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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鄉創業就業實施方案 返鄉創業支持政策篇一
返鄉入鄉創業基地(以下簡稱基地)建設要堅持省、市、縣三級基地協調發展的總體思路。要堅持扶持和服務兩手抓,充分發揮好資金撬動作用,突出抓好服務功能提升。要把握助力鄉村振興、助力各級黨委政府重點工作和助力區域品牌特色發展的“三個助力 ”建設方向。
建設一批區域特色明顯、基礎設施完備、服務功能齊全、承載創業帶動就業能力較強的省、市、縣三級基地,帶動創業,吸納就業,促進農村產業興旺和農民增收致富。年內計劃建設省、市、縣三級返鄉入鄉創業基地120個(見附件),形成三級基地協調發展的良好格局。發揮基地就業幫扶作用,以基地為載體建設就業幫扶車間。
(一)組織開展調研。6月底前,各級人社部門要深入基層了解返鄉入鄉創業實際發展情況,通過線上問卷、交流座談、實地踏查等方式,圍繞基地建設、培育庫建設和扶持服務等方面難點堵點開展調研。堅持問題導向,梳理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制訂基地建設實施方案。
(二)制定建設標準。6月底前,各市(州)可根據域內申報項目實際情況,組織各縣(市、區)參照20xx年省市縣基地建設指導標準,制定市、縣兩級基地建設標準和認定條件,并下發文件組織實施。建設標準要把握“三個助力”的建設方向,對帶動脫貧人口創業就業較多或已命名的就業幫扶車間申報項目,省級鄉村振興重點扶持縣、邊境村、空心村和肉牛養殖等申報項目,可結合實際給予適當政策傾斜;重點支持一縣一業、一鄉一特、一村一品申報項目,加大對區域特色品牌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同等條件下,要優先支持在疫情防控和保耕復產中受到表彰的申報項目。
(三)加大培育力度。實施省、市、縣三級培育庫建設是三級基地建設的基礎工程。各地要依托吉林就業信息管理系統,按照省市縣三級培育庫建設方案(另行印發)開展本地培育庫建設工作。培育庫建設要堅持“廣泛收入,逐級推薦”的原則,市縣可在本級基地建設標準基礎上降低入庫條件,對經審核通過項目做到應收盡收;對經評審命名且符合上級入庫條件的項目做到應推盡推。要做好入庫項目的培育服務,對符合條件的已入庫項目,可擇優命名,給予資金扶持。
(四)開展“三送”服務。開展“三送”服務是基地建設的重點工作內容。各級人社部門要把開展“三送”服務作為轉職能、轉作風、轉方式的重要舉措。一要提高服務意識。通過用情用心用力的服務,不斷提升基地建設水平;二要明確目標任務。通過開展“三送”服務提升基地帶動創業和吸納就業能力,把基地“扶上馬”再“送一程”。三要理清工作思路。“三送”服務在時間上要貫穿全年,內容上要結合需要,形式上要力求多樣,對象上要涵蓋本級全部入庫項目。四要力求務實推進。各地要認真調研歸集項目單位在經營管理、產品研發、品牌打造、包裝推介、銷售渠道等方面需求。根據共利共贏原則,采取“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參與”的方法,政府嫁接院校、電商等資源,市場粘合利益雙方,社會推動產、學、研一體化發展,有針對性地開展“三送”服務。五要保障措施到位。推薦上級培育項目由本級主要領導包保,每季度走訪一次,了解需求,開展服務;市縣每半年組織一次創業人員培訓,交流創業經驗,提升創業能力;要利用好“96885吉人在線”等平臺資源,結合需求適時免費發布招聘信息;對同類創業項目每年組織農技工培訓,市級不少于2次,縣級原則上不少于1次。
(五)發揮資金撬動作用。市縣要扎實推進基地建設,通過有作為、有成果的工作爭取市縣兩級資金支持。要了解相關部門資金使用方向,多方位、多渠道籌措資金。要把專項資金使用好、管理好,切實做到“三個優先、三個確保”。“三個優先”即:優先支持“三個助力”方向的申報項目;優先支持處于成長期、上升期、有潛力的申報項目;優先支持有示范性、代表性的農業和涉農申報項目。“三個確保”即:確保專項資金到位率100%;確保資金執行率100%;確保省級專項資金不挪用、不擠占。20xx年市級基地補助資金發放與省級基地同步進行。
(六)基地評審認定。各地要在10月底前完成市縣兩級基地評審認定工作。市縣要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分階段制訂評審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分工、評審流程、評審辦法,組織專家評審。對符合“三個助力”建設方向的申報項目給予優先支持。要堅持擇優命名、逐級推薦原則。20xx年市縣兩級基地評審項目申請日為20xx年5月31日,申報單位需提供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間的相關材料。
(一)提高思想站位。返鄉入鄉創業基地對解決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緩解人口流失,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實現農民增收致富發揮重要作用。特別是在脫貧攻堅中,三級基地都做出了突出的貢獻。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三級基地建設將更具活力、更有價值。各級人社部門要自覺樹立推進基地建設就是推進鄉村振興,服務基地就是服務經濟建設的思想意識。要把高質量建設返鄉入鄉創業基地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抓緊抓好。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人社部門要把基地建設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謀劃,專題研究,制定具體推進措施和任務清單,明確責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實。市縣兩級基地建設標準和培育庫入庫標準于6月底前報省廳(省就業服務局)備案。
