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為解決問題或實現目標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驟和措施。通過制定方案,我們可以有條不紊地進行問題的分析和解決,避免盲目行動和無效努力。以下是我給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解決拖欠工作報告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解決方案篇一
為推進《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落實落地,加強欠薪源頭治理、系統治理、依法治理,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減存量、遏增量”的總體目標和“誰拖欠、誰償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根治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為突破口,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措施、分類施策,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組織保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根治欠資欠薪工作的決策部署,負責統籌安排部署根治欠資欠薪相關工作,通過處置國有資產化解一批、處置宅基地化解一批、發展產業化解一批、項目資金化解一批的方式,確保如期完成欠資欠薪根治工作;實行一周一調度工作機制,原則上每周一召開專題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召開,及時研究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討論解決方案,安排下一階段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各成員單位開展欠資欠薪排查、欠薪清償、相關政策落實;關注網絡輿情反映的相關欠薪線索,督促涉及單位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嚴防網絡輿情負面炒作欠薪問題;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惡意欠薪等違法行為。
(一)欠薪化解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拖欠工程款化解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信訪維穩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收集信訪反映欠資欠薪情況,建立臺賬,并認真審核相關邏輯、數據等,并簽字把關,確保統計情況真實有效,及時反饋相關情況給行業主管部門,跟蹤督促回復辦理,制定信訪穩控方案,做好接訪工作,確保穩定;負責堅持零報告和日報告制度,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四)國有資產處置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摸清國有資產底數,做好資產評估工作,按程序做好國有資產處置,及時籌措資金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五)宅基地處置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加強與區自然資源局對接,做好土地調規等工作;
進一步摸清現有可作為宅基地處置的地塊面積,對接上級主管部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按程序做好宅基地處置,及時籌措資金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六)產業發展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進一步摸清現有農業設施及產業情況,盤活農業設
施,確保發揮效益,做好產業發展事宜,算好產業收益賬,及時籌措資金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七)項目資金及經費爭取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結合雙堡鎮實際,建立項目庫清單,積極向上爭取項目;加強向上對接,根據工程項目資金支付情況積極爭取撥付相關項目工程資金及工作經費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專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根治欠薪欠資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把思想統一到省委、市委、區委有關要求上來,扎實抓好各項工作,確保按時完成根治欠資欠薪各項工作。
(二)各工作專班要高度重視,及時制定專班詳細工作方案。
(三)各工作專班要切實履職,按職責抓好根治欠資欠薪各項工作,鎮黨委政府對根治工作實行周調度,并聽取各專班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對工作不力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同時在開展相關工作過程中,要確保程序合法合規。
四、重點任務
(一)全面摸排,建全清欠資金臺賬。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會同農旅公司、城建辦、農業服務中心、扶貧辦、經發辦、水務站、財政所等有關部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清欠資金臺賬。
(二)突出重點,加快清欠進度。
對于本方案明確的欠薪項目,涉及村(居)、部門要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里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進度。
(三)強化督促檢查,加大督查力度。
各村(居)、各重點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在建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全面落實到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不定期開展隨機抽查,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單位及責任人,按程序上報區勞動監察隊,將其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
各村(居)、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并納入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綜治辦、人社中心、科宣中心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責輿情管控,嚴防和妥處各類輿情風險隱患,在開展根治欠薪專項行動中要注重實干、多做少說,避免產生負面輿情。
解決拖欠工作報告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解決方案篇二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減存量、遏增量”的總體目標和“誰拖欠、誰償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根治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為突破口,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措施、分類施策,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根治欠資欠薪工作的決策部署,負責統籌安排部署根治欠資欠薪相關工作,通過處置國有資產化解一批、處置宅基地化解一批、發展產業化解一批、項目資金化解一批的方式,確保如期完成欠資欠薪根治工作。實行一周一調度工作機制,原則上每周一召開專題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召開,及時研究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討論解決方案,安排下一階段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各成員單位開展欠資欠薪排查、欠薪清償、相關政策落實。關注網絡輿情反映的相關欠薪線索,督促涉及單位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嚴防網絡輿情負面炒作欠薪問題。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惡意欠薪等違法行為。
(一)欠薪化解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牽頭做好欠薪相關情況排查統計,建立工作臺賬,并認真審核相關邏輯、數據等,并簽字把關,確保統計情況真實有效。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牽頭制定欠薪化解工作方案。
