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里,我們不僅僅學習了知識,還塑造了自己的人格。小編為大家精選了一些優秀的學校總結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一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信息系統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結合學校信息系統建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稱的信息系統是指學校各級部門建設的信息系統,包括各類應用系統、網站(含非學校域名,非學校ip)等。
第三條學校信息系統總體依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維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同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系統日常管理和維護。
第四條信息系統建設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在學校統一規劃下開展信息系統建設工作。要對系統的安全風險進行專業評估,確保系統自身安全。
第六條學校網絡信息化部門、后勤部門和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保障校園信息網絡基礎設施的物理安全。
第七條物理安全主要涉及到信息系統所需網絡基礎設施和硬件的電磁安全、介質安全、設備安全、動力安全、環境安全等。
第八條物理安全主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電磁屏蔽(例如:防雷擊、防輻射)、容災備份(例如:數據雙機熱備份、遠程備份等)、設備防護、可靠供電(包括ups)等。
第九條學校網絡信息化部門全面負責學校信息系統安全體系建設與管理。部署入侵檢測、入侵防御、漏洞掃描、病毒防護網關、流量監控、網絡設備運行監控等系統進行實時監測,實時掌握系統運行狀況,一旦發現異常,根據安全事件級別啟動相應應對方案。
第十條為確保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系統建設部門承擔著所轄系統的服務器操作系統(os)、信息系統自身的安全管理與維護責任,主要包括:
1、每月對服務器操作系統和信息系統進行安全漏洞掃描,及時發現最新安全問題,通過升級、打補丁或加固等方式解決。敏感期或重大病毒爆發期,要酌情提高漏洞掃描的頻率。
2、根據系統需要,對信息系統的文件和數據做好備份策略,保障系統故障時能快速恢復并避免數據丟失。建立系統故障時應急恢復預案。
3、加強密碼管理。系統用戶使用的口令應滿足以下要求:1)8個字符以上;2)使用以下字符的組合:a—z、a—z、0—9,以及!@#$%^&*()—+;3)口令每三個月至少修改一次。
4、服務器操作系統安裝防病毒軟件和開啟防火墻,關閉不需要的服務端口。
第十一條學校宣傳部門總體負責信息內容的安全管理工作,網絡信息化部門提供技術支持,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與使用部門負責所轄系統的內容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內容安全主要實現對校園信息內容的隱藏、發現、分析和管理等,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信息檢索、數據挖掘、特定信息過濾(例如色情、暴力等不良網絡信息)、網絡輿情信息分析與處理等。
第十三條在信息系統相關內容(比如系統名稱、系統功能、系統管理員、關鍵產品的使用、系統安全情況等)發生變化時,系統建設部門需在變更后一周內向網絡信息化部門登記備案。
第十四條如果信息系統不再提供相關服務,需要關閉停止的,系統建設部門需向網絡信息化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待審核通過后,立即予以注銷。如因長時間無人管理致使系統產生安全漏洞,造成的損失由建設部門承擔法律后果。
第十五條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學校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行政處分或處以警告、以及追究其他責任。觸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二
校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意識形態工作,及時調整了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落實班子意識形態工作的主體責任,由支部書記牽頭,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其他成員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明確工作責任,狠抓責任落實,確保意識形態領域安全,為推進學校全面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環境,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服務。
(二)召開專題會議,全面安排部署??。
(三)加強理論學習,提升思想認識??。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三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信息系統的操作系統和數據庫系統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結合學校系統建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學校所有二級機構及所有系統使用部門和人員。
第三條信息管理部門是學校系統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學校系統的維護和管理。
第四條信息管理中心負責人員的權限分配,權限設定遵循最小授權原則。
1)管理員權限:維護系統,對數據庫與服務器進行維護。系統管理員、數據庫管理員應權限分離,不能由同一人擔任。
2)普通操作權限:對于各個系統的使用人員,針對其工作范圍給予操作權限。
3)查詢權限:對于管理人員可以以此權限查詢數據,但不能輸入、修改數據。
4)特殊操作權限:嚴格控制管理方面的特殊操作,只將權限賦予相關部門負責人。
第五條加強密碼策略,使得普通用戶進行鑒別時,如果輸入三次錯誤口令將被鎖定,需要系統管理員對其確認并解鎖,此帳號才能夠再使用。
用戶使用的口令應滿足以下要求:
1、8個字符以上;
第六條定期安裝系統的最新補丁程序,在安裝前進行安全測試,并對重要文件進行備份。
第七條對操作系統進行安全漏洞掃描,及時發現最新安全問題,通過升級、打補丁或加固等方式解決。
第八條關閉信息系統不必要的服務。
第九條做好備份策略,保障系統故障時能快速的恢復系統正常并避免數據的丟失。
第十一條對于系統重要數據和服務器配值參數的修改,必須征得領導批準,并做好相應記錄。
第十二條對各項操作均應進行日志管理,記錄應包括操作人員、操作時間和操作內容等詳細信息。
第十三條審計日志應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內容:包括重要用戶行為、系統資源的異常使用和重要系統命令的使用等系統內重要的安全事件。
第十四條應對審計日志進行審查,對異常事件及時跟進解決,并定期形成日志分析報告。
第十五條系統審計日志應定期做好備份工作。
第十六條學校工作人員申請賬戶權限需寫《系統權限申請表》,經系統管理員批準后方可開通。賬號申請表上應詳細記錄賬號信息。
第十七條人員離職或調職時需交回相關系統賬號及密碼,經系統管理員刪除或變更賬號后方能離職或調職。
第十八條嚴禁私自在辦公計算機上安裝軟件,以免造成病毒感染。嚴禁私自更改計算機的設置及安全策略。
第十九條嚴格管理口令,包括口令的選擇、保管和更換,采取關閉guest和匿名用戶、增強管理員口令選擇要求等措施。
第二十條計算機設備應設屏幕密碼保護的用戶界面,保證數據的機密性的安全。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四
1、網絡中心及各接入用戶必須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2、網絡中心必須采取各種技術及行政手段保證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
3、網絡中心的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違法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俗文化的信息。
4、在校園計算機網絡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包括在網絡上發布不真實、不良的信息,散布計算機病毒,發送垃圾郵件,利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不以真實的身份使用網絡資源等。
5、校園網絡信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校園網絡信息安全全面工作,學校主要領導為校園網絡信息安全第一責任人,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員負責網絡和信息安全具體工作。
6、網絡中心應按照《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定期對網絡用戶進行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教育。
7、網絡中心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上網用戶進行審查。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信息嚴禁上網。
8、校園計算機網絡上的所有用戶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所發現的網絡信息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
9、網絡中心和用戶必須接受上級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個人進行警告,直至停止網絡連接;情節嚴重者報上級機關處理。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五
為貫徹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體制機制,強化意識形態領域工作職責與監管,根據xx區教育局黨組《關于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完善責任體系,堅強組織領導。
1、成立學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黨支部書記xx任組長,黨支部委員、副校長xx任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組員。主要職責:按照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xx區教育局黨組的第一責任,分管領導的直接責任,領導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全面領導和組織學校意識形態工作。
2、下設辦公室,由xx任主任,教務處、工會、團委各1名同志為成員。辦公室主要職責:按照學校黨支部統一部署,統籌、協調、檢查、督導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二、建立常態機制,持續深入推進。
1、學習教育制度。黨支部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有關意識形態工作內容的學習;每年班子成員開展1次有關意識形態工作內容的授課,每年撰寫理論學習心得體會文章不少于1篇。
2、報告工作制度。學校黨支部每半年向區教育局黨組以書面形式匯報1次意識形態工作。設立輿情信息員,遇有重大輿情,第一時間迅速報告。
3、風險評估制度。在醞釀涉及教職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項目、工作舉措時,通過論證會、座談會、公開征求意見等多種方式聽取相關部門、教職工的意見建議。方案發布前,進行必要的輿情風險評估,制定工作預案。
三、扭住關鍵環節,牢牢掌控陣地。
1、加強意識形態陣地建設與管理。加強對校內新媒體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監管力度。加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引導,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監管和校園輿情收集,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有效應對涉及師生的輿論事件嚴把政治關、意識形態關。
2、加強對課堂教學的管理。決不允許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不允許公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不允許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對課程開設、教材內容進行嚴格把關。落實教學管理有關文件,進一步加強課堂教學管理力度,確保教學質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確性。
3、加強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和師德師風建設。嚴格教師職業準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師違反師德行為的懲處機制。加強對教師思想政治素質的把關。對教師進行上崗培訓,評選教師先進典型,實施青年教師培養,激發愛崗敬業熱情。
4、加強對校園文化活動的引導和管理。把校園文化建設作為創新和拓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徑,進一步優化校園育人環境,夯實文化校園陣地,搭建學生文化平臺。開展“我的中國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題教育活動,引導廣大師生堅定理想信念,刻苦學習工作,積極投身實踐。深入挖掘中華傳統節日文化,不斷擴大傳統優秀文化陣地。充分發揮團總支、工會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黨外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同師生員工的聯系,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6、加強輿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師生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分析問題、商議對策,維護意識形態安全。教務處利用學科優勢,組織力量對當前思潮和熱點問題進行研判,并提出引導意見,為學校黨支部、行政開展思想政治教育與輿論引導提供參考。
四、加強檢查督導,深化責任意識。
建立健全黨支部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職能部門分工負責的意識形態工作機制。
1、校黨支部領導班子對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支部書記為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人,黨支部其他成員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工作。
2、各教研組分工負責各方面具體工作,確保意識形態管理環環相扣,不留死角。
3、對意識形態工作中出現問題的領導干部,按照實事求是原則,依據xx區教育局黨組《關于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進行問責和約談,并報區教育局黨組備案。受到問責的領導、教師,取消當年考核評優和評先資格。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六
1.1負責技術中心機房日常管理、設備巡視維護、文檔保存記錄等工作。
1.2定期對機房內的所有設備進行檢查;熟悉并掌握設備故障的處理步驟和方法;遇突發事件時能及時到崗;發現故障及時報告并按操作規程進行處理。
1.3負責機房出入權限管理和機房安全管理。
1.4機房管理員應按照機房管理制度和細則要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計算機、網絡設備、數據信息及業務應用系統的安全及穩定運行。
2.1機房工作人員出入機房由門鎖和門禁系統控制。門禁權限由機房管理員設置。如果工作人員發生門禁卡、機房鑰匙丟失等情況應立即向機房管理員報告;機房工作人員離崗應及時交回鑰匙,由機房管理員消除其門禁權限。
