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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教育法心得體會發言篇一
教育能夠決定和改變一個人未來的命運,教育也能決定和改變一個國家未來的發展前景。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即將頒布的《教師教育法》讓千千萬萬的教育工作者樹立起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應承擔的義務,并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它讓我們明確自己作為教育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
一、教育是和諧社會發展的原本動力,教育作為和諧社會的要素,對和諧社會發展起到動力源的作用。和諧社會發展的動力系統是由創新力、均衡協調力和整合力構成的,教育是建構和諧社會的創新動力、可持續發展動力、整合力的基礎。
二、教育是和諧社會可持續協調發展的動力源泉教育對維護社會正義和公平,促進社會均衡協調發展具有起始調節、持續調節作用,是一種強大的動力。
我們作為人民教師,在教育學生在學會知識的同時,我們還要教會學生什么。我們不光要培養出知識能力優秀的人才,我們還要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建設教育,還要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和中華民族精神教育。在教育的過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對待每一個學生,用真心去關愛他們,發現學生的優點,發展學生的長處,使他們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溫暖,享受到學習的快樂和滿足,過一種幸福的學習生活。決不能像以前那樣,單從學習出發去評價學生,對學習成績好的學生關愛備至,對學習差的孩子漠不關心,甚至冷嘲熱諷,謾罵打擊。因為我們教育的目的是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都能成為社會做所需的多層次人才,讓學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資源,而不是僅為了那幾個優秀生。應該把教育辦成發現人才、培養人才的場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未成年人是人類的希望,國家、民族的未來?!段闯赡耆吮Wo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工作的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與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布和實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優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予以特殊保護,做好他們的培養教育工作,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承擔著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培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神圣義務。因此,我們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識,不斷增強教育法制觀念,在教育教學中自覺地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正確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對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講究方法。如果方法不當,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視差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處于身心發育的特殊階段,決定了其始終處于一種被撫養、被監護、被教育、被保護的地位。我們教師要全面準確地理解自身的權利和義務,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的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杜絕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通過教育法規的學習,是我意識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心中裝有法律,用教育法律法規不斷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成為一個真正知法、執法的合格的教師,同時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我相信通過對即將頒布的《教師教育法》的學習,能進一步提高教師們的認識,更有利地指導教師們今后的教育工作。
新修訂教育法心得體會發言篇二
一、制定《條例》的法律依據。
此外,立法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刑法、民法通則、教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等法律中的有關條款也是制定本《條例》的重要依據。
二、《條例》有著很明確的立法主旨,充分體現出以人為本和建立和諧社會的立法理念。
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提出了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理念,圍繞以人為本建立和諧社會,加強三個文明建設、小康社會建設、提高執政能力建設等治國方略。這些治國方略在《條例》的立法理念中表現也非常充分?!稐l例》通篇都表現出對宗教界合法權益予以保護的立法主旨,第一章總則部分的第一條就開宗明義,“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和睦與社會和諧,規范宗教事務管理。”第二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薄靶沤坦窈筒恍沤坦瘛⑿叛霾煌诮痰墓駪敾ハ嘧鹬?、和睦相處?!币院?,各章各條既規定了宗教界怎么辦,又規定了政府、宗教部門以及任何組織和個人怎么辦?!稐l例》起著規范宗教與社會其他方面的關系,對于宗教界來講,合法權益有了保障,宗教和睦能夠實現。對于社會各界來講,侵犯宗教界合法權益的行為受到法律約束,從而保證確立和諧人際關系及和諧社會的實現。另外,《條例》通篇找不到“加強管理”的字眼,《條例》條文中“應當”、“不得”的字眼使用很多,從中可以悟出濃郁的理性化、人本和人性化思想?!稐l例》根據憲法、法律規定,將宗教團體和信教群眾應當享有的諸多權利,包括宗教信仰、宗教活動、宗教財產、宗教資料印制、宗教對外交往等明確加以保護,體現了國家尊重和保護人權的精神。同時,《條例》對宗教界應當履行的義務給予明確,以行政法規的形式確定下來,便于宗教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體現了以人為本、建立和諧社會的理念。
