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可以規范組織內部的各項行為,促進工作的高效和員工的發展。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自己的規章制度。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一
保持值班室、崗亭的清潔,為上崗人員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作業程序、標準和注意事項如下:。
1.備抹布、膠桶(裝水)、玻璃刮、雞毛撣、掃把、拖把等工具,以及洗潔精。
2.按從上往下,由里到外的程序進行清潔。
3.用雞毛撣子掃去墻上的灰塵和蜘蛛網,再掃去桌椅上的灰塵。
4.用掃把打掃地面,用濕抹布擦抹值班桌椅,洗干凈抹布,再抹門、窗及崗亭外墻。
5.用干凈抹布重抹一次桌椅和門、窗、玻璃。
6.用洗干凈的拖把拖抹地面及過道。
7.值班室如有其他辦公設備時同時清潔。
8.清潔崗亭后用抹布擦抹道閘。
9.有污漬時,倒少許洗潔精用抹布擦洗。
10.目視無灰塵、無污漬、無煙頭、無雜物,門窗玻璃透明,無污漬。
11.每天清潔一次。
12.清潔道閘時應注意行駛車輛,防止撞人。
保持自行車房(棚)的整潔,車輛擺放整齊。作業程序、標準和注意事項如下:。
1.備掃把、膠桶、抹布等工具。
2.用掃把清掃自行車房(棚)內的果皮、紙屑、灰塵、垃圾等。
3.用干凈掃把將房(棚)頂上、墻上的蜘蛛網、灰塵清除。
4.用濕抹布擦抹棚架、自行車房拉門及窗網。
5.將自行車棚內的自行車按順序排列整齊。
6.對沒有使用、積塵明顯的自行車,每周用雞毛撣打掃自行車上的灰塵一次;長期停放超出規定時限且又影響觀瞻的車輛按車輛管理規定處理。
7.每天打掃兩次,目視無果皮、紙屑、蜘蛛網,墻面無灰塵。
8.自行車擺放整齊,無積塵。
9.棚架每月抹一次,拉門、窗每周抹一次,棚須每周清掃一次。
保持游樂場所及設施整潔。作業程序、標準和注意事項如下:。
1.備抹布、膠桶、掃把等工具以及清潔劑。
2.用抹布抹干凈秋千、蹺蹺板上的灰塵。
3.倒少許清洗劑在污漬處,用抹布擦抹,然后用水清洗干凈。
4.利用掃把將沙坑外的沙掃入坑內,同時清掃游樂場內及周圍的紙屑、果皮等垃圾。5.滑梯每半月清洗一次,其他設施每周抹一次,清潔后保持無灰塵、污漬。
6.每天將場地掃三遍,每小時循環保潔一次,目視游樂場周圍整潔干凈,無果皮、紙屑等垃圾。
7.發現游樂設施損壞,及時報告。
8.發現游樂的人特別是小孩未按規定使用游樂設施時,應予以制止、糾正。
保持機動車停車場的整潔。作業程序、標準和注意事項如下:。
1.備膠水管、掃把、膠刷、垃圾斗等工具和清潔劑。
2.用長柄竹掃把將垃圾掃成若干堆,用垃圾斗將垃圾鏟入垃圾車中,發現有雜物,一起清運上垃圾車。
3.用膠管接通水源,全面沖洗地面,發現油漬和污漬時,倒少量清潔劑在污漬處,用膠刷擦洗,然后再用水沖洗。
4.清潔周圍排水和下水口,保證排水暢通。
5.目視地面無垃圾、果皮、紙屑,無積水,無污漬和雜物。
6.每天清掃兩次,每周用水沖洗地面一次。
7.發現機動車輛漏油,應通知車主并及時用干抹布抹去燃油后,用洗潔精洗油污,以免發生火災。
8.清潔時應小心細致,垃圾車和工具不要碰壞客戶車輛。
9.停車場管理員在交接班前20min做完停車場衛生。
確保游泳池水的清潔,防止各類有害細菌的.繁殖,保證泳客的身體健康。作業程序、標準和注意事項如下:。
1.泳池消毒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方可上崗。
2.每天在開放前應先吸塵:。
b.將吸塵器排水管放入排水渠內,打開電源開關進行吸塵;。
c.操作吸塵器動作要穩,要按一個方向順序運作,速度要均勻以免揚起池底雜質;。
d.吸塵完畢后,應將真空管及電線纏繞整齊,并將工具搬回工具房。
3.室外泳池應每天吸塵一次,室內泳池可3天吸塵一次。
4.池水定期凈化消毒每周進行一次:。
a.吸塵后對水質進行測試和加藥;。
b.加藥時應根據測試結果確定加藥量;。
c.片劑藥物可直接投放,粉劑藥物應用藥桶兌水稀釋后再投放(投放藥量和兌水量參照藥物說明)。
5.池水凈化消毒主要藥物有:次氯酸鈉、聚合氯化鋁、燒堿、硫酸銅。
6.水質測試,含氯量應保持在0.3~0.5mg/l,ph值保持在6.5~8.5之間。
7.浸腳池水應每天在開放前更換、清洗,進水后按規定投放消毒藥物,保持池內含氯量在0.6mg/l。
8.使用水底吸塵器時應先檢查電源線有否裸露、破裂,岸上推動吸塵器時應防止真空管摩擦地面。
9.游泳場所用藥品具有較強的腐蝕性和刺激性,應存放在藥品專用保管室內,并根據藥品的性質進行標識、隔離、分類存放。
10.消毒藥品投放時應避開正在游泳的客人。
11.如遇游泳高峰期消毒次數應視情況增加。
12.每次測試、加藥應認真做好記錄。
水池、水箱及與之相連的管道的清洗消毒,保證供水清潔衛生,符合標準。作業程序、標準和注意事項如下:。
1.地下水池、屋頂水箱、中間水箱1年至少清洗兩次,若遇特殊需要可增加清洗數。
2.一般情況下,清洗程序按規定進行,特殊情況下則應擬定水箱清洗方案,經領導批準后執行。
3.清洗前一天應出通告通知用戶停水時間,以便用戶做好貯水準備。
4.清洗前應做好所需機電工具、檢測器具、清潔工具及消毒藥物的準備工作。
5.對于屋6.清洗程序:。
