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運輸合同糾紛篇一
委托人與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應當按照合同法及相關規定辦理。但是由于各種原因會產生糾紛,那么,通常情況下,貨物運輸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貨物運輸合同糾紛如何處理,歡迎大家參考。
貨物運輸中產生糾紛其中不僅牽涉貨物運輸法,還往往涉及代理法、合同法等諸多法律。
解決物流運輸合同糾紛一般有四種途徑,即當事人協商解決、調解、仲裁和訴訟。
1、協商
運輸合同糾紛出現后,大多數情況下,合同當事人雙方會考慮到多年良好的合作關系和商業因素,互相退一步,爭取友好協商調解,在此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但也會有一部分糾紛經過雙方較長時間協商還是無法解決的,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果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是一種重要的糾紛解決手段。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則通過法院進行訴訟是解決糾紛最終的途徑。運輸合同糾紛可以按照我國的訴訟程序,由一方或雙方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然后由法院根據適用法律和事實進行審理,最后作出判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方式
甲方調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裝船時間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將貨物集中于出發港,由甲方負責裝船(也可以由乙方裝船,甲方指導)。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日內裝完貨物。
第三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船之______日起日運至到達港。逾期運到,甲方須向乙方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四條卸船時間
船舶到達后,乙方負責卸船。乙方應在______時內卸完貨物。因乙方責任遲延卸貨的,每遲______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五條運輸質量
甲方應當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壞、滅失的,由甲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乙方按每噸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__元。港口裝卸費用按規定辦理。
第七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元。在卸貨后,雙方據實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處理。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訂立的旨在明確海上貨物運輸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本格式為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參考文本。在具體辦理貨物承運手續時,各種運輸單證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1)承運人、托運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2)貨物名稱、數量、重量、包裝等基本情況;(3)裝船港、到達港、中轉港名稱;(4)運費及其支付方式;(5)違約責任。
簽訂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應當按照海商法的規定,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涉外海上貨物運輸,往往涉及第三國的法律規定,在合同中應明確法律適用及糾紛處理方式等問題。另外,運輸單證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承運人應當按照單證記載的要求,認真填寫,避免因填寫不清而導致糾紛。
運輸合同糾紛篇二
住址:
被告一:
住址:
被告二:
住址:
請求法院保護婦女合法繼承權,判令二被告返還應由原告合法繼承的全部財產,即所有遺產的三分之一。
原告父親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病故,死后留有住房____套。被告_______、_______兄弟二人,拉攏本家族一些人,以“嫁出的女,潑出的水”和“女人不是_____家后人,沒有繼承權”為由,剝奪了我的合法繼承權,將原告父親遺留的房屋及其他財產變賣,然后分掉。原告多次索要,二被告不但分文不給,還多次咒罵原告,并毆打了原告。
原告對父親盡到了贍養義務,在結婚后的____年里,每月送給父親元生活費。不僅如此,在父親患病的一年多時間里,給父親買的食品、藥物,總計有___元。在父親病重的一個月時間里,整日住在父親家,伺候父親。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明確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二款還規定,“兄弟姐妹”同屬一個繼承順序,有平等的繼承權。據此,原告曾多次請求當地村民委員會及鄉政府協助解決這繼承糾紛,但由于當地封建思想比較嚴重,某些干部受“重男輕女”和族權思想的影響,對此糾紛一直沒有取得處理結果。
請求法院,依照事實和法律,確保婦女的合法地位和權益,判處________、_______二人歸還原告應當繼承的合法財產。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
起訴狀副本____份;
證據材料副本____份。
運輸合同糾紛篇三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一、訴訟請求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涉訴費用。
二、事實與理由