(三)實施目標考核。省廳將把基地建設情況納入年度就業創業目標責任考核。對各地基地建設的數量指標、質量指標(帶動創業和吸納就業情況)、社會效益指標(帶動脫貧人口創業就業情況)、經濟效益指標(增收致富情況)、資金到位和執行情況(含因素法下達資金)、服務基地和宣傳報道等情況進行考核。以上內容包括縣(市、區)分解指標完成情況。
(四)加強宣傳引導。年度內,各市(州)要選樹2個創業基地優秀典型、總結1篇抓基地建設的經驗材料,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和期刊加大宣傳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基層的經驗做法和先進典型,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下半年,省就業局將組織召開“三送”服務經驗交流會,選取部分市(縣)典型做經驗介紹。
返鄉創業就業實施方案 返鄉創業支持政策篇二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國辦發〔20xx〕47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xx〕52號)要求,為進一步促進我市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制定本實施方案。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要求,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協同、盤活存量與制造增量并舉、輸入地與輸出地發展聯動、普惠性與扶持性政策相結合,積極引導返鄉創業人員根據不同產業類型在不同功能區域之間合理布局,加快培育一批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加快完善創業服務體系,充分發揮返鄉創業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的積極作用,力爭到20xx年,組織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參加創業培訓10萬人次,扶持創業20萬人,帶動就業50萬人以上。
(一)分功能區域明確重點產業發展方向。堅持宜工則工、宜商則商、宜農則農、多業并舉原則。都市功能核心區主要依托樓宇經濟,重點發展金融服務、商貿、文化創意、都市旅游、餐飲服務等現代服務業項目。都市功能拓展區緊扣電子信息、汽車、高端裝備、物流會展、倉儲配送、軟件研發、服務外包和服務貿易等支柱產業發展方向,積極鼓勵農民工利用自身經驗和技術創業。城市發展新區主要以各類園區平臺為依托,大力發展裝備、化工、電子等配套產業,協同發展商貿流通、休閑旅游和現代農業等產業。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按照“面上保護、點上開發”的要求,利用生態資源優勢積極引導農民工在鄉村旅游、特色農產品加工、民族工藝品加工和現代農村電子商務等方面創業。
(二)積極發展產業鏈配套。按照布局合理、產業協同、資源節約、生態環保的原則,積極引導返鄉創業企業發展產業鏈配套。對已有相當基礎的產業,補齊產業鏈中的缺失環節,進一步延伸產業鏈,做大規模,做優配套。發揮龍頭骨干企業的示范帶動效應,鼓勵龍頭骨干企業將配套中小企業納入共同的供應鏈管理、質量管理、標準管理、合作研發管理等,提升專業化協作和配套能力。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與龍頭骨干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建立穩定的供應、生產、銷售等協作、配套關系,提高專業化協作水平,完善產業鏈。鼓勵和引導企業間聯合組建產業聯盟或研發聯盟等新型合作模式,強化產業鏈整合和供應鏈管理。
(三)鼓勵開發返鄉創業項目。發揮返鄉創業人員既熟悉外地市場又熟悉家鄉資源的優勢,利用本地資源嫁接外地市場帶動返鄉創業。抓住長江經濟帶產業轉移新機遇,聯系、吸引有一定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的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帶著發達地區的產業組織形式、經營管理方式回鄉創業。創新區縣(自治縣)合作招商模式,通過對口幫扶、異地建園、勞動力輸送等方式,協同推進返鄉創業工作。
(四)合力搭建返鄉創業平臺。在全市首批打造2—3個國家級返鄉創業示范縣、3—5個市級返鄉創業示范縣。按照“孵化園+創業園”的模式,重點打造一批市級重點農民工返鄉創業孵化園和返鄉創業園。在都市功能拓展區,重點支持巴南經濟園區圍繞汽摩制造和數碼電子配套產業,吸引農民工返鄉創業。在城市發展新區,重點支持江津德感工業園區圍繞食品加工、裝備制造,綦江工業園區圍繞汽摩整車及零部件產業、綠色節能建材,永川“種苗云港星創天地”圍繞特色植物種苗生產開展返鄉創業。在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重點支持開縣工業園區圍繞食品加工、電子機械,開縣厚壩鎮現代農業園區圍繞現代農業,巫山工業園區圍繞輕紡服裝、電子產品,秀山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區圍繞食品藥品、消費電子、紡織服裝,酉陽小壩返鄉創業園圍繞紡織服裝、食品加工、木材產業等開展返鄉創業。