c.用燃著的蠟燭放入池底不因缺氧而熄滅,以確保水池、水箱中的空氣新鮮;。
d.安裝一盞36w燈,供水池、水箱內照明用;。
e.清洗和檢修人員進入池內工作;。
g.清洗完畢后排盡水池中的污水,清除污漬,然后向水池壁及底部噴灑消毒水;。
h.檢查各種設施正常后,注入水,取水樣到市衛生防疫檢測站化驗取證。
a.使用安全電壓燈,導線絕緣良好,并安裝漏電開關;。
b.人員上、下水池應小心,傳送工具等物品就用繩子傳吊;。
c.未經試驗證明水池中有無氧氣前,不得進入水池;。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二
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保證公司設施設備運行狀況良好、安全經營,保證所經營藥品的質量安全有效。
2、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現場檢查指導原則,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3、范圍:使用于公司經營場所、倉儲設施的'安全管理。
4、職責:配送中心、綜合辦公室。
5、內容:。
5.1經營場所安全管理。
5.1.1外來人員因公需進入公司,應先登記,門衛詢問事由,必要時應查驗證件,電話通知接洽部門,經接洽部門或相關人員同意后,值班保安給來訪者填寫《來訪登記表》。
保安給來訪者指出接洽部門位置和車輛停放位置。
如接洽部門或相關人員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見的,保安應委婉拒絕,請其外出。
5.1.3公司各種車輛出入均需門衛登記放行,每月底將登記記錄本交辦公室存檔。
5.1.4供貨企業來公司交貨時,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部門或相關人員接洽,并做好登記記錄,記錄留存5年。
5.1.5快遞公司或郵局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應由保安代收發,保安應及時準備做好收、發工作,并例行登記。
5.1.6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5.1.7摩托車出公司時保安應要求其本人打開后座箱進行檢查。
5.1.8下列外來人員嚴禁進入公司大門:。
(一)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
(二)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三)拒絕登記者。
(四)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五)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5.1.9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沒安排上班,大門必需落鎖。
5.1.10外來車輛進入公司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公司時,保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公司物品應由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或代理人在放行條上注明并簽字,值班保安將車內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放行條核對,無誤后才予以放行。
5.1.11所有車輛進入公司后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出入廠門時,必須下車推行。
5.2倉庫安全管理。
5.2.1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5.2.2倉庫物品應當分類,嚴格按照“五距”(燈距、堆距、行距、柱距、墻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
5.2.3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5.2.4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
5.2.5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保證隨時好用,確保安全。
5.2.6組建專職、義務安全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5.2.7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5.3.
1.1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5.3.
1.2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責任制。
5.3.
