游戲,卡通動畫片,如搭積木一樣簡單有趣。它比專業編程語言更直觀,簡單。它讓學生能在短時間內創作出集聲音、圖像、動畫等多種元素互動的益智小游戲、卡通動畫情景劇等多媒體交互作品。培養了孩子獨立學習、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而這個創造過程,是最讓人快樂的。讓學生在"玩中學,做中學"的過程中鍛煉包括創造力、動手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在內的綜合能力。
第四條社團活動注意事項:成員請盡量積極參加活動,如臨時有事情,應及時請假;活動時先到值日人員處簽到并填表;參加活動請自帶u盤及相關資料,社團只提供電計算機備和活動場地;活動時,成員應加強環保意識,注意保持場地清潔。所有成員有愛護學校計算機設備的義務。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九
為了繼承傳統,同時也為了圓同學們內心深處的愿望,現創立xx市鶴溪中學書法社團。書法社團是豐富學生課余生活所組織的興趣社團,將為學生們提供一個練字的大好平臺。為了書法社團更好的建設與發展,也為了我們青年一代更好的繼承與發展書法文化,特制定書法社團章程。
xx市鶴溪中學書法社團。
以國家教育部教育部關于在中學加強寫字教學若干意見為指導,加強學生的寫字教學。本社團在老師的指導下進行,專門安排學生寫字。目的是通過老師指導,使學生形成良好的寫字習慣,提高寫字能力。社團成員都要按社團活動的章程辦事,嚴格執行活動計劃,積極參加有關的競賽活動等。
豐富學生校園生活,為學校創造各方面人才,建設和諧健康的校園文化。
組織社員開展多種學習活動,培養社員書寫能力,促進社員的全面發展。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活動及實踐,提高學生的興趣和修養,推動學校精神文明與校園文化建設。
1.本社團是由校團委組織管理的學生團體,是提高廣大社員書法水平,引導社員學書法、愛書法的專門興趣組織,是我校社團的重要組成部分。
2.本社團只招收本校的學生。
3.申請加入社團的學生必須行為端正,熱愛學校,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有上進心,認可本社團章程。
4.凡自愿申請加入社團的學生,都必須填寫一份申請表,并由班主任簽字,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成為本社團正式會員。
5.社團成員必須愛護社團的公共財產,不得擅自將公有財產給予他人。
6.各社團成員須按時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有事必須請假。
7.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團,須寫一份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團。其他成員畢業后自行退出本社團。
8.社團成員須相互尊重、相互照顧、相互理解。
9.本社團每周活動一次,為周四下午第三節課,活動地點為教學樓二樓初一3教室。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十
為加強我校學生社團管理,深化學生社團學習與育人功能,促進學生社團的健康發展,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共青團中央、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大學生社團工作的意見》和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相關規章制度,參照民政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文件規定,制定本條例。
學生社團是在共同的興趣、愛好、志向和責任感的基礎上自發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學生組織,按照其章程在學校內部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組織。學校鼓勵和支持社團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的前提下,開展健康、有益的校園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幫助廣大學生擴大知識視野,陶冶情操,培養能力。
(一)各社團必須在學院黨委領導下,在團委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
(二)社團的名稱,應根據名實相符的原則,由申報者提出,由團委核準確定。
(三)社團的基本任務是根據廣大同學的興趣愛好開展各類活動,進行全校性的相關知識的宣傳,增加學生的知識,提高自身的素質。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學習活動,為廣大同學提供開展活動的場所、時機和各種條件,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
(四)學生社團的成立,需遵循專業性質相似或相近的原則,并有一位以上校級指導教師。指導教師對社團活動予以指導,并對重要活動予以把關。
(五)凡在校的學生,不分民族、性別、年齡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個社團。
(六)社團成員對本社團工作有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有遵守社團章程、執行本社團決議的義務和積極參加本社團活動的義務。
(七)各社團由社團理事會負責管理,社團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理事組成。會長、副會長、理事均通過公開選拔產生,由校團委負責監督和批復。
(八)社團理事會成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熱心社團工作并具有與社團性質相關的特長和才能;學習成績良好;班主任、家長支持其參與社團活動;在校期間無嚴重違紀行為、末受過任何處分。
團委是全校所有社團的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所有社團的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學生社團的成立、注冊、更名、注銷、備案;協調、指導社團開展活動;幫助社團解決困難,提供條件并對社團考核評比等。
2.每個社團必須安排固定的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
(1)社團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應積極參與,切實加強對社團工作和活動的指導。
(2)指導單位應是學院各處室、教研組、年級組。指導老師熱愛學生工作、有專長和責任心強的專業教師。
(3)指導教師統一由團委和指導單位選聘校內專任教師、專業教師或其他對該社團能夠給予指導的人員擔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學校對選聘的指導老師計算兼職課時量。
(4)指導老師因故無法繼續擔任,學校應聘請新的指導老師,并暫停學生社團活動,學生社團因故被注銷,其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自動解聘。
3.學校為學生社團活動的正常開展提供必要的場所及物資保障。
