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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學論文作業(熱門15篇)篇一
儒家倫理的傳統界定有很多,但它們都不全面,只強調儒家倫理的'人際關系或身心關系層面.關系和諧是儒家倫理的主要特征.儒家倫理的關系和諧包括四個層次:身心關系和諧、人際關系和諧、人與自然關系和諧、自然之間關系和諧.從關系和諧的角度界定儒家倫理不但可以全面的概括其四個方面,而且能很好地表現其生態價值觀及其與當代文化的親和性.
作者:陸自榮作者單位:湖南科學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刊名:船山學刊英文刊名:chuanshanjournal年,卷(期):“”(4)分類號:b95關鍵詞:
社會保障學論文作業(熱門15篇)篇二
作為說明這些問題的起點,我以為需要首先確定,在人們的日常生活角色與作為公民的政治社會角色之間有何種關系。人們都會同意,一個人的種種日常生活的角色是他/她生來就自然地承擔著的:一般地,一個人先是一個兒子/女兒,進而是一個男人/女人,一個丈夫/妻子,最后又可能是一個父親/母親;此外,他/她還可能是一個兄弟/姐妹,一個朋友、同事或鄰居,等等。這些角色在一個人身上彼此交疊,其中每一種角色都處于一種特殊的關系之中,都確定著他/她的一種特別的身份。這些關系發生根源上的這種自然性質向來在法律中受到尊重,所以在東方與西方都普遍地被視為倫理的關系。這種自然性質一則在于這些關系是基于血緣或地緣關系的,二則在于它們包含著生命過程中自然的撫育與互助關系。由于這些關系而結成的是最為自然的生活共同體,其成員享有最多的共同生活,并且由于這種共同生活而具有最密切的感情聯系。
另一方面,一個人的公民地位以及人們作為公民的相互關系則是通過社會的法律體系確定的。在一個法律的社會,家庭的成員之間同時存在著兩種基本的關系:血緣關系與作為公民的關系。不過在家庭中,由血緣關系確定的相互關系是基本的關系。法律總是首先肯定這些關系,并把這些關系所產生的自然義務變為法律。盡管與家庭財產的析分和繼承密切相關的事務也是立法的對象,但是立法總是朝著鞏固正常的家庭關系的方向,并且使法律的干預限制在較小的范圍內。一旦家庭成員之間作為公民的關系成為第一位的關系,這通常表明家庭作為生活共同體的實際解體,這時成員間的相互關系只能依照關于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的法律來解決。
公民關系的自然基礎,是由兄弟關系引申與擴展的同邦人關系。在古代城市國家,同邦人也像家族的關系那樣是一種感情的關系。但是由于它遠不及家族關系的感情那樣強烈,公民的關系從它在古代社會產生起就是一種建立于法律基礎上的關系。近代以來,隨著個人主體地位的提升和民族國家的共同生活日漸發達并衍生出許多新的平等自由的形式,同邦人的感情成為被抽象了的對陌生人的關系,稀薄得幾不存在,公民間的關系更是漸漸成了無感情的政治與法律。所以公民是一個人在一法律的政治社會中的成員資格。現代民族國家的邊界是一個法律的政治社會同其他社會相互分隔的界限。在今天的多數國家,一個人僅因出生而具有的國籍便使得他在法律上具有公民的資格。
二
交往關系在這兩個水平上會顯示很大區別。倫理的關系都是個別的、獨特的關系。在每種關系中,關系對象都是一個同我們處于特殊關系中的單數的他者。每種關系都與其他關系不同:父子關系同母子關系不同,同兄弟/姐妹關系更不同。每種關系中這一方同另一方的關系也與另一方同這一方的關系不同,例如父親同子女的關系與子女同父親的關系不同,每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的也相互不同。同時,每種倫理的關系都是個人對另一個人的直接的關系,并且要求個別的、直接的相互回應。由于這些性質,人們常常把這種交往關系視為私人事務。法律對于這類事務的干預必須小心地限制在非常有限的范圍之內:僅當一方的合法利益違反意愿地受到另一方的非法侵害時,法律才能作出必要干預。另一方面,人們作為公民的相互關系則是一般的無差別的關系。在公共生活中,典型的交往關系是一個人同陌生人的關系:他/她面對的是同他/她沒有感情關系、不具有直接的個別的相互回應性、因而對他/她而言沒有差別的陌生人。所謂沒有差別,是說他/她同這一個陌生人的關系和同那一個陌生人的關系沒有差別。這種無差別性,使一個具體的交往對象失去個別性而顯現為無差別的對象整體,即一般的、復數的他者。(參見廖申白、孫春晨主編,第82-83頁)。
將這兩種交往關系相混淆會引起交往方式上的沖突。公民間的交往,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觀察的,主要是自愿的交易,需要以法律為基礎;如若一項交易是以倫理的即以交朋友的方式開始而交易中的一方又希望以法律的方式終結,就勢必引起紛爭與抱怨。(參見《尼各馬可倫理學》第8卷第13章)有許多常識的觀念支持這種看法。這可以從兩方面來說明。一方面,在常識意識中,“做人”問題基本上是一個只同日常生活而不同公共生活相關的問題。國人常說的“做人”的實質內容就是指做一個父親/母親、丈夫/妻子、兒子/女兒、兄弟/姐妹、朋友/同事等等,即在各種獨特的關系中盡自己的各種不同的責任或義務的問題。同陌生人的關系通常同“做人”問題無關?!白鋈恕眴栴}所以在日常生活中產生,原因就在于在這個私人交往的領域,由于每種關系都是個別的,需要特殊而適當的感情回應,并且如果沒有做到這一點就會相應地產生回報公正的問題,它經常呈現為一個困難的任務或責任。另一方面,“不相識的陌生人”也通常在常識意識中被當作日常交往與公共生活即有差別的交往與無差別的交往之間的界限。在這個界限之外,即在同陌生人的關系中,人們感覺到擺脫了“做人”的重負與困難的輕松,因為在這種交往中,一個人無須對同這一個人的關系與同另一個人的關系給予特別的注意。這兩種交往關系間的區別似乎是一種生活常識。日常交往關系的本性在于感情聯系,公共生活關系的本性則在于交換。(注:黑格爾寫道,“作為精神的直接實體性的家庭,以愛為其規定”,愛“就是意識到我和別一個人的統一,使我不專為自己而孤立起來”;“但愛是感覺,即具有自然形式的倫理。在國家中就不再有這種感覺了,在其中人們所意識到的統一是法律”。(第175頁))在公共生活中,做一個公民對每個人都意味著相同的內容;在私人生活中,“做人”對一個人的含義則可能與對另一個人的非常不同。所以,不言而喻,公共生活的準則具有普遍的適用性,而日常生活中則沒有適合所有關系的準則。
社會保障學論文作業(熱門15篇)篇三
近年來我國的“農村社會保障”有了較大的發展,如在農村推行醫療保健制度、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和計劃生育保險等等,而根據社會保障的基本特征,目前我國在農村實施的任何一種“社會保障”項目都不完全符合社會保障的基本特征,因此從嚴格意義上講,它們都不應該歸屬為社會保障,而是社區保障。無論是農村醫療保健制度、或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或是農村計劃生育保險都是在一定社區范圍內,以本社區居民為保障對象的一種福利制度,與社區經濟發展水平緊密相聯,因為它們都不是一種由國家強制實行的全國范圍內統一實施的保障制度,也沒有國家財政的支持,更不屬于國民收入分配與再分配的一種形式。這種城鄉有別的“社會保障”體制是有違社會公平的,因此,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體系就勢在必行。
(一)中國社會保障的前提:城鄉二元分割。
我國80%的人口在農村,但農業所創造的國民收入僅占國民收入總額的30%,而20%的城市人口卻創造國民收入的70%。發達的城市經濟與欠發達的農村經濟同時并存,現代工業與傳統農業同時并存,這是典型的二元經濟結構。
由經濟二元結構決定,我國過大的城鄉差別制約著社會保障總體水平的提高。占人口20%的城鎮居民享受89%的社會保障經費,而占人口80%的農村居民的社會保障僅占全國保障費的11%。城鎮已初步建立了較高水平且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養老保險金已基本實現了社會統籌,建立了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的基金模式,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女職工生育保險,都在原有的制度上進行了改革和逐步完善。而在廣大的農村,仍然是以國家救濟和鄉村集體辦福利事業為重點、以家庭保障為主體的社會保障,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進行了改革試點以外,其他保險項目基本上沒有建立起來,城鎮的社會保險覆蓋率已達90%以上,而農村覆蓋率不足2.4%。這種城鄉社會保障發展水平的客觀差距,具有深刻的經濟和社會背景,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是無法改變的。
(二)中國社會保障的基礎:“土地保障”
廣大鄉村農民的經濟收入無一定保障,主要依當年的農業收成好壞而定,農業收入幾乎成為農民的唯一經濟來源,土地亦成為農民賴以維持生計的最后依托。而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土地資源有限的農業大國,“靠天吃飯,靠土地為生”是農民數千年來世代相襲的傳統,從這個意義而言,土地就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命根子”。自改革開放以來,由于“聯產承包責任制”政策在農村的全面貫徹落實,打破了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一大二公”的農村經濟格局,使農民擁有了自己的土地,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感。改革開放以來,以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為龍頭的改革為農民鋪就一條通向富裕的大道,以農業生產為基礎的多元化生產經營方式構筑了農村經濟的基礎,但農業收入仍然是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據有關資料的統計顯示,我國農戶生產性純收入的構成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其中非農業收入呈逐年上升的趨勢,由1980年的17.0%上升到1992年的43.2%,農業收入則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由1980年的83.0%降至1992年的56.8%。1可見,盡管農民的非農收入增長較快,但是,農業收入目前仍是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靠土地謀生仍是絕大多數農民的理性選擇。
(三)中國社會保障的實現機制:農村青壯年的城市化。
改革開放后,大量的農村青壯年或通過特定的社會流動渠道定居城市或進城打工,城市化的進程明顯加快。青壯年的城市化帶來了兩個方面的效應:一方面,農村青壯年的城市化使城市的扶養者與被扶養者比例減小,城市社會保障中的大量空賬也因此而變得充實起來,從而保證了城市社會保障體系的運行。可以說,農村青壯年人口的城市化時刻在優化或者說在延緩城市人口結構上的老齡化速度,正如外來人員對超級村莊經濟的發展造成負擔輕于國有企業形成優勢一樣。2另一方面,由于農村人口有土地作最后的保障,加之農村基本保障水平極低,城市化后的農村青壯年,只需少量的經濟扶助就可以實現自己農村親屬的基本保障,一般情況下,城市化后的農村青壯年對農村親屬的扶助主要在于他們加強了這部分農民抵御風險的能力。
正是借助于這種城鄉保障水平上的差別與農村廣泛存在的“土地保障”,城市化后的青壯年,支持或者說延緩著城市老齡化進程,即通過城市統一的群體或者說集體的轉移支付方式——城市社會保障系統,為城市社會保障體系做出了自己的貢獻;另一方面,他們又通過非正式的個體間的親友饋贈方式支持著部分農村人口的基本保障運行。顯然,這種方式的運行,是由城鄉社會保障二元化、農村社會保障的低水平共同決定的。從以上分析我們不難發現,從總體上來看,農村為其城市化的青壯年提供了撫養、教育等相關費用,即在這些城市化的青壯年的身上積累了大量的人力資本,顯然,這并不是一個小數字,而這些人在城市化以后,借助于城鄉差別,實際上給農村所做出的是不對稱的回報。換一個角度來說,實際上是由農村投資,而同時由城市和農村共同來收益,甚至是城市收益大于農村。所以,從社會保障體系的資源上來說,城市化的過程就是農村資源凝結成人力資本的形式向城市轉移的過程。因此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城市化這一機制,使城市化的青壯年在支持城市社會保障運行的同時,也支持了農村基本保障的運行。
二、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實現障礙之一:不合理的.社會階層結構。
“社會保障,是社會(國家)通過立法,采取強制手段對國民收入進行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社會消費基金,對基本生活發生困難的社會成員給予物質上等幫助,以保證社會安定的一系列有組織的措施、制度和事業的總稱。社會保障是社會成員應享有的基本權利,是國家應履行的確保社會成員生活權利的一種法律制度”3。而社會保險在現代社會保障體系中居于核心層次,一般由疾病、生育、工傷、殘障、失業、老年和死亡等保險項目組成,其中老年、疾病及失業等項目居于最重要的位置,并成為各國發展社會保障事業的重點。但不論社會保障的項目與內容有多在的差異,社會保障的對象主要是社會的弱者及潛在的弱者。
社會從傳統向現代的轉型,從社會階層結構上來看,主要是一個從金字塔型向紡錘型轉變的過程。所謂金字塔型社會階層結構是指社會的上、中、下三個階層的成員從上至下逐漸增多的一種結構類似于金字塔的形狀,而紡錘型的社會階層結構是指社會的同樣三個階層的成員中,中層的成員多,而其它兩個階層的成員比較少的一種階層結構。目前,單從城市或農村內部的階層結構上看,二者都呈現出一種紡錘型的結構,但從整個社會即城鄉一體的角度來看,我國的社會階層結構還是一種金字塔型的結構,因為我們還存在一個巨大的農業勞動者階層。在理想情況下,我們將金字塔型社會的上、中、下階層的比例定為1﹕2﹕3,雖然改革開放以來,城市化進程推進得很快,但社會的下層階層(主要是農業勞動者)還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到我國人口的城市化率仍然只28%左右,也就是說我國的工業化進程被城鄉壁壘人為地向后拖著,4這也就意味著我國的社會階層結構的下層——農業勞動者階層仍然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如果運用理想類型法,將金字塔型階層結構與紡錘型階層結構作為社會階層結構兩極上的兩種極端類型,我國目前的社會階層結構仍然是更靠近金字塔型結構這樣一種狀態。
從上面對社會保障的定義及其基本特征可以看出,既存的與潛在的社會弱者是社會保障的核心,而社會的下層成員由于其比較低的抵御風險的能力而成為社會弱者的主要來源。一般來說,社會保障所依靠的是全體社會成員在物質方面以轉移支付為手段實現的社會成員間的再分配,簡單地說就是上、中層社會成員對下層社會成員在經濟上的一種扶助。顯然,在金字塔型的社會階層結構社會中,有能力提供扶助的社會成員是社會的上、中階層,接受扶助的成員是社會的下層成員,這樣,社會的扶助比率為3(1+2)﹕3,即1﹕1的比例,顯然,這樣的扶助比例過高,不可能實現全體社會成員的一體化保障,即使勉強實現,其保障的水平也不可能很高,起不到保障的作用。
因此,如果我們加快城市化的進程,使社會的階層結構轉化為類似于高福利國家的紡錘型結構,即中間大、兩頭小的服從正態分布的結構,我們將其上、中、下三個階層的比例理想化為1﹕2﹕1(一般情況下,這些國家的中間階層的比例遠遠大于2),顯然,這種社會結構的社會扶助比例為3(1+2)﹕1或更大,所以這種扶助比例是社會的上、中層成員可以接受的。