1.3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驗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5.3.2.1設備操作人員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設備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經營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5.3.2.2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有設備管理人員、物業科人員共同按照技術要求,由專業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5.3.2.3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狀況和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質量保持在最好狀態,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5.4.1設備報廢的基本原則;。
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設備。
2)設備已過正常使用年限。
3.)設備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5.4.2.設備更新手續。
1)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更新申請,經物業科確認并簽署意見。
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更新申請單上交物業科審核,經總經理批準,移交財務部門結算手續。
3.)物業科負責購買和安裝,質管部進行審核確定。
5.5建立設備管理檔案,即在設備-經營全過程的狀態,按公司制度對設備選擇,設備維護保養、維修、更新、報廢處理等程序運行。
由部門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保存。
相關文件:。
1.《設備報修單》。
2.《設備檢修記錄》。
3.《報廢申請單》。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三
一、新工人入場,必須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二、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四、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五、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六、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七、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八、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
九、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十、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人員進行檢查和維護,臨時拉線要妥善保護。
十一、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十二、急救中心電話:120負責人。
一、施工現場根據所處地域情況,設置符合標準的檔欄,圍欄。
二、建立健全的保衛消防組織和人員,做到晝夜巡查,不缺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備充足適用,布局合理,消防設備三米以內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暢通。
五、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六、對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設有專用庫房和地點存放。存放領用專人管理,嚴格手續。
七、明火作業,采取專人檢查批準,實行“用火證”制度,現場禁止吸煙,必要時設置安全的吸煙場所。
八、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九、對事故現場做好保護,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消防保衛負責人。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四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防護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礦屬各單位。
建設項目--是指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
三同時--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1、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必須向煤監局魯西分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2、職業病危害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建設項目職業危害控制部門,負責組織建設項目“三同時”各項管理工作。
3、安全監察站是職業衛生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對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生產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職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
5、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
1、對可能產生一般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落實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設施“三同時”制度,建設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并向煤監局備案,防護設施由礦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情況報煤監局備案。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其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煤監局審核;防護設施竣工后,有煤監局組織驗收。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職業病預評價報告報煤監局審核,防護設施設計報煤監局審查,防護設施竣工后,由煤監局足足驗收。
2、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預評價、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由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
3、礦屬各單位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和培訓。
4、礦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和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
5、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職工從事與禁忌有關的有害作業。
6、上報煤監局備案或審核應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申請書。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建設單位對預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職業衛生專家對預評價的審查意見。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機構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7、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五
為加強項目部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車輛的安全管理,確保設備、機具使用和行車安全,降低使用成本,提高設備、機具、車輛的完好率、利用率,更好地為工程建設和行政辦公服務,項目部制定本制度。
1、項目安全部負責機械設備、施工機具、車輛的安全管理,對機械設備、車輛的停放、維護、安全狀況監管,并指導施工隊做好機械設備、施工機具的安全管理。
