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是一種交易行為,通過買賣雙方的主動參與,商品的所有權轉移。要想在買賣中獲得成功,關注市場的趨勢和變化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一些市場研究報告,供大家參考。
房屋分期買賣合同(專業16篇)篇一
甲方:(浙江)215;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傳真:
郵編: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傳真:
郵編: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名稱規格或型號品牌。
生產商數量。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交貨時間為;美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封樣的方式和保存: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和標簽: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是:貨物標簽商定為:
七、損失風險: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結算和支付期限為:支付方式為:
萬元時,上述款項應當如數賠償給守約方十。
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十。
法定代表人: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買賣合同篇10甲方:阜陽xx公司,住所地阜陽樓西。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乙方:。丙方:。乙方為生產需要,特向甲方購買牌裝載機臺,由丙方為乙方的付款向甲方提供擔保。現經三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自愿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一、裝載機的名稱、型號、數量、單價及付款方式:
1、乙方向甲方購買型裝載機臺,機器編碼為:,發動機編號為:。
2、乙方購買的上述機械的單價為每臺元,合計為元。上述款項由乙方分期以方式向甲方支付,其中首付款元由乙方在接收裝載機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完畢,剩余款項元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期支付,每期支付元。上述各期款項應于每月____日前支付。
3、在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款項后的____日內,甲方應將上述裝載機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在交接上述裝載機時,應根據所接收的實物,填寫交接清單,交接單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履約擔保條款:乙方自愿選擇下列第(可任選其一,或同時選)項擔保方式,作為其履行付款義務的保證。
1、保證金條款: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在支付首付款時,應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元,如果乙方未按期支付上述任何一期款項,甲方有權將所收取的保證金予以沒收;如果乙方能夠按期支付上述款項,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最后一期款項后的____日內將上述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2、抵押條款: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自愿將其所有的座落于的房屋作為抵押,并向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
三、關于機器所有權的特別約定:
1、甲方應保證對乙方所購裝載機享有完全所有權,如果因任何第三方對上述裝載機主張權利導致乙方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2、在乙方將上述各期款項支付完畢之前,甲方對上述裝載機享有所有權。在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裝載機款項后,裝載機的所有權歸乙方,甲方應將代表裝載機權利憑證的有關單據移交給乙方。
3、在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任何一期款項或在乙方將所有款項支付完畢之前因保管不善或人為因素損壞裝載機,或者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租、轉讓裝載機的,甲方有權隨時收回上述裝載機,乙方已支付的款項不予退還。同時,乙方還應按總機款1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每月的使用費,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如果由于乙方擅自出租、轉讓、抵押、質押、拆卸、故意毀壞、藏匿或其他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收回裝載機,乙方已支付的款項,不予退還,對于乙方未支付的部分,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支付。
四、質量約定:
1、甲方保證出售給乙方的裝載機出廠合格,如果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進行售后服務,若雙方對質量問題發生爭議,應以省級以上質量鑒定機構所出具的鑒定結論為準。
2、甲方按照裝載機隨機“三包卡”所載明的三包范圍和期限對乙方所購裝載機進行維修。超過三包范圍和期限的維修,乙方應按市場價格向支付相關費用。
3、自乙方接收裝載機后,應妥善保管,并及時對裝載機保養、維修,以保障裝載機能正常使用。甲方有權隨時檢查裝載機使用情況。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保證對出售給乙方的裝載機享有完全所有權,導致乙方收到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2、若甲方對三包期限之內的裝載機不進行維修,經乙方書面通知后的個工作日內甲方仍拒不維修,以至于影響乙方正常使用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3、在乙方付清全部款項后,甲方未按照約定向乙方交付裝載機所有權憑證,以至于影響乙方行使所有權,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當予以賠償。
4、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除有權沒收乙方支付的保證金外,還可將裝載機收回,并按購車款總額15%的比例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1)未按期支付任何一期裝載機款;
(3)擅自拆卸、改動裝載機部件的;
(4)擅自將裝載機抵押、質押的;
