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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合同無效(優秀13篇)篇一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一:
身份證號:
借款人二:
身份證號:
(借款人一和借款人二以下統稱為“借款人”或“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借款指定用于【】,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
四、借款的發放。
第五條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權拒絕放款:
3、沒有發生可能對乙方的還款能力有不利影響的事件,如有債務糾紛、正在訴訟中等;。
4、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5、其他先決條件:。
第六條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借款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或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甲方通過以上任何一種方式將出借資金支付給乙方,即視為借款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本合同如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借款人,甲方將出借資金支付給任一借款人即視為所有借款人收到和使用借款資金。借款人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五、借款的償還。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償還方式為: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付息日為每月的日,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第八條如遇到還款當月無還款日對應日的月份,還款日為應還款當月的最后一日。
第九條如果還款日為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等,還款日不順延。
六、乙方債務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七、提前還款。
第十二條乙方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還款。
八、共同借款人的連帶還款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借款人,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對全部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出借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的本金、利息、違約金、逾期罰息及其他由此產生的費用。
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三條乙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五條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乙方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甲方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七條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發放借款。
第十八條對乙方存在逃避甲方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甲方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乙方主張權利。
十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二十條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2、乙方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配偶之間發生或可能發生離婚等情況。
3、乙方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發生變更;。
6、乙方投資或實際控制的公司、個體工商戶、其他組織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其他有可能影響乙方投資安全的事項。
7、如果乙方發生或可能發生上述情況未按約定通知甲方的,視為借款人嚴重違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借款本金、結清利息并向甲方支付相關違約金及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甲方債權的變化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乙方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乙方的收入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抵押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其他影響甲方債權安全的事件等。
十二、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違約,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未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2、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償還本金或支付利息;。
4、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陳述與保證;。
5、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發生可能危及甲方債權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二十四條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支付違約金,直至還清該筆利息為止。
第二十五條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利息超過【5】日,視為借款人嚴重違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借款本金、結清利息并向甲方支付相關違約金及其他費用。
第二十六條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需向按照拖欠的本金數額的【】%/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本金全部還清之日止。
第二十七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金額的【】%/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對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違約金按照本合同上述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第二十九條乙方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各派一名代表作為本次合作的聯系人,聯系人以書面形式表達的觀點視為甲、乙各方的觀點、意見。聯系人有權代為接受雙方互發的文件、信函,有權在相關文件、信函上簽字。聯系人簽收相關文件、信函的,即視為甲方或乙方簽收了相關文件、信函。
1、甲方聯系人信息:
姓名: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系人信息:
姓名: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第三十一條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送的函件或通知除可以向有權接收的人員送達外,還可以按照本合同所預留的聯系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2、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3、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4、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5、在甲方有關文書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且不限于乙方下落不明或拒收),甲方以ems或掛號信郵寄至該地址的,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系方式或地址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載明地址送達的仍為有效送達。
十四、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三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五、其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特別提示:本合同系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雙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當事人責任的條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解釋和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以下為簽字蓋章部分,無正文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
借款人一(簽字):
借款人二(簽字):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市區(縣)。
借貸合同無效(優秀13篇)篇二
1、從簽訂合同的主體看,無行為能力人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是無效合同。
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行為能力人,他們的民事活動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這些人只能從事與他們年齡、智力、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超出這個范圍從事民事活動須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認可,否則屬于無效的合同,不能發生法律效力。
2、從合同的形成過程看,以下合同為無效合同。
(1)代理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民間借貸合同。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代理人與對方通謀簽訂的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間借貸合同。
(2)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
因為這些合同違背了作為有效合同須具備的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的條件。
(3)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形成的借貸合同。
3、從合同本身內容上看,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民間借貸合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為無效合同。
無效的民事借貸合同有損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當事人在簽訂借貸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不要簽訂無效的民事借貸合同。如果您還要了解其他的相關內容,請登錄網站進行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詳細解答。
借貸合同無效(優秀13篇)篇三
《合同法》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睙o效合同自始沒有法律效力,但因合同無效將導致社會或者當事人利益遭受損害,因此,當事人必須對合同無效的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使之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恢復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根據民間借貸合同的特點,借貸合同無效后,一般要承擔如下后果:
合同無效后,當事人依據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對方。返還財產并不是違反民事義務所直接產生的法律后果,它的存在也不是法律對當事人主觀狀態予以否定性評價的表現。因此,返還財產不適用無過錯原則,即無論當事人對締結合同是否有過錯,依據無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財產因無合法根據,都應當返還對方。換言之,即使是無過錯一方占有了對方財產,也應當返還給對方。所有物的返還,是以物在法律上和事實上能夠返還為條件。因為民間借貸合同主要以金錢為標的,故返還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還和事實上的不能返還之情形。因此,針對無效借貸合同而言,如果無效借貸合同尚未履行,則不得履行。如果無效借貸合同已經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應當向貸款人返還借款。