2、機械設備、施工機具、車輛管理貫徹“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用人對所使用的設備、機具、車輛負責。
1、項目安全部負責建立本工程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安全管理臺賬:。
2、項目安全部應編制本項目機械設備、施工機具清單。按照分類管理原則,建立管理臺賬。
3、項目安全部應按照設備管理要求,建立大型機械、特種設備、關鍵設備的“一機一檔”及中小型設備機具的`管理臺帳。
4、項目安全部編制的設備機具清單中應明確每臺設備編號,大型設備及模板、架設系統應有準確的進出場時間。
5、大型設備及模板、架設系統的“一機一檔”中應有維修、保養記錄。
6、起重機械、架設設施應嚴格按照國家特種設備監察管理條例管理,其臺賬中應有設備檢驗檢測合格報告、操作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證、保養維修記錄、使用記錄、班前點檢記錄。
7、項目安全部應指定專人負責機械設備、施工機具的臺帳管理。
1、對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施工機具的管理由項目安全部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2、各工區凡需使用汽車吊的,應首先在合格分包商名錄中選擇,需要向社會租賃的機械設備,由使用工區向項目部提出申請,經項目部領導批準后租賃進場。
3、進場的租賃設備在進場前必須經項目技質部、安全部驗收,合格后方能進場,進場后執行項目部機械設備的管理規定。
4、施工隊機械設備應定人操作,操作手定機配備。因人員調動,機械可暫由他人(持有效證件)進行操作。
5、各施工隊在每天施工結束后,機械設備、車輛的停放應緊靠駐地、集中停放、配備夜間值班人員。現場施工機具應擺放有序并便于操作。
1、各施工隊對機械設備落實保養責任人,按項目部要求做好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與保養工作,維護與保養應有記錄并留存備查。
2、各施工隊應將大型機械設備的運轉及使用情況的作詳細記錄,在設備維修、保養時落實以下要求:。
2.1機械設備操作員必須執行例保制度,發現有故障,必須停車修理不得帶病作業。
2.2機械設備操作員必須按照設備使用說明要求定期做好保養(指更換三濾,剎車油、液壓油、制動片、防凍液等)。
2.3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應放在集中停放點進行,如技術力量不足,應向設備生產廠家求助。
2.4機械設備操作員,應妥善保管維修、保養記錄,對設備的安全器件、易損件的檢查要記錄在案,留存備查。
3、機械設備如需外修,由各設備所有人自行負責。
4、機械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由各施工隊自行完成,項目安全部負責對設備維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操作員、駕駛員在操作機械和行車時,必須嚴格遵守機械設備操作規程,嚴禁酒后、無證、疲勞上崗。
2、違反機械設備操作規程,一律作違章作業處理,并依據項目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違章行為進行處罰;違反道路交通法規和城市管理規定,被公安交警或城管部門處罰的人員,項目部將對其進行再教育。
3、機械設備發動前和車輛出車前,操作員、駕駛員應仔細檢查車況,在作業環境較為復雜和人車混合場合施工時,作業區周圍必須設監護和警戒,嚴防機械傷害事故發生;車輛駕駛員在出長途前,應對車輛的輪胎、水箱、電路、油路、制動系統等作仔細檢查,認真做好出車準備工作。
5、機械設備安全工作由項目安全部負責監督,發生事故后,設備操作員、車輛駕駛員應立即向“110”、“120”報警和求援,如受損設備和人員向保險公司投保的,還應向保險公司報案;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或負責人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同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事故。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六
為了加強本單位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與從業人員職業危害防護用品的管理,使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和從業人員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在使用時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以控制、消除職業危害因素,保障勞動者的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稱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以下稱“防護設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為目的,采用通風凈化系統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設施以阻止職業危害對勞動者健康影響的裝置和設備。
本制度所稱的職業防護用品(以下稱“防護用品”),是指為保障勞動者在職業勞動中免受職業危害因素對其健康的影響,對機體暴露在有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環境的部位,采用相應的防護用品進行保護。
1、職業健康管理機構應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責任制。
2、企業中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應當對有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環境采取有效的防護設施,保障勞動者工作環境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溶度(強度)符合國家的職業健康標準和要求。
3、職業健康管理機構負責購置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的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產品應當符合下列內容:
(1)產品名稱、型號;
(2)生產企業名稱及地址;
(4)檢測單位應當具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檢測的內容、應當有檢測依據及對某種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結論。
用人單位不得使用沒有生產企業、沒有產品名稱、沒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報告的防護設施產品。
4、用人單位自行或委托有關單位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設計和安裝非定型的防護設施項目的,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前應當經具備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評價和鑒定。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防護設施,不得使用。
5、職業健康管理機構設置防護設施管理組織,配備專(兼)職防護設施管理員;
6、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和機構對防護設施應當建立防護設施技術檔案管理:
(1)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等);
(2)防護設施檢測、評價和鑒定資料;
(4)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5)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評價報告。
7、職業健康管理機構應當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防護設施正常運轉,每年應當對防護設施的效果進行綜合性檢測,評定防護設施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8、職業健康管理機構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使用防護設施操作規程、防護設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
9、從業人員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采取臨時防護措施,職業健康管理機構向勞動者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后及時恢復原狀。經工藝改革已消除了職業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護設施的,應當經所在地同級監管部門確認,并在職業防治檔案中做好記錄。
