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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一
這是管理最為嚴格的發票。
由一般納稅人開具給一般納稅人,購銷雙方都要準確填寫名稱、稅號、地址電話、賬號。票面信息包含價格(不含稅),稅率和稅額,還有價稅合計。
至少有三聯,發票聯(購方記賬),抵扣聯(購方抵稅),記賬聯(銷方記賬)。
增值稅普通發票*與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同一臺稅控機開出,格式、防偽與其一致由一般納稅人開具給普通消費者(含個人),銷售方要準確填寫名稱、稅號、地址電話、賬號,購貨方可以只寫名稱。票面信息包含價格(不含稅),稅率和稅額,還有價稅合計。至少有兩聯,發票聯(購方記賬),記賬聯(銷方記賬)。沒有抵扣聯。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二
國家稅務局:
因我公司銷售業務的發展,現本月票量已用完,原每月2張的用量不能滿足我司的需求,根據我司的實際情況,現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每月最大限額百萬元的發票用量為10份。
特此申請,望批準。
公司名稱。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三
為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規范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領購使用專用發票:
(一)會計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者。
(二)不能向稅務機關準確提供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數據及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者。
上述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內容,由國家稅務總局直屬分局確定。
(三)有以下行為,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2.向個人或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買取專用發票;。
4.向他人提供專用發票;。
5.未按本規定第五條的要求開具專用發票;。
7.未按本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申報專用發票的購、用、存情況;。
8.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四)銷售的貨物全部屬于免稅項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納稅人如已領購使用專用發票,稅務機關應收繳其結存的專用發票。
第三條。
一般納稅人應通過增值稅防偽稅控系,使用專用發票。使用,包括領購、開具、繳銷、認證紙質專用發票及其相應的數據電文。
本規定所稱防偽稅控系統,是指經國務院同意推行的,使用專用設備和通用設備、運用數字密碼和電子存儲技術管理專用發票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本規定所稱專用設備,是指金稅卡、ic卡、讀卡器和其他設備。
本規定所稱通用設備,是指計算機、打印機、掃描器具和其他設備。
第四條。
專用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基本聯次為三聯:發票聯、抵扣聯和記賬聯。發票聯,作為購買方核算采購成本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記賬憑證;抵扣聯,作為購買方報送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留存備查的憑證;記賬聯,作為銷售方核算銷售收入和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記賬憑證。其他聯次用途,由一般納稅人自行確定。
第五條。
專用發票實行最高開票限額管理。最高開票限額,是指單份專用發票開具的銷售額合計數不得達到的上限額度。
最高開票限額由一般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依法審批。最高開票限額為十萬元及以下的,由區縣級稅務機關審批;最高開票限額為一百萬元的,由地市級稅務機關審批;最高開票限額為一千萬元及以上的,由省級稅務機關審批。防偽稅控系統的具體發行工作由區縣級稅務機關負責。
稅務機關審批最高開票限額應進行實地核查。批準使用最高開票限額為十萬元及以下的,由區縣級稅務機關派人實地核查;批準使用最高開票限額為一百萬元的,由地市級稅務機關派人實地核查;批準使用最高開票限額為一千萬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級稅務機關派人實地核查后將核查資料報省級稅務機關審核。
一般納稅人申請最高開票限額時,需填報《最高開票限額申請表》(附件1)。
第六條。
一般納稅人領購專用設備后,憑《最高開票限額申請表》、《發票領購簿》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初始發行。
本規定所稱初始發行,是指主管稅務機關將一般納稅人的下列信息載入空白金稅卡和ic卡的行為。
(一)企業名稱;。
(二)稅務登記代碼;。
(三)開票限額;。
(四)購票限量;。
(五)購票人員姓名、密碼;。
(六)開票機數量;。
(七)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信息。
一般納稅人發生上列第一、三、四、五、六、七項信息變化,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變更發行;發生第二項信息變化,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注銷發行。
第七條。
一般納稅人憑《發票領購簿》、ic卡和經辦人身份證明領購專用發票。
第八條。
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領購開具專用發票:
(一)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稅務機關準確提供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數據及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上列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內容,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確定。
(二)有《稅收征管法》規定的稅收違法行為,拒不接受稅務機關處理的。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3、向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買取專用發票;。