對創業孵化基地內的孵化企業成功運營1年以上且每戶直接帶動一定人數就業的,給予基地一定補貼,所需經費在區縣(自治縣)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對符合產業布局要求的`返鄉創業園,根據其財政貢獻和吸納就業人數等情況,市、區縣兩級用于扶持企業發展的財政專項資金對返鄉創業園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給予補助。積極協調各類園區,引導農民工創辦的企業入住,在標準化廠房等設施設備使用上給予大力優惠。因擴大產能需建設生產性用房及配套用房的,同等享受工業園區標準廠房扶持政策。
鄉鎮、村可結合地方特色產業園、小企業基地、旅游鄉鎮、商業街建設,在規劃小城鎮建設中預留部分土地或通過村莊整治等方式盤活集體建設用地存量,將置換出來的集體建設用地優先用于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引導和鼓勵農民工等人員通過租賃、承包等方式,利用閑置的農村撤并中小學校舍、閑置廠房、鎮村邊角地、“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場地進行創業。支持農民工利用自家宅基地發展農家樂等實體經濟。
(五)加強返鄉創業融資支持。加大返鄉創業啟動資金支持力度。將農民工等就業重點群體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對象,返鄉人員創辦企業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可按規定給予最高額度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并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一定比例給予財政貼息。設立返鄉創業貸款風險補償金,對承貸銀行按基準利率貸款形成的逾期不良部分,經有關部門審核后按照一定比例撥補。
多渠道滿足企業發展壯大融資需求。積極搭建合作平臺,鼓勵金融機構、投資機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企業建立項目對接。組織有意向的社會投資人、風投公司考察農民工返鄉創業企業和項目,引導社會資本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扶持有條件的返鄉創業企業通過創業板、新三板直接融資。進一步優化融資環境,積極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探索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股權質押、倉單質押、訂單質押、動產抵押、商業信用保險保單等多種融資方式。建立和完善集群企業信用體系,推動信用信息共享,開展農村個體工商戶授信貸款等新型金融業務。將有市場、有贏利能力的返鄉創業企業納入銀行轉貸周轉機制支持范圍。
(六)完善財政扶持政策。統籌整合各類創業扶持資金,探索設立創業引導資金,加大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資金支持力度,主要用于物流、房租、水電、網絡等補貼及開展創業人員外出培訓、學習等。將農民工返鄉創業納入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轉移支付支持范圍。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辦的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鼓勵符合現行穩崗補貼政策的返鄉創業企業按規定程序申報穩崗補貼。
(七)加大減稅降費力度。對農民工返鄉創辦的微型和鼓勵類中小企業,自登記注冊之日起,2年內按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給予補貼。對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成為個體工商戶、開辦個人獨資企業的,依法享受稅收減免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落實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和創業負擔舉報反饋機制。將社保繳費優惠政策覆蓋到返鄉創業企業。
(八)構建返鄉創業服務體系。完善全市統一的返鄉創業項目庫,為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提供創業項目服務。改善返鄉創業市場中介服務,充分利用創業服務企業、電子商務平臺、行業協會、群團組織等社會力量,幫助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解決企業開辦、經營、發展過程中遇到的能力不足、經驗不足、資源不足等難題。擴大農民工創業培訓項目范圍,將有創業意愿的農民工納入gyb(創業意識培訓)補貼范圍,對農民工分類開展gyb、syb(創辦你的企業培訓)、iyb(提升你的企業培訓)等創業培訓,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推介返鄉創業企業產品,搭建產品推廣展示平臺。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引導發展壯大的返鄉創業企業開展品牌化經營,鼓勵區域內分散化生產的中小企業對外打造統一品牌。
(九)加強互聯網創業線上線下基礎設施建設。加大交通物流、冷庫等基礎設施投入,鼓勵物流企業完善物流下鄉體系,提升冷鏈物流配送能力。推進城市公共設施向農村延伸,幫助農村完善水、電、交通、物流、通信等基礎設施,實現公共基礎設施城鄉共建、聯網、共享。構建農村互聯網信息主流門戶,建設基層信息服務站,推進信息進村入戶。加快構建農村網絡銷售體系,健全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基礎設施網絡,支持農村物流快遞配送點建設。
