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工資發放管理制度篇一
為明確工資計發操作流程,保證工資發放的準確、及時、無誤,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財務部會計負責監督并執行此制度,出納負責工資發放。
2、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并執行此制度。
適用于所有員工。
1、每月20號前為工資發放時間,如遇節假日則根據實際情況提前或延遲發放。
2、項目部部于每月3號前將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資料,統計匯總交予財務部會計。
3、財務部會計負責所有人人員工資的造冊,于每月5號前交予董事長審批。
4、董事長簽批后,財務部會計在每月8號將工資表送交出納,出納確保在每月15號將上月工資發放到員工工資卡中。
5、工資發放到員工工資卡中后,財務部出納須在每月發工資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將員工上個月個人工資條發放到員工手中。
6、離職員工在正式辦理離職手續后,可在下月發放工資時領取當月工資。
1、扣除個人所得稅。
2、扣除法定必須代為扣除的有關個人的其它保險類費用。
3、扣除公司內部考勤制度中違規項。
1、工資誤算、誤發時,行政部和財務部必須在發現后立即糾正。
2、因誤算、誤發而超付的工資,行政部和財務部可向員工行使追索權。
3、因誤算、誤發而少付的工資,員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請,由行政部和財務部負責查實。如屬實,因誤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證明;因誤發而少付的由財務部出具證明。證明經董事長簽批后,給予員工補發。
1、如員工對自己的工資存有疑問,原則上應在工資發放后的五日內持工資存折或工資條到出納員處查詢。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查閱的,可在一個月內到財務部申請查閱。
2、員工只可以查閱自己的工資,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閱。
3、每月的工資發放資料由財務部會計編制憑證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4、財務部月末進行系統的審核后,將工資發放資料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董事長提出申請簽字同意后方可查詢)
工資發放管理制度篇二
為加強管理,減少浪費,降低辦學成本,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管理規定所指辦公用品主要是用于教學和辦公的日常低質易耗品。
二、辦公用品的領用以年級組和各職能處室為領用控制考核單位,總務處分別設立領用臺帳。
三、辦公用品控制考核時間為一年,從當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四、辦公用品控制費用分類:
1、屬于專用辦公用品(如打印紙等)按處室工作量大小核定全年費用。
2、屬于通用辦公用品(如粉筆、獎品等)按年級組班級數核定費用。
3、屬于個人使用的辦公用品(如鋼筆、各類記錄本等)按行政人員、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教輔人員分別核定費用。
4、辦公用品費用控制考核由總務處實施,對超出控制費用,由各年級組或處室負責。
5、辦公用品控制數
年 級 組:班級數×100元/學期
行政人員:人數×30元/學期
班 主 任:人數×40元/學期
科任老師:人數×20元/學期
教輔人員:人數×10元/學期
6、專用辦公用品按上學年費用降低5%為控制指標。
五、辦公用品領用流程:各年級組、各處室明確專人負責辦公用品領用。需要大批量領用辦公用品時,須提前一周申報計劃,辦公用品的領用時間為每周一、三、五。其他時間原則上不領用。
工資發放管理制度篇三
1.1為規范職員工資的確定及調整辦法等有關事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員(即惠州本部膠駐外工作的職員)。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津貼事項(技術系列的項目津貼除外)。
2.1職員工資由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兩部門組成。
2.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固定工資是根據職員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2.3浮動工資包括: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開發人員還有項目津貼。浮動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
2.4項目津貼自研發項目經總經理批準立項后,于相關研發人員當月工資中發放。項目經理每月對相關研發人員進行考核,確定發放比例,最高為工資標準的20%。
2.5項目完成情況由公司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進行評估。項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項目津貼自完成當月停發。在預定的截止時間,如項目完成率低60%,項目津貼自當月停發;如項目完成率高于60%,項目津貼繼續發放,直至項目完成當月為止。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根據項目評估價值、完成的質量、進度情況,確定項目獎的發放。
2.6職員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罰款等)、代扣社保費、代扣補充保險費、代扣住房公積金。