原告系被告親生兒子。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告與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經__________法院判決離婚,原告由母親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___________元,該撫養費在當時也僅夠維持。但隨著近年物價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學及生活開支的需要,每月_________元的撫養費早已不夠,而原告生母又沒有固定生活來源,一直未再婚,獨自承擔原告的撫養費用非常困難,被告雖有較高的經濟收入,但基于與生母的關系惡化,拒不增加撫養費用。原告生母故起訴至法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經__________法院(_______)_____民權初字第_____號判決,判決被告每月給付原告撫養費_______元,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給付至原告年滿18周歲并高中畢業時止。然而判決書下來后,被告拖欠_______月份至_______月份的撫養費,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的撫養費被告也從未給付原告,經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協商無果,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特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撫養費_______元(_______個月_____元),并支持原告訴求。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運輸合同糾紛篇四
案情
原、被告于2000年2月23日口頭商定:由被告承運海南產之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終點站為黑龍江省大慶市讓湖路車站。商定的當天原告將3500公斤蔬菜交給被告承運,還交了7741元給被告之經辦人李某。被告的經辦人李某收到該款后出示收款收據,被告也按約定將3500公斤蔬菜(油豆角)運往大慶。2000年3月8日該批蔬菜到達終點站時,經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分局讓湖路車站檢查發現集裝箱后面調溫室無門鎖,可自由開啟,調溫室內溫度控制箱箱門開啟,冷板溫度顯示表和箱內溫度顯示表失靈,調溫機不工作;3月9日交付時開啟箱內見綠水流出,竹筐裝豆角96箱,全部腐爛變黑。油豆角當時在大慶市的價格為每公斤10—12元。
2000年4月21日,原告以冷藏商運公司為被告,向海口市某法院提起訴訟,稱:2000年2月23日,我要求被告用保溫冷藏箱發運海南產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我依照約定向被告交納310噸冷藏箱租費1500元、車費1800元、冷藏費400元、鐵路運輸費4041元,共計人民幣7741元,而且于當日將所運蔬菜交給被告指定的冷藏倉庫。后經鐵路部門檢驗發現所運蔬菜全部腐爛。由于被告的過失,沒有盡到謹慎運輸之責,致使冷藏箱后面溫室內溫度控制箱箱門開啟,冷板溫度顯示表和箱內顯示表失靈,調溫工作機不工作,造成我的經濟損失498099.2元(包括運費7741元在內),現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賠償損失421582元及退回運費7741元,并負擔本案訴訟費用。
被告冷藏商運公司辯稱:我司與原告系委托代理關系,是原告將貨物交給我公司委托鐵路部門運輸的,原告的貨物損失與我公司無關,系鐵路運輸部門的責任,要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起訴。
審判
海口市某法院審理認為:
2000年2月23日的運輸蔬菜合同系原、被告雙方在協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實的基礎上訂立的,且被告有“冷藏集裝箱及多類集裝箱的鐵道營運、銷售租賃服務”的經營范圍,內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該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約定將所運的蔬菜及租箱費、車費、預冷藏費共計7741元交給被告的經辦人李某。李某的經營活動應由被告承擔民事責任。
被告在承運原告托運的蔬菜的過程中,造成蔬菜腐爛,被告應對承運的蔬菜腐爛承擔賠償責任。
2000年3月13日,由大慶市物價局價格管理科及大慶市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工商所開具的證明證實,油豆角的市價為每公斤10—12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的市場價格計算”之規定,原告3500公斤油豆角,被告應承擔賠償損失42000元。
原告訴請要求被告賠償損失42000元,應予支持。原告要求退還運費7741元沒有法律依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冷藏商運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42000元人民幣。
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評析
在日常的社會經濟活動中,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行為屢見不鮮。本案是一起關于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
一、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法律關系的發生,首先要求在當事人之間成立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本案中,被告認為雙方只存在一種委托代理關系。“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被告有”冷藏集裝箱及多類集裝箱的鐵道營運、銷售租賃服務“的經營范圍,原告也在合同訂立后履行了自己的義務,雙方形成的是一種運輸合同關系。