(十)引導返鄉創業與萬眾創新對接。引導和支持龍頭企業建立市場化的創新創業促進機制,加速資金、技術和服務擴散,帶動和支持返鄉創業人員依托其相關產業鏈創業發展。鼓勵大型科研院所建立開放式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吸引返鄉創業農民工等各類創業者圍繞其創新成果創業,加速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步伐。鼓勵都市功能核心區、都市功能拓展區的眾創空間加速向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擴展、復制,不斷輸出新的創業理念,集聚創業活力,幫助返鄉農民工等人員解決創業難題。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建設一批“星創天地”,為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提供科技服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工作,強化要素保障,優化政務環境,大力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
(二)整合部門資源。市人力社保局負責全市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統籌協調和指導工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高效運行的長效工作機制,特別要加強資源要素整合,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優惠政策落地到位,確保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工作取得實效。
(三)積極爭取支持。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對接國家有關部委,積極申報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等試點,爭取更多政策支持、項目支持和渠道支持。
(四)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宣傳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政策措施,積極爭取社會各方面支持,充分調動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定期開展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宣傳推介活動,支持建設企業展覽展示平臺。支持開展企業品牌宣傳推廣,鼓勵引導企業參與宣傳品牌,擴大品牌的社會影響,擴大企業知名度。開展返鄉創業之星和優秀返鄉創業企業評選活動,宣傳創業典型事跡,營造創業、興業、樂業的良好環境。
返鄉創業就業實施方案 返鄉創業支持政策篇三
做好農民工就業工作是解決好“三農”問題的重中之重,也是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一項重大任務。為深入貫徹《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意見》(吉發〔20xx〕1號),持續推進《關于做好當前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xx〕61號)、《關于推動返鄉入鄉創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發改就業〔20xx〕104號)、《關于印發<擴大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規模實施方案>的通知》(農辦產〔20xx〕2號)的落實,扎實做好全省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創業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按照中央“六穩”“六保”總體要求,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堅持鄉村振興與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相銜接,全面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就業創業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把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位置,進一步完善農村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和政策體系,放寬政策、放開市場、放活主體,發展壯大鄉村產業和經濟,創造更多就業崗位,實現更加充分和更高質量就業,促進鄉村宜居宜業、生產興旺發達、農民富裕富足,為縣域經濟發展和鄉村全面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全面提高鄉村公共就業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鎮、村人社基層平臺服務功能和就業前哨作用,就業服務的精準性、實效性進一步增強。
——全面提升農村就業信息化水平:農村勞動力就業信息及就業基礎數據全部納入全省就業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全省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數據庫,實行實名制動態管理。