2.7職員工資發放如有錯漏,或需退還捐款時,將在下月工資“補雜”項補發。
3.1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行政、技術、營銷三類工資系列。
3.2行政工資系列適于于從事行政、財務、生產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職員。
3.3技術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產品技術開發、
工資發放管理制度篇四
首先,計件工資制的含義,是指用人單位確定合適的勞動定額,按照勞動者完成定額的情況,支付相應報酬。計件工資制,是標準工時制的.一種特殊形式,即按照工人生產的合格產品數量和企業規定的計件單價來計算報酬的一種工資形式。
其次,有關法律對這一部分由以下規定: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也有如下規定: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以上就是現有的關于實行計件工資制的企業應當如何支付職工計件工資加班費的規定。
第三,問題就出來了。上述中的.“定額”該如何確定呢?不論多少,企業都可以其自主經營權為由而進行抗辯。所以說,如果是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又加班的,即如果勞動者沒有完成定額,即使加班了,也無法獲得加班費。這就是目前的癥結所在。
但是,目前對于如何確定勞動定額還沒有一個統一的原則。一般來講,實行計件制工資標準,計件單價標準應當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規定。關于計件工作時間,因為有可能存在熟練工與非熟練工的問題,則可以以同等勞動條件下平均單件生產時間為標準進行衡量。現實中,一些地區企業確定的勞動定額,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7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綜上,以下原則我認為可以作為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勞動者加班費的計發原則:
第一:勞動者在8小時內沒有完成定額任務,而在8小時外又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屬于加班,可以不發放加班費。
第二:勞動者在8小時以內超額完成了任務,其超額完成部分也不屬于加班完成的產品,不應計發加班費,可按照正常計價單價標準支付工資,也可以按照超額獎金或者說是補助之類的名義進行發放,因為畢竟這一階段勞動者具有很大的自主性。
第三:勞動者在8小時以內完成了生產定額任務,而在8小時以外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屬于加班,其加班期間完成的產品數量,應按照加班費計發。應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工資發放管理制度篇五
(一)為了合理確定公司員工的薪資,完善公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所有員工的工作用心性,本著“以崗定職、以職定薪、績效考核”的原則,確定員工的薪資。
(二)公司薪資標準隨公司經營效益、社會薪資水平、物價指數變化以及個人所承擔的職責、所做的工作量及成效等因素進行相應調整。
(三)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為了進一步提升企業規范管理和全員的工作行為,并結合公司的發展目標和用人育人的需求前題,努力建立科學、規范、公平、合理、激勵的薪資體系,尋求“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對新老員工具有激勵性”等為原則,使新老員工均能以公司為平臺,以個人技能的提升和對企業的忠誠貢獻度為依據,透過定期考核為自己的付出對照薪資組成的各類標準逐步提高所得薪資總和,確保每個員工的“薪資總和”與其“個人技能提升和勞動的付出”相適應。公司為了企業各項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實,堅持以“能”為主導,以德才“全能”型人才為重點,以“一人多崗,一崗多能”為要素,以多勞多得為薪酬激勵體系,堅持獎勤罰懶。
(一)公司員工的薪資由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等構成。
(二)員工工資與員工所在崗位掛鉤,是任職資格、工作職責在薪資中的體現。
(一)公司根據員工所聘崗位、工作職責、工作潛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的大小,兼顧其工作經驗、學歷、職稱等綜合因素確定其相應的薪資級別。對同一職位的員工要根據其工作職能分類和工作性質的不同確定不同的薪資級別。
(二)員工調整工作崗位后根據其新的崗位和職責,確定相應的薪資級別。
(三)所有新進員工務必有1-3個月的試用期,若透過,則需要填寫轉正申請表,報部門領導及總經理的批準,方可轉正。
(一)計算公式:員工薪資=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
(二)基本工資以員工入職時與公司約定的工資金額為準。
(三)提成的計算方式如下:
1.市場業務員,電銷業務員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3%,電銷業務員提成為2%;
2)工程半包價在3-8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4%,電銷業務員3%;
3)工程半包價在8-15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5%,電銷業務員4%;
4)工程半包價在15萬元以上,市場業務員提成為6%,電銷業務員5%;