二、企業法人和其他民事主體一樣,在其未履行民事義務時,必須承擔相當的民事責任。企業法人的民事責任一般都是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這種經營活動又是通過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的,因此,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企業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三、運輸作業是風險作業,同時在運輸過程中損害的發生原因也是極其復雜的,法律在強調對托運人或者收貨人利益保護的同時,也必須對承運人的利益作適當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規定:“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應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承運人要免除賠償責任的,就應當負舉證責任。本案中作為承運方的冷藏商運公司,在承運蔬菜的過程中,沒有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致使蔬菜腐爛變質,在承運方不能證明有免責事由存在的情況下,應當賠償托運方的損失。
四、本案中關于貨物賠償額的.計算,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定,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其目的在于使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獲得如貨物安全及時到達并按合同交付時所獲得的預期利益,有利于保護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的利益。
交通運輸合同糾紛案例:旅客運輸合同糾紛
案情:
原告(反訴被告)訴稱并辯稱:2000年4月28日,我方與旅游公司簽訂了“租車協議書”,約定我方租11輛汽車給對方。簽約后,對方付了17.3萬元,余款承諾5月5日前付清。我方同意對方在未付清余款的情況下執行協議。我方準時提供租用車輛。5月14日,我方到對方處索取余款,對方交給我方現金3.7萬元及投訴信、醫療費收據,被我方拒絕。后對方以乘車途中因司機急剎車使一女乘客的手骨折及司機煽動客人為由拒付。我方已按合同約定完成全部義務。車輛在運行中乘客擅自走動導致扭傷,后果自負。對方以種種借口拒付是違約行為。請求判令對方支付所欠的租車款4.3萬元及違約金1萬元。
被告(反訴原告)辯稱并反訴稱:按雙方簽訂的“租車協議書”約定,對方必須準時提供租用車,確保行車安全,合同約定5月1日晚上12時到達海口,可是由于租用的6號車出故障,致使車隊于次日凌晨5時才到達海口。而10號車在高速行駛而前方又無障礙的情況下緊急剎車,導致一名導游右臂骨折,另有7人也有不同程度的碰傷。在三亞市由于1號車駕駛員在索要回扣等無理要求沒滿足的情況下,煽動游客不按原定計劃去購物點購物,并將旅游團帶至不在計劃之內的景點。致使我方的合作方三門峽神州旅行社拒付尚欠我方的23846元的團費。現我方要求對方雙倍返還定金2萬元,承擔導游的醫療費920元,2262元的門票及23846元。
事實:
海口市振東區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旅游公司與汽運公司于2000年4月28日簽訂“租車協議書”一份,約定旅游公司向汽運公司租用11輛空調大巴車,每輛2.3萬元;汽運公司保證車輛行駛安全。簽訂協議時,旅游公司先付1萬元定金,余款于4月30日上午11時起交清,否則沒收定金,取消租車協議;汽運公司于5月1日12時10分在廣西北海火車站接站,于晚上12時前到達海口,租車時間至5月5日;汽運公司必須遵守協議,必須配合旅游公司的安排,不得遲到,不得無理取鬧,如有違反,雙杯返還定金。簽約后,旅游公司于4月29日交1萬元的定金和8萬元租車費。因旅游公司未按時付清全部款項,故致函汽運公司稱,因“五一”放假,所余之款于5月5日付清。汽運公司在從北海至海口的行程中,因一輛車發生故障,致使整個團隊不能按約定的時間到達海口。另有一輛車在行駛中急剎車,致使一名導游郭某受傷。行程結束后,汽運公司于5月16日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旅游公司只付3.7萬元,同時交投訴信一份、醫療費單據給汽運公司,汽運公司表示拒絕。5月25日汽運公司再次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4.3萬元未果的情況下,向本院起訴。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旅游公司認為不付余款給汽運公司是因其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有違約行為,造成三門峽旅行社拒付尚欠該公司團費23846元。
判案:
海口市振東區人民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簽訂的“租車協議書“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除協議中的“甲方在旅游購物點的停車費和購物回扣均歸乙方所有”違反有關規定無效外,其余內容均合法。簽約后,旅游公司致函汽運公司稱5月5日付清余款,而汽運公司對此表示同意。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汽運公司未按約定時間抵達海口及造成游客損傷,屬違約行為,旅游公司亦沒有按約定的時間,即5月5日付清余款,其行為同樣違約。因此,旅游公司亦無權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所付之定金應折抵租車款。因汽運公司的違約造成旅游公司的損失大于約定的定金,故其要求汽運公司因違約行為,造成三門峽旅行社拒付團費23846元和醫療費920元,共計24766元的損失的請求,予以支持。旅游公司請求汽運公司賠償不按要求所去景點而增加支出2262的費用,不予支持。
解說:
1、本案表面看起來是一起汽車租用合同糾紛,其實是一起旅客運輸合同糾紛。本案原告汽運公司與被告簽訂了一份“租車協議”,約定被告租用原告的汽車按規定的路線運送客人,司機由原告所派,原告必須保證在指定的時間內將被告的乘客運送到指定的地點,因此,雙方之間是一種旅客運輸合同關系。
2、本案雙方簽訂合同以后,該運輸合同是否成立了呢?從我國有關運輸合同的法律、法規來看,一般都規定運輸合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即告成立,運輸行業一般也認為運輸合同經協商一致即告成立,并不要求支付運費或購買客票為條件,因此,從有利于保證運輸和行業的正常秩序,保護合同雙方的長遠利益出發,一般都將運輸合同視為諾成性合同。合同當然成立。
3、根據運輸合同的有關規定,被告應向原告支付運輸費用,原告應當按照約定的運輸路線將旅客運到約定地點,但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給被告造成了損失;另外原告在運輸途中發生緊急剎車導致旅客受傷事件,未能為旅客提供安全保障的義務,違反了旅客運輸合同的有關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而本案被告在原告已經履行完畢運輸旅客的義務后拖欠部分運輸費用也是沒有道理的,其行為同樣違約。法院正確認定和劃分了原告和被告各自的責任,做出了合情合理的判決。