5、未按本規定第十一條開具專用發票;。
7、未按規定申請辦理防偽稅控系統變更發行;。
8、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領購專用發票,主管稅務機關應暫扣其結存的專用發票和ic卡。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本規定第八條所稱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和專用設備:
(二)未按稅務機關要求存放專用發票和專用設備;。
(四)未經稅務機關查驗,擅自銷毀專用發票基本聯次。
第十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四
一般納稅人領購專用設備后,憑《最高開票限額申請表》、《發票領購簿》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初始發行。
本規定所稱初始發行,是指主管稅務機關將一般納稅人的下列信息載入空白金稅卡和ic卡的行為。
(一)企業名稱;
(二)稅務登記代碼;
(三)開票限額;
(四)購票限量;
(五)購票人員姓名、密碼;
(六)開票機數量;
(七)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信息。
一般納稅人發生上列第一、三、四、五、六、七項信息變化,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變更發行;發生第二項信息變化,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注銷發行。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五
專用發票一般用于一般納稅人之間從事生產經營增值稅應稅項目使用;而普通發票則可以用于所有納稅人的所有經營活動,當然也包括一般納稅人生產經營增值稅應稅項目。
(二)作用不同。
普通發票只是一種商事憑證,而專用發票不僅是一種商事憑證,還是一種扣稅憑證。
(三)票面反映內容不同。
專用發票不但要包括普通發票所記載的內容,而且還要記錄購銷雙方的稅務登記號、地址、電話、銀行賬戶和稅額等。
(四)聯次不同。
專用發票不僅要有普通發票的聯次,而且還要有扣稅聯。
(五)反映的價格不同。
普通發票反映的價格是含稅價,稅款與價格不分離;專用發票反映的是不含稅價,稅款與價格分開填列。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非增值稅納稅人,不得領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所以,開出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計算增值稅都是一樣的,但開專用發票,購貨方符合抵扣條件的(比如購貨方是一般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認證抵扣,購買的不是不得抵扣的貨物等),進項稅額可以抵扣,而開普通發票,除農產品發票、運輸發票、小規模購買稅控機外,購貨方都不能抵扣。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六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七
我國對增值稅的稅收征管一直是采用“以票控稅”為主的手段,出現過許多虛開、代開、對開增值稅發票抵扣稅款現象,甚至有的企業自毀抵扣聯偷逃稅款。據統計,僅去年國家稅務總局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對商貿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專項檢查中,各級稅務機關共檢查納稅人125.9萬戶,發現問題的就有52.6萬戶,查補增值稅總額達162.3億元。這些數字表明,我國現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模式仍然無法有效地遏制國家增值稅款大量流失的現象另外,計算機的普遍使用和網上貿易的增加,在為稅收征管提供信息便利和減輕稅務計算工作量的同時,也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提出了新課題,因此有必要進一步研究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有效管理模式。
為了加強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我國從2002年8月1日起開始著手建立新的發票系統,并計劃在2002年底基本完成新舊發票系統的轉換,自2003年1月1日起,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必須通過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專用發票,同時全國將統一廢止手寫版專用發票。自2003年4月1日起,手寫版專用發票一律不得作為增值稅的扣稅憑證。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局長金人慶稱:中國將投資90億元人民幣建立新的計算機稅務信息系統,力爭在5年內建成遍布全國的稅務信息計算機網絡,實現稅務信息共享。這兩項工程,對從根本上改變我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乏力的現狀、保證國家稅款不流失有著重要意義。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是運用數字密碼和電子存儲技術,強化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功能,實現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源監控的計算機管理系統,也是國家“金稅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2002年年底以前,稅控系統將覆蓋到所有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關企業要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及時安裝使用稅控系統,凡逾期不安裝使用的,稅務機關停止向其發售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收繳其庫存未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納入稅控系統管理的企業,必須通過該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對使用非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務機關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對破壞、擅自改動、拆卸稅控系統進行偷稅的,要依法子以嚴懲、有關企業取得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屬于扣稅范圍的,應按稅務機關規定的時限申報認證;凡逾期未申報認證的,一律不得作為扣稅憑證,已經抵扣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如數追繳,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凡認證不符的,不得作為扣稅憑證,稅務機關要查明原因,依法處理。