學校教職工指導學生社團活動列入教職工年度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考核內容。
1.凡學校在籍、在讀學生,均可發起成立學生社團。
2.成立社團應有10名以上學生發起成立,其中主要發起人不少于3人。
3.社團成立流程。
(1)發起成立社團的主要負責人向學生處提交基礎材料(基礎材料包括申請報告,社團章程,社團負責人簡歷,指導老師關于推薦成立社團的報告)。
(2)團委對其進行審核考察,審批通過后,通知申請社團主要負責人領取并填寫(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登記注冊表)一式兩份,履行正式審批登記手續。
(3)申請成立的社團應在審批通過后一周內,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公開招募社團會員。
(4)申請成立的社團應在審批通過后兩周內,以公開會議形式宣布社團成立,并在會上公開選拔產生社團理事會,由團委負責監督和批復。
(三)社團換屆。
學生社團每屆理事會原則上任期一年。
理事會任期屆滿,應在每年6月份左右進行換屆選舉,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學生社團,需經團委同意。
社團理事會換屆,社團理事會候選人公開選拔由團委負責全程監督,當選的社團理事會成員報團委審批通過后上崗。
社團理事會候選人產生程序及規定。
(1)由上一屆理事會成員集體討論,提名。
(2)由上一屆理事會領取并填寫社團干部候選人提名登記表,填好表后交學生處。
(3)由團委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級,班級征求意見。
(4)由團委將無異議提名候選人交與該社團上一屆理事會主要干部共同確定正式候選人,(社團候選擇人人數應多于理事會干部人數的20%)。
(5)召開社團成員大會,實行差額選舉。
(6)在團委組織下召開新一屆理事會干部會議。
各社團每學期公開招募社員一次,招募時間(原則上為開學前三周)地點等由團委確定后通知各社團,各社團需制定詳細招募社員方案,報團委審定后實施。
各社團需在公開招募社員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張貼醒目招募廣告,招募廣告需經團委審定通過后方可張貼。
各社團招募的社員需認真填寫(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社員登記注冊表)交團委注冊后,由各社團負責存檔。
社團理事會需嚴格按照社團章程對該社社員進行管理,社員在活動中出現違反校規校紀行為,除按照該社章程進行處理外,情節嚴重者需移交團委、學生處處理。
無團委的審定批準,各社團理事會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紹、帶領社員到校外參加任何性質的活動、學習、比賽等,也不得擅自邀請校外人員到校內參與任何形式的活動,一經發現,由團委解散該社團,并通報全院。
1、各社團活動必須在不影響課堂學習,不違反學校紀律的前提下進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團活動開展流程。
(1)各社團在開學后兩周內將該期活動計劃(包括活動構想;活動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聘任指導教師等)上報團委。
(2)團委對所有社團上報活動進行審批并報黨辦備案。
(3)根據社團活動學期計劃表安排,在活動開展前十天,該社團理事會將活動方案(包括具體計劃、指導老師安排、經費預算等)以書面及電子文檔形式上報。
(4)團委對活動方案進行審批,安排好指導教師,確定指導教師課時量,社團理事會按照批準后的方案活動,團委將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程監管。
(5)活動開展結束后,社團應將活動新聞稿、活動照片以及活動總結(包括活動成果、經費使用情況等)以電子文檔形式上報團委。
3、各社團需在每次活動前一月內推出活動宣傳畫,經團委社聯部審定后張貼在公告欄。各社團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團委審定后報黨辦批準后方可印刷。
1、各社團應本著勤儉、節約、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原則開展社團活動;。
2、社團經費包括會費、拔款等。
3、社團的經費一律由社團理事會安排專人負責管理。
4、社團如確定需要收取會費,必須向團委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批同意方可收取,但每學期只收取一次,會費不得超過30元/人。
5、舉行大型活動需學校拔款的社團,須提前向團委提交活動方案及經費預算申請報告。
四、學生社團的獎懲。
(一)定期對全校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評選出校級“優秀社團”、“優秀社團活動”、“優秀社團干部”。
(二)對違反本制度的學生社團、團委將視情節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銷等處分,對情節嚴重的將按《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受勒令整改處分學生社團,經考核合格,團委審核通過后,方可重新開展社團活動,若經考核仍不合格,則解散。
(四)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者,團委有權將其解散。
實際會員不足10人。
社團末按照規定進行注冊。
社團連續3個月沒有組織活動且機構癱瘓、管理混亂。
不接受指導處室、指導老師和學生處的指導、管理和監督,不及時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
受到大量的會員或其他人員投訴并查證屬實。
造成重大責任事故。
社團成員三分之二以上社員解散。
五、附則。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本章程解釋權歸團委。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十一
為了保證腰鼓隊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形成和諧、有序的團隊氛圍,促使本隊不斷發展,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適用于腰鼓隊,本隊隊員必須遵守腰鼓隊的各項規章制度。本條例具體內容如下:
總要求。
1、所有隊員要有主人翁意識,要以腰鼓隊的發展大局為主。
2、所有隊員要熱愛團隊,積極參加和配合隊內舉行的各項活動。
3、所有隊員需具有吃苦耐勞、堅持不懈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基本功,增強自身對腰鼓文化藝術的理解。
4、所有隊員需團結互助、真誠相待,共同營造友愛的團隊氛圍。
5、所有隊員需愛護本隊財產,自覺對本隊財產進行維修。
6、所有隊員需努力創新,要敢于提出自己的想法(如動作、場形、建隊思想、工作方式、提高團隊凝聚力的方法)。
7、各負責人要以身作則,有高度責任感,與隊員同甘共苦,沒有級別之分,熱忱關心和幫助隊員。
日常訓練、演出管理細則。
(一)訓練。
1、參加日常訓練的腰鼓隊隊員必須按照本隊時間安排按時進行,不得遲到、早退和曠訓(本隊訓練時間為課余時間)。
2、訓練過程中要服從隊長,副隊長的安排,不得拿著鼓槌互相追逐打鬧,不得做與訓練無關的事情。
3、訓練時,著裝適當,適宜訓練,態度謙和認真,維護鼓隊的形象,同時互相學習交流,勇于創新。
4、訓練時愛護訓練器材,訓練后將訓練器材歸回原處(訓練器材為鼓槌,小鼓,鈸等)。