2.2非機房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機房,如因工作需要進入機房,經允許并辦理登記手續后由管理員陪同方能進入機房。外來人員進出機房,須遵守機房相關管理規定,保持機房衛生、整潔,進入機房要求換戴機房專用用品。
2.3相關軟硬件系統公司維護人員進入機房后應嚴格按照機房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若因公司人員違規操作造成機房安全、設備或系統故障,相關公司應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2.4公司人員進入機房后,機房管理員應全程現場配合并監督公司人員的操作,要認真核查,確保設備及相關系統、數據的安全。公司人員現場操作完成后,需經機房管理員和公司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視為工作完成。
3.1機房房間應保持密封,降低空調的負荷;機房內氣流組織合理,保持正壓和足夠的通風量,應防止導電、導磁粉塵及異物的進入。
3.2機房管理員應定期檢查機房防火、防水、防塵、防鼠、防盜、防靜電、防雷擊等設備設施。ups、精密空調、消防設備、網絡設備的現場檢測次數每周不少于一次。當發現溫濕度異常時,應及時通知公司和相關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3機房內禁止吸煙吃東西,保持機房安靜。操作臺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3.4機房應保持衛生清潔;各類設備應合理擺放,做到整齊有序、便于管理;機房內禁止堆放與工作無關的雜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及強磁性物質。
4.1機房設備設施主要包括服務器、存儲設備、交換機、防火墻等網絡設備、供電系統、專用空調系統、消防報警系統和安全監控系統等。未經機房管理員同意,外來設備禁止進入機房。
4.2機房內所有設備和物品,應由專門人員負責安裝、拆卸和操作。未經機房管理員的同意,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挪動、拆卸或帶出機房。
4.3建立機房設備與物品管理臺賬,機房內所有設備及相關物品實行統一管理。登記內容包括設備隨機資料、設備編號、品牌、型號、來源、保修期、售后服務公司、聯系電話、啟用日期等。
4.4機房設備投入使用后,應定期檢查維護除塵,發現故障及時處理、登記并通知相關工作人員;現場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5.1嚴格遵守機房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5.2機房設備和系統的啟停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規程進行,嚴禁隨意操作。
5.3機房運行實行日檢、月檢和年檢制度。日檢,清除浮塵,檢查運行情況和外觀,做好日志記錄;月檢,主要部件進行邏輯功能診斷,檢查易損部件;年檢,進行性能全面診斷,斷電檢查日常運行時難以檢查的部件,做好檢修記錄。
5.4根據業務需要對機房內設備、系統進行調整時,應詳細登記并將相關資料存檔。可能影響正常工作的,應報主管領導批準。軟硬件系統運行出現故障時,對所發生的故障情況、處理過程和結果等,應詳細登記存檔。
5.5定期進行操作系統、殺毒軟件及其它系統的升級。做好系統漏洞補丁及病毒防護工作。
5.6相關軟硬件系統業務負責人應聯系公司對關鍵設備定期進行檢測和維護,做好登記并存檔。
6.1機房工作人員應恪守保密制度,數據資料和軟件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拷貝下載、外借泄露或轉移任何信息資料與數據。
6.2嚴格實行內外網物理隔離政策。機房內除指定因特網接入設備外,其他任何設備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入因特網。
6.3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移動存儲介質,如需使用時,須經機房管理人員檢驗同意后方能使用,并作好記錄。
6.4嚴禁任何人使用未經檢測允許的介質(軟盤、光盤等),以免系統遭受病毒感染。
6.5嚴格執行密碼管理制度,對操作密碼定期更改。
6.6業務數據必須定期、完整地進行備份。確保系統一旦發生故障時能夠快速恢復。備份數據不得隨意刪改。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七
第一條為了保障甘肅醫學院信息系統人員管理的安全性和規范性,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人員安全管理包括人員錄用、崗位人選、人員轉崗和離崗、人員考核、人員懲戒、人員教育和培訓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信息中心。
第四條對人員錄用實施管理,并注意以下安全要求:
(二)規范人員錄用過程,對被錄用人的身份、背景、專業資格和資質等進行審查;
(三)對于可接觸較多機密或更高級別信息資產或特殊工種的人員,需要簽訂保密協議;
(四)應從內部人員中選拔從事關鍵崗位的人員,并簽署崗位安全協議,明確應盡的信息安全保護義務,保證其在崗工作期間和離崗后按照保密協議所規定的時期內,不得違反崗位安全協議。
第五條所有信息安全崗位人員應明確其在信息系統中信息安全保護的職責和權限,其工作、活動范圍應當被限制在完成其任務的最小范圍內。
第六條安全管理員、安全審計員和數據庫管理員等信息安全關鍵崗位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查并考核其業務能力。
第七條轉崗和離崗人員,應及時通知行政部,只有簽署過保密承諾文檔后才能辦理轉崗和離崗手續。
第八條行政部應通知系統建設和運維人員在24小時內終止離崗人員的所有訪問權限,及時變更轉崗人員的訪問權限。
第九條對離崗人員,要理清離職交接單的各項交接內容,及時收回各種身份證件、鑰匙、以及機構為其提供的軟硬件設備等,對設備上保留的數據進行安全處理,包括備份需要留存的數據以及刪除不必要的數據。
第十條對關鍵崗位轉崗和離崗人員需要向其重申調離后的保密義務,應在保密承諾文檔上簽字,承諾相關保密義務后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應注意轉崗人員的崗位變化,根據崗位需要,重新簽署保密協議。
第十二條技術研發部每年對所有技術人員進行一次安全考核,并注意以下安全要求:
(一)應對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意識考核;
(三)應將發生的安全事故、安全檢查結果和安全審計結果納入考核內容。
第十三條安全考核結果應進行存檔,以便查詢,每次考核后,都應與上次考核進行對比。
第十四條對于考核中發現有違反信息安全法規行為的人員或發現不適于承擔信息安全關鍵崗位的人員要及時調離崗位。
第十五條人員違反安全策略和規定,依照其違規程度及影響,適度進行懲戒,情節嚴重的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如該安全違規涉及法律層面,則可追究該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新員工在正式上崗前,應進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訓,明確崗位所要求遵守的信息安全制度、技術規范以及操作流程。
第十八條針對信息系統的維護人員和管理人員應定期開展安全技術教育培訓(每月一次),明確如何安全使用有關系統,包括各業務系統、主機操作系統、以及計算機周邊硬件設備等安全技術知識。
第十九條應開展由供應商或廠家提供的專業安全技術培訓,幫助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了解掌握正確、安全地安裝、配置、維護系統。
第二十條應在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訓后實行書面的考核,確認教育和培訓的效果。對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情況和結果進行記錄并歸檔保存。
第二十一條日常的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訓應以內部培訓為主,對于暫時沒有條件實施內部培訓的,可根據需要,邀請廠商、合作伙伴或者專業的培訓機構實施培訓。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的解釋權歸信息中心。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八
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做好意識形態工作,事關黨的前途命運,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每一名黨員、教師及學生要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為確保建黨百年教育領域意識形態安全,根據上級部署及市委教育工委要求,根據學校黨支部實際情況,6月份學校黨支部在全校師生中組織并開展了意識形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我校黨支部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增強責任意識,嚴格落實責任。
嚴格履行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成立了黨組織書記xx為組長的意識形態工作機構并配備專職人員,細化職責,層層落實責任,把意識形態工作同社會發展與學校教育教學各項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全力打好意識形態工作主動戰。
提高思想認識,堅持底線思維,扎實履行好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定針對性方案預案,認真組織開展好自查和整治,切實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二、堅持問題導向,壓實主體責任。
深入貫徹黨中央及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各項文件精神,堅持問題導向,學校自查、班級自查、各個科室及級部自查,專項摸排,整改落實,壓緊壓實各科室及級部主體責任,全面排查,切實維護學校政治安全和校園穩定。
6月9日上午,我校黨支部首先召開黨支部支委會進行前置研究,制定學校意識形態工作預案,確定學校領導小組及人員配備;下午,召開各科室、級部主任及相關人員會議,具體分工,細化任務,落實責任。
6月10日—17日,各級部、科室針對分管區域及人員,班主任針對教室、宿舍及學生進行深入排查,排查整治各類意識形態突出風險隱患。
我校黨支部主要針對“重點關注人員”、商業廣告活動進入校園情況、宗教及非法組織滲透、其他突出風險隱患等方面進行專項排查,采取逐人逐項、全面覆蓋的方式,對校內重點風險隱患進行了系統排查,并建立問題臺賬,充分做好針對性預防管控和整改整治工作。通過全面排查,未發現上述問題。
三、狠抓學習教育,筑牢思想防線。
認真組織黨員及全校教職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黨史學習教育,采取集體學習及自主學習想結合,堅持不懈地用黨的理論創新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落實意識形態各項工作。一是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載體,通過領導干部上黨課,黨史學習教育等方式,不斷加強黨員干部思想建設工作力度,為學校教育工作提供理論保障。二是堅持學習制度。充分利用支委會、班子會、專題黨課、主題黨日活動、教師會議、學生會議等將學理論、學業務、黨建專題知識講座有機結合起來,做到理論學習和實踐活動教育相結合。三是抓好道德建設。積極組織廣大黨員和教師學習黨史,參與黨史各項活動,堅守黨員及教師本分,牢固樹立紅線意識。
四、營造良好氛圍,堅持正確輿論導向。
一是牢牢掌控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做到黨組織書記“一把手”親自抓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及時做好重要節點和敏感時期的輿論監管;建立重大政策及項目的輿情風險評估機制,及時搜集、研判、處置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社會動蕩的言論。
二是營造人人參與的氛圍。通過學校教師微信群、班級微信群、播放宣傳標語等形式,廣泛動員干部教師積極主動地參與意識形態各項整治工作。
三是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圍繞以意識形態建設,通過在學校網站、學校宣傳欄及電子屏幕等平臺進行宣傳,廣泛傳播好聲音。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九
今后,我學校將進一步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對研判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梳理抓好意識形態工作的思路,增強憂患意識、政治意識,增強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主動意識和主體意識,進一步建立健全意識形態工作相關規章制度。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
第一條為加強杭州市長征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學校網絡與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和人員的安全管理,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杭州市長征中學所屬部門及所有人員。
第三條杭州市長征中學信息安全相關人員崗位管理由杭州市長征中學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第四條信息安全人員崗位管理執行機構由信息化辦公室、相關業務部門和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組成。
(二)信息化辦公室和相關業務部門負責涉密人員的使用和管理(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三)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信息安全人員的培訓。
第六條信息安全人員應當政治可靠、業務素質高、遵紀守法、恪盡職守。
第七條信息安全管理人員應有計算機專業知識,具備專科以上學歷,關鍵崗位管理人員需要在學校工作兩年以上經歷。
第八條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受到處罰的人員,不得從事信息安全管理與技術工作。
第九條信息化辦公室負責信息安全人員審查工作,對人員的身份、背景、專業資格和資質進行審核;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對人員進行技術技能審查和考核,保存相關文檔。
第十條關鍵崗位管理人員需要有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并簽署崗位安全協議。
第十二條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信息安全人員的配備和變更,并向信息化辦公室報備。
第十三條信息安全人員調離崗位,必須嚴格辦理調離手續,經杭州市長征中學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方可離開。
第十四條信息安全離崗人員需承諾其調離后的保密義務并簽署書面離崗保密協議。
第十五條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杭州市長征中學信息安全相關人員的崗位管理。
第十六條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制定安全崗位職責,崗位職責包括安全責任、違約責任等。
第十七條應配備系統管理員、網絡管理員、安全管理員、安全審計員等崗位,管理員、安全員和審計員之間必須嚴格進行崗位分離,每個崗位應至少有一名備崗人員。
(二)開展信息安全檢查工作;
(三)負責維護和審查有關安全審計記錄,及時發現存在問題,提出安全風險防范對策;
(四)開展信息安全知識的培訓和宣傳工作;
(五)監控信息安全總體狀況,提出信息安全分析報告;
(六)及時向安全主管領導及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信息安全事件。
第十九條信息安全人員發現本單位重大信息安全隱患,有權向杭州市長征中學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第二十條信息安全人員發現信息系統關鍵崗位人員使用不當,應及時建議杭州市長征中學信息安全領導小組進行調整。