(二)拖欠工程款化解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牽頭做好工程項目欠資情況排查統計,建立工作臺賬,并認真審核相關邏輯、數據等,并簽字把關,確保統計情況真實有效。認真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牽頭制定拖欠工程款化解工作方案。
(三)信訪維穩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收集信訪反映欠資欠薪情況,建立臺賬,并認真審核相關邏輯、數據等,并簽字把關,確保統計情況真實有效,及時反饋相關情況給行業主管部門,跟蹤督促回復辦理,制定信訪穩控方案,做好接訪工作,確保穩定。負責堅持零報告和日報告制度,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四)國有資產處置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摸清國有資產底數,做好資產評估工作,按程序做好國有資產處置,及時籌措資金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五)宅基地處置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加強與區自然資源局對接,做好土地調規等工作。
進一步摸清現有可作為宅基地處置的地塊面積,對接上級主管部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按程序做好宅基地處置,及時籌措資金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六)產業發展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進一步摸清現有農業設施及產業情況,盤活農業設施,確保發揮效益,做好產業發展事宜,算好產業收益賬,及時籌措資金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七)項目資金及經費爭取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結合xx實際,建立項目庫清單,積極向上爭取項目。加強向上對接,根據工程項目資金支付情況積極爭取撥付相關項目工程資金及工作經費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一)各工作專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根治欠薪欠資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把思想統一到省委、市委、區委有關要求上來,扎實抓好各項工作,確保按時完成根治欠資欠薪各項工作。
(二)各工作專班要高度重視,及時制定專班詳細工作方案。
(三)各工作專班要切實履職,按職責抓好根治欠資欠薪各項工作,鎮黨委政府對根治工作實行周調度,并聽取各專班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對工作不力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同時在開展相關工作過程中,要確保程序合法合規。
(一)全面摸排,建全清欠資金臺賬。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會同農旅公司、城建辦、農業服務中心、扶貧辦、經發辦、水務站、財政所等有關部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清欠資金臺賬。
(二)突出重點,加快清欠進度。
對于本方案明確的欠薪項目,涉及村(居)、部門要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里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進度。
(三)強化督促檢查,加大督查力度。
各村(居)、各重點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在建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全面落實到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不定期開展隨機抽查,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單位及責任人,按程序上報區勞動監察隊,將其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
各村(居)、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并納入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綜治辦、人社中心、科宣中心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責輿情管控,嚴防和妥處各類輿情風險隱患,在開展根治欠薪專項行動中要注重實干、多做少說,避免產生負面輿情。
解決拖欠工作報告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解決方案篇三
拖欠總額的60%以上,力爭達到80%。20xx年以前形成的拖欠農民工工資要在今年上半年全部清理完畢。在清理已有拖欠的同時,要防止發生新的拖欠問題。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礎上,深入基層,逐個企業、逐個工程項目地進行調查核實,進一步摸準、摸清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情況,并進行認真分析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方案。各縣區要在各類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制定還款計劃的基礎上,制定出本縣區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還款工作計劃,并于5月31日前報市建設局。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深入扎實地抓好清欠工作,帶頭清理自身存在的拖欠工程款,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它欠款單位認真清理拖欠工程款;要嚴格執行清欠審查制度,在辦理項目立項、規劃、征地、招標投標、施工許可、竣工驗收、房屋確權等各項審批、備案手續時,必須有各級清欠辦出具的拖欠工程款兌付證明或拖欠農民工工資兌付證明;要加大執法力度,認真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嚴重和惡意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的建設單位、建筑企業,要向社會公開曝光。
進一步規范工程承發包活動,建設單位不得將建設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組織和個人,建筑業企業不得將自己承包的工程違法分包和轉包。凡是將建設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組織或個人以及把承包的工程違法分包和轉包的,一旦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由發包單位負責支付拖欠的全部農民工工資。要嚴格執行建設工程竣工結算時限制度。建設單位接到承包單位工程結算書后,要在40天內完成審查并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同意。
全面實行勞務工資保證金制度。自今年7月1日起,要在全市范圍內實行勞務工資保證金制度。建設單位要在工程項目開工前按照工程合同總造價的2%繳納勞務工資保證金,存入工程項目所在地財政專戶,一旦發生因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首先用勞務工資保證金支付拖欠、克扣的農民工工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經審核,沒有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勞務工資保證金及利息全部退還建設單位用于支付工程款。
解決拖欠工作報告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解決方案篇四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與我們愈發關系密切,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自查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2月27日,參加了我國創新理論研究專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與創新發展》講座以后,我深受啟發,充分認識到了解放思想對于我們工作的重要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精神,加強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進一步研究解決建筑業存在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本人利用業余時間,對我縣的建筑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了調研。
