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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篇一
20xx年是我縣創建國家級衛生縣城和省級園林縣城的啟動之年,為進一步推動“治臟、治亂、治堵”工作,把“三城同創”工作向縱深推進,營造優美、整潔有序的市容環境,提高市民整體文明素質,打造宜學宜居,按照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鎮城市市容市貌現狀,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過集中綜合整治,實現市容市貌整潔有序,城市道路基礎設施和交通安全設施得到有效利用,道路交通秩序明顯好轉,市民文明程度明顯提高,最終順利通過國家級衛生縣城、省級園林縣城和省級文明縣城達標驗收。
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一)整治客車站外停車拉客和出租車違章駕駛及車輛、行人亂穿馬路、闖紅燈等行為。
(二)取締摩托車及三輪車改裝成廣告車上路。
(三)全面整治城區占道經營的店外店、夜宵、攤點,規范臨街門店修車、洗車等經營項目,取消不符合經營條件的門店。
(四)依法拆除城區違規搭建的棚物和有礙市容的建筑物。對城區不按規劃部門批準的立面效果圖施工的建筑責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清洗、改造和刷新主要路段的臨街建筑立面。
(五)對縣城所有戶外廣告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陳舊破損、材質品位低下、不按規定設置、有礙市容觀瞻、廣告用語不準確的戶外牌匾、廣告標語牌責令拆除更新。
(六)清除各種亂停亂放車輛,所有車輛必須按交警和城管指定的地點集中、整齊停放。
(七)進行市場專項整治。特別是路邊市場、占道經營和批發的臨時市場及農貿市場周邊秩序混亂、環境衛生臟、亂、差的問題。
(八)對縣城內所有小餐飲店進行一次全面衛生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整改達不到要求的予以吊銷《衛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
(九)全面整治城區大街小巷的衛生、不留死角,嚴禁垃圾亂倒、污水亂潑、油煙直排街道等現象,不能在人行道上洗碗、洗菜。
(十)加強城區綠化帶、花壇、行道樹的管理,清除花帶、花壇內的雜草、垃圾等。
(十一)清理和整治廣場周邊環境,確保廣場干凈、文明、優美。
(十二)清理和整治縣城及周邊村莊環境,做到整潔、美觀,無亂倒垃圾現象。
(十三)縣城內嚴禁放養禽畜,禁止在公共場所放養寵物。
(十四)檢查督促臨街單位抓好庭院衛生、綠化。
(十五)整治城區中小學校校園及周邊環境衛生。
(十六)督促有關單位清理整頓有礙市容的燈光燈飾,添置維修彩燈,霓虹燈,輪廊燈并按時啟閉。
(十七)整治城區街道亂堆亂放,建筑物、樹木電線桿等亂帖亂畫、亂吊亂掛,根治城市“牛皮癬”。同時在小區和路段按比例設置一定數量的信息欄。
(十八)及時清理建筑垃圾,在建的所有臨街建筑工地必須實行封閉式建設,臨街一側必須建高2米以上的圍墻,并用石灰粉白。圍墻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進出工地路口必須硬化,進出工地車輛輪胎不得帶污泥上路。
(十九)督促市政建設單位及時對建設維修遺留的砂石泥土等雜物進行清除,使街道干凈、安全暢通。
(二十)整治城區工程車輛帶泥行駛砂、石、泥土等物隨地漏灑、車輛不蓋防護網問題及亂停亂放、不按規定時間進城的現象。
(二十一)督促市政建設單位全面修復破損街道、人行道、窨井蓋等市政實施。
(二十二)收容流浪乞討人員。
創建整治具體分五個片區組織實施。從20xx年7月起到20xx年底,每個工作日將安排單位到具體責任包干區進行整治(城區各單位市容市貌環境和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安排表附后)。
(一)提高認識,迅速行動。本次整治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把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和省級園林縣城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積極參與到整治活動中來,認認真真、扎扎實實做好各項工作。
(二)嚴格執法,長效管理。在整治工作中,加強宣傳教育,堅持原則,對屢教不改、違法違規的業主和從業人員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同時,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得到長期規范管理。縣創建整治指揮部將會同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縣紀委專門組成督查組,對人員到位情況、整治活動開展情況及效果進行督查和點評。對組織不力,整治效果不明顯的個人與單位要進行通報批評。
(三)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廣泛運用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加大對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力度;表彰先進,揭露陋習,強化社會監督。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篇二
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道路環境整治工作落實》,加快改善我鎮農村人居環境,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以村居為責任單位,強勢發動、強力推進、強行入軌,集中開展道路沿線環境綜合整治,從根本上解決“臟、亂、差”問題,積極探索村垃圾收運體系建設,不斷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初步實現沿線環境治理全覆蓋、長效管理常態化,垃圾收運體系基本建立的工作目標。