賠償損失是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方式。過錯可以是過失,也可以是故意。過錯,有單方過錯和雙方過錯,無效借款合同的損害賠償,也適用過錯相抵原則。無效民間借貸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將給當事人帶來損失,這里的損失,一般指貸款人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利息損失,如果有其他損失,還應當承擔賠償其他損失的責任。如果貸款人已經提供借款,返還借款不足以彌補損失時,借款人應當賠償損失;如果貸款人實際未提供借款,但合同無效是借款人過錯造成的,則由借款人向貸款人承擔賠償損失責任;如果合同是雙方過錯造成的,則由雙方按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民法通則》第61條第2款規定:“雙方惡意串通,實施民事行為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應當追繳雙方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集體所有或者返還第三人?!薄逗贤ā返?9條規定:“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痹诿耖g借貸合同中如何適用追繳財產的責任方式,我們認為,應注意以下兩種情況:(1)如果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合法權益的,對借貸雙方約定的利息,人民法院應予收繳。對于不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一般不能追繳;(2)如果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用于賭博、販毒、非法運輸等非法行為的,對借款本息應當收繳。因為這種借款行為的當事人在主觀上屬于惡意,且損害了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從事的是非法行為,因此,應當予以收繳。
根據《合同法》第56條規定:“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睆拇藯l規定可知,合同部分無效,其無效可以及于合同整體,也可以不及于合同其他部分。合同部分無效如果是決定性的,以致影響合同整體的,導致合同整體無效。這主要是指一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性規定的合同。在民間借貸合同中,部分無效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1)借貸雙方約定的利息高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利息4倍的,高出的部分無效;(2)當事人違反《合同法》第200條規定,約定借款的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該約定無效;(3)當事人約定的計收復利的,復利的計算結果高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利息4倍的,高出部分無效,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借款合同的部分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借貸合同無效(優秀13篇)篇四
1、從簽訂合同的主體看,無行為能力人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是無效合同。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行為能力人,他們的民事活動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這些人只能從事與他們年齡、智力、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超出這個范圍從事民事活動須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認可,否則屬于無效的合同,不能發生法律效力。
2、從合同的形成過程看,以下合同為無效合同。
(1)代理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民間借貸合同。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代理人與對方通謀簽訂的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間借貸合同。
(2)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
因為這些合同違背了作為有效合同須具備的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的條件。
(3)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形成的借貸合同。
3、從合同本身內容上看,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民間借貸合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為無效合同。
1、借款種類。
借款種類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業屬性、借款用途以及資金來源和運用方式進行劃分的。針對不同種類的借款,國家信貸政策在貸款的限額、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規定,以體現區別對待、擇優扶持的信貸原則。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訂明借款種類,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條款。
2、借款幣種。
借款幣種即借款合同標的的種類。借款合同的標的除人民幣外,還包括一些外幣,如美元、日元、歐元等。不同的貨幣種類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應對貨幣種類明確規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圍和內容,即貸款在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與哪種生產要素相結合,它規定了貸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種類和條件所決定的,銀行嚴格規定各種借款用途并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有利于保證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和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同時也有利于保證貸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數額。
借款數額,是指借貸貨幣數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須有數量條款,只有標的而沒有數量的合同是無法履行的。沒有數量,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小就無法確定,借款合同沒有借款數額,就無法確定借貸貨幣的多少,也失去了計算借貸利息的依據,因此,沒有借款數額條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時期借款利息與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對確定借貸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多少至關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沒有利率條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貸雙方依照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應按借款種類、借款性質、借款用途分別確定。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訂立借款期限必須具體、明確、全面,以確保借款合同的順利履行。
7、還款方式。
還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種結算方式將借款返還給貸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結清和分期分批償還,如果是分期的情況,應明確具體時間以及具體金額等。
8、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違約責任條款,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就失去了法律約束依據,當事人的權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將受到嚴重的影響。借款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對于督促當事人及時、正確、全面地履行合同,保護當事人權益有重要意義。
借貸合同無效(優秀13篇)篇五
在大多數中,都有擔保的存在,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在主債務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能保證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收回。但在實踐中,常出現擔保無效的情況,以下是具體介紹:
1、擔保的主體不合格。
按照國家法律和法規規定,有些部門和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就是說沒有擔保資格。國家法規規定,學校、醫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因為這些部門和機構從事的是社會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財產為國家所有,與此同時,這些部門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斷性。不可能因為其進行擔保而將其財產執行而造成學校停學,醫院停診。
2、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或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發出的《關于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有關保證的若干問題的》(以下簡稱《保證規定》“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同意,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薄侗WC規定》18項“法人的內部職能部門未經法人同意,為他人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由法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公司董事、經理私自所為的擔保無效。
《擔保法解釋》第四條規定”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是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4、欺詐、脅迫、惡意串通造成的擔保合同無效。
《保證規定》第19項“主合同債權人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惡意串通,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責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擔保的合同無效。
《擔保法解》第五條規定“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6、未經批準及無權設立的對外擔保無效。
在對外擔保問題上我國法律和法規有嚴格的限制。《擔保法解釋》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
(一)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
(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
(三)為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文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五)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p>
7、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
《保證規定》第20項”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也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主合同無效而仍然為之提供保證的,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后,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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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合同無效(優秀13篇)篇六