(5)在乙方付清所有款項之前,因其他因素致使甲方對裝載機行使所有權構成威脅的。對于收回的裝載機,甲方有權進行拍賣或變賣,以折抵乙方所欠款項。拍賣或變賣后的款項超出乙方欠款的部分,直接退還乙方。
5、丙方對乙方的付款行為提供連帶擔保責任,在乙方未按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筆款項時,甲方既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所欠款項,也可以直接向丙方要求支付乙方所欠的款項。丙方的保證范圍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6、因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訴訟的,應賠償對方因起訴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律師代理費等)。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出現新的情況而影響合同繼續履行的,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基礎對本合同進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房屋分期買賣合同(專業16篇)篇二
「內容提要」分期付款房屋買賣是房屋買賣中較多采用的形式,其核心內容乃為使買受人確實地獲得房屋,而出賣人安全地收回全部房款。因而,該類合同中的擔保條款就具有重要的意義。分期付款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擔保條款除傳統擔保方式外,主要有失權條款、期限喪失條款、抵押權設定條款和所有權保留條款。文章對上述三種條款的法律構造及其效果作了較為細致的分析,同時認為,三種方式各有利弊,當事人根據具體情況擇一行使,以確保其利益。
「正文」。
中圖法分類號:d941.8;d923.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392603―0184―(3)。
隨著房地產交易市場的逐步發育成熟,分期付款房屋買賣大量出現。所謂分期付款房屋買賣是指約定買受人于支付首期房款后即可占有使用房屋,余款按月或分期支付的特種房屋買賣形式。該種買賣的核心內容為使買受人確實地獲得房屋,而出賣人安全地收回全部房款。如何實現這一目標,是房屋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擔保條款所要承擔的任務。實踐中,擔保方式不同,擔保條款內容也因而各異,其中諸多法律問題需要解決。所以,對分期付款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條款法律效力或效果予以界定,有著重要的理論和實踐的意義。
典型的債權擔保方式,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在房屋買賣中以保證、抵押等最為常見。保證系第三人以其信用為房屋買受人提供擔保,當買受人不履行付款義務時,由保證人代為履行或承擔賠償責任。保證以人的信用為基礎,具有債權性,而且買受人尋找保證人也并非總是易事,故以保證作為房屋買賣的擔保方式有著較大的局限性。抵押系以不動產(不動產物權)或價值較大的動產為標的物的物權性擔保,雖在擔保功能上有其優越性,但由于房款數額較大,且一般房屋買受人未必有相當價值的財產可資提供,所以其適用范圍也頗受限制。質押與抵押有著同樣的局限,留置與定金擔保或者鮮有適用可能,或者擔保功能不足,均很難適應房屋分期付款買賣的特殊需要。有鑒于此,實踐中逐漸發展出以下幾種擔保條款(方式),即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如買受人一次怠于付款,買賣合同當然失其效力(失權條款),或者買受人因此喪失期限利益,應立即支付全部價款(期限喪失條款);或者房屋所有權于合同成立后即轉歸買受人享有,但出賣人同時于房屋上設定抵押權(抵押權設定條款);或者出賣人在全部價款支付以前,保留標的物所有權(所有權保留條款),諸此等等。上述擔保條款效力如何,值得討論,以下分述之:
(一)失權條款或期限喪失條款。失權條款和期限喪失條款皆規定買受人之需有一期價款未予支付,則出賣人得終止合同而取回標的物或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買受人基于經濟上弱者的地位,常有不能預測的經濟困境發生,出賣人常得借其優越地位,以買受人有輕微違約行為而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對買受人極為不利。尤其是在有的合同中,更規定出賣人在解除合同時得扣留買受人已支付房款,其不公平性更為顯然。為保護買受人免受不公平條款的損害,各國法律皆對此設有特別的限制性規定。如瑞士債務法規定須買受人積欠兩期以上價款且所欠金額已達全部金額的1/10以上,出賣人方得請求全部價款的支付。我國臺灣地區民法將前述價金比例提高到1/5.我國《合同法(草案)》第164條也規定:“分期付款買賣的出賣人只有在買受人連續兩次未支付價款,并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1/5的,才可以請求買受人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雖然此法尚未獲通過,但司法實踐處理類似案件通過司法解釋途徑應參照此規定辦理,有不符上述規定的約定,應認定無效。當然,如當事人有高于上述標準的約定,為出賣人須于買受人連續三期遲延付款且遲延付款金額已達全部金額的1/4時才得解除合同或要求支付全部價款,應予允許。因為上述規定意在保護房屋買受人,故當事人有優于法律規定而予買受人更佳保護的約定當屬有效。應注意者,當事人約定解除合同時扣留買受人全部已付價金的,應為無效。出賣人得扣留部分,不得超過相當于該房屋的通常使用費用,如有毀損情形,再加上損害賠償金額。房屋在交付與返還時減值是否應由買受人予以賠償,法無明文,我們認為應依過錯原則由過錯方賠付。但此減值不包括房屋正常使用下的耗損,對訂立合同所支出費用也不予賠償。
(二)抵押權設定條款。根據該條款,房屋所有權自合同成立時起即歸買受人享有,為擔保價金債權實現,出賣人得同時對該房屋設定抵押權,當買受人不支付價金時,出賣人得依抵押權拍賣或變賣房屋并以其價款優先受償。此種約定,較好地解決了抵押擔保方式的標的問題,即買受人毋需另尋抵押而在買賣標的房屋上直接設定抵押權。對于這種設定抵押權的方式,如何與傳統抵押權理論相調和,學者有不同看法。因為依傳統抵押權理論,抵押物應為交易物外的物品,抵押權設定條款與此顯有未合。有人認為,房屋所有權依買賣合同移轉給買受人后,出賣人與買受人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發生了質變,買賣合同變成了借貸合同,雙方合同變成了單務合同,作為買賣合同標的房屋已獨立于由買賣合同演變過來的借貸合同,自然可以為此合同作擔保(注:參見趙立紅:《公房出售地分期付款與房屋抵押》,《法學》1992年第3期,第24頁。)。此說雖然解決了分期付款抵押擔保設定與抵押物不應為交易標的物的傳統理論的一致性問題,但其論證卻存在嚴重缺陷,因為房屋買賣合同怎樣在房屋所有權移轉給買受人后變為單務借貸合同的,論者并未給出任何法理依據,在買賣合同作另造一個借貸合同,且不說欠缺理論基礎,是否合于當事人本意也大可懷疑。照這種認識,如甲將某物賣于乙,并先將買賣標的物交付于乙,乙在某期限內付款時,均應有兩個合同存在,一為買賣合同,一為借貸合同,這一看法的錯誤,不言自明。如果前述論證不成立,對于分期付款房屋買賣抵押權設定基礎就應另尋根據。依筆者之見,不妨更正關于交易標的'本身不得為抵押標的傳統認識,因為抵押擔保核心在于以買受人所有財產擔保債權實現,究竟抵押標的物從何而來并非根本。所以在法律解釋上自不妨認可交易標的物在所有權轉移后得設定抵押,更何況分期付款房屋買賣中買受人須支付首期價款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權,房屋所有權價值可作為未支付房款的擔保。故以所買房屋為抵押標的完全可以實現擔保目的。至于出賣人在何種條件得實行抵押權,筆者認為應依前述分期付款買賣的一般規定辦理為妥。
