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劃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治政府示范創建實施方案篇一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是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的有效載體,是深入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有力抓手。通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工作的開展,推動村(社區)完善“五民主三公開”體制機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體系、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陣地、發展高質高效的鄉村產業,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應達到如下標準:
(一)村(居)民自治組織機構健全。村(居)民委員會及其下屬委員會、村(居)民小組能有效發揮作用,村(居)委會有固定辦公場所。村(社區)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黨風廉政建設扎實有效,村(社區)黨組織成員近一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無“村霸”或涉黑涉惡等問題,無違紀違法行為。
(二)民主選舉規范有序。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村(居)民小組長、村(居)民代表都能依法選舉或推選產生,選舉程序規范,選舉秩序良好,選舉結果群眾滿意。
(三)民主協商豐富有效。健全村級議事協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多層次基層協商格局,有效地開展村民說事、民情懇談、百姓議事、婦女議事等各類協商活動。
(四)民主決策切實落實。村(居)民會議或者村(居)民代表會議制度健全,重大事項都能由村(居)民會議或村(居)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每年至少召開4次以上村(居)民代表會議。
(五)民主管理扎實細致。村(居)干部依法實行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健全,村(居)委會公章、財務賬目、集體財產等管理有序。村規民約(社區公約)修改及時完善,程序內容合法,經司法所合法性審查,及時向民政辦備案,沒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不含有侵犯村(居)民合法權利的內容,具備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村(社區)小微權力事項清單,建立事項流程圖,權力清單、規章制度、運行程序、運行過程、運行結果全程公開。
(六)民主監督推進有力。村(居)干部依法接受村(居)民監督,每年至少向村(居)民或群眾代表報告一次工作,接受群眾評議。扎實推進村(居)務公開“五規范一滿意”工作,建設永久性黨務、村(居)務、財務公開欄,實現公開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群眾滿意率達到80%以上,沒有發生因村(居)賬目不清、村(居)務不公開而引發的群眾上訪案件。
(七)公法體系逐步完善。村(社區)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完善辦公場地和人員配備。村(社區)聘有法律顧問并建有微信群,設有法律援助聯絡站(點),村(居)民能夠熟悉尋求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的渠道,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治保、人民調解組織健全,城鄉不穩定因素能夠及時消除,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達到90%以上,連續三年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社會影響較大的重大群體性事件,無群體性上訪事件,無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八)村(社區)辦小學設立法治教育課程。配備法治副校長,在校學生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識教育。
(九)法治宣傳教育深入推進。至少打造一個以上免費開放的法治文化陣地(法治廣場、法治一面墻、法治一條街)。至少建設一塊永久性法治宣傳欄,定期更新內容。有一支法治文藝宣傳演出隊伍。有一個法治文化廣播站。有一所法治培訓學校。通過法宣在線及線下面授等方式培育一批村(社區)“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村(社區)每個小組至少培育一戶學法用法示范戶。村(社區)針對群眾需求組織開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相關政策、憲法、民法典、禁毒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講,每季度至少一次。
(十)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建設普法宣傳成果顯著。結合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建設工作,堅持法德并舉,深入開展“送法進社區”、“送法進鄉村”活動,形成長效化常態化的普法宣傳機制,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開展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加強社會主義公民道德建設,傳承良好家風家訓,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時代精神的鄉賢文化。持續推進移風易俗工作,遏制信仰迷失、濫辦酒席、厚養薄葬、高額彩禮、低俗婚鬧、早婚早育等陳規陋習,樹立新風正氣。全面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全民法治宣傳教育的普及率和知曉率達到80%以上。
(十一)城鄉經濟建設和法治創建協調發展。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因地制宜地發展產業,實現以產業為支撐,以法治為保障,推動村(居)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村(居)民安居樂業,促進村(社區)和諧穩定。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21年5月6日—5月29日):申報推薦。
各村根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方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進行初次申報,再由鎮里篩選長期堅持民主法治創建、基礎較好的村(社區)進行重點推薦。按照市委對平安遵義建設的部署安排,2021年全鎮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比例達到70%以上。
第二階段(2021年6月1日-7月15日)
各村要按照《鳳岡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指導標準》,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創新機制,狠抓落實。組織廣大黨員、群眾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強化村級規范管理,全面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
第三階段(2021年7月下旬):迎接驗收。
各村按照創建活動標準進行自評,作好驗收準備,市法宣辦將到我鎮進行實地檢查驗收,對不符合條件的將不予命名。
充分認識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思路。各村(社)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步驟、有組織地進行創建活動,各部門積極配合,要把創建活動作為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注重依靠群眾、組織群眾、發動群眾,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群眾參與創建活動的積極性,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共同創建的整體合力,推動創建活動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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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示范創建實施方案篇二