社會保障水平比較高的國家的實踐無不證明了這一點。發達國家是一種存在一個巨大的中等階層的社會階層結構,這是學術界不爭的事實。如果說發達國家的保障水平較高是因為他們的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話,即將經濟發展水平作為一個重要的變量進行考察的話,那么與我國同為發展中國家的墨西哥、智利,其經濟發展水平遠遠低于發達國家,但其社會保障建設得非常完善,社會成員接受政府救濟的貧困線的水平比較高,是每天收少于4美元就可以領取政府救濟金,即一個人如果1個月的收入少于120美元,就可以領取政府救濟金。5在如此高的保障水平下,墨西哥、智利政府卻沒有感到有多么的吃力,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階層結構的影響。這些發展中國家的階層結構已呈中間大、兩頭小的紡錘型結構已是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仍以墨西哥、智利為例,這些國家的農業人口僅為總人口的20%,而且農村的城鎮化建設比較快。6因此,從這一角度來說,只有改善我們的社會階層結構,加快城市化的進程,才能真正實現城鄉社會保障的一體化。
三、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的障礙之二:不合理的城鄉人口比例。
在西方國家,尤其是工業國,農民(farmer)明顯比城市普通居民(普通雇員、工人)擁有更多的財產。一般來說,農戶不但擁有他們耕種的全部或部分土地,而且擁有相當可觀的牲畜和農業機械,并且這些財產是可以隨時變現的。
而在現階段的中國,由于城鄉居民收入上的差距導致的城鄉居民在繳納保費上的差別是實現社會保障城鄉一體化的真正障礙已是學術界和社會各實際工作部門不言的共識,只有農民的收入實實在在地得到不斷提高,并和城市居民達到真正的平等,農民才有實力參與現代社會保障事業,所享受的保障待遇也才能和城市居民達到公平,可見,縮小城鄉居民收入之間的巨大差距才能真正實現社會保障的城鄉一體化,而農民的主要收入來源是農產品收入,因此,實現社會保障的城鄉一體化最終落實于能否提高農產品的價格,農產品的價格提高了,農民就能真正提高收入,從而縮小城鄉居民收入上的差異,社會保障的城鄉一體化才能真正實現,否則就只能是空談。如何提高農產品的價格?對于這個問題的回答,有些學者建議借鑒日本的經驗,宜采取繼續提高農產品價格以保護農民的收入得到不斷的提高。8筆者認為,在中國目前的條件下,單方面提高農產品的價格,除了人為地增加了計劃性排斥市場以外(這對于一個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影響的國家來說,其負面影響是不言而喻的),只能增加政府的負擔,其可行性非常低,即便可行,由于廣大農民群體的存在,這也就決定了農產品的保護價格不可能與市場價格有太大的差距,因而達不到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目的,沒有什么實質性的意義。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決定農產品價格高低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人為的計劃性,因此我們需要從市場本身中去尋找其根本原因,下面我們從市場機制本身,即農產品的市場供求狀況來分析決定農產品價格偏低的原因。一般來說,如果一個產品的市場供給大于其社會需求的話,該產品的市場價格就不可能非常理想,這是因為由于存在多家生產者,且相互之間處于一種競爭狀態,這就決定了購買者的主動權,其有充分的討價還價的余地,而賣方則明顯處于一種被動狀態,也即市場中的交換雙方并不是處于對等的地位上,因此,農產品價格的相對偏低就是一種不可避免的結果。
同樣根據市場原理,這多家生產者中必然有些生產者由于利潤的下降甚至虧損而不得不退出市場之外,從而調節供求狀況,使之達到供求的平衡而不至于使某一產品的價格長期偏低。但是,我國農產品的生產卻并沒有完全按照市場的這一規則來運行,因為農業生產是農民唯一的生產手段和生產目的,農民們沒有其他可供選擇的商品可以生產,因而市場對其作出生產決定并不起多大的作用,即使是虧損也要生產,這一狀況是普遍的,這就更加劇了買方的心理預期和壓低農產品價格的把握,在這種情況下,農產品的價格不可能達到一個合理的狀態,即使人為地提高了其價格,在這種市場的作用下也不可能持久,最終還是會被壓低下來,更何況我們的城鄉人口比例相差懸殊。
從上面的分析我們不難知道,決定農民不能增收的決定因素是農產品價格偏低,而農產品價格偏低又是由不合理的農業、非農業從業人口結構決定的,這一不合理的結構主要表現在城鄉人口的比例上,因此,不改變城鄉人口的比例,要實現農民增收進而實現城鄉社會保障的一體化只能是不現實的,只有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達到一個適當的比例,從根本上改善農產品的供求狀況,才能實現農民收入的絕對、相對上的提高。這種決定關系我們可簡單概括成如下表格:
城市化的階段與農產品供求比例。
城市化階段城鄉人口比例農產品供求比例。
早期小大。
中期中中。
晚期大小。
顯然,當前的中國社會正處于上表中的早期或者是早期與中期的交接處,這一特定的歷史條件決定了我們離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實現還是有一段距離的。同樣根據上面的分析,我們所能做的也只能是調整城鄉人口的不合理比例,從根本上改變農產品的供求狀況,進而改變城鄉收入上的巨大差距而實現社會保障的城鄉一體化,而要調整城鄉人口的不合理比例也只有城市化這一條道路,至此,我們已經非常明確地知道,不是城鄉居民收入上的差距而是城市化人口比例不高在真正阻礙著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實現。
社會保障學論文作業(熱門15篇)篇四
同志們:
市政府召開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市委二屆十一次全會、市上“兩會”和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會議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今年和“十二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人力資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就業和社會保障是改善民生的頭等大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是圍繞尊重人的勞動、發揮人的潛力、保障人的權益、促進和實現人的全面發展這一核心來開展的,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笆晃濉逼陂g,全市人社系統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圍繞改革發展大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擴大就業成效明顯,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人才隊伍建設得到加強,人事制度改革穩步推進,勞動關系保持和諧局面,人事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高,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十二五”是我市搶抓機遇、夯實基礎、做大產業、跨越發展的關鍵時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面臨難得的機遇。首先,中、省在穩定就業形勢、保障民生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投入了大量資金,先后提高了城鄉低保、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鎮醫療保險、農村合作醫療以及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保障水平,實施了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擴大了群眾受益面。在中央制定的“十二五”規劃建議中,明確提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位置”;我省也確定今后五年財政增收部分主要用于民生,今年將新增財力的80%用于民生工程。其次,市委、市政府對人力資源開發、社會保障工作十分重視?!笆晃濉逼陂g,全市累計完成民生投入96億元,新增城鎮就業6.9萬人,企業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五項保險參保人數達54萬多人次,23.3萬城鎮居民參加了城鎮醫療保險,4.2萬農民參加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229萬農民參加了農村合作醫療?!笆濉睍r期我市將進一步加快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大力發展新型工業化,將為穩定和擴大就業拓展空間;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將為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創造條件;更加重視和保障民生,今年計劃民生投入40億元,將使發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市人民;實施人才中長期規劃,計劃五年使全市人才總量達到15萬人,將使人才匱乏的狀況有效緩解。這些都將為做好“十二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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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我市正處在新型工業化、城鎮化、現代農業化深入推進的關鍵時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面臨著新的形勢。一是在勞動力供需矛盾以及結構性矛盾仍然突出的情況下,對推動就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勞動力供大于求的總量性矛盾仍比較突出,每年新增大中專畢業生、初高中畢業后不再繼續升學的學生以及農村富余勞動力、城鎮失業人員、退伍人員等,都會使需要就業的總量持續穩定增加,就業任務將更加艱巨繁重;當前“招工難”和“就業難”并存,反映出就業結構性矛盾突出。必須深入把握就業總量和就業結構變化趨勢,不斷優化就業結構,提升就業質量,促進充分就業。二是城鎮化進程加快的新形勢,對建立全市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提出了更高更緊迫的要求。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打破了原有的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就業方式、收入分配形式多元化,進城農民、個體工商戶、失地農民和農村富余勞動力等需要保障的人群日益增多,目前城鄉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完全統一,城鄉險種之間還存在工作缺乏統籌、管理缺乏協調等問題。逐步縮小相關群體之間和城鄉之間的待遇差距,對社會保障管理及服務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轉變發展方式,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對加大高級技能型人才和高尖端人才的培養和引進提出了新要求。目前全市有專業技術人才4.55萬人、技能人才7400人,但高層次人才缺乏,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僅有1人、省有突出貢獻專家1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27人。加快建設一支高素質、高層次人才隊伍,為全市跨越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四是建設服務型、責任型、法制型、效能型政府,對公務員隊伍建設提出了新要求。切實增強公務員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建立公務員科學的流動、激勵、考核、評價機制,合理優化配置人力資源,是人社部門面臨的重要課題。五是利益訴求的多元化、就業方式日益多樣化的新形勢,對著力解決新形勢下勞動關系領域出現的突出問題,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各級各部門必須正確把握形勢,切實增強做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堅定信心,搶抓機遇,勇于創新,努力提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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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為本、人才優先”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主線。要堅持以就業、社會保障、人才工作和農民進城為重點,深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實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新發展。