10、對企業中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應當為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要求的防護用品。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七
為了加強本單位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與從業人員職業危害防護用品的管理,使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和從業人員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在使用時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以控制、消除職業危害因素,保障勞動者的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稱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以下稱“防護設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為目的,采用通風系統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設施以阻止職業危害對勞動者健康影響的裝置和設備。
本制度所稱的職業防護用品(以下稱“防護用品”),是指為保障勞動者在職業勞動中免受職業危害因素對其健康的影響,對肢體暴露在有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環境的部位,采用相應的防護用品進行保護。
1、職業健康管理機構應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責任制。
2、企業中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應當對有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環境采取有效的防護設施,保障勞動者工作環境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符合國家的職業健康標準和要求。
3、職業健康管理機構負責購置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的.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產品應當符合下列內容:
(1)產品名稱、型號;
(2)生產企業名稱及地址;
(4)檢測單位應當具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檢測的內容,應當有檢測依據及對某種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結論。
用人單位不得使用沒有生產企業名稱、沒有產品名稱、沒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報告的防護設施產品。
4、用人單位自行或委托有關單位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設計和安裝非定型的防護設施項目的,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前應當給具備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評價和鑒定。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防護設施,不得使用。
5、職業健康管理機構設置防護設施管理組織,配備專(兼)職防護設施管理人員。
6、企業職業健康管理機構對防護設施應當建立防護設施技術檔案管理:
(1)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等);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八
1.為規范管理辦公設施與物資,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1對講機的管理由行政部歸口管理,使用由各部門控制。
2.2對講機使用須知:。
2.2.1用語盡量簡潔、明確。
2.2.2使用文明用語,注意禮節,長話短說。
2.2.3使用人應經常檢查對講機的工作狀況,保持清潔,使之性能良好,運行正常。
2.2.4使用人應保證工作時間內對講機為開機狀態。
2.2.5嚴格遵守保密守則,不得在對講機上交談公司機密。
2.2.6對講機如發生丟失或損壞,使用人應照價賠償。
3.辦公物資管理辦法。
3.1辦公物資的分類。
根據價值及使用年限不同,辦公物資分為低值易耗品與固定資產兩類。
3.2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3.2.1低值易耗品范圍。
3.2.1.1本辦法管理之低值易耗品范圍為公司辦公用品、印刷品等;。
3.2.1.2其他物品根據具體情況可列入本辦法管理范圍;。
3.2.2.日常管理。
3.2.2.1低值易耗品的采購、管理由公司行政部負責,核算監督由財務部負責;。
3.2.2.2行政部設物品入出庫單、物品明細帳和庫存統計表進行管理。
3.2.3低值易耗品的::申購流程。
3.2.4.低值易耗品的'領用與管理。
3.2.4.1在庫物品由行政部負責指定專人管理。
3.2.4.2在庫物品,按月盤點,在每月25日前填寫該月庫存統計表,注明盈虧值,說明原因,報財務檢核。
3.2.4.3領用辦公用品須填寫辦公用品領料單。公司對員工領用費用進行內部財務核算,并與成本效益綜合評價。
3.2.4.4貴重辦公用品(如計算器)等,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才能領用。
3.2.4.5貴重用品報廢時應由使用部門填寫情況說明,交行政管理、財務部門審核注銷;員工調離,須與行政部進行物品交接,否則按規定折價賠償。
3.2.4.6行政部應定期統計物品采購、庫存、發放、使用情況。在滿足保證辦公效率情況下,使庫存資金最小化,壓縮行政費用。
4.名片管理辦法。
4.1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
4.2名片印制程序。
4.2.1公司行政部統一負責對外印制名片的印刷業務。
4.2.2名片印制主要審查名片的職務、職稱是否相符,因工作需要可以使用比實際較高的職務頭銜,但須報行政部批準。
4.2.3名片英文使用須符合國際慣例和規范要求。
4.2.4名片增印需提前一周向行政部提出申請.
4.3名片使用。
4.3.1掌握名片遞送禮儀和交換規則。
4.3.2公務、客戶名片須在公司共同使用,不得占為己有。
5.員工工作牌管理辦法。
5.1工作牌由行政部統一制作,并登記發放。
5.2員工離職或離任應將工作牌繳回行政部。
5.3行政部負責處理報廢工作牌。
5.4工作牌一律佩戴于上衣左上方,不得以外衣遮蓋,違者以未佩工作牌處理。
5.5上班時間,員工應于辦公場所佩戴工作牌。
5.6工作牌有遺失或損壞,應通知行政部補發,每枚扣繳費用20元;因公損壞時經部門負責人證明后,由行政部補發。
5.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懲。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九
1、管路卸車時要堆放整齊,并用木板背緊,管與管之間用鐵絲固定,防止管路流動傷人,卸車和連接管路不影響行車、行人和井下正常用風、用水,否則考核責任人50分。
2、各種管路、管件要放在不受水淋,干燥處,防止生銹,否則考核責任人20分。
3、抬運管路時,要集中注意力,時刻注意路面和支護情況,放下管路時,要先放下一頭,再放下另一頭,嚴禁同時往地下扔,讓管路自由跌落,防止地上支墊物彈起管路傷人。否則考核責任人50分。
4、作業前現檢查巷道支護情況,有問題時及時做好敲幫問頂工作;倒鏈作業時,一定要把倒鏈吊掛牢穩,防止脫鉤,起落管路時管下嚴禁站人,否則違反一條考核責任人50分。
5、連接管路時,登高作業要將梯子、高登放穩,在坡段施工時,必須專人監護扶梯,防止從上面掉下,否則考核責任人50分。
6、管路接好后,再認真檢查所安裝的.管路的平直度,三通數量,檢查各三通水門及端頭堵頭閥門是否關閉好;試水、試風時應保持不漏水、不漏風4小時以上,違反一條考核責任人50分。
7、拆卸管路時,只能一根一根進行,嚴禁兩根及兩根以上管路同時拆卸,否則考核責任人30分。
8、作業完畢后,清理好作業現場的舊螺絲、碎鐵絲、舊墊等雜物,保證工作現場井然有序。否則考核責任人20分。
9、聽從隊干委派,接受臨時的任務,要積極的完成,否則考核責任人50分。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
(一)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指導和管理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和檢測工作。
(二)本公司必須檢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1、粉塵:存在于開料、打磨。
2、噪聲:存在于開料。
(三)公司應配備專職人員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工作,正常生產情況下每月對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濃度進行一次日常監測,每周對作業場所噪聲強度進行一次日常監測,并保證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用具的使用情況,一旦出現異常情況,企業自身不具備監測能力的.,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進行日常監測。
