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最新物業服務合同精選篇一
第四條 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1、甲方按每月每平米 元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本合同期限內的物業服務費共計: 46275.26元。甲方應于每年服務期前一個月一次性由甲方向乙方交清下年度物業費計: 23137.63元。本合同起始之日至順延的12個月為一個整年度。
2、采暖費按包頭市供熱公司下發的有關規定所確定的收費標準執行,供暖期個月,室內溫度最低須達到16℃以上。甲方于每個供暖期開始前10日內向乙方一次性交清當期采暖費。
3、制冷費參照供采暖費收費標準執行,供冷期2個月,室內溫度不高于28℃。甲方于每個供冷期開始前10日內向乙方一次性交清當期制冷費。
4、乙方如因維護、維修設備等原因需停止供暖、供冷、供電,應以書面形式提前2天通知甲方;不可預見性的停止供暖、供冷、供電(如設備故障需搶修等),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6、上述1、2、3款中約定的費用,由甲方向乙方交清該項費用后,乙方應向甲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采暖費、制冷費、水電費開據發票的稅金均由甲方承擔。
7、在合同期限內,如遇物業、水、電、采暖、制冷費用的價格調整,雙方應按政府部門調整的價格即時調整各項費用的收費標準,價格的執行從有關政府部門調價文件確定的執行日起按調整后的新價格執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未交納本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物業管理費,除應如數補交外,甲方仍應按延期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月物業費 3 ‰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未交納本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其它各項費用,除應如數補交外,甲方仍應按延期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該費用欠費額 3 ‰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時間足額交納各項費用,逾期超過 7 日,甲方同意乙方可采取停水、停電等相關措施進行催繳,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及損失,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事項提供物業服務,甲方有權通知要求,乙方按約立即進行整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仍未按約提供物業服務且無任何正當理由的,甲方有權按每月每平米物業服務費的3 ‰予以扣除;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整改的通知后,應于24小時內對能解決的立即解決;如不能立即解決的應于24小時內回復,在甲方收到乙方書面回復之日起,逾期兩個工作日開始計算違約金,直到整改完畢,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乙方書面確認后應給予相應損失費用的賠償,否則扣除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與義務
(1)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
(2)甲方對其區域投相應保險(包括自有財產保險及相應區域的公共責 任險)。
(3)甲方必須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4)根據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2、乙方權利與義務
(2)提交物業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
(3)對本物業的公共部位、設施及場地的使用須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4)負責與甲方同區域內的各業主、承租人及使用人之間的協調工作。
(5)接受甲方的監督。
(6)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7)對甲方在經營中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事項,有權提出整改意見。
第七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吉林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營 區 (街道)號
占地面積: 3000 平方米
物業類型: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1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線、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 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衛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5. 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 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 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服務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 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等措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逾期不交物業費的,視為甲方放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
5.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響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1.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一份。
7.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物業服務合同精選篇二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招投標方式(或協議選聘方式),甲方將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 其他委托事項
1。 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要求
第十五條 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綠化維護:________________;
7。環境衛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維護:________________;
9。停車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電梯運行維護:________________;
12。裝飾裝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期限
第十六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后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用
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________________調整。
2。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的萬分之__________。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系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4。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催交。
5。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6。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服務;
2。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3。有權要求甲方和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有權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的使用有關規定;
9。每年會同甲方進行一次物業服務滿意率調查;
10。___________。
第七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內容為:_______________;服務要求為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條 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按以下方式處理:
1。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2。甲方負責返修;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再委托乙方的,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 業主大會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撤出本物業,移交物業管理用房以及與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做好債權債務的處理,包括物業管理費用的清算,對外簽署的各種協議等;乙方應協助甲方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九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因甲方行為違約導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務內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四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條款如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抵觸,該條款無效。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物業服務合同精選篇三
代表人(姓名):
聯系電話:
郵編: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營業執照注冊號:
證書編號:
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總棟數:
總戶數:
物業區域四至:
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2)