(三)所有權保留條款。所有權保留條款是指約定買受人先行占有,使用房屋,至交付全部房款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的約定。換言之,在支付全部房款后,買受人雖占有并使用房屋,卻不享有所有權,出賣人雖交付房屋但仍保留所有權,以擔保房款債權的實現。所有權保留擔保方式在很多國家都有規定,我國目前對此尚付闕如,所以,其中很多問題值得探討。
一般而言,附保留所有權條款的分期付款房屋買賣合同,由于房屋所有權并不即時移轉,故在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后即可成立,無需辦理登記。但是,正如前面所已表明的那樣,房屋分期付款買賣的核心是既要確保出賣人價金債權的實現,又要讓買受人能確定地獲得房屋的所有權。在房屋分期付款買賣中,由于所有權仍為出賣人享有,完全可能發生出賣人再次出賣房屋而損害買受人的情況。為救此弊,法律上特賦予買受人以房屋所有權期待權,即買受人于買賣合同成立后即享有在付清全部價款時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權利。同時,為使期待權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法律設有預告登記制度(注:參見崔建遠等著:《中國房地產法研究》,中國法制出版社1995年3月版,第248頁。),將標的房屋已出賣情事登記于有關登記簿上。我國目前雖無預告登記制度,但可借助登記備案制度(注: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4條第2款。此規定雖針對房屋預售合同,似可適用于所有權保留房屋買賣合同中。當然,這有待于法律的認可。)代替。當事人在合同成立后,可將該合同及有關文件交存房產機關登記備案,如出賣人再行重復出賣該房屋,原買受人得主張其出賣行為無效。
所有權保留條款的性質,理論上有不同的認識(注:參見王澤鑒:《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一冊,第194―196頁。)。德國學者blomeyor教授主張所有權保留為質押說,否認買受人為期待權人,認為買受人仍是所有權人,不過出賣人于標的房屋上有質權存在。此說缺陷在于與當事人保留所有權意思不合,且與法律諸多規定相沖突,未獲廣泛贊同。日本學者鈴木教授認為保留所有權條款使出賣人與買受人共有所有權,標的物所有權隨價金的支付“削梨”似的逐漸轉歸買受人。德國raiser教授力主突破傳統物權法定原則的限制,以立法或司法認可買受人對標的物的期待權為物權,從而較好地解決了保留所有權條款上的諸多問題。我國臺灣學者王澤鑒先生則認為買受人期待權是“在現行法之體系上,橫跨債權和物權二個領域,兼具債權和物權二種因素的特殊權利,系一種物權,但具有債權上之附從性,系一種債權,仍具有物權之若干特性。”(注:參見王澤鑒:《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一冊,第201頁。)筆者傾向認為買受人期待權為物權,理由是:物權法所規定物權種類,應依社會需要作出調整,在將來制定物權法時可承認這種特殊物權。而且,買受人期待權借助預告登記制度的建立而具有公示性,符合物權法關于一般物權的規定。
附保留所有權條款的房屋分期付款買賣,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法律構造如下:1.標的房屋的處分。合同成立后,出賣人應依約交付房屋給買受人(預售房屋須在房屋建成可使用時交付)。此時,出賣人雖保留房屋所有權,但不得再行出賣,其所有權受買受人期待權的限制。買受人雖享有使用收益權,但不享有所有權,故也不得出賣房屋。不過,買受人期待權為一種財產權,得將該期待權予以轉讓或設定質押,也可以將房屋出租他人使用。但期待權受讓人或質權人僅得在買受人實際獲得房屋所有權時才能行使其權利,法律也同時認可受讓人或質權人得代買受人支付剩余房款以使房屋所有權移轉至買受人而后行使其權利。2.合同解除權。由于保留所有權并不改變分期付款買賣的法律性質,故解除條件應適用前述分期付款買賣的一般規定。3.第三人侵害房屋所有權時,出賣人和買受人均得提出侵權訴訟。不過,鑒于買受人的特殊地位,其僅能請求侵權人向買受人承擔責任,如返還房屋或賠償損失。4.強制執行的排除。房屋雖仍歸出賣人所有,但受制于買受人期待權,故其債權人除對剩余房款得主張執行外,對房屋本身不得請求執行。如解除條件成立,出賣人得等債權人主張解除合同取回房屋而后執行。買受人在付清全部房款前對房屋不享有所有權,故其債權人也不得就房屋直接執行,但可代為支付房款使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而后執行。5.破產處理。出賣人破產時,其債權人不得將該房屋列入破產財產,僅得對剩余房款主張權利,道理同于前述。買受人破產時,有認為出賣人當然可解除合同取回房屋,我們認為應視解除條件是否成立而定,如買受人或其債權人愿意支付全部余款,出賣人不得行使解除權;如否,出賣人可以逕行解除合同。6.房屋瑕疵擔保責任。在未付清全部房款而取得房屋所有權前,買受人除能主張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外,不得主張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因其還不是所有權人,當然不得主張受讓房屋的所有權瑕疵。7.風險負擔。房屋因意外滅失所致風險損失應由誰承擔,外國法上有所有權人或占有人承擔兩種不同立法。筆者認為,當事人有約定的依其內容,無約定的,因占有人對標的物有更好的管領能力,令占有人承擔較為合理。
綜上所述,比較分期付款房屋買賣合同的各種擔保條款,可以看出,失權條款和期限喪失條款均受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限制,當事人不得另為特級約。根據這類條款,房屋所有權于交付時即登記于買受人名下,可能產生買受人轉讓房屋,影響出賣人債權實現的問題,故對買受人信用應有較為可靠的評估,以防止履約風險。如買受人信用和程度較高,當無此弊。抵押權設定條款由于受到流押禁止的限制(注: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0條。),出賣人不能解除合同取回標的物;同時,其設定基礎有待法律認可,此為其局限。但其實現有《擔保法》規定可資運用,從而具有安全、確實的優點。所有權保留條款在內容上則吸收了前述擔保方式的優點,較好地實現了債權擔保功能,但由于很多法律問題尚需立法確認,在安全性上則不如抵押權設定方式。可見,前書方式各有所長,當事人可依據具體情況選擇其一以資利用。
房屋分期買賣合同(專業16篇)篇三
一、案情:
1999年,程某欲將其座落在某市市區的自有房屋一棟(二層樓房)出售。個體戶劉某聞訊后,主動上門洽談買房。經過協商,程某與劉某于1999年4月12日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規定:房價總共15萬元,買方分三次給付:1999年4月18日前付4萬元;1999年5月1日前付9萬元,1999年6月20日支付剩余的2萬元。賣方于第二次付款后交付第一層房屋,全款付清后交付第二層房屋并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合同還規定,如果賣方將房屋又私自另賣給他人或者買方屆時悔約,不買此房的,違約方需賠償對方總房價的5%的違約金。同年4月17日,劉某支付房款4萬元,4月28日支付9萬元,程某依約將房屋第一層鑰匙交與劉某,自己仍居住于二層房屋內。劉某遂將該房的一層進行了裝修,準備做為個體經營的店面。1999年5月,該市新設一個經濟開發區,因程某的房屋鄰近開發區,某貿易公司遂與程某洽談,愿一次性給付其房款17萬元購買此房。程某同意,雙方于1999年6月4日另行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并于6月15日到房管機關依法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轉移的登記手續。6月20日,劉某依協議到程某家付剩余的2萬元房款時,得知房子已被別人買走,即與程某發生爭執。劉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第一個買賣合同有效,解除程某與劉某之間的購房合同。