一要全力抓好就業創業工作。溫家寶總理指出,“保障民生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保障就業”。我市現階段就業形勢依然嚴峻,每年僅初、高中畢業生不能繼續深造需要培訓就業的就達2.1萬余人,每年還有近4000多名大中專畢業生及1500多名退伍軍人需要就業,再加上城鎮就業困難人員、農村富余勞動力等,就業壓力仍然較大。因此,必須把促進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一要立足于在發展中拓展就業空間。進一步加快項目建設、招商引資,認真落實推動民營經濟和第三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企業、中小企業、三產服務業,擴大就業容量,實現經濟與就業的同步增長。二要統籌做好各類群體的就業工作。以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伍軍人、就業困難人員為重點,對大中專畢業生通過招考村官、公務員、教師,以及擴大“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就業見習制度、鼓勵中小企業吸納、支持國有企業和科研單位接收、開發公共服務崗位、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等多渠道促進就業;對就業困難人員,特別是“零就業”家庭,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逐一登記,動態管理,開展專項援助活動,堅持政府購買崗位的形式進行托底安置。三要大力推進創業帶動就業。健全完善促進全民創業的政策措施,樹立創業典型,強化示范效應,形成創業的社會氛圍。全面落實中、省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等扶持政策,擴大貸款規模,解決創業者融資難的問題。四要加大創業和技能培訓力度。適應不同層次需要,結合勞務輸出,整合技能就業工程、“陽光工程”、“雨露計劃”、“人人技能工程”等培訓資源,抓好職業技能培訓,增強勞動者素質,提高勞務輸出的組織化程度。要調整思路,圍繞促進就近就業,針對市域內工業園區、重點企業需求,有目的地開展定向、委托、訂單培訓,增強培訓的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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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健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按照“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加快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增強社會保障的公平性、適應流動性和可持續性。一要下大力氣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按照“應保盡?!钡囊螅诠ぷ魍七M上以進城農民和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等為重點,擴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覆蓋范圍;以城鎮居民、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大學生為重點,擴大醫療保險覆蓋范圍,使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保持在96%和97%以上;以非公有制經濟和事業單位為重點,擴大失業保險覆蓋范圍;以高風險行業和農民工為重點,擴大工傷保險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農村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在抓好寧陜、石泉農村養老保險試點的同時,積極爭取漢濱、漢陰、旬陽、紫陽列入全國或省上試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也要積極創造條件開展試點工作。二要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醫療保險在優化保險政策,提高待遇水平上下功夫,創造條件逐步實現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傷保險要完善制度,優化待遇,提高基金支撐能力和保障能力;失業保險要圍繞幫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在保證正常支付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下,繼續擴大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范圍,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就業的作用。同時,要圍繞養老保險跨區域的轉移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銜接和異地就醫、農民進城落戶后的保險接續等問題,在完善制度、方便群眾上下功夫,健全管理服務體系。
三要扎實做好人事人才工作。人才是事業發展最寶貴的財富?,F在的人才是指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專門技能,進行創造性勞動并對社會做出貢獻的人。要樹立新的人才觀,高學歷不一定是人才,人才不等于高學歷,人才存在于群眾之中,要破除唯學歷、唯職稱、唯資歷、唯身份的舊人才觀,把所有具有一定知識或技能,能夠進行創新性工作和創造性勞動,為經濟社會建設作出貢獻的勞動者都作為人才來看待。按照“服務發展、人才優先、以用為本、創新機制、高端引領、整體開發”的指導方針,突出抓好人才資源開發和優化配置。首先要高度重視人才工作。各級各部門都要創造環境,創新機制,堅持引進人才和培養人才并重,既利用多種渠道積極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又重視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其次,要加強不同層次的人才隊伍建設。既培養形成支持發展的專家隊伍、科技領軍隊伍、經營管理隊伍、高技能人才隊伍,又突出抓好專業技術人才、企業技工、鄉土人才隊伍建設,使我市具有拔尖創新人才、一大批專門人才和數以萬計的高素質勞動者。要建立和充實我市人才庫,對退伍軍人中的專業技術人才進行普查,重視鄉土人才的培養開發,充分利用職業學校、農廣校、農技推廣中心等,加強以實用技術為主的技術培訓,在廣泛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專業特長,建立鄉土人才數據庫,促進新農村建設和產業化發展。第三,要創新人才工作機制。人社部門要從人才的高端引進、培養開發、評價發現、流動配置、激勵保障等方面創新工作機制,使人才工作更具活力;加強各級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和信息平臺建設,推進人力資源的市場化配置。同時,要切實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完善公務員考錄、考核、獎勵、培訓等相關制度;繼續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崗位設置管理,加大聘用制推行力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堅持以重能力、重業績為導向,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資格評價和職務聘任工作,建立科學規范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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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加大力度推進有條件的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去年市上部署后,各縣區積極行動,整體工作進展勢頭良好。但工作進展不夠平衡,特別是少數同志在思想上還有疑慮、還有畏難情緒。要圍繞今年實現農民進城落戶8萬人的目標,切實加大工作力度。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推進有條件的農村居民進城落戶是具有全局性戰略意義的一件大事,是一次重要的歷史機遇。今后5年我市將轉移35萬農民進城,可以爭取到省上用于培訓及公共設施建設的資金補助8.7億元,而且為滿足農民進城后在教育、醫療、社保、住房等方面的需求,省上還會有一系列項目扶持和資金投入;同時,推進農民進城將極大地促進投資和消費。去年我市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0469元,農民人均消費支出3536元,城鎮人均消費比農村高出近7000元。如果35萬農村居民轉為城市居民,每人增加7000元的消費,每年可增加24億多元的消費。從投資與消費的關系來看,2010年投資平均為消費的3.2倍,35萬農民進城每年還可以拉動投資76個億。農民進城落戶還有利于促進土地資源的集約、節約利用。因此,絕不能把這項工作當作一項簡單的任務,必須作為加快城鎮化進程、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來抓。二要盡快完善政策機制。特別是工作滯后的縣區,要圍繞農民進得來、留得住、發展好,盡快完善和出臺農民進城的戶籍、就業、社保、住房以及土地退出、資金籌措等配套政策措施。三要突出重點人群。把已在城鎮有一定工作生活基礎的農村居民作為重點,如在城區的務工經商者、農村籍大中專學生、新增退役的農村籍義務兵以及歷年已用地未轉非人員等,要加強政策宣傳,只要符合條件,農民自愿,都要積極辦理進城落戶手續。要堅持抓點示范,3月底前“一體兩翼”縣區報兩個點、其他縣上報一個點作為示范點,明確領導和部門包抓,發揮示范效應。四要創新工作思路。各縣區、各部門要圍繞農民進城最關心的土地、住房、就業、教育、社保等問題,結合撤鄉并鎮、陜南移民搬遷、易地扶貧搬遷等工作,在城鎮規劃、產業布局、公共服務、重點鎮建設、保障性住房以及城鄉土地增減掛鉤等方面,積極探索和實踐。6月底市上將召開現場觀摩會、座談會,來總結經驗,尋找差距。市、縣區“進城辦”要加強組織協調、督促落實,抽調的人員要繼續保持穩定,推進工作順利開展。
五要努力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是社會穩定的基礎。要加強制度建設,積極推進實施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提高企業和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加強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建設,共同研究解決勞動關系的重大問題。重視保護農民工權益,切實做好農民工維權工作;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提高并落實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建立快捷的人事勞動爭議仲裁“綠色”通道,及時處置、調解各類勞動爭議;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建立完善群體性事件預警機制和應急預案,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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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要把握發展大局,突出工作重點,加強自身建設,充分發揮所擔負的重要職責。
首先,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視、組織上落實、工作上到位,特別是對一些重大措施和重要任務要抓在手上。各縣區要根據機構改革要求,理順關系,加強統籌,整合力量,結合實際建好基層工作平臺。各職能部門要加強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政策制定、資金投入、征收社會保險費、落實就業政策、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工作。
其次,要切實加強人社系統自身建設。一要加強學習,勇于創新。加強各級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強化干部職工理論學習。人社工作牽涉的領域多、涉及的問題有時非常敏感,群眾也非常關注,人社系統的干部職工特別要注重學習政策法規,熟練掌握就業、社會保障、勞動維權等方面的政策,做政策的宣傳員、矛盾的化解員,帶頭嚴格執行政策,提高依法辦事水平;要根據新的“三定”要求,適應新的體制,創新工作思路,創造性開展工作,圍繞就業創業、社會保障、人才工作和農民進城等重點,努力破解難題,抓出實效,創出特色。二要轉變作風,樹立形象。增強服務意識,優化工作流程,精簡審批事項,提高工作效率。在服務體系建設上,城鎮重點要健全完善工作運行機制;農村、社區重點要延伸服務觸角,拓展服務領域;在服務方式上,要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務和現代化服務方式,盡量減少內部工作環節。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干部管理,嚴肅人事紀律,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始終堅持依法行政。對考試錄用、軍轉安置、職稱評定等熱點工作,要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嚴格執行程序政策,樹立人社系統良好形象。三要真抓實干,狠抓落實。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樹立全局觀念,認真履行職責,在服務中心工作、解決熱點難點問題上下功夫。要整合資源,加強基層公共服務體系、人力資源市場和信息網絡系統建設。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開拓創新,扎實工作,努力開創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新局面。
社會保障學論文作業(熱門15篇)篇五
自近代以來,儒家倫理的反思,成為中國思想界最引人注目的一道學術文化景觀。翻檢一下近代以來中國思想史研究的主要文獻,可以發現在儒家倫理的構成與近代中國社會轉型的相關性分析主題下面,浩如煙海般的研究成果。但是,就這種研究的結構分類來講,則并不是令人滿意的二元對詰式的論述:要么儒家倫理因為其道德理想主義有益于現代化,因此值得為之辯護。要么儒家倫理因為其倫理中心主義有礙于現代化,因此必須批判。辯護是捍衛性的,批判是拒斥性的。但是,從儒家倫理的歷史構成與現實的可能影響而言,這種研究進路都是值得再檢討的。本文正是在意圖突破這種二元對詰思維的基礎上,對于儒家倫理的雙旋式結構[1]--道德理想主義與倫理中心主義,在貫通的基點上進行分別的分析。從而將儒家倫理的內涵作適當的分割,將其具有現代性的道德理想主義加以張揚,而對其從消極的一面影響古典中國歷史進程的倫理中心主義加以摒棄。
一、兩種傾向。
這種分解,當然需要建立在對于儒家倫理的近代分析加以清理的基礎上。這是因為,近代以來對于儒家倫理的分析,已經形成了某種支配人們對待儒家思想的慣性思維。不清理這種慣性思維,就不足以促使人們形成合理看待儒家倫理的理性眼光。而且,不進行這種清理,我們也無法走出以二元對詰的方法對待儒家倫理的方法困境,將儒家倫理的歷史內容完整地還給儒家。進而,在提供一個儒家倫理思想的完整圖象的基礎之上,來討論儒家的“現代”處境問題。
這里所說的雙面受敵,則是指儒家既要對付來自單純的夸獎帶給它的不實之譽,所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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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學論文作業(熱門15篇)篇六
古典文學中常見論文這個詞,當代,論文常用來指進行各個學術領域的研究和描述學術研究成果的文章,簡稱為論文。以下就是由編為您提供的。
社會保障制度,是指由國家依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保證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權利而提供救助和補貼的一種制度。它的主要功能在于,通過建立社會化為標志的生活安全網,來消除市場過程中產生的社會不安定因素,防止社會動蕩。
