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安全生產協議書 項目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一
乙方: [ ]
分包項目: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電信設施、設備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它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甲方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于土建、消防系統建設、安裝、改選、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線路、通信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甲方有權(而非義務或責任,下同)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代表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程相關單位應積極配合,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四條 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電信設備、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標準、規范、規程。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通信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設立警示信號標志,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并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 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采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 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員進行登高作業,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 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必須安裝警示紅燈。
(二)在通信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制定確保運行設備安全措施。
2. 設備開箱后,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 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設備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 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信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 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后,應立即重新封堵。
6. 設備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后,方可接通電源。
第五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實行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應指定項目經理為主要責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信設備、設施損壞、通信阻斷、人員傷亡等,一切責任、后果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實際特別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七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置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并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八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條 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甲方報告外,施工企業還應當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傷亡事故不得隱瞞、故意遲延報告或者謊報。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建設單位及甲方通信設施、設備應給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建設單位及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信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七)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施工現場溶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等易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
(二)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現場吸煙或使用明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準辦理《動火證》;
(五)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建設單位或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運輸車輛均由承包單位自備或租賃。承包方要確保駕駛員能夠對車輛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運輸設備、材料的車輛應考慮好運輸線路,作到在運輸過程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現任何差錯。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賃的車輛必須有合法、齊全的手續,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范使用使用。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屢次違反本協議書相關條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參加通信工程建設資格。情節嚴重的,報告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作為雙方施工合作框架協議的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 項目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二
為了切實落實好《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xx]0446號)文件精神,加大安全生產管理力度,結合當前施工安全實際對北京花園商貿批發交易大樓工程提出如下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單位是施工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施工單位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組織管理系統,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建設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依法辦理有關申請批準手續,加強對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監督。
3、監理單位應對施工過程進行嚴格管理。對施工單位執行安全生產強制性規范標準的重點監督,施工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處理。
1、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以國家和本市的工期定額為依據,確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建設單位要求縮短工期的,必須明確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和措施費用。
2、建設單位必須向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電力設施、電信設施、廣播電視設施、燃氣、自來水、排水等地下管線資料,應提供而未提供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予以處罰。