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所建立的新發票系統包括依行業不同而不同的10種類型的專用發票,旨在增強專用發票的數字防偽功能;通過使用稅控專用設施和限額管理改善稅務稽核工作;形成發票取得激勵機制;提供通過網絡和電話識別假發票的便利,其全面推廣使稅務機關可以隨時掌握、分析、監督所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情況和一般納稅人的納稅行為,使全國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信息進入了規范管理之中。
全國稅務信息網絡系統的建立使稅務數據在全國稅務系統達到信息共享,這不僅將提高稅務服務質量,而且也將為追查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違法避稅和稅務欺詐的行為提供更多的信息。
(一)對依法收取和開具專用發票的行為仍然缺乏激勵。
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涉及開票方和受票方,本來雙方是因稅款抵扣而相互制約,但這種制約關系的形成至少需要有其中一方依法行事。事實上,在稅務信息不暢通的情況下,雙方均有可能利用其它手段避稅,同時獲得稅款抵扣利益。比如,通過賬外交易避稅,收取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出的專用發票,甚至收取偽造的專用發票以獲得稅額抵扣的好處。在誠信尚未完全確立的市場環境中,如果沒有相應的依法行事的比較利益驅動,這些違法行為都是所謂“理性的經濟人”可能作出的選擇。
(二)對違法收取和開具專用發票的行為仍然缺乏清晰的審計線索。
在增值稅發票制度健全的情況下,由于增值稅的抵扣利益是此消彼長、相互制約的,因此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和存根聯可以為征收機關的交叉審核提供審計線索。但只要增值稅發票制度仍有不完善之處或雖然制度完善但當事人不恰當履行,在下面幾種情形下,征收機關如果不投入高額的審計成本,就很難得到清晰的審計線索:一是購銷雙方惡意串通虛報抵扣稅額;二是購貨方單獨虛構進項稅或自毀抵扣聯;三是外部無關人偽造的專用發票。但無論是哪種情況的發生,都是因為虛構偽造的專用發票,要么是有市場,要么是受票人難辨真偽而受騙。而在這些情況發生時,征收機關之所以很難得到清晰的審計線索,就是因為沒有唯一有機聯系的線索進行跟蹤。
(三)專用發票管理頭緒多。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雖然具有防偽控稅的諸多優點,但既要管票管人(指一般納稅人),還要管設施,管理頭緒多,且操作繁雜。國家稅務總局通過監控臺顯示的統計結果表明,2002年2月份全國認證系統提供發票選票準確率為28.83%(2001年11月31.33%,12月41.96%,2002年1年為46.62%),全國稽核系統提供發票準確率為47.17%(2001年11月30.29%,12月36.44%,2002年1月42.33%)。這說明,全國認證系統、稽核系統提供發票選票準確率還在一個比較低的水平,一些省(區、市)國稅局認證系統、稽核系統提供發票選票準確率甚至為0,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復雜性和執行程度由此可見一斑。同時,單純的行政手段也是一個缺憾,因為完美的設計如果沒有執行對象的積極配合將事倍功半。事實上,如何盯住專用發票抵扣利益的受益方――受票方進行跟蹤管理應該成為專用發票管理的關鍵,而要進行跟蹤管理,一個可行的方法就是使專用發票人性化,即賦予專用發票以專門的身份,使專用發票所蘊含的利益與企業自身的利益緊密結合,使獲得增值稅抵扣利益與識別增值稅專用發票真偽的責任對等,甚至可以使增值稅專用發票成為企業形象的代言人。
三、“身份證”管理模式的提出及管理程序。
(一)“身份證”管理模式的'提出。
針對前述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中仍然存在的三個問題和我國增值稅納稅人結構的現實變化,筆者提出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身份證”管理模式。
1.“身份證”管理模式的實質。
“身份證”管理模式的實質內容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一是賦予每一個增值稅納稅人以平等的納稅身份,進行統一管理;二是每一個增值稅納稅人的身份通過唯一的身份證號碼――注冊票號予以確認;三是增值稅注冊票號登記證必須用作表明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的法定憑證之一,即納稅人從事一切經濟活動都必須提供用以表明其身份的注冊票號登記證,包括在銀行開立賬戶進行存取款或轉賬結算,與相關人簽定各種合同,進行各種融資活動等等。這樣,增值稅專用發票一經開出,企業就須對其負有完全的責任,任何弄虛作假的行為一旦被稅務機關查出,就會依法受到嚴懲,企業的聲譽將受到損失,嚴重的還會使企業的生存受到威脅。同時,也為各級稅務部門進行協查提供了便利。由于作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身。
份證明的注冊票號登記證具有唯一性,使得其一切經濟活動都有跡可循,稅務部門通過與工商部門、銀行的合作,以及對企業客戶、供應商等相關人的調查,很容易掌握每一個一般納稅人與專用發票相關的活動。這樣,一方面減少了納稅人弄虛作假的動機;另一方面也為增值稅的征管提供了足夠清晰的審計線索,使企業自覺嚴肅對待專用發票的內容,不能有絲毫馬虎。增值稅專用發票注冊票號可以被視為類似商譽的一種經濟資源,納稅人在專用發票上違規就等于是在自毀信譽。這樣,增值稅專用發票與企業信譽和經濟利益緊密相關,不僅增大了違規成本,使納稅人不敢輕易違規,而且對依法開具和收取專用發票有利益激勵作用。
2.“身份證”管理模式的提出是以我國增值稅納稅人結構的現實變化為基礎的。
1994年稅制改革后,我國一般納稅人數量逐年減少、比重下降,而小規模納稅人比重則由1994年的80%上升到1998的90%以上,在數量上占有絕對比重,而且這種納稅主體結構嚴重“主次倒置”的狀況至今還在延續。按照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管理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領購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不得領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可以憑購進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直線進行進項稅款抵扣,小規模納稅人需要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向當地的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稅務機關核準后,按照生產經營活動的實際發生額由稅務機關按其征收率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由于我國小規模納稅人在數量上占多數,要處理如此眾多的小規模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申請,不僅會影響到增值稅鏈條機制的有效管理,而且將大大增加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成本。