1、洋青路沿線有侯灣片、沈莊片、居委會。
2、曹金路沿線有雙湖片、新河村、何宅村。
1、整治生活垃圾。按照“全面覆蓋、不留死角”的要求,對道路兩側200米范圍內沿線及莊臺生活垃圾進行全面整治,確保干凈、清新、整潔。
2、整治河渠溝塘。重點整治道路兩側200米范圍內及沿線村莊內的河渠溝塘水體及周邊裸露漂浮垃圾、雜草、雜物,對沿線邊坡進行修整,并適當綠化。
3、整治亂堆亂放。整治道路兩側亂堆亂放雜物,莊臺及林內、田間草垛,切實做到沿線莊臺草垛集中堆放、宅院物料存放有序、無亂搭亂建、無殘垣斷壁,房前屋后整齊干凈。
4、涂白出新。一是對主干道兩側的樹木,進行全方位的涂白,高度不低于1米;二是對沿線的村莊莊臺外立面高質量涂白出新,上白下灰,灰色高度0.6米。
整治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月19日鎮召開道路環境整治動員會,全民動員,人人參與到這次環境整治當中去。鎮成立整治領導小組,分管領導任組長,各村書記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領導小組圍繞此次工作目標任務進行全面宣傳、發動,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職責,確保人員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按照規定時間鎮成立以專業隊工作方式。一身沿路各村成立垃圾清理專業隊,對轄區內的臟、亂、差、堆進行集中清理,機械與人力相結合,堅決打此次環境整治攻堅戰。二是成立涂白專業隊,按照標準對沿線的樹木和墻體進行涂白出新。
第三階段:落實管理機制階段。各責任單位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為主,制定村規民約,簽訂環境保潔保證書,配齊保潔人員,落實長效管理。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篇三
為進一步加強市區及國省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打造安全暢通、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市委、市政府“十月突破”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長、市公安局長任指揮長,市公安局政委、市交通運輸局局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市旅游局局長、市工商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各鄉鎮行政正職為成員的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長同志擔任。指揮部辦公室具體負責指導全市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協調調度成員單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始終保持持續穩定的整治工作態勢;督導檢查各成員單位階段性工作開展情況,確保整治工作出成效。
(一)鄉鎮
1。各鄉鎮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同時各鄉鎮行政正職和村委會主任為轄區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積極組織協調公安、工商、交通等相關部門做好轄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主體在市、管理在鄉、延伸到村”的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成立由鄉村分管負責人任組長的領導機構,設立辦公室,明確職責,配備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專職干部1至2人。
3。沿國省道路的鄉鎮與轄區交警中隊聯合建立交警巡邏班,轄區交警中隊2人、鄉鎮政府6人,由鄉鎮政府安排辦公和用餐地點,配備必要的辦公用品,條件允許的配備交通工具,在鄉鎮黨委政府和交警中隊聯合領導下,負責轄區國省道路和鄉鎮政府指定路段的巡邏管控工作。
4。不沿國省道路的鄉鎮建立不少于6人的交通協管員巡邏班,人員及必要的辦公用品由本鄉鎮自行配備,在交安委的領導下,負責本轄區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5。各村(居)委會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配備交通安全員的基礎上,建立不少于5人的交通協管員隊伍,在交通安全工作站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村的交通指揮疏導、交通安全宣傳和機動車源頭管理工作,同時保護本村路段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疏導交通。
6。積極組織人員對本轄區道路事故隱患、交通秩序亂點、堵點進行排查、整改并做好路障清除和旅游景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教育和管理村民不要在公路上打場曬糧、堆放物品、不追車、攬客、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故意破壞公共交通安全設施等,同時對追車攬客等違法行為發生地和違法行為人居住地實行屬地化管理。
7。積極組織學區負責人加大對轄區學校及周邊交通秩序的管理,積極開展校園和周邊環境集中整治工作,確保轄區各學校及周邊交通秩序良好。
8。進一步強化轄區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加大對轄區重點車輛和重點企業的管理以及轄區重點駕駛人的審查工作。同時積極組織交警巡邏班搞好對機動車亂停亂放張貼違法通知書工作。
9。積極組織協調公安、工商、交通等相關部門的職能站所全力做好轄區集貿市場整治工作,堅決防止集市反彈現象的發生。同時全力搞好轄區國省道路環境衛生整治工作。
(二)公安局