3、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應依法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嚴格審查,并對施工安全生產內容進行重點檢查。對于施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不到位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內容的,應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改正。施工單位拒不改正的,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主要技術負責人不得在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蒸申請表中簽字。
4、工程監理單位在工程項目監理中,應當監督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工程監理單位發現存在施工安全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節嚴重的,可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工,并及時向建設單位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5、施工安全生產由總包單位負責。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合與施工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安全施工管理人員。
6、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較強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7、施工單位和作業人員在施工時,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范,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作業。
8、施工單位必須向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按照規定及時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
9、專業分包企業和勞務企業未依法履行招投標程序或辦理分包項目合同備案,或不具備安全保證措施和上崗資格的,不得進行項目施工。
建設單位:(簽章)
施工單位:(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
日 期:
安全生產協議書 項目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三
發包單位(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甲乙雙方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健康安全環境業績、設備設施安全狀況、人員上崗資格等進行審查。
2、甲方應提供本單位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有權對乙方施工作業過程的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責成乙方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甲方有權責令停工直至終止合同。
3、甲方有義務和責任監督約束本單位職工在進入乙方施工現場時,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環保規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環保責任。
1、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及××公司的相關制度、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2、乙方應依據《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并在施工作業過程中貫徹落實。
3、乙方必須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乙方應為承包工程項目的施工作業配置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設備設施,保證合格的安全環保生產條件。
5、乙方應配置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組織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培訓,特殊工種必須確保100%持證上崗。
6、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法規為參與項目施工的全體人員、設備辦理保險,并為施工人員配發符合國家和行業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
7、乙方應當要求甲方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嚴格遵守雙方安全環保規章制度和相關規程。
8、乙方有義務定期向甲方匯報安全環保情況,接受甲方的安全環保監督檢查。
1、施工作業過程的生產組織由乙方全面負責。乙方在施工作業開始前應成立安全環保領導小組,明確項目安全環保管理人員及職責,確保安全環保責任得到有效落實。發生事故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2、乙方在項目開工前,組織對項目施工風險進行全面識別和評估,并根據識別評估結果,制定風險削減和控制措施以及有關規程和制度,并在施工作業中落實。
3、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或委托地方政府對參與項目施工的人員進行培訓教育,電氣焊工、電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合格證件上崗,施工前應組織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參與項目施工人員滿足安全環保要求。
4、乙方應定期對施工機械設備、作業工具、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必須經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5、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作業必須進行嚴格管理,有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動火作業、動土作業、有毒有害作業等必須嚴格執行作業許可制度,工業動火等作業由乙方負責到地方政府辦理審批手續。
7、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不得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8、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必須對本單位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
9、乙方在購置、使用、運輸、貯存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等危險物品時,必須按規定到地方政府辦理審批手續。
10、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將工程分包給其它施工單位或個人進行施工。
1、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條8.2條款中增加乙方在施工期間還應嚴格遵守××公司的相關制度、法律法規。
2、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條8.4條款中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和安全事故責任。
3、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條8.3條款取消。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時,總包方應立即向本單位主管部門報告,并同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本單位主管部門報告。
1、工程未經過驗收交付,甲方提前動用相關設施引發事故時,由甲方承擔責任。
2、由于乙方原因引發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害、經濟損失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本協議爭議解決辦法與承包合同爭議解決辦法相同。
2、本協議作為承包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承包合同同時生效或終止。
3、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相違背的,按有關法規或規定執行。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發包單位(蓋章): 承包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 項目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四
主協議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家庭住址:
工種: (以下簡稱乙方)