2.主任設計師、設計師、實習設計師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提成為3%;
2)工程半包價在3-5萬元的,提成為4%;
3)工程半包價在5-8萬元的,提成為5%;
4)工程半包價在8-15萬元的,提成為6%;
5)工程半包價在15萬元以上的,提成為7%;
員工工資制度
第一條公司每月發放員工工資為10日,發放業務提成為15日,如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推遲至工作日發放。
第二條每月底各部門給財務匯總本部門業績,未及時匯總的部門主管自行解決。第三條本制度即日起執行,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工資發放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條 為了激勵員工工作積極性,科學控制人工成本,維護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合法利益,在薪酬總體方案的指導下,結合年終考核結果及上年度人工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入職轉正員工適用本辦法。執行《績效考核方案》的員工也可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公司人事部負責績效獎金的管理考核工作;財務部負責年度生產利潤的測算并按規定時間提交核算報告;生產部依據本辦法按時完成生產指標。
第四條 年度績效獎金支付的原則以考核成績為依據,顧全各方利益,以調動全體員工工作積極性為主要目標,本著工作表現為主均衡、協調、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二章范圍
月度采購計劃包含根據各部門獎金額度和員工的績效考核情況,管理獎金的分配,包括確定部門獎金分配方案、編制部門獎金分配表等工作(注:將根據未來的薪酬福利計劃作相應調整)
第三章 年度績效獎金發放
第五條 年度績效獎金是超額完成全年生產任務,為公司贏得額外利潤而產生的報酬。
第六條 每年年初,由公司財務部核算出公司全年的年凈利潤,拿出凈利潤的30%-50%%作為員工年終獎的支出預算。
第七條 第年年初,銷售部預測全年訂單數量,由生產部根據銷售部提供的數據制定生產量預測。
第八條 年度績效獎金的發放條件
(一) 公司各部門的年終獎發放前提是,公司全年超額完成生產、銷售任務。辦公室人員年終獎金發放占總獎金的65%;公司有權根據當年生產、銷售情況對比例作出相應調整。
(二) 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的一線員工按年度完成的`生產
指標分別計提。生產一線員工績效獎金占總獎金額的35%左右
年度績效獎金的支付方式:現金,銀行卡;
公司各辦公室人員年終統一發放;
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的員工根據月度生產量核定績效獎金,但年度總獎金不能超過公司總獎金額的35%。
第四章 績效獎金的支付管理
第九條 公司辦公室人員獎金分配按崗位職級,以個人工資為計算
基數實行系數分配管理;(具體方案見表2)生產一線員工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
第十條 員工于當年12月31日(含)以前轉正者,均予享受年終獎金,其計算式自入職之日起為計算日期。
第十一條 每月15號以前(不含)入司員工,當月按1個月計算,15號以后(含)入司員工,當月不計。
第十二條 臨時工、未轉正者及獎金發放前離職的員工不享受年終獎。
第十三條 凡轉正后在職者,享受年終獎金,其獎金的計算方法為:員工當年12月份基本工資(不含各種補助)/12*員工在職月數。
第十四條 員工缺勤應扣獎金(含事假、病假及遲到、早退;不含法定產假、婚假、喪假等)。
(一) 請假3天內(含)不扣獎金;
(二) 請假4-10天(含1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12;
(五) 請假超過30天,無年終獎;
(九) 遲到、早退超過35次,無年終獎;
第十五條 符合以下情形的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一) 無過失單、無重大差錯;
(二) 在正常工作時間內能完成工作,全年加班在20小時以內的;
(三) 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一) 本人辭職或被辭退的;
(二) 發生差錯或重大過失的;
(三) 發生刑事犯罪或違法行為被處罰的;
(四) 曠工超過一日(含一日);
(五) 其他違反規章制度的情形。
第十七條 年終獎的計算周期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八條 年終獎的發放日期為次年的4-5月份。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施行。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工資發放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加班管理,明確加班費給付條件、流程和標準,特制定《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員工加班費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第二條 加班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或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假日工作。
第三條 員工加班分為兩種,指定加班和非指定加班。
一、因公司需要,調集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為指定加班。
二、因工作需要,由員工申請并經批準,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為非指定加班。