第二十一條信息安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杭州市長征中學有關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信息系統關鍵崗位人員,是指與重要信息系統直接相關的主管、系統(網絡)管理員、安全員、審計員、重要應用開發人員、系統維護人員、重要業務操作人員等崗位人員。
第二十三條重要信息系統,是指杭州市長征中學所開發的門戶網站、辦公oa系統等核心業務或有保密要求的信息系統。
第二十四條關鍵崗位人員上崗前必須經單位人事部門進行政治素質審查,技術部門進行業務技能考核,工作經歷和工作經驗考查等,合格者方可上崗。
第二十五條關鍵崗位人員有責任保護信息系統的秘密,并以簽署保密協議的方式作出安全承諾。
第二十六條關鍵崗位人員上崗必須實行“權限分散、不得交叉覆蓋”的原則。系統管理人員、網絡管理人員、系統開發人員、系統維護人員不得兼任業務操作員;系統開發人員原則上不應兼任系統管理員。
第二十七條對關鍵崗位人員應實行定期考查制度,關鍵崗位人員應定期接受安全培訓,加強自身安全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
第二十八條關鍵崗位人員調離崗位,必須嚴格辦理調離手續,承諾其調離后的保密義務。涉及杭州市長征中學業務保密信息的關鍵崗位人員調離單位,必須進行離崗審計,在規定的脫密期后,方可調離。
第二十九條關鍵崗位人員離崗后,必須即刻更換操作密碼或注銷用戶。
第三十條系統管理員安全責任。
(一)負責系統的運行管理,實施系統安全運行細則;
(二)嚴格用戶權限管理,維護系統安全正常運行;
(三)認真記錄系統安全事項,及時向信息安全人員報告安全事件;
(四)為安全審計員提供完整、準確的主機系統的運行日志;
(五)對進行系統操作的其他人員予以安全監督。
第三十一條網絡管理員安全責任。
(一)負責網絡的運行管理,實施網絡安全策略和安全運行細則;
(二)安全配置網絡參數,嚴格控制網絡用戶訪問權限,維護網絡安全正常運行;
(四)為安全審計員提供完整、準確的記錄網絡設備和網絡運行活動的運行日志。
(五)對操作網絡管理功能的其他人員進行安全監督。
第三十二條安全管理員職責。
(一)監督檢查各項信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及時查處安全隱患;
(二)協助安全管理員制定網絡和主機設備安全配置規則,并監督落實執行;
(四)對信息系統按照要求進行備份;
(五)負責參與安全事件的調查。
第三十三條安全審計員職責。
(一)負責對整個信息系統進行安全審計,對安全管理員所做的安全評估報告進行審計;
(五)及時對第三方接入信息系統行為進行跟蹤審計。
第三十四條系統開發員安全責任。
(一)系統開發建設中,應嚴格執行系統安全策略,保證系統安全功能的準確實現;
(二)系統投產運行前,應完整移交系統源代碼和相關涉密資料;
(三)不得對系統設置“后門”;
(四)對系統核心技術保密。
第三十五條系統維護員安全責任。
(一)負責系統維護,及時解除系統故障,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二)不得擅自改變系統功能;
(三)不得安裝與系統無關的其他計算機程序;
(四)維護過程中,發現安全漏洞應及時報告信息安全人員。
第三十六條業務操作員安全責任。
(二)不得向他人提供自己的操作密碼;
(三)及時向系統管理員報告系統各種異常事件。
第三十七條各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法規和有關信息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十八條由于因工作疏忽或失誤而產生所在崗位的安全事故,應追究相關人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第三方人員包括軟件開發商,硬件供應商,系統集成商,設備維護商和服務提供商,以及實習學生和臨時工作人員。
第四十條應對第三方人員的物理訪問和邏輯訪問實施訪問控制,根據其在系統中完成工作的時間、性質、范圍、內容等方面的需要給予最低授權。
第四十一條第三方人員的現場工作或遠程維護工作內容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如工作涉及機密或秘密信息內容,應要求其簽署保密協議。
第四十二條一般情況下第三方人員的現場工作,如數據庫、系統、漏洞掃描、入侵檢測、滲透測試以及其他軟件的安裝和管理等,不得接入未經允許的自帶設備。
第四十三條第三方人員的現場工作應在本單位信息部門有關人員的陪同和監督下完成。第三方人員自帶設備接入信息系統應得到特別授權,其操作應受到審計。
第四十四條第三方人員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清除有關賬戶、過程記錄等信息。
第四十六條外部人員訪問杭州市長征中學信息系統安全受控區域前,應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人員全程陪同或監督,并登記備案,外部服務人員則須佩戴證件上崗。
第四十七條杭州市長征中學信息系統安全關鍵區域不允許外部人員訪問,若有特殊情況,則必須得到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領導的書面批準并簽署保密協議并由專人全程陪同。
第四十八條外部人員未經許可禁止攜帶移動介質和便攜式設備進入相關區域。
第四十九條由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員的信息安全意識教育,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制定人員信息安全意識教育計劃,詳細規定人員意識教育的內容、方法和過程。
第五十條安全意識教育包括信息安全基礎知識、各類人員的安全責任和懲戒措施等。
第五十一條采用常規宣傳、短期培訓等方式,每年至少一次對各類人員進行安全意識教育。
第五十二條安全意識教育要覆蓋到本系統全體工作人員。
第五十三條每年定期對信息安全人員進行下列信息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一)信息安全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章制度的培訓;
(二)信息安全基本知識的培訓;
(三)信息安全專業技能的培訓。
第五十四條信息安全人員應定期接受政治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
第五十五條(至少每年一次)對所有人員進行基本的信息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第五十六條安全意識教育應進行必要的考核(至少每年一次),并將考核結果及日常情況進行記錄、保存,作為人員考核的內容之一。
第五十七條本辦法由杭州市長征中學負責解釋。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一
為了加強學校網絡安全管理,保障全體師生人身安全及公共、個人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我校把網絡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結合我校實際,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副書記、副校長為副組長,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網絡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為實施和組織落實學校網絡安全管理工作,經學校研究決定,呂郁為本單位網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責任人。溫文章為本單位網絡安全管理工作分管負責人。齊劉鋒為本單位網絡安全管理責任科室負責人。安全辦、后勤科、學管科、保衛科、教務科等相關科室是責任單位。副組長和成員的主要職責是統籌安排學校網絡安全管理工作,加強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有效處置學校網絡安全管理突發應急事件。
1、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城域網及校園網防火墻、路由器、交換機、上網行為管理、服務器等網絡設備的活動。不得在網絡上制作、發布、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1)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2)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5)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眾滋事的;
(6)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7)計算機病毒;
(8)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如發現上述有害信息內容,應及時向學校網管辦或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2、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必須在12小時內向學校網管辦及公安機關報告,并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信息和日志記錄的前提下,及時刪除有關信息。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服務器。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4、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網絡上信息、資源、軟件等的使用應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于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絡軟件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5、嚴禁在網絡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6、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有效地防范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用戶管理。學校上網行為管理設備必須保持日志記錄,時間不少于180天。
7、上網信息管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對外發布信息,必須經各科室負責人審核后報學校黨辦批準后,才可發布(具體操作方法可參考網絡信息發布管理制度)。
8、各科室確定一名人員為本科室網絡安全責任人,并做好本本科室的網絡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絡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絡設備良好運行,充分發揮效率。
9、各科室的信息終端用戶必須受網絡管理員監督管理。校園網絡統一出口、統一用戶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用戶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后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10、與學校網絡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采取規范的技術保護措施。
11、校園網內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聯網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科室的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網設備上操作或存儲。信資源密等級可分為:
(1)可向internet公開的;
(2)可以向本城域網公開的;
(3)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4)可以向單位公開的;
(5)僅限于個人使用的。
1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2)未經允許,擅自提供與教育無關的網絡服務;
(3)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與破壞性程序;
(4)其他危害教育城域網絡安全的行為。
13、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4、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網及子網站網絡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1、學校網絡管理信息中心作為學校辦公網絡網上信息的日常管理機構,對信息網站的建立和信息發布具有管理權。網絡中心負責辦公網絡的規劃、建設、應用開發、運行維護與用戶管理。
成立辦公網絡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本科室的網絡信息安全責任人,負責本科室內網絡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3、實行信息發布責任追究制度,所報送的一切信息必須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真實有效的。凡因虛假、反動、色情等內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報送者承擔,如屬個人因素影響信息發布工作,將追究責任。
4、各科室應設立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員,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各科室主管領導和負責人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網絡信息及時更新,做到安全、真實、可靠。
(1)網絡管理員應定期更換管理員密碼,及時注銷無效用戶;及時發現并處理網絡安全問題。
(2)不允許單位以外人員單獨接觸計算機網絡系統資源。
(3)各用戶要加強安全保密意識,注意個人id及密碼的保密,不得與他人共用系統的賬號。
5、設立相應的管理員和管理制度,相關制度包括:
(1)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3)信息監視、保存、清除和備份制度。
(4)不良信息報告和協助查處制度;
(5)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6、各科室應結合保密要求,制訂計算機安全保密管理的具體措施,堅持“誰主管、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各單位屬于業務工作范圍的信息,在發布前必須由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核,簽署同意意見并存檔備案,然后由各單位信息管理員在辦公網上發布。主辦單位應對信息的合法性和相關問題負責。
7、在辦公網絡上嚴禁下列行為: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盜用他人ip地址。
(4)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6)不按國家和鎮有關規定擅自開設二級代理接納網絡用戶。
(7)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
(8)以端口掃描等方式,破壞網絡正常運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網站負責人將對帳號進行停用或注銷。
(1)教職工因調離等原因脫離學校管理的;
(2)利用帳號進行違法活動的;
(3)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
(4)本人要求注銷帳號的。
9、對于違反本條例的入網部門和個人用戶,由信息中心給予警告、停止有關單機入網、注銷帳號、停止子網入網等處理情節嚴重的,由學校依照校紀、校規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如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違反本規定,給國家、集體或者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四)網絡輿情應急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突發公共事件輿情處置工作,正確引導、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與情,最大程度地避免、縮小和消除因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種負面影響,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校被國內各媒體所登載、報道的對學校人員思想穩定、公共安全、學生情緒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報道,或對學校形象、正常工作秩序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重大輿情的應急管理工作。