三、關于法律責任的規定。
依據《條例》明確法律責任?!稐l例》第六章中除第三十八條明確專指國家工作人員責任追究之外,其余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等七條,不僅對任何組織和個人約束力很強,而且對宗教團體、宗教教職人員和宗教活動場所活動行為的約束力也很強?!稐l例》中的責任追究又根據情節輕重有行政處理、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由此可見,《條例》比以往任何宗教法規的剛性、權威性、約束性、規范性都強,不可掉以輕心,馬虎對待。
《條例》堅持保護合法、制止非法和打擊違法犯罪的原則,對于宗教方面的違法活動,分三個層次予以處罰:(1)利用宗教從事違法活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予以刑事處罰。(2)違反有關規定情節嚴重但尚未構成犯罪的,予以行政處罰,如警告,責令停止活動,罰款,撤銷登記等。(3)對情節較輕的違法行為,主要立足于教育疏導,慎用行政手段和經濟處罰。對其他方面違反本條例行為的,也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宗教教職人員經宗教團體認定、報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后,可以主持宗教活動、舉行宗教儀式。考慮到宗教教職人員也是一種特殊的群體,該資格的獲得是由相應宗教團體按照內部規定授予的,為了使有嚴重違法行為的宗教教職人員不再繼續從事宗教教務活動,不再誤導信教公民,本條規定,由宗教事務部門建議有關宗教團體取消違法人員的宗教教職人員身份。
宗教教職身份不是隨意取得的。要成為一名宗教教職人員,不僅要有堅定的宗教信仰,學習和掌握一定的宗教知識,按教規履行一定的儀式,經宗教團體認定、報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等多個環節。近些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對宗教認同感的增強,人們在頂禮膜拜之余,在宗教活動場所往往不惜捐獻錢財。與此同時,少數宗教教職人員不遵守教義教規,嚴重影響了宗教教職人員的形象。在這些不良行為的影響下,假冒宗教教職人員現象時有發生。這些行為不僅嚴重侵犯了公民的財產等權益,也有損于宗教教職人員的形象,侵害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國家對這些行為應當予以制止。因此,本條規定,對這些假冒行為,由宗教事務部門責令停止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此外,這類行為還有可能構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例如,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四、宗教界貫徹實施《條例》應當注意的重要問題。
1、依據《條例》牢牢把握重大原則。如第一章總則規定的“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應當互相尊重、和睦相處”的規定,“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公民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規定?!叭魏谓M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的活動”的規定?!案髯诮虉猿知毩⒆灾髯赞k的原則,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支配”的規定。這些重大原則,看似籠統,實很具體,是行為準則,不可忽視。
2、依據《條例》維護和行使合法權益。如,宗教團體設立宗教院校應當逐級報國家宗教事務局審批。全省性宗教團體可以根據本宗教的需要按照規定選派和接收宗教留學人員。信教公民的集體宗教活動一般應當在經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內舉行,由宗教活動場所或者宗教團體組織,由宗教教職人員或者符合本宗教規定的其他人員主持,按照教義教規進行。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批準可以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活動場所內可以經銷宗教用品、宗教藝術品和宗教出版物。經登記為宗教活動場所的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編印宗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事先征得宗教場所和所在地縣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同意,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在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或者擴建新建建筑物、設立商業網點、舉辦陳列展、拍攝電影電視片。以宗教活動場所為主要游覽內容的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應當與宗教活動場所的風格、環境相協調。宗教教職人員主持宗教活動、舉行宗教儀式、從事宗教典籍整理、進行宗教文化研究等活動,受法律保護。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合法使用的土地,合法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構筑物、設施,以及其他合法財產、收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哄搶、私分、損毀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處分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財產,不得損毀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占有、使用的文物。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可以依法舉辦社會公益事業,所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應當納入財務、會計管理,用于與該宗教團體或者宗教活動場所宗旨相符的活動以及社會公益事業。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境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用于與該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宗旨相符的活動。這些都是《條例》給予宗教界的合法權益的規定。特別是第六章第四十六條還特別明確了一條權力,即“對宗教事務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薄稐l例》賦予宗教界的以上這些合法權益和權利的規定,既體現廣大宗教界的意愿和要求,又體現黨和政府的溫暖,呈現《條例》對宗教界合法權益予以保護的重大特點。宗教界要能夠運用《條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依據《條例》履行好法律義務。