社會保障制度作為一種社會經濟制度,是社會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產物,是公共選擇的結果,也是現代化國家的重要標志之一。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對于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國民經濟的結構調整、產業的轉型升級、健全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社會管理等方面都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
19世紀80年代,世界上第一個完整的社會保障制度在德國建立,經過100多年的發展,它已成為現代國家一項不可或缺的社會經濟制度。我國改革開放30多年的實踐證明,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要求,它是我國社會事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社會不斷取得進步的重要標志。社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于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的進步與和諧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各項社會保險覆蓋范圍繼續擴大,參保人數和基金規模持續增長。202017年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合計比上年末增加8600萬人以上,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億人以上,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4億人以上。2017年全年五項社會保險(不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合計18823億元,比上年增長2707億元,增長了16.8%?;鹬С龊嫌?4819億元,比上年增長2516億元,增長了20.5%。
從縱向來看,我國的社會保障事業取得了巨大的成績。但從橫向來看,不管是從參保的人數比例上看,還是從社會保障基金的規模、應用、管理上看,我國的社會保障事業和發達國家相比都還存在不小的差距。隨著我國的國民生產總值成為世界第二,gdp規模越來越大,國家的綜合實力越來越強,加強我國的社會保障事業建設勢在必行。
單位:億元。
資料來源:2017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社會保障學論文作業(熱門15篇)篇七
為社會成員提供社會保障,是現代社會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而充足的社會保障資金是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發展和不斷完善的基礎,因此,確立合理的社會保障籌資方式是一國社會保障體系構建中的核心問題。當前,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雖然已初具規模,但在運營和管理方面還很不完善,其中,因籌資方式而導致的問題尤顯突出。開征社會保障稅,完善社會保障籌資方式,應成為當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與完善的突破口。
現代社會生活中,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三個層次的保障同時并存,為社會成員提供了三層安全網。一般來說,受財力的制約,在不發達國家,政府只能為社會成員提供較低層次的社會保障。但是,不論保障層次高低、范圍寬窄,都只有政府才有能力提供,即提供社會保障應該是一種政府行為。而我國原有的社會保障辦法全盤復制前蘇聯模式,實行與就業高度重合的社會保障制度,也就是某種程度上的以企業為主體的社會保障制度。顯然,企業作為微觀經濟實體;不可能長期承擔社會職能,也不應擔負為本企業職工提供社會保障的責任,況且,由于企業時時要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所帶來的風險,也往往負不起這一責任。因此,政府是社會保障的當然主體,社會保障是現代政府的內在職能。
2.我國當前亟需巨額的`社會保障資金。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繼續深化,以及工業化、城市化、科技現代化、人口老齡化速度的加快,我國面臨巨大的社會保障資金需求。
在公有制企業轉變為獨立的市場經濟主體,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系轉變為征納稅關系后,客觀上必然要求社會保障資金。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將產生1500萬人的下崗大軍,加上現有的失業人口,共計3000余萬職工將失去工作崗位;“九五”期間,農村新增勞動力加剩余勞動力為2.14億人,但市場只能消化7700萬人。如何在不引發通貨膨脹的情況下解決失業問題,將成為新世紀對我國經濟的最大挑戰。加快建立社會保障、保險制度、再就業制度,使其成為社會安定的”穩壓器”,在目前的中國顯得尤為迫切與重要。另外,中國即將步入老齡化社會,,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已達1.2億人,占全國人口總數的10%,而20以后,我國將大步跨入人口老齡化的高峰期,退休職工將劇增,現實的老人贍養壓力或“養老”問題,對每個人來說,都已不再是遙遠的話題。而且,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的真正落實,也在較大程度上取決于全社會老年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
我國現行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主要采用由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自行制定具體籌資辦法和比率的方式。其弊端是:由于籌資的方式、制度多以部門、行業規章的形式出現。缺乏應有的法律保障,因此,在征收力量不足,手段缺乏剛性的情況下,拖欠、不繳或少繳統籌金的現象比較普遍。受企業自身利益的影響,社會保障的擴面工作十分艱難。而且,在實際執行中,這種籌資方式造成了不同地區、行業、企業之間的負擔水平懸殊,不僅不利于公平競爭環境的形成,而且阻礙了勞動力的合理流動。正是由于我國現行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存在的缺陷,使得我國社會保障資金的來源缺乏應有的保障,其資金管理和收支平衡也存在巨大的困難。而開征社會保障稅將在如下方面顯示較大的優越性。
第一,有利于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力度。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采用稅收的形式進行,而稅收的強制性和規范性特征將克服資金籌集過程中的種種阻力,杜絕拖欠、不繳和少繳的現象,為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籌措提供強有力的手段。
第二,有利于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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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學論文作業(熱門15篇)篇八
慎獨儒家的一個重要概念,慎獨講究個人道德水平的修養,看重個人品行的操守,是個人風范的最高境界。出于《大學》、《中庸》對于其含義,東漢鄭玄注《中庸》“慎獨”云:“慎其家居之所為。”人們一般理解為“在獨處無人注意時,自己的行為也要謹慎不茍”《辭?!?,或“在獨處時能謹慎不茍”《辭源》。說白了,慎獨就是說你在沒有人知道的情況下也不可有其他不應有的心思。
摘要:“慎獨”乃中國傳統儒家倫理思想的重要范疇。我們有必要在解析慎獨的詞義基礎上從主體性、人性本善、修養功夫、道德境界四個方面闡發慎獨的倫理意蘊。
關鍵詞:慎獨,倫理意蘊,現代價值。
“慎獨”作為儒家“入德之方”,是中國傳統儒家倫理思想的重要范疇,歷代儒家從心性、功夫、本體等不同角度對這一范疇進行了詮釋,形成了博大精深的“慎獨”學說,至今依然浸淫于我國人文精神之中,尤其對國人的個體道德修養思想影響深遠。我們有必要重溫原典,返本開新,充分挖掘“慎獨”學說的現代價值?!吧鳘殹痹跉v史沿革中,詞義多有變化,但大體可以這樣理解:“慎獨”意指以敬天誠意為本,不自欺,充分發揮人的主體性,向內保持發揮內心的善念,通達天人合一,向外表現為獨處而不欺暗室、不愧屋漏。
一、道德主體性。
何以要“慎獨”?“慎獨”思想根源于西周初年的憂患意識。小邦周取代殷商之后,周人需要對其政權合法性進行理論上的論證?!耙笕松泄怼?,這由商紂“嗚呼,我生不有命在天”(《尚書·西伯戡黎》)可見一般。殷人因缺乏對天命的自覺而為周人取代。而周人則認識到“天命不于?!?《尚書·康誥》)、“天命靡?!?《詩·大雅·文王》)、“天惟時求民主”(《尚書·多方》)。周人已認識到上帝選擇自己在于以德配天,能“克明德慎罰”(《尚書·康誥》),由此,這種理性的自覺為周人繼承擴大,形成了一個包含“敬德”、“明德”等觀點的憂患意識。德從直從心,指直心而行的行為,所以有兇德,也有吉德,“敬德”、“明德”則演化為好的德行之義,進而指內化于心的德性。敬德指道德行為的認真,而明德則指道德選擇的明智。這種憂患意識不同于原始宗教對鬼神的敬畏。在原始宗教信仰中,人由于恐懼、絕望而舍棄自我意志,任憑神的擺布,還談不上行為的道德性。而周人正是在對殷革夏命,兇吉成敗等現象中產生的洞見。這種洞見自覺到這些現象與周人的行為密切相關,以及自身在行為上的`應負的責任。而這種試圖以自己的力量來突破天命的責任感或擔當意識促使周人具有了憂患意識,而這種憂患意識則顯示了原初的自覺,亦即“人文精神的躍動”[1]。春秋時期,禮崩樂壞,諸子百家基于自覺的人文精神而提出各種學說,試圖重建大同世界。尤其是儒家創始人孔子,奔走于各國,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正是這種自覺自為的憂患精神的體現。儒家后學在《大學》、《中庸》中正式闡述了“慎獨”范疇,并把“慎獨”作為正心誠意的重要方法。這種憂患意識不僅促使“慎獨”思想的形成,而且貫穿整個中華人文史,警誡人們謹小慎微,達則兼濟天下,退則獨善其身。
二、人性本善。
何以能“慎獨”?顯然要追溯到中國的傳統人性論。西周初,人文精神的自覺導引周人開始對自己的生活有了某種程度的自主性,主體性出現了。但周人依然將自己的行為根源與歸宿指向天命,遠沒有達到在人自身求其根源的程度。這一任務將由儒家的思孟學派來完成。一般認為孔子沒有直接言明性善性惡,但他以“仁”溝通天命和人道,提出“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論語穧述而》)實際暗含了人具有向善、為善的潛能?!吨杏埂穭t為這種能力奠定了形而上的根據?!吨杏狗}天命》開宗明義:“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朱熹注云:“言幽暗之中,細微之事,跡雖未形而己則已動,人雖不知而己獨知之,則是天下之事無有著見明顯而過于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懼,而于此尤加緊焉,所以遏人欲于將萌,而不使其滋長于隱微之中,以至離道之遠也[2]?!?/p>
三、修養工夫。
如何“慎獨”?慎獨從兩個維度展開,向內則誠心正意,向外則慎隱慎微。誠心正意即“誠于中”。道乃內在于人的生命之中,故不可須臾離。不可離,必然會見于日常生活之中。但事實上,于日常生活之中率性而為總是會掙扎于道德與欲望之間。天命之性,常常會為生理欲望所遮蔽,所以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中庸穧天命》)。當然,這里并不否定人的生理欲望,而是通過誠心正意來去蔽,擴充人的天命之性,即孟子所謂“養浩然之氣”。這樣,天命之性就能主導人的生理欲望,真正實現“率性之謂道”(《中庸穧天命》)。慎獨成為保證率性而為是否真的是順道而行,即“由仁義行”(《孟子穧離婁(下)》)的關鍵環節。這種向內求天命之性的理路也見于簡帛《五行》篇:“鳩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宜一兮?!蹦転橐?,然后能為君子,君子慎其獨[也]?!癧嬰]嬰于飛,差池其羽。之子于歸,遠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能差池共羽,然[后能]至哀,君子慎其獨也。
社會保障學論文作業(熱門15篇)篇九
我國社會保障法制建設先天不足,除殘疾人、婦女、老年人權益等方面頒布了相應的法律以外,社會保障的主要領域如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至今沒有法律。因此,社會保險立法勢在必行。完善的社會保障立法,是制定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的基礎,是社會保障管理機構、經辦機構、監管機構的設置,及其職責權限劃分的依據,也是對社會保障基金實行監管的前提條件。
社會保障稅的實施必須以法律為依據,應建立社會保障法與社會保障稅法。關于社會保障稅的優惠政策問題,如稅收減免、稅收抵扣等制度必須規范化,做到全國基本統一,以利于勞動力要素的流動。對于少數民族邊遠地區,可以用專門條例做出特別規定。社會保障稅的立法中還涉及中央和地方之間的稅收管理體制問題。我國地域遼闊,各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差異較大,短時間內社會保障不能達到全國統籌水平。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目標是努力達到省級統籌的水平,因而初期的社會保障稅只能作為地方稅種,待時機成熟后,由中央與地方共享,根據地區間差異確定中央收入比例,用于調節地區間的不平衡。
二、加強征收管理,以滿足社會保障財源需要。
可以預測,社會保障稅稅基為所得額,在征管中容易遇到收入不明的問題。此外,工資制度的不規范,也加大了社會保障稅征管的難度。要解決以上問題,首先必須深化工資制度的改革。在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同時對國家公務員、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作相應調整,原因是這部分人員原工資沒有包含保障支出;而對企業類工資不必調整,因為20世紀80年代初期,企業的保障已全部由職工自己負擔;由于目前社會中的分配差別主要體現在發放給職工的各種補貼上,宜將已固定化的補貼加入工資的基數,作為征收的稅基,體現量能負擔原則。其次,應實現工資性收入的貨幣化,建立實名制的個人工資性收入銀行賬戶,用人單位通過銀行支付工資,以利于稅務部門的稽核。
三、完善預算制度,優化支出管理。