同時,由于對兩類納稅人的管理實行“區別對待”,對小規模納稅人仍然存在明顯的管理歧視,導致納稅人在市場交易過程中采取相應的博弈對策,加大了專用發票管理的難度。如小規模納稅人不僅自身不能享受稅收抵扣,而且即使申請了對外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使交易對方享受稅款抵扣的一致利益,從而不僅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正常交易設置了發票障礙,也妨礙了小規模納稅人獲得正常交易的機會,不利于小企業的成長壯大。面對這種不利局面,小規模納稅人只好發揮其靈活多變的“優勢”,想方設法地在專用發票上弄虛作假、偷稅漏稅以求生存和發展,而當企業發展壯大了的時候,才發現納稅失信的污點竟又成了企業發展的絆腳石。在國際競爭中,無論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均有機會參與市場競爭,一旦納稅人有納稅失信的記錄,就會失去很多寶貴的機會。此外,一般納稅人從自身享受抵扣稅款的一致利益和交易效率的角度出發,盡量避免與小規模納稅人進行經濟交往,重新選擇交易伙伴,進行策略調整。而這種針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所作的博弈對策在一定程度上浪費了社會資源;抵消了資源配置的效率。
事實上,無論是小規模納稅人還是一般納稅人都可能有避稅的動機,而因偷漏稅產生的經濟和效率損失要比對兩類納稅人實行差別管理而節約的征管成本大得多,因此對所有納稅人平等地實施納稅信用等級分級管理辦法才是比較明智的選擇。從這個意義上說,只要納稅人結構呈正態分布,且標準差較小,無論哪一種納稅人占絕大部分都可以采用“身份證”管理模式,而不會導致實際征管成本的增加。若兩類納稅人的比重大體均衡,則更加需要采用這種模式進行管理,才能保證增值稅通過具有平等身份納稅人之間的交易鏈條來保證抵扣鏈條的連續性,從而剔除重復課稅因素,產生“中性”效果。
3.“身份證”管理模式可以解決專用發票管理中仍然存在的三個問題。
首先,對開票方來說,載有注冊票號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經開出,企業就須對其負有完全的責任,任何弄虛作假的行為一旦被稅務機關查出,就會依法受到嚴懲。對受票方來說,依法收取專用發票可以獲得稅款抵扣利益,而收取違規發票不僅不能獲得抵扣利益,而且會使傘業的商譽受損。這樣就形成了對依法收取和開具專用發票行為的激勵,也使外部無關人偽造的專用發票在守法的專用發票當事人雙方也就失去了市場。
其次,由于作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身份證明的注冊票號登記證具有唯一性,使得其一切經濟活動都有跡可循,為各級稅務部門進行協查提供了便利。同時,稅務部門通過與工商部門、銀行的合作,以及對企業客戶、供應商等相關人的調查,很容易掌握每一個一般納稅人的與專用發票相關的活動。這樣,一方面減少了納稅人弄虛作假的動機,另一方面也為增值稅的征管提供了足夠清晰的審計線索,使企業自覺嚴肅對待專用發票的內容,不能有絲毫馬虎。
最后,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身份”化,也使得管票與管人合一,從而可以在減少管理頭緒的同時有效實現“以票控稅”的目的。
(二)“身份證”化管理的程序框架。
“身份證”管理模式,要求從專用發票申購、印制、取得、開具、抵扣和納稅申報等各個環節對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身份證”化管理。其管理程序是:
每一個已取得合法營業執照的增值稅納稅人都必須在法定日期內在當地稅務機關進行票號注冊,并在遵守專用發票一般格式化要求的前提下提出本公司擬增加的特殊發票格式文本,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核發載有本公司專用發票格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票號注冊登記證。增值稅納稅人可憑票號注冊登記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購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地方企業印刷后,由稅務機關交由納稅人使用。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地方企業印制,未經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不得印制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手段包括:嚴格審查印制發票企業的資格,實行專用發票《準印證》制度;采用專用發票防偽專用品,由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企業生產;套印全國統一的專用發票監制章,監制章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式樣;印制專用發票的企業,必須按照稅務機關批準的式樣和數量印制發票,按規定建立生產責任制度、保密制度、質量檢驗制度、保管制度和其它有關制度;對發票防偽專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制。
3.對專用發展發售的管理。
發售專用發票要進行審核,驗舊售新。根據發票審核程序,發票審核崗位人員在驗舊售新時只要輸入增值稅納稅人的注冊票號,微機就會自動顯示企業上一次領購發票的所有信息(發票領購時間、領購數量、應查驗發票的起止號碼等),審核人員再根據對企業使用發票的查驗情況輸入審核結果、未驗發票份數及號碼等信息,審核情況可由微機直接打印輸出規范、全面的“發票審核情況表”并形成臺賬,以利于以后查詢。同時審核崗的審核信息可直接從微機中傳遞到發票發售崗,以加強崗與崗之間的有效銜接和相互制約,減少了專用發票發售的人為性和隨意性。
受票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對專用發票上載明的開票方的注冊票號和發票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有進行核實的完全責任。如果因為受票方未恰當履行核實責任而造成損失的,受票方不得享受抵扣利益。
勞務的不含稅價格;應納增值稅額和適用的稅率;購貨方名稱、營業地址、電話和增值稅注冊票號等。開具專用發票的增值稅納稅人并必須在計算機上或以其它方式保持按開具時間順序排列的清晰的專用發票開具記錄。專用發票存根與專用發票開具記錄至少保存10年以上。未經增值稅票號注冊的納稅人或提供非增值稅商品、勞務的納稅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簽發聲稱含有增值稅的任何票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開給未經增值稅票號注冊的納稅人。