第四條 加班費是指公司為員工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工作所給付的報酬。
第五條 公司倡導高質、高效的工作模式,嚴格控制各類加班。
第六條 高級主任(一般專業人員三級)及以下職級員工加班,符合本規定其他條件及按照相關流程申請加班的,可付給加班費。
第七條 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參加公司內外會議、活動或培訓的,不視為加班。
第八條 加班須事先申請。具體流程如下:
一、需要加班者,須在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見附件),并經本部門主管和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總經理室分管領導批準。
二、如因工作需要,部門有三人以上同時加班,可以在當日下班前統一申請并填寫《加班申請單》。
三、指定加班的員工,由所在部門或組織者在當日下班前統一填寫《加班申請單》,交公司人力資源部門。
第九條 加班審批職責。各部門負責人審核加班的真實性與必要性,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加班的條件規定。
第十條 加班費計算。
一、加班時間以0.5小時為單位。
二、加班費以員工的時薪為基礎計算,加班費=加班時數*時薪*給付倍數,其中,時薪=崗位工資/月法定工作小時數(目前為167.4),給付倍數標準如下:
三、在正常工作日或公司假日加班,付給1.5倍;
四、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付給3倍。
第十一條 加班費與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第十二條 加班餐費補貼。
一、加班人員可申請誤加班餐費補貼。
二、加班餐費補貼為10元/餐,可申請的餐數標準如下:
(一)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加班,超過2小時,可申請1餐;
(二)在國家法定假日連續工作3.5小時以上,可申請1餐;
(三)在國家法定假日連續工作7小時以上,可申請2餐。
第十三條 雙休日加班的,須安排調休;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須付給加班費;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的,應優先安排調休,無法安排調休的,須付給加班費。凡未曾按照本暫行規定的要求提出加班費申請的,公司不予確認,不支付加班費。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工資發放管理制度篇八
1、開門時間:7:20 關門時間17:30 說明:開門、關門時間指大門開關時間,小門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開、關.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學生家長及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出入校門登記冊》上進行登記,經值班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
2、在上課、課間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由家長接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衛人員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3、家長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把物品送給學生時,門衛將物品登記,并聯系班主任老師來取。
4、社會閑散人員一律不能進入校內。
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1、學校門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1、門衛要對門衛室及校門周圍進行清掃,保持經常性的整潔干凈。
2、禁止校門前擺攤設點,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保證校門前師生的安全。
3、因特殊情況離開崗位前,要鎖好校門,防止門前失控。
4、禁止從事經營活動的人員進入校園;禁止把學校物品和廢紙賣給拾廢品的;禁止拾廢品及其它社會閑散人員進入校園。
5、節假日、放學后時間,外來人員(包括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門。
6、按時檢查學校水、電開關。
7、完成學校交給的其它臨時性任務。
工資發放管理制度篇九
一、目的規范公司薪資福利管理,融洽勞資關系,激勵員工士氣,有利于調動全體員工的用心性,配合公司經營管理和發展需要,參照國家勞動法規和相關行業標準,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內總監及以下人員
三、定義
四、權責
1、管理小組負責薪資福利管理規定的制定及解釋。
2、財務部、人力資源部負責薪資福利管理規定的執行。
3、信息中心負責薪資的核算。
五、資料
5、1薪資管理原則
5、1、1業績優先
在公司薪資福利管理規定中,要貫徹“業績優先”原則。也就是注重工資的激勵作用。
(3)對有重大貢獻者要給予重獎。如技術創新、科技進步、業績異常優秀,為公司挽回重大損失等。
5、1、2分享利益
隨著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員工應當分享企業發展的部分利益。最主要體現為年終獎勵,每年1月10日前,董事會制定出上年年終獎勵計劃,人力資源部、財務部負責計劃具體的執行、實施。
5、1、3合法性
合乎勞動法規,保險法規,計劃生育等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