5、主管訓練負責人須掌握訓練進度,及時對訓練情況進行總結,對下階段訓練合理計劃,提高訓練質量。
(二)演出。
1、腰鼓隊隊員都有參加演出的機會,凡要求演出的隊員不得無故不參加演出活動。
2、演出前彩排過程必須服從隊長及其他負責人的安排,集中注意力,不得做與彩排演出無關的事情,自覺維護腰鼓隊形象。
3、演出前,演員與工作人員按時到位、集合,必須服從負責人具體安排。
4、演出隊員及工作人員必須全身心對待演出,維護腰鼓隊形象。
5、演出前,必須保證服裝整潔和其它演出物品完好。演出后,演出人員須將演出服裝器材及時歸還。
6、演出后,各演出人員、工作人員及時匯報演出感受。
本隊隊員有意將隊內財產損壞或丟失的,按雙倍價格進行賠償,無意或偶然損壞或丟失的視情節按原價賠償或不賠償。隊外人員將財產損壞的,按原價賠償。
考勤分為點名,請假,遲到、早退,曠訓、曠會、曠演等四方面。
(一)點名。
腰鼓隊日常訓練、演出,會議及組織生活都要進行點名,簽到留底由社團進行存檔。
(二)請假。
1、如不能參加規定的日常訓練、演出,需由本人或讓人交請假條,才能視為有效。
2、病假或急事必須向隊長或指導老師請假。
3、獎勵與處罰制度:
(1)曠訓一次由德育處扣一分。
(2)給予警告三次以上的給予留隊察看處分,留隊察看期限為一個月,表現良好者,可申請取消留隊察看處分,表現極壞以開除隊籍處分。
(3)在日常活動中不服從管理,不遵守條例,態度不端正者,經由各負責人審議視情節依據本條例作出相應處分。
(4)經一年訓練,表現極壞者,勸其退隊。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強化管理制度,規范社團建設,使活動資料形成一定的文件,且保證文件的方便查閱、可行傳遞,保證社團人能更好的從文件中了解社團及其發展歷史,特建立此制度。
第二條反映社團活動及發展實情。
第三條分類明確便于查閱。
第四條管理規范。
第五條社團重要會議資料(社長例會、社團例會、常務會議及典型發言的會議記錄、總結及照片等)。
第六條校團委及社團聯合會發來的有關的決定、決議、指示、命令、條例、規定、計劃等文件資料。
第七條反映社團活動情況的策劃書、活動總結等。
第八條各種工作計劃、統計材料及學期或學年工作展望和總結等。
第九條大學生社團聯合會任免材料以及關于社團理事和成員的獎勵、處分文件材料。
第十條關于社團成立、合并、撤銷、更改名稱等文件資料。
第十一條關于社團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應社團活動的簡報、照片。
第十二條社團的財務、物資、檔案的交接憑證等。
第十三條社團指導老師及外聘指導員的個人資料及指導意見等文件。
第十四條社團編輯的出版物。
第十五條設立檔案管理部門,要求責任到人。
第十七條制定科學的檔案分類方案。
第十八條社團重要文件要求相關部門妥善并保密管理。
第十九條檔案材料要整潔、完整。
第二十條按要求和分類存檔,不能雜亂無章。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歸檔及登記制度。
第二十二條在社團換屆時完成檔案移交。
第二十三條對惡意破壞損毀檔案者,嚴格處分。
第二十四條對于檔案遺失的處理,經調查后酌情給予處罰。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十三
第一條: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校園文明,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舉辦合乎學校規定和法規的活動。
第二條:維護校團委的榮譽和利益。
第三條:維護社團部的榮譽和利益。
第四條:維護社團部內部的團結和統一,發揚友愛精神,互相幫助。
第五條:完成社團部的工作計劃,致力于推進校園文化建設。
第七條:執行并遵守社團部的各項決議,完成社團部交辦的業務范圍內的工作,必要時,向社團部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條:部長負責協調統籌社團部與學校、社團及各位社員間的關系。代表本校社團部和社團與校團委、青志協、各院系及各組織商討聯合進行活動。代表本校社團部和社團出席相關會議,與外校社團聯合會、社團部、社團交流等。
第九條: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分管具體工作,處理相應事務。受部長委托,全權行使部長所具各項職權,在部長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職權時,代理部長工作。
第十條:干事履行應盡義務。協助部長副部長做好本職工作。值班時按時到崗,認真負責。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處理社團事務合理得當。
第十一條:例會制度,所有人員按時出席例會,無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受到部內通報批評及1000字檢查(病假事假及時向分管副部報告)。經常無故遲到早退者,收到部內通報批評。
第十二條:招新制度,面向全校所有符合條件,遵守校規校紀的同學。招新干部要秉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不得夾雜個人感情色彩。
附:學生干部勸退辦法。
具體辦法如下:
1、有一門不及格現象者,予以警告。
2、有兩門或兩門以上不及格現象(包括選修課),予以勸退。
3、綜合績點未達2。5者,予以勸退。
注:有突出貢獻獲工作突出者,進行談話,在進行酌情處理。
2、組織、部門例會遲到十五分鐘,且無正當理由,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勸退;
3、負責簽到人員并未如實記錄情況,一次,予以警告;兩次,予以勸退;
4、值班人員遲到、早退、中途無辜離開者,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勸退;
7、值班無故不到,且找人代為簽到的,一經發現,予以勸退;
幫別人簽到者,予以警告;兩次,予以勸退;
1、工作態度不認真,且屢次勸說無效者,予以勸退;
2、影響到組織、部門正常工作,良好風氣,組織、部門之間團結的人員,予以勸退;
附則:
被勸退者不得參加“績效考評”、“學生卡片填寫”等考核性活動現公布此條例即日起生效。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十四
6、培養社團意識,全面了解社團,為社團的發展獻計獻策。
7、正確行使社員權利,確實履行社員義務。
各社團內成員要本著盡忠職守的態度,認真完成每一次的組織計劃。
1、社團內成員不得玩忽職守,利用職務便利破壞學校規章制度,如有此類事件發生(包括被別的同學舉報),給予社團考核中扣分的處罰,一次扣2分!
2、各社團在組織每一次大、中型活動時,必須具備四份書面材料:活動前三份(申請活動書,活動計劃書、活動具體內容),活動后一份(活動后的總結)。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動不能舉行。沒有活動后總結書的,在社團考核中扣0.5分!
3、未經團委允許,社團私自舉行活動或組織成員集聚,擾亂學校秩序,產生不良影響的,在社團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學生處的處罰。
4、社團組織活動期間,發生各種矛盾、沖突等不良現象(無法避免的事件另外處理),屬于社團部門的疏忽、不認真的,在本社團考核中扣1分!
5、社團成員必須服從團委統一領導和管理,未經批準,擅自舉辦活動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嚴重后果者,追究該社團負責人責任。
6、若有同學反映社團的不足或搞活動時不認真,缺乏公平競爭的意識,將給予該社團扣1分的處罰!