二、對本案的不同觀點。
兩個房屋買賣合同,哪一個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在討論中形成幾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程某與劉某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應當給予保護。因為根據民法理論,房屋是特定物,對特定物的買賣合同從雙方達成協議時成立,本案中雙方已經依約作出了部分履行,可見該合同已經生效,為保護先買者的優先權,應當保護程某與劉某之間的合同。某貿易公司明知程某已將房屋賣與劉某,仍與程某簽訂購房合同,辦理過戶手續,其主觀上具有惡意,所以其與程某之間的購房合同應確定為無效。
第二種意見認為,房屋是一種特殊的特定物,其買賣必須到房管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后,合同關系才生效。劉某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還未取得房屋所有權,所以程某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可以將該房出賣給他人。劉某在未取得房屋產權證之前即對房屋進行裝修,主觀上也具有一定過錯。因此劉某無權要求程某履行一個未生效的合同,也無權要求解除貿易公司與程某的購房合同。
第三種意見認為,劉某與程某之間的買賣合同是有效的,但因程某的違約行為,導致了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的劉某無法依約取得房屋所有權。劉某有權要求程某按約定實際履行合同,補辦登記手續。但由于程某已將房屋登記過戶給第三人,造成實際履行不能,所以劉某僅可就合同要求程某承擔違約責任。
三、筆者的觀點。
(一)本案爭議的`焦點在于登記對于購房合同具有什么效力的問題。
登記作為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已為各國民法所接受,但各國對登記的效力卻有著不同的學說。一為成立要件主義,即物權變動如未進行登記,則確定的不發生變動的效力;一為對抗要件主義,即登記雖具有社會公信力,但并非物權變動的要件,未經登記的物權的變動在法律上也可有效成立,但只能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效力,不能對抗第三人。我國的立法采納了成立要件主義。目前已有許多學者對成立要件主義的合理性提出質疑,因為這將不利于保護善意一方當事人在非因其自己的過錯而未進行登記情況下的利益保護。學者們的這些觀點是有道理的。但我認為本案爭議的焦點不應放在采納何種學說更為合理上,因為無論學說合不合理,法官在執法過程中仍須按現行法的規定去判決,而不能脫離現行法律的強行性規定而按學者們的理論學說去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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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分期買賣合同(專業16篇)篇四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1)前款元。
(2)余款元。
(3)月息元。
第二條姨方預付元予甲方,余款自瓨月日至瓨月日止。每月日前各支付元。
第三條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擔保,于本合同成立時,以前條所載的金額與日期,開出支票張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處理權限屬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視為乙方償還貨款。
第四條甲方于本合同訂立的同時,將產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對該產品的使用。
第五條姨方若能支付第二條分期付款金額、及其它應付的各項費用,須自支付日始以日息分支付甲方作為延遲損失金。
第六條姨方須以正當的方式使用產品,若有違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姨方連續兩次未支付價款,并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請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房屋分期買賣合同(專業16篇)篇五
房屋買賣合同(分期付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當事人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交付房款:
分期付款:
2、乙方于 日之內交首付人民幣 元(大寫 )。
4、甲方于 日之內將房屋戶口遷出并辦理土地使用證,乙方將尾款人民幣 (大寫 )支付給甲方。
用結清,若發現有陳欠的采暖費、物業費,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甲方必須支付。
第四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各自承擔所需費用。
第五條 違約規定:
買賣雙方規定,違約方應按照房屋成交價(即總價)的 % ,即人民幣 (大寫: )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
第六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七條 因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經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房屋分期買賣合同(專業16篇)篇六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就產品分期付款買賣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將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本合同的交易產品具體情況如下:質量:體積:其它:
第三條本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元,乙方付首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分期付清,每月_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_元。如果逾期日未付款的,甲方可以請求其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項或者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乙方可以就本合同提供擔保,于本合同成立時,以前條所載的金額與日期,開出支票張交付甲方。上述支票的保管處理權限屬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視為乙方償還貨款。