交通運輸合同糾紛案例:北京首例索賠第三者險案今宣判人保敗訴
今天上午9時20分,本市首例機動車車主向行人賠償后,向保險公司理賠遭拒案宣判。朝陽法院判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營業部賠償車主周某4萬元。
法院認定,周某所投保的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屬于保險事故,在其投保的第三者險的承保范圍之內。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保險公司對保險事故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
宣判后,保險公司的應訴代表當即表示要上訴,并稱人保不應成為法規沖突中的犧牲品。
今年8月6日,王某駕駛起重車在朝陽區姚家園路平房附近將騎車人廖某撞碾而亡。朝陽交通隊出具責任認定書,稱事故發生前雙方進入路口時的信號燈狀態無法查證,故車禍原因無法查清。
按照新“交法”的規定,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負全責。在交通民警的主持下,車主劉某與死者家屬達成損害賠償調解書,劉某賠償對方10萬元。但此后劉某找到中國人*北京分公司要求理賠4萬元保險金時,卻被保險公司以“投保人沒有事故責任”為由拒絕。
在此案開庭審理后的第二天,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該辦法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范圍內先行賠償。該辦法將于20**年1月1日施行。
運輸合同糾紛篇五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于_____年_____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__________華通豐田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于公司經營不規范,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后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余輛車。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于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凈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于這樣的利潤對于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基于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本上訴狀副本__________份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運輸合同糾紛篇六
被告:北京xxxx有限責任公司豐臺第一分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xxxx號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經理?電話:xxxx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賠償貨物損失3700元;
2、要求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0月31日,原、被告簽訂了貨物運輸合同,由被告為原告運輸配件貨物從北京市到長春市并負責代收貨款3700元。在運輸途中由于被告的過錯,致使原告托運的貨物丟失并造成原告3700元貨款的損失。其后,被告未依法進行賠償,原告多次找被告協商未果。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運輸合同糾紛篇七
上訴人因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號民事判決書,現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四、案件的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婚生子某丙由原告撫養更有利于其成長。
上訴人現年五十八歲,已近退休,加上二次失敗婚姻,主客觀上已無再婚生育小孩的可能。上訴人是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有穩定、中等的收入,文化程度較高,性格溫雅,跟婚生子某丙感情深厚,有利于其生活和教育;反觀被上訴人,其無穩定的工作和收入,文化程度低,性格暴烈,多次當著孩子對上訴人實施家暴,自20__年家庭矛盾發生以來屢次唆使孩子對上訴人和其他家屬進行辱罵,將小孩送回鄉下交付外人照料,既無法保障孩子的生活也明顯不利于孩子的教育和身心發展。
二、涉訴房產的評估價值有誤,上訴人分得60%更為公平合理。
其一,深圳市新永基土地房地產評估顧問有限公司對涉訴房產估價的結論為:_________________涉訴房產在估價時點20__年4月14日的市場價值為13029600元。而事實是,因被上訴人阻止評估師在估價過程中依法進入房間內部查看,致使評估師未能考慮房屋的位置、朝向和室內裝修裝飾等情況,進而低估了涉訴房產的價值。另,上訴人事后咨詢了附近的房地產中介,其都認為涉訴房產的現值不低于1600萬元。故,涉訴房產的評估價值有誤,應當依上訴人申請另行指定評估機構進行重新估價。其二,涉訴房產是上訴人婚后因誤信可以和被上訴人白頭偕老而以自己的個人財產購買并登記于雙方名下的,涉訴房產在購買后也是以上訴人的收入加以維護的。被上訴人婚后無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主要擔任家庭主婦但對其丈夫、小孩和老人并未付出較多撫養照顧義務,而多由聘請的家庭保姆經營;被上訴人多次對上訴人實施家暴,捏造上訴人和保姆通奸的事實后到上訴人工作單位、紀委、公安等機關進行誣告陷害,并借助網絡媒體進行傳播,對上訴人的聲譽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被上訴人在20__年和上訴人發生激烈矛盾后先后多次對夫妻共同銀行賬戶進行取現和轉支。故,基于上述事實和情形上訴人分得60%更為公平合理。
綜上,上訴人認為,婚生子某丙由被上訴人撫養不利于其未來的成長,由原告撫養更有利于其身心發展;涉訴房產的評估因被上訴人的違法阻撓而使得估價有誤,應當重新評估;上訴人對涉訴房產的購買、維護以及家庭生活的經營貢獻更大,上訴人對此次離婚具有嚴重過錯并有轉移共同財產行為,應當少分。
鑒于此,特訴至貴院,請求依法支持原告之訴訟請求,維護原告之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