(四)公司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檢測、辨識和評估:。
1、職業衛生服務機構根據公司生產現場情況,確定職業危害檢測點,并繪制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點分布示意圖。
3、對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
4、當作業場所、工藝過程、設備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開展辨識評估。
(四)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每年對職業病防治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至少進行一次內部檢查,對不符合防塵要求的作業場所及時整改。
(五)檢測結果的記錄、報告和公示。
2、每次檢測結果數據應及時分析、充分利用。
3、每次日常監測、檢測與評價的結果應及時公示,公示地點為檢測點及人員較集中的公共場所,公示內容包括檢測地點、檢測日期、檢測項目、檢測結果、職業接觸限值、評價等。
(六)檢測費用列入職業病防治經費開支。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一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通知》(國發[20xx]23號)和《國家安全監督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印發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的通知(安監總煤調[20xx]121號)等文件精神。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本企業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經我礦職業危害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本職業危害職責制度:
一、成立職業危害防治領導小組。所屬各科室、隊的主要負責人在職業衛生防治領導小組的領導與安排下,各負其責,做好本部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檢查的職業衛生管理臺賬,并建檔保存。
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檢查的職業衛生管理臺賬,并建檔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進行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工作。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并以職業危害因素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公告欄等形式告知并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范意識。
四、領導小組負責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提出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并重點抓好落實工作,用心改善勞動條件。負責向勞動者發放貼合(aql05l—20xx)國家標準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并造冊登記,建立檔案。
五、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科室、班、隊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狀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報領導小組整改,落實科室、班、隊解決狀況,做到有安排,有落實,有檢查,有結果并留有記錄。
六、勞動者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務必經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機構進行體檢。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對于檢查出的職業病的人員,及時到醫院進行診療。
七、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1、礦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培訓務必到取得二級以上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
2、粉塵監測人員的培訓務必到縣煤炭局指定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
3、全員培訓,由本礦或委托相關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培訓。并保存培訓記錄。
八、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組織開展對本礦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工作,建立好職業病危害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九、每年委托經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備案核準的有資質的技術服務部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當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申報,并向勞動者公布。
十、負責建立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小隊,落實人員、職責、資金、物品、藥品以備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二
一、各部長在總經理和職業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職業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員工。并以標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防范的意識。
四、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采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措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員工提供符合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五、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班組、工段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處理、落實按期解決。
六、依法組織對員工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組織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七、依法組織對員工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八、組織開展對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管。
九、定期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監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單位相關部門報告、并向員工公布。
十、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嚴格遵守本制度。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三
在編制職業病防護設備設施管理制度時應結合單位設備狀況,在制度中做出具體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在購置防護設備設施時,對設備設施的選購要滿足職業病防護技術要求。產品應當具備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使用說明書應當載明防護性能、適應對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2、應當確定防護設施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防護設施管理人員。
3、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防護設施正常運轉。
4、建立防護設施技術檔案:
(1)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等);
(2)防護設施檢測、評價和鑒定資料;