第五條甲方于本合同訂立的同時,將產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對該產品的使用。
第六條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條分期付款金額、及其它應付的各項費用,須自支付日始以日息支付甲方作為延遲履行賠償金。
第七條乙方須以正當的方式使用產品,若有違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乙方連續兩次未支付價款,并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請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第九條爭議解決如果甲乙雙方就本買賣合同的效力及其履行產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問題;如果不愿協商或者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采取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提交人民法院法院裁判()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房屋分期買賣合同(專業16篇)篇七
鑒于甲方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供貨商)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編號為_______《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為甲方向供貨商提供付款保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本合同所稱總承包商付款保證是指,乙方向供貨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代為支付的行為。
1.2本合同所稱貨款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2.1乙方保證的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供貨商支付的貨款。
2.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甲方應支付貨款的_______%,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履行付款義務期限屆滿之日后______日。
3.3如甲方與供貨商協議變更主合同的付款時間,經乙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變更后的時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供貨商支付貨款時,由乙方向供貨商支付。
第五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_______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后,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并按上述代償款項的_______%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供貨商出具《總承包商付款(供貨)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注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供貨商修改、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主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8.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并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向______________法院起訴;。
9.2向______________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屋分期買賣合同(專業16篇)篇八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共有人: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___層 戶,房屋結構為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 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
第二條 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 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 萬元整,大寫: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 ,____日內交付 萬元(大寫 ),余款 元(大寫 )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關于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 簽訂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于乙方無關。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____日內,將戶口遷出,逾期超過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分期買賣合同(專業16篇)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購買的房屋位于xx區,(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編號:xx),該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產權人:。
第二條:雙方一致同意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xx元,此房價為凈價,稅費由乙方承擔,房屋內保留設施設備清單如下:。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xx萬元的購房定金,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該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甲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條: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辦理銀行貸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續。