6.對專用發票稅款抵扣的管理。
憑增值稅專用發票以進項稅抵扣銷項稅,必須以真實的交易為前提,并符合《增值稅法》中有關進項稅額確認的相關規定。專用發票所記載的進項稅額信息和銷項稅額信息將被按照每一位增值稅納稅人的注冊票號及時進行檢索比對,以查證所列金額和發票勾稽關系是否與經濟事實相符。經核對相符的,準予抵扣;經核對不符的,暫不允許抵扣,待查清事實后再作相應處理。
已注冊的增值稅納稅人均應在法定期限內進行納稅申報。一旦在申報期限未履行納稅申報義務,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將立即派出人員進行實地核查,對仍正常經營的企業,按2002年10月15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新規定處理;對查無下落且無法強制其履行申報納稅義務的企業,確定為失控企業。對于失控企業,稅務機關將發出限期改正公告或取消其注冊票號,并有權請求銀行凍結以該注冊票號開立的銀行賬戶,同時將企業主要涉稅人員和失控專用發票分別納入“失控企業人員庫”和“失控專用發票庫”,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在全市增值稅納稅人資料中檢索并進行跟進。
四、“身份證”管理模式在我國的應用前景。
已建成的增值稅計算機稽核系統和防偽稅控認證系統,為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身份證”管理模式奠定了良好的計算機基礎管理環境。五年內將建成的全國稅務信息網絡,為最終實施“身份證”管理模式提供了充分的信息資源。同時,需要加強稅務、工商、銀行之間的信息溝通,還需要以立法的形式來確認增值稅注冊票號的法律效力,以保證“身份證”管理模式在全國范圍內被普遍接受和遵照執行。總之,增值稅專用發票“身份證”管理模式是符合我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現狀和發展趨勢的有效管理模式,如果推行得當,可以有效遏制涉案金額巨大的專用發票案屢查不止的勢頭,取得有效征管增值稅的良好效果。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八
珠海市斗門區國稅局乾務分局:
我公司是生產和銷售工程用特種紡織品公司,于20xx年1月13日被批準核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經過近一年的試生產和銷售,公司的生產逐步走上了正規化,現每月的銷售金額可達200萬元左右,根椐公司目前生產和銷售的情況,原來貴局給我公司核定的每月三十份發票已不能滿足公司業務的需要。鑒于此種情況,我公司特向貴局申請,將公司每月領購發票數量增加至60份,分兩次購買,每次購買30份。望貴局批準為謝!
申請單位:xx。
20xx年x月x日。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九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是通過增值稅開票系統進行的。納稅單位經過稅務機關的認證,取得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后,就可以安裝增值稅防偽開票系統。防偽開票系統由金稅卡、系統軟件、ic卡及讀卡器、實物發票、打印機組成。
系統安裝完必后,第一步是到稅務機關購買增值稅發票,此時要帶上ic卡,稅務機關出售發票后會將發票的電子信息讀到ic卡上,如發票號、版本、開票限額等,這些信息與同時購買的紙質發票一致。
購買發票后,回到企業,將ic卡插入本單位開票系統讀卡器,此時,發票的電子信息將被讀入開票系統。
有了發票之后,就可以開具發票了,此時要注意,系統開具的發票是順號的,在打印實物發票之前必須將系統開具發票的號碼與從稅務機關購得的實物發票號碼核對一致。
發票打印出以后,加具開票單位的發票專用章,就可以將發票送給購貨單位了。如果發票有錯,則需要作廢,此時在作廢實物發票的同時,也要作廢系統發票。
有時可能由于銷貨退回、折扣與折讓等原因,需要開具經字發票,開票系統提供了這一功能,這時只要輸入原藍字發票,就可以開具對應的紅字發票。但需要注意的是,開具之前一定要取得購貨單位到稅務局辦理的銷售退回或折扣與折讓證明單。
增值稅進項發票的認證在稅務機關的認證系統進行。納稅人在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以后,就可以到稅務機關大廳進行增值稅發票的認證,認證的目的是確認增值稅發票的真假,只有通過認證的發票才能抵扣。認證的過程很簡單,只需要將發票準備好,拿到國稅申報大廳,由稅務工作人員將發票信息掃入系統,由系統自動進行比對,就可以確認發票的真假。對于開展了網上認證的地區,納稅人可以在自己單位將發票通過掃描儀掃入,將數據文件傳給稅務機關就可以完成認證。增值稅發票認證的期限為從開票之日起三個月,目前當月認證的發票必須在當月抵扣。
3、抄報稅。
抄報稅指的是將防偽開票系統開具發票的信息報送稅務機關。這個過程分為兩步,第一步是到月底,在開票系統進行抄稅處理,將本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信息讀入ic卡(抄稅完成后本月不允許再開具發票),第二步就是將ic卡拿到稅務機關,由稅務人員將ic卡的信息讀入稅務機關的金稅系統,整個過程就完成了。
經過抄稅,稅務機關確保了所有開具的銷項發票到進入到了金稅系統,經過報稅,稅務機關確保了所有抵扣的進項發票都進入了金稅系統,就可以在系統內由系統進行自動進行比對,確保仍何一張抵扣的進項發票都有銷項發票與其對應。
4、納稅申報。
完成了本月核算工作,抄報稅完成后,企業就可以進行本月增值稅的納稅申報。一般情況下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的差額就是本月應納稅額.其中銷項稅額根據本月銷售收入與適應稅率計算出,這個數字應當大于等于本月抄稅中的銷項稅額,這是因為還可能存在未開票的銷售收入,如果小于,納稅申報就會有問題。進項稅額不得大于本月認證的進項稅額(當然如果有農產品收購、運輸發票抵扣的除外)。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十
(公司全稱):
本人作為(公司全稱)項目考核承包經營責任人,現對自2016年5月1日起自身承包項目所購進工程物資(工程施工設備、材料)、勞務用工等一切經濟活動中的增值稅應稅行為作出如下鄭重承諾:
1、本人作為(公司全稱)項目考核承包經營責任人,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江蘇楷正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有關增值稅的管理規定。對本人承包項目經營、采購、施工和財務等管理人員,本人將采取措施嚴加管束,保證本人承包經營項目取得的所有增值稅發票均為真實交易,且財務核算健全和稅務資料準確,確保以上人員在涉稅實務上的行為符合國家稅收法律和公司規定的要求;上述人員如有違法違規行為,除應由上述人員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外,本人愿意承擔其余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人確保承包經營項目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均以考核施工工程合同為準,保證按照國家和公司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增值稅。