各村(居)黨支部、委員會:
為真正落實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提高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使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促進依法治里街道,結合街道實際,就進一步深入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這一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充分認識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村為基礎、以基層干部、群眾為主體,繼續深入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調動廣大基層干部、群眾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自學性,增強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規范村級事務管理,健全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機制,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須按照《甘肅省民主法治創建標準》中提出的要求,結合武坪鄉的實際情況,認真落實工作目標,達到:
1、組織健全。村(居)民委員會及下屬委員會、村民小組組織網絡健全,并能有效發揮作用。
2、選舉規范。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選舉和推選產生,選舉程序規范,選舉秩序良好,群眾對選舉結果滿意,
3、民主決策。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健全,重大事項都能由村民討論決定,無壓制破壞民主、侵犯民主權利的行為發生。
4、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等各項管理制度,村(居)干部依法實行民主管理。村(居)委會政務、財務公開。集體財產、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民主監督。村(居)干部依法接受居民監督,定期向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群眾評議,村務公開規范化、制度化,群眾滿意率達95%以上。
6、法制教育。認真開展普法工作,村(居)民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質不斷增強,農民能夠熟悉尋求法律服務的渠道,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村(居)干部遵紀守法,依法按章辦事。
7、社會穩定。綜合治理各項措施落實,積極開展創建“平安村”活動。治保、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作用,社會不穩定因素能夠及時消除,無重大刑事案件和責任事故發生,無群體性上訪,纏訪、鬧訪和非正常上訪。
8、各項事業全面進步。集體經濟和社會公益事業不斷發展,村(居)民安居樂業,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為了加強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街道工委決定成立花園民主法治示范村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動員準備階段(3至4月)。成立工作領導機構,制定開展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確定武坪鄉民主法治示范社區創建單位,召開會議部署工作,對創建工作進行整體規劃和部署。
2、組織實施階段(5至8月)。有武坪鄉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按照《甘肅省民主法治創建標準》,圍繞組織建設、“四個民主”、“兩公開”、“三個文明”等工作目標,結合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創建活動。
3、檢查評比階段(9月)。一是由鄉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對照創建標準對村(居)的創建工作進行自查,寫出小結;二是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檢查驗收。
4、申報命名階段(10至11月)。實行村(居)申報,鄉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初查,對達標的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核查驗收。對達標準的命名為“民主法治示范村”。
法治政府示范創建實施方案篇三
為加速推進“平安安遠”、“法治安遠”建設目標,結合我鎮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實際,決定在我鎮范圍內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現提出如下方案:
一、創建標準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要求達到:一是村級組織健全有力;二是民主制度規范完備;三是法制教育扎實有效;四是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二、創建目標
我鎮要重點抓好2個示范村(社區)創建,即三排村、官溪村。
三、創建措施:
1、構建一個平臺:“一公開四民主”創建平臺,政務公開、民主選舉、民主議事、民主管理、民主評議。
2、完善一個制度:“六個一”制度,一名法律顧問、一所法制學校、一批志愿者、一個法制宣傳欄、一名法律工作者、一支調解隊伍。
3、突出一個重點:提高全民法制觀念為重點,抓好“六五普法”工作。
4、抓住一條主線:以社會和諧為主線,達到“四無目標”(無犯罪、無發案、無事故、無上訪)。
四、實施步驟
我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13年3月)
我鎮要在認真調研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對照全縣方案制定我鎮創建活動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創建活動能夠做到聯系實際、有的放矢,切實提高操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及時召開動員大會,進行深入的思想動員,且就創建活動的開展進行詳細安排部署。
第二階段:全面實施階段(2013年4月—2013年10月)
我鎮依據創建活動實施方案,抓好貫徹落實,全面做好創建工作,針對創建活動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調整創建工作方案,完善創建工作制度,全面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
第三階段:表彰命名階段(2013年11月—12月)
我鎮要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進行督查驗收,對符合考核標準的村(社區)在11月底申報到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評選驗收(申報表附后)。
五、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為加強“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的組織領導,成立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黨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鎮長擔任,成員由鎮政法書記、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等主要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治辦。要切實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作為服務率先發展、促進新農村建設、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有效載體,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為農村工作大局服務的原則,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我鎮及相關部門要把創建活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職責,落實專人,做到有部署、有檢查,確?!懊裰鞣ㄖ问痉洞澹ㄉ鐓^)”創建活動真正落到實處。?