7、社團組織活動,在全校范圍內影響面較大、效果較好的,在社團考核中給予加2分的鼓勵!
8、各社團要相互幫助、相互協作,不允許出現排斥、損害社團利益和影響的事件發生,如有類似事件,將對其社團進行嚴重警告,在社團考核中扣5分!并對該社團負責人進行嚴厲批評和留職察看!
9、學校社團是為全校同學服務的,搞各項活動應該面向全校各個班級(特殊活動除外),如有社團故意分裂在校學生,有嚴重的級別歧視,將給予本社團在考核中扣10分的處罰!給本社團主要負責人停職處分!
10、各社團在一個學期內最少要組織兩次全校性大型活動,要充分作好活動前的`準備,作到“辦一次活動,成功一次!”
1、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強化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注重師表形象,做文明大學生。
3、積極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樹立高度的主人翁責任感,團結社團會員,配合社團各部門工作。
4、遵守英語沙龍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有關文件,領會文件指示精神,執行各項決議。
5、結合社團特色,注意全面發展,學習一技之長,提高自身。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十五
為了更好的促進湖村中學學生的社團活動,增進同學之間的協作能力,社團本著以娛樂休閑為主,和諧交流技術為宗旨;社團通過平常訓練和定期的比賽來加深社員之間的溝通和友誼,培養社員的團隊意識,提高大家的乒乓球技術水平;社團是學生交流的平臺,希望乒乓球社團能為同學之間帶來歡樂,同時提升我們自身的技術水平。
1.本社團活動由主持教師郭修福、指導教師彭軍兩位組成。
2.職責:負責社團整體工作,整體規劃建設社團;其中:主持教師負責社團日常工作,組織協調集體活動;指導教師:管理球隊的訓練和比賽,制定球隊活動方案,安排組織比賽;負責指導隊員日常訓練,提高隊員技術水平;組織協調各項活動。
3.制度要求:
所有社員參加活動時秉承以“安全為最高標準,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社員參加活動時,請自備球拍;社員參加活動時,要保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
會員需服從社團安排,如有異議,共同協商解決;
5.活動:
本規定未涉及事項,可由社員提出議案,報指導教師和主持教師同意后執行。本規定解釋權為乒乓球社團。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十六
一條社團聯合會檔案是社團聯合會歷史延革、工作開展情況的真實記錄,是社團聯合會決策、開展工作的重要參考。
二條社團聯合會檔案由相應部門管理,實施檔案登記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整理、歸檔和編目。
三條對于上級文件、外校來函及相關xxx文資料等有保存價值的材料均作為檔案保存。
四條社團聯各部的部門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活動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上交辦公室,并由辦公室(社團資料檔案由秘書處管理,下同)整理后存檔。辦公室作好每一次會議記錄,整理后存檔作為社團聯合會會議記錄。
五條加強與各社團及其管理機構的聯系,并對他們的工作計劃、活動開展情況、任務執行情況等建立專門檔案。
六條加強對各社團的檔案管理,各社團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活動開展情況,以書面或表格形式及時上交各分管常任理事,并由各類別社團工作委員會整理后交秘書處檔案人員存檔。
七條社團聯合會各部人事、各社團人事及社團負責人推薦表,社團負責人任命表,社團負責人檔案表,社團干部考查表,社團干部考查考核表,社團干事考核表,社團理事會登記表,社團會員登記表等一并整理,單獨存檔作為社團聯合會系統人事檔案檔。
八條社團聯合會各部、各社團每月必須及時上交每月帳目開支表,由經費審查部核實并存檔作為社團聯合會系統財務檔案。
九條各部門須認真整理并妥善保管檔案,借用相關檔案的須經得相應部門同意,辦理手續后方可借用。
十條其它各部、社團及個人必須妥善保管并及時歸還所借檔案資料,檔案借閱期不得超過一周。
十一條xxx團有權對檔案管理工作不定期進行檢查。
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歸淮北師范大學信息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十七
為規范我校學生社團經費管理,使學生社團經費能夠合理、有效使用,根據《學生社團管理辦法(試行)》,特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包括會員會費、社會贊助、捐贈、社團創收和院團、系部分團提供的活動經費。
第二條會費的收繳在吸收會員時一并進行,收費前,必須報社團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否則相關負責人須承擔責任。收費按照學術科技型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10元/人,其他類型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8元/人的標準執行。會費的收繳必須遵行自愿的原則。
第三條學生社團如因某種原因另行收費的,需事先將收費理由及收費標準報社團管理部門,經批準方可收費。私自亂收費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條社團管理部門視社團活動開展情況可以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
第五條學校鼓勵各學生社團通過勤工儉學獲取活動經費,但是禁止在校園內一切以營利為目的純粹的商業銷售行為。
第六條學生社團收取的會費以及社團在存續期間以社團名義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須嚴格按照社團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個人及組織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團的財產。
第七條學生社團經費的使用堅持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每次經費使用須經社團負責人會簽,數額較的,須報送社團管理部門審批。