牽頭組織交通秩序整治和督導檢查工作,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全力抓好集中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實,確保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為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努力營造安全暢通、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1。交警大隊要加強對轄區國省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擁堵易發路段管控,充分利用測速儀、酒精檢測儀、數碼相機和電子監控等科技設備和管理手段,切實加大對酒后、醉酒駕駛、無牌無證、假牌假證、疲勞駕駛、故意遮擋、單掛、倒掛機動車號牌、超速、客車超員、機動車亂停亂放和低速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違法載客、報廢車、拼裝車上路行駛、騎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同時要加大對旅游景區交通秩序的管控力度,加大對無牌無證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2。交警大隊要對全市所有道路交通事故隱患、交通秩序亂點、堵點進行拉網式排查,對排查出的事故多發、隱患路段和交通秩序亂點、堵點建立臺帳,對于能整治的要立即整改,屬于其他部門負責的要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或發交通事故隱患通知書,并報請市政府協調迅速整改。
3。交警大隊要強化車駕管源頭管控措施。與交通、教體、安監等部門緊密協調,大力開展“清車清人”行動,重點對營運客貨車、危化運輸車和接送學生車輛等重點車輛、駕駛人進行大清查,建立基礎信息臺帳,分包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對車輛和駕駛人逐個進行資質審查,通過現代化科技手段強化客運車輛、危化運輸車輛、接送學生車輛等重點車輛、駕駛人的動態管控。加強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杜絕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機動車輛進行審驗和辦理注冊登記。
4。城區交警隊要加強對城區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實施精細化管理,從嚴查處酒后駕駛、涉牌涉證、亂停亂放、黃標車、三輪車闖禁行、報廢車、拼裝車上路行駛以及工程運輸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提高執法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將民警對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的糾正、教育情況,對堵點、亂點的指揮疏導效果,以及管段轄區交通事故的下降比,作為考核內容,完善考評辦法,落實獎懲措施,提高城區見警率、管事率。協助交通部門做好打擊“黑出租”工作。
5。城區交警隊要加強對市區道路的堵點、亂點排查,做好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對發生在轄區的交通事故,及時快速到達事故現場做好現場先期處置工作。同時做好市區道路及提升改造后的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隔離護欄等配套設施的安裝設置工作,做到科學、規范、合理。深入機關、學校、油區、社區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市區主要路口展示交通事故展牌和發放宣傳材料。
6。城區交警隊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要積極協助城管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7。治安大隊要積極協調各派出所,組織一村一警在鄉鎮的統一領導下,負責轄區縣鄉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并加大對旅游景區追車、攬客以及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故意破壞公共交通安全設施等擾亂公共交通秩序行為打擊力度。要加強機動車源頭管理和學校周邊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同時接到有擾亂公務、暴力抗法行為的報警后要安排警力快速出警、快速處置(10分鐘以內必須趕赴現場),要認真履職盡責,不得推諉扯皮。對移交擾亂公務、暴力抗法的案件,要依法進行頂格處罰,兩天內必須處理完畢,構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城管局
牽頭組織城市管理工作,使市容環境差、店外經營和流動攤點及渣土運輸車等突出問題得到解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質量。
1。積極組織人員嚴禁市區內建筑施工占路堆料,要隨時清理建筑垃圾。
2。規范經營秩序,嚴禁道路兩側擺攤設點、店外經營,確保在批準區域或從事早餐經營活動的不得妨礙行人和車輛通行。加大同城市規劃部門的溝通協調力度,對市區道路上存在的早市夜市進行規范化管理。規劃局負責做好城區早市夜市的規劃布局設置工作。
3。對渣土運輸車輛實行全密閉化運輸,并納入公司化管理,積極協調交警大隊強化對渣土運輸車的動態管控,達到防遺撒、揚塵要求,并通過交管部門的安全檢驗合格。對渣土車違反運輸相關規定,不按規定時間線路行駛,隨意傾倒、拋灑、污染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4。全方位凈化、美化城區道路兩側環境。科學合理增加停車位,加大非機動車道車輛亂停亂放治理力度。