——全面提高農民工技能就業能力。開展大規模就業技能和農村實用技能培訓,有培訓意愿的農民工基本掌握一門就業技能或農村實用技術。20xx年,全省農技工培訓3.6萬人,創建省級勞務品牌培訓基地12個以上。
——全面推動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全省每年新增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入鄉創業2萬人,建設省市縣三級返鄉創業基地120個以上,吸納就地就近就業6000人以上,20xx年,全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入鄉創業累計達到12萬人,全省發放創業擔保貸款16億元。
——全面擴大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規模。實現多形式、多渠道促進就業。20xx年,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達100萬人。
(一)加強農村就業基礎工作。深入開展“基礎建設規范年”活動,壓實各級黨委政府就業工作責任,完善鄉村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強化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平臺功能,提升基層就業服務隊伍能力和素質,提高就業服務綜合效能和工作質量。建立就業目標責任制。將就業特別是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工作列入各級政府和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分解年度就業目標任務,壓實工作責任。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將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各級政府績效目標管理責任制,推動工作有序開展。提高基層平臺人員業務能力。各市(州)每年定期組織就業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統計分析、就業系統操作使用等業務培訓,提升基層工作人員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組織相關人員赴省內外就業先進地區進行觀摩學習,開拓思路和視野。搭建勞務對接平臺。建立農村勞動力就業、企業用工、重大工程項目用工臺賬,精準掌握轄區內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企業用工、工程項目實施等情況,及時收集發布用工信息。建立企業用工信息員、農民工就業崗位推送員、就業網絡平臺信息播報員等志愿者隊伍,實現精準高效人崗對接。發揮吉林就業創業網、智慧人社、抖音、快手、微信群等媒體平臺作用,多渠道發布就業信息。
(二)推進農村就業信息化建設。按照“清單化、圖表化、手冊化、模版化、機制化”要求,全面推廣應用全省就業信息管理系統,完善農村就業管理模塊使用功能,實現農村就業工作信息化、規范化。夯實就業創業基礎信息。加快農村勞動力就業信息采集錄入工作,創新信息采集渠道,綜合運用微信建群、電話聯系以及走訪入戶等形式,及時準確收集農村勞動力就業信息,并組織做好信息錄入工作。20xx年底前,全省就業信息管理系統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返鄉創業人員信息錄入率達到100%,實現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返鄉創業人員實名制動態管理。拓寬就業信息系統應用范圍。將返鄉創業基地建設管理、返鄉創業優秀項目儲備、返鄉創業培訓和創業帶頭人培育等工作納入就業信息管理系統,逐步實現返鄉創業信息的精準化管理。發揮統計分析功能。落實市、縣兩級統計數據核查、會審制度,實現各類報表系統自動生成。建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統計分析制度,定期研判就業形勢,做出準確評估。
(三)開展農民工技能培訓。以返鄉留鄉農民工為重點,實施技能提升行動,提高綜合素質和就業能力。開展培訓意愿調查,根據培訓需求分類開展培訓,培訓后提供不少于2個就業崗位信息,促進就業。實施就業技能培訓。結合縣域內制造業、建筑業、餐飲業等用工需求,對返鄉留鄉農民工進行針對性培訓,提高職業轉換和再就業能力。對新生代農民工開展電子商務、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新技術等新領域技能培訓,促進更高質量就業。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圍繞現代農業生產、特色種養殖、農產品加工、農業經濟管理等項目內容開展培訓,提升返鄉留鄉農民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能力。強化“兩后生”培訓。對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兩后生”)組織參加技工院校開展的勞動預備制培訓,通過訂單、定向等培訓模式,對“兩后生”進行就業政策、務工常識、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等培訓,提升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幫助“兩后生”實現就業。培育壯大勞務品牌。圍繞市場需求,依托資源優勢,組織引導各類培訓機構大力開展勞務品牌培訓,創建勞務品牌培訓基地,著力打造具有當地特色勞務品牌,推動形成“一縣一品”“一縣多品”的品牌發展格局,擴大品牌就業規模,增強品牌影響力。