第八條學院每年撥出的專項經費,主要用于每屆社團文化節的開展和院團根據各社團工作計劃資助社團舉辦有全校影響或有重意義的活動。
第九條社團申請專項經費時,需先將詳細計劃和經費預算報經院團審核批準,各社團必須嚴格按照批復開支。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十八
第十六條本社團理事、xxx任期均為一年,最多可連任一屆。
第十七條本社團換屆在全體大會上舉行,時間由社聯給予安排。若未給與安排,應在每年5月至6月期間舉行。
一、在舉辦時間兩周前通知全體社員參加。
二、尊重社員享有的選舉和被選舉權,保障社員權利。
三、保證到會社員必須超過社團實際社員人數三分之一,否則大會無效。
四、要求理事及xxx匯報社團一年工作總結及財務報告。
五、進行新一屆xxx選舉,基本采用書面投票方式進行,根據所得票數,并結合績效考核表的情況綜合任命。
第十八條每個部門根據部門成員的課程表制定合理的會議時間(即會議時間固定),原則上二周一次,但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改變。例會每三周一次。理事xxx會議每三周一次。理事會會議每周一次,可以根據實際工作情況改變。
第十九條每次會議(包括理事、理事xxx會、例會)都由秘書部的人進行會議記錄,做好會議記錄并整理。會議開展兩天前,秘書部把會議流程發到群郵,供大家參考。會議結束三天內,秘書部把會議記錄、出勤表整理成電子版發群郵供大家查詢回顧,會議記錄要附上各部門出勤情況。會議結束三天內,宣傳部上傳會議照片。
第二十條會議要簽到考勤,簽到人員由秘書部負責,途中離開要向簽到員說明。
第二十一條每次會議開始之前由主持人帶領合唱社歌。
第二十二條社團物資需要進行登記及公示,登記內容應包括:物品名稱,數量,保管人,聯系方式。若有外借轉移,要做好登記并確定物資的及時歸還。若有購進物質,要上報秘書部,由秘書處及時對物資登記表進行更新。登記人員由秘書部專人負責。
第二十三條每次活動的物資購買需要索取發票或收據,作為報銷經費的唯一有效依據。
第二十四條活動負責人在活動開展前寫好經費預算,并把預算交給秘書長審批,所有的活動經費在活動結束后統一報銷。
第二十五條社團經費出納由秘書長負責,財務記錄和發票由秘書部管理,受全體社員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社團經費來源為社員、會員繳納的社費、會費、學校的撥款及獎勵,以及社會活動贊助。主要用于宣傳、聯系、活動開銷等等。
第二十七條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公款,違例者一律開除出社團,情況嚴重者上報學校。
第二十八條對于全體社員,社團推行全年度的'績效考核制度,貫徹于社團的各項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對社團整體的活動,部門內部活動,外訪交流等各項工作活動的考勤率與參與率。
第二十九條在學年結束時進行綜合績效考核,評選社內積極分子,并給予獎勵和相關證明。部門,小組的績效考核最后由本部門部長,組長進行綜合考核。部長,組長的績效考核最后由副社長進行綜合考核。秘書部負責登記和統計全體社員的出勤率。
第三十條活動積極、表現突出者,由社團向學校推薦為社團活動積極分子和優秀干部。
第三十一條各部門在學年開始前要進行學年年度計劃。換屆時,要做工作總結。
第三十二條活動負責人要在活動開展兩個星期前將活動方案交由理事會進行審批,理事會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
第三十三條活動負責人要在活動開展一個星期前將前期宣傳稿交由宣傳部,由宣傳部統一進行宣傳。
第三十四條活動負責人在每個項目活動結束后必須完成工作總結,提交總結資料(包括活動項目會議記錄、方案、申請表、照片、通訊稿、總結、財務報表)至秘書部存檔。
第三十五條社團例會、xxx會、社團整體活動(如三下鄉報告會、周年慶等)等全體社員都必須簽到,有事請假的社員必須填寫社團的請假條并交各自部門,再由部長交至秘書部。若部長請假,需將請假條直接交至秘書處。過后補假條的必須在活動后3天內。
第三十六條全體社員每學期無故缺席上述活動并無假條的次數滿3次即視為自動退社。
第三十七條部門內部活動有事請假的社員必須向部作口頭請假。
第三十八條全體社員每學期請假次數超過5次,社團內各種評優資格將被取消。
第三十九條社團各類活動的參與率、會議的考勤率將與評優掛鉤。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十九
為了提高在校學生對戶外活動的興趣,以及提高大學生的身體素質。活躍我校課余文化生活,促進并推廣自行車運動,遂成立云南師范大學追風騎行俱樂部。本俱樂部屬于教育科學與管理學院管理下的一個實踐類的一個社團。自行車運動一直都是一項在國內外很受歡迎的運動,它集運動、健健、愉悅性情、大眾性于一身的運動。我們本著提高自行車運動水平,促進自行車愛好者之間的交流,營造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的宗旨。創辦追風騎行俱樂部,我們會不斷創新、努力、慢慢的將追風騎士社發展壯大。我們堅信有新生兒的加入社團將會更加精彩。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追風騎行俱樂部的一系列日常事務,推動追風騎行俱樂部有序的發展,繁榮我追風騎行俱樂部的文化底蘊,現特此制定該章程。
第一條:本追風騎行俱樂部內部組織結構設置分為:追風騎興俱樂部部長、副部長、組織策劃部、技術部、后勤部、宣傳部、外聯部、辦公室。第二條:會內各部門職能說明:
(一)會長:主要負責追風騎興俱樂部總體運行,決定俱樂部的重大事件,既是俱樂部的“法人代表”,具有重大事件的決定權、以及有權召開社團會議、有權進行會干的選拔、委任、領導會內的所有部門。
(二)副會長:設兩位,一位負責對外事務的管理,一位負責管理社團內部事務。輔助會長的工作,監督并輔助各部門開展的活動。
(三)組織策劃部:負責各項活動的策劃與組織。保證俱樂部的各項活動能順利進行。
(四)外聯部:主要負責俱樂部的對外事務。
(五)宣傳部:負責追風騎行俱樂部的對外宣傳事宜,以及追風騎行俱樂部雜志《追風》的創辦。
(六)技術部:負責組織各種技術交流活動,讓會員了解更多自行車的騎行/修理技術,并幫助解決會員遇到的各種難題。
(七)后勤部:負責俱樂部的后勤工作,為俱樂部的活動提供后勤保障。
(八)辦公室:由各部門派出一人組成,負責協助會長管理俱樂部的日常事務。
(1)為會員提供活動、交流的平臺。
(2)負責組織一些關于自行車方面的活動,促進會員之間的交流。
(3)推廣自行車運動,擴大俱樂部活動的范圍,發展更多的自行車愛好者。
(4)提供各種關于自行車的服務,為會員提供必要的幫助。
(5)出版刊物,開闊會員的視野,增加會員對自行車活動的樂趣。
第一條:本俱樂部活動性質屬于體育類.
第二條:俱樂部內開展的常規活動主要以本俱樂部所屬的性質為主與特色相結合.
第三條:積極開展一系列有影響力的活動.
第四條:俱樂部內的所有活動必需認真進行規劃及總結.