5。負責營運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取締工作,啟動三輪車更換微型機動車的工作。
(四)交通局
牽頭組織國省道路隱患排查治理、打場曬糧、環境衛生整治等突出問題,努力實現國省道路的交通秩序和環境衛生明顯改觀,路容路貌和交通形象大幅提升。
1。要進一步做好交通事故易發、多發、頻發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加強對國省道干線公路的巡查管控,完善標志標線和安全防護設施,重點治理急彎、陡坡以及視距不良、路側險要、平交道口等特殊路段,要列出整改時間表,通過改善通行條件,消除不安全隱患。
2。按照屬地負責的原則,由轄區鄉鎮統一調度指揮,嚴厲打擊在國省道路打場曬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以及私搭亂建違章建筑等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大轄區國省道路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努力實現國省道路的交通秩序和環境衛生明顯改觀,路容路貌和交通形象大幅提升。
3。全面提高城區和農村公交車運行服務水平,合理設置城區和農村客運停靠站點,進一步加強城區和農村客運規范管理工作。協調公安部門做好打擊“黑出租”工作。
4。積極協調交警大隊對全市所有客貨運車輛進行一次仔細認真的排查,重點是駕駛人準駕資格,對發現的準駕車型和準駕資格不符的,堅決予以停運。
5。組織人員摸排統計全市所有新換公交車輛,對還未上牌照的公交車要督促其抓緊時間到交警支隊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的要堅決予以停運。
(五)工商局
做為沿國省道路集貿市場管理工作的牽頭單位,要在轄區鄉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積極協調相關單位對集市進行嚴格管理,每逢集市期間要安排專人負責規范集市的經營秩序,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同時要從嚴治理國省道路兩側門店店外經營的行為,確保國省道路安全暢通。
(六)教體局
牽頭做好轄區學校周邊交通秩序和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工作,加強對各中小學校、幼兒園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教育學生上下學及假期期間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自身安全,特別是不要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同時建立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人,確保接送學生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把好接送學生車輛出門關。
(二)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各單位要按照指揮部統一部署,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聯合執法,形成合力。要按照方案要求,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和特點,認真分析、梳理明確本單位的任務目標,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工作計劃,將工作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負責人,確保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三)嚴格執法,文明管理。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難度大、設計面廣,各部門既要嚴格依法辦事,又要注意方式方法,突出以疏為主,疏管結合,做到文明執法,防止引發和激化社會矛盾。同時,要加強執法隊伍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執法行為和執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為人民服務的水平。
(四)強化督導,追究責任。指揮部將定期組織召開會議,及時研究、分析交通安全形勢,組織評價交通安全狀況,研究重大交通安全問題,公安部門要牽頭組織督導小組督促有關部門和鄉鎮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并對各單位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整改和消除交通事故隱患,定期進行通報。同時,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工作推諉扯皮、措施不力而導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將嚴厲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強化信息反饋。各單位必須明確一名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要于每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將本單位的工作情況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另外,各單位主管領導和信息報送人員姓名、聯系電話要于4月10日上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篇四
為緩解我校學校周邊交通擁堵狀況,保證廣大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認真貫徹國務院、省、市校園安全工作要求,立足我校實際,堅持以人為本,強化工作責任,以扎實有效的工作措施,共同維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緩解校園周邊道路交通擁堵現象,確保學校廣大師生生命安全。