2、工作原則。
(1)第一時間原則。突發事件發生后,做到第一時間監測、收集、研判輿情發展走向,及時上報輿情動態,為應急處置提供第一手資料;在第一時間對外發布準確信息并慎報原因,情況較為復雜的輿情信息,在事態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眾評議猜測或隨意解讀時,根據具體調查情況,再作后續詳細發布,牢牢掌握信息發布的主動權、事件處理的輿論主導權。
(2)黨委領導、統籌協調。重大輿情應急管理工作由網絡信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進行統一指揮,建立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權責明確的輿情管理工作體系。
(4)職責歸屬、分級負責。按照職責歸屬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輿情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全校重大輿情由鄉輿情辦統一指揮調度,應對處置;一般性輿情由涉事科室組織應對處置。
(5)預控為主、處突為要。各科室平時務必做好輿情風險評估,樹立好輿情危機意識,從源頭上加強輿情防范,掌控研判輿情苗頭,主動處理與情涉及問題,努力把與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處置程序及辦法。
(1)全面監測。
采取人工和技術相結合、網上與網下相結合的方式,對重點領域、重要人物、重大事件進行及時檢測,確保第一時間發現輿情。
(2)研判預警。
對發現的輿情,各涉事主體要迅速對輿情走勢、風險級別進行評估,及時報告學校黨委、上級業務部門和上級網信部門。特別重大輿情務必1小時內上報,重大輿情務必2小時內上報,較大和一般輿情酌情適時上報。
(3)分級處置。
一般網絡輿情。指網民在網絡論壇/社區、微博、維權網站等平臺對某項政策或某類問題進行詢問、提出質疑、表達訴求,僅有少量圍觀的輿情(閱讀量、跟帖量、輿情總量等均在50篇/),且未有主流媒體(電視、報刊)介入報道,評論量也是零星分布,由涉事主體及時解決網民訴求,回應網民關切。
較大網絡輿情。指涉及有損學校形象的敏感信息在不同網站出現的(閱讀量、跟帖量、輿情總量等均在100-500篇/條),評論量也有數十條,且負面聲音有所上升,發酵趨勢明顯的輿情。由涉事主體密切關注,及時調查核實,及時跟帖回應,妥善處置。
重大網絡輿情。指涉及重點領域、重要節點、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敏感信息迅速發酵,或有主流媒體(電視、報刊等)介入報道,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輿情。應及時提請領導小組研究制定輿情處置方案,組織網上網下同時實施,或報請上級網安部門及時有效化解網上危機。
4、輿論引導。
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有序開放、有效管理、正確引導”和“攻防兼備、疏堵結合”的原則,主動設置議題,第一時間發布信息,認真回應質詢議題,適時進行權威評論、積極開展民意互動,根據輿論形勢、事件進展等情況,準確地引導網上輿論,減少和消除負面影響。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懷化學院信息系統信息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操作風險,確保我校信息系統的信息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屬于管理辦法,適用于所有懷化學院信息系統信息安全管理人員。
第三條在首次聘用、內部轉崗成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人員時,除遵循有關處室制定的相關制度規定外,有關處室須對人員的身份、背景和專業資格等進行審查,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所具有的技術技能進行考核。
第四條信息安全工作人員錄用后,應立即簽署安全保密協議,《懷化學院信息安全保密協議書》(見附件1)。
第五條信息安全工作人員錄用后,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須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訓,使錄用人員意識到信息與網絡安全威脅及利害關系,確保被錄用人員支持和遵守單位的信息安全策略。
第六條信息安全領導辦公室應制定年度信息安全培訓|計劃,對員工定期進行信息培訓,《信息安全年度培訓計劃》(見附件3)。
第七條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須定期組織對所有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至少包括:我局信息與網絡安全策略、安全職責、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
第八條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定期對安全教育和培訓進行書面規定,針對不同崗位制定不同的培訓計劃,對信息安全基礎知識、崗位操作規程等進行培訓。
第九條本辦法由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由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和維護管理。
第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三
病案管理者因工作關系對每份病案都要進行收集、整理、查、訂,對病人的隱私了解的較多,因此,尊重患者的隱私權和保密權就成為對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要求。工作中對病人的隱私要嚴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不得張揚,任意傳播。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防盜、防塵、防濕、防蛀、防高溫措施
1、在防塵工作方面,經常性的除塵工作,堅持一天一小掃,一周一大掃,節假日全面大掃除;適時開、關閉檔案庫房門窗,防止塵灰、煙霧進入檔案庫房及檔案櫥內。定期擦拭檔案室地板、檔案櫥表面、櫥內的灰塵,保持檔案櫥、檔案自身的'干凈清潔。
2、在防火工作方面,檔案庫房門上掛有“嚴禁煙火”的警示牌,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庫房,需進入檔案庫房的人員一律嚴禁煙火、抽煙;下班時切斷電源;滅火器定點放置,不得隨意移動或拿作他用,定期檢查,對失效過期的滅火器適時更換,使其保持良好的滅火狀態。
3、在防盜工作方面,檔案庫房配備了防盜網、鐵窗鐵櫥,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下班時關鎖好門窗,上班時檢查檔案庫房門窗、鐵網、鐵櫥、檔案是否完好。
4、在防潮工作方面,防止雨水進入檔案庫房,每天掌握庫房內的濕度變化情況,庫內庫外設置溫濕度計,作為庫內庫外濕度比較。當庫內濕度大于庫外時,采取抽風、排氣、打開庫房門窗進行通風或關閉門窗啟動除濕機;當庫房濕度小于庫外濕度時采取關閉門窗等措施將庫房濕度控制在45%?60%范圍內。
5、在防高溫工作方面,注意掌握高溫氣候條件下,庫房溫度的變化情況,當庫房溫度大于或小于庫房溫度(標準為14℃--24℃)時采取排氣、抽風、通風或啟動空調機進行降溫,使庫內溫度控制在標準范圍內。
6、在防光工作方面,給檔案庫房門窗裝上了防光布簾外,注意防止太陽日光直射檔案庫房,嚴禁檔案紙張材料搬到太陽下暴曬。做好除濕、降溫、防光工作,有效防止檔案紙張材料發生霉爛、變質、字跡褪色。
7、在防蛀工作方面,注重做好勤防勤治蟲害檔案的工作。庫房內嚴禁存放任何雜物。定期施放殺蟲驅蟲藥物,并根據藥效時限適時更換失效過期的殺蟲驅蟲藥物。定期做好庫內庫外的防蟲滅蟲工作。每月翻動櫥內檔案二次,查看蟲害檔案情況,一旦發現蟲害檔案,立即采取措施撲滅蟲害,防止蟲害檔案的漫延。
8、在防腐工作方面,檔案庫房內經常性的進行抽風、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清新,嚴禁有害氣體、物品進入檔案庫房,定期施放、更換防腐藥物,凈化庫房周圍環境,保持庫房內清潔。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四
一、信息系統安全包括:軟件安全和硬件網絡安全兩部分。
二、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術,防止信息系統數據的丟失、破壞和失密;硬件破壞及失效等災難性故障。
三、對系統用戶的訪問模塊、訪問權限由使用單位負責人提出,交信息化領導小組核準后,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給予配置并存檔,以后變更必須報批后才能更改,網絡信息辦公室做好變更日志存檔。
四、系統管理人員應熟悉并嚴格監督數據庫使用權限、用戶密碼使用情況,定期更換用戶口令或密碼。網絡管理員、系統管理員、操作員調離崗位后一小時內由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監督檢查更換新的密碼;廠方調試人員調試維護完成后一小時內,由系統管理員關閉或修改其所用帳號和密碼。
五、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要主動對網絡系統實行監控、查詢,及時對故障進行有效隔離、排除和恢復工作,以防災難性網絡風暴發生。
六、網絡系統所有設備的配置、安裝、調試必須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人負責,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拆卸和移動。
七、上網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計算機及其他相關設備的操作規程,禁止其他人員進行與系統操作無關的工作。
八、嚴禁自行安裝軟件,特別是游戲軟件,禁止在工作用電腦上打游戲。
九、所有進入網絡的軟盤、光盤、u盤等其他存貯介質,必須經過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并查毒,未經查毒的存貯介質絕對禁止上網使用,對造成“病毒”蔓延的有關人員,將對照《計算機信息系統處罰條例》進行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罰。
十、在醫院還沒有有效解決網絡安全(未安裝防火墻、高端殺毒軟件、入侵檢測系統和堡壘主機)的情況下,內外網獨立運行,所有終端內外網不能混接,嚴禁外網用戶通過u盤等存貯介質拷貝文件到內網終端。
十一、內網用戶所有文件傳遞,不得利用軟盤、光盤和u盤等存貯介質進行拷貝。
十二、保持計算機硬件網絡設備清潔衛生,做好防塵、防水、防靜電、防磁、防輻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一、對網絡故障的判斷。
當網絡系統終端發現計算機訪問數據庫速度遲緩、不能進入相應程序、不能保存數據、不能訪問網絡、應用程序非連續性工作時,要立即向網絡信息辦公室匯報,網絡信息辦公室工作人員對科室提出的上述問題必須重視,經核實后給予科室反饋信息。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應召集有關人員及時進行討論,如果故障原因明確,可以立刻恢復工作的,應立即恢復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確、情況嚴重不能在短期內排除的,應立即報告醫務部和院領導,在網絡不能運轉的情況下由機關協調全院工作以保障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轉。網絡故障分為三類:
一類故障:服務器不能工作;光纖損壞;主服務器數據丟失;備份盤損壞;服務器工作不穩定;局部網絡不通;數據被人刪改;重點終端故障;規律性的整體、局部軟、硬件故障。
二類故障:單一終端軟、硬件故障;單一患者信息丟失;偶然性的數據處理錯誤;某些科室違反工作流程要求。
三類故障:各終端由于不熟練或使用不當造成的錯誤。針對上述故障分類等級,處理方案如下:
一類故障———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主任上報醫務部和院領導,由醫務部組織協調恢復工作。
二類故障———由技術工程師上報網絡信息辦公室主任,由網絡信息辦公室集中解決。
三類故障———由技術工程師單獨解決,并詳細登記情況。
二、網絡整體故障的首要工作。
(一)當網絡信息辦公室一旦確定為網絡整體故障,首先是立刻報告醫務部。醫務部應立即按上報程序向院領導匯報。網絡信息辦公室需馬上組織恢復工作,并充分考慮到特殊情況如節假日、病員量大、人員外出及醫院的重大活動對故障恢復帶來的時間影響。
(二)當發現網絡整體故障時,根據故障恢復時間的程度將轉入手工工作的時限明確如下:
1、10分鐘內不能恢復———門診掛號、住院登記、藥房轉入手工操作;門診收費、住院核算、西藥房工作轉入老系統操作。
2、6小時內不能恢復———原則上將醫師工作站、護士工作站、藥房、急診檢查、入院、手術室、醫技檢查轉入手工操作(具體實行時間及步驟由醫務部、護理部通知)。
3、24小時以上不能恢復———將出院核算轉入手工。
三、具體協調工作。
(一)所有手工工作的統一時間須由醫務部或網絡信息辦公室通知,相關單位嚴格按照通知時間協調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準私自操作計算機。
(二)門診掛號工作協調。
1、門診掛號協調工作由門診部護士長負責協調請示,如手工掛號的轉入、轉出時間等;。
2、當網絡系統中斷時,改為手工掛號;。
3、網絡恢復后,及時將中斷期間的患者信息輸入到計算機;。
4、在以后的`工作中如發現某位患者的信息系統內沒有記載,應詳細詢問患者以前是否是在網絡故障時就診過。
(三)門診收費系統工作協調。
2、當網絡系統運行中斷超過10分鐘時,應通知收款處轉入手工收款工作;。
3、門診收款負責同志應建立手工發票使用登記本,對發票使用情況做詳細登記;。
4、當系統恢復正常時,由收款處負責同志負責對網絡運行穩定性進行監測,如不穩定,及時向網絡信息辦公室反映情況。
5、在接到使用計算機的指令并重新啟動運行后,門診收款負責人應組織收款員逐步轉入到機器操作。
(四)住院費用核算系統工作協調。
1、由住院處科主任總體負責協調工作;。
2、當系統停止運行超過2天時,對普通出院患者,推遲出院結算時間;對急出院的患者應根據病歷和臨床科室護士工作站記錄,進行手工核算出院。
3、在網絡停止運行期間,出院患者急需結算時,應由該科護士工作站追查是否還有正在進行的檢查,向結算室提供詳細費用情況后,方可送交核算。
(五)臨床工作系統協調。
1、臨床科工作由醫務部、護理部共同協調;。
2、網絡故障期間臨床科室詳細記錄患者的所有費用執行情況;。
4、出院帶藥由經管醫師負責掌握經費情況,如出現費用超支情況由該醫師負責;。
5、根據醫務部通知恢復運行時間,按要求補錄醫囑。
6、如患者急需出院,應向核算室提供詳細費用情況,對正在進行的檢查應予以說明。
(六)醫技檢查工作協調。
1、在網絡停運期間應詳細留取、整理檢查申請單底聯;。
2、網絡恢復后根據檢查單底聯登記,通過手工記價補錄患者費用;。
3、對出院快或有出院傾向的患者各科在申請單上注明,檢查科室應及時通知科室或出院處溝通費用情況。
(七)藥房工作協調。
1、中心擺藥應嚴格按照網絡信息辦公室規定的時間及要求進行計算機操作;。
2、網絡故障時,根據臨床科提供的藥品請領單發藥;。
4、網絡恢復后對出院帶藥處方及時進行錄入;。
5、數據補錄工作結束后應查看系統內庫存與實際庫存相符情況。
各信息點接到重新運行通知時,需重新啟動計算機,整體網絡故障的工程恢復工作,由網絡信息辦公室嚴格按照服務器數據管理要求進行恢復工作。
四、網絡修復后的數據處理。
(一)由各科組織核校患者費用情況;。
(二)藥房校查庫存;。
(三)臨床科室補錄患者醫囑。
各科室要嚴格各項操作并及時反饋執行中的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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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五
為保證我站信息系統安全,加強和完善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管理措施,層層落實責任,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影響,保障信息系統設備(數字微波機、復用器、解碼器、實時控制、信號監測電腦、資料庫電腦等)設備設施及系統運行環境的安全,其中重點把維護本站節目傳輸網絡系統、基礎數據庫服務器安全放在首位,確保信息系統和網絡的通暢安全運行,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 為保證本臺站信息系統的操作系統和數據庫系統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結合本臺站系統建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適用于本臺站值班人員使用。