社會保障稅的'開支,應當與社會保障預算制度的完善結合起來。社會保障稅收入是一種基金性收入,與一般預算收入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質和專門的用途,其收支應自成體系,單獨管理。我國可以在目前由經常性預算和建設性預算組成的復式預算基礎上,增加一項社會保障預算,將社會保障的收支全部納入社會保障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這樣有利于將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和運用,置于國家法律的制約和監督之下,更好地保證社會保障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即使在社會保障預算的內部,不同稅目的收入也必須專門用于相應的支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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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學論文作業(熱門15篇)篇十
由于基金這一投資工具的大眾性,世界各國對證券投資基金都采取相對嚴格的監管措施,建立行之有效的監管體系。我們下面對基金監管所應遵循的一般原則、基金監管的主要內容以及有代表性的基金市場監管體系進行闡述。
第一節監管的原則:把投資者的利益放在首位。
一、為什么要把投資者的利益放在首位。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它的最大優點是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的專業管理,來提高投資的效率。證券投資基金在分離管理和利益方面的功能,在某種程度上類似現代公司制度下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運作機制。在證券投資基金成立后,基金的受益人一般不再介入基金資產的運作,因此,基金的管理人有著相當大的自主權。證券投資基金優越性的發揮離不開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運作的自主權,但是,基金管理人是一個有著自身利益的機構,并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受益人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利益沖突,因此應當對基金管理人的權利進行適度控制。由于在證券投資基金設立后,基金的資產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控制,基金受益人對基金管理人的監控處于相對較弱的位置。在基金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基金的監管部門在進行監管活動時,一定要以保護基金持有人的權益為出發點。也就是說,在基金受益人和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委托代理關系中,監管部門監管的基本原則是把投資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從法律的角度對受托人權利的行使課以各種義務,以確保受托人善盡其職,保護基金受益人的權利。
另一方面,證券投資基金是聚集了廣泛的公眾儲蓄、采取集中管理形式的巨額資金,它對證券市場乃至整個金融秩序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尤其是把基金作為一個行業來考慮的時候更是如此;同時,由于基金聚集了廣泛的公眾儲蓄,對于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便變得更加突出,這不僅關系到證券市場的運作,還關系到社會公正和社會安定。
因此,綜觀世界基金業的發展歷程,投資者利益的保護都被各國的金融管理部門和證券市場監管部門放在極其重要的位置,保護投資者利益成為基金立法和基金監管的基本原則。在我國也不能例外,建立有效地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制度,制訂具體可行的措施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發展的基礎。
二、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幾種形式通過基金進行投資,對于投資者來說是把資金交給別人,他們的合法權益很容易受到侵害,因此,對于基金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進行有效保護的各項措施,應當合乎邏輯地覆蓋基金的設立、日常管理和基金財產的托管等所有環節。在基金的設立和資金的籌集方面,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措施必須體現在對于基金發起人的身份和狀況、基金的運作模式、基金的類型、基金投資者范圍等方面的控制上。在基金的日常管理中,基金管理人侵害基金投資人合法權益的可能性是很多的。例如:在基金每份價值的計算或基金資產的估價上作弊;不對每次投資活動事先確定所代表的基金,而在事后視市場行情變化隨意劃入某一基金;同一工作人員管理幾個基金卻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使得利用一個(或一些)基金的資產為另一個(或一些)基金謀利成為可能;管理人利用基金的資產通過隱蔽的甚或赤裸裸的方式謀取私利;基金管理人改變基金的類型或者不按照招募說明書的承諾進行投資,使基金投資者不能獲得預期收益或承擔過高的投資風險,等等。盡管以上列舉的可能性并不等于說基金管理人一定現實地加以利用,但是,對于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的保護要求制訂相應的措施,以制止和懲治可能出現的各種此類行為。
三、如何保護投資者利益。
在基金管理中,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措施可以是多層次的:國家的法律,政府的行政條例,或者基金業的約定和職業道德等等?;鸬谋O管部門一般應從以下幾方面對基金進行監管,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1、基金資產的獨立性。
獨立可辨的基金資產是基金受益人權益的載體。一旦基金的資產與其他財產混合,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便失去依托,基金的財產也難以得到保護。所以,基金的監管部門首先要求基金資產的獨立保管。體現在具體的措施上便是基金的資產必須由符合條件的第三者托管?;鸬馁Y產必須開設單獨的帳戶,并且必須和基金托管人的自有財產嚴格分開,如果基金托管人同時托管幾只證券投資基金,應對不同的基金設置不同的帳戶,實行分帳管理。在這種要求下,即使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破產,基金的資產也不會受到影響,保護了基金受益人的權益。
2、基金的投資范圍。
許多西方發達國家政府都對本國基金的投資范圍加以嚴格限制,其中最突出的例子就是絕對禁止基金投資于他們認為是高風險的市場,甚至將一些高風險的金融產品(如期貨、期權等派生金融產品)、流通性差的金融資產、基金管理人無法有效管理的資產排除在某些基金的投資范圍之外。
3、基金的投資對象。
即使在允許的投資范圍之內,基金也不能隨心所欲地進行投資,而必須按照既定的基金類型選擇具體投資對象。例如,股票基金就必須將一定比例的資金投資在股票上,不論債券的利息率有多高。類似地,債券類基金必須有不低于某一比例的資金投放在債券上,區域性基金的主要投資對象必須集中在特定的地理區域,部門基金也不能“不務正業”地越部門投資,等等。
4、基金的風險控制。
其實,前面兩點從本質上說也是對基金的風險的控制,這里想要強調的是對于基金的金融風險的技術控制,主要是對于風險的集中程度的限制。例如,一個基金在某一類金融產品上投資不能超過基金總值的某一比例,基金在某個發行者(如企業a)所發行的各類金融產品(如普通股票、優先股票、各期債券、可轉換債等)上的投資總額不能超過一定的限度,基金根據某一投資顧問(公司)所作的投資應在某一特定的數額之內,等等。
5、利益沖突的防范。
基金管理人作為受托人,一定要避免與基金受益人之間的利益沖突。世界各國的監管法規在防范兩者利益沖突方面都有具體的規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利用基金的資產為自身或利益相關人謀取利益而損害基金受益人的權益。如日本的基金法規要求基金不得買賣由基金管理公司本身及其董事或主要股東所持有的有價證券,基金管理人也不能在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之間進行交易,只要這類交易為涉及交易的基金持有者之外的人謀取利益,或使得涉及交易的某一部分特定的基金持有者得到利益而其他的基金持有者受損。在我國的法規中,則禁止基金資產投資與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有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同時也禁止基金管理人從事除國債以外的證券自營和證券承銷業務。這些措施都是為了防止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利用基金的資產謀取自身的利益,損害基金投資者。
6、基金的組織與管理。
這方面通常會涉及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選擇標準,以及選。
定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外部關系、內部組織和業內信譽等,同時也要考慮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具體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個人經歷以及人品聲望等,在絕大多數國家,對于充當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的機構以及基金的具體經理人員都有專門的資格要求?;鸬耐泄軝C構應當被賦予監督基金管理人的責任。基金托管人不僅要保證基金的資產不被非法占用、挪用或轉移,還要根據基金的章程檢查、監督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活動,在自己的責任范圍內保證基金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7、信息披露。
為了減少基金受托人和基金受益人委托代理關系的不透明性,為投資者的投資決策提供必須的信息,同時為了監督受托人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和基金文件的要求,監管部門在基金的信息披露制度方面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它要求基金的信息披露應做到充分、及時和真實。如在基金的募集階段,要求基金必須向投資者提供招募說明書,對基金的性質、基金的投資范圍和投資政策、基金的發起人、托管人和管理人情況、基金的費用、收益分配和稅收以及基金投資的風險進行充分的披露,使得基金投資者能夠對基金的情況有清楚的了解,來作出自己的投資決策。同時,規定基金在銷售時,不得誤導投資者,如承諾保證本金的安全,對基金未來的經營業績作出肯定的判斷等。在基金運作階段,要求基金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布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對基金的經營狀況進行披露,同時基金還應定期公布投資組合和基金的凈資產情況,當臨時有影響基金經營的事件發生時,基金也應當及時公告。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任何措施的有效性都建立在切實得到執行的基礎上,如果沒有這樣的基礎,幾紙空文不但無法收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效果,反而會導致這些措施以及相關的管理機構失去可信性和權威性,并在事實上助長違法犯罪活動。
第二節其他國家和和我國臺灣地區的基金監管體系。
我們下面介紹基金發展有代表性的美國、英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監管體系。
美國自1893年成立第一個封閉式基金“波士頓個人投資信托”至1929年前,政府并沒有對基金業進行干預。但是1929年股票市場的崩潰,使得個人和機構投資者都遭到了重創,許多共同基金公司紛紛倒閉。在這種情況下,美國政府與其他國家一樣,開始尋求保護投資者的調節措施,相繼通過了一系列法律來規范投資基金的運作,因此我們可以說1929年的崩潰成為政府開始采取干預措施的催化劑。
1、監管機構。
在美國,共同基金的管理機關是證券交易委員會(sec)。sec是按照1934年《聯邦證券交易法》成立的一個獨立的具有半司法權的管理機構,它不受任何政府機構、政黨和上市公司的影響,具有一定的立法權和司法權,負責管理、實施聯邦證券法,保護投資者利益。由于1933年的《聯邦證券法》將共同基金定義為一種證券,所以sec成為了共同基金的管理機關。它負責對共同基金的發行和交易活動進行管理,負責證券投資公司的注冊,檢查審核基金管理公司的經營狀況,以保護基金投資者的權利。
全國證券商協會(nasd)是基金業監管的另一機構。它是一個自律性的組織,負責為基金的銷售設立公平的交易規則,實施對共同基金業的自我管理功能。
2、監管法規和內容。
美國的共同基金的監管法規比較完善。作為聯邦制的國家,聯邦和各州的法律對共同基金都有規范,但是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4部聯邦法律:
(1)《1933年聯邦證券法》。
該法規定了共同基金必須向sec提交一份全面介紹該基金情況的文件,申請注冊,還規定了基金在向潛在的基金投資者銷售基金時必須提供詳細介紹基金管理、投資目標、投資政策以及其他關于基金情況的招募說明書,同時該法還對共同基金在銷售時廣告的類型和內容作出了明確的限制。
(2)《1934年證券交易法》。
該法規定了共同基金的購買和出售,都必須遵守法規中有關反舞弊的規定。共同基金股份的銷售者,必須遵守sec和nasd按照該法制定的條例規章。
(3)《1940年投資公司法》。
該法是對共同基金監管最為重要的一部法律。它的主要內容包括了投資公司的定義、分類、注冊、豁免、關聯人、職能與活動、規模、投資政策、投資顧問、承銷契約、董事會、資本結構、紅利、代理、認購和銷售、貸款、財務報告、帳戶與記錄以及sec對投資公司的管理職責等詳細規定。
(4)《1940年投資顧問法》。
該法的主要調整對象是投資顧問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它對投資顧問的注冊和登記、投資顧問合同、業務范圍、收費、報酬、財務報告以及sec對投資顧問的管理職責等事項進行了規定。
英國是現代投資基金的發源地。由于基金發展的歷史比較長,基金業的自律組織比較發達,政府在監管中的作用相對較小,所以英國的.基金監管是一種以自律監管為中心的管理體制。這一管理體制有3個層次組成,分工各不相同。
w1、財政部。財政部處于監管體系的最高層,負責重大的方針政策的制定。
w2、證券投資委員會。這是一個半官方、半民間的組織,它的成員由財政部任命,一半是以前的官員,一半是某些專業協會的專家。證券投資委員會向財政部負責,主要職責是制定基金監管方面技術性較強的政策與法規。