第六條: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權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實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時間:
房屋分期買賣合同(專業16篇)篇十
甲方:身份證:
電話:
乙方:身份證:
電話:
二、該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以房屋發票面積為準):
四、無論該房屋價值升或降,甲方無權參與。如甲方強行收回,按雙倍賠償乙方;
五、房屋交易總價為人民幣(元)。
六、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債權、債務無任何糾紛,如有由甲方全部承擔;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房屋分期買賣合同(專業16篇)篇十一
售房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紀方:某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____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情況與房屋性質
1.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市____區(縣)____路(街、巷)____號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所有人:房產證編號:建筑面積:樓層:總層數:土地證編號:土地證性質:
第二條:成交價格甲、乙雙方協商侯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____),該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過戶轉讓評估按揭等相關費用由____方承擔,(該房屋產權過戶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參考價格和甲乙雙方商定的實際成交價)。
第三條:信息服務費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服務費人民幣____元(大寫),乙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服務費人民幣____元(大寫)。
第四條:付款約定
1.交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1)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定金及房款直接進入甲方帳戶(或以丙方帳戶為房屋交易的資金交割處,其款項系丙方代收,如甲方違約,違約賠付由甲方承擔,丙方應保證資金安全,待房屋全部手續辦理完畢,且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所有費用結清并在結款通知單簽字三個工作日內將全款打入甲方帳戶)。
(2)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購房定金人民幣元(大寫)給甲方,收到乙方定金的同時,甲方不得將房屋再次出售給他人。
(3)甲乙雙方約定于開始辦理該房屋的相關手續,過戶所需資料交丙方保管。
第五條:相關事宜
2.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丙方應如實傳遞甲方或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就有關政策法規進行咨詢,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產權、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須提供相應的合法證件。
3.甲方于合同簽訂之日將房屋權屬證明交與丙方,甲方承諾于____騰空該房屋,并將該房屋鑰匙交于乙方。并結清此前所產生的水、電、煤氣、暖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甲方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該房屋五通及戶口遷移等過戶手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并承擔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戶手續,產生的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3.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
(1)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貸款手續,以便乙方貸款的順利辦理。
(2)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已交納的貸款服務費不予退壞。
(3)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證明不屬實或其資信度不夠造成的貸款未果,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4)乙方須按照約定時間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4.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接觸本合同,或發生本項上述1、2、3違約責任,則甲方須雙倍返還定金予乙方,乙方不可以再次向甲方進一步要求賠償或強迫甲方履行本合同,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或發生1、2、3條違約責任,則已付出定金將由甲方沒收,甲方有權再將該房屋轉讓給任何人,甲方不可以再次向乙方進一步要求賠償或強迫甲方履行本合同。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若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未能購入或出售該房屋,則違約一方須即時支付經紀方中介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 )。
第七條:免責條款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約定其它事項
第九條:其它
1.該房屋若為共有房屋,甲方須保證已取得其它共有人(含配偶)書面同意;甲方或乙方委托他人簽訂本合同的,受托人須保證已取得委托人的書面同意,如發生爭議,受托人與委托人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種手續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動作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經手人: 經手人: 經手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分期買賣合同(專業16篇)篇十二
(1)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集體成員。