(4)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5、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采取臨時防護措施,并向勞動者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后及時恢復原狀。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四
為增強公司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及時處置重大職業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職工權益,特編制此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源編制導則》以及國家、企業等相關管理規定。
職業病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5.1公司總經理對公司職業病管理負主要責任。
5.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面管理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
5.4工會全面監督公司職業并防止工作,并對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全面監督。
5.5各車間負責配合安全環保辦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培訓,應急物資使用等工作。
5.6公司采購部,負責對職業病防治,預防、以及應急救援所需物資進行采購。
對主要職業危害場所,編制相應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確保發生職業危害時,作業人員可正確處置職業病應急事故。
7.1培訓公司安全環保辦,依據安全培訓管理制度,對上述崗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工作培訓。
7.2應急救援。
7.2.1應急救援原則:先救人再救物。
7.2.2發生職業病事故時,公司依據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對職業病事故進行救援。7.2.3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時,各部門有限保障應急救援工作。
7.2.4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時,各救援人員要保證自身職業健康安全情況下,去參與救援,嚴謹無防護措施參與救援。
7.3.1在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各車間應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7.3.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及時依據事故上報程序,進行上報。
7.3.3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應及時調整生產工藝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員進行啟動事故通風裝置或排風系統,確保降低作業環境職業危害因素。
7.4.1公司在浸出車間東臨設有應急物資,內設有防化服、正壓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溶劑回收設,并設有專人管理。
7.4.2公司配備氣體檢測儀、呼救器等個體防護設施,以確。
保作業場所實時檢測,并定期測試,以保證作業人員安全。
7.4.3浸出車間裝有溶劑泄露報警裝置、防護風機設備設施,定期檢測或保養,可保障作業場所安全。
8.1對隨意動用應急物資的,公司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2安全辦監督車間對安全防護措施維護保養監督,為進行定期維護保養的,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4在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未及時依據相關規定處置的,造成嚴重傷害的,對主要責任人進行降職處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制度中未盡事項,或與國家相關規定沖突的,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五
為做好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工作,使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有效預防職業病危害,切實保障員工健康,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本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及評價管理制度的'實施與監督,并做好制定、修訂和落實工作。
二、職業衛生管理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各個生產車間等對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粉塵、噪聲、高溫、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點進行確定和辨識,并按照職業衛生管理標準進行定期檢測及評估,確定每一個點的危害程度。
三、用人單位應設置設專人,負責日常監測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五、用人單位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檢測,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六、檢測與評價結果應及時向勞動者公布,并上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七、檢測或者評價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護手套、防護眼鏡、防毒面罩等相關防護用品。
八、有新、改、擴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九、檢測結果發現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時,應及時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難度較大的應制訂規劃,限期整改到位。
十、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設備大修后,應進行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檢測和評價。
十一、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制定年度檢測計劃和經費預算,財務部門要保障檢測經費的落實。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六
為及時掌握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并結合作業現場實際,提供有效的檢測數據,進行科學的評價,對超出國家職業危害限值標準的作業場所制定各種防范對策和技術改造措施,盡可能的降低因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過高對員工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3、工作職責。
3.2本單位安委會具體負責本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嚴格按照事業部安委會要求開展檢測工作。
3.3在本單位實施檢測工作時,各部門經理以及兼職安全員需給予大力支持與配合。
4、工作內容。
4.1某工廠安委會定期對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場所進行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并向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匯報,同時向員工公布。
4.2檢測原則。
4.2.1內部檢測與專業服務機構評價檢測相結合;
4.2.2定期檢測與日常檢測相結合。
4.3檢測范圍。
4.3.1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檢測包括危害因素種類,檢測時間、地點、濃度(強度)、國家允許標準及評價結論等內容。
4.3.2定期檢測范圍應包括能源動力作業場所(制冷車間)、生產作業場所(前處理超高溫殺菌工段、配料工段,灌裝工段)、化驗室等。
4.3.3對有毒有害的危險化學品和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場所(制冷崗位)進行日常檢測,設置檢測系統或自動報警裝置,并由專人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檢測和登記管理,確保檢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4.4檢測類別及方法。