三、 帶班領導是本站系統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單位系統的維護和管理。
一、 技術負責人分配單位人員的`權限,權限設定遵循最小授權原則。
1) 管理員權限:維護系統,對數據庫與服務器進行維護。系統管理員、數據庫管理員應權限分離,不能由同一人擔任。
2) 普通操作權限:對于各個信息系統的使用人員,針對其工作范圍給予操作權限。
3) 查詢權限:對于單位管理人員可以以此權限查詢數據,但不能輸入、修改數據。
4) 特殊操作權限:嚴格控制單位管理方面的特殊操作,只將權限賦予相關科室負責人,例如退費操作等。
二、 加強密碼策略,使得普通用戶進行鑒別時,如果輸入三次錯誤口令將被鎖定,需要系統管理員對其確認并解鎖,此帳號才能夠再使用。用戶使用的口令應滿足以下要求: -8個字符以上; 使用以下字符的組合:a-z、a-z、0-9,以及!@#$%^&*()- +; -口令每三個月至少修改一次。
三、 定期安裝系統的最新補丁程序,在安裝前進行安全測試,并對重要文件進行備份。
四、每月對操作系統進行安全漏洞掃描,及時發現最新安全問題,通過升級、打補丁或加固等方式解決。
五、 關閉信息系統不必要的服務。
六、 做好備份策略,保障系統故障時能快速的恢復系統正常并避免數據的丟失。
一、對于系統重要數據和服務器配值參數的修改,必須征得帶班領導批準,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對各項操作均應進行日志管理,記錄應包括操作人員、操作時間和操作內容等詳細信息。
一、 本站工作人員申請賬戶權限需填寫《系統權限申請表》,經系統管理員批準后方可開通。賬號申請表上應詳細記錄賬號信息。
二、 人員離職或調職時需交回相關系統賬號及密碼,經系統管理員刪除或變更賬號后方能離職或調職。
三、 本站工作人員嚴禁私自在辦公計算機上安裝軟件,以免造成病毒感染。嚴禁私自更改計算機的設置及安全策略。
四、 嚴格管理口令,包括口令的選擇、保管和更換,采取關閉匿名用戶、增強管理員口令選擇要求等措施。
五、 計算機設備應設屏幕密碼保護的用戶界面,保證數據的機密性的安全。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單位行政部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行政處分或處以警告、以及追究其他責任。觸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六
為維護公司信息安全,保證公司網絡環境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信息安全是指通過各種計算機、網絡(內部信息平臺)和密碼技術,保護信息在傳輸、交換和存儲過程中的機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信息處理和傳輸系統的安全。系統管理員應對處理信息的系統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和定期維護,避免因為系統崩潰和損壞而對系統內存儲、處理和傳輸的信息造成破壞和損失。
2、信息內容的安全。側重于保護信息的機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系統管理員應對所負責系統的安全性進行評測,采取技術措施對所發現的漏洞進行補救,防止竊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傳播安全。要加強對信息的審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過本公司的信息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系統傳播,避免對公司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個人利益造成損害。
第二條信息的內部管理
3、各信息應用部門對本部門所負責的信息必須作好備份;
5、涉密文件不可放置個人計算機中,非涉密電子郵件的收發也要實行病毒查殺。
第四條信息加密
1、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其電子文檔資料應當在涉密介質中加密單獨存儲;
2、涉及公司和部門利益的敏感信息的電子文檔資料應當在涉密介質中加密單獨存儲;
第五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1、利用信息網絡系統制作、傳播、復制有害信息;
2、入侵他人計算機;
3、未經允許使用他人在信息網絡系統中未公開的信息;
5、未經授權查閱他人郵件;
6、盜用他人名義發送電子郵件;
7、故意干擾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的暢通運行;
8、從事其他危害信息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系統安全的活動。
第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凡與本制度有沖突的均以本制度為準。
第一項計算機管理制度
為保證計算機的正常運行,確保計算機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計算機分為涉密和非涉密兩部分,涉密計算機指主要用于儲存或傳輸有關人事、財務、經濟運行、信息安全等涉及企業經營管理信息的計算機。非涉密計算機指用于儲存或傳輸日常辦公資料信息計算機。信息技術部、關務部、財務部計算機按照涉密要求進行管理。
1、各部門的計算機,操作人為管理第一責任人,承擔公司計算機操作的管理、保密和安全,以防止誤操作造成系統紊亂、文件丟失等故障。
2、計算機主要是用于業務數據的處理及信息傳輸,提高工作效率。嚴禁上班時間用計算機玩游戲及運行一切與工作無關的軟件。
3、新購的計算機、初次使用的軟件、數據載體應經我部計算機管理員檢測,確認無病毒和有害數據后,方可投入使用。
4、計算機操作人員發現本部門的計算機感染病毒,應立即中斷運行,并與計算機管理員聯系及時消除。
5、愛護機關計算機設備,保持計算機設備的干凈整潔。
1、涉密的計算機內的重要文件由專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隨意復制和解密,未經加密的重要文件不能存放在與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上。
2、對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到信息安全科轉存到光盤或其他可移動的介質上。存儲涉密信息的介質應當按照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管理。
3、對信息載體(軟盤、光盤等)及計算機處理的業務報表、技術數據、圖紙要有專人負責保存,按規定使用、借閱、移交、銷毀。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由公司行政部進行處罰,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七
第一條總則通過加強公司計算機系統、辦公網絡、服務器系統的管理。保證網絡系統安全運行,保證公司機密文件的安全,保障服務器、數據庫的安全運行。加強計算機辦公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團隊合作精神,把各部門相關工作做好。
第二條范圍。
1、計算機網絡系統由計算機硬件設備、軟件及客戶機的網絡系統配置組成。
2、軟件包括:服務器操作系統、數據庫及應用軟件、有關專業的網絡應用軟件等。
3、客戶機的網絡系統配置包括客戶機在網絡上的名稱,ip地址分配,用戶登陸名稱、用戶密碼、及internet的配置等。
4、系統軟件是指:操作系統(如windowsxp、windows20xx等)軟件。
5、平臺軟件是指:防偽防竄貨系統、辦公用軟件(如office20xx)等平臺軟件。
6、專業軟件是指:設計工作中使用的繪圖軟件(如photoshop等)。
第三條職責。
1、信息網絡部門為網絡安全運行的管理部門,負責公司計算機網絡系統、計算機系統、數據庫系統的日常維護和管理。
2、負責系統軟件的調研、采購、安裝、升級、保管工作。
3、網絡管理人員負責計算機網絡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平臺系統的安全運行;服務器安全運行和數據備份;internet對外接口安全以及計算機系統防病毒管理;各種軟件的用戶密碼及權限管理協助各部門進行數據備份和數據歸檔。
4、網絡管理人員執行公司保密制度,嚴守公司商業機密。
5、員工執行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6、系統管理員的密碼必須由網絡管理部門相關人員掌握。
第三條管理辦法。
1、從事計算機網絡信息活動時,必須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信息安全教育。
2、電腦由公司統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允許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電腦。
3、電腦硬件及其配件添置應列出清單報行政部,在征得公司領導同意后,由網絡信息管理員負責進行添置。
4、電腦操作應按規定的程序進行。
(3)電腦操作員應在每周及時進行殺毒軟件的升級,每月打好系統補丁;。
(4)不允許隨意使用外來u盤,確需使用的,應先進行病毒監測;。
(5)禁止工作時間內在電腦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玩游戲、聽音樂等。
6、電腦發生故障應盡快通知it管理員及時解決,不允許私自打開電腦主機箱操作。
7、電腦操作員要愛護電腦并注意保持電腦清潔衛生,并在正確關機并完全關掉電源后,方可下班離開。
8、因操作人員疏忽或操作失誤給工作帶來影響但經努力可以挽回的,對其批評教育;因操作人員故意違反上述規定并使工作或財產蒙受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并給予經濟處罰。
9、為文件資料安全起見,勿將重要文件保存在系統活動分區內如:c盤、我的文檔、桌面等;請將本人的重要文件存放在硬盤其它非活動分區(如:d、e、f)。(保存前用殺毒軟件檢察無病毒警告后才可)。并定期清理本人相關文件目錄,及時把一些過期的、無用的文件刪除,以免占用硬盤空間。
10、所有電腦必須設置登陸密碼,一般不要使用默認的administrator作為登陸用戶名,密碼必須自身保管,嚴禁告訴他人,計算機名與登陸名不能一致,一般不要使用含有和個人、單位相關信息的名稱。
11、其他管理辦法請參看《it終端用戶安全手冊》。
ii、網絡系統維護。
1、系統管理員每周定時對托管的網絡服務器進行巡視,并對公司局域網內部服務器進行檢查,如:財務服務器。
2、對于系統和網絡出現的異常現象網絡管理部門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分析,制定處理方案,采取積極措施。針對當時沒有解決的問題或重要的問題應將問題描述、分析原因、處理方案、處理結果、及時制定出解決方案。
3、定時對服務器數據進行備份。
4、維護服務器,監控外來訪問和對外訪問情況,如有安全問題,及時處理。
5、制定服務器的防病毒措施,及時下載最新的防病毒疫苗,防止服務器受病毒的侵害。
iii、用戶帳號申請/注銷。
1、新員工(或外借人員)需使用計算機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準由網絡部門負責分配計算機、和登入公司網絡的用戶名及密碼。如需使用財務軟件需向財務主管申請,由網絡管理部門人員負責軟件客戶端的安裝調試。
2、員工離職應將本人所使用的計算機名、ip地址、用戶名、登錄密碼、平臺軟件信息以書面形式記錄,經網絡管理人員將該記錄登記備案。網絡管理人員對離職人員計算機中的公司資料信息備份,方可對該離職人員保存在公司服務器中所有的資料刪除。
iv、數據備份管理。
服務器數據備份,應對數據庫進行自動實時備份,并每周應至少做一次手工備份,并在備份服務器中進行邏輯備份的驗證工作,經過驗證的邏輯備份存放在不同的物理設備中。個人電腦的備份統一由各部門自行負責,可申請移動硬盤、信息光盤等儲存介質進行安全備份。
第四條計算機/電腦維修。
1、計算機出現重大故障,須填寫《計算機維修單》,并交it管理員進行維修。
2、it管理員對《計算機維修單》存檔,便于查詢各電腦使用情況。
3、須外出維修,須報分管領導審批。須采購配件,按采購管理流程執行。
第五條公司信息系統管理(暫定)。
1、新中大財務系統服務器(以下簡稱:服務器),放置地點暫放為財務室辦公室內,財務室現有辦公室已達到視頻監控、防盜、溫度控制等條件。待條件成熟時重新搭建獨立機房,便以安全管理。
2、對于服務器數據(包括財務軟件系統)由管理員每月定期異地備份一次,并設置服務器自動每周備份二次數據庫;異地備份數據由財務部安排存放在異地。
3、系統后臺數據只能由服務器系統管理員進行維護,若需外援時,必須在管理員的陪同下進行操作,其他終端用戶不得設置權限進入數據管理后臺。
4、終端用戶的開通及變更需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相關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其中包括用戶的權限變更、賬號密碼變更、終端軟件更新。
5、當遇到服務器需要變更時,管理員應該做好詳細的變更記錄。如:程序變更、緊急變更、配置/參數變更、基礎架構變更、數據庫修改等。
6、定于每月25號對公司服務器賬號進行核查及管理。
7、相關記錄表格如下:
a、信息中心機房巡查記錄表。
b、信息中心用戶賬號登記表。
c、數據庫備份記錄表。
d、外來人員工作記錄。
e、終端用戶系統變更申請。
第六條違規操作賠償標準。
2、違規操作者:造成經濟損失的,除造價賠償外,另外當事人與責任人賠償誤工費100元。
第六條附則。
1、本制度由信息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2、本制度有不妥之處在運行中修改并公布。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八
1、醫院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計算機正確的使用方法操作計算機系統。嚴禁暴力使用計算機或蓄意破壞計算機軟硬件。
2、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裝計算機硬件系統,若須拆裝,則通知信息科技術人員進行。
3、計算機的軟件安裝和卸載工作必須由信息科技術人員進行。
4、計算機的使用必須由其合法授權者使用,未經授權不得使用。
5、醫院計算機僅限于醫院內部工作使用,原則上不許接入互聯網。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聯網的,需書面向醫務科提出申請,經簽字批準后交信息科負責接入。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正版的反病毒軟件。并保證反病毒軟件實時升級。
6、醫院任何科室如發現或懷疑有計算機病毒侵入,應立即斷開網絡,同時通知信息科技術人員負責處理。信息科應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領導報告備案。
7、醫院計算機內不得安裝游戲、即時通訊等與工作無關的軟件,盡量不在院內計算機上使用來歷不明的移動存儲工具。
1、不得在醫院網絡中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國家法律、法規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醫院網絡中進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所禁止的活動。
3、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修改計算機中與網絡有關的設置。
4、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添加、刪除與醫院網絡有關的軟件。
5、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醫院網絡或者使用醫院網絡資源。
6、未經允許,不得對醫院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經允許,不得對醫院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9、不得進行其他危害醫院網絡安全及正常運行的活動。
1、各職能部門、各科室應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門的網絡設備、設施及通信。
2、不得破壞網絡設備、設施及通信線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網絡連接中斷的,應根據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或賠償。
3、未經允許,不得中斷網絡設備及設施的供電線路。因生產原因必須停電的,應提前通知網絡管理人員。
4、不得擅自挪動、轉移、增加、安裝、拆卸網絡設施及設備。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網絡管理人員,在得到允許后方可實施。
1、計算機及外設所配軟件及驅動程序交網絡管理人員保管,以便統一維護和管理。
2、管理系統軟件由網絡管理人員按使用范圍進行安裝,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裝、復制、傳播此類軟件。