第五條:活動前后必需認真寫出活動計劃及總結.
第七條:俱樂部內開展的活動不允許違反國家的法紀、校紀、校規,活動內容必須健康向上。
第八條:的成員追風騎行俱樂部必需遵守會內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九條:對活動的開支必需做出詳細的記錄.
第十條:俱樂部成員團結一致,共同完成任務,有主人翁的精神。
第一條:本俱樂部會員必需為本校學生。
第二條:會員應積極參加會內組織的活動、訓練、知識宣傳、積極參加列會有事者需提前向會長請假,不請假超過三次為違規,不允許無任何理由不參加會內活動。
第三條:俱樂部內的活動必須規范化、多元化、可持續化、及要求豐富又要遵守紀律,保障秩序的原則。
第四條:對于屢次違反內追風騎行俱樂部規章的會員輕者給予警告,重者開除會籍。
第五條:新會員進入本會后必需填寫“會員登記表”作為會員得檔案。
第六條:會員必需有團結在一起,做事情要細心,有責任心。招追風騎行俱樂部新規定。
第七條:在外出活動中,會員必須聽從負責人的領導,違者視情節嚴重,可直接開除會籍。
第八條:俱樂部必須在每月公開一次俱樂部的所有財務信息。
第一條:根據校團委和學生團體聯合會的相關規定,本俱樂部在新學期出年面向全校招收新會員,招新工作由策劃部、組織部完成。(追風騎士社社團招新之前必需把招新材料準備完備)。
第二條:本俱樂部招新會員根據當時會內的情況而定。
第三條:招新工作中的面試有會長(副會長)親自負責,會長組織面試小組對新成員進行面試。面試內容自擬。
第四條:俱樂部成員必須有自己的自行車。
第五條:俱樂部成員身體素質要好,適合長途騎行。
第六條:會員繳納會費,多少由俱樂部內部會議決定。
第一條:按本俱樂部規定,新成員在入會之初繳納會費。(多少由俱樂部內部會議決定)。
第二條:俱樂部經費由主管內部事務的副會長負責管理,全部會員可監督會費的使用。
第三條:會費管理采取公開、公示的原則,所有會費的收入與支出必須有記錄有必要的,需開發票,收據。
第四條:每月必須向會員公開一次俱樂部的財務信息,并且會員如有疑問,可隨時查看俱樂部的財務信息。
(1)由會長與各部長制定好年度計劃并照計劃,組織社團活動。
(2)各部門負責好本部門的工作,并協同其他部門組織好俱樂部的各項活動。
(3)各部門如需組織活動,需寫好活動策劃書,并交由會長審批,審批合格之后,將由會長,發動其他部門,協助該部門發展工作。
(4)對于社團的各項活動,辦公室必須進行記錄,并進行備案。
(5)俱樂部的各部門,在活動時必須在遵守俱樂部規章制度的前提下進行,在活動中需聽從負責人的指揮。
第一條:本章程即日起生效。
第二條:以后章程修改必需由會長親自執行修改,修改完畢后通過全體會員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條:為規范我社的一系列日常事務管理,推動我社的有序發展,繁榮我設的文化底蘊,特制定出此章程。
第四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追風騎行俱樂部所有。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二十
為了加強對社團檔案資料的管理,規范社團的建設,提高工作水平,根據檔案管理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校社團聯合會檔案的管理工作由秘書處具體負責、專人管理,保證檔案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各社團應根據本制度制訂相應的檔案管理條例。
第二條檔案的分類管理:對校社團聯合會所有資料包括各社團上交的資料,進行統一整理和分類,校社團聯合會自身的各種資料按類別、性質分檔,各社團上交的資料按社團類別分檔。
第三條資料的存檔:按資料的性質、類別存檔、編號,統一入檔,每周對新資料進行一些清點,由專人負責分類存檔在年底統一上交校團委:
(1)每學期開學初:各社團負責人存以下資料:社團注冊表、社團成員登記表、社團負責人登記表、社團學期工作計劃、社團會費收費情況及使用范圍。(合指導老師和掛靠單位意見)。
(3)以上材料應以打印稿留存,所有材料應客觀、公正、真實。
第四條檔案的查閱。需要查閱相關資料的按以下要求進行:
(1)校社團聯合會所有成員都有權查看資料,辦公室成員可自由查閱,其它成員需查閱的`,要經辦公室副主任或檔案管理負責人的許可。
(2)各級社團成員,如需查閱相關資料的,應說明理由報請校社團聯合會組委會批準。
(3)任何查閱人員,必須保證檔案的完整性,查閱后要恢復原狀,不得亂扔亂放,同時未經特別許可不得在其上涂改,或帶出,或復印,或其它非法形式使用,若有任何失誤,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追究當事人責任。
附: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解釋權東華理工南昌校區社團聯合會。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二十一
第一條為規范我院學生社團的管理機制,繁榮校園文化生活,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湖南三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全體社團。
第三條學生社團是指我院學生自愿組成,為實現成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學生社團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社團聯合會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學生社團由社團聯合會負責進行管理,包括社團的資格審查、登記注冊、社團招新等;保障社團的合法權益;規范社團的正常活動;查處社團的違紀行為。
第五條學生社團以培養、發展學生興趣愛好,發揮學生特長,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及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為宗旨。
第六條學生社團的經費主要來源于會員會費。學生社團開展活動其財務應當遵守社團聯合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并接受社團聯合會的監督和管理。
第七條籌備、成立學生社團,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學生聯合發起,發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且未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團指導教師。
(五)有規范的章程。
(1)學生社團的名稱、宗旨、主要任務;
(2)學生社團類別(學術科技、文學藝術、志愿服務、體育健身);
(3)學生社團組織機構及其權限;
(4)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的任職條件、權限及產生和罷免的程序;
(5)會員資格和入會手續;
(6)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7)社團成員考評及獎懲制度;
(8)學生社團財務管理辦法、經費的來源和使用原則。
(六)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征。
第八條社團成立申報程序:
(一)成立學生社團前,發起人應先落實指導老師、制定詳盡的社團章程,向社團聯合會提交書面申請。