4.4.1評價檢測。
可以分為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預評價、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現狀評價等。
4.4.2定期檢測。
4.4.2.1粉塵檢測,包括配料間、小料房,檢測頻率為1次/年;
4.4.2.4有毒物質濃度檢測,主要指氨制冷車間,檢測頻率為1次/季度。
4.4.3日常檢測,針對氨制冷車間等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應設置檢測系統自動報警裝置并確保檢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前處理車間、設置專用溫濕度計,并保證溫度指示準確、清晰。
4.4.4檢測組織實施。
評價檢測由依法設立的并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定期檢測由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及某工廠專職安全管理員組織實施,各部門兼職安全員積極配合。
4.4.5檢測方法。
檢測與評價工作應當依據《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159-20xx)、《工作場所空氣中化學物質的測定方法》(gbz-t210.4-20xx)、《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第1部分:總粉塵濃度》(gbz/t192.1-20xx)、《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塵濃度》(gbz/t192.2-20xx)、《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7部分:高溫》(gbz/t189.7-20xx)、《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8部分:噪聲》(gbz/t189.8-20xx)、《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gbz/t223-20xx)等相關標準進行,亦可形成企業內部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規范。常用的檢測方法有現場直讀式快速檢測儀器,化學分析法,儀器分析法。
5、工作記錄。
5.1《液態奶事業部生產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
5.1.1.2《高溫作業場所溫度測定記錄》;
5.1.1.3《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濃度檢測結果記錄》;
5.1.1.4《作業場所生產性噪聲檢測結果記錄》;
5.1.1.5《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化學物質檢測結果記錄》。
6、相關法律、法規清單。
6.2《工作場所空氣中化學物質的測定方法》(gbz-t210.4-20xx);
6.5《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7部分:高溫》(gbz/t189.7-20xx);
6.6《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8部分:噪聲》(gbz/t189.8-20xx);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七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員工身體健康制訂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施工生產單位。
職業病----是指勞動者在工作及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國家公布的職業病范圍的疾病。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
職業禁忌癥----是指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遭受職業危害和易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可能導致對他人健康構成危險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狀態。
有害作業----是指在施工生產環境和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影響身體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學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1)工會負責對職業病防治實行民主管理和群眾監督。
(3)勞動人事部門負責對職業病患者調換工作崗位,安排休養。
(4)各施工生產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員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5)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
(1)各級安全部門、工會組織、各施工生產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2)各施工生產單位和部門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和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合同制工人、農民合同工應當在解除合同前進行職業病健康檢查。
(3)各單位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與禁忌相關的有害作業。
(4)施工生產單位應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有害作業場所,配備醫療急救藥品和急救設施。
(5)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
(6)各級安全部門應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定期對有毒氣體、粉塵、噪聲等有害因素進行檢測,并送檢測結果。
(7)各施工生產單位必須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和生產單位的生產成本。
(1)職業病的診斷鑒定,由醫療保險定點醫院或項目合同醫院初步診斷,報公司安全監督部,由公司安全監督部報告市職業病防治所,由市職業病診斷鑒定組織診斷鑒定。
(2)當公司安全監督部接到市職業病診斷鑒定組織的`結論定為職業病后,填寫職業病登記表,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職業病報告。
(3)急性職業中毒和其他急性職業病診治終結,疑有后遺癥或者慢性職業病的,應當由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組織予以確認。
(1)保健食品費是針對從事有害作業人員營養需要,有助于增強抗毒害能力,預防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一項勞動保護輔助措施。
(2)保健食品費按從事有害作業的實際天數計算,20天以上者按一個月發放,不足20天的按實際工作日計算。
(3)在設備、容器及通風不足的場所配合有害作業者,可與直接從事有害作業人員享受同等保健食品。
(4)保健食品費申請表由有害作業施工生產班組填寫,經單位負責人和安全員簽字后,報項目部安全部門審批發放;無項目的現場由各專業公司安全員審批發放。
(5)保健食品費發放范圍和標準參照施工所在地現行標準執行,改、擴建及檢修工程參照廠方標準執行。
(6)暑期施工的防暑降溫費標準參照公司文件規定執行。
危害設施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八
1、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2、目的:預防、控制和消除有毒有害氣體及粉塵危害,保護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
3、具體內容。
(1)井下安裝安全監控監測系統,對井下有毒有害氣體進行監測,各礦井通防科負責對安全監控系統進行維護,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2)各礦監控中心站工作人員每天對監測數據進行監測、整理分析,有超標現象立即匯報礦通防科,通防科立即安排查明原因,編制相應處理措施進行處理、預防。
(3)每天由監控中心站對監測數據進行匯總,并上報公司調度室、公司分管領導和總工簽字后,建檔備案。
(4)各礦通防科瓦斯員每班按規定對作業場所的有毒有害氣體、溫度進行監測檢查,將相關數據填寫在現場管理牌板上,并匯報通防科做好相關記錄。
(5)每15天由通防科測塵人員對作業現場的`粉塵進行1次檢測,并做好相關記錄,有超標現象立即采取措施進行防治。
(6)存在超標現象的地點必須編制防治措施進行治理。
(7)有毒有害氣體及粉塵檢測報表必須經過主管領導簽字審核后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