3、網絡資源及網絡信息的使用權限由網絡管理人員按醫院的有關規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權限使用網絡資源及網絡信息。
4、網絡的使用人員應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碼及身份認證文件,不得將密碼及身份認證文件交與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將含有醫院信息的計算機或各種存儲介質交與無關人員。更不得利用醫院數據信息獲取不正當利益。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九
一、為了處理工作中涉及的辦公秘密和業務秘密信息,特制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制度。
二、信息科、機要科負責指導市政府辦公室涉密人員的保密技術培訓,落實技術防范措施。
三、涉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絡的計算機系統中存儲,處理和傳輸。
四、凡上網的信息,上網前必須進行審查,進行登記,“誰上網,誰負責”,確保國家機密不上網。
五、如在網上發現反動、黃色的宣傳和出版物,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向市委保密局匯報,依據有關規定處理;如發現泄露國家機密的情況,要及時采取措施,對違反規定造成后果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加強個人主頁管理,對于在個人主頁中張貼,傳播有害信息的責任人要依法處理,并刪除個人主頁。
七、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各涉密科室要加強網絡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理網上突發事件。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二十
一、信息系統安全包括:軟件安全和硬件網絡安全兩部分。
二、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術,防止信息系統數據的丟失、破壞和失密;硬件破壞及失效等災難性故障。
三、對系統用戶的訪問模塊、訪問權限由使用單位負責人提出,交信息化領導小組核準后,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給予配置并存檔,以后變更必須報批后才能更改,網絡信息辦公室做好變更日志存檔。
四、系統管理人員應熟悉并嚴格監督數據庫使用權限、用戶密碼使用情況,定期更換用戶口令或密碼。網絡管理員、系統管理員、操作員調離崗位后一小時內由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監督檢查更換新的密碼;廠方調試人員調試維護完成后一小時內,由系統管理員關閉或修改其所用帳號和密碼。
五、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要主動對網絡系統實行監控、查詢,及時對故障進行有效隔離、排除和恢復工作,以防災難性網絡風暴發生。
六、網絡系統所有設備的配置、安裝、調試必須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人負責,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拆卸和移動。
七、上網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計算機及其他相關設備的操作規程,禁止其他人員進行與系統操作無關的工作。
八、嚴禁自行安裝軟件,特別是游戲軟件,禁止在工作用電腦上打游戲。
九、所有進入網絡的軟盤、光盤、u盤等其他存貯介質,必須經過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并查毒,未經查毒的存貯介質絕對禁止上網使用,對造成“病毒”蔓延的有關人員,將對照《計算機信息系統處罰條例》進行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罰。
十、在醫院還沒有有效解決網絡安全(未安裝防火墻、高端殺毒軟件、入侵檢測系統和堡壘主機)的情況下,內外網獨立運行,所有終端內外網不能混接,嚴禁外網用戶通過u盤等存貯介質拷貝文件到內網終端。
十一、內網用戶所有文件傳遞,不得利用軟盤、光盤和u盤等存貯介質進行拷貝。
十二、保持計算機硬件網絡設備清潔衛生,做好防塵、防水、防靜電、防磁、防輻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十三、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有權監督和制止一切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
一、對網絡故障的判斷。
當網絡系統終端發現計算機訪問數據庫速度遲緩、不能進入相應程序、不能保存數據、不能訪問網絡、應用程序非連續性工作時,要立即向網絡信息辦公室匯報,網絡信息辦公室工作人員對科室提出的上述問題必須重視,經核實后給予科室反饋信息。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應召集有關人員及時進行討論,如果故障原因明確,可以立刻恢復工作的,應立即恢復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確、情況嚴重不能在短期內排除的,應立即報告醫務部和院領導,在網絡不能運轉的情況下由機關協調全院工作以保障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轉。網絡故障分為三類:
一類故障:服務器不能工作;光纖損壞;主服務器數據丟失;備份盤損壞;服務器工作不穩定;局部網絡不通;數據被人刪改;重點終端故障;規律性的整體、局部軟、硬件故障。
二類故障:單一終端軟、硬件故障;單一患者信息丟失;偶然性的數據處理錯誤;某些科室違反工作流程要求。
三類故障:各終端由于不熟練或使用不當造成的錯誤。針對上述故障分類等級,處理方案如下:
一類故障———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主任上報醫務部和院領導,由醫務部組織協調恢復工作。
二類故障———由技術工程師上報網絡信息辦公室主任,由網絡信息辦公室集中解決。
三類故障———由技術工程師單獨解決,并詳細登記情況。
二、網絡整體故障的首要工作。
(一)當網絡信息辦公室一旦確定為網絡整體故障,首先是立刻報告醫務部。醫務部應立即按上報程序向院領導匯報。網絡信息辦公室需馬上組織恢復工作,并充分考慮到特殊情況如節假日、病員量大、人員外出及醫院的重大活動對故障恢復帶來的時間影響。
(二)當發現網絡整體故障時,根據故障恢復時間的程度將轉入手工工作的時限明確如下:
1、10分鐘內不能恢復———門診掛號、住院登記、藥房轉入手工操作;門診收費、住院核算、西藥房工作轉入老系統操作。
2、6小時內不能恢復———原則上將醫師工作站、護士工作站、藥房、急診檢查、入院、手術室、醫技檢查轉入手工操作(具體實行時間及步驟由醫務部、護理部通知)。
3、24小時以上不能恢復———將出院核算轉入手工。
三、具體協調工作。
(一)所有手工工作的統一時間須由醫務部或網絡信息辦公室通知,相關單位嚴格按照通知時間協調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準私自操作計算機。
(二)門診掛號工作協調。
1、門診掛號協調工作由門診部護士長負責協調請示,如手工掛號的轉入、轉出時間等;。
2、當網絡系統中斷時,改為手工掛號;。
3、網絡恢復后,及時將中斷期間的患者信息輸入到計算機;。
4、在以后的工作中如發現某位患者的信息系統內沒有記載,應詳細詢問患者以前是否是在網絡故障時就診過。
(三)門診收費系統工作協調。
2、當網絡系統運行中斷超過10分鐘時,應通知收款處轉入手工收款工作;。
3、門診收款負責同志應建立手工發票使用登記本,對發票使用情況做詳細登記;。
4、當系統恢復正常時,由收款處負責同志負責對網絡運行穩定性進行監測,如不穩定,及時向網絡信息辦公室反映情況。
5、在接到使用計算機的指令并重新啟動運行后,門診收款負責人應組織收款員逐步轉入到機器操作。
(四)住院費用核算系統工作協調。
1、由住院處科主任總體負責協調工作;。
2、當系統停止運行超過2天時,對普通出院患者,推遲出院結算時間;對急出院的患者應根據病歷和臨床科室護士工作站記錄,進行手工核算出院。
3、在網絡停止運行期間,出院患者急需結算時,應由該科護士工作站追查是否還有正在進行的檢查,向結算室提供詳細費用情況后,方可送交核算。
(五)臨床工作系統協調。
1、臨床科工作由醫務部、護理部共同協調;。
2、網絡故障期間臨床科室詳細記錄患者的所有費用執行情況;。
4、出院帶藥由經管醫師負責掌握經費情況,如出現費用超支情況由該醫師負責;。
5、根據醫務部通知恢復運行時間,按要求補錄醫囑。
6、如患者急需出院,應向核算室提供詳細費用情況,對正在進行的檢查應予以說明。
(六)醫技檢查工作協調。
1、在網絡停運期間應詳細留取、整理檢查申請單底聯;。
2、網絡恢復后根據檢查單底聯登記,通過手工記價補錄患者費用;。
3、對出院快或有出院傾向的患者各科在申請單上注明,檢查科室應及時通知科室或出院處溝通費用情況。
(七)藥房工作協調。
1、中心擺藥應嚴格按照網絡信息辦公室規定的時間及要求進行計算機操作;。
2、網絡故障時,根據臨床科提供的藥品請領單發藥;。
4、網絡恢復后對出院帶藥處方及時進行錄入;。
5、數據補錄工作結束后應查看系統內庫存與實際庫存相符情況。
各信息點接到重新運行通知時,需重新啟動計算機,整體網絡故障的工程恢復工作,由網絡信息辦公室嚴格按照服務器數據管理要求進行恢復工作。
四、網絡修復后的數據處理。
(一)由各科組織核校患者費用情況;。
(二)藥房校查庫存;。
(三)臨床科室補錄患者醫囑。
各科室要嚴格各項操作并及時反饋執行中的有關情況。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二十一
為建立一個適當的信息安全事件、薄弱點和故障報告、反應與處理機制,減少信息安全事件和故障所造成的損失,采取有效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特制定本程序。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業務信息安全事件的管理。
3職責
3.1信息安全管理流程負責人
確定信息安全目標和方針;
確定信息安全管理組織架構、角色和職責劃分;
負責信息安全小組之間的協調,內部和外部的溝通;
負責信息安全評審的相關事宜;
3.2信息安全日常管理員
負責制定組織中的安全策略;
組織安全管理技術責任人進行風險評估;
組織安全管理技術責任人制定信息安全改進建議和控制措施;
編寫風險改進計劃;
3.3信息安全管理技術責任人
負責信息安全日常監控;
信息安全風險評估;
確定信息安全控制措施;
響應并處理安全事件。
4工作程序
4.1信息安全事件定義與分類
信息安全事件是指信息設備故障、線路故障、軟件故障、惡意軟件危害、人員故意破壞或工作失職等原因直接影響(后果)的。
造成下列影響(后果)之一的,均為一般信息安全事件。
a) ***秘密泄露;
b)導致業務中斷兩小時以上;
c)造成信息資產損失的火災;
d)損失在一萬元人民幣(含)以上的故障/事件。
造成下列影響(后果)之一的,屬于重大信息安全事件。
a)組織機密泄露;
b)導致業務中斷十小時以上;
c)造成機房設備毀滅的火災;
d)損失在十萬元人民幣(含)以上的故障/事件。
4.2信息安全事件管理流程
根據風險處置計劃,實施信息安全控制措施,盡可能的降低信息和業務風險;
對發現的或已發生的信息安全事件,按照信息安全事件響應程序進行處理;
每年一次或在發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時進行信息安全評審,分析信息安全事件的顯現趨勢、信息安全管理的改進等信息,并形成風險改進計劃,持續改進信息系統安全。
4.3信息安全事件事后處理措施
對于一般信息安全事件,在故障排除或采取必要措施后,相關信息安全管理職能部門會同事件責任部門,對事件的原因、類型、損失、責任進行鑒定,形成《信息安全事件報告》,報信息安全管理者代表批準;對于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處理意見還應上報信息安全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
對于違反組織信息安全方針、程序安全規章所造成的信息安全事件責任者依據以下措施予以懲戒。
處罰方式:
一般安全事故,根據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辦公室通過郵件發出正式嚴重警告。
一年內累計出現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一般安全事故,報***領導批準后進行相應懲罰,并在***進行通報批評。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有權將責任人調離原工作崗并給予相應懲罰。
一年內累計出現二次或二次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如果屬于故意行為導致信息安全事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對于信息安全事故責任人的處理結果由處理部門在***范圍內予以通報。
負有信息安全事故處罰的各職能部門在確定實施處罰后,***室與被處罰部門溝通,確認責任者及處罰方式并上報***領導。
信息安全管理職能部門要求事件責任部門制定糾正措施并實施,實施結果記錄在《信息安全事件報告》。
由信息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對實施情況進行跟蹤驗證,驗證結果記入《信息安全事件報告》。
4.4報告信息安全薄弱點與預防措施
***與信息安全管理有關的所有員工發現信息安全薄弱點或潛在威脅均應履行報告義務。
對以下行為應給予獎勵:
及時發現非責任區信息安全隱患,該隱患足以導致信息安全事故的;
及時發現非責任區信息安全重大隱患,該隱患足以導致信息安全重大事故的;
及時發現并制止系統操作問題以避免設備重大損失或人員死亡的;
在信息安全事故中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降低損失的程度。
獎勵方式如下:
根據防止一般安全事故發生、一年內防止一般安全事故發生三次或三次以上、防止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時中止正在進行中的商業泄密行為、提出信息安全合理化建議等級別,報請***批準后,給予相應表揚或獎勵,并作為年底工作考核依據。
發現信息安全事故、薄弱點與故障的員工填寫《一般信息安全事件/薄弱點報告》,相關的代碼管理中心及信息安全實驗室進行調查后,確定是否采取預防措施,確認責任部門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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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二十二
為了規范網吧管理中對網吧人員的管理,于是網吧制定了網吧人員管理制度,而為了網吧信息安全,所以網吧則制定了網吧,以下則是相關網吧制定的網吧的內容。
第一條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行業自律,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為上網消費者提供良好的服務。
上網消費者,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守社會公德,開展文明、健康的上網活動。
第二條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網吧制作、下載、復制、查閱、發布、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傳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三條上網消費者不得進行下列危害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一)故意制作或者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破壞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數據和應用程序的;。
(三)進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的。
第四條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接入互聯網,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聯網。
網吧內所有計算機必須通過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不得直接接入互聯網。
第五條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網絡游戲或者其他方式進行賭博或者變相賭博活動。
第六條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建立場內巡查制度,發現上網消費者有本條例第二條、第三條、第六條所列行為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并在24小時內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