(二)申請籌備、成立學生社團應提交申報材料包括:
(1)成立學生社團的'申請表;
(2)學生社團簡介;
(4)成員(成立前應有15人以上)的信息表包含姓名、院別、班級、寢室、聯系電話;
(5)指導老師名單及其簡介;
(6)其他必備材料。
(三)社團聯合會通過審核后將材料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審批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第九條以下情況不得批準學生社團成立:
(1)學生社團宗旨、活動內容、范圍不符合本辦法中有關條款規定的;
(2)在申請成立時弄虛作假的;
(3)籌備學生社團的人數未超過15人的;
(4)校內已有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學生社團,經審核被認定為沒有必要成立的學生社團;
(6)其他不適合學生社團成立的情況。
第十條經批準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當在收到社團聯合會書面通知的15日內應以公告形式宣布學生社團成立。
第十一條學生社團在征得院團委的同意后,可以設計、使用合適的藝術圖章或其它標志作為該社團的標識,設計成功的社團的標識應報院團委備案,不得隨意更換,任何社團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條社團聯合會每學期初對全校學生社團進行重新登記,各學生社團每學期初對會員進行重新登記,過時不登記者,由社團聯合會報請上級管理部門對學生社團以解散論處,會員以退會論處。
第十三條學生社團解散要寫書面申請,經社團聯合會備案后宣布解散,并處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條學生社團在3個月內沒有正常開展活動的,由社團聯合會進行整頓,一學期未開展活動視為自動解散,注銷其資格,整頓期或注銷后的社團不得開展任何活動。
第十五條學生社團的注冊、登記工作在每學期開學后1個月內完成,程序如下:
(三)社團聯合會根據上級部門的批復,對符合要求的學生社團進行注冊登記。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況的社團,暫緩注冊:
(一)沒有及時上交工作臺帳,財務報告和有關材料的;
(二)整改期內的學生社團;
(三)有違紀違規行為,正在調查中的;
(四)其他經審檢被認定為需暫緩注冊的。
第十七條學生社團更改名稱或指導老師應該按照相關條款重新申報登記,經批準后予以重新注冊。
第十八條未經登記的學生社團屬于非法社團;不得以學生社團的名義開展任何活動,違者將追究其負責人責任。
第十九條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團聯合會有權將其解散:
(一)違反國家法律政策或嚴重觸犯校紀校規;
(二)違背社團宗旨,情節惡劣的;
(三)建會3個月后會員人數少于20人;
(四)一個學期未正常開展活動;
(五)盜用掛靠單位或其他組織名義,引起嚴重后果的;
(六)其他應解散情況。
第二十條學生社團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在憲法、法律和學院規章制度范圍內開展活動,不得私自從事與本社團宗旨無關的活動。
第二十一條學生社團每學期初向社團聯合會遞交本學期活動計劃,經審批后按計劃開展活動。
第二十二條學生社團開展活動,應提前5天向社團聯合會提交活動策劃,內容包括活動主題、活動目的、形式、參與人員、流程、經費預算等),社團聯合會審批后報上級部門批準同意后才可開展。
第二十三條學生社團與學院外部門合作開展活動,應提前2周向社團聯合會提交書面申請與活動策劃,社團聯合會審批后,報學院領導同意后才可開展。
第二十四條學生社團在開展活動時,應注重社團形象,不得做有損社團與學院形象的事。
第二十五條學生社團應在活動結束后6日內向社團聯合會提交活動的有關總結材料。
第二十六條學生社團除按自己的計劃進行活動外,接受學院、社團聯合會統一策劃的大型活動,承擔相應的義務。當學院、社團聯合會總體安排與學生社團活動發生沖突時,學生社團應自覺服從學院、社團聯合會的統一安排。
第二十七條學生社團經費來源主要為會員會費。
第二十八條學生社團可在每學年初根據相關規定收取會費。會費的收取金額需向社團聯合會請示并被批準后,方可收取。除會費外,不得再向會員收取其他費用。
第二十九條學生社團資金應當用于各種相關活動的成本、獎勵、發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違者嚴懲。
第三十條學生社團的經費收支要明晰,學生社團內部要實行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應當由專人(非會長)專門管理,賬目公開,每月定期向全體會員匯報一次,并隨時接受社團聯合會檢查。
第三十一條活動經費必須按照提交的活動方中的經費預算進行支出,所有開支應當有相應的正規發票、收據,由經手人、財務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共同簽字。
第三十二條各學生社團財物負責人每月向社團聯合會財務部一份社團財務記錄單,有精確的日期、準確的收支記錄和正規的報銷憑證。
第三十三條學生社團固定資產是指以學生社團經費購買或以學生社團名義取得的能長期存在,給學生社團發展提供便利的形態穩定的財產。
第三十四條學生社團固定財產為學生社團成員所共有,嚴厲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獨占、謀取私利。
第三十五條學生社團換屆,學生社團財物和預算必須移交新一屆學生社團負責人,原學生社團負責人出具清單,先報社團聯合會財務部審核,再由新一屆學生社團負責人辦理相應接收手續。
第三十六條當社團聯合會發現學生社團固定資產流失或不明原因遺失時,社團聯合會財務部有權追究該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相關責任。
第三十七條社團報賬流程:
(二)活動經費只能用于宣傳、組織活動、車票;
(三)社團聯合會財務部審批簽字后報上級部門審核,通過審核后社團財物負責人方可報銷活動經費。
第三十八條學生社團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各社團干部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經社團聯合會審查后產生。
第三十九條學生社團會員大會具有如下職權:
(一)選舉和更換社團負責人;
(二)審議批準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三)對學生社團變更、注銷等事項作出決定;
(四)修改學生社團章程;
(五)監督學生社團財務活動。
第四十條
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即社團正副會長,社團財務負責人不得由主要負責人兼任。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
(一)不符合學生干部任職資格;
(二)受到校紀校規等處分者;
(三)曾因違反者,被撤職的學生社團負責人;
(四)曾因違反有關規定被宣布解散的學生社團原負責人或主要會員;
(五)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或不會員的權利適合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的情況。
第四十二條社團成員的權力與義務:
