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明確勞動者從事的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以及勞動報酬等方面的約定和規定。以下是我們為您搜集的一些優秀勞動合同樣本,請大家參考借鑒。
勞動法定期勞動合同(匯總14篇)篇一
網友的疑問:
專家的解答:
您好!類似您這種情況在中、小型企業還是比較多見,《勞動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公司在聘用勞動者后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反法律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國《勞動法》實施時間尚不長,建立勞動雇傭關系時應當簽定勞動合同的觀念尚未廣泛在企業中建立;另一方面是由于企業認為只要不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就可以不受勞動法律的約束,在辭退勞動者時較為便利,并且不必支付經濟補償。
實際上這種理解是錯誤的,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與勞動者之間,只要形成勞動關系,即勞動者事實上已成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并且為其提供有償勞動,適用勞動法。”;并且在《關于勞動爭議受理問題的復函》中規定“對于事實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二條規定精神予以受理”;也就是說,即使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勞動者依然受勞動法律的保護。
鑒于我國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的局面將長期存在,并且勞動者在求職和就業時處于弱者的地位;為了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進一步規范企業行為,原勞動部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簽定勞動合同,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根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中“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簽定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勞動者損失”的規定,勞動者還可以要求賠償,賠償范圍包括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勞動保護待遇損失和工傷醫療待遇等損失。
雖然有以上法律的保護,簽定勞動合同還是很必要的,它可以對勞動內容和法律未盡事宜作出詳細、具體的規定;在發生勞動爭議時也是解決糾紛的重要證據。您應當向公司提出簽定勞動合同,如果公司執意不簽,您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區、縣勞動局的勞動監察科投訴;如果公司就此或以后因此而辭退您,您可以向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要求公司賠償損失。
[不簽勞動合同受到《勞動法》保護嗎?]。
勞動法定期勞動合同(匯總14篇)篇二
2、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定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定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勞動合同可以部分有效,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第19條:勞動合同書面形式定立,具備以下條款:
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報酬,紀律,終止的條件,違反的責任。
第21條: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25條: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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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定期勞動合同(匯總14篇)篇三
編號:
(固定期限)。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法定期勞動合同(匯總14篇)篇四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例如:勞務公司外派一員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兩個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勞務公司與外派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是以勞務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終止,這種合同期限就屬于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種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協商選擇合同期限時,應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和需要來約定。
勞動合同續簽也是根據這一期限來。不過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將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里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有很多錯誤觀點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不能變更的“死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其他類型的合同一樣,也適用勞動法與本法的協商變更原則。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除了勞動合同期限以外,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就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條件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等方面協商,進行變更。在變更合同條款時,應當按照自愿、平等原則進行協商,不能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同時還必須注意變更后的內容不違法,否則,這種變更是無效的。
勞動法并沒有強制規定勞動合同一定要簽訂幾年,只是規定有一年、兩年、三年、五年以及無固定期限用人單位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定。而勞動合同續簽幾年,這和初次簽訂勞動合同是一樣的,不過值得大家注意的是,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將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續簽時間規定是怎樣的。
5.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補償規定。
10.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如何補償。
勞動法定期勞動合同(匯總14篇)篇五
形成勞動關系而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上稱之為“事實勞動關系”。這些條款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以及事實勞動關系的法律責任進行了嚴格的規定。應當說,其中制定的處罰規則是非常嚴厲的。
對于用人單位來說,將來考慮的重點應轉向如何在管理中采取各種強化措施,建立單位內部嚴格的勞動合同簽訂紀律,禁止或防范出現員工不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避免與員工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解讀二:引導訂立長期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條主要規定的是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長期或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被認為是構建和諧勞資關系的重要基礎。因此,立法者試圖通過這些條款引導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長期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推動長期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國內的“落地生根”。
盡管仍有不少用人單位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及該條款存有恐懼之心,但實際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非是不可解除的勞動合同。從解除的法定條件上說,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事實上是一樣的。從用人單位長遠發展來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運用得當,能給用人單位帶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勵員工、提升團隊凝聚力等效力。因此可以說,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的利益大于風險。
解讀三: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經濟補償總體成本增加。
本條主要規定了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工齡經濟補償金問題。從總體上看,增加了用人單位在與員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成本。
另外,在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上,第四十七條區分了高端勞動者和一般勞動者。對高收入者進行了兩個高額限定,一個是月平均工資標準的限定,另一個是經濟補償金總額的限定。把高端勞動者和一般勞動者區分開,進行兩種經濟補償,體現出《勞動合同法》對于一般勞動者的傾斜保護,避免在經濟補償金標準上出現過分懸殊,同時也對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成本作了適當平衡。
解讀四:對勞務派遣的規范與限制。
勞務派遣作為一種新型的用工方式,在國內市場上一直備受爭議。《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前,規范勞務派遣的法律規定極少,基本上是立法的空白點,因此,《勞動合同法》在第五章中用了第二節共十一個條款來規范勞務派遣。
有關勞務派遣的條款,一直是《勞動合同法》立法過程中爭議的'焦點之一。此次勞務派遣規定中對用人單位影響較大的變化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1.勞務派遣單位應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3.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等。
從這些規定上看,用人單位使用勞務派遣用工的預期利益與以前相比,將大為降低。
解讀五:有十大亮點可關注。
一是民辦非企業職工有法可依。《勞動合同法》擴大了《勞動法》的適用范圍,增加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及其勞動者。
二是違法不簽合同單位須付雙薪。根據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在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外,還應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是續訂“無固定合同”勞動者有權做主。根據規定,在“連續工作滿20xx年”等三種法定情形下,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予簽訂。