(四)拓寬農民工就業渠道。依托農業農村資源,挖拒農業多功能和鄉村多重價值,支持農村產業發展,吸納更多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產業穩定一批。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引導返鄉留鄉農民工領辦合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企業,20xx年打造縣級以上示范家庭農場達到4000家。發展現代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和農村服務業,延長農業產業發展鏈條,吸引農民工在農產品倉儲保鮮、分等分級、清洗包裝等農業后端行業創業就業。鼓勵發展新業態培育一批。推進農業與旅游、文化、康養等產業深度融合,引導返鄉留鄉農民工開發旅游觀光、農耕體驗、康體娛樂等產業;支持農村電商發展,發揮全省電商平臺作用,發展電子商務、直播直銷、網紅帶貨等新業態。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吸納一批。抓住補齊“三農”短板,實施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的機遇,開發涉農項目用工潛力,引導返鄉留鄉農民工參加農田水利、村莊道路、人居環境整治、鄉村綠化、污水處理、生活垃圾治理等政府購買工程項目建設。開展以工代賑工程建設,優先吸納農村貧困勞動力和低收入群體就業。扶持創業帶動一批。實施返鄉留鄉農民工創業推進行動,引導返鄉留鄉索民工積極發展鄉村車間、家定農場、手工作坊、創意農業等、帶動更多返鄉留鄉農民工新業。推進省市縣三級返鄉創業基地及返鄉創業聯盟建設,促進返鄉創業企業優勢互補,抱團發展。強化返鄉創業培訓,力爭使每一名待創業和已創業的農民工都能接受1次創業培訓。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農民工,按規定給予一次性5000元初次創業補貼;對在鄉鎮地域內建設的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基地,依據命名等級給予相應的資金補助;對縣域(鎮村)的農產品加工(食品加工業、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基地、農村小作坊(包括網店)等按規定實施用電補貼;對返鄉留鄉農民工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按規定可以申報貼息貸款。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一批。按照“總量控制,按需設崗”的原則,以無法離鄉、無業可就的農村脫貧勞動力、邊緣易致貧人口以及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就業的農民工為重點,整合各類資源,開發鄉村保潔、治安協管、道路管護、孤寡老人和留守兒童看護服務等公益性崗位。
(五)完善就業保障機制。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為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提供保障和支持。建立就業監測機制。將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情況納入就業監測范圍,及時掌握就業情況,加強就業形勢分析研判,提前制定大規模返鄉留鄉就業應對預案。建立精準幫扶機制。加大就業服務力度,依托基層平臺,對未就業人員及時提供3個以上工作崗位信息,促其盡快就業;對就業轉失業以及從省外返鄉回流人員,及時推介工作崗位,保證其不挑不揀72小時就業;對有意愿自主創業人員,及時提供創業項目推個和創業指導服務;對就業困難農民工,制定“一對一”幫扶計劃,促進盡快就業。建立調研督導機制。加大調研督導力度,省市兩級每年對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工作進行調研,對制約農民工就業的突出問題要認真加以解決,對各地推進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工作進展情況定期通報,進一步壓實地方和部門工作責任。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人社、農業農村部門要高度重視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工作,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明確任務分工,全力推進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
(二)強化政策落實。認真梳理農村勞動力和脫貧人口
就業創業政策,形成就業創業政策清單,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高政策知曉度。加強政策落實情況排查,建立政策落實通報制度,確保就業政策應落盡落,全面消除政策落實空白點。
(三)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和宣傳平臺,開展農民工就業創業政策宣傳,讓返鄉留鄉農民工了解政策、用好政策。積極培樹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創業先進典型,發揮典型引領帶頭作用,營造支持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創業的良好氛圍。
返鄉創業就業實施方案 返鄉創業支持政策篇四