第二條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負責物業服務用房的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的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單元層號;地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幢][座]單元層號。其中: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單元層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人員配置及有關約定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包括: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3);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九)。
第四條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見附件5)。
第五條乙方應確定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變更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并向項目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備(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6)。
第六條本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七條物業服務費
[多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別墅]: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元/平方米·月;
[會所]:元/月·平方米;
[其它]: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調整方式。自年月起,每年按照(遞增或減少)的標準調整。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經營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一)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
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單方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包干*務費不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物業服務費為交納費用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物業服務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2.乙方采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按%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費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4.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半年][年]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三)其他經營方式
----------------。
第八條業主按[月][季度][半年][年]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
業主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物業服務費,逾期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支付。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支付責任。
業主轉讓物業時未結清轉讓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與受讓方書面約定交費責任。
第九條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乙方對業主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第十一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一)車位租金標準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車位使用人應按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臨時停放車位租金。
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乙方按車位租金%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用于車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稅費等支出。管理服務費用在返還甲方前從收取的車位租金中扣除。
(二)泊車服務費:
車位(庫)使用人按以下標準交納車輛停泊服務費,收入歸乙方所有。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應當由最終用戶承擔;業主自用的由業主承擔;乙方使用的由乙方承擔;公共水電費由據實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經營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廣告、租賃、商業促銷等經營活動,應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一)納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二)按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十六條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區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乙方在物業服務過程中應當配合甲方開展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申請使用工作。
第十七條物業裝飾裝修前,乙方與業主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業主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重結構損壞及違反管理規約的,乙方應當在完工后90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業主。
第十八條業主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并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者出租情況告知乙方。
第四章權利與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
(一)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四)監督委托乙方實施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五)監督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情況;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條甲方義務
(一)在乙方入駐日前,無償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
(二)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準許使用文件;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業主名冊》;
6.物業管理必需的其他資料。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權利
(五);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二條乙方義務
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
1.乙方進場時接收的資料;
3.共用設施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維護保養和維修的合同資料;
4.共有部位及共用設備設施經營收益合同資料;
5.物業面積清單及業主名冊;
6.。
(八);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合同終止
第二十三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90日內辦理移交和撤場手續。
第二十四條退出和移交手續按以下程序辦理:
(三)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后90日內,甲方應當召開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并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未選聘出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托管申請或由業主大會決定是否對本物業進行自管。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合同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十六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復甲方。
乙方不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在物業區域內進行公告,并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第二十八條合同期限屆滿,業主大會因故沒有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乙方有權選擇同意或不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
乙方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為止。