四是1年期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同時,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五是“違約金”有“上限”。根據規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除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可以約定勞動者違約金之外,其余任何名義的違約金都屬違法。
六是單位未依法繳社保費,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七是勞務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最短須簽2年。在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八是非全日制員工工資不能按月結算。其結算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
九是收取“押金”最高可罰20xx元。根據規定,用人單位以擔保等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標準處罰。
十是惡意欠薪將加付等額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標準為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
勞動法定期勞動合同(匯總14篇)篇六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流產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具體時間可以根據各地各行業的規定或由所在單位酌情考慮。
2、哺乳期規定:
上班期間哺乳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3、丈夫休護理假。
丈夫休護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規定。大多數省份《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都規定了晚育者丈夫休護理假的時間,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長達一個月!晚育者產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規定不一,具體參照所在省份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
4、懷孕期間工作安排。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古典胎教音樂試聽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司法解釋:夜班勞動,一般是指在當日二十二點至次日六點這段時間內從事勞動或工作。);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產前檢查《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第三款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單位不應當以此為理由扣發工資。
哺乳期應為12個月,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至滿1周歲。女工懷孕和哺乳期間,單位不能安排過強勞動和禁忌勞動,不能延長勞動時間;懷孕七個月以上和哺乳女工,一般不安排夜班。
勞動法定期勞動合同(匯總14篇)篇七
勞動合同法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新規定,其立法本義就是為了穩定勞動關系,將“不確定為勞動合同的主要形式,限制的使用,并降低轉為不的條件”。
在勞動合同法(草案)起草和修改過程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勞動法執法檢查組對各地用工市場的調查表明:有60%以上的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短期合同,合同期限大都在1年之內。針對我國目前呈現勞動合同短期化的現狀,勞動合同法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有利于引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長期的勞動合同,改變我國勞動合同短期化的局面。另外勞動合同法對不簽訂勞動合同,及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定了較高的違法成本,這將使用人單位自覺守法。
勞動合同法構筑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的主要形式,向勞動者傾斜的立法意圖顯而易見,但是對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理解,有許多用人單位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意味著固定工,意味著重拾鐵飯碗,它將使用人單位的負擔加重,并影響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實施條例》規定,員工在滿足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該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上述第(1)項,勞動者在一家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這里的十年期限包含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的工作年限,而且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發生調動的,期限合并計算。
第(2)項是與國企改制對接而定,保護一部分國企老職工的同時為國企減負。
第(3)項,20xx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在第二次勞動合同到期之前,勞動者沒有出現過失性辭退、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規定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和另安排工作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等情形,再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如果勞動者沒有要求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要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而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員工達到連續工作滿十年或者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后,還需要表示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意思,在這一點上,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有所區別。
從立法的層次上來說,勞動合同法的效力顯然要高于其實施條例,應以勞動合同法為準,只要勞動者滿足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除非勞動者明確表示要求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就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實踐中,有解決此問題的辦法。因為勞動合同法還規定,遇到這些情形時“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可在勞動合同中增加一條:員工要求與公司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4)項用人單位如果20xx年1月1日起用工時間超過一年且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法律直接規定雙方已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洪水猛獸,在某些情形下也是可以予以解除的。但是,一旦員工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他/她可能自己也理解為終身合同,員工的這種心態可能對企業經營管理和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著很大的負面影響。一旦簽訂或被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其沒有到期時間,不能到期自動終止,用人單位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而解除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往往會被認定為違法辭退。所以,用人單位如果可以不簽,應當在現有法律框架下盡量避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企業可以根據員工的情況區別對待:如果從公司長遠發展角度考慮,員工屬于公司業務需要,而且不會造成成本太高,公司可以考慮與之簽訂較長時間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于一些未來不確定是否需要的員工,公司可以考慮與之簽訂合適期限的勞動合同,到期后與之及時終止。
有的公司在與員工簽訂了一年期勞動合同,現在面臨是否續簽的問題,對于這種情況,企業要謹慎的作出風險分析后再決定。
2、非全日制用工。
企業也可采取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避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于這種用工形式,公司需要完善考勤制度,注意用工時間和工資支付期限等方面的風險。
勞動法定期勞動合同(匯總14篇)篇八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崗位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內容。
2、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地點、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并服從甲方安排。
3、乙方同意并服從甲方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4、如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變動,乙方同意其工資待遇也按公司規章制度隨之變動,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確定按計時形式發放工資,乙方的正式期工資為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按照正式期工資的80%計算。工資構成詳見工資表。
2、上述試用期及正式期工資包含甲方應當為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乙方自愿同意自行前往社保機構辦理相關繳費手續。
3、甲方于每月____日之前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對工資的發放時間作一定的調整,但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且工資延遲發放不得超過一個月。
4、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等規定。
2、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加班的。應當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視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時間以時間發生的時間為準。
1、甲方有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的義務,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甲方必要時組織乙方參加各項政治理論、技術業務、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3、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2、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范;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5)甲方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被司法機關拘留或者受到刑事處罰的;