安全生產是人命關天的大事。為認真執行建設部jgj59-99標準和各級政府、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規范、規定,提高企業自下而上發展和競爭能力,保障職工在施工生產中的生命安全,特定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甲方責任:
1. 對招用的人員必須拒絕有礙施工生產和登高作業的疾病人員進入工地上班。
2. 年齡界限嚴格按公司規定的范圍內執行(包括分包的)。
3. 對年齡符合規定的招用技術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公司級24學時、年復訓不少于16學時、班組級不少于20學時、教育卡,記錄簽字歸檔備查。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4. 針對各作業工種工人的情況安排上班,不準安排其他與工種、環境等不同的工作,更不準強行安排有病和疲勞的工人作業和加班。
5. 對職工提供舒適、安全的作業環境和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
6. 做到配合管理部門的培訓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和反對。
7. 做到定期不定時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不留后遺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堅持停工整改,直至合乎為止。
8. 堅持及時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文件規定,作好崗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措施不落實,不準安排職工施工生產。
二. 乙方責任:
1. 須嚴格執行單位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現場生產服從安全管理,否則無條件停工進行安全學習。停工學習期待遇不予考慮。
2. 身體健康,年齡合格的,必須接受安全三級教育,考核合格后,方準上班,否則視違章作業,扣除工日工資,直至手續齊全為止。
3. 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接收安全技術交底,如違反操作規程、違章、冒險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全部自負。
4. 工作時間內不得從事與本工作無關的作業,或離開本工種工作場所從事其他工作;或不在工作時間內從事其他工作,造成損失和事故的由個人承擔損失和責任。
5. 不帶病工作,做好工種與工種之間的作業配合危及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的隱患,應及時根除,或報領導處理解決,不可視而不見,見死不救。
6. 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做好上崗前的安全檢查、崗中要精力集中,崗后的清除工作作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
三.本協議從簽定之日起生效,不簽定協議不準上班。
四.本協議時效是從簽定之日起到離開現崗位止,變換工種、調離該項目必須重新簽定,否則視為無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公司(分公司)、項目部(隊)、職工各一份。
公司級: 項目部(隊)級: 職工:
安全生產協議書 項目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五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在施工項目交叉作業中的各自安全責任,保障工程項目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管理的風險降到最低點,結合本工程的特點,確保安全、健康與環境目標的實現,召開這次專題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雙方遵照履行。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嚴格執行凱迪項目經理部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勞動保護的用品用具,切實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安全交底,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鍋爐房內施工區域高處、交叉、危險作業時,施工雙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雙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下方要先停止作業,上報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由安全監理工程師、凱迪安全工程師和雙方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好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7、雙方施工單位要顧全大局,服從管理,落實交叉作業專題會內容和各自的安全責任,如有不遵守此協議內容,野蠻施工、違章不斷者,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給予違章者單位、個人、施工負責人連帶處罰,并按照處罰標準基數高于兩陪以上的處罰標準進行考核。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并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陸柏泉),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王彥波),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并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鄧奎),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施工負責人:王志濤 15957189258
安全負責人: 陸柏泉(負責和甘肅二建及龍泉聯系)13993857229
施工負責人:李 鵬 13893252110
安全負責人:王彥波(負責和浙江安裝及龍泉聯系)13919802808
施工負責人:吳志強 15228241950
安全負責人:鄧奎(負責和浙江安裝及甘二建聯系)18993866518
浙江安裝公司 甘肅二建公司 成都龍泉公司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 項目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六
協議編號: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確保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人身、項目、設備等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與規定,以及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 )(以下簡稱“主合同”)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中安全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工程范圍和內容:
4、承包形式:
二、承包方應具備的資質和條件
1、提供有關部門核發的符合工程項目要求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證明等。
2、應提供“外協單位準入證明”原件。
3、應提供項目負責人的“b類人員”安全上崗證原件。
4、應提供專(兼)職安全員的上崗證原件。
5、應提供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原件。
6、自帶的施工機械機具滿足安全施工需要,驗收報告等資料齊全。
7、工程分包隊伍還應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管理目標
分包方在工程項目( )施工期間,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規定,努力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無人身死亡事故、無人員重傷事故、無重大機電設備事故、無重大廠內交通事故、無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無重大生產性火災事故、無重大建(構)筑物倒塌、無重大職業衛生傷害事故、無重大衛生防疫事故等。
四、雙方的安全責任
1、發包方的安全責任
1.1遵守《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與規程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1.2 負責對承包方的資質進行審查。對承包方項目負責人、專職安監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進行審查。
1.3 對承包自帶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護用具,有權禁止承包方使用,并做退場處理。
1.4 對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前的安全培訓教育和上崗前的體檢工作,教育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相關規定和其他要求,介紹施工作業環境、工程現場存在的施工風險和易發生的事故,并組織進行安全考試。