w3、民間管理協會。這些自律協會是英國基金監管的實體,它們包括共同基金協會、基金管理人協會、投資顧問協會、投資信托協會等。這些協會采用會員制的管理辦法,欲從事基金業務的個人或機構,首先必須成為相應協會的會員。如果符合協會會員的基本條件,申請人一般會被接納為會員。在成為會員后,他將享受協會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同時,他也必須遵守協會制定的規章和投資限制。這些限制一般包括基金投資風險的限制、基金借款能力的限制和基金擴大發行的限制等。
臺灣的基金業起步于1983年。當時,臺灣的“地下金融”活動非常猖獗,為了引進外國經驗教育島內的投資者,臺灣于1983年制訂了《證券投資信托事業管理規則》和《證券投資信托基金管理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臺灣的基金業由“財政部”下屬的“證管會”負責監管。隨之特許成立了4家證券投資信托公司,每家到海外募集1只基金投資于臺灣的證券市場,即間接引進僑資和外資投入島內證券市場。
制,一家信托投資公司一年只能發行一只基金,并且基金的募集發行都是以配合臺灣當局的重要財政政策為主。如1986年,為了逐步提高法人投資證券市場的比重,首次核準島內募集開放式股票基金;1988年,為了挽救因征收證券交易所得稅引起的股市崩潰,特要求證券投資信托公司各設立一只在島內募集的封閉式股票基金;同年為了疏導島內游資,又首次核準設立投資海外的基金;1989年,為穩定股市,臺灣當局首次同意設立平衡型基金;1991年和1992年,為配合“六年國家建設計劃”,特地允許發行債券型基金。
1991年,臺灣修訂了《證券投資信托事業管理規則》。隨著上市公司的增加和股市規模的不斷擴大,臺灣當局逐漸開放證券投資信托公司的設立,希望藉此提高法人投資比重,穩定股票市場。同時為了防止新的信托投資公司一窩蜂設立及落實基金為散戶投資服務的目的,監管部門要求新的證券投資信托公司成立時必須募集一只規模在40億臺幣的封閉式股票基金。但在1996年,為了落實“亞太金融中心計劃”,證券投資信托公司的設立不再以募集封閉式股票基金為必要條件。
從上面的介紹我們可以發現,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基金業的發展有著不同的途徑。在美國,基金的成立和發展在先,當基金發展到一定階段,遇到某些問題時,政府才制訂基金運作的法規,對基金實施監管。而在臺灣,政府一開始就介入基金的監管,基金業的發展基本上是在政府的引導下進行的。我們認為這兩條道路沒有優劣之分,各國在發展基金產業時可根據本國的金融市場情況和文化傳統等因素進行選擇。
社會保障學論文作業(熱門15篇)篇十一
摘要:由于我國土地面積遼闊,人口密集,這使得我國用水面積廣,用水量大,然而我國的水資源分布卻是南多北少,極不均勻,而且常出現南澇北旱問題。對于我國的水資源分布嚴重不均勻現象,我國自建國以來就相當重視水利工程的建設,而大量的水利工程中又以水庫建設為主。建設水庫一方面解決了冬涸夏漲,極大地方便了周圍住戶的生活水問題,另一方面也科學地利用了夏季漲水中巨大的能量,我國每年巨大的電利資源消耗大部分都來自我國各水庫的水利發電。
關鍵詞:水庫移民;社會保障;改進。
1前言。
自建國以來,我國的水庫建設數量已達8萬之多,而每一座的水庫的建成至少會造成200萬居民的搬離,由此可以想象水庫移民的社會保障問題是多么浩大的一個工程,不僅要保障移民后的住房,工作以及孩子的上學問題,和退伍傷殘軍人和孤寡老人的安置問題,還有后期的心理輔導工作,這些難題都是瑣碎又復雜的。不過從目前我國各水庫移民的社會保障情況可以看出,我國在水庫移民的社會保障處理已經形成一定的機制,但不可避免的還存在一些欠缺。本研究將基于我國在水庫移民及各水利移民社會保障實際情況中的欠缺進行探討,尋找出切實有效的改進措施,以便為我國進行水利移民社會保障改革做鋪墊。
2我國目前水利移民社會保障實際情況中的欠缺。
2.1水利移民補償標準低。
水庫等水利工程的建設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絕大多數受害者都是農民,而農民本就因為知識文化水平不高,技術能力不強,在社會上能分享到的資源也本就不多,水利工程建設一方面毀掉了他們賴以生存的資金來源,另一方面又使他們被迫搬離家園,使得他們經濟,心理多方面受到打擊,而國家對水利移民的補償大多僅是資金賠償,根據占用的土地面積按照規定進行賠償,雖然賠償時考慮到了時間問題,但是規定的賠償標準太低,對實際住房,上學,工作等各情況也沒有考慮全面。在水利移民居住問題上,由于國家土地面積的缺少,國家對水利移民可搬遷的地區沒有太多選擇,住房的實際條件有限,有些地區甚至只給予了住房補貼,卻沒有實際考慮到這些農民本就收入不高,在沒有了土地的情況下如何購買房子【1】。
2.2水利移民的社會保障機制不健全。
雖然這么多年來的水利移民的社會保障機制一直在完善,但卻仍存在不小的弊端,現今的水利移民的社會保障機制中管理還不夠科學,在后期心理輔導,實際情況反饋的環節還比較薄弱。水利移民的社會保障本就是個龐大艱難的工程,往往一個工作人員卻負責多個問題,解決突變情況流程多,耗時長,而且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也不足,后期檢查審核工作也不到位,不能及時檢查出各環節的隱患,而且問題一旦產生,不僅解決起來麻煩也落實不到相應的負責人員,這保障機制中各環節管理的不科學,使得這個本就復雜水利移民的社會保障問題變得更為棘手。
2.3當前水利移民社會保障時間不長。
由于水利施工導致的居民搬遷本就是個極為復雜的難題,物資和金錢的雙重損失,還要適應截然不同的生活環境,這種種艱難的條件給移民帶來的苦惱不是短期內就能完全解決的,而且還會因為各種因素使問題一直被潛埋,長期積留,而我國現在的對水利移民的社會保障時間卻還不夠長,明顯不能保障居民因水利建筑造成損失后的.生活,尤其是移民的醫療,與搬遷地區的融合,優撫等問題。
社會保障學論文作業(熱門15篇)篇十二
我國社會保障法制建設先天不足,除殘疾人、婦女、老年人權益等方面頒布了相應的法律以外,社會保障的主要領域如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至今沒有法律。因此,社會保險立法勢在必行。完善的社會保障立法,是制定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的基礎,是社會保障管理機構、經辦機構、監管機構的設置,及其職責權限劃分的依據,也是對社會保障基金實行監管的前提條件。
社會保障稅的實施必須以法律為依據,應建立社會保障法與社會保障稅法。關于社會保障稅的優惠政策問題,如稅收減免、稅收抵扣等制度必須規范化,做到全國基本統一,以利于勞動力要素的流動。對于少數民族邊遠地區,可以用專門條例做出特別規定。社會保障稅的立法中還涉及中央和地方之間的稅收管理體制問題。我國地域遼闊,各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差異較大,短時間內社會保障不能達到全國統籌水平。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目標是努力達到省級統籌的水平,因而初期的社會保障稅只能作為地方稅種,待時機成熟后,由中央與地方共享,根據地區間差異確定中央收入比例,用于調節地區間的不平衡。
二、加強征收管理,以滿足社會保障財源需要。
可以預測,社會保障稅稅基為所得額,在征管中容易遇到收入不明的問題。此外,工資制度的不規范,也加大了社會保障稅征管的難度。要解決以上問題,首先必須深化工資制度的改革。在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同時對國家公務員、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作相應調整,原因是這部分人員原工資沒有包含保障支出;而對企業類工資不必調整,因為20世紀80年代初期,企業的保障已全部由職工自己負擔;由于目前社會中的分配差別主要體現在發放給職工的各種補貼上,宜將已固定化的補貼加入工資的基數,作為征收的稅基,體現量能負擔原則。其次,應實現工資性收入的貨幣化,建立實名制的個人工資性收入銀行賬戶,用人單位通過銀行支付工資,以利于稅務部門的稽核。
三、完善預算制度,優化支出管理。
社會保障稅的`開支,應當與社會保障預算制度的完善結合起來。社會保障稅收入是一種基金性收入,與一般預算收入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質和專門的用途,其收支應自成體系,單獨管理。我國可以在目前由經常性預算和建設性預算組成的復式預算基礎上,增加一項社會保障預算,將社會保障的收支全部納入社會保障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這樣有利于將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和運用,置于國家法律的制約和監督之下,更好地保證社會保障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即使在社會保障預算的內部,不同稅目的收入也必須專門用于相應的支付項目。
“內在穩定器”作用。
四、建立事權明晰、責任明確的社會保障管理體系,增強監督力度。
第一,各級政府內部建立協作分工的行政管理體系。涉及社會保障管理的部門有: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財稅部門、金融部門。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制定政策,稅務機關征收,財政監督,銀行發放。
第二,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間的事權。中央政府集中精力解決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渠道、基金管理原則、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等重大問題。對困難地區的社會保障基金收支缺口,中央政府要根據地方政府財政經濟狀況,通過專項轉移支付給予幫助。地方政府承擔籌資征管、支付標準制定、社會化發放等社會保障事權,立足于自身努力,力求足額籌措資金。
第三,建立法律監督、行政監督、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機制。法律監督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社會保障基金運行過程實施全面的監督,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確?;鸬陌踩行н\行。行政監督包括財政監督、稅務監督和審計監督。財政監督即通過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投資管理、預算審核等手段,對社會保障基金運行過程中的有關行為進行經常性審核和檢查。開征社會保障稅后,稅務監督主要通過稅法的執行和日常征收管理,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收支情況及納稅情況實施監督。審計監督是審計機關依據有關法律制度,對社會保障基金運行過程及結果進行定期審核。以上幾個方面的監督應相互配合,形成完整的行政監督體系。社會監督是指由社會中介機構,對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的年度會計報告進行審計,確保報告所提供的財務信息質量,并向社會公布。
五、盤活社會保障基金,實現保值增值。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物價的上漲和社會老齡化的到來,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將不斷拓寬,社會保障基金的規模也越來越大,能否建立起一個合適的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機制,確保社會保障基金在不斷積累擴大的前提下保值與增值,已成為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成功與否的關鍵之一。由于社會保障基金是廣大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去工作之后的最后保障,也是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資金保證,因此,社會保障基金的保值一定要避免風險,基金投資應當兼顧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益性的原則。
當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已全面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此舉為防止保障基金被擠占挪用,保障其安全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當前的基金基本上都存放于銀行,由銀行提供一定的優惠利率實現其保值增值。但在銀行利率較低的情況下,容易受到通貨膨脹的影響,無法滿足人民群眾的社會保障需要。建議目前社會保障基金的一部分存入銀行,以保證其流動性、隨時支付的需要;基金結余部分宜由中央政府掌握投向,除按照規定投資于國家發行的債券外,應當積極探索更有利的投資方式,如投資于效益高、收益穩定的公共工程和公益設施的建設等,以求得最大利益。當然,結余部分增值或虧損情況應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人大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社會保障學論文作業(熱門15篇)篇十三
社會保障的相關機構按照國家及會計行業的標準和原則進行會計核算和審核是社保財務會計的主要工作內容,通過完善的財務會計體系的構建有利于提高社會保障會計核算的效率,明確各個機構之間的工作權限,恰當處理征繳費用和實際資金之間的關系,促進我國社會保障成效的提高。
經過十多年的發展,我國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管理效果得到了顯著的提升,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社保基金管理財政性的提高。目前社會保障基金已經作為財政專項業務進行處理,社會保障基金收入和支出已經基本實現了區別管理。相關的社會保障基金經辦機構無法從中提取管理費,而是由財政支出來進行解決;二是單一會計管理主體的建立。目前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通過歸口管理制度的實施,對傳統的社保基金管理工作中無序的狀態進行了徹底的變革,單一的管理主體提高了管理的集中性。我國在成立了專門的勞動社會保障部專門負責社會保障工作,還設立了相應的社會保障基金經辦機構,以此作為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的管理主體,并在各個行政區域內設置地方性的社?;鸾涋k機構;三是社保基金管理模式的優化。在現行的社會保障財務管理體系中,社會保險費用已經開始實行個人基金賬戶和社會統籌資金分別管理的模式,并將兩者的公祖進行結合,一方面提高了個人社會保障的參與感和責任感,另一方面充分大會了社會互濟和統籌的功能,促進了社會保障基金由現收現付制向部分積累制的轉移。四是多渠道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方式的發展,主要包括福利彩票發行籌集、企業和個人繳費籌集、財政補貼渠道籌集等等。除此之外社會保障基金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以及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社會監督體系都得相應的發展.