《條例》中每章每條不僅明確了宗教界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明確了法律義務?!稐l例》本身幾乎每條都同時體現權益和責任、權利和義務相統一的原則。而我們在貫徹執行中也必須堅持這一原則?!稐l例》第一章第二、三、四條,對宗教界如何遵守的重大原則做出了規定。第二章,對宗教團體成立、變更、注銷;對編印宗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公開發行宗教出版物和涉及宗教出版物的內容;對如何開辦宗教院校,設立宗教院校應具備的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第三章,對如何籌備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活動場所如何舉辦活動,設立宗教活動場所應具備的條件,宗教場所籌備建設完工后如何申請登記,宗教場所合并、分立、終止或變更如何辦理手續,宗教場所民主管理組織如何建立并備案,宗教場所內部應建立哪些制度,宗教活動場所如何接受捐獻,宗教場所怎么舉辦大型活動,擬在宗教場所外修建大型露天造像如何申報批準等也都做出了明確規定。第四章中,對宗教教職人員的認定備案和擔任或者離任宗教活動場所主要職務如何備案等做出了規定。第五章中,對宗教財產使用、確權、管理以及注銷、變更、終止和財務管理等也都有明確規定。以上這些,賦予宗教界義務的規定是很具體的,是具有法律效能的,因此也是應當必須嚴格執行的。
五、學習貫徹執行《條例》應注意的其他問題。
1、《條例》各章各條其名詞概念和規范性的事項既高度概括,又提法精確,且很具體,在學習領會《條例》條文時應當字字推敲,句句斟酌。如第三章第十二條規定,“信教公民的集體宗教活動,一般應當在經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動處所)內舉行,由宗教活動場所或者宗教團體組織,由宗教教職人員或者符合本宗教規定的其他人主持,按照教義教規進行?!边@一條對公民集體宗教活動作的規定,包括在什么地方活動、由誰組織、由誰主持,按什么內容進行四層意思。其中“一般”一詞應包括兩種情況:一是日常性、常年性集體宗教活動,必須在宗教活動場所內舉行。二是必要的、必須在宗教活動場所以外進行的集體活動也是允許的,如各宗教的解經活動,按宗教教規教義需要在場所外舉辦的一些宗教活動和組團出訪合作交流活動等。再如,第二章第七條和第三章第二十一條所作的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編印宗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規定,這一規定里明確了兩個關鍵概念:一是“國家有關規定”,那就是國家出版方面的規定。二是“內部資料”。是內部資料就只能在本團體、本場所范圍內閱讀,不能超范圍和有價發行?!稐l例》中各條的類似表述很多,不再一一列舉,務必要認真學習領會,以免執行偏差違規。
2、《條例》中有“備案”許可和“審核”、“審批”許可的規定,要在求其甚解的基礎上牢牢掌握?!皞浒浮钡脑S可事項是實質性備案,即事前備案,宗教界要明確,不能搞事后備案。關于審批的規定,明確了審批程序、時限、條件、范圍以及權限,這些規定不僅政府有關部門必須掌握,而且宗教界也必須準確掌握,掌握了就知道什么事怎么辦,如何才能辦好,從而保證《條例》許可的事項依法順利完成。
3、《條例》中多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提法,與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有聯系,在學習和貫徹實施中不可忽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學習掌握。如:宗教團體成立、變更和注銷應當執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編印宗教內部出版物和公開發行要執行新聞出版法規;設立宗教活動場所、保護宗教財產、宗教場所內部管理等宗教事務應當執行土地、規劃、房產、城市拆遷、文物保護、勞動保護、消防、治安、衛生防疫、財會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同時,還要學習執行《條例》所依據的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刑法、民法通則、教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規。不然,就會顧此失彼,不知不覺違法。
4、《條例》中條文與條文之間相互聯系,在學習貫徹實施中要掌握各章各條的關聯性。如第十四條的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的第二款,后條和前條前款是相照應的。特別是第六章法律責任部分,不僅針對違反前五章各條的行為情形明確了處理、處罰、追究刑事責任的尺度和幅度,而且多處直接明確違反某條如何處理。我們只有前后貫聯地學習領會和掌握《條例》規定,才能準確貫徹執行《條例》。
5、《條例》明確了宗教事務部門是執法主體,有關部門負有行政管理方面的責任,但也承擔著依法辦事、文明執法的責任,同樣受著法律的約束,濫用職權、違法辦事也要受到法律追究。《條例》明確了縣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是執法主體,縣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負責有關的行政管理工作,這既是《條例》作為法規賦予宗教事務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職責,也是黨和政府賦予的神圣使命。宗教界應當接受宗教事務部門依法檢查,支持宗教事務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同時也應當對宗教事務部門和有關部門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共同貫徹實施好《條例》。
新修訂教育法心得體會發言篇三
沒有敵人,亦是戰爭;
沒有硝煙,亦是戰場。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肆虐全國時,這深深牽動著14億國人的心,而在基層,有這么一群人,正以自己平凡的堅守,才讓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在神州大地處處打響。
勇帶頭、做表率,用本色打贏戰役。他們沒有誓師會、沒有請戰書,卻在親人的牽掛中義無反顧的踏上了征程;
他們沒有隔離衣、沒有執法證,只有一張張村民都熟悉的面孔;
他們沒有做出驚天動地的偉業,只是看好所包的村、包的人……他們,就是基層黨員干部,是一群平凡的人,也是一群離群眾最近的人!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面前,他們掛橫幅、貼標語、發傳單、安撫群眾情緒、勸說取消廟會、及時叫停待辦酒席、為武漢返鄉居家隔離群眾送上飯菜……他們將疫情知識傳播到田間地頭,將疫情防控宣傳到千家萬戶,正是他們的努力,才讓本該熱熱鬧鬧的鄉村變得冷冷清清,才讓本該高朋滿座的門戶變得門可羅雀,才讓本該三五成群的駐足變得腳步匆匆,才讓疫情在聯防聯控、群防群控下無處安身,才能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他們是父親、母親、丈夫、妻子、兒子、女兒,更是一個個病毒足以侵襲的血肉之軀。面對形勢嚴峻的疫情,這樣的親密接觸,他們也害怕,也擔憂,但回蕩在耳畔的錚錚誓言讓他們義無反顧,律動在心房的拳拳之心讓他們沖鋒在前,筑起一道道疫情防控的“銅墻鐵壁”,織起一張張基層防控的“天羅地網”!