1.5 負責對承包方負責人、工程安全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
1.6 應建立施工區域責任管理制度,并與責任單位簽訂“安全文明施工區域責任書”,明確相關的考核獎懲細則。
1.7責任單位負責編制清包工程項目的“作業指導書”,作業前組織全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對安全技術交底和施工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業務指導。
1.8 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技術方案的編制情況進行審查,對安全技術交底及施工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現場安全設施不滿足安全需要不允許開工。
1.9 負責完善作業區域的孔洞蓋板、防護欄桿、手扶安全繩等安全防護設施,依照相關約定對區域責任管理單位進行日常監督檢查與考核獎罰。
1.10 監督責任單位落實“工作許可”規定,無技術措施、無安全交底的情況下嚴禁施工。
1.11 不得對承包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約定的合理工期。
1.12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
1.13 協調與解決施工生產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監督落實整改措施,做到復查閉環管理。
1.14 傳達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情況,及時通報相關的安全工作信息。
1.15 建立和完善現場應急搶援體系,組織開展專項培訓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
1.16 對施工生產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對“三違”現象進行糾查,并依據相關規定進行獎懲。
1.17 對不服從安全管理、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的承包方,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責令停工整頓,或解除工程合同。
1.18 在發生人身死亡、重傷事故時,組織進行現場救援,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與上報,并按照制度、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扣除安全保證金。
2、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2.1承包方必須服從項目部、分管單位(專業分公司)的管理、指導和監督,并全面遵守在承發包合同中及現場所規定的各項條款。
2.2 承包方的項目經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對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和本協議有關條款的執行負全面責任。
2.3 對入場所有人員上報項目部、提供身份證件,對施工過程中入場、更換的人員必須及時上報。
2.4 提供本單位的施工資質等資料,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取得資格證書,并對這些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5自帶的施工機械機具滿足安全規定,相關資料保存齊全,入場前將自帶的施工機械和機具清單上報發包方,并接受發包方的現場檢驗和資料審查。
2.6 組織進行作業人員上崗前的身體健康檢查,接受發包方的監督檢查。嚴禁錄用老弱病殘、患有職業禁忌癥者及童工。
2.7接受發包方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建立和完善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組織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調整施工人員時必須履行手續征得發包方的同意,新入廠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教育和書面考試合格,不得安排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上崗作業。
2.8 為施工人員配置合格的勞保防護用品用具,接受發包方的監督檢查。
2.9 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方案的編審批規定,組織做好安全技術措施書面交底工作,做好作業環境條件的檢查與確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10 嚴格落實發包方的“工作許可”規定,做到無技術措施、無安排交底不得安排施工。
2.11負責本單位安全施工責任區域內的安全設施的設置與維護,按照相關約定接受發包方的考核與獎懲。
2.12協調與解決施工生產中出現的問題,認真落實整改措施,認真履行本單位負有的安全管理職責。
2.13 加強現場施工安全管理,確保本單位責任區域的作業環境滿足相關規定,安全設施投入及時,安全警示標識明顯。
2.14參加發包方組織進行的應急搶險培訓活動,建立和完善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體系。
2.15 有權拒絕發包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和檢舉。
2.16 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報告發包方的相關人員,緊急情況時可以組織施工人員撤離作業區域。
2.17 加強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嚴禁將工程非法轉包或違規分包。
2.18服從發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五、事故管理
1、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承包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承包方責任造成發包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承包方應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并按國務院及地方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后的一小時內及時報告發包方、承包方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
2、承包方的車輛在現場發生意外,造成發包方或其它單位的財產損失或人員傷害等,應依法承擔相關的賠償、治療等責任。
3、如因承包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發包方人員傷害或其它損失時,承包方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4、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或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發包方或第三方承擔責任的,均應由承包方全部承擔。
5、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施工中,因承包方責任或承包方施工人員違章行為造成的人身和設備事故,承包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承包方必須配合發包方進行事故的調查和分析,相關的事故報告由承包方填報。如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發包方人員傷害、設備損壞等,發包方有權進行索賠。
7、工程最終結算前必須確認雙方無遺留勞動安全糾紛。
六、檢查考核
1、為保證本協議的貫徹執行,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5萬--20萬元,或管理費的30%作為安全保證金。此保證金作為對違反本協議的違約金和賠償用款,不足時由乙方補齊,節余款退給乙方。
2、事故考核標準
2.1 發生輕傷事故時,扣除安全保證金的10%。
2.2 發生重大職業安全健康傷害事故或重大衛生防疫事故時(非自身管理責任的意外情況除外),扣除安全保證金的30%。
2.3 發生重傷事故一人或一次輕傷三人及以上時,扣除安全保證金的50%。
2.4 發生死亡事故一人或一次重傷二人以上(含二人)時,扣除安全保證金的100%。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協議為主合同的附件,本協議構成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方、發包方的經營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分別保存一份。
八、協議生效與終止
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本協議從開工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監督執行,竣工驗收后自行終止。如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協議的約定,違反安全施工的有關管理規定,對發包方提出的警告、停工整頓拒不執行的,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發包方(簽章): 承包方(簽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