現階段我國經濟開始進入穩步增長階段,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社會改革持續深化,在此背景之下社會保障財務會計也面臨著一些新的機遇和挑戰,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確立明確財務會計工作要求,規范財務會計工作內容已經成為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必由之路。但是目前我國社會保障財務會計工作中仍然存在諸多的不足,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了我國公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我國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面臨的挑戰主要表現在會計管理基礎工作的不完善、會計核算內容的不規范以及會計職能發揮的欠缺等等。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的基礎工作包括社保基金收繳、支出以及儲存中的核算、基金的流向管理記錄等等,但是現階段會計管理的方式較為單一,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也較為缺乏,導致基礎工作的存在很多的不足。除此之外會計核算內容的不規范還導致了會計報表的混亂,科目設置無法準確反映社?;鸬氖褂脿顩r。
1、會計理論體系存在缺陷。
理論體系是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構建的基礎,但是目前結合我國國情以及社會保障特點所做的會計理論體系研究較少,基礎理論的欠缺使得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改革中的養老金發放途徑、社會保障稅的征收、社會保障基金籌資以及投資運營都缺乏相應的科學指導,改革的效率大大降低。在現行的社會保障體系和會計制度之下,社會保障基金的會計主體是社會保障基金的經辦機構,由其負責相關資金的管理工作,但是會計報告的主體卻是各類的社會保障基金,這種會計主體和報告主體的不一致導致會計工作的功能大大被削弱。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使得社會保障基金會計管理的要求也不斷提高,社會保障資產的形式日趨多樣化,傳統以收付實現制作的財務會計要素確認模式已經無法適應社會保障會計工作的發展。
2、會計管理制度與社會發展不相適應。
目前的會計管理制度依然是依據財政基金管理模式設置的,但是多渠道籌資已經在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中得到了實踐,這種制度與實踐的不相適應嚴重制約了社會保障財務會計工作效率的提升。此外按基金分類的會計科目設置模式在當前的社會保障管理體系中仍然沿用,但是該制度容易導致科目設置的不完整和混亂,會計核算部門無法對社?;鸬谋V翟鲋到?、運營業務、生育保險基金以及低?;鸬冗M行會計核算,會計管理存在諸多的漏洞。除此之外目前會計報告主體仍然采用編制復雜的基金說,但是這無法將社?;鸬恼w運行和管理狀況集中反映出來,社保會計信息的公開性不足,質量不高,社會保障會計信息的使用者無法及時有效地進行信息的獲取。
3、會計核算體系存在欠缺。
目前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中仍然存在諸多尚未得到解決的問題,包括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方式、籌集主體、轉制成本等等。目前理論界關于社?;鸬幕I集方式有“稅論”和“費論”兩種觀點,其中前者認為社會保障基金應當以國家稅務部門按照社會保障稅征收的方式向公眾征收,通過法律的強制性要求相關主體必須納稅,保障征收率降低征收成本。而費論的征收效率較低,但是相較于稅收更為溫和。除此之外目前社會保險費的具體的征收機構在理論上沒有定論,導致相關工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缺乏依據。當前的社會保障由于資金缺口較大,覆蓋面也比較小,占我國人口比例一半以上的農民很多無法享受到失業保險、養老保險以及醫療保險等保障。會計核算工作制度的不足也導致社?;鸬牧飨驘o法查詢等問題,嚴重制約著和諧社會的構建。
4、財務管理體系的不合理。
不合理的社會保障財務管理制度無法發揮對社?;疬\營的促進作用。在現行的財務制度之下社會保障基金的余額可以放在銀行進行存放或者是用來購買國家債券,不可以將基金的結余用來投資,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和相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但是國債的利率遠遠低于市場的利率,加之近些年來我國對于銀行存款的利率進行不斷的下調,社?;鸫娣陪y行的收益遠遠趕不上物價增長的速度,社?;馃o法達到增值保值的目的,長此以往將造成更大的資金漏洞,增加了國家財政的負擔,社會保障基金提高人們生活水平的效果也得不到體現,為此必須要加快社會保障財務管理體系的創新與調整,提高財務管理的成效,促進社會保障基金運營效率的提高。
完善的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需要科學合理的理論體系作為基礎,為了提高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的首先必須要對財務會計的理論層次思路進行整理。社會保障從業人員需要根據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現狀來進行財務會計理論知識的研究,具體應包含社會保障會計制度、會計法規、會計理論以及會計工作四個方面,其中社會保障會計理論的研究是整個研究體系的基礎,分為實用性理論、假設性理論和概念性理論。社會保障的實用性理論為社會保障會計制度的確立提供了指導,會計制度對相關主體的行為進行約束和限制。會計法規則是社會保障概念性理論的延伸,而會計工作則是整個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管理的核心。其次還需要對社會保障的會計經營主體和提出主體進行明確,要確保經營主體及提出主體的統一性,從而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流程進行控制,明確社會保障基金相關組織的經濟和法律責任。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運作以及保值增值金分配和發放都應當是社會保障財務會計核算的范疇之內。為了確保社會及有關部門對社會保障會計主體的監督,需要編制相應的財務會計報告并予以公示。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理論體系的完善還包括會計信息與目標理論的建立、會計政策的制定和會計環境的改善等。社會保障財務會計信息理論的內容涉及較廣,包括系統構造、主體理論和使用者分類三個方面。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目標應當與相應的會計工作內容相適應,向社會保障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科學的、準確的會計信息,以促進運作利益、基金管理和基金征收成效的提高是進行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理論研究的根本目的。社會保障財務會計工作需要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下進行,因而必須要加強國家經濟政策、資本市場、政府行為等環境的理論研究。
會計管理的加強是構建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的重要內容,具體包括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管理體系的建立、會計主體職能的明確、社會保障財務會計制度的調整優化以及社會保障會計機構的設立四個方面。需要理順社會保障財務會計機構之間的關系,構建起財務會計管理體系的基本框架,要將社會保障基金的行政管理與經營管理分離開來,協調好好社會保障的行政管理部門和社會監督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和會計關系。其次要對社會保障財務會計工作相關主體的職能進行明確,為此必須要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基金經營管理制度、審計制度、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對社會保障基金進行科學合理的管理,將資金管理責任落實到部門甚至是個人,提高工作人員的責任感。需要注意的是社會保障財務會計制度的建立必須以國家相關的法律和行業標準為基礎。為了提高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管理的成效還需要對現行的制度進行修訂,對其中存在欠缺的不足的地方進行調整,財務會計經營管理部門的核心地位,并根據資金的數額和其他特點對社會保障財務會計工作的范圍進行劃定,推動社會保障會計改革的進程。最后明確社會保障財務會計機構的設立原則,并以此為指導設立專業的財務會計管理部門,通過財務人員專業水平和道德素養的提升促進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的構建和完善。
原有的社會保障財務會計核算體系已經無法適應當前的財務會計工作的需求,因而需要對社會保障會計核算體系進行創新和完善,提高其在現代社會保障會計工作環境下的適用性。目前大多采用五要素論,在全新的社會保障財務會計核算中要根據社會保障工作的新的特點采取收入、費用、負債、利潤、資產以及凈資財的六要素論,對會計核算的一級科目進行重新的設置。還要對根據基金分類設置會計科目的方法進行創新,通過二級科目的設置提高基金核算的準確性。隨著社會改革的深化社會保障的范圍也日趨廣泛,因而社?;鹭攧諘嫼怂泱w系的工作范圍也應當作出調整,將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作為社會保障會計確認的基礎。最后為了提高社會保障財務會計信息的公開程度可以讓相關的會計主體作為信息的披露主體,通過會計報告的編制和公示加強社會公眾對于社會保障財務會計信息的監督。對于傳統的社會保障才會計報告體系應當進行調整,在財務報表中加入利潤表、社?;鹗罩骷毐?、現金流量表以及資產負債表等內容。
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渠道的狹窄大大限制了社?;鹦в玫陌l揮,針對于此首先可以通過社會保障基金來源渠道的拓寬來加強財務管理工作的實效性,包括財政支出比例的擴大、社會福利彩票的發行、國有股數量的減少以及社會保障特種債券的發行等等,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私有經濟實體和民間資金的融入促進社會保障基金籌資的多元化發展。社會保障稅的征收也是加強社會保障財務管理工作的另一重要手段,可以督促社會公眾踐行社會保障責任,環節社會保障會計主體資金籌集的壓力。此外還需要通過社會保障基金運營試點的開辦提高其運營的力度,擴展社會保障基金的運營范圍,開始向資本市場、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證券市場等領域進行延伸,監管部門要盡可以減少對于社會保障基金運營的限制和約束。還可以通過社會保障金發放的會計管理工作的規范以及社會保障基金運營收益的確認和計量提高財務管理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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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學論文作業(熱門15篇)篇十四
摘要:社會保障是人們能夠保障自身利益的一條重要途徑。我國近年來對于社會保障方面不斷進行建設,尤其在進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方面,其所帶給人們的方便和便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我們也不得不說,在進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中依然存在很多問題,這些問題成為其發展的障礙。本文對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中所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并提出相應的策略。
信息化的發展已經開始呈現出非常明朗的趨勢,其在推動社會經濟發展和進步方面所產生的作用有目共睹,信息化的發展可以說已經成為社會未來發展的重要特征。信息化的發展已經深入到社會的各行各業,在社會保障方面也同樣需要進行信息化的建設,需要運用信息化的手段推動人們的利益得到維護與發展。社會保障是指國家通過立法,積極動員社會各方面資源,保證無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種意外災害的公民能夠維持生存,保障勞動者在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時的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同時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逐步增進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國民生活質量。將其進行信息化的建設,能夠讓人們在享受社會保障的時候更加方便、快捷,能夠讓人們的相關信息獲得更加準確的定位和完善,能夠在為人們提供保障的時候進行更加明晰化的服務。因此,對社會保障進行信息化建設是當前社會發展的需要,更加是人們利益得到保護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加強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是社會發展、時代進步所提出的必然要求。但是,我們不得不說在進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中依然存在很多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讓其難以獲得更高層次的發展,只有對這些問題予以有效解決,才能讓社會保障深入人心,獲得所有人的認可。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進一步完善,能夠讓人們的生活獲得更高質量的提升。就我國當前的現狀來看,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將實現全面覆蓋,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將活得更加完善的建設。加強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是社會進步的發展,是社會及群眾迫切的要求。