2、落實責任,表彰命名。要進一步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力度,使此項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我鎮要在認真組織檢查的基礎上,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標準,對開展創建重點村(社區)執行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務、財務公開等群眾關心的重大事務進行量化考核,并申報縣級考核驗收,為全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的廣泛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3、強化督查,規范管理。要認真開展調查研究,針對新勢下開展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逐步探索創建活動的規律和特點,適時加以引導,增強創建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建立工作長效機制,經常抓、抓經常,防止形式主義。要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督促、指導基層“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的開展。
法治政府示范創建實施方案篇四
為深入開展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主要內容的民主法治示范創建活動,提升創建水平,經鄉黨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關于建設法治中國的精神實質,緊緊圍繞“完善基層民主制度,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這一主題,深入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廣大村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為大力宣傳鄉村振興戰略營造良好的社會和法治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全面提高廣大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素質和民主法制意識,推進和完善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促進我鄉經濟社會事業協調發展。農村基層法治建設得到加強,農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得到進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和各項制度更加完善,農村干部群眾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得到進一步增強,農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會秩序良好,村容村貌進一步改善,農民群眾安居樂業,農村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得到協調發展。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認真實施“七五”普法規劃,大力宣傳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及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宣傳“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動員廣大村民積極學法用法,提高參與法治實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認真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建立健全全村民主自治組織。建立健全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等制度,發揮基層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組織村民制度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認真落實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各項措施,自覺接受鄉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導,引導村民學法律、學文化、學技術,培育推動新農村建設的新型農民。
(三)建立和完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保障村民的民主自治權利。完善民主選舉程序,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完善民主決策程序,進一步規范民主議事、民主決策的程序,對涉及公益事業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做到依法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認真執行“一事一議”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決策權。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使各項事務的管理有章可行,加大民主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度,進一步規范村民的民主管理行為。完善民主監督機制,認真落實村務公開、民主評議村民委員會干部制度,推行村民委員會干部任期、離任審計制度和過錯追究制度,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增強民主監督制度的實效性。
(四)加強法律服務工作。在司法所的指導下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證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相關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要積極為村民和基礎組織提供法律服務,幫助解決涉法問題,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引導村民正確反映利益訴求。