第八條在顯著位置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九條未成年人不得進入本網吧。在網吧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志。
第十條每日營業時間限于10時至2時。
第十一條對上網消費者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對、登記,并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保存時間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在保存期內不得修改或者刪除。
第十二條依法履行信息網絡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職責,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煙并懸掛禁止吸煙標志;。
(二)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裝固定的封閉門窗柵欄;。
(四)營業期間禁止封堵或者鎖閉門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為了加強對網吧的管理,規范網吧的經營,維護公眾和網吧的合法權益,保障網吧活動健康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制定了以上的網吧。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二十三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計算機和信息系統(包括涉密信息系統和非涉密信息系統)
安全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及商業秘密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規標準和中核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涉密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的配套設備、設施構成的,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定存儲、處理、傳輸涉密信息的系統或網絡,包括機房、網絡設備、軟件、網絡線路、用戶終端等內容。
第三條 涉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應用要本著“預防為主、分級負責、科學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和“控制源頭、歸口管理、加強檢查、落實制度”的原則,確保涉密信息系統和國家秘密信息安全。
第四條 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防護必須嚴格按照國家保密標準、規定和集團公司文件要求進行設計、實施、測評審查與審批和驗收;未通過國家審批的涉密信息系統,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計算機和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公司法人代表是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第一責任人,確保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措施的落實,提供人力、物力、財力等條件保障,督促檢查領導責任制落實。
第七條 公司保密委員會是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
(一)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二)協調處理有關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的重大問題,對重大失泄密事件進行查處。
第八條 成立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保密辦、科技信息部(信息化)、黨政辦公室(密碼)、財會部、人力資源部、武裝保衛部和相關業務部門、單位為成員單位,在公司黨政和保密委員會領導下,組織協調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九條 保密辦主要職責:
(一)擬定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各項保密防范措施;
(六)對涉密信息系統中各應用系統進行定密、變更密級和解密工作進行審核;
(七)組織查處涉密信息系統失泄密事件。
第十條
科技信息部、財會部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涉密信息系統的規劃、設計、建設,制定安全保密防護方案;
小組批準后組織實施,確保安全技術措施有效、可靠;
(六)配合保密辦對涉密信息系統進行安全檢查,對存在的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七)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落實應急措施,處理信息安全突發事件。
第十一條 黨政辦公室主要職責:
按照國家密碼管理的相關要求,落實涉密信息系統中普密設備的管理措施。
第十二條 相關業務部門、單位主要職責:涉密信息系統的使用部門、單位要嚴格遵守保密管理規定,教育員工提高安全保密意識,落實涉密信息系統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準確確定應用系統密級,制定并落實相應的二級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涉密信息系統配備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安全審計員,其職責是:
(一)系統管理員負責系統中軟硬件設備的運行、管理與維護工作,確保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連續運行。系統管理員包括網絡管理員、數據庫管理員、應用系統管理員。
(二)安全保密管理員負責安全技術設備、策略實施和管理工作,包括用戶帳號管理以及安全保密設備和系統所產生日志的審查分析。
(三)安全審計員負責安全審計設備安裝調試,對各種系統操作行為進行安全審計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以及時發現違規行為,并每月向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一次情況。
第三章 系統建設管理
第十四條 規劃和建設涉密信息系統時,按照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標準的規定,同步規劃和落實安全保密措施,系統建設與安全保密措施同計劃、同預算、同建設、同驗收。
第十五條 涉密信息系統規劃和建設的安全保密方案,應由具有“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機構編制或自行編制,安全保密方案必須經上級保密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十六條 涉密信息系統規劃和建設實施時,應由具有“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機構實施或自行實施,并與實施方簽署保密協議,項目竣工后必須由保密辦和科技信息部共同組織驗收。
第十七條 對涉密信息系統要采取與密級相適應的保密措施,配備通過國家保密主管部門指定的測評機構檢測的安全保密產品。涉密信息系統使用的軟件產品必須是正版軟件。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一節 信息分類與控制
第十八條 涉密信息系統的密級,按系統中所處理信息的最高密級設定,嚴禁處理高于涉密信息系統密級的涉密信息。
第十九條 涉密信息系統中產生、存儲、處理、傳輸、歸檔和輸出的文件、數據、圖紙等信息及其存儲介質應按要求及時定密、標密,并按涉密文件進行管理。電子文件密級標識應與信息主體不可分離,密級標識不得篡改。涉密信息系統中的涉密信息總量每半年進行一次分類統計、匯總,并在保密辦備案。
第二十條 涉密信息系統應建立安全保密策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涉密信息被非授權訪問、篡改,刪除和丟失;防止高密級信息流向低密級計算機。涉密信息遠程傳輸必須采取密碼保護措施。
第二十一條 向涉密信息系統以外的單位傳遞涉密信息,一般只提供紙質文件,確需提供涉密電子文檔的,按信息交換及中間轉換機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清除涉密計算機、服務器等網絡設備、存儲介質中的涉密信息時,必須使用符合保密標準、要求的工具或軟件。
第二節 用戶管理與授權
第二十三條 根據本部門、單位使用涉密信息系統的密級和實際工作需要,確定人員知悉范圍,以此作為用戶授權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用戶清單管理
(三)刪除用戶時,由用戶本人所在部門、單位書面通知科技信息部,核準后由安全保密管理員即時將用戶在涉密信息系統內的所有帳號、權限廢止;“財務會計核算網”密辦審核,公司分管領導審批。開通、審批堅持“工作必須”的原則。
第六十四條 國際互聯網計算機實行專人負責、專機上網管理,嚴禁存儲、處理、傳遞涉密信息和內部敏感信息。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須建立使用登記制度。
第六十五條 上網信息實行“誰上網誰負責”的保密管理原則,信息上網必須經過嚴格審查和批準,堅決做到“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對上網信息進行擴充或更新,應重新進行保密審查。
第六十六條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子郵件、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網絡新聞組、博客等上發布、談論、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第六十七條 從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眾信息網下載程序和軟件工具等轉入涉密系統,經科技信息部審批后,按照信息交換及中間轉換機管理規定執行。
第九章 便攜式計算機管理
第六十八條 便攜式計算機(包括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和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實行 “誰擁有,誰使用,誰負責”的保密管理原則,使用者須與公司簽定保密承諾書。
第六十九條 涉密便攜式計算機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密級,粘貼密級標識,按照涉密設備進行管理,保密辦備案后方可使用。
第七十條 便攜式計算機應具備防病毒、防非法外聯和身份認證(設置開機密碼口令)等安全保密防護措施。
第七十一條 禁止使用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和非涉密網絡;嚴禁涉密便攜式計算機與涉密信息系統互聯。
第七十二條 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不得處理絕密級信息。未經保密辦審批,嚴禁在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中存儲涉密信息。處理、存儲涉密信息應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上進行,并與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分離保管。
第七十三條 禁止使用私有便攜式計算機處理辦公信息;嚴禁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存儲、處理涉密信息;嚴禁將涉密存儲介質接入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使用。
第七十四條 公司配備專供外出攜帶的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和涉密存儲介質,按照 “集中管理、審批借用”的原則進行管理,建立使用登記制度。外出攜帶的涉密便攜式計算機須經保密辦檢查后方可帶出公司,返回時須進行技術檢查。
第七十五條 因工作需要外單位攜帶便攜式計算機進入公司辦公區域,需辦理保密審批手續。
第十章 應急響應管理
第七十六條 為有效預防和處置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及時控制和消除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影響,保障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科技信息部和財會部應分別制定相應應急響應預案,經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審批后實施。
第七十七條 應急響應預案用于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突發事件分為系統運行安全事件和泄密事件,根據事件引發原因分為災害類、故障類或攻擊類三種情況。
(一)災害事件:根據實際情況,在保障人身安全前提下,保障數據安全和設備安
5、其它未列出的不確定因素造成的事件,結合具體的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咨詢,上報公司信息安全領導小組。
第七十八條 按照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和造成的損失,將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事件(i級)、重大事件(ii級)、較大事件(iii級)和一般事件(iv級)四個等級。
(一)一般事件由科技信息部(或財會部)依據應急響應預案進行處置;
(四)特別重大事件由公司報請中核集團公司對信息安全突發事件進行處置。
第七十九條 發生突發事件(如涉密數據被竊取或信息系統癱瘓等)應按如下應急響應的基本步驟、基本處理辦法和流程進行處理:
(一)上報科技信息部和保密辦;
(二)關閉系統以防止造成數據損失;
(三)切斷網絡,隔離事件區域;
(四)查閱審計記錄尋找事件源頭;
(五)評估系統受損程度;
(六)對引起事件漏洞進行整改;
(七)對系統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八)由保密辦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并書面確認安全后,系統方能重新運行;
(九)對事件類型、響應、影響范圍、補救措施和最終結果進行詳細的記錄;
(十)依照法規制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八十條 科技信息部、財會部應會同保密辦每年組織一次應急響應預案演練,檢驗應急響應預案各環節之間的通信、協調、指揮等是否快速、高效,并對其效果進行評估,以使用戶明確自己的角色和責任。應急響應相關知識、技術、技能應納入信息安全保密培訓內容,并記錄備案。
第十一章 人員管理
第八十一條 各部門、單位每年應組織開展不少于1次的全員信息安全保密知識技能教育與培訓,并記錄備案。
第八十二條
涉密人員離崗、離職,應及時調整或取消其訪問授權,并將其保管的涉密設備、存儲介質全部清退并辦理移交手續。
第八十三條 承擔涉密信息系統日常管理工作的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安全審計管理員應按重要涉密人員管理。
第十二章 督查與獎懲
第八十四條 公司每年應對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狀況、安全保密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自查,并接受國家和上級單位的指導和監督。涉密信息系統每兩年接受一次上級部門開展的安全保密測評或保密檢查,檢查結果存檔備查。
第八十五條 檢查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的保密檢查工具和涉密信息系統所使用的安全保密、漏洞檢查(取證)軟件等,應覆蓋保密檢查的項目,并通過國家保密局的檢測。安全保密檢查工具應及時升級或更新,確保檢查時使用最新版本。