(2)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_____,相鄰為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北屋________,東屋________,西屋________,南屋________,院落面積為________,房屋登記在________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權證登記在________名下。
2、該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占有、使用。
3、房屋價格
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該價格包括該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4、付款方式
(1)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后一期付款時沖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______種:
1)現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匯款_________。
5、房屋交付
乙方根據第五條將全部房款匯入甲方提供的賬號之日起_____日內,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全部相關資料原件交付給乙方并負責騰空房屋。
6、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___%違約金。
7、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___‰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乙方支付房價__%的違約金。
8、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9、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后,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包括但不僅限于征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如甲方得到該上述補償款后應當將該款項全部給付乙方,如甲方無故拖延或拒絕給付乙方,除全部給付補償款外,須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違約金。
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房屋分期買賣合同(專業16篇)篇十三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下:
出售人:姓 名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房屋產權共有人:姓 名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姓 名戶口所在地:
經出售人與買房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售人所賣房屋的基本情況:出售人房屋位于雙流縣勝利鎮 村 社,其房屋面積 。 配有房屋前的壩子、水井、自來水、電源及線路、光纖、圍墻機圍墻內的所有配套設施。
第二: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時一并出售起房屋的所以配套設施,以房屋滴水和圍墻基礎為界。
第三條:買賣房屋及配套設施的`價格及付款方式:經雙方協商其總價為1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款。
第五條:在買房人一次性支付買房款后,房屋及配套設施歸買房人所有,買房人享有改造、永久使用、出讓的權力。
第六條:交接:出售人在收到買房人全部付款壹拾捌萬元以后,當面辦理交接手續,出售人將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產權證、在本社法人代表(社長)的見證下交接證件。并將房屋交給買房人。今后出售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房等。
第七條:關于產權登記:如果有條件變更房產證時,在確保合同內出售人利益的前提下,出售人負責協調辦理村社手續并配合買房人變更房屋產權證書。
第八條:違約責任:買賣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買房人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如不確保出售人合同內的利益,無條件退還房屋及證書;賣房人在今后如不按合同內容執行,按照改造后房屋及設施總價價值的三倍賠償買房人的經濟損失,及其間接經濟損失。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售人、買房人、見證人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屋分期買賣合同(專業16篇)篇十四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建筑面積xxxx平方米,房屋用途為xxx。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總金額xx萬元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三、乙方于xx年xx月xx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xx萬元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待房屋過戶后公積金貸款支付剩余房款xx萬元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乙方保證房屋過戶后一個月內付清余款。
四、甲方應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并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更改給乙方所有。辦理產權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并保證不管以后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房屋分期買賣合同(專業16篇)篇十五
購房方(乙方):_____________。
關于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具體情況:
2.房屋類型,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結構樓層_______,房屋走向:_______房屋形狀:_______用途。該房產的總占地面積:________。
3.該房產連同地產總計房價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1.《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________。
2.土地證編號:________。
東:________。
西:________。
南:________。
北: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1)該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叁拾柒萬元整,協議簽定之后,首付拾萬元訂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幣貳拾萬元。