(五)加強基層依法治理工作。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充分發揮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綜治辦和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作用,加大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力度,使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充分發揮網格員的作用,實現網格化管理,加大治安管理和治安問題的整治力度,為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安置幫教工作到位,刑釋人員安置幫教率達100%,無社區服刑人員違反監管規定被收監和再犯罪情況發生,轄區內無“黃賭毒”窩點。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立健全村民民主議事決策制度和議事規則,完善村委會自治章程或村民公約,財務定期定點公開,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實現黨組織領導下的各類組織的協調運作,支持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工作;廣泛開展“法律進農村”和法治宣傳促和諧活動,著力提高農村成員法律素質,落實基層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措施,加強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促進流動人口同當地村民和睦相處;依照國家法律和政策,完善農村公共服務,開展群眾性自助、互助服務,加強和改進農村服務工作。
四、組織領導
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是建設法治示范鄉,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必須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計劃、有步驟的展開。具體工作由鄉依法治鄉領導小組辦公室、民政辦、司法所負責。各村要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共同做好創建活動的實施工作,促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再創新水平。
法治政府示范創建實施方案篇五
為充分展示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成果,切實突出基層法治建設的示范帶頭作用,以點帶面推進全縣農村(社區)法治建設。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歷次全會及有關法治國家建設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于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緊緊抓住《關于深入推進依法治縣加快建設法治的決定》的工作要求,著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治理中的突出矛盾問題,努力探索依法治理的方法路徑,為決勝脫貧攻堅,建設“五彩巴中”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二、目
建設“法治示范村(社區)”是深入推進基層法治建設的有效措施。發揮“法治示范村(社區)”的示范、輻射作用,有利于完善基層群眾自治,推進基層依法治理;有利于增強基層群眾法治觀念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對促進基層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協調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組織建設
1.組織健全。村(社區)黨組織和群團組織、村(居)民委員會及其下屬委員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村(居)民小組等各類組織健全。
2.職責明確。村(社區)“兩委”班子團結,職責明確,運行機制健全,工作協調,廉潔自律,帶領村(居)民依法開展自治,發展集體經濟和社會事業。
3.運轉良好。村(社區)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充分發揮,領導和支持村(居)民委員會行使職權,支持和保障村(居)民直接行使民主權利。村(居)民委員會貫徹執行村(居)民會議和村(居)民代表會議決策,依法管理村(社區)公共事務,組織群眾參與基層社會管理,協助鄉鎮(街道)做好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
(二)民主建設
4.民主選舉。按期依法選舉產生村(居)民委員會及其下屬委員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村(居)民小組等自治組織和村(居)民代表、村文書(會計)等人員。村(社區)黨組織成員實行“兩推一選”,村(居)民委員會實行直接選舉。無違法選舉、違法任命、違法罷免等行為。
5.民主決策。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決策機制。村(居)民會議制度、村(居)民代表會議制度健全。實行“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議”制度,村(居)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得到充分保障。村(居)民議事機構和議事規則健全,決定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項前廣泛開展民主協商,召開論證會或聽證會聽取群眾意見。
6.民主管理。村(社區)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村(居)民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村(居)民代表會議或議事會議。村(居)民代表定期聯系推選戶或村(居)民小組,收集和反映村(居)民意見。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并得到嚴格遵守。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印章管理使用制度、村(居)務檔案管理制度,財務臺賬規范,印章使用嚴格,檔案保管安全。