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名字,都叫“共產黨員”;
他們有一個共同的身份,都是“基層工作者”!一名黨員就是一面旗幟,用生命來捍衛旗幟,才能讓鮮紅的黨旗在防控疫情斗爭第一線高高飄揚。
新修訂教育法心得體會發言篇四
新《幼兒園工作規程》中明確規定:幼兒園教育的基本任務是促進幼兒德、智、體、美、樂的全面發展;作為幼教工作者,這個光榮而又神圣的任務就在我們的肩上。我們要在孩子的幼兒階段為他們打好良好的素質基礎,其中包括文化素質、語言素質、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等。
首先,教書育人關鍵的是教師的素質,幼兒教育工作者必須具有現代化的幼兒教育觀,所以,我更應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通過各種教育活動的觀摩,評價自己或他人的教育行為,相互交流,取長補短,提高教育質量,促進幼兒發展。
其次,我們要尊重幼兒,建立起平等的師生關系,體現出老師的和藹可親,在小朋友眼里,老師應該是一個青春的、陽光的、美麗的、有活力的、誠實的、無所不知的,同時又是親切的、和藹的,講道理的,會關心人的、具有威信的大姐姐。
再次,孩子是祖國的花朵,家庭的.未來,一個人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關鍵時期,我們為幼兒營造了從小守秩序、講文明、懂禮儀的育人環境。要尊重兒童,善于發現問題并揣摩幼兒心理,重視幼兒的感受。不要一味的強制或者責備,我們更應該告訴他為什么我們要這樣或那樣做,這會帶給我們什么樣的好處,讓幼兒理解并接受它,并讓幼兒漸漸習慣并自覺的遵守秩序和規定,從而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最后,要增進師生之間的溝通。教師應該牢牢記住自己每一個學生的名字,用友善的說話態度,運用恰當的語言和適當的語調、語速,與幼兒進行溝通。做到善于傾聽,能夠利用眼睛和目光與幼兒進行交流。一個眼神可以是最好的獎勵和最嚴厲的懲罰,它可以傳達你對孩子的愛與信任。老師的笑容永遠是對孩子最好的鼓勵與獎勵,老師的目光就是對孩子成績的肯定。讓我們的臉上每時每刻都帶有陽光的笑容,讓孩子眼中總是充滿著陽光的色彩。
總之,我們應該在平時的日常教育過程當中,多與小朋友進行交流,能夠做到及時地進行隨機教育,對待幼兒時應該做到細心、關心、有愛心和耐心。在幼兒園教學的過程里,要充分認識和利用一日生活的各個環節的教育價值;通過合理的組織,科學的安排,使其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讓幼兒在幼兒園的生活中身心健康的發展和成長。
新修訂教育法心得體會發言篇五
教師的職業是教師與育人。順應時代潮流,跟緊社會步伐與時俱進,是教師必備的素質條件,所以終身學習是必須的,無需理由,是工作的需要。
思想統領行動,所以理論學習必不可少。本年度市委市政府號召全體教師開展師德大討論活動,學校在周一的例會中召開全體教師會議,郭艷彬校長主持并召開了“和安里小學深入開展師德大討論活動動員大會”,宣讀了市委市政府下發的關于師德大討論的通知,學習了相關文件的同時。又組織安排老師們重新學習了《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小學教師專業標準》、《秦皇島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桂法“十要二十不準》等相關法律法規。再次重申教師終身學習理論,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專研業務,勇于探索創新的重要性,要求教師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更新觀念,努力用正思維影響學生全面發展。
在學習法律法規中,提示老師們正視教學工作的同時,注意自己的言行,保證不逾越紅線,不以身試險,踩踏紅線,正確理解法律法規中規定的教師禁忌和責任。
教師教學中容易犯的錯誤是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家長反映強烈的除了補課辦班外,最多的莫過于教師的體罰學生現象。