8)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健康狀況、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或情況;
3、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繼續在甲方工作而乙方無異議,則視為本勞動合同自動延期一年,但甲方已向乙方發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確已不再上班時除外。
4、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未經同意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乙方應賠償被服務單位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含試用期解除)或終止后3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歸還甲方所有財產。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交接義務的,甲方有權暫不予支付乙方經濟補償,乙方超過3日仍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為其支付的`技能培訓費用;
2)對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如果上述損失無法準確計算,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不得低于乙方在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所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的兩倍。
2、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或者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如果這種損失無法準確計算的,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不得低于乙方在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所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的兩倍。
3、按前述約定乙方需對甲方負賠償責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資或經濟補償金中扣除。工資、經濟補償金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1、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如果甲方的規章制度未作規定,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勞動法定期勞動合同(匯總14篇)篇九
甲方室內、外租花業務由乙方承接擺設,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條款:
1.擺放各種花卉植物的品種以雙方能接受的價格為準,并將花木價格清單(經雙方蓋章簽名后確認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確定花擺放地點為:_________,雙方核定租金為_________,租金付款日期為每月_________日前。
3.如甲方提出需要增減或更換其它花卉的品種,按預算標準進行增減相應的費用。
4.經雙方協商本租花合同從_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
5.甲方職責:要愛護所有擺放的植物,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的需按花的價值給以賠償。
6.乙方職責:保證所擺放的植物生長正常,無病蟲害,及時修剪植物殘枝,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并定期派人檢查植物生長情況,生長不好的.植物免費替換。
7.雙方必須遵守合約,一方如解除合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以免造成對方的損失,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執行本協議,如發生爭執雙方協商解決。
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20__年__月__日_20__年__月__日。
文檔為doc格式。
勞動法定期勞動合同(匯總14篇)篇十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五十七條修改為:“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二、將第六十三條修改為:“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三、將第六十六條修改為:“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四、將第九十二條修改為:“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違反本法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對勞務派遣單位,吊銷其勞務派遣業務經營許可證。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本決定自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6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有關勞動關系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并與用人單位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法定期勞動合同(匯總14篇)篇十一
甲方與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個月為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門從事工作。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崗位的職責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應服從。
三、工作時間:
甲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工作時間一般從開始,至結束,不開飯時間甲方安排乙方休息,但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進行合理編排。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天。
甲方可以實行輪班工作制度,具體輪班安排由甲方公布。
甲方可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甲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元/月;試用期為元/月。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甲方應當依照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工作、生活環境。
甲方應執行人口與計劃生育以及生育保險規定,落女職工三期的保護措施,
甲方應當采取措施,做好預防,避免和減少工傷、職業危害。
六、勞動紀律及乙方義務:
乙方要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并告知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指揮。乙方有權拒絕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工作。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甲方、乙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可終止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勞動爭議處理: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違反合同的責任及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法定期勞動合同(匯總14篇)篇十二
乙方姓名:________年齡:_____身份證:
性別:_______民族: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勞動崗位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勞動報酬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得低于____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如下:__按每月:3500元月_,到月支付70%的工資款,剩余款協議解除一次性付清__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假甲方按月實行平均每日工作不超過九小時制度(含夜間加班)。因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但不得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
第五條勞動(機械操作)條件。
(一)乙方在機械操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作業。
(二)乙方每日負責機器的檢查及保養。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協議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甲方有權按國家和____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七條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到期,自行終止。
(三)雙方就本協議解除條件的約定:
1、乙方在操作機械過程中要規范;
2、聽從甲方工作按排。
第八條違反本協議的責任及其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在作業過程中,人為損壞機械,乙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勞動爭議先經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法定期勞動合同(匯總14篇)篇十三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勞動合同法的內容吧。
目錄。
第一章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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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定期勞動合同(匯總14篇)篇十四
五是“違約金”有“上限”。根據規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除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可以約定勞動者違約金之外,其余任何名義的違約金都屬違法。
六是單位未依法繳社保費,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七是勞務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最短須簽2年。在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八是非全日制員工工資不能按月結算。其結算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
九是收取“押金”最高可罰2000元。根據規定,用人單位以擔保等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標準處罰。
十是惡意欠薪將加付等額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標準為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