特別是處在交通要道上的學校周邊交通狀況進行綜合治理,對輿情、熱線等反映交通擁堵問題突出的學校進行重點治理。按照“六類設施齊全(交通標志,隔離設施、隔離墩或升降柱等防沖撞設施,施劃交通標線,地面標識,安裝視頻監控,非現場執法設備),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班子成員任及各聯小、幼兒園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開展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心校辦公室,安全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一)壓實學校主體責任
1.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組織開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文明綠色出行為重點的“安全教育月”活動,將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倡導文明綠色出行納入學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課程教材,通過德育課、法治課、安全課、宣傳欄、校園網、微信群、班隊會、國旗下講話等多種形式,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交通文明宣講員、社區民警、志愿者作用,開展豐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綠色出行育,提高全體學生在遵守交通法規、文明綠色出行方面的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2.加強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管理。將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維護學校周邊交通秩序納入中小學養成教育和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管理。學校成立校園交通安全督查隊,每天上下學高峰期間檢查接送學生車輛是否遵守學校門前停車規定,對違規停車的車輛在學校范圍內進行通報,對有關學生加強教育引導,并告知家長遵守學校門前停車相關要求,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快速。
3.加強對家長的交通文明引導教育。通過家長會、小手拉大手、家長微信群、致家長的一封公開信等形式,引導家長提高公德意識,帶頭安全文明出行、綠色低碳出行。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篇五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以及公安部《關于開展學校門口交通秩序專項治理的通知》(公傳發〔20xx〕45號)精神,緊緊圍繞“平安校園”建設等重點工作,進一步提升校園周邊交通秩序,鞏固提升我縣“一盔一帶”、“車讓人、人守規”等工作成果,深化文明交通實踐活動,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確保校園周邊交通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緊緊圍繞“安全、文明、綠色、暢行”的交通出行理念,以“文明交通大提升、校園管理上水平”為目標,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原則,建立健全“警、校、家”協同共治機制,全面深入開展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提升行動,為廣大師生、家長營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環境。
1、組織開展源頭宣傳教育,全面提升廣大師生及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出行意識,形成自覺遵章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
2、協同共治和典型引領,使“一盔一帶”文明交通深入人心,發揮師生及學生家長群體示范引領作用,力爭在6月底前中學學生及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家長騎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率達到90%以上,安全帶使用率達到98%以上,遵章率達到95%以上。
3、開展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完善優化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組織設計,有效預防交通事故。
4、優化勤務布防和嚴格規范執法,使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道路交通秩序更加安全、暢通、有序。
組長:趙 磐 雷張濤
副 組 長:趙 凱 權靜宇
成員單位: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特巡警大隊、各鄉鎮派出所、縣教體(教文)局及直屬各學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張曉東兼任,副主任由縣教體局安全法制科負責人常東波兼任;辦公室具體負責信息收集、工作推進、檢查督導等工作。
各鄉鎮派出所、中心校也要成立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提升工作領導機構,組織推進落實各項工作措施。
(一)強化勤務布防,確保上下學期間校園周邊交通秩序良好
1、公安部門要靈活調整警力部署,認真落實護學崗警力安排,要確保轄區內影響交通的中小學及幼兒園、上下學高峰時段警力全覆蓋,并根據周邊交通情況,靈活安排疏導警力。