教師體罰學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老師和學生,本身是一對矛盾體,在共同的學習中,同時成長。既然是相互依存的矛盾體,在共同創造學習中,必然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矛盾摩擦,因為無論老師還是學生,都是有著自己思想的獨立體,那么思維不在一個層面上是必然的,這樣造成的矛盾需要理性處理。
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關注更多的是孩子在學校是否得到老師的照顧,其他學生是不是學習活動中碰撞了自己的孩子,給孩子造成傷害,無關有意還是無意,即使是自家孩子有錯在先,也要強調損失大小,必要求老師做出滿意的處理。
小學階段數學、語文、英語,為必考科目,學生家長和老師之間可能會有一種不言的默認,一般關注孩子的成績,也只是看成績的多少,不考慮過程,這樣的家長還算關心孩子學習的;把孩子送到學校,不管不顧的更是大有人在,學習好壞不重要,孩子犯錯不是關鍵,只要孩子進入學校大門,不受委屈,到家不談老師的體罰,就無事,一旦老師有過激言行,家長就有時間找老師理論,必定要個合理的解釋,這是對老師的尊重,因為面對面的了解更有益于事件的處理和解除彼此之間的有意或無意的誤解;有一些家長更喜歡打校長電話、市長電話,舉報老師,這也許是信息時代的進步,它帶給大眾方便的同時也丟失了寬容的面對面溝通機會。
作為音樂老師、舞蹈老師,除非孩子特別喜歡,否則冬天,孩子上舞蹈課換服裝,感冒著涼也必是舞蹈老師的錯誤。
__老師的舞蹈課在舞蹈教室授課,要求孩子上舞蹈課時,必須換舞蹈鞋,站隊中,有違反紀律的,老師批評,學生回家告訴家長,家長不滿意,孩子換舞蹈鞋,在樓道站隊進入舞蹈教室,家長打市長熱線,反映說學生在樓道換鞋影響孩子身體健康,造成感冒發燒,老師有責任,要求對__老師做出處理。
音樂老師組織學生學習樂理知識,要求作業完成新歌曲的演唱和識記這種作業,家長反對,學生不完成,老師要求補寫作業,家長認為體罰學生。
一年級《品德與生活》課上,老師和學生互動,有動手操作練習,需要孩子帶工具,女生李__在老師剛剛說出下一課時需要帶活動工具要求時,即刻發出:“我媽媽說:只聽班主任老師的話?!鄙险n的任課老師被孩子的童言整得悲催的無語了。
社會的發展需要規則,一些契約精神需要在孩子的幼小心靈中扎根,那么法律法規約束的言行,每個公民都應該遵守,而模糊的體罰概念需要細致規范條款。必要的懲罰也是學校教育的一部分,但是懲罰的尺度究竟怎么規范,怎么衡量?需要社會監督的同時,法律工作者也要明文定性,以彌補“體罰”的得當與過失,在什么尺度范圍內,視為必要“教育”?這值得教育工作深入學習法律法規后深思、反省。
新修訂教育法心得體會發言篇六
近段時間,我利用業余時間學習了《教師法》等重要理論,通過教師法制教育學習,我受益匪淺,使我堅定了學法與用法相結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管理學生的信念。
在教師法制教育學習過程中,我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注重職業道德真正做到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從教;為人師表。關愛和尊重學生,以學生為本,是現代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師德建設的核心內涵,學為人師,行為世范,每位教師應在教書育人,完成崇高使命的愉悅中升華道德,積極做高尚師德的踐行者。
三、加強法制教育,增強青少年法律意識尤為重要我國青少年犯罪率屢增不減,是法制觀念淡薄的結果,作為人民教師幫助學生了解一些法律常識是必要的。青少年正處于青春期時,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滿著獨立性、依賴性、自覺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較大、易沖動、自我控制能力較差、做事情欠缺考慮;而且他們的人生閱歷淺,社會環境卻又非常復雜,社會上對青少年誘惑的東西太多,對青少年學生的成長也發生著重要的影響。如一些非主流文化,網絡上負面消極的東西,虛擬的網絡世界,扭曲的價值觀等。
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讓我們與法同行,做一名讓人民滿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