(一)社團成員有權按照社團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該學生社團,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二)學生社團會員有權了解所在學生社團的章程、組成機構和財務制度.可以對學生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咨詢。
(三)學生社團負責人違反校紀校規和社團有關規定,損害學校、社團會員利益的,社團會員有權向社團聯合會反映有關問題和情況。
(四)學生社團會員應當接受學生社團的定期注冊登記。
(五)學生社團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其章程擔任學生社團職務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六)學生社團會員應當積極參加學生社團的各項活動,并有權向學生社團提出批評和建議,促進學生社團健康發展。
第四十三條
學生社團自辦刊物應當向社團聯合會申請,并得到上級部門批準后才可發行,不得擅自發行。
第四十四條學生社團刊物應當具有固定的名稱、版本、順序編號、定期出版。第四十五條學生社團刊物內容要積極,健康,不得宣傳反動、暴力、低級的內容。第四十六條學生社團刊物每期出版前要主管部門審查通過。
第四十七條學生社團刊物每期出版后需上交1份至社團聯合會辦公室備案。
第四十八條學生社團考評每學期組織1次,社團聯合會、指導老師、主管老師共同組成評審小組,對社團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社團學年評優依據。
第四十九條學期考評標準:制度建設占25%,學生社團活動情況占60%(其中日常活動占30%,配合學校開展活動占30%),指導老師評價占15%。,滿分100分。第五十條每學年組織1次社團評優,社團評優獎項設置與比例:
(一)社團聯合會優秀干部社團聯合會成員數量的15%;
(二)優秀社團全院學生社團數量的15%;
(三)優秀社長全院社長(含副社長)人數的15%;
(四)社團先進個人社團成員人數的10%。
第五十一條“社團聯合會優秀干部”“優秀社團”及“優秀社長”由評審小組根據社團學期考評結果進行評選,“社團先進個人”由各社團根據章程,通過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社團評優名單經社團聯合會審核后報上級通過后予以公示。
第五十二條社團聯合會優秀干部評選條件:
(一)擔任社團聯合會干部半年及以上;
(二)思想積極進步,政治立場堅定;
(三)在職期間,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團結同學;
(四)學習目的明確,勤奮刻苦,學科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五)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能調動廣大學生的積極性,所組織的活動效果顯著。
第五十三條優秀社團評選條件:
(一)注冊登記成立一周年以上;
(二)社團有規范的規章制度和明確的宗旨,有完善的獎懲制度和例會制度;
(三)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會員代表大會;
(四)社團經費由專人管理,有專門的賬目明細表;
(五)會員檔案詳細,更新及時;
(六)每學期開展活動不少于5次,在師生中取得較好影響;
(七)積極配合學院、社團聯合會工作安排。
第五十四條優秀會長評選條件:
(一)必須是注冊登記一年以上的社團社長及副社長;
(二)社長的任職時間必須達到三個月或以上,之前無違紀現象;
(三)思想積極進步,政治立場堅定。
(四)積極配合學校和社聯開展工作,和社團聯合會溝通積極;
(五)帶領社團組織院級大型活動至少1次,取得較大影響。
第五十五條社團考評流程:
(一)社團聯合會提前15日下發考評通知;
(三)評審委員會按評選標準,對各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比,按評選比例產生推薦名單;
(四)推薦名單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最終名單。
第五十六條獎勵辦法
(一)對獲獎社團及社團成員進行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
(二)“優秀會長”“社團先進個人”可評選院優秀學生干部;
(三)獲獎情況記入學生檔案。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與社團評優:
(一)違反校紀校規與社團管理制度;
(二)社團活動與社團宗旨、學院精神向違背;
(三)未按規定進行登記和注冊;
(四)社團會議缺勤3次及以上;
(五)組織社團活動中有違紀行為且影響惡劣者;
(六)一學期內有一門課程不達標者。
(七)財務出現較大差錯或混亂。
第五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學生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二十二
第一條社團聯合會檔案是社團聯合會歷史延革、工作開展情況的真實記錄,是社團聯合會決策、開展工作的重要參考。
第二條社團聯合會檔案由相應部門管理,實施檔案登記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整理、歸檔和編目。
第三條對于上級文件、外校來函及相關xxx文資料等有保存價值的材料均作為檔案保存。
第四條社團聯各部的.部門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活動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上交辦公室,并由辦公室(社團資料檔案由秘書處管理,下同)整理后存檔。辦公室作好每一次會議記錄,整理后存檔作為社團聯合會會議記錄。
第五條加強與各社團及其管理機構的聯系,并對他們的工作計劃、活動開展情況、任務執行情況等建立專門檔案。
第六條加強對各社團的檔案管理,各社團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活動開展情況,以書面或表格形式及時上交各分管常任理事,并由各類別社團工作委員會整理后交秘書處檔案人員存檔。
第七條社團聯合會各部人事、各社團人事及社團負責人推薦表,社團負責人任命表,社團負責人檔案表,社團干部考查表,社團干部考查考核表,社團干事考核表,社團理事會登記表,社團會員登記表等一并整理,單獨存檔作為社團聯合會系統人事檔案檔。
第八條社團聯合會各部、各社團每月必須及時上交每月帳目開支表,由經費審查部核實并存檔作為社團聯合會系統財務檔案。
第九條各部門須認真整理并妥善保管檔案,借用相關檔案的須經得相應部門同意,辦理手續后方可借用。
第十條其它各部、社團及個人必須妥善保管并及時歸還所借檔案資料,檔案借閱期不得超過一周。
第十一條xxx團有權對檔案管理工作不定期進行檢查。
第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歸xxx學生社團聯合會,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大學社團管理制度(專業23篇)篇二十三
一、遵守社團安排,服從領導和管理。
二、積極參加球隊社團的集體活動,按時訓練和比賽,因故不能參加者需提前請假。
三、按訓練計劃嚴格訓練,不斷提高競技水平。
四、加強團結,相互尊重,樹立強烈的集體榮譽感。
五、講文明、講禮貌,自覺維護良好的球隊精神面貌。
六、自覺抵制不良嗜好,以保障充沛的體力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