2、公安部門要加大對校園周邊道路違停特別是雙排、三排停車的糾處力度,有效預防交通擁堵和事故,確保上學、放學時段校園周邊停車秩序良好。
3、公安部門要積極協調轄區內學校,強化校門值班制度。在上下學時段,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安排校(園)領導在崗帶班、至少2-3名教師值班,維護門前交通秩序,協助執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導、勸導工作。
4、公安部門要結合轄區學校實際,在上學、放學期間開辟“綠色通道”,有條件的可在學校門前設立學生專用通道、車輛臨時停放點、擺放交通禁鳴、減速警示牌等,并不斷加大對校園周邊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進一步提升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二)上好“安全教育課”,建立常態化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機制
1、全縣各鄉鎮中心校和局直學校指導轄區中小學、幼兒園抓住“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有利契機,結合日常安全教育,面向師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識,培養交通安全習慣,將“一盔一帶”、交通安全知識納入課程內容,切實提升學生及學生家長交通安全防護意識,做到“知危險、會避險”。
2、全縣各中心校要會同公安、交通部門對校車運輸企業和使用單位進行源頭監管教育,確保安全帶功能完好,大力倡導校車駕駛員規范使用安全帶,并在學生上車后由隨車看護人員提醒并督促乘車學生自覺使用安全帶,做到不系安全帶不發車。
3、全縣各中心校和局直學校要指導轄區中小學、幼兒園,在4月15日前,與本校所有學生家長和教職工簽訂“一盔一帶”及學校周邊交通秩序共建承諾書,承諾駕駛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時騎乘人員自覺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汽車司乘人員自覺、規范使用安全帶(含后排乘客),接送學生規范有序停放,不雙排、三排停車,不影響堵塞道路。服從執勤及值班老師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覺維護學校周邊道路有序暢通。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搭乘12周歲以上兒童,以身作則,為學生、子女做好示范。
4、公安部門要和轄區中小學、幼兒園“結對子”,常態化開展交通安全“進校園”主題宣講活動,每月至少開展4場次,重點講解交通安全常識及法律法規,以典型案例有力詮釋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5、 公安部門、各鄉鎮中心校要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廣播、報刊、公益廣告等媒體傳播平臺,通過專題報道、播放宣傳教育視頻等方式,常態化開展交通安全公益宣傳活動,并制作適合學生觀看的交通安全動畫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學校安全教育課及校園公共視頻宣傳設備上滾動播放,加強學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識和防護意識。
1、全縣各派出所、交警大隊、特巡警大隊要持續加強校園周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有針對性的開展集中整治,嚴查校車超員超載、逆行闖燈、隨意變道、不系安全帶等影響學生交通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對轄區校車進行全面排查,在加強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的同時,堅決取締學校周邊無資質的“黑校車”。
2、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第8部分:學校區域》(gb5768、8-20xx)、《中小學與幼兒園校園周邊道路交通設施設置規范》(ga/t 1215—20xx)有關規定,對校園周邊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護欄、信號燈、警示牌、減速帶等交通設施進行集中調研排查,針對交通設施缺失、損壞的,及時形成優化報告報相關部門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學路”。
(四)建立常態化監督考評機制,納入“平安校園”創建工作
1、公安部門每天至少選擇一所學校幼兒園,會同校方在上學、放學時段,在校園門口周邊開展校、警聯合糾正勸導工作,對未落實“一盔一帶”安全承諾或存在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學生家長進行登記,并通報學生所在班級家委會,由家委會督促學生家長及時整改。
2、公安部門要會同轄區教育部門,對轄區學校頭盔、安全帶使用率、遵章率及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交叉測評,(每月抽查測評學校不少于2所),并于每月月底前形成當月測評報告,匯總上報縣教體局和縣公安局,縣教體局對頭盔佩戴率低的學校進行通報,同時公安交警部門向學校發出《“一盔一帶”及學校周邊交通秩序共建整改建議書》限期整改。
3、公安部門要會同中心校,切實開展文明交通示范校園創建工作,由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向轄區交警部門提供擬創建學校名單,轄區交警部門聯合教育主管部門對相關學校進行實地調研評定,對符合要求的聯合授予“一盔一帶”文明交通示范校園稱號。
4、縣教體局對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學校進行通報表揚,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平安校園”創建考評指標體系。