現狀
(一)建筑業企業主要用工形式
建筑業企業使用農民工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農民合同制職工;二是“包工頭式用工”,為建筑業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勞務企業式用工”,但由于建筑勞務企業數量較少,這種用工形式只占很小比例。
(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1、勞動合同簽訂率。總體來說,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據統計,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20%。我省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存在很大差別。對農民合同制職工,企業大多與之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包工頭式用工的,包工頭與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包工頭與農民工多為口頭協議。勞務企業式用工的,總包、專業承包企業與農民工不發生勞動關系,勞務公司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也很低,從調研情況看,僅為10%-2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隨著任務的'完成,合同關系自動終結。
2、勞動合同內容。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內容不規范。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中,只有少數明確了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安全生產責任、用人單位的有關規定制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資待遇等;多數只對工作任務、工資支付時間和安全生產責任作了約定;個別的勞動合同條款還與法律規定不一致。
(三)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
建筑業企業對農民工普遍實行日工資制。絕大多數企業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人工資。在工資水平的確定上,大多參照市場價格執行,一般工人日工資在50-60元之間,技術工人在80-100元之間。建筑業企業直接招用的農民工,工資能夠按月足額發放。通過勞務企業或包工頭使用農民工的,主要由承攬施工任務的勞務分包公司或包工頭支付。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驗收和結算階段性的影響,普遍采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結算后全部兌付的工資支付辦法。每月支付工資數額一般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能夠保障農民工的基本生活。農民工急需用錢時,可以向企業預借。
(四)建筑業農民工工會組建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建筑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組織結構松散,組建工會難度較大。目前,在泗建筑企業組建工會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的比例較低,對工會組織的維權作用缺乏了解,參會積極性不高。
調研中了解到,企業和農民工對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較高,而對參加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則普遍缺乏積極性。
問題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資的主要原因。建筑業企業由于拿不到工程款,無法保證職工工資的足額支付。工程款分“步、項”結算的方式,導致建筑業企業職工工資難以按月足額支付。而包工頭參與勞務分包是造成工資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無法人資質的包工頭參與建筑工程勞務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和權益保護等各項監管措施難以有效落實,最終導致建筑勞務市場秩序混亂,用工不規范。有的包工頭領取工程勞務費后,先用勞務費墊付輔料費,剩余部分發農民工工資;有的包工頭拿到勞務費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農民工工資難以及時足額發放。
(二)用工主體不合法,導致勞動合同簽訂主體缺失
目前,建筑勞務隊伍“有資質無人員、有人員無資質”現象較為普遍。注冊成立勞務企業必須納稅,而建筑勞務分包利潤率很低,另因勞務企業資質標準較高,組建難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場上承攬工程的大多數勞務隊伍沒有取得合法資質。大量無合法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公司和包工頭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尤其是一些承攬工程的包工頭直接從社會上招募農民工或從農村家鄉帶出一批親朋好友,更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導致農民工勞動合同不規范。同時,由于無組織的零散用工無法實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數包工頭有機可乘,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給工資追討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三)行業特殊性和企業、農民工缺乏積極性,導致勞動合同簽訂率低
一是建筑業用工具有階段性和臨時性,建筑業農民工具有很強的流動性,這給簽訂勞動合同帶來困難。企業與農民工多以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勞動合同。二是大部分企業認為,簽訂勞動合同對農民工的隨意性流動不能加以制約,還必須為農民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這樣會增加用人單位的管理成本。三是農民工自身文化素質偏低,維權意識不強,認為沒有必要簽訂勞動合同,或擔心要求簽訂合同會影響工作機會的獲得。因此,雙方對簽訂勞動合同都缺乏積極性。
企業與農民工對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不高
建筑業企業普遍沒有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一是企業參加社會保險會相應提高勞動力成本,粗略計算幾項保險全部參加后,將使勞動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筑業企業,特別是勞務企業利潤很低,社會保險推行起來非常困難。二是農民工務工收入不高,除保證自身生活外,幾乎全部用于提高家庭生活條件和家人的教育、醫療等各項支出,難以承擔各項保險費用,參保熱情不高。三是建筑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工作單位、地點變動頻繁,社會保險異地接續尤其是跨省、市接續問題難以解決。
建議
(一)大力發展勞務企業,規范用工行為
積極引導、扶持勞務隊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勞務分包企業。一是與有關部門協商,在稅收政策上對勞務企業進行扶持,一定時期內適當減少稅種,降低稅率。二是適當降低勞務企業資質標準。對目前包工頭形式勞務隊伍中具備一定資質條件的,要鼓勵其注冊為勞務企業,獲得依法用工權。三是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勞務用工管理。勞務分包工程必須由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承擔,禁止包工頭式用工。對將工程發包給包工頭的,應視同為企業直接用工,企業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履行用人單位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二)積極推進勞動合同制度
勞動保障、工會等部門應聯合下發文件,提出具體措施,指導和督促企業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針對各行業特殊的用工模式和農民工臨時性、流動性的就業特點,研究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針對當前勞動合同內容不全面、不規范問題,對完善勞動合同內容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對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逐項加以說明,特別是對勞動報酬條款,必須明確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形式和支付時間等內容。制定適合農民工特點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促使農民工和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三)規范工資支付行為