乙方不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應提前兩個月本在物業區域內公告并告知社區居委會,合同期滿即自行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預收及欠款的清算、外包合同及經營收益合同的履行交接、物業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查驗、相關檔案資料的移交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的服務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標準,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應向甲方、業主賠償損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提供和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但業主(物業使用人)不得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為由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物業服務內容的、未達到物業服務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交納擅自提高的部分費用;已經收取的,乙方應雙倍返還擅自提高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擅自停止物業服務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并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撤出物業區域,并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業主違反本合同約定拖欠或拒交物業服務費用的,經乙方書面催繳,仍不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每日應當按欠費金額‰或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及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拖延、拒絕移交及撤場的,業主有權拒絕交納合同終止后的物業服務費,甲方可向當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由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移交。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
第七章其他事項
(一)向物業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氣泄露、設備設施故障、火災、暖氣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可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乙方報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附件:1.規劃平面圖
2.物業構成明細
3.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4.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5.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
6.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最新物業服務合同精選篇四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現就小區物業管理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業主)要按照國家規定,參照地方收費標準,根據物業方確定的時間(與其他兩棟樓交費時間同步)交納取暖費、水費及物業管理費,任何人不得拖欠。如有任何一戶發生拖欠,將停止對整棟樓的供熱、供水、衛生清潔等服務。
二、鍋爐房內取暖、供水設施與設備質保期內由甲方負責聯系原施工單位負責維修,質保期過后,維修費用由所屬住戶平均分擔。
三、該樓所屬其他公共設施(如樓梯扶手、共用照明、上下水管道、該樓取暖所屬主管道、配電設備、樓內消防設施等)均由乙方與開發商協商管理,甲方概不負責維修與維護。
四、因生活需要,小區內需要增添增建、改擴建的公共設施設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乙方無論是否居住,必須按時交納取暖費,甲方不提供取暖關閥服務。
六、樓內上下通水管道發生堵塞,由乙方與各所屬住戶協商解決,主管道發生堵塞,疏通費用由共用住戶平均分擔。化糞池清理由甲方負責,所需費用由業主平均分擔。
六、其他約定:
1、乙方入住后,在用電、使用液化氣等方面,要嚴格遵守國家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嚴防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因乙方違規使用電、火設備或管理不慎造成火災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及連帶責任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2.乙方駕駛車輛出入小區,要根據小區現有條件,嚴格按照小心謹慎、慢行的要求行駛,嚴防交通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肇事者自行承擔。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______年___月__日 ______年___月__日
最新物業服務合同精選篇五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明確雙方的責任與權利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甲方經營所使用的房屋位于包頭市東河區南門外大街8號,框架結構,該房屋使用面積為 688.62 平米,建筑面積為: 705.68 平米,以房產證登記的面積為準。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1、供暖系統設備的日常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2、制冷系統設備及相關設施的日常運行、養護、維修和管理。
3、乙方負責甲方區域消防系統正常運行及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設備的配置、維修及管理;甲方區域內消防設施、設備(滅火器、逃生面具等)的配置、維修及管理由甲方自行負責;甲方在經營中因消防違規導致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自行解決;公共區域系統(水系統、電系統、監控系統、卷閘門系統、報警系統、下水管道、落水管、水泵房、照明、電話交接箱、接地系統、避雷設施)正常運行和管理由乙方負責。
4、公共設施、共用部位的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對公用設備的合理使用。
5、物業公共區域的保潔管理(建筑物周圍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潔工作;垃圾的收集和清運)。
7、變、配電系統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養護和管理。
8、乙方管理范圍內的與政府部門的協調(包括:公安、環衛、交通、城管、市政、綠化、園林及自來水、電力、熱力等部門)。
9、市政公共設施(道路、隔油池、化糞池、溝渠、管道)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0、甲方不得隨意改動供水、供暖、供電等固定設施和設備,如需改動必須報乙方審批。用電總量不得超過供電線徑負荷。
第三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 20xx年 10月 1日起至 20xx年 9月 30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協商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四條 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1、甲方按每月每平米 元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本合同期限內的物業服務費共計: 46275.26元。甲方應于每年服務期前一個月一次性由甲方向乙方交清下年度物業費計: 23137.63元。本合同起始之日至順延的12個月為一個整年度。
2、采暖費按包頭市供熱公司下發的有關規定所確定的收費標準執行,供暖期個月,室內溫度最低須達到16℃以上。甲方于每個供暖期開始前10日內向乙方一次性交清當期采暖費。
3、制冷費參照供采暖費收費標準執行,供冷期2個月,室內溫度不高于28℃。甲方于每個供冷期開始前10日內向乙方一次性交清當期制冷費。
4、乙方如因維護、維修設備等原因需停止供暖、供冷、供電,應以書面形式提前2天通知甲方;不可預見性的停止供暖、供冷、供電(如設備故障需搶修等),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6、上述1、2、3款中約定的費用,由甲方向乙方交清該項費用后,乙方應向甲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采暖費、制冷費、水電費開據發票的稅金均由甲方承擔。
7、在合同期限內,如遇物業、水、電、采暖、制冷費用的價格調整,雙方應按政府部門調整的價格即時調整各項費用的收費標準,價格的執行從有關政府部門調價文件確定的執行日起按調整后的新價格執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未交納本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物業管理費,除應如數補交外,甲方仍應按延期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月物業費 3 ‰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未交納本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其它各項費用,除應如數補交外,甲方仍應按延期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該費用欠費額 3 ‰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時間足額交納各項費用,逾期超過 7 日,甲方同意乙方可采取停水、停電等相關措施進行催繳,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及損失,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事項提供物業服務,甲方有權通知要求,乙方按約立即進行整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仍未按約提供物業服務且無任何正當理由的,甲方有權按每月每平米物業服務費的3 ‰予以扣除;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整改的通知后,應于24小時內對能解決的立即解決;如不能立即解決的應于24小時內回復,在甲方收到乙方書面回復之日起,逾期兩個工作日開始計算違約金,直到整改完畢,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乙方書面確認后應給予相應損失費用的賠償,否則扣除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與義務
(1)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
(2)甲方對其區域投相應保險(包括自有財產保險及相應區域的公共責 任險)。
(3)甲方必須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4)根據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2、乙方權利與義務
(2)提交物業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
(3)對本物業的公共部位、設施及場地的使用須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4)負責與甲方同區域內的各業主、承租人及使用人之間的協調工作。
(5)接受甲方的監督。
(6)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7)對甲方在經營中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事項,有權提出整改意見。
第七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