3、本人確保自身承包經營工程發生的實際成本費用真實、準確和合理,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與每個工程的成本相對應,進項稅額合法抵扣銷項稅額,確保成本核算符合稅務機關和公司的規定要求。
4、在本人承包項目經營期內或終止承包項目經營期后尚有未完工工程施工仍需繳納增值稅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本人確保依法繳納增值稅和開具的所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均為真實交易且合法有效,如發生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法律規定和公司在涉稅實務及財務處理上發生任何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本人承諾將由本人承擔一切刑事責任和經濟處罰等民事責任,另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害的,本人愿意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承諾人(簽字):
承諾日期:年月日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十一
江北區國稅:
我公司名稱:某某有限公司,公司正式成立于2015年05月17日,公司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歸屬江北區國稅所管轄,國稅登記證號為:50*********52,2015年05月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稅率為17%。
目前我公司主要從事預包裝食品、食用農產品的批發、進口及其他相關的配套業務、傭金代理等銷售業務,自公司成立以來,業績突飛猛進,發票數量的需求也在迅速大幅增加,特別是商超、熱賣點等大客戶所開發票必須分店、分區域開具。我公司目前的發票數額已經不能滿足日常銷售需求。現申請每月增加到中文三聯電腦版增值稅專用發票50份,希望貴局根據實際情況,批準辦理為盼,謝謝!
某某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日。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十二
2018/7/14a:對不起,請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要不然我們公司報不了。b:不好以上我們只能開普票,也是增值稅的但是是普通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區別:1.發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據新的《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企業印制。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制發票。
2.發票使用的主體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稅一般納1。
稅人領購使用,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經稅務機關批準后由當地的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則可以由從事經營活動并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各種納稅人領購使用,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使用普通發票。
3.發票的內容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除了具備購買單位、銷售單位、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商品或者勞務的數量和計量單位、單價和價款、開票單位、收款人、開票日期等普通發票所具備的內容外,還包括納稅人稅務登記號、不含增值稅金額、適用稅率、應納增值稅額等內容。4.發票的聯次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有四個聯次和七個聯次兩種,第一聯為存根聯(用于留存備查),第二聯為發票聯(用于購買方記賬),第三聯為抵扣聯(用作購買方扣稅憑證),第四聯為記賬聯(用于銷售方記賬),七聯次的其他三聯為備用聯,分別作為企業出門證、檢查和倉庫留存用;普通發票則只有三聯,第一聯為存根聯,第二聯為發票聯,第三聯為記賬聯。
5.發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僅是購銷雙方收付款的憑證,而且可以用作購買方扣除增值稅的憑證;而普通發票除運費、收購農副產品、廢舊物資的按法定稅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十三
此資料可供財務、采購學習參考:
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中對于超過90天未認證,以及認證的當月未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處理應加以明確。
現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及后來的補充規定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中出現的問題都有了比較明確的規定,但仍有不夠明確或者說規定不完全的地方。最主要的就是關于購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超過90天未到稅務機關進行認證,以及已通過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認證的當月未抵扣進項稅額問題。