(一)我國社會制度發展的要求。
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產生于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其所覆蓋的范圍非常廣泛。從城鎮到農村,從在崗職工到農民商戶都被納入到了社會保障制度的范圍內??梢哉f,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所容納的人數之多、范圍之廣是其他國家社會保障制度所無法比擬的。因此,對于社會保障制度進行有效的信息化建設就顯得非常重要。國家對于社會保障的信息化建設也提出了非常重要的指示,要求建立全面性的,具有高新技術的社會保障體制,將所有公民信息進行統一有效管理,實現資源共享。
(二)經辦管理的必然要求。
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同樣是各個地區進行社會保障服務的要求。就當前我國的實際情況而言,各個地區的社會保障服務都有了大規模的提升,經濟發達地區因為其人口密度較大,參保人數眾多,相關部門在提供社會保障服務的時候所面對的壓力較大。在經濟較不發達地區,其所面對的則是城鄉人群,在提供服務的時候所需要提供的相關信息和講解則更為詳盡,同樣需要服務人員提供周到而細致的服務。進行社會保障的信息化建設能夠讓經辦部門在提供服務的時候簡化相應流程,提供服務效率和質量,在進行業務處理和管理模式構建的時候能夠更加便捷、高效。
(三)國家宏觀政策的要求。
現有的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在滿足政府監管和調控方面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國家在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方面所面對的.阻力不斷加大,對其進行的補貼也不斷提高,這無形之中給國家造成了非常巨大的負擔。建設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能夠讓國家在社會保障制度方面的管理更加系統化,能夠在進行預算的時候對社會保障方面的計算更加準確,有效提高國家宏觀政策的制定效率和質量。同時,國家的社會保障情況對于國家的經濟發展具有一定的影響,對其進行信息化建設能夠讓國家的經濟發展得到有力推動。
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是進行社會保障的重要發展趨勢,國家和相關部門也對此給予了很大的重視,在技術和資金方面給予了很大力度的支持。但是,我們也必須承認,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依然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讓其建設放慢了腳步。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需要問題的解決,只有對問題進行解決,才能讓其發展更加迅速。
(一)信息管理與系統構建不匹配。
資源數據庫是社會保障業務中非常重要的基礎和依托,在進行信息化建設的過程中,需要對資源數據庫進行完善和不斷的更新,以使數據資源庫能夠符合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的需要。但是,就目前的情況來看,資源數據庫與系統構建的需要還有不匹配之處。比如,資源數據庫建設在底層,即市縣級別,那么其數據就會較為分散,那么在進行數據應用時候所需要投入的人力和物力就會較大;如果將其建立在高層,也就是省部級別,在技術實現上則會有一定的難度。
(二)“三證合一”問題。
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需要將新版社???、第二代身份證、芯片銀行卡進行統一,將其全部納入到系統管理范圍內,為百姓的生活和服務提供便利。這樣所進行的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其功能非常強大,并且其所囊括的信息內容也更加豐富。但是,其所存在的問題也隨之顯現出來,那就是如何保證社??ǔ钟腥诵畔⒌陌踩?。網絡帶給人們方便的同時,也給人們的信息安全性帶來了隱患,社??ㄆ渌哂械膹姶蠊δ?,以及其賬號中的費用也將會成為很多不法分子所想要犯罪的領域。目前相關部門對于社會卡安全性建設方面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三)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流程規范性不強。
當前階段,我國在進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過程中,需要對其流程進行相應的規范。一方面可以讓工作人員對于自身的工作性質和工作內容有所了解,便于工作的順利開展,能夠最大化的提升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通過對流程的規范,也能夠讓社會保障人受到國家法律法規范圍內的合法、安全保障,能夠讓相關權利人的權利得到有效實現,從而能夠讓人們切實享受到國家的各種福利政策。但是,目前我國對于其信息化工作流程還沒有予以規范,其中所存在的漏洞還比較大。
任何事情找到存在的問題之后就需要尋找相應的對策予以解決,只有真正對問題進行解決,才能讓其獲得更好的發展。對于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而言,同樣如此。問題的存在是社會保障信息化此一新生事物發展所不可避免的現象,對其進行解決,則能夠促進其更好的發展,讓其更好的惠及民生。
(一)建設高質量資源信息庫。
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首先需要對資源信息庫進行構建,只有保障資源信息庫的強大、完備,才能讓其更好的提供水保障服務。因此,相關部門要進行數據庫資源的重建和建設。首先,相關部門應當要求社會保障所涉及的部門進行部門信息匯總,將所涉及的信息進行提取,對信息進行收集。其次,相關部門要對信息進行分門別類的劃分,對于信息的重建和導入形成成型的思路。第三,要對社會保障信息系統進行升級和擴容,能夠實現數據顯示和數據交換功能。同時,此系統還要能夠實現跨地區之間的信息溝通和交換,在信息技術上實現聯網化。
(二)構建網絡化的基礎上保證信息安全。
在建立社會保障信息化之后,人員的所有信息通過社會保障系統都可以進行查詢。也就是說,社會保障系統其所具有的強大信息儲備功能。但是在當前的網絡信息化時代,強大的信息儲備功能必然也將會面臨更大的信息被盜的風險,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需要加強相應的網絡安全建設。首先,相關部門要對該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進行收集和整理,并對信息所進行的安全保護進行等級劃分。其次,網絡構建信息部門要對其信息建設提供技術化支持,從網絡安全性角度考慮,進行相應的信息加密功能建設,保證其信息的安全性。第三,國家安全部門要對社保系統進行隨時監管,將可能發生的各種問題扼殺在搖籃里。并且,監管過程中一旦發現問題要進行嚴肅處理,杜絕任何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
(三)規范業務流程。
進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應當對其業務流程進行規范,以便能夠讓相應的部門和人員提供更好的服務,讓群眾享受到國家的福利政策。首先,規范義務流程要對相關的環節進行優化處理,將不必要的勞動進行整合,保證其工作效率的提升。其次,各個部門要對自己部門中的工作進行規范,制定規范化的制度進行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的約束。各部門要對自身的工作予以明確,運用相應的程序進行秩序的標準化建立。第三,要對相關部門的權利進行限制,保證所有的相對人都能夠獲得平等的對待。第四,部門要對員工進行培訓和操作,讓員工為群眾提供專業化的服務。第五,相關人員和部門要對國家政策進行仔細研究,保證國家政策能夠得到切實的執行和延續。
四、結語。
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是社會保障系統建立的重要發展趨勢,盡管當前階段其在運行過程中還存在很多問題,但是其未來的發展前景已經呈現出一片光明之景。我們相信,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其中所有存在的問題都能夠得到解決,并未人們提供更好的服務。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需要全體人員的參與,需要大家的同心協力,只有所有人都對此建設引起高度關注,才能讓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進行統一規劃,建立統一標準,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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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學論文作業(熱門15篇)篇十五
一、引言。
社會經濟運行體系由社會生產系統、社會管理系統和社會保障系統組成,三者是相互聯系和相互制約的體系。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社會穩定機制,在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取得了較大的進展,一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社會保障制度框架已經建立起來。在這一過程中,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由原來各企業分散提取和管理,轉變為目前社會化的收繳和管理。但是,現行的繳費方式在實踐中仍存在著諸如覆蓋面小、保障項目統籌層次低、征收力度不夠、基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政策不統一等一些問題,難以保證籌集社會保障收入的需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人口老齡化周期的到來和家庭規模小型化的發展趨勢以及入世進程的進一步加快都要求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如何改革我國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進而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目前理論界的主要觀點是開征社會保障稅以代替現行繳費方式,以更具有法律強制力的稅收形式籌集社會保障資金,擺脫當前繳費率偏低的困境。因而,如何設置我國的社會保障稅就成為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本文通過比較和分析各國保障稅收入與各國社會福利支出間的對應關系、社會保障稅的設置方式、社會保障稅的構成要素、社會保障稅的征收管理方式,探討了在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相關重要問題。
縱觀世界各國,目前社會保障收入主要來源于如下幾個方面:一是社會保障稅或費;二是政府的預算撥款,即政府的一般收入;三是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收益;四是各種形式的捐贈。社會保障稅(socialsecuritytax),又譯成社會保險稅,是為籌集社會保障基金而征收的一種專門目的稅。有的國家薪給稅(payralltax)與社會保障稅是作為一個稅種征收的,二者具有相同的特征。也有一些國家征收的薪給稅實際上是按工薪收入預提的個人所得稅。在歐洲的多數國家中,社會保障稅采用社會保險繳款(socialsecuritycontribution)的形式,之所以不稱之為稅,是基于這種繳款具有有償性利益對等關系的考慮。但不管名稱如何,他們的性質和用途相同。除此之外,世界各國大多數以政府的一般稅收收入來彌補社會保障稅收入與社保障支出之間的缺口。一些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非常依賴從社會保障稅獲得資金,而另一些國家則側重于一般稅收收入。社會保障稅在規模和結構上的差異反映了各國組織社會保障的不同方式。按照社會保障稅收入與各國社會福利支出間的.對應關系,可將目前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籌資方式劃分為三種類型: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基本一致的籌資模式;社會保障稅占社會保障支出較大比重的籌資模式以及一般稅收占社會保障支出較大比重的籌資模式。
該模式的典型國家是德國。德國的社會福利方案體系較為完善,具體包括國家養老金體系、國家醫療保險方案、工傷事故保險、失業保險以及其他社會福利方案。其中,國家養老金體系主要由工資稅提供資助,同時,還從聯邦稅收收入中取得占養老金支出一定比例的補貼。目前這一比例為25%。國家醫療保險方案由社會保障稅提供資金,工傷事故保險幾乎完全由雇主的工資稅提供資金,失業保險幾乎完全由社會保障稅提供資金,而其他社會福利方案所需資金則來源于政府的一般稅收收入。下表列示了德國主要社會福利方案的資金來源。
德國主要社會福利方案的資金來源(,%)。
德國各級政府的社會保障稅收入總額為6550億德國馬克,而社會福利支出總額為6555.1億德國馬克,二者的比值為99.92%;社會保障稅收入上升到7817.94億德國馬克;社會福利開支為7920.69億德國馬克,二者的比值為98.70%。
以上數據表明,德國的社會保障資金基本上通過社會保障稅籌集,政府轉移支付所起的作用不大,主要用于其他社會福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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