在大多數中,都有擔保的存在,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在主債務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能保證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收回。但在實踐中,常出現擔保無效的情況,以下是具體介紹:
1、擔保的主體不合格。
按照國家法律和法規規定,有些部門和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就是說沒有擔保資格。國家法規規定,學校、醫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因為這些部門和機構從事的是社會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財產為國家所有,與此同時,這些部門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斷性。不可能因為其進行擔保而將其財產執行而造成學校停學,醫院停診。
2、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或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發出的《關于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有關保證的若干問題的》(以下簡稱《保證規定》“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同意,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薄侗WC規定》18項“法人的內部職能部門未經法人同意,為他人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由法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公司董事、經理私自所為的擔保無效。
《擔保法解釋》第四條規定”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是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4、欺詐、脅迫、惡意串通造成的擔保合同無效。
《保證規定》第19項“主合同債權人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惡意串通,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責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擔保的合同無效。
《擔保法解》第五條規定“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6、未經批準及無權設立的對外擔保無效。
在對外擔保問題上我國法律和法規有嚴格的限制。《擔保法解釋》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
(一)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
(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
(三)為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文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五)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
《保證規定》第20項”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也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主合同無效而仍然為之提供保證的,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后,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借貸合同無效(優秀13篇)篇七
甲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則》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元整(大寫為)已于年月日全部還清,互不拖欠。雙方于年月日所立《借款協議》(no:)作廢。
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元整(大寫為)。鑒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額借給甲方。每日利息為本金的%。上述欠款及利息雙方約定甲方務必于年月日付清給乙方。
三、甲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欠款。逾期未還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額的%計算罰息;逾期每超一個月,在上一個月罰息基礎上加收%的罰息,直至還清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五、根據本協議的需要及雙方發出的通知、往來聯系的便利,雙方在本協議確定的聯絡方式為雙方有效的聯系方式。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職責。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七、因解決本協議糾紛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借款日期:年月日
附: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注:1、說明:本協議資料經甲乙雙方達成合意后打印成文,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后即行生效。
2、上述協議雙方已各執一份。簽收人:簽收日期:年月日
借貸合同無效(優秀13篇)篇八
××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是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
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借貸合同無效(優秀13篇)篇九
貸款方:___。
借款方:___。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并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根據(項目計劃批準機關及文號)批準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項目,總投資萬元,其中自籌萬元,其它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貸款萬元。
第二條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貸款萬元。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算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借款用途:購置設備臺(套)萬元;土建平方米萬元;其它萬元。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年月萬元、年月萬元、年月萬元、年月萬元、年月萬元、年月萬元。
第五條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稅金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制費和生產發展基金)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萬元,
6、其它資金萬元。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準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
第七條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后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后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簽章)。
貸款方(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簽章)。
保證人(單位)(公章)。
簽訂日期:____
簽訂地點:____。
借貸合同無效(優秀13篇)篇十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戶: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
代表人:
乙方:
地址:郵編:
電話:
代表人:
借貸合同無效(優秀13篇)篇十一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保證人:(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控制人)。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經三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叁百萬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月利息為百分之十。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三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出借方將于**年月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以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__年月日,本金和利息一并以現金或者銀行支票形式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借貸及保證人三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借款方如發生足以影響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應在該事項發生后三日內通知出借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三)保證人義務。
1、監督借款方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監督借款方按時還款付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時還款付息,以個人全部財產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借貸合同無效(優秀13篇)篇十二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_________銀行個人消費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合同》規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
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注明乙方為被保險人,并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相應的扣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借貸合同無效(優秀13篇)篇十三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借款方為進行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經甲、乙、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公司經營貸款。
乙方向甲方申請的貸款%合計人民幣(大寫)元整用于公司支付位于的號地塊的競標款及首期地價款,合計人民幣(大寫)元整用于借款方的。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借款利息為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借款利息。
5.2借款期限為年日共年。
6.1還款方式為到期一次性還本。即:乙方于日前將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款項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6.2還款期限為年月。
1、借款方用公司的股權質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質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質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每月按%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加收本合同項下借款數額%的罰息,罰息按月計算。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除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外),并用公司的名義支付完位于的號地塊的首期地價款后,貸款方除有權處置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合同編號為:。)項下質押物,但不得再向借款方索取任何款項,無條件同意本合同終止以及本合同項下所有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終止、滅失。
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