目前關于上述問題的規定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17號)。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通過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核算當期進項稅額并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違反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抵扣進項稅額的,稅務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在修訂后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及《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在相關的規定中也沒有關于購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超過90天未到稅務機關進行認證或在認證的當月未抵扣的問題予以明確。即不能退回開具的企業,也不能由購買方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實際工作中這兩種情況還是會不時出現,尤其是超過90天未認證的情況比較多,對于這一問題,相關法規中即無懲罰性的規定,也無超出認證期限該如何處理的規定,使對于這一問題的規定處于一種真空的狀態。以至出現這種問題時,稅務機關不知該如何處理,納稅人更是不知如何是好。
多數的情況下,只能讓納稅人不抵扣進項稅額,而將已過認證期限或抵扣期限的發票所記載的進項稅額轉入相關的成本的方式進行帳務處理。但使這樣作其實也沒有文件明確的規定。而且這種情況在實際操作中也很容易產生問題。因為納稅人取得的這類發票,未經稅務機關認證確認,不能確定發票的真偽。很容易產生虛開發票的問題。不能抵扣稅額,但按上述的方法,卻還要在所得稅前扣除購進貨物的成本。仍然存在很大的隱患。有可能造成所得稅流失。
而且這一規定對于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也存在不很嚴密的地方。如果納稅人在超過90天的認證期限后到稅務機關認證,金稅工程系統以無法認證,但系統中并無相應的記載,如果稅務機關的相關人員給這種發票加蓋了無法認證的印章,在無法驗證的情況下,納稅人仍可以以無法認證的理由到稅務機關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處理。現在總局正在準備修改發票管理辦法,應該在新修訂的發票管理辦法中加以明確。有兩種方法可供參考:如果金稅工程系統中對于企業的報稅信息的保存期限可以適當延長或本來刪除期限就超過三個月的話,可以考慮對于認證期限給予一個過渡期,對于超過三個月未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規定給予一定的處罰。然后可以在半年內給予認證,認證通過后。在相關的處罰執行后可準予抵扣。對于超過半年內仍未認證的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明確作廢,即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作為費用入賬。如果金稅工程中存儲的信息量過大,可以考慮對于已經比對通過的企業報稅信息在3個月后刪除。而對于沒有認證信息,未進行比對的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保留至六個月。過六個月仍沒有認證信息的則從系統中刪除。如果上述方案無法實行,那就采用第二種方案,就是明確超過90未認證的發票一律作廢。對于認證當月未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也要作出明確的規定。讓稅務機關和納稅人都有章可尋。
稅務問題解答集錦。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0號文件)規定:
1、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該發票丟失前已通過防偽稅控認證系統的認證,購貨單位可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現改為記帳聯復印件)及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合法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2、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該發票丟失前未通過防偽稅控認證系統的認證,購貨單位應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現改為記帳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通過后可憑該發票復印件及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合法憑證抵扣進項稅額。但是,憑記帳聯復印件和已抄報稅證明單認證抵扣應在自發票開具之日后90日內,否則無效。
答復: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17號)文件第一、二條: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通過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核算當期進項稅額并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違反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條規定抵扣進項稅額的,稅務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2、超過90天不予認證抵扣的進項稅額,由購銷雙方分清責任,進入一方成本。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文件第十四條第一、二款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銷售折讓以及開票有誤等情況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因此,即使發生退貨,原來已經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也要在認證期限內認證后,主管稅務機關方予審核《申請單》,并出具《通知單》;超過期限未經認證的,稅務機關不能開具《通知單》。換句話說,購銷雙方在任何時候都可能發生退貨業務,但專用發票必須在規定期限內認證,否則會直接影響到該筆稅額的抵扣。
問:包裝物押金是否交消費稅。
1、一般消費品其押金逾期轉收入時,計征消費稅;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產品其押金在收取時計征消費稅和增值稅。
2、啤酒、黃酒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逾期,不繳消費稅。原因是啤酒、黃酒是從量征稅,而非從價征稅;而對啤酒、黃酒收取的包裝物押金,逾期一年時,要計征增值稅,這一點與一般包裝物押金相同。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十四
2010年06月21日,公司性質為有限公司,歸屬于朝陽區國稅三所管轄,稅務登記號***,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稅率為17%。
月累計銷售額。
萬,尚未開具出。
份合同發票,發票數量的需求數量大幅增加,我公司現在每月只供應電腦版增值稅專用發票。
份,我們的合同這幾個月大多是單價低,份數多。現申請本月增加電腦版增值稅專用發票。
份。
特申請貴局根據實際情況,批準辦理為盼!謝謝!