7.民主監督。實行公開透明的工作原則,實行黨務、村(居)務、財務、服務公開和村(居)務質詢制度。建有固定的村(居)務公開欄,并通過會議、廣播、宣傳單、網絡、媒體等多種形式保障村(居)民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一般事項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項隨時公布,集體財務往來較多的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況,財務公開應逐筆逐項公布。應當公開的事項在發生之日起十日內公布。村(居)民委員會每年至少向村(居)民會議或代表會議報告一次工作,村(社區)干部每半年進行一次述職述廉,村(社區)“兩委”成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民主評議,群眾滿意率不低于80%,無村(社區)“兩委”成員被評為不合格。完善質詢問責和懲戒制度,對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召開質詢會回答群眾質疑,及時糾正村(社區)干部違法違紀苗頭,無不履職或不正確履職、無違法違紀、無侵犯群眾利益的村(社區)干部。
(三)法治建設
8.法治宣傳教育。法治理宣傳教育納入村(社區)年度工作計劃,有工作總結、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中有專人負責法制宣傳工作,村(社區)兩委干部、村(居)民小組長、村(居)民代表集中學法每年不少于3次,每年開展不少于2次的群眾性普法活動,并建普法教育檔案及臺賬。建有村(社區)法制學校或開辟法制宣傳教育陣地,村(社區)建有1個法制圖書角(室),法制圖書品類齊全,村(社區)建有規范的法制宣傳欄,及時更新宣傳欄內容,每村(社區)配有1名法律顧問、1名法制宣傳員、每戶配有1名“法律明白人”。
9.依法管理。村(居)民在黨組織的領導下,依照憲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規,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村(社區)事務管理,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促進村(社區)各項建設規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提供貼近群眾實際的免費法律服務,幫助村(居)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依法維護合法權益,正確處理涉法問題。人民調解組織機制健全,矛盾糾紛受理率達100%,成功率達98%以上,實現小糾紛不出村(社區),大糾紛不出鄉鎮(街道),重大糾紛不出縣(區),及時消除基層社會不穩定因素,無群眾集體上訪和越級上訪,無因民間糾紛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群體性事件。
10.平安建設。實行網格化管理,治安組織和治保網絡健全,樓棟長負責制、巡邏聯防和流動人口管理等各項制度落實。建有規范的警務室,有條件的村(社區)建成電子監控網絡。配有應急器材,定期開展防災知識宣傳與演練、自救互救技能等培訓,參加社區緊急救助員培訓的物業管理人員不低于總數的20%。定期開展社會治安整治,轄區治安秩序良好,無安全生產事故和重大交通責任事故、重大消防責任事故、重大食品衛生事故和重大刑事犯罪。安置幫教工作到位,刑釋人員安置幫教率達100%,無社區服刑人員違反監管規定被收監和再犯罪情況發生。轄區內無“黃賭毒”窩點。
(四)和諧發展
11.經濟發展。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年度工作計劃按時完成。集體經濟不斷發展壯大,統籌城鄉和諧發展,群眾收入穩定增長。發展農村專業化合作經濟組織,注重科技引領,形成區域特色,提高農業效益;減輕社區負擔,理清社區管理體制,優化投資環境,加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投資。出臺扶持政策,發揮黨員、能人的示范作用,帶動群眾共同致富。
12.公益事業。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發展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事業。公益慈善組織全覆蓋,經常開展社會捐助活動,以“慈善超市”和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為平臺的慈善服務網絡體系健全。建立面向全社會的志愿者動員系統,推行志愿者注冊和公民志愿服務記錄制度,完善志愿者績效評估、風險保障、激勵表彰等規定。有不少于五支的志愿服務隊伍。社區組織每年承接一個以上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配備一名以上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流動人口、留守兒童、老年人、殘疾人、受災群眾和精神病人、艾滋病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成果顯著,人居環境和生態環境良好,城鄉風貌整潔優美,道路橋梁定期養護,垃圾定點投放分類處理,車輛停放有序,寵物豢養文明,無“臟、亂、差”現象。
13.文明和諧。村(居)民有學習、活動場所,經常舉辦健康向上的群眾性文化體育娛樂活動。社會風氣良好,村(居)民自覺遵守社會主義公民道德規范,艱苦樸素、勤儉節約,舉止文明、注重儀表,尊老愛幼、家庭和睦,鄰里和諧、互相幫助,講究科學、反對迷信,文明婚喪、樹立新風。各民族團結和睦,流動人口與村民(居民)和諧相處。遵紀守法戶達95%以上,計劃生育率達100%,無參與邪教和“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要充分認識到基層法治建設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切實把示范點建設作為服務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和新農村建設的有效載體,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各鄉鎮司法所要把示范點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職責,落實專人,配合鄉鎮依法治理辦、民政辦公室,做到有部署、有檢查,確?!胺ㄖ问痉洞澹ㄉ鐓^)”建設活動真正落到實處。
(二)明確步驟,逐步推進。
我縣村級政權分布較廣,地理環境、區域差別等差異較大,經濟發展不夠平衡,各鄉鎮要立足本地實際,勇于開拓創新,選擇不同類型的村(社區),開展示范創建工作。2017年內,各鄉鎮要在過去已命名的法治示范村(社區)基礎上,新建至少一個法治示范村(社區)。4月30日前,將本轄區法治示范村(社區)名單上報縣民政局基層政權股;5月1日至9月30日,對照創建標準要求積極推進;10月1日至15日,迎接縣司法局統一驗收;10月16日至10月30日,迎接依法治縣辦明確的重點村(社區)達標驗收。
(三)強化督查,規范管理。
強化“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督查活動。建立健全法治示范村(社區)動態管理制度,堅持定期“回訪”已經表彰命名的村(社區),對不符合標準的要堅決予以摘牌除名,使“法治示范村(社區)”切實發揮示范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