為貫徹落實《xx市工商系統開展創業服務年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促進宜春經濟趕超發展,為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提升創業服務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暢通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渠道,改善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環境,緊緊圍繞“發展、服務、穩定、和諧”這條主線,充分履行工商職能,堅持“非禁即準,非限即許”和“多設路標、少設障礙”的服務理念,進一步優化市場準入環境,促進個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1、返鄉農民工:憑外出務工所在地公安機關頒發的居住證和本人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本人外出務工的證明,享受“綠色通道”服務。
2、國家規定的六方面人員:下崗失業人員、復轉退伍軍人、高校畢業生、失地農民、傷殘人員、“兩勞”釋放人員,按原有的相關政策規定提供完備證明材料的,享受優惠服務。
1、對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返鄉農民工,除法律法規明確禁止或限制的行業外,即到即辦,不受作息時間影響,優先受理,材料齊備的當場發照,并按照國家工商總局和省政府、省工商局的相關政策給予優惠。
2、對申辦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允許其自行申報出資數額,申辦一般性有限責任公司的允許注冊資本降低至3萬元人民幣。
3、將辦理籌建經營項目的優惠政策擴大到返鄉農民工申辦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范圍,采取“三通”措施,即:材料齊備,符合法定形式,即時暢通;要件具備,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可以補正,適時變通;材料不具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時溝通。
4、對申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免收一切費用,對從事農副產品種植、養殖項目的允許試營業半年,待條件成熟后再進行注冊登記。允許具有較大規模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冠省名,由當地登記機關受理后報省工商局核準。
1、開辟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綠色通道”專門服務窗口,市注冊局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各縣、市、區局在注冊窗口和基層分局的辦證窗口設立“農民工返鄉創業申辦營業執照綠色通道”指示牌,明確專人辦理相關注冊登記工作。制作“xx市(各縣、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農民工返鄉創業申辦營業執照聯系卡”。
2、規范辦結時限。對申請個體注冊登記的,提供材料符合法定條件的,當場受理,當場發照。堅決杜絕在申請材料完備的情況下,服務人員拖延受理審核發照情況發生。
3、突出優先服務,急事急辦的原則。對各級地方政府大力扶持的,由返鄉農民工帶回在外務工信息和生產經營技術,能起示范帶動作用,需創辦經濟實體申請辦照的,要主動和地方政府領導及相關部門及時溝通協調,了解服務需求,在最短的時間內,提供主動、高效的全程服務。
4、做到特事特辦。關注邊遠地區返鄉農民工實現就業創業的需求,提供創業信息,提供政策法律法規的解讀咨詢,提供申報材料書寫的具體指導和幫助,送照上門。
5、強化行政指導。采取信息公開、事務提醒、申辦導示等方式提醒其限期辦理和補齊相關文件,引導其快速申辦工商登記事務,幫助其正確辦理相關登記及確認服務。積極引導返鄉創業人員樹立地域優勢意識、因地制宜創業意識、有序入市穩步發展意識,幫助其減少創業的盲目性和短期行為。建立返鄉農民工登記辦照信息資源庫,盡最大可能的及時提供用工信息,幫助選準選好創業項目。
6、積極協助地方政府建立農民工返鄉創業基地,對進入基地或工業園區興辦企業的農民工提供集中上門辦照服務。
7、加強市場監管。重點實施“兩查處一規范”,著力掃清返鄉農民工創業障礙,即:加大對壟斷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查處力度,為農民工進入市場創造公平的環境;加大對虛假違法廣告、違法合同的查處力度,堅決打擊欺騙和誤導返鄉農民工,牟取不義之財的惡劣行徑。規范社會中介機構和勞動力市場的經營行為,清除不良就業引導,打擊提供虛假就業的行為,讓返鄉農民工真正能夠進入法律法規允許的行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一)加強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做到思想、措施、責任到位。
(二)嚴格履行承諾,確保通道順暢,按照“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并重、依法許可與提高效率并重、確保安全與降低門檻并重”的原則,積極穩妥地為返鄉農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登記注冊服務。
(三)對返鄉農民工創辦的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做到少檢查、多支持,少監管、多服務,少限制、多促進,為農民工返鄉創業營造更加寬松的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