北京樂道禮業貿易有限公司。
2014年。
月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十五
新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防偽稅控企業,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時需提供的資料。
1.《稅務行政許可申請書》(一式一份);
2.《納稅人領購發票票種核定申請表》(一式一份);
3.單筆銷售業務、單臺設備銷售合同及其復印件和履行合同的證明材料;
5.納稅人出示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業務量變化等原因,對主管國稅機關核定的發票版面、數量提出變更時需提供的資料。
1.《納稅人領購發票票種核定申請表》(一份);
2.大宗購、銷售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原件;
4.納稅人出示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在領購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量不能滿足經營需要時,可根據經營需要向主管國稅機關提出增購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申請辦理需提供以下資料。
1.《超限量購買發票申請審批表》(一份);
2.稅控ic卡;
3.購銷合同或協議書原件、復印件;
4.納稅人出示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1.發票領購簿;
2.稅控ic卡;
3.購票人員身份證原件;
4.納稅人出示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納稅人填開使用完畢的發票,按規定辦理驗舊手續時需提供的資料。
1.發票領購簿;
2.已開具發票的最后一份記賬聯;
3.填寫《納稅人發票填開情況申報單》(二份)。
納稅人發生增值稅專用發票或防偽稅控設備丟失、被盜,在辦理發票繳銷手續時需提供的資料。
1.填寫《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一份);
2.填寫《掛失/損毀發票清單》(一份);
3.《丟失、被盜金稅卡(ic卡)情況表》(兩份);
4.屬被盜發票的提供公安部門受理報案的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屬丟失發票的提供刊登遺失聲明的版面原件;
6.納稅人出示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提供的資料。
2.納稅人出示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3.購貨方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及開票信息(開戶銀行、賬號、電話);
5.完稅證或加蓋銀行收訖章的繳款書等繳稅憑證。
新疆自治區國稅局門戶網站稿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十六
交口縣國家稅務局稅源管理二股:
我公司為交口縣晉能煤炭銷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5日,已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營業務是煤炭、焦炭、生鐵、鋼材、鋁礬土經銷:物流信息服務,現有員工35人。
現因業務發展需要,特申請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為10萬元限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每月最大持票量為25份。
為做好專用發票的領購工作,我公司將建立健全專用發票管理制度,配備專業財務從業人員,掌握增值稅進銷項的正確計算,發票將由專人保管專人開具,有專門的保險柜保管發票,保管措施安全,嚴格遵守有關專用發票領購、使用、保管的法律和法規。
交口縣晉能煤炭銷售有限公司2014年9月20日。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十七
豐潤區國稅局:某………公司是……年….月…….日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年…….月…….日辦理稅務登記證,……年……月….日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企業經營地址在……,法人代表…….,現有職工人數……人,企業主要經營…..、……、…..、…..等銷售。我公司……年….月….日經該局批準核定每月使用25份(萬元或十萬元)增值稅發票,從-------年----月-----日------年---月---日共使用(萬元或十萬元)增值稅發票-----份,平均月使用----份,平均單價----元,共計實現銷售收入----萬元,實現銷項稅-----萬元,應納增值稅----萬元。
我公司由于業務量增大,現已與------等公司簽定銷售合同----萬元,原每月----份已不能滿足我企業業務需要,現向貴局申請每月領購-----份增值稅發票。
特此申請。
申請單位---------有限公司。
------年----月-----日。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十八
納稅人上報涉稅申請資料之二:
納稅人需提報的文書資料:
填表說明:
1、臨時增量的,應將“本次申請用量份/月”中的“/月”去掉。
2、申請理由應著重說明原限量不能滿足需要的理由,如生產經營規模的擴大、銷售收入的大幅增加;新簽訂的大額合同的,應說明合同情況;最近幾個月專用發票的使用量和開具專用發票的金額、已申報的應稅收入情況。《增值稅專用發票增量申請表》上已經載明的項目可不再表述。
附件1: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十九
情況1:公司員工出差,收到小規模納稅人酒店自行開具的“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按照3%進行抵扣。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3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9元。
貸:庫存現金309元。
情況2:公司員工出差,收到一般納稅人酒店自行開具的“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按照6%進行抵扣。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3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8元。
貸:庫存現金318元。
這樣的住宿費不得抵扣。
情況1:公司接待客戶,收到一般納稅人酒店自行開具的“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即便是認證相符也不得抵扣。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3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8元。
貸:庫存現金318元。
做進項稅額轉出。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18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8元。
情況2:公司組織員工旅游,收到一般納稅人酒店自行開具的“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即便是認證相符也不得抵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3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8元。
貸:庫存現金318元。
做進項稅額轉出。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18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8元。
政策參考。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2)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關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務等有關問題的公告》第十條規定:全面開展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提供住宿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主管國稅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仍須向地稅機關申請代開。
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書大全(20篇)篇二十
一般納稅人有下列銷售情形之一,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1.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2.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3.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下列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
(1)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固定資產;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固定資產;
(3)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4.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
5.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
6.銷售舊貨。
專用發票作廢處理有符合條件作廢和即時作廢兩種。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對開出的專用發票再作廢需要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三是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或“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對于滿足專用發票作廢條件的,銷售方取得發票聯、抵扣聯后,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開票有誤等情形,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未按照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增值進行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減。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申請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主管稅務機關對一般納稅人填報的《申請單》進行審核后,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通知單》應與《申請單》一一對應。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通知單》一一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