(3)房產產權轉讓手續順利辦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萬元。
五、甲方應有手續證明,所售房屋質量過關,并非危房。
六、甲方應保證所售房產、地產與周邊四鄰及其他單位沒有所有權糾紛。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八、甲方應給乙方協調大門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門、重新安裝水表、電表的費用。
九、甲方幫助乙方和郾____區藥監局共同協調化糞池、下水道等共用設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購買甲方該項房產,所有費用均屬于個人出資購買,其所有權完全屬于個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權證》。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賣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房產主管部門允許賣房的批文。
(四)該項房產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五)該項房地產的結構、層高、形狀、土地面積、四鄰測繪圖紙。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壹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單位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簽章)。
代表: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分期買賣合同(專業16篇)篇十六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地址:聯系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轉讓房屋情況。
平方米(以產權證記載為準),房屋性質為,房屋的抵押情況為。
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
2、房屋面積。
房屋面積以甲方與房屋開發商所簽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記載面積為準。如房屋最終取得房地產權證的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不一致,則以房地產權證記載為準。
甲方與房屋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但該房屋尚未取得房地產權證。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總價格為:人民幣元(小寫),元整(大寫)。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合同金額的95%元整,定金最終抵作房屋款。
2、二手房屋交易公證辦完后,甲方將與房屋開發商所簽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購房發票等等一切合同、票據、資料、鑰匙等等的原件交付給乙方后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95%,即人民幣元整。
3、待該房屋取得房地產權證后,甲方與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后日內,乙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額的%,即人民幣元整。
如本合同項下房屋已具備辦理房地產權證的條件,甲方應積極予以辦理,如在前述條件具備的前提下甲方一個月內未予辦理,則逾期一日按合同金額的1‰向乙方無能為力付違約金。
1、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于交付當日辦理完畢配套交接手續。
2、如房屋開發商尚未交房,則待收到開發商交房通知后7日內,乙方需辦理物業、入住或管理等手續的,甲方應于配合辦理。
甲方應于本合同項下房屋取得房屋產權證后7日內,與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該房屋有貸款,則應于取得房屋產權證后7日內,辦理貸款清償及房屋過戶等手續。
合同履行中,乙方承擔過戶(或更名時產生的房屋交易稅,契稅、個人所得稅等其它費用)。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諮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守約方支付相當于合同金額40%的違約金。
2、房屋實際交付給乙方前,房屋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房屋完成驗收交接后,實際交付給乙方之日起,房屋風險責任轉移給乙方承擔。
1、甲方保證:
1.1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茲和質押擔保的情況,且房屋所有權真實、合法、有效;
1.2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如為代理人則代理人已經過權利人的授權;
1.3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將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2、乙方保證: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過戶到乙方名下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乙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合同金額的4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3逾期超過30日后,乙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合同金額的40%支付違約金。
1.4如發生本條1至3款的違約情況,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最終解除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對房屋的實際裝修損失。
2、乙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2.2逾期超過90日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7日內按照合同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由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
3、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合同金額的4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除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