一是對企業依法推行工資月支付制度,對因特殊情況執行月支付有困難的企業,在征求同級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同意后,可在近期實行按月部分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做法,但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二是實行工資優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勞務費必須優先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三是實行發包方對工資支付情況負有監督義務的制度。嚴禁包工頭代領、代發農民工工資。四是全面實行工資保障金制度,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四)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民工參保辦法
企業要根據要求,為農民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農民工發生工傷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及時對其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證農民工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要從當前社會保險的實際情況和農民工的實際需求出發,積極研究農民工參加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的辦法,逐步推行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
解決拖欠工作報告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解決方案篇五
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及時有效化解水利系統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水利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成立xx縣水利局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紀委辦、財務股、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信訪股、xx市xx水庫建設管理局、xx市xx水庫建設管理局、xx市xx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游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xx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縣關于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規定,統籌解決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信訪股,負責日常工作。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要建立相應機構,明確職能職責。
(一)加強工程承包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各成員單位要適時對業務范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分包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不具備施工資質單位或“包工頭”進行工程建設作業。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落實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必須設立勞資專管員負責登記農民工管理臺賬,詳細記錄施工現場的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工資卡銀行賬號、工資發放、聯系電話以及進場、離場時間等信息,建立完善用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冊和月工資花名冊,并且“三冊”情況要相符。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規范工資支付方式。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制度規定,全面落實企業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對有工資拖欠行為的企業應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凡因工資保證金收取不到位導致農民工工資無法支付的,由應收取保證金的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籌措資金予以解決。督促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切實履行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各企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督促企業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督促企業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請辦理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積極推動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工作。
(三)強化摸底排查梳理,加大治理處置力度。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對業務范圍內的在建、已成工程項目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集中進行排查。對存在拖欠問題的,要詳細查清拖欠工資的數額、涉及人員數量、拖欠時間、產生拖欠的原因等,做到準確摸清底數,建好工作臺賬。對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苗頭及時預警,并制定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做到一企一策、跟蹤督辦。實行聯合懲戒機制,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引發的極端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失信企業,要依法依規列入“黑名單”,適時向社會公布,使失信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形成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有力震懾,從制度上防范和化解拖欠農民工工資難題。
(一)務必高度重視。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到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大意義,認清當前形勢,高度重視,精心安排。提前給各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打好“預防針”,念好“緊箍咒”,筑牢行業領域“防火墻”,確保農民工欠薪問題得到及時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
(二)明確工作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農民工工資問題包案負責制。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對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把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徹底解決好,防止因處置不當引發極端事件。
(三)從嚴責任追究。對不重視民工工資兌現工作、激化矛盾而導致不穩定事件發生,以及在處置過程中因工作不力造成處置不當,或因遲報、漏報甚至瞞報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股室、下屬單位責任人,根據相關規定,逗硬責任追究;涉及違法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機關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