第八十六條 各部門、單位應將員工遵守涉密計算機及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的情況,納入保密自查、考核的重要內容。對違反本規定造成失泄密的當事人及有關責任人,按公司保密責任考核及獎懲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八十七條 本規定由保密辦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八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計算機磁(光)介質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廠1908號)]、《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20xx)廠1911號]、《涉密計算機采購、維修、變更、報廢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20xx)廠1925號]、《國際互聯網信息發布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20xx)廠1926號]、《涉密信息系統信息保密管理規定》[制度通告:(20xx)0934號]、《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規定》[制度通告:(20xx)0935號]同時廢止。
學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二十四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第三條、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第四條、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負責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并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二)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三)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四)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審查。
(五)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六)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七)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第五條、合同的主體。
(一)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其他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擅自簽訂合同。
(二)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第六條、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業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第七條、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數量條款。
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第十條、質量條款。
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第十一條、價款或報酬條款。
(一)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二)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賬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三)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第十二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二)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三)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第十三條、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經總經理批準、法律顧問室審核后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釋條款。
風險提示: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第十五條、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聯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糾紛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簽訂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第五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其他行政許可證明留存。
第二十條、銷售、采購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一條、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加蓋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二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顧問室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三條、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會審表交存公司法律顧問室一份備案。
第二十四條、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第二十五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第二十七條、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的協議應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八條、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第二十九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采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條、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法律顧問室處理,并報總經理。(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條、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一)在常年合同特別是常年銷售、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對賬,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二)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賬,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第三十二條、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并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法律顧問室和總經理。
第三十四條、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法律顧問室。
第八章、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條、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顧問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條、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第三十七條、已簽訂的合同及送貨回單,增值稅發票收據以及業務往來傳真、信函、對賬單等資料,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公司法律顧問室隨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條、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公司法律顧問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生變更的,公司法律顧問室應在情況發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第三十九條、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準者外,由公司、企業領導審批。第四十條、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一)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二)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三)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四)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條、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一)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二)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條、合同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
(一)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
(二)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企業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條、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二)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四十五條、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一)申報。各企業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的領導審查批準。(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需補辦手續)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
(二)審核。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三)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準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四十六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四十七條、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為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第四十八條、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一)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二)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三)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四)各企業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四十九條、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范圍是:
(一)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二)經各企業協商處理解決不了的。
(三)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第五十條、提請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是:
(一)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規定報批。
(二)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三)法律顧問室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十一條、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訴訟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二條、凡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經濟合同糾紛,有關企業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經濟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二)關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三)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五)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三條、對于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五十四條、各企業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第五十五條、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行。
第五十六條、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五十八條、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第五十九條、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第六十條、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一)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二)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三)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第六十一條、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一)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三)遺失重要證據。
(四)發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五)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六)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第六十二條、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補充細則規定辦理;本制度的解釋、修訂和發放由本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
第六十四條、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開始執行。風險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