(一)提高站位,乘勢而上。文明交通關乎法律遵從度、百姓安全度、城市文明度、治理精細度,是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和減少交通事故傷亡的重要保障,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這項行動的重要意義,認真研究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加強組織推動,確保行動形成聲勢、取得實效,全力推進全市校園周邊交通大提升。
(二)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各單位要牢固樹立“一盤棋”的大局意識,明確責任分工,迅速行動起來,相互之間要加強溝通、通力協作,在全縣幼兒園、中小學校內形成人人知曉、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履職盡責,規范執法。各部門要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的原則,不斷總結、改善管理措施和力度,堅決防止因措施不當引發負面輿情和媒體炒作,最大限度實現執法效果、社會效果和事故預防效果的統一。
(四)靈通信息,及時報送。全縣各派出所、交警部門、中心校和局直學校要分別明確一名聯絡人,負責收集、整理、報送相關信息、資料,各中心校和局直學校每月5日前將上月工作開展情況、示范校園創建情況報送至領導小組辦公室,12月25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篇六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以“安全乘車、安全乘船、安全騎車、安全走路”養成教育為主線,集中開展多種形式和內容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營造人人關注學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圍,切實加強和落實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預防和減少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和促進青少年的健康成長。
1、全校學生參與交通安全宣傳月活動受教育率達到100%;
2、全校學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識知曉率達到98%以上;
4、校園內車輛停放有序;
5、無安全事故發生。
1、9月16日早會,召開“宣傳月活動”動員會。
2、在學校門口led屏上滾動宣傳交通安全知識,懸掛交通安全宣傳橫幅。
3、組織學生舉辦交通安全宣傳手抄報創作活動。
4、9月20日開展以“全國中小學交通安全宣傳”為主題的少先隊活動課上。
5、學校宣傳窗、班級板報刊出一期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板報,于9月20日檢查。
6、9月30日召開總結表彰會,對“宣傳月活動”認真進行檢查、評比、總結和表彰。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隨著全省經濟持續快速發展,車輛和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度增長,人車路等矛盾日趨突出,涉及中小學生的`交通事故不斷增多。20xx年以來,全省中小學生死亡事故和死傷人數呈上升趨勢。20xx年,全省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中小學校(幼兒園)學生315人,受傷2346人。經分析,發生涉及學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夠重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校內外交通安全設施不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夠落實。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為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事關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和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寧,為此,全體師生員工要充分認識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把保障學生交通安全作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構建和諧社會的實際行動,切實抓好“宣傳月活動”。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要把開展“宣傳月活動”作為當前的一件大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要結合我校實際,認真制定“宣傳月活動”的實施方案和具體措施,并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三)明確職責,加強協作。教務、總務、少先隊等部門,既要明確分工,又要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機制,鞏固成果。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識是一項長期的任務,應當堅持集中教育與日常教育教學工作及各項社會實踐活動有效結合,在長效機制建設上下功夫,以“宣傳月活動”的成果,促進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揮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